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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
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
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
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 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
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
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在
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
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 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
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 3
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
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发
票。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
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
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
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
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
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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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
(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
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
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注:
购物流程:填写购物申请表→校长签字→交总务处购置→物品交总务
处(总务主任建帐、副总务主任签收入库)→购物申请、发票、发货
单报校长签字→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给报账员。
龙山中心小学
20X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