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总经理办公室制度
6员工行为准则
11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14传真机使用管理制度
15复印机使用管理制度
17保密管理制度
2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
26礼仪、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30印章、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
34档案管理办法
38编制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的管理制度
40制定颁布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43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49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二 行政事务制度
52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54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55关于客、货车的管理规定
63通勤费管理制度
65塑胶网球场、篮球场管理制度
66通勤大客车管理制度
68房屋土地建筑物管理制度
70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71行政备品、设施管理制度
73行政收费管理制度
75给排水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77闭路电视及电话管理制度
78水暖维修管理制度
80独身宿舍管理制度
82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88食堂管理制度
92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三 顾客服务制度
95顾客产品在企业内部联络及协调管理制度
97营销技术支持管理制度
99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101外部科研院所协作管理制度
103整理审核管理制度
105产品市场信息搜集整理管理制度
107合同评审及产成品入库前评价
110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112售后服务问题反馈调查的管理制度
113营销工作管理制度
116经销员出差报告审批制度
118新产品促销制度
119产品促销活动管理办法
四 生产管理制度
121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
130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134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139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142生产半成品管理制度
144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
146各生产单位中间库的管理制度
147外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49备料分厂下料管理制度
151带料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五 质量安全制度
153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57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17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8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90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9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02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08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2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16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
221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226消防管理制度
233劳动健康保障管理制度
236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
242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248员工安全通则
254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257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61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六 审计制度
265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271内部审计制度
274技改、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细则
279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281物资采购控制暂行办法
289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七 技术管理制度
295产品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299产品工艺、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管理制度
302产品工艺工作管理制度
305工艺试验工作管理制度
308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312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316工艺规程更改管理制度
318底图管理制度
319外部合作审批制度
321标准化管理规定
326科技研发管理办法
八 人力资源制度
331员工招聘、甄选管理制度
334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342录用与辞退管理制度
349员工作息、休假管理制度
365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376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379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382人才储备管理制度
386岗位资格认可管理制度
388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九 保卫治安制度
391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十 财务制度
394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399债权债务转抹帐管理制度
403预算管理制度
410应收款管理制度
414财产物资估价入库管理制度
416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426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430预付账款审核报帐管理办法
433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438现金管理办法
439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443备用金审核报账管理办法
445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448税务管理制度
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办法……………………………………………452
十一 物资计划制度
467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469物资采购人员行为准则
472采购物资报检制度
473工具管理制度
475物资采购人员考核办法
480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482超储、积压物资管理制度
十二 仓储制度
484采购物资交库制度
485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
487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489物资采购入库及往来帐管理制度
490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496生产用各种气瓶、气体的管理制度
十三 设备能源制度
487设备管理制度
504能源管理制度
508供用电管理制度
510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制度
520工装、模具管理制度
十四 工程制度
526土建工程管理制度
十五 现场安装制度
528产品发货与运输管理制度
530成品库管理制度
531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532现场工程(安装)项目管理制度
548现场安装制作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550现场制作安装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
552现场制作安装外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554优秀项目(安装)经理评比条例
十六 计检制度
556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
559计量工作实施细则
562计量检测制度
564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
57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575检斤计量管理制度
576采购产品入库检验和验证方法管理制度
578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582计检部管理细则(作业指导书)
585计检部错漏检处罚办法
XXX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准则
SJE/ZY/JL-01
为提升员工素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打造中钢吉电公司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 员工礼仪行为准则
(一)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言谈文雅,礼貌待人。
(二)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级领导;同事间以职务、同志或名字相称。
(三)工作场所的服装按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四)参加会议:准时到会,认真记录,不“睡会”、不私语、不吸烟、不随意走动、不使用通讯工具。
(五)爱护公物,不得肆意浪费或据为私有。
(六)及时清理生产(工作)场所、整理帐薄或文件,保持生产(办公)环境清洁、文明、有序。
(七)工作场所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八)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轻微违纪
(一)迟到、早退,离岗不请假、不明示去向,不经允许提前就餐,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二)工作时间闲谈;用办公室电话、办公网络聊天。
(三)在岗吃零食、打盹。
(四)未经允许在工作场所接待、容留非工作关系的人员,处理私事。
(五)在岗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听收音机、收录机,看电视。
(六)交通工具不按规定存放;摩托车、自行车违章进厂。
(七)工作场所离人后不关灯、闭水、关窗、锁门。
(八)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和擅自张贴非工作宣传品。
(九)违反物品摆放定置标准,操作(工作)台、工具箱、更衣柜等办公用品摆放杂乱无章、不整洁。
(十)坐姿不端,脚放在凳子或操作台上。
(十一)办公室、工作间擅自遮挡门窗或人在时叉门(综合治理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十二)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要求配戴胸卡,违反考勤(打卡)制度。
第三条 以下行为属于一般违纪
(一)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不穿工作服下现场。
(二)未经允许在工作场所饲养动物。
(三)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私活。
(四)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换班、替班。
(五)工作(操作)记录不及时,不整洁。
(六)工作时间洗衣服,编织衣物,晾晒工作服以外的衣物;私用电源、电器。
(七)不能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生产)任务。
(八)工作变动不交接工作或工作资料据为私有,不上交。
(九)违反考试纪律;违反会场纪律。
(十)工作时间违规上网看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十一)工作时间漏岗、串岗、聚岗、睡岗。
(十二)人为设置障碍,妨碍他人工作。
(十三)工作时间厂内下棋、打扑克、搞文体等活动(单位组织除外)。
(十四)责任区域内不符合《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或《生产运行管理规定》。
(十五)对违纪行为视而不见,袒护或替违纪人员说情。
(十六)在厂内闲逛,在路边闲坐。
(十七)无上岗证或安全生产作业证上岗。
(十八)警卫、守卫(更夫)人员执岗不严,使未经允许的车辆、物资或人员进出厂。
(十九)给他人通风报信,影响正常检查。
(二十)工作、公务活动或公共活动中弄虚作假,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十一)报告、报表不及时;报出的数据不准确。
(二十二)发生轻微事故,未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比较小。
第四条 以下行为属于严重违纪
(一)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二)班中饮酒或酒后上岗;脱岗吸烟;赌博。
(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数额较大。
(四)脱岗上访;工作时间搞宗教活动。
(五)在工作时间打麻将、搞经商活动、炒股。
(六)不服从领导,当众顶撞上级,不团结同志。
(七)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八)破坏、窃取企业财产。
(九)在危及企业安全的时刻,拒不执行命令,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打架斗殴,危害他人或企业安全的。
(十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履行职责。
(十三)干扰、阻碍、打击报复检查监督人员及其工作。
(十四)员工在工作场所私带、私存或私自使用危险品、毒害化学品或其它违禁物品。
(十五)不讲职业道德,违规操作,危害正常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或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十六)工作时间用电脑玩游戏或浏览黄色网页。
(十七)旷工或受治安拘留的。
(十八)吃、拿、卡、要,刁难客户,损害企业形象。
第五条 检查与处罚
(一)轻微违纪每人次处罚30元;一般违纪处罚50元;严重违纪处罚200元。12个月内2次轻微违纪,按一次一般违纪处罚;2次一般违纪,按一次严重违纪处罚;2次严重违纪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外单位来我公司的工作人员,按本准则管理,不服从管理或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厂。所处罚款责成相关部门从工程结算款或经济往来款中扣缴。
(三)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处罚结果在公司媒体公告,处罚金由人力资源部扣缴,并上缴财务部。
(四)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经理办、生产部、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五)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的行为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要按照《员工行为准则》的要求,经常督促,随时检查。
第六条 本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议管理制度
SJE/ZY/JL-02
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讨论决定重大事宜的议事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集思广益、沟通信息、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本着精炼、效能,讲求质量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内容
第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的决议。
第二条 听取上次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完成落实情况。
第三条 听取上两周来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成果汇报。
第四条 处理解决基层单位会议提案及提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部署近期工作重点及需要召开的会议安排。
第六条 讨论、表决公司重大问题。
第二章 会议参加人员
第七条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以及各部室主管和分厂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三章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第八条 经理办公会每间隔一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为周一下午16:30分;地点设在公司第二会议室。
第四章 会议的准备及要求
第九条 会议的准备由经理办负责,会议正常召开,不另行通知,如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由经理办通知各单位。
第十条 参加经理办公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请假需经总经理或经理办主任批准,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在每周一前将本周的工作计划在“OA”工作计划栏上列明,并接受考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在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两天前,按会议提案管理办法规定,将提案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经理办。
第十三条 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集思广益,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主动签到,统一着装,自带笔本,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并发出声响。
第五章 会议的程序
第十五条 会议开始,点名及仪容检查,宣布会议纪律。
第十六条 上次会议提案执行情况追踪。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上两周成果汇报。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协调及讨论事项。
第十九条 未决议事项复议。
第二十条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发言。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结论发言。
第六章 会议质量考核
第二十二条 经理办指派一名秘书进行会议记录,并对与会人员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并纳入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当中。
第二十三条 会后两天之内整理并在局域网上发布《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 没有会议提案的临时动议,原则上不在会议上讨论,但因紧急而又一时无法商定的议题,由总经理安排主管副总或部门领导,会后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把专题会议结论及时汇报给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原则上会议时间不超过120分钟,各部门发言不超过10分钟,超时或出现“跑题”现象视为违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传真机使用管理制度
SJE/ZY/JL-03
第一条 传真机由部门设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第二条 需要使用传真机的单位或个人,应持本单位领导签字便笺,交付传真机管理人员,并登记由传真机管理人员负责传发工作。
第三条 传真机白天应采取人工接听传真,善意拒绝“垃圾”传真件接收。
第四条 传真机不允许私事使用和长时间接听电话。
第五条 应按技术要求使用和认真保管,以保证传真机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禁止用传真机复印文件。
第七条 接收重要文件或会议通知,要予以登记,转交时要进行签字。
第八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复印机使用管理制度
SJE/ZY/JL-04
第一条 复印机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固定地点使用。
第二条 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复印记录,对复印单位、姓名、复印内容及复印张数逐一记载,日清月结年汇总。
第三条 因公事要求复印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复印材料申请单并有本单位领导的签字。经审核后,交与复印机管理人员。
第四条 复印单位或个人因公复印纸张用量不多的,应自备复印纸张,复印纸张用量较大的,应填写领料单,向复印机管理人员领取,月末计入单位办公费用。
第五条 公司复印机原则上不准私用,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的,经领导批准,应根据复印纸张的数量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 复印机管理和使用人员,要小心使用和保养复印机,并注意保持复印机和周围的卫生。因不按规程和野蛮操作造成复印机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具有保密性质或不便公开的复印材料,复印人要注意认真保管,不可乱扔或遗留,对复印出来的不能使用的废纸,要求用碎纸机销毁。
第八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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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
保密管理制度
SJE/ZY/JL-05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保密级别划分为:
(一)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四)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五)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第二条 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等级。
(一)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上角注明。
(二)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条 密级变更及解密
(一)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件的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变更。
(二)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三)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四条 组织机构
根据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
主 任:计蓬
副主任:周强
成 员:经理办、技术部、财务部、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各营销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理办主任兼任
第五条 保密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密。
(一)公司各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纪律;
(三)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文件、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四)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五)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遗漏;
(六)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七)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八)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和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十)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十一)外出工作如须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批准;
(十二)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应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十三)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十四)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十五)对保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六)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第六条 保密纪律
(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四)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五)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六)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九)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十一)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七条 本保密管理制度与会议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文书管理制度、技术部底图档案室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底图管理制度、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使用。
第八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
SJE/ZY/JL-06
为及时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公司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的组织,其工作接受企业所在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条 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解除合同、终止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一)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履行调解协议。
(三)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第四条 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则
(一)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
(二)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
(四)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第二章 调解组织
第五条 调解委员会由下列委员组成:
(一)职工代表:3人 由当届职代会在职工代表中推举产生。
(二)企业代表:3人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行政领导、法律部门人员、劳资人员各1人。
(三)企业工会代表:3人 由工会指定(含工会主席)。
各方代表只能代表本方参加调解委员会。
上述人员调整时,按原产生办法另行推举或指定。
第六条 企业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工作会议和调解过程。
第七条 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工会办公室,并由一名工会代表负责接受当事双方的调解申请和登记,记录工作内容和调解过程,制做、送达调解文书,管理调解委员会档案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调解委员会委员名单,应报送地方总工会和地方劳动仲裁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调解程序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企业一方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均可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应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5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第十条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登记备案,并征询对方当事人意见促成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记录并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作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活动。
第十二条 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调解:
(一)工会代表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并作记录、由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名。
(二)召集争议双方参加调解会议,争议的企业一方可由企业指定与争议相关的部门人员一至二人组成,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调解委员会可根据争议的繁简程度,决定参加调解的调解委员人数。
(三)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姓名(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争议事项、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调解的调解委员和双方当事人签名,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和双方当事人各一份,作好签收记录。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书。
(五)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制作调解意见书,并在其上记载双方意见等情况,其签名、签收等程序同本条第(四)项。
第十三条 调解时限为决定受理调解申请后15日内调解完毕,到期调解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第十四条 调解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回避要求。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
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不得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第十六条 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接受调解的,应告知申请人或双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则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礼仪、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SJE/ZY/JL-07
员工的言谈举止、仪容风貌反应着企业的精神风貌,企业的礼仪水准体现着企业的综合素质。为规范企业员工礼仪行为,展示公司文化,强化企业管理,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 着装
(一)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二)任何指定穿着的服装随时保持清洁、平整,不得带有灰尘、污迹、线头,不得穿着褶皱、破损、掉扣的服装上岗。
(三)员工穿着的内衣,必须经常清洗更换,保持袖口、领口的清洁、平整。
(四)生产操作岗位员工,上岗需着公司指定工装,非生产操作岗位员工上岗,统一着工作服装。
(五)员工出席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应着西装,佩带领带及领夹,穿皮鞋;领带长度要适中,领带扎得要规范美观,领节上端不露领口对襟,保持皮鞋的亮泽洁净。
(六)在岗时,严禁卷露衣袖、裤腿、敞胸露怀等不当穿着,非要求佩戴帽子的岗位,员工上岗时不得戴帽子。
(七)非工作需要,员工一般不得将公司配备的工作服装在公司以外穿着。
第二条 仪容仪表
(一)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要显示出高雅、庄重、大方、自然、稳重的气质风度,举止动态、行走坐立、说笑言谈要充分体现公司的精神。
(二)员工必须保持衣冠整齐,头发整洁;男员工发长不盖耳遮须,不留大鬓角,保持良好健康的发型;女员工不可烫怪异发型。
(三)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上岗时间内不得饮酒(公务应酬经批准除外),保持口腔卫生。
(四)员工须经常修剪指甲,保持手部干净。
(五)女员工上岗或出席重大活动,化装要适度。
(六)员工在工作室、办公区域内,或处于非生产状态时的坐姿、站姿及行走姿态应注意端正、稳重。工作时间,严禁在室内、办公区域、公用区域内奔跑、躺卧、依靠、蹲、趴、手插兜等有碍观瞻的不当姿态。
1、站姿:挺胸收腹,双腿自然分开与双肩垂直,双手交叉垂于腹前,不东张西望。
2、坐姿:上身垂直,双腿自然弯曲,不倚不斜,尤其在重要宾客、上级领导面前,不得翘“二郎腿”。
3、行姿:不摇不摆,姿态端正,步履轻盈,双臂自然摆动,两人以上行走不得搂抱搭肩。
(七)员工在岗时间内或在工作区域内严禁吃零食,扎堆闲聊。
第二章 礼节礼貌
第三条 在办公区域、工作间、公共场所遇见公司高级管理领导人员时,应主动有礼貌地打招呼。
第四条 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重要宾客进入办公区域、工作间未到自己的工作台时,应礼貌相视;若到自己工作台前,询问时,应立即起立,并跨出工作椅一步,按站姿要求问好。
第五条 当有事必须面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在进入其办公室前需轻轻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其办公室。注意坐立姿态,汇报问题应简明扼要,未经允许不得在室内滞留。
第六条 当职位高于自己的上级领导有请时,要立即到位,倾听领导的询问、指示,做好记录。
第七条 与公司领导或公司重要宾客相遇时,要主动让路,目视领导或宾客通过;接待人员,应主动为领导或宾客开关房间、通道门,员工之间相遇,亦应礼貌相让。
第八条 会见公司领导或重要宾客时,一般不主动握手,握手时应面带微笑,姿态端正,用力适度。
第九条 与上级谈话时,用心倾听,不抢话,不插话,不争辩,讲话声音适度,语气要温和文雅,严禁顶撞上级;如有问题需要说明,讲清道理,供领导参考。
第十条 接听电话时,首先要说:“您好!”,在交谈中要用礼貌用语。
第十一条 业务接待人员,必须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注意树立企业的形象,表现公司的最佳风范、热情、亲切,态度自然不做作。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印章、介绍信使用管理规定
SJE/ZY/JL-08
为规范公司印章和介绍信使用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印章的管理
公司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印章(公司章、法人名章等),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因业务部门特殊需要,必须单独保管使用的印信,如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应登记备案后,由使用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并建立使用印章登记薄。总经理办公室予以监督检查。
第二条 印章保管员的职责
(一)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和交他人代管,如有事外出应向经理办主任说明情况,以免影响用印。
(二)经经理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用印。
(三)对不按规定用印的,有权拒绝用印。
(四)用印时要做到印迹端正清晰,保持用印的严肃性。
(五)要做好用印单位、用印人、用印事项、批准人等相关记录。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以公司名义的发文,上报下发的各类计划与总结,各类统计报表、各类专业人员职称证:公司颁发的各类奖状与证书,对外介绍信、证明信、回复函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用印。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办法
凡需使用公司印章者,需经经理办主任同意或经公司总经理签属意见后,由公司印鉴管理员负责用印,未经批准不得携印章外出和空白用印,使用主要领导个人名章时,需经本人同意。
第五条 印章使用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印章保管登记册,载明印章名称、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项。
(二)印章保管人员要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
(三)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四)一旦发现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情况,迅速处理。
(五)印章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确保用印时印迹清晰。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用印时首先应检查是否有部门负责人批准的用章审批单。
(二)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杜绝未经审阅其内容,而盲目用印的现象。
(三)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
(四)盖印
1、以单位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单位的印章。
2、机关的正式文件只在文本落款处盖章。
3、带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骑缝线上。
4、凡是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的4-7个字。
第七条 停用的废旧印章要请示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分不同处理情况,或上缴颁发单位进行切角封存,或由本单位自行销毁。
第八条 介绍信的管理
介绍信是公司出具的一种证明性文件,公司对介绍信的内容及其印章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因此,公司对其使用必须严格管理。开出介绍信或替换介绍信都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一)介绍信的两种形式:
一种是办公室秘书掌握的具有一定印刷格式的公司介绍信。有制发单位的名称,使用人的姓名、职务、事由、时间、有效期、用印等。
另一种是用公司信笺书写的,为请求或希望证明某种情况而使用的。
(二)开具介绍信的手续
需要单位介绍信者要先填写单位介绍信签批单,经部门批准后,由办公室秘书据此单填写介绍信,盖章后交给需用人。
(三)注意事项:
1、办公室给职能部门出具介绍信时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发手续。
2、使用介绍信者的合法身份和事由要严格审核。
3、介绍信要有编号和存根,存根和发出的介绍信要一致。
4、事后应逐一核查介绍信用途、去向,并予以记录。应收回全部未使用的介绍信。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
SJE/ZY/JL-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档案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各类档案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善与保证档案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二条 经理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财务、基建等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档案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其任务是:
(一)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档案;
(二)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三)进行档案鉴定、统计;
(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二章 归档材料的形成与要求
第三条 归档文书
(一)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二)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四)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协议总结纪要。
(五)国际交流和合资(作)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六)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八)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信件。
第四条 文书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守则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二)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三)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3种。
(四)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查表。
第五条 科技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设备方面的图纸、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原理图、布线图、方框图、说明书及维护手册等。
(二)工程方面:与工程有关的请示、报告、批复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材料:包括选线、选地、勘测、业务预测、调查分析、申请用地、城市规划部门的审批文件、红线图,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设计、工程预算、施工图、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资料、对外交涉联系的重要文件、竣工图、验收书、决算等。
(三)技术革新、科研方面:上报审批文件,技术革新图纸及批文、专利、证书等。
第六条 科技材料归档要求:
(一)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科技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做到每项工程、技术活动、引进项目等都要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
(二)对每项基建工程、产品试制、科研、技术创新、引进项目等,进行鉴定验收。设备开箱时,应有档案人员参加。
第七条 财务档案归档范围与要求:
(一)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财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公司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的财务档案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转年初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档案保管。
第八条 档案借阅管理:
(一)查借阅档案,必须到档案室填写借阅申请单后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查借阅,秘密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批准方能查借阅。
(二)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五)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编制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的管理制度
SJE/ZY/JL-10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的计划性,使部门工作有序进行、落到实处,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建立和规范公司机关各部室每周(月)工作计划编制及计划执行报告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计划编制依据:
(一)当年企业生产经营目标。
(二)本部门职责范围承担和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
(三)企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求。
第二条 编制内容:
(一)本周(月)应完成的管理工作。
(二)本周(月)应完成的特定工作(如项目跟踪、经营思路及策略、生产作业计划、回款计划、质量反馈处理等)。
(三)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三条 报送要求:
(一)计划编制后,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经理办。
(二)周计划于周六或周日下班前报送,月计划为每月最后一天的下班前报送。
第四条 周(月)计划完成情况的总结要求:
(一)每周须按上报的周计划,叙述工作完成情况,说明未完成的原因(要求按主客观说明)。
(二)未列入计划的临时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对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五条 其它:
(一)周(月)计划,由经理办下发统一格式,各部门按要求编制。
(二)工作总结的标题统一为“XX部本周工作总结”、“XX部XX月工作总结”报送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抄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各单位的周(月)工作总结撰写完后,先由主管领导审阅后,报经理办。
(四)周(月)计划是各部室专业计划的补充,相关部室的专业计划应按计划管理要求编制,(如生产计划、设计进度计划、质量管理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等)。
(五)凡未按此通知要求,及时编制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的部室,将在月经济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制定颁布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SJE/ZY/JL-11
为加强公司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程序,提高规章制度的质量和执行效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XXX公司有关规定,针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各项活动特点所制定的章程、制度、办法、规定、规程、标准等具有较长时期约束力的管理规范的总称。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及其相关活动。
第二条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
(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科学发展;
(三)充分体现公司的企业文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四)从实际出发,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创新性。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经理办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主办、会签及颁发、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3、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4、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5、监督各部门、各分厂及全体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在相关联的业务范围提出建立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其他部门)。
5、有权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监督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第四条 内容和要求:
(一)规章制度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内容、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经营”,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随时补充修订。编写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在发布前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要进行协商,经充分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四)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改
规章制度草案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经理办,需要说明情况的附关于制定该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
经理办负责审查规章制度并进行文字校审。
第六条 公布与备案:
(一)经校审后的规章制度,除必须报请总经理签发的以外,根据领导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由经理办办理印发、网上公布事宜,红头文件由经理办负责印发及网上公布。
(二)经签发的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以“现予发布实施”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间。
(三)签发后的规章制度,由经理办留存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SJE/ZY/JL-12
为落实《XXX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办法》,规范公司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施工等合同。
第二条 公司对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实行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帐款回收的全过程以及每一个关键的业务环节进行综合性的事先、事中、事后风险预测和控制。
第三条 公司经理办对公司所属部门与其它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风险审核。
第四条 公司经理办对合同进行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资格和资质、合同文本及其格式的规范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等。
第二章 合同准备与合同条款
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充分了解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存续状况、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等,以此作为是否签约的依据。
第六条 合同及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合同章及由有代理权的经办人签名。
第七条 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一般条款,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条款,包括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二)合同标的条款,包括规格、型号或合作的具体事项等。
(三)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四)验收条款,包括验收的依据、标准,验收的时间、地点,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五)质量和品质条款,包括采用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的期限和方式,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六)价格条款,包括标的物的单价、总价、计价方法,涉及到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清关费的承担和约定等。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要有明确的约定,履行地点应约定为吉林市龙潭区或我公司所在地。
(八)合同的效力条款,包括合同生效的时间和生效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形态和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的约定应明确约定赔偿的方式和范围,具有可操作性。
(十)解决争议的条款,要明确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需要阐明和约定的条款。
第八条 公司所属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合同内容和交易方式。
第三章 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九条 公司所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质量有标准,验收有约定;对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标的物的安装、验收时间,标的物的价款给付时间和给付条件的约定要准确无误,文字表述严谨、正确、清晰,不可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条款的约定要严密无漏洞,不留隐患。
第十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要将主合同、补充合同、技术协议、协议、收货清单、验收报告、售后服务报告等与主合同有关的材料原件及时交合同管理人员登记存档,统一集中管理。
合同管理工作是经营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前承客户授信管理,后接收/付款管理,合同也是违约后诉讼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故要加强其管理工作。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部门对纳入ERP系统管理的合同,应当严格按照ERP系统的要求签订合同,按照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来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特征是: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是财产所有权与价金互为对价的合同;是诺成、双务和有偿合同。
第十三条 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是承揽合同是双务的、诺成的、有偿的合同;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完成的工作具有特殊性;承揽人以自己的风险完成工作。
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十四条 公司签订的单笔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合同,应报请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同意后对外签署。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部门签订的单笔合同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合同,经办部门在发布邀请函的同时,向经理办提交招标邀请函并由法律顾问、企管人员参与招标工作,经理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签订。
第十六条 公司提交集团法律事务部或提交公司经理办审核的合同,提交部门应当提供相关背景情况和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 经理办审查合同的内容为合同是否具备合法性、严密性、完整性、可行性。具体为一是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等资信情况,防止合同欺诈;二是审查合同文本是否合规,合同条款是否齐全,用语是否准确,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是审查法人资格是否有效,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是否合格。
第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除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人对外签署合同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授权文件必须阐明委托事项,授权范围和授权有效期间。
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条 合同订立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防止因提前履约、逾期履约、单方违约等造成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属签约单位应指派专人跟踪合同履行过程,关注市场变化和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防范各种合同风险,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意外情况和风险,可能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面临经济损失等情况,有关部门要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经理办。
第二十二条 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作为原合同附件存档。
因市场或当事人履约能力等变化导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签订部门应当尽快与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减少和控制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六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属部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发生纠纷,合同的签订或履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经理办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处理合同纠纷的,应当形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 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及时主张权利。
第二十六条 公司所属部门必须强化诉讼时效意识,在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部门侵害其它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及时主动协商处理,尽力避免经济纠纷的发生,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各单位应悉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予以存档保存。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 试 行 )
SJE/ZY/JL-13
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程度,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际效果,防止用人失察和不正之风,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经研究决定,在企业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 公示对象和范围
凡由企业直接行文任命或提名任命的拟提拔为副部长级以上的干部(特殊岗位除外)在全公司公示。
第二条 公示内容、方式和期限
公示内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简历、现任职务、拟任职级或职务等基本情况。
公示方式:通过文件、会议通报、网络公告等方式进行。以上公示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也可以合并采用。
公示期限:7-10天。
第三条 公示程序
1、确定公示对象:经总经理提名,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形成干部调配方案,同时确定公示对象。
2、向全公司公示:公司经理办对公示对象以正式通知形式在全公司公示。
3、收集汇总、分析核实公示反映:公示通知发出后,接受全厂干部职工对公示对象的广泛审议。全厂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当面或以署真实姓名的书信等方式向公司党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对群众有反映但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掌握或作出结论的问题,如果没有新的内容,一般不再予以调查;对群众有反映但组织上没有掌握的新情况,一般由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群众举报的重大问题,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结论,由公司纪委向有关单位和举报人反馈。
4、使用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缺点、错误,不影响任用,或所反映问题查无实据的,原研究决定的干部调配方案一般不再进行复议,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组织谈话并行文;对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或一时难以确认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经复议后取消或缓定原任职方案。
第四条 公示纪律
(一)要及时拟定公示通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公示通知的发出。
(二)确保公示时间。凡来信举报的,在公示期限内的均有效。
(三)反映、举报公示对象情况要本着对组织、对公司、对公示对象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公示对象的群众反映,不得为公示对象打招呼、说情。
(五)公示对象要正确对待公示,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组织查明情况,不得阻挠、刁难群众反映问题,更不准打击报复。
(六)公司党委、纪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登记建档,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七)核查要做到重事实、重证据,并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作出正式结论前问题扩散对干部本人造成不良影响。
凡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以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八)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SJE/ZY/JL-14
为使公司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理办负责公司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文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第三条 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公司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四条 有关要求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拆封,绝密件要二人随行。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SJE/ZY/XZ-01
为加强和规范对办公用品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压缩开支,保障工作有序顺畅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办公用品领用:
(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领用办公用品申请,开具料单。
(二)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三)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批。
(四)办公用品保管员发放物品。
第二条 办公用品采购:
(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管理员提出采购计划,报行政部。
(二)行政事务部部长审核计划,并批示。
(三)行政事务部按要求采购并验收入库。
第三条 办公用品管理注意事项: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更换要依照办公用品使用期限,办公用品更换按要求处理,特殊情况要有书面报告。
(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办公用品发放的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关于客、货车的管理规定
SJE/ZY/XZ-02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油材料损耗,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车辆由所在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和保管车辆。
(二)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如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由主管或相关领导指派,并保证行车安全。
(三)各单位需要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好出车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出车。无“出车单”者,门卫不得放行。
(四)各单位节假日用车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指派,填写好出车单,由公司领导审批。
(五)凡是有车单位每月初与月底要填写好“行驶里程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车管员进行登记汇总。
(六)客、货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计财部门用车提、送款超过10万元以上(保卫部根据公安局要求)必须由专人押送,每次总人数不少于4人,往返途中禁止带人,禁止随意停车。
(八)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若有违规罚款,应由司机负担。
(九)客、货车司机禁止私自贩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若违反规定,调离原岗位,若触犯法律,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货车承运易燃、易爆、有毒货物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车辆驶回厂内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进行回厂后的安全检查,然后将车门锁好。
(十二)未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将机动车停在厂外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司机责任。
第二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的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按车辆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时、定程更换三虑(空气虑芯、机油虑芯、汽油或柴油虑芯)。
(二)客、货车辆要按车辆使用说明实行定期、定程检查维护保养,要经常保持车容,做到内外清洁。
(三)客、货车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车司机填写修车明细申报单,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车管员审核认定、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然后报审计部询价,确认后方可修理。
(四)凡是通过审批维修的车辆,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交回原单位,车辆所在单位,然后由仓储部统一回收。
(五)各单位申报维修的车辆,必须派两人到指定维修站,负责检护指导(由车管员或单位领导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到修车现场检护指导)。
第三条 司机职责与行为规范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三)司机应严格按出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乘车人擅自更改行车地点和路线,司机有权拒绝。
(四)未经领导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借出车之机脱离规定的行车路线办理私事。
(五)客、货车司机在接到出车单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上路。
(六)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准带故障开车。
(七)小车司机每次因公外出接、送客人时所发生的就餐费用单独核销,每次就餐标准不准超过20元。
(八)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将由用车人和用车单位领导,负责在过路费票据后面签名,并标明时间,要求一次一签。
(九)小车司机在接、送客人时(含公司领导干部),当乘车人提出抢时间赶路时,司机有权拒绝他人提出的违章要求。
(十)市内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及时报销,最长时间不准超过15天。
(十一)凡是出省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一次一报,不准过月报销。
(十二)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严禁向客户、宾馆、饭店索取其它好处和物品,对涉及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客、货车出库入库时要锁好门,库房和车的钥锁不准私自交给他人,确保车库安全。
(十四)封存车辆入库停放时,必须将全车电源切断或取下蓄电池。
第四条 小客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凡是市内及郊区用车,4小时内每次收取费用60元,每超2小时加收50元。
(二)去长春市内办事,每次收取费用300元。在外每过一夜加收200元,去长春机场接、送客人,每次收取费用200元。
(三)其它长途用车一切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条 货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五吨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40元。
(二)两吨以下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16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8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20元。
(三)叉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80元。
(四)铲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120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60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300元。
第六条 小客车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由主管单位领导填写出车单。
(二)公司领导用车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并负责接、送公司领导外出。
(三)客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办事的客户和上级相关人员及同行业用户的重要领导。
(四)客车负责接待外宾时车容要保持整洁。
(五)客车随时负责处理生产中的紧急问题。
第七条 货车与特种车的使用范围
(一)各种货车要服从生产管理部领导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生产方面用车由用车单位领导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申报。
(三)公司内临时用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前半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或车队调度室要车。
(四)各单位申请外出200公里以远地区提、送货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部长申报审批。
(五)货车出省提、送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程费用可参考当时市场运价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含司机旅差费和往返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支付。
第八条 客、货车油材料考核办法
(一)客、货车(汽、柴油)考核标准按照车辆出厂所规定的百公里耗油指标进行核算,做为单车考核的参考基数。
(二)小型客车含面包和客货车,每百公里耗油10至12升的车辆补加4升,凡是符合补加4升油的车辆,均按照实际油料消耗考核。
(三)大型货车为10吨、5吨含吊车、铲车、叉车,每百公里耗油按车型的指标数另补加6升,做为单车实际油料消耗考核依据。
(四)客、货车的行驶里程数,由所在单位办负责审核登记,每月初与月底进行一次抄写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填写好的月份报表,上报到车管员进行统一汇总,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五)客、货车每次所发生的汽、柴油票据、材料票据、修理费票据,先由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车管员审验签字、所有票据必须履行先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十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十一条 公司客、货车使用流程图: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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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费管理制度
SJE/ZY/XZ-03
为了加强公司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费的管理,确保公司和职工的利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正式在岗职工,均享受每人每月20元通勤费待遇。
第二条 骑自行车的正式职工,以公司地址为中心根据员工居住地距公司距离远近,可享受自行车磨损费5元、10元、15元、20元,四个档次补贴。
(一)5元的发放标准:从郑州路以南至通潭路以北;从新吉林市场以东至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西;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二)10元的发放标准:通潭路以南至吉林火车站以北;铁东公铁立交桥以远,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三)15元的发放标准:吉林火车站以南至解放大路以北,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四)20元的发放标准:解放大路以远的路程,其他方向参照此方向里程核定。
第三条 距离通勤大客车规定站桩3站地(2公里)以上,或居住地未开通勤车乘公交车的职工,根据个人申请并携带房产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核,行政事务部核实并进行实地考察,相关领导批准,根据距离远近可报销零本票40元至80元。
第四条 乘坐通勤大客车的员工(每月以购买月票为准),不享受自行车磨损费待遇。
第五条 放假和休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费、自行车磨损费和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六条 单位住宅区分得住房的员工和骑自行车的员工均不享受报销零本票待遇。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通勤费报行政事务部;逾期将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八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有限公司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管理制度
SJE/ZY/XZ-04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是公司训练、比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实施封闭式管理。为加强场地管理,确保场地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塑胶网球场、篮球场设立专职管理员,负责对场内的管理和清扫工作,按照塑胶球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冲洗和保护。
第二条 塑胶网球场、篮球场正常上班期间不开放,如有客人或关系单位使用应提前向球场馆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统一安排。
第三条 凡需要使用场地进行比赛的有关单位,提前与球场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主管部的同一安排。
第四条 进入场地内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网球场是训练、比赛、娱乐专用场所,下班时间对内开放;
(二)进入网球场须服装整洁,严禁穿足球鞋、皮鞋进入场地;
(三)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及带核食物和乱扔杂物;
(四)严禁翻越护网,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场内设施;
(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上述规定如有违反将驱逐出场;
第五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有限公司
通勤大客车管理制度
SJE/ZY/XZ-05
为解决公司员工上下班乘车难问题,目前公司租用三台通勤车,为接送贰佰多名员工上下提供方便,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一条 具体行车路线为:
1、临江门方向:早自临江门发车经柴草市、解放大路、市一中、桃源路、岔路乡、吉林大街、造纸厂、南北楼、松江桥、徐洲西路、金丝王、加油站至本公司,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2、铁东方向:早从龙东小区、化一中、铁东会议中心、密哈站小区、水部、东方一区、象园不区、火电小区、十六中学、二商店、化公医院、郑州路、汉阳街至本公,下班从公司发车按相反顺序运行。
3、解放大路方向:附属医院、医学院、昌邑分局、延安街、鸿博、二医院哈达弯大桥、东方家园、飞龙座、化工医院、八货运至本公司。
第二条 乘车规则:
1、要求乘车员工,写出书面申请,标明具体居住地点,部门领导签字后(审批原则是先老后青、先正式后临时),随户口本复印件和房证复印件一同交到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批。
2、通过审批同意乘车后,交一张一寸照片,办理乘车月票。
3、乘车员工要文明乘车,在规定的站点上、下车,保持车内卫生。
第三条 接送时间:
上班:保证上班7:50分到公司门前。下班:17:10分从公司门前发车。
第四条 车长设置:我公司每台通勤车设车长一名,车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态度和蔼服务于通勤员工,及时制止车内吸烟现象,主动分流车门口的拥挤情况,按规定的站桩停车要确保停车开门、关门安全,负责出售通勤车月票和零票(月票每张20元、零票每张1元)。
安全正点,为公司员工提供方便是公司的宗旨。迎造安全、正点、和谐的乘车环境。
第五条 出车单位所提供的车辆要保证叁台大客车卫生清洁、车况良好;保证冬季大客车安装取暖设施并做好提前预热,按我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安全、及时准确地接送临江门、解放大路和铁东三个方向的通勤员工,由于接送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通勤员工伤害(亡),一切后果均由出车方承担。
第六条 如有不出车的现象,公司按日扣款500元/台;无故私自调整车辆、途中调换车辆每次罚款100元;在接、送通勤时迟到每次罚款100元/台;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加油或干其它事情均罚款100元/次;不按规定站桩停车罚款100元/次;由于供车方原因造成公司员工所发生的乘车费用均由供车方承担;如供车方私自不履行协议甲方扣除部分租金。
第七条 本规定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达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有限公司
房屋土地建筑物管理制度
SJE/ZY/XZ-06
为了加强对房屋、土地、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建和扩建等管理工作,提出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区内、医院等全部生产用及非生产用房屋和建筑物均由公司行政事务部进行管理。
第二条 所有房屋土地建筑物,必须建帐、登记立档,统一管理。
第三条 要经常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如有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马上维修,维修完毕由有关部门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不得擅自在建筑物上扒洞增设门窗,或私自拆除间壁墙改变原建筑,如必须扒洞时,要经公司行政事务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春秋两季,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人员对所有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根据检查记录整理,提出维修方案,纳入年度大修、中修计划实施。
第六条 发现的危险建筑,要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写出处理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七条 对公司区、住宅区所有土地,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管理,在没有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能私自将土地出租出卖。如必须出租出卖时,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租出卖手续。
第八条 对公司区住宅区所闲置的房屋,要及时盘活,出租或出售。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SJE/ZY/XZ-07
为塑造企业形象、美化公司园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园区的绿化卫生管理工作,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各部门、分厂要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好本分担区的绿化及花草栽种任务。
第二条 各部门对分担区的绿化区域,要认真管理,草坪中的杂草应及时拔掉,不得超过50-150mm高度,保持草坪整洁,每年春季要将树丛草坪的杂草树叶清理干净。
第三条 园区摆放花盆,统一由行政事务部管理,要按季节及时更换,按时浇水。任何个人不许随意挪用,对偷挪和损坏花卉者,按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清理本分担区的卫生杂物杂草工作。
第五条 按规定摆放室内物品,定期打扫室内卫生。擦拭玻璃,保持窗明几净。
第六条 做好办公室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清扫和玻璃擦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搞好灭鼠、灭蝇工作。对做的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行政备品、设施管理制度
SJE/ZY/XZ-08
为了更好加强对行政备品及设施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一切行政备品,如:办公桌椅、电脑桌、卷柜等,统一由行政事务部建帐管理,落实责任、统一标签,发放和调配。
第二条 办公用品桌椅一律责任到人,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第三条 调出人员的一切行政备品,由行政事务部统一收回或重新调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第四条 各部门需要行政备品,必须做出申请计划,由行政事务部根据全公司情况综合报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配和领取。凡不经行政事务部同意,各部门私自购买的行政备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必须填写物资出售申请单,经行政事务部主管人员同意,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 行政备品、设施出售的价格,按物品新旧程度进行报价,出售物品价格,由行政事务部和审计部共同协商进行核算,定价后方可出售。
第七条 行政备品、设施报废,必须是失去维修和使用价值的废品,由部门办事员填写报废申报单,说明原因,由行政事务部人员进行审核。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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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收费管理制度
SJE/ZY/XZ-09
为了更好地收取各项费用,顺利完成收缴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住宅区及居住厂区的外户。
第二条 行政事务部负责全公司各种费用的收缴和扣缴工作。包括:
(一)公司转供单位自来水费;
(二)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冬季供热费,以及转供单位供热费;
(三)转供单位电费;
(四)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房屋维修金;
(五)公司住宅职工和外户房租费。
第三条 电费由抄表员每月初到住户查验表数的同时,按单位填写用量统计报表,并转入微机下达扣款通知单,由基层单位工资员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在我公司宅区居住的外户和下岗职工,各种费用由收费员根据微机下达的指数上门收缴。
第四条 由收费员收缴的各种费用,必须当时对用户开出收款收据,而且必须款据相符,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抄表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电表损坏不走字或不准的情况要及时向行政事务部领导汇报。
第六条 抄表员和收费员要准确掌握全公司住宅用户的房屋转卖、转租和人员变动情况、以便及时清缴各种费用。
第七条 负责编制月各种费用收缴明细表。
第八条 对拖欠各种费用的用户,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领导。
第九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给排水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SJE/ZY/XZ-10
为顺利完成全公司厂区和家属区的房产维修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厂宅及厂区。
第二条 行政事务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大、中修计划,并按计划落实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进行鉴别,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 工程完工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不许弄虚作假。
第五条 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需改变原设计结构时,事前必须向房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变更图纸,经房产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房产部门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住户负责。
第六条 厂宅一楼住户改用营业用房时,必须将申请和变更图纸一并上报房产部门,经房产部门同意,并交足各种费用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住户维修房屋和给排水设施,事前到房产部门申报,并按规定向财务部交维修材料费,持交款收据到房产部门开维修任务通知单,到行政事务部待修。
第八条 没有房产部门维修通知单,行政事务部无权私自对住户房屋和给排水设施进行维修。
第九条 行政事务部要按房产部门下达通知单的内容进行维修,超出维修内容的项目,需要重新到房产部门登记,到财务部交款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 施工结束后,用户需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并返回房产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闭路电视及电话管理制度
SJE/ZY/XZ-11
为了保障公司闭路电视、电话的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厂区及住宅。
第二条 维护人员经常检查、维护室外线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三条 电话管理及维修人员,遵守通信纪律、不窃听、严守保密制度。
第四条 发现事故、障碍应及时上报,做到当日故障当日处理。
第五条 定期编制材料维修计划报物资计划部,如临时领用材料,需经批准。
第六条 闭路电视的安装或拆除,经出书面申请,由行政事务部主管领导签字,交款后方可安装或拆除。
第七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安装闭路电视,否则进行严肃处理。一经发现罚款200元,一并交齐闭路电视费。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水暖维修管理制度
SJE/ZY/XZ-12
为了增强服务意识,快速便捷的搞好维修工作,妥善处理维修中的问题,有效保证生产、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范围
(一)公司所管辖的家属区住宅、单位厂区车间,办公室的给水、排水、供热系统。
(二)保修期结束的新建扩建工程中的水暖系统。
(三)交足供热费、维修费及相关费用的外来住户和商业网点。
第二条 具体办法
(一)由行政事务部管理,负责维修。
(二)每年12月10日前由行政事务部编制计划,12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
(三)依据公司的综合计划,编制月份计划,列入公司月份生产经营计划。
(四)行政事务部根据月份计划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包括小修材料),到物资计划部批准。
(五)家属区、生产区、室外系统小修须经行政事务部同意,行政事务部派人了解维修内容后维修,生产车间水暖小修由生产部安排。住户下水有偿维修,更换管件每次收费20元;更换大便器收费50元,管件自备,工厂提供水泥沙子。
(六)突发性事故先抢修,后报行政事务部确认,要及时处理跑、冒、漏问题,防止浪费现象。
(七)因私自改动采暖、给水、排水设施,造成损失,影响运行时,按价赔偿外,暖气系统按10元/ m²(建筑面积),供水系统按200元/处,停水费100元/次;排水系统按200元/口收取改造费,并根据情节罚款50-2000元。
(八)在维修时用户应积极配合,及时搬走影响施工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共用部分的修理和改造,及时拆除影响维修的装潢。如受阻时计算实际影响天数,按60元/天标准赔偿损失,而且罚款50-500元。
(九)在室外管线、闸门井上不得搭建棚厦(一经发现强行拆除),不得往排水井里倾倒垃圾、脏物,不得私自开关闸门,如发现罚款50-500元。
(十)维修结束时由行政事务部与用户参加验收。
(十一)维修人员要提高维修技能,精心维修,热情服务,文明施工。
第三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独身宿舍管理制度
SJE/ZY/XZ-13
第一条 凡住公司独身宿舍的员工,必须由本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主管部门批准后,持财务部开据的150元押金收据,办理手续方可住宿。
第二条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独身宿舍的制度,严禁在室内打架斗殴、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室内肃静。
第三条 住宿员工要自觉维护秩序,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第四条 宿舍各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准自配钥匙。
第五条 对宿舍的-切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毁、运出公司外借用等。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六条 住宿员工不准私自接灯,不准私自乱动照明设备,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等设备做饭。违者按公司规定罚款没收用具,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七条 独身宿舍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走廊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不得将家具或非住宿必需品搬入室内。室内外不许乱扔赃物,乱泼脏水。
第八条 外来探亲访友的同志,必须到独身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方可进入房间,不准私自留宿,违者罚款50元,宿舍发生一切问题由留宿者负全责。必须住宿的,由独身管理员安排住宿,并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九条 独身宿舍严禁家属占用,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罚,并强行搬出。
第十条 独身员工因事不能住宿要向独身管理员请假,超过一周要与主管领导请示,私自搬出独身宿舍超过二周以上,原则上不能回到独身宿舍住宿。
第十一条 独身宿舍在晚10:00锁大门,如由特殊原因需要与独身管理员联系,否则一律不允许开门。
第十二条 电视及娱乐设施周一至周五白天不开放,晚上5:30-10:00开放,周六、周日早8:00-晚10点开放。
第十三条 成立独身管理委员会,协助独身管理员管理好独身员工,并监督独身管理员工作。
第十四条 不许在独身宿舍内过量饮酒,不许工作时间回宿舍赌博,违者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严重的交保卫部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SJE/ZY/XZ-14
开办大学生公寓,是公司提升员工素质,改善企业职工知识结构,招纳现代科技人才,走科技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特制定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寓管理机构
(一)大学生公寓由公司行政事务部领导,行政办公室管理。
(二)大学生公寓配制两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卫生普查、楼道厕所及公共活动室清扫及各种设备的管理与养护工作。
(三)大学生宿舍的维修工作由行政处主持,相关单位负责。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开展好各项服务业务,热情为公寓住宿职工服务。
(二)对管理室内卫生及住宿职工住宿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清洁、清扫楼道、活动室、洗手间、楼道的卫生。
(四)爱护、保护并使用好室内公益设备、设施及公益文化活动等各类设备、设施。
(五)负责日常的安全防火及治安防范等管理工作。
(六)对于损坏的公益设备,门、窗、管线,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或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并予以修善,确保恢复正常使用与运行。
(七)解决住宿职工间的日常发生的矛盾与问题,较大的问题如实向上级汇报。
(八)做好住宿职工管理工作,住宿房间床位人员编制文件存档或上墙,规范管理。
(九)配合公司各管理部门,对住宿职工进行全面督查管理。
(十)自觉并有责任接受上级各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估。
第三条 管理员日常工作要求
(一)按时进行交接班,认真填写公寓日常管理日志,对班内发生的事情、事件进行认真记录,重大事件要详细记载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
(二)按时完成好走廊、楼道、楼梯、洗手间、公益活动室、大门口院内等卫生清洁、清扫工作。
(三)管理好公益设施,电器设备有盘点与使用工作。如:电视、洗衣机、热水器、水池各种开关,清扫等。
(四)定期对室内的公共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填写好记录。
(五)爱护并保存使用好消防灭火设备及电力电控设备。
(六)督查违章,违纪职工与现象。如:点电炉子,室内起火做饭,电器设备取暖,乱接电源线破坏电源设备等。
(七)对于日常发生的各类违纪事件与问题,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八)管理人员在岗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如发生事故,值班人员不在岗位,将根据事件发生问题大小,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九)管理人员在岗期间要随时接受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与考评。
(十)对于公共产物的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根据情况对管理人员追究责任或批评。
第四条 卫生公约
凡在大学生公寓住宿职工,要遵守大学生公寓卫生公约。职工所居住的宿舍卫生自理。
(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个人物品管理有序,禁止乱堆乱放。
(二)禁止在楼道,公共活动场所乱放个人杂物。
(三)按指定的垃圾点(桶、箱)倾倒垃圾。
(四)不准往走廊或窗外泼脏水或乱扔果皮,塑料袋,饭盒等污染物。
(五)保持公共场所、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漱间(池)公共卫生。
(六)讲卫生,讲文明,大小便后要对设施中进行清洁,保持好公共卫生。
(七)居室内外墙壁不得胡乱张贴、涂写各种广告,杂乱字画等物。
(八)走廊、楼道、水池、厕所内等地不得乱倒剩余食物。
第五条 爱护公共设施公约
住宿职工要象爱护自己眼睛一样来爱护公共财物,无论是配发的床、柜、椅、电器还是辅助性的活动器材,水、电还是公共场所设施都应加以爱护和文明使用。
(一)不允许私自拆解公共设施。
(二)不准在墙上,柜,桌,椅、门、窗上刻画涂抹。
(三)不准乱接电源,点电炉子或随意拉断电闸。
(四)不准野蛮使用配发的电器、洗衣机等设备。
(五)没有火情,不得挪动配发的消防器材、消防用具,及宿舍楼内的电源控制开关。
(六)对文化活动,健身等室内外公共设备要爱护并合理使用。
第六条 三防要求
住宿职工要注重三防。即:防火、防意外伤害、防盗窃,住宿职工要提高三防意识,接受三防教育。
(一)防火灾:不准私自点电炉子或使用电流较大的电器。管理好电褥子,电水壶等各种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外出或就寝前要对所使用的电器、火源、电源进行安全检查,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不准在宿舍内燃放鞭炮或乱扔烟头火种。了解掌握防火、救火的办法,熟知灭火设备存放地点。
(二)防意外伤害:住宿职工面对住宿环境进行安全性的了解,熟知易发生伤害源。在宿舍楼内的活动要稳重,不要因跑跳等造成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如楼上楼下乱扔杂物等)。
根据季节,了解宿舍内楼道内的雪、冰、水等情况,在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范电击等。如发现宿舍内外房屋险情或隐患,断开险情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以清除隐患危机。
(三)防盗窃:住宿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的能力,个人的钱财物要妥善保管好。切实管理好本室的钥匙,修善并关好门窗(本室的钥匙应上交一把,以备室内管理用)。
上班或公出时要将门窗,物品收藏好,电器等物品要保管好。
住宿职工一般情况下不要把外人领进公寓内,如有特殊(亲友来访)要进行出入登记。
第七条 住宿纪律要求
(一)凡在大学生住宿的员工必须持有大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每月交管理费20元每季上交一次,管理员有权清除大学生公寓后果自负。
(二)宿舍是全体住宿职工之家,要遵守公司各项安全及纪律规定。宿舍内走廊上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干扰或影响其它职工正常休息,特别是大声播放音乐等,会严重影响倒班、夜班职工的休息。
(三)走廊公共活动室,安全通道上,不得凉晒衣物,衣物凉晒应到公共凉晒点。
(四)住宿人员不得打架,斗欧,发生矛盾应到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五)住宿职工不得将公共财物占为已有。
(六)住宿人员在出公司后应按要求时间返回。
(七)住宿人员要严格按公司职工条例约束管理自己,按时就寝,按时就餐。
(八)住宿人员不得不经他人同意就动用他人的物品,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注:一切违反公司劳动与管理条例,都将按公司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九)男宿人员或女宿人员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到他人宿舍,外来人员不经登记或本人带领不得进入宿舍。
(十)男宿或女宿人员不得在对方宿舍过夜或长时夜谈,要按住宿要求时间离开对方宿舍,如有发生,按违反规定处理。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是全体住宿职工利益的保证,希管理部门、人员及全体住宿职工认真按要求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食堂管理制度
SJE/ZY/XZ-15
为强化食堂卫生及日常工作的管理,约束食堂员工的卫生行为及日常行为举止,督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餐饮环境对食堂进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食堂隶属于行政事务部管理,食堂日常工作与人员安排与分配直接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安排负责。
第二条 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经营工作,贯彻执行公司领导、行政事务部领导的指示精神。
(二)负责做好食堂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优质服务意识。
(三)努力为公司员工提供一流的餐饮服务,争当一线员工的好后勤。
(四)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采购优质产品,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五)强化食堂制度建设,改善员工就餐环境,保证员工的的饮食安全。
(六)负责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保证食堂的经营工作顺利进行。
(七)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三条 个人卫生
每名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达到以下个人卫生标准。
(一)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二)必须坚持勤洗澡,不许留长指甲,不许化浓妆,长发必须盘在帽子里,鞋不许有污渍,上厕所要洗手。
(三)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保持始终干净。
(四)做好值日的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五)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六)卖饭、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
(七)不许说脏话和不利于团结的话。
(八)平时穿戴也要整洁、利索。
(九)平时要注意仪表,售饭、菜时要注意姿态。
(十)做好管理员安排的临时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第四条 餐饮卫生
餐饮卫生关系到就餐员工的健康,一个卫生良好的食堂是对员工的负责,对社会负责。
(一)杜绝劣质米、面、油进入食堂。
(二)杜绝劣质肉、蛋、禽类、豆类食品进入食堂。
(三)杜绝劣质蔬菜产品进入食堂。
(四)妥善保管所有购进的食用食品。
(五)做好防鼠灭蝇工作。
(六)领料到后厨的原料要及时处理,尽快使用,保持新鲜。
(七)合理安排配料,尽量避免浪费。
(八)冰箱、冰柜要保持洁净,生、熟不得混放。
(九)生、熟食品散放必须加盖或加罩。
(十)装油、盐、酱、醋器皿必须物见本色。
(十一)灶台上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勤擦拭,去油渍。
(十二)排烟罩、排风扇要勤擦洗,不许掉油渍。
(十三)和面机、压面机、炸锅、饼锅等要每天擦拭,必须保持物见本色。
(十四)蒸饭车要按操作规程开启、关闭及时添水和放水,保持内外部清洁。
(十五)蒸饭托盘要洁净,不许落地,用后要摆放整齐。
(十六)所有器皿一律不许有污渍。
(十七)用餐托盘、碗筷、小碟必须洗擦干净,必须消毒。
(十八)员工用餐后桌面要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洁净。
(十九)保证就餐员工有开水喝。
第五条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反映的是食堂的精神面貌,如何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是每一位食堂员工的责任。
(一)大厅要保持洁净,天棚、墙壁不许有灰尘。
(二)地面要保持干净每天要擦拭两遍。
(三)门厅玻璃夏季要两天擦一遍,不许有污渍和灰尘。
(四)售饭台要整洁,售饭前后工作人员必须擦拭、清理。
(五)操作间地面每天都要打扫、冲洗,每周用碱水彻底擦拭一遍,不许有污渍和卫生死角。
(六)操作间墙壁每周要清理一遍,重点部位要每天擦拭,不许有污渍。
(七)操作间天棚每月要打扫一遍。
(八)班组负责的玻璃夏季每半月擦拭一遍。
(九)前后院卫生周打扫一遍,积雪要随时清理。
(十)仓库要保持清洁、干爽、通风和安全。
(十一)更衣室和厕所要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干净。
(十二)及时清理煤灰,烧火洞不许留有其它物品。
(十三)及时清运垃圾,防止滋生蚊虫。
第六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SJE/ZY/XZ-16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部(分厂)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 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第三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四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
第五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顾客产品在企业内部联络及协调管理制度
SJE/ZY/GK-01
为了严格执行买卖合同和技术协议,制作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加强合同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营销部、技术部、计检部、仓储部。
第二条 内容:
(一)确认顾客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后,营销部门要向技术开发部下达通知,做技术准备。
(二)合同签订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将产品买卖合同(原件)、相关协议(原件)和顾客意见(原件)等资料归档,将复印件转生产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和物资部,财务部下达排产通知。
(三)各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客户档案、买卖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顾客反馈意见、技术交流文件、用户服务记录、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售后服务记录台帐、各种厂内转接通知。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前计划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编制、生产的组织和调度,确保按时交货。
第四条 技术部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部分,要通过顾客服务部与客户取得联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做出更改。
第五条 计检部负责产品制造全过程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符合合同条款和检验大纲要求,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
第六条 各营销部门要站在顾客立场上,本着为顾客负责,为公司产品质量负责的态度,协调计检人员严把质量关,做到不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不出厂。
第七条 仓储部负责成品设备的包装和发货,确保包装质量和货运安全。
第八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营销技术支持管理制度
SJE/ZY/GK-02
为加大合同承揽力度,体现技术营销,协调与技术部的业务,提高对顾客的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营销部、技术部。
第二条 各营销部门提前并有预见性地作好相关技术支持准备,负责协调技术部的相关工作。
(一)各营销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需要技术支持和顾客技术要求方面的书面通知。
(二)各营销部门要有详细的技术要求,并注明完成日期,有接收顾客信息的当事人书写的通知签字和主管领导签字。
(三)各营销部门应及时处理顾客技术要求信息,如需技术部支持,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有通知处理人签字。
(四)各营销部门负责将反馈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通知书写人。
(五)接收和下达的通知单必须由承办部门严格登记存档,做到每件事都有处理结果,并标明完成时间。
第三条 按照营销管理程序,投标文件的制作由各营销部完成。
(一)投标工作由投标经办人提出书面通知,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联络,各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报价和标书的编制。
(二)投标文件由各营销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三)各营销部门负责标书条款的确定,协调技术开发部提供技术资料、项目报价、和技术协议。经报价小组最后定价后,各营销部门负责最后审核。
(四)标书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五)投标后,各营销部门负责将中标结果、竞争对手的价格等情况归档。
第四条 项目的谈判,技术开发部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重大项目,经请示领导同意并参与谈判。
第五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SJE/ZY/GK-03
为了强化客户服务,加强与顾客之间友好合作关系,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顾客服务部、市场开发部。
第二条 内容:
(一)客户档案是指关于客户的各种信息资料,它包括:
1、传统客户档案(老客户);
2、新客户档案(新开发);
3、潜在客户档案(待开发客户);
4、竞争对手档案;
5、合作伙伴档案;
6、协作院所档案;
7、市场信息档案。
(二)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获得的各类档案信息要尽量完整、具体、真实,同时以书面形式在每次出差回来后及时交至各营销部门。
(三)收集的各类客户档案,由有关部门领导审阅后再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整理并存档。
(四)客户各类档案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调整,若客户企业破产、倒闭应在调整时将其删除,新客户与我厂合作两次或两次以上应调整其为老客户。
(五)各部门若因工作需要,查询客户档案资料,必须要有查询客户档案的申请单,申请单应注明申请人、查询客户档案原因,并要有部门主管签字及客户档案存档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查询,否则将不予以办理。
(六)查询客户档案时,有关部门要清楚登记查询日期、查询内容、查询人。
第三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外部科研院所协作管理制度
SJE/ZY/GK-04
为了加强与外部科研院所协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项目的技术人员及营销人员。
第二条 内容:
(一)各营销部门对外部科研院所的联络要有计划性、经常性,并搞好协调。
(二)各营销部门要指定专人对各科研院所的联络进行管理,明确联络方式、联络时间、联络人,有针对性的进行信息跟踪或访问。
(三)各营销部门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和各科研院所签订协作项目,协作协议、技术咨询。
(四)对于涉及几个专业的技术配合时,要由营销部门统一协调,组织和策划,保证跟踪的项目信息不丢失,落到实处。
(五)利用出差时机经常性地到相应设计院所进行沟通、联系,保持不断关系。
(六)对各科研院所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将各院所的实力、专业和行业优势划分清楚。
(七)将大专院校类的协作重点突出在新工艺、新理论、打新技术、新型实用产品上。
(八)对科研院校类的协作重点突出在设计的工厂转化、技术转让、项目推荐上。
(九)对专家类协作的重点以信息的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现场工艺的服务上。
(十)各项协议或意向由各营销部门转给主管副总经理,其中内容包括合作前景的分析、市场前景的预测、合作双方利益的分配、职责权限等。
(十一)各营销部门负责人负责审阅、确定协议或意向书的价值、周期并提出具体要求汇报总经理。
(十二)总经理根据上报的协议或意向书确定意见。
(十三)根据确定的意见,责成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记录、存档。
第三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对外业务(技术)资料、投标书编制
整理审核管理制度
SJE/ZY/GK-05
为加强对各营销部门的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有序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各营销部门。
第二条 内容:
(一)投标工作由投标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联络。
(二)根据招标单位《招标文件通知书》内容要求,各营销部门由专人对其进行分类、整理、登册。依《招标文件通知书》所涉及的产品种类、技术要求组织技术部、相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分析,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方案、价格等。汇总给市场开发部打印装订。
(三)各营销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把关、审核。当招标完毕(中标与否)各营销部门负责将中标结果、竞争对手价格以书面形式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起存档。并对大的有影响的招标项目结束后组织分析、总结,将经验教训结果上报各营销部门负责人。
(四)对于非招标项目,则由各营销部门确定相关人员进行谈判、技术交流,项目结束后,各营销部门应将结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存档。
(五)对用户的技术咨询、产品的售后服务由各营销部门安排协调,对大的项目、新技术,售后服务结束后组织专题会分析讨论调试服务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用户的意见汇总反馈技术部和相关部门,由各营销部门整理存档。
(六)服务过程中,各营销部门有权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影响企业形象的不称职人员劝回、更换。在年终售后服务队伍调整时解聘。
第三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产品市场信息搜集整理管理制度
SJE/ZY/GK-06
为拓宽市场,企业须进行产品市场信息的搜集、筛选和整理,在此基础上进行可用性分析,并做出市场策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与营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条 信息搜集管理:
(一)由营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本公司产品机构相符合的各行业产品需求及技术服务信息,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归口管理的营销部门。
(二)产品质量信息由售后服务人员或营销人员搜集,并提供书面报告。
(三)搜集的信息内容要填写信息的提供人、部门或项目具体负责人、联络人的姓名、性别、联络方式;信息项目工程与我公司的产品相关内容、工程日期等;信息单位的自然状况,主管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名称、使用单位的付款方式、开户银行、资质证明、银行信誉度等详细内容。
(四)竞争对手的信息搜集,要搜集对手的产品质量、性能、生产能力、供货能力、信誉度及其自然状况等。
(五)对于新产品信息由归口管理的营销部门组织专题会,研究探讨可行性及实施方案。
(六)对于承揽信息,由各营销部门制定相关应措施,确定追踪。
第三条 信息整理:
(一)各营销部门要根据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筛选,确定信息的价值及可用性并记录在案。
(二)由各营销部门负责组织专题会,按照专题确定的方向去调查。
1、调查市场需求、购买能力、购买欲望、竞争条件(质量、信誉、价格等)。
2、调查基本用户的需求和其他用户的需求,潜在用户需求和现实需求。
3、调查市场供货来源、供方生产能力及与我方比较有何优劣。
(三)各营销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预测,拟订应对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安排营销人员进行跟踪,直至成交。
(四)营销人员在跟踪过程中,应有记录,及时反馈给各营销部门。
(五)信息得到结论后,在记录册上做出结论登记。
(六)信息整理由各营销部门专人负责,查询信息资料必须由总经理及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查询。
第四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合同评审及产成品入库前评价
SJE/ZY/GK-07
为了确保公司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能够有效执行,维护企业信誉,增强各相关单位的市场意识和责任感,保持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合同执行评审制度。
一、职能单位:生产部。
二、责任部门:生产部、质量安全部、技术部、财务部、计检处、顾客服务部、经营部、设备能源部、物资计划部、人力资源部、安装部、相关分厂。
三、合同执行评审的内容
责任部门应详细了解合同及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及要求,重点针对本部门所涉及到的合同内容要求,尤其是执行中的关键因素及环节进行充分的分析、评估、统筹,提出执行方案。对公司现有资源难以满足的合同条款提前做好预警,采取应对措施,相互沟通、理解、协作,确保有序组织、合理安排,有效履行合同。
具体内容包括:
产品质量要求及执行的技术标准。
关键件的技术要求及工艺特点。
设计周期对整体周期的保证。
现有设备能力能否满足要求,若不能,采取什么措施。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采购的按期保证,采购周期长材料的提前介入及采购。
成本水平的预算输入和主要控制内容。
资金需求的统筹安排,关键件资金的必要保证。
人力资源的需求及合理配置。
试验手段和检查器具的需求与完善的保证。
10.交货期的保证措施及关键件的初步确定和有序组织及安排。
11.整体发货的运输方案,特殊件、关键件、超宽超长件的初步确定及运输。
12.其他,合同其他约定,补充协议,特殊要求,特殊保管要求,包装求等等。
13.合同条款的相关法律依据及风险防范。
四、合同执行评审的程序
合同经顾客服务部、经营部确认生效后,由职能单位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合同进行执行评审。
由合同签订单位对合同签订过程作基本介绍,对合同各项条款、相关文字的约定含义等内容作详细解释,对客户的特殊要求作重点强调。
由参与谈判的技术人员对技术协议及相关文字约定含义作详细解释说明,包括口头约定,对关键项、关键件、关键工艺、包装、超限运输等作重点强调。
由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合同及合同附件要求进行评估、分析、商议、综合,按部门职能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必要的,出具书面文件。
由生产部对各相关责任部门所涉及的合同及合同附件内容逐一落实进度要求,包括技术图纸、工艺等全部技术文件、原材料、采购、资金保证、生产进度安排等。
由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评审过程及结果记录备案。
五、产成品入库前后评价的程序
(一)评价小组成员
由合同签订部门牵头,物资计划部、计检部、技术部(含主设计)财务部及相关生产分厂领导参加。
(二)评价的程序:
1、在产品即将入库前后,由计检部提前两天通知合同签订部门,由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召集上述人员到生产现场对产品进行评价。
2、首先查看实物,特别是外观质量,然后到会议室进行讨论评价,做出结论。
3、做出结论后,要填写产成品入库评价表,一式两份,各部门领导签字,报公司领导一份,存档一份。
XXX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SJE/ZY/GK-08
体现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提供全程技术支持,满足顾客技术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参与顾客技术服务的全体员工。
第二条 售前技术服务:
(一)对于客户采用各种方式与我公司联系的咨询,要做到热情认真的接待,及时解答所提出的技术问题。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产品样本、公司简介、资质证明、产品业绩等)。
(二)所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由经办人提出书面通知,各营销部门协调技术部按技术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办理。
(三)顾客有特殊技术要求,由经办人提出书面通知,各营销部门协调技术部提供整套设计方案,确保及时准确的提供给顾客。
(四)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履行技术协议和合同约定,顾客如提出修改,必须要有文字凭证,并做好登记记载,各营销部门负责协调。如能满足顾客要求,通知技术部下达修改通知,由生产部执行。
(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因公司原因需变更或不能满足协议要求,要取得客户同意后,才能做必要的修改。
第三条 售后技术服务:
(一)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指导安装、调试服务。接到客户派人服务要求通知后,各营销部门要按产品和售后服务人员工作情况下达《售后服务通知单》,相关部门派出人员。
(二)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所供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各营销部门如需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现场处理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派人。
(三)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问题,若因制造质量造成的,费用由我公司全部承担。如果是顾客使用不当引起的,我公司应以顾客承担为原则,特殊情况报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四)设备超过质量保证期公司应按服务承诺,由各营销部门负责组织顾客咨询内容及现场服务、备件供应、返厂修理等技术服务内容。以便尽快满足顾客需求,提高公司信誉,所发生的费用应顾客承担。
(五)各营销部门按制度定期回访顾客,及时了解设备使用情况,通报设备改进部位及行业发展情况,为设备提供终身服务。
第四条 以上诸项均应有相关记录并由各营销部门存档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问题反馈调查的管理制度
SJE/ZY/GK-09
第一条 公司产品售后服务,需要由公司派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的,由各营销部门提出派出人员名单,注明工种、专业等内容,人力资源部协商有关单位批准后派出售后服务人员。
第二条 售后服务人员在出发前,应到各营销部门领取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单,到达现场对售后服务问题处理后,应写明问题的性质、原因及处理办法等。
第三条 售后服务人员返回公司后,将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单交由各营销部门领导签字。
第四条 各营销部门领导签字后,售后服务人员复印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单,在10天内上交企管部门,企管部门对此进行专项处理,企管部门领导在差旅报销单签字后,售后服务人员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单原件交各营销部门存档管理。
第五条 售后服务及现场处理的人员,未添写反馈调查表者,企管部门不签字,财务部不予报销差旅费。
第六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营销工作管理制度
SJE/ZY/GK-10
随着市场状况的不断变化,为了有序组织营销活动,强化管理、创造效益。根据公司的实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编制年度营销计划:
(一)编制时间:每年按财务部通知,由各营销部门根据公司发展的目标及市场预测情况,编制年度营销计划,按要求的日期前一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汇总。编制年度综合计划上报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字。
(二)编制内容:
1、承揽额:根据公司预计年度合同承揽指标及市场信息按产品类别进行编制。
2、回款额:根据公司预计年度贷款回收指标、应收款明细、发出商品明细预承揽合同情况进行编制。
3、费用支出额:参照财务部提供的上一年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额及承揽合同情况编制。
4、销售收入: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年度产值计划编制。
第二条 每月召开营销计划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末由各营销部门负责组织开会。
(二)会议内容:对近期营销工作进行总结及下一步工作的布置。根据市场信息进行调整。补充年度营销计划,提交下月回款计划,并讨论确定专项产品营销方案等。
(三)参会人员: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计检部、财务部、企管部门、人力资源部、机械分厂、变压器分厂、电控分厂、备料分厂、锯片分厂的主管领导以及各营销部部长参加。
第三条 制定月、周承揽、回款、出差计划:
(一)每月末最后一天制定出下月的承揽、回款的计划报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
(二)每周末将下周的承揽、回款、出差计划报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待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 建立营销员汇报制度:
(一)营销员在年末12月15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市场分析承揽目标和区域前景的书面报告,呈报主管部长。
(二)营销员出差前必须填写出报告,履行审批手续。
(三)出差到达预定地后将驻地电话及时通报各营销部。
(四)公出过程中严格履行出差写实记录,写实内容包括:当天办事内容;与什么单位、什么人接触;办事结果;下一步需怎么做;明天要做哪些工作等。
(五)公出在外每两天用电话或短信向主管部长或管理员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及其变动情况。
(六)从甲地到乙地必须经主管部长批准,并将住址电话向主管部长或管理员报告。
(七)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将出差写实、出差报告一并交各营销部办公室,否则不予报销。
(八)营销员回公司后必须执行公司的上下班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经销员出差报告审批制度
SJE/ZY/GK-11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营销工作得到有序的管理,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确保公司承揽目标的实现,降低经销费用的支出,特制定经销员出差审批制度。
第一条 经销人员必须热爱祖国,忠于公司,并做出贡献。
第二条 经销人员必须掌握营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第三条 经销人员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的承揽目标区域推销前景的书面报告,并逐级整理报告。
第四条 经销人员在每次出差前,应和主管部长共同商讨并提出出差计划。
计划内容:(一式二份,留主管部长一份,自己一份)
(一)目的地
(二)行走路线图
(三)工作日程表
(四)差旅费数额
(五)联系项目
(六)联系单位(处室)
(七)联系人和相关联络方法
(八)测算承揽金额
(九)信息索取设想
(十)存在的疑难
(十一)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困难
第五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新产品促销制度
SJE/ZY/GK-12
为了增强公司的实力,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使新产品及时地进入市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新产品进入市场,要做大量的认同工作,为此,针对新产品,需要促销费用,其比例可控制在产值的1%内。
第二条 鼓励营销和相关人员尽力推销新产品,为此,实行新产品奖励政策。
首批签约的新产品推销合同,奖励经办人员按1%。
第二批签约新产品推销合同,奖励经办人员按%。
第三批签约新产品推销合同,奖励经办人员按%。
第四批签约新产品推销合同,奖励经办人员按%。
第五批签约新产品推销合同,奖励经办人员按%。
第三条 每批次签约合同的产品交付顾客后,由经办人员限期索要顾客评价报告书,并及时反馈给信息管理部门及技术部。
第四条 将反馈的顾客评价书复制后,交经营人员在推销中使用。
第五条 第五批次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召开总结表彰会议,以特殊贡献者再行嘉奖。
第六条 本制度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产品促销活动管理办法
SJE/ZY/GK-13
为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公司一切产品促销活动。
第二条 广告策划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年度营销计划,重点推出的产品和新产品,各营销部门负责广告内容的形式组织策划,提出需要进行广告策划的内容与要求,书面通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做出初步计划(初步计划内容包括方案、费用、需协作的部门等),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
第三条 产品样本的制作程序
根据市场情况,由各营销部门提出所需产品样本的制作建议,经主管领导组织讲座并批准后,由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样本的技术资料。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进行专业评审,经审定后,由部门领导组织,由各营销部门负责印刷制作。
第四条 营销(促销)会议的组织管理
由各营销部门提出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计划,负责技术资料的组织、审定和各部门的联络,会议接待、用品,负责会议资料的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由顾客服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
SJE/ZY/SC-01
为优化公司信息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的计算机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助理主管,生产部负责具体工作。
(二)生产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计算机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维护。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工作的管理,包括:
计算机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计算机网络维护及安全管理;
计算机人员培训;
审核各单位计算机开发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和耗材采购计划;
对各单位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进行协调与指导;
对各单位计算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三)分厂与公司各部室职责:
1、凡已配置计算机的分厂与机关各部室,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计算机工作,并设一名计算机管理员专门负责计算机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每台计算机指定专人负责。
2、计算机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软件开发应用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3、计算机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负责计算机人员和设备档案的管理;
负责监督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与管理;
对上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培训与指导;
接受生产部系统管理,及时反馈计算机工作的各种信息。
第三条 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计算机人员管理
公司所有的计算机人员(包括计算机硬件人员、计算机程序员、计算机操作员和计算机管理员)都应按“表1”进行注册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本单位存一份,生产部一份,如发生人员变动计算机管理员要及时修改注册并将变动情况上报生产部。
表1 计算机人员登记表
单位: 计算机主管领导: 职务: 计算机管理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人员
类别
职称
毕业
学校
专业
何时从事
计算机工作
工作
内容
备注
1、公司的计算机人员必须遵守计算机的三项管理制度,即:《计算机操作规程》(附录A) 《计算机上机制度》(附录B)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附录C)工厂的计算机人员实行上岗认证制度,每个人员上岗前必须由计算机管理员宣贯计算机的三项管理制度,然后根据计算机工作的类别进行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机从事计算机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培训方可从事计算机工作。
2、非计算机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经过计算机人员许可,并在计算机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
1、计算机设备及耗材购置
计算机设备按公司设备管理规定统一由设备能源部负责采购,但为了保证工厂计算机设备型号的统一性、软件的兼容性,以利于计算机工作的协调发展,可由生产部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验收。各单位的计算机购置计划必须先报总经理审批、生产部进行审核后报设备能源部方可购置。
计算机及外设所用的耗材由生产部负责计划采购。采购程序同公司材料采购程序相同,但报销发票必须由生产部签字后方可报销。
2、计算机设备建档
公司及下属分厂、部室的计算机设备必须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按“表2”填写一式两份,本单位留一份,报生产部一份备案,如发生设备变动要及时修改档案,并将变动情况报生产部。
表2 计算机设备档案
单位: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主要性能参数
价格
产地
购入
地点
购入
时间
外围
设备
故障时间
故障情况
维修情况
3、计算机设备的维修
当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可由使用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将情况填写报修单报生产部,由生产部负责检查维修,同时使用单位应将故障情况及维修情况记入《计算机设备档案》,留备查。
报 修 单
报修部门
报修人
报修机器设备号
部门领导签字: 信息主管签字:
4、计算机设备的调拨
公司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调拨、调用计算机设备及外设,如需调拨必须经生产部同意后,到设备能源部办理设备调转手续方可调拨。
(三)计算机软件管理
各二级单位独立使用的软件,应建立软件档案,包括磁盘备份和软件文档,软件档案的保存和使用必须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附录C),计算机软件的推广、移值和对外交流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四)计算机工作的检查及考核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下属各分厂、各部室的计算机及外设管理工作(软件的开发、软件的应用、标准制度的执行、人员设备的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本规定视情节严重将追究当事人及其领导的责任,并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
第四条 局域网内相关设备的管理
生产部负责局域网内的监控系统及大屏幕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如有故障及时修理,若发生不可抗力(如雷击)造成设备损坏,生产部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处理索赔事宜。
第五条 形成的文件与表格
(一)计算机操作规程。
(二)计算机上机制度。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人员登记表。
(五)计算机设备档案。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件一:《计算机操作规程》
附件二:《计算机上机制度》
附件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一:
计算机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上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及其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条 操作时先开启电源,再开启显示器,如需使用其它外部设备(打印机、绘图仪等)随后开启主机。
第三条 工作时严禁热插、热拔、无故切断电源,如发现机器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即关机,休止工作,同时填写《上机操作规程记录卡》(见表A)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修理。
第四条 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五条 结束操作时,要立即保存数据,退出系统,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和其它外部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第六条 要经常打扫机房和计算机设备的卫生,保持清洁的工作环境,机房内严禁吸烟,主要设备不使用时要加盖苫布。
第七条 对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 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越权调阅,各种程序、数据、软盘以及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外借或拷贝。
表A1 计算机上机操作记录卡
单位:
日期
上机人
姓名
所在
单位
计算机
编号
上机内容
结束
时间
机器运行
情况
计算机
管理员
备注
附件二:
计算机上机制度
第一条 凡上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条 凡初次上机人员,应在计算机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
第三条 上机操作人员如发生事故,应及时关机,并报告计算机人员,并填写《上机操作记录卡》中的机器运转情况栏。
第四条 不准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如需使用需经责任人同意。
第五条 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不准让外来人员使用计算机。
第六条 计算机使用中如果发现病毒要及时清除,并把情况填入《上机操作记录卡》中的机器运转情况栏,如需使用外来磁盘时必须先进行查毒解毒方可使用。
附件三: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公司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不得安装光驱、软驱、U口全部拆除,如果需要相应的服务,到生产部申请,统一安排、处理。
第二条 连入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各单位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生产部数据文件管理处维护员。
第三条 对于内部网主结点设备、内部网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及各楼内结点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必须保证内部网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在内部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还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修改的共享文件,未经许可任何机器不得共享文件。
第五条 对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 要规定使用权限,防止越权调阅,各种程序、数据、软盘以及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外借或拷贝。
第六条 如有需要发送邮件的部门人员,必须填写邮件审批表(见表C1),由所在部门领导和审核部门领导签字,方可发送。如出现重大信息、资料安全问题,将按备案追究责任。
第七条 生产部负责公司主机房的管理,保证服务器的稳定运行(表C2),对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在实验机上校验,每月对数据进行CD-ROM刻录备案。
表C1 邮件审批表
发送人
发送地址
发送时间
收件人
用途
附件类型
附件名称
附件图号
部门领导签字:
信息主管签字:
表C2 机 房 检 查 记 录
服务器
温度
空调
UPS
室电
绝缘
数据库
卫生
检查人
注:本表挂于机房,每天由服务器管理员填写。
XXX有限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SJE/ZY/SC-02
为了完善企业的统计工作,发挥其在工业企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各分厂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企业的统计资料,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方针、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反映企业生产发展规模、水平速度、生产构成的比例关系,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经济效果。为企业领导了解企业情况,制定计划、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对企业计划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统计机构的设置
全公司建立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统计管理原则。生产部统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公司全部统计工作。生产部设有综合统计,各分厂和各职能部门分别设专兼职统计人员。
第四条 统计业务的分工
(一)综合统计工作
生产部负责综合统计工作,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颁发的各项统计制度、规定,负责制定本厂统计工作制度。管理全厂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对全厂原始记录进行整顿和检查。检查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统计业务学习并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全厂有关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上级机关布置的各项统计报表和各种调查资料。
(二)各职能部门专业统计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原始计录和统计资料的管理,负责本部门的专项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劳动、工资、干部、培训等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2、仓储部负责全公司物资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3、财务处负责全厂财务指标等方面有关统计工作和报表。
4、设备能源处负责全厂设备和能源方面的指标报表。
5、顾客服务部负责产品销售、库存及其合同执行情况的统计报表。
6、计检部负责全厂质量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7、综合部负责全厂安全事故和环保方面统计工作和报表。
(三)分厂统计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统计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建立建全统计台帐。全面、及时、准确地为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五条 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制度
(一)统计原始记录制度
原始记录是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用数字或文字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做的最初记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和分工,实事求是记录,为企业统计核算提供可靠的资料。各分厂要落实到各班组,从每个人做起,全面、详细的做好原始记录。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原始资料及相关的统计数字的保管工作。
(二)统计台帐制度
统计台帐是对原始记录所反映的情况的集中整理,它以帐册的形式综合记录生产经营活动。各分厂统计员要及时、准确、完整的按原始记录的类别登记好统计台帐,并负责保存。
(三)统计报表制度
对外统计报表必须按国家或主管部门制订的统计目录进行填报,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误报。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方可报出。各分厂、各职能部门报送的定期统计报表,要按综合统计部门统一规定的报表目录、指标解释或编表说明进行统计上报。
(四)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统计人员要按季开展统计分析,对全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影响计划完成的原因,揭示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变化的趋势和规律,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向、计划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等作出综合评价。
第六条 统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频布的《统计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SJE/ZY/SC-03
为了更好地组织、协调产品生产,保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有序进行,使生产计划得到实施,建立计划体系,以计划引领生产,进一步体现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肃性,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与生产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分厂。
第二条 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负责编制年度生产预算计划、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各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一类材料采购计划、外委、外协件生产计划。
(二)安装部
安装部负责编制年度现场安装预算计划、各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及各项目周现场制作安装计划。
(三)物资计划部
物资计划部负责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及周物资采购计划。
(四)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编制月度设计出图计划。
(五)各分厂
各分厂负责编制本分厂周生产作业计划。
第三条 主要计划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一)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计划员,依据顾客服务中心转来的合同,根据合同交货期不同而编制的。该计划按产品结构及产值分解到各生产分厂,体现本月应完成的产成品及半成品。该计划因时间较长,线条比较粗,是个笼统计划,需要由周生产作业计划来调整补充。该计划编制后下发到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分厂。该计划要求每月二十八日从OA生产计划中下发。
(二)各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的编制
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由生产部计划员,根据每项合同交货期而编制的.该计划按每项产品的大部件编制,体现每个部件的主要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构成及材料进厂要求,为保证每项产品的制作进度,每个部件具体制作计划要求。该计划要求在项目产品图纸全部投产之后二日内从公司局域网上下发。
(三)周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
周生产作业计划是各分厂生产计划员根据月度生产计划、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物资采购计划,结合各分厂制作部分、外协加工部分而编制的,反映本周各分厂按部件详细的生产计划,要求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生产部于下周一上午到各分厂进行实地落实,结合材料到厂情况、合同交货期等情况由生产部计划员统一编制。该计划比较详细,调整、补充月计划,是个动态计划,视生产状况可随时调整。该计划每周一下班前在OA生产计划中下发。
(四)月度设计出图计划的编制
月度设计出图计划由技术部调度根据产品的系统明细按产品加工先后顺序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每项产品的设计出图计划日期、设计负责人及工艺设计日期、图纸转出日期等。该计划要求每月二十六日前报生产部。
(五)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物资采购计划由物资计划部根据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项目生产制作进度计划及周生产作业计划按技术部提供的材料表、各分厂提供的低值易耗品计划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产品项目、所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厂时间、责任人,按绝对日期编制(扣除付款时间、材料加工时间、运输时间)。月度物资采购计划每月一日前报生产部,周物资采购计划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
(六)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
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由安装公司生产计划员根据每项合同的安装、调试、运行时间,结合厂内生产作业计划及项目制作进度计划而编制的。该计划体现各个项目按部件的安装顺序、每个部件的安装时间,每周各个项目点的现场安装制作进度及各个项目点的安装情况。项目现场安装进度计划在每项合同排产前、安装人员进入现场前编制并报至生产部,周现场制作安装计划每周六下班前报生产部。
(七)一类物资采购计划、外委外协采购计划的要求执行条款。
第四条 计划的实施、调整及检查、考核
(一)计划的实施、调整
月度生产作业计划、项目制作进度计划、周生产作业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设计出图计划、现场安装进度计划下发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厂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拖延、相互推委、扯皮、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生产部,由生产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统一调整、更改计划。
(二)计划的检查、考核
1、计划的检查
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的计划由本部门进行检查,除年度生产、安装、物资采购计划外,其它各种计划以周为单位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入相应的计划检查表中,在计划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与计划偏离较大,没按计划执行的项目,必须在检查表中注明原因以备查。
2、计划的考核
(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的计划要按规定的内容、时间进行报送和下发,迟、漏报一次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分。
(2)各种计划编制要准确、合理,在安排产品顺序上,要分清轻重缓急,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时间和数量及现场安装顺序安排要与各项产品、零部件产成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如计划编制不合理、偏差较大,不能满足产品交货期要求,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2-3分。
(3)要确保各种计划的严肃性,公司与生产相关的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与生产相关的各种计划,如不按计划执行,视影响生产进度情况的严重性在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扣1-5分。
第五条 产品完工报告及分析
(一)办理入库:
产品产成后,本着月生产计划中产值分解到哪个分厂,就由哪个分厂到生产部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包括委外加工产品、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对于成台套产品跨月产成的,能独立分解产值的可拆分单项入库,不能拆分的可视工作量预计办理部分入库,待全部产成后进行调整入库。
(二)统计分析:
各分厂将本月入库产品上报到生产部后,由生产部统计员综合整理后对本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简单分析,要求对月计划完成情况、年计划完成情况、与去年同期比情况的分析,找出未完成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SJE/ZY/SC-04
为保障生产有序进行,及时完成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概述
(一)生产调度工作的作用,是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二)生产调度工作的特点,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必须有强有力的指挥系统,以生产作业计划为依据,围绕计划任务来开展调度业务,生产调度灵活性的权限不超出计划原则的范围。
(三)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方法是以预防为主、纵观全局、突出关键、保证均衡,防止和及时消除生产上的不协调现象,下达生产指令要符合各项实际,要充分估计和发掘蕴藏在职工群众当中的巨大潜力,以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第二条 生产调度组织机构
(一)建立强有力的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是现代化生产的必须.根据我公司的生产规模及实际情况,公司、各分厂及有关部室(技术部、安装部、物资计划处等)应建立相应的生产调度组织,建立两级调度组织,以形成一个由上至下、横行贯通的生产调度组织系统,使调度人员各行其职、人负其责,做好各项工作。
(二)全公司的生产调度工作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部部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部是全公司的生产调度组织中心,各生产环节必须服从其指挥。
(三)各分厂及有关部室的调度工作,在本分厂及部室和公司调度机构的领导下配置专兼职调度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生产调度工作。
第三条 生产调度工作的内容
(一)经常检查各个生产环节的零件、部件、毛坯、半成品的投入和生产进度,有预见性地及时发现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定时或随时分析生产动态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保证生产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
(二)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劳动力,督促、检查原材料、工具、动力等供应情况和生产物流运输工作,解决生产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应组织协调好新投生产任务的能力平衡工作,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要及时掌握周、月、各个项目生产制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在生产的关键时期要经常向领导汇报生产进度,使领导对生产进行有效的指挥和控制。
(四)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的安排、编制生产调度计划,以确保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实施。
第四条 生产调度和报告
(一)生产调度会议(见生产计划调度会议制度)
(二)为使公司调度机构及各级领导及时了解生产情况,各级调度机构要及时将每日调度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生产部应按周、按月将产品配套、生产进度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领导掌握。
(三)加强生产调度的措施
1、为确保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完成。生产调度人员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在保证计划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可对生产作业计划做临时或必要的调整,事后向有关人员通报情况;
(2)对影响产品进度的缺、欠零部件有权组织跨分厂、跨作业区的协作给予优先安排。各分厂、各部门无条件执行;
(3)为保证关键零部件的进度,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临时改变工艺加工路线,并通知有关部门;
(4)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可对全公司各生产岗位的生产工人、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输等进行合理调度。
第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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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半成品管理制度
SJE/ZY/SC-05
生产中的半成品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保障生产的衔接、协调,保证生产的连续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半成品的转序、保管、存放、配套、盘点及发送工作。
第二条 职责
(一)生产部职责:负责全公司半成品的投产及组织半成品盘点工作。
(二)各分厂职责:负责半成品的转序、保管、存放、配套、发送工作,并配合生产部做好半成品盘点工作。
第三条 半成品管理
(一)按生产计划严格掌握半成品库存,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发放和接收半成品,拒收和拒发计划外的半成品。
(二)各分厂建立建全半成品领用规定,分厂调度随时掌握各种产品配套情况,按生产作业计划要求安排半成品加工制作。
(三)各分厂要建立半成品转接记录,半成品要合理存放、保管,有色金属的半成品当天下班前必须入半成品库房保管,杜绝半成品丢失、损坏。
(四)各分厂建立建全半成品台账,保证账、卡、物相符,做好清查盘点工作。
第四条 半成品库房管理
(一)各库房要按产品制作进度计划,及时做好部件发放、验收与配套工作,每周二次向调度人员提出书面欠缺明细表。
(二)各库房要建立完整的产品组、部件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原始凭证齐全、及时准确的向调度人员及核算、统计部门提供资料。
(三)各库房要定期进行盘点。每月抽点帐物,每季进行清点,半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便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四)各库房将零、部件分类摆放,标识明显,对零、部件要做到及时清理、有些零件要涂防锈油,对易损、易变质、变形的部件要严格按工艺要求摆放。
(五)零部件体积过大无法进库时,仍应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所承制分厂负责保管,下班时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第五条 丢失、报废件的管理
(一)在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工、料废件承制分厂要根据废品报告单填写废品通知单经检查员盖章及有关部门领导签字后,转有关部门及时安排补件,按加工程序进行。
(二)经检验合格零件、部件交回库后,总装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原则上由生产部、质量安全部共同查明原因后,退回原制造部门进行返修或就地返修、遇特殊情况亦可先安排返修,然后查明原因。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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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
SJE/ZY/SC-06
为降低生产成本、堵塞漏洞,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工艺的变更及运输、储存等环节产生的漏洞,而发生的材料补发。
第二条 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用材料补发的管理和审批。
第三条 规定
(一)凡列入生产计划的产品(含技改、技措、工装、模具等),必须凭技术部的图卡(蓝),经生产部审核后,由备料分厂统一下料,并随图卡转到有关部门。
(二)由于设计、工艺更改,而需要重新下料的产品(部、零件),必须由技术部出具临时更改单(注明:材质、数量、重量等),原已下完的料,计检部开具废品单(指不能修复和回用的),由任务承担单位,凭据两单到生产部批准并加盖材料审核章后,由备料分厂重新补料,并随更改单将补料送到相关部门。
(三)各分厂二类工装所用材料,根据分厂工艺员所做工艺卡,经分厂领导确认签字,生产部领导审批签字后,由备料分厂下料转至相关分厂。
(四)生产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流失,责任单位首先向保卫部和生产管理部报告,保卫部出具责任报告,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所发生的材料费在分厂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生产部同意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五)现场安装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零、部件损坏、丢失需补料重新加工制作,由安装部写出补件申请,说明原因,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安装部领导确认签字、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材料费在安装部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生产部同意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六)各分厂所存的旧(废)料中薄板超过平方米的、厚板平方米的,由各分厂负责送到备料分厂,并登记重量,低于上述标准的送到仓储部并登记重量。
(七)非生产的用料,有关部门写出报告申诉理由,至主管物资计划的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计划部进行审核备案,备料分厂可以下料。
第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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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单位中间库的管理制度
SJE/ZY/SC-07
生产单位是物资消耗的主要场所,半成品保管、零部件保管在生产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了减少中间库存,提高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仓储部要随时掌握现有库房材料品种型号和数量,指导中间库保管员的各项业务,并监督和检查他们的工作。
第二条 中间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由于生产需要要尽量用中间库材料,中间库有料,仓储部应拒绝发放。使其尽快减少中间库存。
第三条 保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生产用材料的及时供应,严格管好库房物资,做到合理使用物资。
第四条 要搞好中间库房的环境卫生,防止潮湿、房屋漏水,影响材料的使用,注意安全防火,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五条 仓储部负责对中间库的检查指导,要坚持检查库房物资的储存量,听取有关人员对中间库的管理与反映。
第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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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SJE/ZY/SC-08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作的供方。
第三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 凡需外委的项目,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经理办、安装部、各营销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
第六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做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 生产管理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负责召集供方,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汇同技术部、经理办、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
第八条 生产管理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 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计检部等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 外委项目完成后生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进行A检(由计检部开具合格证,据此入库)。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备料分厂下料管理制度
SJE/ZY/SC-09
为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合理的摊销材料成本,控制和利用好现有的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接到生产部计划任务单后,材料员要根据物资计划员审批后的图纸,详细认真地校对图纸,按材质、型号、尺寸、数量准确合理的下料。下料时要保证下料质量,避免出现废品。
第二条 核销员要根据材料管理员开据的摊销单及下料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摊销规定,进行合理摊销。
第三条 操作者必须依据材料管理员开据材料摊销单后的图纸下料(图上有明显标识)。没有明显标识的不准下料,违者,以所下料费用,同时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条 在图纸要求的范围内,要求操作者下料,必须用小料。以减少小料的积压和资金的占用。
第五条 对各单位的临时用料,要由计划员审批后,材料管理员才能开据摊销单下料。
第六条 保管员对进料、出料要进行核实,记好帐、管好材料、监督好操作者下料的定额,掌握现场及料场的存料情况,有色金属及时进库,配合好核销员核实下料后,在摊销范围内的材料摊销工作。
第七条 司机及力工要配合保管员进料、出料,保证生产用料的时间,对进入露天库的材料,按材料规格大小分类。
第八条 送料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图纸要求的材质、型号、尺寸、数量是否正确,发送到各生产分厂的材料各分厂要认真核对,办好交接签字手续,避免出现差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设备操作规程。注意设备的保养和擦试,搞好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确保设备安全完好运转。
第十条 做好生产运行记录,严格库房管理,对进出库材料做好登记、入帐。
第十一条 加强库房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严格管理手续,严禁非生产部门和个人私自用料,保证生产急需。
第十二条 对没有任何手续私自拿料和下料者都视同盗公,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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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料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SJE/ZY/SC-10
为满足生产需要,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利用公司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制作各种生产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备备件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带料外委加工,必须填报带料外委加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带料外委加工计划必须填列以下内容:外委加工时自带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状态;带料外委加工单位;加工后材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加工周期等内容。加工过程中如有损耗,应标明扣耗标准。
第二条 带料委托加工的价格执行《物资采购价格管理条例》。
第三条 带料外委加工出入库手续
(一)出库
带料加工经办人持经领导批准后的带料加工计划,办理所带材料出库手续。
带料外委加工所带材料凭带料加工出库单出库。出库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加工后的重量和数量(损耗除外),带料加工经办人逐项填写带料加工出库单,出库单交保管员后应对所带材料认真检斤计量,经办人和保管员当面交接清楚。保管员对带料加工出库单要及时下帐。
(二)入库
带料加工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入库,带料委托加工入库必须凭实物及发票办理带料加工入库单。带料加工入库单由带料加工经办人按加工明细交保管员后由保管员填写。
带料加工的交库、报检程序与采购物资相同。
带料加工物资入库后,保管员应及时下帐,经办人应及时到财务报帐。
第四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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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SJE/ZY/ZL-01
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质量事故率降到最低点,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警示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教育他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全过程。
定义:不符合图纸和标准的要求,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者,视为质量事故。
第二条 职责:
(一)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质量事故报告并按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二)计检部负责事故的检测结果报告。
(三)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必要时,针对重、特大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评审。
第三条 具体内容:
(一) 质量事故的种类划分
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或社会荣誉,损失程度分为三类。
1、一般质量事故为:
(1) 凡一次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
(2)产品出厂后,“三包”一次损失一万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万元(含一万元)至三万元者。
a、产品零部件发生批量报废的。
b、由于质量事故影响产品正常生产/交付一个月以上者。
c、对外出口或对内合作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中断合同或退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者。
d、顾客对产品产生抱怨,在产品交付后“三包”一次损失二至五万元者,或直接影响产品回款和质保金五万元者。
3、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者。
(2)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发生投诉,或在“三包”中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回款及质保金五万元以上者。
(3)因质量问题在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
1、责任单位在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后八小时内,重、特大质量事故四小时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交计检部一份、质量安全部一份、自留一份。
2、计检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四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质量信息反馈表”的形式报质量安全部。
3、对于重、特大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
4、责任单位在分析事故原因后,四小时内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安全部。
(三)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办法:
1、质量安全部组织技术部、计检部、生产分厂领导、核算员、操作者或知情者等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会议,找出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者。
2、一般事故: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罚金,对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0%-30%的罚金,处罚单位每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5%-15%的罚金,扣罚单位当月质量考核金额10-30%。
3、重大质量事故:除对责任者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5%的罚款,处罚单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3%的罚金,并通报批评,扣发单位当月质量考核金额30-80%。
4、特大质量事故:对责任者要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承担经济损失-5%的罚款,处罚单位每位领导直接经济损失%-3%的罚金,并劝其单位主管引咎辞职,否决责任单位当月质量考核工资额。
5、出现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重、特大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质量安全部监督实施,跟踪验证,并报总经理主持进行管理评审。
6、对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责任者处以最少100元的罚金。
7、报告失实的责任者处以100-200元罚金。
第四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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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SJE/ZY/ZL-02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环境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法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XXX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生产操作规程的生产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公司生产受到影响,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重大及以上级别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重大以下事故相应启动有关部门预案和单位分预案。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故按照其严重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分为一般环境事故(Ⅳ级)、较大环境事故(Ⅲ级)、重大环境事故(Ⅱ级)和特大环境事故(Ⅰ级)。
(一)一般环境事故(Ⅳ级)
凡发生污染,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影响或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一般环境事故:
1、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到影响;
2、人员发生轻微中毒症状;
3、因污染事故需疏散人员100人以下。
(二)较大环境事故(Ⅲ级)
对人员的生命健康、对公众的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损害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区域生态功能部分受到影响;
2、10人以下发生明显中毒症状,但不会导致伤残后果;
3、因污染事故需疏散人员100人(含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三)重大环境事故(Ⅱ级)
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区域生态功能部门丧失;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人员1000人(含1000人)以上10000以下;
3、因环境污染造成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水源地取水中断;
4、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并可能导致常餐后果,或发生人员受到辐射伤害;5、中毒死亡3人以下,或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发生明显中毒症状;
6、3类、4类、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特大环境事故(Ⅰ级)
对公众的生命健康、生活环境以及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公众生活秩序的突发环境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发生污染,使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
2、因环境污染造成疏散人员超过10000人(含10000人);
3、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
4、发生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
5、中毒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30人以上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人群受到辐射伤害;
6、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在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第四条 处置突发环境事故,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应设立相应的环境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各部门、单位辖区内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突发重特大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公司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
第五条 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分管领导
副组长:公司办公室、质量安全部,生产部、设备能源部、保卫部门负责人。
成 员:公司办公室、质量安全部、保卫部、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设备能源部,仓储部,行政事务部、职工医院。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公司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事机构
公司重大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由质量安全部担任。质量安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满足应急要求;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工作;负责与地方环保部门保持业务联系。
应急组织
突发重大环境事故应急组织由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环境事故专业指挥组、应急专家组和各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一)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公司立即成立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重大环境应急小组成员即位重大环境事故指挥部成员。组长为指挥长,副组长为副指挥长。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大环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后,同时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经理办,经理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重特大事故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中各专业;适时发布事故救援情况;向上级报告事故向上级部门发出救援请;发布和解除应应急救援后的调整评估、分析、报告及恢复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组
1、生产协调组,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与调度,事故信息的传递,事故处置后生产恢复的确认及恢复工作的组织等。
2、环境监测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其职责是:监测现场那个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出应急措施,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有关气象资料。
3、事故处理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牵头,事故单位负责,环境事故应急专家组参加。其职责是:对重大环境事故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措施,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组织专家对环境事故损失进行评估,进行环境恢复,并提出进一步预防措施计划等。
4、治安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其职责是:对重大环境事故,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重点部位、特种物资保卫等。
5、设备抢修组,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其职责是:对事故设备状况进行评估,组织对事故设备的抢修,协助对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
6、车辆救护组,由公司办公室、医院负责。其职责是: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及转运受伤人员过程中的医疗监护。
(四)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环境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分别为环境监测专家组、水污染防治专家组、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危险废弃物防治专家组、辐射源防护专家组、民事协调专家组、医疗救护专家组。
专家组由公司办公室直接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公司专业预案及分预案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咨询和专业讲座;对编制的事故预案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附则环境恢复及民事协调工作。在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后,听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总调指挥,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五)若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按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省市相关部门介入指挥时,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服从省市环境事故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并组织好内部救援队伍的救援工作。
第八条 预测与预警
(一)公司各有关单位开展对各单位区域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各类污染源控制管理体系、信息监控和预测预警系统,包括对发生在外单位,有可能对本单位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负责完善本单位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分为四级。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四级。有蓝色表示。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三级。有黄色表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二级。有橙色表示。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预警为一级。有红色表示。
(三)根据预警等级,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职责划分为:
Ⅳ级(一般)事故,Ⅳ级响应,由事发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必要时可请求公司及其它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给予支援。
Ⅲ级(较大)事故,Ⅲ级响应,由事发单位、公司质量安全部和公司总调或公司总值班室成立环境污染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
Ⅱ级(重大)事故,Ⅱ级响应,由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
Ⅰ级(特大)事故,Ⅰ级响应,在吉林省或吉林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公司突发救援小组组织公司内部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基本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故潜在危害程度、转化方式等初步情况。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同时必须及时续报事件发展趋势和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重大环境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公司总调和公司质量安全部。公司总调迅速组织质量安全部、事故单位及有关专家查明事故情况、判定性质、级别及趋势,及时将突发环境事故的重要信息和情况报公司重大环境事故领导小组,同时将领导小组的处置决定、批示或指示传达给质量安全部和事发单位,并跟踪落实情况和事件发展趋势。
根据吉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规定,必须向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报告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请示公司领导批准后向省市环保局报告。
(二)先期处置
环境事故发生后,除及时报告外,责任单位或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必须立即进入现场,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重点部位或单位、部门应急预案,进行技术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预案启动
一般环境事故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事发单位应急指挥部处置,启动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必要时由事发单位、质量安全部、公司经理办或公司总值班室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决定,启动本预案和部分部门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事故,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公司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总指挥部成员,全部启动本预案并由公司总调会同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核准,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启动公司总体预案的部分预案或总体预案,或请求省市区应急救援。
第十条 应急救援行动
(一)重大环境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到达指挥部办公室报到,接受应急救援行动任务。
(二)指挥部各专业组全体人员,接到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在指令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集结待命,随时做好应急救援行动的准备,各专业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
1、生产协调组确定应急救援行动事故现场指挥部所在部位,及时安排好应急救援行动的所有通讯设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公示联系电话;
2、各专业组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指挥所处部位及联系电话;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采取和指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环境事故处理组对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进行调查处理和环境的恢复等工作;
5、设备抢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危险部位、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抢修工作,并组织对受伤人员的营救工作;
6、治安保卫组根据设备抢修组确定的危险部位、区域,组织现场警戒,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设施、场所,保护现场,指挥交通、疏散人群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开展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8、各专业组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行动方案和建议。
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
现场险情得到可靠控制,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现场环境达到正常标准值,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组对应急救援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估,提出终止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请指挥部总指挥长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由政府部门负责的,遵从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恢复与重建
接到应急结束命令后,指挥部指挥各专业指挥协调组和事发单位的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根据公司总体预案的要求做好恢复生产及善后民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对重大环境事故的突发原因、性质、影响、责任、改进管理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调查、评估和汇报工作。
第十三条 信息发布
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根据各级政府的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需对社会发布事故信息的,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将事故信息报公司宣传部,按《XXX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专业部门对涉及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能源、通讯、交通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补充完善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针对中钢吉电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的类型和特点,成立专家组,提供抢险救灾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公司质量安全部建立环境应急救援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专业领域能为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的信息,为公司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储备。
第十五条 预案检查与评审
为保障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施持续改进,对各单位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情况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审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环境应急办公室对各部门应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实施监督、检查与评审,质量安全部负责定期对各单位的环境事故应急机构、队伍建设和运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进行考核和评审。
第十六条 预案的演习、宣传和培训
各单位、部门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环境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事故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职工的防范能力;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业人才。
第十七条 考核
统一按照《XXX有限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单位必须根据公司总体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和修改完善本部门、单位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重点部位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公司吉林地区以外的单位结合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各自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和质量安全部备案,保持管理上的衔接和环境事故突发时,与公司的联系和协同处置。
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制订。随着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质量安全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第二十条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XXX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预案》(SJE/)废止。
中钢吉电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环境
事故发生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是
否 事态控制
是
中钢吉电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环境
事故发生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是
否 事态控制
是
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SJE/ZY/ZL-03
为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等十项内容,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职业病的一项综合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在公司属地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条 特种作业
(一)凡从事电工、起重机械(包括司机、挂钩、指挥)、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其身体条件、培训、考核,应符合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持证方能独立作业。
(二)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梯(架)子和平台必须牢固,摆放要稳妥或有人扶持;所搭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在无安全防护栏的部位工作,必须系好安全带(绳),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的胶(布)鞋。
3、施工前,工作区的地面,应设安全护栏和立(挂)“危险,上面有人工作”或“禁止通行”等明显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工具、材料等物要用绳索捆好,或者装入工具袋内,用绳索提升或降落,禁止上下抛掷;特殊情况需向下抛物件时,应先发出信号,避开下面人员和设备。
5、工作部位靠近带电设备或高压电线时,事先应采取确保安全的可靠防护措施或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后,才能作业。
6、中部未设防护网(隔板),禁止在垂直的上、下方同时作业。
7、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不准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8、工作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不准在高处闲谈或瞌睡休息,工作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拆除架子、标牌,打扫场地。
9、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视力不符合要求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三)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2m以上(含2m),有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如搭架、拆架、安装等)施工前,均要填写“特种作业申请表”,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审签意见,呈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动工。
(四)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或设备)需进行动火焊割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油库(罐)、喷漆间、浸漆间、滤油间、干燥间等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进行安装、检修作业时,应尽可能采用不动火的安装、检修技术措施。对必须就地进行动火焊割的,事先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报安全管理部门审签意见,呈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动火。
2、动火前,必须创造确保安全的动火条件。对动火场地(设备)的易燃、易爆物资、(介质),应彻底清除或转换,经动火分析符合动火标准,并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和动火监护人方可施工。
3、焊割罐体、油(气)管道,必须拆除(关闭)周围管线(阀门)或加盲板封堵,全部打开罐顶呼气阀和入孔。管道动火的一端须保持敞口(通大气),并在阀门处挂上警示牌或加锁。严禁对密闭的容器(管道)进行动火。
4、动火作业,须经考试合格的焊(割)工执行。操作者要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动火完毕,须会同动火监护人检查现场,熄灭余火,清理工作场地。
5、电(气)焊工具、焊机、乙炔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相距5m;电焊机接地线须搭在焊接件上,相距不得超过2m。
第三条 易燃、易爆、化学毒品
(一)对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保管、领发、运输、装卸、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保管、发放、领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经安全专业训练,熟知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特性和安全卫生知识。
(二)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其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地面平整,通风良好,与厂房、生活用品室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备有防火、防盗、防毒等设施,并有严格的出入制度。
(三)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每批物品均有制造厂的证明书,包装完整,标志明显;
2、要按其特性分类存放,对灭火方法不同以及能相互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当库内温度超过35℃时,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3、不得露天存放。库内物品要经常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备有专用的帐册,将物品名称、入库时间、数量及领用单位、领用时间、领取数量和领取人、发放人等项目,详细登记,账物相符。
(四)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领取,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专人负责领取。领取时,须经领用单位的主管领导签字;领回后,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在专用的器具内。
(五)易燃、易爆、化学毒品的运输和装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装卸的车辆、工具及其容器、包装必须安全可靠,其装运的车辆应选择平坦路面行驶,做到不损坏,不泄漏;
2、灭火的方法不同,能相互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装运;
3、严格执行装运物品说明书的有关安全规定。
(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毒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工作地点不得吸烟、饮食。工作后,离开工作地点在吸烟、饮食前,必须脱下防护用品,将手洗净消毒;
2、剧毒化学品的试验、调配工作,应在有局部通风位置内进行,并在工作前五分钟启动通风机,使用的工具器皿等物,应经消毒处理,不得带出工作室。当班未用完的剧毒品,应立即交给保管人员保管;
3、皮肤有破损,或患有过敏性皮炎的人员,严禁操作或接近剧毒化学物品;
4、化学毒品及其废液、废渣,未经环保监测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排放或抛弃。
第四条 瓶装乙炔气
(一)瓶装溶解乙炔气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二)乙炔瓶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三)使用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用铁制件或工具等物敲、撞瓶体和附件;
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小于10m(高处作业,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
3、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4、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6、与氧气瓶同时并用时应尽量避免两种气瓶放在一起。如必须同放一起时,应使两种气瓶的出气口相反方向放置;
7、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放气流量不得超过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四)运输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汽车装运乙炔瓶,应横向排放,头部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防止爆晒。气温炎热时,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五)储存乙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应按规定设储存间或瓶库,库房中严禁同放其他物资;
2、乙炔瓶存放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存放乙炔瓶处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储存时,一般应保持瓶体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点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6、乙炔瓶库的设计、建设和建造,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电气操作
(一)电气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工业企业电工作业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与规定,做好本职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如需从事本职范围外的作业时,必须经有关电气负责人批准。
(二)正确使用电工安全用具(含变电所、配电所的绝缘棒、绝缘靴、绝缘手套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无论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作业时,均应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地线、警告牌、工作票、操作票及安全监护等制度。
(三)电气安全必须切实抓好“装、拆、检、修”四个环节,即:凡新装或经大修改装的电气设备,都必须按标准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运行;不用的线路和设备,应及时彻底拆除;电气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全面大检查;严格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对已发现的缺陷,应限期修复。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四)预防电气事故,必须认真做好“三防”工作:
1、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造成事故。高压电气设备每年要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低压电气设备应根据不同情况定期检查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裸露的带电体应装于人体碰不着的地方;
2、防止接地不良漏电伤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每年进行测量一次,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
3、防止乱扯(拉)临时线造成事故。凡室内(外)架设临时线路,须经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同意,符合安全要求,签署安全设施保证方案,方可架设,并限期拆除。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执行GB/T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
(六)工作行灯应使用安全电压,电压值不得超过36伏(V),在金属容器内或者特别潮湿的场所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V),严禁使用220伏(V)电压灯做行灯。
(七)埋设电缆(或电线管道)须在地面上设立标志。不准在电缆线路上面堆放重物和掘土作业;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堆放物资和进行各种有碍安全性的施工作业。如必须在线路下方堆放物资或进行基建施工,事先应征得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同意。
(八)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66KV 变电所、10 KV配电所、各个分厂的变压器室低压控制室,均要装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
(九)全公司所有高压开关柜上的继电保护装置,所有电度表,均由设备能源部门组织试验、调整试验,并加铅封,其他人员不准拆动。
(十)凡属全公司的高、低压联络开关,均由电控分厂专职配电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未经电控分厂当班的专职配电人员许可,一律不准操作。
(十一)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在未证实无电之前,都应视作有电对待,不许随意接触;电线和电源相接,应设开关和插头,禁止用线头代插头随便搭挂或插接。
(十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及保险熔断,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复;发现电气设备起火,应先关闭电源开关再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或砂子扑救,在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浇或用泡沫灭火剂。
(十三)发生触电事故,应尽快切断电源,使触电者与带电体分开;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在报告本部门领导的同时报告设备能源部和质量安全部。
(十四)各单位需增设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提出申请,绘制草图和预算,报请设备能源部和质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下达施工任务,由电控分厂或其它部门进行施工。
第六条 起重机械
(一)起重机械属特种设备,由设备能源部分类特殊建立档案资料,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其使用、管理、检验、维修和报废,都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自制或改造起重机械,设计部门、生产管理部、设备能源部应先提出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所依据的标准、质量保证措施,其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稳定性等,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的《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市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将技术资料等相关批复文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后方可投入施工。
(三)公司购置起重设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明的专业制造厂选购;起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起重设备采购招投标必须通知质量安全部的相关人员参加并有备案。
(四)各类起重设备在其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明起重设备编号和额定起重量等内容。
(五)汽车、履带式和桅杆起重机的工作地面,应当平坦、夯实,桅杆起重机的拉索、地设备桩应当牢固。
(六)天车工作的起重,司机室和电气设备应当有防雨、防晒设施;高温车间的起重设备,司机室应当有隔热、降温设施;在地面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其前轮的前方,后轮的后方须安装防护挡板(扫轨板),其挡板与轨面之间隙不得大于10mm;绞车、千斤顶和滑车,必须有自动的制动性能。
(七)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设备,应装设夹轨钳和锚定装置或铁鞋。其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
(八)起重设备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防安全装置失效。
(九)起重设备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间隙不得小于400mm。起重设备悬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和电磁吊周围3m内不得有人。
(十)起重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工作。要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来;起重吊车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3
(V-50)+3
(十一)起重机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均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执行国家要求的《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统一指挥。
(十二)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事先应有吊运方案,报经设备能源部批准。吊运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量。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量至80%,或经设备能源部会同技术部门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量使用。
(十三)起重设备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上行走,禁止从事检修工作,并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十四)在起重设备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一般不得调整制动器;如遇故障必须修理时,吊物必须移置空旷区上方,并作好安全防护后,方许慎重地进行维修。
(十五)起重设备的司机、挂钩、指挥和维修人员,应当经常检查(每班不得少于一次)各自负责的设备和吊具,保证使用安全;在进行维护检修、人工加油和清扫等工作时,起重机应停放在规定的安全空位,切断主电源并挂上警告标牌或加锁。设备修复、工作完毕,经确认无误,方可摘牌、运行。
(十六)各个二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制造吊具和使用铸造的吊钩、吊环。需要添置吊钩、链条等吊具,应先提出计划报设备能源部审批、生产管理部安排制作;起重设备需要更换吊钩等零部件,应先提出计划报设备能源部审批、安排制作或采购。各种吊具,应严格按规定负荷量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具。
(十七)起重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检验:
1、使用单位每月应对起重机及其吊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查出缺陷,及时消除。检查范围一般应包括:
(1)起重设备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设施;
(3)电气线路其他部件的情况及工作性能;
(4)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5)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6)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7)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8)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等。
2、根据起重机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由设备能源部会同质量安全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每1—2年对起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验。查出缺陷,及时消除。检查范围一般应包括:
(1)第六条、第(十七)项、第1目、第(8)子目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结情况;
(3)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经技术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公司内运输
(一)公司内道路及其装卸的设计、施工、生产等,凡涉及安全方面的必须执行劳动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和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二)公司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不得妨碍交通视线,已侵入安全限界者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解决;未解决前应设警告标志和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三)跨越道路、敷设电线和通讯等设施时,必须事先提出施工报告、必须保证公司的产成品运输需求(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或其他构建筑物,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6m,现有低于6m的管线和其他构建筑物在改、扩建时应予解决)。并经安装工程部、设备能源部、质量安全部和技术部门同意,确保产品安全的运输方可施工。
(四)厂内外运输车吊车、汽车、叉车司机驾驶人员,要精心维护保养设备,确认车况良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可出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操作,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五)各种车辆在公司生产区内行驶,必须遵守下列限速规定:
1、在生产区内正常行驶:15Km/h。
2、出入车间、仓库:5Km/h。
(六)各种车辆运输标准
1、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2、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6m,宽度不准超出车箱,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箱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
(七)各种大、中型运输车辆不准停放在厂区交叉道口处。
第八条 劳动防护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津贴费,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和辅助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保证质量,及时供应。
(二)公司所有职工上班应按发放标准整齐穿戴,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背心和赤足、赤膊以及带小孩进入生产区。
公司属地内外来施工人员、外协人员应有明显的标识,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同时执行本公司要求。
(三)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季节性的劳动保护工作;高温作业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减少热辐射,防止中暑事故;要按规定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四)认真做好生产经济承包中的安全监督工作:
1、任何形式的承包,都必须有承包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上必须有安全指标,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安全责任。
2、承包合同(协议)必须报质量安全部会审备案,方能生效。
(五)执行国家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等有关规定。搞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女工特点,做好“四期”(经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工作。
(六)产生粉尘、毒物的作业,要采取密闭、通风、净化等措施。作业环境的尘毒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否则,要限期治理。
(七)在公司内进行探伤作业,每次搬运探伤设备到即定工作地点时,要求使用搬运工具,多人轮换搬运,要有专人监督。
(八)对未满16岁的少年,不得招收进入公司。凡确诊未愈的精神病、癔病、癫痫病人不准进入生产区。
(九)严禁将有尘毒或其他危害的产品扩散、转移给没有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生产。
第九条 检查与考核
(一)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检查,收集信息,按季考核。
(二)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影响者,首先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并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考核挂钩。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SJE/)废止。
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SJE/ZY/ZL-04
为使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鼓励员工揭、查并消除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得到落实。
(二)检查“三个防护”的情况:
1、现场防护情况:通道标志是否明显,坑、台是否有栏杆,沟、井是否有盖板,料物是否分区堆码整齐,柜、架摆放是否成线,通道是否畅通,地面是否平整;
2、设备防护情况: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设备带“病”运行;
3、个人防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用具是否正确。
(三)检查生产秩序、安全作业、劳动卫生、防尘防毒、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情况。
(四)检查起重吊具、手持工具和工卡模具的安全使用情况。
(五)检查厂房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和防雨、防触电(接地)、防火等安全情况。
(六)检查安全环保措施计划的实施及其安环设施的维护、使用情况。
(七)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安排
(一)公司每年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元旦前、春节前、五月和十月。
(二)根据生产安全状态和安全工作重点,公司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每天巡回检查。
(三)公司组织各分厂、相关部门每月上旬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四)要求各个分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五)班组长和维修钳工、电工,必须坚持天天巡回检查。
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与要求
(一)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两个“三结合”的方法:
1、安全生产检查采取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结合的组织形式,对生产场地和设备,逐跨逐台、逐项地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要发动员工,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专业组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对检查中揭、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
“三定”即:定负责整改的人员,定整改措施和定完成期限。
“四不推”即: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工段(项目部),工段(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厂(部室),分厂(部室)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三)对公司内重大隐患,由于财力、时间、技术等因素无力及时整改的,应专题报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和监控措施,并定期观察。
有关职能部门接到隐患专题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不能延时酿祸。
(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要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第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SJE/ZY/ZL-05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教育及其目的
(一)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目的是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目的是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1、一般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全体职工必须具备的安全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例如:机电设备、工具的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区域内运输有关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易燃、易爆等物种(设备)的安全防范基本知识;环保基本知识和消防基本知识等。
2、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按专业与工种的需要,进行专门的、深入的安全技术教育。例如:专业工种劳动环境的安全;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等。
3、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法规、有关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标准、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目的是使职工掌握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包括公司各单位的,还包括本地、本系统外其它企业的。将这些经验和事故教训,结合公司的实际进行教育。目的是受启发、作借鉴,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一)三级安全教育:凡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学员、实习、代培人员等),都必须接受“三级(公司、分厂或部室、班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生产(工作)岗位。对没有进行上一级安全教育者,下一级应拒绝接收。
1、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看电视录相、讲课、自学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
(1)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要求;
(4)公司主要安全注意事项及其典型事故教训。
2、各分厂、部室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采取讲课、自学、座谈与参观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
(1)本单位生产特点和生产设备概况;
(2)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主要内容;
(3)历年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3、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采取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其主要内容为:
(1)班组生产特点和设备安全状况;
(2)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标准;
(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
(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利用每周的生产例会讲安全。总结上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在布置下周任务时,提出安全要求;
2、利用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和工作总结、布置会议讲安全。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开展安全活动,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3、利用班组的班前、班后会讲安全。内容要有针对性,简明具体,切忌空话、套话,以提高班员的安全警觉性;
4、利用报纸、板报、网络、多媒体等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在上级相关技术监督局(或安监局)的组织、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
(四)“四新”、“调岗”、“复工”安全教育
1、四新安全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试制新产品,在使用或试制之前,有关部门(人员)必须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标准规范,由使用(或试制)单位对从事生产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基本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单独操作;
2、调岗安全教育:工人在公司内部调换工种(或岗位),由负责调动的人员和接受单位,对其进行新从事的工种(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如系调任特种作业 ,必须有人事部门的正式调令,并按本标准第七条规定进行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工伤人员在复工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住院人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教育;未住院的由单位领导或安全员负责教育。
(五)违章、违制教育: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必须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受安全法规教育。
第三条 检查与考核
(一)每年要对全公司干部、工人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或规章制度的考试或竞赛,时间由公司安委会决定。
1、中层以上干部的考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主持考试;
2、一般干部和工人的考试,由各单位负责组织、主持考试。
(二)各项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分级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查与抽查,按季考核,并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挂钩。
1、中层以上干部由公司安委办登记建档;
2、一般干部和工人,由各单位登记建档。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记录表
姓名
单位
教育内容
考试成绩
日期
备注
第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SJE/ZY/ZL-06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适用于XXX有限责任公司,各生产单位(部、室),外埠施工安装项目部。
本预案规定了公司各类人员对突发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措施。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企业救援相结合;依法规范,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遵循科学原理,实现民主决策的原则。
第三条 预案内容
企业概况:
中钢吉电始建于1969年,经过36年的发展现有资产总额亿人民币,厂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拥有各类加工设备790台套。
企业于1997年正式通过IS9001质量体系认证,于2003年正式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设有:技术研发中心、顾客服务中心、生产管理部、备料分厂、变压器分厂、电控分厂、锯片分厂和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现有员工873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115人,公司现已全部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公司主导产品:冶金矿热炉、机电成套设备、石墨化整流设备、变压器、高低压开关设备、金属冷/热切圆锯片等。
第四条 中钢吉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 指 挥:计蓬
副总指挥:祖兴楹、戴敏
成 员:质量安全部及分厂(部室)负责人
第五条 总指挥与副总指挥职责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指挥、协调、抢险、汇报和善后的调查、总结及其他相关工作事宜。
第六条 成员职责
负责事故抢险,自救疏散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自救,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现场救援情况,便于领导对事故现场,救援做出正确判断与决策。
第七条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网络
第八条 要害部位与危险特性
公司有六大甲级防火防爆要害部位:油库、车库、变电所、变压器浸漆与滤油、仓库、木工房。
(一)油库主要存储有:汽油、柴油、机械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怕明火。
(二)车库主要存放:小型客车、大型货车、铲车、叉车等各类车辆,其危险特性是怕漏油、漏电、明火。
(三)变电所主要负责公司供电系统,为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安全保障,危险特性是怕超负荷、短路、雷等。
(四)变压器浸漆与滤油:主要是线圈浸漆和变压器过滤,主要特性是属易燃物,怕明火引燃。
(五)仓库:主要存放生产所需的劳保用品、标准件、橡胶制品等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其特性是怕明火。
(六)木工房:主要是生产所用的木型制作及包装的木制品,其特性是怕明火。
以上六大要害部位均没立警示标志牌,具体工作由各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小组。
第九条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两个原则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集中指导,横向协调,自救互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救死扶伤的原则。坚持以抢救员工生命为第一位,迅速组织人员切断危险源,控制险情蔓延,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阻断危险物源,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保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险情动态;调集救援力量,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分析现场情况,及时划定危险范围,应即决策要当机立断。
第十条 事故救援体系的职责
(一)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贯彻国家有关重大突发事件预防与救援法规;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应急救援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医院、保卫、车队、消防、环保、供应等部门在突发事故现场急救抢险工作。
(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重点负责公司重大突发事故应急保障系统的统一调动和信息输出。指挥以及交通运输,通信专业系统的协调与组织;负责对上级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及联系工作。
(三)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点负责组织各单位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协调救助任务,并负责与市政部门之间的联系。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应急保障系统
(一)物资计划系统:物资计划部负责应急所需工具、材料等采购、发放。
(二)交通运输、通信系统:由行政事务部负责应急过程中车辆的协调工作,保障事故现场通信畅通
(三)医疗救护系统:由公司医院负责医疗救助工作。
(四)消防系统:由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各类火灾事故,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控制火势及迅速扑灭火源。
(五)治安警戒系统:由保卫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界,指导群众疏散。
(六)工程抢险系统:由工程部组织对事故设备的抢修,协助对受伤人员的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警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火灾事故首先要报火警,暂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向重大突发事件救援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通知各单位领导和成员及部门。
第十三条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后,事故单位在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各种救援队伍和职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害源,防止事故扩大,进行全面自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事故发生
信息接报 否
与处理
是
否 事态控制
是
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示意图
是
否 是否特
大事故
较 大 以 上
安 全 生 产
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SJE/)废止。
XXX有限公司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SJE/ZY/ZL-07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组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夯实班组基础建设,逐步实现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范围
(一)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各单位领导必须充分重视班组安全建设,应将班组安全建设作为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各班组应认真执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伤亡、火灾和设备等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班组无双违、无轻伤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条 班组人员的安全职责与权利
(一)班组除设置班组长外,还必须配备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必须由敢抓敢管的班组成员担任,应具备相当的现场经验、安全知识及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班组长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班组安全员应熟知本班组(岗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业卫生技术知识,认真执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协助和督促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要带头查找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隐患,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安全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
(四)班组长、安全员的安全工作权力:
1、对本班组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有权进行制止、批评及向上级报告;
2、对上级强令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3、发生明显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
4、有权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5、班组成员必须熟知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有关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班组人员的安全工作权利:
(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条 班组安全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一)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班组安全管理。
1、各分厂(部、室)应加强对班组安全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班组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班组应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安全确认制等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班组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和安全提醒制度;积极推行危险因素辨别和预测、预知、预防活动,组织好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工作;
3、落实事故报告与登记制度。班组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及时登记、报告,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订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班组成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二)落实每月安全日活动,丰富内容,注重实效。
1、时间落实。各分厂必须明确规定班组每月安全活动的具体时间,并充分保证活动时间。
2、人员落实。班组成员必须人人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对缺席者应由班长或安全员补课,所有参加者均必须本人签名,严禁他人代签。
3、内容落实。班组安全活动应按如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
(1)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
(2)检查讨论本班本月的安全“四落实”与标准作业的情况与问题;
(3)检查各种危险因素与隐患,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落实预防措施;
(4)检查讨论本月班组发生的违章事件与事故的教训;
(5)传达公司与本单位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与规定;
(6)开展“三不伤害”活动(自已不伤害自已、自已不被别人伤害、自已不伤害别人)。
4、记录落实。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齐全、真实、整洁。
5、班组安全活动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三)深入开展“三不伤害”活动,增强职工自我防范能力。
1、班组人员可根据本岗位的人、物、环境及管理情况,结合本人近期的工作与思想实际,认真分析可能发生“三伤害”(即:可能伤害自己,可能伤害他人,可能被他人或它物伤害)的危险因素,一一对应制定对策措施;
2、班组人员均应知晓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四)开展“工前五分钟”活动,认真制订危险预知对策与措施。
1、班组每天召开班前会,以“工前五分钟”的形式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工前五分钟”由班组长(或安全员)主持,其主要内容包括:
(1)总结前一天安全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布置当天的主要工作任务;
(2)清查班组人员,细心观察每人的精神状态和劳保用品穿戴情况,恰当地分配工作任务并指定作业安全负责人;
(3)对当天工作任务的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相应的危险预知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安全负责人进行相互检查以督促措施落实。
2、上述内容应如实记录在安全活动记录本(卡)上。当天出勤人员均应参加班前会,对未及时参加者,应在其上岗前进行补课交底并签名。
第四条 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与推进
(一)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把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工行使自我保护的权力。要加强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术素质。
(二)加强班组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比工作。
1、各分厂(部、室)每月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切实抓好班组安全思想、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四落实”。公司将各单位班组安全“四落实”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及综合考评内容;
2、加强考核、评比、检查、指导。对成绩优异的安全先进班组及在安全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表彰、奖励。
(三)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质量安全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分厂(部、室)可根据本办法要求,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细化、量化后,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XXX有限公司
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SJE/ZY/ZL-08
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高空作业现场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避免高空作业区域发生人为事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范围
(一)年满18岁,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是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二)距地面两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不平稳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第二条 内容
(一)防护用品应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在固定的建筑结构或金属结构。
(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检查所有的安全用具,安全带、安全帽、跳板、脚手架、安全网等,禁止冒险作业。
(四)高空作业区的地面要划出禁区,要设警示标牌,要挂在醒目地方,以起到警示作用。
(五)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六)高空作业区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在工具袋里。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搬运大型零件时,应配备专用吊车和其它辅助工具。
(七)禁止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立体交叉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网或防护棚设施。
(八)禁止坐在高空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九)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十)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另外的配备灭火器材。
(十一)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十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十三)用梯子时,必须是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米,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专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第三条 本规程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SJE/ZY/ZL-09
为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各项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第二条 防护用品的分类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二)劳动防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如安全设施、排风扇、绝缘胶板等)和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手套等)两类。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 质量安全部
(一)质量安全部是劳动生产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与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2、审批分厂(部、室)和各项目部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组织会议材料提交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3、协同物资计划部、审计部进行评价、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经销网点;
4、按国家规定对公司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抽样检验检测;
5、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发放、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6、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厂医院斩断确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
第四条 物资计划部主要职责
(一)正确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质量标准;
(二)及时做好批准的项目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汇总:按照公司劳保管理规定组织评价、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三)负责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五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费用审核,提供资金保障;
(二)按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计划检查公司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管理支出情况。
第六条 仓储部负责质量验收主要职责
(一)对劳动法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工作;对各分厂(部、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情况监督检查。
第七条 分厂和安装部的主要职责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编制分厂和安装部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进行配备发放和管理,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三)每年对各类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减免和减轻各种事故危害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而配发给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
第九条 各分厂和安装部必须根据项目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生产作业环境、项目性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和条件,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按照规定发给员工个人具有不同防护能力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 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应在防护服装商议左前胸部位置印有中钢公司标识“SINOSTEEL”安全帽应印制在前侧帽檐上方适中位置。
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劳动防护服装款式原则上均采取用分体样式,管理人员服装式样略有区别,员工劳动防护服装采用面料耐用,合体舒适。
第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规格型号按照身高和体型可分为:S、M 、L、XL、 XXL五个型号规格。S适合身高体型适中人员;M号 适合身高体型适中人员;L号适合身高体型适中人员;XL号适合身高体型偏胖人员;XXL号适合身高体型较胖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及时进行分析并对标准适当进行调整,以保证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原则上两年为一个更换周期。采用以旧换新方式。
第十五条 公司新开发的项目所在地与现有项目所在地相同或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相近的可参照其标准执行,新进入的国家和地区应根据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和项目特点制定发布适宜的配置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服装、鞋、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由物资计划部按照公司标准计划同意采购,原则上应在市内采购。
第十七条 选择、评价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工作由采购部按照公司有关采购程序和规定。其中应重点审查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取得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劳动防护用品须经劳动保护检查机构设置(或委托)的产品安全检验站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执行合同法并对所订购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八条 劳动防护用品到货后,由仓储部和物资计划部应参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退货,严禁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
第十九条 公司生产管理部应根据各分厂的实际情况和劳动条件,按照配备标准和发放范围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所必须的则发,否则不发。对于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提高发放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二十条 为了公司整体形象和便于管理的需要,个人防护服(具)发放范围:
(一)作业人员(含异地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
(二)雇用的临时作业人员(满3个月);
(三)深入施工现场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临时进入施工现场非项目部其他人员;如厂家调试服务人员、总部或其他单位参观检查人员等,均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者应当交押金后方可领用,工作完成后将防护用品交回,完好无损、无污染可退回押金,否则,应视损坏、污染成都收取相应费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台帐。
第二十二条 质量安全部应加强对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个人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其能做到爱护并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增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 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的)须人力事资源部将分配的单位和工种通知质量安全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
第二十五条 符合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上岗时必须穿(佩)戴。不准(佩)戴超期或功能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部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对现场人员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要经常组织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要根据公司和项目部有关键康、安全、卫生等管理规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质量安全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定通过后施行,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办法》(SJE/)废止。
XXX有限公司
违章操作控制管理制度
SJE/ZY/ZL-10
为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杜绝违章现象,保障职工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分厂(部、室)、班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对违章行为从重到轻分A、B、C三类进行计分考核。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违章行为,应严格追究受检单位管理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级考核,并组织违章职工和有关管理者参加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
反违章工作应遵循“违规必究,奖惩并举,教育为先;下属违规,主管有责;谁检查,谁处理;不上交;不外推”原则。
第二条 实施要求
(一)班组是制止违章行为的基层单位,班组长必须把制止违章行为作为主要职责之一,发动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违章行为。
(二)班组自查发现的每项违章行为,应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工前五分钟”上组织分析,责成违章者作检讨,进行帮助教育,并登记在册。
(三)各分厂(部、室)对查实的各类违章行为,要进行相应级别的考核。对在现场未制止职工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以及违章职工所在班组负责人,应进行连带考核。
(四)各分厂(部、室)要建立违章职工教育、考核登记台帐。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停职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并追究有关分厂(部、室)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五)对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人的有关人员,公司质量安全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共同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工作,落实考核。
(六)违章职工和应追究管理责任的有关人员,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学习,若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学习,视为拒绝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处理。
(七)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应取消其当年度个人评先资格;当年内,人为违章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工段、分厂(部、室),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资格。
(八)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举报违章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
(九)检查中发现违章职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违章行为的,应按已发生的最高类别违章处理。对重复性违章行为应从重处理。
(十)各分厂(部、室)应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及本单位以往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现象,组织各分厂(部、室)、班组职工深入开展安全违章行为清查工作,细化A、B、C三类违章行为的内容(见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以书面形式明确,并定期组织修订完善。
(十一)各分厂(部、室)领导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落实。未认真执行本规定,不认真对违章行为进行登记、处理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三条 附则
(一)本办法有关专业名词的界定
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没有造成人员伤害的事件。
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
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凡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
A 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事故的违章行为;
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或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受行为环境和其它条件影响,尚无构成人身伤害可能或可能性较低的一般违章行为。
(二)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
附件:
部分常见安全违章行为分类表
序号
违 章 行 为
类别
1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违章指挥
A
2
两米以上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A
3
高处、立体交叉作业不戴安全帽、乱抛物件,未采取设置警戒区、搭设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A
4
机械、电器设备等旁女职工未将发辫盘入帽内
A
5
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动火证、无专人监护
A
6
电、气等能源停、送未按规定执行停送牌制度;带电作业不按规定操作或未使用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A
7
设备检修、维护未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
A
8
无证人员独立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A
9
机械、电器设备等旁有人,未确认提醒就启动设备
A
10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点进行定期检查
A
11
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A
12
在起吊重物下行走和停留
A
13
设备检修、施工用电未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零
A
14
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盲目施焊
A
15
吊车作业前未确认指挥信号、指令、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等是否安全便盲目动车
A
16
违章指挥
B
17
操作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B
18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或手清除铁屑
B
19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B
20
人为损坏或擅自短接安全装置
B
21
起吊有棱角物件时未采取垫上包角垫等防滑、防坠措施
B
22
起重设备的上升极限、大车缓冲器、警铃等安全装置损坏未发现报告或未及时整改
B
23
临时用电不规范
B
24
设备检修、施工拆除未设立警区、挂警示牌
B
序号
违 章 行 为
类别
25
机械、电器设备等运行中手脚靠近传动部位
B
26
施焊作业未清除周围的易燃物
B
27
机械、电气设备操作前未确认
B
28
搬运作业未穿防砸鞋
C
29
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坐在安全帽上
C
30
运转设备旁工作地面有油污、积水、冰雪易滑未采取措施
C
31
焊割作业使用损坏的氧气表、乙炔表
C
32
在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的情况下,焊割作业时可燃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10米,与动火点的距离<10米
C
33
起重指挥人员未佩戴明显的标识
C
34
行车动车前未鸣笛或打铃报警
C
35
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C
36
检修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C
37
擅自使用火炉、电炉等取暖
C
38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夹、索具
C
39
闲杂人员到现场
C
XXX有限公司
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
SJE/ZY/ZL-11
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废液、废气、噪声排放对环境及员工健康的影响,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办法运用于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管理。
第二条 职责
(一)总经理
负责批准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技术改造方案。
(二)管理者代表
负责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审核污染排放控制的技术改造计划措施方案。
(三)质量安全部
负责全公司污染物排放控制机厂区污染物控制的测量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方案。
(四)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主要污染场进行控制。
第三条 制度要求
(一)控制要求
1、废液排放:排放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2、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源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2000年)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排放:噪声源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中有关噪声源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II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的识别
1、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2、本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漆雾、乙炔;
3、本公司排放的噪声主要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使用工具时产生的噪声、机动车辆噪声;
4、各部门应对所辖设备、设施运用中,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及时进行识别。
(三)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的制定
下列情况,责任部门应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制度。
1、公司进行环境因素评价时,被评为重要环境因素的污染物排放项目及安全人检查要求整改相关项目;
2、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不合格时;
3、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新的污染物排放时;
4、各部门对所辖设备、设施可能出现的潜在污染物排放。
(四)废液排放的控制
生活废水和生产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出。
(五)废气排放的控制
1、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使用引风收集,高空排放的方法;
2、漆雾:在刷漆的过程中注意保持工作场所通风,剩余油漆、稀料和废桶应密封,并及时运出厂房,统一管理;
3、乙炔:各分厂应加强氧气、乙炔的管理,做好氧气、乙炔放置的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氧气、乙炔气的泄漏。
(六)噪声排放的控制
1、新建车间厂房,墙壁使用隔声材料,使用符合国家隔声标准的隔声门窗,老厂房也进行维修,更换成隔声门窗,车间上部的天棚设置吸声罩;
2、安装设备时,在设备的底部采取减震设施;
3、各种风机、空压机产生的气流噪音,安装消声器,都应设在室内,管道使用阻尼材料;
4、操作工人佩带耳塞等防护工具。
(七)污染物排放的绩效测量
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污染物排放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测结果发现不符合时执行《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直到达标排放。
第四条 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第五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污染物排放检测记录
编号: 序号:
检测部门
检测人员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XXX有限公司
消防管理制度
SJE/ZY/ZL-12
为规范企业消防工作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每年单位至少要进行一次全员的安全防火培训并考核。
(二)每半年要对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三)新进厂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厂级、车间、班组)并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每年至少一次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考核。
(五)违章人员由单位防火部门对其进行消防违章安全教育。
(六)凡是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者要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单位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对消防安全教育考试或考核不及格的要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二条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月定期由主管消防安全的行政领导带队,由单位防火主管部门牵头及各有关部门参加,对全公司进行一次综合性全面消防安全检查。
(二)每周由部门(分厂)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进行防火检查。
(三)岗位员工在下班前对本岗位应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四)防火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进行专项检查。
(五)防火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单位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三级建筑)进行专项检查。
(六)每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七)在检查中各级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有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安全疏散的数量,设置的位置明确掌握,将详细情况上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
(二)各部门安全通道、安全疏散楼梯不得封堵和占用,所有楼梯及防护门不得上锁。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及时上报上级消防管理机构。
(三)要严格保障消防疏散设施消防专用。
第四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保养,由防火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消防器材的购置,由防火部门提供计划,按标准购货。
(三)消防器材要建立档案,每次维修、校验要有记录和存档。
(四)日常保养由本部门进行维护,并保持器材清洁卫生,对用完的器材及时上报,及时更换。
(五)消防设施为器材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挪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不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对生产经营不产生较大影响的,能当场整改需当场整改。
(二)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整改比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影响生产比较大,对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整改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
(四)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在未整改消除之前,应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项目(火灾隐患)、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
(五)对限期整改完毕的隐患向消防部门汇报,消防部门要对其检查验收。
第六条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在厂内临时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当事人办理,动火证要逐项填写不得漏项。
(三)一份动火证只允许动火人在一个动火地点从事动火作业。动火证不能转让、涂改。移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动火人需随身携带动火证,以备查验。
(四)动火人员必须是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五)动火作业前需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设专人现场看护并准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六)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室外禁止动火。
(七)动火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确任无残留火种方可离去。
第七条 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均由用电部门提出申请到设备能源部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二)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作业时必须持有电工证人员监护。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四)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部门规定要求,线路总负荷量不得超过设计标准。
(五)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人看管,确保安全,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临时用线。
(六)用电时必须检查用电设施,电源等是否安全可靠,作业完必应及时检查,清理现场,确认用电设备已断电方可离去。
第八条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由二级单位安全消防负责人担任义务消防队长,负责指导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及建设。
(二)义务消防队需设立通讯联络组、灭火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器材组,各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工作并直接向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
(三)义务消防要协助公司消防部门制定本车间的灭火预案,并按灭火预案及要求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四)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学习,各组要根据自已的职责,组织专业学习,增加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义务消防队名单一经确定,必须上报公司消防部门备案,对于义务消防队队员变更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消防机关。
第九条 灭火和应及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
(一)车间(部、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对重点部位要设立明显标志。
(二)协助公司消防部门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灭火预案的制定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灭火预案包括:
1、组织机构;
2、接警、报警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和措施;
4、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四)单位每年要组织一次演练,并达到预期目的。
(五)加强职工的基本训练,使其能操作各种灭火器材。
(六)为使员工更加了解本单位的火灾特点,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级火灾、会自救逃生进行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的演练。
(七)要求演练要针对性强,组织严密并做好演练计划,演练之后要有总结。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总结评比要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评比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日常防火安全工作不合格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部门。
(三)日常工作有防火违章作业人员,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四)对下列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解决单位重大防火安全课题,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可靠防范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
2、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
3、在发生火灾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指挥有力,有显著成绩者。
(五)对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发生火灾事故的部门;
2、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维护不善的部门和个人;
3、违章动火的部门和个人;
4、隐瞒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个人;
5、火灾隐患率低于98%的部门;
6、未经过三级防火安全教育就分配新员工上岗的部门;
7、流动吸烟,不在指定地吸烟或未经批准违章动火人员;
8、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损失的个人;
9、指使或强行他人违章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
10、不履行安全防火负责人职责,玩忽职守,管理混乱而发生事故的个人。
(六)扣罚的奖金均用于防火安全表彰。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劳动健康保障管理制度
SJE/ZY/ZL-13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权益,根据吉林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吉林市劳字(93)8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广泛调查,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员工保健津贴发放制度。
第一条 保健津贴发放范围:
(一)凡公司的劳动合同工,劳务合同工;
(二)从事下列工作工种,在岗工作时间每满一个月,可按月发给保健津贴;
1、从事工业有毒物品操作,并对身体有严重危害性者;
2、在严重高温和强烈辐射岗位的操作者;
3、从事有高浓度矽尘和其它粉尘操作者;
4、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操作者。
第二条 保健津贴等级标准
1、甲级保健津贴 70元 3元/日
2、乙级保健津贴 50元 元/日
3、丙级保健津贴 35元 2元/日
4、丁级保健津贴 20元 1元/日
第三条 保健津贴(工种)等级范围划分
1、甲级:喷漆工、喷砂工、酸洗电镀工、搪锡工、铜铝焊接者。
2、乙级:热处理工、浸漆工、绝缘工。
3、丙级:焊工、铆工、等离子切割工、玻璃丝作业者、酚醛加工、晒图员、油漆工、水道工、卫生清洁工、滤油工、结构件、备料分厂厂长、副厂长及调度员。
4、丁级:桥式司机、起重工、维修工、化验分析工、有毒物资保管员、安全检查人员、现场监查人员、转运工、备料、结构件和产品检查人员。机械、变压器分厂的检查员每月按丁级计发一次。
第四条 发放控制内容
1、员工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满20天按全月计发保健津贴,不足20天可按日计发保健津贴。(铜焊、搪锡按兰卡工时120小时/月,当月不足可连续累计180小时再发放保健。)
2、临时调(借)到有保健岗位工作的员工可按该岗位保健津贴等级低一级计发。
3、各单位工种以人力资源部认定的工种为准。
4、确因生产需要临时发给员工保健津贴的单位和部门,应报质量安全部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按相应标准计发。
5、保健津贴必须按报的员工发到本人,严格杜绝单位进行二次分配,否则取消该单位当月全部保健津贴。
6、公休节假日、工伤、病、事假、公出、脱产学习、停产、停工、修理设备等期间停发保健津贴。
7、对已享受保健津贴工种的岗位需要增加人员时,事先由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安全部审批后方可发放保健津贴。
第五条 监管考核
各单位领导一定认真按此文件标准审核上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单位领导当月保健津贴,并扣罚其本人200元,制表人100元。
第六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
SJE/ZY/ZL-14
根据2006年12月20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XXX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暂行)办法》及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发放标准细则。
第一条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根据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条 劳动保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
第四条 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须人事部将分配的单位和工种通知综合管理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
第五条 离厂职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原则上做收回处理。
第六条 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
第七条 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确因生产工作需要由需用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要爱护着装。公司将配备洗衣设备,工装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第九条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本公司所发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分厂(单位)200元,分厂主管领导100元,个人50元的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车辆运输、装卸起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工作服
口罩
半皮手套
毛巾
线手套
防护镜
棉大衣
大头鞋
安全帽
绝缘胶鞋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冬
冬
月
月
汽车司机
24
12
1
36
4
4
龙门吊司机
24
12
1
36
5
24
天车司机
24
1
12
1
24
起重司机
18
1
12
36
4
48
24
汽车修理工
18
1
1
12
36
仓库搬运工
18
1
1
12
4
5
车间转料工
24
1
12
4
5
叉车司机
24
1
12
1
36
4
4
金属切削件、冲、剪部分发放标准
注:1/2每两个月一次。
工作服
口罩
半皮手套
防护镜
耐油胶鞋
毛巾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车工
24
1
1
36
12
刨工
24
1
1
36
12
钻床
24
1
1
36
12
磨床
24
1
1
36
12
铣床
24
1
1
36
24
12
插床
24
1
1
36
12
剪板机工
18
1
1/2
36
12
冲床
24
1
1/2
36
12
铁芯工
18
1
1/2
36
12
热处理
24
1/2
1/2
36
12
12
动力、建筑、电气、表面处理发放标准
注:酸洗工 增发耐酸服24个月 高酸耐酸靴24个月
工作服
口罩
半皮手套
毛巾
防护镜
雨衣
水靴
线手套
围裙
棉衣
绝缘胶鞋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冬
月
空压机工
24
12
1
水暖工
18
1
1
12
24
48
36
3
木型工
24
12
1
油工
24
1
12
1
3
电工
24
1
1
12
24
1
24
绕线工
24
1
12
浸漆工
24
1/2
12
36
酸洗工
24
1
1
6
24
36
喷漆工
18
1
1
6
24
36
喷漆工 增发耐油胶鞋24个月
冷作、焊接、钳工、分厂管理人员发放标准
工作服
口罩
半皮手套
防护镜
毛巾
大头鞋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铆工
18
1
1
24
12
36
焊工
18
1
1
24
12
36
钳工(电钳工)
18
1
1
24
12
总装工
18
1
1/2
24
12
分厂厂长
24
1
12
工艺员
24
1
12
材料员
24
1
12
保管员
24
1
12
分厂调度
24
1
12
检查员
24
1
1
12
科室人员
24
12
注:变压器总装工增发耐油胶鞋24个月
XXX有限公司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SJE/ZY/ZL-15
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事故调查与处理,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事故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与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伤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理的原则,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条 事故报告
单位发生轻伤、重伤事故后,受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者姓名、性别、工种、受伤部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并在24小时内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记录表。
第三条 事故抢救
(一)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联系医疗救护单位,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有效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置警示、警戒区域,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第四条 事故调查
(一)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分厂(部、室)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安全员、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二)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
3、提出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的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发生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条 工伤申报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组织申报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组织申报视同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凡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要求申报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认定的,公司各分厂(部、室)积极承担举证责任,组织上报,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给出“不同意申报视同工伤”的意见: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办理工伤需要的材料:
1、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受伤职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的复印件;
3、公司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5、工伤认定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其他联系方式;
6、其他视具体情况需增补的材料。
(四)公司收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伤决定认定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送达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五)对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告知其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按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六条 事故责任追究
(一)对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的追究:
序号
处理
处理对象 标准
受伤程度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1
造成轻伤
行政警告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2
造成重伤
行政警告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3
造成他人死亡或两个重伤
行政记大过处分,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凡发生重伤事故,扣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
第七条 事故统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工伤事故动态管理帐台,并妥善保管职工工伤档案。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有关专业名词界定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轻伤是指职工肢体残伤,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8至10级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凡属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附录A关于重伤标准所规定的九项情形之一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1至7级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本来可预见、抵御和避免的事故,但由于人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未知领域技术问题引起的伤亡事故。
第九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工伤事故调查记录材料表
编号:
单 位
时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事故类别
受伤部位
受伤程度初步判定
证明人
职务
事
故
简
要
经
过
单位领导: 安全员: 填报时间: 年 月
XXX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通则
SJE/ZY/ZL-16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全员安全管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实施对安全生产有效的群众监督,把安全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通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工、劳务合同工。凡进入本公司本埠及外埠生产或施工现场及上岗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则。
第二条 职工安全准则
(一)进入现场“两必须”:
进入现场,必须“两穿一戴”: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工作帽(安全帽)(女职工发辫必须盘入帽内);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
(二)现场行走“三不准”
1、不准跨越皮带和机电设备;
2、不准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3、不准闲杂人员到现场。
(三)上岗作业“五不准”
1、不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
2、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在现场打盹、睡觉、闲谈、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得事;
3、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4、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
5、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厂内吸烟。
第三条 安全确认制
(一)操作确认制
1、一看:看本机组(设备)各部位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作业条件;
2、二问:问各工种联系点是否准备就绪;
3、三招呼:确认无误,发出信号,打一下招呼;
4、四操作:确认正确后按规程操作。
(二)检查确认制
1、一查:查作业现场和作业全过程的不安全因素;
2、二订:订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3、三警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四切断:切断能源动力和其它危险源;
5、五执行:按检修安全规定进行检修。
(三)停送电确认制
1、一问:问清停、送电的对象、时间、要求,并记录;
2、二核:核实停、送电是否具备条件,看准停送电开关或按钮;
3、三执行: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4、四检查:停、送电后要严格验电,挂接地线,切断开关要挂牌。
(四)起重指吊人员确认制
1、一清:清楚吊物重量、重心、高度、现场环境、行走线路;
2、二查:检查绑挂是否牢靠合理,起吊角度是否正确;
3、三招呼:招呼一下吊车司机和确认现场状况;
4、四准:发出得口令、手势要准;
5、五试:起吊上升半米高,确认吊物平稳;
6、六平稳:行走和放置要平稳。
(五)吊车司机确认制
1、一看:看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是否良好;
2、二准:看准吊具吊件,地形地物和手势,听准口令;
3、三严格:严格听从一人指挥,严格按规程操作;
4、四试:点动一下,上升半米高,确认抱闸有效;
5、五不:吊物下边有人、吊物歪斜、无行车信号不走;
6、六平稳:起动运行要平稳,吊物落地要稳。
(六)高处作业确认制
1、一看:看气候、场地、设施有什么危险,攀登物是否牢靠;
2、二设:设高处作业区安全警示标志或监护人;
3、三穿:佩挂好安全带(安全带和电工攀登工具要检查);
4、四查:检查安全网是否牢靠,检查安全带是否挂好;
5、五稳:人要站稳,工具物料要放稳;
6、六禁止:禁止酒后和带病登高作业。
(七)电焊工确认制
1、一查:检查电焊机、电源及接地是否良好;
2、二清:清除施焊周围的易燃物;
3、三禁止:禁止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施焊;
4、四防:防止焊机受潮漏电;
5、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施焊。
(八)气焊(割)工确认制
1、一查:查乙炔、氧气管道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完好,确保瓶间安全距离;
2、二清:清除焊割周围的易燃物;
3、三防:防止氧气瓶爆炸,防止氧气瓶和乙炔器旁出现明火;
4、四禁止:禁止焊割带压力容器,情况不明容器、易燃易爆物,禁止氧气阀门沾油;
5、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九)机动车驾驶确认制
1、一问:问清运输任务和行车路线;
2、二查:检查刹车、转向、音响、信号、照明等是否灵敏完好;
3、三看:看所装物料是否符合规定(如超重、超高、超宽、超长、倾斜等);
4、四驾驶:持证,按交通规则驾驶。
(十)自身防护确认制
1、一省:省查自我身心状况;
2、二查:查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查设备工具状况;
3、三明确:明确现场和生产过程中致害因素和防止方法;
4、四观察:工作时,上下左右勤观察;
5、五默念:默念操作规程;
6、六认真: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第四条 职工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义务和纪律
(一)劳动保护条件保障权: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安全生产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拒绝违章指挥权:职工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五)紧急情况下停工避险权:职工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伤亡赔偿权: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执行工伤保险引起的纠纷,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接受安全教育权;新上岗、换岗、复工、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调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职工有权参加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八)职工安全生产五项义务:自觉遵章守规,服从安全管理;正确佩带和按标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隐患、事故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刻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积极支持、配合事故的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
(九)为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八项权利、履行五项义务,特规定如下三条纪律:
职工合理行使八项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行使正当权利的职工若遭受打击报复,一经查明,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职工因正当维权而导致停工的,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有关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
对造成职工因正当维权停工的危险因素,有关单位应及时有效实施予以排除;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复工。
第五条 本通则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SJE/ZY/ZL-17
为保证产品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质量事故率降到最低点,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警示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教育他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全过程。
第二条 定义:不符合图纸和标准的要求,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者,视为质量事故。
第三条 职责
(一)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质量事故报告并按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二)计检部负责事故的检测结果报告。
(三)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必要时,针对重、特大质量事故,进行管理评审。
(四)质量安全部负责事故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四条 具体内容
(一)质量事故的种类划分
质量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或社会荣誉、损失程度分为三类。
1、一般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者。
(2)产品出厂后,“三包”一次损失一万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损失价值一万元(含一万元)至三万元者。
(2)产品零部件发生批量报废的。
(3)由于质量事故影响产品正常生产/交付一个月以上者。
(4)对外出口或对内合作生产的产品,因质量问题中断合同或退货,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下者。
(5)顾客对产品产生抱怨,在产品交付后“三包”一次损失二至五万元者,或直接影响产品回款和质保金五万元者。
3、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为:
(1)凡一次造成损失价值在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者。
(2)因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发生投诉,或在“三包”中损失价值五万元以上,直接影响回款及质保金五万元以上者。
(3)因质量问题在用户使用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者。
第五条 质量事故的报告
(一)责任单位在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后八小时内,重、特大质量事故四小时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四份,交管理者代表、计检部一份、质量安全部一份、自留一份。
(二)计检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四小时内将检测结果以“质量信息反馈表”的形式报管理者代表。
(三)对于重、特大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
(四)责任单位在分析事故原因后,四小时内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安全部。
第六条 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办法
(一)管理者代表组织技术部、计检处、质量安全部、生产分厂领导、核算员、操作者或知情者等有关人员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会议,找出事故原因,划分事故种类,落实事故责任者。
(二)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三)重大质量事故:除对责任者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四)特大质量事故:对责任者要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劝其单位主管引咎辞职,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五)出现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措施,重、特大事故责任单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管理者代表监督实施,跟踪验证,并报总经理主持进行管理评审。
(六)报告失实的责任者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SJE/ZY/ZL-18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公司领导的安排,为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或妥善处理好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公案件、群体上访、暖气跑水等突发事件,在发生火灾时能得到有效控制,并迅速扑灭,在处理群体上访时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时,能及时和上级公安机关取得联系,迅速侦破,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重大事件处理领导组
组 长:祖兴楹
副组长:周 强
成 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厂负责人,保卫、安全部门全体。
信息汇报员:王舒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第二条 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构建并完善公私结合的信息网络,要求领导组人员及保卫部防火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保障通信畅通。确保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做到及时接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对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上访等问题或法轮功分子会功,上访、进京、进省、拦路闹事等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隐瞒不报。同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劝阻,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导致重大后果。汇报时要讲明事件参加人数,领头人的自然情况,行走的路线,所坐的车次,起程时间,事件起因等。
报警电话 1、保卫处值班 电 话: 3043187;
2、山前派出所 电 话: 3044843;
3、龙潭分局内保科电话:3029390。
(二)在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盗公案件,第一发现人(更值人员)应迅速电话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值班室电话:3043187,并保护好现场,保卫部值班人员要迅速通知保卫部长,并通知保卫部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根据情况如犯罪份子逃离现场较近,应安排巡逻人员及时出击抓捕。同时根据案情重大程度及时通知辖区山前派出所,值班电话:3044843,如上级公安机关来人后,保卫部应积极协助,展开调查、侦破,如需要应马上排查周边金属回收站,防止赃物外流,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三)当发生火险时,以本单位为主,由单位第一负责人迅速组织灭火(第一负责人不在现场由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担任指挥),按分工要求各负其责,迅速组织本单位作为第一梯队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义务消防队员将根据平时训练情况和灭火知识,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灭火,第二梯队接到报警后迅速拿上本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赶赴火场灭火。
通信组:在灭火同时由通信员(或临时指定)向公司灭火指挥组报告起火情况和向市消防队报案(报警电话:119;3043187),报案时要讲明起火地点:(住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路25—2号)、单位:XXX有限公司 * * * 部门、起火性质、火势大小、报警电话、报警人并派人到交叉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公司领导组先于市消防队到达火场接替总指挥职务组织指挥灭火,指挥员在组织灭火同时根据火势情况及时调集其他单位的义务消防队作为第二梯队赶赴火场进行灭火。及时向消防队报警报告所掌握的火场情况,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迅速移交给消防队担任总指挥并协助组织灭火,提供有关情况。
抢险组:在灭火的同时组织抢险人员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并组织人员闲散人员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后勤保障组:根据火场所需物资迅速调集到现场减少一切手续迅速运到现场,保证火场所需物资及时到位。
善后工作:在火灾扑灭后由指挥组作好事故的善后工作,积极组织抢修恢复生产,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严肃查处责任者,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值班人员和保卫部巡逻人员应加强巡视,如发现车间暖气跑水,应通知行政事务部巡线人员及时抢修,维修电话:3043091,同时根据泡水严重程度通知行政事务部领导协调处理,避免造成损失,影响生产。
(五)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暴雨、暴雪、飓风、洪水、大规模传染疾病等),应迅速启动应预案,领导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赶到事发现场并根据各自分工进行救援、抢修、恢复生产等活动。
人力资源部长负责人员疏散、协调抢修人员等人力资源工作。生产部长负责生产设备抢修电力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物资计划部长仓储部长负责抢修物资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经理办主任负责事件的通知、协调与上级机关的联系工作。保卫部长负责灾后所造成的火灾扑救,治安保卫和维持事发现秩序等工作。行政事务部长负责灾害所造成的自来水源、暖气的抢修及恢复工作。各分厂厂长负责本部门的各项自救工作并协助各主管部门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预案由保卫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SJE/ZY/ZL-19
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
(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
(四)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制过程有监督权。
第三条 内容
(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
(二)合格供方控制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外协、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
(三)外协、外委实施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
3、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
4、技术部根据外协、外委项目确定重要性程度给出“关键件、关键程序”。
5、管理者代表组织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计检部及外协、外委部门,根据技术部对外协、外委项目质量重要性分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
6、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交付产品应符合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供方应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生产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确保公司计检部验收时有充分的依据。
7、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外委项目的监制,计检部依据供方提供的生产过程记录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负责保存供方提供的相关的记录、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8、外协、外委项目批量生产的,必须严格执行首件 “三检”制度,并形成记录,全部制造完成后,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应通知计检部或现场质量员对供方所交付的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和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开具公司产品合格证办理入库及报销手续。
(四)对合格供方在外域的单位应由委托部门按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异地检验验收并按要求把供方生产过程记录、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电传给计检部以备查。
(五)本制度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外委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办法同时废止。
XXX有限公司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SJE/ZY/SJ-01
为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满足标准要求及货物运输的及时、无误,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及运输成本,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需的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各类产成品的发货运输、设备备件、办公设备、汽车备件、辅助生产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基建材料、道路修建、厂房维护及装饰、装修、外协、外委的采购和加工,全部纳入招标采购管理范围。
第二条 职责:
(一)物资计划部负责对生产用辅材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二)安装部负责各类产成品发货运输的招标准备工作。
(三)行政事务部负责办公用品、汽车备件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四)工程部负责道路修建、厂房维护及装饰、装修、基建材料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五)设备能源部负责设备及设备备件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六)生产管理部负责一类材料、外协、外委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七)质量安全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八)安装工程部负责现场需要的外协、外委招标准备工作。
(九)审计部负责受理招标申请并负责组织招标活动。
(十)审计部、质量安全部、经理办负责对各部门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誉、质量、业绩、价格等进行调查、核实。
(十一)凡有采购业务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招标项目的申报及标书的制定。
第三条 组织机构
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招标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监督招(议)标并进行终审评定。招(议)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祖兴楹
副组长:董丽萍、周强、戴敏
成 员:各有关采购部门、审计部、质量安全部、经理办等相关人员。
第四条 议标的程序
议标:金额一万元以下的急待发货的车辆或一万元至五万元的急购物资,由招(议)标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一)采购人员按一万元以下(含零采),要按生产的缓急,填写“请购单”,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寻找合格的供方,采购人员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由招(议)标领导组确定合格供方,各相关部门填写物资申报单,报审计部核定,走ERP程序。因生产临时需要,应填写“临时物质请购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生产部审核,相关采购部门必须在议标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采购,合格供方的资质每年评审一次。
(二)供方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代用品者,采购人员在检查核实后,应在“请购单”上予以说明或提出替代建议书,经主管审核,由技术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审计部询价。
(三)公司一万元以下议标的物资,相关部门要对“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所要求采购的物资,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保存及价格评议、核定的参考。
(四)对发货费用在一万元以下的,由仓储部对所需车辆的载重能力、车型、所需数量、发运日期、到货日期进行汇编,提供市场行情资料及本次运输的报价资料,并填列“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要求精选三家以上的运输配货商进行比价,报审计部进行核定。
(五)对于供应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各相关部门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供方议价。
(六)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1、审计部接到有关部门传递的“采购物资申请单”后,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行情,并建立供方资料,作为采购议标价格审核的参考。
2、质量复核,计检部对公司各部门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予以核实,各采购部门主管对采购物资质量复核,并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
3、审计部对仓储部所报的“发货车辆申报单”进行复核,并进行价格监督,并将整理后的价格明细,报招(议)标领导组评议。
4、各采购部门每月应把整理后的市场行情、供应商资料、采购记录及报价资料传递到审计部。
5、议标原则
议标严格按照优质低价的原则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物资的产品质量及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2)物资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3)物资的可靠性、性价比;
(4)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5)交货时间;
(6)运输条件。
第五条 招标
(一)总体要求
本公司所需的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各类产成品的发货运输、设备备件、办公设备、汽车备件、辅助生产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主要原材料、设备、基建材料、道路修建、厂房维护及装饰、装修、外协、外委的采购,加工,需要按《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二)邀请函
XXX有限公司就其招标的标地物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并下发标书,标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1、标的物名称数量及主要建议及技术要求。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日期。
3、招标文件的价格及邮资。
4、标明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时间及地点。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招标程序:
1、行政事务部负责布置招标会议室。
2、审计部门负责招标的组织工作,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成员,负责主持招标大会并宣布招标纪律。
(1)招、投标人员进入会议室后,要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无线网卡需上交,由专人做好标识,妥善保管;
(2)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招标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4、审计部负责记录。
5、双方递交标书。
6、 评标,参加招标的委员对投标方打分。
7、 密封转交。
8、宣布中标方(如需要当时宣布)。
第六条 标书的制定
(一)招标方在所提供的标书中应写明下列内容:
标书中应标明中标物品的名称、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二)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厂商基本情况表;
4、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5、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
7、质量认证证书;
8、特殊产品的认证证书。
(三)投标方在标书中写明的内容:
1、招标物品的价格、数量;
2、招标物品的质量;
3、方案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
4、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使用寿命、备件供应、维修服务;
6、交货时间;
7、运输条件;
8、供应商的主要经营业绩等。
第七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SJE/ZY/SJ-02
为规范审计监督、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总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定期向公司经理办公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范围
(一)随时对公司各分厂和部室的经济活动、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公司基建、技改、科研、大修等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及投资效果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
(三)公司财产、资金的完整性,业务核算资料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定期的审计监督。
(四)公司多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的实现、经济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必要的专项审计。
(五)公司中层领导任期(变化)的经济责任审计。
(六)违犯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
(七)侵犯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及员工利益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专案审计。
(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第三条 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于次年1月10日前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随时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明确被审单位名称,确定审计方式、审计时间、审计内容等。
(三)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经领导批准后,应于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四)实施审计。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完整的工作记录。同时审计时,被审单位要提供必要的资料与条件,以便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审计事项完结,审计人员提出审计意见,写出审计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经批准的审计处理意见,被审单位必须执行。
(六)异议的处理。被审单位对审计结论或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审计结论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申诉期仍执行原审计决定。审计部门收到申诉意见后,十日内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意复审后十日内进行复审,复审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七)建立审计档案。每完成一项审计项目,都必须将工作记录、有关资料立卷归档。
第四条 审计工作原则、方法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二)用一定的审计方法、手段对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及管理工作进行审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审计人员准则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审计。
(二)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三)熟悉会计、审计等方面知识,掌握专业技能。
(四)不断地总结经验,提高审计工作能力。
(五)忠于职守,保守秘密。
第六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件:《XXX有限公司技改、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细则》
XXX有限公司
技改、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细则
SJE/ZY/SJ-03
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规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实施的技改、基建工程项目及计划外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的上述项目。
第二条 审计部对技改、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范围: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公司所有工程预、结算的审计。较大工程的预、结算需报有关部门审定或裁定者,一律由审计部负责对外报批。
(三)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五)参与工程的招标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招标文件。
(六)参与工程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七)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
第三条 基建工程审计人员职责
(一)审计人员遵循“掌握政策、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指导思想,合理审定造价。
(二)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内容负责,严格监督执行标准定额和相关规定,审计时要做到依据充分,计价合理,计算准确。
(三)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审计质量。
(四)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制度。
第四条 工作流程
(一)根据公司技改、基建工程审计的特点,工程审计采用报送审计的方法,即每项工程概(预)算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审计部审计。按该项工程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由哪个部门报送的原则进行。报送前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必须先行审核(重点审核工程量),并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本单位领导审批后才能送审计部审计。
(二)审计部门接到工程概预算后,要对报送资料和立项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若资料或立项手续不全者,则退回重新补办;若属巧立名目,未经批准擅自立项的工程,则通知送审单位,取消该项目,并报告公司领导。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工程,由受理人员及时进行审计。
(三)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审计要严肃认真,对一些重点疑点问题要认真调查。深入现场,一查到底。对审计内容要做到理由充分、数据准确、计价合理。被审单位和送审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意见后交审计部领导签字。
(四)审计结束后应及时通知送审单位领回概(预)算,对较重要的概(预)算审计部应有复印件存档,一般概(预)算审计部只在登记受理本上记录备查。
(五)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送审方法和送审要求与工作流程中第一条相同。
(六)审计部接到结算书后必须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者则退回补办;对还未竣工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的工程则不予结算;对资料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则及时登记受理审计。
第五条 技改、基建工程审计具体要求
(一)对工程预、结算的内部管理要求
1、公司内的所有工程概(预)、结算必须报审计部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才能开工,由工程组织部门向施工单位提供书面开工通知书,工程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结算。财务部必须依据审计部审计过的结算书才能支付结算款。
2、按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实施前应将工程预算及相关资料报审计部,若属预算内工程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由部门领导批准,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项目施工审批单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若属预算外工程则必须填制预算外工程审批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立项,并报财务部门增加预算。
3、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
4、工程招标会议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
(二)对送审预、结算的资料要求
1、送审概(预)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设计图纸、有关设计补充材料、工程施工计划(方案)、预算外项目提供立项审批资料,如施工单位是第一次进我公司施工的,还应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级别证明。
2、送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经有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原审定的预算书、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经济签证等。
3、在审计过程中的需临时提供的其它资料。
(三)对工程审计的时间要求
1、因工程审计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受工期的影响对时效性要求较强。因此,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工程审计的时间,根据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规定不同的审计时间。一般规定:工程概(预)算2-7天,工程结算2-10天。
3、下列情形之一审计时间应顺延:
(1)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被送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而影响审计进度时。
(2)审计结果与被审单位意见有分歧而未能统一,需报公司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裁定时。 (3)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某些问题,需要被审单位或有关人员前来核对,通知后未能按时前来核对时。
(4)以上规定的审计时间是指正常情况而言,审计人员应以保质、高效为原则,确保不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计人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应急工程要随来随审,并尽快审计完毕。简单较小的工程也应提前完成。对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工程,为保证审计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受以上时间限制,查清楚为止。
第六条 争议的裁定
(一)属本公司企业内部之间的争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裁定。
(二)涉及外单位的,由审计部提出我方的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再送有关仲裁机关或审计部门裁定。
XXX有限公司
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SJE/ZY/SJ-04
第一条 凡属产品用主要原材料及外购件明细表,技术部门必须同时提供给审计部和物资计划处部。
第二条 审计部人员应在微机上公布至少三家的合格供方价格,提出建议选购的厂商。物资计划部如果找出质优价廉的其它厂商也可以在申报时提出,经审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
第三条 采购物资申报单填写的供应商应该是三个单位(独家经营的除外),凡是申报单只写一个单位的,审计部不应审批。
第四条 申报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经价格管理员审核后,由审计部部长签字后返回物资计划部即可实施采购,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由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各分厂用的辅助材料,每旬提一次需求计划,除特殊情况外,没有需求计划的采购人员一律不许采购。需求计划应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价格《需求计划》应报价格管理员审价,审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六条 所有物品采购必须填写申报单后方可采购,否则都视为违反物资控制管理制度,一切后果经办人自己承担。
第七条 严禁先采购或先赊帐后申报现象,一经发现应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八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控制暂行办法
SJE/ZY/SJ-05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和程序,加大对物资采购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保证采购物资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生产的需要,使产品按计划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钢XXX设备有限公司各物资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仓储等单位。控制范围包括材料、设备备件、办公设备、汽车备件、基建、维修材料、劳保材料(用品)、办公用品、外委、外协加工等采购行为。
第二条 物资采购职责
物资计划部是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部门;生产部是采购物资的提取部门;仓储部是物资采购的接收部门;审计部对物资采购进行价格审定和审计。在没有职责部门授权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采购部门职责。否则,将视为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条 物资采购计划
(一)各单位需用材料每月23日前报下月需用材料计划(月内每周分解计划)。需用材料明细表,需申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物资计划部。由物资综合计划员在收到需用计划后2日内完成下月需用材料计划编制工作,在每月25日前完成所承担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用途详细的月采购计划编制工作(月内每周分解计划)。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总(副)经理批准,主管总(副)经理应在12小时内批转物资计划部。物资计划部收到批准物资采购计划后在12小时内将采购计划送交财务部(含审计)、生产部及仓储部各一份。未按时完成和转报(送)的单位,扣罚该单位月岗位工资1%,扣罚相关人员月岗位工资10%。
(二)生产部下达的月份生产计划,如因无某项产品主要材料表至使物资计划部不能按时完成物资计划编制工作时,罚生产部月岗位工资2%,罚生产计划编制人月岗位工资20%。
(三)技术部门在公司月份生产计划下达后,计划中列产品主要材料发生严重漏项,影响生产进度,罚该单位月岗位工资1%,责任人月岗位工资10%。
(四)物资计划员因工作失误造成采购的物资(含外协件)一年无动态(事故、储备除外),积压的物资金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按积压物资总额10%罚款;3万元以上的调离本岗。生产部下达的生产计划如某项产品因计划变动或推迟至使入库物资(含外协件)一年无动态,扣发该部年度岗位工资5%。技术部门由于设计修改,至使入库物资一年无动态,按物资原值10%从该部门责任人岗位工资中扣罚。
(五)物资计划部计划员因工作失误漏项而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产品拖期出厂10天(含10天)以内的扣发年度岗位工资10%(12个月);产品拖期出厂10天至30天的扣发年度岗位工资20%(12个月);30天以上的调离本岗。
(六)物资计划员在物资采购中由于没有认真找货源,违反比价采购原则,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罚款。公司损失10000-20000元(含20000元)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5%罚款,单位主管按损失金额2%罚款。2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责任人按损失金额5%罚款。超过50000元责任人调离本岗,处长降职,经济处罚另行决定。
(七)物资计划人员掌握自己分管物资的价格,是其基本责任。物资计划人员进行物资采购必须经过认真询价,提供三个供应商及价格(特殊的除外)。计划员所询价格下降2%以上,差价部分视为经办采购业务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物资计划员应依据需量和存量,参照合理储备,编制物资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盲目采购和超量采购属失职行为(有供货超限要求除外)。盲目采购和无理由超量采购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责任人罚该批物资总额10%、责任单位月岗位工资5%。10000元至30000元,责任人罚该批物资总额10%,待岗6个月,罚处长年岗位工资5%;超过30000元,责任人调离本岗,处长降职,经济处罚另行决定。
(九)审计部最终对采购物资数量、质量和价格全程审计。审计时如出现实施的价格出现2%以上下降,差价部分视为公司损失。将同时追究物资计划部及采购单位责任,处罚规定执行本章第八条。
(十)物资计划员依据月采购计划及审批后的价格签订书面合同。零采物资经价格审核后采购,不需签订书面合同。计划员所签订的书面合同应按《合同法》规定规范标准,不准签订含糊不清的合同及开口合同。如由于签订合同失误,公司受到损失,责任人、责任单位按本章第十二条办理处罚办法。
(十一)无采购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确因突发事件需临时追加采购计划的物资,材料需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总(副)经理批准,经审计部会签后方可执行,每周不超过1个。
(十二)从合格分承包方处采购,是目前弥补公司入库物资检测手段不足的重要措施。如无理由,从合格承包方以外供应厂商处采购同类物资,每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 合格分承包方选择
(一)物资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市场调查,了解所需采购物资的资源、质量、价格情况,做到比质、比价、比信誉,优先选择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周到的合格供应厂商作为分承包方。
(二)物资采购人员优选供应商后,应按规定向企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该厂商进行资格认证。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该厂商处定货采购。
(三)按公司要求的质量特性所确定的A类物资(关键件),B类物资(主要件),必须在生产厂或直销商处定货采购。C类物资(一般件),须用量较大的,也应从厂家或直销商或一级代理商处定货采购。不受控物资应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不受控物资由物资计划部提出清单,企管部门审查。
(四)定期对合格分承包方进行复评,及时取消不符合公司分承包方条件的供应厂商的分承包方资格。
第五条 物资采购和入库
(一)采购员应按物资计划员下达的采购计划采购和提货。提货应在计划指定处严格验收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如采购或提取的货物与计划不符,应在2小时内向计划员通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通报而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
(二)供应厂商送货、配货物资,由物资计划部主管计划员接收。如无具体原因,2小时内无人组织接货和卸货,物资计划部和仓储部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三)物资交库后,物资计划员应在2小时内做好到货登记,办理交库手续。每延误1小时,罚款10元,累加罚款。
(四)物资计划员每漏登记一批到货登记罚款50元,每漏登记一项物资罚款10元。
(五)计检部应在到货登记做完,2小时内开始检验。检验结果应在检验结束后2小时内将结果输入计算机。违反本条以上规定,责任人每次罚月岗位工资5%,同时罚责任单位月岗位工资2%。
(六)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品牌、数量及时间接收物资。A、B、C类物资必须有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应有材质证明,成台(套)设备应有使用证明书等随货文件,对油漆、稀料等应抽检20%实际检斤,对金属材料、型材、管材等应实测尺寸符合后方可入库,当天检验合格的物资,当天必须入库。如违反以上规定,一次罚保管员50元,累计10次,待岗6个月。
(七)对无采购计划和按采购计划超出数量的物资,保管员在有关人员没有补办手续前不准入库,否则每项罚保管员50元。
(八)到厂物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物资,物资计划员应及时通知供货厂商,并在48小时内办理退货及索赔手续。因工作失职,超过索赔期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第三章第八条处理责任人。
第六条 物资采购的程序和权限
(一)物资计划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全权采购部门。
1、物资计划部部长: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的采购负责人。负责物资计划、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日常管理。
2、物资综合计划员:汇总月、周物资采购计划,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协助部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工作。
3、物资计划员:编制不同时期的资源平衡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保证计划物资的采购周期满足顾客需求,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及采购成本控制。在物资计划部部长授权范围内进行采购活动。
4、采购员:执行合同及采购计划,自提物资的提取和交库。
5、仓库保管员:采购物资的接收人员。
(二)物资采购的依据
1、产品需用物资由公司技术部门提供材料明细表定额确定。技术部门对特殊需要的物资或配套件可向采购部推荐两个以上供应厂商,而不应指定供应厂商(顾客要求除外)。
2、技改、技措、基建等需用物资由相关部门提出,由总(副)经理批准的材料需求预算表确定。
3、分厂维修需用物资由分厂提出经总(副)经理批准的月份需用材料表确定。
(三)物资采购权限
1、物资计划部部长: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制品、配套设备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
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及电子元器件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
工具、量具、刀具、硬质合金、汽车配件、设备备件、水暖、卫生洁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焊条、轴承等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
2、总经理: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及制品、配套设备2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
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及电子元件10000元—50000元(含50000元)。
工具、量具、刀具、硬质合金、汽车配件、设备备件、水暖、卫生洁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焊条、轴承等5000元—30000元(含30000元)。
外协件10000元—50000元(含50000万元)。
运费10000元以下。
招标或价格委员会讨论:总经理签批权限以上金额的物资。
(四)每笔采购业务发生时,必须按“ERP”《采购供应》模块程序执行,如发现先到货后维护计划或任务,采购合同将不予确认。各类物资采购和外协物资加工付款或结算时必须附盖有“价格已审核”章的《采购合同》。未经审计部审核价格购进的物资,财务部门不得结算付款。
第七条 本办法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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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SJE/ZY/SJ-06
为规范公司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干部监督机制,督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公司中层正、副职等部门领导(含项目经理)。
第三条 离任审计是公司干部离任的必经程序,凡组织研究拟提拔、换岗、交流、调离原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对因组织处理等原因离任、退休、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可先离任后审计。
第四条 离任审计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下审一级。
第五条 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对审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泄密的,按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处理。
第二章 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责任认定
第六条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依据其工作(分工)职责确定,并根据其履职情况确认其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一)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及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二)任期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三)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论证、班子集体讨论的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超权限审批、违规购置大宗物品,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乱发钱物等,应承担的责任。
(五)员工招录、干部任免等人事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干部任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案件应承担的责任;对下属出现的案件,个人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迟报经济案件导致贻误追赃时机,造成经济损失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对安全检查、督导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七)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财务核算、文件报告及重要事项的报告失实、延误、弄虚作假而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和处罚,应承担的 责任。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九)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 审计问题责任认定。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确认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是指亲自办理,或组织、指使、强令、纵容下属或他人违规违纪并造成的后果,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
(二)主管责任。是指由于管理、监督检查不力,直接分管的部门、单位违规违纪并造成的后果,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
(三)领导责任。是指决策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执行、监督职责,对所辖联社、信用社出现案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
责任认定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是属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负次要责任;二是属主管或协管领导决策的事项,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协管领导负次要责任;三是属领导干部独自决定、未与其他班子成员议定的事项,由独自决策的领导干部负责;四是重大问题上追一级。
第三章 离任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条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准备阶段
1.立项及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干部离任前由人事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离任审计建议书》。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审计部门立项,组成审计组实施。
2.制定审计方案。审计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负责制定审计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对象、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人员组成及工作要求等,审计方案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3.下发审计通知。审计部门向被审单位发出《离任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及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同时下发《审计方案》。
(二)实施阶段
1.进点会谈。审计组长主持召开被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通报本次审计的任务、审计的内容、时间安排,介绍审计组成员、审计人员分工情况、递交《离任审计通知书》,对被审计单位提出配合要求,主审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2.大会述职。由被审单位负责人召集、审计组长主持,召开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员工大会,被审人围绕个人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代为述职),接受评议;审计组向参会人员发出《审计问卷调查测评表》,参会人员对被审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3.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向被审人所在单位公示被审计对象、审计组住址和办公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以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审计线索。
4.调阅资料。调阅被审人所在单位有关文件、会议记录、业务分析报告、专题材料、账表、凭证等资料,现场检查,详细记录《审计工作底稿》)。
5.座谈了解。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或突出成绩须与员工座谈的,可分别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6.事实确认。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编制《审计问题事实确认书》,由被审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7.形成初步建议。审计组根据被审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对审计问题的确认意见,将《审计问题事实确认书》中所有问题进行归纳汇总,形成《审计问题初步建议书》,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是初步处理意见。《审计问题初步建议书》由被审计对象签字认可。特殊情况,公司领导批准,《审计问题初步建议书》可不与审计对象见面。
8.交换意见。《审计问题初步建议书》经被审计对象签字认可后,审计组组织召开被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审计问题初步建议书》进行签章。
(三)报告及处理阶段
1.提交《离任审计报告》。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撤销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司领导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审计组工作情况和被审人基本情况,被审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对个人要针对问题的性质、责任轻重,提出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经济处罚、是否可以离任等处理建议;对单位要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经济赔偿、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等处理建议)。
2.领导批示。审计部门对审计组提交的《离任审计报告》审核后,公司领导需要审批。
3.做出《离任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经领导批示后,公司要对被审计对象做出《离任审计结论》,下发被审计单位,同时内部发送公司领导、人力资源、经理办等有关部门。
根据实际需要,为了简化程序,也可以以《离任审计报告》代替《离任审计结论》。
4.下达《审计问题处理决定》和下发审计处理意见。公司根据审计报告中列举的问题,对被审人下达《审计问题处理决定》。根据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被审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被审单位下达处理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限期整改。
根据实际需要,为了简化程序,也可以将对被审人下达的审计问题处理决定的内容,合并到对被审单位下达的处理意见之中。
5.做好离任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对其他人员的离任审计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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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工作管理制度
SJE/ZY/JS-01
产品设计工作是指从明确设计任务起,在已确定产品结构进行技术设计和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技术工作的总称。
第一章 产品设计工作的类型和要求
第一条 自行设计
自行设计是指本厂进行的新产品设计工作,在自行设计中,设计部门必须根据对产品设计的要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几种方案进行比较、验证,选择最佳方案。
第二条 测绘设计
测绘设计是指对实物进行仿制所进行的测绘工作。在确定实物后,测绘人员要广泛收集样机,样品的使用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了解其结构和原设计思想,测绘的图样和实物一致。在测绘中对未弄清原设计思想的应先照搬,经验证确实原设计差错,经审批后方可修改。
第三条 工厂化设计
工厂经设计是指本厂将专业设计单位或用户提供的产品设计图样进行必要的补充,使其成为适合本厂生产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图样,在工厂化时要弄清产品用途、性能和结构,对产品的材料、尺寸及其它技术要求,要逐一进行严格复核,对图样的设计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四条 老产品的修改设计
老产品的修改设计是指用中发生的问题和用户的意见以及本厂的实际需要,运用新技术对原设计进行改进,提高其性能。
第二章 产品设计工作的程序
第五条 方案设计
(一)编制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是根据本厂产品发展规划和产品试制计划,合理选择新产品类型。
(二)技术任务内容:
1、设计产品总图,关键部件图和主要零件图,说明发展该产品的理由和依据。
2、确定新产品的设计特点和基本参数,提出产品的总布局和传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原理图。
3、在产品的结构、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与国内外同类型产品进行分析比较。
(三)编制技术任务书的要求:
1、应找出新产品成本技术关键,提出试验研究课题对产品进行定型和调研工作。
2、技术任务书应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下达,由设计部门指定产品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写。
第六条 技术部门
(一)通过具体的结构设计和计算,实现技术任务书和其它相应技术文件的要求。
(二)技术设计内容:
1、老产品的改进和完善
2、新产品的开发设计
3、外来图纸工厂化设计
4、工装模具设计
5、自制设备设计
6、其它由公司领导确认的设计
(三)技术设计的要求
由设计部门指定的产品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它设计人员分工负责进行,技术设计由技术部门审定,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工艺、生产、销售、供应、质检等部门进行会审。
第三章 图纸设计
第七条 图纸是技术设计的具体化,是产品设计的最后阶段,其主要任务是,绘制加工和装配用全部图样和编制全部设计文件和制订技术条件。
第八条 图纸设计内容
(一)绘制文件总装图纸,部件装配图,全部零件图和包装图;
(二)绘制文件目录,图样目录,汇编专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和通用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明细;
(三)编写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以及产品出厂的装箱单、装箱目录、合格证书、随机文件,清单等文件;
(四)编写产品设计总结。
第九条 图纸设计要求
(一)图纸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其它设计人员共同完成,设计完成后,应按技术责任制和规定,设计及审核人员签字后、标准化审查,技术部负责人批准;
(二)图纸和技术文件经批准后,才能提供给工艺部门编写工艺,最后交付生产部门使用。
第十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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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工艺、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管理制度
SJE/ZY/JS-02
第一章 工艺设计
第一条 按照专业组的业务分工,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工艺设计和编制加工工艺,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在新产品试制完成后,需对工艺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和改进,必要时要重新制订工艺。
第二条 负责分管专业的产品工艺性审查,根据本公司条件,产品技术要求以及零部件生产的难易程度,提出相应的工艺措施,对工艺性差的设计问题,应及时向设计者指出,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现有工艺手段无法实现的,应及时与设计者商讨,以求得妥善解决。
第三条 在进行工艺设计和编制工艺时,应在保证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质量指标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先进、合理、经济、高效的工艺手段,以降低制造成本,提高工效,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确保安全。
第四条 按照生产类型,产品的复杂程序和技术要求,正确选用工艺规程的形式和确定工艺规程的内容要详细。工艺文件中所用术语,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绘制的图形及相关表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 根据工艺要求,提出工艺装备或专用设备的设计任务。
第六条 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艺的实施情况,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工艺设计水平。
第七条 因工艺因素产生质量问题时,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分析,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艺改进措施,以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工艺问题应分析原因,及时配合解决。因工艺差错直接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应负有主要责任。
第八条 积极参加促进工艺水平提高和改进的活动,参加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工作及技术攻关和质量攻关活动。
第九条 认真执行种类标准,接受标准化审查。积极参加公司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第二章 工时定额
第十条 根据产品图纸及工艺文件,参照有关标准,可采用现场标定经验估工,技术计算,统计等方法,进行劳动定额制订。
第十一条 深入现场,进行定额交底和定额实测验证工作。掌握定额实施过程中的情况,促进定额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 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实耗工时,原始记录等,以做为定额修订的依据。
第十三条 会同设计人员,工艺员,操作工人总结与推广先进操作法,不断降低工时消耗。
第三章 材料定额
第十四条 制定材料定额做到定额先进、合理、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第十五条 制定材料定额首先根据图纸的要求及其几何形状,要选择合理的下料方式和科学的排料布局。
第十六条 其定额的制订要依据有关原则和标准。例如:锯床下料的锯口,气割下料的割口,圆形件以及做为基准下料的边角等都应计入材料消耗定额之列。
第十七条 产品试制阶段,根据产品图纸和工艺要求,制订初步的材料定额,试制完,根据修改后的产品图纸和工艺要求及试制过程中积累的资料,修改并制定正式的材料定额。
第十八条 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定额验证与分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
第十九条 及时处理材料代用及材料更改事宜。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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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工艺工作管理制度
SJE/ZY/JS-03
为使工艺工作满足产品设计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调研、访问
(一)新产品的设计、调研和老产品的用户提议应由该项新、老产品的主管工艺人员参加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情况及用户对该产品的要求。
(二)产品主管工艺人员参加产品设计方案和老产品改进方案的讨论,提出改进产品结构工艺性的意见。
第二条 审查产品设计的工艺性
(一)进行产品设计工艺性审查的目的是根据工艺技术上要求,企业现有的设备能力以及外协的可能性,来评定产品设计是否合理。其具体目的有以下几点:
1、通过工艺性审查,可以具体解决工艺方面的问题,以便加快工艺文件的编制进度,从而缩短新产品的生产准备周期,防止和减少,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技术问题的可能性,为编制最佳产品工艺方案打好基础。
2、通过工艺性审查,达到与其它产品工装通用,提高工装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
3、通过工艺性审查可以较早的发现产品中的主要件,关键件加工所需的关键设备和特殊工装,以便提前安排或订货。
(二)工艺性审查的基本原则:
1、产品主管设计和主管工艺员协同进行工作,主管工艺人员从产品设计开始就应直接参加工作,使重大设计与工艺问题及早进行协商解决,对有争议的问题一般由工艺部门负责,总工裁决。
2、主管工艺的任务是:调配参加该产品工艺准备和工艺人员,协调工艺准备和准备进度,确保产品结构的合理,对新产品的工艺负责。
3、特殊情况,对关键产品召开工艺专题会由工艺部门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应有总工程师,工艺及设计部门负责人,主管设计人员等以便集中各方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审查完的工作图样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为了解决产品关键工艺及新的结构工艺性问题,应由总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事前进行工艺性试验,并提出工艺试验报告,履行手续后方能投入生产使用。
(三)工艺性审查的主要内容:
1、结构工艺性审查,主要审查分析结构的铸造工艺性,热处理及机构加工工艺性和装配工艺性。
2、对每张零件图样的工艺性审查。其选材是否合适,图纸的技术条件是否合适,另外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零件的装配检查基准的选择是否合理。
(四)工艺性审查的技术责任,产品设计工艺性分析和审查,由工艺部门负责,以产品主管工艺员,会同其它工艺设计人员共同进行。重大产品设计项目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主持,有关工艺设计人员和意见取得协调一致后,审查人员需履行签字手续。经工艺性审查履行会签手续的产品设计复制图样,才能做为进行工艺设计的依据,才能交付生产使用。
(五)编制工艺规程的基本原则:
1、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尽量采用先进工艺,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充分利用本厂现有的各项生产条件。
2、有良好的技术经济效果,使产品的制造符合高效率,高质量低消耗,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好的要求,使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工艺内容完整,除做到工艺过程正确外,还要具体规定其它工艺工作范围,如机械加工工艺应包括除毛刺,清洗防锈涂漆等,热处理工艺应包括处理后的矫直清洗等工作范围。
4、根据产品零件工艺路线,由各项工艺人员编制各种冷热加工装配等工艺规程卡片。
5、提出专用工艺装备和专用设备的设计任务书,提出外购特殊工具等。
6、工艺设计人员可在相应工艺文件上提供设计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做为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制定部门的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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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试验工作管理制度
SJE/ZY/JS-04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推广和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应遵循的管理规则。
第一条 试验计划
(一)公司批准下达的新技术、新工艺品、新材料(简称三新)任务,结合新产品的攻关和科研项目由技术部编制计划,报生产管理部汇总。
(二)技术部按公司下达的“三新”科研计划,指定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试验计划,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较重大的试验项目应向总工程师提出立项报告,内容包括:1、试验目的及国内外概况。
2、预期目标和技术经济效果及主要试验研究内容。
3、计划进度。
4、准备工作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5、需要增添的设备和仪器。
6、承担部门和主要协作部门及分工。
(四)立项报告经技术部审查报总工程师批准,由生产管理部编入年度计划。
(五)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由技术人员包括分厂提出的小型试验项目,由项目提出人或负责人写出试验实施计划,经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由本部门安排试验,并报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备案,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
第二条 试验实施:
(一)试验项目负责人在试验前,先编好工艺试验的具体程序,以及对每一个程序的具体要求。并要经常与协作部门及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以确保整个计划顺利完成。
(二)在试验过程中,项目归口部门及参加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尽可能自己动手,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在试验过程中,如失败或结果没达到预期目的时,应按质量管理的程序PDCA方法进行。
(四)试验结果须提出全面的书面报告或成果论文,用数据及理论分析阐述试验的成果或结论。试验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起草,经与参加人员共同讨论后,提出正式报告。
(五)工艺试验的实施,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相关单位都应视同生产一样重要,确保试验的严肃性,严防拖延试验周期。
第三条 鉴定、应用推广:
(一)属于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试验成功后,按规定对试验成果进行鉴定。项目完成后由技术人员报请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鉴定,并按科技成果条例逐级上报,对公司内组织的工艺试验,完成后由技术部组织公司内鉴定,并报请相关单位。
(二)试验成果鉴定后要及时纳入工艺,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应及时列入有关工艺文件和设计图样以便尽快应用。
(三)技术部要对试验成果进行分级,即公司级和分厂级以便于保密管理。
第四条 成果管理
(一)工艺试验成果属于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不经批准介绍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
试验成果的转让,公司管的项目批准权归总工程师。分厂管的项目批准权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每项工艺试验项目结束或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应对全部试验资料要做进一步整理分析,正式写出书面总结或论文,送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五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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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纪律管理制度
SJE/ZY/JS-05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保证产品质量从总工程师到分厂生产工人都应遵守的工艺纪律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工艺纪律及其内容
(一)工艺纪律是企业进行生产活动,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进行劳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
(二)工艺纪律内容:
1、从总工程师到分厂技术人员、工人,均应按照各级工作标准做好本职工作。
2、按技术责任制要求或工艺管理标准要求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全体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执行。没有工艺文件的产品不得投入生产。
3、凡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和技术要求,从管理人员到操作者都要自觉遵守,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须按“工艺规程更改制度规定执行”。
4、对临时需要脱离工艺规定进行生产时,应填写临时脱离工艺通知单即“更改通知单”,并按其规定程序审批或电话通知工艺人员同意后执行,否则按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5、对于新技术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及经过生产验证的重要技术革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根据需要纳入有关技术文件时,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或审批。
6、所有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应按设备保养和工艺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生产技术要求。量具、检具与仪表应按“理化检验工作管理制度”坚持周期检定,保证量值统一,精度合格。不合格的工夹、模、量、辅、检具等不得在生产中流通、使用。调整好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夹、模、量、辅、检具等不得任意拆卸。
7、凡交付生产的产品结构材料和工艺(原)辅助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如需代用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8、生产工人应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工种),加强技术教育培训,进行岗位练兵。对精、大、尖、稀、关键设备的操作工、锅炉、压力容器及电焊、天车、无损探伤等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许可证,方能上机操作。
9、生产工人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查、看、提、办、检”五字要求。
查:接受任务单后,查对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是否齐全一致;
看:开始操作前要看懂图样、工艺、标准;
提:发现问题或差错,及时向工艺员提出;
办:坚持遵照“三按”(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办事;
检:做到首件必检(自检、互检),合格后必须进行(专检),加工中抽验(自检、互检),完成后全部交检(自、专检)。
10、对所加工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装、量、刃、检具,应按规定使用工位器具,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工作中不允许磕碰、撞伤、锈蚀,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条 工艺纪律教育:
(一)经常进行工艺纪律教育,教育全体员工遵照“三按”进行生产。
(二)新入公司的工人和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前应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工艺纪律教育。同时按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工人进行“工人技术等级”应知应会教育。
(三)分厂厂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执行工艺纪律的楷模,并有教育和监督执行工艺纪律的责任。
(四)分厂的工艺人员应经常配合分厂有计划地对生产工人进行教育,并留有记录。各分厂应随时根据违反工艺纪律的现象,组织召开工艺纪律教育会,制定措施,防止违反工艺纪律的事例再发生。
第三条 工艺纪律检查和考核:
(一)总工艺师对全公司工艺纪律的贯彻执行负责。
(二)工艺纪律检查以分厂为主,技术部为辅,各分厂必须建立工艺纪律检查级,按规定每月对生产人员进行检查、教育。
(三)全公司的工艺纪律检查,由技术部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
(四)工艺纪律检查,考核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进行奖惩。
第四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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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SJE/ZY/JS-06
第一章 引言
为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指职务发明,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可以依据本制度的规定,申报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专利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第二条 技术部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及授权前的有关业务组织工作,并负责专利工作的协调,咨询等工作,并经常保持同国家专利机关的密切联系。
第三章 专利申报程序
第三条 申报专利,先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由申报者提出该项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报告,交技术部初审,经专业副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确定申报专利后,由发明人写出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写文件草稿,交技术部。
第五条 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确定,先由申请专利单位提出,经单位领导 、技术部、总工研究确认,同时确定发明参加人员。
(一)主要发明人:是指对解决构思方案,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
(二)发明参加人员:是指主要参加设计、方案研究,试验人员。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六条 职工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对发明人给予嘉奖。
一项发明专利500-2000元。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300-1500元。
一项外观设计专利100-500元。
第七条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从优给予奖励。
第八条 职务发明专利经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应从实施该项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按以下比例提取金额,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报酬。提取时间,从实施该项专利起12个月内。
(一)高档技术发明专利提取率5%。
(二)中档技术发明专利或较高技术水平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取率3%。
(三)一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提取率2%。
(四)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五)较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六)一般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
第九条 职务发明专利许可给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从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按以下比例提取金额,作为报酬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一)高档技术发明专利提取率18%。
(二)中档技术发明或较高水平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取率15%。
(三)一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提取率12%。
(四)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11%。
(五)较高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8%。
(六)一般水平外观设计专利提取率6%。
第十条 资金、报酬按以下原则分配:
(一)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50%。
(二)发明参加人员30%。
(三)主要实施单位15%。
(四)管理人员5%。
(五)只有一个发明人或设计人,则发明人或设计人80%,管理人员20%。
第十一条 对将专利许可给外单位或个人实施并使本公司取得使用费的有功人员,应从收取的使用费中发给一次性报酬。其报酬不超过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报酬数额的10-20%,不计入中提取报酬数额及比例中。
第十二条 对具有专利性技术,公司权衡利弊后,决定不申报专利,做为技术绝窍保密的。应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和报酬,其数额可参照、、、、办理。
第五章 奖金与报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由受益单位及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发放。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工艺规程更改管理制度
SJE/ZY/JS-07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设计更改,技术标准的更改以及为采用先进工艺,增减工艺装备和消除文件本身错误等原因,需更改的工艺文件。
第一条 更改工艺规程的要求
(一)工艺规程的更改必须持慎重态度,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宗旨,重要的更改需经认真的试验,得出确切的结论,报相关领导及总工审批方可下达。
(二)工艺规程的更改必须填写“更改通知单”并经技术部领导批准后,按“通知单”格式填写更改有关工艺规程。“更改通知单”的格式应符合Q/JYDZ68-200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三)“更改通知单”中绘制的图形应符合制图标准,字迹清晰,不允许用铅笔填写。
第二条 “更改通知单”的填写:
(一)更改通知单一式填写的份数,应根据更改的内容所关联的单位情况由工艺修改人员决定,并应填写在更改通知单的分发单位栏内。如需更改底图时,“通知单”应抄送底图档案室一份。
(二)更改原因必须准确、简明、不应写“完善工艺规程”或“改进”等含糊词句。
(三)在更改通知单的“原为”栏内写明被改处在更改前的情况。“应改为”栏内写明更改后工作情况,要清晰明确。
(四)“更改通知单”必须写明生效日期(即更改实施日期)如“立即”字样。
(五)经批准后发出新的工艺图样、表格、或工艺规程、代替旧的工艺图样,表格或工艺规程时,不写“更改通知单”,而应在新发出的文件上注明“代替 号”或文字说明:
将 “ 年 月 日 ”编制的图样表格或工艺规程作废,由本文件代替。
(六)新产品试制后根据修改后的产品图纸。试制后应该对工艺规程进行修改,批准后为正式工艺文件。
第三条 工艺规程的更改与管理:
(一)有关蓝图资料及档案底图(工艺规程、工装图样、工艺技术文件)由填写更改通知单的工艺人员或工装设计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负责更改。需对更改质量负责并签章。
(二)有关部门使用的本图(工艺规程、工装图样、工艺技术文件)及加工用图,由本部门产品主管工艺员按审批后的“通知单”的内容用钢笔或碳素笔负责更改,要对更改质量负责并签章。
(三)各种工艺规程蓝图更改后均应写明更改日期。
(四)各分厂工艺路线的更改,由分厂工艺员提出,经技术部工艺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底图管理制度
SJE/ZY/JS-08
第一条 本室属于保密要害部门,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第二条 除产品整顿和复晒外,底图不予借出。
第三条 利用底图复制图纸时属于生产用图凭生产部的晒图通知单抽图,属于技术交流向外提供图纸或工作需要带图外出,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专业副总工程师批准抽图。
第四条 属于密级图纸要专柜保存,单独登记或办利用手续。
第五条 因技术整顿需要借出整套图纸时,属于试制产品,由设计者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属于总结或鉴定过的产品,则由设计者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业副总工程师批准。
第六条 生产出现丢图、损坏图纸的,由二级单位说明原因,本部门领导签字,生产部部长批准补图;发货中出现丢图、损坏图纸时,由二级单位说明原因,本部门领导签字补图。
第七条 一般更改图纸批准顺序同上,但必须在本室进行。
第八条 室内须有七防设施,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和进行其他活动。
第九条 档案员要坚守岗位,如需离开要随时锁门。
第十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外部合作审批制度
SJE/ZY/JS-09
为更有利公司的发展,拓展市场,疏通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源,多方位合作,并达到有效有序的管理,特制定本审批制度。
第一条 合作协议的签订,必须本着双赢的目的。
第二条 合作协议的签订必须把握本公司利益的尺度。
第三条 合作协议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为院校类、科研院所类、专家类、厂家类。
(一)院校类的协议,重点突出在新工艺、新理论、新技术、新型实用产品。
(二)科研院所类的协议,重点突出在承揽目标、信息、商品推荐、技术转让、提供工程概算。
(三)专家类协议,重点提供信息、提供技术、指导制造、提供技术咨询、联合推销、现场服务。
(四)外协厂家协议,重点突出在为我公司提供成套设备的配套部件,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所需要签约的协议。
第四条 协议的意向由主管部门向主管经理提交,内容包括合作前景分析、市场前景分析、合作利益分析、利益分配比例、职责划分。
第五条 主管经理审阅,判定意向书的价值,确定各项指标,拟订合作周期,明确签定代表名单,明确日程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等,然后向总经理汇报。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主管副经理提交的资料,明确表明意见。重大、中远期的合作协议提交经理会议确定。
第七条 根据确定的意见,责成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协议的管理和归档(专人负责)
(二)具体协议的内容框架
(三)具体协议的相关比例
第八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标准化管理规定
SJE/ZY/JS-10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职权、标准制定、标准经费开支及标准评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内部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一条 标准化管理机构图
第二条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企业标准化管理权利机构。总经理任主任委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企管部门部长、技术部部长、技术部副部长等人任副主任委员,有关部室、二级单位分管标准化工作的负责及有关专业、管理方面专家委员。
(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责:
1、监督企业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领导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
2、负责审批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中的企业标准。
3、有权对负责标准化工作和集体和个人进行奖惩。
4、有权撤销本企业不符合上级标准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文件和规定。
5、有权监督检查标准化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三条 技术标准办公室
(一)技术标准化办公室,是标准化技术委员常设机构。
图1 标准化管理机构图
(二)标准化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2、组织制(修)订企业标准和标准体系表。
3、组织贯彻国家标准、行业(部)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负责企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管理,组织并综合标准的考核评价,并对管理标准进行分类归档。
4、建立标准情报网、搜集标准化情报资料,整理分析。
5、负责组织公司标准化制定、升级工作。
6、组织标准化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全员培训,有权对标准化人员进行考核。
7、参与各类表格和新产品的标准化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标准的编号,发布年表格的统一登记编号,负责已作废标准的收回,负责文件复制的审批。
8、对违反标准化方针、政策、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9、有权检查各单位完成企业标准化规划、计划的情况。
10、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和查阅与标准化工作有关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数据和产品质量信息等资料。
第四条 标准审查小组
(一)标准审查小组是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标准审查工作的常设机构。
(二)标准审查小组
1、按时完成标准草案的审查、复核和标准的审查工作。
2、对不符合编写要求的标准草案,有权退回起草部门重新起草。
第五条 技术部
(一)技术部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下,主管技术标准。
(二)技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技术标准,处理技术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2、编制采用新技术标准的长远规划。
3、组织编制企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计划。
4、负责国内、外技术标准及情报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技术标准资料复制的审批。
5、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组织技术标准中的技术管理标准的(修)订工作。
6、组织新产品开发主要环节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有权制止产品制造中违反技术的行为。
第六条 标准化领导小组
(一)标准化领带小组是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领导下,设在各位的标准化管理机构。
(二)标准化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2、处理标准实施中的疑难问题的处理意见报标化办等有关部门解决。
3、组织完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制(修)订任务。
4、制定本单位标准化工作计划,并应由标准化工作总结。
5、负责提供本企业新颁发技术标准的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评价。
6、生产部、机械分厂、计检部分别负责机械设备计量管理和国内外技术标准及情况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七条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
(一)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职权。
1、受本单位标准化领导小组的领导,在标化办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2、参与本单位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检查标准贯彻情况。
3、负责协调、联络各单位之间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4、负责标准化知识普及及教育工作。
5、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标准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对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八条 本规定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科技研发管理办法
SJE/ZY/JS-11
为实现企业科技进步,增加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竟争力;实现科技资源整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进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内组织或员工个人职务责任而发生的:
(一)新产品开发;
(二)技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发明;
(三)新技术应用开发成果即先进技术(工艺)的应用推广;
(四)“小改小革”即合理化建议和局部技术改进。
第二条 职责
本企业科技研发管理工作,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由公司科技研发鉴定委员会负责成果审核批准,技术部是科技研发工作日常管理归口部门。
第三条 科技开发管理工作程序
(一)新产品开发执行:JYD/QP-04-01《设计控制程序》
(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发明成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成果是国内外没有的或虽国内外已有但其相关技术内容尚未在国内外公司公开发表,也未曾有公司使用。
2、具有显著的技术特点和明显的技术进步,与己有同类技术相比技术经济指标优于同类技术。
3、经一年实践,证明可以应用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技术应用开发成果即先进技术(工艺)的应用推广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开发、试验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上有重要改进,解决企业产品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对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效果。
2、项目经半年以上生产应用,实现了市场价值或社会价值为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近两年内通过的鉴定、验收、技术评估项目。
第四条 “小改小革”包括合理化建议和局部技术改进。具体包括如下:
(一)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产品结构的局部改进。
(二)节约能源、材料。
(三)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改进。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第五条 科技研发应备文件材料:
(一)新产品鉴定大纲。
(二)产品标准。
(三)标准化审查报告。
(四)试制(试产)总结。
(五)型式试验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七)用户意见。
(八)工艺文件及产品图样。
第六条 技术创新申报所需材料:
(一)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或评估报告、专利证书。
(二)已获经济效益证明。
(三)用户使用或社会效益证明。
(四)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五)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第七条 新技术应用开发成果和小改小革申报应具备的材料:
(一)成果应用开发总结报告。
(二)经过生产实践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第八条 成果推荐及审批程序:
(一)公司内科技研发成果,必须由成果人所在部门填写(科技研发成果推荐表)联同成果相关文件资料上报技术部,技术部核实后提交公司科技研发成果鉴定委员会审批批准。
(二)通过公司级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中,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显著项目,经公司科技研发成果鉴定委员会批准,由技术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市、省、国家级科技进步成果鉴定。
第九条 科技研发奖励与表彰:
(一)奖励等级
设立XXX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申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项目资格要求。
2、一等奖项目:应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需提供国家确认的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技术难度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议具有重大作用,经实践验证有重大经济效益,并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
3、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大,对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作用,为企业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并通过国家级科技成果鉴定。
4、三等奖项目:应达到先进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经实践验证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省、市级科技成果鉴定。
5、优秀奖项目:应达到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技术难度,对促进企业科技进步有一定作用,经实践验证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公司科技研发成果委员会鉴定。
第十条 科技研发成果奖励和表彰办法:
(一)奖励表彰时间
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项目的组织或个人,公司经理办公会不定期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年召开公司科技研发成果总结表彰大会给予表彰。
(二)奖励内容
奖励等级
荣誉奖
资金额
一等奖
一等奖证书
年税后利润3-5%
二等奖
二等奖证书
年税后利润3-5%
三等奖
三等奖证书
年税后利润3-5%
优秀奖
优秀奖证书
一次性奖励100-600元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甄选管理制度
SJE/ZY/RL-01
因业务发展、转变和技术装备更新所需要增加的人员数量及其层次,为保障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总量的需求,补充空缺岗位及储备,使招聘、甄选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聘、甄选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急需人才;
(二)甄选现有员工,加强内部提升机制;
(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甄选
第二条 人员增补申请工作程序:
(一)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时,由用人部门领导按要求详细填写“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同时附“工作内容说明书”,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办理,“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工作说明书”提前一周报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接到“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后,组织调查所聘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工作是否需要,工作量是否饱满等。
(三)调查后,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本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不同意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退还申请部门。
(四)经人力资源部领导确认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留存。
(五)未经总经理核准的“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均应转回申请部门,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
第三条 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一)拟招聘计划,内容包括:
1、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决定招聘方式;
6、办理日期及日程安排;
7、场地安排;
8、准备事项(招聘表、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招聘方式:
1、内部甄选:根据内部员工优先录用的原则,首先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2、网上招聘:在市人才网站或其他人才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3、人才市场招聘:到省、市人才市场及其他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招聘;
4、院、校招聘:到相应的高等院校招聘,并视具体情况参加学校组织毕业生分配洽谈会;
5、广告招聘:首先做广告招聘预算,估计支出费用,确定何种媒体,确定时间,然后组织实施;
6、关系介绍:通过相识人员介绍和引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寻求所需人才。
第三章 应聘处理
第四条 招聘消息发出后,应聘者须填写“XXX有限公司面试申请表”。
第五条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有职称的),同时提交个人简历,自荐材料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身份、能力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 招聘考核员须对应聘者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
第七条 经审核后,由招聘考核员按照“工作说明书”的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筛选,对合格者发出通知,应聘人员到公司接受初试。
第八条 不合格者中有价值的应聘资料,归档作为人才储备,一年后销毁,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及对应聘者的尊重,应对所有未录取者电话表示“谢意”。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SJE/ZY/RL-02
为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培训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试用前培训
(一)经招聘甄选评定的合格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基本培训:
(1)公司发展史;
(2)企业文化及发展规划;
(3)公司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
(4)安全生产知识三级教育;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部分);
(6)公司产品知识;
(7)质量管理知识 ;
(8)营销管理知识、维修知识及售后服务;
(9)财务管理知识;
(10)专业技能。
注:上述前六项是必须培训的内容,其余根据应聘岗位需要安排。
2、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将不被录用。
3、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条 试用前考核
(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实施。
(二)综合测评小组组成:
1、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参加中级以上应聘者);
2、人力资源部长;
3、用人部门领导;
4、其他人员。
注:测评小组成员要求五名或七名,测评小组成员由总经理负责确定。
(三)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内容为:
1、经验;
2、工作动机与期望;
3、事业心、进取心、自信心;
4、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诚实可靠性;
5、分析判断力;
6、应变能力;
7、自制力、自控力;
8、组织协调力、人际关系与适应性;
9、精力、活力与兴趣、爱好;
10、专业知识水平及特长;
11、语言表达能力。
注:视不同的岗位,可选择性提问。
(四)测评小组成员对被测者进行综合评分时,用人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占两票,其他成员各占一票。
(五)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测评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录取的,予以录用;用人部门主管不同意录用的,不予录用。
(六)通过综合测评后,录用综合条件优秀的人员。
第三条 员工考核
(一)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为培训、升迁、调职、奖罚、调整工资、解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遵循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反馈完善的原则;
3、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原则;
4、目的性的原则;
5、可行性的原则;
6、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
(三)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四)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
2、工作能力;
3、工作业绩;
4、奖惩记录;
5、考勤;
6、操行;
7、其它。
(五)考核办法:
1、统一考核法(考试法,或知识测评法);
2、民意测验法;
3、实地测验法;
4、自我评估法;
5、工作日记法;
6、比较法;
7、随机抽样法;
8、心理测试法;
9、综合分析法;
(六)考核的类型:
1、年中、年终考核:
(1)自我评估;
(2)同事之间的考核;
(3)上级主管的考核;
(4)下级员工的满意度调查。
2、月考核:
(1)自我考核;
(2)上级主管的考核;
3、日常考核
第四条 考核的作用和意义
(一)通过对员工的测评,可以从客观上看到每位员工的工作不足之处,发现优缺点,以便使其扬长避短,完善自我;
(二)考核的公平、公正,使员工感到劳有所酬,心理感到平衡和满足,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挖掘潜力,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三)给员工提供了自我评价和提升机会;
(四)有利于多种人群之间的沟通;
(五)便于发现内部人才,节省招聘费用;
(六)有利于推进个人价值和企业目标的实现;
(七)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 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员预先安排好考评流程及时间,通知各部门主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考核员将“自我评估表”发给员工,进行自我评估;
(三)根据下管一级原则,把考核表发给各部门主管,由其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
(四)由与被考核者有工作关系的员工对其同时进行考核;
(五)由被考核者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
(六)各部门把考核表交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员进行审核 ;
(七)考核员根据平时观察,事件记录,不定期抽检等得出的结果与其对照进行审核;
(八)考核员同被考核者进行面谈,对不符合或有出入之处进行调查核实,以求考核的公平、公正;
(九)考核员把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及其主管,与其沟通,达成共识,把最终考核结果填在考核通知单上,由本人及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十)审核完毕,考核表一式三份,一份交与被考核人;一份交与其上一级主管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留存,作为招聘、培训、调配、晋升、奖惩、薪资核定的参考依据。
(十一)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由公司颁发上岗证。
第七条 工作态度
此项主要指一个人对工作的意识、认识深度和主观能动性程度,包括组织纪律性、主动性、责任感、忠诚度、协作性、服从程度等。此项内容具体执行方案按考核表进行。
第八条 综合能力
此项内容主要指基础能力和工作能力。
(一)基础能力主要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岗位知识、技能、体能,健康状况等;
(二)工作能力主要指组织力、协调力、分析判断力、决策力、创造力、自控力、聚心力、教育指导力等,此项内容具体执行方案按能力考核表进行。
第九条 工作业绩
此项主要指在工作过程中所展现的让众人或大多数人认同的成绩或成果,具体执行方案,按“工作业绩考评表”执行。
第十条 奖惩记录
此内容具体执行方案,按奖惩管理制度和奖惩考核表进行。
第十一条 考勤
此内容具体执行方案,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考勤考核表进行。
第十二条 操行
包括言语、行为、公德心,办公区卫生等。通过考评者平时细心观察、时间记录、查询、旁观等途径,进行考评,具体执行评估标准,按考核表进行。
第十三条 民意测验
指企业发动员工通过答卷(记名和不记名)的方式,对各部门主管或平级间进行考核的一种测评结果的记录,包括全部考核项,如考勤、工作测评、操作、日常行为等。具体执行方案,按考核表进行。
第十四条 自我评估实录
测评方式包括答卷式和自我剖析式,具体执行方案,按评估表进行。
第十五条 工作日记
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检工作日记,来考核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负荷、工作效率等。具体考核标准,按考核表执行。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评
通过对员工各个方面的考核,总结出员工的综合素质,从而确定最后的考核结果,具体执行方案,按综合考核表进行。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
各营销部门的营销人员,按营销员考核表进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录用与辞退管理制度
SJE/ZY/RL-03
为规范公司员工录用与辞退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录用机制
(一)取得试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办理下列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填写岗位聘用审批表;
3、签定劳动合同书;
4、劳务派遣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8张。
(二)审查
1、劳资员对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必要时,由用人部门主管和招聘考核员到原用人单位进行外调。
(三)建档
1、人力资源部劳资考勤员负责对取得试用资格并通过审查的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编号管理;
2、员工个人档案包括:
中钢吉电应聘表、面视考核表、员工履历表;
最高学历毕业证及职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不含高中毕业证);
笔试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推荐信及自荐申请。
(四)新进人员报到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根据标准职位编码给予员工号,人力资源部负责验收其应缴人事档案资料,若资料不全,不准许上岗。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新进人员办理下列事项:
1、领取员工手册及考勤卡;
2、安排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3、引导到用人部门主管处。
(六)前条逐项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制“试用通知单”,新进人员持通知单到部门主管报到。
(七)用人部门安排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和熟练期,自上岗之日起计算,员工在试用与见习期间,工作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少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1、试用期为: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已签订就业协议但未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及从事技术工种的人员,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见习期为: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为一年;
职高毕业生学制三年,见习期为一年;学制二年见习期为二年。
3、学徒期与熟练期:未经专门培训的技术工种为一至二年。
4、在职员工调换到重要岗位的,见习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包含在试用期内,招聘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无见习期。
(九)各类人员考核期满,被考核人应书面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试用期满申请单”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及“员工鉴定表”依人事权限考核顺序,逐级审核和推荐,可以录用为公司正式劳动合同制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书,办理和享受各种统筹、失业、医保等待遇。
(十)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论及时给予办理见习生转正手续,经签字确认后,人力资源部存档。
(十一)录用核定权限
1、聘用副总经理级人员,总经理参与考核;
2、中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参与考核;
3、技术、开发人员,用人部门主管和副总工程师参与;
4、招聘一般人员,用人部门领导参与考核。
第二条 员工辞退机制
(一)建立员工辞退机制的意义
1、引进新人员,可以重塑组织氛围,为组织带来新的气象,新的风貌;
2、裁减富余人员,为组织节约人力成本;
3、提升组织的绩效;
4、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
(二)实施员工辞退管理的环节
要实施有效的员工辞退管理,建立良好的员工退出机制,本企业主要通过以下管理环节中进行:
1、招聘甄选考核机制
招聘甄选是实施有效员工考核的第一个环节。在此过程根据招聘甄选机制,进行有效的人才识别,则可为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人才,而无须在日后花费过多的精力进行人员辞退管理。
2、试用期考核机制
由于招聘面试的时间毕竟有限,在较短的面试过程中,难以对一个人做出全面综合的评价。因此,企业可充分利用试用期,对员工进行进一步的考核,通过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实际工作表现,综合考评其知识、技能及态度,以更好了解其是否胜任本职,从而作出是否留任的决定。
3、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绩效考核,对绩效不佳的员工,企业可根据有针对性的项目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设计绩效底线,考核量化到人,可参照二级单位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以实现有效的优胜劣汰。对于绩效不达标者,企业则可及时进行辞退处理。
4、违纪行为考核机制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服从分配调动、不接受领导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整改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合同终止考核机制
对于不能胜任本职的员工,企业可在其合同期满的时候,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设置有效的劳动合同期限。
6、培训考试机制
企业通过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岗位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核,对不达标者,则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对于未能按相关国家法规要求取得上岗资格证的员工,企业亦可实施淘汰。如电工岗位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必须有电工证,如果员工未能取得电工证或电工证年审未能顺利通过,则企业可对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7、架构重组考核机制
企业在进行组织架构或业务流程重组时,也可以对员工进行考核。企业在组织架构或业务流程重组时重原来需要两个人完成的工作,现在只需一个人即可,这样,则会对多余的人员进行解聘。
8、企业效益变化考核机制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济效益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企业效益恶化,需要收缩预算编制,从而进行人员裁减。
第三条 实施考核的依据
合法合理利用考核依据,前提是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条款和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减少劳动争议和规避企业风险的保障。
(一)违法
员工违法考核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据此对员工进行淘辞退,则有充分的依据。
(二)违纪
员工违纪考核的依据是企业的员工行为准则。员工的行为如违反了“员工行为准则”的内容,则企业可据此对员工进行考核惩处
(三)违规
员工违规考核的依据是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规范和服务规范。员工如未能按规范进行工作,则企业亦可据此对员工进行辞退。
(四)不胜任现职
员工不胜任现职而考核的依据是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员工的绩效表现未达标准,则企业可据之对员工进行辞退。
(五)裁员
企业进行裁员的依据是企业的效益。如果企业效益欠佳,将会采取裁员措施,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
第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员工作息、休假管理制度
SJE/ZY/RL-04
为加强公司职工作息及休假管理,根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考勤管理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时至11:30时;
下午12:30时至17:00时;
每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第三条 出勤考核管理
(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30元;
(二)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日处理,每人次扣罚50元;
(三)无故上班时间少于四小时的,按旷工一日论,每人次扣罚100元;
(四)工作时间睡觉、串岗,每人次扣罚30元,并罚部门主管领导20元;
(五)班前喝酒每次罚100元,工作时间玩扑克、麻将、干私活等,每人次扣罚50元;
(六)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罚50元,并给予一次通报批评;旷工一日者,扣罚1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二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记过处分;每月无故旷工达三日以上者(含三日),给予解聘处理;对连续矿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未及时办理者,应委托他人于次日办理,否则按私事假处理;
(八)抽查考勤时,不按规定考勤的或说不清缺勤原因的,每人次扣罚单位50元;
(九)各部门一律设专人负责单位考勤工作,考勤员须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第四条 员工打卡管理
(一)凡在XXX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本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及加班均应打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者应待加班完毕后再予打卡;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事或私事外出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单交门卫保管,出厂门时打卡后,门卫保安员方可放行;
(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分别给予罚款200元处理;
(四)骑自行车上班人员,必须先将自行车存入车棚后,方可打卡入厂;离厂时,应先打卡后取车,否则,按代理他人打卡处理;
(五)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在当日内,经部门领导证明漏打原因后,将情况说明交部门考勤员,由部门考勤员统一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六)凡入厂从业人员,门卫护卫必须确认打卡后,方可准许入厂,对没带卡而无法打卡者,一律在门卫登记,并由护卫在每月末统一交人力资源部汇总;
(七)公司门卫护卫应严格履行和落实公司出入厂门的管理规定,如发现违规者,保安员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探亲假管理
(一)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同一城市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二)符合享受探亲假的员工,需要休假时,由本人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休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未转正的学徒工、熟练工或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未满,不享受探亲待遇。
(四)员工父母和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探望父母,因此,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五)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可按产假待遇,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六)员工在探亲假期间,因患急病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应有当地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急诊证明,经人事部门审核后,其超假时间,可按病假处理。
(七)员工父母或配偶到外地打工或临时居住的,员工本人不应享受探亲待遇。
(八)探亲人员假满返回单位后,应及时持《员工请假单》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九)凡休探亲假人员,休假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岗位工资不得少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产假管理
(一)凡需休产假的女工,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1、女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
2、年满24周岁属晚育的女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产假增加30天,难产者(经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
5、如女工正常生育,可给男方三天护理假,属晚育者,可给男方七天护理假。
(二)以上产假均凭指定医院的诊断书为依据,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产假期已满,但因病需要继续治疗的,应按病假管理规定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未经结婚登记而同居生育者或严重违犯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不享受产假待遇,应按事假管理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女工正常产假期满上班后,每天可给二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不含路途,每天二次可合并使用。如果女工或婴儿身体不好,可申请哺乳假一年,休假期间按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第七条 节育、绝育假管理
(一)凡休节育、绝育假的员工,必须持有医务部门的诊断证明经公司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后,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二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宫内节育器,休假一天;结扎输精管,休假十五天;结扎输卵管,休假二十一天;
2、人工流产休假十四天;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十六天;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二十天;
3、终止妊娠的,妊娠十二周以内的,休假二十一天,妊娠十二周至二十四周的,休假三十天;妊娠二十四周以上的,休假四十二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四十天;怀孕二十八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假九十天;
4、产后结扎输卵管,产假另加十四天;男员工因妻子做绝育手术,家中无人照顾,可享受五至七天护理假;
(二)以上假期同时进行两项手术以上的,休假期合并计算,按《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工资照发。
第八条 婚、丧假管理
(一)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登记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1、正常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三年以上〕的员工,婚假凭《结婚证》增加十二天 ;
2、男女双方如有一方在外地居住或工作,需要到外地结婚,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自理。
(二)员工直系亲属或供养亲属死亡时,可由部门领导批准,给假三天;死者在外地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自理。
(三)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婚、丧所需路程假,由人力资源部审批确定。
第九条 病假管理
(一)员工病假必须事先凭医保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为休假依据(急诊除外),并办理《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按规定的日期休假。
1、员工利用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住院,除孤寡者外,公司不派专人护理,员工家属因病住院或到外地就医,需员工本人护理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履行请事假手续,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3、未转正的学徒工、熟练工或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休假满一个月以上者,其转正期顺延;
4、对连续病(伤)休息三个月以上的员工,治愈或医疗终结要求复工的,由本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并经公司劳鉴会讨论决定;复工后工作不满三个月旧病复发休息,上班前后的病假连续计算;员工病(伤)假超过六个月,含因公病(伤),应定期参加复查,并按时办理休假手续,否则,不按病假处理;
5、职工医疗期满后,经劳鉴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职工。
(二)病休待遇(需经医保指定医院诊断,确系因病休息的职工,可按病假天数享受病休待遇)
1、当月病假2天内不扣工资,3天以上至一个月以内工资按日计发,岗位工资按90%发放,绩效工资按日计发;
2、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以内,取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按80%发放。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3、六个月以上,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同意后,可转入病休,病(伤)救济费按当年最低工资标准60%发放,其他津贴、补贴待遇不变。
(三)医疗期(原劳部发〔1994〕479号)待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员工非因公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应当由劳签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原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工伤假管理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部门领导,上报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事故报表不得迟于48小时,并经公司劳鉴会审查同意后,按工伤处理。
(四)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六)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出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八)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九)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派护理人员,特殊情况生活不能自理者(三级护理以上),由工伤职工所在部门派一名员工负责护理工作(凡公司派护理人员的,不再支付伤者家属护理费,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除外)。
(十)员工因工负伤,凭医保指定医院的检查报告单,医疗诊断证明等,经公司(安全)部门确认,人力资源部备案,可按工伤考勤。
(十一)工伤职工连续休息满六个月,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凭诊断书继续按工伤假休息,否则,按病假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伤鉴定为1—4级伤残员工,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工伤鉴定5—10级伤残的员工,伤愈复工,必须有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经安全和人事部门审核(休三个月以上需经公司劳鉴审批),并进行复工教育后,可安排适当工作。(详见:附件“关于调整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事假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先休后补或超过批准的时间,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需填写《员工请假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批;
2、中层干部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一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员工请假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三天;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员工休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日工资=月岗位工资/30天)。
(四)职工搬家、公房维修等,由有关部门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研究,按不同情况可给一至三天的有资事假或公假,其中公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签发后,方可生效。
要求:各部门要建立员工休假登记薄,严格请假手续和程序,要根据生产工作和实际需要,有计划的合理安排员工休假,并按各种休假规定核发工资。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件:《关于调整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
附件:
关于调整执行工伤保险待遇的
有 关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调整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工资待遇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鉴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本人工资(月)
24
22
20
18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伤残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本人工资(%)
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伤残等级
五级
六级
本人工资(月)
16
14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伤残等级
五级
六级
本人工资(%)
70
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伤残等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本人工资(月)
12
10
8
6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工伤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
伤残等级
五级
六级
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人工资(月)
16
14
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月)
14
12
六、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
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
伤残等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人工资(月)
12
10
8
6
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月)
10
8
6
4
七、参加劳鉴有伤残等级人员,企业无法安置工作的,可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未参加劳鉴或未评上等级人员,医疗终结停发伤残津贴待遇。
注: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XXX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SJE/ZY/RL-05
为了使员工的奖惩有所遵循,达到激励和惩戒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劳务工),并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标准之一。
第二条 员工奖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奖惩适度的原则;
(三)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三条 奖惩的提出
(一)员工本人申请;
(二)部门领导建议;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建议;
(四)审计监察部根据监审结果建议;
(五)由专项工作的检查部门提出;
(六)公司总经理提议。
第四条 奖惩的审批
人力资源部考核员依据“奖惩审批单”,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制度对奖惩的等级、金额是否合适进行初审,不适之处予以纠正,人力资源部领导确认后交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奖惩的实施
对员工的奖惩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实施。
第六条 奖惩的实施形式
根据奖惩事由的影响程度及相关因素,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采用以下实施形式:
(一)张榜公布;
(二)人力资源部通报;
(三)人力资源部在受到奖惩的员工薪资中直接发扣。
第七条 口头表扬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表扬:
(一)工作积极热心,乐于助人,有具体事迹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下)者;
(三)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者;
(四)其他。
第八条 嘉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每次奖励20~100元):
(一)工作具有主动性和责任心,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上)者;
(三)品行端正,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四)工作任劳任怨,不怕脏累,足为楷模者;
(五)其他。
第九条 记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每次奖励50~200元):
(一)对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开发提出改进意见,经采纳实施有效者;
(二)节约物料、降低废品率、提高产品质量、创造经济效益者;
(三)遇有灾害,处置得当,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四)检举他人严重违纪行为,经核对属实者;
(五)发现职责外故障,予以速报并妥善处理,防止损失者;
(六)其它。
第十条 记大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奖励100~400元):
(一)努力拓展业务,对公司经营有较大贡献者;
(二)在控制开支、节约费用、降低各类物资消耗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三)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工作效率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四)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私奉献、勤勉敬业,并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五)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使公司减少较大损失者;
(六)保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者;
(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八)解决公司各种重大问题,为公司赢得效益者;
(九)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者;
(十)其他。
第十一条 特别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每次奖励在500以上):
(一)设计、开发、发明、创造,使公司获得经济效益者;
(二)对公司的生产、开发、销售、管理等有特殊业绩,足为公司表率者;
(三)公司招商引资创造经济效益者;
(四)一年内记大功两次者;
(五)其他。
第十二条 企业内部头口警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警告:
(一)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强者;
(二)不严格执行公司制度,情节轻微者;
(三)不按规定着装或穿拖鞋上班者;
(四)散布不满情绪者;
(五)举止行为不文明者;
(六)未经允许在公司私自会见亲友者;
(七)工作期间,不思工作,营私舞弊者;
(八)其他。
第十三条 企业内部警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每次扣罚30~50元):
(一)在非吸烟场所吸烟者;
(二)工作时间内办私事或利用公司设备和原料干私活者;
(三)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计划完成任务者;
(四)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胸卡者;
(五)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耽误工作者;
(六)一个月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以上者(含两次);
(七)无故迟到早退一次者;
(八)其他。
第十四条 通报批评(每次罚款50~100元)
(一)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重者;
(二)妨碍生产、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者;
(三)不服从领导、造成不良后果者;
(四)不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且不听劝阻者;
(五)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影响公司利益的;
(六)月无故迟到早退二次者;
(七)其他。
第十五条 企业内部记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每次扣罚100-200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布置的任务,无故未按期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阻者;
(三)编造事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者;
(四)对连续性工作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
(五)工作中酗酒影响本人和他人工作者;
(六)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材料、物品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者;
(七)无故旷工一日者;
(八)偷窃公司财物者;
(九)代替他人打卡及被替代者。
(十)其他。
第十六条 企业内部记大过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每次罚款200元—1000元):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酗酒闹事,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严重且劝阻无效者;
(三)未经允许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档案或公物者;
(四)玩忽职守,擅自变更工作规程及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2000元以上)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工作需要加班而不接受任务者;
(七)未经允许携他人到重要场所参观者;
(八)机器、车辆、仪器及重要或价格昂贵的技术性工具设备,非使用人擅自使用者(如造成损失还应予以赔偿);
(九)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防护措施情节严重者)。
(十)月无故旷工二日者。
第十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务关系(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劳务)关系或罚款500—2000元: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对同事威胁、恐吓,使身心受到伤害者;
(三)殴打同事及相互殴打者;
(四)在公司和员工单身宿舍赌博者;
(五)偷窃公司财物或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文件和档案,损失重大者;
(六)未经许可,兼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就职期间,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者;
(八)无故累计或旷工三日者;
(九)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严重挑拨是非者;
(十)伪造、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一)携带刀具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者;
(十二)泄漏公司技术、经营机密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三)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导致公司形象名誉受到损害者;
(十四)参加非法活动者;
(十五)未完成工作目标或任务,且经二次警告无重大改进者;
(十六)其他。
第十八条 审计监察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建议,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一)审计监察人员在工作期间接收被监审部门或人员宴请、馈赠,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两次不改者予以企业内部记大过处分或调离本岗位;
(二)审计监察人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凭经验和主观臆断出据审核报告,造成与事实不符或引起纷争的,予以企业内部警告直至企业内部记大过处分或调离本岗位;
(三)审计监察人员在工作期间参加被监审部门或人员组织的各种娱乐性活动,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影响监审结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的,予以企业内部警告,直至企业内部记过处分;
(四)审计监察人员泄漏监审内容,影响公司内部团结或引起纷争的,予以企业内部警告直至企业记过处分;
(五)审计监察人员不执行工作程序,擅自下结论并引起纷争的,予以企业内部警告;
(六)审计监察人员同外界接触时,因个人的行为不当而损害公司利益或形象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企业内部记过处分;
(七)因审计监察工作不利,没能及时发现重大的违纪行为或恶性事件隐患,使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视后果予以处罚;
(八)审计监察人员在工作期间索要收受贿赂,致使监审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影响的,予以企业内部记大过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审计监察人员泄露审计监察计划,使结果失去客观性,且导致公司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纪行为的,予以企业内部记大过处分直至开解除劳动合同;
(十)审计监察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歪曲事实对他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予以企业内部记大过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审计监察人员以权泄漏包括在工作期间知晓的公司秘密的,予以记大过处分直至开除;
(十二)审计监察人员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审计监察人员屡教不改、违纪性质和情节严重的,予以调离本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除正常损耗外,员工对损毁、报废公司财产的行为,应付赔偿责任
(一)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实物属于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玻璃器皿、一般工具和图书等实物属于非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赔偿责任的认定
(一)员工的赔偿责任分为过失(非主观故意)和人为(主观故意)两类;
(二)对员工损毁、报废公司非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和价格、物资计划部门负责认定;
(三)对员工损毁、报废固定资产的,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认定;
(四)员工在正常操作和使用的情况下,因物品质量低劣、老化等因素造成公司财产损毁的,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若丢失则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赔偿金额
(一)固定资产
1、员工因过失造成公司固定资产损毁的,其修理费由个人按50%~100%的比例赔偿;
2、员工因过失造成固定资产报废的,按净值30%~100%的比例予以赔偿(净值等于固定资产原值与已提取折旧的差额在扣除残值后所剩余的价值);
3、员工因人为造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按净值的100%的比例予以赔偿。
(二)非固定资产
1、对于原值在100元以下的非固定资产,属于过失造成损毁的,根据其新旧程度和已使用的年限,按50%~8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过失造成报废的,按60%~9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丢失或人为造成报废的,按60%~9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丢失或人为造成报废的,按70%~100%的比例予以赔偿;
2、对于原值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非固定资产,属于过失造成损毁的,根据新旧程度和已使用年限,按20%-5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过失造成报废的,按30%-6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人为造成损毁的,按75%-90%的比例予以赔偿;属于丢失或人为报废的,按85%-100%的比例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其他赔偿
(一)员工在合同期未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予以赔偿;
(二)凡在公司报销过培训学费或接受过公司培训的员工,如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应对公司予以赔偿;
(三)对员工出车发生的交通肇事事故及违章行为的,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 赔偿的规定
(一)员工损毁、报废公司财产的责任,金额确定后,由员工本人持“员工损毁(报废)公司财产赔偿单”到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或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
(二)对人为损毁、报废公司财产的员工,除按规定进行赔偿外,公司还将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工会和职代会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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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动管理制度
SJE/ZY/RL-06
为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及时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更好地发挥员工的能力和特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人员调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原则;
(二)挖掘人才,适才所用的原则;
(三)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二条 调配的形式分为:
(一)部门内部员工调动;
(二)部门间员工调动;
(三)轮岗。
第三条 调配的依据
(一)本人自荐;
(二)上一级主管的提出;
(三)人力资源部的建议;
(四)员工的职位意向调查;
(五)年终考核结果;
(六)总经理的建议。
第四条 员工调配是因工作需要调动员工或因员工不适应本岗位工作及有志向填补其他空缺岗位的职务调动。
(一)员工欲填补本部门空缺岗位时,须本人向上一级主管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部门间调动,员工须出具本人能力和表现的书面材料及本部门主管同意的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和协调,经用人部门主管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因工作需要,上一级主管可对所需员工进行职位调动,被调动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
(四)被调配员工均须持“内部调动通知单”经原单位工资员及主管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确认,持“内部调动介绍信”按指定日期报到赴职;
(五)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适时调动员工的岗位,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
(六)公司及各部门调动员工的工作应持慎重态度,对不服从调动的且无正当理由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七)调离部门如因人员调离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新员工未到岗之前,欲调离人员不得另赴他职;
(八)被调离员工应在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详见员工离职管理规定),方可赴职;
(九)对于未进行工作交接或交接未结束的,暂缓发放工资至交接结束;
(十)对于未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便私自调配人员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上级主管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处罚或辞退。
第五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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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SJE/ZY/RL-07
为加强对员工档案的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员工的基本情况,直至记载员工进入公司后各方面的工作表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和全面的原则;
(二)注意保密和安全的原则;
(三)便于查找和利用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设专人管理,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阅、查询员工档案。
(一)部门主管及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调阅、查询本部门所属员工的档案;
(二)调阅、查询其他部门员工档案须填写“员工档案调阅查询审批单”,经上级主管审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查询或利用员工档案,必须严格保守秘密,防止出现员工档案丢失或受损。
第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组成
员工的人事档案由新员工加入公司时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组成,员工的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记载叙述员工基本情况、主要经历、专业和特长的材料及自传材料;
(二)员工家访、甄选、测试所形成的人事材料;
(三)员工的毕业证和职称证原件、身份证及相关的复印件和员工登记表。
第四条 员工工作档案的组成
员工的工作档案记载员工进入公司后各方面工作表现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员工劳动合同书、职称审批表、员工履历表;
(二)员工平日考核记录;
(三)员工绩效评估结果;
(四)员工奖惩记录;
(五)员工任免和调动材料。
第五条 员工培训档案的组成
记载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各类培训的有关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岗前培训成绩及有关情况;
(二)在岗培训成绩及有关情况;
(三)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有关情况;
(四)到国内外高等学府进修深造的有关情况。
第六条 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
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是员工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要做到确保质量、完整齐全,准确地反应员工工作的全貌。
第七条 员工档案材料的鉴别
员工档案材料要按照“员工档案内容”的规定进行审查、判断和取舍,维护员工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八条 员工档案材料的整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要做到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装订有序,便于检索。
第九条 员工档案的保管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档案卷宗妥善保管,避免损毁,并对员工档案的内容予以保密,设立员工的档案号。
第十条 员工档案材料的利用
员工档案材料的利用是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利用员工档案过程中,既要满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又要注意严格保密,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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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储备管理制度
SJE/ZY/RL-08
为了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更好的发挥人才战略的优势,并对人才实施有效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人才储备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保密的原则;
(三)人才储备适度的原则;
(四)长期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 人才储备的预测
(一)人才需求预测;
(二)内部侯选人预测;
(三)外部候选人预测。
第三条 预测分析
(一)趋势分析
分析本企业在过去几年时间中的人才需求趋势,结合企业的年度、中、长期发展目标,预测企业未来人才需求。
1、统计本企业在过去几年来的员工数量;
2、统计各种类型人才的数量,包括销售人员、生产人员、开发人员、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
3、研究分析未来人才趋势发展的方向;
(二)比率分析
1、根据产品的质量、生产率、销售率或进入新市场等因素确定现有人才的技能是否符合公司生产或提供新产品、新服务的需要,确定储备比率;
2、通过增加新设备、新的激励机制、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可降低人员需求比例;
3、不同的岗位确定不同的需求比例;
4、根据公司财务预算修正人员需求;
5、根据不同的岗位,对人员以1:-1比例进行储备。
第四条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人才储备负责。
第五条 内部供给预测,精确统计公司现存的所有岗位的内部侯选人。
(一)员工的自荐;
(二)员工职位意向调查;
(三)上一级主管的推荐;
(四)人力资源部的建议;
(五)总经理的提议。
第六条 对于内部候选人要进行培训、考核、测评。需要时既可上岗。
第七条 建立内部候选人资料库,内部包括:
(一)工作效率;
(二)教育背景;
(三)工作经验;
(四)职业发展兴趣;
(五)技能水平;
(六)特殊技能;
(七)综合素质;
(八)民意调查的结果;
(九)家庭状况;
(十)考核结果及人力资源部建议。
第八条 建立外部人才储备库
(一)求职者人才库
暂时未被录用的人员。
(二)待选求职者人才库
在其它企、事业单位任职,其才能却适合本公司某个岗位需求的人员。
第九条 外部人才储备库的内容包括:
(一)姓名、性别、年龄;
(二)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
(三)从事的专业及成就;
(四)享受的薪资和福利;
(五)工作绩效及其他成就;
(六)职业发展意向及其它意向;
(七)教育背景;
(八)综合素质;
(九)工作情况;
(十)家庭状况。
第十条 实施方法
(一)人工搜集
1、通过人才市场、专业职业中介机构等物色合适人选;
2、同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寻找合适人选。
(二)网络搜集
1、通过人才网站搜录合适人选;
2、通过人才供给信息机构查询合适的人选。
(三)本公司员工推荐其他单位的合适人选。
第十一条 对寻找到的合适人选采取侧面了解、面谈等方法进行考核,合格者列为人才储备库中。
第十二条 同被储备人员经常保持联系,待公司需要时,及时着手引入。
第十三条 本公司所有岗位候选人资料均为保密材料,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岗位资格认可管理制度
SJE/ZY/RL-09
为了使公司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满足岗位工作规定的要求,确保各部门能够高效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岗位资格认可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培训、考核的原则。
第二条 岗位资格认可的程序
(一)指定培训计划;
(二)落实教材、教师;
(三)培训(一级、二级培训);
(四)考核;
(五)发证;
(六)正式上岗。
第三条 一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二级培训由各部门制定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协助组织,各部门自行实施。人力资源部组织验收。
第四条 岗位资格认可的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 岗位资格认可的组织实施: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可,招聘培训员具体负责。
第六条 上一级主管须制定其所属每一岗位的培训教材及考核题,经主管审核后,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员审核确认。
第七条 考核发证
(一)凡是由政府劳动部门进行培训、考核、资格认可的人员,须到人力资源部登记注册统一办理,填写发证记录表,并定期复查。
(二)凡是公司进行认可资格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并登记归档,不合格者转岗培训或辞退。
(三)一般员工的资格认可,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实施。人力资源部核发岗位证书。
(四)某些特殊岗位的,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授权,人力资源部代发证书。
(五)凡是发生重大安全、设备、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取消岗位资格证书,半年后本人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重新发资格证书。
第八条 员工岗位资格分为五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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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SJE/ZY/RL-10
为了使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任职、调整的依据
(一)工作的需要;
(二)本人的职业发展意识;
(三)本人的工作表现;
(四)本人的管理潜能。
第二条 任职、调整的提出
(一)本人的自荐;
(二)上一级主管的推荐;
(三)人力资源部的推荐;
(四)总经理的提议。
第三条 干部的任职、升迁考核的内容
(一)以往的工作业绩考核
1、由上一级主管以书面形式详填干部任职、升迁考评表;
2、由与其有工作关系的平级同事(三名以上)填写员工“工作业绩评价表”;
3、由其下属填写“员工问卷调查表” ;
4、本人详填自我评价表;
5、人力资源部以往的考核记录。
(二)财务状况考核
1、财务部对其财务情况进行考评;
2、审计部的审计监察。
(三)综合能力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
1、对公司的忠诚度及责任感;
2、行政管理能力测试;
3、组织、计划、协调能力测试;
4、品德、心理测试;
5、创造能力测试;
6、其他。
上述考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部长出具综合评定考评表,上报总经理,经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培训。
第四条 凡是拟任职干部,必须经过后备干部培训,否则只能代行主管职务。经培训后进行考试,80分以上者参加综合测评,测评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一)综合测评的分类:
1、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部协助组织。测评小组成员中,总经理两票,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2、副总经理主持所属部门领导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协助组织。总经理两票,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3、部门领导主持所属员工的测评工作,人力资源协助组织。该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长两票,其他人员分别一票。
对于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聘用的,予以任用,被测评人员的上一级主管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五条 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晋升任职,或留任原职做人才储备。
第六条 主管级人员任职须经上一级主管的批准。
第七条 工作晋升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人力资源部拟定任职通知并发文。
第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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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
SJE/ZY/BW-01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进入公司的人员、车辆、物资必须遵守本制度,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按规定路线通行。
第二条 公司保卫部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正门、西门及中门的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查处违章、违法案件,各门门卫配合人力资源部抓好劳动纪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公司的管理。各单位要配合保卫部落实好本制度。
第三条 门卫人员在执勤时,必须着装上岗,保持良好仪容、仪表,要待人和蔼,谦逊有礼,文明用语,解答耐心。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无礼待客。
第四条 各类人员出入公司的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均由公司正门通过,西门禁止通行,不准跳跃围墙。
(二)非本公司人员联系业务需在会客室登记后,凭会客证进入公司,出公司时会客证应有公司有关部门的接待人员签字,交门卫后,方可出公司。
(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公司(实习或参观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工作时间员工出入公司严格按《员工打卡管理规定》,凭出门证出公司。
(五)外单位施工人员出入公司,凭保卫部核发的《临时通行证》。
第五条 物资出入公司的管理规定
(一)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半成品,由仓储部出具产品发货清单,生产部具此签发《物资出门证》。
2、本公司的各种废旧物资,由仓储部集中统一处理,生产部凭财务部的收款凭据,签发《废旧物资出门证》,门卫人员严格查验后,方可放行。
3、外来物资进入公司,属于委托本公司加工或修理,经生产部同意的,首先在门卫填写《外来物资进厂清单》,由生产部填写《外来加工审批单》,经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生产任务书。出公司时凭《外来物资进厂清单》和《外来加工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生产部依据财务部的收款凭证,开具《外来加工出门证》,门卫人员要严格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节假日及夜班物资只准进入公司,原则上不准出公司,特殊情况须公司领导审批、生产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程序确认无误后,签发《物资出门证》,门卫严格检查验证后,方可出公司。
第六条 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任何需要进本公司的外来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通行,在门卫登记,并主动接受检查。会客车辆接待部门应请示经理办,经批准后,凭会客证进入公司。出公司时会客证应有公司有关部门接待人员签字,方可出公司。带料车辆凭在正门填写的《外来物资进厂清单》入中门;送料车辆由物资计划部人员引领到指定地点。
(二)本公司车辆出公司凭《出车单》,门卫查验后放行。
(三)对公司内封存车辆或无牌照的机动车,禁止出公司,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执行任务的车辆必须凭公司主管领导签属的《出车单》,门卫验证后放行。
(四)节假日及下班后,外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公司。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或同意,门卫方可放行。
(五)出租车、自行车、摩托车不准进入公司。
(六)公司内建筑施工货车和秋、冬季拉煤车均由西门出入,其它车辆均由正门出入。
第七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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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SJE/ZY/CW-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所使用的帐务、报表等软件的正常运行,顺利的完成由手工记帐到微机记帐的过渡,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及延续性。最终实现甩掉手工账簿,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人员职责、权限
第二条 财务人员岗位分为:会计主管、系统管理、制单(填制记账凭证)、出纳。以上岗位制单和复核不能为同一人、其他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任。
第三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电算化用机器设备及软件的管理和维护,系统运行发生故障时,要及时记录故障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条 系统操作员负责会计数据资料的输入、登记和打印各种数据报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发现操作故障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第五条 审核人负责原始凭证的记帐和审核,保证凭证的合法性、科目及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 会计档案保管员负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和输出的凭证帐、表等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 操作使用
第七条 操作使用人员是指有权进入当前运行的会计系统中并使用全部或部份功能的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后,方可上机。
第八条 几个操作人员只能有其分工范围内的操作使用权限,不得越权操作,且必须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操作。系统管理员要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第九条 机内账簿在初始化时设置完成,其后可随时增添科目。删除科目或帐簿应在每年年初建立新账簿时,经会计主管同意后进行。
第十条 各类原始的单据、数据均由各专职会计员负责汇集,并按有关记帐凭证编制规定,按时完成记帐凭证的编制录入工作。
第十一条 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单据由审核人严格审核,正确无误后,签字认定。在审核中发现的错误应由输入人自己改正,其他人不能代替。
第十二条 经审核的机内凭证由记帐员记入机内帐簿。
第十三条 错帐修改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隔日错帐冲正,应凭会计主管人员冲正传票办理,不得随便抹销数据。
第十四条 应根据编制准确的计算公式由机器自动生成会计报表,帐表之间的数据必须一致,表间数据必须互相衔接,不得随意更改表上数据。
第十五条 上报各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由财务部统一设计布置和调整。
第十六条 报表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交由档案员存档。
第四章 软件、硬件管理
第十七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系统进行管理维护。
第十八条 从事财务核算的微机,必须是专用的。有相对独立的处理场所,其装修应本着防火、防晒、防磁、防湿的原则。
第十九条 必须使用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的财务核算软件。数据资料必须及时制作软盘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二十条 备份操作时间:在每次上机输入凭证后,应做临时备份;在每月结帐后应做存档用备份(此备份各月可用同一备份盘)。
第二十一条 每年年终结帐后备份,交由档案员存档。
第二十二条 备份软盘必须妥善保管,盘上应贴保护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软盘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内,存放在安全、洁净、防潮、防垢、防磁的场所,并且每隔一年转贮一次,同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
第二十三条 应根据数据量的大小定期清理磁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清理或删除前必须制作备份。
第二十四条 应备有清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五条 未经确认无病毒的盘禁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各操作员在上机前后应填写上机日志,包括姓名、上机时间、操作内容等,由系统管理员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输入机内的操作员姓名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并且每个操作员应有自己的上机口令,不得转告他人。
第二十八条 进入新的会计年度或更换系统管理员时,全部操作使用人员和口令必须更换一次,如有口令泄露,必须及时更换新口令。
第二十九条 在会计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使用人员如要离开,必须在此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会计档案包括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会计凭证,以及打印出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 机内的数据备份至少应制作两套,交由档案员和财务主管分别管理。
第三十二条 如果机内的记帐凭证是由原始单据直接输入生成,应在每次记帐后打印机制凭证和科目汇总表;如机内的记帐凭证是由手工承制的,应在每次记帐后打印科目汇总表,然后装订成册存档。
第三十三条 每月记帐后,应打印出总帐、明细帐、如果有多档帐和日记帐也应一并打印,年末时装订成册存档,机内的会计数据在未打印输出之前不得抹去。
第三十四条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由操作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签字或盖章认可。
第三十五条 由计算机生成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 人员培训制度
第三十六条 会计人员须参加符合吉财会字(1995)第138号文件精神要求的会计电算化培训班, 接受初级培训,达到掌握会计电算化基础知识和上机操作能力;经考试,获得《会计电算化操作员合格证》后,方可在本公司上岗操作,成为正式的操作员。
第三十七条 新上岗的操作员须在有经验的操作规程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个月以上的会计业务,结果正确无误后,才能在会计电算化业务中担任职务。
第三十八条 在财务核算软件更新时, 操作员须参加财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软件更新培训,达到合格要求后,方可使用更新后的软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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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抹帐管理制度
SJE/ZY/CW-02
规范债权,债务清理转抹帐行为。对公司资产保值,活化流动资金,保证生产。公司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金额实施转抹,利用公司债权债务转抹物资。
第一条 债权债务转抹条件
(一)必须由公司财务部门确认,财务帐面应收货款或应付货款金额。
(二)必须有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应收货款或预付货款,应付货款金额。
(三)操作债权债务各方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其它资质证明。
第二条 实施债权债务转抹程序
(一)债权债务金额直接转抹。
1、公司财务部门或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确定无误后,须经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方能签约和实施。
2、债权债务金额转抹,应签订协议。协议方协议内容应完整、真实、可行。协议应规范。协议生效前应经法律顾问审核总经理审批,抹帐协议加盖抹帐方财务专用章及签约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3、债权债务转抹协议达成意向后物资计划处相关人员应出具借款凭证同抹帐有关文件一起传递,协议生效后,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及借款凭证,依据财务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4、协议一经实施,欠开发票方应及时向对方开具发票。经办人应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入库和报帐手续。
(二)债权债务转抹物资
1、公司所属债权责任部门对债权所能抹入的物资应提报抹入物资清单。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提报需用抹入物资清单。
2、公司所属债务责任部门对债务所能调出的物资应提报抹出物资清单。公司物资协调部门应提报能够调剂串换的物资清单。
3、公司债权责任部门、债务责任部门、物资协调部门提报的抹入、抹出物资清单应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厂、生产时间、质量状态、存放地点提(供)货方式。抹入(抹出)价格等内容,抹入金属材料应有该批次材料材质单,没有落藉汽车应有合格证、发货票等复印件及抹入(抹出)单位名称。
4、债权转抹物资达成意向协议后,物资计划处相关人员应出具借款凭证,借款凭证同抹账有关文件一起传递,协议生效后,财务部门根据协议及借款凭证依据财务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5、公司财务部门或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债权债务确定无误后,经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会议批准后方能签约和实施。
6、债权债务转抹物资应签订协议,协议方协议内容应完整、真实、可行、协议应规范,协议生效前应经总经理法律顾问审批。抹账协议加盖抹帐方财务专用章及签约人签字后方能生效。
7、债权债务转抹物资后须开发货票时,双方应立即开具发票。经办人应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入库和报帐手续。
第三条 债权债务转抹帐价格确定
(一)债权债务转抹帐价格如公司受益,总经理审批或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如公司利益受损,须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二)债权债务转抹帐意向价格,须债权债务责任部门书面提交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最终价格。
第四条 债权债务转抹帐物资的提货、入库和出库
(一)提货:债权转抹帐物资的提货,由债权责任单位负责,物资入厂后,由债权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交、入库手续。外埠铁路和公路运输到达本市后,由债权责任单位负责提货交仓储部,物资交库程序执行《采购物资交库制度》。
(二)入库:债权抹入物资由债权责任单位责任人持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如暂时无发票仓储部凭抹帐协议办理估价入库。入库程序执行《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三)出库:债务抹出物资由债务责任单位办理出库,出库应凭出库单。如暂时无出库单,可凭抹帐协议及债务单位责任人出具欠条,欠条应由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出库。待财务开发票后,用出库单换回欠条。
第五条 债权抹入物资入库质量检查
债权抹入物资质量检查,应执行《采购物资报检制度》及相关采购产品入库检查制度。如质量检验不合格或质量与协议不符,由债权单位责任人负责处理。
第六条 债权债务《抹帐协议》管理
所有抹帐资料(抹帐协议,审批手续)由债权债务责任单位分别转经理办,财务部,仓储部(物资抹帐协议)一式各一份。并自行存档管理一份。
第七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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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
SJE/ZY/CW-03
为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及完成即定利润目标为目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及预算管理工作的实际基础,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相关概念
(一)预算:是企业在科学的生产经营决策的基础上,用数量、价值量等多种形式反映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供、产、销及财务等各方面经营决策、经营成果的一套经营计划或规则。
(二)预算管理:是以预算为主线,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种资源进行反映、控制、考核、评价等一系列活动,并借以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的一种管理机制。就其本质而言,预算管理是从效益目标出发,以市场为导向,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全面控制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企业管理模式。
(三)预算分类:按预算期长短分为长期预算与短期预算。短期预算是指每个会计年度的预算,长期预算是指公司未来三至五年的发展规划性预算,长期预算是制定短期预算的重要依据,按滚动方法编制。本预算管理制度规定,除投资发展预算为长期预算按滚动方法编制外,其他预算为短期预算。短期与长期预算按年(或按项目)编制并按月分解。
第二条 预算管理的内容
预算内容是预算管理的载体,由特种决策预算、日常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三大类内容组成,目标利润是预算管理的起点。
(一)特种决策预算
特种决策预算(专门预算)指公司不经常发生的,需要根据特定决策,临时编制的一次性预算,包括经营决策预算和投资决策预算两类。当公司发生待定决策事项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指定归口部门编制。
(二)日常业务预算
日常业务预算(经营预算),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经营业务的各种预算。主要包括(1)销售预算(2)生产预算(3)材料耗用及采购预算(4)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预算(5)直接人工预算(6)制造费用预算(7)产品成本预算(8)销售费用预算(9)管理费用预算等。
(三)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作为全面预算体系中的最后环节,从价值方面总体反映经营预算与业务预算的结果,包括资金收支预算、财务费用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损益表。由于特种决策预算不经常发生,所以本办法主要落实日常业务预算及财务预算的编制。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的需要,日常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按固定费用项目预算与单项变动预算相结合的方法编制。固定费用项目预算是指不随产销量变动或变动不大的项目预算,具体内容包括公司长(短)期投资发展预算、新产品开发预算等。单项预算指随产销量变动较大项目的预算,按每一订货合同编制,并以单项预算保证全年经营利润的实现,单项预算包括材料消耗与采购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及税金预算等。
第三条 13经营、管理的需要,需编制 预算编制的归口部门及具体要求
(一)日常预算的编制
1、销售预算的编制
销售预算是为规划公司一定预算期内因组织销售活动而引起的预计销售收入而编制的一种日常业务预算。该预算由公司营销部门根据实际及预计合同承揽额,结合公司生产能力编制并汇总。销售预算在不同时期应按实际销售合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使预算更加具有指导意义。
2、生产预算的编制
生产预算是以实物量指标来编制的、为规划预算期生产规模的一种业务预算,是材料采购预算的编制基础,并为编制成本和费用预算提供依据。生产预算由生产组织部门负责编制,生产组织部门在销售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生产能力编制生产预算。
3、材料耗用及采购预算的编制
材料耗用及采购预算由物资采购部门及外协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部门归口管理各项生产用物资的采购资金,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备件及办公用品的采购资金;外协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生产外协资金。以上部门根据产品销售合同、生产预算、物资消耗定额、物资储备周期、生产周期等,结合市场供应状况,按每一笔销售合同编制一份材料消耗及采购预算。该预算中材料耗用额与预计采购成本均按当期不含税金额编制,预计采购成本加预计增值税进项税额构成预计采购金额。
4、应交税金及附加预算的编制
应交税金及附加预算是为规划公司一定预算期内预计发生的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编制的一种经营预算。本预算不包括所得税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的印花税、房产、土地税。该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部根据销售合同与单项产品材料耗用及采购预算,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按单项产品编制增值税、城建及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汇总。
5、直接人工预算的编制
直接人工预算是为规划公司一定预算期内人工成本水平而编制的一种经营预算,包括生产工人的直接工资和按直接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其他直接费用(应付福利费)。该预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会同各分厂根据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工资提取标准,按单项产品分解编制。
6、制造费用预算的编制
制造费用预算是为规划公司一定预算期内除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预算以外,预计发生的其他生产费用水平编制的一种日常预算。该预算由各分厂结合生产预算,按每一销售产品编制并汇总,在编制过程中要区分固定性与变动性两部分费用。
7、产品成本预算的编制
产品成本预算是为规划公司一定预算编制期内每项产品的单位产品成本、销售成本等内容而编制的一种日常业务预算。该预算由各生产分厂及营销部门根据材料耗用与采购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等,按单项产品编制,由财务部汇总。
8、销售费用预算的编制
销售费用预算是为规划一定时期内公司在合同承揽及售后服务阶段组织产品销售预计发生的各项费用水平而编制的一种日常业务预算。该预算由各营销部门负责编制,包括预计发生的承揽奖、差旅费、发货运费等项目。
9、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
管理费用预算是为规划一定预算期内,因管理公司业务预计发生的各项费用水平而编制的一种日常业务预算。该预算由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预算期内业务量,区分固定费用及变动费用,经测算后编制。
10、投资发展预算的编制
投资发展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及技改项目(即内部投资)预算、公司对外投资预算,前者由相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公司设备能源部)会同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公司长远规划和中短期发展计划及确定的技改项目,认真分析市场需求结合公司实际能力组织有关部门编制。
11、新产品开发预算
新产品开发预算由技术研发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组织相关部门编制,该预算包括产品开发前期调研费用、设计费用、试制费用等。
(二)财务预算的编制
1、资金收支预算的编制
资金收支预算由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编制,财务部负责汇总平衡。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的各项结算款项,财务部依据各资金归口部门编制的各项预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全面平衡,统筹兼顾,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2、预计资产负债表及预计利润表的编制
预计资产负债表及预计利润表是货币形式反映的公司预算期末财务状况及预算期内经营活动成果的预算,由财务部根据上述日常业务预算,经测算、分析后编制。
第四条 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
(一)年度预算:每年八月份各部门进入次年预算的准备阶段,十一月底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次年预算方案,经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十二月底前由财务部下达次年预算。
(二)月度预算:月末终了最后一日下班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将经主管领导签字的月份分解预算报财务部,经预财务部综合平衡后,于次月五日前下达本月各项预算。
第五条 预算的信息反馈
财务部会计人员认真做好核算工作,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按统一的表格,每旬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月末进行综合分析,报总经理、总会计师、各归口部室及时纠偏,预算指标执行差的部门必须拿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 预算管理的考核措施
预算是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预算管理具有严肃性,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财务部严控预算外支出,同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控,定期考核,报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奖优罚劣。
第七条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预算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计蓬
副主任:祖兴楹、董丽萍
委 员:各部门主管领导均为委员会成员。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相关部门审查预算草案,修正、调整预算;
(二)确定预算目标;
(三)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制定相关控制、奖惩制度等。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暂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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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管理制度
SJE/ZY/CW-04
总 则
为确保公司权益,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经营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
第一章 客户资信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风险,各相关部门应进行客户诚信调查,并随时反馈客户信用的变化,做好客户资信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客户资信管理的信息基础工作由销售部门完成。公司销售部门应在收集整理客户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备查。
第三条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相关销售人员负责收集。
第四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管理人员须妥善保管。经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时,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楚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五条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销售人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第六条 公司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定期确定制,由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企管等部门在总经理的主持下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确定。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并建立“信用额度期限表”,由销售和财务部门各存一份。
第七条 初期信用额度的确定应遵循保守原制,主要依据过去与该客户的交往情况(是否通常按期回款)及其净资产情况(经济实力如何),以及其有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或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法律债务关系(潜在或有负债)等因素确定信用额度。
第八条 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应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有关客户的经营情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
第二章 赊销业务管理
第九条 在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中,凡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必须由经办销售人员先填写赊销“开据发票申请”,注明赊销期限,由部门及公司领导按照客户信用限额签批后,相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发货、开票手续。
第十条 销售部门内部主管应收账款的有关人员,应每周对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并与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核对。对于超过信用期限3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立即通知相关销售人员联系客户清收,并告知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规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二条 销售人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如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定赊销的合同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对客户进行访问。在此过程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等级。
第三章 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 营销部门应建立应收账款明细账,明细账内容如摘要应详细准确,所记录的事项应有充分的核算资料支持。如发货票和发货单、客户收款单、运输单、调试安装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并定期、不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目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十五条 营销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以可靠的方式送达客户。所有对账单寄出前必须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并留底。对重要的客户应每季度寄一次对账单,但至少每半年得到财务部门书面确认一次,其他客户都应半年确认一次。
第十六条 客户的应收款书面确认资料应交到财务部门保存,必要时转交公司法律部门保存。对在一年内收不到客户确认的对账单,销售部门有关人员应采取各种有效办法进行核对确认。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在与客户处理日常业务过程中,有责任向客户有关业务人员催促收取对账回执。销售部门在考核销售人员业绩时,应将收回收账回执情况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在每月10日前与销售部门进行账目核对,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报送主管领导。并及时与销售部门进行沟通催促账款回收工作。
第十九条 销售部门每月根据与财务部门核对后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催要和反馈信息。必要时将相关信息资料在反馈给财务部门的同时反馈给公司法律部门。
第二十条 相关人员在收款时,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须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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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物资估价入库管理制度
SJE/ZY/CW-05
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及时、准确的核算财产物资,真实反映企业财产物资的实际占用水平及欠人货款的实际数额,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估价入库的范围:月末对于财产物资(外购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基建施工用材料等)已到货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业务,都应按财产物资的暂估价格计价,暂估入账。
第二条 估价入库的价格:按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格计价。
第三条 办理估价的程序:
(一)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已验收入库,月末(25日)结算时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未到的,由仓储部、行政事务部、设备能源部等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资料登记情况,办理估价入库手续。
(二)由归口管理部门的物资保管人员填写材料、物资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单位等详细资料,经采购人员、物资归口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或盖章后转经办人。
(三)经办人员接到材料、物资入库单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第四条 估价的具体要求:
(一)每月25日进行一次估价,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待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正常程序办理入库。
(二)物资保管人员依据到货登记所载供货单位名称及所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二款规定的价格办理估价手续。
第五条 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得因任何理由冲击估价工作,物资采购单位应及时配合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估价入库手续。
第六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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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SJE/ZY/CW-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中国XXX公司会计管理办法》,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 第三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管理工作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将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努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 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企业负责人和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作好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定额管理、原始记录、计量验收。 第一部分 定额管理 第五条 对各种原材料、工具、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劳动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定额流动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将制订先进、合理的定额,并定期进行检查、分析、考核和修订。 第六条 各项定额的制订,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在统一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进行,同时兼顾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现状,使定额既先进又可行。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部分 原始记录 第七条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原始记录: (一)材料物资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材料的收、发、领、退等物流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材料、物资验收入库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委托加工材料单、委托加工入库单、材料物资盘点报告等,并作好工具借交登记簿和材料仓库台帐的记帐工作。 (二)劳动工资方面的原始记录,应能反映职工人数、调动、考勤、工资基金、工时利用、停工情况、有关津贴等项记录。
(三)设计及工艺改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设计改动、工艺路线变化、工时材料定额变动等项的原始记录,如产品设计修改通知单、工艺路线变动通知单,定额变动通知单等。 (四)生产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产品从材料投入至验收入库过程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备料转送完工报告单、生产任务单、临时生产任务单、材料领料单、废品通知单、产成品入库单等,并作好产品投入产出数量管理和工时统计工作。 (五)设备使用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反映设备验收、交付使用、维修、封存、调拨、报废的情况的各项原始记录。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调拨单、在建工程转固验收单等,并作好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帐的登记工作。 (六)动力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是反映各计量仪表所显示的水、电、汽、风的实际耗用量,并作好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写、审核、签署、传递、存档等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原始记录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三部分 计量验收 第八条 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验收制度,并保持计量工具的准确性,对材料、工具、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必须进行计量、点数和质量验收。 (一)对于购入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分下列两种方式: 1.提货验收。在提货时进行现场验收,发现短缺、不足或破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其应由运输机构负责的,要填写物资破损清单,由运输机构签证,明确交接双方的经济责任。 2.入库验收。材料运达仓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所列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分别采取点数、过磅、检尺、量方等适用的计量折算方法,准确计算数量,并经计检部门质量检定后,按实际合格数量入库。属于材料的定额损耗,可在规定允许的损耗范围内点收入库。对于数量和质量不符,以及破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扣付货款。 (二)对于在产品、半成品在生产分厂之间或生产分厂内部的转移,应根据工艺流程记录的凭证,经质量计检验收合格后进行点数、交接。在产品报废或短缺,应及时查清数量和原因,填制有关的原始凭证,以保证投入、产出数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连贯性。 (三)对于外委加工的半成品,在拨出和完工入库时,应进行合格数量的计量和交接,如发生外部责任的报废或短缺,应及时办理索赔。 (四)对于生产分厂完工产成品,应由生产分厂填制产成品入库单,经计检验收合格签证后,送交仓储部门点收入库。 第三章 成本管理
第九条 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项工作。成本管理体实行两级核算,三级管理,并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由总会计师负责,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 成本预测和目标成本
第十条 成本预测将在生产预测和选择最佳经济效益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并以目标成本控制产品设计、工艺技术和生产的耗费,实现产品的最低成本。 第十一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内容是,根据生产经营目标确定成本预测对象,收集整理成本数据和历史资料,分析可能影响成本水平的各项因素,提出降低成本的方案。
第十二条 预测目标成本的方法,根据产品销售价格,在预测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和目标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目标成本,计算公式是: 目标成本=预计销售收入-预计应交税金-目标利润 目标利润的预测,将根据企业预计销售利润率,结合期间费用水平计算确定。 第二部分 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 第十三条 成本计划是进行成本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目标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措施,是进行成本考核的主要依据。
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合理的技术定额为依据,参考历史成本资料,在编制各专业计划的前提下,编制成本计划。
第十四条 编制成本计划应进行反复试算综合平衡,使其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与完整性,避免随意估计,产生保守或冒进偏差。 第十五条 成本计划中成本项目的内容、费用的分摊、产品成本的计算,必须和计划期内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口径一致,以便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全部产品成本计划; (二)主要产品成本计划; (三)生产费用及期间费用预算。
第十七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程序
(一)汇集资料:收集整理各项基础资料和历史资料,掌握计划期内原材料、工时定额、外包外协、工艺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降低成本的具体措施。 (二)试算平衡:以企业主要产品成本资料为基础,考虑本期影响成本升降的各项因素,测算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进行试算平衡。 (三)编制计划:依据综合平衡后确定的成本指标,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结合生产经营计划,预测编制产品成本计划。
(四)审定计划:成本计划编制完成,报请经理办公会及总会计师审签后执行。
第三部分 成本控制
第十八条 成本控制是企业在实施生产经营计划过程中,为降低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耗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成本控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将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的各项指标细化,层层分解,实行成本分级归口管理,并对实际的生产耗费进行严格考核。
财务部门是企业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全公司成本计划的编制,分解下达各责任部门成本控制指标,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其进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各部门是成本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成本控制的措施并组织落实。按月分析本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向财务及公司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 成本控制是产品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包括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 (一)设计成本控制,从掌握市场信息入手,运用价值工程等方法,合理设计,合理选材,完善产品工艺,降低设计成本。 (二)材料采购成本的控制,按照材料采购管理要求,比质比价。同时,加强计量验收工作。 (三)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减少生产资金占用,降低生产成本。
严格按照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定额,领用材料。同时,注重限额发料,严格超限额领用和补料的审批制度,堵绝材料浪费。
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废品损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严格控制各种工具、刃具、量具等低值易耗品、修理费用、水电费、办公费的消耗,建立限额领用和结合生产量浮动的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加强机器设备、厂房的合理利用,从数量、时间、能力和综合利用等几方面提高设备利用率。 严格对人工成本的控制,定编、定员、保持一线生产工人的比例相对稳定,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 (四)外包、外协加工费的控制,严格执行货比三家,实行择优定点的原则。
(五)能源消耗的控制。所有能源消耗实行定额管理和考核。减少跑、冒、滴、漏和大功率负荷空载现象,保证能源单耗的降低。 (六)按月对成本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及办法,并严格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四部分 成本费用分析 第二十条 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查找影响目标成本升降的因素,揭示节约与浪费的原因,制订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措施,在正确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开展成本分析工作,达到不断降低成本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建立成本分析制度,按月、季、半年、年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对一些影响成本较大或对完成成本计划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应及时组织专题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成本分析工作,在总会计师领导下,以财务部门为主,组织全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分厂共同进行。 第二十三条 成本分析将针对成本计划和目标成本与实际数的差异进行分析,内容包括: (一)成本计划完成情况的总括分析,如生产费用计划完成情况、全部产品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等。 (二)按成本项目进行分析,原材料等项目要分析耗用数量的节约或超支情况和采购价格变动情况等因素影响。对亏损产品和利润下降幅度过大的产品单位成本,要深入查明原因,进行成本责任分析。 第二十四条 期间费用的分析,将结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重点分析。
第二十五条 企业的成本费用分析可采用本期实际数与计划数对比,与上年同期数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等方法进行。成本分析资料要有数据和文字说明,达到重点突出,原因清楚,措施具体。。
第四章 成本核算规程 第一部分 确认原则
第二十六条 成本、期间费用的确认原则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
2、公司应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产品成本,但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成本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消耗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劳务相联系,是可计入存货价值的成本。与成本相比期间费用有如下几个特点:
(1)在一定范围内,期间费用的高低与产品产量的多少不成正比例变动,期间费用的高低与期间的长短有关;成本则与一定的产品的产量成正比例变动。产量越大,成本越高,反之成本越低。
(2)期间费用发生后,就转入当期费用。而计入成本的费用最终要由完工产品成本负担,只有当产品销售、劳务提供之后,其实现的销售成本才能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抵减。反之,则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就会递延到下期。
(3)期间费用不是直接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因而,不应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中,而是在发生时即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成本,则应计入产品的制造成本当中,最终形成产品的成本。
3、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作为当期的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支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费用。
4、一贯性。成本费用核算中的各种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详细说明和披露。
5、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购置和开发无形资产支出和建造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公司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二部分 核算方法及对象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成本核算根据制造业产品加工的特点,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品种法进行核算。
辅助生产之间互供产品劳务,进行一次交互分配。辅助生产成本按实际工时、定额工时或产品数量等进行分配计入生产成本。
生产过程中各项制造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并按一定比例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比例分配法所采用的费用分配标准一般有:实用工时、定额工时、工资成本、原材料成本、产品重量等,应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特点选用。
第二十八条 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必须贯彻与产品生产类型和管理的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一)单件生产类型的产品,以每一项工作指令或定单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 第三部分 成本核算组织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设置成本核算管理岗位,主要设公司成本核算和分厂成本核算两个核算级次。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在总会计师统一组织领导下,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部分 成本费用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三十条 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分为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制造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期间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一)制造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的总和。 1.直接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能直接计入某种产品或劳务成本的生产费用。包括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外购件、外协加工费、专用工具、燃料动力等及其他直接费用。上述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2.间接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直接费用之外的一切费用,包括企业内各生产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共同费用,以及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发生时,应通过一定标准分配计入产品制造成本。
(二)期间费用。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按规定进行汇总,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费用分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如下项目 (一)直接材料——指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件、外协费、包装物、专用工装等。对于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如油漆、模具等,凡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也可列入本项目。
(二)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制造的生产工人的工资、补贴、奖金等。 (三)燃料动力----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燃料和动力。 (四)制造费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及辅助工人工资、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季节性或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及其他制造费用。 (五)废品损失----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 第三十二条 期间费用的核算内容
(一)管理费用——管理部门在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如下内容: 公司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的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其他。 (二)财务费用——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三)销售费用——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如下内容: 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租赁费、广告费、销售机构职工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品摊销、业务费等、其他。
企业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工业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的成本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第三十三条 成本核算的程序 财务部门按照基本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和管理部门,以及成本项目的要求,按分厂分别汇集和分配发生的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费用及制造费用,按生产分厂下发生产费用通知。
分厂核算员应根据核算资料和财务部门生产费用通知单转来的费用额,按照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采用适当的方法(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进行费用归集分配。用规定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完工产品和产品之间,产品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分厂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上报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成本会计根据各分厂上报的成本资料、归集、汇总、计算出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实际成本。
第三十四条 成本费用明细帐的设置 1.基本生产明细帐,按生产地点和成本项目核算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设置。 2.辅助生产明细帐,按生产分厂和成本项目核算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设置。 3.制造费用明细帐,按生产分厂别核算基本生产及辅助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制造费用。
4.期间费用明细帐,按费用明细项目核算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月终直接结转损益,不保留余额。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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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SJE/ZY/CW-07
为了保证公出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出人员借款时,需经本部门主管(部门主管要规定公出人员的公出任务、地点、时间)、分管经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公出地点、公出时间、报销标准核定公出人员预借差旅费金额。
第二条 公出人员必须在返回7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借款后因种种原因不出差的,必须在决定不去3日内到财务部退款,不按规定时间报销的,按占用公款处理,每月扣发全部工资,以冲减借款。超过原定天数及地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说明原因,总经理批准,否则按原定地点报销。
第三条 公出人员借款时必须注明中转地点。中途转车的候车时间最长为两天,无正当理由超过中转天数,其费用全部自理。
第四条 公出人员的交通费
(一)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二)公出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公出任务紧急的需事先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四)乘坐火车符合本条三款的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可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位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
给个人: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它工具
公司正职
软席车
二等舱位
三等舱位
按实支报
其他人员
硬席车
三等舱位
普通舱位
按实支报
1、火车慢车和直快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快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硬席位票价的30%计发。
2、符合乘坐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乘硬席位,也按规定的硬席位票价比例发给个人,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本款1项的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五)鉴于乘坐火车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的原因,在途期间连续乘车十二小时按实际乘车天数和一般地区伙食费用标准加发50%。
(六)工作人员不论到省内、省外,不分城市类别,市内交通费补助每人每天4元,市场部经销员、清欠人员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5元。市内出租汽车票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出人员所发生的长途汽车票,要按时间、地点、金额详细填写清楚,否则不予报销。夜间乘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的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五条 公出人员的住宿费
公出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
(一)出差住宿标准:经销人员(含清欠人员)每人每天35元,其他公出人员每人每天35元,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低于标准部分全部奖给个人,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二)公出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第六条 公出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到省外和省内的市县出差,按出差日历天数,每人每天补助15元。
(二)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参加各种短期训练班学习,学习期间的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各级党校、干校、团校、高等院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的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元。
(三)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应由召开会议单位统一支报,不准转嫁负担,但对到外地参加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可由参加会议人员回单位按差旅费开支规定办理。
第七条 经销人员(不含清欠人员)的电话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公出往返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7元,其他人员按实支报。
第八条 工作人员(含经销及清欠)到市内出差,误餐补助标准每人每天元。处室、车间人员随同经销人员去市内办事的,由经销人员统一报销,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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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账款审核报帐管理办法
SJE/ZY/CW-08
为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强化预付账款的催报工作,真实反映预付账款、欠人货款、材料、设备等资产的实际占用水平,结合多年来预付账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减少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预付账款呆、坏帐及进项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预付账款是指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要包括材料物资、燃料动力、外协加工、设备购置等发生的预付款)。
第二条 物资采购经办人员申请办理预付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一式三联。一联为经办人留存;二联为财务记账凭证;三联为明细账卡,用于登记经办人员报销的详细情况),借款凭证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详细填写汇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金额及款项用途,经物资归口管理部门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附经企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价格申报单,一并上报财务部。
第三条 财务部依据部门上报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结合生产计划安排及材料物资的生产周期,根据资金状况,依据经批准的采购经办人员填写的“借款凭证”及时办理付款,以确保生产经营所需材料物资的及时进厂。
第四条 预付款付出后,经办人员在联系发货的同时,应及时向供货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必须在申报单上注明普通发票字样,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财务部方可办理报账),货到后随同验收入库手续,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报账的具体时间要求:
(一)市内采购物资,款付15日内必须持发票到财务办理报账。
(二)省内(除吉林市)及外埠采购物资,款付2个月内必须持发票到财务办理报账。
(三)财务部每月根据采购合同核对采购人员预付帐款,对未按规定时间索取发票,并办理报账的,一经发现自次月起按应报未报金额的千分之一扣发经办人员的工资,至报账止。
财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规定》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统一要求,对经办人员索取的发票和入库手续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原始资料。(1)符合本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的,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减少预付账款的占用。(2)不符合本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的,拒绝报账,立即退还经办人员,并限15日内更换发票、办理报账。
第五条 为确保资产、债权、债务的真实准确,对于货到票未到的各种物资必须在月末25日前到仓储部办理估价入库手续,及时报账。
第六条 采购经办人员季末1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核对账目,并办理报账,对暂不能报账的要用文字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报财务部备查。
第七条 欠人货款的归还
(一)对于发票已到的欠人货款,由财务部依据部门编制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与财务账载的实际金额核对,无误后编制付款凭证,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不得以“借款凭证”归还欠人货款。
(二)估价应付账款,预付款低于合同采购总额60%时,依据“借款凭证”可归还欠款至合同采购总额的60%。
(三)估价应付账款,预付款达合同采购总额的60%时,不提供正式发票不予归还欠款。
第八条 物资采购部门必须加强对预付款项的管理,对预付款项必须按经办人员分别设置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预付单位,物资名称、预付金额、实际报销金额和尚欠款金额,对预付款及欠人货款占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索要发票并办理报账,为财务资料的及时、准确创造条件。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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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SJE/ZY/CW-09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有关财务制度,为规范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秩序,探索管理创新经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促进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预算管理范围及编制原则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的各项结算款项,公司根据“全面平衡,统筹兼顾,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二条 资金归口管理部门权限
(一)物资计划部归口管理各项生产用物资的采购资金,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采购资金支出。
(二)安装工程部归口管理安装现场生产用材料、工具及生活必须品的采购资金支出。
(三)技术开发部归口管理生产外协、技术研发资金支出。
(四)仓储部归口管理销售及生产用储备资金,包括产成品、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及仓储费用支出;归口管理产品的包装、发运运费支出。
(五)设备能源部归口管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中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购置,归口管理设备备采购及高压电费结算。
(六)各营销部归口管理销售货款结算,负责对发出的商品及时进行核对和货款的催收,归口管理销售费用资金支出。
(七)财务部归口管理公司资本金、货币资金和结算资金,保证资金完整,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催收货款,管好用活资金。
(八)行政事务部归口管理房屋及建筑物的购建及维修,行政办公设备、行政办公用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及保管。
(九)行政事务部归口管理通讯设备及通讯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小汽车的购置、保管及维护保养费用支出。
(十)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工资费用,统筹、失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十一)生产部归口管理办公自动化软件费用及网络维护费用支出。
(十二)生产部归口管理在产品生产资金,在合理资金占用前提下,作好成品配套,组织均衡生产;计检部归口管理各种计量器具、检测工具资金占用。
(十三)各生产及辅助分厂归口管理在制品,半成品及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占用和临时支付的费用。
(十四)其他各项资金占用由财务部征得总会计师同意后指定管理部门分别管理。
第三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程序。
(一)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更新改造资金预算的编制程序及审批
由设备及动力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公司长远规划和中短期发展计划,对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等固定资产需用量进行分析,在充分发挥现有设备能力,挖掘潜力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产增减长远规划,中短期计划。经专业副总审核后报总会计师审定,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由财务部下发执行。
长远规划跨度五年,中期计划跨度三年。在年编制年度更改计划时,应根据长远规划和中期计划进行滚动编制。
房屋及建筑物更新改造资金预算按照上述程序编制和审批。
2、大修理资金预算的编制程序及审批
大修理资金预由设备管理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技术状况编制,其资金占用一般不超过全年所提折旧额的50%,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力进行综合平衡,报总会计师批准,总经理办会议通过后,由财务部下发执行。
3、技改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程序及审批
技改项目资金预算应根据已确定的技改项目制定。由技改管理部门提出项目资金需求,报财务部综合平衡,经总会计师批准或经理办公会会议通过后,由财务部下发执行。
4、生产资金预算的编制程序及审批
生产资金预算分别由各生产资金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制。各归口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计划,物资消耗定额,储备周期,生产周期等,结合市场供需状况,提出各项收入计划及生产资金需用量计划,报部门领导审核后,送财务部综合平衡。经总会计师批准后,由财务处下发执行。
5、新产品开发计划由技术部门根据公司发展长远规划,结合市场前景提出。报专业副总审核,财务部综合平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由财务部下发执行。
(二)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的编制
月度资金收支预算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分解,结合本月生产计划编制后,报送财务部综合平衡,总会计师批准,由财务部下达执行。
(三)资金收支预算的编制时间
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在每年十一月底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次年预算,十二月底前由财务部下达次年度资金预算。
月度资金收支预算:在每月三十日前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财务部于每月三十日组织资金平衡,于次月一日下达次月资金收支预算。
周资金收支预算:各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每周五下班前,将下周资金收支预算报财务部,财务部于周六组织资金平衡,报总会计师审批后执行。
(四)资金支出预算的追加
资金支出预算一经确定,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追加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时应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编制资金追加预算,说明预算追加原因,经总会计师审批后,财务部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资金预算的日常管理
(一)财务部按月度资金收入预算组织筹措资金,保证资金支出预算的执行。随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重点督促营销部门完成回款预算,检查督促往来款项的催收到位。
(二)资金的使用经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审批,通过资金平衡会确定执行。属于预算内的支出,必须由归口部门按照审批通过的资金支出预算填写请款单,采购款项需附采购合同,经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字同意,财务部审核后方可支付。
(三)属于预算外支出。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先提出追加预算,经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署意见,由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综合平衡后方可支付。不得先支后报,对审批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支付。
(四)财务部对各项资金收支进行登记,严格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分析考核资金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定期召开资金平衡会议。会议由总经理或总会计师主持,每月底召开一次,检查公布资金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进行再次平衡,并奖优罚劣。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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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办法
SJE/ZY/CW-10
为保证公司现金收支真实准确,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建立和完善现金收支的各种内控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现金管理严格遵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及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不坐支现金,不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套用银行信用,不保存帐外公款。
第二条 建立和完善现金收支制度,明确现金收支各环节的职责,各环节的职责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由不同人员共同完成一项现金收支业务。如:将现金保管与现金业务会计处理严格分开,支票的签发与使用严格分开等,做到各司其职,互相牵制,防止挪用和舞弊。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现金的及时清理制度,做到现金收支及时入帐,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现金收支凭证管理制度,加强收据与发票的领用管理,空白支票管理,使用过程的凭证管理等。
第五条 建立各项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现金管理岗位的工作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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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SJE/ZY/CW-11
为摸清家底,堵塞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产清查的组织与领导
各项财产物资的经常性盘点,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组织力量进行盘点。年终的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计划安排,通知各部门执行。
第二条 资产清查的职责分工
根据资金归口管理原则,资产清查分别由各营销部、仓储部、设备能源部、行政事务部、物资计划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等归口部门牵头,有关部室、分厂参加,对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财务、审计、企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按差错率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营销部负责发出商品、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二)物资计划部、行政事务部、设备能源部、技术开发部等部室负责预付帐款、应付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三)仓储部负责原材、燃、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产成品的清查、核实;负责发货运费结算款项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四)设备能源部负责生产用设备的清查、核实工作;负责交付使用前及在建技改项目的清查、核实工作。
(五)行政事务部负责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行政办公用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
(六)计检部负责计量、检测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核实工作。
(七)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及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及所有者权益的清查、核实工作。
第三条 资产清查的范围
资产清查的范围,是企业实际占用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从价值状态讲,实际是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其他资产、债务及所有者权益;从资产的特殊状态讲,包括未在期末帐面反映而实际存在的资产,如已全部摊入成本费用而帐面无摊余价值,以及脱离本企业财务帐面反映监督,而实际存在且产权属本企业占用的资产;从分布范围讲,既包括企业本部占用的资产,也包括投入国内外各类合资、合营、合作、联营、股份制、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及其他企业、单位的各类资产及其增值部分。
第四条 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清查工作要全面彻底
清查工作要发动广大职工、干部,对全部资产,包括帐内外、库内外、地上地下、车间内外、公司内外,都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要把需用、不需用、闲置、需修复、多余积压以及待报废资产的各种状态查清楚。在清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对清查出来的问题,积极上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不重不漏,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
(二)物质流与价值流同步
资产清查要本着帐实结合的原则,以帐面为依据,核实盘点实有资产。即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状况。
做到见物就点,见帐就查。对帐物不清的资产要进行追忆、查找;对债权债务要认真对帐、取证、核实;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国有资产状况明确。在清查中,不仅要看帐物是否相符,而且要看各种财产物资的效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要注意挖掘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三)边清查、边登记造册
资产清查要坚持边清查、边登记造册,以防止前清后乱。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认真查找实物,见物设卡,有物有卡,登记造册,帐外资产要全部入帐;要摸清闲置资产数量及类别,制定处理规划。
第五条 清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把资产清查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把资产清查同修订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对清查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上的问题,属原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重新进行审查、修订。
第六条 清查资料的管理
资产清查资料是整个清查工作的第一手原始资料,是整个清查工作的原始记录,是企业进行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以及今后股份制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清查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及个人对清查结果质量负责的备查记录,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将清查资料装订成册,交计财部作为档案材料,妥善保管。
资产清查是财务管理的主要基础工作,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清查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产权界定、价值重估及资金核实,所以公司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做好具体的资产清查工作。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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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审核报账管理办法
SJE/ZY/CW-12
为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备用金的催报工作,及时准确的反映各项费用的实际支出及备用金的实际占用水平,保证效益的真实、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经办人员申请备用金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一式一份,填写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并详细填写汇款单位全称,开户行及账号,汇款金额及款项用途,借款人姓名,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总经理审批报财务部。
第二条 财务部依据部门上报的月份资金使用计划,结合生产计划安排,根据资金状况,依据经批准的“借款单”及时办理付款。
第三条 付款后,借款人应及时向收款单位索要报销凭证,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报帐的具体时间要求:
(一)款付15日内必须持报销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二)顾客服务部预借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后,应及时索取报销凭证办理报账。未中标的必须在一周内办理退款。
(三)行政事务部预借的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必须持工程决算及相关验收手续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四)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账的,一经发现自次月起按借款额的%每月扣发经办人员工资,至报账止。
财务部依据有关财税政策、制度规定,对经办人员索取的报销凭证及相关财务手续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原始凭证1.符合本办法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的,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减少备用金的占用。2.不符合本办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的,拒绝报账,立即退还经办人员,并限15日内更换报销凭证、办理报账。
第四条 财务部每季初15日前下发一次催款通知单,对备用金进行清理、核实。借款人接到通知单后1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核对账目并办理报账,对暂不能报账的要用文字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报财务部备查。
第五条 备用金占用较大、发生频繁的部门,必须强化对备用金借款的管理,对备用金占用应按借款人分别设置台账,对备用金占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部门领导应督促借款人及时索要报销凭证并办理报账,为财务资料的及时、准确创造条件。
第六条 旅差费借款依据《公出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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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SJE/ZY/CW-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 利润构成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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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制度
SJE/ZY/CW-14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 税务年检的管理 。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 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 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 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 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 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 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 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3、每月1日, 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运输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系统提供"发票管理/进项发票"功能逐笔录入,并与国税局CTS系统下载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一并与财务相关明细帐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4、每月1日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并将税控IC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并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 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统一由办税人员(销售岗位财务人员)持《发票购买簿》,到国、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领购发票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办理更换经办人员手续。
第十一条 发票使用管理。业务部门根据所订立的产品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经济业务内容,在产品发出后(并收到提货款),填报“开据发票申请表”,经由部门领导审批,报送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由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发票不得外借,不得为他人代开,应按各类发票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原则。
第十二条 发票保管。所有发票统一由专人保管,作废发票全份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按税务局要求保存,期满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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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管理办法
SJE/ZY/CW-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统一和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根据《企业会
计制度》、国家相关规定及《XXX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损失核销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收款项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二章 应收款项坏帐准备
第三条 公司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方法采用账龄分析和个别确认相结合的方法。企业在年末应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条 除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外,企业的预付帐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帐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帐面余额转入应收帐款,并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
第五条 帐龄6个月至1年(含1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提取;帐龄1至2年(含2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10%提取;帐龄2至3年(含3年)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25%提取;帐龄3年以上的,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50%提取。
企业内部往来(集团系统内各单位之间的往来)原则上不计提坏帐准备。
第六条 损失核销条件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坏帐损失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坏帐准备。
㈠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
清偿的应收账款;
㈡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计意见的; 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款项,如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定败诉,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且无望恢复执行的; ㈤经国家税务局批准核销的应收款项。 其中:
⑴撤销:有债务人主管单位的撤销文件及工商局的公告。
⑵破产:有法院破产宣告文书或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通知申报债权的通知书。
⑶资不抵债:取得债务人的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表明已资不抵债。
⑷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如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表明债务人遭受严重灾害,且导致停产。
⑸债务人已经死亡、失踪、逃匿:有公安局出具的死亡、失踪、逃匿证明。
第三章 存货跌价准备
第七条 企业在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时,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八条 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用于在建工程的存货在施工期间不计提减值准备,当工程完工后要对剩余存货进行清查,如将继续用于在建工程,仍不计提;如将存货用于留存或出售,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第九条 当年末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㈠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希望的;
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已低于其账面成本;
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⑷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十条 损失核销条件
存货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存货损失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取得技术和物资管理部门的勘察鉴定报告的;
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如超过保质期等情况,已提供存货保管期限或保质期限证明的;
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已提供生产技术部门论证该存货永久无使用价值的技术报告的;
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并能取得相关证明。
第四章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一条 企业在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时,资产管理部门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作出职业判断,确定各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组织专业人员计算已确认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单项编制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明细表,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部门。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同类固定资产有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确定市场销售净价,计算销售净价所使用的“售价”参考存货跌价准备“售价”的确定办法。
同类固定资产没有活跃市场的,如果资产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低于尚需计提折旧年限的,将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对应的应提折旧额作为可收回金额;如果使用该项设备生产出来的产成品成本大于产成品销售价格,并且亏损是因设备折旧和维护成本过高导致的,将当年该设备生产的所有产品成本减去所有产成品销售额(未实际销售部分按已销售部分的平均价格计算)确认为年预计亏损,然后将资产帐面价值与预计总亏损(年预计亏损*预计尚可使用年限)的差额作为可收回金额。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土地,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三条 损失核销条件
固定资产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固定资产损失核销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已提供资产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论证报告的;
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取得国家有关强制淘汰设备文件的;
㈢虽然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并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已取得生产部门提供的大量不合格产品生产记录的;
㈣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果未参加保险的,已取得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鉴定的;已参加保险的,取得保险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理赔单据的;
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四条 企业年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时,资产管理部门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作出职业判断,确定各项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组织专业人员计算已确认存在减值迹象的开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单项编制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明细表,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部门。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按单个项目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五条 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有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专业人员提供外部或内部独立鉴定报告。确定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其中土地使用权可参考所在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近期公布的同类土地的交易指导价;专利权、商标权与非专有技术等类无形资产如有市价的,可参考市价确定;没有市价的,可参考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七条 损失核销条件
无形资产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无形资产损失核销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㈠ 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
值的;
㈡ 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的;
㈢ 其他足以证明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
第六章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八条 企业年末在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时,应按成本与市价或可收回金额孰低法计量,将市价或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九条 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㈠有市价的短期投资,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易价格,在具体计算时一般按年末证券市场上的收盘价格作为市价,市价可查阅证券监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的公开媒体中投资项目在12月31日的收盘价格。
㈡无市价的短期投资,检查12月31日后、自查时间前是否已收回该项投资,如果全部收回,则不对该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第二十条 损失核销条件
短期投资存在下列情形,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投资损失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㈠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已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及企业清算文件等有关资料的;
㈡被投资单位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并且没有重新恢复经营或改组计划,已取得被投资单位最近3年以上的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有关资料的;
㈢取得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相关证据的。
第七章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时,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第二十二条 企业持有的长期投资中包括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及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包括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长期投资)。
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若存在下列迹象,取得下列确凿证据后计提减值准备。
㈠市价持续2年低于帐面价值;
㈡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㈢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㈣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㈤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若存在下列迹象,取得证据后计提减值准备:
㈠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亏损额超过年初净资产50%;
㈡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㈢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㈣被投资单位资不抵债,连续2年发生亏损,并且资产负债率超过110%;
㈤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损失核销条件
长期投资存在下列情形,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可作为投资损失处理,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并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㈠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已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及企业清算文件等有关资料的;
㈡ 投资单位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并且没有重新恢复经营或改组计划,已取得被投资单位最近3年以上的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有关资料的;
㈢ 取得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相关证据的。
第八章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年末在对在建工程资产逐项进行全面清查时,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其是否计提减值准备的迹象,并结合职业判断,确定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并计算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财务部门。如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二十五条 如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算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减值。
㈠长期停建、缓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如在建工程建设期间受政策和其他因素影响不会再进行建设的项目;
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工程在建期间由于技术更新,拟进行改建或重建,致使在建工程发生减值情况;
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准备的情况。如在建工程的停建、受灾害影响部分毁损、经测试技术无法达到设计要求导致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九章 资产处置、核销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一切资产处置、核销,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上报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七条 企业对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处置、核销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年末前资产使用部门,在对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职业判断,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提出申请,于12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使用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组织技术、计检、工艺、企管、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会签后,提出处置、核销具体处理意见,并对符合处置、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取得相关证据后,填写资产处置、核销审批表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阐明资产核销的原因及相关依据,于12月15日前报送财务部门。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会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查、核实后,对资产处置、核销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于1月10日前报企业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三十条 财务部门根据集团公司的文件批复,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十章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帐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的帐面余额。实际发生资产损失核销时,要冲减已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
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转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三十二条 企业如果滥用会计估计,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企业因滥用会计估计而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的当期,应当遵循原渠道冲回的原则(如原追溯调整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追溯调整至以前各期;原从上期利润中计提的,当期转回时仍然调整上期利润),不得作为增加当期的利润处理。
第三十三条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管理审批程序同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一致,同时进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SJE/ZY/WZ-01
为确保物资计划适时、适质、适量地组织供应,满足生产所需,正确而有效地组织物资资源,保障物流畅通,加速物资周转,做到良好供应、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物资采购计划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物资计划的依据是技术研发中心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兰图、白图)和各使用部门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
第二条 首次生产的产品应编制单项产品需用材料汇总表。单项产品需用材料汇总表应明确产品名称、图纸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质量要求等采购时所需数据。
第三条 依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公司月份生产计划以及产品投产通知书,做好物资需量和存量的平衡,确定合理采购量并做出采购计划。做采购计划时必须遵循利库合理代用原则,采购计划做完后,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批准。
第四条 采购员应熟悉采购物资的性能、特点,在分承包方处提货时应按采购文件认真核对、验收。
第五条 采购计划中应明确采购材料名称、规格、材质、计量单位、数量、价格、采购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名称、开户行及帐号等,分送保管员和计划员留存。
第六条 采购计划执行中可以修改和调整,并及时检查采购计划完成情况,采购计划执行完毕后做书面总结。
第七条 采购员申请货款时应实事求是,提货后应及时开具发票和催退余款,应按财务部制度执行。采购员应按财务部要求,按时填报相关报表。
第八条 采购物资要及时交库,采购员要认真填写《物资到货交接表》,并立即交库,按《采购物资交库制度》执行。
第九条 采购计划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底分类归档存放。
第十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人员行为准则
SJE/ZY/WZ-02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人员行为,提高采购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准则。本准则是XXX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人员(包括生产、生活、外委、外协、基建、维修、设备等物资采购人员)必须遵守的准则,是规范物资采购人员言行的依据,是评价物资采购人员言行的标准。全体采购人员应从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行为守则,共同塑造XXX有限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一条 “爱岗敬业”。物资采购人员要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采购工作。认真钻研采购业务,干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诚实守信”。物资采购人员做人、做事、干工作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在具体的采购工作中,严格地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避免各种欺诈、串通、隐瞒等等不法行为的滋生,切实地保障公司权益。 第三条 “廉洁自律”。在采购活动中,物资采购人员要清正廉洁,自觉构筑思想防线,遏止和抵制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物资采购人员要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控制、防微杜渐,自觉树立高尚的觉悟、良知和道德水准,自觉增强抵制不正之风侵蚀的能力.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 “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采购人员的职业灵魂。物资采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公平正直,没有偏袒,不搀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对所有的供应商都一视同仁,在具体的评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统一的评标规则和标准确定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不得有任何主观倾向,以切实维护各供应商的切身利益。 第五条 “坚持原则”。物资采购人员在其采购活动中,要严格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法定的依据进行操作,依法办事,不以自己主观或他人强加的意志所转移。
第六条 “优质服务”。物资采购人员要时刻树立“优质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来自于任何地区的供应商都要做到态度温和、语言文明、尊重事实、谦虚谨慎。在实际工作中,以理服人,尊重事实,心平气和地解释和沟通,为基层单位服好务,为供应商服好务,圆满地完成企业采购任务。
第七条 “热爱企业”。物资采购人员以企业发展为己任,牢记企业宗旨和目标,维护企业利益,信守企业精神和理念,执行企业规章和制度,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致力于企业改革与发展。
第八条 “竭诚奉献”。物资采购人员要树立职业荣誉感,忠于企业,献身企业,甘愿为企业奉献自己的才华。有压力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群体观念,能够将自己的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将自己的行为和集体行为牢固凝聚在一起。
第九条 “知法守法,依法行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物资采购人员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注意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做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十条 “公平竞争,维护形象”。同业竞争不应超越法律界定、约束和限制的范围。为确保竞争有序,维护企业诚实守信的形象,物资采购人员应时刻坚持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物资采购人员任何时候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提出额外或无理要求,即使客户出于对员工服务或员工个人的感谢,主动提出以某种形式表达心意,也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好处。
第十一条 本准则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报检制度
SJE/ZY/WZ-03
为保证进厂物资的质量、数量符合生产需求,确保物资计划的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物资送交仓库,应立即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
第二条 物资需计检部专职检查员进行检验时,保管员应按《采购产品检验通知单》内容认真填写报检单报检,报检应在物资交库后12小时内完成。
第三条 采购物资不需计检部专职检查员进行检验时,采购人员应会同保管员一起进行质量验证,验证后双方在到货登记中签字,此项工作应在采购物资交库后12小时内完成。
第四条 计检部做出检验结果后,《采购产品检验通知单》必须在2小时内分别送物资计划部和仓储部长各一份,本中心留存一份。急用的采购产品入库后,物资计划员接到检验合格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用。
第五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物资计划员负责退货或申请让步接收。由计划员填写《不合格采购产品处理记录》交综合管理员存档。
第六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工具管理制度
SJE/ZY/WZ-04
为了更好地使工具在日常工作及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延长工具的使用寿命,防止工具丢失,损坏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具的发放。根据工种岗位及生产任务的需要,适当配备,并建立个人台帐登记,落实专人负责发放管理。
第二条 使用工具时,必须遵守操作规范,使用合理,妥善保管。由于不负责任造成工具丢失、损坏,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使用年限,损坏程度等按折旧年限进行赔偿。(附各种工具的使用年限)
第三条 职工调离本公司,应按帐将工具交给保管员,并有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条 职工内部调动时,工具台账相应调整。到新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领工具。
第五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表:
各种工具的使用年限表
工具名称
使用年限
卷尺
半年
各种钳子(含管钳子、克丝钳等)
2年
各种搬子
2年
螺丝刀、电工刃等
2年
各种尺
2年
组合工具
5年
曲线锯
2年
角磨机
2年
各种扳手(呆、梅、内六、活等)
2年
电动扳手
3年
电笔
2年
各种剪子
2年
手用锯
2年
XXX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人员考核办法
SJE/ZY/WZ-05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加采购工作责任感,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保证质量,降低成本,合理使用资金,保证生产的需求,规范采购管理,防止不正当现象的出现,减少工作中差错和失误,特制定物资采购人员(含外委、外协、基建、维修、设备采购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条 各采购部门(包括物资计划部、行政事务部、技术部、工程部、安装工程部、设备能源部)根据生产计划、维修计划、技改计划、外委、外协计划以及各单位需用材料计划,在每月的计划下达后的两日内完成下月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用途等采购计划编制。(包括每周的分解计划),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经理批准,主管经理应在24小时内批转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收到批准书后,在24小时内将采购计划送交财务部、审计部、生产部、仓储部各一份。
第二条 按月份各专业计划,物资采购人员如果不能及时对计划物资进行采购,致使生产、技改、维修等不能正常进行,影响进度,除按经济责任制处罚外,另扣责任单位工资当月总额的5%,责任人月绩效工资的20%。
第三条 物资采购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采购的物资(含外协件)一年无动态(事故、正常储备除外),积压的物资金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按积压金额10%罚款,3万元以上的调离岗位。
第四条 物资采购人员因漏项而影响各项任务完成的,产品拖期出厂、技改、维修等拖延10天(含10天)以内的,扣罚本人绩效工资20%,拖期30天及以上的,调离本岗。在物资采购中,由于没有认真寻找货源,违反比价采购原则,经查实,给公司造成损失1-2万元(含2万元)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罚款,损失2万元以上的,调离本岗。
第五条 物资采购人员进行物资采购、技改、基建维修必须认真询价,提供三个以上(含三个)供应商及价格(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批准)。价格审计人员所询价格与物资采购人员所询价格相差2%以上,差价部分视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公司造成损失1-2万元(含2万元)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罚款,损失2万元以上的,调离本岗。
第六条 物资采购人员应根据需量和合理存量,编制物资平衡计划和采购计划,盲目采购、超量采购、无计划维修、技改等采购,属渎职行为,盲目采购、无故超量采购、无计划维修、技改1万元以上(含1万元)责任人扣罚该项物资总额的10%,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除扣罚外,调离本岗。
第七条 公司所需材料物资,凡属公司债权转移单位经营的,各相关部门必须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并在付款方式上注明抹帐字样,否则,一经发现,扣罚责任人该物资总额的10%并调离本岗。
第八条 采购计划按审批后的价格签字书面合同,所签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准签订含糊不清的合同及开口合同,由于签订合同有误,公司受到损失,责任单位及个人扣罚该项物资总额的10%,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除扣罚外,调离本岗。
第九条 无采购、维修、技改等计划的一律不予采购。维修、技改等确因突发事件需临时追加采购计划的物资,材料需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总(副)经理批准。物资采购人员如不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给公司造成损失1-2万元(含2万元)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罚款,损失2万元以上的,调离本岗。
第十条 从合格分承包方处采购,是目前弥补公司入库物资检测手段不足的重要措施,如无正常理由,从合格承包方以外供应厂商处采购维修、技改等同类物资,扣罚责任者月绩效工资的20%。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人员优选供应商后,应按规定向企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厂商进行资格认证,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该厂商处定货采购。除用户在合同中指定供应商外,公司的物资采购人员、设计人员、参与维修、技改等项目的人员不允许指定供应商。特殊情况,设计者应主动提供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由技术部长签字确认,以便比质比价。
第十二条 按公司要求的质量特性所确定的A类物资(关键件),B类物资(主要件),必须在生产厂或直销商处定货采购。C类物资(一般件),需用量较大的,也应从厂家或直销商或一级代理商处定货采购。不受控物资,应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不受控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清单,企管部门、审计部审查后公布。
第十三条 按期对合格分承包方进行复评,每半年向企管部门、审计部、财务部提供复评报告,由企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评,对不符合公司分承包方条件的供应厂商要及时取消分承包方资格。
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采购和提货。提货应在计划指定处严格验收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如采购或提取的货物与计划不符,应在2小时内向物资采购人员通报。未及时通报而影响生产及供应厂商送货、配货物资,无具体原因,2小时内采购部门无人组织接货和卸货,均扣罚责任者月绩效工资10%。
第十五条 物资交库后,物资采购人员应在2小时内做好到货登记及时办理交库手续。
第十六条 到厂物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物资,物资采购人员应及时通知供货厂商,并在48小时内办理退货及索赔手续。不及时退货索赔,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按损失金额10%罚款。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的依据
(一)产品需用物资,由技术部门提供材料明细表及定额确定。技术部门对特殊需要的物资或配套件可向采购部推荐两个以上供应厂商,而不应指定供应厂商(顾客要求除外)。
(二)技改、技措、基建等需用物资由相关部门提出,由分管经理批准的材料需求预算表确定。
第十八条 每笔采购业务发生时,必须按“ERP”《采购供应》模块程序执行,如发现先到货后维护计划或任务,采购合同将不予确认。各类物资采购、维修、技改项目和外协、外委物资加工付款或结算时必须附盖有“价格已审核”章的《采购合同》。未经审计部审核购进的物资,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人员采购物资、维修、技改,在保证物资、维修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维修成本,为公司节省资金,奖励物资采购人员降低采购、维修成本部分资金的10%。
第二十条 物资采购人员采购物资、维修、技改,在保证物资、维修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付款率(同期、同量的前提下),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奖励物资采购人员节省付款金额的1‰。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
SJE/ZY/WZ-06
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推行经济责任制,做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在节约上下功夫。为了更好的开展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修复、利用,特此规定物资的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和领用,以及交旧领新物品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和领用制度
(一)企业对低值易耗物品控制使用,低值易耗品涵盖范围由生产管理部鉴定。如焊条、抹布、砂轮片、油料、刀具头。
(二)低值易耗品控制方法,分为数量限额和全额限额。
(三)生产管理部门编制低值易耗品登记手册。登记手册应体现对限额使用物品限制的合理性。登记手册中还应列出低值易耗品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全额等。领取应首先在生产管理部门登记审核。
(四)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由物资计划部进行审批。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最后到仓储部领取。
(五)各使用低值易耗品的单位,按期按限额或定额领用低值易耗品,仓储部在发放低值易耗品上严格限额发放,并按时在低值易耗品手册中记账。
第二条 交旧领新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交旧领新物品的范围由生产管理部门界定。如轴承、电器、布电线、电缆、仪表、橡胶制品、无线电器件、交电开关灯具、五金工具、电工工具、量具等非低值易耗品。
(二)由生产管理部门制定交旧领新物品登记手册。交旧领新物品先由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再交由物资计划部审核。必须经仓储部门确认交旧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入仓储部门。
(三)仓储部门对于交旧领新物品的管理,要做好记账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超储、积压物资管理制度
SJE/ZY/CC-01
为强化超储和积压物资管理,做到底数清楚,为合理使用奠定基础,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超储、积压物资的确定
超储、积压原因一般是:计划变动、设计更改、采购和定货失误,以及质量适用性不符,数量偏差等因素造成的,使物资多余或呆滞。
(一)因生产项目停止,造成原订计划改变,使原准备的物资产生了超储和积压。
(二)因用户中途退货,为其准备的物资产生了超储和积压。
(三)因采用新材料(或配套件)有所变化,使原准备的物资被淘汰而产生的超储或积压。
(四)因产品结构等原因的改变,使原准备的物资产生超储或积压。
第二条 物资一经确认为超储积压物资,物资计划部计划员应填写超储积压物资报表,报表应确定形成物资超储积压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报表应报经理办和仓储部。
第三条 凡被除数列入超储、积压物资,仓储部门应设专帐管理。
第四条 物资计划部门对产生的超储、积压物资每年要订出处理计划,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改制、代用,做到物尽其用,加速资金周转。
第五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采购物资交库制度
SJE/ZY/CC-02
为保证采购物资计划的执行与控制,做到制约有序,确保物资管理与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提货物资,由经办采购员与仓库保管员交接。外埠公路和铁路运输到吉林市的物资,由物资计划部与仓库保管员交接。
第二条 物资交库时采购员、计划员认真填写“物资到货交接表”,由采购员、计划员组织,保管员协助,当场进行规格和数量验证,交接表双方签字有效。
第三条 物资交库后,应在2小时内交接完毕。
第四条 大综、大件采购物资可以直接送达使用单位,采购员与保管员的交接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
第五条 采购不合格的物资在仓库不合格品货位暂时保存,如需退货由保管员通知物资计划员,物资计划员负责联系,采购员协助,及时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物资计划员负责协商与落实。
第六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用材料补发管理制度
SJE/ZY/CC-03
为降低生产成本、堵塞漏洞,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发放,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工艺的变更及运输、储存等环节产生的漏洞,而发生的材料补发。
第二条 职责:生产部负责生产用材料补发的管理和审批。
第三条 规定
(一)凡列入生产计划的产品(含技改、技措、工装、模具等),必须凭技术部的图卡(蓝),经生产部审核后,由备料分厂统一下料,并随图卡转到有关部门。
(二)由于设计、工艺更改,而需要重新下料的产品(部、零件),必须由技术部出具临时更改单(注明:材质、数量、重量等),原已下完的料,计检部开具废品单(指不能修复和回用的),由任务承担单位,凭据两单到生产部批准并加盖材料审核章后,由备料分厂重新补料,并随更改单将补料送到相关部门。
(三)各分厂二类工装所用材料,根据分厂工艺员所做工艺卡,经分厂领导确认签字,生产部领导审批签字后,由备料分厂下料转至相关分厂。
(四)生产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流失,责任单位首先向保卫部和生产管理部报告,保卫部出具责任报告,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所发生的材料费在分厂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由生产部同意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五)现场安装过程中,由于运输、保管等原因造成零、部件损坏、丢失需补料重新加工制作,由安装部写出补件申请,说明原因,对于数量较少、价值较低的材料,由安装部领导确认签字、生产部审批后,方可补料加工制作,所发生的材料费在安装部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对于批量较大(200千克以上的普通材料)和价值较大(1000元以上)的补料,必须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生产部同意签字后方可补料,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六)各分厂所存的旧(废)料中薄板超过平方米的、厚板平方米的,由各分厂负责送到备料分厂,并登记重量,低于上述标准的送到仓储部并登记重量。
(七)非生产的用料,有关部门写出报告申诉理由,至主管物资计划的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计划部进行审核备案,备料分厂可以下料。
第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SJE/ZY/CC-04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是企业增加效益,节省物资,降低成本,物尽其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这项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
(一)凡生产和基建发生的一切废旧物资(废金属、木材、报废的机电产品、五金水暖器材、报废工具、废油品、包装物等)统一由仓储部回收,其它部门不准回收。
(二)各废料发生单位应将废旧物资分类存放,不可混放和混入杂物,待仓储部分类回收。
第二条 废旧物资的保管
(一)仓储部设立专库保管废旧物资。按废旧物资的类别设帐管理。帐物料相符,需给废品发生单位办理退库手续的物资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二)对回收的贵重金属及其屑末,要加强保管,做好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资,要做好特殊保管和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和污染环境。
(三)各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如有利用价值的由本部门保存,所有废旧物资都由本单位领导认定是否废品,确认后的废品送到废品管理员指定地点),由仓储部统一保管和处理,各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四)各分厂加工切削产生的有色金属屑末,要分清材质,不可混入杂物,由仓储部回收。原则上有色金属不作处理,做为代料加工成品材料使用。
(五)对废旧物资和废料的处理,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处理(铁屑除外)。
第三条 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处理
(一)废旧物资应本着先利用后处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废旧物资的处理全公司统一由仓储部处理。
(三)处理的废旧物资和废料由计检中心检斤,并由计量人员及废品管理员共同签字,财务部依据检斤单和审计部的定价收款并开收据。
(四)特殊、批量、残值较高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五)对违反规定和自行处理废旧物资、废料的人员,按处理废旧物资的价格,除没收非法所得外,由经理办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
(六)废旧物资处理出门证,凭财务部交款收据办理。
第四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入库及往来帐管理制度
SJE/ZY/CC-05
为了进一步完善理顺原材料的采购及入库管理,确保材料在采购入库过程中及时、准确无误,同时真实地反映赊欠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管理程序
在目前ERP正常采购程序运行的同时,对于货到而发票不能同时到达的,供应商必须随货附一式三联提货单(由我公司统一提供的物资提货清单),保管员依据清单就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依据程序文件要求进行A、B、C类审核验收,签字后返给供应商一联,待供应商开具发票时一同返回。保管员存留一联,计划员存留一联。
第二条 到货管理程序
在保证目前ERP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仓储部保管员必须建立到货登记,(利用库存现有的“物资到货交接表”代替)由保管员进行登记且一式两份,物资计划员确认后盖章,每周末将采购人员留存联返回到物资计划处核算员,由核算员进行帐务处理核查之用。到货登记必须及时,做到日到日结。对于货物直接送到车间的,由计划员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办理验货登记;节假日期间到货的,由值班保管员代登记,事后移交本库保管员。
第三条 估价管理程序
对于票未到的物资依据提货清单及到货登记清点后,按ERP管理要求进行估价验收,原则上要求随到随估,特殊情况可延后,但最迟不能超过本月末。
第四条 发票验收管理程序
对于货、票同时到的,按入库管理程序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对于已办理估价入库发票后到的,保管员必须核查估价验收,先办理冲估价验收后,方能凭发票及供应商返回的提货请单审核后办理正式验收手续。
第五条 报帐管理程序
仓储部保管员办理完入库验收手续后(含估价、冲估价),交于计划员,计划员必须到物资计划处核算员盖章后,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帐。物资计划处核算员依据上述收集的凭据进行应付帐款的帐务处理登记工作,次月5日上报累计上月末赊欠明细表。
第六条 建立供应商年审制度
加强对供应商资信程度的调查和分析评估,通过银行、同行业及社会中介等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经营人员变动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了避免因供应商废业、倒闭、破产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必须每年定期对其合作资格进行评定,对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行审核。
第七条 建立定期与供应商往来帐的核查、清理制度
要求计划员每半年与供应商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制度。建全帐面核对备忘录,要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应付帐款的形成、支付及增减变化情况,责任到人。
第八条 建立先对帐后付款制度
做到付款与对帐挂勾,对于支付供应商欠款时,应要求供应商先进行帐目核对,核对后由物资计划部领导签字后,方能到财务部办理付款。不允许以预付款的名义支付欠款。
第九条 建立计划员变动交接手续制度
计划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将负责的所有供应商的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后任计划员对前任计划员的业务及往来帐目,要全部清楚并负全责,不得以各种借口推卸责任。
第十条 建立抹帐协议归档制度
凡是以物抵债,形成抹帐协议的,必须返还物资计划部一份,归档留查,由专人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物资计划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SJE/ZY/CC-06
第一条 仓库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物资仓库人员对保管的物资,要做到:“三清、二齐、三一致”。“三清”---材质清、规格清、数量清;“二齐”---堆放整齐、库容整齐);“三一致”---帐、物、卡一致。
(二)做好各类物资的收、发、存,按技术标准和时间要求验收好进库物资并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存放,减少不必要的倒垛。发料准确及时,不出差错。
(三)仓库实行按定额、限额发料,要实行主要材料送料到车间,主动积极为生产一线服务。
(四)物资出入库及结存记帐要日清月结,准确反馈超储和低储信息,拒绝超储物资和验收不合格物资入库。监督储备资金的使用,促进资金加速周转。
第二条 物资的验收入库
(一)严格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按采购产品计划接收货物,建立到货登记簿,填写到货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到货日期、发货单位、运单号、车皮号、提货人等,做好收料标志。
(二)到货物资的检验
1、所有入库物资保管员必须及时检斤、检尺、检数,附有材质证明的采购产品,应认真按材质证明对实物逐一核对无误后,委托计检部质检员按订货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物资要单独存放,做好标识,妥善保管,防止与合格物资混淆。
2、遇有物资到库,发票未到,应按“采购物资报检制度”进行报检,验证合格后估价入库,待发票到后冲回估价入库。
3、入库物资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合格、规格型号与采购计划要求不相符合,保管员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处理。
(三)采购员和保管员一起自检物资,库房保管员与采购人员应及时检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由保管员填写材料入库单。如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保管员不应办理入库,应由采购员妥善处理。
(四)入库物资必须带有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化验单和材质证明书等技术资料,验收员、检查员核对后,应全部无损地同实物转送仓库保管员,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五)保管员对无采购计划或非订货合同的物资应视为计划外采购,有权拒绝验收和入库。对按采购计划多购或少购物资应在货到后向物资计划部和本部部长反馈。
第三条 物资发放管理
(一)物资发放必须按计划员核准的领料手续或提货单发货。产品供料必须按产品定额发放,特殊原因例外。若超定额领料需经计划员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补发。发放物资要认真履行计量手续,并在料单上盖上领料人和发料人印章或签字,对于送往车间的物资,保管员与车间材料员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凭白条子出库物资。
(二)为了降低库存物资的损耗,发挥最大的物资效益,发料时必须坚持先入库物资先发,后入库物资后发的原则,做到:“存新发旧,保养及时”。对于有贮存期要求的产品,保管员应认真巡查,在失效期前向主管计划员通报。避免因保管和保养不当而造成报损(废)和库耗。
(三)剧毒品的发放,要执行严密的审核和领取发放手续,必须有领料人、领料单位负责人、计划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批,领料人(二人以上)、保管员、仓库主任一起当面清点数量,明确责任。领用部门在使用中也要建立严格的规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对调剂及外拨的物资需要代运或自提,应认真履行物资出库手续,需要包装的物资要按运输要求做好包装工作,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
(五)从便利生产、方便基层出发,尽可能扩大破整发零的范围。
(六)严格以旧领新制度,机电产品、水暖器材、工具、量具等必须交旧才能发新。
(七)为保证产品成本真实性,有效发挥材料的使用价值,要正确、及时地办理退料(实物退料或转帐退料)。实物退料必须保证物资完整无损,质量良好,不缺零件,包装完整。所退材料应有检验员检验合格的证明或标记。接受退料的仓库必须对退料物资重新组织验收,按原价上帐列卡。转帐退料(假退料:只办退料手续,不进行实物退料)下一计划期紧接着又办理领料手续。物资退料有以下内容:
1、生产任务完成或工程完工,剩余或节约下来的材料。
2、由于生产计划或技术改造计划变更,原计划需用,实际已不再需用的物资。
3、由于错领、错发,造成一些物资在品种、规格或质量上不适用的。
第四条 物资保管与保养
(一)物资保管、保养应按物资的性能、类别、形状、特点、用途、技术要求及灭火方法要分区、分类、专仓专储。对于零星混杂的材料的储存,要“同室分离,同柜分格”储存。
(二)要合理利用库房面积,材料堆码应做到:科学、安全、定量、定位、整齐、架子化,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合理组织作业过程,实行分物立卡、分层码垛,料架物卡标志明显。
(三)保管员要懂物资保管要用的器具、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做到会操作、会使用。
(四)对稀有金属、易燃、易爆、毒品和各种危险品要特殊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搬运要轻拿轻放,严禁磕碰。
(五)稀有贵重金属、毒品到货后,采购员、保管员、仓库主任要会同有关检验人员一起办理验收入库,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于自然、自腐的物资要根据其特性,采取特殊保管存放措施。
(六)露天存放的物资地面要平整,按区域分品种、规格、系列摆放,存放地无杂草、垃圾、环境整洁,对怕潮湿和锈蚀的物资要上有盖、下有垫,定期保养。
(七)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入库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库内严禁烟火。进入易燃、易爆物资库房时,一律进行登记,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和能发生静电的物质入库。
(八)仓库要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贯彻安全防火制度,健全消防组织,配置齐备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负责检查。
(九)保管员要认真遵守物资装卸搬运的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吊运器械、设备,做到安全搬运,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
(十)保管人员要做到班前、班后的巡回检查。班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闸,将库门锁好。
第五条 物资盘点
(一)仓储物资应按规定按时盘点。
(二)盘点过程中如有盘盈、盘亏及报废物空应查明原因,审批后才能处理。
第六条 自然损耗和秤差的规定
(一)对于仓库中易于自然损耗的物资和发生的秤差,要按规定的耗损率、秤差率及其实际出现的损耗、秤差情况,结合物资盘点中出现的盘盈、盘亏一起处理。
(二)在处理自然损耗和秤差时,一定要实事求是,避免无依据的任意加大或缩小比率,造成实际的帐物卡不统一。
第七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生产用各种气瓶、气体的管理制度
SJE/ZY/CC-07
为了加强各种气瓶及各种气体的管理,保证合理安全使用,特制本制度。
第一条 各种气体实行配送制,由仓储部负责全公司各分厂的各种气体送货及空瓶的回收工作。
第二条 各分厂每天及时将使用完的空瓶,存放在指定的空瓶区,以便仓储部回收。如各分厂没有及时将空瓶送到空瓶区,经理办和财务部按经济责任制对分厂进行处罚。
第三条 仓储部每天下班30分钟前,告知物资计划部各种气体空瓶的数量。
第四条 物资计划部依据仓储部提供的空瓶数,次日在指定时间将各种气体采购到公司内。
第五条 各分厂的各种气体的占有量应由生产部、物资计划部、仓储部、经理办及各分厂共同确定。核定后,仓储部实行以空瓶换满瓶的配送办法。
第六条 各分厂如将各种气瓶损坏或丢失,每个按600元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各分厂每天不能及时将空瓶放在指定存放区,仓储部每天没按时取空瓶和送满瓶,经理办和财务部按经济责任制对分厂和仓储部进行处罚。
第八条 仓储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气体储存明细表与绩效考核表同时报经理办。
第九条 仓储部由于增加此项工作所需人员,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配齐。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仓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SJE/ZY/SB-01
第一条 设备固定资产
(一)设备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生产设备,列为设备固定资产。
2、不具备上一条规定的为低值易耗品,对于特殊的小型设备,价值接近2000元,使用年限超过三年以上,可列为设备固定资产(例如:台钻、小型焊机等)。
(二)设备固定资产分类
1、机械设备(金切、锻压、起重、其他机械)
2、运输设备(载客、载货、其他运输)
3、动力设备(锅炉、空压、空调)
4、电气设备
5、工业炉(热处理炉、干燥炉)
6、工具(电焊机、电镀)
7、仪器仪表(计算机、测试)
8、冶金专用
(三)设备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调转及借用
1、设备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资产的帐物管理,应按类别建立设备资产总台帐,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类别建立设备资产分户台帐,每年年底由财务、使用单位和设备主管部门对全公司设备资产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对不相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各级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对所管设备资产负全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转移、拆改、调换、外借、无偿和有偿调出设备资产。
3、设备有价售出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总经理批准,由设备、财务、价格等有关部门认定价格后,方可按财务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4、生产产品现场制造及安装用设备,安装工程部应建立设备台帐。
(1)设备调入施工现场前,施工队项目经理提出需用设备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和安装工程部办理调入手续。
(2)各项目施工队项目经理,对其使用的设备负责。设备调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经理应以借用形式与安装工程部签署设备借条。
(3)项目施工中,设备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对其实物要加强管理,严防丢失及损坏。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的要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4)项目施工过程中,如项目经理离任,应与新任经理办理设备交接,并在安装工程部备案,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5)项目施工结束,项目经理必须与工程部办理归还设备手续,安装工程部应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检验设备完好。凡没有及时办理,其借用的设备按未还处理。对其经济价值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6)安装工程部对现场使用设备要建立台帐,每三个月盘点一次,并报设备部一份。
5、公司内分厂(部门)间相互借用,借用分厂应填报借用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
6、外单位借用设备,借用单位应填报借用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借用手续,租金由价格处认定。借用单位除交纳租金外,还要交纳一定的设备完好保证金。
(四)设备资产盘盈、盘亏和报废
1、盘盈的设备资产,应由设备、财务、价格审查等管理部门认真严肃地进行鉴定,经总经理批准,按新旧程度确定折旧费并按实际价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及时登记入帐。
2、盘亏的设备资产,要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盘亏的原因、情况以及责任。经由设备、财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肃处理后,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企业固定资金。
(五)设备资产的报废
1、设备资产报废的条件
(1)已接近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部件磨损严重,精度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无修理价值者;
(2)自制非标准设备,其技术性能不过关,或制造质量低劣,经过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又无法改造和调出利用者;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或者型号、规格特殊、零部件没有供应来源,确实难以修复或无经济价值者;
(4)生产效率低、能耗大、无改造价值或虽能改造但经济效益不高者。
2、设备资产的报废办法
(1)对已够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报报废申请;
(2)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研究鉴定,经由总经理同意,报上级主管理部门审批。
(3)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对已报废的设备资产,要建立报废设备资产台帐,并最大限度地回收残值和利用零部件;
(4)具体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 设备购置、安装
(一)设备购置申报、立项、批准及年度计划,按《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制度》执行。由设备使用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填报需购设备报告。
(二)设备购置部门依据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调研,调研的内容包括(厂家资质、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价格合理性)并择优选定三家以上生产厂家。
(三)按公司招标采购物资管理制度,进行招标。其中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由中钢招标公司组织招标。
(四)设备购置合同签定后,技术协议必需由专业副总、使用单位签字。
(五)设备制造完成后,设备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应该由有关人员到厂家验证后发货。
(六)外购设备入厂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拆箱检查,核对实物和装箱单是否相符。外观是否完整、残损、锈蚀变形,并将随机备件、工具、附件及有关资料移交给有关部门。
(七)设备安装应根据使用说明书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大型设备的基础要进行基础材料、基础防水性、基础尺寸检验。
(八)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说明书有关要求进行试车检验,试运转时应有统一的指挥人员和专门的记录人员。
(九)设备安装完工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安装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检验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移交工作,大型、关键设备验收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组织。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安装验收书,有关检查项目认定合格后,相关部门进行签字,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所安装设备,手续未齐全,不准私自使用。
(十)设备管理部门按类别编号建帐,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十一)自制设备由公司设备更新改造部门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生产工尽可能求和设备技术状态制定设备改造计划,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第三条 设备使用、维护
(一)设备使用规定
1、工人在独立操作前,必须经过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必须熟悉使用设备的技术规范,懂得设备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和润滑保养知识,并经过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
2、设备操作证办理手续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3、设备操作证每三年复查一次。
4、为使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落实到个人,要求每台设备必需确定专人负责,以做到精心操作,认真维护。
(二)操作设备要求
1、每台设备必需建立操作规程,一般设备由使用分厂编制,关键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编制。
2、每天设备开机前对转动部位应进行认真检查,进行必要的空载操作,以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的正确性。当确认各环节动作无误后,方可操作设备。
3、为确保安全,在使用中必须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4、设备使用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5、操作工人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如遇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或上级强令违反规定时,操作工人有权拒绝,并可越级上报。
(三)设备维护保养
1、生产设备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每班前或每班后利用10—20分钟对设备进行擦试维护,每周五下班前两小时对设备进行大清扫,对维护量大的设备,尽可能利用生产间隙对设备进行日常保养。
2、认真贯彻“设备一级保养”。设备开动500小时时,由设备操作者负责进行一级保养,保养内容按《设备维护规程》执行,一级保养由分厂设备员检查验收,保养记录由设备操作者填入“设备运转记录本”中。
3、 严格执行“设备二级保养”,设备开动2000至2500小时时,由分厂小修工为主,设备操作者配合进行二级保养。
每年十二月设备使用单位编制次年设备一、二级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二保完工后由分厂设备员填写“设备二级保养验收单”,由设备主管部门签字验收。分厂保存备查,二级保养内容按“设备维护规程”及设备实有缺陷编制,保养后要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4、操作工人使用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使设备维护达到“四项要求”。
(1)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是:
a、凭证使用设备,遵守操作安全规程;
b、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c、遵守设备交接班规定;
d、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
e、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2)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是:
a、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安全完整。
b、清洁:设备内处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条、齿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各部分不漏水、水漏气、不漏油、不漏电,切削垃圾清扫干净。
c、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d、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四)设备运转交接
1、设备操作者每日在下班前十五分钟停止工作,进行清扫和附件工具整理,将本班运转情况,故障检修及运转时间填入“设备运转记录本”中,并向接班人当面交待,办理交接。
2、每日设备主要交接、检查内容
(1)设备各部运转情况;
(2)设备各部滑动面有无损伤;
(3)润滑及冷却系统是否畅通齐全;
(4)附件、工具有无损坏丢失;
(5)安全及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运转记录本”必须填写清晰、明了,不准随变涂改、拆掉,如有违犯者,设备管理部门有权收回操作证并进行处理。
第四条 设备技术指标统计
(一)设备技术指标统计内容
1、设备完好率
2、设备利用率
3、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
4、设备新度系数
(二)设备完好率统计
1、设备完好率计算公式
设备完好率= 完好设备如数 ×100%
设备总台数
2、完好设备标准(详见公司设备完好标准),设备临时出现事故故障,停机不超过十五天为完好设备。
3、设备使用单位每月末将检查统计情况,应用ERP于次月2日前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应每月抽查一定数量的完好设备,以认定各使用单位所填报的数据,统一汇总统计公司设备完好率。
(三)设备利用率统计
1、计算公式
设备利用率=实际开动台时 ×100% 制度工作台时
制度台时按二班制15小时计算。
2、对设备要加强设备利用情况管理,操作者每班后必须将当班设备实际开动台时记入设备运转记录本中,月末使用单位设备员依据设备运转记录本中实际开动台时累计计算制表,于次月2日前用ERP 报设备管理部门。
(四)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
1、计算公式
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 事故故障停机时间 ×100%
实际工作时间+事故故障时间
2、对主要生产设备要加强事故、故障管理,由各使用单位对设备事故,故障进行逐台的分析处理和故障时间的统计,填写故障修理和事故报告单,经汇总每月2日前报上月事故故障停机率。
3、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损坏和设备故障而造成停工8小时以上或更换零部件,均为事故故障。其停工时间为事故故障台时,设备实际工作时间必须以设备运转记录本中,实际开动台时为依据,不许弄虚作假。
(五)设备新度系数统计
设备新度系数是反映公司装备的新旧程度,其计算公式:
设备新度系数= 设备净值
设备原值
设备管理部门每半年按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帐面实际原值和净值,进行统计和上报。
第五条 设备修理
(一)修理类别和内容
1、计划大修理:设备全部解体,更换修复部件、零件、调整精度,恢复到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
2、项目修理:针对设备实际技术状态,进行特定计划项目的修理,包括精、大、稀,设备的精度检查和调整。
3、小修:设备发生突发性故障,进行局部检修或调整,更换相应零件,排除故障。
(二)修理计划编制
1、每年11月由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普查,根据普查情况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下年度需修设备计划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修理项目,参照设备普查情况,修理周期,设备修理复杂系数,设备修理定额及计划期内各单位年度生产情况,初步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3、每年12月10日,由主管设备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下一年度设备修理计划会议,相关单位参加。经综合平衡后,纳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于十二月末正式下达。
(三)修理计划实施
1、每季度前10天,设备管理部门依据年度检修计划,会同生产部、使用部门、修理部门编制季度修理计划。
2、季度设备修理计划的实施由生产部组织。临时追加的修理项目由使用单位提出,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报生产部组织实施。
3、设备检修前由生产部根据生产情况明确检修时间,通知设备使用部门做好停机准备,设备修理部门作好检修准备。
4、凡列入计划大修理的设备,必须进行修前预检,承修单位主修技术员根据预检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所需备件、标准件、材料、专用工具、验检工具等计划。
5、操作工人应参加修前检查和拆卸、解体、清洗、检查、总装、试运转和负荷运转,以便熟悉设备结构,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6、设备解体前应做修前精度检查和修前试车检查,并做好修前技术状况调查,由主修技术员做好记录。
7、设备解体后由承修单位主修技术员、主修二人,使用单位设备员和操作者;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检查员参加修前施工会,根据修前调查情况,确定修理方案。
8、主修技术员和主修工人按着修理方案负责修理实施,设备修理完工后,主修技术员将设备修理情况填入设备修理记录中。
(四)设备修理质量验收和交接
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专职设备检查员为主。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主修工人、主修技术员、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2、大修后的设备要求恢复规定的工作能力,达到出厂标准并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3、对经过两次以上大修或有严重损坏的老、旧设备,可根据工艺要求,制订具体的大修理质量标准。
4、设备项修后,主要精度等应达到规定标准,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并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
5、大修设备保修期三个月。
6、修理后,承修部门要将修理技术文件及时归档。
7、修理完工后,由设备检查员、主修工人、主修技术员、设备使用单位设备员、操作者共同对设备空载超负荷试验和精度检验,检验合格后由设备检查员填写设备检修质量合格证明书,上述有关人员签字验收后,办理修后移交手续。
(五)设备小修
1、凡有小修钳、电工人的分厂,其设备故障处理由本分厂设备员组织实施。
2、凡没有小修钳、电工人的分厂,其设备故障处理由本分厂厂长或调度通知生产部组织实施。
(六)设备修理工时定额
单位:小时/F
大修
项修
小修二保
精调
预检
钳
机
电
其
它
钳
机
电
其它
钳
机
电
钳
电
钳
电
数控数显机床
95
25
30
15
50
15
20
8
9
2
3
5
1
10
3
精、大、稀机床
90
25
18
15
55
12
9
8
9
1
2
3
1
9
2
一般金切机床
85
25
15
15
50
12
9
8
8
1
1
2
1
9
2
起重设备
85
20
15
10
45
10
8
5
8
1
1
2
1
7
2
锻压设备
80
30
20
10
45
15
10
5
7
1
2
1
9
3
电气设备
10
20
30
5
10
15
1
1
3
专用设备
85
20
15
10
30
10
8
5
6
1
1
2
1
7
2
注:按设备技术状况优劣和工人技术水平工时可上浮或下调20%
(七)安装工时定额
单位:小时/F
工种定额
设备类别
钳
电
起重
其它
数控娄显机床
45
20
15
10
精、大、稀设备
30
15
15
8
一般金切设备
25
8
8
4
单、双梁桥吊
30
20
60
5
锻压设备
25
15
10
5
其它设备
25
8
8
4
(八)设备大修理和安装费用定额
设备类别
大修费用定额
元/F
安装费用
(占设备费用%)
精、大、稀设备
1200
设备费7%
一般金切设备
1000
同上
锻压设备
1000
同上
起重设备
900
同上
动能设备
800
同上
铸造设备
800
同上
独立电气设备
500
同上
其它设备
700
同上
第六条 设备事故
(一)设备事故类别划分
1、设备及设备附件凡因非正常损坏而使设备停产修理达8小时以上为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一般设备其修理费用在200—2000元,精、大、稀设备修理费用在500—5000元之内者;供电设备因事故原因造成全厂电力供应中断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者,或车间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者。
3、重大设备事故:修理费用达5000元以上;供电设备因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或车间电力供应中断60分钟以上者。
4、 特大设备事故: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设备事故性质的划分
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犯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行,加工工艺不合理及维护保养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2、质量事故:凡属设备原设计、制造或维修安装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为质量事故。
3、自然事故:如水灾、火灾、风灾、雷电、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的设备事故称为自然事故。
4、凡不属于以上三种原因造成的事故为其他事故。
(三)设备事故的处理
1、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通知本部门领导,设备员和维修人员,并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分析。
2、对设备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并由设备使用部门填报设备事故报告单,报设备主管部门。
3、设备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对特大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触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七条 设备工作检查考核评比
(一)为加强操作工人和维修工人爱护使用设备的责任心,并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水平,应进行设备工作检查,考核评比。
(二)设备工作检查及评比考核包括:日巡、周检、月评比考核和定期评比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设备资产管理;设备报表和设备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设备使用维护及设备事故情况。
2、日巡:日巡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一般由各单位设备员维修工对所使用设备进行每天的巡视检查,对日保不合格的设备应提出改进意见并了解设备存在的不正常状况。
3、周检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各使用单位设备检查考核,并做记录,列入月评比考核内容之一。
4、月评比考核:每月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设备进行抽检,同时考核设备各项工作及设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评比考核结果,按设备管理经济责任制规定上报企管部门门,给予加奖和扣罚。
第八条 设备备件计划
(一)设备备件是设备维修工作和提高设备开动率的物质基础,亦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所以必须加强设备备件的计划管理。
(二)备件的分类
1、生产维修备件:使用时间较短,易于磨损,中、小修时更换的备件。
2、大修备件:使用时间较长,不易磨损,只在大修时更换的备件。
3、事故备件:发生事故时更换的备件。
(三)生产维修备件和事故备件由设备使用单位填报备件申购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由使用单位经总经理批准,送交采购部门采购。
(四)大修备件,由主修工人和大修技术员和备件计划员共同确定大修所需备件,由备件计划员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第九条 设备润滑
(一)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初将润滑材料申购计划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按质、按量及时供应;润滑材料进厂必须有供货厂家检验单,方可入库和使用,否则管库员有权拒绝验收。
(二)设备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按设备润滑图表规定执行润滑。
(三)在清洗换油时,凡需要拆卸的润滑部位(例龙门刨的铣头主轴、滚动轴承、皮带轮轴承)由设备使用单位小修钳工负责。
(四)所有电气部分(电机轴承、配电箱等)由维修电工负责清洗换油。
第十条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能源管理制度
SJE/ZY/SB-02
为保障公司能源供给,规范能源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能源管理体系及职责
公司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能源工作,并成立能源管理领导组,其职责范围:
(一)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办法等并监督其实施。
(三)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能源消耗计划,节约能源计划,申报节约奖。
(四)组织编制企业中长期提高能源利用及节能技改规划,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订管理耗能单位和工序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能耗定额及指标。
(六)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合理用能,进行能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节奖超罚制度。
(七)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能源管理网络,并指导基层节能机构工作。
(八)开展经常性的能耗分析活动,特别对重点耗能工序和耗能设备制定措施,降低能耗。
(九)按能源管理的要求,协同计检部搞好能源计量工作。
(十)建立能源统计体系,管理能源数据,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报表及原始记录。
(十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能源审计,参与对新建、扩建耗能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审查,参与重点耗能设备和国家规定淘汰的机电设备的大修理方案的确定。
(十二)定期进行企业的“能量平衡”和“水平衡”工作,不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
(十三)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知识水平,定期通报能耗及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节能降耗。
(十四)建立能源管理技术档案,积累有关资料。
第二条 能源使用管理
(一)能源实行统一管理、分口负责、计划供应、定额考核的管理办法,设备能源部负责全公司的综合计划管理,负责全公司的煤、焦、油等统计管理工作,仓储部实物管理。
(二)无消耗定额的临时用能,必须由生产部开据证明,设备能源部签批,新增能源消耗项目必须由公司能源管理部门审批。
(三)电能管理
1、公司内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临时用电手续,报能源管理处备案。
2、外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按有关程序,报设备能源部审批,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能源部书面通知计检部,按有关程序进行计量监督和抄表,此项在能源统计时列入外销。
3、新增用电项目由公司设备能源部审批,并按程序核定定额进行考核。
4、一切生活用电设施,必须由公司设备能源部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四)水、气能源管理
1、行政处负责全公司冷、热水供应,结构件分厂压缩空气供应。
2、临时用水量必须报能源处批准,备案。
3、外单位临时用水量必须报能源处批准,备案。能源部书面通知计检部,按有关程序进行计量监督和抄表,此项在能源统计时列入外销。
第三条 能源统计报表
(一)计检部抄表员每月30日前将本月公司用电量、用水量统计表报能源部。
(二)仓储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公司煤、焦、油、氧乙炔气等耗用量,报能源部。
(三)每月30日前设备能源部要将能源统计数字及时报生产部。
(四)生产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公司产值、产量表上报能源管理部门。
(五)能源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公司能源使用情况表报集团、省、市等相关管理机构。
第四条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供用电管理制度
SJE/ZY/SB-03
为对生产生活及其它附属设施的供电、用电实施过程控制,节约能源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用电部门、分厂和住宅。
第二条 责任部门: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供用电对内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电控分厂在设备能源部的指导下,负责对全公司生产、生活及其它附属设施的供电、用电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条 供电管理
(一)公司供电设施每年大检修不少于一次,同时做好高压供电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公司变电所日常管理由电控分厂厂长、电气工程师负责。对变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进行对口管理。值班人员除了正常的维护保养外,当需要停送电时须由主管领导或电管专职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同时复述操作指令的制度。
(三)变电所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巡视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得漏岗。
(四)电管负责人及专职工程师负责对全公司供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制定大中修理计划上报,并组织安排实施工作。
(五)电管负责人及专职工程师负责对供电公司的业务联系,接受电业部门的供电指令。
(六)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日常电费上缴工作。
第四条 用电管理
(一)设备能源部负责对二级单位用电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教育。加强“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的教育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二)电控分厂负责全厂电气设施,线路的大中小修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的有关规定,当线路须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三)在正常情况下,一切临时用电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注明设备容量,使用地点和时间,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操作,严禁私拉乱扯违章用电。
(四)设备能源部要定期组织电气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工作,配合劳动、安全部门做好培训和年检工作,严格执行电气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第五条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工作管理制度
SJE/ZY/SB-04
为规范公司技术改造工作,保障技改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技术改造工作主要内容
(一)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编制中、长期技术改造更新计划。
(二)为适应公司产品市场发展,经集团批准实施的技术改造在建工程。
(三)依据产品质量和工艺的要求。有重点的改造和更新设备。
(四)改进工艺,采用新的工艺方法和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五)按工艺布置、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技术安全要求,对厂房建筑和动力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技术改造更新立项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款,并且单项价值2000元以上,可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固定资产标准。
(二)技术更新改造资金是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的组成部分,凡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如:工装、低值易耗品及维修项目;产品与零件攻关的科研费不列入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 职责
(一)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重大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方案的确定。
(二)设备能源部是公司技术改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计划草案的编制,参与项目完工费用审核;汇总项目计划费用;负责外购设备购置并组织验收。
(三)计财部负责项目审核、计划下达,公司自行实施项目的费用统计及决算统计。
(四)生产部负责公司自制设备制造过程管理、督促检查实施项目进度。
(五)工程部负责厂房建筑等设施工程项目新建和改造。项目设计(或外委)、施工和验收。办理在建工程前期手续。
(六)审计处负责工程项目计划价格审定。
第四条 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编制
(一)每年12月10日前,申请立项单位应填报下一年度“技术改造更新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应注明申请理由及要求,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说明。对单项价值预计在20万元以上,填报“项目建议书”,说明更新、改造的必要性,提出改造、更新的依据、预期达到的效益等,并经相关技术副总工程师(工艺师)认定签署意见后,报设备能源部。
(二)每年12月20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技术工艺及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认定。
(三)认定通过的项目,由设备能源部报计财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列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四)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后,报集团批准。列为专项在建工程管理。
(五)临时追加项目,申请单位按第四条第一项执行。
第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一)外购设备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计划及采购,具体办法详见设备管理制度。
(二)房屋建筑设施改造,由工程部负责提出草案及概算,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外委工程应进行招标,要加强施工质量和进度监控,项目计划费用报设备能源部备案。
(三)生产部负责自制设备制造过程管理。
1、生产部要依据年度技术改造计划,编制年、季、月自制设备计划,并纳入生产计划。
2、自制设备设计前要做好设计方案审定工作。设计技术人员依据立项理由及工艺要求,提出总体设计方案(装配图)。由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主持审定。技管办、生产部、承制分厂及申请立项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3、自制设备设计完成后,设计者提出评审申请,由专业副总工程师主持召开设计评审,设备能源部、设计工艺人员、生产部、承制分厂及申请立项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工艺要求符合性、使用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节能性、环保性等。经评审认定后,有关人员应签字,专业副总批准,生产部纳入生产作业计划。
4、制造分厂应按生产计划,编制具体形象进度计划,对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生产部协调处理。
(四)验收及交付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可办理验收。
(1)有关图样资料齐全、包括设计图纸、使用说明书、检验标准等。
(2)自制设备应符合完好设备标准、标牌等标识齐全。
2、外购及自制设备制造质量由设备能源部和使用部门 负责检验。
3、外购设备验收及移交按设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自制设备由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负责组织生产部、设备能源部、计检部、计财部及项目设计、施工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由安装部门填写“设备安装验收书”,由设备能源部、计检部、施工单位及接收部门共同签章后,制造单位办理入库,并由接收单位领出使用。自制设备保修期三个月。
5、房屋建筑设施等基建项目施工质量由工程部负责检验,并组织设备能源部、计财部、行政部及项目设计、施工和使用部门验收。由施工单位填报完工交接单,由工程部、行政部、设备能源部、施工单位及接收使用单位共同签章后,办理移交。
6、验收移交后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部门及时将图纸、图样等资料整理后,交档案部门办理存档。
第六条 在建工程管理
(一)在建工程定义:在建工程是指固定资产的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二)管理流程
1、设备能源部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2、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付总审议《项目建议书》。
3、《项目建议书》上报集团审批。
4、依据《项目建议书》,由设备能源部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更新、改造的必要性,提出改造、更新的依据、预期达到的效益等,并经相关技术副总工程师(工艺师)认定签署意见后,报经理办公扩大会议审定。
5、“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集团审批。
6、集团批准的投资项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项目领导机构;
(2)聘请监理公司进行控制管理;
(3)财务部落实资金;
(4)工程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
(5)设备能源部实施设备采购、安装、验收;
(6)工程部实施建筑施工及验收;
(7)设备部组织项目整体验收;
(8)工程决算;
(9)完工项目移交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10)报集团项目总结。
(三)在建工程项目立项程序
1、编制《项目建议书》。
(1)编制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及中、长期技术改造更新计划;市场需求,产品发展、产品质量和采用新工艺的要求。
(2)编制内容。首先进行技术、经济条件相关论证,在产品市场调研、相关技术初步方案基本确定基础上,按XXX关于实业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要求,由公司相关专业付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a项目背景;b市场分析;c自然条件;d技术分析;c项目实施计划;d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e财务评价;f风险分析;g研究结论与建议。
2、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1)编制依据。公司高层领导依据《项目建议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邀请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等级设计单位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内容。
总论:项目单位概况;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可研工作的依据、范围和要求;项目最终是否可行的结论、问题和建议。
拟生产产品需求预测和项目拟建规模:产品的市场需求现状分析与未来趋势预测;现有供货厂家能力分析与潜在竞争者能力预测;产品现有销售价格分析与未来价格走势预测;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构成(多方案比选);改造项目前、后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的对比;产品销售方案与策略;未来发展方向和潜力。
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资源储量、品位、成分及开采利用条件;原材料种类、数量、质量及来源供应可能性;所需水、电、气和公用设施状况;外部协作条件。
建厂条件和场址方案:拟采用场址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址、地形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等状况(必要时进行多方案比选);改造项目对现有场址的利用情况;拟采用场址地区的交通现状及规划和发展趋势;拟建厂区的总体方案、建设条件、地价和拆迁方案。
技术设计方案:项目构成与采用技术来源;生产方法与主要工艺设备选型方案(多方案比选);全厂布置方案的初步选择、土建工程方案与土木工程量的估算;改造项目前、后采用技术的比较。
总图运输:总图布置方案;场内外运输方案。
公用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给排水、供电、供热、通信、维修、仓储、空分、制冷等);改造项目前、后公用辅助设施利用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调查;影响环境因素分析;三废成分及处理;能耗、水耗指标分析和节能、节水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危险因素和危害程度分析;安全卫生措施方案;消防设施方案。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其适应性分析;人力资源配置;员工培训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建设工期;项目计划进度表;改造项目建设与生产的衔接。
投资估算(动态):动态建设投资估算(包括租金或购地费、建筑和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建设费用、基本和涨价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等);投资估算表。
资金筹措:构造并优化融资方案(多方案比选);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其它筹措可能(附已形成的意向性协议)。
财务评价(动态):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估算;根据多种融资方案编制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资产负债表;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分析;计算税后动态投资利润(率)、动态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和财务净现值;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包括盈亏平衡和敏感性分析);项目财务评价结论。
风险分析:项目主要风险识别;风险程度分析;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研究结论与建议:推荐方案总体和优缺点描述;主要对比方案或备选方案分析;结论与建议。
(3)公司向集团提出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经集团批准后,基本完成投资立项。
(四)在建工程实施过程管理
1、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具体负责项目建设。
2、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和可研报告,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含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进度表),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协调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的工作。
3、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监督管理,严控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4、严格执行项目的财务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
5、按要求及时向集团报送项目建设信息。
6、按时组织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基础和主体工程)和竣工验收。
7、项目建设中有关勘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支出,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标的低于50万元的设备、材料可由实施单位比价采购。
8、进度及质量控制
(1)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召开例会,根据项目建设方案要求,分析本阶段项目进度情况,制定下一阶段项目建设计划,形成会议纪要后上报集团公司。
(2)项目实施单位应聘请监理公司对项目质量、进度、资金进行控制。集团公司可根据需要直接聘请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3)项目领导机构应监督管理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防质量事故。
(4)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应报集团公司备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9、资金使用
(1)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根据招投标、设计、施工、设备合同及监理单位审核的进度付款。
(2)项目实施单位应定期上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资金使用总结,时间间隔由集团公司根据项目规模等具体情况确定。
(3)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会计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后,将其移交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4)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办理竣工决算,向集团公司上报项目总结。
第七条 技术改造项目预算、决算
(一)外购及自制设备计划费用由设备能源部组织编制;厂房建筑设施项目概算由安装部组织编制;报计财部,由计财部组织审定。
(二)外购设备依据购货发票,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设备能源部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手续。
(三)自制设备及公司内承建的厂房建筑设施改造工程,转交接收单位后,由施工单位主管会计填报“费用决算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审定签字后,其中一份由施工单位连同产品入库单、使用单位领料单办理固定资产增加手续,一份设备能源部汇总凭证,一份施工单位会计自存。
(四)外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填报决算书,经工程部、价格处审核,交汇设备能源部总签字后,资产主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五)为做好技术改造计划费用控制归口管理工作,未经设备能源部签字、计财部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不能私自外购设备或立项自制(土建施工),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工装、模具管理制度
SJE/ZY/SB-05
第一条 工装模具定义
工装是指在加工制造过程中或装配过程中,为了完成规定的作业,使工件和工具保持规定的相关位置,进行排列,而设计的工具。
模具是利用材料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性质,把材料加工成形,制造出成品。可分为冲压模、锻造模、粉末冶金模、铸造模、压铸模、塑料模、橡胶模等。
第二条 相关部门职责
(一)设备能源部负责制定工装、模具(以下简称模具)管理制度;生产部组织制造;设备能源部参与新增模具完工后验收;并负责督促检查模具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
(二)设备能源部负责工装、模具的实物管理。建立总台帐和分厂台帐;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借用手续;定期进行复查、核对,做到帐、物、卡相符;对库存工装模具进行日常保养。
(三)技术部负责新增工装、模具设计。提出工装、模具名称、代号、数量及相对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四)制造分厂负责模具制造;组织新增模具完工后验收及交检入库。
(五)使用分厂负责分厂库存工装、模具的实物管理,设置固定仓库,配备仓库保管员、管理员,业务接受设备能源部指导;建立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定期进行复查、核对;工装、模具做到合理使用和做好日常保养。
第三条 工装模具的制作和修理
(一)新产品所需工装、模具由设计研究所提出。老产品所需补充工装、模具由使用单位提出。工、模具制造明细提出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技术部,产品单位共同研究进度等事项,会签后列入生产计划(注明计划成本费,设计更改,费用变动由产品单位承担),按产品生产程序进行生产。
(二)工装、模具使用年久,无修复价值需要重新制造时,由产品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能源部批准后,安排生产。
(三)在用模具达不到产品技术要求,需要修检时,要由使用单位工装员和该模具加工零件的检查员会签后,然后与技术部商定,提出修理方案。由使用单位向设备能源部提出修复申请,其它按厂内临时生产任务安排。
第四条 工装、模具完工验收、入库、使用及保养
(一)新增模具制造完工后,由制造分厂通知生产部和设备能源部,由设备能源部协助模具制造单位,组织召集设计、工艺、检查、使用等单位及有关领导进行试模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装、模具明显部位进行钢印打号,记入其代号。
(二)工装、模具产成后,确定总库保管的,由制造分厂转入工装总库。使用单位需用时,必须完备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确定分厂保管的工装、模具,使用分厂在制造分厂领出前应出具领料单,交设备能源部做为登帐凭证(对于急用工装,领料单可先交制造分厂,然后转交设备能源部)。使用分厂领出前不出具料单,制造分厂不可发放。对每套模具具体存放总库或分库,由设备能源部确定。
(三)工装、模具产品入库后,进行登帐入库。并同时在ERP管理模块上登记建帐。
(四)确定分厂保管的工装、模具,使用单位应建立库房和台帐。
(五)入库工装模具要分类整齐摆放,对号入座。作好维护保养,经常檫式涂油,防锈蚀损坏。
(六)借用模具总库的工装、模具,用完后(可视为一个月以内不再用)。要及时送还统一保管。但送交总库保管的模具必须是能生产合格产品的模具,否则不能入库。模具入库必须按仓房规定完备手续。
第五条 工装模具的损坏和报废处理
(一)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其他原因造成模具损坏,使用单位领导和工装管理员要本着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找原因。对于较大的事故,使用单位要用书面材料报告设备能源部,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二)模具报废的原则应符合设备报废的原则,已达到报废程度的工、模具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由设备能源部负责组织技术部、物资计划部、产品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副总工程(工艺)师批准方可报废。已批准报废的模具,由设备能源部统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 公司工装模具管理员职责
(一)加强工装模具的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经常监督检查工装模具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提高工装模具的用次率,对违章使用工装模具的单位和操作者有权制止(直至下达停用通知),并及时上报。
(二)负责召集和参加工装模具事故分析会,掌握和调查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当造成的工装模具事故,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拟定防范措施。
(三)组织并参加工装模具报废技术鉴定会。
(四)有权对有关工装模具的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并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召集和参加工装模具工作会议。
(六)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七)负责对分厂工装模具管理员和两级库房的技术、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八)负责重新制作工装模具的核查工作。
第七条 分厂工装模具管理员职责
(一)加强工装模具的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检查工装模具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提高工装模具的利用率,对违章使用工装模具的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上报。
(二)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编制车分厂工装模具制造和维修计划。
(三)负责工装模具完好率统计上报工作。
(四)负责做好工装模具使用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负责并参加工装模具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则,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六)负责并参加新工装模具的试验工作。
(七)负责报废工装模具的申报和研究处理工作。
(八)负责工装模具的领、借用工作,按规定办理手续,并上报,做到经常检查、核对,使工装模具达到完好标准。
(九)协助和指导工装模具库管理员做好库房管理,每月至少清点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
(十)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工装模具库管员职责
(一)负责工装模具的入库、保管、保养和发放、回收工作。
(二)库管员对工装模具做到定期盘点,保证帐物卡相符,严格执行工装模具管理制度,健全出入库手续,杜绝丢失、损坏事故的发生。
(三)增强工作责任心,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工装模具要分类整齐摆放,对号入座。
(四)凡是入库工装模具必须做到完好,涂油,随用随取,用后即还。
(五)按时按要求填报各类报表,积极配合工装模具管理员做好计划、修理、报废工作,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努力完成工装模具管理员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工装模具管理考核细则
(一)领导不重视,未配备专(兼)职工装模具管理员和保管员的罚款50元。
(二)由于对工装模具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的扣责任者10-50元;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的扣责任者50-100元。对于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的扣责任者100—500元。
(三)工装模具不按规定使用、保管、保养。用完不及时入库,乱堆乱放,造成锈蚀等。对责任者罚款50—200元。
(四)对违犯管理制度和出入库手续,管理混乱、帐物卡不符,罚款30—100元。
第十条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土建工程管理制度
SJE/ZY/GC-01
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的维修、加固、改建和扩建管理工作,特制定土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根据公司年土建工程总体计划,编制新建、改建、维修计划。
第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装饰装潢工程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工程、竣工手续、手续齐备,方可施工。
第四条 负责对土建工程项目造价的测算。负责对土建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的审核工作。开工一周前审完预算,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审核完决算。
第五条 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场地的地质勘测工作,确定勘测单位搜集地质资料。
第六条 负责土建项目设计的招投标工作,向中标单位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和技术要求。
第七条 负责土建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资格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确定中标单位。
第八条 对施工单位按图纸要求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按技术规范验收。
第九条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的全面验收,提交验收报告。
第十条 对公司内人员施工采取项目承包方式,报价与施工单位比价,不高于施工队价格,每月7号决算,报审计部审批。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产品发货与运输管理制度
SJE/ZY/AZ-01
为规范产品发货和运输工作,保证产品安全、准确、准时到达目的地,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产品发货工作由安装部组织实施。
第二条 产品入库后,由安装部负责清点。发货前进行包装和装箱。按营销部门要求时间完成。计检部质检人员负责对包装进行检验。
第三条 发货前,报审计部组织运输车辆招标,安装工程部出具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要求一式三份,安装工程部、承运商签字后各持一份,出门时交保卫部一份。
第四条 安装工程部负责产成品的运输发运联系工作,并及时填报请款单经审计部审核。
第五条 经审计部确认费用数额后,向公司财务部门请款,并准备起运。
第六条 车主及承运商签订运输协议,落实运输日程,划分运输安全责任范围。
第七条 因产品存放在制造分厂,货物装车由安装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制造分厂负责装车。起运时,及时通报顾客做好接货准备,落实卸货地点及接货人,并及时索要经对方确认的发货回执。
第八条 具体发货时间详见合同,每迟一天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以此类推。
第九条 承运单位装车后不准换车,如换车扣本次运费的50%
第十条 变压器单台保险,按产品价格进行保险。
第十一条 每次付款方式为3︰4︰3。
第十二条 如承运方因各种原因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输责任和义务,导致不能按期发货,我公司将与违约方解除此运输合同,按投标报价顺序选择其他承运单位重新签定运输合同,由违约方承担此合同的差价损失,并由违约方承担预期承运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第十三条 每次招标价格不能因任何原因而改变(包括:全国各地公路收费方式调整、自然灾害、油价调整、运输市场价格调整、冬季下雪路滑各种因素)如承运商违约,我公司处理违约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该承运商全部负责,在抵押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成品库管理制度
SJE/ZY/AZ-02
第一条 成品保管员接到产成品入库的通知后,凭计检部开据的产品合格通知单及统计开据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对办理入库成品的备品、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核对和清点,依据成品入库检验合格证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入库。
第二条 入库产品由计检部挂检验合格标签,由生产单位固定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影响生产,入库的成品必须由制造单位加防尘罩,否则不予入库,对不能马上发货的产品的备品、备件检验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以备出库检对。
第三条 成品库要建立产品台帐,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台(件)数、入出库时间。
第四条 当接到出库通知时,保管员要认真查阅出库的审批手续(出库通知单),要有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特殊情况出库由总经理签字放行。
第五条 出库的产品要及时登记帐卡。保管员要做到每周检查一次,每半年要盘点一次。要帐物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查明原因。
第六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产品包装管理制度
SJE/ZY/AZ-03
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要对产品出厂前进行包装。由仓储部按入库单实施对出厂产品进行包装。
第一条 按照用户和包装设计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第二条 各营销部门根据产成品入库情况,及时提出产品包装要求,负责包装部门根据产品包装计划,向生产部提出材料使用计划,由物资计划部购买木材。
第三条 产成品包装箱上,要求清楚标明产地、收货地点、收货单位和装箱地点等标识。
第四条 产品的附件、说明书、装箱单等核对清楚后,经计检部检查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包装出厂。
第五条 对包装结束后的工作现场,负责整理并及时清理包装残留物。
第六条 每月25日前,将当月发生的包装材料费用情况报主管部门,确保帐物相符,结算及时。
第七条 严禁用包装材料制作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第八条 本制度由包装部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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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程(安装)项目管理制度
(试 行)
SJE/ZY/AZ-04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现场施工(安装)项目设经理1人,施工队队长1人,安全员1人,技术员1人,各施工班设班长1人。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现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受公司委托项目安装经理对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施工全面完成。工程项目全体人员实行一专多能、鼓励掌握多工种技能的技术人才,现场安装人员既有专业工种划分,又要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以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为目标,灵活确定现场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 项目安装经理
(一)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处理该项目现场安装制造,负责内外协调,因此,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管理协调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思想觉悟。
(二)根据项目情况,在项目启动前,由公司指定1-2名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专项负责。
(三)项目完成后(或大部分完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减少或撤销该项目经理。但项目经理不能因工作调整而影响与该项目相关的责任和义务。项目经理应保持对所负责项目的延伸服务和其他服务内容的连续性。
(四)项目(安装)经理对部门领导负责。
(五)项目(安装)经理的解聘由公司领导负责。
第四条 项目(安装)经理的工作职责
(一)熟悉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配合维护当地治安,尊重所在地风俗习惯。
(二)熟悉项目全过程,包括理解合同条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人文条件,公司内项目管理方式、方法等。对整个项目的执行负责。
(三)项目启动前,负责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控制计划、成本控制计划。并参与协调项目组织过程中三项控制指标的检查与调整工作。
(四)全面协调公司内外委、外协单位工作,使各项工作有序按计划完成。
(五)负责现场制作部分的外委及采购任务。
(六)建立项目经理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汇报应及时准确。
(七)对施工项目的产品质量有监督、管理职责。
(八)对施工现场各种物料、设备有管理职责。
(九)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领导责任。
(十)负责该项目人力资源使用建议和调配权利。
(十一)负责在每周六早九点前向本部门报送上周工程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十二)负责申报及审查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及时将审查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批。
(十三)关心爱护职工生活和健康。
(十四)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结束后的总结,内容包括:
1、对项目的进度、安装质量、外委方的安装质量进行总结;
2、对各施工队长的业绩、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3、对参与项目安装的公司派出员工进行业绩评价和劳动态度考核;
4、安装总费用的分析决算。
第五条 施工队长对项目(安装)经理负责:
(一)负责施工的现场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
(二)按照项目安装计划,组织好现场制作、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认真贯彻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安全文明施工,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掌握施工进展,组织均衡施工,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行项目施工统一调度指挥。
(五)定期组织召开施工调度会,协调各工种间的组织配合,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费用。
(六)组织管理好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保证设备工具的合理配置,材料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 班组长对施工队长负责
(一)以项目为核心,根据施工任务,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好本班组的工作。
(二)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工具、材料、资料等是否完整准确。
(三)加强班组的安全教育,严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四)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纸、工艺文件及标准进行施工,实现全面质量管理。做到“三净”;工作场地净、设备净、工件净,实现文明施工。
(五)遵守公司及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坚守岗位。
第七条 安全员
(一)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督促、贯彻安全施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报告领导。
(二)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队长处理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八条 质量负责人
(一)掌握设备安装标准,协调作业,检查设备安装质量情况。
(二)对重点部位、质量薄弱环节,多检查、多督促,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并通报项目经理。
(四)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制定处理方案,并对方案实施过程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
(五)做好质量记录及质量台帐,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及时反馈。
第九条 技术负责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技术管理能力,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根据施工计划及工程的技术要求,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施工进程中及时了解、发现技术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认真管理好各种技术、工艺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制度,各种文件、图纸资料完好齐全,不流失、不损毁,确保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
(四)协助项目(安装)经理就现场发生的技术问题与甲方或其他安装单位协调。
(五)负责现场外委工作的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
第三章 现场项目管理程序
第十条 依据合同,安装工程部(项目经理)与生产管理部确定该合同项目现场制作、施工内容和生产施工量、完成日期,由生产管理部下达现场制作、施工项目投产书。
第十一条 依据现场制作、施工生产量、完工日期,项目经理分类报出现场制作、施工产值报财务部,由财务按合同分割确认。
第十二条 依据生产管理部下达的项目投产书,项目经理编制项目生产计划报安装部和生产部,生产部对公司内加工部分予以保证。
第十三条 依据已经确定的现场制作、安装产值,项目经理编制成本预算(列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成本费用)按周按月报财务部,财务部批准后按成本预算给予资金保证。
第十四条 依据项目工程令,项目经理编制技术文件需用计划,技术文件由技术部编制予以保证。
第十五条 依据项目投产书,项目经理编制人力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调配保证。
第十六条 依据项目投产书,项目经理编制设备需求计划,设备能源部调配保证。
第十七条 依据项目投产书,项目经理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物资计划部调配保证。
第十八条 现场采购物资,项目经理现场比价、询价,经价格处审批,向财务部作付款计划。
第十九条 依据项目经理编制的生产计划,从项目经理开始逐级下达制造施工指令,项目各级人员保证执行。
第二十条 项目完工后,项目经理做该工程项目完工总结,向部门领导汇报,总结上交存档。
第四章 项目员工守则
为使项目员工的行为与公司的整体利益相一致,更好的约束自身行为,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品牌,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十一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部员工应严格遵守下列各项守则
(一)员工要忠诚、协作、进取;
(二)认真高效工作,不拖延、不敷衍、求上进;
(三)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窃取;
(四)维护、建设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五)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诚恳,以赢得对方的信任和合作;
(六)恪尽职守,严守公司秘密;
(七)要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工作现场、生活区域要保持清洁;
(八)服从领导听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陈述或交换;
(九)不准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十)员工之间要真诚、团结、互助、互爱,不吵架、不斗殴、不搬弄事非,共同建设好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第二十三条 在与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共同工作时,要谦虚、诚恳,积极合作,工作中有不同意见时要真诚、友好的交换,争取对方的理解和信任,充分表现公司的良好形象和自身的良好素质。
第二十四条 尊重当地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做好民族团结、宗教团结。
第二十五条 与驻地的老百姓友善相处,搞好邻里关系,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提倡八荣八耻。
第二十六条 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出入一些不健康的场所,不与社会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第五章 项目员工劳动纪律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使之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管理原则:公平一致,实事求是。
第二十九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
第三十条 迟到、早退、旷工依据下列规定处理。
(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10元;
(二)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至4小时按旷工半日记;
(三)迟到或早退4小时至8小时按旷工1日记;
(四)旷工半日扣罚20元,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旷工1日扣罚4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次扣发当月工资,给予计过一次处分,并退回公司,往返旅差费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其它违纪依据下列规定处理
(一)工作时间干私活、睡觉、串岗,每次扣罚10元;
(二)班前、班中饮酒,每次扣罚20元,累计三次退回公司处理;
第三十二条 病、事假依据下列规定处理
(一)因病休假1天扣10元;超过三天每天扣20元;
(二)因私事休假没工资;
第三十三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无论什么时间、什么事情离开项目部,必须向队长请假,说明事由、去向、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后及时销假;
(二)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项目部者,一次给予200元以下的罚款,往返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或累计二次的公司给予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第六章 物资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入库管理
(一)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严格入库手续,确认数量、质量、品质证明书及相关资料完好齐全后,方可入库;
(二)对入库的物资要及时进行建帐,准确填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日期及相关信息,并做好标识;
第三十五条 出库管理
(一)物资出库按计划、按定额并经领导严格审核后发放,没有手续一律不准发放;
(二)发料时要做到准确及时,不出差错;
第三十六条 物资的保管
(一)物资的保管应按其性能、类别、形状、用途、技术要求及消防要求分离分类存放,做到科学、安全、定量、定位,标识清晰、明显;
(二)露天存放的物资地面要平整,按区域分品种、规格、系列摆放、存放地无杂草、垃圾、环境整洁;对怕潮湿和锈蚀的要进行防护处理,定期保养;
(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
第三十七条 物资的盘点及帐卡管理
(一)发料时,随发随点,有动必点,当日料单当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二)盘盈、盘亏和报废物资,必须查明原因,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和报废物资;
第三十八条 废料、废旧物资的管理
(一)废旧物资:(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金属屑末、包装物、五金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等,统一由项目部负责回收报部门领导批准后处理,其它人一律不准回收、存放和处理;
(二)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按照废旧物资的类别进行管理并登记建帐,且帐物相符。对回收的贵重金属及屑末、贵重物资要加强保管,做好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资,要做特殊保管和处理,严防发生事故和污染环境;
(三)对废旧物资的处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项目工具管理制度
施工所用的工具由项目部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队长领用,以旧换新。
第三十九条 员工借用工具时,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归还,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第四十条 需长期借用的,建立登记卡登记建帐,并定期检查,用完后归还销帐;
第四十一条 工具归还时,保管员严格检查使用情况,如有人为损坏或私自改制时,一律按制度赔偿。
第四十二条 要正确、合理使用工具,要爱护工具。
第八章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员工安全守则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劳动鞋和各种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施工时间不许赤脚、光背、披衣服;
(三)电气设备、电气焊设备、行车、起重机械、运输车辆等专用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和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使用和操作;
(四)发现机器设备、房屋建筑有危险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第四十四条 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凡抽调到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包括学员、实习生、临时工等)由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典型事故、安全组织构成;
(二)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安全的队长和安全员,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施工项目的特点、危险部位和工况、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教训和预防方法;
(三)班组安全教育:班组长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工种主要设备性能、防护设备及用途、施工特点及高危部位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教训和预防方法。
第四十五条 安全施工检查
(一)班组安全检查
班组长每天在施工中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各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2、各种施工设备、工具是否良好;
3、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和爱护;
4、施工现场及周围是否畅通、清洁整齐;
5、全班人员无违章现象及违章趋向和安全隐患;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由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队长、安全员、班组长,一周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检查各种施工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状况,各种安全装置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有效;
4、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整齐清洁,通道是否畅通;
5、检查各种设备、工具、车辆是否良好;
6、检查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和爱护;
7、对整个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对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制定安全措施;
8、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措施合理。
第四十六条 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的管理
(一)起重机应明示起重吨位,并要有信号装置,确保安全起吊;
(二)起重机应由专职人员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三)起重机的挂钩和钢丝绳都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和断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四)起重机使用时,不能超负荷、超重和斜吊,并禁止任何人站在吊物上或在吊物下停留、行走;
(五)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线应做好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七)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外壳绝缘状况,金属外壳采取保护性接地;
(八)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置要符合规定,并定期检查, 应指定专人管理;
(九)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10米以外,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不得碰撞;
(十)氧气瓶要有瓶盖、防震圈和安全阀,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章 项目食堂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餐饮质量
(一)全心全意为施工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精心调剂主、副食的花色品种、风味特色;
(三)经常征求施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善和提高饭菜的质量;
(四)项目部经理、施工队长定期检查饭菜制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十八条 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
1、餐厅、灶房等环境卫生要保持清洁;
2、餐具、茶具和盛放入口食品和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3、保持食堂整体的环境卫生,严禁在食堂里面及周围乱扔垃、赃物、废纸、烟头等;
(二)炊事员卫生管理
1、食堂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的健康人;
2、工作时要穿干净的工作服,配带工作帽;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第十章 安装员工差旅、休假制度
外出安装员工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出发和返程。按出差时间长短给予一定的休息调整时间。
第四十九条 被确定出差的员工,按人力资源部通知的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和安装部报到。
第五十条 由安装部组织请款,并确定出发时间和路线,规定到达日期。
第五十一条 员工到达现场后向安装经理报到,并由安装经理向安装部通报人员到达情况。
第五十二条 安装员工返程由现场安装经理批准,并确定返程时间和路线,规定到达日期。员工到达公司后向安装部报到,并由安装部向现场通报人员到达情况。
第五十三条 员工出差往、返均以铁路为主。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乘飞机往、返的,其路费由本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中途停留不与领导请示的其住宿、补助、工资等不与支付。
第五十五条 员工出差3个月以内的,到家后第二日到安装部、人力资源部报到后回原单位上班;出差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给予5天休息时间;6个月以上9个月以内的给予10天休息日;9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给予13天休息日;出差一年以上的给予15天休息日。在路程超出规定时间者,其超出部分在上述休息时间扣除,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十六条 出差安装员工必须在休息日内处理完差旅费报销等事宜。
第十一章 现场车辆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 现场车辆统一归安装经理负责调配、指挥。
第五十八条 指派司机驾驶、维护保养并办理相关路检、路费手续。
第五十九条 出车要有出车单(记录),并由经理签字。
第六十条 出车后要遵守交通规则。
第六十一条 不经领导批准出车视为违纪。
第六十二条 违规出车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第六十三条 违纪出车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司机本人负责,连带扣罚安装经理事故损失额的20%。罚款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延续下月扣除。
第六十四条 车辆除维护费用,由安装经理签字,后回传安装部,统一由安装部办理汇款。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处罚标准与交通法规不符,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现场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现场安装制作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试行)
SJE/ZY/AZ-05
公司各安装制作现场的材料采购、保管、发料等严格遵循公司相关各部门的管理制度,并以现场周请款计划为付款审批依据。
人员配置:
材料采购计划员:1名 ; 保 管 员:1名。
第二条 对现场安装制作需零采的辅材、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下。
(一)现场安装制作需采购的机油、汽油等机物料类,由现场做出其材料需求周计划,经现场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报安装工程部,由安装工程部报请公司审计部门审批后,方可现场采购。
(二)现场安装制作,根据现场实际劳动强度及客观环境情况,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特殊请领,必须遵循向安装工程部申报,由安装部按相关管理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各项目点必须建立发放名细,并返回生产部一份。
(三)现场安装制作的低值易耗品类:焊条及相关的焊工耗料,由现场工艺人员做出工艺定额,依据此工艺定额作出周请款计划,并作为记帐发料依据。
(四)工具类的现场采购及发放管理
对现场施工所需的工具类的采购,每件价格在300元(含300元)以上的采购单价,需在报请公司审计部审批及物资计划部批准后,及时进行现场采购。
现场材料、工具的领用发放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材料及工具领用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由现场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现场制作安装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
SJE/ZY/AZ-06
根据各安装制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对现场安装制作的工期、进度、制作安装质量,现场制作安装成本等进行有效控制,制定现场制作安装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
第一条 工期进度考核
(一)现场安装制作的生产进度安排要遵循合同交货期排产,制定排产计划。根据排产计划考核工期进度的完成情况,如未如期完成查明原因;非外力因素,扣款:1项目经理:合同延期扣罚5%;2扣罚直接造成未如期完成工期的责任组人员:合同延期扣罚10%(扣罚基数为:合同规定的因延期甲方扣我公司的扣罚金额)。
(二)现场安装制作需外委加工、安装的项目,在签订外委合同制作、安装合同时,必须保证工期,保证质量,在合同签订的条款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由于合同签订条款不明确,造成的未能如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及影响的后果,由现场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承担,将受到责任及经济上的处罚,经济处罚:由项目经理责成外委方承担全部延期罚款。
(三)由于厂内制作、设计、发运等因素影响现场安装进度且不能如期交货的,对现场安装交付期相应顺延,考核原则遵循工期进度考核。
第二条 产品质量考核
现场制作、安装的产品质量由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负责。以客户反馈的产品质量和安装结束后的验收报告为依据,参照公司质量责任、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条 现场制作、安装成本控制考核
(一)现场的制作安装从设计到采购应考虑成本以制作安装过的同类炉型为参照,剔除设计变更因素,按节约和增加费用的±30%奖罚。
(二)现场制作安装项目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对现场工程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资料及时反馈公司,并且资料清楚准确。
(三)对现场制作安装外委项目,要做出外委项目成本报告。在签订外委合同时,及时反馈预算成本报告,在外委项目完工时,反馈完工成本报告。未做上述报告的按季出项目金额1-3%扣罚。
第四条 现场的住勤补助、负责人的通讯补助,按《现场安装工资参考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现场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现场制作安装外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SJE/ZY/AZ-07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现场制作安装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安装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装工程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企管部门、生产管理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格供方。
第三条 安装工程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外委项目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传真安装工程部以建立现场外委项目档案。
第四条 凡需施工现场外委的项目,通过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企管部门、审计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安装工程部,以确保现场制作安装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实施。
第六条 安装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作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 安装工程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代表公司授权现场经理或委派代表公司招标人员参与现场招标的,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公司,由安装工程部、企管部门、生产部、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中标单位必须具备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
第八条 安装工程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责成现场项目经理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 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公司企业标准》。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 各项目经理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各项目点质量人员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 外委项目完成后,外委项目点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外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现场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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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项目(安装)经理评比条例
(试行)
SJE/ZY/AZ-08
为规范各项目(安装)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安装)经理和安装队伍的素质和修养,提高安装工程质量,降低现场安装成本。根据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优秀项目(安装)经理的评比条件
(一)成本评比:组织管理的安装项目总成本不超前期制作安装的同型项目费用,以降耗最大的为优。
(二)安全评比: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无交通肇事。
(三)质量评比:现场安装制造质量符合质量检验要求,并赢得顾客的好评(书面材料)。
(四)现场文化、纪律评比:现场安装队伍建设井然有序,有团队合作精神,体现公司优秀文化;现场不出现打仗斗殴事件,作息时间井然有序。
(五)工期评比:安装工期最短,以合同规定期限为基准(扣除公司内部部件延期到达现场的因素)。
(六)安装工作量评比:安装规模以合同额,现场制作安装产量、产值为参考值。
(七)劳动生产率比较。(产值、产量比安装平均人数)
(八)差旅、往返纪律情况:无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往返现象。
(九)物资设备管理评比:工具损坏、丢失管理,以损坏数量最少、价值最低、设备维修费用最低、帐目清楚为优。
(十)项目总结评比: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成本费用、安装进度、安装质量、员工评价、设备管理情况、工资管理情况、物资管理情况。
(注:评比以年度内结束项目为参评项目,每年评价1个。)
第二条 评比程序
(一)安装项目结束后15日内,各项目经理负责提交上述10条中涉及到的材料(含项目总结),传回安装部。
(二)安装部负责整理分类后,组织财务部、生产部、矿热炉部、企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经理办进行评比。
(三)评比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奖励办法
(一)被评为优秀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人民币;安装队长,奖励1000元人民币;参加项目安装的员工,每人奖励200元人民币。
(二)优秀的安装项目记入安装业绩档案,作为公司年度评比的首要参评对象。
第四条 本条例由现场安装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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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
SJE/ZY/JJ-01
第一条 引言
(一)为了保证量值准确一致,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二)强制检测是指法定计量检测机构和政府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计量技术机构用强制办法所进行的计量检测。
(三)本公司从事的检测,使用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的职工或部门必须遵守本细则。
(四)用于量值传递的标准计量器具和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均为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条 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精度等级和计量值传递系数及生产需要,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并配备适用的配套设备。
(二)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必须按需要和有关部门规定,配备相适应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三)使用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不准破坏其准确度。
(四)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处于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使用。
1、无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或被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
2、超过检定周期。
3、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4、修理后未经检测。
5、使用的环境条件不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6、使用者未掌握正确操作技能。
(五)检测和使用单位应将其强制检测的计量器具登记建帐。
(六)封存和报废标准计量器具或根据需要将强制检测计量器具改用非强制检测计量器具,必须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备案。
(七)启用封存和新购的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以及将非强制检测计量器具改用强制检测计量器具,必须向有关法定计量检测机构申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对申请检测事宜由计检部办理。
第三条 强制检测
(一)计检部根据规定编制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计划,使用单位按计检部通知按期送检。
(二)计检部对全公司的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统一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管理。
(三)计检部对未按周期检定通知送检,按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四)使用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有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的环境条件。
2、必须具有完善的岗位责任制的、正确的使用规程等。
3、使用者必须了解计量器具性能,使用方法,并能操作。
4、使用的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具有合格证。
第四条 本细则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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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工作实施细则
SJE/ZY/JJ-02
第一条 计量器具管
建立计量器具记录卡,整理计量器具检定修理记录。
第二条 数据的采集和管理
(一)以一定的表、卡形式,用文字和数据对计量检测、修理调试数据进行整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的示值或通过计算所得示值误差。
2、检修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元器件。
3、修理后的检测记录。
4、被检测对象的测试记录。
(二)按表、卡规定的内容,时间进行记录,字迹工整,文字简要,内容准确。
(三)各种记录表、卡应分类装订保管。
(四)记录更改处要加印章,对结论性文字一律不准涂改。
(五)统一规定各种表、卡格式。
第三条 技术档案
(一)各种计量标准器、大型或高精度计量器具的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履历表
2、使用说明书
3、入厂合格证
4、历次检测证书
5、历次检测记录、修理记录、计量器具做建标报告
(二)填写技术档案一律用钢笔,字迹应清晰、工整。
(三)技术档案由使用单位来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便于查用。
(四)计量器具总帐和管理卡片
1、总帐应按长度、仪表、衡器分类建帐。
2、计量器具总帐和管理卡片应由计检部统一保管。
3、当计量器具报废时,将卡片收回消帐。
4、填写帐卡时,字迹要工整,更改时应签章。
(五)计量测试
1、凡委托计量测试的,应由请求部门填写委托单连同被测件一并送计检部。
2、检测人员接到委托单后,检查被测仪器是否符合要求,测试项目能否完成,确认无误后,做好登记。
3、检测任务完成后,计检部填写报告单通知委托单位。
4、向外单位提供的测试报告,除测试人员签章外,还应加盖计检部印章。
5、外协测试任务及收费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检测印鉴
(一)计量业务专用章和检测人员个人印章由公司统一发给。
(二)个人印章必须亲自盖印,并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更不准随意转借,互换以及在空白合格证上预盖印章。
(三)计量检测人员必须经技术监督局计量行政部门技术合格得到的计量检测证书后,方可发给印章,以从事独立检测和签章。
第五条 本细则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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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测制度
SJE/ZY/JJ-03
第一条 设备的管理
(一)检测设备有逐台编号,建立设备台帐,年末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二)设备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其处理办法按设备有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和使用设备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定。
(四)操作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方可操作。
(五)操作者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
(六)操作者要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做到精心维护,正确使用,保持完整有效。
(七)离开设备时必须停车、停电。
第二条 消耗材料、器具的保管
所需用的材料,应申明理由,经主管领导盖章后,到物资计划部领取。
第三条 安全防火、节电
(一)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防火用具放到明显位置,摆放整齐,保持完好有效,做到人人会使用。
(三)做到人走灯灭。
(四)易燃物品(汽油、乙醇、危险化工材料)设专人保管。
(五)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同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明确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七)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四条 环境卫生
每天早班前为清扫时间,并经常保持整洁卫生。
第五条 本制度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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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
SJE/ZY/JJ-04
第一条 申报计划
(一)各单位每年三季度将下一年800以下的计量器具预算计划一式二份报计检部。
(二)计划内部包括:
1、名称
2、规格型号
3、精度等级
4、制造厂家
5、单位
6、数量
7、配备更新理由
(三)计检部汇总各单位预算计划后,进行计量审核,综合平衡,年度前编出全公司计量器具配备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计量审核
计量审核的目的是防止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购入公司,其中审核的内容是:
(一)计量器具生产厂家一定是取得政府计量部门计证许可的。
(二)符合法定计量单位。
(三)测试范围、精度等级符合公司有关检定网络图要求。
(四)便于检修,就地就近的原则采购。
(五)方便管理,综合全公司情况,规格型号繁杂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三条 采购与验收
(一)凡采购进公司的计量器具,必须送计检部进行检验,合格后登记,编号,签发合格证。
(二)凡本公司自制的专用量具,经分厂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由车间交计检部按国家标准,检定规程和本公司有关技术文件进行检测,合格后由检测人员编号,登记。
(三)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具备制造厂家的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书,使用说明附件单等有关技术文件,否则不予验收。
(四)凡技术改造,工程建筑,技术革新计量工具必须按以上三条办理验收手续。
(五)技措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六)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购进的计时器具不符合计划要求,不符合计量审核要求)的由计检部出具报告,交物资计划部处理。
第四条 发放与使用
(一)各单位领用时,必须把领料单送计检部审核签章。
(二)仓储部发放时,凭审核签章的领料单发放。
(三)使用单位领出的计量器具,交检测人员检测,合格后编入检测周期,进行周期检测。
(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转给计检部申请报废。
(五)公司内人员调动,一律不准带走计量器具,特殊情况经计检部批准后,交换卡片方可带走。
第五条 周期检测
(一)计检部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和使用情况,编制周期检测计划,由财务部年初下达,必须按期组织实施。
(二)各使用单位必须按计检部周期检测通知单的要求日期,按期送到计检部接受检测。
(三)本公司自行周期检测的计量器具,由计检部签发合格证。
(四)送外检测合格计量器具,返回后,合格证书由计检部保存,计量器具一律换用彩标管理。
(五)计检部计量管理人员,每季度汇总,周期检测情况,报公司技管办。
第六条 巡回检查
计量人员在巡回检查中对不合理使用,无合格证的计量器具,计量人员有权扣留和制止使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检修,并做好修理记录。
第七条 不合格计量器具的修理
(一)检测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修理能达到检测规程的要求,又有修理价值的,要进行修理,由检测人员检定,合格后返回使用单位。
(二)外委修理的计量器具,修理单位应有修理的部位,所更换元件的记载及签章,修理后的检测证书。
(三)修理后达不到精度,可以降等降级使用,但必须符合检定规程。
第八条 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报废
(一)凡是严重磨损,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计量器具,由检测人员,班(组)长填报废单,技术员签字,由计检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废。
(二)使用单位可凭报废单领用新的计量器具。
(三)报废的计量器具由计检部保管处理。
(四)如需赔偿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计量器具的封存
(一)凡闲置不用一年以上的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一式三份报计检部,封存(即停止周期检定)。
(二)封存期间使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以保持计量器具的完好性。
(三)使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计检部启封,并组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编入周期检测计划。
(四)凡使用未经批准启封的和经检测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将视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五)封存的计量器具要单独建帐。
第十条 本细则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附件:计量器具目录
计量器具目录
(一)强制检测范围
1、 标准器具类
标准量块
万能工具显微镜
大型工具显微镜
立式光学计
角度块
刀口尺
百分表检具
平面平镜
平行平镜
量具测力仪
测长仪
标准压力表
标准负荷活塞压力计
标准法码
铂铑一铂、二等标准热电偶
标准直流电位差计
直流数字电压表
标准电池
交流电压表
交直流电压表
功率表
分压箱
电桥
2、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压力表
氧气表
乙炔表
秤
血压计
心电图检验仪
超生波检验仪(医用)
体温计
酸度计
声级计
72型分光光度计
粉尘测量仪
水表
电度表
(二)一般检测范围
1、长度类:
游标卡尺
高压游标卡尺
深度游标卡尺
外径千分尺
内径千分尺
螺纹千分尺
公法线千分尺
百分表
内径百分表
杠杆百分表
千分表
塞尺
方尺
直角尺
万能角度尺
光洁度标块
框式水平仪
金像水平尺
钳工水平仪
平板
桥形平尺
尺规
2、 力学类
法码
天平
增铊、定量铊
地中衡
地上秤
台秤
案秤
万能材料试验机
冲击试验机
各种硬度计
流量计
U型管压力计
水表
3、 热工类
铂铑—铂热电偶
镍铬—镍硅热电偶
园图电子电位差计
毫伏表
记录仪
差压变送器
电动执行器
霍尔微压变送器
动圈表
平方器
调节器
压力表
测温表
4、电(磁)学类
电流表
电压表
功率表
电度表
钳形表
万用表
兆欧表
电桥
接地电阻测试仪
转数表
频率计
功率因数表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
特(斯拉)计
硅钢法检验仪
5、无线电类
示波器
图示仪
电子管电压表
高频信号发生器
音频信号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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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SJE/ZY/JJ-05
第一条 根据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按最高标准器、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分类建立。
第二条 最高标准器按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一般计量器具按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按政府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简易计量器具、盘装仪表、工具仪表只进行一次性检测或及时检修,不编入周期检测计划。
第五条 计检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损坏失准等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进行报废。
第六条 计量器具要按国家规定的检测规程,由计检部进行周期检测。
第七条 在用的计量器具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第八条 在用计量器具要有相应的检测记录。
第九条 本制度由计检部解释,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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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斤计量管理制度
SJE/ZY/JJ-06
第一条 原材料、废旧物资出入厂检斤由计检部负责。
第二条 检斤日一人检斤、一人监督并签字,严禁不经检斤开具“计量检斤单”。
第三条 检斤物资由检斤员填写“计量检斤单”一式四联,送检部门两联(其中包括客户一联),计检部两联,一联自存,另一联交有关部门核查。
第四条 检斤前检斤员校对衡器的精度,然后监督车辆开上衡器正确位置后开始检斤。
第五条 核对货物票相符,数据准确,并对检斤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本制度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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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产品入库检验和验证方法管理制度
SJE/ZY/JJ-07
为保证产品入库质量,加快检验和验证节奏,满足生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采购产品必须在合格分承包方处采购。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检验和验证方法。
(一)专职检查员检验。
(二)专职检查员验证。
(三)采购员和保管员共同验证。
第三条 检验和验证的采购产品。
(一)专职检查员检验的采购产品:65MN板材、变压器油及其它需进行检验的采购产品,由计检部组织采样检验。
(二)专职检查员验证的采购产品:各种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电磁线和其它变压器主材、电工材料、电子材料、劳动保护用品、机械配套产品和其它配套成台(套)采购产品。
(三)专职检查员抽样验证的采购产品:轴承、标准紧固件、焊条及其它批量大同规格材料。
第四条 采购员和保管员共同验证的采购产品:在合格分承包方以外所采购的产品,由采购员、保管员共同验证不需由专职检查员验证,但必须提供一份到货明细,给检查员,验证无误后,保管员和采购员共同在到货登记中签字证明已经验证。
第五条 本办法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XXX有限公司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SJE/ZY/JJ-08
第一条 引言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全部实施法定计量单位。
(三)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须主动接受计检部安排各项计量检定。
第二条 计量机构及其职责
(一)计检部是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机构,对全公司的长度,仪表、仪器和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测试安全防护,环保监测,能源消耗,经营管理等计量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形成统一的计量管理网络,实施计量监督。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政策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法规,制订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单位的各项计量工作实施监督。
2、制定公司的计量管理目录,量值传递系统,周期检测计划。
3、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并监督实施。
4、建立并保管,使用和维护技术监督局计量管理部门考核认证合格并批准的本公司最高标准器,按规定接受技术监督局计量管理部门的强制检测。
5、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组织公司的量值传递,对计量标准器和工作计量器具安排周期检测和抽查检测。
6、组织应用新技术,解决生产中的计量测试问题。
7、对公司各单位计量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
8、对公司内部计量纠纷进行仲裁。
第三条 计量器具管理
(一)根据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按最高标准器、工作计量器具,用于四个方面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非强制检测工作计量器具分类建帐、建卡。
(二)最高标准器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一般计量器具按公司《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按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规定和公司《强制检测计量器具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四)简易计量器具、盘装仪表、工具类仪表、只进行一次性检测、或随时修检、不编入周期检测计划。
(五)计检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更新相应准度的计量器具。
(六)计量器具要按国家规定的鉴定规程,进行入库和周期检测,凡无检测规程和计量部门不检测的计量器具,由计检部进行定期校检。
(七)在用计量器具要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证。
(八)在用计量器具要有相适应的检测记录,其使用按公司《计量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九)计量器具的报废、封存由计检部按公司《计量器具流转管理细则》规定办理。
第四条 计量监督
(一)计检部和公司计量监督网的成员,是公司计量监督的执行者。
(二)计量监督管理网由公司、分厂二级监督员组成。
(三)各级计量监督员在现场巡回检查,并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并有权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第五条 计量人员
(一)计量人员必须配备合理,其素质与生产经营相适应。计量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计量技术人员占计量人员总人数的比例要大于15%,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二)计量人员要经过技术监督局计量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并获得计量检测证书)。
第六条 计量工作考核
(一)考核标准
1、各级领导熟悉计量工作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计量工作情况,主动贯彻上级计量工作指示,及时解决计量工作问题,检查计量器具的交检情况。
2、计量指标
计量器具周期检测受检率98%以上。
计量器具检测合格率95%以上。
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98%。
3、责任损坏(包括磕碰、划、污损和锈蚀)、丢失合格证,零部件等计量器具数量不能超过在用总数的5%。
4、不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5、完成全公司计量工作有关规划,相关等工作。
(二)考核办法
1、各项考核标准全部达到,方有资格参加评优、评先进活动。
2、指标完成不好的单位,计检部根据情节可提出经济处罚建议。
3、凡对计量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计检部可建议公司给予表扬、奖励。
4、计检部将完成指标情况,按期上报。
第七条 本办法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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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检部管理细则(作业指导书)
(试 行)
SJE/ZY/JJ-09
根据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企业管理正规化,对各职能部门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部长职责
严格按公司下达的计检部十项职责的要求安排、指导处理计检部的日常工作。对计检部各站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运行情况进行落实、监督、检查。对过程检查产生的情况,负责协调和处理,定期向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管理体系、计检部部分的运行情况。对过程检验出现的错漏检负领导责任,按错漏检处罚办法对错漏检评级并实施处罚。
第二条 质量统计
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准确的汇总公司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的原始数据,分析整理后及时上报,确保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发现寻常应及时向部长报告。
第三条 检查员职责
严守职业道德,确保过程检验的公正,遵守三检三按的原则,加大巡检的力度,及时发现制作过程存在的质量问题,避免完工后发现,造成工废、料废而增加成本。严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在口头方式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一定要开具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在整改方案完成,让步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放行。认真做好零部件检查原始记录,做好保管存档工作,使其具有可追溯性。现场安装需提供原始检查记录方可开具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 试验员职责
正确使用、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仪表、试验设备,每次试验前要拟订试验方案。所有试验项目要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减少,不得出具假数据。做好试验原始记录,每项试验,试验员要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保管,整理存档,保证可追溯性。依据国家标准、技术条件、试验大纲来定试品的可行性,对产品合格证所出具的数据负责。
第五条 进货检
严格依据物资采购部门提供的报检单要求,提供材质单和相关标准进行原材料和外购件的检验工作。发现不合格品,及时开具原材料外购件不合格品通知单,由物资采购部门办理处理意见,签字手续要齐全,做好原材料外购件检查记录,保存档案,保证可追溯性。
第六条 外协外委检查
严格外协外委报检制度,检查员必须接到外协员提供的报检单方可进行检查。严格按图纸、工艺要求、相关标准进行检验。要求受委托方提供制造资质证明、材质单、打压原始记录、热处理硬度证明、所有有色金属铸造件必须检斤验收,确保检斤实测数据的真实性。做好检查、检斤的原始记录,装订有位,要有可追溯性。
第七条 计量长度
严格按程序文件、质量手册的规定,做好计量长度各项工作,按时完成计量仪器仪表、量具的定期检查工作,保存好检查定的原始记录和建档工作,保证具有可追溯性,尽快恢复量具的维修业务。
第八条 检斤
检斤员要严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每一秤的检斤工作,检斤前必须校秤,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准确真实地开具每一张检斤单,出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报告,不得私自作住。做好检斤单的存档工作,保证可追溯性。
第九条 本细则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2007年11月21日起实施。
XXX有限公司
计检部错漏检处罚办法
SJE/ZY/JJ-10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过程检验中的错漏检,降本增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错检:经检查员检过的工件产成品,没有发现制作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为错检。
第二条 漏检:在个人所负责的范围所制作的工件产成品未经检验盖章的,未经检验转序的为漏检。
第三条 发现错漏后,责任检查员应协调处理,不得推卸责任,把因错漏检造成的返工、返修所增加的成本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四条 发现错漏后,责任检查员应认真查找原因,提高认识,找出避免的方法,而不是讲客观原因。
第五条 计检部将对发生错漏的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罚
(一)轻微错漏检没有造成损失,责任人应提高认识,以口头教育为主。
(二)一般错漏检,造成损失较小的,除批评教育外,应写出书面检查,书面检查中应包括今后避免的措施。
(三)严重错漏检,造成返工、返修量大,影响生产工期的,计检部将给予50-100元罚款。
(四)重大错漏检,造成产品报废的,或发到用户和施工现场的将给予100-200元罚款。情况特别严重的将给予辞退或调离本岗。
第六条 本办法由计检部负责解释,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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