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2010年 2月(上)
CON TEM PORA RYECON OM ICS
【摘要】 伴随着着数理经济学的蓬勃发展以及行为经济学
和实验经济学的诞生,以博弈论为主要标志的数理方法在经济
伦理学中广泛运用,形成了经济伦理学里的“数理学派”,并不
断扩大影响力。 同时,我国学界也开始了相应的研究。
【关键词】 经济伦理学 数理方法 博弈论
最近几年,西方学界流行这样的观点,即博弈论能被用来
研究社会和政治哲学。虽然有众多的政治哲学教授们利用博弈
论来研究这些问题,但是专业的博弈论专家们一直都保持着沉
默,直到宾默尔将他的研究兴趣转移到公正理论领域来。之后,
该方法不断得到重视和发展。
一、经济伦理学里的“数理学派”诞生
西方经济学家、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们对世界顶尖级的博
弈论专家宾默尔的《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寄予了厚望。当宾默尔
论著的第一卷《公平博弈》和第二卷《正义博弈》分别于 1994年
和 1998年问世时,在学界引起了轰动。在这部两卷本的著作中,
宾默尔对一个庞大的问题做了全景疏理,并且在其中大量的采
用了数理方法尤其是博弈论的方法,因为他很清楚他的读者有
一部分就是专门研究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的经济学家。宾默尔
试图“告诉人们博弈论是研究政治哲学必不可少的工具”。宾默
尔写作这本书的理由在于,他“相信从博弈论的角度对伦理问
题进行研究可以使人得到很多领悟”。
另一位著名博弈论学者萨金对宾默尔在这部著作里表达
的思想提出了异议,由此导致了“两个博弈论学家之间的战争”,
这场“战争”将道德伦理学争论引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同时,伴
随着着数理经济学的蓬勃发展以及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
的诞生,以博弈论为主要标志的数理方法在经济伦理学中广泛
运用,形成了经济伦理学里的“数理学派”。在这一领域,著名的
代表人物有前面介绍过的宾默尔、萨金、高德、萨利、阿克斯罗
德、Christina Bicchier、帕菲特、黄有光、赫伯特·金迪斯和萨缪·
鲍尔斯等人,也出现了大量用数理方法进行经济伦理思想解释
的著作和论文,其中《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协定道德》、《权利、
合作与福利的经济学》、《CardinalWelfare,Individualistic Ethics,and
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 of Utility》以及《强互惠的演化:人类非
亲缘族群中的合作》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二、二十一世纪经济伦理思想数理解释的发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经济伦理思想数理解释的趋势有增
无减,国外出现了大量用数理方法尤其是博弈论方法来研究经
济伦理问题的文献,其中,宾默尔 2005年出版的新著《Natural
Justice》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在这本书中,宾默尔用博弈论的
方法系统阐述了其自然主义的正义观。同时,涌现了一大批著
名经济学和道德哲学家利用主流经济学的数理方法来研究经
济伦理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伦理学和经济学出现了恢复结合
的趋势,经济学研究“伦理不涉”的特征有所改善。同时,经济
学、伦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甚至脑科学等跨学科的交流也日
益频繁,出现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融全的趋势,其中神经
元经济学的诞生就是经济学与脑神经科学相结合的产物,美国
普林斯顿大学成立的桑塔菲研究中心的主要宗旨就是从事跨
学科研究,并且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近年来,关于经济伦理的数理解释的研究文献不仅发表在
《经济文献杂志》(JEL)、《美国经济评论》(AER)、《博弈论与经济
行为》(GEB)等国际性经济学权威期刊上,而且对经济伦理背后
的科学基础进行研究的论文还频繁见诸于《神经科学》(Journal
of Neuroscience)和《神经成像》(Neuro Image)等自然科学权威
期刊甚至《自然》(Nature)和《科学》(Science)这种国际顶级的综
合科学期刊上。
三、国内对于经济伦理数理解释的研究
数理方法在经济伦理学中的广泛运用,对中国也逐渐产生
了影响。目前,我国许多伦理学著作和论文中也较多应用博弈
理论,但是国内对经济伦理数理解释的研究,包括本文中引用
和参考的国内学者的大量著作和文献,主要还停留在介绍、评
价和借鉴的阶段。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没有学者能够利用数理
工具系统阐述其经济伦理思想。
用数理方法来研究经济伦理思想,从理论研究层面上讲,
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1、经济伦理学研究的视角,要坚持多学科的紧密结合。通
过上述对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中的数理方法进行归纳整理,我们
可以发现西方经济伦理学界在研究经济伦理议题时,以下几个
学科是紧密相联的:第一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这是经济
浅析经济伦理学研究中
数理方法的应用与借鉴
○沈昊驹
(1、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2、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5)
理 论 探 索
120
《当代经济》2010年 2月(上)
CON TEM PORA RYECON OM ICS
伦理学产生的基础;第二是经济伦理学与政治学的交叉,这一
路径继承的其实是最古老的经济学传统,罗尔斯的《正义论》是
其中最好的体现;第三是经济伦理学与社会学及人类学的结合,
贝克尔、默菲等人对社会问题的研究极大影响了现行的社会学
理论,而田野调查与人类学结合的代表人物是金迪斯和鲍尔斯
等桑塔菲学派的学者,不过桑塔菲目前主要处理的是博弈实验
的验证;第四是经济伦理学与心理学结合,以弗农·史密斯和卡
尼曼等人的工作为基础。建立在普通心理学实验的基础上,行
为经济学是这一分支的统称。这一路径的研究就包括 Christina
Bicchier基于心理学中多元的无知的理论为基础的非社会主流
规范的论证,而实验的代表人物则是阿克斯罗德;第五则是经
济伦理学与生物学及生理学的结合,以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
的基因》为代表,紧跟一系列研究演化的经济学者。有不少做计
算机模拟的学者,桑塔菲学派也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而以鲁慈
齐(Rustichini)和葛礼谦(Glimcher)等为代表的神经经济学则更
进一步,研究脑部神经元在决策时的表现,主要目的在于找寻
理性的生理基础,或者说,理性决策的脑神经元表现,主要利用
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等技术手段来进行,这与自然科学的
结合已经相当紧密。
然而在我国,在交叉学科和跨领域方面,伦理学与经济学、
心理学、生物学等其他学科的结合还不够。一方面,这些年来转
向经济伦理学的研究者主要来自哲学伦理学领域,他们的经济
理论和实践知识有限,而有兴趣于经济伦理问题的经济学者又
发现自己并不善于运用伦理学理论。另一方面,一些经济学界
或企业界人士或者以为经济伦理问题是低层次问题,不在经济
学研究范围之内,或者认为企业在能够思考和关心经济伦理问
题之前,必须先解决它们的生存问题。由于存在这些知识结构
和认识上的问题,经济伦理学研究难以为学术界真正重视,也
影响经济伦理问题研究的深入和实践作用的发挥。
2、西方在进行经济伦理思想的现代数理解释中所采用的多
元的数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西方学者对经济伦理思想进行数
理解释的过程中,大量采用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手段,包
括大量的数理逻辑推导、数学建模、数据的实证检验以及计算
机的模拟仿真,如果说简单的数理逻辑推导在我国的经济伦理
学研究中尚有部分学者采用的话,数学建模、数据的实证检验
以及计算机的模拟仿真的方法的采用,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这
当然和我国目前大量从事经济伦理学研究的学者的学科背景
有关,其根源在于中国教育中的过早的文理分科制度。因此,在
我国的经济伦理学或者伦理学教育中,改变课程结构,适当加
入一些理工科的课程,不仅有利于将来从事研究的学者开拓视
眼,更有利于方法论上的创新。
当然,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借鉴西方研究中广泛采用的数理
方法,仍然需要避免机械套用,形成数理方法的泛滥。数理方法
在西方经济学中是应用最为广泛、最具有说服力的方法,因为
数学准则的应用将经济学带入了一个比文字叙述方法更为严
谨的标准之下,而其逻辑推导的作用则更明确,一般化抽象化
演绎分析能够使得经济学的命题能够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虽
然数理方法一开始就受到了诸如德国历史学派等的批判,但仍
不影响其成为经济分析的主流。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数理方
法在经济伦理学中的广泛应用。但是数理方法作为一种分析的
“语言”,有其优势也有其缺陷。诚如方钦和韦森所描述的那样,
当数学推演过程变得复杂时,几乎所有人都必然地无法再驾驭
这匹理性的野马。因此,我们在借鉴其包括计算机模拟方法等
方法在内的数理方法时,切不可机械模仿其数学建模,而要认
真思考其背后的伦理含义。
3、我国的伦理学的研究,应更多地加强理性思维。从字面
上理解,“伦理”中的“伦”是指人际关系、秩序、规则,“理”是指
理论、理性的解释、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因此,伦理学是对
于人际关系的规则给出充分理由的学问。从这种解释出发,赵
南元认为我们可以看出东西方伦理学的区别:中国的伦理学是
有“伦”无“理”,西方的伦理学是有“理”无“伦”。中国的传统道
德对人际关系作了很多规定,但是对于这些规定背后的理由却
很少述及,所以是有“伦”无“理”。西方的伦理学有不少理论,但
是理论的出发点往往是形而上学的,未必以人际关系为基础,
更重视人与上帝(或某种抽象理念)的关系,例如康德的“绝对
命令”,所以是有“理”无“伦”。作为实践指导的科学之一———伦
理学应该具有解释能力,能够解释历史上或现存于社会的各种
道德的存在理由。即使是错误的、过时的、应该取消的道德准
则,也有其曾经存在的理由。不能假定从前的人是愚蠢的。一种
伦理学理论如果得出结论,认为常识性道德准则全部或大部分
都是错的,那么这种理论必然是可疑的。因为只要社会得以存
在和运行,就证明社会中的常识性道德具有起码的合理性。因
此,伦理学应该是理性的,不仅给出答案而且给出令人心服口
服的理由。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所依据的理论应该是
合乎逻辑的,而且是可验证的。虽然完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在
西方经济伦理学的研究中显示出了种种缺陷,但这往往是我国
经济伦理学研究中缺乏的思维。因此,在后的经济伦理学研究
中,理性思维应有所加强。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西方经济伦理思想研
究》的阶段成果,项目编号:01BJL029。 )
【参考文献】
[1] 肯·宾默尔:博弈论与社会契约—公平博弈[M].上海财经大
学出版社,2003.
[2] 梁捷:两个博弈论学家之间的战争[N].中国证券网(上海证
券报),2007-05-21.
[3] 方钦、韦森:经济学中的理性主义[J].学术月刊,2006(8).
[4] 乔洪武、沈昊驹:宾默尔经济伦理思想探讨[J].哲学研究,
2006(6).
(责任编辑:唐石泉)
理 论 探 索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