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7年 3 月
第 3 8卷 第 2 期
河 北 经 贸 大 学 学 报Journal o f Hebei University o 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 巴 泽 尔 产 权 思 想 研 究 (特约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程民选)
巴泽尔的经济组织研究及其贡献
—— 基于产权分析框架
丁志帆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 南 开 封 475004)
摘要:经济组织研究是巴泽尔产权分析框架的重要应用。巴泽尔从商品产权属性化与分割化的特征事实出发,得到
组织是对所有权被分割的实体管理的重要结论。为了使资产净值最大化,除了应当对产权实施必要的限制外,还应
当对变化性进行合理的配置,以使带来更大变化性的个人对其行为提供担保。由于变化性的分配是合同的主要内
容,组织可以被视为一组由股权资本担保的合同的集合,担保功能决定着企业的规模。巴泽尔基于其独特的产权分
析框架的研究不仅是对企业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丰富与发展,也为不完全合约理论奠定了良好的微观基础。
关键词:产权分析框架;经济组织;合同;变化性;担保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7)02-0029-07
对经济组织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源于企业性
质的研究。自 1937年科斯经典文献《企业的性质》
问世以来,经济组织尤其是企业吸引了众多产权理
论研究者的关注。研究者或是修正新古典经济学关
于人性的假定,或是深入挖掘交易的特征,以期更
好地解释经济组织的性质及其内部结构。通过这些
努力取得了诸多见识,但大都没有超出科斯(1937)
的认知[1]。
巴泽尔教授的研究是一个例外。虽然秉承交易
成本的分析范式,但巴泽尔关于经济组织的研究并
不是以往产权理论研究者的简单复制。在坚持理性
经济人、风险中性等新古典经济学假设前提下,巴泽
尔教授运用自己独特的产权分析框架对经济组织进
行了新的思考,得到了与众不同的结论。本文拟对巴
泽尔关于经济组织的创新性思想进行梳理,旨在推
进学术界对经济组织理论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一 、巴泽尔的产权分析框架
在众多产权理论研究成果中,巴泽尔教授的产
权理论以思想深刻、观点新颖、见解独到而独具特
色。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一书中,巴泽尔教授从“可
观察的现象”和“可检验的结论”入手,始终如一地
运用产权这一分析工具来审视排队配给与价格控
制、经济组织的存在、奴隶制的兴衰、投票制度等在
瓦尔拉斯模型中看似不合理的经济现象,提出并构
建了最具普遍性和一般应用价值的产权分析框架[2]。
用巴泽尔自己的话说,他的产权分析框架“适用于一
切人类行为和人类社会制度”[_ 7)。
产权的界定是产权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
巴泽尔构建产权分析框架的逻辑起点。巴泽尔之前
的产权理论研究者,如奈特(1924 )、戈登(1954 )、科
斯(1960)大都认为产权存在并可以完全界定,“产权
是一种绝对权利,要么存在并得到明确界定,要么
就不存在,不可能出现产权只能部分界定的中间状
态[11 _ ”。对此,巴泽尔批评道:“通常将商品当作只
具有一种属性的同质实体的做法,容易得到这样的
结论:商品要么被拥有,要么不被拥有,不存在任何
所有权的中间状态。”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商品都是
具有多重属性的复杂商品®,“这些商品的属性,不仅
未来的所有者不完全知道,现在的所有者常常也不
知道。由于完全界定的成本很高,产权是永远不可能
完全界定的。”[I](P88)商品如此,资产也是如此。从“产
权只能部分界定”的特征事实出发,巴泽尔将产权的
分析单位从权利整体细化到了权利属性,资产的属
收稿日期:2016-02-05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下土地征收利益分配制度的挑战与对策”(2 0 1 5 - Z D - 0 2 3 )的阶段
性成果
作者简介:丁志帆(1 9 8 6 - ),男,河南信阳人,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产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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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化分析也使得巴泽尔的产权分析独具特色。
在将产权视为一个具有分散属性的权利集合的
基础上,巴泽尔进一步探讨了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产
权分割和属性所有。“如果商品的所有者转让一部
分属性而保留其余部分,那么来自交换的净得益通
常就会增加。采取这种形式的交换,导致同一资产
分割的产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可以拥有同一商
品的不同属性。[I](P5)”所有权的属性分割使得商品的
所有权格局复杂化,也间接证明了产权从来都不是
绝对的。巴泽尔进一步指出,“不仅商品的所有权常
常被分割,组织的所有权也可以被分割。组织内部
和边缘的实物运作通常都涉及不止一种商品,而且
商品内部属性也各不相同。几个人共享这些属性的
所有权,每个人只单独拥有或与其他人共有这些属
性的一部分[I](P8)”。产权分割概念的提出将产权研究
的理论课题从产权界定转向了产权治理,令交易以
及对这一活动背后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探讨重新回
归经济学的的研究视野气
从产权分割出发,巴泽尔很自然地深入到了对
公共领域和共同财产的分析。由于商品属性众多,
而获取相关属性的信息成本很高,产权的初始界定
通常是不完全的,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权利分割与让
渡也不可能完全。不完全的分离使得一些属性进入
公共领域,成为共同财产[I](P5)。与共同财产最初的含
义不同,巴泽尔这里提及的共同财产既非对其使用
没有限制的财产,也不是那些处于公共部门的资源,
而是那些没有充分定价、没有被持有的属性。它们
处于无主的状态,只要花费一定的成本便可以获得。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商品属性并不是没有价值,而是
所有者暂时没有认识到,或者行使权利的成本过高
个人选择主动放弃的。由于交易成本总是大于零,
产权就不能完整地界定,公共领域与共同财产问题
始终存在。面对这一问题,人们所能做的就是采取
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共同财产问题。
与产权分割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实现财
产权利价值最大化,这又涉及到产权配置的原则和
对产权必要的限制[3]。就前者言,由于所有权分割是
不完全的,总是有部分有价值属性成为无偿属性。
当交易双方都能影响这一无偿属性时,权利通常不
能经济的完全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种所有
制形式能够使来自资产的净收入实现最大化,决定
所有权最优配置的原则是对资产平均收入影响倾向
更大的一方,得到剩余的份额也应该更大[I](P8)。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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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论,将同一商品的所有权分割开来,归不同人所
有,可能效率更高。但是,由于资产属性的所有者间
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一旦物质实体的所有权明确
分割给个人以后,有些人就可能白占便宜,染指非归
其所有的属性[_ 2)。因此,需要专门作出相应的排他
性规定,对权利进行约束和限制,从而提高资产权利
的净价值。
二 、从企业黑箱、两分法到合约
对资源的配置本质上是对资源相关权利的配
置,而这种配置关系实际上就是对产权的界定、转
让、行使等治理关系。在新古典理论体系下,市场是
配置资源的惟一手段。在竞争性市场体系下,消费者
的局部均衡与生产者局部均衡的结合就实现了生产
与消费的一般均衡。在 Arrow-Debru所阐释的一般
均衡体系下,理解和应用市场机制是经济学的主要
任务。企业是市场的微观基础,是市场的原子。因此,
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视为一个外生的当然存在,除
了从技术上将其定义为一个生产函数,对其性质和
内部结构基本上没有也难以进行解释。企业也因此
成为了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黑箱”:在利润最大化目
标下,在生产函数上选择要素的最佳投入,然后转换
为产出。当然,市场结构会对企业的生产规模产生影
响,不同市场结构下成本函数尤其是平均成本函数
决定着企业的规模,这可能就是新古典理论对企业
内部结构为数不多的解释了。
新古典理论体系之所以形成这样的认识,原因
在于忽视了交易成本,即假定经济活动发生在一个
无摩擦的理想环境中。但在无交易成本的世界中,无
需企业组织也完全可以获得与之相同的结果。而事
实却是,应用市场机制是要花费成本的,无论是发现
价格,谈判、签约还是履约都要耗费资源。当市场交
易成本很高的时候,企业就成为一种替代市场的制
度。另外,以为企业获取信息、度量生产要素贡献和
监督生产等都无需耗费资源,这样的假设同样偏离
了现实。如果企业的确无成本地拥有信息,同时能够
无成本地监督生产、度量产出,那么企业内的任何运
作都只涉及技术关系,企业的确只是一个“生产函
数”。但在现实世界中,无论市场交易还是企业运作
都存在交易成本,市场与企业的相互替代关系也就
在交易成本的两相比较中不断演进,这就是科斯
1937年在《企业的性质》中的核心观点。科斯的洞见
开启了经济理论中的企业黑箱,但也诞生了存在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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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关系的企业与市场的“两分法”。
此后,新制度经济学领域展开了对企业性质更
深入的探索。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假定企业是
实现团队生产节约的一种方式,而且团队成员是通
过一系列合约连接到企业中来的。威廉姆森(1971)、
克莱因、克劳福德、阿尔钦(1978)则从资产专用性的
角度阐释了企业的性质,他们认为促使企业产生的
垂直一体化有利于防止对专用性资本的剥夺[4]。虽
然在他们的解释中已经有了合约的影子,但最为明
确提出产权治理合约性质的是张五常教授。在《企
业的合约性质》一文中,张五常将产品市场推广到了
要素市场,指出了间接定价在合约关系中的作用,进
而明确提出在合约形式下市场与企业的界限是模糊
的,“ ‘企业’是在不同于普通产品市场的合约安排下
组织活动的一种速写式的描述”,“说一个‘企业’取
代‘市场’是不太正确的,不如说一种合约形式取代
了另一种合约形式”[I](P72)。鉴于此,张五常教授主张
经济学家们将注意力放在合约上,而放弃将企业作
为他们的分析工具。
巴泽尔批评了科斯将人们间的相互行为分为企
业与市场的“两分法”,他指出科斯作出这样的区分
“并没有把自己的市场交易成本高的主张贯彻到
底”。[1](P72)为了体现这种成本,巴泽尔首先对“市场交
易”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他说,“市场交易应当
是这样的交易,一旦完成,交易者之间便不存在任何
义务,即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交易”™ ^ 。从这一定
义出发,似乎不可能精确地指出,哪些活动应是被指
定为企业活动。因为只有当交易是在货物出门概不
退换的条件下进行,交易者之间的分离才是彻底的。
但是,货物出门概不退换的交易只是一种例外,而不
是通例。在所有其他交易中,交易各方之间的合同
都对他们的行为实施限制,使得交易在一定程度上
发生在企业内[1](P79)。巴泽尔进一步指出,附带卖方责
任的交易是对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交易的一种替代,
这种交易对交易者也是有限制的。因此,巴泽尔强
调张五常所指出的需要研究治理企业运作合同的观
点应当得到扩展,以包括所有受到限制的运作,无论
它们是在企业内还是市场上[1](P73)。
同张五常一样,巴泽尔主张将企业与市场还原
为合约盂。在他看来,所谓“市场”“企业”,都只不过
是人与人之间合同的不同表现形式,它们都可以被
还原为个人以及与之联系着的一组合约。他运用一
些实例来说明某些合约既不属于市场,也不属于企
巴泽尔产权思想研究
业。例如,当一个人利用汽车机械师的服务,或去看
医生,或请管道工修理下水道,这些是以近似于所要
求的产出的单位表示的,好像是把交易置于市场之
中。但是其收费却是以服务者提供的时间来计算的,
表明这是一种雇佣一 可以归入企业的合同。因此,
将交易分为市场上的交易和企业内的交易并不十分
有效[1](P74)。事实上,大多数交易的组织都与企业有
关,而在企业内组织的交易也有所不同,有些交易主
要在企业内进行,有些则主要靠市场。至此,经济理
论对产权治理关系的认识从单一的市场配置到市场
与企业的两分法,最终发展到合约视角。
三、经济组织的新功能
“分析产权或非价格调整不一定要限于经济的
市场部分或市场经济中;实际上,产权方法在最少
适用市场价格、最少允许调整价格的制度中最为有
用”](P12)。组织是最少使用市场价格的,是产权方法
的最佳用武之地[5]。沿着独特的产权分析框架,巴泽
尔教授分别从共同财产与延留义务的视角,对经济
组织尤其是企业的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榆。
(一)共同财产与经济组织
共同财产问题是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所有权的
分割造成的。在企业运营中,为了获得生产中的规模
经济,往往需要两个或多个工人共同操作一台机器
设备。这样一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就会被分割,各
种有价值的属性归属于不同的操作者。由于相关属
性的测度和监督成本差异相当大,并非所有属性都
会充分定价,部分有价值的属性就会置于公共领域,
成为共同财产。以出租汽车为例,汽车驾驶的部分属
性一 如使用者的时间和汽油使用相关属性的产权
可以清楚界定,但对于轮胎的磨损,监督成本就太
高。“由于易损害属性的难以客观界定和据实分摊,
未定价属性的消费就如同是半免费的,于是部分程
度上也就成为了共同财产。[1](16)”
为了遏制设备利用中的共同财产问题,应当对
设备的使用者施加限制,以减少其对设备的过度和
不小心使用,而组织是实施限制从而减轻共同财产
问题的一种措施。虞巴泽尔指出,对所有权被分割的
实体进行管理,需要组织[1](IW)。另外,巴泽尔注意到
了资本物品的物理特征对组织结构的可能影响,
“组织的结构形式要能解决一系列的共同财产问
题”[1]网。实际上,即使是同一资本设备的不同属性,
由于测度与监管成本不同,财富攫取的严重性也不
丁志帆巴泽尔的经济组织研究及其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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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学报(双月刊) 2017年第2期
尽相同,管理起来也难度不一。此时,以不同的方式
处理不同的共同财产问题是合意的,即那些容易产
生严重共同财产问题的属性往往由组织所有,而不
易产生共同财产问题的属性则往往由个人所有。愚
巴泽尔进一步指出,“由于大型设备时常有重要
属性易产生共同财产问题,所以它们将由某一集权
的组织所拥有,这种组织可以称为企业[I](M6)”。换句
话说,“组织是对大型设备容易产生共同财产问题的
重要属性的集中管理”I](P59)。在这里,巴泽尔通过将
设备所有权分割的概念融入对企业的分析,根本地
改变了企业的构成。虽然他对企业的讨论也是以规
模经济为切入点,但巴泽尔所定义的企业的产品与
传统企业的产品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是由它所遇
到的共同财产问题的性质来定义的。换句话说,当
一件机器设备的不同属性被分别所有时,产出不必
非由一家单独的企业来生产,例如,“大办公楼”这
一资本商品的属性就是由许多所有者拥有。
(二)延留义务与经济组织
组织存在的另一原因涉及对延留义务的交易的
管理。所谓延留义务的交易,即附带卖方责任的交
易。大多数交易尤其是涉及到高价值商品的交易,
在销售完成之后卖方的责任仍要延续,如对销售的
产品质量进行担保。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厂商提供
担保和维修服务,消费者会在购买前对货物进行充
分的检查,直到确定商品值得购买。但由于商品具
有多重属性,信息的搜寻成本过高,这明显不利于商
品的销售。提供担保就相当于将本该在交易时界定
的权利推迟到交易之后实现,从而避免了交易时产
权完全界定的困难,使得交易能够顺利达成。
存在延留义务的交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商品的
所有权是分割的。此时,商品所有权分割的好处是
显而易见的。例如,在消费者购买电冰箱后,电冰箱
的所有权并不会完全转移给消费者,冰箱生产厂家
仍然保留一部分责任,如承担产品故障的保修义务。
这些属性归厂商所有显然要比归消费者所有更有效
率,因为制冷剂会不会漏出主要取决于生产过程,而
不取决于消费者。压缩机的寿命的长短也是如此,
它主要取决于生产的工艺过程,厂商对此了如指掌,
而消费者则一无所知[I](PI2I)。如果让消费者占有与冰
箱维修相关的属性的所有权,一旦冰箱出现故障,消
费者势必需要花费极高的成本去判断哪一属性出现
了问题。所有权的分割可以避免烦琐的属性测度,
从而节约了交易成本。
但在将商品的各种属性的所有权分割给各人以
后,其中的一些人就可能白占便宜,染指别人所有的
属性。例如,在顾客买到有保修的冰箱后,使用起来
可能就不那么精心,不像对待无保修的产品一样。此
时,要使厂商承担保修的责任就需要对冰箱使用者
的行为进行约束,如限制他们不能将冰箱用于商业
用途[I](PI22)。对交易双方行为的约束意味着资源并非
仅仅根据价格进行配置。实施约束并加以监督需要
一种组织,而不同种类的约束相应地就需要不同的
组织。当然,延留义务的交易并非惟一依赖组织,但
组织却是保障其实施的有效机制[I](P73)。巴泽尔认为,
将那些有延留义务的交易属性置于组织内部,由组
织实施约束并加以监督,权利的保障问题便可以得
到解决[6]。
四、经济组织的内部结构
巴泽尔对组织内部结构的认识既不像奈特一样
认为承担变化性的责任与风险相关,也不像阿尔钦
和德姆塞茨认为剩余索取权应当赋予监督者以激励
其对团队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偷懒现象进行监督[7]。根
据巴泽尔的产权分析框架,谁承担更大的结果的变
化性,谁就拥有更多的剩余索取权。承担变化性的能
力需要担保,而担保需要资本。缺乏物质资本的要素
所有者由于不能为其行为提供担保,因而成为受雇
佣的对象。反之,拥有物质资本的要素所有者因为具
有为变化性提供担保的能力成为雇主®。
(一)变化性、责任与剩余索取权的配置原则
在 I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科斯
指出,只要产权界定清晰且无交易费用时,资源都将
用于价值最高的地方,而不管哪一个交易者承担对
另一方影响的责任。这一观点被后来的研究者总结
为科斯定理,用以说明产权的初始界定对资源配置
效率的影响。虽然科斯意识到了交易双方之间的责
任问题并将其提到了首位,但正如巴泽尔所言,科斯
并没有深入讨论为什么会出现损害责任,即产生责
任问题的条件余。通过引入变化性的概念,巴泽尔将
科斯关于责任的讨论纵向推进。他指出,变化性是产
生责任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存在消除成本高
到禁止程度的变化性时才有责任问题。
在假定存在变化性的情况下,巴泽尔认为,只有
造成变化性的人承担其对行为的全部影响时,产权
才能得到充分界定。他运用地主与佃农租佃合同的
例子来说明变化性的分配对于资源利用效率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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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泽尔产权思想研究 丁志帆巴泽尔的经济组织研究及其贡献
响。“假设土地是均质的,劳动及其努力是可变的,
佃农预期产量只会是自己劳动努力的函数。可以想
象,如果两个要素所有者选择的是固定租金合同,权
利能够明确界定。如果地主与佃农签订的是固定工
资合同,佃农势必会通过偷懒而获益,土地产出也不
会像固定租金合同下那么多。因此,变化性的合理
配置是产权明晰的前提,说不管谁承担变化性的责
任,只要权利被清晰界定收入都会实现最大化是毫
无意义的,因为只有与变化性配置一致的权利转让,
才能完全清晰地界定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种资产都不是同质的,它
们都是多重属性的集合。虽然订约方可以按照其意
愿无偿作出规定,但并非所有的属性都值得作出规
定并加以监督。一些合同中没有严格规定但又可以
变化的属性就成为无偿属性,成为合同双方竞相攫
取的对象。这一寻租行为使得来自资产的收入流具
有了变化性。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双方理应承担各
自造成变化性的影响。但是,由于无法准确评估个
体对收入变化性的影响,产权通常得不到明确界定。
巴泽尔指出,此时剩余索取权的配置原则应当是,
“随着一方对产出价值的影响上升,该方承担相关变
化性的更多责任”俞。
(二)承担变化性的能力与股权资本的作用
根据巴泽尔对组织功能的理解,组织可以被看
作对公共领域未定价属性进行管理以减少相关攫取
损失的一组合同之网。通过在订约者之间分配变化
性,可以减少公共领域内的损失,而变化性的承担是
与剩余索取权相匹配的。那么,应当如何分配变化
性并由此来确定剩余索取权的归属呢?巴泽尔指出,
订约者必须对分配其相互作用结果的方式达成协
议。当这种结果是可变的时候,订约者将在他们中间
分配这种变化性。作为组织基础的中心原则是当合
同一方影响平均结果的能力提高时,合同应当将更
多的共同行动的变化性分派给该方,而该方对于剩
余的索取权也就越大。当造成更多变化性的合同一
方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时,就对其行为的更大部分作
出担保。当各方为其行为担保时,他们占交易对手
便宜的激励就受到了抑制。因此,巴泽尔所说的变
化性的承担与拥有剩余索取权和为其行为提供一种
担保是一致的。
通常情况下,每份合约的当事人都承担一部分
结果的变化性,从而担保彼此在该交易结果中所占
的份额。因此,企业可以看作是一系列结果担保人
的联合。但是,巴泽尔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要素所有
者都可以承担他们行为的全部影响。由于要素所有
者之间的合作部分发生在企业之外,担保需要资本,
而交易者本身的财富水平限制着部分要素所有者承
担责任的能力。例如,劳动所有者更有可能进入要求
他们对市场工资与实际工资间差额作出担保的合
同,而不可能进入到要求担保他们行为的其他可能
影响的合同。对于某些责任问题很大,尤其是涉及到
一些高价值的设备如喷气式飞机使用的合同,劳动
要素的所有者的担保能力往往不足以融通由于变化
性带来的资产价值的变化。除了劳动之外的其他生
产要素的所有者也可能缺乏足够的财富来充分担保
他们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持有足以担保他们行
为的要素所有者可能通过被雇佣而获益逾。
巴泽尔进一步指出,在提供担保的能力上,资本
与其他生产要素不同。他认为,在保障履约问题上,
资本尤其是股权资本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股权资本
是专门用于担保的要素,股东权益本身就是为保障
企业所签一切合同的顺利执行而事先安排好的。股
权资本提供担保的能力越强,合同条款的改善就越
好。例如,如果雇员得到充分的上岗培训,其专用性
人力资本会提高,进而增加产出。但是,雇员自己进
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意愿往往较弱,因为他们并不能
够确定在未来能够获得一个与提高的能力相匹配的
工资收入。只有股权资本能够提供这种保证。在其他
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未清偿的股权资本越高,担
保能力越强。从这一意义上看,股权资本是生产性
的。可以预期,股权资本的数量将会扩大到这样的程
度,即其扩大不止1个单位所带来的成本将带来合
同意义上被利用要素一 包括借贷资本一 的同等
价值的提高。因此,担保作用决定着股权资本的最佳
水平[1](P81。进而,担保功能提供了一种界定经济组织
边界的方式。组织可以看作是由股权资本担保的合
同网,由于股权资本的所有者为组织内部的其他要
素所有者的合同进行担保,自然的,股权资本的所有
者也就是企业的所有者。
四、巴泽尔对于经济组织研究的创新性
贡献
巴泽尔运用独特的产权分析框架给我们提供了
一种全新的认识经济组织的方式。在对传统的“企业
黑箱论”“两分法” “科斯定理”等经典产权观点修正
或补充的基础上,巴泽尔对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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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作出了独到的解释。概括起来,巴泽尔关于经
济组织的创新性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 对经济组织功能与内部结构提供了新的
解释
无论是以科斯、张五常为代表的间接定价理论,
还是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都强调
“组织替代市场主要是节约交易成本”,这似乎也成
为了经济组织性质的惟一解释。巴泽尔则是从产权
属性化和分割化的事实出发,剖析出经济组织有减
轻共同财产问题和限制存在延留义务的交易中的侵
权行为的作用,进而阐述了经济组织存在的必要性。
由于共同财产问题与存在延留义务的交易都涉及人
与人之间的产权治理关系,研究治理产权交易的合
同成为了巴泽尔产权理论研究的核心。另外,现有
研究要么忽视对组织内部权力来源的考察,要么假
设企业威权形成于对风险的承担。巴泽尔关于自有
资本的担保功能为企业内部结构提供了一种解释。
在巴泽尔看来,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本,劳动者不具备
为其行为的变化性提供担保的能力,因而倾向于成
为受雇佣的对象。不能担保其活动的其他要素所有
者都可以与股权资本所有者签订契约,并将这些交
易大量地置于担保人的企业之内便可获益。从某种
意义上,巴泽尔的上述观点类似于哈特和莫尔的观
点。后者曾指出,对物质资产的控制权能够导致对
人力资产的控制,雇员将倾向于按照他的老板的利
益行动輥。
(二) 整合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两大分析体系
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威廉姆森将交易成
本经济学分为两个分支一 测度与治理。前者强调
测度成本对组织形式选择的影响,后者则主要研究
交易的构成因素以及它们对治理机制的影响。巴泽
尔的研究通常划分到前者包含的范畴,这可能是由
于在1982年的《考核成本与市场组织》一文,巴泽尔
提出了“当一种中间产品的测度变得越来越昂贵时,
它在市场上售出的可能性越小,而且可能保留在企
业内部”的观点[8]。事实上,巴泽尔不仅强调测度成
本的重要性,其对经济组织的理解也从治理层面展
开。交易作为最基本的分析单位,任何交易都可以
还原为合同,具有不同交易特征的交易要求不同的
治理结构等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观点均在巴泽尔的组
织研究中有所体现。不同的是,在巴泽尔的分析中,
交易的对象是资产属性而不是资产本身。因此,测
度成本与治理结构的观点并非相互排斥,而是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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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效的范围内,每一种观点都对交易成本经济学
做出贡献。从这一点来看,巴泽尔关于组织的研究是
交易成本经济学两大分支—— 测度与治理走向综合
的一个表现。
(三)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提供微观基础
由于有限理性是一个难以在正式模型中分析的
变量,第一代不完全合同理论更强调合约的不完全
性主要来自于某些关键变量的“可观察但不可描述
性”。其中,所谓的关键变量主要是指那些与专用性
投资相关的变量。但是,这一观点受到了以Masldn
和 Tirole为代表的完全合约学派的批评。他们认为,
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基础并不牢固。不完全合约理论
假设具有充分理性的当事人可以在难以预测未来状
况的前提下预期各自的支付函数,信息对称的签约
人一定可以凭借这种动态规划能力在事前制定出一
个最优的完全合约。第三方的不可证实性并不是构
成不完全合同的充分条件[9]。后续研究中,学者通过
引入更为复杂的因素,如重复博弈、连续时间、不对
称信息、有限理性等来为合约的不完全提供一个理
论基础。不同于第一代不完全合约理论,在巴泽尔的
研究中,不完全合约的理念更多是通过经验研究传
递的。合约的不完全既来自于测度成本与监督成本
又来自于产权分割化与保护成本,还来自于人们的
有限认知能力。巴泽尔的经验研究不仅为理论研究
提供了启示,也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提供了一个微观
基础。
2017年第2期
注释:
① 阿克洛夫最早在探讨柠檬市场时研究了异质商品问
题。巴泽尔将异质商品假设用于其产权分析框架。
② 巴泽尔一再强调,合同治理产权的交易,是产权研究
的核心。合同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是签约方之间
的权利的重新分配。
③ 张五常指出,在适当的合同约束下,租值耗散问题是
可以被消除的,这与巴泽尔论及的通过适当的合同分配变化
性从而减轻公共领域内的共同财产问题有相似之处。
④ 巴泽尔教授是从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设备的产权分割
以及交易过程中商品所有权分割两个层面来引人经济组织。
由于产权分割,产权治理变得更为重要,而实施产权治理需
要组织(合同)。
⑤ 巴泽尔指出,现实生活中损人利己的机会可以说是数
不胜数,人们总是想从蛋糕中多切一块,为此付出一些代价
也是值得的。为了不使蛋糕大大缩小,人们会想办法,建立组
织,更准确地界定产权,以便“分而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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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泽尔产权思想研究 丁志帆巴泽尔的经济组织研究及其贡献
⑥ 巴泽尔虽然指出组织是减轻共同财产问题的一种措
施,但组织如何减轻共同财产问题,需要深人到对组织内部
结构的探讨,即组织内部不同属性的所有权配置问题。
⑦ 张维迎则认为,因为资本可以传递有关经营能力的信
息,从而更应当赋予剩余索取权。
⑧ 这或许是因为科斯认为产权是绝对且明确界定的,法
律权利始终等于经济权利。因此,他认为不管谁承担变化性
影响,资源配置都是有效率的。
⑨ 巴泽尔与孙云主张最优的途径是把产出变动的较大
份额分配给其努力程度对产出具有较大边际影响的当事人。
同时,为使对专用性资产投资不足最小化,格罗斯曼和哈特、
哈特和穆尔的研究表明,产权应当分配给对最终结果的投资
较多的那方当事人所有。
⑩ 尽管这里出现了一系列合约的联结,但它们出现的理
由是不同的。
⑪ 完全合约理论将企业视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企业
是基于两种存在内在矛盾的理由:在当事人不受财富约束假
设下 ,他们采用资本强权观,即相信非人力资本所有权是权
力的最终来源,投资者自然可以控制企业为自己服务;当引
人财富约束后,他们采用股东至上观,即认定股东作为非人
力资本投资者是企业最主要甚至惟一的专用资产投资者和
经营风险承担者。
参考文献:
[1]【美 】Y •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
店 ,997.
[2 ]崔兵,卢现祥.巴泽尔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架构探究[J ].经
济评论,2008,(5 ) : 134-139.
[ 3]李中秋.巴泽尔产权界定的逻辑思路[J].河北经贸大学学
报,2 0 1 5,(5):29-32.
[4 ]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 5 ] 吕福新.产权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分析[J].管理世界,2005,
(11): 166-169.
[6] 刘东 .巴泽尔的产权理论评介[J].南京大学学报 ,2000,
( 6): 137-142.
[7] 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 契约理论[M].上海:格致出版
社,2014.
[8] 金雪涛.从资产属性与测度成本看巴泽尔的产权理论[J].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4 ( 3 ) : 20-23.
[9] 费方域,蒋士成,译.不完全合同、产权和企业理论[M].上
海 :格致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齐园
Barzel's Research and Contribution on Economic Organization
------Based on the Framework of Property Rights Analysis
Ding Zhifan
(School of Economics , Henan University ^ Kaifeng,Henan,475004)
Abstract: Research on economic organization is an important application of Barzel's framework of property rights analysis.
From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division of property rights, Barzel finds a significant conclusion that organization is the entity
management of the divided ownership. In order to maximize the net assets, besides the necessary restriction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it should also be a 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the variability, for the purpose of providing a
guarantee for a greater change in personal behavior. D ue to the allocation of variability being the main content of contract,
organization can be regarded as a set of contracts which is guaranteed by equity capital, and the guarantee function
determines the scale of enterprises. Based on his unique research on the framework of property rights analysis, Barzel not
only enriches and develops the theory of enterprises and the n 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but lays a good micro foundation for
the theory of incomplete contracts.
Key words: Framework of Property Rights Analysis ; Economic Organization; Contract; Variability;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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