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参股公司上市有望
数十家排队申请 IpO的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原本面临搁浅,但证监会
正准备修改有关规定,使有限合伙企业能够开立证券帐户,以使其参股公
司仍可发行上市。据悉,证监会首先是对有限合伙企业开立证券帐户按照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来办理,但需要提出法律依据;其二是对以证监
会主席令发布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但需
经主席办公会通过。
九月中旬,证监会发审委在对保荐人的一次内部培训中表示,由于有限
合伙企业不属于法人或自然人,尚不能开立证券帐户,因此目前无法核准
有限合伙企业入股的公司发行上市。据悉,证监会发行部对有限合伙企业
参股的公司上市持支持态度,但随著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申请上市的数
量增加,证监会法律部门提出需要进行规范。目前,证监会市场部和法律
部正在商讨修改有关规定,预计两部门年内能完成相关工作,而急于上发
审会审核的有限合伙企业参股公司,则可以将有限合伙企业所持股份,转
由其它组织形式的机构或自然人持有。事实上,自去年六月一日修订后的
《合伙企业法》实施以来,全国已成立了数百家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有
限合伙企业参股的公司,上报证监会申请 IpO的已多达数十家,但现时却
遇到技术性障碍。
另有市场传言称,中国证监会于本月底前,都不会受理内地首次公开招
股发行审核,以稳定内地疲弱的股市。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发
行审核是证监会的一项行政许可工作,是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的,在企业提
交上市申请后,受理、初审、发审会都是正常程序。而一位证券公司的保
荐人也证实,所负责的项目月底可能就上会了。
一家已经通过发审委审批四个多月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则透露,由于近
期股市重挫,市场悲观情绪浓厚,证监会为了稳定市场、提振投资者信
心,暂停 34家新股的发行。对此,证监会证实,正在按照“平衡资金供
求,控制新股发行节奏”原则,控制新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