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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劳动统计报表制度说明
2001 年,中车公司正式与铁道部脱钩,重组为南北集团公司。
两个集团公司将不再向铁道部报送报表,而改为直接向国家统计
局和劳动部报送。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有关从业人员、主业
用工、分离分立情况、劳动报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资料,根
据国家统计局《劳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
动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同时结合北方集团公司改革的
实际,制订出 2001 年北方集团公司劳动统计报表制度。
一、 指标解释及有关规定
①指标解释
1、某统劳 1 表
①科学研究:指某集团所属研究所、电力机车研发中心。
①制造业:直接从事机车车辆及配件产品的制造、修理单位。
①教育业:企业所属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中学、中
等专业技术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文化宣传机构及其他教育
机构。
①企业所属各类医院、门诊部(所)、专科防治医院、疗养院、
康复院、卫生防疫站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①其他行业:统计入企业从业人员但在上述行业之外的其他行
业。
其他报表划分各行业的定义和口径与此相同。
息工:企业因一时生产任务不足或其他原因而有组织地安排
2
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停工休假。
2、某统劳 3 表
①单位使用的临时职工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按
报告期末实际从事的工作进行岗位分组。
①多经人员岗位分组为其他人员。
3、某统劳 3-1 表
①非在岗职工生活费:指待(下)岗人员、内退人员、集体
外出劳务人员、因病伤休长假人员在原单位领取的生活费。不论
资金来源如何,只要通过原单位发放的都应统计。
①重新上岗人数:指本期减少的待岗职工中重新返回原单位
上岗工作的人数。
4、某统劳 8 表
①生活服务人员:指服务于职工生活的单位的人员。包括食
堂、哺乳室、托儿所、浴室、招待所、单位自设房管和维修等人
员。
①厂派劳服企业人员:指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保险关系,
但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服企业工作,且工作期限在 1 年以上
或无固定期限的人员。
①厂派多经企业人员:指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保险关系,
但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经企业工作,且工作期限在 1 年以上
或无固定期限的人员。
①其他到外单位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劳服、多经企业之外的
3
其他法人单位工作的人员。
①多经人员:分立的多经单位的人员。
①有关规定
1、从业人员由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统计,即单位只
要用工就必须统计,无论是否签定劳动合同。
2、助勤人员的统计规定:原单位按劳动关系统计为在岗职工,
新单位只统计所发生的费用。
3、离休、退休等自然减员,以人事通知生效之日起计算减少
人数。
4、月平均人数计算方法,规定为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除以
2,累计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月份数。
5、工资总额应以实际发放数为准,但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
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各类代扣款,
不包括病、事假扣款。
二、 数据间的平衡关系
①表内平衡关系
1、某统劳 1 表:
①对于宾栏 01、02、03、04、06、07、08、10、11、12,
主栏 01=02+03+04+05+06
①宾 05=宾 04×1000/宾 03
宾 09=宾 08×1000/宾 07
宾 13=宾 12×1000/宾 11
4
①宾栏 07-2≤主 03 宾 03
2、某统劳 3 表:
① 对 于 主 栏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宾 栏
01=03+04+05+06+07+08
① 对 于 宾 栏 01 、 02 、 03 、 04 、 05 、 06 、 07 、 08 , 主 栏
01=02+03+04+05+06
3、某统劳 3-1 表:
①01=17+18-19=20+21+22+23+24=25+26+27
①19=28+29=28+30+31+32
①04=03×1000/02
08=07×1000/06
12=11×1000/10
16=15×1000/14
4、某统劳 5 表:
①对于主栏 01、02、03、04、05、06,宾栏 01=02+03+04+05+06
①对于宾栏 01、02、03、04、05、06,主栏 01=02+03+04+05+06
5、某统劳 6 表:
01=02+03
04=05+16
05=06+….+15
17=18+31
18=19+….+30
5
32=1+4-17
33=2+5-18
34=3+16-31
6、某统劳 7 表:
①对于宾栏 01-26 主栏 01=02+05=08+09
02=03+04
05=06+07
②对于主栏 01-10 宾栏 02=03+04+05+06+07
02=08+….+16
02=17+….+21
7、某统劳 8 表:
①对于宾栏 01、02、03,主栏 01=02+03=04+10+11+12
主栏 04=05+06+07+08+09
主栏 13=14+….+19
①表间平衡关系
1、1 表与 3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1 表宾 01 与 3 表宾 01 对应项相等。
2、1 表与 3-1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1 表宾 10=3-1 表 01+05+09+13
②1 表 08-1=3-1 表 01
③1 表 08-2=3-1 表 05
3、1 表与 5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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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 表宾 04+12 与 5 表宾 01 对应项相等
4、1 表与 6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1 表主 01 宾 01=6 表主 33
②1 表主 01 宾 06=6 表主 34
5、1 表与 7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 1 表主 01 宾 01+主 01 宾 10=7 表主 01 宾 02
② 1 表主 01 宾 01=7 表主 08 宾 02
③ 1 表主 01 宾 10=7 表主 09 宾 02
④ 1 表主 08-2=7 表主 10 宾 02
6、3 表与 6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3 表主 01 宾 01=6 表主 33
7、3-1 表与 6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3-1 表主 18=6 表主 23
8、3-1 表与 7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 3-1 主 05=7 表主 10 宾 02
9、6 表与 7 表之间的平衡关系
①6 表主 33=7 表主 08 宾 02
三、报表、分析的报送要求
①报送时间
1、月快报:月后 3 日
2、季快报:季后 5 日
7
3、年快报:年后 5 日
4、季 报:季后 5 日
5、半年报:7 月 5 日
6、年 报:年后 10 日
7、统计分析:每季度做一次统计分析,同季报一并报出。
年报分析在年后 12 日报出。
①报送方式
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路径为:Y:\Ngroup\Lz\
①文件命名规则
1、数据表文件命名规则
主文件名:“Lz”+“表号”+“年号”+“月号”
扩 展 名:“d”+“单位代码”
例如:大连厂(单位代码为“07” )2001 年 9 月份 6 表的文件
名为:
2、统计分析文件命名规则
统计分析一律采用文档编辑,命名规则为:
主文件名:“Fx”+“年号”+“月号”
扩 展 名:“d”+“单位代码”
例如:大连厂(单位代码为“07” )2001 年 9 月份统计分析的
文件名为:
附件:中国某集团公司劳动统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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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某集团公司劳动统计规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配合企业做好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
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以及某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从业人员
第二条 从业人员的定义、范围和分类
①从业人员的定义、范围
从业人员 指在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
人员。由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构成。
1、在岗职工
指在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
由于学习、休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由
单位直接支付工资人员和分立人员组成。
①单位直接支付工资人员
指在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人
员。
①分立人员
9
指在分立单位工作,并由分立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分立单
位是指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财务分立,独
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工厂不负担或部分负担其从业人
员工资和各种人工费用的单位。
2、其他从业人员
指在单位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下列人员:单位聘用的离、
退休人员,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聘用的外单位下岗职
工,借用的外单位人员或兼职人员,使用的农村建筑队及其他人
员。
注:“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其他从业人员”为国家统计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范的统计口径,单位向地方报表时,这三项
应同口径报出。“分立人员”为集团公司内部设定的统计指标。
①不列入从业人员统计范围的人员
1、非在岗职工
由于各种原因,已不在本单位从事任何工作,但仍与用人单
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费的人员。包括下岗、内
退、集体外出劳务和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人员(休假在 6 个月以上
的人员)。
2、企业托管人员
指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保险关系,但在其他法人单位工
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按托管方式可分为劳动关系托管和保
险关系托管;按被托管人员实际工作单位可分为分离人员和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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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人员。
①劳动关系托管人员
指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在其他法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
动报酬的人员。
①保险关系托管人员
指与原单位保留保险关系,但在其他法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
动报酬的人员。
①分离人员
在分离单位工作,并由分离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分离单位
是指工厂所属单位或部门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在经济上完全独立,
财务分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部负担从业人员
的工资或人工费用。
①到外单位工作人员
到本单位之外的其他法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
包括工厂派往劳服企业、多经企业、合资企业、其他法人单位工
作人员,个人外出劳务等。
注:“非在岗职工”、“企业托管人员”、“分离人员”、“到外单位
工作人员”为集团公司内部设定的统计指标,单位向地方报表时,
应将“非在岗职工”和“企业托管人员”之和统计为“离开本单位仍保
留劳动关系人员”。
①企业全部人员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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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单位直接支付工资人员
①在岗职工 ①分立人员
①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1、从业人员 ①聘用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
①聘用的外单位下岗人员
①其他从业人员 ①借用的外单位人员
①兼职人员
①使用的农村建筑队人员
①其他人员
①待(下)岗人员
2.非在岗 ①内部退养人员
职工 ①集体外出劳务人员
①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人员
按托管 劳动关系托管人员
方式 保险关系托管人员
3.企业托
管人员
按实际 分离人员
工作单位 到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从业人员统计原则
①从业人员由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统计。在岗职工
与其他从业人员的区分由劳动关系确定。凡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
动合同的人员,不论期限长短均应统计为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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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于新招收的人员,从报到参加工作之日起,应统计为本
单位从业人员;对于离休、退休、退职、死亡、参军、不带工资上
学、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从离开之日起不再统计为本单位的从
业人员。
①临时抽调参加防洪、抢险、救援、抗震、维护治安等社会性
工作的人员,由原单位统计在原来的部门、从业人员分类及生产
组内。
第四条 在岗职工人数综合分组
①按用工期限分组
分为长期职工(合同期在一年以上的在岗职工)和临时职工
(合同期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在岗职工)。
①按性别分组
分为男职工和女职工。
①按文化程度分组
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中专、技校、职
高)、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
①按职务或技术等级分组
工人按技术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专业技术人员按技术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第五条 企业在岗职工人数按岗位分组
企业在岗职工人数按其实际工作岗位,分为工人或生产人员、
学徒、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等六类。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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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或生产人员、技术人员为直接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
员和其他人员为非直接生产人员。
①工人或生产人员
指在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直接从事工业性生产的
工人,厂外运输、厂房建筑大修理的工人,质量检查、安全检查
等生产人员。
①学徒
指在熟练工人指导下,在生产劳动中学习技术、领取学徒工
生活费的人员。
新录用的复员军人虽不领取学徒工生活费,但在生产劳动中
学习技术,其职名为学习职务的,或者由单位组织参加脱产或半
脱产培训的,在学习期间列入学徒,不以学习技术为主要目的,
直接上岗参加劳动的,统计为“工人或生产人员”。
①技术人员
指担负技术工作,并取得技术职称或职务资格的人员。包括
相当车间一级直接从事技术工作、技术操作和直接培训生产员工
的技术人员。不包括虽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学
历,但未从事任何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也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
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管理人员
指单位领导和各职能机构、车间(或辅助生产部门)中从事
行政、生产、经济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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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中从事政治工作的人员指专职从事党团和工会工作
的人员,以及负责训练民兵的武装部干部。
①服务人员
指服务于职工生活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下列人员:
1.工勤人员 指各单位门卫、清扫员、传达员、通讯员、服
务员、茶炉工,非生产用的汽车司机及其助手,管理机构的瓦工、
木工、电工、钳工、园艺工、电梯工等。
2. 文教卫生人员 指企业所属各类幼儿园、学校、文化宣传、
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部工作人员。
3.物业管理维修与生活福利人员 指单位自设房管和维修人
员;食堂、哺乳室、托儿所、浴室、招待所的全部工作人员。
①其他人员
指由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
人员。包括:
1.长期学习人员 指参加学制在六个月以上,进入各类学校
学习,并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长期休假人员 指连续六个月以上休假人员,不包括因病
因伤长期休假的人员。
3.派往外单位工作人员 指被单位派往外单位连续工作六个
月以上,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4.其他 以上未包括的各类人员。
第六条 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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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期末人数和平均人数
1、期末人数
指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实有的人数。对于调往其他单位的人员,
如已在原单位领取当月工资,其人数由原单位统计,调入单位从
发放工资之月起统计。已经招用但尚未报到的人员不得做为期末
人数统计。
2、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①月平均人数 指报告月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计算公式为: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月平均人数=————————————————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派生计算方法为:
①上月末人数,加上当月增加人数自增加之日起至月末折算
的月平均人数,减去当月减少人数自减少之日起至月末折算的月
平均人数。
①月初人数加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
①季平均人数 指报告季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计算公式为:
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季平均人数=—————————————
3
①年平均人数 指报告年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人数。
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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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年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
12
或:
报告年内各季平均人数之和
年平均人数=——————————————
4
①未实现完全分离、分立的单位在过渡期内的人数计算
有些单位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辅助车间、生活后勤等部
门的分离、分立工作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采用一定的过渡期。在
过渡期内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数额逐年减少,过渡期满这些部门
在经济上完全独立,不再依赖工厂。这些单位或部门在过渡期内
的企业负担人数,可以按照补贴工资的工资总额与企业人均工资
的比值来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负担工资 补贴工资总额
= -———————
的分立人员 企业人均工资
企业不负担工资的分立人员
=分立人员-企业负担工资分立人员
第七条 职工人数和主业用工考核
①职工人数考核
考核指标为“在岗职工”和“非在岗职工”之和。两项之和(职
工人数)的减少统计为企业净减员。目前集团公司对职工人数的
考核办法为每年对企业下达计划人数和最高限额人数。计划人数
是希望企业努力争取达到的人数,年末职工总量比计划减少的,
给予适当奖励;最高限额人数是工厂的职工人数上限,年末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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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超限额的,按规定给予扣罚。
①主业用工考核
考核指标为“在岗职工”减“企业不负担工资的分立人员”。主
业用工的减少统计为企业主业减员。
第八条 从业人数变动情况
一定时期内从业人数增减变动关系,可用下式表示:
本期末从业人数=上期末从业人数+本期增加和调入的从业
人数-本期减少和调出的从业人数
①本期增加和调入的从业人数
指报告期内单位招收、录用和调入的从业人数,以及与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但未在本单位从业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的人数。
1.新增和调入的在岗长期职工人数
①新增的在岗职工人数
①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人数 指从部队复员、转业后,分
配到单位工作的人数。包括参军前是职工或办理了招工手续,服
兵役期满后又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人数。
①录用的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人数 指从各类院校毕业
后,直接由单位录用的人数。
①集体外出劳务回归人数 指由单位组织向外输出的劳务人
员返回原单位工作人数。
①个人外出劳务回归人数 指个人与单位签订外出劳务协议
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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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到外单位工作返回人数 指原派往外单位工作,现又返回
原单位的人数。包括派往集体经济单位和多经单位工作返回人数。
①待(下)岗人员重新上岗人数 待(下)岗人员重新返回
原工作岗位或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人数。
①其他增加人数 指除上述人员外,新增的其他在岗长期职
工人数。
①调入在岗长期职工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由外单位调入的人数。包括成建制调入或兼并
的人数。
2.增加的其他从业人数
①本期减少和调出的从业人数
指在报告期内,离开工作单位并不再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
从业人数。
1.减少和调出的在岗长期职工人数
①减少的在岗长期职工人数
①离休、退休、退职人数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
了离休、退休、退职手续的人数。
①死亡人数 包括在岗职工因公(工)和非因公(工)死亡
的人数。
以上两类人数合计为自然减员人数
19
①内部退养人数 指接近规定退休年龄,本人申请,单位批
准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前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人数。
①待(下)岗人数 指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或其他原因,
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也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
但尚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人数。
①集体外出劳务人数 指由单位组织集体向外单位输出劳务
的人数。
①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人数 指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休假时间
在6个月以上,休假期间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人数。
①除名、开除、辞退人数 指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了除名、
开除、辞退手续的人数。
①终止和解除合同人数 指由于正常或非正常原因,与单位
终止和解除了劳动关系的人数。
①到外单位工作人数
① 分离人数
第①、①两项指标解释见第二章“不列入从业人员统计范围的
人员”
11 其他减少人数 指除上述人员外,减少的其他在岗长期职
工人数。
①调出在岗长期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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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报告期内调往外单位工作的人数。包括成建制调出或被
兼并的人数。
2.减少的其他从业人数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
动报酬。由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构
成。
第十条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①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
酬。
①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
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以调整和重新划定工资总额的构成为
主体,充分发挥工资各组成部分所负担的功能。工资制度改革后,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主要由下列五个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
岗位工资
效益工资
工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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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资
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前,工资总额的各组成部分按以下口径进
行统计:
基础工资 包括技能工资和国家、地方物价补贴,或由实行
岗位工资制的企业自定的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岗位工资 按职工所在岗位和实际付出劳动的多少支付的工
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岗位附加工资等岗位性工资。
效益工资 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水平发放的工资。
包括各种奖金和加班加点工资等。
工龄工资 根据职工工作年限支付的工资,反映职工累计为
企业作出的贡献。
其他工资 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包括各种津贴、
补发的工资、附加工资、补偿工资等前四项未包括的工资。
①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
1.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个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不
考虑其经费来源,即不论是计入成本还是不计入成本,不论是从
工资科目开支,还是由工资科目以外的费用开支,不论是以货币
形式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
2.在统计月、季、年的工资总额时,均应按实发月以实发数
计算,对于拖欠的工资,应将实际补发数额统计在实际发放月内,
不能统计在拖欠期内的工资总额中。但因节日提前预发的下月工
资,仍统计在应发月的工资总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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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养老
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
扣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由单位拨付的部分暂不计入。
4.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
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统计为本
单位的工资总额。
5.对于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由于各地房改政
策不尽相同, 应区别对待。如果该项补贴为专款专用,则不作为
工资统计;如由个人自行支配,则应统计为工资总额。
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
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支付给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一次性重奖及支付给运动
员的比赛成绩奖和教练员的培训成绩奖等。
2.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的费用。
3.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费用。
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
5.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6.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7.出差补助费、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8.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返还的风险抵押金;实行租赁经营单
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23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人员所支出的股息(包括股金分
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
费、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
续费或管理费。
12.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
报酬。从挂钩工资支付,不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但计入企业人工成
本。
第十二条 非在岗职工生活费
指单位支付给非在岗职工,即内退、下岗、集体外出劳务、
因病因伤长期休假人员的生活费。
第十三条 平均工资
①平均货币工资
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
报告期实际支付的货币工资总额
平均货币工资=---------------------------------
报告期平均人数
①平均实际工资
指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后的平均工资。计算公式:
报告期平均货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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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实际工资=------------------------------
报告期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取自统计局公布的资料。
①平均货币工资指数
报告期平均货币工资与基期平均货币工资的比率,是反映不
同时期货币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表明报告期平均货币工
资比基期平均货币工资提高或降低的程度。计算公式:
报告期平均货币工资
平均货币工资指数=------------------------
基期平均货币工资
①平均实际工资指数
反映实际工资的变动方向和变动程度的指数,表明实际工资
水平提高或降低的程度,计算公式:
报告期平均货币工资指数
平均实际工资指数=------------------------------
报告期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第四章 劳动生产率
第十四条 劳动生产率
工业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效率,用一定时间内企业的生产成果
与相应的劳动消耗量之比表示。
计算公式:
工业总产值或增加值
工业劳动生产率(元/人)=───────────
计算劳动生产率人数
25
工业总产值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表现的工业
产品总量。计算工业总产值时,一般采用不变价和“工厂法”的原
则计算。
工业增加值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
的最终成果。计算工业增加值有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又称减
法);二是收入法(又称分配法或加法)。计算铁路工业增加值
时,采用生产法。
计算劳动生产率人数
①从业人员计算劳动生产率人数=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其他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制造业分立人员中企业不负担工资或人工
费用的平均人数
①在岗职工计算劳动生产率人数=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人数-
制造业分立人员中企业不负担工资或人工费用的平均人数
第十五条 劳动生产率统计的原则
劳动生产率统计,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劳动者的生产成
果与劳动消耗量之间必须保持同口径。
第十六条 劳动生产率统计分类
劳动生产率统计按照时间单位不同,可分为日、月、季、年
劳动生产率;按照人员范围不同,可分为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劳
动生产率。
第五章 保险福利费用
26
第十七条 保险福利费用
①保险福利费用
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个人和用于集体的劳动
保险和福利费用。
①保险福利费用统计原则及数据资料来源
1.保险福利费用支出款源,除福利基金外,还包括工资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营业外支出,企业基金或利润留
成,工会经费,企业管理费,事业、机关单位差额补助费、公务
费等。
2.报告期保险福利费用总额的统计,以报告期由单位实际支
付给职工个人或用于集体的劳动保险福利费用为准。
3.保险福利费用按在岗职工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分别统
计。
4.保险福利费用资料应由各基层单位财务和社会保险部门负
责提供。
①保险福利费中不包括的项目
1.用于劳动保护的费用。
2.由福利费用开支的医务人员、集体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
资和六个月以上长期病伤产假人员的生活费。
第十八条 在岗职工保险福利费用
①集体福利事业补贴
27
指对单位浴池、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
利设施各项收支相抵后的差额补助费,包括集体供热支出和托儿
补助费。
①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
按国家规定开支的集体福利设施费用,如食堂炊事用具的购
置、修理费用,宿舍的修缮费等,不包括由各单位自筹经费开支
的福利设施的固定资产投资。
①文体宣传费
指为改善、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所实际支付的文娱体育宣传
费,包括工会文教费所支付的部分。
①医疗卫生费
指实行医疗保险单位的职工及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费、医
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
单位职工公费医疗费,实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
个人的医药费等。
①其他费用
1.丧葬、抚恤、伤残补助金 指对因工死亡、因病或非因工
死亡及因工致残的职工所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和所遗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救济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
的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恤金。
2.生活困难补助费 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
助和临时性补助。
28
3.计划生育补贴 指发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费、保健营养
费、计划生育奖。
4.其他 上述费用以外,用于职工的其他保险福利支出,如
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易地安家补助费、探亲路费、工伤护理
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辅助器具费等。
第十九条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保险福利费用
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完全实现社会化发放之前,仍由企
业代发的,其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各项保险福利费用仍统入
企业的保险福利费用。完全实现社会化发放后,只统计企业负担
部分。
①离休费
按社会保险部门及企业规定标准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工资及各
种补贴。
①退休费
按社会保险部门及企业规定标准支付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
各种补贴。
①退职生活费
按社会保险部门及企业规定标准支付给退职人员的退职费及
各种补贴。
①医疗卫生费
按离、退休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医疗卫生费,以及各单
位实报实销的医疗费。
29
①其他费用
1.离休人员公用经费 按国家规定用于离休人员的办公用品、
文体活动、健康休养和差旅费等项开支。
2.离休人员特需经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解决离休人员的特
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而支付的费用。
3.护理费 指因工致残,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离休、退休人
员的护理费,以及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
4.丧葬抚恤金 指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费、丧
葬补助费以及所遗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救济金和死亡丧葬补助
费,因工受伤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的伤残抚恤金。
5.困难补助费 支付给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及因工致残
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死亡后,支付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
困难补助。
6.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外实际支付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冬季取暖补贴,安家补助费等。
第二十条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期末人数
①离休人员总数
截止到报告期末各单位离休人员总数,包括按离休待遇办理
的工人数。
①退休人员总数
截止到报告期末各单位退休人员总数。
30
①退职人员总数
截止到报告期末各单位按月领取定期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
总数,不包括领取一次性退职金的退职人数。
第六章 企业人工成本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人工成本
①企业人工成本
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
人工费用的总和。其范围包括: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
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
本。
①企业人工成本的构成
1、全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非在岗
职工生活费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以及企业使用的各种临时
性用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劳务输出机构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用 指企业实际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包括企业上交
给社会保险机构的费用和在此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
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养老保险费
用,包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地方未认项目。此部分费用以企业按
有关规定以职工实发工资总额为基数当年实际提取的数据为统计
31
数据。
3、福利费用 指标解释见第五章
4、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从业人员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
平而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企业为主要培训本企业从业人员的技
工学校所支付的费用)。
5、劳动保护费用 指企业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
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如保健用品、清凉用
品、工作服等)的费用。具体包括分别在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中
列支的劳动保护费用之和。
6、住房费用 指企业为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而支付的所有
费用。具体包括企业实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住房补贴(包括租房
费用、租房差价补贴、购房差价补贴等)、住房公积金、宿舍的折
旧费用等。
7、其他人工成本 指不包括在以上各项中的其他人工成本项
目。如:工会经费,企业因招聘从业人员而实际花费的招工、招
聘费用,解聘、辞退费用,以及在本企业领取劳动报酬的外籍从
业人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人工成本的考核指标
①百元销售收入人工成本含量
百元销售收入人工成本含量是指企业每实现百元销售收入所
支付的人工成本。根据企业销售收入的多少来约束企业人工成本
的支出。其计算公式为:
32
人工成本总额
百元销售收入人工成本含量= -------------×100
销售收入
其中,百元销售收入工资含量作为人工成本的主体支出。
①人工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占比
人工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占比(以下简称占比)是指企业
人工成本在成本费用总额中所占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成本在企业 人工成本总额
= ---------------- ×100
总成本中的占比 企业成本费用总额
企业成本费用总额包括企业的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也就是
财务成本费用表中的“商品产品费用总额”。
①平均人工成本
平均人工成本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平均支付给每个职工的人
工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人工成本总额
平均人工成本= ------------------
平均人数
①人工成本利润(税)率
人工成本利润(税)率是指同一时期企业实现的利润(税)
和人工成本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实现利润(税)
人工成本利润(税)率= -------------- ×100%
人工成本总量
①劳动分配率
劳动分配率是指职工工资总额占同期工业增加值的比率,反
映企业创造的价值有多少直接分配给了职工。其计算公式为:
33
职工工资总额
劳动分配率= ---------------- ×100%
同期工业增加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 2001 年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 以前颁发的关于劳动统计的各项规定与本规则不
符时,以本规则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某集团公司劳资部负责解释。
附:
工人工时利用情况
第一条 工人工时利用情况
企业工人工时利用情况的每项指标,应以工时(工日)为劳
动时间的基本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个小时的时间为一个工时,
劳动一个工作班的时间为一个工日。工业企业按工时(工日)统
计,建筑企业按工日统计。
①本月日历工时(工日)
本月日历工时指本月日历工日乘以按制度规定每天工作小时
计算之和。本月日历工日是指本月每天(包括公休工日)的实际
工作与未实际工作的天数之和。
①制度公休工时(工日)
34
制度公休工时指制度公休工日乘以按制度规定每天工作小时
计算之和。制度公休工日是指在国家(或企业)规定的例假、节
日中工人应休息的天数之和。因每个劳动者都有在法定例假、节
日中享受休息的权利,故工人因产假、事假、病假等各种原因请
假期间的公休日,仍算作公休工日,不算缺勤工日。
①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是指按国家(或企业)规定工人应该工作的工时(工日)。
本月制度工作工时(工日)数等于本月日历工时(工日)数减制
度公休工时(工日)数。
①停工工时(工日)
是指工人在制度规定的工作工时(工日)内,由于某种原因
(如原材料缺乏、动力不足、检修设备、没有任务以及建筑施工
中等待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未能工作的工时(工日),与工
人停工后被调作其他工作(工业企业是指工人的非本职工作,建
筑企业则仅指非生产性工作)的工时(工日)数。工人停工满一
轮班的算停工工日。由于事先预知的原因(如计划停电等),企
业将公休日与工作日调换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在公休日工
作不算加班,在工作日休息不算停工。
由于进行设备的计划检修,原有生产工人被调做其他非本职
生产、工作时,亦不算停工。
停工的各种原因,应根据影响企业工作停工的最初原因来确
定。例如:由于电力不足,影响工具车间工人停工,由于不能及
35
时供应工具,产品制造车间工人也停工,这样工具车间与产品制
造车间的工人的停工原因均为由于电力不足。
①停工工时中被利用的工时
是指工业企业工人在停工后从事非本职的其他工业性生产的
工时。从事非工业生产或服务性工作的工时不算被利用的工时。
建筑企业不填此项。
①缺勤工时(工日)
是指工人按照制度规定应到班参加生产,但由于企业或工人
本身的原因,如疾病、产假(包括计划生育假)、事假[指由于工
人个人原因经企业行政允许请假的工时(工日)]、探亲假、婚丧假、
旷工、工伤假、产假后哺育婴儿假等原因,未能出勤参加生产的
工时(工日)。工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时间可计入产假项内。
①非生产工时(工日)
是指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或经企业指示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而未从事本企业生产的工时(工日),如参加抗旱、防涝、参加
党团组织的会议、劳模、先进工作者大会、选举、参观、听报告、
学习等。上述工时(工日)不算缺勤工时(工日),但也不能算
实际工作工时(工日)。为避免重复,停工后被利用从事非生产
性工时(工日),包括在停工工时(工日)中,不包括在本项内。
①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是指工人实际工作的小时(天数)。在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中包括:(1)加班工时(工日);(2)因公出差到企业外工作
36
的工时(工日);(3)因工人原有工作结束或发生停工,临时被
调从事其他生产工作的工时(工日)。 计算公式:
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停工工时(工日)+停工工时(工日)
中被利用的工时(工日)-缺勤工时(工日)-非生产工时(工
日)+加班工时(工日)
①出勤率(%) 计算公式:泭
出勤工时(工日)
出勤率=─────────×100%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缺勤工时(工日)
=───────────────────×100%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①出工率(%) 计算公式:
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出工率=───────────────×100%
出勤工时(工日)
实际工作工时(工日)-加班工时(工日)
=────────────────────×100%
出勤工时(工日)
(十一)制度工时(工日)利用率(%) 计算公式:
制度工时(工日)利用率(%)
实际工作工时(工日)-加班工时(工日)
=────────────────────×100%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37
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100%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出勤(工时)工日
=────────────
制度工作工时(工日)
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工日)
×───────────────×100%
出勤工时(工日)
=出勤率×出工率
劳动时间构成示意图
日 历 工 日
制度公休工日 制 度 工 作 工 日 (见注)
实际
公休
工日
公休日
加班
工日
出 勤 工 日
全日
缺勤
工日
公休日
加班
工日
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日
全日
停工
工日
全日
非生
产
工日
实际工作工日
加班工时
非全日
停工
工时
非全
日非
生产
工时
非全
日缺
勤工
时
加点
工时
全日
加班
工时
制度内
实际
工作
工时
停工工
时中被
利用的
工时
实际工作工时
[注]制度工作工日:根据新的工时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
发[2000]8 号文规定为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