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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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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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何彬 因工作原因 王振宙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刘晓峰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3,691,元,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6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32,63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4,960,元。公司拟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4,322,74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43,元(含税)。
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公积金481,792,元,2022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上面临的持续性主要风险因素以及影响程度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此外,
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而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风险,该不可持续风险对经营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立案侦查(系与上述被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为同一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
面对的风险一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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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9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载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
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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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集团公司 指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香溢担保 指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香溢租赁 指 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元泰典当 指 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德旗典当 指 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香溢典当 指 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
香溢投资(浙江) 指 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香溢投资(上海) 指 香溢融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香溢金服 指 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香溢金联 指 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
事业部 指 杭州事业部、直属事业部、宁波事业部、上海事业部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香溢融通
公司的外文名称 SUNNY LOAN TO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UNNY LOAN TO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邵松长先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菁 刘茜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电话 0574-87315310 0574-87315310
传真 0574-87294676 0574-87294676
电子信箱 slt@ slt@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西河街15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5016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s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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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香溢融通 600830 大红鹰、甬城隍庙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胡俊杰、潘颖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0年
营业总收入 255,243, 260,920, 183,820,
营业收入 158,611, 161,078, 85,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8,903, 16,618, -22,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4,631, 4,090, -37,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6,593, -602,918, 不适用 -405,736,
2022年末 2021年末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102,889, 2,098,983, 2,080,154,
总资产 3,586,307, 3,518,056, 2,985,23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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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增加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总收入 74,420, 50,782, 70,636, 59,404,
营业收入 46,689, 27,526, 39,977, 44,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002, -241, 7,970, -10,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6,193, -15,468, 9,410, -5,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355,649, 33,506, 247,059, 121,67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2年金额
附注
(如适
用)
2021年金额 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4, 14,428, 3,3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
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5,475, 7,268, 3,68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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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44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19,326, -14,108, -6,95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14, 357, 1,95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3,136, 8,050, 1,897,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321, 1,662, 9,3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1,245, -7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15, 5,697, -1,06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60, -1,297, 1,603,
合计 4,272, 12,528, 15,12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
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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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
响金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105, 9,004, -100, -69,
合计 9,105, 9,004, -100, -69,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受住内外部诸多变量耦合共振的冲击考验,顶住压力,积极应对,主动作
为,公司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亿元,同比略降 %;实现利润总额 4,
万元,同比下降 %。
(一)经济运行承压前行。公司克服展业困难,以及政策、市场等变量叠加冲击,稳住阵脚,
咬定目标,沉着应对,着力拓规模,努力化风险,凝心聚力稳增长。期末类金融存量业务规模同
比略增,结构平稳优化。租赁首位战略的压舱石作用日益凸显,期末余额 亿元,其中非政信
类规模占比 %,结构进一步优化,业务发展更可持续。特殊资产打造成新的利润源逐步显效,
期末余额 亿元,实现收入 4,749万元,同比增长 %。深耕典当、担保等老业务,持续
优结构、转动能,保持稳定。积极拓展消费端贸易业务,开拓自主品牌“乐享云端”白酒贸易初
显成效,实现收入 400 万元;新设立香溢万物销售公司,“丽水山泉”水贸易起步运营。同时想
方设法主动化解多项意外之变,不良清收取得显著成效。
(二)内部治理进中提质。一是组织职能转型初见成效。立足“需求、风控和资金三适配”
原则推进运营、风控、财务等中台职能转型,统筹设立法律合规部,使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
优化、权责更协同。二是内控合规建设增效提质。实施“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开展飞行检查,
进一步强化了贷后管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提升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成立“双基”
改革领导小组,启动基层组织扁平化改革和基础制度废改立系统推进工作。三是内部整合优化稳
健前行。关停并转取得新成效,完成酒店吸收合并,低效无效子公司顺利注销完成。“降本增效”
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控费降费成效明显。
(三)队伍建设扎实有力。一是党建引领的“源动力”不断增强。以“先锋香溢”党建品牌
深化年为主线,稳步推进“党建+”五大工程;加强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前置研究,深化“一支部一
特色”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洁教育,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
治工作,做好以案示警教育。二是奋楫扬帆的“内生力”不断增强。优化人事安排,量才适岗,
激发新活力。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奖优罚劣。创新考评应用,优化队伍管理新机制。三是文化
聚合的“向心力”不断增强。突出以“全员素养提升”为抓手,着力打造“一个香溢融通”文化
体系,提炼培植新理念。建成党员活动室和企史馆,加强党工团联动共建,引导员工向中心聚焦、
向大局聚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多元化,所属行业的复杂性,现针对不同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及发展情况
概述如下:
(一) 典当
2022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清单第 684
项对典当作出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明确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通知
出台以后,各地的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对典当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开展排查清理行动,处理了一批
名称中包含“典当”字样但尚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优化了典当行的营商环境。从宁波市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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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三季度典当业情况来看,典当行业各经营指标呈现持续向好发展趋势;民品典当持续扩大,
财产权利和房地产逐渐缩小,典当行业在逐步回归本源;典当行更加注重特色和差异化经营;全
市典当逾期金额大及部分典当行亏损。上述几个特点亦是不同地区典当行业发展的缩影,专注细
分领域、风险意识强的典当行会更快脱颖而出。
2022年总体而言,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典当行业
监管,促进了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短期、小额、快捷、灵活”特色,增强典
当行抵御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 担保
2022年以来,国家推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
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刺激上下游产业发展。浙江省政府立足浙江的优势和特点,将新基建
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谋划制定了 “四张清单”,有序推
动新基建重点项目落地。新基建项目数量大大增加,建筑业发展利好,推动工程担保市场进一步
扩大,迎来市场红利。
2022年受市场环境等不利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在政府各项奖补和风险补偿、绩
效评价等政策的影响下,政府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倾斜,以该类客户
为主的融资担保业务持续增长,未来也将延续增长趋势。同时各地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政府性融
资担保机构引领作用,支持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联保、分保等业务合作,
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能力。对于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而言,因该类群体面临较高的
经营风险,代偿风险相对较高,需在自身经营上不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通过提高信息化系统建
设降低业务成本,创新担保合作途径等,专注主业服务实体经济。
(三) 融资租赁
2022年 2月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进一步强化对融资租赁公司
的监管力度,尤其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的作用,补充了现有监管体系的短板。
自 2021年 7月《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至 2022年 5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防范化解隐形债务存
量一直是强监管的态度,被点名的融资方式涉及融资租赁、信托、银行贷款等。监管机构通知各
金融租赁机构不许新增投放隐债主体租赁业务,各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各地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针
对政信类通道业务的专项排查,严禁新增政信类通道业务,严禁违规参与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未来隐形债务主体的业务无论是金融租赁公司还是融资租赁公司,都不能再开展,应当尽快化解
存量业务。
根据浙江大学融资租赁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发展展望指数 2022年四季度报告》显
示,超 40%租赁公司 2022年租赁资产余额和新增租赁资产投放额均有所上升,35%租赁公司业务
有所收缩;融资租赁公司总体应收租赁款不良率有所上升。同时实体经济恢复尚需时间,承租人
逾期现象仍处于高发期;2023年市场利率或将持续低位运行,建议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发展租赁增
值服务,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规避同质化价格竞争;积极加快转型步伐,加强专业化运营能力
塑造,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差异化竞争;顺应国家和地方发展与监管政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四) 类金融投资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早期投资、VC、PE市场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都有不同
程度的缩减,投资市场热度集中于科创行业,其中 IT、半导体及电子设备、生物技术/医疗健康、
机械制造四大产业占市场案例数的 70%以上,投资金额占比超 50%;同时化工原料及加工、清洁技
术、汽车等行业升温,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同比增加明显。市场投资仍以扩张期和成熟期中后
期阶段为主,投资案例数和投资金额分别占比达 61%、80%,此外,战略投资、新三板定增热度高
涨,得益于科创企业本身属性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2023年,消费、文娱、旅游等行业投资信
心恢复,股权投资市场在科创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纵深挖掘、细化,投资聚焦领域更加明确,符合
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同时近年来,各地纷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其为引擎,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群,推动政府、
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发展壮大当地战略产业集群。2022年 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
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亦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
作用。如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北仑区、海曙区、镇海区、慈溪市和前湾新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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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出资代表于 2022年 2月共同设立宁波市“凤凰行动”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宁波市内拟上市公司
或已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拟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并购重组项目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基金按
照“市级投资基金+区县投资基金”模式进行运作。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宁波国家级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数量达 283 家,总量居全国第四位,宁波区域未来的投资机会凸显,投资重点亦逐步
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上。
(五) 特殊资产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特殊资产行业发展报告(2022)》和普华永道《中国不良资产
管理行业改革与发展白皮书》中都有提到,2022年信用风险的变化和来源:一是房地产企业风险
持续发展,2021年以来个别大型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已经对房地产行业及关联上下游企业的流
动性产生较大影响,房企风险带来银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快速上升。二是中小金融机构潜在风
险上升,尤其是中小银行对整体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抵御能力较弱。三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正通过多种方式逐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特别是隐性债务。近年来政策上继续坚持不懈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的基调不变,助力特殊资产行业发展,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不断加强。同时推动资产
管理公司 AMC回归本源,提升风险处置能力,如 2022 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调研座谈会以及
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
导意见》,明确指出资产管理公司要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找准自身在国家经济
金融体系中的定位,切实发挥逆周期的救助功能;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金融
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益。未来不良资产供给不断
增加的情况下,买方主体也在逐步多元化,要把握行业机会,回归依靠价值挖掘和重估提升盈利
的模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发展呈现多元化,报告期内传统业务板块如典当、担保、融资租赁依然维持着较高的收
益贡献率,发展相对稳定;特殊资产业务规模增长快速,效益提升明显,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类金融投资业务投资机会减少,收益下滑明显;公司自有品牌“乐享云端”白酒系公司向茅
台镇酒厂采购的定制酒贴牌,主要以批发销售为主,本期销售额微小。
(一) 典当业务
1. 业务模式
典当业务是当户将其动产、不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典当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公司,取得当金,
当户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一项业务。
公司典当业务面向广大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群,依托于分别设立在杭州、宁
波、上海的三家典当公司——元泰典当、德旗典当、上海典当进行运营,主要承接普通住宅、联
排别墅、商业用房、车辆、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等典当物抵押或质押贷款。
2. 经营分析
2022年公司典当新发生项目综合费率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银行机
构加大信贷投放规模,客户融资需求疲软,本期典当贷款发生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30%。报告期末
典当业务整体规模较期初下降 18%,单笔小额约 152 万元;从期末存量业务结构来看,房产典当
规模占比为 73%,财产权利典当规模占比 25%,房产典当规模依然很大,按照监管预期,业务结构
需要优化。从典当业务逾期金额来看,逾期金额占典当总规模的比例较期初上升了 14个百分点,
绝对金额亦上升,整体风险状况需加强关注,加快催讨。下一步公司将加快对典当细分市场的研
究,开展差异化经营,逐步降低房产典当占比,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典当资产质量。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发放贷款和垫款”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存量典当业务情况,存量
典当业务结构、风险特征、逾期情况等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4、
发放贷款和垫款一节。
(二) 担保业务
1. 业务模式
公司运作担保业务的唯一平台是香溢担保,经营的担保业务按类型分为非融资担保业务和融
资担保业务,其中以非融资担保业务为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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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工程保函担保业务为主,产品包括工程履约、工程投标、工程预付款、工
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保函担保,主要面向浙江省内的二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提供担保服
务,也拓展了重庆、四川、安徽、江苏、上海、江西等省外市场。公司为建筑工程的承包方或施
工方在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时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公司通过这种反担保方式,取得承包方或施工方
支付的相应费用。
融资担保业务定位于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公司
通过提供担保增信,收取相应担保费用。融资担保业务主要以香溢贷担保业务为主,为浙江省内
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在银行(包括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2. 经营分析
2022年工程保函担保市场开始回暖,但因公司存在尽调工作不便利因素,整体来看,工程保
函担保业务全年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近 7%,担保收入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末业务规模同比上
升 10%。为进一步提升工程保函担保业务规模及收益,未来需扩大银行授信资源,加快拓展新的
合作银行,突破资源瓶颈。
香溢贷担保业务开展受银行低成本信贷资金投放的挤压,报告期末担保业务余额较期初下降
约 18%,公司与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合作取得初步成功,报告期末业务规模已超香溢贷担保业务总
规模的三分之一,未来有待开发多样性产品,满足客户更多场景需求。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代偿金
额增加,整体不良率上升,后续要充分关注在贷业务风险状况和追偿情况,警惕风险扩大。
报告期末担保业务分业务类型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担保类
型
业务类型
报告期担
保收入
报告期发生
额
发生额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期末余额
报告期代
偿本金
期初余额
其中:报
告期内为
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
担保
非融资
担保
工程保函
担保业务
4, 229, 328, 0 297,
融资担
保
联合贷款
担保业务
/ / 0
香溢贷担
保业务
31, 15, 18,
其他(注 1) 1,000 / 1,905 0 905
合计 4, 261, / 345, 317,
被担保人
报告期末余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存在反担保 反担保措施
徐云 1,000 2022/1/6 2022/7/6 是 房产抵押
朱立恒 410 2021/12/17 2022/6/17 是 房产抵押
姚逸帆 135 2021/12/23 2022/6/23 是 房产抵押
陈月明 360 2021/12/27 2022/6/27 是 房产抵押
公司担保业务明细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有事项一节。
(三) 融资租赁业务
1. 业务模式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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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依托于租赁物开展业务,具有融物和融资相结合的特点,融资方通过出售自身
经营资产给租赁公司再回租的方式或者向租赁公司直接租赁指定经营资产的方式取得资金或资产,
租赁公司定期收取租金。
公司运作融资租赁业务的唯一平台是香溢租赁,承接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模式为主,转租
赁和厂商直租模式为辅,租赁期限一般 3-5年。目标客户为政府平台、大中型国企等强主体单位
及分布式光伏电站、船舶运输等资产运营单位,涉及生产设备、船舶、光伏组件、地下管网等租
赁物。
2. 经营分析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结合公司租赁首位战略推进计划,加快租赁转型攻坚提
升。报告期内省外业务拓展受限,以及公司调整业务投向,积极向设备类租赁业务转型,主动压
缩政信类项目投放,报告期末租赁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政信类项目的存量占比 53%,
较去年同期下降 8%以上。期末存量租赁业务主要涉及光伏发电、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售后
回租的租赁业务模式依然占主导地位,占比约 97%。
在监管政策的压力下,未来公司要扩大业务规模,保持收益稳步提升,需在细分实体产业上
挖掘机会,有针对性的优化产品结构和创新产品设计研发,向专业化和精细化领域转换。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8、其他一节。
(四) 类金融投资业务
1. 业务模式
公司经营的类金融投资业务类型主要包含三类:间接资金收益业务、资本市场投资业务、其
他股权投资业务。其中间接资金收益业务通过设立或参与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企
业等模式为融资需求方提供定制化融资方案,充分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公司获取固定收益;资本
市场投资业务通过发行设立或参与基金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一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
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投资,获得资本保值和增值;其他股权投资业务以财务投资为目的,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获得资本增值。
2. 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为了减轻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业务风险控制的考虑,公司间接资金收
益业务暂缓投放,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大幅下降。年内公司有出资新设立合伙企业
拟投资新兴产业,但尚未实际投向标的资产。后续公司将更多地关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新产业等多样化创新领域,丰富公司投资策略选择,深化高成长性产业资源培育,协同租赁、担
保等业务,纵深延展满足客户不同阶段需求。
公司类金融投资业务明细情况详见本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五) 投资状况分析 类
金融投资业务明细分析一节。
(五) 特殊资产业务
1. 业务模式
特殊资产包括不限于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资产、涉诉资产、企业改制及破产资产、其他应急变
现资产等。公司为非持牌经营机构,现阶段以获取固定收益的盈利方式为主。公司特殊资产业务
运作主要以设立合伙企业方式间接收购、直接参与公开挂拍收购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地方
AMC 公司或其他民营主体持有的债权资产包,资产包对应的底层资产主要为浙江省区域内的工业
房产,另含部分商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船舶等,并且处置上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以分期
方式将债权资产包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基于资产包处置回款,公司收取固定收益,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至 18个月。
2. 经营分析
经过两年多的业务运营,特殊资产业务已成长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2022年受市场因素影
响,银行和各大 AMC出包规模大幅下降,公司业务增速放缓,但全年特殊资产业务仍实现了较大
突破,报告期内新增发生额 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28%;报告期末账面余额 亿元,较
去年同期上升超 40%;全年实现收入 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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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 牌照资源丰富。公司具有典当、担保经营许可证,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资格,私募基
金管理人资格,可以满足客户多场景的投融资需求。
2. 平台优势明显。依托于上市公司自身优势,长期的经营形成了区域知名度和品牌优势,
已经构建了多种类金融工具互联互通、协同运作的投融资平台,横向可覆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全面践行普惠金融政策。
3. 经营团队专业。前中后台人员从业经验丰富、个人专业知识过硬,公司拥有一支作风优
良、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人才梯度储备有所加强。
4. 风控体系全覆盖。公司已经构建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与人员,
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设立了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运作的风险内控中心,全方位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业务种类繁多,目前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已在公司范围普及使用,典当、担
保及融资租赁等主营业务信息系统已初步建成,基本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求。通过构建业务系统
实现对项目全周期管理,提高业务数据分析效能,为典当、担保、融资租赁业务的展业、风险控
制、产品研发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持。公司未来将持续投入系统建设,提升自动化程度,更好服务
于公司管控及业务流程优化。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根据公司制定的 2022 年经营目标,2022年争取实现营业总收入 亿元;营业总成本控制
在 亿元,其中三项费用控制在 亿元左右。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亿元,完成经营目标 %;营业总成本 亿元,
占计划 %,其中三项费用 亿元,占计划 %。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255,243, 260,920,
营业收入 158,611, 161,078,
营业成本 57,925, 39,044,
销售费用 3,289, 3,898,
管理费用 109,886, 107,883,
财务费用 -11,924, -8,617,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93, -602,918,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04, 282,0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47, 454,701,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保理融资成本及商品销售成本
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劳务费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客户贷款和垫款投放净增加额减少,融
资租赁业务收回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及偿还银行保
理融资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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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主要系本期类金融业务收入略有增加,但上期有投
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本期无。
公司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保理融资成
本及商品销售成本增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商品销售 8,185, 6,700, 1, 减少
个
百分点
融资租赁 90,427, 38,472, 减少
个百分点
典当 51,235,
担保 45,396, 10,998,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本期商品销售毛利率变化系本期商品销售以批发为主,毛利率同比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
成项目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本期金额
较上年同
期变动比
例(%)
情
况
说
明
商品销售 营 业 成
本
6,700, 568, 1,
融资租赁 营 业 成
本
38,472, 26,434,
担保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出
10,998, 1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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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其他应收款 41,579, 78,052, 主要系本期收回上期
净额法确认的应收贸
易款。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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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
产
231,856, 140,550,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
产
281,067, 54,512,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应
收债权转让款本期增
加
债权投资 63,248, 162,442, 主要系本期类金融投
资业务固收类项目款
项收回
使用权资产 11,025, 4,727, 主要系本期续租办公
场所
应付票据 22,560, 主要系本期支付贸易
相关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802, 1,990, 主要系本期应付货款
增加
合同负债 9,465, 6,625,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
业务预收款项增加
应付职工薪
酬
10,397, 5,114, 主要系本期未发放薪
酬增加
应交税费 9,695, 28,901, 主要系本期应缴企业
所得税减少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361,450, 262,533,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
期的银行保理借款增
加
租赁负债 6,750, 2,158, 主要系本期续租办公
场所
预计负债 12,026, 20,262, 主要系本期已支付股
民诉讼赔偿款及富泰
通应诉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37,794, 担保保证金及住房公积金专户资金等
长期应收款 720,804, 保理融资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10,337, 保理融资
合计 1,068,936,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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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6 月 6 日,公司与浙江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万物)签订《合
作协议》,双方充分融合各自在产品、品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成立浙江香溢万物销售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开展“丽水山泉”品牌水销售业务,销售公司注册资金 1,000万元,
其中公司认缴 660万元占其 66%股份,龙泉万物认缴 340万元占其 34%股份,当月双方完成实缴。
报告期内,该公司已经开始运营。
丽水山泉水主要包含各种规格型号和包装的饮用天然水,推广区域以浙江省内为主,目前主
要渠道为烟草行业内公司、政府单位和烟草零售商户等。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类金融投资业务明细分析
1. 报告期新发生业务
披露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进展情况
新增 设立“宁波香溢融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年 5月,公司与香溢投资(浙江)成立宁波香溢融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香溢投资(浙江)为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公司为有限合
伙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5,000万元,双方各认缴 2,500万元。合伙企业拟
投向新兴产业。合伙企业的现金分配顺序为:先按实缴比例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
缴出资;剩余部分的超额收益 10%作为奖励分配给普通合伙人,超额收益 90%由全
体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022年 5月,双方已分别实缴出资 1,000万元。
2022年 8月,合伙企业引进 3个自然人投资者,共计认缴出资 320万元,已
实缴 320万元。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5,320 万元,已完成实缴 2,320 万元。
报告期内,合伙
企业基金备案正
在申请中,尚未
对外投资具体项
目。
2. 以前年度存续项目
参与股权投资项目
披露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进展情况
2019 年第三
季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
2020 年 至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第三节 管
投资“杭州昶链麦迪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 8月,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投资(浙江))
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杭州昶链麦迪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
实缴出资总额为 1,695 万元,其中香溢投资(浙江)出资 300 万元。合伙人由普
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浙江昶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
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主要收益来源为出让合伙企
业持有股权的转让价款收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负担。
2019年合伙企业出资 1,500万元完成对目标公司出资,占目标公司 %股
权比例。目标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激光显示技术研究和开发的高科技企业,拥有自
标的公司近
两年受宏观环境
影响较大,经营
情况不及预期,
根据协议约定和
协商谈判,合伙
企业获得现金补
偿 万元,
股份补偿暂未达
2022 年年度报告
18 / 162
理层讨论与
分析五、报告
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
动化光源及整机生产线,提供激光光源应用至家庭影院、工程投影、电影及照明
工程的全套解决方案。
成一致。
标的公司产
品和技术在市场
上 具 有 竞 争 优
势,关注未来发
展情况,待触发
股权回购条件时
酌情考虑后续动
作。
2017 年 至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
分析五、报告
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
投资“珠海千意汇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17 年 4 月,香溢投资(浙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 500 万元,入伙
珠海千意汇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千意汇桐);基金管理人兼普通
合伙人(GP)为深圳市前海梧桐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期限 4 年,该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 3,100万元,实缴规模 2,850 万元,投资方向为拟上市公司股权。
收益分配原则主要有:1、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在所有合伙人之
间根据其对相关投资的权益比例分配。2、合伙企业取得的临时投资收益,在所有
合伙人之间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认定的其在产生该等收益的合伙企业资金中
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在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适宜的情况下,根据合伙人
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3、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在使 LP 收回实缴出资额以及
按照实缴出资额达到约定的年投资收益前提下,GP将对 LP的投资收益超过约定年
收益部分,按约定比例提取收益分成。
LP 收益及清算:首先,返还出资额;其次,继续分配至该有限合伙人实现其
实缴出资额约定的年化收益率;再次,剩余款项由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
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普通合伙人分配的金额为普通合伙人的收益分成。
2017年,千意汇桐已完成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2021年合伙企业延长退出期至 2022年 3月 24日。
2022年3月,
基金延长至 2023
年 3月 24日。
报告期内,
香溢投资(浙江)
收到收益分配款
万元。
2023年3月,
根据基金合伙人
作出关于基金延
期的表决结果:
存 续 期 延 长 两
年。
2017 年 至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
分析五、报告
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
投资“杭州富阳中南承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 4月,香溢金服出资 520万元入伙杭州富阳中南承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该有限合伙企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成立,投资金额 11,598 万元,合
伙人共 5 个,其中有限合伙人 4 个:一个优先级、一个中间级、两个劣后级。浙
江承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管理方,香溢金服为劣后级 LP 出资 520
万元,占比 %。该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期限 36 个月,
其中封闭期 24 个月,退出期限 12 个月,期满经合伙企业各方同意,可以延长 6
个月。
收益约定: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2、企
业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3、标的公司投资项目退出时,优先级 LP、
中间级 LP、劣后级 LP和管理方 GP按约定顺序进行分配,收取不同收益。
2017年 5月 25日对目标公司增资 1亿元,占增资后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
2017年 7月 28日完成股权变更。
2018 年投资标的“融金汇中(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违反合同
条款的情况,触发约定回购条款。后协商无果,基金管理人根据投委会的委托启
动诉讼程序,完成保全财产工作。但保全财产多为股权,较难处置;管理人亦多
次与回购人及担保人沟通回购及还款方案。
2022 年发现
新的可执行财产
线索,及时向法
院申请恢复强制
执行,积极推进
处 置 工 作 及 分
配,但香溢金服
为劣后级 LP,预
计分配情况不乐
观。
2016 年 至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第三节 管
理层讨论与
投资“杭州朗月照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 3月 22日,香溢金联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730万元,入伙杭州朗月照
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月照人)。朗月照人注册资本 8,100
万元,其中原合伙人周庆等 18 人合计出资 3,000 万元;新合伙人香溢金联等 16
人出资、原合伙人周庆等 6 人增资合计 5,100万元。
2016年 5月 19日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经营期限至 2025年 6 月 17日。
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新增的出资款投资方向为受让拟上市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
公司积极与合伙
企业管理人沟通
份额退出方案,
督促目标公司回
购股份,推进工
作困难,计划促
2022 年年度报告
19 / 162
分析五、报告
期内主要经
营情况
协议约定:新合伙人不享有老合伙人原有 3,000 万元出资款所投资项目的损
益权,老合伙人未参与新增出资行为的,不享有本次股权受让项目的损益权。
2016年合伙企业完成对目标公司出资。
2017年 3月 20日,香溢金联转让 530万元持有份额,剩余 200万元出资额。
香溢金联 2021年累计收到项目本金分配款项 万元。
使合伙企业管理
人尽快召开合伙
人大会,针对目
标公司违约的情
况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3. 报告期结束项目
披露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 进展情况
2021年年度
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 第 三 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五、
报告期内主
要经营情况
投资“嘉兴城钥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 8月,集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2,500万元参股嘉兴城钥叁号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62,100 万元,其中普
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万元,执行合伙事务;其他 6位有限合伙人共认缴出资 62,000
万元。合伙企业以股权加债权的形式投资于地产项目,集团公司实缴出资之日后的
收益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项目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2 日。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及关联方为合伙企业的债权提供保障并承诺回购股权。
2021年 8月 13日,集团公司完成实缴出资,合伙企业已完成实缴出资 62,000
万元。集团公司 2021 年累计取得收益 万元,收回本金 万元。
报告期内,
集团公司累计取
得收益 万
元 , 收 回 本 金
1,万元。
本 项 目 结
束。
2021年半年
度报告及年
度 报 告 ,
2022年半年
度报告第三
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
内主要经营
情况
投资“嘉兴城钥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 7月,集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万元参股嘉兴城钥贰号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40,600万元,其中普
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万元,执行合伙事务;其他 8位有限合伙人共认缴出资 40,500
万元。后续将有新合伙人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后预计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增加为
60,100万元。合伙企业以股权加债权的形式投资于地产项目,集团公司实缴出资之
日后的收益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项目期限自放款之日起至 2021
年 12月 20日。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及关联方为合伙企业的债权提供保障并承诺回购
股权。
2021年 7月 23日,集团公司完成实缴出资,合伙企业已完成实缴出资 40,500
万元。集团公司 2021 年累计取得收益 万元;收回本金 2,000万元。
报告期内,
集团公司累计取
得收益 万
元 , 收 回 本 金
3,000万元。
本 项 目 结
束。
注 1:公司投资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参与花样年地产项目、投资宁波善
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参与新潮能源股票项目因已发生诉讼,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
要事项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的一节。
注 2:上述类金融投资业务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投
资收益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
累计金额
本期回收
本金
期末数
资金来
源
参与
固定
收益
类项
目
嘉兴城钥叁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不适用 不适用 1, 0
自有资
金
嘉兴城钥贰号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000 0
自有资
金
参与
股权
投资
项目
杭州朗月照人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0
自有资
金
杭州富阳中南承象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 0 0 -520 0 0
自有资
金
珠海千意汇桐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500 0 0 0 500
自有资
金
杭州昶链麦迪森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0 0 0 0 300
自有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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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 4,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
主要产
品或服
务
注册资
本
持股比
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利润与
上年同比
增减(%)
香溢担保 担保 34,400 62, 54, 4, 1,
香溢租赁 租赁 75,000 157, 85, 9, 2,
元泰典当 典当 40,000 42, 42, 1, -1, 不适用
上海香溢
典当
典当 13,000 19, 19, 2,
德旗典当 典当 10,000 13, 13, 1,
香溢投资
(浙江)
投资 30,000 34, 34,
香溢金联 贸易、投
资
10,000 22, 16,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化幅度较大的原因分析:
(1) 香溢担保净利润同比下降 %,主要系本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加。
(2) 香溢租赁净利润同比下降 %,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保理融资
成本增加。
(3) 元泰典当亏损增加,主要系本期不良项目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4) 上海香溢典当净利润同比增加 %,主要系本期典当收入增加。
(5) 德旗典当净利润同比增加 %,主要系本期不良项目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少。
(6) 香溢投资(浙江)净利润同比下降 %,主要系本期类金融投资固收类项目发生额
减少,投资收益减少。
(7) 香溢金联扭亏为盈,主要系本期有收到投资的子公司分红款;上年同期有计提富泰通
案件应诉款,本期无。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中央经济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并部署了 2023年经济工作,明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
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刺激政策放开后全产业恢复,预计 2023年信贷政策宽松将延续,加大金融
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市场竞争加剧,类金融行业相对费率与传统金融机构
相比偏高,经营一定程度上受到挤压。同时,行业监管日益趋严,规范化经营要求越来越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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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和各地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引导类金融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及时调整
业务结构、不断转型升级的企业才拥有长远的生命力。
此外,要重点关注行业经营风险,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风险的传导,虽然从 2022年下半年开始
对房地产的政策有所放开,稳地产的目标逐渐凸显,但政策变化下的购房谨慎性动机上升、意愿
不足依然带来房地产投资与销售增速的大幅下滑。总体上来说,类金融行业要健康发展,需要更
加专注主业经营,专注精细化投放和细分赛道挖掘,避免同质化竞争恶化,充分发挥服务实体企
业的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公司下一步将明确强化金融服务,致力于打造“服务•赋能”为核心的金
融服务商和产业赋能商的战略定位,持续推进部署“专业化服务战略、协同化发展战略、市场化
发展战略”三大战略。
在业务方面公司将以“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产业运营”为整体发展模式,金融服务端以融资
租赁、典当、担保等业务为工具,整合优质业务资源,推动多元化类金融服务,完善金融业务链
布局,强化业务协同,提高公司整体价值创造水平。资产管理端以特殊资产业务为基础,为公司
各类资产提供专业管理、资源整合等支持,塑造自身发展动能,促进企业效益提升与转型升级,
进一步赋能公司资产提质增效。产业运营端作为业务孵化平台和资本平台,依托金融服务板块的
产业积淀,充分发挥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的杠杆功能。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主要经营目标为:争取实现营业总收入 亿元,营业总成本控制在 亿元,其
中三项费用控制在 亿元。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砥砺拓新,奋力壮大转型提升新动能。
一要增强首位盘的引领力。始终坚持租赁首位战略不动摇,聚力“拓渠道、优结构、扩授信、
增营收”,努力做大设备、光伏、船舶等规模,推进租赁结构稳步优化、规模稳健增长、效益持续
向好。二要强化拓展盘的生产力。积极开拓特殊资产新市场,扩大新合作,挖掘新增长,进一步
丰富产品类型,争取在管理端增强特色优势、资金端实现新突破,持续推进业务的标准化和模块
化。三要稳住基本盘的支撑力。发挥典当、担保自身特点,扩大经纪人团队,施行履约担保差异
化费率,紧密银行合作,扩大有效好用授信额度,着力打造典当和担保在特色领域的竞争壁垒,
形成品牌效应,保持典当和担保平稳发展。四要深拓创新盘的生长力。聚力做大消费端贸易规模,
抓好渠道对接两头,争取更多上游资源,开拓更大下游渠道,不断厚植供销全链条生态。要以积
极、稳慎和务实的态度,低成本、低风险逐步丰富公司业态,持续优化业审机制,统筹设立投决
会,稳步推进转型提升。
(二)破旧立新,聚力开创改革深化新格局。
一要优化内部治理的组织体系。统筹优化机构设置,继续深化中后台职能建设,建立健全以
垂直管理为主、属地管理相协同的新机制,形成职责清晰、管控有力、协同高效的管理新格局。
二要优化绩效考核的导引体系。突出考核调优指标,持续优化“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绩效考
核机制。完善人效提升、人才引进和人才优化考核办法,建立事业部中后台与属地业绩挂钩制度,
以考促干,增强发展攻坚“加速度”。三要优化考用分配的管理体系。深化“奖优重干”薪酬分配
导向,完善“以绩定薪、以效取酬、人岗相适”分配机制。
(三)固本砺新,有力厚植强基提质新支撑。
一要抓好基础制度长效常治,打好治理提升持久战。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订立制度“废
改立”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制度执行落地,使制度机制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支撑。二要加强
基础资源优化整合,打好降本增效持久战。优化完善费用使用机制,深挖降本增效潜能,整合不
动产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整合构建集团公司资金池,提高资金集约高效。三要聚
焦安全夯基筑本,打好风险防范化解持久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风险资产处置机制,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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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大难”存量不良,始终守牢安全发展的底线。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常抓不懈正
风肃纪和廉洁从业。
(四)赋能启新,着力激发服务大局新力量。
一要不忘初心,推动党业融合建设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
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巩固深化“先锋香溢”党建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党建+”五大
工程,充分发挥支部“连心桥”作用,扎实有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二要深铭历史,推动文
化生态建设走深走实。用好企史馆等各种载体讲好“香溢融通故事”,持之以恒做好“开门纳言、
谈心谈话”工作,营造出干事创业好生态。三要恪守职责,推动爱岗敬业建设走深走实。培树优
秀典型,立好干部选拔培养的风向标。继续开展修学储能,健全党政工团联动共建机制。以案为
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加强合规教育,把“人人合规、事事合规”的理念入脑入心。
以上经营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使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确定的
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以及风险限额要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与风险承受能力的平衡,实现公司
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涵盖所有业务类型,且随着业务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可量化的风
险指标和相应策略进行调整。
公司经营的类金融业务,由于各业务特性的不同,风险管理有效性显得尤其重要。公司采取
一系列措施防范化解类金融业务经营过程的各种风险:
一是制度建设层面。公司不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同时结
合内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形势变化、业务实际情况等修订完善各项风控制度,强化全面风
险管理工作落地实施,规范各类业务健康运行。公司设立法律合规部,加强对制度制定、执行的
合规性进行审核监督。
二是组织架构层面。
(1)公司设立由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经营单位共同构成的公司风险管
理组织架构,分别履行风险管理相关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
分工和协作机制。
(2)组建了两级业务审核委员会评审机制,其中公司业务审核委员会由首席审批官、审核官
和评审专家组成,负责超事业部审批权限的各类业务的评审,公司风险内控中心负责业务审核委
员会日常工作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变化,全面风险管理涵盖类金融业务的项目立项、评审、执行、
管理、处置全过程中各类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或不定期对类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合规检查。
三是人员配置层面。
公司配备具有金融、经济、法学、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人员从事风险管控工作,
为全面风险管理职能的充分履行提供了人才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未发生变化,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和其他特定风险。
1.信用风险
可能引起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是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履行其承诺而造成公
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类金融业务操作细则指引和风险控制流程,涵盖
贷前、贷中、贷后的全过程管理,在业务经营的过程中,遵循分离原则、制约原则和监督原则,
实务操作中主要分三步走:
(1)事前尽职调查和业务准入。核心是审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资产状况,综合运用各
种渠道获取跟客户有关的信用信息,充分确保基础资料的可靠性,评估是否放贷(业务准入指引)、
资产折扣等,优先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或优质标的资产方合作。
(2)专业化的评审决策。实行公司和下属事业部两级业务审核委员会评审机制,讨论、决策
业务操作风险要点及避险优化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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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程动态管理。重点跟踪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变化,通过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
方式,加强贷后管理;日常关注标的物是否存在被查封、扣押或被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况等。
根据风险预警触及情况,快速应对,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
目前,公司所承担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不显著。
(3)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公司投资于有公开市场价值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产品,金融产品或
者其他产品的价格发生波动导致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一方面公司关注和研究宏观经济政策走
向、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以价值投资为导向,坚持稳健型风格;同时,
针对不同投资项目,合理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拟投资项目运营、退出机制合理性、渠道和保
障措施方案。另一方面公司倡导多元经营,通过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多元化的投资领域,合理
分布高、中、低不同风险层次的资源投入,降低投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共享中心集中管控,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
来 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4.其他特定风险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而面临的投资者索赔诉讼风险,该
不可持续风险对经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立案侦
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受外部融资渠道所限,公司类金融业务展业遇到瓶颈,业务板块中典当业务依赖自有资金;
工程保函担保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额度后方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使用杠杆经营,通
过应收融资租赁款保理融资,但银行对底层项目有限制;特殊资产业务依赖自有资金。2022年公
司充分调动现有资源,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最大化提升内部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优势板块稳步提
升,努力维持公司业绩稳定。
2023年,公司将整合构建集团资金池,提高资金集约高效。同时尽力争取银行保函授信,扩
大租赁业务保理融资规模;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回款,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保持类金融业务板块稳
定发展。积极探索并着力拓展酒水贸易业务,以期通过扩大贸易丰富其他方式的资金筹措,尽可
能实现公司业务流和资金流的高效协同。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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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公
司治理规范性的要求,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特点,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效果,建立健全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强化全面风险管控,保证各项公司治理活动有效、透明,促进公司健康发
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1. 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邀请律师现场见证,对股
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便利股东自行选择,
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等合
法权益。
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保障了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人,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022年有一名非独
立董事离任,及时增补了董事空缺,其推荐提名、选举程序合法。董事能够忠实、诚信、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
提供建议和意见;能够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独立董事能够基于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依
法履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年内累计召开会议 6 次,委员会人员构成、会议召开和履职符合新修订工作制度的要求,各司其
职,发挥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3. 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
事 2 名,人员人数和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监
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管履职以及重大交易
情况等。
4.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其股东行
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
营活动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基
本保持独立,做到了不干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会计活动等具体运作,也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利益倾斜情形,符合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范要求。
5.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绩效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一名副总经理、新聘任一名财务总监,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聘任结果合法有效。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基于各自职能分工,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工作,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年内组织了对公司经营层履
职工作的评价和考核,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识别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
信披组织各层级协调沟通,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公平、恰当有效地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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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者传递。重大信息尚未披露前,在识别报送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的要求,
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提醒、登记和保密工作,督促知情人严格履行保密和合规交易义务,防止和
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落实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企业发展、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
情况的问询,并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7. 利益相关者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针对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修订均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沟通,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公司一直以来,重视与银行、客户以及服务商
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积极合作、平等沟通,提供有效举报途径解决权益侵害诉求,维护各
方利益,推进环境保护理念和行动,在公司能力范围内参与社会公益、救灾助困等活动,共同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法人治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坚持不解地改善经营管理,优化决策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层、监督层和经营层的规范运作效
能,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运营管理能力。
1. 公司资产完整、权属清晰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发生任何资产交易,亦不存在资产混同和交叉使用的
情形,公司完整拥有名下全部土地、房产、商标、车辆等资产以及其他信息系统等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
2. 公司人员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一整套完整
的人员聘用、绩效、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与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
分离。
3. 公司财务独立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公司根据自身需要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干预公司
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形。
4. 公司机构独立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制定了完善的岗职工作管
理制度,公司的内设机构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内设机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机构混同,
未发现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违反规定干涉公司具体运作情形。
5. 公司业务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情形,
独立从事业务经营,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充分保证交易公允性,并未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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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
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
登的披
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 年
度 股 东
大会
2022 年 4
月 8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2-027)
2022 年
4月 9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
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特殊
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等共
14项议案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
2022 年 9
月 14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2-055)
2022 年
9 月 1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共 3项议案
202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
2022年 10
月 18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2-067)
2022 年
10 月 19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
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
202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大会
2022年 12
月 26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告编号:2022-077)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
同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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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增减变
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
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邵松长 董事长 男 53 2018 年 8 月 27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胡秋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男 50 2020 年 10 月 30 日、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否
芮滨 董事 男 55 2016 年 9 月 19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韦斌 董事 男 48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徐培富 董事(新选举) 男 48 2022 年 9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0 是
孙丹屏 董事(离任) 女 53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 0 0 0 0 是
周士捷 董事 男 33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何彬 独立董事 男 43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7 否
王振宙 独立董事 男 51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7 否
胡仁昱 独立董事 男 58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7 否
陈燕 监事会主席 女 57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方泽亮 监事 男 55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王苏珍 监事 女 36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0 是
吴小方 职工监事 女 49 2015 年 3 月 20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否
徐朝杰 职工监事 男 41 2020 年 3 月 10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否
陈志华 副总(离任) 男 60 2003 年 4 月 9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84,375 84,375 0 否
孙曙光 副总(分管风险) 男 52 2019 年 6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否
李晓伟 副总(分管业务) 男 50 2021 年 1 月 15 日 2023 年 5 月 0 0 0 否
盛献智 财务总监(新聘) 男 36 2022 年 11 月 22 日 2023 年 5 月 0 0 是
戴悦 财务总监(离任) 女 53 2019 年 3 月 21 日 2022 年 11 月 18 日 0 0 0 否
钱菁 董事会秘书 女 47 2018 年 6 月 5 日 2023 年 5 月 10,000 10,000 0 否
合计 / / / / / 94,375 94,375 0 /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邵松长 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湖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处长、财务管理处处长。现任香
溢融通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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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华 历任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副处长兼审计副处长、审计处处长(审计派驻办主任)、机关纪委书记,磐安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浙
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现任香溢融通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芮滨 历任浙江省卷烟销售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现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调研员。
韦斌 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业务经理、浙江中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东阳市凤凰
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部经理等职。现任东阳市凤凰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天辰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徐培富 历任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信息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现任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杭州中维歌德大酒店
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大红鹰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士捷 历任财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私募融资部业务副总监。现任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宁波市海曙国有资本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海曙广聚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宁波市曙霞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虎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何彬 执业期间担任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浙江省天正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现任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律师协会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王振宙 现任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正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正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万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仁昱 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源耀生物科技(盐城)股份有限公司、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上海苏婉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傲圣丹宁纺织品有限公司、
上海小瀑布创意设计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陈燕 历任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处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财务管理
处处长、财务管理处调研员。现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总经济师。
方泽亮 历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处副处长,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副处长。
现任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审计处处长。
王苏珍 历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现任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东阳市凤凰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钜银民
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尚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兼任湖北
新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吴小方 历任风险管理部副经理、经理,香溢融通金融服务事业部副总经理,香溢融通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香溢融通风险内控中心总经理。
徐朝杰 历任香溢融通稽核审计部副经理、经理,香溢融通财富管理和租赁事业部风控总监、副总经理、联合工会主席,香溢融通直属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香溢融通审
计监察部主任,香溢融通法律合规部主任。现任香溢融通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
孙曙光 历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北仑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香溢融通副总经
理。
李晓伟 历任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
司(已更名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香溢融通副总经理。
盛献智 曾在浙江省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浙江省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浙江省永康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
理工作。现任香溢融通财务总监。
钱菁 历任香溢融通总经理秘书、总经办副主任、主任,现任香溢融通董事会秘书。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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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
职务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
止日期
徐培富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22年 5月
徐培富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年 7月
孙丹屏(离任)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14年 6月
周士捷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20年 6月
王苏珍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投资经理 2015年 11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无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职务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
止日期
芮滨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财务管理处调研员 2006年 7月
韦斌 东阳市凤凰通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年 1月
何彬 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7年 3月
王振宙 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1年 9月
胡仁昱 华东理工大学 教授 1994年 1月
陈燕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总经济师 2011年 8月
方泽亮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审计处处长 2020年 2月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经董事
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现行薪酬考
核办法进行核定,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发放;董事报
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确定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每年领取固定津贴;除职工监事外,非独立
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内部的任职岗
位根据公司现行薪酬体系每年经绩效考核程序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薪酬考核办法的相应规定执行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月向独立董事支付了当年度津贴;按月发放高级管
理人员和职工监事工资,经考核审批后,发放绩效薪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
得的报酬合计
报告期末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徐培富 董事 选举 股东单位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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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丹屏 董事 离任 因个人工作原因
李晓伟 副总经理 聘任 原聘期一年,续聘
盛献智 财务总监 聘任 原财务总监离任,新聘
戴悦 财务总监 离任 因个人工作原因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
次会议
2022年 3
月 9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计提 2021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 2021年度长账龄应
收应付款项的议案》《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支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等共
25 项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008)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会
2022年 4
月 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职权的议案》《关
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共 2 项议案。(详见公
司临时公告 2022-028)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会
2022年 4
月 28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
次会议
2022年 8
月 2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2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2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调整公司部门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
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共 7项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047)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会
2022年 9
月 1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议案》共 2项议案。(详见公司临时
公告 2022-056)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会
2022年 9
月 30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特殊资产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
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2项议案。(详见公司
临时公告 2022-063)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五次
临时会
2022年 10
月 28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六次
2022年 11
月 22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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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会
第十届董
事会 2022
年第七次
临时会
2022年 12
月 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2 项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074)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的次数
邵松长 否 9 9 7 0 0 否 4
胡秋华 否 9 9 7 0 0 否 3
芮滨 否 9 9 8 0 0 否 3
韦斌 否 9 9 8 0 0 否 4
徐培富 否 5 5 5 0 0 否 2
孙丹 屏
(离任)
否 4 4 2 0 0 否 1
周士捷 否 9 9 7 0 0 否 3
何彬 是 9 9 7 0 0 否 4
王振宙 是 9 9 7 0 0 否 4
胡仁昱 是 9 9 9 0 0 否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7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王振宙(召集人)、芮滨、胡仁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彬(召集人)、徐培富、胡仁昱
战略委员会 胡秋华(召集人)、芮滨、韦斌、周士捷、王振宙
(2).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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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情况
2022 年 1
月 11日
沟通、讨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组制订的香
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审计计划。
1.进一步提供审计项目组的主要人
员组成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
2.结合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
内部重点关注的问题以及内审或其
他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重
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的风险
要点。3.年报时间紧,审计工作任
务繁重,尽可能加快审计工作进程。
年 报 期
间,持续
与年审机
构保持沟
通,关注
审 计 进
展。
2022 年 3
月 8日
听取年审机构关于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总体情况汇报,沟通重大事项;
审议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减值
计提、核销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
审计费用确定及续聘审计机构、关
联交易、内部控制报告、委员会履
职报告、预算草案共 10项事宜。
重点关注年度报告减值计提和核销
程序的合规性以及依据的充分性;
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发现
问题的整改情况;审查审计机构的
专业胜任能力等;关注预算编制的
科学性和可行性。
2022 年 8
月 24日
听取 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审计监察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报审
阅问题的沟通;审议半年度减值计
提和调整 2022年度预算草案 2项事
宜。
重点关注当期减值计提程序的合规
性以及计提依据的充分性;重点强
调年度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预算实
际执行情况。
2022 年 9
月 13日
审议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事
宜。
重点关注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权利义
务约定的合理性。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2 年 3
月 8日
审议 2021 年度公司高管薪酬和委
员会 2021年度履职报告 2项事宜。
评价和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和薪酬的核定依据,认为符合现
行薪酬办法的规定。
(4).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2022 年 3
月 8日
审议 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推进情况、下一
年度分解目标以及委员会 2021 年
度履职报告事宜。
肯定了公司经营层为实现经营目标
所做的改进和优化经营管理工作的
举措,认可公司 2022年分解目标。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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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0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4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4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85
技术人员 90
财务人员 26
行政人员 43
合计 24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以及上 34
本科 110
大专 47
高中及以下 53
合计 244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继续按照公平、公正、市场化原则,强化按劳分配、以岗定薪、按绩取薪和效率
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原则,以市场同行业为薪酬参照标准,结合自身转型提升战略,强化薪酬
与绩效挂钩联动,有效发挥薪酬考核的激励作用;优化薪酬兑付机制,深化团队考核管理,在统
筹考量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基础上,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
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修订了《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训体系,促进培训工作更加系统性、
专业性、有效性。实施修学储能计划,加强内部专家平台建设,与高校合作开展全员集中封闭式
培训,重点从党建、企业管理、宏观经济、情绪压力管理、职业素养等维度,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进一步挖掘内部员工潜力,落实帮扶带教机制;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高广大党
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部门的教育培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组织制度规范、
业务营销、安全生产、风险内控、财务规范等不同主题方向的培训以及专业方向继续教育,多渠
道、多维度提升员工能力素质。同时依托学习平台,沉淀组织智慧,逐步打造创新型、学习型组
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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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新的现金分红政策,也未对《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符合现行现金分红政策,并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分配方案如下:
2021年度公司以 2021年年末总股本 454,322,7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元(含税),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 10股转增数(股) 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4,543,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8,903,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4,543,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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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公司经营层薪酬考核办法》《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审评实施细
则》进行考核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
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各高管人员的分管工作、绩效及年度述职审评结果,对公司高管
人员绩效和薪酬进行评价和审核;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亦符合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办法的规
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是实现公司稳健经营、提高经营效益、防
范化解风险、确保安全发展的根本保障。2022年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涉及董事会和
经营层面制度新制定或修订达 30多项,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层履职、风险控制、业务运营、财务管
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检查和监督。公司根据现行业务出
现风险的情况,多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内控合规检查;同时对存量业务立项尽调、审批、核保、放
款、贷后、不良处置的全过程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的执行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持续追踪整改
效果。三是加强内部控制评估和评价工作,持续优化评价量化表,有效评估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四是加强内控合规培训和纪律作风建设,通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增强员工规范运营意识,聚焦
业务开展、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和补漏。
通过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活动,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管控能力,有效识别和管理经营风
险,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计监察部、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
室、人力资源部、运营管理中心、信息数据部、风险内控中心、财务共享中心、法律合规部等管
理机构以及三个区域事业部和直属事业部;四个事业部属于业务经营主体,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典
当、担保、融资租赁等各类业务,由公司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监督,具体管理控制制度的基本规
范由管理机构统一制定发布,事业部根据授权范围执行对子公司的管理决策。公司基本能够实现
在治理结构、财务与审计管理、业务授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上对
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推荐董监高人员的方式,规范董
监高选任,完善其治理架构。(2)制定各项业务操作指引和业务风险防范措施,规范事业部(控
股子公司)业务操作的执行标准以及业务风险管理程序、流程和执行标准。(3)建立事业部业务
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子公司的经营额度和审批权限。(4)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制定各事业部(控
股子公司)业务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目标,明确业绩考核制度和相应考核标准。(5)明确事业部
(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的范围、流程和标准。(6)公司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共
享中心统一负责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费用、预算、采购、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
除各条线的管理制度之外,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独立实施监督审计职能,加强对规范运行的
监督,进一步保障事业部(控股子公司)运营管理的有效性。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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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评价,并出具了《2022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否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0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否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0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
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无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在持续推进公司
发展、提升经营业绩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产品扶危济困,积极履
行社会责任。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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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青年员工突击队,参与当地“五水共治”巡
河行动,共同守护城市的一江碧水;向外市县采购扶贫产品 万元。公司持续开展为中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助企纾困工作,全年通过直接降低租金、延长免租期等方式给予中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商铺租赁优惠,折合免除金额 134万元。
在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和福利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岗
位技能培训,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全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次,就事关
员工切身利益的一系列制度,广泛充分地征求意见,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了采纳吸收,依法保障
了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在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制定了《问责管理办法》,经营管理部门签署《合规承
诺》、公司员工签订《员工明示承诺书》,承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杜绝商业贿赂、保守商业
秘密等,并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在重要节假日前,公司发布通知提醒全体干部
员工持之以恒“反四风,清廉过节”。2022 年 2 月底公司新颁布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规
范客户投诉管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保障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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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胡俊杰、潘颖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
年限
2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3月 9日、2022年 4月 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
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 2022年度审计报酬。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的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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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因上海星裕未按期向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1年 7月,公司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分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上海星裕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星裕归还公司委
托贷款本金 3,700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2011年 10月 31日,公司收到宁波江东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星裕归还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借款本金 3,700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等。
2012年抵押物公开拍卖,两次拍卖流拍。后经查询,上海星裕已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有多笔未结诉讼,2019年 9月,公司以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名
义请求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上海星裕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 10月 10日,上海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受理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对上海星裕的破产清算申请。后指定上
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星裕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 3月 6日,管理人召开上海星裕
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汇报和沟通债权申报审查情况和财产处置事宜,公司债权的优
先权金额为 10,万元。2020年 9月 4日,管理人出具《上海星裕置业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
案》,告知上海星裕名下的万商商务大楼总估值为 12, 万元,并要求各债权人对变价方案
进行投票,后该变价方案经投票已通过。2020 年 11 月 30 日,抵押房产以起拍价 8, 万元
成交。另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管理人未确认浙江万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汇建
设)的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后万汇建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确权仲裁,上海仲裁委员会已经确
认其享有 4,245 万元优先权。2021 年 2 月 4 日,管理人出具(2019)沪 03 破 157 号分配方案,
其中平安银行的受偿金额为 20,206, 元,2021 年 2 月 18 日,管理人书面告知分配方案未
通过。2021年 3月,公司以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名义向上海三中院提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之诉,
2021年 12月上海三中院予以受理立案;2022年 4月 25日收到上海三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
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诉请;2022年 5月 5日公司以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名义向上海三中院提出复议,
2022 年 8 月 5 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的复议申请。另外 2021 年上海嘉定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星裕破产案件债权人之一,因不满上海星裕破产管理人作出的变
价方案,向上海三中院提起诉讼,2022年 1月 4日,上海三中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嘉定城市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2 年 2 月 14 日,上海嘉定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起上
诉;2022年 9月 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2
年 10 月 20 日,管理人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裁定《上海星裕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
产分配方案》,法院裁定认可上述方案。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收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原宁
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现合并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支付的执行款累计 596万元。2023年 1月
12 日收到执行款 万元。2022 年 11 月 21 日收到破产案件分配方案的法院裁定,裁定给予平
安银行的债权金额为 20,407,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分配。
参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11-029、
2011-046、
2019-057、
2022-030
因大宋集团未按期归还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2013 年 6月,
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分别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宋集团归还香溢金联、香溢
担保本金共计 5,0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等。2013年 12月法院判决香溢金联、香溢担保胜诉。2014
年 6 月,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一直无进展。后企业资不抵债,运营由
当地政府接管。2020年 5月,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大宋集团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浙
经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宋集团联合管理人。
公司通过公开信息获悉上述事项,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已于 7 月初向联合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
材料。2020 年 7 月 24 日,代理律师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确定相应债权、汇报破产财
产等;管理人确认香溢金联优先债权为 3,035万元、香溢担保优先债权为 4,555万元。2020年 11
月,抵押土地上 121套可处置的房产经过预评估,总价约 亿元。2021年开始陆续挂拍。2021
年 12月 24日,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分别收到分配款 10万元。报告期内香溢金联、香溢担保分别
收到分配款 70万元、230万元。
参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13-023、
2013-052、
2020-043、
2022-036
因新宇置业未按期向公司支付委托贷款利息,2015 年 6 月 16 日由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作为原告起
诉,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要求新宇置业归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合计 4,万元;
要求对抵、质押物处置后享有优先受偿权;要求保证人宏腾商贸有限公司、蒋秋生、蓝勇等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 6月,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判新宇置业应归还本金 4,363 万元并支付
利息。2017年 12月 8日,公司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 5月 11日,公司
收到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通知书,法院根据新宇置业的申请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裁定受
理新宇置业破产清算一案,法院通知债权人应在 2018 年 7 月 25 日前,向新宇置业管理人申报债
参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15-019、
2015-024、
2017-028、
2022 年年度报告
40 / 162
权,并定于 2018年 8月 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对新宇置业的有关财产做进一步处理。
2020年7月17日抵押物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挂拍,2020年8月18日开拍,起拍价为38,207,
元,因无人参与,流拍。2020 年 9 月 15 日抵押物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二次挂拍,起拍价为
30,565, 元,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起拍价成交,后竞拍人联合其他第三人成立公司投资新
宇置业,于 2021年 5月 31日付清拍卖尾款。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重整计划,2021年 10月 15日,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裁定一、批准金华新宇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金华新宇
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按照新宇置业重整计划,公司委托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金额是具有法
定优先权的债权,按照 2,690 万元受偿,其余债权调整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调整方案及受
偿方案执行。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优先债权受偿款 2,690万元。报告期内无进展。
2018-025、
2021-062
因象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香溢租赁委托贷款本金,2016年 7月 7日香溢租赁分别委
托稠州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向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要求象山房地
产归还 3,000万元、2, 万元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等,要求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
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 8月,两起诉讼案件法院均判决香溢租赁胜诉。
2018 年 9 月 12 日,两起诉讼案件申请执行,法院已受理。因评估报告有效期已到,2020 年 8 月
法院重新启动对抵押物的评估手续,2020 年 12 月收到抵押物评估报告,后续推动执行。2021 年
初,公司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推动抵押物挂拍,法院考虑到现场租户较多,腾退困难,未能有效
推动抵押物挂拍。2021年 6月,公司向法院提交按现状推拍的书面申请,法院也未采取进一步动
作,后律师拟定申请提交中院要求中院督办,目前暂未有实质进展。
参见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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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16-026、
2016-029、
2016-031
公司于 2014年 11月 28日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公司将拥有的位于宁
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195 号(证载面积 18, 平方米,其中公司已经出租给浙江金拱门食品有
限公司(原浙江麦当劳餐厅食品有限公司)的面积除外)的城隍庙商城地块等房产出租给一三七
一公司,租期自 2014年 12月 1日至 2022年 11月 30日。2014年 12月 5日,公司与一三七一公
司签订了《员工借用协议》。2016年 2月 1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二》,租期延长至 2024年
5 月 30日。上述合同、协议签订后,一三七一公司开始承租支付租金。公司于 2015 年 7月 20日
按照房屋现状向一三七一公司交付房产。一三七一公司开始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工程,直至 2018
年 5 月 1 日开业。租期内,一三七一公司出现逾期不付租金及员工工资,且未按期提供后续银行
保函,公司催要无果。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向一三七一公司发出《催告函》,但其收到函件
后未作出任何实质性的补救措施。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一三七一公司发出《解
除函》,一三七一公司依然未向公司赔偿损失,拒绝归还房屋。2018年 11月 30日,公司向宁波
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一三七一公司(反诉原告、原审被告)向法院提交《民事反诉状》,
法院合并审理。经一审二审判决,再审申请人一三七一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申请再审,已立案审查。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
民申 3197号《民事裁定书》。2021年 7月 1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
浙 02 民初 1079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已就双方争议的部分焦点问题作出一审判决。一三七一
公司因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 10月 1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 12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一三七一公司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
浙民终 1217号《民事判决书》,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已立案审查。另浙江省宁波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 02 民初 1079 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一三七一公司未
在法定履行期内履行房产返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法院已依法将涉案房产交付给
公司。2021年 12月 2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的其他争议焦点作出(2021)浙 02
民初 1079 号之一民事判决。2021 年 12 月 30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民申 5395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一三七一公司的再审申请。2022年 1月 4日公司就其他争议焦点的(2021)
浙 02 民初 1079 号之一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申请。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二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 年 7 月 28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民终 322
号民事判决。公司因不服(2022)浙民终 322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3
年 2月 10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法院已立案
审查。
参见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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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18-066、
2019-038、
2019-056、
2019-067、
2020-035、
2020-056、
2021-011、
2021-027、
2021-039、
2021-054、
2021-056、
2021-063、
2021-068、
2022-031、
2022-043、
2023-001
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投资(浙江)认购 3,180万元,单一自然人认购 220万元,于 2017 年 8月共
同设立“香溢上海能源投资基金”,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投资(上海)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该基
金存续期限 18个月。2017年 8月 30日,香溢上海能源投资基金完成备案手续,该私募基金正式
参见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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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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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2017 年 9 月 14 日,香溢投资(上海)代表私募基金出资 3,400 万元入伙宁波善见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善见),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合伙企业标
的资产新潮能源 1,000万股(以 元/股估值)。宁波善见合伙企业持有的标的资产为 80,679,403
股新潮能源股票,其中 77,444,000 股用于质押借款,合伙企业对外融资债务共计 17,140 万元。
合伙人一致同意: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企业期限为 18 个月,入伙届满 14 个月后合伙企业
可根据实际情况归还香溢投资(上海)本金并按约定分配投资收益。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
企业届满 18个月,如合伙企业未能足额向其归还本金、分配投资收益的,高为民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按约回购香溢投资(上海)的合伙份额。2019年 3月,香溢投资(上海)入伙合伙企业届满 18
个月,后两次以书面形式通知高为民和杭州静如,要求履行补偿协议项下的回购及补偿义务,但
对方一直未能履行协议。2019 年质押的新潮能源股票 40,339,702 股被处置,净处置金额
98,333, 元全部用于偿还质权人债务,且宁波善见持有的剩余新潮能源股票被其他利益相
关方申请冻结,香溢投资(上海)通过合伙企业已难以获得本金和收益分配。鉴于高为民和杭州
静如的违约行为,香溢投资(上海)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提起诉讼,2021 年 1 月 15 日浙江省宁
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 02 民初 220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年 2 月 8 日,香溢投资
(上海)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年 3月 11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查封、冻结、扣押通知书》,查封的资产全部为股权。2021
年 12月,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 02民初 220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一、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回购合伙份
额本金 3,400 万元;二、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投
资收益 400 万元;三、被告高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香溢投资(上海)违约
金 9,753,080 元(以实际清偿之日计算为准);四、被告杭州静如对被告高为民的上述付款义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杭州静如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高为民追偿;五、驳回香溢投资
(上海)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2 月 21 日香溢投资(上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 月 15 日
收到法院执行款项 33, 元。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宁波市中级人民法
院终结执行程序裁定。
时 公 告 :
2021-014、
2021-067
集团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昀晖),通
过杭州项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项晨)、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花样年集团)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 R21-21a地产项目,该地块出让面积为 48,286平方米,为
住宅用地,集团公司实缴出资 5,000万元用于上述地产项目,该笔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 %/年。
根据杭州星昂与花样年集团的协议约定,花样年集团为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与
杭州星昂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杭州星昂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163,412 万元,其中杭州
项晨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 106,220 万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实缴 57,192 万元。2021 年 10 月 18 日,按照约定,杭州星昂和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借款到期,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集团公司亦未能按期
收到本金和收益。该项目出现违约,经多次与花样年集团方面发函沟通无果,杭州星昂已采取相
关措施,同时,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立案,并出具了(2021)浙 01 民初 2913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 年 5 月 25 日,
上述案件判决,公司获悉判决结果:杭州星昂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2022年 6月 8日,公司收回款项 46,223,元。花样年集团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获悉二审判决结果,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2年 10月 25日,公司收到杭州昀
晖分配款 396,元。2023年 2月 2日,公司收到款项 万元。
参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21-065、
2022-035、
2022-037、
2022-044、
2022-066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与宁波有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有
利网络)签订相关框架合作协议、《最高额授信合同》及《最高额股权出质典当合同》,元泰典当
向宁波有利网络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的典当借款,授信期限 6 个月,借款用途仅
限用于二手车收购,宁波有利网络以其持有的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即 4,500 万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元泰典当与宁波如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如奕)、宁波收吧收
参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
站及公司临
时 公 告 :
2022-053、
2022 年年度报告
42 / 162
吧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收吧)、宁波爱扣优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爱扣优扣)、徐玲、卢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上述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授
信期限两次展期,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11 月起,元泰典当累计向宁波有利网络发
放典当贷款余额 3,万元,累计收到宁波有利网络缴纳的保证金 400万元。对于上述借款,
其他共 22 个自然人向元泰典当出具《保证承诺书》,在各自的保证金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随
着单笔借款陆续到期,宁波有利网络未按时支付综合费用及归还当金,各担保人也未按约承担保
证责任。2022年 7月,元泰典当决定处置贷款车辆,经车管所鉴定,发现车辆登记证为假证。鉴
于宁波有利网络相关人员涉嫌在合作过程存在伪造证件行为,2022 年 7 月 29 日晚向公安机关报
案;2022年 8月 1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同时元泰典当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向法院提交
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冻结各被申请人(案件被告)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 8月 24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财产保全告知书》。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
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本案涉刑,所涉纠纷已不属经济纠纷案件,有经济犯罪嫌疑,不属于人民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驳回元泰典当的起诉;并作出解除对被告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目前
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
2022-054、
2022-059
注:报告期末,上述诉讼债权本金余额为 22, 万元(不含与一三七一公司房屋租赁诉讼债
权)。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
请)
方
应诉
(被
申
请)
方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诉讼(仲
裁)涉及
金额
诉讼
(仲
裁)
进展
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元泰
典当
宁波
美辰
置业
有限
公司
俞建东 民
事
诉
讼
因该项目息费支付
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元泰典当向杭州
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宁
波美辰归还当金
1,500 万元,并支付
违约金等。
0 执 行
中
2020 年 6 月 2 日法院受理立案,6 月法院出具保全裁定;
9 月 11 日前往法院签署调解协议,9 月 18 日收到客户支
付的第一期还款 100 万元,后客户未按约于 9 月 30 日支
付第二期还款;10 月 9 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抵押房产
进行评估。2021 年 1 月 21 日,滨江法院挂拍,后因客户
以法院执行程序有问题提出异议,被撤拍。2021 年 3 月,
因客户撤回执行异议,拍卖工作继续执行,后两次拍卖皆
流拍。5 月 11 日,抵押房产变卖公告已上网,7 月 26 日
变卖截止日无人报名,流拍。2021 年 8 月法院出具终本
裁定。2022 年 6 月 16 日,委托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典当债权进行估价。2022 年 7 月 4 日,银信(宁
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对典当债权估价为
1, 万元。2022 年 7 月 8日,将典当债权在浙江金
融资产交易中心以评估价挂拍。2022 年 7 月 14 日以
1, 万元摘牌成功。7 月 21 日,收到全部债权转让
款项。本项目结束。
元泰
典当
邓亲
华
无 民
事
诉
讼
因邓亲华未依约归
还当金,2018 年 11
月 7 日,元泰典当
向杭州滨江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邓亲华归还当金
2,500 万元,并支付
违约金等。
2, 执 行
中
2018 年 11 月 7 日杭州滨江区法院受理立案。2019 年 2
月 21 日法院判决,支持我司诉求。2019 年 5 月 16 日执
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去成都办理四套房产的轮候查封手
续,查封期限 3 年,自 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5 日;考虑到当前天翔环境股票价值及市场环境,根
据执行法官的意见,公司申请办理执行终结手续。2020
年 4 月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2020 年 5 月轮候查封邓亲
华名下两家合伙企业的股权。2020 年 12 月 25 日天翔环
境公告收到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破产重整一
案的决定书。2021 年 4 月 19 日,成都中院裁定批准天翔
环境重整计划;4 月 26 日,天翔环境开始实施重整计划;
2022 年年度报告
43 / 162
6 月深交所公告天翔环境将被终止上市;7 月天翔环境股
票进入退市整理期;8 月 30 日起天翔环境终止上市。根
据公告信息,2022 年 1 月,天翔环境已经收到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接收其在两网和退
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自 2022年 9 月 7 日,天翔环境股
票可以开始转让。经查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22 年 12 月 30 日股价为 元/股。
元泰
典当
浙江
凯迪
恩彩
色印
刷有
限公
司
杭州凯
迪控股
集团有
限 公
司、浙
江凯迪
包装材
料有限
公司、
方 向
明、王
宝妹
民
事
诉
讼
因凯迪恩公司未依
约归还当金,2018
年 12 月 14 日,元
泰典当向杭州上城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凯迪恩归
还当金 1, 万
元,并支付违约金
等。
1, 执 行
中
2018 年 12 月 14 日杭州上城区法院立案受理。2019 年年
初对被告的财产申请保全。2019 年 6 月 25 日收到法院判
决书。2019年 8月 1 日完成执行立案。2019年 10 月代理
律师前往抵押厂房土地实地查看,2019 年 11 月执行法官
前往兰溪当地查看抵押厂房;2019 年 12 月,法院启动抵
押土地的评估程序。2020 年 5 月执行法官、代理律师、
评估公司,共同前往兰溪当地查看抵押物现状并进行评
估。2020 年 6 月 22 日代理律师收到评估报告和执行裁定
书,老厂区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为 3,790 万元、新厂区的土
地评估价值为 万元。2021 年 6 月,公司了解到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将对凯迪恩老厂区的抵押债权转让给兰
溪市宏业建设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 23 日新厂区土地
上网挂拍,以起拍价 万元法拍成交。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到法院分配款项 5,573,451 元,无其他进展。
元泰
典当
诸暨
世纪
金源
投资
有限
公司
华夏电
源集团
有限公
司、黄
一鸣、
周 美
娟、浙
江华夏
置业有
限公司
民
事
诉
讼
因世纪金源公司未
依约归还当金,
2016 年 7 月 15 日,
元泰典当向杭州下
城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世纪金
源归还当金 2,200
万元,并支付违约
金等。
2, 执 行
中
2016 年 7 月 15 日杭州下城法院立案受理,我司进行相关
财产保全。2017 年 3 月 17 日法院出具判决书,我司胜诉。
2018 年 6 月 23 日参加保证人华夏置业债权人会议,2019
年 1 月 17 日举行华夏置业债权人第二次会议,相关处置
方案已达成一致。2019 年 5 月 10 日,参加保证人华夏电
源的债权人会议,管理人报告该公司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
产,分配方案未定。2019 年 6月 14 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7 月 18 日法院执行立案。2019 年 8 月
代理律师完成对抵押土地的现场调查及查档工作,11 月
执行法官前往抵押土地现场查看,12 月启动评估程序。
2020 年 5 月 9 日收到土地评估报告。因抵押土地下挖有
建造地下室,还需另行评估,正在推进地下室评估工作。
2020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保证人华夏置业财产分配
2,090, 元。2021 年 1 月下城区法院将案件移交杭
州中院,并决定将我司执行案件与平安银行执行案件(涉
及同一抵押物)一并处理;5 月底,杭州中院因华融资产
(收购平安银行债权)不同意恢复执行,该院无法启动执
行与执转破。后委托代理律师向诸暨法院申请破产立案,
2022 年 10 月 12 日,诸暨法院裁定我司等申请人对诸暨
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尚不符合破产受
理条件,不予受理。我司不服提起上诉,2022年 11 月 29
日,绍兴市中级人员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
裁定为终审裁定。
元泰
典当
安吉
明特
结构
件有
限公
司
浙江吉
工机械
有限公
司、阮
建荣、
阮建敏
民
事
诉
讼
因安吉明特未依约
归还当金,2015 年
5 月 7 日,元泰典当
向杭州下城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安吉明特方归还
当金 2,000 万元,
并支付违约金;要
求吉工机械、阮建
荣、阮建敏等保证
人承担连带责任
等。
1, 执 行
中
2016 年 4 月收到判决书,我司胜诉。2016 年 8 月达成部
分和解协议,2016 年合计收到本金 万元。2017
年收到还款 万元。2021 年 1 月,我司申请保证人
吉工机械破产;5 月 14 日收到吉工机械的破产清算受理
裁定。原定于 7 月 5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通
知因故推迟。2022 年 1 月 18 日,安吉县人民法院就破产
案件开庭,但未通知我司到庭。2022 年 11 月 28 日,经
向破产管理人询问吉工机械破产案件进展,获悉管理人前
期递交破产申请但法院未通过。2022 年 12 月 16 日,吉
工机械破产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2023 年 1 月
5 日与吉工机械破产管理人沟通,反馈元泰典当普通债权
金额为 25,699,182 元。2023 年 1 月 12 日,香溢元泰收
到管理人出具的《债权审查复核通知书》,管理人审查认
定债权总额为 25,699,182 元。
集团 宁波 宁波佛 民 因宁波满士未按 1, 执 行 2017 年 7 月 11 日法院受理;9月 12 日,法院判决我司胜
2022 年年度报告
44 / 162
公司 满士
进出
口有
限公
司
宇国际
贸易有
限 公
司、宁
波市鑫
鑫塑料
制品有
限 公
司、倪
菊芬、
曹盛峰
等
事
诉
讼
《委托代理进口合
同》的约定向公司
付款赎单,2017 年
7 月 11 日,公司向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宁波满士支付货
款 万美元,
并支付代理费、利
息等;相关担保方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终本 诉。2018 年前期收到的保证金和预收款项冲抵欠款。2020
年 6 月 3 日共收到海曙法院执行款 2,520,724 元,冲抵内
贸部分应收账款后,剩余部分抵减本次诉讼金额。目前,
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经裁定终
结执行。
香溢
金联
杭州
腾茂
网络
科技
有限
公司
北京中
维创新
科技有
限责任
公司、
周建南
民
事
诉
讼
因杭州腾茂未能按
时 支 付 货 款
2, 万元,催
讨无果后,香溢金
联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杭州市滨江区
人民法院完成立案
并申请财产保全,
要求杭州腾茂支付
所欠货款,并支付
违约金等;保证人
北京中维创新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周
建南承担连带责
任。
2, 执 行
中
2021 年 2 月 4 日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完成立案并申
请财产保全,4 月 30 日出具判决书:“一、杭州腾茂、
北京中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货款 27,303, 元,
违约金 5,460, 元,合计 32,763, 元;二、周
建南对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未按期支付,
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罚息。”后北京中维创新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提出上诉,2021 年 10 月 19 日,二审判决维持原
判。2021 年 11 月 8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进展:
(1)周建南名下位于杭州市一处房产以 万元拍卖
成交,但公司基本无余值可分配。(2)周建南名下北京
市两间商铺,经过两次拍卖,以 600 万元成交;2023年 3
月收到分配方案,尚未分配。(3)周建南名下位于乐清
市一处房产,待后续拍卖分配。
香溢
投资
(浙
江)
浙江
中服
投资
开发
有限
公
司、
浙江
名品
港商
业经
营管
理有
限公
司
江苏广
本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周
国权、
吴 卫
军、吴
坚
民
事
诉
讼
因中服公司及共同
还款人名品公司未
归还公司借款本金
1, 万元及相
应利息,公司向海
曙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中服公
司及共同还款人名
品公司归还借款本
金 1,万元及
相应利息等
0 判 决
生效
2021 年 7 月 5 日,海曙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案号为
(2021)浙 0203 民初 7796 号,7 月 16 日进行财产保全,
冻结吴坚银行账户 元,冻结乐怡银行账户
12, 元 ( 冻 结 期 限 为 一 年 ,
—);查封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名下位于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浙中名品港奥特莱斯
广场 A 区商铺(99 套)、B 区商铺(187 套)的房地产
(查封期限为三年,—)。9 月 7 日
法院开庭,9 月 28 日法院出具判决书,我司胜诉,判决
已生效。2022 年 3 月 28 日,与债权意向购买方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将我司对浙江中服、江苏广本等债权转让
给第三方,清收回款 1,447 万元。本项目结束。
注:报告期末,上述诉讼债权本金余额 11,万元。
(三) 其他单项 1000 万元以下的诉讼明细
1. 报告期新发生诉讼
单位:万元
序
号
债务人
诉 讼 金 额
(本金)
期末余额
(本金)
进展情况
1 苏明礼 145 145 2022年 12月 30 日,申请网上立案。
2 胡代强 800 800
2022 年 12 月网上立案,后法官要求邮寄立案,已按要求邮寄起诉材
料,待审核。
3 方李青 700 700 2022年 12月 27 日,法院诉调立案。
4 宋樑 260 260 2022年 11月 30 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待开庭。
5 孙家斌 210 210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11 月底孙家斌未按调
解书规定支付第一期还款,我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2 年年度报告
45 / 162
6 陈月明 360 360 2022年 11月 17 日,法院诉调立案。2023年 1月 11日完成保全工作。
7 徐云 1,000 1,000 2022年 11月 11 日,法院诉调立案。
8 钱铖 220 220 2022年 9月 26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待后续开庭。
9 倪洪根 196 196
2022年 8月初法院立案,8月 22日达成调解。8月底倪洪根未按调解
书规定支付第一期还款,我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抵押房产已完
成司法评估,评估价约 310万元,等待挂拍。
10 林黛萍 12 12
2022年 6月 21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8月 29日法院判决,11月 22日
法院执行立案,目前案件还在执行中。
11 王铿
2022年 6月 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9月 6日法院判决,11月 22日法
院执行立案,目前案件还在执行中。
12 徐志刚 190 190
2022年 3月提起诉讼,6月 8日当庭调解,因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
6月 23日法院执行立案。
13 汪波静 32 32
因债务人汪波静已死亡,2022年 3月将汪波静父母汪成丰、钟幼菊列
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 4月 20 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案件已
判决进入执行环节。
14 谢喜和
2022 年 4 月 27 日法院立案,因被告下落不明,案件进行公告,8 月
22日开庭审理,8月 24日收到一审判决书。11月 7日执行立案。
15 王新平
2022年 3月 2日法院立案,5月 12日法院判决我司胜诉,6月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累计收到还款 1,000元。8月 11日执行立案。因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11月 23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16 施华青
2022 年 1 月 28 日法院立案,3 月 23 日法院判决我司胜诉,5 月 24
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累计收到执行款 15,元。因被执行人暂
无财产可供执行,9月 21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17 张增杰 170 170
2022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抵押物涉刑,2022年 2月 25日,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完毕,已经移交市检
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18 顾梁伟 120 120
2022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抵押物涉刑,2022年 2月 25日,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完毕,已经移交市检
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19 叶剑 175 175
2022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抵押物涉刑,2022年 2月 25日,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完毕,已经移交市检
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20 朱建成 170 170
2022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抵押物涉刑,2022年 2月 25日,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完毕,已经移交市检
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21 奚俊建 190 190
2022年 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抵押物涉刑,2022年 2月 25日,法
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侦查,目前案件侦查完毕,已经移交市检
察院准备提起公诉。
合计 5, 5,
2. 以前年度发生诉讼
单位:万元
序
号
债务人
诉讼金额
(本金)
期末金额
(本金)
进展情况
1
浙江中金黄
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 年 1 月
19日法院正式立案。2022年 4月 19日法院判决浙江中金黄金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回购款本金
万元,并支付相应的投资收益(以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2 月 6 日起按年化收益 1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驳回公司其
他诉讼请求。2022年 12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2 年年度报告
46 / 162
2 江兰 760 760
2020年 7月 14日向法院立案,11月 30日对应 200万当金一审判决,
公司针对该部分判决内容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2020年 12月 30
日对应 560万当金一审判决,公司提起上诉,2021年 3月、5月二审
判决支持公司年化 24%的违约金。根据江兰配偶孙瑞琪反馈,抵押物
有刑事查封手续,因此无法启动抵押物拍卖。2021年 12 月 2 日收到
长宁法院的终结执行裁定,待解除刑事查封后申请恢复执行。
3
宁波市鄞州
奇凯公交租
赁有限公司
500 472
2018年 8月 23日法院立案,9月 20 日法院判决,11月 14 日申请强
制执行,执行期间因抵押物受众面小,一直未能处置。2020年 8月法
院重新启动车辆司法评估程序,评估价格为 万元。2021 年 1
月法院安排 5 辆质押物上拍,最终流拍,之后法院启动质押物变卖程
序,也未能成交。经公司同意以资抵债,9月 26 日法院裁定将 20辆
抵债车辆作价 1,178,700元抵偿给我司,之后公司启动资产处置,20
辆抵债车辆以 万元/辆拍卖成交,截止 2022年 1月,已收到全部
拍卖款 28万元。
4
宁波经济技
术开发区房
地产总公司
800 0
2016 年 12 月法院立案,2017 年 4 月 18 日法院调解,2017 年 7 月 4
日申请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2017年 12月 26日法院裁定执行终
本。2021 年 6 月,该项目与第三人达成债权收购协议。2022 年协议
已全部履行完毕,项目结束。
5 严春元 800
2017年 2月立案,5月完成财产保全,10月法院判决,我司胜诉。2018
年 11月 30日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 12月 2日收回 463,元。
2020 年 2 月 27日,保证人浙江电瓷厂有限责任公司被第三方申请破
产。2月 28日我司邮寄债权申报资料,同时微信将扫描件发送管理人。
3 月 13 日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7 月 31 日收到电瓷厂破产管理人
寄来的《民事裁定书》,电瓷厂已无可分配给我司的财产。8 月 24
日向衢州中院申请两个保证人豪盛集团、九天科技的破产立案,9 月
30 日衢州中院受理豪盛集团与九天科技的破产申请。12 月 7 日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了解到两家公司及豪盛集团对外投资的其他子公
司,均资不抵债,预计我司受偿情况不乐观。2021年 12月 23日,豪
盛集团和九天科技的破产管理人主动联系我司,告知可受偿金额是
103,970元并当天向我司支付该笔分配款。2021年 12月 24日,收到
豪盛集团和九天科技两份分配方案实施细则。2022年 1 月 21 日,收
到保证人九天科技破产分配款 万元。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6
朱雷、应剑
锋、蒋华平
2016年 1月立案,法院判决支持我司诉求。2017年 4月 17日香溢担
保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 4月保证人提出抵债方案,但未协商一致。
2020 年 6 月 22日,现场查看万家控股公司名下原拟抵债给我司的商
务大楼,周边开发情况较差。2021年初,我司向东阳法院申请锦祥建
设(万家建设更名)与保证人浙江舜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破产。2021
年 10月 12日,东阳法院对锦祥建设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公告,保证
人浙江舜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需等待其在建工程完工后再执转破。
2021年 12月 29日,东阳法院裁定锦祥建设破产重整。2022年 3月 1
日参加锦祥建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确认的我司债权总额为
1,万元(朱雷 万元、蒋华平 万元、应剑锋
万元)系普通债权;管理人确认的锦祥建设破产总债权金额为
14,万元;同时获悉在我司 2016年起诉后,锦祥建设将名下各
建筑资质、股权等恶意转让。2022年 6月锦祥公司破产管理人书面提
交各债权人投票是否同意提起股权转让确认无效纠纷诉讼和垫付诉
讼费,7 月 1 日锦祥建设破产管理人告知:根据表决结果,该两项议
案均过半数通过。8月初,管理人将案件提交东阳法院;截至 12月 7
日,管理人回复称今年浙江各法院均在开展诉源治理活动,故该案尚
未被东阳法院受理立案。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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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浙江港尼迪
工贸有限公
司
500 150
2016年 4月立案,2016年收到 250万元。2017年 3月收到 100万元。
2017年 4月 11日诉讼案件判决我司胜诉。2017年 7月申请强制执行,
因无财产可执行案件终本。2021年初我司申请港尼迪工贸公司破产,
5月 19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告知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无款项
可分配。2021 年 9月,我司同意由破产管理人代为提起股东清算责任
诉讼。2021 年 11 月 2 日,缙云法院受理浙江港尼迪工贸有限公司诉
章洪勇、郑悦关于股东出资纠纷一案。2022 年 5月收到港尼迪公司诉
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法院对于港尼迪公司账户现金
15, 元进行了分配,包括我司在内的普通债权人本次无余额可
受偿。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8
宣伟强、夏
建芳
780 780
2016 年 5 月法院立案。2017 年 2 月法院判决我司胜诉,2017 年 10
月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 8 月 24 日向杭州中院邮寄申请保证人杭州
大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资料,10 月 15 日杭州中院指定浙江诺
力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12月 7日管理人出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资料,告知保证人名下无资产。2021 年 4月 16 日,法院宣告杭州大
伟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2021 年 6 月 29 日,该项目另
一保证人浙江大维贸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但该公司资
不抵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11月 7日裁定宣告浙江大
维贸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9 周琛、黄方 800 131
2015年 6月起诉,10月 15日达成调解。2016年 4月申请强制执行,
偿还 5 万元。2018 年 12 月 27 日,收到抵押房产拍卖款,其中本金
639 万元、利息 9,100 元。2020 年 7 月 13 日,保证人王昌培别墅拍
卖分配款到达法院账户,7 月 30 日收到执行款 257,元(本金
25万元、利息 7,元)。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10 林惠军 550 550
2015年 8月立案,2015年 12月我司胜诉,2016年 2月申请强制执行。
后经查询,我司诉讼保全资产均已处置完毕,且无余值。2021 年 6
月申请保证人江阴中邦仓储有限公司破产,7 月 7 日至江阴法院,就
保证人江阴中邦仓储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参与听证。后因该公司名
下仅负债无资产,12月收到江阴法院裁定,宣告江阴中邦仓储有限公
司破产,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11
杭州腾腾进
出口有限公
司
600
2012年 3 月立案,2013年 5月法院判决我司胜诉。2014年 6月强制
执行,2015 年收到 万元、2016 年共收到执行款 万元、
2017年收到 50万元。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12
上海宗浩物
资供应有限
公司
800
2012年9月立案,2013年法院判决我司胜诉,2016年分得执行款
万元。2017 年 7 月拍卖抵押房产。2018 年 5 月 25 日收到执行款
1,621,元。王卫华(上海宗浩法定代表人)夫妇名下的唯一住
房挂拍后以 921 万元成交,我司向法院邮寄参与分配申请书。2021
年 3月收到法院执行款 万元。报告期内暂无进展。
13
其 他 单 项
500 万元以
下共计 56
项
10, 7,
合计 19, 13,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上述诉讼债权本金合计 52,万元,期末减值余额 32, 万元。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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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被诉案件情况
1.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 1:
2021年 9月 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收到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材料,要求香溢租赁、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共同
清偿货款 万元及利息损失等。2021年 12月 1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案号为
(2021)浙 0203民初 12650号。由于原告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补交案件
受理费,2022年 1月 18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 0203民初 12650号之一民事
裁定书,本案按原告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2022年 2月 9日,福建新大陆
支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述 3家公司共同清偿货款
万元及利息损失等,案号为(2022)浙 0203民初 1197号。
2022年 9月 26日,法院判决:1、被告香溢租赁支付原告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3,270,元、逾期付款利息 268,元,并以 3,270,元为基数自 2022年 1月 20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 %计算继续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
司、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共同支付原告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货款
158,800元、逾期付款利息 11,元,并以 158,800元为基数自 2022年 1月 20日起至履行
日止按年利率 %计算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驳回原告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
诉讼请求。后我司提起上诉,10月 13日宁波中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2)浙 02民终 4927号,
2023年 2月 21日,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 3月 3日,香溢租赁执行判决,支付原告 万元。
案件 2:
2022年 2月 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收到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材料,
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告香溢租赁、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达
善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香溢租赁履行代位清偿义务,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向原告支付未付货款 万元等。案号为(2022)浙 0203民诉前调 1755号,2022年 6月 8日,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组织各方进行证据交换。转正后案号为(2022)浙 0203民初 6458号。2022
年 9月 26日,青岛海石商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同时申请撤回诉讼,法
院裁定准许其撤诉。
2023年 3月 10日,香溢租赁收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青岛海石商
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起诉香溢租赁,要求香溢租赁向其履行 万元支付义务,浙江香溢
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香溢融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3 年 3月 20日,
香溢租赁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寄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材料。
2. 投资者起诉索赔案件
截至目前,合计 318名自然人和 1家公司(134 起案件)均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 55,866, 元(原为
81,547, 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134 起案件审理和判决
情况如下:
(1) 120起(291名自然人和 1家公司)案件法院已判决,起诉金额合计 42,647,
元(原为 68,328,元,后部分案件变更诉讼金额),判决金额合计 21,621, 元(不
含诉讼费)。119起案件已生效,公司已履行 119起共 291名股民的索赔案件,案件合计赔付
21,885, 元(其中赔偿款 21,566,元,诉讼费 319,元)。其余 1起案件还未
生效。
(2)尚余 14起(27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 13,218, 元。
3. 返还不当得利之诉
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按照协议约定代创亚通信采购货物,创亚通信向香溢金联
支付采购货值金额的 20%保证金。同时,香溢金联与富泰通物流签订《服务合约》,由富泰通物
流在河南郑州为香溢金联提供仓储服务。2018年 8月,香溢金联发现仓储货物价值 6,万
元的苹果手机灭失后,于是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富泰通物流赔偿货物灭失的损失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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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2019年 9月,该仓储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后富泰通物流不服判决向最高院提
起再审申请。2021年 6月 29 日,香溢金联收到最高院出具的(2021)最高法民申 1283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驳回富泰通物流的再审申请;但认定香溢金联前期抵扣的创亚通信预先支付保证
金属不当得利。
2022年 2月 14日,香溢金联收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传票》,富泰
通物流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1,万元。3月 25日,香溢金联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香溢金联
返还富泰通 1, 万元。4月 19日,香溢金联已履行完判决书项下全部义务。
本案件结束。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5日收到宁波市公安局《立案告知书》,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一案(与
2019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公司积
极配合宁波市公安局的调查工作。(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1-064)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年预
计金额(含
税)
2022年发
生额(含税)
预计金额与实
际发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原因
租入资产(注
1)
浙江香溢控股有
限公司
租赁办公场所
300 不适用
提供劳务
各地烟草公司或
中烟工业公司
广告业务 300 不适用
签订经营权
合同
浙江香溢商务科
技有限公司
平台运营权 155 105 不适用
存款业务(注
2)
云南红塔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因担保业务开展
需要,在银行办理
保证金存款业务
5,000
担保业务实际
展业不及预期
注 1:
关于向关联方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租入资产”交易,报告期因原租赁合同到期,重新签
订合同,单次合同金额超过公司总经理权限。公司于 2022年 9月 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元泰典当、香溢担保继续向关联方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租入办公场地,约定租期 5年,
租金合计 1,万元,按年支付租金,同时一次性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 20万元。授权经营层
办理后续租赁合同签署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056、2022-057)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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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 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香溢担保与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房
屋租赁合同》。
注 2: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在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金存款发生额为报告期内单
日最高余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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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
租
方
名
称
租赁方
名称
租赁资产
情况
租赁资产
涉及金额
租赁
起始
日
租赁终
止日
租赁收
益
租赁收益
确定依据
租赁收
益对公
司影响
是
否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宁 波 海
曙 四 合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司
开 明 街
130 弄 48
号部分楼
层
1, 2018
年 7
月 19
日
2029 年
10月 15
日
2,064 综合考虑
租赁房产
地段及周
边商圈租
赁价格等
因素而定
对公司
业绩没
有重大
影响
否 无
公
司
浙 江 金
拱 门 食
品 有 限
公司
宁波市海
曙区药行
街 195 号
的建筑物
一层的一
部分和二
层的一部
分商铺
- 2000
年 6
月 20
日
顺延至
2028 年
7 月 25
日
综合考虑
租赁房产
地段及周
边商圈租
赁价格等
因素而定
对公司
业绩没
有重大
影响
否 无
公
司
宁 波 市
树 人 书
画院、浙
江 大 美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司、宁
波 童 画
树 人 美
术 培 训
有 限 公
司、宁波
农 大 食
品 有 限
公司
宁波市海
曙区翠柏
路 84、86
号 一 楼
(1-9-1、
1-9-2)、
二 楼
(2-6-1、
2-6-2)商
业用房
1, 2022
年 2
月 18
日
2030 年
2 月 17
日
综合考虑
租赁房产
地段及周
边商圈租
赁价格等
因素而定
对公司
业绩没
有重大
影响
否 无
租赁情况说明
1. 2018年 7月 19日,公司与四合酒店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开明街 130弄 48号
部分楼层出租给其进行经营,租赁期自 2018年 7月 19日至 2029年 8月 15日,租金合计 2,064
万元。2020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给予四合酒店 2个月的免租期,租期延至
2029年 10月 15日。(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8-034)
公司 2022年实现租金收入 万元。
2. 公司与浙江金拱门于 2000年 6月 2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定租期至 2021年 9月 25
日止,后因建筑物改造和加固等多重因素,期间多次沟通合同期顺延问题。(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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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8)直至如期交付,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2021 年 11月 26日至 2028年 7月 25日,租金合
计 万元。2021 年 12月 2日,浙江金拱门恢复营业。
浙江金拱门承租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195号的部分建筑物,故无法准确核算租赁资产金
额。
公司 2022年实现租金收入 万元。
3. 2022年 2月,公司分别与宁波市树人书画院、浙江大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童画树
人美术培训有限公司、宁波农大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
区翠柏路 84、86号部分商业用房出租给其进行经营,租赁期 8年,租期自 2022 年 2月 18日至
2030年 2月 17日止,租金合计 万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2-007)
公司 2022年实现租金收入 万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
保
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保发生
日期(协
议签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
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物(如
有)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反担
保情
况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
联
关
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605,8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03,1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03,1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98,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9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担保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开展工程保
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460,800万元,为香溢
担保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提供担保20,000万元,实际使
用担保余额334,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
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155,195万元,实际使用
担保余额69,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对外融资
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403,
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
209,万元的%,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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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
度。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子公司名称变更
2022年 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对营业执照中“名称”进行变更,
其他信息不变。名称由“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 海曙香溢担保注销完成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关闭宁波
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决议。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完成清算分配工
作并已申请工商注销,2022年 1月 17日办妥注销手续。
3. 关于公司城隍庙商城拟对外出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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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年 12月 8日、2022年 12月 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宁波市海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出租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 195 号的城隍庙商城
地块,租赁期限 15年(含首年免租期),参考年租金市场价值评估值,从房屋租赁日起前三年每
年租金为 977万元,此后每三年的年租金在前三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1%;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
体办理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宜。
公司与宁波市海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就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尚在商谈中,尚未签署合同。
4. 期后事项
(1)类金融投资业务
投资“宁波海邦星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海邦星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 21,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海
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邦沣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
资 200万元,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万元,龙游
海邦星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9,500万元人民币,宁波东投
创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投资(浙江)
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300万元人民币。
基金主要投资于生命健康领域、数字经济领域、新材料和高端制造领域的企业,通过 IPO、
并购以及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存续期限为 7年,自备案通过之日起至 2029年 10月 18日止(最
长不超过 9年)。前 3年为投资期,期满后为回收期,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额的 2%;
回收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的 1%;基金回收延长期内,不
收取管理费。
投资期结束后将未投资金扣除合理管理费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回收期的可分配金额在按比例
分配收回实缴出资后仍有余额,首先向引导基金分配收益;其次向其他合伙人以其实缴出资额按
照年化 10%单利计算的预期收益分配;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最后余额的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80%向其他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的相对比例分配。
2023年 2月,香溢投资(浙江)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650万元,目前工商信息的变更工
作正在进行当中。
(2)对外出租房屋事项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绍兴市青湖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 128 号的房产出租给其用于酒店或公寓及商业配套
经营,租期 12年,自 2023年 2月 24日到 2035年 2月 23日止;租金按年计价,第一、第二年年
租金给予优惠,每年年租金为 万元,第三年租金为 201万元,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增长
3%,租金合计 2,万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3-00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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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30,94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192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标
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
量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0 69,342,233 0 无 0 国有法人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0 54,710,381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 22,681,625 0 无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0 13,500,000 0 无 0 国有法人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
0 12,546,841 0 无 0 国有法人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
司
0 5,460,000 0 无 0 国有法人
宋天峰 546,800 5,029,228 0 无 0
境内自然
人
北京大成康太餐饮有限
公司
2,725,000 3,329,400 0 无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林高 0 2,600,000 0 无 0
境内自然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455,544 0 无 0
境内非国
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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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69,342,233 人民币普通股 69,342,233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710,381 人民币普通股 54,710,381
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681,625 人民币普通股 22,681,625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宁波海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2,546,841 人民币普通股 12,546,841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5,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60,000
宋天峰 5,029,228 人民币普通股 5,029,228
北京大成康太餐饮有限公司 3,329,400 人民币普通股 3,329,400
林高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55,544 人民币普通股 2,455,544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
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中
国烟草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红鹰
投资有限公司为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额出资并授权浙江省
烟草专卖局行使出资人权力,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烟
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邵作民
成立日期 2007年 5月 25日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名称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邵作民
成立日期 2007年 7月 30日
主要经营业务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管理,办公用品、
礼品的包装设计、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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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名称 浙江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庄贺云
成立日期 2014年 6月 9日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不含危
险品)与装卸服务,货物配送(不含运输);印刷品的设计开发;
机械设备安装及租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名称 宁波大红鹰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徐培富
成立日期 1992年 7月 15日
主要经营业务 实业投资,计算机和软件开发,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卷烟、雪茄
烟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烟具零售,广告服务,旧货
寄售,分拣服务,搬运服务,五金交电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张建民
成立日期 1983年 12月 15日
主要经营业务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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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未知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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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412号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融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溢
融通 2022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香溢融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五(四)、
五(六)、五(十)所述,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香溢融通合并财务
报表中应收款项金额总计
1,226,960,元,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 %。应收款项余额合
计 1,290,588, 元,坏账准备
我们针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
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的内部控制
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
性;
(3)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独立测试其可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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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金额合计 63,628,元。
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
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识
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信用历史、
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
(4)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
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管理层将应
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
当。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八)所述,截
至 2022年 12月 31日,香溢融通合
并财务报表中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金额 356,031, 元,占资产总
额的比例为 %,其中账面余额
514,396,元,减值准备金额
158,364,元。
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重大,且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涉及管理层主观
判断,我们将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
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
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计提相关
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减值测试相关资料,判断减值计提的依据是否
充分、方法是否合理;
(3)测试减值准备的计提,包括但不限于对抵质押物价值的
估计、预计和收回金额和预计可收回时间估计的沟通及了解、
公司减值准备计算过程的复核等;
(4)对已诉讼的事项查询相关案件的判决情况,并向律师发
函了解案件进展、资产保全措施、期后处理方案、可能的结
果等。
四、 其他信息
香溢融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香溢融通 2022年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香溢融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香溢融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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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香溢融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香溢融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香溢融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俊杰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颖
中国•上海 2023年 3月 23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242,723, 1,012,18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衍生金融资产 3
应收票据 4
应收账款 5 5,263, 6,820,
应收款项融资 6
预付款项 7 959, 3,96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 41,579, 78,05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 4,605, 1,754,
合同资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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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资产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 231,856, 140,550,
其他流动资产 13 281,067, 54,512,
流动资产合计 1,808,056, 1,297,8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 356,031, 473,616,
债权投资 15 63,248, 162,442,
其他债权投资 16
长期应收款 17 995,169, 1,180,541,
长期股权投资 18 720, 7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 9,004, 9,105,
投资性房地产 21 81,435, 89,453,
固定资产 22 101,195, 99,477,
在建工程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24
油气资产 25
使用权资产 26 11,025, 4,727,
无形资产 27 37,146, 37,452,
开发支出 28
商誉 29
长期待摊费用 30 1,811, 3,3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120,080, 119,9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 1,381, 39,3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78,250, 2,220,222,
资产总计 3,586,307, 3,518,0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34
衍生金融负债 35
应付票据 36 22,560,
应付账款 37 3,802, 1,990,
预收款项 38 500, 719,
合同负债 39 9,465, 6,6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40 10,397, 5,114,
应交税费 41 9,695, 28,901,
其他应付款 42 22,070, 25,51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007, 5,00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担保业务准备金 43 74,521, 76,121,
2022 年年度报告
63 / 162
持有待售负债 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 361,450, 262,533,
其他流动负债 46 247, 332,
流动负债合计 492,152, 430,41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47 334,653, 352,932,
应付债券 4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49 6,750, 2,158,
长期应付款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1
预计负债 52 12,026, 20,262,
递延收益 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4 3,098, 3,6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6,529, 379,018,
负债合计 848,681, 809,4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5 454,322, 454,322,
其他权益工具 5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7 565,849, 565,849,
减:库存股 58
其他综合收益 59 -13,571, -13,571,
专项储备 60
盈余公积 61 115,373, 114,00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2 980,914, 978,3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2,102,889, 2,098,983,
少数股东权益 634,735, 609,6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737,625, 2,708,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3,586,307, 3,518,056,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 12月 31日
编制单位: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550, 19,7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022 年年度报告
64 / 162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 1,524, 79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39,
其他应收款 2 182,627, 262,904,
其中:应收利息 8,350,
应收股利
存货 6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7,000,
其他流动资产 611, 3,421,
流动资产合计 216,381, 313,8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7,662, 106,252,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 1,123,212, 1,164,6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5,099, 93,408,
固定资产 55,036, 3,62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4,740, 1,8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43, 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41, 38,9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3, 2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6,189, 1,409,021,
资产总计 1,562,571, 1,722,8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2,560,
应付账款 455,
预收款项 495, 659,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2,561, 2,104,
应交税费 3,194, 3,739,
其他应付款 264,229, 363,51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007, 5,007,
持有待售负债
2022 年年度报告
65 / 1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0,936, 392,5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8,756, 9,50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56, 9,506,
负债合计 279,693, 402,0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54,322, 454,322,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81,792, 528,4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3,571, -13,57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5,373, 114,004,
未分配利润 244,960, 237,6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82,878, 1,320,8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562,571, 1,722,891,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 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3 255,243, 260,920,
其中:营业收入 63 158,611, 161,078,
利息收入 63 51,235, 54,545,
担保费收入 63 45,396, 45,296,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84,173, 163,204,
其中:营业成本 57,925, 39,04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0,998, 10,479,
2022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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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 64 8,400, 5,82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5 5,597, 4,688,
销售费用 66 3,289, 3,898,
管理费用 67 109,886, 107,883,
研发费用 68
财务费用 69 -11,924, -8,617,
其中:利息费用 1,368, 750,
利息收入 13,406, 9,455,
加:其他收益 70 5,475, 7,26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1 1,729, 33,7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 20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 -69, -11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4 -15,303, -54,7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5 -1,856, -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6 45, -2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091, 83,886,
加:营业外收入 77 938, 1,792,
减:营业外支出 78 20,594, 14,22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435, 71,451,
减:所得税费用 79 19,822, 39,1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613, 32,3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613, 32,3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8,903, 16,61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2,709, 15,7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2022 年年度报告
67 / 162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613, 32,32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903, 16,61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709, 15,70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 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4 28,756, 27,435,
减:营业成本 4 9,169, 6,432,
税金及附加 2,470, 2,162,
销售费用 16,
管理费用 39,875, 43,70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4,204, 1,919,
其中:利息费用 9,664, 3,489,
利息收入 5,482, 1,606,
加:其他收益 2,856, 4,4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 49,141, 43,70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752, -14,3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3,3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 -7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8,822, -16,394,
加:营业外收入 635, 238,
减:营业外支出 16,306, 3,3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152, -19,514,
减:所得税费用 9,460, -5,43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91, -14,07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691, -14,07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22 年年度报告
68 / 16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691, -14,07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 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6,035, 164,8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担保费取得的现金 47,266, 49,341,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4,664, 58,24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40, 2,8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1,022,883, 692,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4,190, 967,6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165, 29,73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76,205, 109,34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1,591, 11,011,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420, 94,247,
2022 年年度报告
69 / 1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783, 47,6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1,159,842, 1,278,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47,597, 1,570,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93, -602,9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6,413, 901,01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65, 37,0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457, 16,0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17,62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736, 971,7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4,831, 14,7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5,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31, 689,7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04, 282,0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6,600, 2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6,600, 2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97,590, 697,1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4,190, 725,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7,149, 210,4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593, 31,75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0,345, 10,25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18,899, 2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4,642, 270,3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47, 454,7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 2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0,025, 133,8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4,903, 681,0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4,929, 814,903,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晓峰先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 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792, 4,0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857, 85,675,
2022 年年度报告
70 / 1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21, 89,6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489, 34,3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75, 2,7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772, 66,0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681, 103,2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60, -13,5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8,900, 696,3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217, 43,7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25, 15,5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2,125, 704,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0,368, 1,459,8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252, 20,1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91,600, 860,42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5,150, 7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8,002, 1,590,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366, -130,6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3,000, 1,45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3,000, 1,45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9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8,353, 1,305,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3,351, 1,305,0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51, 146,9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54, 2,7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70, 11,5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25, 14,270,
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献智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