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深圳汉鼎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etec GreenPower C0.,Ltd
年度报告摘要
汉鼎绿能
NEEQ : 838203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 赖非
职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电话 075529427881
传真 075589580060
电子邮箱 ad@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龙田莹展科技工业园 B4C
栋 51812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 上期(末)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1,729, 42,65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688, 21,415, %
营业收入 28,956, 26,25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3, -2,13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43, -2,7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4, -7,4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8,464,165 8,464,165 4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691,500 2,691,500 %
董事、监事、高管 3,641,500 3,641,500 %
核心员工 - - 0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20,000,000 % -8,464,165 11,535,835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766,000 % -2,691,500 8,074,500 %
董事、监事、高管 14,566,000 % -3,641,500 10,924,500 %
核心员工 0 - 0 -
总股本 20,000,000 - 0 20,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谢芬芬 10,766,000 0 10,766,000 % 8,074,500 2,691,500
2 谢海霞 3,600,000 0 3,600,000 % 0 3,600,000
3 侯雨 2,800,000 0 2,800,000 % 2,100,000 700,000
4 周立刚 1,000,000 0 1,000,000 % 750,000 250,000
5 王子贤 1,000,000 0 1,000,000 % 333,334 666,666
合计 19,166,000 0 19,166,000 % 11,257,834 7,908,166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前五名股东中谢芬芬与谢海霞为姐妹关系,其他股东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
订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年 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年 1月 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 2017年
6月 12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
(2)2017年 4月 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
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据此规定,报告期内将“营业外收入”210,元调整为“其他收益”科目。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