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外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 为提供优良的餐饮服务,确定甲乙双方权责关系之需要,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中餐(招待餐待定)。餐标:午餐平均13元/人无利润餐。用餐人数:根据要求午餐备餐人数为80人/天,如人数有特殊变化甲方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招待活动,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乙方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 食材采购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商货送到餐厅乙方安排仓管员与主管验收数量、价格、质量并签字,甲方派管理员参与管控。乙方需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制度,以及妥善保存原始进货票据,以备甲方查验、审核。
、 甲方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及就餐质量,对乙方所提供饭菜的质量数量、营养搭配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每周五将食谱提报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所提供饭菜的售卖价格,是食材成本的累加,零利润。
、 乙方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厨房、餐厅等区域清洁工作,并达到甲方之清洁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检验核实的,甲方将立即终止本合同; 如导致员工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卫生防疫部门确定)。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
2、采购及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食材。
、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 乙方接受甲方卫生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之伙房卫生整改要求。乙方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制作和食品卫生的检疫,检疫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结果上报甲方备案。卫生监督所日常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年检等工作由乙方负责,但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乙方员工在卫生机关检验合格后凭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上墙公示。乙方所有员工每年必须体检一次,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 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甲方员工意见,甲方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对食堂管理方式、售饭流程、花色品种、价格标准等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治安、消防等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并建议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 水、电、燃气、工作场地、由甲方统一保障供应,无偿使用。乙方工作人员应节约水、电、燃料等。
、 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
、 厨房/餐厅食品加工机械、机电设备、餐具等由甲方配备,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应当保证终止合同或经营调动时交接设备完好。炉灶系统每年一次的维护保养工程,由甲方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因生产需求经甲方批准的水、电、气系统的改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
、 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项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之清点。
、 乙方应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遵照甲方特定的员工餐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和账册。
、 乙方应配备财务人员,对食堂的各项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支出记好帐册,随时供甲方查阅。
、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收餐(甲方有特别要求除外) 逢特殊情况甲方指定乙方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除因无法抗拒的外力,乙方不得无故延迟供餐或停餐。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菜金、副食调料费、人工费(6人)、管理费、税金等,约合计 57611元。
补充说明1:随着甲方就餐人数的变化,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减食堂工作人员数量,外包费用亦随增减人员增减。
补充说明2:人工工资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外包费用亦按照调整后付给乙方。
补充说明3:以上费用未包含大型宴会与晚餐费用,如有宴会以甲方书面通知单为准,另行计算(宴会只计算菜金及服务员服务费,服务费为每餐没人次50元)。
补充说明4:以上各项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暂行由乙方先行垫付,垫付时间约为2015年1月21日--2015年12月31日,乙方须提供合法发票,并按甲方指定抬头开具。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一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解决,否则,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规定之其他解除合同情形除外)。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甲方员工对乙方供餐月满意度达不到60%,甲方有权终止合约。乙方必须等甲方找到另一家供应商后,配合甲方交接完撤出,但甲方必须按照原先的合约,支付人工费和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双方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七条、 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者,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可协商续签。
第二十九条、 合作过程中之双方交流文本或电传、会议纪要等为合同之具体化文件,除与本合同相抵触外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费用明细
名称
价格
备注
人员工资
总厨
5500+500
前厅
3500+200
炒锅
3300+200
配菜
2800+200
面点
3000+200
糕点
2500+100
合计
22000
人员保险
6人X775元
4650
菜金
80人X13元X22天
22880
管理费
5000
税金
%
3081
共计约576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