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 2013年第1期(总第224期)
财 税 Finance & Tax
◎文 /课题组
提高税收征收率问题研究
摘 要:提高税收征收率对于增加财政收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有效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以及征纳
双方的税法遵从度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在深入分析目前影响天津市税收征收率提升的矛盾与问题的基础
上,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提升天津市税收征收率的政策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税收;征收率;税源专业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255-(2013)01-0052-04
一、 目前影响天津市税收征
收率提升的主要问题
(一)税源管理方式和手段滞
后于经济发展变化
1.税源监控管理手段相对较
为滞后。 目前各种所有制形式的
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
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
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混合经
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使征税
对象日益多元化。 一些大型企业
复杂的架构、 先进的管理模式与
繁多的层级, 都在客观上对税源
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
求。 地税部门对这些变化的应对
措施相对滞后, 税源管理的基础
性工作未能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
需要。同时,对个体和私营经济存
在大量现金交易的税源缺乏切实
有效的监管手段, 也造成了部分
应征税款的流失。另外,征管实践
中无证无照户普遍存在,零申报、
负申报以及失踪与漏管户问题,
都是目前税源管理的难点, 地税
部门对此尚缺乏有效的监管。
2.对动态与隐性税源缺乏监
控力度。 对于纳税人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即将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涉
税事项, 或已经产生的涉税事项
形成的隐性税源这种不确定的动
态信息监管力度不够, 缺乏较为
完整齐全的事前、 事中的动态信
息资料, 客观上导致税源管理与
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为的脱节。 从
而对纳税人某些涉税行为产生的
隐性税源未能及时了解, 使这部
分税源无形中流失。
3.尚未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
相适应的税源信息采集机制。 当
前地税部门掌握的纳税人信息主
要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
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 这些
信息仅仅反映了纳税人基本生产
经营情况, 存在着财务信息失真
和不完整等问题。 基层税源管理
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
必须花大量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
去采集和核实信息, 由于税源管
理中户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
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
和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4.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尚
不够完善与健全。目前,天津市地
税部门尚未建立一套有效、 完整
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这一状况
不利于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
确性, 不利于对税收风险实施有
效的控制, 开展税收分析与纳税
评估工作, 进而提高税收风险预
警与控制的能力。
(二)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
有待完善
1.社会综合治税存在制度性
障碍。 社会综合治税的基本依据
是《税收征管法》,但这部法律的
相关规定只是具备了实体性和原
则性, 没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操
作要求。 在有关部门协助税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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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方面没有进行量化的规定,对
违反规定的行为也缺乏明确的后
续处理手段与措施。
2.社会综合治税手段比较落
后。 社会综合治税的关键是能够
及时获取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并
进行有效分析, 但目前地税与其
他相关部门信息传递或信息共享
的及时性与完整性远远不能满足
社会综合治税的要求。
3.社会综合治税覆盖的内容
与范围不够广泛。目前,社会综合
治税主要是信息的交流, 而且是
集中于户管信息的交换与传递,
对税源管理影响大的信息取得相
对较少, 社会综合治税的共同治
理少, 政府其他部门给予地税部
门协助配合缺乏内在动力。 从覆
盖的治税对象来看, 主要集中于
对 “小户”(如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委托代征,对
大型企业与重点税源的综合治理
力度欠缺。
(三)信息管税在税源监控中
的作用未能充分有效发挥
1.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
信息不对称。 税务部门对纳税人
信息的来源渠道较少, 税务机关
能够获得的纳税人信息主要是通
过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表和财务报
表以及通过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
等收集的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对
纳税人生产经营、 财务核算以及
其他相关情况掌握得不够全面,
征纳双方信息上存在明显的不对
称现象。
2.第三方信息不对称,存在
第三方信息交换制度缺位的现
象。 地税部门与涉税的政府职能
部门之间尚未建立具有完备的数
据交换标准、 可实现数据实时交
换和共享的第三方数据交换平
台。 地税部门获得社会其他渠道
的信息仍然有限, 各涉税信息部
门尚未形成真正的信息共享、内
外联动的监控机制。
3.税收信息尚未实现充分共
享。 天津市的税收信息化建设虽
然已开发了多个应用系统, 但是
各个应用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统
一和对接, 导致对涉税信息综合
利用率不高, 对已掌握的信息分
析比对不够全面, 信息化监控的
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在涉税信息
采集方面,存在信息失真的现象。
(四)纳税服务与地税干部依
法履职能力亟待加强与改进
目前, 天津市地税系统的纳
税服务工作正从破冰阶段转为向
深入推进。 但由于纳税服务的法
制化程度还比较低, 成为深入推
进纳税服务向纵深推进的 “瓶
颈”。 从整体来看,缺乏纳税服务
机制的系统构建与顶层设计。 当
前税务部门习惯以内部文件的形
式处理各种税收事务, 公开信息
往往滞后于纳税人希望了解最新
政策动态的迫切需要。同时,公开
的内容与纳税人对涉税信息的实
际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涉税信
息对公众的开放程度仍存在较大
的局限性, 使纳税人难以完全准
确了解和参与税收决策的过程,
导致纳税服务效率和纳税人满意
度相对较低。
二、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提
高税收征收率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税收征管模式 提高
征管质量和效率
积极探索天津市税源专业化
管理新思路, 按分类税源管理和
信息管税的要求, 根据天津市税
源分布及机构人员情况, 在不改
变税收属地管理模式的基础上,
建立以分规模、分行业、分税种等
类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方式。 根
据纳税人经营现状, 逐步建立起
“重点税源专业精细化管理、一般
税源分类管理、 个体零散税源社
会化管理和特定税源集中化管
理”的税源管理体系。兼顾规模与
行业,对重点税源(大企业)以管
户为主,实行专业精细化管理。在
大企业管理方式方面, 扩大管理
幅度, 对大企业开展税收遵从评
价分析, 引导大企业建立税收风
险内控体系, 实现企业由税务部
门管理为主向自我管理为主的转
变。对全市 36家定点联系的企业
中的部分涉税事项, 按照其行业
特点由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实施扁
平化管理, 统一建立行业风险特
征库, 组织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集
团的纳税评估, 协调跨区域的市
级定点联系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
与税源监控等工作。同时,针对大
企业的需求特点, 建立大企业涉
税诉求处理机制, 保障大企业的
涉税诉求得到及时、 准确和满意
的回应。 对一般税源户以管事为
主,实行分类管理。在属地管理的
基础上,以行业管理为抓手,有效
利用集中系统的数据资源, 选择
典型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测定行
业基准税负和指标体系, 分行业
建立信息档案, 研究制定切实可
行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对个体
零散税源实施国地税共同委托政
府、 乡镇和街道的社会化征收管
理模式。 税务部门主要致力于定
额管理、减免税管理、非正常户认
定以及注销管理。 最大限度地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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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零散税源信息渠道, 全面提高
零散税源的税收征收率。
(二)创新管理手段 探索税源
专业化管理模式
1.以流程优化为基础 规范税
收服务与管理职能
①逐步优化完善涉税审批流
程。 逐步落实税政类涉税事项的
简化优化,逐项梳理审批流程,推
动事前审批向事前备案、 过程监
控转化, 推动审批由多部门流程
审批向办税服务厅窗口审批转
化。整合涉税审批事项,将当前分
散在调查、审核、核准等环节的书
面审核前置到受理环节, 由受理
环节进行形式审核, 然后再由税
管员进行实质性审核, 实现征管
流程的再造。合理配置资源,在办
税服务厅设置涉税事项受理岗和
复核岗。加强风险防范,建立纠偏
机制。②推行“先办后审”。为简化
流程,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天
津市从 2012 年起在六个区推行
对纳税人部分涉税事项实行 “先
办后审”。 通过优化办税程序、调
整岗位设置、增加纳税承诺、建立
纠偏机制等多种手段, 在不改变
原“一窗式”征纳格局的前提下,
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窗核准、一窗
出件,简化了流程,有效推动了税
收工作从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
转变。
2.以风险管理为导向 强化纳
税服务与纳税评估
①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提升
风险管理水平。 在风险分类应对
方面,实施差别化应对策略,低度
风险通过宣传服务应对, 中度风
险通过纳税评估应对, 高度风险
通过税务稽查应对。 在风险管理
制度方面,针对风险识别、风险排
序、风险应对等环节的要求,建立
风险应对反馈和监督评价机制,
促进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②健
全纳税服务机制, 构筑平等征纳
关系。首先要更新纳税服务理念,
提高税法遵从度。 其次要完善纳
税服务公开透明机制。 第三是进
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效率。 ③搭建
纳税评估平台, 突出纳税评估在
税收管理中的作用。 按照风险管
理基本程序, 依据评估检查反馈
的风险和疑点, 进一步提高风险
识别指标的准确性。 建立全市统
一的纳税评估工作平台, 实现对
评估工作全过程的支持。 加大行
业评估深度,建立行业评估模型,
加强行业税负评估分析。 进一步
拓展纳税评估功能, 完成税收征
管事前告知、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的全场控管。 ④完善预警分析制
度,防止税收流失。进一步优化税
收征管手段,以信息技术为依托,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完善预警分
析制度, 及时查找税收征管存在
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
止税收收入流失。
(三)依托信息管税 支撑税源
管理体系
1.以信息采集为抓手 进一步
提高数据质量
①坚持技术与管理相结合,
切实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在技术
上,规范信息采集标准,统一数据
录入口径, 严格审核纳税人报送
报表的数据勾稽关系, 强化网上
申报审批软件和核心征管系统的
数据录入、导入校验功能。设计数
据质量检测指标, 实现自动比对
分析和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数据,
并按相关的工作流程及程序及时
进行清理和校正。 加强批量检索
数据功能, 提升征管基础数据收
集整理功能, 改进数据准确度不
高的问题。在管理上,建立健全相
关考核制度, 开发实用的数据质
量监控考核软件, 加强信息采集
质量的量化考核, 形成激励约束
机制。 通过细化优化业务系统功
能,划分数据修改权限,执行数据
修改审批制度, 杜绝违规人为修
改, 保证征管数据的原始性和真
实性。②健全数据管理标准。从采
集、录入、审核、监控、运用等环节
入手,理清数据逻辑关系,统一数
据指标口径, 加快完善数据质量
管理长效机制; 在数据采集中设
置相应的监控指标, 采取事前校
验,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等多种形
式,确保外部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建立数据采集管理工作制度,明
确数据采集工作的职责、流程、内
容、标准,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和
效率。 ③积极主动地采集第三方
信息。 一方面, 要进一步强化立
法, 将第三方涉税信息相关部门
的职责义务、 信息内容、 提供时
限、保密要求、使用权限、违规处
罚等尽快写进 《税收征管法》,提
高涉税信息采集的可靠性和及时
性。 另一方面,可利用现有条件,
采取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
撑、 齐抓共管的方式积极建立协
税护税网络。 对第三方信息与税
收征管关系密切的部门, 可采取
源泉扣缴、 委托代征的方式加强
税收征管。
2.完善机制 深化涉税信息综
合分析利用
①规范内部运转协调机制。
结合行业特点和税源专业化管理
的要求,改造、升级、整合现有业
务系统,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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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一体化、 税源专业化的税源
管理模式。 ②积极开展纳税评估
工作。利用归集的海量涉税信息,
借助专业抽取工具、 商业智能分
析工具等手段以及统计学、 计量
经济学等数据分析方法, 研究建
立全市国民经济主要涉税行业
(产品)评估模型,为纳税评估工
作提供依据。 ③满足税源专业化
管理需要。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和
应用现状基础上, 按照税源专业
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及其方式方法
的要求, 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
改革,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拓展框架平台,优化数据库设计,
删除冗余功能,增补新需功能,确
保升级改造后的信息化系统最大
限度满足专业化管理的需求,真
正实现实用、便捷和高效的目标。
(四)加强部门联动 完善专业
化运行机制
1.强化税务稽查 规范税收秩
序
①提高稽查执法和信息化利
用水平。 积极创新稽查方法和手
段,拓展第三方信息来源,创新信
息交换机制, 将稽查与税源专业
化管理相结合, 探索专业化检查
新途径。 ②强化稽查与征管部门
的互动协调机制。 要在征管与稽
查工作互动信息系统的支撑下,
及时对一些长期不申报、零申报、
微利申报、 跳跃式申报的税收违
法单位检查, 提高税收征管的质
量和效率。 税务稽查应当及时总
结行业性税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
律和特点, 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
节和政策漏洞, 提出切实有效地
整改措施,及时传递给征管部门。
征管部门要及时吸纳稽查建议,
将税务稽查建议与纳税评估、税
收分析紧密结合, 将稽查成果作
为设置行业税负、 利润率等平均
值以及建立预警指标、 评估模型
等的重要依据。同时,为进一步提
高管理效能, 减少对大企业的干
扰, 应统筹对大企业的评估和稽
查,对全市定点联系企业的检查、
评估与稽查, 参照国税总局确定
的 A级纳税人管理办法,除专项、
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或涉税举
报等检查外, 两年内不再重复进
行税务检查。
2.构建综合治税管理体系 提
高税收征收水平
①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的法律
制度。 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最重要
的前提是法律依据, 应尽快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 明确社会综合治
税涉及各个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关
系,统一社会治税的实施条件、流
程、争议处理规则、程序以及协助
费用来源, 规定协助部门不作为
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等。 也可通过
签订必要的行政合同对社会综合
治税协助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义务
进行明确。 ②提高社会综合治税
管理主体的信息处理能力。 在信
息处理时, 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
式,除银行、司法部门等共性协助
外,可按行业、纳税人类型分别确
定社会综合治税的个性协助部门
及需要共享的信息, 建设一个实
现工商、财政、税务、国库、海关、
商业银行和交易部门的横向联
网, 以提高涉税信息采集处理的
效率。 ③建立税务部门主管与协
助部门的配合机制。 地税部门要
根据税源监控的特点, 制定本地
区社会综合治税规划。 根据税收
征管形势的变化, 随时调整社会
综合治税的内容,做好分析,评估
成效。 各协助部门要提供相关涉
税信息, 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
征管。
3.构筑风险内控机制 推进税
务干部队伍建设
①健全防范风险的制度措
施。 对现行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
理, 对需要补充修订的制度规定
明确时间、步骤及时加以完善,从
工作规范、 操作规程和廉政要求
三个方面, 形成防范风险的长效
机制。 ②健全“人机结合”的防控
模式。 依托“津税系统”、“税收管
理员平台”预警监控系统,发挥信
息化管理优势, 加强对重点岗位
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 使风险
防范前置化、自动化和责任化。③
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和防范措施落
实情况的监督。 充分发挥各部门
的职能作用, 将内控机制建设工
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
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
机制。④加强专门人才培养,发挥
专业人才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加
强人才库建设, 建立当前税务工
作亟需的电子查账、纳税评估、税
收政策研究等专业人才库, 并实
施动态管理制度。 ⑤强化考核监
督激励,调动税务干部内在动力。
结合地税工作实际, 制定绩效考
核办法, 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的
追踪问效。⑥以激发活力、创新管
理为重点, 全面推进税务干部队
伍建设。实现激发活力、创新管理
的新突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
筹兼顾、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执笔人:牛 丽 刘 群
王传成
责任编辑:高丽丽 曲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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