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导言 .................................................................................................................................................................1
1. 国家概况......................................................................................................................................................2
发展简史 ................................................................................................................................................2
自然环境 ................................................................................................................................................3
地理位置 ........................................................................................................................................3
自然资源 ........................................................................................................................................3
气候条件 ........................................................................................................................................4
人口和行政区划 ....................................................................................................................................5
人口分布 ........................................................................................................................................5
行政区划 ........................................................................................................................................5
政治环境 ................................................................................................................................................7
政治制度 ........................................................................................................................................7
主要党派 ........................................................................................................................................7
政府机构 ........................................................................................................................................8
社会文化 ................................................................................................................................................8
民族 ................................................................................................................................................8
语言 ................................................................................................................................................9
宗教和习俗 ....................................................................................................................................9
科教和医疗 ..................................................................................................................................10
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11
主要媒体 ......................................................................................................................................12
社会治安 ......................................................................................................................................12
节假日 ..........................................................................................................................................13
2. 经济概况....................................................................................................................................................14
宏观经济 ..............................................................................................................................................14
重点/特色产业.....................................................................................................................................15
基础设施 ..............................................................................................................................................20
公路 ..............................................................................................................................................20
铁路 ..............................................................................................................................................20
空运 ..............................................................................................................................................20
水运 ..............................................................................................................................................21
电力 ..............................................................................................................................................22
数字基础设施 ..............................................................................................................................23
物价水平 ..............................................................................................................................................24
发展规划 ..............................................................................................................................................25
3. 经贸合作....................................................................................................................................................28
经贸协定 ..............................................................................................................................................28
对外贸易 ..............................................................................................................................................28
吸收外资 ..............................................................................................................................................30
外国援助 ..............................................................................................................................................30
中塞经贸 ..............................................................................................................................................31
双边协定 ......................................................................................................................................31
双边贸易 ......................................................................................................................................32
双向投资 ......................................................................................................................................32
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32
4. 投资环境....................................................................................................................................................34
投资吸引力 ..........................................................................................................................................34
金融环境 ..............................................................................................................................................35
当地货币 ......................................................................................................................................35
外汇管理 ......................................................................................................................................35
银行和保险机构 ..........................................................................................................................36
融资渠道 ......................................................................................................................................38
信用卡使用 ..................................................................................................................................39
证券市场 ..............................................................................................................................................39
要素成本 ..............................................................................................................................................40
水、电、气价格 ..........................................................................................................................40
劳动力工薪及供求 ......................................................................................................................41
土地及房屋价格 ..........................................................................................................................43
建筑成本 ......................................................................................................................................43
5. 法规政策....................................................................................................................................................45
贸易法规和政策 ..................................................................................................................................45
贸易主管部门 ..............................................................................................................................45
贸易法规 ......................................................................................................................................45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47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48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50
外国投资法规 ......................................................................................................................................51
投资主管部门 ..............................................................................................................................51
投资行业的规定 ..........................................................................................................................52
投资方式的规定 ..........................................................................................................................54
安全审查的规定 ..........................................................................................................................55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57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58
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60
企业税收 ..............................................................................................................................................63
税收体系和制度 ..........................................................................................................................63
主要税赋和税率 ..........................................................................................................................63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66
经济特区法规 ..............................................................................................................................66
经济特区介绍 ..............................................................................................................................66
劳动就业法规 ......................................................................................................................................67
劳动法核心内容 ..........................................................................................................................67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68
外国企业在塞浦路斯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69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69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70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71
环境保护法规 ....................................................................................................................................72
环保管理部门 ............................................................................................................................7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72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72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73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74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规定 ............................................................................................................75
许可制度 ....................................................................................................................................75
禁止领域 ....................................................................................................................................75
招标方式 ....................................................................................................................................76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76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76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77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78
6. 在塞浦路斯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80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80
设立企业的形式 ..........................................................................................................................80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80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80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81
获取信息 ......................................................................................................................................81
招标投标 ......................................................................................................................................81
政府采购 ......................................................................................................................................81
许可手续 ......................................................................................................................................82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82
申请专利 ......................................................................................................................................83
注册商标 ......................................................................................................................................83
企业在塞浦路斯报税的相关手续 ......................................................................................................85
报税时间 ......................................................................................................................................85
报税渠道 ......................................................................................................................................86
报税手续 ......................................................................................................................................86
报税资料 ......................................................................................................................................86
工作准证办理 ......................................................................................................................................86
主管部门 ......................................................................................................................................86
工作许可制度 ..............................................................................................................................86
申请程序 ......................................................................................................................................87
提供资料 ......................................................................................................................................87
能够给中国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88
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经商处 ..................................................................................................88
塞浦路斯中资企业商会 ..............................................................................................................88
塞浦路斯驻中国大使馆 ..............................................................................................................88
塞浦路斯投资服务机构 ..............................................................................................................88
7. 中资企业在塞浦路斯开展投资应注意的问题........................................................................................90
境外投资 ..............................................................................................................................................90
对外承包工程 ......................................................................................................................................92
对外劳务合作 ......................................................................................................................................93
防范投资合作风险 ..............................................................................................................................94
8. 中资企业在塞浦路斯如何建立和谐关系................................................................................................96
处理好与政府和议会的关系 ..............................................................................................................96
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96
密切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96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97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97
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97
懂得与媒体打交道 ..............................................................................................................................98
学会和执法人员打交道 ......................................................................................................................98
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98
其他 ....................................................................................................................................................99
9. 中资企业/人员在塞浦路斯如何寻求帮助 ............................................................................................100
寻求法律保护....................................................................................................................................100
寻求当地政府帮助............................................................................................................................101
取得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护....................................................................................................101
建立并启动应急预案........................................................................................................................102
其他应对措施....................................................................................................................................102
附录1 塞浦路斯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一览表...........................................................................................103
附录2 塞浦路斯华人商会、社团和主要中资企业一览表.......................................................................104
后记...............................................................................................................................................................105
导 言
在你准备赴塞浦路斯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Cyprus,以下简称“塞浦路斯”或“塞”) 开展
投资合作之前,需要了解塞浦路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当地关于对外经贸合作
的法律法规、开展投资合作时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与当地政府、居民、媒体和执法部
门打交道。《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系列丛书之《塞浦路斯》将提供基本的信
息,成为你了解塞浦路斯的向导。
1. 国家概况
发展简史
塞浦路斯是历史悠久的岛国,有考古发现证明的人类文明史近1万年,其最早居民
是公元前12世纪移居来此的希腊人。由于该岛地理位置重要,从古至今曾多次被西台(又称
赫梯)、亚述、埃及、波斯、阿拉伯哈里发王朝、乌脉耶王朝、威尼斯及奥斯曼土耳其帝
国等外来势力侵略或占领。1571-1878年,塞浦路斯并入奥斯曼帝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土
耳其人开始进入该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根据洛桑协议,土耳其放弃了其对塞浦路斯
的所有权利;1925年,塞浦路斯成为英国“直辖殖民地”。1959年2月19日,塞浦路斯与英
国、希腊、土耳其签订“苏黎世—伦敦协议”。1960年8月16日,塞浦路斯宣布独立,成立
塞浦路斯共和国,并于1961年加入英联邦。塞浦路斯独立后,希腊族(简称“希族”)、土耳
其族(简称“土族”)两族多次发生冲突。1964年起,联合国维和部队进入该岛,尝试对局
势进行管控。1974年7月,土耳其入侵塞岛北部,占领该岛37% 的领土,土耳其族北移,
并于1975年和1983年先后宣布成立“塞浦路斯土族邦”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形成
两族南北分治局面。目前,“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 仅得到土耳其承认。
为结束塞浦路斯的分裂状态,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不断斡旋,并提出
多种方案。2002年11月,联合国时任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塞浦路斯建立由“希腊族州”和“土
耳其族州”平等组成“共同国家”政府的建议(简称“安南方案”)。2004年4月24日,塞浦路
斯希腊族和土耳其族同时就“安南方案”进行全民共同公投,结果因希族否决而流产。此后,
塞浦路斯希土两族进行多轮次和谈,均未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年 7月,在瑞士蒙大拿举
行的塞浦路斯问题国际会议上,谈判破裂,此后国际社会多次努力重启谈判。2021年4
月,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邀请塞浦路斯问题各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了“5+1”非正式会谈,
希望打破僵局,恢复正式谈判。但希土两族在“联邦方案” 还是“两国方案”等关键问题上立
场截然相反,会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2023年以来, 联合国安理会秘书长古特雷斯任命
了塞浦路斯问题个人特使奥尔金(Holguín),奥尔金为推进塞浦路斯问题解决做了大量
工作。2025年3月,塞浦路斯总统、“北塞”领导人、英国、希腊、土耳其以及联合国秘书
长古特雷斯在瑞士会晤,各方就塞浦路斯问题再次进行谈判,各方决定在2025年7月再次召
开塞问题扩大会议。
1960年塞浦路斯独立后,加入联合国。2004年5月1日,塞浦路斯加入欧盟,根据协
议,塞浦路斯土族区将暂缓入盟,至塞浦路斯问题解决时为止。2008年1月1日,塞浦路
斯加入了欧元区。2013年12月17日,在塞浦路斯和西班牙外交部长的倡议下在布鲁塞尔
非正式成立MED9(地中海地区欧盟9国),2024年塞浦路斯为MED9轮值主席国。2023
年塞浦路斯加入了总部位于沙特的数字合作组织(DCO),成为其成员国,现担任执行
理事成员国。
自然环境
地理位置
塞浦路斯位于地中海东北部,地处亚、非、欧三大洲海上交通要道,是继意大利西
西里岛、撒丁岛之后地中海第三大岛,面积9251平方公里,与希腊、土耳其、叙利亚、
黎巴嫩、以色列、埃及隔海相望。
塞浦路斯属东二时区,比北京时间晚6个小时。每年3月底至10月底实行夏时制,比
北京时间晚5个小时。
阿依纳帕(圣纳帕)海岩洞
自然资源
塞浦路斯矿藏曾经以铜为主,岛上有四千多年的铜矿开采历史,当时的人们把铜视
为稀世珍宝,于是用铜命名自己居住的岛屿,该岛一度被誉为“铜的故乡”。其他矿藏
还有硫化铁、黄铁、铬、石棉、大理石、土性无机颜料等,但均已接近枯竭,开采量极小。
近年来,塞浦路斯所在的东地中海区域发现丰富的油气资源。塞浦路斯政府将南部专
属经济区划分为13个区块,进行了三轮勘探开发招标,美国埃克森美孚、美国诺布尔、荷兰
皇家壳牌、法国道达尔、意大利埃尼、卡塔尔石油、以色列Delek集团等多家公司中标。
其中被业界认为最接近商用的是位于第12号区块的阿芙洛狄特气田,储量约 万亿立
方英尺,于2011年由诺布尔能源公司(2020年7月被美国雪佛龙公司收购)、Delek 集团发
现。2018年,意大利埃尼能源公司在第6号区块发现的卡利普索气田估计规模与阿芙洛
狄特气田相仿。2019年3月,埃克森美孚和卡塔尔石油公司在第10号区块发现的Glaucus
气田,预计储量达5万亿—8万亿立方英尺,是塞浦路斯迄今发现的最大规模气田。2025年2
月,塞浦路斯与埃及签署两份关于开发塞海底天然气资源的重要协议,涉及第
12区块和第6区块开发及液化协议。
气候条件
塞浦路斯属于亚热带地中海型气候,夏天干燥炎热,冬天温和湿润,春季和秋季较
短。雨季通常在11月份至翌年3月份之间。冬季平均气温为18-20摄氏度,夏季平均气温
为34-36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00毫米左右。
特鲁多斯山雪景(图片来源:塞浦路斯旅游副部)
人口和行政区划
人口分布
根据塞浦路斯最近一次2021年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1年10月,塞浦路斯政府控制
区人口万人,较上一次人口普查(2011年)增长%。其中,15-64岁的劳动力占总
人口比例为%,大学以上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比例为%。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最
新预估人口数据,2023年塞浦路斯人口约为万人。
2021年塞各行政区人口分别为:尼科西亚,35万人;利马索尔,万人;拉纳卡,
万人;帕福斯,万人;法马古斯塔政府控制区,万人。
塞浦路斯政府对北部土族聚居区人口没有准确统计,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是2011年在
联合国监督下进行的,为万人。
在塞浦路斯的华人主要是近年来通过投资移民项目获得塞浦路斯护照或永久居留
身份的投资移民者、留学生和少量劳务人员。在塞浦路斯实际居住的华人华侨整体规模
不大,估计约3000人,在各大城市均有分布,以帕福斯最多。
行政区划
塞浦路斯划分为6个行政区:尼科西亚(Nicosia)、利马索尔(Limassol)、法马古
斯塔(Famagusta)、拉纳卡(Larnaka)、帕福斯(Paphos)、凯里尼亚(Kyrenia)。每
个行政区分为市、乡、村三级。目前,塞浦路斯岛中间的“绿线”是由联合国维和部队控制
的停火线和缓冲区。停火线长178公里,横贯全岛。凯里尼亚和法马古斯塔的大部分及尼
科西亚的一部分由“北塞”控制。
【首都】首都尼科西亚市是塞浦路斯政治、金融、文化中心,位于塞浦路斯岛中部, 是
岛上最大的城市。因“绿线”从市中心穿过,尼科西亚成为世界上唯一“分裂”的首都。
【其他主要城市】利马索尔市位于塞南部沿海,是塞浦路斯第二大城市、最大的港
口和最重要的贸易、商业和旅游城市。
拉纳卡市位于塞浦路斯岛东南部海滨,是塞浦路斯第三大城市、第二大港口和塞浦
路斯国际航空运输中心。
帕福斯市位于塞浦路斯岛西南海岸,是岛上第四大城市和著名的海滨度假和旅游胜
地,有国际机场;同时该市因希腊神话故事中爱神阿芙洛狄特(维纳斯)的诞生地而闻
名于世。
帕福斯爱神岩
阿依纳帕(圣纳帕)情人桥
“北塞”控制面积为3355平方公里,主要城市有法马古斯塔市和凯里尼亚市,此外还
拥有尼科西亚市的部分地区;其“首都”仍为尼科西亚市。法马古斯塔是历史古城, 位
于塞浦路斯岛东海岸,在塞浦路斯分裂前曾是全岛最繁华的城市,其南部海滨区域瓦罗
莎更是享誉世界的旅游胜地。1974年塞南北分裂后,瓦罗莎被列为军事禁区,不向公
众开放。2020年10月,“北塞”宣布,重新开放瓦罗莎部分沙滩。2021年7月,土耳其和
“北塞”宣布扩大开放瓦罗莎,并解除瓦罗莎部分区域军事禁区地位。凯里尼亚市位于塞浦
路斯北部海滨,是土族控制区的重要港口和旅游区。
政治环境
政治制度
【政体】塞浦路斯是总统制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相互独
立、相互制衡。宪法规定塞浦路斯为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5
年。总统由希族人担任,土族人任副总统,总统对行政重大决定有最后否决权。由于
两族争端,副总统一职一直空缺。部长理事会为执政机构,成员由总统任命。
【国家元首】现任总统是2023年2月大选获胜的独立候选人尼科斯·赫里斯托祖利季
斯(Nikos Christodoulidēs),3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
【议会】根据宪法,塞浦路斯议会实行一院制,议会行使立法权,每5年选举一次,
共有80个席位,其中希族56席,土族24席。土族议席已多年空缺。现议会于2021年5月
选出,议长为阿妮塔·迪米特里乌(Annita Demetriou),来自民主大会党,是塞浦路斯首
位女性议长,任期5年。民主大会党(右翼)17席,劳动人民进步党(左翼)15席, 民
主党(中右)9席,民主阵线党3席,社会民主运动党3席,国民前线党4席,绿党2席, 独
立议员3席。
土族1976年成立“北塞”议会,共设50个席位,由土族各党派通过选举产生。
主要党派
【希腊族主要政党】包括:
(1) 民主大会党(Democratic Rally):议会第一大党,1976年7月4日成立。党员
多系银行家、工商企业家、律师、医生和高级职员等。主席阿妮塔·迪米特里乌(Annita
Demetriou)。
(2) 劳动人民进步党(The Working People’s Progressive Party):议会第二大党,
1926年8月成立,前身为塞浦路斯共产党。1941年改组并改用现名。总书记斯特法诺斯斯特
法努(Stefanos Stefanou)。
(3) 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议会第三大党,1976年7月11日成立。党员多系
中小企业主、职员、自由职业者和富裕农民等。主席尼古拉斯·帕帕多普洛斯(Nikolas
Papadopoulos)。
【土族主要政党】包括:
(1) 民族团结党(National Unity Party):1975年成立,主席于纳勒于斯特尔(Ünal
Üstel)。
(2) 共和土族党(Republican Turkish Party):1970年成立,主席图范阿胡曼(Tufan
Erhürman)。
(3) 民主党(Democratic Party):1992年成立,主席费克里阿塔奥格鲁(Fikri Atao
ğlu)。
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由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国防部、教育体育和青年部、能源商业和工
业部、财政部、外交部、卫生部、内政部、司法和公共秩序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
运输和工程部等部门组成。近年,塞浦路斯新设立多个副部级单位,包括航运副部、旅游副
部、研究创新和数字政策副部、社会福利副部等。2022年7月还成立了文化副部。
财政部、交通运输和工程部、能源商业和工业部、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海关总局、统计局等是塞行使经济职能的主要政府部门。
除政府各部门外,塞浦路斯还设有一些独立机构和官员行使相关职权,主要有:中
央银行、总审计长、总会计师、监察专员、部长内阁会议秘书处、塞浦路斯担任2026年
上半年欧洲联盟理事会主席国秘书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教育服务委员会、公共服
务委员会、竞争保护委员会、儿童权利保护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合作社监督和发
展局、招标审核局、广播电视局、农业支付组织等。
社会文化
民族
塞浦路斯主要有希腊族和土耳其族两大民族。塞浦路斯分裂前希土两族混居,从
1974年7月开始,希族主要居住在塞浦路斯南部,土族主要居住在塞浦路斯北部。此外,
在土族控制的北部地区还有来自土耳其的移民,塞浦路斯政府一直未承认这部分移民的
合法身份。
库伦剧场考古遗址
语言
塞浦路斯官方语言为希腊语和土耳其语,政府和商业活动中通用英语。塞浦路斯南
部地区民间英语普及率较高,大部分人能讲英语。
宗教和习俗
塞浦路斯实行宗教自由,绝大部分希腊族信奉东正教,土耳其族信奉伊斯兰教,还
有部分人信奉天主教、基督教等。
拉纳卡圣拉撒路教堂
塞浦路斯民风纯朴、热情好客、喜好交际,不讲究繁文缛节,但时间观念不强。在社
交场合与客人见面时,塞浦路斯人常以握手为礼,较为熟悉的朋友、亲人间行贴面礼。对长
者用尊称并优先招待。人民喜好假日远足、户外烧烤、打猎等户外活动;喜饮咖啡, 咖啡
馆鳞次栉比。
当地许多风俗大都与宗教有关,复活节为最盛大的宗教节日,受到重视的程度甚至
超过圣诞节。在参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时,应避免穿着短裤和无袖衣服。
科教和医疗
【教育】塞浦路斯对5岁以上的少年儿童实行12年全日制义务教育,其中包括6年基
础教育和6年中等教育。除公立学校之外,所有城市都有私立学校。根据塞浦路斯统计
局最新数据,2022年,各级教育公共支出亿欧元,分别占政府预算的13%和国内生
产总值的%。2022/23学年,共有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1351家,教师人数共计16475人,
学生总数万人,师生比为1:,优于欧盟1:的平均水平。塞浦路斯有3所公立
大学,即塞浦路斯大学、塞浦路斯开放大学和塞浦路斯科技大学,另有几所私立大学,
包括尼科西亚大学、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弗雷德里克大学、帕福斯尼波利斯大学、塞浦路
斯中央兰开夏大学、菲利普斯大学、塞浦路斯美国大学、贝鲁特美国大学等。
根据塞浦路斯教育部网站信息,公立大学本科阶段对本国和欧盟国家学生免费,第
三国学生每年收取6834欧元学费。研究生阶段对本国和欧盟学生每年收取4100至10250
欧元学费,对第三国学生每年收取5125至10250欧元学费。
【科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4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塞浦路
斯列第27位。欧盟2024年创新记分牌(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显示,塞浦路斯
得分分,列第10位,属第二梯队“创新强国”之列。塞浦路斯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 2022
年,塞浦路斯研发投入亿欧元,约占GDP的%,为欧盟内倒数第四名,仅高于
拉脱维亚、马耳他和罗马尼亚,尽管2000-2022年塞浦路斯研发开支年均增长超过10%,
但远低于欧盟占GDP %的平均水平。从支出主体看,企业研发投入8650万欧元,占
总额的%,高等教育部门研发投入7750万欧元,占%,私营非营利性机构研发投
入3100万欧元,占15%,政府研发投入1200万欧元,占%。从支出方向看,投向自然
科学领域的资金最多,达9280万欧元,工程及技术领域6530万欧元,社会科学领域2210万
欧元,医学科学领域1020万欧元,农业科学领域890万欧元,人文科学领域760 万欧元。
【医疗】在医疗资源方面,塞浦路斯设有公立总医院、私立医院和诊所,医药分开, 药
品需要到药店购买。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最新数据,2023年,医生与病人比例为1:187, 牙
医与病人比例为1:767,护士等医护人员与病人比例为1:178,医院床位与病人比为
1:313,出生率为‰,死亡率为‰,婴儿死亡率为‰,2023年塞浦路斯全国医
疗卫生总支出占GDP的%,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塞浦路斯男性人均预期寿命
为81岁,女性人均预期寿命为85岁。
塞浦路斯已基本建成全民覆盖的综合医疗保健体系(GHS/GESY),目标是为每个
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终身和平等的高质量医疗保健服务,无论其年龄和收入。该体系第
一阶段于2019年6月1日启动,仅包括门诊,不覆盖住院治疗。第二阶段于2020年6月1日启
动,包括门诊和住院,以及分娩、预防性牙医、康复等特殊项目。全部公立医院、部分私
立医院和部分私人诊所都参加了医保体系。2023年,该体系支出亿欧元,占当年GDP
的%。中国在塞浦路斯未派遣医疗队,但当地有知名中医以及针灸、推拿大夫。
工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
【工会】塞浦路斯工会组织势力较强,主要行业和主要城市都有分会,大多与各党
派关系密切,在保护工薪阶层利益,协调劳资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欧盟工
会研究所数据,塞浦路斯各类工会成员约17万人,约占雇员人数的54%。目前,塞浦路
斯主要大型工会有泛塞浦路斯劳动者联合会(PEO)、塞浦路斯工人联合会(SEK)、
塞浦路斯民主劳工联盟等(DEOK)等,这些工会通常下辖数个行业联合会。另有一些
独立的行业工会,如塞浦路斯公务员工会、塞浦路斯银行雇员联盟、塞浦路斯教师工会
等。
【塞浦路斯商业工业联合会(简称CCCI)】塞浦路斯工商企业团体,成立于1927
年,拥有8000多家企业会员和140多家商业、工业和服务业的专业协会会员。CCCI在塞
浦路斯地位重要,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界的主要桥梁。
【塞浦路斯雇主和工业家联合会(简称OEB)】成立于1960年,约有5000家会员单
位和65家专业协会,涵盖塞浦路斯私营企业60%的从业人员,是欧洲企业协会组织会员
单位和欧洲经社委员会成员。
【罢工】近几年塞浦路斯工人小范围罢工以争取权益和抗议改革,罢工次数有上升
趋势,但未发生过大范围罢工。塞浦路斯电信局和港务局等半政府机构私有化过程中也时
有游行和罢工发生。此外,教师、出租车司机、医院医护人员、港口工人等也有罢工
见诸报端。目前,尚无涉及中资企业的罢工活动。
主要媒体
塞浦路斯有各种报刊30余种,塞浦路斯南部地区主要报刊有:《自由爱好者报》《黎明
报》《斗争报》《今日报》《公民报》《真理报》《新闻报》等希文报纸。英文报纸主
要有《塞浦路斯邮报》《塞浦路斯商业新闻报》等。塞浦路斯土族主要报纸有《灰狼报》。
塞浦路斯通讯社于1976年4月成立,为非官方通讯社。1997年2月与中国新华社签署
合作协议,开始进行新闻交流与合作。塞浦路斯广播电台除用希腊语广播外,还用土耳其
语、英语、法语、德语和亚美尼亚语广播。塞浦路斯共有7个覆盖全岛范围的电视台, 其
中2个国家电视台,3个私人电视台,2个卫星电视台。国家电视台建于1957年。土族电
视台建于1976年。另有6个地方电视台。
塞浦路斯媒体对华较为友好,但信息采集能力有限,多采用路透社、美联社等西方
通讯社对华报道。2021年以来,《塞浦路斯邮报》采用较多新华社报道,对华报道日趋
正面多元,设置了“文化之镜”栏目,专门介绍中国文化及与塞的沟通联系。
社会治安
塞浦路斯希、土两族处于分治状态,南北塞中间由联合国维和部队管理的“绿线” 分
隔。近年来希土两族之间没有发生冲突,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南塞浦路斯地区社会
治安状况良好。2003年以来,南北塞之间陆续开放9个过境点,极大方便了两族人员往来,
许多土耳其族人在塞浦路斯南部地区务工。塞浦路斯居民和游客持合法居留、访问身份
证明可以到塞浦路斯北部地区游览。2020年3月,过境点一度关闭,仅允许特殊情况下
人员通过。2021年6月,过境点重开。
塞浦路斯治安良好,较少出现恶性刑事案件。2024年版《世界社会进步指数》塞浦
路斯综合排名世界第28位,全球和平指数位列世界第64位。据塞浦路斯警察局统计,2024
年记录严重刑事案件6014起,同比上升%,包括盗窃、毒品、纵火、谋杀及未遂等。
根据总部设在瑞士的小型武器监控组织数据,塞浦路斯每100名居民的拥有34支枪,
数量高居世界第七,主要原因是预备役士兵可以持有枪支。但塞枪支犯罪相对罕见,塞
警方发言人2022年6月称,过去10年,仅发生了18起与枪支有关的谋杀案。
截至2025年6月,塞浦路斯未出现针对中国企业或华人的恐袭或绑架事件。
节假日
塞浦路斯实行5天工作制。政府部门通常办公时间为从上午8时至下午3时,私营部
门通常分上下午工作,中午1-3点午休。
塞浦路斯的主要节日有元旦(1月1日)、主显节(1月6日)、绿色星期一(东正教
复活节前50天)、希腊国庆节(3月25日)、塞浦路斯民族解放斗争日(4月1日)、复
活节(每年春分满月后的首个星期天)、国际劳动节(5月1日)、洪水节(日期不定,
6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圣母升天节(8月15日)、塞浦路斯国庆节(10月1日)、希腊
民族日(10月28日)、圣诞节(12月25日)等。
塞浦路斯人十分注重休闲放松时间。政府部门、公司、银行等周末和公共假日都不
上班。除一些旅游区商店和大型商超外,超市、商店等周日歇业或缩短营业时间。夏季
天气炎热,7至8月是休假季,很多人选择外出度假。
塞浦路斯传统舞蹈
2. 经济概况
宏观经济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塞浦路斯经济损失严重。2021年塞浦路斯经济明显回暖,
GDP增长%。2022年以来受乌克兰危机影响,塞浦路斯旅游业和相关服务业受到冲
击,GDP增速回落。2024年,塞浦路斯国内生产总值亿欧元,同比增长%,人
均GDP为34495欧元,同比增长%。
表2-1 2020-2024年塞浦路斯经济增长情况
年份 GDP(亿欧元) GDP增速(%) 人均GDP(欧元) 人均GDP增速(%)
2020 24628
2021 27849
2022 31271
2023 32723
2024 34495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国家统计局
【GDP产业结构】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第一、第二、第三
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分别为%、%和%。
表2-2 2020-2024年塞浦路斯三大产业占GDP比重
(单位:%)
年份 第一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比重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国家统计局
【财政收支】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全年财政收入亿欧元,
财政支出亿欧元,财政盈余亿欧元。
【通货膨胀率】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年通货膨胀率为%。
【失业率】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失业率为%。
【公共债务】据塞浦路斯公共债务管理办公室数据,截至2024年底,中央政府债务
为亿欧元,较2023年底下降亿欧元,下降幅度为%。其中,外国债券(Foreign
Bonds)占%,政府贷款(Official Loans)占%,私人贷款(Private Loans)占%,
零售证券(Retail Securities)占1%,国内债券(Domestic Bonds)占%,国库券(Treasury
Bills)占%。2024年,约58%的未偿还公共债务与欧洲中期票据(EMTN)发行有关。
约41%的未偿还贷款类别为发放给塞浦路斯共和国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约71%)的
官方贷款与2013年至2016年期间欧洲稳定机制(ESM)发放的贷款有关,其余部分则为
其他双边贷款,主要由欧洲投资银行(EIB)、欧盟委员会(EC)和塞浦路斯行政首长
委员会(CEB)发放。
【外债风险】2024年,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这主要得益于全年持续的
增长势头和强劲的财政表现。这使得政府能够动用大量现金储备来满足部分融资需求。
尽管如此,中央政府的流动金融资产(无论是绝对值还是占公共债务的比重)仍然保持
强劲水平,略低于上一年的水平。目前,塞浦路斯外债规模和举债条件未受到限制。
【主权信用评级】截至2024年底,国际评级机构中SCOPE RATING在2024年10月率
先将塞浦路斯主权信用评级提升至“A-”,标志着其首次获得“A”级认可;穆迪2024 年11
月将塞浦路斯信用等级由Baa2提升至A3;标准普尔12月将塞浦路斯长期主权信用评级从
“BBB+”上调至“A-”,并确认塞短期评级为“A-2”,展望稳定,认为塞浦路斯尽管受地缘政
治紧张影响,但塞经济已显示出复苏迹象,塞浦路斯债务水平将继续下降, 2026年将自2010
年以来债务占GDP比重首次降至60%以内。惠誉2024年12月亦将塞浦路斯主权信用评级
升至“A-”,展望稳定。
重点/特色产业
第三产业是塞浦路斯的主要产业,旅游业、航运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等较为
发达。
【旅游业】旅游业作为塞浦路斯第三产业龙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支柱作用。塞
浦路斯旅游资源丰富,既有蓝天、碧海、沙滩等自然景观,也有城堡、教堂、葡萄园等人
文景观。塞浦路斯坐拥850公里海岸线,2024年有62个海滩和2个码头被授予“蓝旗” 奖,尽
管较2023年数量有所下降,但塞作为地中海岛国仍位列全球海岸清洁和环境管理
最佳目的地之列,在年度蓝旗榜单中位列全球第12位。2025年6月,欧盟称包括塞浦路
斯在内的5个欧盟国家(保加利亚、希腊、奥地利、克罗地亚、塞浦路斯)95%以上的
浴场水质“极好”,塞浦路斯以2024年浴场%的优质率连续3年位列欧盟第一。“阳光、
沙滩、海水”成为塞浦路斯吸引游客的三大名片。塞浦路斯是典型的地中海式气候, 夏季长达
半年,干燥炎热,适宜水上运动,是旅游旺季。冬季短暂,温润多雨,山顶有滑雪场,可
以一天之内上山滑雪、下海游泳。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新冠疫情前,塞浦路斯旅游业对
GDP贡献率约15%,提供了约5万个就业岗位,占非金融类就业岗位的20%。 2020年,受疫
情冲击,全年访塞游客骤降八成以上,旅游业损失惨重。2023年,塞浦路斯旅游业已恢复
到疫情前2019年的水平,全年入境外国游客高达384万人次,同比增长%,全年旅游
业收入30亿欧元,同比增长%。2024年,塞浦路斯旅游业又有了新的发展,全年入境
外国游客首次突破400万人次,打破了2019年纪录,全年旅游业收入32亿欧元,同比增长
%。
塞浦路斯海滩(图片来源:塞浦路斯旅游副部)
【航运业】航运业是塞浦路斯传统支柱产业。据塞浦路斯船运协会数据,航运业近
年来对GDP贡献率稳定在7%左右。塞浦路斯是全球第11大和欧盟第3大船旗国,也是欧
盟最大的船舶管理中心,控制了全球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20%的份额。塞浦路斯还是经
欧盟批准第一个采用吨位税制度(Tonnage Tax System, TTS)的国家。2020年1月,欧盟
批准塞浦路斯吨位税制度有效期再延长10年,为塞航运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疫
情发生后,塞为船员轮换、接种疫苗、船只运行提供多种便利,帮助航运业克服疫情和
供应链紊乱的影响,有效保障了商品、原材料和能源产品正常流通。2021年,在塞注册
登记的航运公司数量增长至275家,船旗总吨位首次超过2500万吨。根据塞浦路斯中央
银行调查结果,2021年塞浦路斯船舶管理总收入亿欧元,同比增长%。2023年,
塞浦路斯航运副部采取了许多战略举措和创新行动,在塞注册公司数量增长14%。塞浦
路斯吨位税系统注册公司数量达到420个,授予国有土地用于建设航运副部的新设施,
以及塞浦路斯重新当选为国际海事组织(IMO)理事会成员,进一步证明塞浦路斯在国
际航运时代的强大话语权。2023年9月至2025年2月的16个月期间,塞浦路斯船舶注册总
吨位增长18%,达到自2018年3月航运副部成立以来的最高点。同期在塞浦路斯吨位税
制度下注册公司数量也增长15%。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近年来,在塞浦路斯投资移民计划的带动下,塞浦路斯房地
产业和建筑业迅速发展,已成为其主要产业之一。塞浦路斯政府宣布,自2020年11月1
日起停止“黄金护照”项目,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步伐有所放缓。2021年,房地产业产
值亿欧元,同比增长%,对经济增加值贡献率%,低于2020年的10%。建筑业
产值亿欧元,同比增长%,对经济增加值贡献率%,与2020年持平。普华永
道塞浦路斯办事处2025年5月发布报告称,2024年塞浦路斯房地产市场仍然保持稳定增
长,共交易万笔,交易总额亿欧元,同比增长1%。2024年1月至11月期间塞政
府共颁发建筑许可证6442份,同比下降2%。
【农业】塞浦路斯农业规模不大,产量有限,以特色见长。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
据,2024年塞浦路斯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值4亿欧元,哈鲁米奶酪、土豆、果汁等是塞
主要的出口农产品。
塞浦路斯特产哈鲁米奶酪
【制造业】塞浦路斯制造业不发达,主要工业制成品有矿产品、简单机械、药品和
加工农产品等。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制造业实现产值14亿欧元,同比增长
%。塞浦路斯制药行业以生产仿制药为主,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药品已成为塞第
一大出口类别,出口至110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澳大利亚和巴西等监管非常严格
的国家。
【数字经济】塞浦路斯数字经济起点较低,但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欧盟委员会最新
发布的《2024年数字十年状况报告》,塞浦路斯数字化建设的突出成就是千兆连接基础设
施的快速部署。2023年,超高容量网络(VHCN)的覆盖率增长%。在移动网络连接
方面,塞浦路斯提前7年实现了5G网络100%覆盖(2030年的目标);在信息和通信技术
(ICT)行业,专职ICT人员占劳动力市场的比例达到%,已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
在公共服务数字化方面,塞浦路斯增长%,高于欧洲%的平均增长率; 在采用人工
智能等尖端技术方面,塞浦路斯中小企业的接受度则较为温和;在云服务方面,%的
塞浦路斯企业正在使用云服务,超过欧洲%的平均水平。
【绿色发展】塞浦路斯绿色能源发展潜力较大,以太阳能为主,也有少量风能。由
于塞浦路斯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尚未完成,新能源发电潜力尚未完全释放。2020年,塞
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为%,低于欧盟34%的平均比例,为欧盟内倒数第二。但得益
于塞广泛使用的屋顶太阳能热水系统,塞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耗比例为17%,接近欧盟
22%的平均水平。根据塞浦路斯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到2030年,塞浦路斯将把该比例
进一步提升至23%。2025年2月塞浦路斯能源分析平台CYPRUSGRID表示,由于季节性
需求低迷且为了维持电网稳定,2024年塞浦路斯消减了29%的可再生能源电力。2024年,
塞浦路斯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9MW,主要采用净计量和净计费制度。目前,塞浦路斯
共拥有1478MW化石燃料发电容量、797MW光伏发电容量、155MW风力发电容量和
生物质发电容量。
在建筑领域,塞浦路斯政府推出了多项补贴计划,鼓励私人在屋顶安装隔热层和光
伏发电板,以更好利用太阳能,并提高建筑能效。2020年,塞浦路斯开始为400多所公
立学校屋顶安装光伏板。
在工业领域,塞浦路斯水泥厂、铝厂均建设了光伏园,为自身生产供电。
在交通领域,2021年7月,塞浦路斯交通部宣布绿色出行战略,计划到2030年将电
动汽车比例升至25%,并在5年内建设1000个充电桩和40个快速充电站,未来政府采购
车辆全部为电动汽车。
【主要企业】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塞浦路斯企业以小微企业为主,雇员人数
超过250人的大型企业仅120家,占全部企业数的%。大型企业有:萨库拉斯集团
(Shacolas Group),控股了塞浦路斯贸易公司(CTC)等四家塞浦路斯股票交易所上市
企业,业务范围广泛,包括零售、分销物流、汽车、房地产、基建等;莱克欧集团(Laiko
Group),主要经营食品酒水饮料、塑料包装材料加工、印刷和家庭用品、电器、建筑
材料等的批发零售;福托斯福提亚德斯集团(Photos Photiades Group),经营范围包括
酒水饮料、金融和房地产,并以塞岛为总部,业务辐射至希腊、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克
罗地亚等国。
五大制药企业:麦道甘美制药厂(Medochemie Ltd)、瑞美迪卡制药厂(Remedica
Ltd)、蒙第法玛公司(MundiPharma)、德乐比公司(Delorbis)和可道希朵公司(Codal
Synto)。
塞浦路斯出产橙汁、石榴汁、葡萄汁、桃汁等多种果汁,很多酒厂和集团均有自主
品牌,主要品牌有KEAN、Fontana、Cyprina、FAN、KEO Juice、SWS、Sun Island、LOEL
Juice、ENA等。
四大酒厂:KEO、LOEL、ETKO、SODAP。
主要的橄榄油厂:Ambrosia Oils、Novel Agro、King of Olives等。
主要房地产企业:阿里斯托集团(Aristo)、塞菲尔德(Cyfield)、卡玛集团(Karma)、
乐浦集团(Leptos)、帕菲力亚集团(Pafilia)、臻品集团(Quality)。
基础设施
公路
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底,塞浦路斯公路总里程万公里,其中高速路
里程257公里,各主要城市间都有高速公路,有人居住的地方和山区都通有公路,路况
较好。
欧盟统计局2025年5月发布数据显示,塞浦路斯2023年每千人拥有私人小汽车647
辆,比例为欧盟第三高。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新增机动车数量49616辆,
同比增长%。塞浦路斯驾驶习惯遵从英制,靠左行驶,路标多用希腊文和英文两种文
字标识。
塞浦路斯为岛国,与周围国家无公路连接。
铁路
塞浦路斯境内无铁路。
空运
塞浦路斯机场运营商赫尔墨斯(Hermes)机场管理公司宣布,2023年塞浦路斯旅游
业呈积极态势圆满收官,拉纳卡、帕福斯两大机场客运量超过1160万人次,平均每天
万人次(夏季万人次,冬季万人次)。2023年的客运量较2019年增长3%,创下塞
浦路斯机场史上最好业绩。两个机场共有52家航空公司运行飞往39个国家和地区的159
条航线。2024年12月20日,赫尔墨斯机场管理集团宣布2024年客运量首次超过1200万人
次,创历史新高。
中国与塞浦路斯目前之间没有直航,可经迪拜、多哈、雅典、维也纳、法兰克福、
巴黎等地转机。2024年9月,中塞两国航空主管部门签署航权备忘录并草签双边航空协
定。目前,两国航空主管部门正在为签署双边航空协定作准备。
拉纳卡国际机场
水运
塞浦路斯主要港口有利马索尔(Limassol)、拉纳卡(Larnaca)两个多用途港口,
瓦西里科(Vassiliko)工业港口,以及莫尼(Moni)、德克里亚(Dekeleia)两个油轮
码头。大约70条国际海运航线把塞浦路斯列入其固定航线,穿梭于五大洲之间。利马索
尔港是全国最大和最主要的港口,集中了全国95%以上的集装箱业务和大部分散货业
务。根据国际债权人的要求,塞浦路斯政府决定对利马索尔港口私有化。2016年,经过招
标程序,塞浦路斯政府将游轮及综合码头运营权和集装箱码头运营权分别交由迪拜环球港
务集团和德国欧洲之门公司运营。经过升级改造,集装箱码头吞吐能力达到50万标箱,新
建的游轮码头在2017年投入使用。2019年,游轮码头接待游轮93次,游客万人次,
同比增长40%。2020年疫情中断了游轮到港计划。2021年,皇家加勒比等主要游轮公司
重启部分利马索停靠的航线,全年有90次游轮停靠,2022年停靠次数将超过150 次。此
外,2022年6月,中断了20多年的塞浦路斯往返希腊的渡轮恢复运营,实现夏季季节性
通航。据迪拜环球港务集团塞浦路斯公司数据,2024年共有106艘游轮停靠利马索尔游
轮码头,接待乘客万人次,2025年预计将接待约140艘游轮和16万人次乘客。
利马索尔游轮码头
电力
塞浦路斯电力供应充足,基本满足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夏季用电高峰期不
存在供电紧张的情况。国营的塞浦路斯电力局(EAC)目前同时负责供电和输电,私营
企业可以从事电力领域投资,但必须将电力出售给电力局,而无法直接面向市场用户售
电。金融危机后,塞浦路斯政府决定推行电力市场自由化,将输电系统从EAC中拆分出
来,成立塞浦路斯电网公司(TSO),并设立电力竞价交易平台,实现所有电力批发零
售都在该平台进行,并接受监管。由于阻力较大,计划进展缓慢。2022年6月,TSO公
司表示,由于全球能源局势不稳,原计划在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运营的塞浦路斯电力竞
价交易平台将推迟上线。2025年5月,塞浦路斯能源监管局(CERA)宣布,竞争性电力
市场商业运营于9月15日开始,第一个交易日定为2025年10月1日。
2024年,塞浦路斯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9MW,主要采用净计量和净计费制度。截
至2024年底,塞浦路斯共计拥有1478MW化石燃料发电容量、797MW光伏发电容量、
155MW风力发电容量和生物质发电容量。
【三国电网联通项目】塞浦路斯是电力孤岛。2016年7月,希腊、塞浦路斯、以色
列同意成立欧亚电力互联公司(Euro Asia Interconnector),启动三国电网联通项目,以
结束电力网络相互隔绝的“孤岛”现状。根据计划,以色列、塞浦路斯和希腊克里特岛、阿提
卡岛之间将铺设500千伏海底电缆,电缆总长为1518公里,最深处为海底3000米, 在陆
地上将建设高压直流输电电站,预计传输承载量为1000MW。2022年1月,欧盟“连
接欧洲基金”(Connecting Europe Facility)同意为项目的“塞浦路斯—希腊克里特岛” 段
提供亿欧元拨款,使该段项目具备了开工条件。这是塞历史上获得拨款金额最大的
项目,同时也是“连接欧洲基金”电力互联项目预算中份额最大的项目。塞商工能源部认
为,该项目在地缘政治、能源安全、推动塞电力市场竞争等方面十分重要,是塞结束能源
孤岛现状、发展绿色经济的基石,同时也符合塞的环保政策,有助于吸引有关投资和 可 再
生 能 源 项 目 。 2023 年 欧 亚 互 联 项 目 变 更 为 大 海 互 联 项 目 ( Great Sea
Interconnector),项目开发商变更为希腊独立电力传输运营商(IPTO),项目容量为
2000MW,可以双向传输,旨在加强能源安全并促进参与国之间的电力互联。根据拟议
的安排,塞浦路斯将获得66%的电力,而希腊将获得其余34%的电力。这一分配将加强
塞浦路斯的能源独立性,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整合。项目已经开始实施,希腊独立电力传
输运营商(IPTO)支付了首期付款,电缆建造由耐克森(Nexans)公司负责。2024 年
9月,塞浦路斯与希腊正式达成推进大海互联项目协定。据塞当地媒体报道,2024年12
月法国基础设施投资公司(Meridiam SAS)同意收购大海互联项目%的股份,希腊
IPTO公司保留%的股份。2025年3月,IPTO公司暂停向耐克森公司支付电缆进度款,
塞能源部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项目确实存在技术、资金和政治风险,尤其是在土耳其军
舰干扰海底勘探的情况下。
此外,埃及和塞浦路斯也在讨论欧非电力互联项目,计划首先铺设498公里海底电
缆,联通埃及和塞浦路斯,并最终通过塞浦路斯与希腊克里特岛和阿提卡岛连接。目前
项目仍处于筹备阶段。
数字基础设施
【基础网络能力】塞浦路斯信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2020年,塞浦路斯固定电话用
户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24万户,互联网用户数占总人口的%,%的家庭有固
定宽带。塞浦路斯共有4家电信运营商,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和大部分农村地区。其中, 塞
浦路斯国家电信公司(CYTA)是国有电信运营商,EPIC(原MTN)、Primetel、Cablenet 等
私有和国外的电信运营商业务发展较为迅速,在发展5G和无线宽带方面积极争抢市场。
截至2020年底,CYTA公司占全国手机用户市场份额为%,EPIC公司份额为%,
Primetel公司份额为%,Cablenet份额为%。
2021年1月31日,CYTA上线塞浦路斯首个5G商用网络。7月14日,EPIC的5G商用
网络上线。2021年10月,CYTA获得“2021年欧洲最快手机网络”奖项。2022年5月,
CYTA宣布塞浦路斯成为首个实现100%人口5G覆盖的欧盟国家。华为公司为CYTA公司
提供相关5G网络硬件设备和服务。
【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塞浦路斯企业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欧
洲投资银行2020年投资报告显示,仅54%的塞浦路斯企业表示采用了至少一项数字化技
术,低于欧盟63%的平均水平。根据2024年12月塞浦路斯统计局发布调查报告,塞浦路
斯企业2024年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应用、人工智能等领域发展都有新的进展,其
中大企业更处于领先地位。2024年%的塞浦路斯企业使用AI技术,其中大企业使用率
%,中型企业%,小企业%。
【商用基础设施建设】塞浦路斯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但后劲较大。根据欧盟2021 年
统计,塞浦路斯电子商务发展各指标均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如大企业仅8%的营收来源
于电子商务,中小企业该比例仅5%。网络用户中仅47%曾在网上购物。大企业中仅28% 进
行网络销售,中小企业该比例进一步降至15%。据塞浦路斯统计局2024年12月发布的报
告,2024年%的塞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收到商品和服务订单,%的企业通过网站
或者APP应用程序收到商品和服务订单,%的企业通过本企业网站或者APP收到商品
和服务订单,%的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网站或专门交易APP收到商品和服务订单。
物价水平
塞浦路斯物价在欧盟内处于中等水平。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塞浦路斯食品和通信
价格稍高于欧盟平均水平,烟酒、服装、住房、交通价格略低于欧盟平均水平。
据塞浦路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全年通胀率为%。价格涨幅
较大的领域为酒店和宾馆住宿(%)、食品和非酒精饮料(%)、教育(%), 降
幅较大的是交通(%)和家具价格(%)。塞浦路斯蔬菜和水果价格随季节波动
较大。2025年6月,塞浦路斯主要食品抽样价格如下表:
表2-3 塞浦路斯主要食品价格
商品名称 价格
面粉 欧元/千克
橄榄油 欧元/1升装
葵瓜子油 欧元/1升装
白面包(吐司) 欧元/千克
鸡蛋 欧元/12枚
牛奶 欧元/1升装
鸡胸肉(去骨去皮) 欧元/千克
猪肉 欧元/千克
苹果 欧元/千克
香蕉 欧元/千克
西红柿 欧元/千克
土豆 欧元/千克
瓶装饮用水(升装) 欧元/瓶
资料来源:Alphamega超市自有品牌价格(2025年6月)
发展规划
【复苏与韧性计划】2021年5月,塞浦路斯正式推出名为“塞浦路斯明天”的疫后复
苏计划。该计划是在欧盟框架下制定的复苏与韧性计划。同年7月8日,欧盟正式批准了塞
浦路斯复苏与韧性计划。如顺利执行,塞浦路斯将获得约亿欧元欧盟复苏与韧性基金
资金,其中10亿欧元为赠款,亿欧元为贷款,绿色转型和数字转型将是资金使用的两
大重点。根据该计划,用于绿色转型资金将达5亿欧元,占41%,数字转型资金亿欧
元,占23%,高于欧委会要求的37%和20%。根据塞浦路斯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的估算,该
计划在2021-2026年间可创造万个新岗位,相当于使就业率增加个百分点, 从而在
短期内(2022-2023年)将GDP提升%,中期(2022-2026年)提升%,在长期
(2022-2041年)提升%。
表2-4 塞浦路斯国家复苏与韧性计划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欧元)
资金分配具体领域 金额 占比(%)
一、公共卫生和公民保护 7410
二、绿色转型,其中: 44760
1. 碳中和、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 26900
2. 可持续交通方式 9130
3. 智慧和可持续的水资源管理 8730
三、增强经济韧性和竞争力,其中: 44930
1. 经济多元化 16640
2. 促进研发 6400
3. 增强企业竞争力 7840
4. 公共服务现代化、司法改革和反腐 9600
5. 确保金融和财政稳定 4450
四、数字转型,其中: 8940
1. 升级联通基础设施 5300
2. 促进电子政务 3640
五、就业,社保,教育和人力资源,其中: 17290
1. 教育体系现代化 9400
2. 劳动力市场和社会融合 7890
总计 123300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明天网站,网址:
【数字转型】数字转型主要是通过5G移动和光纤网络全覆盖,以及普及电子政务,
推动塞浦路斯实现数字化转型。相关改革方案包括增强塞浦路斯电子通信和邮政委员办
公室的监管权限,增强全国宽带办公室的能力,投资包括延伸高速光纤网络,升级建筑光
纤连接标准,并修建塞浦路斯—希腊海底电缆。电子政务方面,计划发展新的数字政府服
务,采用新的政府云系统、推动警务程序数字化,并为中央政府和港务局数字转型提供资
金。
【绿色转型】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报告,塞浦路斯已在2008年实现碳达峰。作为欧
盟成员国,塞浦路斯需在2050年达到碳中和目标。2020年1月,塞浦路斯公布了国家能
源和气候计划(NECP),计划在2021-2030年间,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耗比例从2020年
的13%提高至%,且温室气体排放量较2005年削减24%。
塞浦路斯绿色转型计划包括可再生能源、可持续交通和智慧水管理三方面。
(1) 可再生能源分配资金亿欧元。计划开展下列改革:引入绿色税,设立独立
的塞浦路斯输电系统运营商,创建一站式线上站点以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信息、服务和牌
照,和推行建筑能源升级计划。计划开展以下投资:在中小企业和社区等公共领域推动
节能投资,推动家庭节能升级,并应对弱势群体能源贫困现象,资助公共领域、地方政
府和非政府组织采用新能源和节能措施,并帮助社区应对气候变化;资助工业、企业和
组织减少碳排放,预算2000万欧元;对公共建筑如学校、医院、消防站进行能源升级,
包括安装光伏板和隔热层等;资助欧亚电力互联项目,终结电力孤岛现状。
(2) 可持续交通分配资金9130万欧元。计划推动城市绿色出行,包括增加自行车
道、公交车专用道;鼓励更多购买并更广泛使用电动汽车;为安装1000个充电桩提供资
助等。
(3) 智慧水管理分配资金8730万欧元,包括更换城市间输水管道、升级水处理厂、
兴建防洪设施、新建储水设施等。
3. 经贸合作
经贸协定
作为地中海第三大岛,塞浦路斯地处欧、亚、非三洲海上交通要冲。除土耳其外,
塞浦路斯与地中海周边国家和欧洲各国保持良好的政治、商业关系。作为靠近近东、北
非新兴市场的欧盟成员国,具有较好的市场辐射能力。
【全球贸易协定】塞浦路斯1963年加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是1995
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创建时的正式成员。
【区域贸易协定】2004年5月1日,塞浦路斯成为欧盟的正式成员,原产于塞浦路斯
的商品可自由进入欧盟市场。塞浦路斯享有并执行欧盟与其他国家签署的关税同盟、自
由贸易区、联系国协定、合作协定伙伴等贸易协定。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截至2025年6月,塞浦路斯与包括中国在内的70个国家和地
区签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对外贸易
塞浦路斯为欧盟成员国,执行统一的欧盟对外贸易政策。
【贸易总量】根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货物进出口额为
亿欧元,同比下降%。其中,出口额亿欧元,下降%;进口额亿欧元,下
降%。贸易逆差亿欧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
塞浦路斯主要出口目的地为利比亚、希腊和黎巴嫩,出口额分别为亿欧元、
亿欧元和亿欧元;主要进口来源地为希腊、中国和意大利,进口额分别为亿欧
元、亿欧元和亿欧元。塞浦路斯的货物贸易常年处于逆差地位,贸易逆差主要来
源于希腊、中国、意大利、德国和西班牙。
【主要贸易伙伴】包括:希腊、中国、意大利、利比亚和德国。
表3-1 2024年塞浦路斯主要贸易伙伴及进出口额
(单位:亿欧元)
主要贸易伙伴 塞浦路斯进口额 塞浦路斯出口额
希腊
中国
意大利
利比亚
德国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统计局
【贸易商品结构】塞浦路斯对外贸易结构以进口为主。加入欧元区后,塞浦路斯经济
进一步融入欧洲,对欧盟其他国家特别是欧元区国家的贸易依存度进一步增加。塞浦路斯
主要进口货物包括: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车辆及其零附件(铁道车辆除外); 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等; 锅炉、机
械器具及零件。
塞浦路斯主要出口货物包括: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
青等; 药品; 乳、蛋、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
塞浦路斯盛产多种高品质土豆
【服务贸易】根据塞浦路斯央行2024年12月更新数据,2023年塞浦路斯服务贸易出
口额亿欧元,同比增长%;进口额亿欧元,同比增长%。
服务贸易主要出口行业为远洋运输、金融服务、旅游和电信计算机及信息服务等。
吸收外资
塞浦路斯地理位置优越,税率较低,金融服务业较发达,限制相对较少,欧美国家
对塞浦路斯投资较多。联合国贸发会议2025年6月发布的《2024世界投资报告》显示,
2024年,塞浦路斯吸收外资流量为亿美元;截至2024年底,塞浦路斯吸收外资存量
为亿美元。
根据塞浦路斯中央银行数据,从投资存量来看,欧洲是塞浦路斯最主要的外国直接
投资来源地,其中卢森堡、瑞士、英属维京群岛、荷兰、英国是最主要的对塞投资国家
和地区。
塞浦路斯主要外商投资项目有:2010年,荷兰VTTI公司投资约3亿欧元在塞修建散
货油气码头,从事油气存储、分装等业务,2014年投入使用;2020年,VTTI宣布追加投
资亿欧元进行码头扩建。2020年,塞浦路斯政府与塞浦路斯和以色列合资公司Kition
Ocean Holdings就拉纳卡码头港口12亿欧元的再开发项目达成协议,欧洲最大的房地产
投资公司环城公司此后加入。项目于2022年4月正式奠基,但由于Kition公司码头和岸上
项目迟迟未能正式开工,且未能支付金额为1000万欧元的项目延期保函,2024年5月塞
浦路斯政府宣布解除与KITION公司的协议,拉纳卡港口项目重新招标。2025年1月,塞
浦路斯政府决定将拉纳卡港口项目交由希腊共和国资产发展基金(HRDAF)主导,现
阶段拉纳卡码头由塞浦路斯海洋与海事研究所(CMMI)暂为管理。
外国援助
2013年3月25日,欧盟同意向塞浦路斯分批提供100亿欧元金融救助贷款。2016年3
月31日,塞浦路斯正式退出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经济救助方案,累计接受救
助贷款73亿欧元。
2023年10月巴以冲突升级后,塞浦路斯积极发挥其地理位置优势以及中立立场作
用,牵头与美国、欧盟等设立加沙援助海上人道主义走廊,先后组织了多批援助物资船只
经海上运往加沙,另有1550人自黎巴嫩乘船撤离至塞浦路斯后中转回国,其中包括
1069名澳大利亚人。2025年6月以伊冲突爆发后,已有数千名外国人乘船离开以色列
中转回国,数千名以色列人亦通过经塞浦路斯包机或海运方式返回以色列或离开。
中塞经贸
双边协定
中塞两国在经济合作、投资保护、交通运输、税收征管、司法协助及科技创新等领
域签署有多项协定。
1973年9月,中塞两国政府签订《贸易和支付协定》,开始记账贸易。1981年2月签订
以现汇贸易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协定》,2004年塞浦路斯加入欧盟后应塞方要求终止。迄
今,中塞两国已签署了《海运协定》(1990年8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0 年
10月)、《公共卫生和医学科学合作协定》(1999年1月)、《投资保护协定》(2001 年1
月)、《经济合作协定》(2006年8月)、《科技创新合作协定》(2015年9月)、
《立法机构合作备忘录》(2018年10月)、《塞浦路斯乳制品输华议定书》(2018年11
月)和《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2019年4月)、《中国民航局与塞浦路斯民航
局航权谅解备忘录》(2024年9月)等。
中塞经济联委会是中塞两国政府间经贸磋商机制,自1987年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
迄今已经举办7次会议。2018年10月,首届中塞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在北京举行,双方
签署《中塞科技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塞浦路斯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
博览会(简称“进博会”),展示的红酒、鱼尾菊酒、乳制品、果汁等受到市场欢迎。2021
年,塞浦路斯首次参与进博会国家展,时任塞浦路斯总统阿纳斯塔夏季斯亲自为国家展录
制欢迎视频。2024年塞浦路斯参加进博会国家展并首次设立商品实物展台。2025 年塞浦
路斯将继续参加第八届进博会国家展。
作为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与中国同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成员。在首批获得互认的
欧盟100个地理标志中,塞浦路斯的鱼尾菊酒(Zivania)和乌佐茴香酒(Ouzo)名列其
中。截至2024年10月,塞浦路斯已有包括哈鲁米奶酪在内的13种欧盟地理标志产品。2024
年9月,塞浦路斯哈鲁米奶酪荣获2024年度“十大最具代表性中外地理标志产品”,古曼
达力亚葡萄酒荣获2024年度“十大最具代表性中欧地理标志产品”。
中国未与塞浦路斯直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
银行签署了3年期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2016年9月,双方签署补充协
议,同意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延展3年至2019年10月8日,互换规模仍为3500亿元
人民币/450亿欧元。2019年10月,中欧双方再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
不变,协议有效期3年。202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欧洲中央银行续
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保持不变,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
期3年。
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国与塞浦路斯货物进出口贸易额亿美元,同比增长
%。其中,中国对塞浦路斯出口额亿美元,同比增长%;自塞浦路斯进口
额亿美元,同比下降%。
表3-2 2020-2024年中国与塞浦路斯货物进出口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进出口总额
进出口额同比(%)
中国出口额
中国出口额同比(%)
中国进口额
中国进口额同比(%)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中国对塞浦路斯出口的主要商品为船舶、机械器具和矿物燃料,2024年出口额分别
为亿美元、亿美元和亿美元。中国自塞浦路斯进口规模较小,主要为铜及其
制品、机械器具及零部件、药品等,2024年进口额分别为563万美元、540万美元和259
万美元。
中国对塞投资
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4年,中国对塞
浦路斯直接投资883万美元;截至2024年底,中国对塞浦路斯直接投资存量亿美元。
中国企业对塞浦路斯主要投资项目包括浙江金科文化股份公司收购在塞浦路斯管理运营
的“会说话的汤姆猫”(Outfit7)游戏开发公司、广东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塞
浦路斯一家卫星轨道公司、上海全筑投资设立塞浦路斯分公司等等。
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4年中国企业在塞浦路斯新签承包工程合同6份,新签合同
额143万美元,完成营业额5183万美元;当年派出各类劳务人员696人,年末在外各类劳
务人员513人。
2020年7月,塞浦路斯液化天然气(LNG)终端设施项目正式奠基。该项目由中石
油管道局工程公司牵头的联合体承建,联合体将提供浮式储存和再气化装置(FSRU),
建设永久停泊FSRU的海上基础设施和输往瓦西利科斯电厂的天然气管道。该项目实现
了十年来中资企业在塞浦路斯承包工程“零的突破”,也是中石油管道局首次进入欧洲市
场。但受新冠疫情、乌克兰危机等持续影响,项目进展较为缓慢,2024年1月FSRU船满足
物理移交条件,岸上管道部分基本完成,栈桥部分完成50%,因业主持续拖欠工程款等
问题,7月中石油管道局宣布中止合同,10月中石油管道局与业主达成船舶移交并保函
释放和解协议。2024年12月,普罗米修斯号浮动储存和再气化装置(FSRU)船正式移
交塞浦路斯并驶离上海港,暂停靠在马来西亚港。目前,双方仍就项目岸上部分物资移
交等事项进行协商。
2023年2月,哈电国际塞浦路斯麦瑞电站项目开工,业主为塞浦路斯最大的私人建
筑承包公司Cyfield集团,预计2025年底竣工。
4. 投资环境
投资吸引力
塞浦路斯是欧盟成员国,地理位置独特,自然条件优越,政局稳定,法制健全,社
会治安良好,经济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具有较好的投资吸引力。塞浦路斯空
运、海运发达,接受高等教育的国民比例较高,税负在欧盟内较低,与68个国家和地区
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金融服务业发达,配套完备,投资资金和利润、利息、股息
等任何投资所得都可以自由地汇到海外。企业可以立足塞浦路斯,辐射欧盟市场以及北
非、中东地区市场。
根据世界银行2024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塞浦路斯在190个国家和地
区中,列第54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度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在139个
国家和地区中,塞浦路斯综合指数排名保持第25位。
据《2024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塞浦路斯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为,
全球列第38位。据欧盟《2024电子政务基准报告》,塞浦路斯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普及
率不高,在欧盟27国中列第26位。塞浦路斯政府的各部委都设有门户网站,提供包括办税、
设立企业、不动产登记和招投标信息发布等政务功能,相当一部分针对个人提供的服务可
支持希腊语和英语。
近年来,塞浦路斯政府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于2019年底成立了直接隶
属于总统府的研究、创新和数字政策副部,负责统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数字化转型、前沿
技术研发及国际科技合作。在科技资金支持方面,塞浦路斯的研发投入显著增加, 2023年达
到亿欧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较2013年的8000万欧元有大幅提升。为鼓励创
新和企业发展,塞浦路斯实施了多项税收激励政策,包括%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欧
盟最低之一)、150%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高70%的技术转让收入税收减免, 以及知
识产权相关收入低至%的有效税率,旨在吸引高科技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并加速科技成果
商业化。
在数字化管理和服务方面,塞浦路斯于2020年发布《国家数字战略2020-2025》,
重点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企业数字化升级等。塞浦路斯数字转型办公室负责国家级数
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5G网络覆盖、智慧城市应用和国家大数据平台建设,并试点区块
链技术应用。尼科西亚市政府于2021年启动智慧尼科西亚项目,提供多项数字化城市服
务,而2023年政府推出的《数字资产与创新监管框架》则大力支持金融科技和区块链产
业发展。为吸引海外科技人才,塞浦路斯于2023年12月推出“黄金知识计划”,并于2024 年
11月通过欧盟蓝卡计划,以加速高技能专业人才及其家属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或在塞
浦路斯生活和工作的流程。2025年,塞浦路斯政府将全面数字化转型列为重点施政项目。
金融环境
当地货币
塞浦路斯属于欧元区,法定货币为欧元。人民币与欧元可以直接结算。2025年6月
10日,欧洲央行发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为1:,兑人民币汇率为1:。
外汇管理
《欧盟运行条约》(TFEU)第65条1B款规定,欧盟成员国可以“出于公共政策和
公共安全的合理理由采取资本保护性措施”,但条约第65条3款规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得
对资本的自由流动和支付构成任意性歧视或隐性限制。”2013年,塞浦路斯遭受严重的银
行业危机,成为首个采取冻结银行存款、实施严格资本管制的欧元区国家。2013年3月27
日,塞浦路斯央行公布临时资本管制方案,包括储户提取现金的每日限额为300欧元;禁
止支票取现;超过5000欧元的转账汇款需要获得该国央行批准;海外信用卡交易设定
5000欧元的上限;向国外汇款超过5万欧元需政府监管机构批准等。2015年4月,塞浦路
斯政府宣布完全解除资本管制,银行业处于稳步恢复期。2019年2月,塞浦路斯央行发布
了第五版反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信贷机构指导文件。根据该指导文件要求,所有进出
欧盟国家的旅客,随身携带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总值不得超过1万欧元,在银行现金存款
或取款每次不得超过1万欧元。
目前,塞浦路斯重新实现资本自由兑换和转让,但银行对大额资金流动仍保持一定
警惕。这一监管框架在2025年5月迎来了重大更新,塞浦路斯央行发布了最新的反洗钱
与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指令,并于同年6月2日生效。新指令的核心是从过去严格的规则导
向转变为更具灵活性的“风险为本”方法。这意味着银行不再需要对所有客户采取“一刀切”
的定期审查,而是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风险等级来调整审查的频率和范围,从而减轻低风
险客户的行政负担,同时将监管资源更有效地集中于高风险领域,旨在提升金融体系安
全性的同时改善客户的服务体验。
【外汇交易】塞浦路斯作为重要的金融中心,吸引了大量外汇交易公司在此注册。
其中,持有塞浦路斯证监会(CySEC)颁发牌照并受其监管的交易商属合法经营。为了
吸引客户,许多交易商还专门开发了面向中国投资者的中文网站和交易平台。然而,繁荣
的市场背后也隐藏着巨大风险。由于部分交易商权属与法律关系复杂、甚至存在无牌经营
的情况,导致监管和投资者维权难度极大,近期已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在此类平台“炒汇”并遭受
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件。
近年来,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多次发布公告,提醒在塞中国公民警惕通过社交媒
体诱导进行投资理财的“杀猪盘”式电信诈骗。这类骗局的典型手法是:诈骗分子伪装成
“投资导师”或通过网络交友建立信任,随后引诱受害者在指定的虚假交易平台上进行“投
资”。初期可能会给予小额回报以骗取更大金额的投入,最终通过后台操作制造亏损假象,
或在受害者试图提现时直接关闭账户、卷款跑路。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塞浦路斯证监会会对持牌公司进行监管,并时常对违规公司处
以罚款甚至吊销牌照,但大量诈骗活动是通过无牌实体、冒牌公司或复杂的法律结构来
规避监管,导致投资者一旦受骗,资金追索几乎不可能。为此,中国投资者务必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摒弃“高收益、稳赚不赔”的幻想,高度警惕各类线上投资圈套,保护好
个人财产安全。
银行和保险机构
【主要银行】塞浦路斯银行系统主要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银行机构、乡村
金融合作社、小型金融公司等组成,2024年银行业收入约占当年GDP的%。其中,
塞浦路斯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是:执行欧洲央行的货币政策;持有及管理官方的国
际储备;督导各银行的工作;促进、调节及监察支付和结算系统的平稳运行;维护金融
系统的稳定性;履行银行和政府金融代理的义务;作为成员参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截至2025年6月,塞浦路斯共有6家当地授信机构,包括塞浦路斯银行(Bank of
Cyprus Public Company Ltd.)、塞浦路斯希腊银行(Hellenic Bank Public Company Ltd.)、
阿斯托银行(Astro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安卡利亚银行(Ancoria Bank Limited)、
塞浦路斯开发银行(The Cyprus Development Bank Public Company Ltd.)以及住房金融
公司(Housing Finance Corporation)。RCB银行(俄罗斯商业银行)受到欧盟对俄制裁
后,已于2022年3月宣布逐步退出存、贷业务,向资产管理公司转型。
外资商业银行以独立法人实体在塞浦路斯注册运营的公司共4家:阿尔法银行塞浦
路斯有限公司(Alpha Bank Cyprus Ltd.)、希腊国家银行(塞浦路斯)有限责任公司
(National Bank of Greece (Cyprus) Ltd.)、希腊欧洲银行塞浦路斯有限公司(Eurobank
Cyprus Ltd.)和法国兴业银行塞浦路斯有限公司(Societe Generale Bank-Cyprus Limited)。
此外,共有18家外资银行在塞浦路斯设立分支机构,1家设立代表处。
塞浦路斯银行业整合度较高,2013年金融危机后逐渐形成以塞浦路斯银行和塞浦路
斯希腊银行为核心的双巨头格局,其他银行市场份额较小。2025年5月8日,塞浦路斯证
监会正式批准希腊欧洲银行塞浦路斯有限公司行使强制收购权获取塞浦路斯希腊银行
100%股份的申请。同年5月27日,根据塞浦路斯希腊银行董事会决议,该行将与希腊欧
洲银行塞浦路斯分行(Eurobank Cyprus)合并,并正式更名为“欧洲银行有限公司
(Eurobank Limited)”,以统一归属欧洲银行集团旗下,开启服务升级新阶段。
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希腊代表处(2019年获批)虽未直接在塞浦路斯设立分行,但
依托希腊与塞浦路斯的地缘及经贸紧密性(同为希族、同属欧盟-欧元区),其服务已
间接覆盖塞浦路斯市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东欧基金亦明确将塞浦路斯纳入目标市场。
此外,塞浦路斯作为欧元区成员国,跨境结算以欧元为主导,人民币使用依赖企业自主选
择,暂无央行级清算行支持。
塞浦路斯银行营业网点之一
【开立账户】各家银行开户条件要求不一,应以直接向银行查询结果为准。一般说
来,银行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开立账户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保险机构】塞浦路斯保险业发达,2024年行业产值约占当年GDP的%。据塞浦
路斯保险业协会于2024年12月发布的《塞浦路斯2023保险业统计年鉴》,有33家本地保
险/再保险实体依据塞浦路斯《保险与再保险服务及相关事务法》第14条授权运营,有7
家欧洲实体依据欧盟“设立自由”原则在塞浦路斯运营,另有467家欧洲实体依据欧盟“服
务自由”原则在塞浦路斯运营。其中,市场份额前五的保险公司包括:Euro Life有限公
司、Laiki Cyprialife有限公司、Universal Life保险公司、Pancyprian保险公司、塞浦路斯
通用保险公司(General Insurance of Cyprus)。
融资渠道
在融资条件方面,外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塞浦路斯中央银行数据显示, 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塞浦路斯不良贷款总额约亿欧元,占总贷款的%,仍略高于
%的欧盟不良贷款率,但较2021年底的%以及2014年底的%历史高位均有明
显下降。为降低不良贷款率,塞浦路斯各大银行对贷款和融资的审批条件十分苛刻, 对于申
请方的资质、抵押价值和担保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2024年下半年以来,晨星、Scope Ratings、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等多个国际信用
评级机构普遍上调了塞浦路斯的信用评级及展望,表明其国内融资环境显著改善、市场
对其经济前景持积极态度。同时,欧委会于2025年6月3日发布欧洲春季计划,宣布将塞
浦路斯正式移出“存在宏观经济失衡”的成员国名单,标志着自2012年欧债危机后塞浦路
斯在该机制下长达12年的持续监管告一段落,表明欧盟对其整体经济恢复情况给予阶段
性肯定。报告进一步指出,2023年以来塞浦路斯在多项关键经济指标上的表现优于预期,
政府债务占GDP比重由2020年疫情高点的115%大幅下降至2024年底的65%,预算盈余达
%,外部收支持续改善,银行系统不良贷款率维持低位,房地产市场风险有所收敛,
劳动力市场总体稳定,经济增长表现高于欧元区平均水平。
【基础利率水平】塞浦路斯中央银行参照欧洲中央银行利率。2024年9月起,边际
贷款便利(MLF)利率为%,存款便利(DF)利率为%,主要再融资利率(MRO)
%。基础利率已连续多年维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欧洲央行持续降息,基础利率水
平将会更为中性。
【外国企业融资】塞浦路斯银行对外国企业贷款要求复杂,需要出具详尽的实物担
保证明和相关资料,贷款利率需进行协商。从实际操作看,一般由外国企业的塞浦路斯合
作方从银行贷款。中资企业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希腊设立的工作组提出融资申请。
【绿色金融产品】塞浦路斯执行欧盟《欧洲绿色协议》等制度规定,进入市场的金
融资产(产品),应披露环境影响、社会责任、反腐败等非财务信息。符合规定的金融
资产(产品),才能在营销中使用相关绿色标签。欧盟和塞浦路斯金融监管机构通过授
权、监督和辅导等措施,引导市场资金流入绿色经济。
塞浦路斯积极响应欧盟绿色转型倡议,政府于2021年推出以绿色发展为重点的“塞
浦路斯明天”复苏计划,并于2023年3月发布可持续金融框架,首次发行绿色可持续债
券,明确绿色可持续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评估流程,为绿色金融发展奠定基础。欧洲投资
银行集团亦积极支持塞浦路斯气候行动,承诺投入资金用于城市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
及中小企业绿色融资,2013年至2022年间在塞浦路斯贷款总额达亿欧元,显示出其在
绿色金融领域的持续投入。
目前,中资企业在塞浦路斯绿色金融领域的融资案例公开信息较少。然而,考虑到
中国金融机构,如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积极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并发
行绿色债券,未来中资企业在塞浦路斯进行绿色项目投资时,可积极探索与塞浦路斯本
地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以及将塞浦路斯纳入经营区域范围的中国银行等的融资支持。
信用卡使用
塞浦路斯信用卡与现金支付较为普遍,其中,Visa和Mastercard是最广泛接受的信
用卡类型。北美普及度较高的运通卡(Amex)和Discover卡则接受度十分有限。
中国银联已于2012年6月在当地开通业务,贴有银联标识的商户和部分自动提款机
(如当地常见的JCC)均可以使用银联卡,但囿于无中资银行在塞运营且受人民币兑欧
元汇率波动与手续费等因素影响,不建议将其作为日常用卡。同时,当地商户对支付宝
和微信支付的接纳度也不高。
证券市场
塞浦路斯证监会是一个独立的公共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塞浦路斯的投资服务市场、
可转让证券交易以及集合投资和资产管理部门,其愿景是将塞浦路斯证券市场打造成最
安全、最可靠、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职责包括:确保投资者保护和证券市场的
健康发展;负责对在塞浦路斯境内进行的可转让证券交易进行监督和控制;对经纪人、经纪
公司和投资顾问以及其他受证券市场立法管辖的法人或自然人施加行政和纪律处罚。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是在塞证监会监管下的塞浦路斯主要的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
交易平台,提供上市、交易、清算、结算和中央证券存管等一系列产品和服务。塞证交
所作为公共法人团体,根据《证券和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法》于1993年4月成立,1996
年3月29日开始营业,当时有100余家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3月,塞浦路斯证交所的上
市公司数量为65家(主板50家、新主板15家)。2024年塞浦路斯证交所日均交易量138
万欧元,较2023年的37万欧元增长倍。
塞浦路斯综合股市指数(CSE General Index)在过去二十多年中经历过剧烈的波动,
曾达到历史最高点(2007年10月),也曾降至历史最低点(2020年10月),
反映出全球金融危机与塞浦路斯自身经济的重大挑战。截至2025年2月,塞综合股指收
于点,自过去一年涨幅超50%,较过去五年涨幅超400%,呈现出较为强劲的上涨
趋势。
近年来,塞浦路斯证监会计划通过私有化方式,引入欧盟主流证券交易市场帮助证
交所管理运营,以改变其交易不活跃、融资能力差的现状。2025年4月23日,塞证监会
主席乔治·西奥哈里迪斯博士在一场内部会议中表示,私有化将改善塞证交所的运营效率,
并更好地服务本地初创企业发展和金融科技行业。
同时,2025年4月塞浦路斯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塞浦路斯目前已有超过20家加密
资产服务商注册,并且支付与电子货币机构数量在欧盟排名第四位,显示出其在金融科
技与监管领域的活力。
要素成本
水、电、气价格
塞浦路斯属岛屿经济体,自然资源匮乏。随着气候变化进程加剧,塞淡水资源紧缺
程度逾烈,目前主要依赖海水淡化和雨水收集。尽管已发现可观的近海天然气储量,但
目前仍处于勘探和开发阶段,尚未实现商业化生产。因此,塞浦路斯在电力供应和能源
(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方面严重依赖进口,这导致其水电油气价格相对较高,且易受国
际市场波动的影响。
表4-1 2025年5月塞浦路斯水、电、油价格
(单位:欧元/吨、欧元/kWh)
项目 类别 用量区间(单位:吨) 阶梯收费标准
1-20
21-40
41-60
61-80
民用
固定费用:每两个月11欧
元
81以上
1-200
201-400
商业
固定费用:每两个月80欧
元
4001以上
1-2000
2001-4000
水
工业
固定费用:每两个月700
欧元
4001以上
低压(Code 01),单一费率 民用
固定费用:每两个月6-7
欧元
低压(Code 02),峰、谷双费率
峰:
谷:
低压(Code 10)
低压(Code 20)
低压(Code 30),并按季度和工
作日调整
峰:
谷:
中压(Code 40),并按季度和工
作日调整
峰:
谷:
电
商业/工业用
固定费用:每两个月约
欧元,并按燃料价格调整
机制每两月进行浮动
高压(Code 50),并按季度和工
作日调整
峰:
谷:
民用/工业用 95号
汽油
民用/工业用 98号
柴油 民用/工业用 欧标
资料来源:尼科西亚水务局、电力局
注:塞浦路斯水费定价由各城市自行确定,表中以塞浦路斯首都尼科西亚市为例(截至2025年6月10
日)。塞浦路斯公用电价分单一电价、峰谷电价和对弱势群体的优惠电价。汽油和柴油价格以尼科
西亚市Petrolina加油站2025年6月10日标牌价为参考。
劳动力工薪及供求
【劳动力供求】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年1季度末,塞浦路斯共有劳动
力万人,占总人口的%,就业率(20岁至64岁就业人口占该年龄段全部人口比
例)为80%,失业率5%,15-24岁年龄段的失业率为%。其中,服务业就业占比最高,
达%,其次是工业与建筑业占比约%,农业仅占%。长期失业(超过12个月)
人口占失业总人口的%,符合欧盟范式。
【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塞浦路斯推出了全国统一最低工资制度,即
1000欧元/月(6个月试用期月薪为900欧元),同时,酒店业等少数行业有专门的行业最
低工资规定。预计在2025年底,塞浦路斯劳工部会出台最低工资调整政策。
根据目前政策,塞浦路斯劳工部规定了9个工种的最低工资。具体来说,新聘商店
助理、文员、保育员、个人护理工作者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月薪870欧元,为同一雇主工
作满6个月之后增加至924欧元。新聘安保人员的最低时薪为欧元,为同一雇主工作满
6个月后增加到每小时欧元。新聘清洁工最低时薪为欧元,为同一雇主工作满6个
月后增加到每小时欧元。
【工薪】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2024年塞浦路斯全年平均工资(经季节调整后)
为2487欧元,同比增长%。
【社会保险费】塞浦路斯通过“社会保险计划”为员工提供产妇津贴、失业救济金、老年
养恤金等福利。社保基金缴纳比例每5年上调一次,保费费率每次上调个百分点
(个体经营者为1个百分点),最近一次上调是在2024年1月1日。根据塞浦路斯2025年1
月1日生效的社会保险服务局公告,社会保险费周基数上限从2024年的1209欧元上调至
1281欧元,月基数上限由5239欧元上调至5551欧元,年基数上限由62868欧元上调至
66612欧元。
此外,自2019年3月1日起,塞浦路斯开始推行全民医保体系(GESY),覆盖本地
公民及在移民部门登记的合法居留外国人,包括通过购房获得长期居留的中资企业代表
与投资者。只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具备稳定居留身份,即可按统一比例参加GESY,
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疗服务,包括门诊、住院、急诊、药品报销和基础牙科护理。
相较私人保险,GESY覆盖广、费用低,是塞浦路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表4-2 塞浦路斯社会保险费费率
(单位:%)
费目名称 雇主缴纳 雇员缴纳 个体经营者
社会保险基金
失业基金 - -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 -
社会凝聚基金 (无上限) - -
假日基金 –(行业有差异) - -
医疗保险
总和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国家统计局
【劳工素质】塞浦路斯劳动力素质整体较高。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2023年底,%的
劳动年龄人口拥有高等教育学历,高于欧盟平均水平。
【外籍劳务需求】塞浦路斯为保障本地劳动力就业,长期严格控制外籍人员引入。
然而,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清洁、搬运、家政、建筑与农业等低技能工种缺口明显。
为弥补这一缺口,政府逐步放宽限制,引入来自非洲国家及菲律宾、巴基斯坦、印度、
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越南等国的外籍劳工。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 塞
浦路斯就业人口中有%为非欧盟外籍劳动力,在欧盟国家中占比偏高,另有% 来
自欧盟其他成员国。建筑领域劳动力短缺尤为严重,政府正通过蓝卡政策、简化签证、与南
亚国家谈判等措施缓解这一结构性缺口。
土地及房屋价格
塞浦路斯城市、乡村以及不同城市之间的土地价格差别很大,在房地产销售价格中
约50%是土地费用。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数据,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全国住宅价格同比
上涨约7%(通胀调整后为%),其中公寓涨幅最高(%),独栋房屋涨幅约6%。
2024年末,平均新公寓售价约万欧元,新房均价约万欧元。区域分化明显,利
马索、帕福斯涨幅领先,分别为%和%,首都尼科西亚涨幅较低,为%。
另据欧盟统计局数据,截至2024年初,塞浦路斯家庭住房自有率为%,略低于
欧盟平均水平(%),租房比例从2022年的%提升至约%。
建筑成本
据塞浦路斯统计局最新数据,截止2023 年底,私人建筑单位成本如下:住宅
1500-2000欧元/平方米(较2022年的1178欧元明显上升),商铺与办公楼1271欧元/平方
米,宾馆等旅游设施2838欧元/平方米,公共设施2207欧元/平方米,工业厂房1038欧元/
平方米,农业用房269欧元/平方米,仓库584欧元/平方米。2025年4月,塞浦路斯平均建
筑材料价格指数(2015年=100),同比增长个百分点。
表4-3 2022-2024年塞浦路斯建筑材料价格指数
年均价格指数(2015年=100)商品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混凝土用细沙
混凝土用大砂
预制混凝土
水泥制品
沥青混合料
钢结构
建筑用砖
燃料油(汽油)
总值
资料来源:塞浦路斯国家统计局2025年4月数据
5. 法规政策
贸易法规和政策
贸易主管部门
塞浦路斯贸易监管体系主要由财政部,能源、商业和工业部,农业、农村发展和环
境部,交通、通信和工程部,卫生部及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共同构成,各司其职、协同监
管。
其中,塞浦路斯海关总署为贸易监管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商品通关查验、征收
关税和消费税、查处违规行为,并统一接收和处理大多数商品的进出口申报。能源商工与
工业部下设的贸易服务局(Trade Service of the Ministry of Energy, Commerce and Industry)
承担部分特殊商品进口许可的审批职责,尤其在军民两用物项、战略物资和工业化学品
方面有审批权限。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负责动植物检疫、有害废物管控和农药类商品
监管。卫生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安全相关产品的贸易许可。其中, 贸易服务局联系
方式:
电话:00357-22867123
传真:00357-22768967
电邮:ts@
贸易法规
塞浦路斯作为欧盟成员国,其对外贸易政策框架与法律体系深度嵌入欧盟法律体系
之中。根据《欧盟运行条约》规定,欧盟拥有对外贸易政策的专属管辖权,其共同贸易政
策(Common Commercial Policy)涵盖关税、进出口监管、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自
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等事项,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塞浦路斯必须无条件执行。
塞浦路斯与欧盟其他成员国之间,货物、服务、人员和资本的跨境流动依法享有“自由”,
无关税、无数量限制、无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在与非欧盟国家进行贸易往来时, 统一适用欧
盟对外贸易规则,相关进出口措施、原产地政策、贸易救济调查(反倾销、反补贴等)
及进出口许可制度等均由欧盟设定,塞方负责具体实施。对于欧盟未统一立法、授权成
员国保留决定权的个别领域(如文化产品进出口、军品贸易许可等),塞浦路斯可在欧
盟框架下作出国家层面的补充性规定。
在欧盟统一制度之下,塞浦路斯本国仍保留一整套与贸易活动密切相关的国内法体
mailto:ts@
系,为市场主体设定基础法律环境。主要法律包括:
《公司法》(The Companies Law, Cap. 113):规范企业设立、运营、解散及合并
收购程序,外资企业在塞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须遵循该法;
《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与《合同法》(Contract Law):用于调
解涉外贸易合同争议、确定合同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
《税法》(Income Tax Law, VAT Law):确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主要税种的
税率与征收方式;
《关税与消费税法》(Customs and Excise Duties Law):执行欧盟关税规则及塞方
自主征收的消费税制度,海关监管行为依据本法;
《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利、商标、著作
权等权利保护,塞浦路斯为《TRIPS协定》《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反洗钱法》《外汇管理法》《数据保护法》:保障跨境资金与数据流动安全合规。此
外,针对特定产业及贸易形式(如电子商务、能源、农产品、化学品、医药、航
运等), 塞浦路斯还设有专项行业规章, 多数为对欧盟法规的本地化实施细则
(transposition laws),例如《REACH实施法案》《CE合格评定法案》《食品标签法》
等,进口商需格外关注。
【对华贸易的法律适用说明】
在中塞贸易实践中,出口中国产品如涉及强制性技术标准(如CE标志、RoHS认证)、
危险品分类(CLP/GHS)、原产地规则等,需同步遵循欧盟现行法规。反之,塞浦路斯出
口中国的产品亦需依据中国相关进出口法规办理认证、备案和检疫手续。两国未签署双边
自由贸易协定,暂未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中国企业合规建议】
中国企业如拟在塞设立贸易子公司、注册仓储转运平台、开展境外仓业务,务必事
先熟悉《公司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关键法规;在涉及贸易争议、支付风险或仲
裁执行等方面,建议聘请熟悉塞法律制度的专业法律顾问,以保障跨境交易安全;需要密
切关注欧盟对华贸易政策动态,及时掌握可能适用于自身产品类别的反倾销或原产地审
查新规,以便提前调整布局。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作为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执行《欧盟关税法典》《商品进口监管条
例》等相关法律,对成员国外进口商品实行统一的通关和监管制度。除欧盟共同对外关税
外,塞浦路斯对部分特定商品征收消费税,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等碳氢化合物类
能源产品;烟草及其制品;乘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含酒精饮料(包括葡萄酒、啤酒、
烈酒)等。
塞浦路斯同时对部分高风险或敏感商品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需在进口前取得主管
部门批准,涉及商品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动物疫苗及其他动物源性生物制品、转基因
材料、电影胶片、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消毒剂、弹药、炸药、金银货币与贵重金属、危险
废物(依《巴塞尔公约》划定)、蜂蜜、猎枪、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依《华盛顿
公约》划定)等。此外,对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人类健康或环境安全的
物品,塞方依法禁止进口。
【出口管理】塞浦路斯鼓励出口发展,大多数商品在满足海关监管和报关要求的前提
下可自由出口。出口商需向海关提交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及其他必要单证, 并通
过银行系统办理出口货款及相关物流文件手续。
同时,依据欧盟关于出口控制的法律(包括《欧盟对外贸易两用物项管制条例》《军品
及战略物资出口监管制度》等),对涉及两用物项(即可用于民用和军用的产品和技术)、
枪支弹药、军事装备、敏感技术等实施出口、复出口、中转及境内转运许可管理。未经相关
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从事上述物项的跨境贸易活动。
【许可审批程序】对于实施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进口商需在进口前向指定主管部
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包括产品说明、用途说明、产地信息、贸易合同、第三方检测报
告(如适用)等材料。不同类别商品的申请入口和技术要求不尽相同,审批周期一般为5
至20个工作日不等。许可获批后方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未持有效许可的商品将被扣
押或退运。
对于出口受控商品,如两用物项、军工设备、敏感技术等,出口企业须向能源商工与
工业部提交详细的技术说明、最终用户声明(End-User Certificate)和相关合同文本, 接
受背景审查与合规性评估。必要时还需提供最终用途国家的政府证明文件,审批时间较
进口许可更长,一般为15至30个工作日。
【与中国相关的操作实践】在中塞贸易往来中,常见需办理进口许可的中国产品包
括:部分高功率工业机械设备(如激光切割机、数控系统)、农用化学品、中药材与提
取物类保健产品、含酒精饮料、蜂蜜及其制品等。企业应特别关注产品是否涉及欧盟
REACH法规、食品接触材料标准(FCM)及《华盛顿公约》等规定。
部分出口自塞浦路斯转运至中国的高技术设备,如医疗影像仪器、测绘无人机、半
导体精密组件等,则可能因涉及“两用”技术或美国原产部件而被纳入欧盟战略物资管控
清单,企业在申报出口前应充分核查是否需事先取得出口许可。
【重点提示】(1)尽管塞浦路斯总体贸易政策较为开放,但在高风险品类、战略
敏感物项、环境与健康安全方面执行监管趋严,部分许可项目审批时间较长,建议提前
规划。(2)涉及欧盟框架下的管控商品,如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农兽药、医疗
用品等,须同步遵循CE认证、REACH注册、CLP标签、FLEGT授权等一揽子技术合规
要求。(3)近年塞方在中国产某些商品(如中草药、蜂蜜、智能设备、活动板房)许
可审批中趋于审慎,企业应加强与进口商、报关行及使馆沟通,避免因资料不全或申报
口径错误造成不必要延误与利益损失。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塞浦路斯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制度全面对标欧盟标准,涵盖动物检疫、植物检疫、
食品安全、产品合规性(如农残、重金属、生物污染)、以及相关运输与存储条件的监
管。作为欧盟外部边界国家之一,塞浦路斯在动植物产品、农产品和食品进口方面严格执
行欧盟统一的检疫法规与程序。
根据欧盟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法规(现整合进《欧盟动物健康法案》
(Regulation (EU) 2016/429)及《官方控制条例》(Regulation (EU) 2017/625)),塞
浦路斯同步出台了配套国内法:《欧盟成员国贸易及从第三国进口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动物检验法及其他有关事宜》,用于规范欧盟内部贸易及与第三国之间的进出口检疫活
动。
【欧盟内部贸易商品检验政策】在欧盟单一市场框架下,成员国之间的动植物产品
和食品贸易不设边境检查站,不进行边境检验。各国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主要在目的
地由当地主管部门实施,以事后监督为主,保障自由流通和市场统一。
【第三国进口商品检验规定】对于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活动物及动物产品(如肉类、
水产、乳制品、蜂蜜、宠物动物、繁殖动物等),须严格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口:
(1) 产品来源资质:须来自被欧盟列入“获准出口第三国名单”(List of Approved
Third Countries/Establishments)中的国家及其官方注册、经认证机构或工厂。名单每年
更新一次,只有符合欧盟检疫标准的国家和加工设施才可获批对欧出口;
(2) 检疫与卫生合规:进口产品必须满足欧盟动物卫生(Animal Health)和公共
健康(Public Health)相关法律要求,包括疫病净化、无疫区认定、冷链运输、饲养管
理等要求;
(3) 官方健康证明:必须附带出口国官方主管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Veterinary
Certificate),格式、内容及签字权人必须符合欧盟法律规定,内容涵盖产地信息、检疫
状态、生产批次、运输信息等。
所有此类产品必须通过欧盟边境控制站(Border Control Posts, BCPs)接受查验。塞
浦路斯在其主要入境港口和机场设有BCP点,由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食品兽医服务
局(Veterinary Services)统一管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拒绝入境或要求
销毁。
【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植物、种子、木材、水果等植物类商品需符合欧盟植物健
康法规(如Regulation (EU) 2016/2031)规定,确保无检疫性病虫害,并附带出口国签发
的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特定高风险植物(如某些种类果树、林木
苗木)还需经欧盟特别授权方可进口。
【与中国相关的检疫注意事项】目前,中国部分食品、蜂蜜、水产品、中药材、宠
物食品等产品已通过欧盟认定,可对塞出口,但必须由海关总署或农业农村部备案并列入
欧盟“获准出口单位名单”。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产品如涉及下列情形,需引起特别关注:
(1) 包装标签未按欧盟食品信息法规(EU Regulation No. 1169/2011)规范使用英
文/希腊文双语标注,常引发退货或行政纠正;
(2) 健康证明开具人不具备欧盟认可资质;
(3) 未指定塞浦路斯为最终到货地或中转港口而发生港口拒检;
(4) 水产类、禽类制品包装未标示捕捞海域或产地。
【中国企业合规提示】中国出口企业应确保自身列入欧盟认可的第三国出口企业名
录,提前完成产地认证及包装审查;加强与塞浦路斯进口商沟通,明确产品最终用途、运
输方式和边境控制点,避免中转港造成合规空白;熟悉并使用EU TRACES系统(Trade
Control and Expert System)提交检疫材料,实现进出口文件电子化合规申报。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塞浦路斯的海关事务依据《海关法》(Customs and Excise Duties Law, Cap. 302)及
欧盟相关法规共同执行,由财政部下属的海关与消费税署(Department of Customs and
Excise)统一管理。自2004年加入欧盟以来,塞浦路斯已全面纳入《欧盟关税法典》(Union
Customs Code, Regulation (EU) No. 952/2013)框架,采用与其他成员国一致的关税政策、
申报程序、风险管理系统及数据交换机制。
【主要职责与功能】塞浦路斯海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能: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
防范毒品、武器、假冒商品、有害废物等非法物品入境;依法征收进口关税、消费税及其
他相关税费;执行进出口许可、产品合规等贸易管制措施;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合法贸易
流动;收集并向欧盟委员会与本国政府报告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管理保税制度、过境运输
和转运业务。
塞浦路斯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货物流动享受完全免征关税、免配额限制的自由
贸易待遇,在形式上无传统意义上的“进出口”程序,仅需内部市场监管与合规认证。
【对出口货物的海关管理】根据《欧盟关税法典》和本国《海关法》《关税与消费
税法》,出口环节实施电子化申报制度,出口商需通过塞浦路斯电子海关系统(Cyprus
Import and Export Customs System, CY-CU)提交申报单、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证
及必要时的出口许可文件。
对于列入欧盟或塞浦路斯出口许可目录的商品(如两用物项、军工产品、文物、稀
有动物制品等),海关须查验许可证原件,未经授权不得出口。货物经批准出境后,相
关出口数据将同步报送欧盟数据库(EU Customs Risk Management System)。
【对工业免税区、保税工厂、保税仓库货物的监管】塞浦路斯现有多个经批准的工
业免税区和保税区域,其运行依据《工业免税区法》及配套《工业免税区关税条例》进
行规范,适用于鼓励外向型制造业和区域中转业务。
工业免税区管理:货物进出需事先向关税局申请报关,提交详细物品清单并经地方
海关官员核实。对工业区企业进口的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给予免关税和消费税优惠。但
其最终产品如进入塞本地市场销售,须按其完税价值、适用税则及欧盟关税最惠国税率
缴纳关税与消费税。
保税工厂制度:该类工厂生产的全部产品限于出口用途。所需进口物资(如包装材
料、辅助品)可享关税与消费税减免,须按期完成监管使用报告,严禁转入内销市场。
保税仓库制度:分为政府监管仓与私人申请设立仓库两类。后者设立门槛较高,需
缴纳一次性设立费17100欧元及年许可费34200欧元。仓储期内商品可暂缓缴税,仅在进
入国内市场时补税。如直接出口或复出口则不征税费。仓库经营者须配备合规保障机制、防
盗系统及货物流动日志系统,接受定期稽查。
【对出入境旅客的海关管理】根据现行海关与消费税法,非欧盟旅客入境塞浦路斯
享有一定额度的免税物品携带权利,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主要免税限额如下:
(1) 烟草类:200支卷烟,或100支小雪茄,或50支雪茄,或250克散装烟草;
(2) 酒类饮品:烈酒(酒精度>22%)1升,或中低度酒2升,啤酒最多16升;
(3) 现金:入出境如携带现金、旅行支票等总额超过1万欧元,需向海关申报。
对于禁止出境物品,如塞浦路斯出土文物、历史金币、某些未经登记的野生动植物
及其制品,旅客严禁携带出境,违者将面临罚款、刑事指控及物品扣押。
【对华贸易中的海关实务提示】
近年来中国产品在塞浦路斯进出口总额持续上升,以下海关实务应引起关注:
(1) 申报一致性问题:中国出口商应确保发票、装箱单、HS编码与产品描述一致,
尤其是涉及电子设备、机械类产品,避免因申报错误被扣关;
(2) 原产地规则变动:如涉及泛欧地中海原产地规则(Pan-Euro-Med),须根据
最新欧盟FTA文本判定是否可享关税优惠;
(3) 转口贸易注意事项:经第三国中转的中国产品需明确货物流向及包装原样,
防止在塞被认定为非法规避原产地责任;
(4) 合规检查趋严:尤其涉及锂电池、光伏组件、中草药、蜂蜜等中国产品,易
被海关抽检或要求补充资料。
外国投资法规
投资主管部门
自2004年10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在塞浦路斯开展业务,可依法直接向能源、商工
与工业部下设的公司注册局申请办理公司注册,注册程序与本地法人相同,依法享有公
司设立、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获取经营许可等一站式服务。
根据投资行业的不同性质,部分行业需另行获得特定部门许可或监管批准。例如:
涉及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的投资行为,由塞浦路斯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Cyprus)或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审批与监管;涉及医疗、教育、广播电视等公
共服务与特殊领域,则需分别由主管行业部委审核。
塞浦路斯原设立的国家级投资推广机构—— 塞浦路斯投资促进署( Cyprus
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 CIPA),已于2021年完成机构转型,改组为Invest Cyprus
(塞浦路斯投资署),由部长理事会授权、归口能源商工部管理。该机构为非营利性质,
职责包括:提供法律、税务、行业等多维度的投资信息;协助外资企业完成行政手续;
牵线协调与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就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对外资吸引力向政府提出政策建
议。
外资企业如在投资过程中遇到政策理解、注册许可、审批流程等方面问题,建议首
先向“Invest Cyprus”咨询获取官方协调支持。
投资行业的规定
塞浦路斯对外资整体保持开放态度,实行高度自由化、普遍准入、国民待遇的投资
政策。根据《公司法》《外汇管理法》《不动产法》及相关行业特别法,外国投资者可在
绝大多数领域自由设立企业,享有资本收益权、股权转让权和利润汇出权,不设一般性限
制。
作为欧盟成员国,塞浦路斯在投资监管上严格对标欧盟法律,尤其是在国家安全、
关键基础设施、前沿技术领域,2020年10月起全面施行《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
(Regulation (EU) 2019/452),赋予成员国对特定外资项目开展安全审查的权力。投资
者如来自非欧盟国家(如中国),在下列重点行业投资时,需特别关注审查程序与资质
要求。
塞浦路斯限制或需审批的行业领域包括:
【媒体与信息传播业】(1)广播电视:设立及运营须经塞广播电视管理局许可,
非欧盟国家投资者单一持股不得超过5%,合计不超过25%。节目内容受限于《广播电台
机构法规》;(2)新闻出版:需向新闻与信息办公室申请注册,非欧盟公民设立出版
实体须经特别审批,董事会必须设有本地常驻负责人。
【通信与邮政服务】非欧盟企业在塞开展邮政、数据通信等服务,需获得许可并符
合《通信法》《邮政服务法》等法律要求;跨境通信与数据服务须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
护条例(GDPR)》。
【能源与自然资源开发】(1)油气勘探开发:仅可通过公开招标获得许可,须报
部长理事会审批;(2)电力行业:非欧盟企业若欲参与发电设施投资,需通过欧盟注
册企业名义进行。电力交易市场采取竞价上网制度,外资可参与新能源电力交易;(3)
可再生能源:光伏、风能项目投资受鼓励,但项目审批涉及环境影响评估、用地许可、
电网接入安排等环节,流程较长。
【金融服务】自2014年起,欧元区内银行业务设立与并购归欧洲央行监管,须经塞
浦路斯中央银行初审并上报欧洲央行;控股本地银行10%以上股份,需获得塞央行书面
批准;金融科技公司(如加密货币平台、支付清算服务)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
符合AML反洗钱合规要求。
【教育与医疗】(1)高等教育:非欧盟国家主体不得在塞设立大学或高等教育机
构;(2)基础教育与幼教机构:需由本地自然人或欧盟法人持有;(3)医药与药房:
药店由注册药剂师持股并实际管理,非欧盟企业无法直接控股。
【旅游与文化服务】(1)酒店、旅行社等旅游服务仅限本地或欧盟主体设立,非
欧盟企业必须通过本地法人作为代表机构开展经营;(2)投资文物修复、展览等文化
项目需遵守文物保护法与审批流程。
【房地产与土地使用】非欧盟个人仅可购买最多两套房产(住宅或公寓)用于自住,
购地面积不得超过4014平方米;若通过欧盟注册公司投资不动产,可不受数量限制,但仍
需经土地注册局批准;农业、林业用地同样受面积限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3年。
【物流与港口服务】港口运营和港口区内的物流基地投资,需报交通部和港务局审
批;拉纳卡、利马索港部分业务已私有化,外资企业可通过投标方式参与,但涉及军事、能
源等敏感物资转运的码头区域仍设限。
【中介与安保服务(完全禁止外资)】非欧盟企业不得设立劳务中介、房地产中介
公司;出于国家安全考虑,特定安保、武器相关领域禁止外资进入。
塞浦路斯新兴领域投资的监管趋势包括:
【数字经济与数据基础设施】在塞建设数据中心、云服务节点、AI算法实验室等项
目受到鼓励,但必须严格遵守欧盟数据跨境传输与网络安全法规。
【绿色投资】符合欧盟《绿色分类法(EU Taxonomy)》的投资项目(如绿色建筑、
储能系统、可再生氢能项目)可申请欧盟专项补贴或绿色融资支持。
【科研与高技术产业园】塞政府鼓励设立“研究和创新型公司”(Research and
Innovation Company),在利马索、尼科西亚等地发展数字集群区,外资企业可通过与
大学、研究机构合作参与。
塞浦路斯外资投资建议与风险的重要提示:建议通过在塞注册欧盟法人形式开展业
务,以规避行业限制、享受本地税收与居留便利;对投资房地产、能源、电信等领域的中
资企业,建议事前向塞浦路斯投资署咨询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审查;若投资行为涉及第三方
技术输入、资金路径复杂或可能触发中美出口管制风险,需提前开展合规尽调;中资项目
应注意防范欧盟层面舆情风险,合理展示经济性、透明度与对本地就业的贡献。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在塞浦路斯可选择多种设立形式开展业务,法律允许外国个人或法人在
塞注册有限责任公司(Ltd.)和股份有限公司(PLC),也可与本地企业合资设立普通合
伙(General Partnership)或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企业。此外,外资可选择通
过设立欧盟公司(European Company, SE)或跨国企业分支机构方式进入塞市场,以上
各类法律主体均享有完全的法人地位,可从事商业、工业、服务等多领域经营活动。塞
浦路斯公司注册程序较为简便,通常可在5至7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并获得公司号
码(HE号),公司注册由能源商工部下属公司注册与官方接管局(Department of Registrar
of Companies and Official Receiver)统一管理,注册完成后可同时进行税号申请、社会
保险登记、雇主注册等事务,形成一站式企业设立体系。
塞浦路斯企业并购与投资合作在法律层面未对外国自然人与法人作出本质区分。凡
适用于本地企业间合作的规则,一般也适用于外国自然人投资者。但根据移民政策规定, 通
过购买房产或其他经济类投资获得永久居留许可(PR)的外国个人,仅享有居住权与投
资权,不得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即便是公司实际出资人,也不能担任公司执
行董事或经理职务,必须由在塞长期合法居留的欧盟或塞浦路斯居民担任。违反规定者将被
认定为违反居留政策,可能面临撤销身份或罚款处理。
投资者如选择通过并购方式进入塞市场,应关注塞浦路斯关于企业兼并、控股与反
垄断的综合性法律体系。根据《公司法》第113章规定,所有兼并行为须明确合并方式、
股权结构、债务承担安排及雇员安置计划,并依法履行通报与公告义务。塞浦路斯已将欧
盟《跨境兼并指令》正式纳入本国法律体系,确保在欧盟内部范围内的公司合并操作具有
法律效力与执行基础。
塞浦路斯《商业集中法》明确了企业并购需在公平竞争框架下推进,对于市场份额
较高、交易金额较大的收购案,需提前向竞争保护委员会(Commiss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ompetition, CPC)申报,委员会将对合并后可能形成的市场支配地位、价格操控风
险等问题进行评估。如判定存在反竞争可能,CPC有权拒绝批准或要求交易方提出结构
性或行为性修正措施。
在并购交易涉及企业员工权益的情形下,根据《维护雇员权利法》(The Safeguarding
of Employees' Rights in the Event of Transfers of Undertakings, Businesses or Parts of
Undertakings or Businesses Law),收购方需在交易前向员工代表说明交易性质、后果及
可能变化,确保员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过渡期安置保障。
如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股份,适用《收购与强制要约法案》(Takeover Bids Law),
由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监管。收购人若计划取得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须提
前通知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若拟增持超过10%,必须公开发布收购声明,并在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通报程序。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在收到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所有公开收购行为还需严格遵循《证券市场透明度法》相
关信息披露要求。
塞浦路斯境内法律服务体系成熟,拥有众多本地与国际律所常驻,投资者在选择投
资架构、参与并购、评估税务风险、制定合规机制等方面,均可获得高质量法律与财务
咨询支持。建议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公司或进行并购前,聘请具有跨国投资经验的法律顾
问进行结构设计、协议审查与身份合规评估,特别是在需要规避“影子管理”法律风险或
配合欧盟审查时,提前设计具有本地实控合规性的股权安排方案。
安全审查的规定
塞浦路斯目前尚未建立独立的国家级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也未设立专门的外资审查
机构或申报平台。但作为欧盟成员国,其对外资的监管义务已纳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
查条例》(Regulation (EU) 2019/452)统一框架,该条例于2020年10月11日全面实施, 成
为指导欧盟各成员国识别、评估并监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外国直接投资行
为的基础法律。
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便塞浦路斯尚未建立本地审查机制,但当外资投资项目涉及
欧盟认定的敏感领域,如关键基础设施、能源系统、数据处理、高新技术、金融稳定、
国防安全、双用途技术等,且该项目被认为可能影响“欧盟共同利益”或其他成员国安
全,则塞浦路斯作为东道国需就该投资与欧盟委员会及其他成员国共享信息并配合审查程
序。
根据欧委会2021年11月发布的首份成员国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塞浦路斯处于观望评
估阶段,正在权衡国家安全、外资吸引力与法律资源配置之间的平衡点,未宣布明确启动
本地化审查机制的时间表。该报告指出,尽管塞浦路斯尚未设立法定审查框架,但在接收
欧委会或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审查请求时,仍有义务协作配合并提供所需项目信息。
实际操作中,若外国投资者在塞浦路斯投资的项目同时涉及多个欧盟国家利益(如
跨境能源互联、电信数据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制造体系等),欧委会可依据条例发起跨
成员国协商,要求东道国进行安全审查并提出书面说明。欧委会的最终意见虽为非约束
性建议,但在政治与政策层面具有较强影响力,可能对投资进程产生实质性延迟或间接
阻力。
根据欧委会历年报告统计,受《审查条例》影响的投资案件主要来源国包括中国、
俄罗斯、阿联酋和美国,其中来自中国的交易数量持续位居前列,集中于能源、电信、
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与数字平台领域。2022年以来,塞浦路斯也曾接到个别成员国对部
分中资企业在塞项目的知会通报,但因塞尚无配套法律,多数未进入正式审查程序。
尽管目前对绝大多数行业和项目投资无须事前强制申报,但考虑到欧盟正推动在
2030年前实现安全审查机制的统一规范化,各成员国纷纷出台国内立法以配合欧委会趋
势。塞浦路斯财政部与能源商工部已分别就该问题展开初步政策评估,并与欧委会DG
TRADE保持技术层面沟通,未来不排除将以法规修正案或特别政令形式启动本地审查
制度。
建议中资企业在当前政策过渡期内,密切关注项目是否涉及欧盟认定的关键领域,
评估是否可能触发成员国通报或欧委会关注。对于涉及高风险敏感领域的投资(如海底
电缆、数据交换中心、港口物流枢纽、电力主干网、远程识别和大数据算法服务等),
应提前准备项目背景说明、最终受益人结构图、欧盟数据合规材料及国家安全不敏感声
明,必要时委托具备欧洲合规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协助进行“软性备案”或预警申报,提高项
目透明度与政策适应能力,避免因信息披露不足被误判为“战略模糊型投资”而遭遇政治障
碍。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塞浦路斯自2004年加入欧盟以来,持续加快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进程,重点涉及城市
交通、水利环保、电力能源、农业设施、海港机场和信息化系统等领域,以满足欧盟结构
基金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合规要求。基础设施项目多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合作形式
推进,成为拉动本国固定资产投资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目前,塞浦路斯尚未制定统一的PPP法或出台《公私合营法案》,但在实际操作中,
多个大型公共工程项目已采用变通形式的PPP结构推进。最常见的模式为BOT(建设—
运营—移交)和DBFO(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由政府通过项目招标委托企业承
担初始投资与运营责任,期满后回归国家所有。例如,帕福斯至波利斯(Paphos–Polis)
高速公路项目、瓦西里科(Vasilikos)能源中心项目、拉纳卡与帕福斯机场扩建项目,
以及利马索、拉纳卡等地的海水淡化项目均属此类,运营期一般为20至25年。
塞浦路斯尚未建立专门PPP主管机构或国家层面统一项目清单,相关项目的立项、
招标、实施与监管通常由所属部门(如交通部、能源商工部、农业部、内政部等)分别
负责,并由财政部进行融资安排协调。大型PPP项目多纳入欧盟结构与投资基金(ESIF)
支持体系,符合欧盟“绿色协议”“数字转型”和“社会凝聚”优先方向的项目,亦可申请欧盟投
资银行(EIB)贷款或担保工具支持。
所有基础设施项目须遵守《公共采购合同、公共工程合同授予法和其他有关事项的
法律》(Law on the Award of Public Works and Public Supply Contracts),采用国际公开
招标制度,塞政府采购平台统一发布信息,来自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及与塞浦路斯
签署相关政府采购协议(如WTO GPA、部分地中海国家双边协定)的企业具备平等参
与权。中资企业可通过塞注册法人或与欧盟企业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但目前尚无
成功案例。
在实务层面,塞方更倾向于与拥有欧盟背景、执行过欧盟资金项目且熟悉相关审计
程序的企业合作。项目评审除关注技术方案、成本控制与融资结构外,还高度重视项目
执行的透明性、反洗钱合规(AML/CFT)、环境影响(EIA)和公共问责机制。中资企
业如欲进入此类市场,需强化合规能力、建立本地合作网络,并接受较长的项目周期与
复杂的制度协调过程。
【有关科技研发合作的规定与实践情况】科技研发合作是塞浦路斯基础设施与产业
转型的重要支撑方向,近年来政府大力推进以科研型中小企业为载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工
作,科技相关项目普遍被纳入欧盟框架资助体系,尤其是“地平线欧洲(Horizon Europe)计划、
“数字欧洲计划”(Digital Europe Programme)和“欧洲绿色协议”下的创新合作项目。外
资企业可通过与塞浦路斯本地大学、研究中心(如CyRIC、KIOS、CING) 联合申报欧
盟科研项目,获得研发经费、技术转让和初创孵化支持。
根据塞政府科研政策文件,外国法人可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科研类PPP项目,但需
以欧盟法人身份出资参与,并配合国家研究与创新基金或欧盟层面实施机构提交完整的
项目路线图与科研影响评估。目前,已有多家以色列、德国和法国企业与塞方开展跨国
能源数字化、水资源管理、AI交通调度、气候适应农业等方向的科研合作项目。中资企
业尚未系统进入该领域,但可考虑以设立“研究合作平台”、支持实验室共建、捐资推动博
士后流动等方式参与,逐步构建科研型外交与技术落地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层面对外资参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持谨慎态度,特别关注项目
是否涉及对外战略依赖、高敏感领域数据主导权、未来军民融合可能性等问题。在AI、
半导体、物联网、太赫兹通讯、数字身份认证等方向,欧盟明确将对外资构建“风险防火
墙”,并推进科研透明化和本地化机制,中资企业如拟参与此类合作,须重点处理好最终受
益人结构披露、开源技术贡献、数据访问权限等合规细节。当前,利马索科技园与尼科西亚
大学科技园正在吸引新一轮科研资本,是未来塞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
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塞浦路斯政府将数字经济视为国家转型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近年来在欧盟数字战
略框架指导下,持续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治理体系改革和产业数字化升级。2021 年
6月,时任总统阿纳斯塔夏季斯政府启动以亿欧元资金为支撑的国家数字化转型计划,
涵盖电子政务、智慧城市、跨境医疗、数字教育、海底光缆、智能水务、中小企业数字转
型等多个关键领域,资金来源为欧盟《国家复苏与韧性计划》(RRP)拨款与国家配套资
金,项目计划执行至2026年。
2023年3月以来,现总统克里斯托祖利季斯上任,将数字转型进一步作为治国重点,
持续推动“Digital Cyprus Strategy”升级版,推动政务服务整合、“Digital Citizen”平台建设、
AI与网络安全立法本地化、数字基础设施延伸至农村地区,并宣布引入硅谷科技企业落
户塞浦路斯,推动该国迈向东地中海数字枢纽定位。2023年起,塞方还加快对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和数据治理规则的国内转化步伐,加入“数字合作组织(DCO)”, 拓展
面向中东、亚非市场的数字合作外延。当前,围绕数字产业投资、数字人才引进、科研
项目联合申报和技术外包业务等方面,政策环境日趋成熟,为外资企业,特别是中资背
景科技平台进入塞市场提供窗口机遇。
【塞政府出台的支持数字经济的相关政策】塞浦路斯于2020年设立研究、创新和数
字政策副部(Deputy Ministry of Research, Innovation and Digital Policy),作为国家层面
专责的数字治理机构,全面统筹信息社会发展、国家IT基础建设、人工智能、网络安全、
创新扶持与欧盟相关政策对接。该机构主导编制《2020-2025国家数字战略》《国家人工
智能战略》《开放数据政策纲要》《网络安全行动计划》《数字身份与认证框架》等政策
文件,构成数字经济发展的主线政策结构。
【塞发展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数据治理与网络安全方面,执行欧盟《通
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本地化法规包括《数据保
护法》《个人数据处理专员法》《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法(NIS法)》等;二是电子交易
与平台管理方面,实施《电子签名法》《电子通信法》《消费者电子交易保护法》
《平台责任与内容管理暂行规程》等;三是政府信息化领域,推行《电子政务法》《电子
文件认证标准》《公共数据开放法》等制度,用以推动政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开放共享;
四是网络基础设施与频谱监管方面,由电子通信与邮政服务监管局(OCECPR) 负责发放
牌照与市场准入管理,核心法规为《电子通信与网络法》《频谱资源使用法》
《海底电缆管理规定》等。
【塞对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准入政策】外商投资进入数字经济领域总体门
槛不高,尤其是软件开发、平台服务、数据分析、ICT咨询、网络安全、系统集成等业
务形态不属于受限行业。外资可通过在塞注册法人或设立欧盟子公司方式开展业务,享
有国民待遇。但涉及数据中心设立、网络基础设施接入、数字身份服务、AI关键算法平
台等敏感方向时,可能被纳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适用范围,须事前评估是
否可能触发国家安全审查或跨国信息通报义务。
【塞对外商投资数字经济相关行业的优惠政策】塞浦路斯政府设有一系列激励措施
鼓励企业投资数字经济领域,主要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补助计划、初创企业创新券计
划、中小企业IT系统采购资助项目、绿色与数字双转型专项基金、科技园区入驻减免租
金政策、参与欧盟科研计划(如Horizon Europe、Digital Europe)配套资金支持,以及
面向ICT企业的雇员薪资税收减免政策。外国数字经济企业如注册塞本地法人或联合申
报项目,有资格申请多数资助计划,并可享受10%-15%的政府补贴比例。此外,塞浦路
斯财政部还联合数字副部制定知识密集型企业税收激励机制,对从事高附加值研发、软
件开发、数字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收益、研发支出、专利使用权收入方面
实施知识产权盒(IP Box)优惠税制,有效税率最低可降至%。
绿色经济相关政策和法规
塞浦路斯将绿色经济确立为国家经济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战略方向,在欧盟
政策主导下,逐步构建以资源节约、低碳发展和循环利用为导向的绿色发展体系。近年来,
塞政府在推动工业集约化和高效能升级的同时,系统布局绿色投资、可持续金融、能源结
构调整与绿色消费导向,力图摆脱对传统化石燃料的高度依赖。
自2020年起,塞浦路斯将绿色转型作为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抓手,通过《国家复苏与
韧性计划》(RRP)专项安排超过2亿欧元财政资源,用于支持绿色升级与循环经济建设。
其中包括亿欧元用于缓解疫情冲击、2500万欧元支持农业数字化与绿色转型、2000万
欧元用于工业能效改造、1300万欧元推动循环经济、500万欧元资助中小企业开展绿色
咨询服务,并同步配合银行体系推动绿色信贷产品设计。
在绿色金融与监管制度方面,塞浦路斯严格落实欧盟《欧洲绿色协议》《可持续金
融分类法》与《信息披露条例》,将ESG导向纳入金融产品准入门槛。进入市场的绿色
金融资产必须披露其环境影响、社会责任与治理标准,相关指数和基准管理人须说明其
是否与气候减缓、能源转型及碳中和目标相一致。为推动本地执行,塞浦路斯证券交易
委员会与中央银行已建立金融市场绿色审查机制,逐步引导本地银行、基金与保险机构
向可持续投资方向调整结构。
在能源结构方面,塞浦路斯作为电力孤岛,长期依赖进口石油发电,天然资源条件
亦受限,缺乏水力资源、风能利用受地理局限、土地紧张制约大型项目发展。但凭借光照
资源优势,光伏已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2025年初,塞政府对能源系统开展结
构性调整,围绕可再生能源扩容、储能系统建设与欧盟电力互联三方面重点推进。数据显
示 , 截 至 2024年底,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源消费的比重上升至23%,总装机达
967MW,光伏为主导;但因电网调节能力有限,2025年仍出现超过50%的潜在清洁电力
被迫削减的情况,尤其是分布式家用光伏。
为破解这一瓶颈,2025年5月,塞浦路斯首个中型电池储能系统(BESS)正式并网,
容量达50MW,显著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同年,欧盟支持的“Great Sea Interconnector” 项
目加速推进,预计2025年底完成塞以段建设,形成2GW跨境电缆连接,有望缓解能源孤
立状态并增强电网稳定性。尽管当前火电仍占电力构成约83%,塞方已将“到2030年可再
生能源发电占比提升至33%”列为核心目标,全面对接“Fit for 55”减排计划。
政策执行层面,2024-2025年政府通过RRP资金设立多个家庭级绿色补贴项目,提供
超过500万欧元用于支持屋顶光伏、水热系统等设施安装;同时启动军用基地屋顶光伏
部署项目,总投资达1900万欧元,预计2027年完成。尽管能源结构改革取得进展,业内
对电网容量滞后、清洁电力被迫削减等问题持续警示,呼吁政府优先强化电力系统灵活
性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机制。
在战略规划层面,能源商工部、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研究与数字政策副部已联
合发布《国家绿色转型战略2021-2030》,明确六大重点方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资
源效率、循环经济、绿色技能与生态产业。2021年政府与雇主联合会(OEB)签署《循环经
济备忘录》,推动企业开展绿色评估和碳足迹报告。2023年,塞浦路斯获得欧盟 亿欧元
预融资款项,用于建筑节能、清洁交通与供暖系统升级等工程。
在城乡融合方面,政府正推动修改《城市建筑规范》,扩大光伏、热泵、雨水回收
等绿色设施的合规适用性,并设立绿色建筑补贴基金。在出口导向政策中,政府还投入
843万欧元用于绿色标签产品的出口促进,配套建设国家品牌体系,提升塞浦路斯绿色
农产品、环保建材与消费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与辨识度。
尽管政策框架逐步完善,塞浦路斯绿色经济发展仍处于结构性过渡阶段。主要挑战
包括电网接入滞后、清洁技术本地制造能力薄弱、能源价格波动对低收入家庭影响较大, 以
及社会层面对绿色消费认知仍显不足。中期目标以“2030年绿色与数字双转型达标” 为阶
段性节点,长期目标为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政府鼓励外资参与绿色基础设施、智慧能源、
绿色金融、环保科技与绿色标准认证体系建设,中资企业可重点关注储能设备、分布式光伏
系统、绿色建材、可持续农业技术及碳资产管理等细分领域合作机遇。
【支持绿色经济的相关政策】塞浦路斯政府在欧盟绿色协议和国家复苏计划框架
下,逐步构建以“绿色产业升级—绿色消费激励—绿色金融支持”为三大支柱的政策体系。
2021年以来,政府出台多项专项支持政策,包括国家级绿色补贴目录、能源效率资助计
划、循环经济推广行动、绿色技能培训方案和中小企业绿色能力提升计划。能源商
工部牵头设立的“绿色中小企业补助工具”提供高达40%的项目投资资助,农业、农村发
展和环境部同步推进绿色农产品、节水灌溉系统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农业设施。政策强
调将绿色转型与经济韧性、就业创造紧密结合,推动形成绿色技术本地化、绿色就业制
度化的长效机制。
【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塞浦路斯绿色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框架紧密对接
欧盟立法体系,涵盖环境保护、能效、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绿色采购与可持续金融六
大板块。其中,《环境保护法》《废弃物管理法》《可再生能源推广法》为基础性立法,
《绿色公共采购指令》则在市政和政府采购中强制引入绿色评价标准。2020年后, 塞政府
加快本地化实施欧盟《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和《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并已启动
《国家绿色转型战略2021-2030》立法准备程序,计划为绿色技能认证、绿色产品标识、
绿色企业评估体系提供明确法律支撑。
【对外商投资绿色产业、投资污染行业绿色改造的优惠政策】塞浦路斯对外资参与
绿色经济持开放态度,政府在投资政策中明确提出欢迎外资在储能系统、绿色建筑、生
态农业、海水淡化、智能电网与清洁交通等重点领域投资设点。外资企业可通过注册塞本
地法人、联合申报欧盟绿色基金、参与绿色PPP项目等方式,获得税收减免、资金补贴
与“绿色投资优先审批”通道。针对传统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绿色改造,政府提供能源审
计补助、碳足迹评估咨询资助,并鼓励外资以技术入股、设备更新等方式参与清洁化改
造,最高可获得50%项目成本的资助支持。绿色投资项目如满足“创新+减碳+可复制”的
评估标准,还可申报欧盟创新基金和“绿色通道融资”机制。
【碳排放相关的法规】塞浦路斯碳排放管控体系基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指令
(EU ETS)》框架建立,已全面纳入欧盟碳市场,适用于发电企业、大型工业排放源
和航空业运营方。政府通过《工业排放法》《温室气体登记条例》等法规规定企业碳排
放报告、核查与披露义务。对年排放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须编制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并定
期接受第三方核查。碳排放税尚未单独设立,但高碳密度产品在能源税和燃料消费税中
隐含“碳定价”因素。2023年,塞浦路斯配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部署,开
始构建本地碳监测数据库,为后续设立国内“碳账户”与发展国家级碳交易试点积累基础数
据。当前尚未建立全国性碳交易市场,但在政策设计层面已明确将“探索建立自主碳配额
机制”纳入2030年前绿色立法议程。
企业税收
税收体系和制度
塞浦路斯实行以居民身份为基础的混合税制,对税收居民实施属人主义原则,对非
税收居民则适用属地原则。塞浦路斯税收居民须就其全球收入纳税,而非税收居民仅就
其在塞浦路斯境内来源的特定收入(如不动产所得、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等)承担纳税义
务。
企业在塞开展经营,须按相关法律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本利得税和社会保
险费。对于企业处置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所取得的收益,如不属于正常经营行
为,须缴纳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目前适用于处置自1980年以后的不动产或
不动产权益的交易。正常商业交易中产生的盈利仍按企业所得税处理。
在企业合并、分拆、资产重组或股份转移过程中,只要符合《税收中性重组规则》
条件,相关资产或股份转移可免征资本利得税和印花税,政策设计上有利于企业并购与股
权结构优化。
塞浦路斯在国际税收合作方面较为活跃,已与超过6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避免双重征
税协定(DTA),并在经合组织(OECD)“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框架下持续
推进信息透明与税收合规改革。
主要税赋和税率
塞浦路斯现行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国防税(特殊征收)
以及社会保险税。其税收制度以低税率、高透明和宽松监管为特点,兼顾投资吸引力与财
政稳定。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在欧盟成员国中处于较低水平。为推动科技研
发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自2022年起,塞政府推出研发费用超级抵扣政策,企业发生的
合规研发支出可在税前额外抵扣20%(即120%扣除额),初期有效期设为3年,并于2025
年上半年完成延长期限评估,拟纳入“知识密集型企业激励机制”长期保留工具包。此外,
塞浦路斯长期实施知识产权税收优惠制度(IP Box Regime),经欧盟核准合规的知识产
权收入(如专利、版权软件)可享有效税率约为%-5%的优惠,前提是符合“实质活
动”原则。
2025年初,塞浦路斯财政部正在就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展开磋商,拟对企业所得税
结构、绿色税收机制、跨国数字经济征税规则及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优化进行系统调整。
塞税制改革的核心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经合组织(OECD)全球税收规则改革,
尤其是“全球最低税率”规则(Pillar Two)的正式生效;二是欧盟内部对低税率成员国的
协调施压与财政一体化趋势,特别是在数字经济与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方面。作为应对,
塞政府已提出初步方案,计划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当前的%上调至15%,以符合全球
最低税标准,同时保留研发支出抵扣、知识产权优惠税制等关键激励工具,以维持对高
附加值外资的吸引力。
此次税改预计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2025年为政策过渡与企业适应期。目前,塞财
政部正在就具体配套措施(如中小企业豁免门槛、最低有效税负测算口径等)开展立法
准备,并与欧盟委员会及OECD框架下的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保持政策对
接。
【个人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机制,最高边际税率为35%,起征点为19500欧元。2025
年起,该起征点暂未调整,但政府拟研究对低收入群体进行税负结构性优化。个人在一个
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183天,自动认定为税收居民;自2017年起引入的“60 天规
则”则允许部分未在他国取得税务居民身份的高净值人士,若在塞居住满60天、具有经济
联系并在当地拥有居住地,也可视为税收居民。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来自全球范围的雇佣收
入、自由职业收入、股息、利息、租金及资本收益。部分收入(如来自国外的股息与利
息)可能不征个人所得税,但须缴纳特别国防税(Special Defence Contribution),税率根据
具体收入类型为17%(股息)和30%(利息),非税务居民通常可免除此项征税。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企业在塞浦路斯设立区域总部,并引进高素质国际人才,塞政府
自2022年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凡首次在塞浦路斯受雇且年薪
不低于55000欧元的外籍税务居民,可享受其50%的个人所得免税优惠,最长适用年限
为17年,明显优于此前10万欧元起征、减税期10年的旧政策。该税收激励措施对欧盟和
非欧盟雇员均适用,成为塞政府“总部经济战略”的关键配套。
此外,配合税收政策的实施,塞浦路斯内政部同步优化外籍雇员家庭团聚政策,简
化配偶和子女的居留申请流程。尽管外籍雇员配偶不自动获得永久居留权,但在主申请
人持有有效就业或居留许可的前提下,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获得
在塞合法居留和就业的资格。目前,该政策已成为吸引技术人才、金融服务与创新企业
迁入的重要支撑之一。
表5-1 塞浦路斯个人所得税税率(2011年至今适用)
应税收入(欧元) 税率(%)
0-19500 0
19501-28000 20
28001-36300 25
36301-60000 30
60000以上 35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塞浦路斯)公司
【增值税】在塞浦路斯,企业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以及进口货物时需缴纳增值税
(VAT),该税种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并与欧盟增值税体系保持一致。当前标准税率
为19%,低税率为9%和5%。适用零税率的情形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船舶与飞行器的销
售租赁维修、货物进出口及相关中介服务等;5%税率适用于药品、图书、部分食品、
报纸、天然气、博物馆门票及音乐会门票等;9%税率适用于餐饮服务、酒店住宿及岛
内乘客运输。凡未被明确列入低税率或免税范围的交易均按19%的标准税率征收。
【数字税】截至2025年6月,塞浦路斯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数字经济或跨境数字服务的
单独税种(例如数字服务税(DST))。然而,作为经合组织(OECD)“双支柱数字
税改革框架”成员国,塞政府正评估对大型跨国数字平台征税的路径与时机。目前,数字
服务收入仍纳入企业所得税框架,按%统一征税。塞方倾向继续等待OECD第二支
柱全球协议的统一执行方案,以防在欧盟内部形成不协调的双重征税。
【碳排放税(费)】塞浦路斯当前尚未设立本地“碳税”制度,但自2008年起即全面
参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本地企业若属于ETS管控行业(如电力、航空、
水泥、炼油等),必须根据配额参与欧盟碳市场交易。碳排放成本以ETS市场价格计,
2023-2024年间每吨CO 排放在60-95欧元之间波动。政府亦在研究是否对建筑、交通等
未纳入ETS的行业引入国内碳税或“非ETS部门碳价格信号”,以配合欧盟《碳边境调节
机制》(CBAM)实施,惩罚高碳足迹进口产品,初期重点在水泥、钢铁、铝和电力领域。
【资本利得税】对于出售塞浦路斯不动产或持有不动产公司的股份所获得的利润,
须缴纳20%的资本利得税。此税种不适用于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获得的增值收益,
后者免税。纳税义务通常在交易完成后60天内报告,相关费用与折旧可列为成本扣除。
【其他税费】包括不动产税和国防费等。具体见下表。
表5-2 塞浦路斯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率(%) 备注
企业所得税 2025年由财政部牵头进行税改磋商,拟于2026年实行15%税率
资本利得税 20
个人所得税 0-35 实行超率累进税率(见5-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个税
减免政策,最高可减半征收
增值税 0/5/9/19 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商品时征税
不动产税 0 以1980年1月1日不动产市场价值计征,从2016年开始减征75%,
从2017年开始废除
17 对个人股息收入进行征税,由付款方从股息收入中直接扣除代
交,符合条件的可减至3%
30
对个人和公司的其他被动性收入进行征税,由付款方从股息收
入中直接扣除代交,符合条件的可减至3%
国防税
3 对房租收入进行征税,由出租方缴纳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塞浦路斯)公司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
塞浦路斯实行“第二类控制自由区”制度(control type II),允许投资者自由选址建
厂,自主经营。境内自由区包括利马索尔和拉纳卡港口区,工业、商业和服务业活动均可
开展;进口的机器、原料、半成品可免征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一般情况下,保税仓库
仅限租赁使用,但经海关授权,本地或跨国投资者可设立自己的仓储设施,并在符合法
规要求后运营。
经济特区介绍
【港口免税区】利马索尔港和拉纳卡港为主要保税区,可开展货物储存、拆装、重
包装及轻加工等操作。非欧盟商品存入此类区域不征关税、消费税或VAT,待放行后再
清关缴税,或在转出口、复出口情形下免税。利马索港为国家第一大货运港口,拉纳卡
港则以农业出口和石化产品进口为主,也可接待邮轮与轻工业作业。
【保税仓库】除港口保税区外,政府和私人可设立保税仓库,存放货物享受免关税
待遇。进入国内市场时补缴相关税费,出口或复出口则全免。使用保税仓库无需进口许
可,但须登记库存、提交报关文件并受海关定期核查。
【科技园】2015年7月,塞浦路斯部长理事会正式批准设立塞浦路斯科技园,位于
利马索尔的Pentakomo,并启动招标程序。项目获批以来进展缓慢,迄今尚未建成。政
府预期引入私营投资者通过PPP方式开发,约54万平方米土地划分为:科技企业聚集区
(60%)、服务及配套设施区(25%)、绿化区域(15%)。园区将实现通水、供电、
通信等基础配套,同时提供商业、水电、通信服务基础设施,并赋予土地为期多年租赁
权。项目定位为吸引高科技、创新研发机构,提供研发—孵化—生产一体化平台。
劳动就业法规
劳动法核心内容
根据塞浦路斯劳动法及相关劳工指令,雇佣关系一经建立,雇主须在雇佣开始后不
超过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其基本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地点、岗位名称、职责
内容、工作时间安排、薪资结构、雇佣期限、年假制度、加班支付机制等。劳动合同通常
以希腊文或英文书写,并依据雇主与雇员协商条款,受《基本劳动法》《工时与休假法》
《社会保险法》《雇员终止法》等共同约束。
2023年1月1日起,塞浦路斯政府首次设立全国统一最低工资制度,规定所有无集体
协议覆盖的行业适用月薪最低定为940欧元(试用期头6个月为885欧元),首次涵盖大
多数就业岗位;个别行业如酒店、农业、护理等继续沿用部门性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
须以欧元发放,可直接打入员工银行账户,雇主不得以物抵薪或从薪资中无故扣款。加
班工资按照正常工资倍(工作日)或2倍(节假日)标准支付,且每日连续工作超过6
小时必须安排至少15分钟休息。
全职雇员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包括加班时间。每7天中至少安排24
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年假规定不少于4周(20个工作日),如雇员为兼职或临时工,
则按工时比例折算。解雇制度规定,雇主终止雇佣关系须提前通知,预告期随工龄递增, 违
约者需支付代通知金。
塞浦路斯引进欧盟“蓝卡”制度,允许高技术外籍人才在本地就业。申请者需拥有
高等学历、专业工作合同,且年薪高于国家平均工资倍,蓝卡持有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享
有快速居留、社保等权利。塞浦路斯政府对特定行业缺工情况设有“劳工紧缺名录”, 涵盖农
业、护理、建筑、旅游服务、家政等劳务密集型行业。雇主须首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登记岗
位空缺,若无塞本地或欧盟劳动力匹配方可申请引进非欧盟劳工。所有非欧盟劳工须经劳
动部与内政部联合审批取得工作许可,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可续签。
在国际形势复杂背景下,塞浦路斯也面临一定的就业压力,政府对第三国劳工输入
的审批适当收紧,特别是对低技术岗位的限制日趋严格。高技能人才、技术工人及总部
经济型企业高级雇员的工作签证审批相对宽松,塞政府鼓励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的特定外
资企业输入外籍人才。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塞浦路斯长期奉行“本地优先、欧盟优先、再对第三国开放”的用工原则。用工单位若
拟雇佣非欧盟籍劳动力,需先向劳动部属下就业服务局提交岗位空缺备案,并证明该岗
位已公开面向本地及欧盟候选人招募且未能觅得适任者,方可获得外国人雇佣许可。
许可条件依据行业、岗位性质、薪资水平及是否属短缺职业而异。
外国人在塞从事工作必须取得有效的工作许可证和相关居留许可。用工单位须为劳
工办理工签,涵盖雇佣关系期限、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未经许可,外国劳工不得擅自
更换雇主、岗位或工作区域。劳动合同应明确薪酬待遇、工时安排、保险缴纳与终止条
款,并提供希腊文或英文版本。工作签证多为一年一签,续签依据劳务表现及雇主申请
情况而定。
外国劳工享有与本地雇员基本一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雇主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
健康保险,工伤、医疗、养老等权益受《社会保险法》保障。若雇主提供食宿,可从工资
中合理扣除相应比例(一般不超过薪资总额的25%)。雇主不得收取中介费用或以劳务
外名义克扣薪资。
外国劳工在塞享有基本劳动权益,包括加入行业工会、申诉劳动纠纷、接受法律咨
询等权利。但在劳资冲突或集体罢工期间,外籍劳工不得作为替代工人参与。裁员或公
司缩编时,非本地雇员通常优先被解雇。
外国劳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 外国劳务人员往返交通费由雇主负担,外国劳务人员享受与当地工人相同的
报酬和待遇。在雇佣开始后1个月内,雇主必须书面通知雇员有关情况,包括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工作等级、工作内容、雇佣期、带薪休假、工薪发放、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
(2) 工资必须按周或按月以欧元直接支付给雇员,也可以拨付至雇员的银行账户。
如果雇主为雇员提供食宿,可从雇员工资中分别扣除10%和15%,雇主不得从外国劳务人
员工资中支付中介费。
(3) 雇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每周连续休息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
每天工作超过6小时要有15分钟的间休时间,每年享受4个星期的带薪休假。周平均工作
时间每4个月计算一次,含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日加班按倍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
班按2倍支付加班工资。
(4) 雇主或雇员出于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段时间(一般为4至5周)
向当事人提出,此时间由雇佣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 雇主应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保。
(6) 外国劳务人员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7) 外国劳务人员未经塞浦路斯劳动局许可,不能更换雇主、工作地点和工种。
为雇主工作1年后,雇员有权在同一行业更换雇主,但新雇主必须有雇用外国劳务人员
许可。
(8) 外国劳务人员不得在罢工期间工作或代替罢工工人工作。
(9) 外国劳务人员可自愿加入行会和工会组织,但需要交纳工资额1%的会费。
(10) 裁员时会首先考虑外国劳务人员。
塞浦路斯劳务市场较小,在塞浦路斯的中国劳务人员所占比例很低。若发生劳动纠
纷和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可向塞浦路斯劳动关系局咨询和求助。
塞浦路斯劳动关系局联系方式:
电话:00357-22803100/101;传真:00357-22661977(尼科西亚)
电话:00357-25819440/820;传真:00357-25819274(利马索尔)
电话:00357-24817800/801;传真:00357-24621458(拉纳卡)
电话:00357-26822614/640;传真:00357-26822621(帕福斯)
外国企业在塞浦路斯获得土地/林地的规定
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塞浦路斯土地管理体系已逐步从传统审批模式过渡至现代化、透明化框架,覆盖土
地所有权确认、用途分类、交易审批和征用补偿等环节。当前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不动产
法》《城市与乡村规划法》《土地征用法》《土地交易控制法》和《农地管理法》, 其适
用于私人、国家及集体所有三类土地形态。土地交易需向塞浦路斯土地与测量局
(DLS)提出申请,外国投资者购地仍须内政部特别审批,尤其非欧盟投资者必须提交
资金来源及用途说明,交易流程严格依照反洗钱与所有权合规要求执行。
2023年以来,塞浦路斯政府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制改革和交易效率提升,修订后的
《不动产权利执行法》明确引入标准格式合同与负担披露机制,大幅压缩买卖争议处理
周期;《民事程序法》新规则则要求债务清偿后30日内解除不动产抵押登记,提高产权
清晰度。为应对城市土地闲置与开发障碍,政府同步推动“合并建筑共权机制”和“土地再
分配条例”立法,试图以简化城市更新审批程序、鼓励小型地块联合开发的方式激活低效
用地。私有化政策方面,2014年起启动的国有土地与建筑出售或租赁机制仍在持续推进,
至2025年拟通过快车审批与使用权灵活转让的形式吸引中小企业参与。
在公共用途征用方面,部长理事会须就每一征用个案作出正式决议,土地管理局负
责评估补偿金额,原则上依据市场价值执行。若产权方不同意赔偿结果可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整体来看,塞浦路斯正将传统土地治理方式与欧盟规范全面对接,通过数字平台管
理、不动产数据透明化和法制更新,逐步打造一个投资友好、风险可控的不动产法律与
行政环境。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塞浦路斯对外资企业和个人在境内取得土地的规定,依据其国别属性和用途设限,
呈现出“欧盟国待遇宽松、非欧盟国较为严格”的基本格局。来自欧盟成员国的企业或自然
人在购置土地和不动产方面享有与本地居民及法人相同的权利,不设数量或面积上限,也
无需特别审批,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广泛适用于商业开发、总部设立及长期居住。
对于非欧盟国家的投资者,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需取得塞浦路斯内政部及部长理
事会批准后方可购地。当前法规明确限制自然人最多只能获得两套居住用途不动产(如别
墅、公寓)或一块不超过4014平方米的建筑用地,不得涉足农业、林业或战略用途土地。
如为企业,则需提交详细文件材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章程、业务范围说明以及投资用
途说明书,审批程序严格但并不完全禁止。不动产所有权一经批准登记,可永久持有,目
前没有设置强制使用年限或撤销条款,但如违反土地用途或空置超过若干年,
地方政府可启动重新审查机制。
在2023年以后,伴随反洗钱法规强化与外国投资审查趋势趋紧,塞政府对非欧盟投资
者的土地购置审查更趋审慎,特别是涉及海岸带、基础设施邻近区域、军事敏感区等地块,
需提交额外的安全合规说明。部分地方政府也已尝试通过数字审批平台提高审查效率,缩
短企业递交申请至获批所需的时间,进一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外国投资便利性。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系统操作简便,投资者需提交开户申请表、电子交易系统申请文
件及身份证明材料至证券交易所或持牌经纪机构,并缴纳开户及交易服务费用。交易平
台提供电子化操作,支持远程交易与账户管理。近年来,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市场总体规模
有限,活跃上市公司不足百家,其中银行板块成交额占全市场逾八成,股市整体波动高度
依赖金融板块表现。投资者应注意该市场流动性相对较低,适合长期持有型配置。 2023年
起,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欧盟统一监管框架下,强化了对外资参与金
融服务、虚拟资产证券化产品和高频交易活动的监管,特别强调跨境资金的反洗钱合规和
信息披露义务。未来拟加强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工具的交易规范,外资企业参与须密切关
注监管动态与技术准入条件。总体而言,塞浦路斯欢迎合规外资进入本地证券市场, 支持金
融服务自由化进程,但关键金融行业仍维持审慎监管,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定和透明。
外商投资股票市场有以下条件:
(1) 原始投资必须为外汇形式。投资者须将外汇汇入以本人或其授权股票经纪人
名义在塞浦路斯银行开设的账户,并由持牌经纪人持有合法证明。经纪人可代表投资者
执行股票买卖、办理资金清算,并负责将原始投资及其收益依法汇出境外。
(2) 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者,在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公司(不含银行
类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不设上限,享受与本地投资者同等待遇。
(3) 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投资者,未经中央银行批准,不得持有任一上市公司超过
49%的股份。
(4) 所有投资者,无论国籍,未经塞浦路斯中央银行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
任何商业银行10%以上的股份,亦不得持有具有投票权的银行股。若外资设立银行并控
股超过50%,亦须经中央银行审批通过。
环境保护法规
环保管理部门
塞浦路斯的环境监管由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主导, 其下设环境保护局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DoE),负责环境立法实施与日常管理。该局设有四大职
能处室:
(1) 固废与气候变化处:统筹垃圾、危险废物、电器废弃物及废船处理,协调国
家气候变化战略、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估(EIA)项目,并执行欧盟温室气
体核查义务。
(2) 工业与农业污染控制处:对工业设施、屠宰场、橄榄油厂、采矿场及农业污
染源等进行排污许可管理,处置城市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确保污染源符合国家和欧
盟标准。
(3) 环境应急与气候违法排放处:负责噪音、臭氧层有害物质(ODS)及含氟排
放监管,推动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并协调塞浦路斯对《蒙特利尔议定书》《京都条
约》等国际环境条约的履约。
(4) 自然资源保护与规划处:监管林地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地使用规划及
生态环境评估,推广绿色基础设施和生态敏感区管理政策。
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联系方式:
电话:00357-22408307
传真:00357-22781156
电邮:registry@
网址: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
塞浦路斯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以《塞浦路斯环境保护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Cap. 353)为核心,配套法规包括《废弃物处理与回收法规》《空气质量法规》
《水资源管理与水污染控制法》《噪音控制法规》《危险物质运输与储存法规》等,覆
盖水、气、土壤、噪声、化学品及危险品管理各个层面。
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mailto:registry@
塞浦路斯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均与欧洲联盟环境指令保持一致,并通过《欧盟官方
报》定期更新,以满足最新欧盟标准和处罚机制(如用于扣除的高额罚款及环境恢复责
任)的合规要求。
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塞浦路斯全面参与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其范围包括电力、
石化、航空、工业制造等高排放行业。相关企业必须领取配额,参与年度核查、配额拍卖
或配发、超额排放缴费等制度。为了补齐欧盟排放权交易体系覆盖空白的低排放行业, 塞浦
路斯正在探索非ETS碳价格机制,包括调研对于建筑、交通与农业等领域单独征收碳税
或排污费的可行性,并参考欧盟即将绑定“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政策做出响应调
整。
此外,塞浦路斯还吸收了《鸟类指令》《自然栖息地指令》《水框架指令》《燃料质
量指令》《塑料袋指令》等欧盟法规,通过国家法律化实施手段,对生态区域保护、水生
态恢复、废塑料使用限制与可持续替代政策进行地方化执行。为了配合《环保法》透明
化部署,2024年起新增《环境影响评估修订法规》,对中型与大型项目提出更加严苛的
公众参与与后续评估要求。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塞浦路斯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由《环境影响评估法》构成,涵盖项目环评和战略环评
两类机制。所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规划和企业项目,须在建设申请前完
成环境影响报告,并经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和公众意见征询程序。评估标准包括空
气、水、土壤、噪音、生态系统完整性、文化遗产和公众健康等维度,审批结果为规划许
可、建设许可等行政程序的前置要件。近年来,环评制度持续对接欧盟环保立法, 执法严谨,
监管覆盖面广。
2024-2025年间,塞浦路斯通过《宪法第十九修正案》,首次将“环境保护”明确写
入国家宪法层级,标志着国家治理理念重大转变。宪法修正赋予环境保护局更强审批权
与监管职责,加速机制改革。为配合欧盟法院对其废物处理系统的纠正程序,塞环境保
护局于2024年8月提交国家级土地填埋场治理综合行动计划,并于2025年明确Kotsiatis 垃
圾场修复时间表。该场因长期未按欧盟标准封闭整治,被欧盟列为重点整改对象,修复
工程纳入国家绿色转型重点项目。
为增强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能力,环境保护局上线“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门户”, 实
现项目许可申请、环境数据查询、群众举报及政策公示等功能在线透明化管理。同时,
该局与林业局、渔业与海洋研究局、城市规划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公众咨
询、企业培训及环境合规专题研讨,有效提升环境执法覆盖率和公众参与程度。
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
电话:00357-22408900/8907/8909/8971/8910
传真:00357-22774945
电邮:info@
网址: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塞浦路斯在反腐败治理方面持续推进制度建设,2024年,塞浦路斯在国际透明组织
发布的“全球腐败感知指数”中表现提升,得分从2023年的53分升至56分,在180个国家
中,排名从第49位提升至第46位,这已是连续第二年改善。该分数虽然较2012年高峰
(66分)仍有一定差距,但近两年的积极表现显示塞政府在反腐败制度建设及执行层面
取得可见成效。
反腐法律框架较为完备,主要依据包括《刑法》《预防腐败法》《公众服务法》《公共
采购法》《反洗钱法》以及塞浦路斯批准加入的多项国际公约。
在刑事层面,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无论是主动行贿还是被动受贿,公开或隐蔽,
均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并处以罚金。商业贿赂、滥用职权、利益输送和公共
资源私用行为均在执法范围内。企业在参与公共采购、投资审批、许可申请等过程中如
涉商业不当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及刑事追责。
塞浦路斯已加入多项国际和区域反腐合作框架,包括:
1998年以创始国身份加入GRECO(欧洲反腐败国家集团);
2003年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欧洲理事会反腐败刑事法律公约》;
《欧洲理事会反腐败民事法律公约》;
《反对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国际商业交易公约》(OECD反贿赂公约)。
机构建设方面,塞浦路斯于2022年设立独立反腐败局(Independent Authority Against
Corruption),替代此前的反腐协调委员会,赋予更大法定权限和执法独立性。该局由
总统提名并经议会批准任命的专员领导,主要职能包括受理举报、调查腐败行为、协调
mailto:info@
政府反腐政策、监督公职人员资产申报及利益冲突管理等。总检察长保留对重大腐败案
件的法律指导权,司法机关负责审判裁决。
此外,反腐倡议已纳入公共治理数字化改革议程,公共采购平台、利益冲突申报系
统、透明预算工具等相继上线,推动政府交易全流程数字追踪。反腐局亦联合商会、律
师协会、审计师协会等组织推动企业合规培训,强化私营部门诚信经营导向。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规定
许可制度
塞浦路斯加入欧盟后,根据欧盟的要求对招标采购程序作了修订,制定了《公共采
购合同、公共工程合同授予法和其他有关事项的法律》,对工程项目招标的主要方式、
一般原则、招标公告、评标过程等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塞浦路斯2023-2024年更新的公共采购与招投标法规,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
需严格遵循欧盟相关指令及塞本国《公共采购法》(Law on the Award of Public Contracts,
Law 73(I)/2016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塞方对招标流程、参与资格、文件提交、透明义
务等设有详细要求,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eProcurement System)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监
管。
外国企业如拟承包塞方公共工程项目,必须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与注册证明,并提
交包括财务稳健性、专业技术能力、工程履历、无重大违法记录、缴税和社保合规等在
内的完整资质材料。若曾在其他国家或本地项目中存在欺诈、违约、违规等情况,可能
被列入黑名单,失去投标资格。此外,部分重点领域(如基础设施、交通、电力、水务
等)可能涉及额外许可或与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查。
塞政府鼓励外资企业以合资、分包或技术合作等形式参与大型项目,特别是在数字
基建、绿色能源、交通升级等优先领域。所有国际投标项目均须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设
有最低投标期限(通常为35天),以保障竞争公平性。
禁止领域
塞浦路斯对外国公司承包本地工程未设立统一的“禁止领域”,整体上遵循欧盟开放
市场原则。一般情况下,外国企业可自由参与除少数涉密或国家安全项目以外的公共工
程招投标。
对于由欧盟资助的项目(如《复苏与韧性计划》下的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资格仅
限于来自欧盟成员国或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GPA)的国家企业。中
国企业若未以GPA成员身份参与,则需通过与本地公司组建联合体或技术合作等方式间接
参与。部分防务、关键通信、水资源管理等敏感领域可能设有额外的准入审查程序, 或因
国家安全理由对外资设限。
此外,欧盟在2022年起逐步推行《外国补贴条例》(FSR),对参与欧盟成员国公
共采购项目的第三国公司是否获得非市场补贴展开审查。塞浦路斯作为欧盟一员,亦在
逐步将此纳入实践,相关法规落地尚处过渡阶段。
招标方式
塞浦路斯工程项目招标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合同金额超过欧盟设定门槛的项目。截至2025年,工程类项目
门槛为5538000欧元,中央政府货物与服务类项目门槛为143000欧元,次级单位为221000
欧元,所有招标项目必须在塞政府电子采购平台(eProcurement)和欧盟Tenders Electronic
Daily(TED)发布信息。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与投标。
【限制性招标】适用于金额较低或专业性强的项目,一般适用于总金额低于公开招
标门槛的情形。此类方式下,招标方可邀请至少5家、最多不超过20家具备资质的供应
商提交投标文件。评标流程同样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
【谈判招标】适用于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采购项目,如因技术延续、时间限制、市场
上仅有特定供应方等原因无法采用前述常规方式的,可以经审批程序后直接与一家或多家
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达成合同。所有谈判招标须向审计机构报告并备查。中标公告发布后进
入75天公示期。未中标者可在公示期内15天内提出异议,业主单位须在60天内给予书面答
复。如仍有争议,相关方可向塞浦路斯招标审查局(Tender Review Authority) 提出复议申
请,该机构裁决具有行政效力。如对裁定结果不服,最终可向塞浦路斯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塞浦路斯法律未禁止外国自然人参与投标,但实践中参与主体主要为法人实
体。外国自然人若满足具体项目文件对财务、信誉、技术资质的要求,亦可参与,但须通
过官方电子系统提交注册和投标文件,语言以希腊语或经认证的英文版本为准。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塞浦路斯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欧洲专利局(EPO)以及欧盟知识产权
局(EUIPO)的正式成员,全面适用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国内主要法律包括《商
标法》(第268章)、《专利法》(1998年修订版)、《工业设计法》《版权法》及相关
实施条例。塞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立场坚定,相关法律全面覆盖商标、专利、工业设计、
著作权等领域,并承认外国人享有与本国公民同等的申请与保护权利。
商标注册由能源、商业与工业部下属的公司注册局主管,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无论
国籍与注册地,均可在塞申请商标。商标首次注册有效期为7年,此后可无限次续展,
每次有效期为14年。所有申请在完成形式审查后将公布于《官方公报》,公众可在2个
月内提出异议,未有异议即核发注册证书。塞浦路斯亦承认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国际
商标在本国享有法律效力。
专利事务依托欧洲专利局进行管理,也可直接在塞浦路斯公司注册局申请本地专利
注册。专利保护依据1998年生效的《专利法》,有效期最长为20年,条件是每年缴纳维持
费。申请主体需提供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适用性等证明。专利包括技术发明、方法
改进、新型装置等领域,生物、数学原理和纯理论模型不受保护。
版权则适用《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法》,自然人在创作完成即自动获得版权,无需注
册登记。受保护作品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电影、软件、录音等类型。著作权有
效期为作者终身及其去世后70年,法人作品有效期为发表后70年。塞浦路斯同时承认伯
尔尼公约和《欧盟版权指令》,外国作者的作品在塞亦享受对等保护。
为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塞浦路斯在边境、电子商务平台与海关等环节加强监管,推
动实施知识产权执法指令(IPRED)与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改革。各类侵权行为,包括盗
版、仿冒、在线非法传播,均可追究刑责和民事赔偿。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塞浦路斯作为欧盟成员国,全面执行《欧盟知识产权执法指令》(2004/48/EC)及
其后续修正,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不仅构成民事侵权,在特定情形下也构成刑事犯罪。依据
欧盟2007年统一规定,对于故意、系统性或以商业为目的实施的侵权行为,包括伪造、盗版、
非法传播受保护内容、仿制药品与假冒商品等,可处以最高4年监禁及30万欧元以上罚
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更高刑责。
协助、教唆、资助他人实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亦属于可追责范围。塞浦路斯国内法律
在执行欧盟标准的基础上,明确赋权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承担包括经济赔偿、停止侵权、
公开道歉、销毁侵权产品、移交非法获利等多项民事责任;行政机关可实施行政罚款与海
关扣押,刑事程序由塞总检察署主导提起。
此外,塞浦路斯近年已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处理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特别法官队伍,
推动电商平台对侵权商品的主动监控义务。依据2022年塞国法院实践,电商平台未尽监
管义务导致侵权传播,被判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边境执法方面,海关依据《欧盟边境措施条例》(608/2013),有权对涉嫌侵权货
物实施扣押、销毁及溯源调查;2024年塞浦路斯共扣押假冒商品逾12万件,以服装、化
妆品、电子配件为主。
在数字领域,2025年起塞浦路斯执行新版《数字服务法案》(DSA)与《数字市场
法案》(DMA),要求平台对重复侵权用户实施封号、限流等措施,显著提升对在线
侵权行为的监管力度。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塞浦路斯经济活动适用的主要法律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国际私法》
《知识产权法》等。塞法律体系以普通法为基础,广泛采纳欧盟法规与国际条约规则,
涉外投资活动和商务合同纠纷均受欧盟投资保护框架及《纽约公约》等国际争端解决机
制支持。
2023年,塞浦路斯议会通过设立专门商事法庭与海事法庭的立法,旨在缩短审案周
期、提升司法专业性,新设法庭目前已在尼科西亚正式运行,主要受理企业纠纷、跨境
投资争议及涉海商贸合同等案件。若商务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当事方可向地方法院、有
管辖权的商事法庭或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塞本国法、欧盟条令及相关国际公约综合
审理。
根据《国际私法》相关规定,如合同双方在协议中事先约定适用特定法律或选择国际
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斯德哥尔摩商会等),则争端可通
过国际仲裁或异地仲裁解决。塞浦路斯亦是《纽约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
国,法院对外仲裁裁决具有高度执行力。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机构和途径如下:
(1) 查询有关贸易、投资、企业注册、专利商标方面的法律,可访问塞浦路斯能
源商工部网站法律栏目(网址:
(2) 查询有关外国劳务方面的法律,可访问塞浦路斯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险部网
站法律栏目(网址:
(3) 查询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可访问塞浦路斯农业、农村发展和环境部网
站法律栏目(网址:
(4) 查询有关企业及个人纳税方面的法律,可访问塞浦路斯税务局网站法律栏目
(网址:
( 5 ) 查询其他方面的法律, 可访问塞浦路斯法律办公室网站( 网址:
)。
6. 在塞浦路斯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下设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该局企业注册处负责在塞企业的
登记注册工作,知识产权处负责在塞的商标、专利登记注册及执法工作等。
设立企业的形式
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塞浦路斯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可变资本投资公
司,也可与当地企业合资经营。跨国企业可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企业注册处
地 址 :Corner Makariou III Avenue and Karpenisiou Street“XENIOS”Building 1427
Nicosia
传真:00357-22304887 / 22404329
电 邮 :eterion@
deptcomp@
网址: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1) 确定公司的类型、名称、注册公司地址、董事和秘书(均需年满18岁)、成
员和注册资本(上市公司成员不得少于7人,可供认购的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5629
欧元)、业务性质(医疗、牙科、法律等业务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章程大纲和细
则;
(2) 确定公司名称(不能与已存在公司名称过于相似,不能具有误导性);
(3) 申请成立公司,网址:
y/15-guidance/incorporating-a-company
(4) 申请公司注册证书,申请费用为165欧元,若公司无股本为235欧元,加急另
付100欧元,上市公司另付20欧元。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在成立之日起60天内向税务部门申请纳税人登记并获取税号,
mailto:eterion@
mailto:deptcomp@
向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提交雇主登记申请表,公司及其高管信息若有变更需告知企业注册
处,按规定报审公司年报,每年6月30日前,需向企业注册处缴纳350欧元年费。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获取信息
塞浦路斯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取:一是浏览塞浦路斯财政部
公共采购平台网站(网址:),所有政府公开招标项目均在该
网站上公布;二是通过当地的代理公司;三是浏览欧盟相关网站和出版物。如欧盟公共
工程招标信息网(网址:
各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信息。
招标投标
塞浦路斯招标投标遵循欧盟2014/25/EU指令。招标部门按照国别非歧视政策,以公
开和透明的方式对待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联合投标。投标人
须书面提交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均可。有限招标一般要求5-2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合
同招标邀请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塞浦路斯政府项目如获欧盟资助,要求投标人为欧盟企业或来自已加入世贸组织
《政府采购协议》(GPA)国家的企业,中国尚未加入GPA。
政府采购
塞浦路斯政府采购由财政部公共采购供应服务局负责,其公共采购相关立法与欧盟
保持一致,秉持平等待遇、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主要包括公开程序、限制性程序、竞
争性磋商程序、竞争性对话、创新性伙伴关系和设计竞赛等采购程序。根据塞浦路斯财
政部2018年5月发布的《在公共采购中使用电子手段》文件,所有政府采购均需通过政
府采购信息在公共采购系统e-PPS发布(网址:)。该系统符
合欧盟和塞浦路斯公共合同法的规定,由塞浦路斯审计总署公共采购局负责监督。
各类工程项目如果达到下列标准,必须进行招标。塞浦路斯中央政府公共采购物品、服
务合同价值达到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万欧元;地方政府公共采购物品、服务
达到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万欧元;涉及水、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共采购
物品、服务达到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万欧元;涉及国防安全领域,公共
采购物品、服务达到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万欧元。
许可手续
投标人需在塞浦路斯财政部公共采购平台网站(网址:)
进行注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可由其中一位注册成员提交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承包
工程企业应:
(1) 与业主签订承包工程项目合同;
(2) 选择当地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合作伙伴;
(3) 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承包工程项目总公司根据当地情况和需要选择
适当的公司类型,此项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完成);
(4) 在当地银行开户(最好和业主使用同一家银行,以降低费用,方便日常操作);
(5) 在当地申请税号和增值税号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6) 将赴塞参与项目人员材料(详见)提交给律师事务所及项目业主,并委
托其申请塞外籍人员工作许可;
(7) 选择当地比较有实力和经验的报关公司和运输公司,以方便货物到达塞浦路
斯后办理相关进口手续。如果以业主名义进口,手续相对简单;如果以注册公司名义进
口,某些货物品类需要办理进口证明文件;
(8) 由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主管机构: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以下简称塞知
识产权处)
地 址 :Corner Makariou III Avenue and Karpenisiou Street “XENIOS” Building 1427
Nicosia
传真:00357-22304887 / 22404329
电邮:markspat@
deptcomp@
网址:
mailto:markspat@
mailto:deptcomp@
申请专利
塞浦路斯是《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缔约国。该公约规定,
向欧洲专利局申请获得的专利在所有欧盟国家都有效。该公约将申请、评估和授予专利
的程序统一起来,允许任何自然人和法人申请欧洲专利,极大地简化了欧洲专利申请程序。
塞浦路斯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专利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按规定缴纳年费),医药、植物
保护产品可延至25年,儿科医药产品可延至25年6个月。申请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准备工作】拥有可获专利的发明(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专利检索】可通过欧洲专利组织(EPO)的Espacenet服务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的Patentscope检索已提交专利。专利申请人需要根据检索结果来评估其专利
获得授权的可能性,以便决定是否继续申请专利。
【提出申请】申请可通过亲自前往或邮寄至塞知识产权处等方式办理,需提供关于
专利的说明书、声明、概要、相关图纸(如有)、授权代理人表格等材料,以及塞浦路
斯翻译认证书或认证翻译人员提供的英语、德语或法语的认证翻译;申请费为100欧元
(可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支付)。
【获得证书】收到申请后,塞知识产权处会开具相关证明并通知申请编号和日期,
然后进入审查阶段。常规审查后将通知申请人在16个月内提交由公认的国际专利审查机
构出具的审查报告。若申请人选择欧洲专利局(EPO),则需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所有文
件的英语、法语或德语的认证翻译件,并缴纳2488欧元,知识产权局负责将调查请求传
送给EPO。收到审查报告后,塞知识产权处将予以备案,缴纳130欧元后,塞知识产权处
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布。
详情参见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网址:
注册商标
【准备工作】拥有可注册的商标(不侵犯第三方权利),通过商标申请电子系统(信
用卡缴费)、线下办理或邮寄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缴费)提交表格,并缴纳99
欧元(每多一个类别额外支付77欧元)。
【商标检索】可通过塞浦路斯知识产权局的搜索工具“ The Online Registry of
National Trademarks”或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TMView、eSearch Plus和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Global Brand Database、Madrid Monitor进行检索。
【申请塞浦路斯国家商标】填写申请表(含申请人及公司信息、联系方式、律师信
息、商标类型、代理信息等内容),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除外);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的,还应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规范。根据《商标法》,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
在同一表格上提交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每个类别应使用尼斯(Nice)分类来引用
产品和服务。通过赴塞知识产权处(含邮寄)线下办理或电子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分别需缴纳141欧元或129欧元。此外,除尼斯(Nice)分类中第一类产品和服务外,每
类产品和服务还需缴纳102欧元或94欧元。
【审查】收到申请后,塞知识产权处将确认该注册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通知相关编
号和提交日期。审查期间,若发现有遗漏内容,该部门将要求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
月内予以纠正;若不符合要求,该申请将被归档,不作为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若该部门
认为产品或服务的分类不符合尼斯(Nice)分类,则要求在相关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
通过商标申请电子系统或线下办理、邮寄方式提交分类修正表予以更正,若未及时提交,
申请将被驳回;
若审查结果表明该申请存在不能注册为商标的因素,塞知识产权处将要求在相关通
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人通过商标申请电子系统或线下办理、邮寄等方式提交终止程
序表格撤销申请,或提交产品或服务限制声明表格,或提交对该决定有异议的表格,提
交上述表格无需支付费用。若在两个月内回复,则申请将被驳回;
在特殊且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在关于接受或拒绝该申请的最终决定发布之前向
塞知识产权处提交听证请求。
【公示和异议】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合格后,将在官方公报进行公示,同时注明附加
条件和限制。可于公示后3个月内提出对商标注册的异议,若塞知识产权处认为异议可
受理,将会通知提供支持异议的文件和佐证材料,提交异议表格时需支付348欧元;若
异议是基于“相对异议理由”(如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塞知识产权处将通知申请
者和异议者,在通知日期起的两个月内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上述期限可根据双方要求延
长至最多6个月;若双方在上述期限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应通过商标申请电子
系统或线下办理、邮寄等方式提交调解解决争议通知表,并视为异议程序已完成;若未
能在上述期限内达成友好解决方案,则要求异议人在两个月内提交异议证实表格或无效
声明申请表,证明在先前商标或权利的存在、有效性和保护范围,并提供相关佐证资
料。
【商标注册】自官方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无人对该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或异议最终
被撤销或驳回,知识产权局将在国家商标登记册上注册该商标,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布, 并
颁发国家商标注册证书。若需出具商标注册证书或商标注册簿的副本,可向塞知识产权
处提交相关请求,并分别支付14欧元或10欧元。
【商标有效期】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每次延期为10年。若注册人未按时延期,
该商标注册将予以撤销。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由受让人向塞知识产权处提出申请,所需文件为双方各自签
署的委托书及转让协议。
【商标撤销】如果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对商标实质使用,则该商标注册可以被撤
销。
详情参见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网址:
企业在塞浦路斯报税的相关手续
主管部门:塞浦路斯财政部税务总局
地 址 :Tax Department 1471 Nicosia
邮箱:hq@
网址:#
报税时间
根据《纳税评估和税收征管法》第12章(B)(2),相较于提交纸质申报表,若通
过塞浦路斯电子税务局系统(TaxisNet)提交申报表,截止日期可延长3个月。例如,若
提交纸质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则通过(TaxisNet)提交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7
月31日。
(1) 增值税(VAT)报税:第一份纳税申报表必须在注册日期下一季度提交,例
如:注册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则第一个纳税期涉及2024年1月至3月,提交日期为2024
年5月10日;注册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第一个纳税期涉及2024年4月至6月,提交日期
为2024年8月10日。
(2) 企业所得税报税: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企业每年8月1日进行企
mailto:hq@
业所得税估算,线上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为次年的3月31日。在第一年
内分3次缴纳暂定所得税额,时间分别为8月1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在第二年8月1日
前按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实际纳税额进行补缴,滞纳税款按年度收取8%的滞纳金。
报税渠道
企业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也可
选择通过塞浦路斯电子政务系统CY Login进行注册或塞浦路斯电子税务局(TaxisNet;
网址:
For All (TFA) 门户使用网银缴纳。从事欧盟跨境电商的增值税纳税人,自2021年7月1
日起,可以通过欧盟统一的网上一站式系统(OSS)办理跨境销售增值税申报和退税。
报税手续
首先,纳税人需要完成相应类别的纳税识别号(TIN)注册。向塞浦路斯税务局进
行纳税申报时,必须由获得塞浦路斯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来完成。会计师会要求企业
提供必要的经营性资料,如公司收支单据、业务凭证、银行往来单证等,以此为基础形
成财务报表,并由审计师审计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方式可以线下赴税务部
门申报也可通过税务局线上平台Tax For All网上申报。
报税资料
报税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主要有:纳税申报单、公司财务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
文件。第一次报税时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财务状况、公司人员情况等文件。
工作准证办理
主管部门
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移民局(网址:)、塞浦路斯劳工和
社保部劳动局(网址:)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相关事务。塞浦路斯劳工
和社保部劳动局在尼科西亚、利马索、拉纳卡和帕福斯设有4个劳动局办事处。
工作许可制度
塞浦路斯劳工和社保部(以下简称劳工部)负责审核、批准雇主(一般为本地企业
或外商投资企业)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申请。劳工部需核实申请岗位是否无法从本地获
取劳动力,然后批准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申请,以此解决特定行业或职业的短期劳动力
短缺问题。获得劳工部批准后,雇主向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申请,为外籍劳工
签发工作许可证。外籍劳务在塞浦路斯的最长工作期限为4年,实习会计师最长工作期
限为3年。
申请程序
(1) 新提交申请:雇主向各地区劳工办公室提交申请,劳工办公室进行调查并确
认其符合外国人就业标准,主要调查当地劳动力(塞浦路斯或欧洲公民)是否能够满足
雇主的需求。此外,雇主需通过各地区劳工办公室在报纸上发布职位空缺信息,如果没
有塞浦路斯或欧洲公民应聘,雇主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工人就业申请表,并附上表格
中列出的其他必要文件;
(2) 申请外籍劳务人员额外用工或续签:当雇主申请增加外籍劳务人员或续签
( 更换)现有外籍劳务人员时,需要提供已雇用外籍劳工的医疗保险证明(用于医院和
非医院费用)、申请表(及附件)。由塞浦路斯劳工和社保部劳动总局进行最终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向雇主反馈;
(3) 获得劳工部批准后,雇主将盖章的雇佣合同以及劳工部推荐信(明确在指定
职业中雇用特定数量外籍劳务人员)提交给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移民局;
(4) 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以下简称移民副部)在审核外籍劳务人员材
料并征得劳工部同意后,发给外籍劳务人员临时工作许可。临时工作许可的期限最长为 3
年,期满后最多可延长1年,但运动员或教练员、农场雇佣工、专业厨师等不受此限制;
(5) 雇主将劳务人员的工作许可传真给拟招聘的外籍劳务人员,外籍劳务人员持
工作许可的传真件和护照到塞浦路斯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发给外籍劳
务人员工作签证;
(6) 欧盟成员国的劳务人员可以入境后再申请工作许可;其他国家的劳务人员必
须在入境前申请并得到工作许可,持旅游签证来塞浦路斯后不得工作,否则视为违法。
提供资料
雇主要向塞劳工部提交的资料: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申请表,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
件,如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范围、财务状况、人员情况、拟雇佣人
员保险和健康证明、纳税情况、招聘岗位情况等;为每位外籍劳务人员签订一份合同
(经雇佣双方和见证人签字)及复印件5份;过去12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和收据;若更换
已离境的外籍人员,应在合同首页顶部写明“replacement”字样以及该外籍人员的姓名和
身份证号;若续签劳动合同,需在合同首页顶部写上“续签”字样,并注明外籍劳务人员医
疗保险(涵盖住院和非住院医疗费用)等。
雇主向塞移民副部提交的资料:塞劳工部批准文件、拟雇用的外国劳务人员名单、
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
能够给中国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经商处
地址:30 Archimidous Street, 2411 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