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与绿色施工管理
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
前 言
绿色建筑的概念是什么?是高投入建筑吗?
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起源于英国人在1964年提出的“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理论。卢谦指出,建筑物的前期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维修乃至拆除各个阶段的管理相互关联而又相互制约,构成一个全寿命管理系统,为保证和延长建筑物的实际使用年限,必须根据其全寿命周期来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我国学者也认为:建筑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应是指建筑物从设计、建造、使用直到拆毁的整个寿命周期过程 。
绿色建筑: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它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从概念上来讲,绿色建筑主要包含了三点,一是节能,这个节能是广义上的,包含了上面所提到的四节,主要是强调减少各种资源的浪费;二是保护环境,强调的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三就是满足人们使用上的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只有做到了以上三点,才可称之为绿色建筑。
“健康”、“适用”和“高效”这三个词就是绿色建筑概念的缩影,“健康”代表以人为本,满足人们使用需求;“适用”则代表节约资源,不奢侈浪费,不做豪华型建筑;“高效”则代表着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同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环境污染。绿色建筑代表了现代建筑的发展方向。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与自然相依相存,注重人的恬静以及人与天然环境的和谐。
前 言
不当建筑材料的使用,“危害健康”----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室内氡的危害
不“适用”-----某些企业的办公楼 、政府大楼、楼堂馆所、设计缺陷建筑
高效节能-----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新型供热系统、光反射照明系统、带有冷热桥隔断的新型窗框、低辐射的保温机能高的中空玻璃、能将80%阳光遮挡于墙外的遮阳卷帘、充分利用地下热能保持房间恒温的地源热泵、节能措施的使用使一些项目的建筑节能率达到85%。
“与自然的不和谐”-----广西北海边的别墅群 毁田烧砖 破坏耕地
前 言
室内氡的危害
人的一生中有70%~9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室内环境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室内氡是影响室内环境的主要因素,人们应该对其有所了解,以便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氡对自身健康的危害。
一、什么是氡?
氡普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环境中。氡是由镭、钍衰变产生的自然界唯一的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它没有颜色,也没有任何气味。氡在空气中的衰变产物被称为氡子体。常温下氡及其子体在空气中能形成放射性气溶胶而污染空气,很容易被呼吸系统截留,并在局部区域不断累积。
二、氡对人体有多大危害?
据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估计,美国每年因为氡而死亡的人数高达 30000 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卫生部就宣布,氡是肺癌的第二大诱因。我国也存在着严重的氡污染问题。据部分调查结果显示,室内氡浓度远高于室外,为室外氡浓度的数倍,有的室内氡含量最高的达到国家标准的 6 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氡致肺癌为 50000 例以上。因此,氡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入室内重要致癌物质,排在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的三类人类致癌物中的第一类物质当中,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研究员王作元率领的研究小组在经过长达9年的调查研究之后,首次拿出了室内氡污染所造成的肺癌危险度指数:。它意味着当室内空气中氡浓度每增加100贝克/立方米时,在这种环境里居住的人患肺癌的几率就会增加19%。
前 言
三、室内氡是怎么来的?
室内氡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
1.从房基土壤中析出的氡。在地层深处含有铀、镭、钍的土壤、岩石中人们可以发现高浓度的氡。这些氡可以通过地层断裂带,进入土壤和大气层。建筑物建在上面,氡就会沿着地的裂缝扩散到室内。
2.从建筑材料中析出的氡。1982 年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建筑材料是室内氡的最主要来源。如花岗岩、砖沙、水泥及石膏之类,特别是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天然石材,易释放出氡。
另外还有从户外空气中进入室内的氡,以及从供水及用于取暖和厨房设备的天然气中释放出的氡。
前 言
四、如何才能降低室内氡浓度?
室内的氡含量无论高低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只要注意降低住房里的氡含量就可以减少这种危害。从国内外的一些经验看,有好多种方法可以降低住房的氡水平。
1.建房地基的选择。在建房前进行地基选择时,有条件的可先请有关部门做氡的测试,然后采取降氡措施。个人购买住房时,应考虑这个因素。
2.建筑材料的选择。在建筑施工和居室装饰装修时,尽量按照国家标准选用低放射性的建筑和装饰材料。房地产开发商应特别注意建筑材料的放射性,及时委托辐射防护安全机构进行检测。居民在进行家庭装修时更应注意这一点。
3.在写字楼和家庭室内装饰中,要注意填平、密封地板和墙上的所有裂缝,地下室和一楼以及室内氡含量比较高的房间更要注意,这种做法可以有效减少氡的析出。
4.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这是降低室内氡浓度的有效方法,据专家试验,一间氡浓度在 151 贝克/立方米的房间,开窗通风 1 小时后,室内氡浓度就降为 48 贝克/立方米。有条件的可配备有效的室内空气净化器。
前 言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
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苯含量测定
C1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测定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中苯含量测定土壤中
氡浓度及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
前 言
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有刺激、致敏和致突变三种作用机理。甲醛的刺激作用是室内装修最常见的后果,尤其是对眼睛的刺激,表现在让你的眼睛,甲醛严重超标的房间,让你进去无法睁眼。 甲醛也是不良建筑物综合征的主要征状,主要表现为眼、鼻、咽、喉部位的刺激感,呸吸困难,皮肤刺激等症状;
甲醛的第二个作用是致敏作用,甲醛是与人体内蛋白质大分子结合之后可以导致亾体发生型超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过敏皮炎、色斑,甲醛还可以诱发支气窡哮喘,有时甚至可以导致人体死亡,另一项调查表明,甲醛还可能导致过敏体质的孕妇流产;
甲醛的第三个作用是致突变作用,甲醛在一定的浓度水平可以导致DNA的断裂,高浓度的甲醛可以使DNE形成加合物,具有较强的致突变能力。通俗的讲高浓度的甲醛能使人佗蛋白质变性,降低人体免疫力,诱发肿瘤。
前 言
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溶度的甲苯、二甲苯,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轻者有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致昏迷以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如果长期接触一定溶度的甲苯、二甲苯会引起慢性中毒,可出现头痛、失眠、精神萎靡、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样症候群。苯化合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是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促进建筑节能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法律保障,对在新的历史时期规范和指导建筑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对于推动建筑节能预期目标的完成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筑节能是全社会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领域,党中心、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和支持建筑节能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此曾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建设部按照党中心、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加强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要从规划、标准、政策、科技等方面全面推进。围绕完成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节约 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建设部部署将从以下几个领域予以落实:一是新建建筑节能,可实现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二是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实现节能1600万吨标准煤;三是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治理与改造,可实现节能1100万吨标准煤;四是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可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100万吨标准煤;五是在建筑中推广绿色照明,可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
太阳能热水系统 暖房子工程 地热能 中水资源等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
各省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我国批准发布的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国家标准,其中规定包括公建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是,一般房间冬季温度20℃,夏季25℃,而大堂、过厅冬季温度是18℃,夏季室内外温差不大于10℃。按照这样的参数设计,商场、写字楼冬热夏冷的高耗能情景将会大为减少。
前 言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30%左右的能耗来自建筑。中国对建筑节能的要求也相当急迫:2010年所有城镇建筑(以前未做保温举措措施的旧房,有计划地进行改造)要有50%的节能率,特大城市和部门城市率先达到65%;2020年时城镇建筑节能全部要达到65%。为推进建筑节能,国务院和有关部分已先后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治理划定》、《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尺度(JGJ26-95)》、《夏热冬冷地区栖身建筑节能设计尺度(JGJ134-2001)》、《夏热冬暖地区栖身建筑节能设计尺度(JGJ75-200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尺度(GB50189-2005)》等等法律法规和尺度,并要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分加强对以上法律法规和尺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和落实,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不容乐观。例如:随着墙体材料需求量增加,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新建、扩建现象有所回升,实心粘土砖产量呈增长态势。以粘土砖和非节能建材为主导的格式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跟着我国城乡建设和房地工业的快速发展,非节能建筑大量建设,这不但消耗大量资源,将来改造还会产生巨额投入。
当前,我国诸多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资源、能源铺张题目十分凸起。 绿色建筑的普及与推广是十分必要的、迫切的
前 言
绿色施工作为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实现建筑领域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关键环节。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并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建筑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应是指建筑物从设计、建造、使用直到拆毁的整个寿命周期过程 。
课 程 安 排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第二部分《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第三部分 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标识奖
第四部分《绿色施工导则》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绿色建筑、可持续建设的理念的提出
我国绿色评价体系的阶段性成果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绿色施工导则》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一、绿色建筑、可持续建设的理念的提出
在1994年召开的第一届绿色建设国际会议上,国际建筑业提出了绿色建筑、可持续建设的理念。其核心是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运营与维护、更新改造、拆除等整个生命周期中,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来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绿色环境。
鼓励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的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建筑业发展的潮流。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是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自然界哪些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能被人类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的总称。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气候资源和海洋资源等。这些自然资源按是否能够再生,可划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
天然气、石油、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它们用一些就少一些,不可能再重新产生。以铁矿为例,铁元素聚集成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是一个漫长的地质历史过程,它们多形成于距今26~30亿年的太古时代。远古时代时期,成矿期均以亿年计算。与此相反,人类开采、消耗矿物却十分快速,一个矿区开采期仅为百年、数十年,以至几年,因此,从人类历史的角度看,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另外,如果不注意保护、任意取用,可再生资源也有可能变成不可再生资源。比如对某种野生动物来说,一旦它的生存环境被破坏,其物种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后,它就不可能再维持自身的繁衍,只能灭绝,恐龙就是这样从地球上消失的。据统计,1600年以来,有记录的高等动物和植物已灭绝724种。经粗略测算,400年间,生物生活的环境面积缩小了90%,物种减少了一半,其中由于热带雨林被砍伐对物种损失的影响更为严重。所以,不管是不可再生资源,还是可再生资源,我们都应该注意保护和合理利用。
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二、我国绿色评价体系的阶段性成果
我国已确立了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建设的方针。如何在工程项目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避免环境污染,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建设,已经成为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中国在绿色建筑评估体系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形成了几套生态住宅建筑评价体系的框架。目前,国内较权威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有
《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2001年发行第一版,2003年完成第三次升级)
为了实现把北京2008年奥运会办成“绿色奥运”的承诺,于2002年10月立项,“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研究”课题
于2006年6月1日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可再生能源法》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简介
《标准》是我国首次发布的有关绿色建筑的综合性国家标准,第一次从住宅和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出发,多目标、多层次,对绿色建筑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按《标准》规定,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3. 《标准》的出台使绿色建筑首次有了量化考评体系。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4. 《标准》编制原则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体现过程控制。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前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所需基础数据较为缺乏,例如我国各种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数据、C02排放量,各
种不同植被和树种的CO2固定量等缺少相应的数据库,这就使得定量评价的标准难以科学地确定。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四、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1. 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2. 编写《技术细则》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3.《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
别是自2005 年3 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
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
经验。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
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4.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
编写、绿色建筑建设实践、绿色建筑系统研究等工作。这样一个既有
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
条件。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
正成为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五、《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绿色施工导则》
1、绿色施工不等同于绿色建筑。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绿色建筑的概念给予明确和规范,即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通过施工策划、材料采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强调的是从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建筑核心理念。
第一部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发展历程
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对施工环节没有严格的要求,而《导则》则着手提出施工环节中的“四节一环保”。因此严格地说,绿色建筑应该包括绿色施工。 绿色建筑不见得通过绿色施工才能完成,而绿色施工成果也不一定是绿色建筑。当然,绿色建筑能通过绿色施工完成最好。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细则》的总体架构
总则及基本规定
术语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绿色标识奖的注意事项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细则》的总体架构
1 总则
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住宅建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运营管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5 公共建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运营管理
附表一 绿色建筑评价评分表(住宅建筑)
附表二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公共建筑)
附表三 基本分汇总表
附表四 总得分汇总表
附图一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图
附图二 太阳能资源分布图
附图三 全国多年平均降雨量图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总则及基本规定
1. 总则
基本规定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条文说明:
1. 建筑活动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环境影响最大的活动之一。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年建筑量世界排名第一,资源消耗总量逐年迅速增长。因此,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应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2 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周期内兼顾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建筑。
3. 适用于对既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评价。
4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的评价,应在交付业主使用一年后进行。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不同类型的建筑因使用功能的不同,其消耗资源和影响环境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本标准考虑到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的情况,侧重评价总量大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消耗能源资源较多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其他建筑的评价可参考本标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随后的施工、运营及最终的拆除,形成一个全寿命周期。关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意味着不仅在规划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并利用环境因素,而且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低,运营阶段能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低耗、无害的活动空间,拆除后又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绿色建筑要求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同时满足建筑功能。这几者有时是彼此矛盾的,如为片面追求小区景观而过多地用水,为达到节能单项指标而过多地消耗材料,这些都是不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而降低建筑的功能要求、降低适用性,虽然消耗资源少,也不是绿色建筑所提倡的。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五者之间的矛盾必须放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统筹考虑与正确处理,同时还应重视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和绿色建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与新工艺的应用。
我国不同地区的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发展与社会习俗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异,评价绿色建筑时,应注重地域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一种评价活动。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当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宅建筑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共有76项,其中控制项27项,一般项40项,优选项9项。公共建筑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共83项,其中控制项26项、一般项43项、优选项14项。
除控制项应全部满足外,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还应满足表中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要求。
当标准中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这时,参评的总项数会相应减少,表中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
设表中某指标一般项数共计为a,某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b,则比例为p=b/a。存在不参与评价的条文时,参评的一般项数减少,这种情况下,可按表中规定的比例P调整,一般项数的要求调整为[参评的一般项数×p]。例如,住宅建筑在节能与能源利用指标中一般项共6项,一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为2项,p=1/3;由于没有采用集中采暖和集中空调系统,导致参评的一般项数减少为4项,这种情况下对一星级要求的一般项数减少为[4×(1/3)],计算结果舍尾取整为1项。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应先审查是否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参评的控制项全部满足要求,则通过初审。
为细分绿色建筑的相对差异,在控制项达标的情况下,按本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根据设定的分值,按满足要求的情况评分,逐项评分并汇总各类指标的得分。
六类指标分别评分。每类指标一般项总分为100 分,所有优选项合并设100分。存在不参评项时,总分不足100 分,应按比例将总分调整至100 分计算各指标的得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六类指标一般项和优选项的得分汇总成基本分。汇总基本分时,为体现六类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设权值如下表:
运营管理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地与室外环境
权值
权值
公建
住宅
建筑分类
指标名称
基本分 = Σ 指标得分 × 相应指标的权值 + 优选项得分 ×
室内环境质量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应附加对项目的创新点、推广价值、综合效益的评价,分值设定如下表:
10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综合效益
分值
评审要点
总得分 = 基本分 + 创新点项得分 + 推广价值项得分 + 综合效益
10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引导
绿色建筑发展的作用
推广价值
10
创新内容 、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成套设备与集成程度、标准化水平
创新点
120
见和条
基本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3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 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应以节约和适用的原则确定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的建设应对规划设计、施工与竣工阶段进行过程控制。
绿色建筑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限制和淘汰的材料和产品。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条文说明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相关的标准是参与绿色建筑评价的前提条件。本标准未全部涵盖通常建筑物所应有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而是着重评价与绿色建筑性能相关的功能,主要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保护环境等方面。因此建筑的基本要求,如结构安全、防火安全等要求不列入本标准。
发展绿色建筑,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倡导城乡统筹、循环经济的理念,全社会参与,挖掘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潜力。
注重经济性,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核算效益和成本,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及地方经济状况,提倡朴实简约,反对浮华铺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术 语
绿色建筑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本标准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T hi(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即8:00~18:00之间的气温差别平均值)作为评价指标。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再生能源
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传统水源
指不同于传统市政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再利用材料
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指已经无法进行再利用的产品通过改变其物质形态,生产成为另一种材料,使其加入物质的多次循环利用过程中的材料。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
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所需基础数据较为缺乏,例如我国各种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数据、C02排放量,各种不同植被和树种的CO2固定量等缺少相应的数据库,这就使得定量评价的标准难以科学地确定。因此目前尚不成熟或无条件定量化的条款暂不纳入,随着有关的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深入,再逐渐改进评价的内容。每类指标包括控制项、一般项与优选项。控制项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一般项和优选项为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可选条件,其中优选项是难度大、综合性强、绿色度较高的可选项。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的评价原则上以住区或公共建筑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单栋住宅时,凡涉及室外环境的指标,以该栋住宅所处住区环境的评价结果为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绿色建筑评价的必备条件应为全部满足本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等级按表-1、表-2确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表-1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住宅建筑)
优选项数(共6项)
一般项数(共40项)
等级
运营管理(共8项)
室内环境质量(共5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6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7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共5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共9项)
--
5
2
3
3
2
4
★
2
6
3
4
4
3
6
★★
4
7
4
5
6
4
7
★★★
注:根据住宅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一般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表-2 划分绿色建筑等级的项数要求(公共建筑)
13
6
6
4
4
8
7
★★★
注: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6
4
4
3
3
6
5
★★
--
3
2
2
2
5
3
★
运营管理
(共7项)
室内环境质量(共7项)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共5项)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
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共8项)
优选项数
(共21项)
一般项数(共43项)
等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本标准中定性条款的评价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各项要求均满足要求时方能评为通过。定量条款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4 住宅建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
区。
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减少用于场地平整所带来
的建设投资,减少施工工程量,避免因场地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与景观的破坏。
场地内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不但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而且是传承场地所
在区域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也是该区域重要的景观标志。因此,应根据《城市
绿化条例》(1992 年国务院令第100 号)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保护。当建设开发
确需改造场地内的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时,在工程结束后,建设
方应采取相应的场地环境恢复措施,减少对原有场地环境的改变,避免因土地过
度开发而造成对城市整体环境的破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地地形图和相关文件。
如项目建成后的植被恢复、原土回填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色建筑建设地点的确定,是决定绿色建筑外部大环境是否安全的重要前提。本条主要对绿色建筑的选址和危险源的避让提出要求。
众所周知,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建筑场地会造成毁灭性破坏。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存在于土壤和石材中的氡是无色无味的致癌物质,会对人体产生极大伤害。电磁辐射对人体有两种影响:一是电磁波的热效应,当人体吸收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出现高温生理反应,最后导致神经衰弱、白细胞减少等病变;二是电磁波的非热效应,当电磁波长时问作用于人体时,就会出现如心率、血压等生理改变和失眠、健忘等生理反应,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较大,后果严重者可以导致胎儿畸形或者流产。电磁辐射无色无味无形,可以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人体如果长期暴露在超过安全的辐射剂量下,细胞就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并产生多种疾病。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的污染源很多,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此外,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均有发生火灾、爆炸和毒气泄漏的可能。为此,在绿色建筑选址阶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 ㎡、多层不高于28 ㎡、中高层不高于24 ㎡、高层不高于15 ㎡。
为节约建筑用地,避免居住用地人均用地指标突破国家相关标准的情况发生,特提出控制人均用地的上限指标。人均用地指标是控制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控制人均用地指标:一是控制户均住宅面积;二是通过增加中高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的比例,在增加户均住宅面积的同时,满足国家控制
指标的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设计文件或进行现场抽检。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建筑的室内外日照环境、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与室内的空气质量和室外环境质量的优劣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居住生活质量。为保证住宅建筑基本的日照、采光和通风条件,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在执行本条时应准确理解《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关于日照标准要求的以下几项内容:
1、明确大中小城市的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下的城市。
2、老年人居住建筑系指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生活起居使用,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要求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老年人的生理机能、生活规律及其健康需求决定了其活动范围的局限性和对环境的特殊要求,因此,为老年人所设的各项设施应有更高的标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3、针对建筑装饰和城市商业活动中常出现的影响住宅日照的问题,对于原规划设计中没有设计的、建成后增加的室外固定设施,如增设的空调机、建筑小品、雕塑、户外广告牌等均不能使相邻住宅楼、相邻住户的日照标准降低。
4、旧区改建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系指在旧区改建时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时才予以放宽。同时,为保障居民的切身利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降低后的住宅日照标准均“不得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此外,可酌情降低的规定只适用于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宅本身。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仍须符合相应规定。
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注重视觉卫生要求,特别是低于北纬25°的地区,两幢住宅楼或同一栋楼相邻的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离不宜低于18m。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
乡土植物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种植乡土植物可确保植物的存活,减少病虫
害,能有效降低维护费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景观设计文件及其植物配植报告,并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 ㎡。
绿地率系指住区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是衡量住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根据我国居住
区规划的实践,当绿地率为30%时可达到较好的空间环境效果。
该指标是经综合分析居住区建筑层数、密度、房屋间距等相关指
标及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
各类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
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绿化
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建筑的屋顶
绿化,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是住区内构建适应不同居住对象游憩活动空间的前提条件,也是适应居民日常不同层次的游憩活动需要、优化住区空间环境、提升环境质量的基本条件。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相关规定,考虑到住区规模一般以居住小区居多的情况,提出“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不低于1m2”的要求。
公共绿地应采用集中与分散、大小相结合的布局方式,以适应不同居住对象的要求。集中绿地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²,以利于绿地内基本设施的设置和游憩要求。公共绿地应满足日照环境要求: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以利于人们的户外活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规划设计或建成后的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是否达标,以及绿地布置是否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的相关规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本条中的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噪声的学校和运动场地,易产生烟、气、尘、 声的饮食店、修理铺、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在规划设计时应根据项目的性质,
合理布局或利用绿化进行隔离。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规划设计布局和应对措施的合理性,或检测建成后的噪声、空气质量、水质、光污染等各项环境指标。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各类影响室外大气环境质量的污染物质,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废气排放。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必须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并切实履行,减少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为减少施工过程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征和施工场地土壤环境条件,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使噪声排放达到或优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的要求。
施工工地污水如未经妥善处理排放,将对市政排污系统及水生态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要求。
施工场地电焊操作以及夜间作业所使用的强照明灯光等所产生的眩光,是施工过程光污染的主要来源。施工单位应选择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尽量减少夜间对非照明区、周边区域环境的光污染。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其高度、用材必须达到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施工过程控制的有关文档,包括提交项目组编写的环境保护计划书、实施记录文件(包括照片、录像等)、环境保护结果自评报告以及当地环保或建设等有关管理部门对环境影响因子如扬尘、噪声、污水排放评价的达标证明。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相关规定,居住区配套公共服
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
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
满足居民基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所需的设施,也是保证居民居住生活品质不可缺
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本条提出相应要求的意义是:
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项目建综合楼集中设置,既可节约建筑用地,也
能为居民提供选择和使用的便利,并提高设施的使用率;
2、中学、门诊所、商业设施和会所等配套公共设施,可打破住区范围与周
边地区共同使用。这样既节约用地,又方便使用,节省投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规划设计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是否满足居民需求,
与周边相关城市设施是否协调互补,以及是否将相关项目合理集中设置。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有利于物尽其用、节约资源。“尚可使用的旧建筑”系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对旧建筑的利用,可根据规划要求保留或改变其原有使用性质,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
如果建筑选址在荒地、废地等无旧建筑的空地上,或旧建筑面积在200m²以下,或旧建筑的使用年限已过时,此项不参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相关设计文件。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 的规定。
环境噪声是绿色建筑的评价重点之一。应对场地周边的噪声现状进行检测,并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噪声进行预测,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噪声状况,
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 中对于不同类别住宅区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如在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建筑,需要在临街外窗和围护结构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环境噪声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建成后的现场测试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热岛效应是指一个地区(主要指城市内)的气温高于周边郊区的现象,可以用两个代表性测点的气温差值(城市中某地温度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即热岛强度表示。“热岛”现象在夏季出现,不仅会使人们高温中暑的机率增大,同时还会形成光化学烟雾污染,增加建筑的空调能耗,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于住区而言,由于受规划设计中建筑密度、建筑材料、建筑布局、绿地率和水景设施、空调排热、交通排热及炊事排热等因素的影响,住区室外也有可能出现“热岛”现象。热岛强度的特征是冬季最强,夏季最弱,春秋居中。年均气温的城乡差值约为1℃。以℃作为控制值,是基于多年采用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热岛强度(居住区室外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值)作为评价指标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夏季气温状况的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规划设计阶段,应采用计算机模拟手段优化室外设计,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热环境。以夏季典型时刻的郊区气候条件(风向、风速、气温、湿度等)为例,模拟住区室外 高处的典型时刻的温度分布情况,要求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阅热岛模拟预测分析报告,核对实施情况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高层建筑的出现使得再生风和二次风环境问题凸现出来。在鳞次栉比的建筑群中,由于建筑单体设计和群体布局不当,有可能导致局部风速过大,行人举步维艰或强风卷刮物体伤人等事故。研究结果表明,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处风速V<5m/s 是不影响人们正常室外活动的基本要求。以冬季作为主要评价季节,是由于对多数城市而言,冬季风速约为5m/s 的情况较多。
此外,通风不畅还会严重阻碍空气的流动,在某些区域形成无风区或涡旋区,不利于室外散热和污染物的消散。
夏季、过渡季自然通风对于建筑节能十分重要,良好的自然通风有利于提高室外环境的舒适度。夏季大型室外场所恶劣的热环境,不仅影响人的舒适感,当超过极限值时,长时间停留还会引发高比例人群的生理不适甚至中暑。
规划设计时,应进行风环境模拟预测分析和优化,并在模拟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室外风环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居住区规划设计中的风环境模拟预测分析报告,核对实施情况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²绿地上不少于3 株乔木。
植物的配置应能体现地方特色,体现本地区植物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特色植物景观等方面的特点,同时,应采用包含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层绿化,以形成富有层次的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的绿化体系。
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体,乔、灌、草结构合理,以提高绿地的空间利用率、增加绿量,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乔木产生的生态效益远远大于灌木和草坪等产生的生态效益,不但可以改善住区的生态环境,还可为居民提供遮阳、游憩的良好条件。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景观设计文件或实际栽种情况,是否采用复层绿化,及乔木种植数量是否达标。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重要对策。为便于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在场地规划中应重视住区主要出入口的设置及与城市交通网络的有机联系。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地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是否达标,及其与周边道路交通的有机联系。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增强地面透水能力,可缓解城市及住区气温升高和气候干燥状况,降低热岛效应,调节微小气候,增加场地雨水与地下水涵养,改善生态环境及强化天然降水的地下渗透能力,补充地下水量,减少因地下水位下降造成的地面下陷,减轻排水系统负荷,减少雨水的尖峰径流量,改善排水状况。
本条所指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透水地面面积比”指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件中透水地面面积是否达标及采用的措施是否合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城市节约用地的主要措施之一。地下空间可用于布置建筑设备机房、自行车库、机动车库、物业用房、商业用房、会所等。地下空间应结合当地实情(如地下水位的高低等),处理好地下室入口与地面的有机联系、通风、防火及防渗漏等问题。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阅规划设计文件,审核地下空间利用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城市的废弃地包括不可建设用地(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裸岩、石砾地、陡坡地、盐碱地、沙荒地、废窑坑等)、仓库与工厂弃置地等,选用这些用地是建筑节地的首选措施,既可变废为利改善城市环境,又基本无拆迁与安置问题。
绿色建筑场地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废弃场地,但应对原有场地进行检测或处理。例如,对坡度很大的场地,应作分台、加固等处理;对仓库与工厂的弃置地,应对土壤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质进行检测,进行相应处理后方可使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规划设计应对措施的合理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住宅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的优劣对建筑能耗的影响很大。根据1 月份和7 月份的平均温度,我国分为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5 个不同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除温和地区外,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分别针对各个建筑气候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颁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节能率为50%,即在保持相同室内热环境条件的前提下,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的采暖和(或)空调能耗降低一半。一些省、市根据当地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程度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制定了节能率高于50%的地方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是绿色建筑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本条文为控制项,是必须达标的项目。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主要内容。住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主要是指外墙、屋顶、地面的传热系数,外窗的传热系数和(或)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建筑体形系数。
暖通空调系统的节能要求主要是控制设备的能效比、管网系统的输送效率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判断节能设计是否达标,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都提供两条并行的路径,一条是直接判断相关的一系列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条路径是通过复杂的计算,证明能耗被控制在规定的水平。这两种方法都可以用来评判本条文是否满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件和现场核实。目前各地的施工图审查都包含有节能的内容,如果设计通过了施工图审查,而且该建筑确实按施工图施工,即可认定本条文得到满足。
温和地区的住宅目前还没有节能设计标准,因此,对温和地区的住宅本条文不参评。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中的有关规定值。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于用电驱动的集中空调系统,冷源(主要指冷水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的能耗是空调系统能耗的主体,因此,冷源的能源效率对节省能源至关重要。性能系数、能效比是反映冷源能源效率的主要指标之一,为此,将冷源的性能系数、能效比作为必须达标的项目。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等三个产品的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根据能源效率将产品划分为5个等级,目的是配合我国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能效等级的含义:1等级是企业努力的目标,2等级代表节能型产品的门槛(按最小寿命周期成本确定),3、4等级代表我国的平均水平,5等级产品是未来淘汰的产品。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和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OP)限值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比(EER)限值。对于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民小区,或者设计阶段设计有户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其冷源能效的要求应该等同于公共建筑的规定,即对照“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冷水(热泵)机组取用标准中“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的规定值:活塞/涡旋式采用第5级;水冷离心式采用第3级;螺杆机则采用第4级;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中,取用标准中“表2能源效率等级指标”的第4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核对设备的能效值。
对于没有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项目, 本条不参评。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机组向住宅供热(冷)的住宅,用户需支付采暖、空调费用。作为收费服务项目,用户应能自主调节室温,因此应设置用户自主调节室温的装置;收费与用户使用的热(冷)量多少有关联,作为收费的一个主要依据,计量用户用热(冷)量的相关测量装置和制定费用分摊的计算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图纸及说明书中有关室(户)温调节设施及分户计量热量的技术措施内容。
对于没有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并根据需要设遮阳设施。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面积比、窗户的遮阳措施不仅影响住宅的外在质量,同时也影响住宅的通风、采光和节能等方面的内在质量。绿色建筑应充分利用场地的有利条件,尽量避免不利因素,进行精心设计。
本条的评分分解如下:
1、住宅建筑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满足国家或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得8分。对温和地区的住宅,此小项不参评。
2、建筑朝向接近南北向(偏东或偏西30°之内)。在严寒、寒冷地区得5分,在其他地区得2分。
3、卧室、起居室(厅)东西向的窗户设外卷帘或百叶窗等遮阳装置。在严寒、寒冷地区得4分,在其他地区得6分。
4、进行了通风的优化设计,并能提供相关设计文档证明。在严寒、寒冷地区得2分,在其他地区得6分。
5、进行了日照、采光方面的优化设计,并能提供相关设计文档证明。在严寒、寒冷地区得6分,在其他地区得3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和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选用效率高的用能设备和系统。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集中空调系统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需要对所有用能系统和设备进行节能设计和选择。
本条的评价内容分解如下:
1、如果采用集中采暖和(或)空调系统,而冷、热水(风)是靠水泵和风机输送到用户,其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空调冷热水系统输送能效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条规定。集中采暖系统锅炉额定热效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条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阅图纸及说明书。
2、如果在设计阶段已在图纸上选用分散式采暖空调设备时, 分户空调机应选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节能型产品(即第1、2级);空气源热泵机组冬季COP不小于。户式壁挂燃气炉的额定热效率不低于89%,部分负荷下的热效率不低于85%。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图纸及说明书。
给水系统节能要求:
1、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分区合理,低区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高区采用减压分区时,不得多于一区,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
2、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的住宅小区,系统设计合理并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减少热水输送和循环过程中的热量损失,要求水加热站供水温度与最不利用水点处出水温度差小于10℃。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中的有关规定值高一个等级。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本节控制项说明了冷源能源效率是机组运行节能的关键指标。作为一般项要求,冷源能源效率应比中规定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高一个等级,即:活塞/涡旋式第4级,水冷离心式第2级,螺杆机第3级,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能效值必须达到第3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检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核对设备的能效值。
对于没有设置集中空调系统的项目,本条不参评。
能效比是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空调进行制冷运行时实际制冷量与实际输入功率之比。这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反映了单位输入功率在空调运行过程中转换成的制冷量。空调能效比越大,在制冷量相等时节省的电能就越多。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低损耗镇流器等附件,并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在有自然采光的区域设定时或光电控制。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在住宅建筑的能耗中,照明能耗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要注意照明节能。考虑到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套内空间的照明受居住者个人行为的控制,不易干预,因此本条文不涉及套内空间的照明。住宅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主要受设计和物业管理的控制,作为绿色建筑必须强调公共场所和部位的照明节能,因此本条文明确提出采用高效光源和灯具并采取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
住宅建筑的公共场所和部位有许多是有自然采光的,例如大部分住宅的楼梯间都有外窗。在自然采光的区域为照明系统配置定时或光电控制设施,可以合理控制照明系统的开关,在保证使用的前提下同时达到节能的目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件和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用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如设置集中新风和排风系统,由于采暖空调区域(或房间)排风中所含的能量十分可观,在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集中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取得很好的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
不设置集中新风和排风系统时,可以采用带热回收功能的新风与排风的双向换气装置,这样既能满足对新风量的卫生要求,又能大量减少在新风处理上的能源消耗。这一类换气装置通常是将换热器、新风机和排风机组合在一起的。有的可以直接安装在外墙上,由于风量不大,只适用于不大的单间房间,对建筑立面的设计会带来一定困难,这一类换气装置独立性很强,适用于单独的房间;另一种需要设风管,设计时需要注意取、排风口的位置布置,同时也要注意该装置送排风的机外余压与风道的阻力要求,余压不够时,应采取措施。
本条的评价内容分解如下:
1、设置集中采暖和(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技术经济合理时,设置能量回收系统(装置)。
2、对于不设置集中新风和排风的系统,分户(或分室)采用带热回收功能的新风与排风的双向换气装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和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再生能源法》中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和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根据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情况,比较成熟的是太阳能热利用,即应用太阳能热水器供生活热水、采暖等,以及应用地热能直接采暖,或者应用地源热泵系统进行采暖和空调。
开发60℃~90℃的地热水用于北方城镇集中供热很有潜力,这意味着用低温地热替代一部分有高品位化学能的燃煤,同时减少了燃煤对环境的污染,既节能又环保。规划研究和设计这种供热系统时,首先应注意地热资源的特点。地热资源是在长久的地质年代中形成的,像矿产一样,是不能在较短时间再生的。应当用分阶段开发、探采结合的方法,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逐步探明地热田的潜力。地热如利用得当或回灌安排的好,可以认为是无污染能源。与其它矿产不同,由于热会散失,90℃以下地热水不能长期贮存、不能长距离输送,地热是分散能源,只能就近利用。开发地热由于深浅不同,打井投资差异很大。影响利用的水量、水温、水质三个因素也会有很大差异。即使在同一地点,取不同地层的水,三个因素也会有大的差别。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根据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地源热泵系统定义为:以土壤或地下水、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地能采集系统、室内系统和控制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根据地能采集系统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地埋管、地下水和地表水三种形式。
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起步不久,同时各地气候、经济发展又不相同。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中采暖、空调、降温、电气、照明、炊事、热水供应等所消耗能源的比例数据还没有比较详细的调查统计资料,因此,要确定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还有困难。根据有关专家对2001年按终端用途分的建筑能耗资料,其中城镇采暖占%,农村采暖占%,空调制冷占%,照明、家电占%,炊事、热水占%。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热水和采暖空调占到建筑能耗的大部分。
因此,条文中提出的5%可以用以下方法来判断:经过计算或实测证明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或达到以下任一款认为比例大于5%: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1、小区中有25%以上的住户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大部分生活热水;
2、小区中有25%的住户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指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的系统,包括埋地管式、井水、河湖江水、海水、污水等)采暖(空调);
3、小区中50%的住户采用地热水直接采暖。
在应用地源热泵系统(也应包括地热水直接采暖系统)时,不能破坏地下水资源。《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规定:地下水换热系统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并必须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冷量或热量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及污染。地源热泵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进行监测。另外,如果地源热泵系统采用地下埋管式换热器,要注意并进行长期应用后土壤温度变化趋势的预测。由于应用地区采暖和空调使用时间不同,对于以采暖为主地区,抽取土壤热量(冬季)会大于向地下土壤排热量(夏季),长期使用后(如5年,10年,15年),土壤温度会逐渐下降,以至冬季机组运行效率和功率下降,甚至不能正常运行。对于以空调为主地区,向地下土壤排热量(夏季)会大于抽取土壤热量(冬季),结果长期使用后,土壤温度会逐渐上升,同样,机组夏季运行效率下降和功率下降。因此,在设计阶段,应进行长期应用后(如25年)土壤温度变化趋势平衡模拟计算,或者要考虑如果地下土壤温度出现下降或上升变化时的应对措施,如,采用冷却塔、地下埋管式地源热泵产生热水、辅助热源、复合式系统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依据设计文档计算和现场核实。
光伏发电系统:利用太阳能电池直接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其特点是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不污染环境、能独立发电又能并网运行,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采暖和(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在第 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应的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利用采暖和(或)空调能耗计算方法,可以计算出采暖和(或)空调能耗限值,有些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明确给出了采暖和(或)空调能耗限值。利用标准中规定的同样的能耗计算方法,对当前评价的实际住宅的采暖和(或)空调能耗进行计算。如果计算得出的能耗低于相应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规定限值的80%,则表明参评的住宅节能性能优越,满足本优选项的要求。如果通过检测,能够直接得到际住宅的采暖和(或)空调能耗,也可以用实测的能耗与标准规定的限值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是否满足本优选项的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依据设计文档计算或实测。
温和地区的住宅目前没有节能设计标准,因此,对温和地区的住宅本条不参评。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根据 条的说明,条文中提出的10%可以用以下方法判断:计算或检测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或达到以下任一要求,视为比例大于10%:
1、小区中有50%以上的住户采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住户大部分生活热水;
2、小区中有50%的住户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指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的系统,包括埋地管式、井水、河湖江水、海水、污水等)采暖(空调);
3、小区中全部用户采用地热水直接采暖。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和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于住宅建筑水系统规划,除涉及到室内给排水系统外,还涉及到室外雨、污水的排放、再生水利用以及绿化、景观用水等与城市宏观水环境直接相关的问题。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前应结合区域的气候、水资源、给排水工程等客观环境状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增加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内容。根据所在地区水资源状况和气候特征的不同,水系统规划方案涉及的内容可能有所不同,如不缺水地区,不一定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的内容,因此,水系统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要因地制宜。
用水定额、水量平衡及用水量的确定应参照《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 50331和其它相关用水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
雨水、再生水等水源的利用是重要的节水措施,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
析,多雨地区应根据当地的降雨与水资源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加强雨水利用,降
雨量相对较少且集中的地区应慎重考虑雨水收集工艺与规模,避免投资效益的低下。内陆缺水地区应加强再生水利用,淡水资源丰富地区不宜强制实施污水再生利用,但所有地区均应考虑采用节水器具。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建筑水(环境)系统规划方案报告并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住宅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包括:室内卫生器具漏水量、屋顶水箱漏水量和管网漏水量。可采取以下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新
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组织专
家评估或通过鉴定的企业标准的要求。
2、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如在冲洗阀、消火栓、排气阀阀前
增设软密封闭阀或蝶阀。
3、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选用高灵敏度计量水表,并根据水平衡测试标准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计
量水表安装率达100%。
5、做好管道基础处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加强管道工程施工监督,把
好施工质量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相关防止管网漏损措施的设计文件,并现场查阅用水量计量情况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8%。
所用用水器具应优先选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 年第5 号公告《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公共区域应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对采用产业化装修的住宅建,住宅套内也应采用节水器具。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 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 18870 的要求。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节水龙头:加气节水龙头、陶瓷阀芯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等;
2、坐便器:压力流防臭、压力流冲击式6L 直排便器、3L/6L 两挡节水型虹
吸式排水坐便器及6L 以下直排式节水型坐便器或感应式节水型坐便器,缺水地
区可选用带洗手水龙头的水箱坐便器,极度缺水地区可试用无水真空抽吸坐便
器;
3、节水淋浴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喷嘴等;
4、节水型电器:节水洗衣机,洗碗机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用给水系统减压限流措施也能取得可观的节水效果,如控制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设有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使得用水点开启后10 秒钟内出热水。
采用非传统水源、高效节水灌溉方式等其它手段也可达到节水的目的。
本条款的节水率指的是采用包括利用节水设施、非传统水源在内的节水手段实际节约的水量占设计总用水量的百分比,即总节水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产品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运行数据报告(用水量计量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景观用水不应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
住区景观环境用水及补水属城市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应结合城市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住区水景面积规划比例,避免美化环境却大量浪费宝贵的水资源。景观用水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而不应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备地下水井供水。另外,还应设置循环水处理设备,循环利用景观用水。
设有景观水体的项目,此项参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及现场核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雨水、再生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 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 的相关要求,保证卫生安全,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于海水,由于盐分含量较高,还要考虑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使用后的排放问题。
住区景观水体采用雨水、再生水时,在水景规划及设计阶段应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湿地工艺进行景观用水的预处理和景观水的循环净化;景观水体内采用机械设施,加强水体的水力循环,增强水面扰动,破坏藻类的生长环境;采用生物措施,如培养水生动植物吸收水中养份和控制藻类,并及时消除富营养化及水体腐败的潜在因素等。
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参评。
对于使用了非传统水源的项目,此项参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及现场核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中水即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约为1~3元/吨,而海水淡化的成本约为5~7元/吨,跨流域调水的成本约为5~20元/吨。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
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住区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包括地面雨水、建筑屋面雨水)径流的控制利用途径,增加住区的雨水渗透量,减少雨水受污染机率。雨水渗透措施包括:小区或住区中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质,采用渗水性材质,以利于雨水入渗,如采用多孔沥青地面、多孔混凝土地面等;将雨水排放的非渗透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还可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渗井、雨水花园和下凹式绿地等增加渗透量。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化用水、景观用水等非饮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
绿化、洗车、道路冲洗、垃圾间冲洗等非饮用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能有效减少市政供水量。绿化用水全部或部分采用雨水、再生水,则节约的市政供水量很大。因此,不缺水地区也应尽量利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或再生水进行绿化灌溉。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作为绿化用水时,水质应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且不应对公共卫生造成危害。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可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目前普遍采用的节水绿化灌溉方式是喷灌,即利用专门的设备(动力机、水泵、管道等)把水加压,或利用水的自然落差将有压水送到灌溉地段,通过喷洒器(喷头)将水喷射到空中散成细小的水滴,均匀地散布,比地面漫灌省水30%~50%。喷灌时要在风力小时进行。当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喷灌方式易形成气溶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是通过低压管道和滴头或其它灌水器,以持续、均匀和受控的方式向植物根系输送所需水分,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微灌的灌水器孔径很小,易堵塞。微灌的水一般都应进行净化处理,先经过沉淀除去大颗粒泥沙,再进行过滤,除去细小颗粒的杂质等,特殊情况还需进行化学处理。
此项为无条件参评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及现场核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非饮用水采用再生水时,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按照“开源节流”的原则,缺水地区在规划设计阶段还应考虑将污水处理后合理再利用,用作冲厕以及绿化、景观、道路浇洒、洗车等。再生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建筑中水(以建筑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再生水水源的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住区区域环境、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术和水源水质、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
住区周围有集中再生水厂的,首先应采用本地区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没有集中再生水厂的,要根据本建筑所在省、市的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或其它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建设建筑再生水处理设施,并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总之,再生水水源的选择及再生水利用应从区域统筹和城市规划的层面上整体考虑。
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和利用、回用用途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在保证满足再生利用要求、运行稳定可靠的前提下,使基建投资和运行成本的综合费用最为经济节省,运行管理简单,控制调节方便,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条件。所有的再生处理工艺都应有消毒处理,确保出水水质的安全。
对于缺水地区,此项为无条件参评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集蓄及利用方案。
年平均降雨量在800mm 以上的多雨但缺水地区,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住区地形、地貌等特点,除采取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外,还应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处理、储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对屋顶雨水和其它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调蓄、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根据汇流条件和雨水水质考虑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根据雨水利用系统技术经济分析和蓄洪要求设计雨水调节池,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小区或住区景观水体设计相结合,优先利用景观水体(池)调蓄雨水。地形条件有利时可优先考虑植被浅沟等生态化措施。
根据用水对象,对收集的雨水应进行单独人工处理或进入住区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优先考虑用于室外的绿化、景观用水。雨水利用和处理方案及技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条件适宜地区可选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自然净化系统,并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等,选用本地的一些水生植物。
此项为无条件参评项。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并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是指: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杂用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3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是指:采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杂用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若非传统水源采用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或采用海水,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 等标准规范,住宅冲厕用水占20%以上,若这部分用水全部采用再生水和(或)雨水(沿海严重缺水地区还可采用海水),则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定在20%以上;若考虑绿化、道路浇洒、洗车用水等也采用再生水、雨水时,则居住区应确定为有10%以上的用水能用非传统水源替代。因此,对只有冲厕或室外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住宅建筑,若不考虑非传统水源原水量,其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确定为达到10%以上;若室内与室外均采用,则利用率会更高,可以确定为不低于30%。若非传统水源采用居住小区的建筑中水,因住宅建筑的淋浴、盥洗用水占到
40%以上。当只收集优质杂排水作为再生水源,考虑冲厕时,则能满足20%的利用率要求。若非传统水源只采用雨水,雨水的利用量与降雨量相关,具体利用率不能确定。若收集、处理、利用雨水,将其作为非传统水源,并与建筑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等一起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当只考虑室外杂用时,则只收集雨水和部分优质杂排水就能满足10%的利用率要求;当也同时考虑冲厕等室内杂用时,则收集雨水和优质杂排水或杂排水能满足30%的利用率要求。对于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为参评项。对于不缺水地区的项目,此项加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说明书以及运行数据报告(用水量记录报告)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相应产品质量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中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满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所用建筑材料不会对室内环境产生有害影响是绿色建筑对建筑材料的基本要求。选用有害物质限量达标、环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环境污染。该项条款用以限定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对室内环境的污染程度。
1、根据生产及使用技术特点,可能对室内环境造成危害的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等。这些装饰装修材料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包括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等。因此,对上述各类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必须进行严格控制。
我国制定了有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多项国家标准。绿色建筑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遵循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如下,只要有一种材料不符合下述相关标准要求即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2、由于形成条件或生产技术等原因,用于室内的石材、瓷砖、卫浴洁具等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往往具有一定的放射性。放射性在一定剂量范围内是安全的,但是超过一定剂量就会造成人身伤害。必须将上述建筑材料及其制品的放射性限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这是强制性的,也是绿色建筑的最基本要求。只要有一种材料不符合放射性安全要求即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安全与否的衡量标准可以遵循《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要求。
3、建筑主体材料(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块、墙体保温材料、工业废渣及掺工业废渣的建筑结构和围护材料、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以及建筑外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求,才能保证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预期寿命,这是任何建筑都必须满足的条件,也是绿色建筑的最基本要求。只要有一种材料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求即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4、由于混凝土中掺用了含有尿素的防冻剂,导致建成后的建筑物室内长期释放难闻的氨味,严重影响室内环境质量。《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 是绿色建筑对混凝土外加剂提出的基本要求。只要有一种外加剂不满足该标准要求即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5、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的新问题,一些建筑材料或制品的技术性能已经被证明不适宜继续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或者不适宜在某些地区或某些类型建筑中使用。在绿色建筑中严禁使用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例如《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中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并对照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目录。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为片面追求美观而以较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在设计中应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应用。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本细则中将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应用,归纳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相应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则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2、如果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其相应工程造价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则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3、女儿墙高度超过规范要求2倍以上,则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4、如果采用了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含幕墙)的面积超过外墙总建筑面积的20%,则判该建筑不具备绿色建筑评价资格。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竣工图纸及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建材本地化是减少运输过程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提高本地材料使用率还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本条款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品所占的比例。
本条以施工现场500km 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作为评分依据:
1、施工现场500km 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70%;
2、施工现场500km 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80%;
3、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9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清单中要标明材料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
我国建筑结构形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于现场搅拌混凝土生产方式,预拌混凝土性能稳定性比现场搅拌好得多,对于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十分重要。与现场搅拌混凝土相比,采用预拌混凝土还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噪声和粉尘污染,并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材料损耗。相比于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要多损耗水泥约10%~15%,多消耗砂石约5%~7%。由于预拌混凝土的综合性能优势,早在20 世纪80 年代初,发达国家预拌混凝土的应用量已经达到混凝土总量的60%~80%。目前美国预拌混凝土占其混凝土总产量约84%,瑞典为83%。
我国目前预拌混凝土用量仅占混凝土总量20%左右。我国预拌混凝土整体应用比例的低下,导致大量自然资源浪费。因此,我国现阶段应大力提倡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其应用技术已较为成熟。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文件,明确规定“北京等124 个城市城区从2003 年12 月31 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它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 年12 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相比于现场搅拌砂浆,采用商品砂浆可明显减少砂浆用量。据测算,对于多层砌筑结构,使用商品砂浆比使用现场搅拌砂浆可节约30%的砂浆量;对于高层建筑,使用商品砂浆比使用现场搅拌砂浆可节约抹灰砂浆用量50%。欧美等发达国家商品砂浆占其砂浆总量的比例很高。欧洲大约85%的建筑砂浆属于商品干混砂浆,德国每年商品砂浆用量高达1100 万吨,平均人口只有20 万的城市就至少有一个商品砂浆工厂,品种达上百种。我国目前商品砂浆年用量很少,2005 年为407 万吨,不足建筑砂浆总量的2%。近年来,我国每年城镇建筑需消耗砂浆 亿吨之多,广泛推广应用商品砂浆,节约的砂浆量相当可观。使用商品砂浆不仅可节省材料,而且商品砂浆的性能也比现场搅拌砂浆更稳定,质量更好,更有利于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等六部委于2007 年6 月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10 个城市从2007 年9 月1 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重庆等33 个城市从2008 年7 月1 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长春等84 个城市从2009 年7 月1 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
由于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技术已经较为成熟,技术经济性优势较为明显,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并不难实现。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本条评分依据如下:
(1)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但商品砂浆使用量占砂浆总用量的比例未超过50%;
(2)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且商品砂浆使用量占砂浆总用量的比例超过5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工程总用量清单、建筑砂浆总用量清单,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供货单中显示的预拌混凝土使用量和施工单位提供的商品砂浆采购使用量清单。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
使用高性能的材料是建筑节材措施之一。在绿色建筑中应采用耐久性和节材效果好的建筑结构材料。高强混凝土、高耐久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等结构材料在耐久性和节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使用高强混凝土、高强度钢可以解决建筑结构中肥梁胖柱问题,可增加建筑使用面积。
建筑中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使用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主要包括:金属材料(钢材、铜)、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等。需确认的回收物包括纸板、金属、混凝土砌块、沥青、现场垃圾、饮料罐、塑料、玻璃、石膏板、木制品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1、钢筋混凝土建筑
目前我国建筑结构形式主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和混凝土的性能直接决定建筑耗材的水平。我国建筑用钢筋长期以来一直是HRB335,而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俄国以及东南亚国家已很少使用HRB335 钢筋,即使应用也只是作配筋,主筋均采用400MPa、500MPa 级钢筋,甚至700MPa 级钢筋也有较多应用,有的国家甚至早已淘汰了HRB335 钢筋。相比于HRB335 钢筋,以HRB400 为代表的高强钢筋具有强度高、韧性好和焊接性能优良等特点,应用于建筑结构中具有明显的技术经济性能优势。据测算,用HRB400 钢筋代替HRB335 钢筋,可节省10%~14%的钢材。如果将我国混凝土结构的主导受力钢筋强度提高到400~500MPa(HRB400 级和HRB500 级),则可节约钢筋用量约30%。HRB400 等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可以明显节约钢材资源。我国应大力推广HRB400 及其以上的高强钢筋。对于6 层及以下的建筑,由于建筑结构构造等原因,采用高强钢筋并不合理,相反可能还会产生对优质钢筋的另外一种浪费,所以,仅在6 层以上的建筑中要求采用高强钢筋。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混凝土以C40、C50 为主,C70、C80 及以上的混凝土应用也很常见。目前我国混凝土约有24%是C25 以下、65%是C30~C40,即将近90%的混凝土属于C40 及其以下的中低强度等级,C45~C55 仅占%。对于竖向承重结构构件,在相同承载力下,采用强度等级较高的混凝土可以减小构件截面尺寸,节约混凝土用量,增加建筑物使用面积。在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C50 及以上的混凝土具有明显的技术性能优势和节材效果。目前我国将C50 作为高强混凝土的起点强度等级,因此,选定C50 及以上强度等级作为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强度的推荐等级。由于建筑结构构造等原因,6 层及以下的建筑中采用高强混凝土并不合理,仅在6 层以上的建筑中要求采用高强混凝土。
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延长混凝土建筑物使用寿命,是建筑节材的重要技术途径,因此,是否采用以高耐久性为核心指标的高性能混凝土是绿色建筑的衡量指标之一。随着混凝土技术的进步,目前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都可以实现高耐久性,只要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寿命较长(大于50 年),该建筑结构所采用的混凝土就应该尽可能实现高耐久性。6 层以上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寿命一般都应该较长,否则将造成浪费。6 层及以下的混凝土建筑,有的设计使用寿命较长,应该要求其混凝土具有高耐久性;有的设计使用寿命较短,甚至为临时建筑,此时就不必要求其混凝土具有高耐久性,否则是对高耐久性材料的浪费。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综合上述,对于6 层以上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该条款中以是否合理使用HRB400 及以上钢筋、高强混凝土和(或)满足设计要求的高性能混凝土作为评分依据:
(1)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钢筋使用HRB400 级(或以上)钢筋占受力钢筋总量的70%以上;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中采用强度等级在C50(或以上)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3)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有耐久性合格指标的混凝土检验报告单为依据)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50%。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2、钢结构建筑
目前我国钢结构建筑所占比重很小,大约不到5%。在每年建筑用钢材总消耗量已超过 亿吨的情况下,钢结构加工总量还不足1800 万吨。2005 年以前我国重点高层钢结构建筑总计仅有80 座。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建设工程广泛采用钢结构,钢结构占建筑总量达40% 以上。瑞典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最大的钢结构制造国,其轻钢结构住宅预制构件已达95%。钢结构具有公认的诸多优点:自重减轻,基础施工取土量少,对土地破坏小;大量减少混凝土和砖瓦的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建筑使用寿命结束后,建筑材料回用率高,有利于建筑节材等。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逐步提高,钢结构建筑在我国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钢结构本身具备自重轻、强度高、施工快等独特优点,高层、超高层建筑采用钢结构非常理想。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结构是钢结构。高层钢结构建筑中使用高强钢材可以节约钢材。国外目前主要使用490MPa 级和590MPa 级的高强度钢材,780MPa 级钢材也在积极推广使用。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490MPa 以上的建筑结构钢,但是已经推出Q235GJ、Q235GJZ 和Q345GJ、Q345GJZ 钢材,比原有的Q235、Q345 的设计强度高。相对于采用普通Q345 钢板,若采用Q345GJ钢板,由于Q345GJ 使用强度提高,可节约钢材10%左右。目前我国应提倡在高层钢结构建筑中采用Q345GJ、Q345GJZ 等强度较高的高性能钢材。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3、砌体结构建筑
砌体结构(含配筋砌体结构)中涉及到的混凝土和钢材相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要少很多,所以对于砌体结构(含配筋砌体),此项不参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及材料决算清单中有关钢材、钢筋的使用情况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检查工程中采用高强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度钢筋、高强钢材的情况。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并将其中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回收和再利用。
施工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利用建设用地内拆除的或其他渠道收集得到的旧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施工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废弃物等,达到节约原材料,减少废物,降低由于更新所需材料的生产及运输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在现场进行分类处理,这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关键和前提。可再利用材料在建筑中重新利用,可再循环材料通过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加工,最大限度的避免废弃物随意遗弃、造成污染。施工单位需设计专门的建筑施工废物管理规划,包括寻找市场销路;制定废品回收计划和方法,包括废物统计、提供废物回收、折价处理和再利用的费用等内容。规划中需确认的回收物包括纸板、金属、混凝土砌块、沥青、现场垃圾、饮料罐、塑料、玻璃、石膏板、木制品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且提供废弃物管理规划或施工过程中废弃物回收利用记录。在此前提下,按照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对评分标准进行分档:
1、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含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不低于20%;
2、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含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不低于30%;
3、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含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不低于4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建筑施工废物管理规划和施工现场废弃物回收利用记录。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在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充分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可以减少生产加工新材料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对于建筑的可持续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筑中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使用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主要包括:金属材料(钢材、铜)、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选用具有可再循环使用性能的建筑材料,实际施工中使用再循环材料,并考虑再循环使用材料的安全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在此前提下,以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中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作为评分分档的依据:
1、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中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10%;
2、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中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20%;
3、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中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及设计书以及工程决算材料清单。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
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要求建筑师对土建和装修统一设计,施工单位对土建和装修统一施工。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可以事先统一进行建筑构件上的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在装修施工阶段对已有建筑构件打凿、穿孔,既保证了结构的安全性,又减少了噪声和建筑垃圾。一体化设计施工还可减少扰民,减少材料消耗,并降低装修成本。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需要业主、设计院以及施工方的通力合作。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方案中,如果采用了多种成套化装修设计方案,则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更有利于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如果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中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品,则可以减少现场湿作业等造成的材料浪费。本条评分分档如下:
1、采用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方案,并在施工中实现了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
2、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并在施工中实现了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
3、采用多种成套化的装修设计方案,且土建与装修一体化施工中采用工厂化预制的装修材料或部品,其重量占装饰装修材料总重量的50%以上。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和设计书及施工记录(必要时应该核查施工图以及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清单),并现场核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可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鼓励使用和利用工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淤泥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例如,建筑中使用石膏砌块作内隔墙材料,其中以工业副产品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制作的工业副产品石膏砌块。鼓励使用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
为保证废弃物使用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本条对使用以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提出用量要求。如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总重量比例不低于30%,且废弃物取代原有同类产品中的天然或人造原材料的比例不低于20%,则满足该条款要求。在此基础上,本条评分分档如下:
1、在保证性能及安全性和健康环保的前提下,使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2、在保证性能及安全性和健康环保的前提下,使用两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各自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3、在保证性能及安全性和健康环保的前提下,使用三种或三种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各自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及材料决算清单中有关材料的使用情况,包括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等技术资料,检查工程中采用以废弃物作为原料的建筑材料的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不同类型与功能特点的建筑,采用不同的结构体系和材料,对资源、能源消耗及其对环境的冲击存在显著差异。目前我国住宅建筑结构体系主要有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和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结构近年来也有一定发展。就全国范围而言,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仍占主要地位,约占整个建筑结构体系的70%左右,钢结构建筑所占的比重还不到5%。绿色建筑应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在保证安全、耐久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钢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及木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所用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黏土、石灰石等不可再生资源,对资源的消耗很大,同时会排放大量CO2 等污染物。钢铁、铝材的循环利用性好,而且回收处理后仍可再利用。含工业废弃物制作的建筑砌块自重轻,不可再生资源消耗小,同时可形成工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循环利用体系。木材是一种可持续的建材,但是需要以森林的良性循环为支撑。因此,因地制宜地采用钢结构体系、木结构体系、预制混凝土结构体系和原材料中含有废弃物的砌体结构体系等任一种体系,并提供文件说明对结构体系进行了优化,则满足此条款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文件。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使用率大于5%。
可再利用材料指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可延长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周期,降低材料生产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材料运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再利用材料包括从旧建筑拆除的材料以及从其他场所回收的旧建筑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包括砌块、砖石、管道、板材、木地板、木制品(门窗)、钢材、钢筋、部分装饰材料等。评价时,需提供工程决算材料清单,计算使用可再利用材料的重量以及工程建筑材料的总重量,二者比值即为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率。根据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率,本条评分分档如下:
1、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不低于5%;
2、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不低于8%;
3、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不低于1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有关材料的使用数量。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每套住宅至少有1 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4 个及4 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 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日照对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住宅的日照又受地理位置、朝向、外部遮挡等许多外部条件的限制,很难达到理想的状态,尤其是在冬季,太阳的高度角比较小,楼与楼之间的相互遮挡更加严重。设计绿色建筑时,应注意朝向、楼与楼之间的距离和相对位置、楼内平面的布置,通过精心的计算调整,使居住空间能够获得充足的日照。
居住空间主要是指起居室(厅)和卧室。日照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本章第二节已有详细说明。
日照情况在无明显遮挡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建筑的平面图做出判断,复杂的情况需检查建筑日照软件模拟计算结果。房间的日照可以测量,如果参评的建筑做过日照的检测,也可以根据检测报告判断是否满足本条的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日照模拟计算报告或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的规定。
充足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有利于居住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用采光系数评价建筑是否获取足够的天然采光比较科学。《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 明确规定了居住建筑各类房间的采光系数最低值。对于绿色建筑本条文的规定必须满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日照模拟计算报告。审核设计图纸,正常情况下可以根据窗地面积比做出判断,复杂情况下需检查建筑日照软件模拟计算结果。
房间的采光系数是可以测量的,如果参评的建筑做过采光系数的检测,也可以根据检测报告判断本条是否得到满足。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 dB(A),夜间不大于35 dB(A)。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
住宅应该给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但是在现代城市中绝大部分住宅处于比较嘈杂的外部环境中,尤其是临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声的影响比较严重,因此需要设计者在住宅的建筑围护构造上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例如尽可能使卧室和起居室远离噪声源,沿街的窗户使用隔声性能好的窗户等。
本条文提出的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相当于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J118 中较高的水平。楼板、分户墙、外窗和户门的声学性能要求均是为满足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要求所必要的水平。作为绿色建筑既要考虑创造一个良好的室内环境,又要考虑资源的节约,不可片面地追求高性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和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8%,在其他地区不小于5%。
自然通风可以提高居住者的舒适感,有助于健康。在室外气象条件良好的条件下,加强自然通风还有助于缩短空调设备的运行时间,降低空调能耗,绿色建筑应特别强调自然通风。
住宅能否获取足够的自然通风与通风开口面积的大小密切相关,本条文规定了住宅居住空间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最小面积比。一般情况下,当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小于5%时,房间可以获得比较好的自然通风。由于气候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南方更注重房间的自然通风,因此本条文规定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通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不小于8%。
自然通风的效果不仅与开口面积与地板面积之比有关,事实上还与通风开口之间的相对位置密切相关。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通风开口的位置,尽量使之有利于形成“穿堂风”。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通风模拟计算报告、设计图纸,并现场核实。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 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的规定。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列出了危害人体健康的游离甲醛、苯、氨、氡和TVOC 五类空气污染物,并对它们的活度、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和措施。对于绿色建筑本条文的规定必须满足。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检测报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居住空间开窗能有良好的视野,且避免居住空间之间的视线干扰。
住宅的窗户除了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功能外,还具有在从视觉上起到沟通内外的作用,良好的视野有助于居住者心情舒畅。现代城市中的住宅大都是成排成片建造,住宅之间的距离一般不会很大,因此应该精心设计,尽量避免前后左右不同住户之间的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当两幢住宅楼居住空间的水平视线距
离不低于18m 时即能基本满足要求。
卫生间是住宅内部的一个空气污染源,卫生间开设外窗有利于污浊空气的排放,但是套内空间的平面布置常常又很难保证卫生间一定能靠外墙。因此,本条文规定在一套住宅有多个卫生间的情况下,应至少有一个卫生间开设外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和现场核实。
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其中规定外围护结构的内表面不能结露,绿色建筑应满足此要求。外围护结构的内表面结露会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严重时会导致霉菌的滋生,影响室内的卫生条件。绿色建筑应为居住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室内环境,因此在室内温、湿度设计条件下不应产生结露现象。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设采暖和(或)空调系统(设备)的住宅,运行时用户可根据需要对室温进行调控。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利于住户的健康和舒适。
通风换气是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的有效措施,设置新风换气系统有利于引入室外新鲜空气,排出室内混浊气体,保证室内空气质量,满足人体的健康要求。为满足人体正常生理需求,要求新风量达到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装置能自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主要是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具有报警提示功能。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运营管理
控制项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
住宅水、电、燃气,采暖与(或)空调分户、分类计量与收费。
制定垃圾管理的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存放,保持垃圾容器清洁、无异味。
制定并实施施工项目节能与节水的具体措施。
制定并实施施工项目保护环境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影响、水污染、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垃圾站(间)设冲洗和排水设施,存放垃圾能及时清运、不污染环境、不散发臭味。
智能化系统定位正确、采用的技术先进实用、系统可扩充性强,能较长时间的满足应用需求;达到安全防范子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子系统与信息网络子系统的基本配置。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使用,有效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损害。
栽种和移植的树木成活率>90%,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建筑施工企业和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垃圾分类回收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住户占总住户数的比例)达90%。
设计为改造和更换设备、管道提供便利。
优选项
对可生物降解垃圾进行单独收集或设置可生物降解垃圾处理房, 垃圾收集或垃圾处理房设有风道或排风、冲洗和排水设施,处理过程无二次污染。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可回收:
废金属类回收:〖废镍回收、废钨回收、废钛、废铜、废锡、废锡膏、废铝、废不锈钢、废锌合金、废铅、废铁、废钼贵稀金属等〗
废塑胶类回收:〖收购亚加力、收购硅胶、收购吸塑、回收ABS、PP、PS、POM、PE、PC、PVC、475、PU等〗
废电子类回收:〖加收电子脚、回收废电线电缆、回收线路板、回收电阻、回收电容、集成块回收等各种IC回收〗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生活中可回收资源主要有:
(1)废纸:报纸、书本纸、包装用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纸盒等;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2)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玻璃瓶和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
(4)金属: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毛巾、布包等
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基本上都是废弃物,也就是不可回收垃圾。比如烟头、鸡毛、废电、煤渣、建筑垃圾、油漆颜料、食品残留物等等。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5 公共建筑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害性电磁辐射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不对周边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造成光污染。
一般项
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设备房等。
场地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充分考虑建筑周边、广场、道路、停车场的绿化和遮荫,绿地率高于国家及相关地区标准。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减少单纯的草坪绿化。
绿化修剪和灌溉及时,绿地内无裸露土壤,绿化用地土壤厚度、土质条件满足植物的需要。
场地内无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污染源。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室外风环境利于建筑通风和冬季人员行走舒适。
优选项
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场地上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等,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为工业厂房改造。
道路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地面,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
透水率>×(1-建筑覆盖率)
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建筑采暖与空调热源选择,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条的规定。
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或采取其它节能控制措施。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用户等情况,对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一般项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冬季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则利于自然通风。建筑主朝向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30%,透明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要求。
本条达标判定依据为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 规定的4 级要求,即在10Pa 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在~ 之间和每小时每平方米面积的空气渗透量在~ 之间。
本条评价方法为依据设计文档审核外窗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
采用适宜的蓄冷蓄热技术和新型节能的空气调节方式。
蓄冷蓄热技术虽然从能源转换和利用本身来讲并不节约,但是其对于昼夜电力峰谷差异的调节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满足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为此,宜根据当地能源政策、峰谷电价、能源紧缺状况和设备系统特点等进行选择。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取切实有效的热回收措施,设计为可以直接利用室外新风的空调系统。
对空调区域排风中的能量加以回收利用可以取得很好的节能效益和环境效益。因此,设计时可优先考虑回收排风中的能量,比较排风热回收的能量投入产出收益,尤其是当新风与排风采用独立的管道输送时,有利于设置集中的热回收装置。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
通风空调系统在建筑部分负荷和部分空间利用时不降低能源利用效率。
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空调系统设计时不仅要考虑设计工况,而且应考虑全年运行模式。在过渡季,空调系统采用全新风或增大新风比运行,可以有效地改善空调区内空气的品质,大量节省空气处理所消耗的能量,应该大力推广应用。但要实现全新风运行,设计时必须认真考虑新风取风口和新风管所需的截面积,妥善安排好排风出路,并应确保室内合理的正压值。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和使用说明。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大多数公共建筑的空调系统都是按照最不利情况(满负荷)进行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的,而建筑在绝大部分时间是处于部分负荷状况的,或者同一时间仅有一部分空间处于使用状态。针对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条件的情况,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以节约能源,显得至关重要。系统设计应能保证在建筑物处于部分冷
热负荷时和仅部分建筑使用时,能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恰当的能源供给,同时不降低能源转换效率。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以节约能源为出发点,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化空调区域,分别进行空调系统的设计。同时,冷热源、输配系统在部分负荷下的调控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条的评价从空调系统设计、冷热源部分负荷调控、系统变流量运行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采用累计得分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条的规定。
本条要求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第 条的规定。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第 条的规定,同时要求采用节能型电梯。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
建筑需蒸汽或生活热水选用余热或废热利用等方式提供。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生活用能系统的能耗在整个建筑总能耗中占有不容忽视的比例,尤其是对于有稳定热需求的公共建筑而言更是如此。用自备锅炉房满足建筑蒸汽或生活热水,如天然气热水锅炉等,不仅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而且从能源转换和利用的角度看也不符合“高质高用”的原则,不宜采用。鼓励采用市政热网、热泵、空调余热、其他废热等节能方式供应生活热水,在没有余热或废热可用时,对于蒸汽
洗衣、消毒、炊事等应采用其他替代方法(例如紫外线消毒等)。此外,如果设计方案中很好地实现了回收排水中的热量,以及利用如空调凝结水或其他余热废热作为预热,可降低能源的消耗,同样也能够提高生活热水系统的用能效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有关设计文档,并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查。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采用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热水量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或可再生能源发
电量不低于建筑用电量的2%。
太阳能热水器是目前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产品之一。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热水需求量将大大增加。太阳能热水器使用范围也将逐步由提供生活用热水向商业用和工农业生产用热水方向发
展。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发展使得太阳能热水供应、空调、采暖工程成本逐渐降低,也将是太阳能热水器潜在的巨大市场。
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中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和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在我国已能商品化生产的单晶硅、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分别为12%~13%和4%~6%,多晶硅太阳能电池也有少量的中试生产,效率为10%~12%。
风力发电系统目前在我国发展也比较迅猛,相对太阳能光电系统而言总体成本较低,是很有前途的一种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形式。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地热的利用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加以利用,一种是以地道风的形式加以利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工作原理主要是通过工作介质流过埋设在土壤或地下水、地表水(含污水、海水等)中的、一种传热效果较好的管材来
吸取土壤或水中的热量(制热时)及排出热量(制冷时)到土壤中或水中。与空气源热泵相比,它的优点是出力稳定,效率高,且没有除霜问题,可大大降低运行费用。如果在该建筑附近有一定面积的土壤可以埋设专门的塑料管道(水平开槽埋
设或垂直钻孔埋设),可采用地热源热泵机组。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文档、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现场调查。
楼宇自控系统功能完善,各子系统均能实现自动检测与控制。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建筑屋面采用种植屋面技术。
对于直接以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的系统,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和回收燃气余热的燃气热泵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建筑冷热源、空调输配系统、照明、生活热水等部分能耗实现分项和分区域计量。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控制项
根据建筑类型、气候条件、用水习惯等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考虑传统与非传统水源的利用,降低用水定额。
设置完善的供水系统,水质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且水压稳定、可靠。
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应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并应设置用水计量仪表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检测管道渗漏。
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率大于25%。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在降雨量大的缺水地区,选择经济、适用的雨水处理及利用方案。
在缺水地区,优先利用附近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附近没有集中再生水厂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其他再生水水源和处理技术。
采用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绿化灌溉方式,与传统方法相比节水率不低于10%。
优先采用雨水和再生水进行灌溉。
游泳池选用技术先进的循环水处理设备,采用节水和卫生的换水方式。
景观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且用水安全。
优选项
沿海缺水地区直接利用海水冲厕,且用水安全。
办公楼、商场类建筑中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在60%以上。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控制项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满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一般项
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70%以上(按重量计)。
使用耐久性好建筑材料,如高强度钢、高性能混凝土等建筑材料。
使用可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功能性装饰装修材料。
结构施工与装修工程一次施工到位,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装修时避免重复装修与材料浪费。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优选项
从全生命周期(包括材料的生产、运输、使用、维护、废弃、再生利用等)评价并优选所用建筑材料。
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室内环境质量
控制项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满足设计要求。
围护结构内部或表面无冷凝现象。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标准要求,且新风采气口的设置能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
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要求。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风机盘管和风道等定期清洗或更换。
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达到《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8485中II级以上要求。
建筑室内采光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T50033的要求。
建筑室内照明质量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一级要求。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一般项
单独处理的新风直接入室,避免二次污染。
合理进行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室内背景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一级要求。
宾馆类建筑围护结构构件空气隔声性能(Rw)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二级要求。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根据需要实现自然采光。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有无障碍设计。
优选项
采用中央空调的建筑,采用经济有效的空气净化技术和系统。
采用可调节遮阳,调控夏季太阳辐射。
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建筑75%以上的空间可实现自然通风。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
控制项
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大气、土壤、噪声、水、光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一般项
建筑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所在地域的气候、经济、历史、文化等特点,并同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
占地标准、建设规模和荷载余度适宜适宜,有效节约资源。
建筑设备管道更换方便,空间可灵活划分,调整方便。
施工、运营过程具有节约资源计划书,采取具体措施有效实现施工及运行过程中的节能、节水、节材。
物业管理部门或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标准认证。
第二部分 《绿色建筑技术评价细则》
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废弃物管理计划,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采用智能化手段进行系统运行状况的数据计量。
优选项
结合模拟手段进行建筑规划设计优化。
从建筑全生命周期角度,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各项技术、设备、材料的选用。
具有并实施节能管理与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
对水、电、天然气、热等实行独立计量收费,取代按面积收费的方式。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申报绿色标识奖的注意事项
1、 总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标识有效期为3年。
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适用于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 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2、组织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并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绿标办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支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评价标识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绿标办备案,接受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3、申请条件及程序
绿标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评价标识的申请应由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请。
申请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填写评价标识申报书,提供工程立项批件、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工程用材料、产品、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以及必须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资料。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4、评审、审定与申报结果公示
评价标识申请在通过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后,由组成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对有异议而且无法协调解决的项目,将不予进行审定并向申请单位说明情况,退还申请资料。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协调解决的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和公示,并公布获得星级的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和单位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向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和单位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向获得一星级和二星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和单位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向获得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和单位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
绿标办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每年不定期、分批开展评价标识活动。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5、标识的使用与管理
标识持有单位应规范使用证书和标志,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转让、伪造或冒用标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挂牌)由绿标办负责监制,统一编号,并监督使用。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6、标识的暂停与撤销
暂停使用标识:
(一)建筑物的个别指标与申请评价标识的要求不符 ;
(二)证书或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标识:
(一)建筑物的技术指标与申请评价标识的要求有多项(三项以上)不
符的 ;
(二)标识持有单位暂停使用标识超过一年的 ;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三)转让标识或违反有关规定、损害标识信誉的 ;
(四)以不真实的申请材料通过评价获得标识的 ;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检查的 。
被撤销标识的建筑物和有关单位,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提出评价标识申请。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的注意事项
1、总则
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以下简称“绿色建筑奖”) 评审
绿色建筑奖分为工程类项目奖(以下简称“工程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以下简称“技术奖”)。工程奖分为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
绿色建筑奖的奖励对象为在推进建设事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中,对发展绿色建筑有突出示范作用的工程和有积极作用的技术与产品,以及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绿色建筑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两年评选一次。
建设部归口管理绿色建筑奖。
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绿色建筑奖的管理。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绿色建筑奖的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奖的申报、初审和推荐上报。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2、申报项目应符合的条件
1)申报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工程。
(二)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三)总体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具有较高的水平,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示范作用。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一般应符合: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内组团5万m2以上;
(2)单体高层住宅2万m2以上;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的工程一般不受规模限制。
(四)规划与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和智能化系统设计等要体现绿色建筑的特色,采用适合于绿色建筑的技术、工艺与产品,运营管理水平较高,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五)工程(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一年以上。
(六)申报绿色建筑奖的住宅建筑入住率应达到70%以上。
2)申报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的工程项目,其适用性、场地与环境、能源 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与资源、智能与管理等应达到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3)申报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的工程项目,其智能化系统建设、功能效益、工程质量、运行维护等应达到同类工程先进水平,且各系统运行良好。
4) 申报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的工程项目,其建筑主体节能、常规能源系统优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应做到效果显著,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和能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同类工程的先进水平,且节能效果显著。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5)申报技术奖的技术与产品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且实用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
(二)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一年以上;
(三)符合绿色建筑工程应用要求及产品生产的节能环保要求;
(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五)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第十二条 工程奖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3、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
1)工程奖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
(一)申报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一般应由其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主要参建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申报或其中一家单独申报。其它参建单位可随主要参建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8家。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二)申报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系统集成商与运营商联合申报或会同主要系统分包商共同申报。申报的系统分包商一般不超过3家,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与建设单位或系统集成商签有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程量占系统工程总量的10%以上;
3、完成的分包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2)技术奖项目申报单位的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研究开发单位,并拥有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生产企业参予申报时应随该项目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单位申报。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4、申报资料及申报程序
申报资料
1)工程奖项目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表(工程类)》一式10份;
(二)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一式2份:
a 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申报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概况:项目概况和关于绿色建筑创新点的说明;
(2)设计总结:包括对适用性、场地与环境性能、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的选用、智能系统等进行总结;
(3)施工总结:包括对环境性、能源利用、水资源保护、材料的使用等进行总结;
(4)运行情况总结:包括对工程运行情况和相关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计量结果和检测报告、日常节能和节水、节材情况及管理措施、绿化管理的成效、垃圾管理规定等。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b 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申报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概况;
(2)智能化系统总体结构总结:包括总体和各子系统的功能,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可扩充性、可维护性和标准化等;
(3)智能化系统运行效益分析:包括需求定位、总体效益和各子系统的效益;
(4)运营管理模式及经验总结;
(5)智能化系统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
(6)已获得的奖项或达标情况: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要总结达到《居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求与技术导则》确定的星级标准的情况。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c 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申报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工程概况;
(2)节能工程的主要内容;
(3)节能工程实施情况(包括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
(4)技术创新点;
(5)节能产品和材料的进场验收检验报告;
(6)建筑节能专项施工监理记录;
(7)工程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包括建筑物与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性能检验的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8)技术经济分析;
(9)能耗检测与结果分析。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三)有关资料一式2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2、验收合格证书及与绿色建筑相关的验收材料;
3、申报工程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
(四)介绍项目总体情况的光盘(时间不超过15分钟)和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2)技术奖项目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绿色建筑奖(技术与产品类)申报表》一式10份;
(二)成果研究报告一式2份;
(三)有关材料一式2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a、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鉴定资料;
b、推广应用所需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编制或执行的国家发布的技术规范、规程、工法、标准图、操作手册、使用维护管理手册等或相关文件资料;
c、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d、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以及两家以上已推广应用的工程或单位名单;
e、获奖、专利和通过ISO认证的相关文字材料,以及生产许可等材料;
f、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等。
(四)介绍技术与产品情况的光盘(时间不超过15分钟)和图片。
申报程序: (一)申请绿色建筑奖的单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及资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建设部; (三)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5、评 审
1)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绿色建筑奖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建设部有关司局、行业学(协)会的人员组成。评审委员必须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熟悉绿色建筑专业技术或管理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评审专家委员会可分别组成专项专家组。
2)评审专家委员会依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通过审查申报材料,进行质询、讨论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多数原则确定获奖项目。
3)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可组织核查小组对需要实地核查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小组由4-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被核查项目所在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应派人参与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质量、系统功能及运行情况的介绍;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系统功能及运行情况。凡核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文件资料,申报单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听取业主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系统功能及运行情况的评价意见。核查小组向业主及监理单位咨询情况时,申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查阅工程的有关文件与技术、质量以及管理资料等;
(五)核查小组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核查报告。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6、公示与公布
1)通过评审的项目在建设部网上公示。公示期三个月。
2)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署实名的书面形式向建设部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3)异议分为技术性异议和非技术性异议。凡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申报资料不实提出的异议为技术性异议;对公示项目单位的有关情况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技术性异议。对评审等级的异议,不属异议范围。
4)技术性异议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必要时可组织评审委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非技术性异议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并将结果报建设部科技委办公室。
5)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已妥善解决的公示项目,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审查的获奖项目以建设部文件公布。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7、纪 律
1) 申报绿色建筑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或获奖资格的处理。
2) 对已经获得绿色建筑奖的项目,若发现其工程质量安全或获奖技术与产品存在重大问题或隐患,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报告,对情况属实且已影响获奖项目资格的经建设部批准取消其绿色建筑奖项目资格。
第三部分 申报绿色建筑创新奖、
绿色标识奖注意事项
8、奖 励
1)绿色建筑奖获奖项目的获奖组织和人员不应超过以下数量规定:
(一)工程奖获奖项目 组织(单位) 个人
一等奖820
二等奖615
三等奖 410
(二)技术奖获奖项目 组织(单位) 个人
一等奖 515
二等奖 410
三等奖 35
2) 建设部向获得绿色建筑奖的项目及相应的组织和人员颁发证书和证牌。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编制背景与意义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阶段,建筑业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也对环境有较大影响。建设部编制、出台《绿色施工导则》有其重要的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 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年建筑量世界排名第一,建筑规模已经占到世界的45%。建筑业每年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如我国已连续19年蝉联世界第一水泥生产大国,因水泥生产排放的二氧化碳高达亿吨,而美国仅为亿吨。年混凝土搅拌与养护用自来水10亿吨。而国家每年缺水60亿吨。 建筑垃圾问题也相当严重。据北京、上海两地统计,施工1万m2的建筑垃圾达500~600吨,均是由新材料演变而生,属施工环节中明显的浪费资源、浪费材料。 这些高污染、高消耗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从目前施工环节来看,存在着如上所述诸多“四不节”现象。推广绿色建筑,旨在开展绿色施工技术的基础性研究,探索实现绿色施工的方法和途径,为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推广绿色施工技术、推行绿色施工评价奠定基础,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施工,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
《绿色施工导则》推动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将绿色的理念贯穿绿色建筑的全过程。
更主要的是,当前气候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全球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态度很坚定,目标也很明确。在这种形势下实施推广绿色施工有着极为鲜明的现实意义。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几个概念的说明
绿色施工与绿色建筑概念
绿色施工不等同于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通过施工策划、材料采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强调的是从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四节一环保”的绿色建筑核心理念。
二者的关系需要明确,即绿色建筑不见得通过绿色施工才能完成,而绿色施工成果也不一定是绿色建筑。当然,绿色建筑能通过绿色施工完成最好。 。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标准》主要是从规划设计阶段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对施工环节没有严格的要求,而《导则》则着手提出施工环节中的“四节一环保”。因此严格地说,绿色建筑应该包括绿色施工。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绿色施工与文明施工的关系
文明施工在我国施工企业的实施有一定的历史,宗旨是“文明”,也有环境保护等内涵。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绿色施工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贯彻可持续发展,适应国际发展潮流而提出的新理念,核心是“四节一环保”,除了更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外,还要节材、节水、节地、节能,所以绿色施工高于文明施工,严于文明施工。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一、总则及施工原则
1.总则
我国尚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环境的建筑业,应全面实施绿色施工,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
本导则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并可供其他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参考。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实施绿色施工,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
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鼓励各地区开展绿色施工的政策与技术研究,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推行应用示范工程。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2、绿色施工原则
绿色施工是建筑全寿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实施绿色施工,应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进行控制,加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3、绿色施工总体框架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由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组成(图1略)。这六个方面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的子集。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条文说明
《导则》作为绿色施工的指导性原则,共有六大块内容:
1、总则;2、绿色施工原则;3、绿色施工总体框架;4、绿色施工要点;5、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6、绿色施工应用示范工程。
在这六大块内容中,总则主要是考虑设计 、施工一体化问题。施工原则强调的是对整个施工过程的控制。
紧扣“四节一环保”内涵,根据绿色施工原则,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导则》提出了绿色施工的主要内容,根据其重要性,依次列为: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
这六个方面构成了绿色施工总体框架,涵盖了绿色施工的基本指标,同时包含了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指标的子集。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结构相同,明确这样的指标体系,是为将来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评价标准”打基础。 在绿色施工总体框架中,将施工管理放在第一位是有其深层次考虑的。我国工程建设发展的情况是体量越做越大,基础越做越深,所以施工方案是绿色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如地下工程的施工,是采用明挖法、盖挖法、暗挖法、沉管法还是冷冻法,会涉及到工期、质量、安全、资金投入、装备配置、施工力量等一系列问题,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对此《导则》在施工管理中,对施工方案确定均有具体规定。
盖挖法是由地面向下开挖至一定深度后,将顶部封闭,其余的下部工程在封闭的顶盖下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可以顺作,也可以逆作。在城市繁忙地带修建地铁车站时,往往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当地铁车站设在主干道上,而交通不能中断,且需要确保一定交通流量要求时,可选用盖挖法。沉管法是在水底建筑隧道的一种施工方法。沉管隧道就是将若干个预制段分别浮运到海面(河面)现场,并一个接一个地沉放安装在已疏浚好的基槽内,以此方法修建的水下隧道。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4、绿色施工要点
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条文说明:
绿色施工要点则是《导则》真正核心的内容。 绿色施工要点包括绿色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技术要点、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要点、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六方面内容,每项内容又有若干项要求。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组织管理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2、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规划管理
1、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2、绿色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实施管理
1、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2、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
3、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评价管理
1、对照本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
2、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
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条文说明
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如,组织管理要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规划管理要编制绿色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绿色施工应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环境保护技术要点
条文说明:
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工程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很大。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源之一是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粒径小于10μm的颗粒可以被人类吸入肺部,对健康十分有害。悬浮颗粒包括了道路尘、土壤尘、建筑材料尘等的贡献。《导则》(环境保护技术要点)对土方作业阶段、结构安装装饰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明确提出了量化指标;对噪音与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等也提出了定性或定量要求。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扬尘控制
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不扩散到场区外。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7、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
如要求土方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噪音与振动控制
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光污染控制
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土壤保护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3、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建筑垃圾控制
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如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2、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1、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2、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
3、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4、逐步开展统计分析施工项目的CO2排放量,以及各种不同植被和树种的CO2固定量的工作。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技术要点
节材措施
1、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2、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3、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4、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5、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6、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7、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结构材料
1、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结构工程使用散装水泥。
2、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
3、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4、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批量下料。
5、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大型钢结构宜采用工厂制作,现场拼装;宜采用分段吊装、整体提升、滑移、顶升等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6、采取数字化技术,对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结构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围护材料
1、门窗、屋面、外墙等围护结构选用耐候性及耐久性良好的材料,施工确保密封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
2、门窗采用密封性、保温隔热性能、隔音性能良好的型材和玻璃等材料。
3、屋面材料、外墙材料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和保温隔热性能。
4、当屋面或墙体等部位采用基层加设保温隔热系统的方式施工时,应选择高效节能、耐久性好的保温隔热材料,以减小保温隔热层的厚度及材料用量。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5、屋面或墙体等部位的保温隔热系统采用专用的配套材料,以加强各层次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强度,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6、根据建筑物的实际特点,优选屋面或外墙的保温隔热材料系统和施工方式,例如保温板粘贴、保温板干挂、聚氨酯硬泡喷涂、保温浆料涂抹等,以保证保温隔热效果,并减少材料浪费。
7、加强保温隔热系统与围护结构的节点处理,尽量降低热桥效应。针对建筑物的不同部位保温隔热特点,选用不同的保温隔热材料及系统,以做到经济适用。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装饰装修材料
1、贴面类材料在施工前,应进行总体排版策划,减少非整块材的数量。
2、采用非木质的新材料或人造板材代替木质板材。
3、防水卷材、壁纸、油漆及各类涂料基层必须符合要求,避免起皮、脱落。各类油漆及粘结剂应随用随开启,不用时及时封闭。
4、幕墙及各类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同步。
5、木制品及木装饰用料、玻璃等各类板材等宜在工厂采购或定制。
6、采用自粘类片材,减少现场液态粘结剂的使用量。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周转材料
1、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
2、优先选用制作、安装、拆除一体化的专业队伍进行模板工程施工。
3、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
4、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多层、高层建筑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模板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支撑。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5、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6、推广采用外墙保温板替代混凝土施工模板的技术。
7、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力争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条文说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绿色施工要点中关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部分,是《导则》中很硬的一条,也是《导则》的特色之一。此条从节材措施、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到周转材料,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模板与脚手架问题。受体制约束,我国工程建设中木模板的周转次数低得惊人,有的仅用一次,连外国专家都要抗议我国浪费木材资源的现状。绿色施工规定要优化模板及支撑体系方案。采用工具式模板、钢制大模板和早拆支撑体系,采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代替木模板。 钢筋专业化加工与配送要求。钢筋加工配送可以大量消化通尺钢材(非标准长度钢筋,价格比定尺原料钢筋低200~300元/吨),降低原料浪费。 结构材料要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结构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建筑工程所用水泥30%用在砌筑和抹灰。现场配制质量不稳定,浪费材料,破坏环境,出现开裂、渗漏、空鼓、脱落一系列问题。若采用商品砂浆后,不仅使用散装水泥,使工业废弃物的利用成为可能。 据测算,2006年发展散装水泥,减少包装袋94亿只,节省包装费用亿元。由此节约包装纸万吨,折合木材万立方米;节约电力亿千瓦时,节约水资源亿吨,节约烧碱万吨,节约燃煤万吨,综合能耗节约达万吨标准煤。 如果预拌砂浆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全面实施,将带动我国水泥散装率提高8~10个百分点,并能有效地带动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是落实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节能减排的一项具体行动。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的技术要点
提高用水效率
1、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2、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3、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4、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5、施工现场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6、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7、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8、对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和工艺点进行专项计量考核。施工现场建立雨水、中水或可再利用水的搜集利用系统。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非传统水源利用
1、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2、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4、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
5、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用水安全
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节能措施
1、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2、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3、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5、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机械设备与机具
1、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2、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1、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南方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其外墙窗设遮阳设施。
2、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3、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施工用电及照明
1、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2、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
临时用地指标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临时用地保护
1、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2、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4、施工现场围墙可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6、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5、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
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
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绿色施工的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第四部分 绿色施工导则
6、绿色施工的应用示范工程
我国绿色施工尚处于起步阶段,应通过试点和示范工程,总结经验,引导绿色施工的健康发展。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和统计制度,制订引导施工企业实施绿色施工的激励政策,促进绿色施工的发展。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介绍
绿色奥运示范工程举例
绿色世博示范工程举例
其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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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