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投标某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
理资格招标项目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委托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
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 2010年 12月 7日至 2010年 12月 13日五个工作日。
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0724-1001D12N1879
2.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名称及数量:
包
号
标的名称
选定编审
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1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一)
8 家甲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2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二)
2 家乙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共两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日止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用户
需求书中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b.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c.企业资质:分包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
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分包 2 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原建设厅)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
d.企业注册地址在佛山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
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 150平方米(提供 2010年有效的租赁合同,如自有物
业的只需提供房产证。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g.投标人须具有佛山市建设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年至今,投标人所参与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i.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彼此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j.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K.分包 1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分包 2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乙
级资质企业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至 2010 年 12 月 17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至 12:00,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
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1号金海广场 1905室
传真:06
电话:06,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 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
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6.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八千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
金必须在 2010 年 12 月 28 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 15:0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
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三层
7. 开标时间:2010年 12月 28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9.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
用。
10.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 3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1.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
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2.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 18楼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1号金海广场 1905室
电话:(86757)6、(8620)8
传真:(86757)6、(8620)3
网址:
联系人:崔先生、邓先生
13. 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收款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
14. 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
15.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7-7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 2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目录
A. 说 明 3
1项目说明 3
2 定义 3
3 合格的投标人 4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
5投标费用 4
B. 招标文件 5
6招标文件构成 5
7招标文件的澄清 5
8招标文件的修改 5
9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6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0投标语言及计量 7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7
12投标信函 8
13投标报价 8
14投标货币 8
15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8
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
17投标保证金 8
18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9
19保密 9
20投标有效期 10
21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
22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10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24投标截止时间 11
25迟交的投标文件 12
2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
E、开标与评标 13
27开标 13
28评标机构 13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13
30投标文件的初审 13
31投标文件的评价 14
32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 17
33中标人的确定 17
34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17
F、授予合同 18
35合同授予标准 18
36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及货物数量的权力 18
3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8
38中标通知书 18
39签订合同 18
40中标服务费 19
41招标结果通知 19
A.说明
1项目说明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拟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
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招标范围
本项目项下相关服务:
包
号
标的名称
选定编审
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1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一)
8 家甲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2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二)
2 家乙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共两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日止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用
户需求书中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招标要求
必须满足的本项目服务期限: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
服务期限内的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必须技术先进、管理完善、质量可靠、可操作。
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体。
投标人须按“用户需求书”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
需求书”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定义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概、预、结(决)算评审、工程的复核工作、管理、安全作业、
保证及相关支持。
投标人:指与第 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招标代理机构,即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
公司。
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合同:指由招标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第 4点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之有正常贸易关系的
国家和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仅限于对这些货物和服务。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澄清以及中标服务费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以下提到电报均包括
电传、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6 天收到的对招标
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天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在征得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答复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有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可专
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人须知第 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
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以修改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投标人,
而且此修改书对所有这些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后应书面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
构可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变更时
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9 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
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
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中文为准。
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之附件 2,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汇款声明
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一并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按投标人须知第 、和
条的规定标注。
商务部分
内容为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格式所作出的对应的书面应答文件。
技术部分
a) 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描述、服
务规范、质量指标、工具配备、人员安排等;
b)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a. 逐条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服务和货物已对采购人的需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用户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b. 服务细则,工具、设施配备;
c. 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光
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 23
条的规定标注。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
方式保存。
12 投标信函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信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及相应的投
标报价表。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人员费用、税费及
合同项下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并结合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计费标准报
服务期间内提供招标内容服务的下浮费率 b%(注:b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0≤b≤15)。
报价中应已包括全部服务、人员费用、税费和其他费用。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费率在投标有效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以可调整的下浮费率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予以拒绝。
14 结算货币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结算。
15 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
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在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应包括:
(a)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包括为了履行服务进行人员配
置的能力;
(b) 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
16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4条规定,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八千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条的规定没
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以投标单
位名义电汇至招标机构(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帐号信息如下),并在递交
投标文件时出示电汇回单原件,回单复印件应粘贴在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中(不接受其他形式
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招标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保证
金汇款声明函”,并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予以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五(5)个工作日内原额
退还。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
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 40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
知支付了第 41条所述的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40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第 41条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18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投标价已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
方支付的版税。
19 保密
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
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
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
规定短的将按投标人须知第 30条规定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或电报)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
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
正其投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有
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五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
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副本必须编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
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
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
效。电传和传真的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22 不允许偏离的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
的风险,将导致投标无效。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 带“★”号的条款;
2) 资格文件;
3) 其它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允许偏离内容。
对投标人须知 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
1) 未加注“★”号的条款;
2) 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
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
成废标,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应单独说明。
D、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且副本应编号(副本 1,副本 2…副本
5)。
唱标信封应标明“唱标信封”、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内装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见第四部分附件 2);
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投标人名称及招标编号。
所有信封均应清楚标明:
a. 收件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0724-1001D12N1879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招标项目
包号:
招标内容名称:
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
投标人地址:
及“2010年 12月 28日北京时间下午 15:00之前不得启封”字句。
b. ★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后,送达开标地点。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24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12月 28日北京时间下午 15:00前送达开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 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日期。
25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人须知第 24 条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
文件。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包括替代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21条和 2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
回通知书也可以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
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与评标
27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
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招标代理
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密封完好的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折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第 25条的规定拒绝接受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因不符合规定而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
28 评标机构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共由五位成员组成,
包括四位专家及一位采购人代表。四位专家于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29至 34款。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要求投标人
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
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未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
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进行联系。
30 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 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如果投标
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
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
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
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
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违反下列情
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3 投标的有效期:开标日后的 9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4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八千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下浮费率:下浮费率为 b%,且 0≤b≤15;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6 投标人须对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
7 投标信函:有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签或签名
8 资格声明
9 投标人资格说明
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12 投标人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13 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 4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全部条款
14 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
15 投标人其它资质要求
16 用户要求书中不可偏离部分(★号条款)
如满足 要求的该分包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的,该分包作招标失败处理。
31 投标文件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0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价格、技术商务两部分分别打
分的方式进行,具体计算方法见 条款。各评分项目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价格 技术商务
权重 10分 90分
价格分是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为最低值的投标下浮率为基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则按比例算出。
技术商务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共 9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说明
1
对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
款的响应情况(5分)
完全响应,得 5分;
不响应条款不多于 3项的,1-3分;
不响应条款在 3项以上的,得 0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20 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名或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
员 10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10名
以上,得 21-25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15 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名或以上,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8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的人员 8名以上,得 16-20分。
(分包一)
拟委派本项目各类专业
人员情况(25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10 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中
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名以上,得 10-15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15 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名或以上,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中
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8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的人员 8名以上,得 21-25分。
2
(分包二)
拟委派本项目各类专业
人员情况(25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10 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中
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名以上,得 16-20分。
拟选派承担本项目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中:专业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的人员 8名或以上,其中,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类中级
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名或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执
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4名以上,得 10-15分。
工作方案思路清晰,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有明确承诺严格遵
守本次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得 14-17
分。
工作方案思路比较清晰,有承诺明确严格遵守本次委托人对
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得 6-13分。
3
工作计划可行性分析评
价(17分)
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度一般;有承诺但不明确的或无承诺严格
遵守本次委托人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得 1-5
分。
4
理解和熟悉财政投资工
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
政策、法规、知识和现行
做法,对接受委托评审财
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工作
进行经验总结,并能对财
政投资项目投资控制、项
目造价全过程管理、采购
文件和合同审查管理等
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
议和意见(10分)
优:7-10分
中:4-6分
差:0-3分
5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健全
性和完善性(10分)
企业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可行,
得 7-10分;
企业规章制度较健全、较完善,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得 4-6分;
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得 0-3分;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获得县区级或以上财政局签约的工程造
价咨询定点服务资格的得 5分,无得 0分。
6
(分包一)
业绩(13分)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已完成的单项目编制预算金额 1 亿元人
民币以上的业绩,每项业绩得 2分;如是单项目编制预算金
额 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则每项业绩另加 2分;本项评
分满分 8分。
在广东省内获得县区级或以上财政局签约的工程造价咨询
定点服务资格的得 3分,无得 0分。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在三水地区已完成的单项目编制预算金
额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每项业绩得 2 分;如是单
项目编制预算金额 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业绩,则每项业
绩另加 2分;本项评分满分 6分。
投标人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区域内有设置办公场地并支持
1小时响应的加 2分,无得 0分。
(分包二)
业绩(13分)
投标人在 2008年至 2009年期间连续两年盈利的,得 2分,
否则得 0分。
7
服务质量保证和服务效
率措施的评价(10分)
优:7-10分
中:4-6分
差:0-3分
注:以上评分表格中第 2、6 项评审内容应按要求区别分包一、分包二的投标人进行评审;
其余项目的评审内容均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综合得分的确定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
得分:
W=[Cmin/C]×10+T
其中:
W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1减去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下浮费率;
Cmin1减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为最低值的投标下浮率;
T某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审得分;
注:(1)T为所有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综合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33 中标人的确定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1 和 32 条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估。本项目共推荐 10 名
中标候选人,其中分包一推荐 8名中标候选人,分包二推荐 2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原则进行排名,推荐包一
综合得分排名为 1至 8名的投标人为包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包二综合得分排名为 1至 2名的
投标人为包二中标候选人。
如包一的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足 8家而导致未能完成采购任务的,未完成采购任务数
量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将不再进行采购或依法另行采购。
34 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除投标人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
构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
投标文件被拒绝。
F、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 37 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36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及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服务数量和货物
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实质改变。
3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决定依法拒绝
所有或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用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9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在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
(一)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二)投标澄清文件
(三)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四)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
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标授予
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采购。
40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 分包一中标人应支付人民币 8000元的中标服务费;
(2) 分包二中标人应支付人民币 3000元的中标服务费;
(3)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汇款。
账户信息:
收款人: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
中标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 招标结果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
市相关网站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外公开网站上向所有未中标人发布招标结果。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的,以用户需求为准)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三水区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招标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本服务协议及其附件;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服务承诺;
上述文件间在表述上如有冲突,以顺序列前的文件的表述为准,上述文件在表述上如
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3、咨询服务期:
甲方授予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资格,资格有效期为 2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内乙方负责甲方委托的工程概、预、结(决)
算评审工作和暂时负责上述评审的部分工程的复核工作。复核工作试行期为 1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行期满后,甲方根据复核的试行
经验和工作实际,决定是否对复核单位进行重新招标。若重新招标后,乙方放弃资格,
则在服务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委托乙方编审工作。
在服务期间,乙方保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
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和
复核工作,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评审和复核报告,并对评审和复核结论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在服务期间,甲方不保证乙方具体承担的项目数量。
4、甲方授予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
序号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规模 备注
1 预算编制
2 预算审核
3 结算审核
4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5、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程序如下:
步骤 1:甲方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分配办法及考核办法(详见协议附
件二)从签约单位中选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步骤 2:甲、乙双方签订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专项协议。
乙方按照规定格式与甲方签订具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确认无误、签名盖章后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委托咨询服务费用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中标后的委托费用=(1-全体中标单位投标承诺下浮率的平均值 b%)×计费标准
计费标准详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制定的计费标准规定(详见协议附件四)。
步骤 3:专项协议的履行
专项协议签订后,乙方依照专项协议约定的事项(项目完成时间参考协议附件五,具体以专
项协议所签定的时间为准)提供相关服务,甲方也依照专项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彼此间
不应提出专项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步骤 4:结算
评审和复核委托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拨付一次,乙方必须于每季度末之前(如遇节假日
则顺延),将已出具正式报告并已评审和复核完毕但未收评审和复核委托费的工程项目按甲
方要求的格式填列表格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核对,并由该单位基建科按甲方要求程
序报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对已按甲方要求完成但正在或准备被复核和审计的项目评审委托费用则需要待复核和
审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其结果在下一季拨付。
对已按甲方要求完成但乙方未能按时申报的项目评审委托费可延迟到下一季拨付。
乙方向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1 个星期内,由甲方向乙
方支付相应发票金额的委托费用。
6、本协议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协议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协议的,报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备案。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协议履行的监督检查,
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7、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
同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在协议执行期内,当有效的工程造价服务咨询单位数量不足时,甲方可就本协议标的内
容再次进行招标确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乙方无异议。
9、违约处罚(详见协议附件三)
10、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署服务协议书前向采购中心提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
行转账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即¥20000 元)。采购中心收到履约保证
金后,向甲方和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备案。
.如期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因
违约而造成协议缔约方经济损失超过该保证金数额的,对超额部分予追加赔偿。
.若乙方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将视其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能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及无任何违规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于协议期满
后 30天内凭甲方确认的书面申请,由采购中心按原额无息退回。
11、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统一由佛山市辖属的专业检测机构进
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2、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24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协议执行期内,如因乙方违规经营和违约并被受查处时,本协议将自动提前终止执
行,并将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没收。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14、协议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审核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款适用于《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分包一所涉及内容)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如乙方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区域
内已设立办公场所的(须出具有效的场地租赁证明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本协议生效。
如乙方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区域内没有设立办公场所的,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个
月内在该地区完成办公场所的设立(须出具有效的场地租赁证明或工商登记注册证),
本协议生效;如乙方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办公场所的设立,本协议无效。(本款适用于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分包二所涉及
内容)
15、其它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
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协议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
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
章确认之日期。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相应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协议义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本协议共计页 A4纸张,缺页之协议为无效协议。
.本协议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
业务电话:
投诉电话:
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附件二、《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分配及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三、《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违约处罚》;
附件四、《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性投资(拨款)建设项目工程委托评审费计费标准》;
附件五、《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附件二: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任务分配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任务分配办法
评审和复核项目的任务分配办法分为循环排号法和择优选择法两种。评审项目和复核项
目按两种不同的口径进行分配和统计。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基建科将根据评审和复核项目的
规模和内容、完成时间要求、技术难度等情况选定其中一种分配方法进行任务分配。
(一)一般性项目的评审和复核任务分配采用循环排号法。循环排号法的具体操作为:
1、按评审签约单位和复核签约单位两种情况对签约单位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号。
2、接到项目工程投资的预、结(决)算编审和复核任务后,我局基建科根据评审项目管理
系统的排号分配给排号最前的咨询机构,在接受委托后,该单位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其
他咨询机构排号向前累进一位。
3、对按循环排号法轮到的咨询机构却因该单位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含该单位参与该项
目预结算的编审和与该项目相关实施单位有利害关系等情况)需回避的项目,该项目的
委托业务改由排号第二的咨询机构实施,接受委托任务的咨询机构其排号调整到最后,
原排号第一的单位顺延调整到第二位,其余的单位排号不变,依次类推。
(二)属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采取择优选择的分配办法:
1、时间要求紧急、评审内容特殊、专业性强和省市的大型重点项目。
2、对于已按我局要求完成工程预算编审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原委托咨询机构又能按我
局要求跟进并为我局解决实际问题的原有预算项目,其结算审核工作原则上由原预算编
审单位实施。
(三)择优选择要根据工程评审的要求,各签约单位的综合实力、专业侧重、工作表现和考
核评分情况进行选择。接受委托后,该单位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原排号在该单位之后的其他
咨询机构排号向前累进一位。
(四)每年度按择优选择的分配办法选定的评审项目(未含急办和大型重点工程项目)一般
不能超过当年评审项目(不含概算编审项目和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的 40%;每年度按择优选
择的分配办法选定的复核项目(未含急办和大型重点工程项目)一般不能超过当年复核项目
的 40%。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中标单位想办法完成在审的项目和兼顾各中标单位任务量相对
均衡,中标单位同时在办审核和复核项目个数原则上不超过 25个。
(六)概算编审项目和财务决算审核项目不纳入排号法或择优法统计。
1、对于概算编审项目,由我局基建科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实施单位,概算编审委托单
位不收费,为补偿实施单位的损失,该工程的预算编审工作原则上由概算编审单位实施。
因已在概算编审时确定咨询机构,所以预算编审时该项目不纳入排号法或择优法统计。
2、对于财务决算审核项目,原则上由原结算审核单位实施,不参加循环轮号和择优选择,
也不纳入排号法或择优法统计。对未经我局委托审核结算的财务决算项目,原则上安排
给排号最前的咨询机构实施。
二、对签约单位的考核
我局对签约单位的考核管理主要采取对已完的单项评审和复核工作的考核和服务有效
期间的考核两种方式。
(一)对已完的单项评审和复核工作的考核
我局基建科建立和运用评审项目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对签约单位本季
度已完成的每项评审和复核工程的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
评价和汇总,并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内将评价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向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通报。
为提高中标单位的评审水平,形造中标单位的竞争氛围,我局将采取奖罚的原则对中标
单位进行考核管理。各中标单位每季度已完项目汇总的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局择优选择分配办
法和委托费拨付的主要考核依据。该评审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评分结果达 85分或以上的项目,为好级次项目。
2、评分结果在 60分至 85分之间的项目(含 60分,不含 85分),为中级次项目。
3、评分结果达 60分以下的项目,为差级次项目。
4、好级次和中级次项目的委托费按委托协议书的约定收足,下一季度的任务分配按正常轮
号。差级次项目的委托费按委托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计算,下一季度的任务分配且要轮空
一次。
5、在评分季度中,各中标单位每出现差级次项目一次,下一季度的任务分配就要轮空一次。
各中标单位每季度已完项目汇总的评价结果平均分达 85 分或以上的咨询机构方可参加
下一季度的择优选择。当本季度没有 85分或以上的咨询机构出现,而下一季度又有项目
需择优选择时,这些项目由评分结果的前 3名单位实施。
(二)服务有效期间的考核
1、在服务有效期内,我局每年都从咨询机构完成的质量、效率、服务、审核初稿、职业道
德和协议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各签约单位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评分考核,具体做法为:
我局基建科在下一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对各中标单位上一年度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评分考核,
评定结果不及格的编审复核签约单位将被调整为候补单位,候补单位按先后名次依次替
代被淘汰的原编审复核签约单位。我局基建科定期将评价结果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
2、我局基建科根据工作任务的需求情况、处罚情况和年度的考核评定情况调整原编审签约
单位和起用候补单位时,需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3、协议期满后,由我局基建科负责对各签约单位服务期间的协议执行情况(包括完成质量、
完成效率、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社会反映、服务态度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作
评价,并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确定下一年度是否需要续期或重新招标。若需重新招标的,
评价结果连续两年达 85 分以上的咨询机构可在下一服务期的采购招标中获得 5 分的加
分,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 60分以下的咨询机构不能参加下一服务期的投标。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附件三: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违约处罚
中标单位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服务承诺,按我局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工程概、
预结(决)算的评审和复核工作。对违反协议书约定的,进行如下处罚:
对咨询机构出现评审和复核质量问题、审核超时、违反程序和泄密等违约行为的,财政
部门有权对违约咨询机构按委托协议进行警告、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三年内不得参与我
局相同的项目投标等处罚,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对出现评审和复核质量问题的处罚。为实施对签约咨询机构编审和复核结果准确性
的监督,我局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咨询机构或由我局基建科对签约机构的编审结果进行
复审,如经复审发现其的编审结果与复核结果存在差异且偏差率 i超过以下情况的(偏差率
i 根据我局的实际分 3 种情况考虑:1)、委托咨询机构提交的定案稿(初稿)与我局基建科
复核的最后定案金额对比;2)、被审咨询机构的审核结果与复核咨询机构的审核结果(经与
被审咨询机构等相关单位对数并盖章确认)对比;3)、被审咨询机构的审核结果与审计等有
关部门的审定结果对比。其中 i=(咨询机构送审金额-经确认的复核金额)/经确认的复核
金额)),且证实是咨询机构编审结果存在问题的,我局对相应的编审和复核咨询机构作出如
下的处理:
(1) 工程预算审核和复核:
① 1%<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10%;
② 5%<i≤8%,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30%;
③ 8%<i≤10%之间的,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70%;
④ i>10%,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80%。
(2) 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和复核:
① 1%<i≤3%,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10%;
②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20%;
③ 5%<i≤8%,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40%;
④ 8%<i≤10%之间的,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70%
⑤ i>10%,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80%;
(3)无补充资料的情况下,区财政局最后定案金额比初稿审定金额相差 20%(或增加 20%)
以上的,扣除全部审核服务费并暂停其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三个月;并达到三次以
上的则取消在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格。
(4)出错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作出减少委托任务或提出撤销其委托合作关系的处理。
(5)对已拨付委托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中标单位提供的审核结果有问题需
扣减相应咨询机构委托费的,在该单位今后实施的项目委托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二、逾期处理。因咨询机构原因,未能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和定案稿给我局基
建科复核和对复审意见处理不及时的,按如下规定处理:
(一)若因特殊情况,中介需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的,须向三水区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若中
介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区财政局扣除评
审服务费的 2%作为罚金;若中介机构逾期 5个工作日不能提交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
项评审项目 20%的评审费;若中介机构逾期 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初步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
扣除单项评审项目 50%的评审费,同时暂停其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在中介机构采
取有效整改措施后方恢复其评审资格。
(二)除中标人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对在协议期间拒绝接受分配任务达 2次以
上(含 2次)的中标单位,我局有权中止其与我局合作的资格。
(三)弄虚作假,与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和编制等单位串通,违反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
等,以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政府利益的,一经我局查实,我局有权对违约咨询机构按委托协
议约定进行警告、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同的项目投标等处罚,并
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对拒绝接受我局监督检查和管理的签约单位,我局有权中止其与我局合作的资格。
(五)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委托服务期间,我局若发现签约咨询机构或签约咨询机构
的审核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和私自与施工等利益单位联系等违规违纪现象的,我局责
令违规违纪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终止委托服务协议,并将相关情况报相关部门依法处
理。
(六)签约的咨询机构必须独立完成我局委托的评审任务,不得将评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
施。我局若发现签约咨询机构将我局委托的评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施的,一经证实,我局
有权对违约单位按委托协议约定进行扣减委托费、解除委托、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相同的项
目投标等处罚,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因咨询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评审结论不实,引起诉讼和纠纷的,该机构除承担相关责任
外,我局还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机构作出通报批评、扣减评审费用、停止委托新的评
审任务和解除委托协议等处罚。
(八)我局若发现签约单位的资质被降级或吊销的,我局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对其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对签约单位不按协议完成委托业务、审核中出现严重错误或发生与委托业务相抵触行
为的,我局有权终止该签约单位的审核活动,追究其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由其负责。
(十)在工程评审复核过程中,我局若发现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能
力等问题不能胜任评审工作要求的,我局保留更换相关人员、减少委托任务和更换中标单位
的权力。
(十一)若中标单位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生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无法继续履行合约
的,自动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附件四: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性资金投资(拨款)建设项目工程委托评审费计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和《财政性投资评审费用及委
托代理业务补助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512号)以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
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 号)文件规定,结合三水区基建工程
项目的实际情况,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费用,工程预算、结算以及财务决算的评审费用
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工程预(结)算委托审核费计算标准
(一)、委托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其中:
1、b%为我局对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机构进行采购时全体中标单位投标承诺下浮率的算术平均
值,下同。
2、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的计费标准以委托审核的项目预算金额(不计项目前期费用)作为
基数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万至 1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000万至 3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3000万至 5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0万至 1亿元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亿元以上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不足 600元
的按 600 元计收。
(二)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工程结算委托审核费
的计费标准以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其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5%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4%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3%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2%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不足 1000
元的,按 1000元计收。
二、委托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工程决算委托审核费计算方法
工程决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其中工程决算的计费标准是指整个基建项目资金
的 ‰的 65%。
三、工程预(结)算复核委托费计算标准
(一)复核工程项目的适用范围。送审预算和结算金额大于等于 1000 万元的工程项目,由
我局另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对于送审结算金额大于等于 500万元,少
于 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二)工程预算复核委托费=(1-b%)×计费标准,工程预算复核委托费的计费标准以项目送
审金额(该项目送审金额为审核咨询机构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和财政确认的金额)为基数计算,
其中:
项目金额在 1000万至 3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3000万至 5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0万至 1亿元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亿元以上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三)工程结算复核委托费=(1-b%)×计费标准,工程结算委托复核费的计费标准分两种形
式,三水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情况,在委托造价公司复核时,双方约定计费方式:
1、以项目送审金额(该项目送审金额为审核咨询机构审核后经建设和施工单位确认并经财
政部门审核的金额)为基准,以项目核减额(项目送审金额与经复核单位、被审单位等相关
单位盖章确认的复核金额的差值)为基数计算,其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5%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4%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3%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2%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2、以财政委托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金额为基准,以项目核减额(财政委托审核工程结算的
初审金额与经复核单位、被审单位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复核金额的差值)为基数计算,其
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10%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9%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8%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5%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附件五: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快预算评审时限的通知》的要求及结合三水地
区的实际情况,中介机构的编审时限应按照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 工程概算或预算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100万元以内 5日
2 100万元—500万元 7日
3 500万元—1000万元 10日
4 1000万元—3000万元 12日
5 3000万元—5000万元 15日
6 5000万元—10000万元 18日
7 10000万元以上 21日
(二)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500万元以内 19个工作日
2 500万元—5000万元 25个工作日
3 5000万元—10000万元 37个工作日
4 10000万元以上 55个工作日
若因特殊情况,中介机构需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的,须向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提出书面申
请。若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每逾期一日,区财政局
扣除评审服务费的 5%作为罚金;若中介机构逾期 3日不能提交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
项评审项目 30%的评审费;若中介机构逾期 5日不能提交初步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
项评审项目 60%的评审费,同时暂停该中介机构 3个月的评审业务资格,中介机构须在暂停
期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后,方可恢复其评审资格。
二、凡各咨询机构送交本局的审核报告中出现文字错漏、标错小数点等情况,不论是否
涉及审定金额,均按所评审项目的审核费用总额 20%扣取罚金,扣罚费用不足 1000 元的扣
1000元,扣罚费用超过 1万元的,扣罚 1万元。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本 部 分 所 列 之 文 件 须 按 本 次 序 提 供 )
第四部分目录
附件 1投标信函
附件 2开标一览表及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附件 3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5投标人基本信息说明
附件 6投标人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附件 7拟委派本项目各类专业人员一览表
附件 8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 9服务质量保证与承诺
附件 10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附件 11硬件设施一览表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投标信函
致:中国广州东风东路 726号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公告,作为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代表投
标 人 _______________( 投 标 人 名 称 和 地 址 ) 的 本 投 标 文 件 签 名 方 代 表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人全名,职务),在此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签字人代表以此函申明并同意:
(1)对随附投标报价表所规定的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投标人于本项目服务期间提供的全部服务
内容的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以大写和数字表示)。
(2)投标人将承担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尽研究了所有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文(如果有),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
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投标人必须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投标人之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个公历日。
(5)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
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没收。
(6)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
据或信息。
(7)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8) 如我方被授予合同,由我方就本次招标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服务费列于招
标文件要求的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
(9)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公函应发往下列地址: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中标通知书中的书面接受函应构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直至正式
合同编制完毕并生效。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2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项目 报价内容
服务
期限
下浮费率 备注
1 投标价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审服
务资格(一)/(二)
两年
2 费率修改
(若提供)
3 最终投标
下浮费率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随附《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5 投标有效期
注:1、此表应制作正本一份,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与后附“保证金汇款声明
函”一并封装在单独的密封唱标信封内。
2、下浮费率是指投标人按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制定的计费标准提供固定的下浮费率,下浮
费率按百分比报价。
3、本项目报价采用统一下浮费率,报价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用户需求书》以及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 .
(公章)
职务: .
日期: .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
致: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编号为:0724-1001D12N1879\
包号)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
帐方式划入你方帐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
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投标人(法人公章及公司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粘贴汇款单或转帐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在单独
的密封开标信封中,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附件 3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O”。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
合同条款
序号 合同条款条目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职务:
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投标人须知
附件 5A资格声明
附件 5B投标人资格说明
附件 5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5D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 5E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附件 5F工程造价咨询等级资质证书
附件 5G投标人驻佛山市内机构的证明文件
附件 5H佛山市建设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附件 5I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承诺书
一、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填写和递交以下规定之表格以及有关资料。
要求对所附的表格中所提出之问题或/要求作出唯一的、正面的、明确的、有针对性的答
复。
资格资料中的签署须作为对其中所有说明、对问题的回答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
准确性的保证。
投标人所提交之资格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之标准、规定进行审查,以决定投
标人的合格性及能力。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再退还。
二、 附件 5A资格声明
致: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
为响应你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以下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 (服务名称) 的投标,并提交后附文件,保证其所有的说明真实、正确、
完整、合法:
投标人签名及授权签署本资格
名称和地址文件者之职务
名称: 姓名:
地址: 职称或职位:
传真号: 电话号码:
三、 附件 5B投标人资格说明
1.名称及概况:
(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人应递交近一年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并填写以下内容:
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资产负债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营业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利润总额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近 2年的年营业额(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3.给国内客户提供同类服务的业绩清单(按第四部分附件 8的要求提供):
4.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5.其他情况(包括组织机构、经营历史及状况、人员资历、经验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
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_______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附件 5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号
授权委
托证明书
()第号
注:按提供的该表格格式填写,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表格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号
注:按提供的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原件装订于正本中。
五、 附件 5D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万元
六、 附件 5E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七、 附件 5F分包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
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分包二投标人须具有广东省住房与城乡
建设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证书
八、 附件 5G 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范围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登记注
册的分支机构,办公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提供 2010 年有效的租赁合同,如
自有物业的只需提供房产证。以上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
查)
九、 附件 5H投标人须具有佛山市建设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十、 附件 5I2008年至今,如投标人所参与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
记录的,请出具承诺书。
附件 5投标人基本信息说明
单位名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在佛山市
内地址
传真 被授权人 职务
一、单位简
历 及 隶
属关系
单位优势
及特长
职工总数 人 营业额 实现利润
流动资金 万元 1.
固定资产
(万元)
原值:
净值: 2.
二、单位概
况
建筑面积 M2
上一
年主
要经
济指
标
提供主要
服务范围
3.
近 3 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
于投标人违约或部份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
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
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
格将被取消)。
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
(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
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
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
的变更证明文件。
三、其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6投标人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日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注: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其中包括内部三级复核制度、内部责任追究责任制
度、资料归档与管理制度、专业分工协作制度、保密制度等(请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7拟委派本项目各类专业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属专业 执业资格及 履历
证件号
1
2
3
4
5
…
注:1、表中第一行填写专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
2、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经济会计师证书等)
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8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合同执行时
间
编审金额 审定金额
完成的起
止时间
项目所属
专业类型
用户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
注:1、请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项目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时限为 2008年 1月至今,项目所涉及专业应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市
政、水利、公路;
3、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应与上表相对应。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财政局签约的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资格,可不提供上述第 2 点
的项目所涉及专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9投标方案
一、工作计划可行性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对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安排及详细性分析。
二、经验总结
主要内容:理解和熟悉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和现行做法,对
接受委托评审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三、意见及建议
主要内容:对以下四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及建议。
1、财政投资项目投资控制
2、项目造价全过程管理
3、采购文件审查管理
4、合同审查管理
附件 10服务质量保证与承诺
(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响应时间
二、收费标准
三、质量保证
四、完成期限
五、服务水准
六、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含工程预结(决)算编审、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全过程管理等工作),中标人不
得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即就同一项目不得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
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的,必须主动向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提出回避审核或复核业务的委
托;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与被评审单位有利害关系,可能对项目评审和复核结论产生影
响的,应主动向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及委托人提出回避。
七、保密工作
中标人对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委托的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信息、报告及结论须承
担保密责任,并对因泄密造成的后果负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财政局许可,不得将上述
情况泄露和提供给他人。
八、定期做好资料报送、审核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九、在工程评审过程中,财政局若发现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职业道德问题或能力不能胜任
评审工作要求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十、中标后,同意严格遵守财政局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要求,未经其同意,不得
就本委托业务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联系。
十一、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财政局委托的评审任务,不得将评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完成。
十二、中标后,同意无条件配合财政局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附件 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
标编号:0724-1001D12N1879)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
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交纳“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中标
款项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印刷字体姓名和职务)
签署日期:
附件 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附件 13服务标准/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
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
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
门查处。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是否响应或偏离(无偏离(即
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职务: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项目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按上级财政部门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财政
投资工程预结(决)算编审管理,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
确定委托进行 2011年度与 2012年度基本建设工程预、结(决)算编审等工作的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优秀中介机构。具体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
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四项。
本项目共分 2个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
号
标的名称
选定编审
单位数量
服务期限
1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一)
8 家甲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2
三水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编
审服务资格(二)
2 家乙级造价
咨询服务企业
共两年,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日止
本项目采购招标的中标单位为签约单位。本次招标将确定 10名中标人,即:
签约单位为 10家(其中:分包一 8家;分包二 2家)。
二、 总体要求
1、总公司和分公司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委托的
评审业务。
(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拟选派参与三水区财政局投资项目评审的评
审人员进行承诺并列明拟派评审人员的详细的情况,内容包括:评审人员姓名、
年龄、专业、执业资格及证号、职称。若投标文件中无此项内容,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若中标,则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选派人员。
(2) 拟派评审人员必须在其执业资格内执业。
(3) 有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固定办公场所、现代办公设备和造价评审管
理软件。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用户对土建、安装、装饰和园林绿化以
及市政、公路、水利、桥梁等专业工程预、结(决)算编审需求。
3、投标人应具备经济会计专业人员,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
4、投标人应熟悉国家、省、市、区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管理
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
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6、中标的中介机构必须独立完成我局委托的评审任务,不得将评审业务转让给
第三方完成,并能按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工作。
7、中标的中介机构必须向采购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并提供 24小时服务热线和长
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8、中标的中介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
9、为实施对中介机构编审结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
中介机构或由采购人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对中介机构的编审结果进行复核,中标
的中介机构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复审、复核和考核工作。
三、 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结合三水区实际和以往工作情况,
项目工程投资 5000万元(含 5000万元)以下的预结(决)算编审,需具备乙级
或以上资质。5000万元以上的预结(决)算编审,需具备甲级资质。
分包一的主要服务内容是: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编制、预算审核、
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核。
分包二的主要服务内容是: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 5000万元(含 5000万
元)以下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核。
● 工程项目编审依据:
(1) 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
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2) 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
范;
(3)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
场信息;
(4)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
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5) 项目审核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
● 工程项目编审完成时间要求
按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评审暂行办法》(粤财基
[2000]18号的)规定,结合佛山市三水区的实际情况,中介机构的编审时限应按
照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工程概算或预算编制及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100万元以内 5日
2 100万元—500万元 7日
3 500万元—1000万元 10日
4 1000万元—3000万元 12日
5 3000万元—5000万元 15日
6 5000万元—10000万元 18日
7 10000万元以上 21日
(二)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500万元以内 19个工作日
2 500万元—5000万元 25个工作日
3 5000万元—10000万元 37个工作日
4 10000万元以上 55个工作日
● 服务要求
中标人开展评审和复核业务后,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单位接受采购人委托的基
建工程编审进度情况,按规定的表格及用 U盘(邮件)(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分)
报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资料完结后下一报送周期不需再报送。
(一)应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编审工作,对编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应独立完成编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编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
机构。
(三)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编审报告。编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
概况、编审依据、编审范围、编审程序、编审内容、编审结论及其其他需要说明
的问题。其中编审结论的内容主要包括:
1. 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 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
理制度;
3. 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4. 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的审减(增)
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如发生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外投资审增
情况,应与概算内投资的审定情况分别表述。
(四)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编
审的情况,做好各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六)评审资料的保管要求:评审报告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审项目建立档案,
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
四、 评审和复核委托费用的计费标准、计费方法及拨付
1、以省物价局粤价[1998]72 文为依据制定计费标准,并根据企业的投标承诺作
适当下浮。中标后委托编审费用=(1-本项目所有中标单位投标承诺下浮费率 b%
的算术平均值)×三水区财政局制定的计费标准±奖罚费用。具体计法按招标文件
和委托合同的约定执行。
2、评审和复核委托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拨付一次,各中标中介必须于下一季度的
第一个周一,将已出具正式报告并已评审完毕但未收评审委托费的工程项目按三
水区财政局要求的格式填列表格报送三水区财政局基建科。
五、 中介机构考核管理
1、中介机构考核管理主要有单项评审工作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两种方式。两种
方式均按照评审业务统一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3、4),实行百分制考
核。
2、年度综合考核在每年年终由三水区财政局评审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实施(附表
3),是对年度内所有参与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的中介机构,在综合实力、
资质条件、合同履行情况、业务水平、内部稽核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服务
质量及社会信誉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3、单项评审工作考核的平均得分与年度综合考核的分值累计得出年度最终考核
分数,并作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评定依据。考核结果由三水区财政局存档备案,
在以后的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中介机构政府采购招标中,作为服务质量的
依据。
六、 处罚
1) 凡是因中介机构原因,差错率超过以下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委托任务
或项目的,作以下处理:
1、根据差错率的情况扣除合同审核服务费。三水区财政局根据差错率的大小作
如下处理(差错是指由于中介机构审核人员的主观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如错套定
额、点错小数点、重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高估冒算、因未到现场核实导
致造价失实等。差错率 ii=(咨询机构送审金额-经确认的复核金额)/经确认的复核金
额)),且证实是咨询机构编审结果存在问题的,我局对相应的编审和复核咨询机构作出如下
的处理:
(3) 工程预算:
⑤ 1%<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10%;
⑥ 5%<i≤8%,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30%;
⑦ 8%<i≤10%之间的,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70%;
⑧ i>10%,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80%。
(4) 工程竣工结(决)算:
⑥ 1%<i≤3%,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10%;
⑦ 3%<i≤5%,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20%;
⑧ 5%<i≤8%,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40%;
⑨ 8%<i≤10%之间的,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70%
⑩ i>10%,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80%;
2) 在无补充资料的情况下,三水区财政局最后定案金额比初稿审定金额相差
20%(或增加 20%)以上的,扣除全部审核服务费并暂停其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
的资格三个月;达到三次以上的则取消在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代理资
格。
3) 逾期处理。若因特殊情况,中介需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的,须向三水区财政
局提出书面申请。若中介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每
逾期一个工作日,区财政局扣除评审服务费的 2%作为罚金;若中介机构逾期 5个
工作日不能提交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项评审项目 20%的评审费;若中介
机构逾期 1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初步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项评审项目 50%
的评审费,同时暂停其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资格,在中介机构采取有效整改
措施后方恢复其评审资格。
4) 对协议服务期内连续两次单项评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暂停其参
与财政投资审核业务的资格,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后方再安排审核业务。
5) 评审中介机构及审核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
后果的,经确认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行为,并依据追究相关机构与
人员的法律责任。
6) 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在合同期内,中介机构及审核人员发生违规违
纪现象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对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7) 协议期间,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分配任务达 2次以上(含 2次),
我局有权暂停其服务业务,并要求中介机构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8) 对拒绝接受我局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中介,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不作任何赔偿。
9) 中标的中介机构必须独立完成我局委托的评审任务,不得将评审业务转让
给第三方实施。我局若发现中标中介机构将我局委托的评审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实
施的,一经证实,我局有权对违约中介机构按委托协议约定进行扣减委托费、解
除委托等处罚,若发生经济损失或涉及法律纠纷,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
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 投标单位承诺
(一)响应时间。
(二)收费标准。
(三)质量保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
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
审核工作,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审核报告,对审核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完成期限。按采购人委托协议书给定的时间完成评审或复核工作,对由于
中介原因未能按采购人约定时间完成评审或复核工作的项目,同意按采购人的要
求进行处罚。
(五)服务水准。
(六)同一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不得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即就同一
项目不得既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又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
的委托。若中标人已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咨询业务
的,必须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审核或复核业务的委托。
(七)做好保密工作。中标应对采购人委托的评审项目的有关资料、内容、报告
及结论需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将上述情况泄露给他人。
(八)按采购人的规定,定期做好资料报送、审核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九)中标后,同意严格遵守采购人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建设要求。
八、 附件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计费标准
附件 2: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附件 3:三水区财政局单项评审工作考核表
附件 4:三水区财政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年度综合考核表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性资金投资(拨款)建设项目工程委托评审费计费标
准
根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 号和《财政性投资评
审费用及委托代理业务补助付费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512 号)以及广东
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
号)文件规定,结合三水区基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基建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
费用,工程预算、结算以及财务决算的评审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工程预(结)算委托审核费计算标准
(一)、委托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其中:
1、b%为我局对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机构进行采购时全体中标单位投标承诺下浮率
的算术平均值,下同。
2、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的计费标准以委托审核的项目预算金额(不计项目前期
费用)作为基数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万至 1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000万至 3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3000万至 5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0万至 1亿元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亿元以上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不足 600元的按 600元计收。
(二)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预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工程结算
委托审核费的计费标准以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其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5%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4%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3%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2%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不足 1000元的,按 1000元计收。
二、委托审核工程竣工决算:工程决算委托审核费计算方法
工程决算委托审核费=(1-b%)×计费标准,其中工程决算的计费标准是指整个基
建项目资金的 ‰的 65%。
三、工程预(结)算复核委托费计算标准
(一)复核工程项目的适用范围。送审预算和结算金额大于等于 1000 万元的工
程项目,由我局另行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对于送审结算金额
大于等于 500万元少于 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二)工程预算复核委托费=(1-b%)×计费标准,工程预算复核委托费的计费标
准以项目送审金额(该项目送审金额为审核咨询机构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和财政确
认的金额)为基数计算,
其中:
项目金额在 1000万至 3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3000万至 5000万元部分,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5000万至 1亿元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项目金额在 1亿元以上部分,委托费用按 ‰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三)工程结算复核委托费=(1-b%)×计费标准,工程结算委托复核费的计费标
准分两种形式,三水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情况,在委托造价公司复核时,双方约定
计费方式::
1、以项目送审金额(该项目送审金额为审核咨询机构审核后经建设和施工单位
确认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的金额)为基准,以项目核减额(项目送审金额与经复核
单位、被审单位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复核金额的差值)为基数计算,其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5%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4%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3%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2%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2、以财政委托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金额为基准,以项目核减额(财政委托审核
工程结算的初审金额与经复核单位、被审单位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的复核金额的
差值)为基数计算,其中:
核减额为 10万元以下按 10%计算;
核减额为 10万元至 50万元按 9%计算;
核减额为 50万元至 100万元按 8%计算;
核减额为 100万元至 500万元按 7%计算;
核减额为 500万元至 1000万元按 6%计算;
核减额为 1000万元以上按 5%计算。
以上服务费用(此费用已包含据图纸按实抽取钢筋实际用量部分)分段计算。
附件 2:三水区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一、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加快预算评审时限的通知》的要求及
结合三水地区的实际情况,中介机构的编审时限应按照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 工程概算或预算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100万元以内 5日
2 100万元—500万元 7日
3 500万元—1000万元 10日
4 1000万元—3000万元 12日
5 3000万元—5000万元 15日
6 5000万元—10000万元 18日
7 10000万元以上 21日
(二) 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序号 项目造价 规定时限
1 500万元以内 19个工作日
2 500万元—5000万元 25个工作日
3 5000万元—10000万元 37个工作日
4 10000万元以上 55个工作日
若因特殊情况,中介机构需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的,须向三水区财政局基建股
提出书面申请。若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
每逾期一日,区财政局扣除评审服务费的 5%作为罚金;若中介机构逾期 3日不能
提交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项评审项目 30%的评审费;若中介机构逾期 5
日不能提交初步审核报告的,区财政局扣除单项评审项目 60%的评审费,同时暂
停该中介机构 3个月的评审业务资格,中介机构须在暂停期内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后,方可恢复其评审资格。
二、凡各咨询机构送交本局的审核报告中出现文字错漏、标错小数点等情况,
不论是否涉及审定金额,均按所评审项目的审核费用总额 20%扣取罚金,扣罚费
用不足 1000元的扣 1000元,扣罚费用超过 1万元的,扣罚 1万元。
附件 3
三水区财政局单项评审工作考核表
中介机构
名称
评审项目
名称
送审金额 评审开始时间
审定金额 出具初稿时间
核减率 评审结束时间
备注:本表合
格分数为 6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 得分
评审依据是否正确、齐全,所引用的资料是否 5
评审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的工作 5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单价和各项费用的核实是否正确、
合理,评审工作是否有重大评审失误或漏项,(第一处错误
扣 2分;总造价误差率 i来表示,其中;(1)概算、预算:①
1%<i≤5%,扣除 20分,并扣审核服务费的 10%;②5%<i≤
80%,扣除 40分,并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30%;③i>10%,扣
除 50 分,并扣除核服务费的 80%。(2)工程竣工结(决)
算:①1%<i≤3%,扣除 20分,并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10%;②
3%<i≤5%,扣除 30分,并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20%;③5%<
i≤8%,扣除 40分,并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40%;④i>10%,
扣除 50分,并扣除审核服务费的 80%。
50
现场查勘是否充分、详细。 5
评审时间是否延期(因中介机构原因,逾期不能提交初步
审核报告或复核意见的,每逾期一天,扣 2分)
10
评审工作
质量
评审意见内容是否详实、完整,格式是否规范。 5
评审稿件是否整洁;打印、复印底稿纸型统一,装订整齐。 5
人员选派情况:先派的评审人员是否遵守公正、客观和独
立评审原则,是否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工作经验。
5
机构配合情况:评审期间人员是否未经委托单位同意非正
常更换变动
5评审业务
服务态度情况:是否有较强服务意识,主动采取有效措施,
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
廉政纪律
廉政纪律情况:是否遵守国家、省财政部门有关保密规定,
是否泄露评审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是否将评审
中取得的材料用于评审报告以外的事项;是否未经业务委
托的财政部门同意,向项目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披露评
审项目的有关信息,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有关情况。
(实行一标否决制,违反者总得分为 0)
5
合计 100
附件 4
三水区财政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年度综合考核表
中介机构名称: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标 准
分值
得分
1 合同执行
1、全年评审工作是否达到独立、优质、提
前的评审目标,评审报告准确性、真实性,
最高得 50分,最低得 0分。
50
2 业务水平
1、配置各专业人员是事齐全及满足三水区
财政局的业务需要(土建、安装、装饰、园
林绿化、农林、水利、港口、电子信息等);
2、审核人员是否熟悉专业,了解国家的新
政策、行业的新规范、专业的新技术、新工
20
艺、特殊情况技术情况了解;最高得 20分,
最低得分为 0分。
3 服务水平
服务态度是否良好,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要求。
20
4
执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情况
1、企业及从业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没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得 10
分;2、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或警告扣 10分。
10
考 核
日期
总得分
备注:本表合格分数为 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