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律手段,防范信贷风险管理
论文联盟 编辑。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贷款已由卖
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从全国农信社的基本信贷情况:农信社资金十分紧缺,供不应求,
在农村贷款业务方面基本没有竞争对手。这个意识很片面的理解范围中,农信社在信贷业
务发展如何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方面的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农信社信贷业务的一个发展
问题。在法律的角度探讨这个问题是值得对发展的一个理论探讨。 农信社信贷业务中的
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变化对信用社信贷
业务的影响。包括国家民事立法的修改、金融法规的制定和监管、外部司法环境的变化和
金融债权强制保护的程度、法人和公民自觉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等。 (2)信用社信贷业
务合法经营的状况。例如,信用社内部是否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是否严格按照
现行法律规定制定各项业务制度和规章,且在法律规范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调整;各项业
务制度和规章制定后,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等。 (3)信用社法律事务人员的法律素
质和信贷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能否符合信用社法律风险防范的要求,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技
能往往决定着信贷法律意见的正确性和可靠程度。 (4)信贷资产的债权合法性,即信贷
资产债权文书是否具备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力。债权文书是确定信用社债权人
地位和权利的重要凭证,通常包括借贷合同、借据、催收函、债权担保文件等。由于债权
文书直接约束借款人履行还债义务,并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后果,如果债权文书丧失法
律效力或者未能提供生效债权文书,不仅导致贷款风险的增大,信用社也失去了主张债权
的法律依据。 (5)法院借贷纠纷的具体案例和金融债权的强制执行,对信用社信贷业务
的经营效果和风险防范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如何防范和化解农信社信贷风险,提高信贷
资金的社会效益和内在效益,已成为农信社实现稳健经营的当务之急。把立足“三农”,
支持“三农”作为经营宗旨,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借改革之机,增资扩股,吸收更多的农村民间资本,壮大信用社资金实力,为农村经济
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注重培育新的贷款增长点,把经济信用环境相对较好的高科技小型企
业、民营企业纳入支持对象,加大投入力度。已经成为应对新形式下农信社发展的策略之
一。但农信社面对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在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比例仍居高不下,
对于问题贷款严重,亏损面较大的情况下。对于信贷管理的工作。在法人客户新发放贷款
过程中,认真研究国家在抵、质押及合同有效性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的放矢,保证业
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上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审查和审批人
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检
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新发
生信贷业务的法律审查环节,做到有法可依,确保法律审查工作的及时、准确和高效
。 从法律角度上,信贷业务笔必须对当事人其提供的身份证明进行界定。通过真实
有效的身份证明,可以判断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从而确认其行为的有效性。以借款人为例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人在贷款中的地位不是盲目指定
的,而是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贷款
卡等等)予以界定的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
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见
,只有具有借款资格的借款人才能与银行发生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这样,在信贷业务
中,作为贷款方的银行必须具有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据,首先保证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
信贷业务中,个人贷款大多以个人住宅为抵押,当贷款发生违约需强制执行抵押物时,问
题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
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在现有
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贷款方,银行更应该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我认为
,这种贷款关键是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确保住宅抵押值充分。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涉及住宅
抵押的均规定了一定的抵押率,这不但是对房屋贬值风险的防范,也应是对执行风险的防
范。如果房屋实际价值大于抵押值且超过部分充足,那么银行就可以用超过部分购买相应
价值的房屋,从而保证抵押还款义务的履行,即以小房换大房的办法。这样,不但可以保
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且银行的贷款也可以得到清偿。 信贷风险是银行的最
大经营风险,为了适应法治社会的市场竞争,银行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银
行的信贷风险,客观上虽具有不可避免性,但风险有高低之分和大小之别。只要全社会高
度重视,银行认真对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
然,就完全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是银行防范信贷
风险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社会法规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有法、知法、
守法、执法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经济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