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出口货物退((免免))税概述税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出口货物退((免免))税的计算税的计算
第三节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出口货物退((免免))税的会计核算税的会计核算
第四节第四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殊政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特殊政策
第五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是对报关出口的
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
第一节第一节 出口货物退出口货物退((免免))税概述税概述
注意:出口货物退(免)税从税法上理解有两个层面的含
义:一是对出口环节不征税(免税),二是可以退还以
前环节已纳的税款(退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
(1)外贸企业;
(2)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
(4)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注意:委托方应是无出口经营资格的外贸企业、生
产企业
(5)特定退(免)税企业。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对报关出口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税货物,除国家
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
税的货物范围。
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注意: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情况
下,才能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否则,不
予办理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
退税率: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1)我国现行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主要有:
17%、16%、15%、13%、9%、5%、3%等几档。
(2)消费税退税率与消费税的征税率一致。
(3)特点:政策性强,灵活多变
(4)实际出口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出口退税率文库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退税率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1.外贸企业
(1)增值税退税计税依据:报关出口货物购进时取得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
(2)消费税退税计税依据:
从价:报关出口货物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
从量:报关出口额数量
2.生产企业
(1)增值税退税计税依据:报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2)生产企业出口消费税应税货物免征消费税。
(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
退(免)税期限: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
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向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注意:未在规定申报期内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
一律视同内销征税,不再退税。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
退(免)税地点:出口企业按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
所在地。具体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
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2)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报经其主管征
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
(3)两个以上企业联营出口的货物,由报关单上列明
的经营单位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
办理。
(4)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须
汇总到总机构所在地办理退(免)税;对于独立核算且
有出口经营权的分支机构可在其所在地申报办理退
(免)税。
(5)其他特准予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由企业向所
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我国新一轮出口退税机制应遵循的原则有:
• 1.公平税负原则
• 2.属地原则
• 3.宏观调控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遵循的原则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政策形式
• 1.出口免税并退税
• 2.出口免税不退税
•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 税的办法
退税退税
(免(免、、退税)退税)
免、抵、退免、抵、退
免、抵免、抵 免税免税
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和执行
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的工
贸企业、企业集团等
主要适用于国家列名的钢铁
企业销售“以产顶进”钢材
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和经
批准设立的生产型外商投
资企业
主要适用于
出口免税货
物,来料加工贸易以及小规
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等。
1.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办法
补充: “以产顶进”
钢材“以产顶进”退(免)税,是指列名钢铁企业向加
工出口企业销售国产钢材、顶抵加工企业向国外购
买钢材,其加工企业加工产品出口后,对列名钢铁
企业销售钢材的增值税采取“免、抵”税办法,对加
工出口企业购进钢材视同进口,按来料加工或进料
加工贸易税收管理。其目的是落实国家“以产顶进”
政策,鼓励加工企业使用国产钢材,鼓励国内贸易
的一项措施。
2.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办法
现行出口货物消费税,除规定不退税的应税消费
品外,分别采取免税和退税两种办法,即:
(1)对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
应税消费品,一律免征消费税;
(2)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
第二节第二节 出口货物退出口货物退((免免))税会计核算税会计核算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一)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
(1)在外经贸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2)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3)向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开业认定;
(4)购进货物;
(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报关出口;
(7)从海关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8)作出口销售收入;
(9)收汇核销;
(10)凭有关单证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11)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
(12)取得出口退税款。
1.原始凭证: (两单两票)
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远期收汇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口外销发票等。
(二)外贸企业申报退税的主要单证、资料
2.三种申报表:
(1)《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反映出
口货物购进征税情况;
(2)《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反映出口货物报
关出口、外汇核销等情况;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反映本次申
报的资料、报表、税额、商品、单证等综合汇总情
况,也是退税机关审核签章的底表。
应退税额
=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值×退税率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
=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应退税额
=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值×(征收率-退税率)
注意:应计入成本的税额也就是出口货物不予退税的
税额。
(三)外贸企业出口应退增值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
【例5-1】某外贸公司购进出口用普通机床,专用发票
注明货值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进项税额51万
元。该批机床出口销售折成人民币540万元。假定退
税率为15%。
要求:计算应退税额并编制退税相关分录。
应退税额=3000000×15%=450000元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510000-450000=60000元
申报退税的账务处理:
①准予退税部分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4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50000
②不予退税部分计入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000
③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准予退税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450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450000
【练习1】某外贸公司购进供出口的商品一批,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85 000元,
款项已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商品运到并验收入库。2月
27日该批商品的一半已办理了出口报关手续,并已收
到销货款USD40 000,当日外汇汇率1:,出口商品
退税率为15%。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500 000×50%×15%=37 500(元)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500 000×50%×(17%-15%)
=5 000(元)
【练习2】华兴进口外贸公司具进出口经营权,2012年
3月自营出口一批商品,购进该商品取得的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价款为1 000 000元,增值税170 000元。该批
商品均已报关出口,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
税手续。收到外销货款160 000美元,报关出口当日美
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甲商品增值税退税率为13%。
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1 000 000×13%=130 000(元)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1 000 000×(17%-13%)
=40 000(元)
【例5-2】某外贸企业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
算。该企业出口用甲商品6月初结余500件,单价10元;
2日购入100件,单价元;10日购入300件,单价
11元;20日购入100件,单价元;30日出口
800件。假定甲商品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要求:计算该企业本月甲商品应退税额并编制退税相
关分录。
应退税额=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值×退税率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
=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应退税额
=购进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值×(征收
率-退税率)
思考:此时用上述公式能否计算出应退税额和应计入成
本的税额?若不能该如何处理?
若使用如下公式能否计算出应退税额和应计入成本的税
额?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退税率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征税率-应退税额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征收率-退税率)
甲商品加权平均单价
=(500×10+100×+300×11+100×)÷1000
=元
应退税额=800××13%=1092元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800××17%-1092=336元
申报退税的账务处理:
①准予退税部分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0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092
②不予退税部分计入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33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36
③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准予退税的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92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092
【练习3】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期收购蘑菇罐头2 000
箱,200元/每箱,并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价款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全季共出口
蘑菇罐头1 800箱,出口离岸价折合人民币540 000元。
出口报关后一个月办妥退税事宜,蘑菇罐头退税率为
13%,增值税率为17%。 计算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1 800×200×13%=46 800(元)
应计入成本的税额=1800×200×(17%-13%)
=14 400(元)
1.征多少退多少
2.未征不退
3.彻底退税
因此:具体消费税退税额取决于出口之前实际计算
缴纳过多少消费税。
注意:实际办理退消费税账务处理如下:
①申请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②实际收到退回的税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消费税
(四)外贸企业出口应退消费税的计算与会计核算
【例5-3】2010年2月,某外贸企业从花炮厂收购花炮
准备用于内销,取得花炮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价款为25万元,增值税额为万元,并以
银行存款支付。外贸企业收购后,因花炮国际市场
开势好转,将该批发炮转为全部出口,该批花炮的
出口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万元。花炮的增值税税率
为17%,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
15%。外贸企业将该批货物报并出口后,相关单证
齐全,并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出口退税的审批手续。
要求:计算该批出口花炮应退税额,并编制退税相关
分录。
应退增值税=250 000×13%=32 500(元)
不予退回的增值税=42 500-32 500=10 000(元)
应退消费税=250 000×15%=37 500(元)
(1)申报退税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3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2 500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消费税 37 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37 500
(2)结转不予退回的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 000
(3)收到退税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70 000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32 500
—应退消费税 37 500
【练习4】2012年2月,甲化妆品厂将自产的一批美容
化妆品销售给乙外贸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价款800 000元,增值税136 000元,该批化妆品的成
本为400 000元,甲化妆品厂当月收到乙外贸公司转来
的款项。乙外贸公司将该批化妆品出口A国,离岸价格
130 000美元结算,当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为1:。
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为9%。化妆品消费税率30%。计
算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800 000×9%=72 000(元)
不予退回的增值税=800 000×(17%-9%)=64 000(元)
应退消费税==800 000×30%=240 000(元)
二、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免
税
抵
税
退
税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
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
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
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
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抵顶本企业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一)“免、抵、退”税的概念
(二)“免、抵、退”税的适用范围
“免、抵、退”税管理办法适用于独立核算,经主管国
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
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包括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和无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及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注意:生产企业可以办理“免、抵、退”税的出口货
物是指:自产货物(包括视同自产货物)
视同自产货物具体包括以下四种:
1.外购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
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2.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3.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
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三)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流程
(1)在外经贸部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2)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3)向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开业认定;
(4)报关出口;
(5)进行纳税申报(预免抵);
(6)从海关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作出口销售收入;
(8)收汇核销;
(9)单证齐全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
(10)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
(11)取得出口退税款。
1.原始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或远期收汇证明
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三种申报表: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
《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四)生产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主要单证、资料
5分钟时间:P90-91“免、抵、退”税相关计算公式。
具体分析:
出口退税是销项税额为零,退国内进项税额。分为:
(1)国内采购材料加工出口:一价格一指标
(一价格是离岸价格,一指标是免抵退税额)
(2)进口免税材料加工出口:双价格双抵减额,一指标
(价格一个是离岸价格、一个是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
抵减额一个在不予退的进项税上,一个在退上;一指
标是免抵退税额)
(五)“免、抵、退”税的计算
购料
自产货物
外销
(免税)
生产企业
进项
内销进项
外销进项
征税率>退税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可抵或退税额内销
(交税)
具体计算:可分解为“免、剔、抵、退”四个步骤
第一步:免(记在脑子里,并不需要真正计算)
第二步:剔
(实质: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
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注意:此步骤是为了剔除一部分进项税来减少免抵退税
额,以体现退税率低于征税率。还针对本环节适用免税
原材料未计过进项税,而不曾影响增值税进项税的因
素,对不可免抵退税金额进行修正。
第三步:抵
(实质:计算生产企业在既有内销业务、又有外销业务
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内销销项-内销进项
-(外销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
=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外销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
税额)】-期初留抵税额
=内销销项-(内销进项+外销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期初留抵税额
=内销销项-(全部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期初
留抵税额
注意:计算抵,目的是让外销进项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
额,让生产企业用内销少缴税的方式得到出口退税的实
惠。
第二步骤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从最终结果来看,可能
大于零、等于零、小于零。计算结果不同其意义也会
有所不同。
①应纳税额>0,说明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不足抵扣
内销销项,该不足抵扣部分的差额为企业应缴纳的增
值税。
结论:交税,不退税,但享受抵税。
②应纳税额=0,说明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刚好抵扣内
销销项。
结论:不交税,不退税,但享受抵税。
③应纳税额<0(即出现留抵税额),说明企业准予抵
扣的进项抵扣内销销项后仍有余额(当月进项有剩),
该余额为办理退税之前的留抵税额 。
结论:不交税,可退税。(具体退多少需要继续计算)
注意:只有在“抵”的步骤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0(即
出现退税之前的留抵税额)时,才会涉及出口退税。
第四步:退
(即:计算、比较并确定退税额和抵税额)
(1)计算免抵退税总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
价×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其中: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注意:当期免抵退税额是准予退税的上限,但是当期
免抵退税额是否准予全部退税还取决于出口抵减内销
销项后是否还有没抵扣完的进项(即有没有退税之前的
留抵税额)。
由此可知,最终的退税额既不能超过当期免抵退税额,
也不能超过退税之前的留抵税额。
(2)通过比较当期免抵退税额和退税之前的留
抵税额的大小,确定退税额和抵税额:取小退税
①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留抵税额(退税之前的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退税之后的留抵税额=0
②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退税之后的留抵税额=0
③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退税之后的留抵税额
=退税之前的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申报准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③准予抵扣的税额(即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④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六)“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例】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舰纳税人,出
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4月
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进项
税额34万元已通过认证,当月可抵扣 (上月末留抵税
款3万元);
(2)内销货物售价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并编制缴纳税款或
申报退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①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51-(34-8)-3=22万元>0
则:本月无退税额,但因有出口业务,所以存在当期免
抵退税额,且全部是免抵税额。
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②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
③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2
贷:银行存款 22
【例5-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舰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4月
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进项
税额34万元已通过认证,当月可抵扣 (上月末留抵税款
3万元);
(2)内销货物售价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并编制缴纳税款或
申报退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①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17-(34-8)-3=-12万元
③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④当期留抵税额(12) <当期免抵退税额(26)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12=14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②申报准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
③准予抵扣的税额(即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
④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2
【例5-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舰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9年4月
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进项
税额68万元已通过认证,当月可抵扣 (上月末留抵税款
3万元);
(2)内销货物售价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当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并编制缴纳税款或
申报退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①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17-(68-8)-3=-46万元
③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④当期留抵税额(46)>当期免抵退税额(26)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6-26=0
退税之后本期留抵至下期税额=46-26=20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②申报准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
③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6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26
【例5-6】某自营出口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舰纳税人,出
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9年4月
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
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月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
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
项已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
万元,试计算当月的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00×(17%-13%)=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4=4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7-(34-4)-6=-19万元
免抵退税抵减额=100×13%=13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13=13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19)>当期免抵退税额(13)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3-13=0
退税之后本期留抵至下期税额=19-13=6万元
【例5-9】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免、
抵、退”税办法,该生产企业2010年某一季度的相关资
料如下:
(1)第一个月出口商品折合人民币收入2 000 000元,内
销商品收入4 000 000元,销项税额为680 000元,当月
购进货材料4 000 000元,进项税额为680 000元,月初
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留抵税额)为60 000元,若征税率
为17%,退税率为13% 。
(2)第二个月出口商品收入1 000 000元,内销商品收入
1 000 000元,销项税额为170 000元,当月购进材料
3 000 000元,进项税额为510 000元。
(3)第三个月出口商品收入3 000 000元,内销商品收入
500 000元,销项税额为85 000元,当月购进材料
2 000 000元,进项税额为340 000元。
要求:计算各月应纳或应退增值税,并编制缴纳税款或
申报退税的相关会计分录。
第一个月:
①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00×(17%-13%)=8(万元)
②当月应纳税额=68-(68-8)-6=2(万元)
则:本月无退税额,但因有出口业务,所以存在当期免
抵退税额,且全部是免抵税额。
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200×13%=26(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
②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6
③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
贷:银行存款 2
第二个月:
①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100×(17%-13%)=4(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17-(51-4)=-30(万元)
③当期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
④当期末留抵税额(30) >当期免抵退税额(13)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3-13=0
退税之后本期留抵至下期税额=30-13=17(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
②申报准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3
③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13
第三个月:
①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00×(17%-13%)=12(万元)
②当期应纳税额=-(34-12)-17
=(万元)
③当期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④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39)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万元)
①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入外销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
②申报准予退回的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③准予抵扣的税额(即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④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退增值税
三、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
生产企业(包括1995年12月31日以后批准建立的外
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扩
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国家规定的高税率、贵重产
品)和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可以给予
退(免)税,其他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由受托方到主
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
托方交委托方,在委托方所在地申请办理退(免)税。
(1)受托方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须附送
以下单证:
①代理出口合同。
②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③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2)委托方在申请办理退(免)税,须附送以下单证:
①受托方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②受托方交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如果受托方将代理出口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
无法提供原始凭证,受托方必须提供复印件。
③代理出口协议或合同的副本。
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其出口
退税的核算参见“外贸企业自营出口退(免)税的核算
”
部分。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其
出口退税的核算参见“生产企业自营出口退(免)税的核
算”部分。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