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法律实践
汽车租赁企业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张一兵
汽车金融与租赁共同促进汽车行业发展高级研讨会汽车金融与租赁共同促进汽车行业发展高级研讨会
困扰汽车租赁企业的四大问题
1.租赁车辆被第三方非法占有
2.汽车租赁企业无过错承担交通
事故连带责任
3.租赁车辆交通违章的处罚
4.信用体系
第一部分
租赁车辆被第三方非法占有
一、租赁车辆被第三方占有的类型
.承租方将车辆抵押给第三方
2.承租方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
3.租赁车辆因涉及刑事案件被警方作
为物证扣留是一个特例
二、涉及的相关法律内容
(一)适用法律、法规:(一)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 2.《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4. 4.《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
5. 5.《关于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司法解释》(草案)《关于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司法解释》(草案)
6. 6.《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二)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
1. 1.财产保全财产保全
2. 2.先予执行先予执行
3. 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4. 4.行政诉讼行政诉讼
某人从租赁公司租了3辆车后,通过伪造
车辆证明,将车辆抵押给某典当行。后
该人因诈骗被公安部门收押,租赁公司
被骗车辆亦被公安机关从某典当行扣押。
本案未进入司法阶段时租赁公司要求公
安部门返还租赁车辆被拒绝。
1年后根据检察院的要求,租赁公司交纳
担保金后取回租赁车辆。
到目前为止,租赁公司交纳的担保金仍
未收回。
三、案例分析
(一)针对有诈骗嫌疑承租方的法律手段
担保登记制度、公示登记
作用:非占有权益的公示、预防欺诈、为快速取回占有提供作用:非占有权益的公示、预防欺诈、为快速取回占有提供
支持。支持。
中国:《融资租赁法》(草案)中国:《融资租赁法》(草案)
国外:现实的取回占有能力国外:现实的取回占有能力 Practical Repossession CapabilityPractical Repossession Capability
.自助(普通法系国家):不涉及暴力自助(普通法系国家):不涉及暴力
2. 2.通过法院(大陆法系国家)通过法院(大陆法系国家)∶∶即时发出取回占有的法庭命即时发出取回占有的法庭命
令令
现实的取回占有能力的实施条件现实的取回占有能力的实施条件
.有效租赁有效租赁 2. 2.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违约(22个月未付租金)个月未付租金).尽催讨职责尽催讨职责
.租赁物担保登记。租赁物担保登记。
在相关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
汽车租赁企业应当通过风险防
范措施,防止租赁车辆失控
(二)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
.典当行典当行
《典当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
((11)第二十七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当户没)第二十七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当户没
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22)第四十二条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第四十二条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
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承租方不是车辆的产权人,也未获得处理车辆承租方不是车辆的产权人,也未获得处理车辆
的合法授权,典当行接受车辆,明显违法该法律条的合法授权,典当行接受车辆,明显违法该法律条
款。典当行无法与不具有车辆所有权的承租方在车款。典当行无法与不具有车辆所有权的承租方在车
连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连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第三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抵押人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抵押
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持下列资料,共同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
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请抵押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
押合同。押合同。
(二)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
.将车辆抵押给其他第三方(自然人、法人)将车辆抵押给其他第三方(自然人、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1)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
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22)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第四十二条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
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二)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
.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
以承租方以承租方““侵占、诈骗机动车侵占、诈骗机动车””向警方报案。向警方报案。
《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
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
行追缴和扣押。行追缴和扣押。
该该““规定规定””也适用对侵占、抢夺、诈骗机动车案件的查处。也适用对侵占、抢夺、诈骗机动车案件的查处。
(二)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
.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将车辆转卖给第三方
““明知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视为应当知道: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可视为应当知道: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
的;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发动的;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发动
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以明显低于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以明显低于
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该办法还规定对直接从犯罪分子处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该办法还规定对直接从犯罪分子处
追缴的被盗窃、抢劫的机动车辆,经检验鉴定,查证属实后,追缴的被盗窃、抢劫的机动车辆,经检验鉴定,查证属实后,
可依法先行返还失主。在返还失主前,按照赃物管理规定管可依法先行返还失主。在返还失主前,按照赃物管理规定管
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
(二)针对第三方主张的权利
.在进入司法程序前从公安部门取回车辆在进入司法程序前从公安部门取回车辆
前提:租赁公司对租赁物所有权的证据充分前提:租赁公司对租赁物所有权的证据充分
引用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引用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原物不便搬运、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
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
在车辆被扣时应要求警方根据该程序第五十三在车辆被扣时应要求警方根据该程序第五十三
条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
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
据通知书》。据通知书》。””。。
四、有关法律措施
(一)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财产可能被
转移、隐藏等情形,可能对利害关
系人权益造成损害或可能使法院将
来生效的判决难以执行时,人民法
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
或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的特殊保
护措施。
(二)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定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
后,作出终审判决前,根据当事人的申
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
数额的钱财,或者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立
即实施或停止某一行为的法律制度。
(三)行政复议
对行政部门的决定有异议,向行政部门
的上级提请复议,要求上级部门重新作
出行政决定。
(四)行政诉讼
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有异议,可依据
《行政诉讼法》,对相关行政依法诉讼。
第二部分
汽车租赁企业无过错
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租赁车辆在承租方租用期间,因承租方
或承租方允许的驾驶人员驾驶租赁车辆导致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交通安全部门认
定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驾驶人,与车
辆技术状况无关。法院对受害人提出的损害
赔偿诉讼裁定,在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能履行
赔偿责任的情况下,由车主---汽车租赁企业
代为赔偿。
二、典型案例
2004年3月29日,承租人王某到锦宏汽
车租赁公司租走一辆“北京现代”牌轿车,双
方签订了租赁合同。31日凌晨,王某的朋友
吴某驾驶这辆车行驶到大连市马栏广场附近时,
将101路无轨电车拉线杆撞倒,车辆损坏严
重,101路电车被迫全线停运长达9个小时。
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持未审验驾驶证酒后驾车,
对事故负全责。
101路电车所属公司将汽车租赁公司、承
租人王某、肇事者吴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
三被告共同赔偿损失11万元。
汽车租赁公司认为,公司与承租人王某有合
同约定,发生事故由王某承担责任,而吴某
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该公司对该起事
故不应承担责任。而承租人王某则表示,吴
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车开走造成事故,应由
吴某自己负责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对事故负全责,应赔偿
电车公司的全部损失;王某对所租车辆保管
不当,也负有赔偿义务;而汽车租赁公司应
预见汽车在行驶中有可能发生危害人身或财
产安全的行为,应承担经营中的风险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吴某和王某共同赔偿电车公
司11万元,汽车租赁公司对此承担垫付责
任。
三、法院判定汽车租赁企业
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
1.汽车租赁企业在租车中获得经济 利益
2.汽车租赁企业可以预见汽车行驶过程的危
害性
从法院判决的理由看,
法院错误的援用无过错责任
1.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定义
也称无过失赔偿责任,是指没有过错,对应由其负也称无过失赔偿责任,是指没有过错,对应由其负
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体造成他人损害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体造成他人损害
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
事赔偿责任。在我国民法中,无过错赔偿责任主要事赔偿责任。在我国民法中,无过错赔偿责任主要
是指是指《《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所规定的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
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
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
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
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所以,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所以,
学说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学说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
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
四、对法院错误援用无过错责任的分析
2.无过错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及方法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
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
有:缺陷产品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
权行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引起
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行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法人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因建筑物等物件引
起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
3.无过错责任的免责
对于承担缺陷产品责任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则应免除其法律责任:一是不当使用,
即消费者违反产品的特定用途、目的、操作
方法、不按产品说明使用保管产品的,由消
费者自行承担责任。
从法理上讲,汽车租赁不
能归入无过错责任范围
五、融资租赁、分期付款
对类似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
定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
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法释《法释[2000]38[2000]38号号》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
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
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
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融资租赁、汽车分期付款、汽车租赁的比较
特点特点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 租赁租赁
所有权所有权 租租赁赁期期间间为为出出租租方方所所有有,,
租租期期结结束束后后双双方方协协商商确确
定所有权归属定所有权归属
分分期期付付款款期期间间有有条条
件件的的为为购购买买方方,,合合
同同结结束束后后归归购购买买方方
所有所有
归出租方所有归出租方所有
支支付付租租金金、、
货款的目的货款的目的
长长期期获获得得使使用用权权、、或或许许
谋求所有权谋求所有权
获获得得所所有有权权和和使使用用
权权
获得临时使用权获得临时使用权
风险风险 承租方承担风险承租方承担风险 购买方承担风险购买方承担风险 出租方承担风险出租方承担风险
成本的清偿成本的清偿 从从一一个个承承租租方方获获得得全全额额
清偿清偿
从从一一个个购购买买者者获获得得
全额清偿全额清偿
从从多多个个承承租租方方获获得得
成本清偿成本清偿
维修维修 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负责 购买方负责购买方负责 出租方负责出租方负责
从现有的法规、司法解释看
汽车租赁企业无过错承当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与法无依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正就上述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
沟通,争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