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第一章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标准体系
税收是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对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
上,经过!""# 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现共有$% 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
大致分为七类:
(一)流转税类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和服务业中进行征收。
(二)资源税类
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
差收入进行征收。
(三)所得税类
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对生产经
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进行征收。
(四)特定目的税类
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
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进行征收。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
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位税、印花
税、屠宰税、契税、证券交易税、遗产税、燃油税(后三者未开征)等。主要是对某
些财产和行为进行征收。
(六)农业税类
包括农业税、牧业税。主要是对取得农业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
收。
(七)关税
主要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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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标准体系
上述税种,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
发布实施外,其他各税种主要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
的形式发布实施的。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
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实施的《税
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法的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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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第二章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标准
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一)纳税人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有如下权利:
!" 依法就纳税问题向税务机关咨询的权利;
#" 依法提出享受税收优惠申请的权利;
$" 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
%" 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 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 因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有依法请
求得到赔偿的权利。
(二)纳税人的义务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 依法进行账簿、凭证管理;
$" 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 依法向税务机关提供生产销售情况和其他资料,主动接受并配合税务机关的
税务检查;
&" 依法执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二、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的职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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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标准
!" 征税权。要求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设置账簿、合法使用记账凭证、发
票,依法申报纳税,获得与纳税有关的资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授权审批
减税、免税、延期纳税等;
#" 税法解释权。按照税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税法作出相应的解释;
$" 估税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的税基难以准确核定时,可以按照一定
的方法估算其税基,或直接估算其税额;
%" 委托代征权。根据税法的授权,委托没有税收管理权的机关或单位代征某些
税款,被委托的单位或机关只有在承诺代征后,才产生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
&" 税收保全权。在特定情况下(如纳税人拒不纳税或有逃税嫌疑等),依法在规
定的纳税期之前采取措施,限制纳税人转移或处理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强制执行权。对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收缴税
款;
(" 税收检查权。为确定纳税人的税基,预防税收违法犯罪,依法对纳税人的账
簿、纳税资料、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检查;
)" 税款追征权。在法定期限内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未缴或少缴的
税款,予以追回;
*" 行政处罚权。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定标准予以制裁。行政处罚权是税
务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利,罚款是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基本形式;
!+" 行政裁量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或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范
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目的和精神,以及公共利益的要求,对具体事件或特定人所
作的处理或制裁决定。
(二)税务机关的义务
税务机关的义务主要包括:
!"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
#" 依法征收税款,不得违法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征收税款及时足额地上
缴国库,不得截留或坐支,依法办理减免税,对多征税款应及时返还;
$" 进行税务检查时,有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行为的检举人,税务机关应为其保密;
%" 在实施税收保全过程中,如果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人
在期限内已缴纳税款,应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税收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其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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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 对纳税人申请复议事项,凡符合法定复议受理条件的,税务机关都有义务受
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 在税务行政案件中,税务机关作为被告,有义务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
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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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标准
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企业依法纳税,是我国税收法规的法律规定。企业依法纳税的过程不仅体现在正
确核算应税数额,及时将税额解缴人库的环节,而且贯穿了从税务登记到发生纳税争
议并处理的整个过程。因此,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
企业,特别是企业办理纳税的业务人员所应当非常熟悉的。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文将介绍企业依法纳税的一般程序。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
基本制度。对企业而言,通过纳税登记可以确认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可
将领取的税务登记证作为税务许可证和权利证明书。作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意味着
必须接受税务机关监督管理,同时享有依法获得税务服务、领购发票、行政复议、减
免税优惠等权利。办理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第一个法定程序。
税务登记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
营报验登记;(&)登记核查;(’)非正常户处理;(()违章处理。
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 ) ! 所示:
图! ) ! 税务登记内容关系图
(一)开业登记
!* 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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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
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务人之日起!" 日内向所
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纳税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企业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
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登记。
!$ 办理开业登记的程序
开业登记的流程如图% & # 所示:
图% & # 开业登记流程图
(%)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和资料: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填写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登记表或注册登记表后,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并加盖企业印
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纳税人填写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名称、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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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营方式、从业人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批准开业证照文件情况、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使用品种、税务代理、所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
人、办税人员、附送件等。
其中:
!“企业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名称填写;
"“经营类型”按照“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股份制经济”、
“联营经济”填写;
#“行业”按统一分类标准填写,如“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业”、“交通运
输业”等;
$“经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填写;
%“经营方式”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自产自销、加工、修理、修配、委托
收购、供销、批发、批零兼营、零售及服务项目填写;
&“注册资金”中固定资金按固定资产金额填写,流动资金按企业实有各项资金
填写。
(!)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
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二)变更登记
"# 变更登记的对象
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住所或者经营地点(不
涉及改变主管国家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发生变
化时,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变更登记的时间
纳税人不论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还是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都应在变
更之日起!% 日内,持有关证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 变更登记所持证件
税务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是否一致,决定了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证件,内
容比较见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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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表! " ! 税务变更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对照表
类别
内容
区别
税务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变更内容一致无需工商变更登记或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
无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所持证件相同!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
议及有关证明资料#其他有关资料不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执照(注册登记执照)
"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件、副本和登记表等) #$ 变更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按照表中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
!% 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批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税务登记及相关证
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 变更登记的程序
变更登记的流程如图! " ’ 所示:
图! " ’ 变更登记流程图
(三)注销登记
!$ 注销登记的对象的时间
(!)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消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在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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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务登记书面申请报告。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
!" 日内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纳税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 注销登记的要求
纳税人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清应纳税额、滞纳金和
罚款,缴销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
本、未使用的发票、发票专用章以及税收缴款书和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证件。
%$ 注销登记的手续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一
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
之日起!& 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 注销登记的程序
注销登记的流程如图! ( ’ 所示:
图! ( ’ 注销登记流程图
(四)停业、复业的登记
!$ 停业、复业登记的对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
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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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办理复业登记。
!" 停业、复业登记的程序
停业、复业登记的流程如图# $ % 所示:
图# $ % 停业、复业登记流程图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停业申请书后,应向纳税人发放“停业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应办理税款清缴、发票缴销、有关税务机关发送证件的封存手续,并将上述情
况填在“停业申请批表”中。税务机关审核各项停业信息资料无误后,将纳税人资料
转入停业纳税人库,对纳税人下发“核准停业通知书”以及“复业单证领取表”。当
纳税人停业结束,进行复业处理时,再由原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封存单证填列到“复业
单证领取表”中,纳税人重新领回封存的单证,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有关资料信息从
停业纳税人库转回正常纳税人信息资料库。则整个停业、复业处理过程结束,纳税人
可进行正常的营业活动。
(五)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
#"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明显易见的地方张挂、
亮证经营。外县(市)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持有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
务管理。
!" 纳税人可持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申请减税、免税、先征税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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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申请领购发票;
"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 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自己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 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当在登报声明作废的同时,
及时书面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经国家税务机关审查处理,可申请补发新证。
$" 税务登记证件的验证、换证。
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
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税务登记证件每年审一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合年检。年审合格
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载明验证标识。
税务登记证件! 年更换一次,新税务登记证件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具
体换证时间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元以上( 万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十分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账证管理
账簿、票证和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记载、反映经济业务
情况和正确计算税款的重要依据。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说,通过填制凭证、登记账簿,
可以对经济业务进行不断地归类、加工整理、汇总综合,它是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说,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查验纳税人的凭证、账簿,确定纳税人的
经济业务是否合法,监督企业的财务运转情况,是认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是否依法
纳税的重要依据。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设置账簿;扣
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按照所代
扣、代收的税种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同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账簿的登记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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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
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务院或者国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三)账簿保管
账簿作为公司重要的经济业务记录,是进行财务、税务检查、审计检查的重要资
料。应当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账簿保管期限认真加以保管,其中,日记账、明细
账、总账和辅助账簿的保管期限是#$ 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是!$
年,涉外和其他重要的会计账簿要予以永久保存。
(四)税收证明管理
#"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缴纳税额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劳务的,应当向机
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外出经营理由、外销商品的名
称、数量、所需时间,并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副本,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核准后签
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提供纳税担保或缴纳相当于应
纳税额的纳税保证金。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外出经营活
动结束后,应当在规定的缴销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缴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
理证明》并办理退款手续。
!" 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如果购货方已
付购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财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收回的,纳税人应向购
货方索取折让证明,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程序的中心环节。它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税务机关规
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书面报表的形式写明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纳税
额所履行的法定手续。纳税申报不仅是征纳双方核定应纳税额、开具纳税凭证的主要
依据,也是税务机关研究经济信息、加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提高税款计算正确性的
重要依据,而且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查处财务违章,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
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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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申报的对象就是指谁应当办理纳税申报,它主要包括:
!" 应当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
实办理纳税申报。
#" 应当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
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
其他有关资料。
$" 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
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填报纳税申报表,以便于进行减免税的统
计与管理。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纳税申报表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报告表;二是与纳税申报有关的资料或证件。
!"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时,
应将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
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应代扣、代收税款、税款所属期限等
内容逐项填写清楚。
#"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要报送如下资料:
(!)纳税申报表。它是由税务机关统一负责印制的由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书面
报告,其内容因纳税依据、计税环节、计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财务会计报表。它是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及其他有关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资
料,按照规定的指标体系、格式和序列编制的用以反映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
织在一定的时期内经营活动情况或预算执行情况结果的报告文件。不同纳税人由于其
生产经营的内容不同,所使用的财务会计报表也不一样,需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种类也
不相同;
($)其他纳税资料。比如:与纳税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固定工商业户外出
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境内外公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件;个人工资及收入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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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 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时,要报送的资料有: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其他有关资料。通常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与代扣代
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书、公司章程等。
(三)纳税申报的期限
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
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应纳或应缴税款的期限,到税务机关办理纳
税申报。由此可以看出,申报期限有两种:一种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另一
种是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应
缴纳的税种等相关问题予以确定的。
#" 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因各税种情况不同及税务机关的工作安排,各税种的申报期限也有所不同,在确
定申报期限时,必然涉及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的确定问题。
$" 申报期限的顺延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如遇公休日,可以顺延。
!" 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
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
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
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期限内办理税款结
算。”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及其他应税项
目,均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纳税资料,向税务
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期限内无论有无代扣、代收税款,均须在
规定的期限内,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
扣缴税款报告。
(四)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这是一种最直接、最常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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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式,操作起来也很简单。
另一种是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其他方式申报、报送事项。当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因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方便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的,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事宜。采取邮寄申报的,以邮出地的邮
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比如在华工作的外籍个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内,因故不
在我国境内或出差离开,通常办理纳税申报时,就可以采取邮寄申报形式办理纳税申
报。数据电文形式是近年来新兴的现代化通信手段或方式,这种高速、快捷的信息传
递方式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税务管理。采用数据电文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大大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收
件人(此处指税务机关)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系统的时
间,视为申报、报送到达的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
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也可采用邮寄、数据电文以外的法定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和报
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五)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
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 元以上
# 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税款缴纳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后,应按照法定的方式、期限将税款解缴入库,这是纳税人完
全履行纳税义务的标志。纳税人要缴纳税额时应注意掌握如下内容:
(一)税款缴纳的方式
#$ 自核自缴方式。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
法纳税的企业,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
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并按规
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
!$ 申报核实缴纳方式。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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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
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经主管国家税
务机关审核,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 申报查验缴纳方式。对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
应当如实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
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
或者税证,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 定额申报的缴纳方式。对于生产规模较小,确无建账能力或者账目不健全,
不能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营业(销售)额和征
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二)纳税期限与延期纳税
关于税款缴纳的时间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
的起始时间。
第二层次是纳税期限,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期限。各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
象、计税环节等的不同而不尽一致,即使同一税种具体到每个纳税人也不一样。具体
到每个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则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来确
定。
第三层次是税款缴库期,它是指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报缴税款的法定期限。
纳税计算期满后,纳税人即缴纳应缴税款。由于纳税人对纳税计算期内所取得的应税
收入和应纳税款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和办理缴纳手续,因此各税种的税法条例又
规定了税款的入库期限。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各税种的具体税款缴纳时限,见表$ % &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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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表! " # 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对照表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
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
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为
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提供劳务同时收取销售额或取得
索取销售额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期限有! 日、% 日、& 日、!& 日或! 月纳
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固定
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期限为! 个月的,纳税人应在期满之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低于! 个月的,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并
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 日
内缴纳税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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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
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贷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
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
收手续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取销售款或取
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
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期限有!
日、$ 日、& 日、!& 日或! 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
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期限为! 个月的,纳
税人应在期满之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低于! 个月的,应在期满之日起& 日预缴税
款,并在次月! 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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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营业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
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有自建
自销行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
取营业额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期限有& 日、!’ 日、
!& 日或! 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
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期限为! 个月的,纳税人应在自期
满之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低于! 个月的, 应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 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
两条规定执行。%"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 的纳税期限为! 个季度&"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
为! 个
月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应纳所得税额时!" 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 日
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 年度终了后%& 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
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
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税
汇算清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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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外国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同上!" 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 日内预缴;年度
终了后#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年度
终了后% 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 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
终止时,应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同上!" 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所得并缴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在次月) 日内缴入国库&" 账册健全的个
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纳税人在次月) 日内申报预
缴,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在! 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的) 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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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同上!"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
纳税所得,如在境外的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
清税款后的#$ 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在境内结清税款,应在次年% 月%
日起#$ 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
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 日内预缴,
年度终了后#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
立、终止时, 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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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资源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是:
!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
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
产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
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
应税产品的当天$"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 纳税期限为! 日、$ 日、% 日、!& 日、!% 日或者! 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
况具体核定#" 纳税人以!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以! 日、$
日、% 日、!& 日或者!%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日起!&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三税”相同。
纳税期限分别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均分别为! 日、$ 日、% 日、!& 日、!% 日或者! 个月,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日、!& 日、!% 日或者! 个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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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
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
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
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
纳房主税。纳税人在办理手续前,即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
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主税
同上车船使用税!" 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 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已向交
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停运后
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印花税合同签订、书据开据、
账簿启用和
证照领受时汇总缴纳的限期和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能超
过! 个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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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比较项目
内容
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契税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
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自纳税义
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
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索取完税凭证关税纳税义务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
缴纳证的次日起!# 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并由当地银行解缴中央国库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括地上、地下的各种
附属设施) 及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时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
的$ 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于延期纳税,现行《税收征收管理
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授权的县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
超过% 个月。
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
面申请,领取延期审批表,说明原因,经主管国家税务局核准后在批准的延期内缴纳
税款,未经核准的,仍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具体的延期纳税申请流程见
图! ( 税款补缴与退还
(!)由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
在%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年。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年内可
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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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图! " # 延期纳税申请流程图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
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核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还的,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纳税人享受出口退税及其他退税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
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五、纳税担保
纳税担保是纳税人为了保证履行纳税义务,以货币或实物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所作
出的税款抵押。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无需提供纳税担保,只有在有根据认为从事生
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或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税的商
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时,税务机关才会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
保。提供纳税担保的主要方式如下:
(一)以货币保证金作纳税担保。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向税务机关预缴
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纳税保证金。预缴金额就大致相当于或略高于应缴税款,如果
纳税人不能按期照章纳税,税务相关即可将其抵作应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如果纳
税人如期履行了纳税义务,可凭完税凭证如数领回其预缴的保证金。
(二)以实物抵押品作纳税担保。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前向税务机关提交
一定数量的实物。如商品、货物等,作为应纳税款抵押品,其价值应大致相当于或略
高于应缴税款,如果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按有关规定拍卖其实物抵
押品,以所得款项抵缴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如果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
则可凭完税凭证如数领回其担保的实物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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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三)由纳税担保人作纳税担保。由纳税人提名,经税务机关认可,可由第三方
出面为纳税人担保,逾期不缴,则由担保人负责为其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纳税
担保人应是在我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
能作纳税担保人,因其不具备代偿债务或代缴税款的经济能力。纳税担保人在承诺纳
税担保责任时,应履行承保手续,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的对象、范围、期限及
责任等有关事项。纳税担保书经纳税担保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三方认同并签字盖章
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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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纳税的标准
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标准
!""# 年以来,我国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先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
惠政策,并及时予以公告。但这些政策散见于各种文件之中,日积月累,益显零乱。
随着形势的变化,有的政策已被停止使用,如国家税务总局!""# 年! 月$% 日关于印
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号);有的被修订后重新解释,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年’ 月$$ 日印发《关
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 号);有的个别政
策甚至出现前后解释不一的情况。这不仅给税务工作者执法带来不便,而且给各企业
单位运用和享受优惠政策造成困难,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反而未及时运用优惠政策,白
白失去了为企业谋利益的机会。正因如此,我们将按税种分别重新整理,按章论述,
阐明主旨,辅以实例,以便大家用好政策、用足政策,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节税收优惠政策的含义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
定。
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
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作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
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这种
在税法中规定的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从严
格意义上讲,税收优惠是税法的组成部分,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政策的范畴。但是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总是将税收优惠叫做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因为:
首先,在我国,税法本身就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具体落实和体现。为了保证党和国
家制定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使各项政策能落到实处。
其次,国家确定的某些税收优惠政策,直接被赋予法的含义,直接构成税法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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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正是税收调节经济职能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
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
展;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增加某些特殊社会成员的收入,提高其收入水平,
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某些特殊产品和服
务的流通,促进商品交换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刺激某
些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消费结构的合理化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节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
凡是只有特定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才能享受的各种鼓励性和照顾性的规定,都属于
税收优惠的范畴。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是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但税收优惠的范围
要比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的范围广。除了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以外,税收优惠还
包括其他一些内容。
(一)免税,是指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免征某种税收的全部税款的规定。
【案例!】
【案情说明】长江福利纺织工厂"##$ 年实现利润!## 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则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年( 月’ 日《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
题的通知》(国税发〔!&&’〕!))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年$ 月"& 日《关
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 年$ 月"$ 日《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
【政策解读】税法规定,(!)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以上
(含)#%)的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通知第三条列举的项
目外,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可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办法,给予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的
照顾。返还办法是:民政福利工业企业在每一纳税期满!# 日内,如实进行纳税申请,
并填开税票缴纳税款,由县级税务机关填开“收入退还书”,将已缴纳税款全部退还
给纳税企业。
(")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以上,未达到)#%的民政福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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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标准
业企业,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除本通知第三条列举的项目外,如发生亏
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照顾,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返还办
法是:企业应先按规定纳税,全年发生亏损的,年底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由县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返还。
(!)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以上(含!"#)的民政福利企业,
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凡安置的“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以
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业务解说】长江福利纺织工厂%&&! 年实际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
$&#,经批准免征所得税,则长江福利纺织工厂%&&! 年可以免缴全部!! 万元企业所
得税。
(二)减税,是指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免征某种税收的部分税款的规定。
【案例%】
【案情说明】长江福利纺织工厂%&&! 年实际安置的“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
数的%&#。
【政策解读】税法规定,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
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未达到!"#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务解说】长江福利纺织工厂经批准减半征收所得税,则该福利工厂实际应
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 万元。
(三)退税,是指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将已经征收的税款,部分地或全部地退还给
纳税人。退税有多种情况,如出口退税、先征后返等。其中,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
励出口,加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退还已经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
等。先征后返是先按规定如数征收,然后经一定程序退还已经征收的税款,如增值
税、所得税等。
【案例!】
【案情说明】荣达进出口纺织公司%&&! 年按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 万元,经批准该单位享受“免、抵、退”优惠政策。
【纳税处理】%&&$ 年’ 月税务机关将。’&& 万元增值税全部退还给该单位。
(四)优惠税率,是指税法在规定某一税种的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或若
干个低于基本税率的税率,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按照这种较低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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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作为对其的一种鼓励和照顾。比如,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除此之外,税法还
规定了二档优惠税率,即!$#和零税率。纳税人销售粮食、自来水、图书、报纸、
杂志、饲料、化肥、农药等按!$#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国务
院另有规定者外,税率为零。
(五)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
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年!% 月%! 日《关
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文件规定增
值税的起征点: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 ( )&&&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
售额!)&& ( $&&&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 %&& 元。
营业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 ( )&&&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
次(日)营业额!&& 元。
(六)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部分。凡规定有免征额的,
对免征额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案例*】
【案情说明】北京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确定,从%&&$ 年+ 月! 日对于工资、薪
金所得,免征额为!%&& 元,北京金君洋财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职员司马剑男当月
获得工资收入!,&& 元。
【要求解答】司马剑男当月应税扣除额和纳税额。
【计算分析】司马剑男只就其当月超过部分即*&& 元(!,&&—!%&&)征税。应
纳税额为:*&& - )# . %& 元
(七)缓交税款,是指纳税人因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推迟缴纳
税款的行为。缓交税款是税务机关对资金有困难的纳税人的一种照顾。它与减税的差
别是减免税是绝对地少缴税款;而缓交税款则是推迟税款的缴纳,缓解其资金周转困
难,缓交期满后必须如数缴纳全部税款。
【案例)】
【案情说明】九江浔庐实业公司%&&$ 年全年实现利润%&& 万元,按规定应当缴
纳所得税,, 万元,但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缓交税款,缓交期
为, 个月。
【业务解说】缓交期满后企业如数缴纳税款,, 万元。虽然从绝对数来看,纳税
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并没有减少,但是从资金运动的角度来看,企业因推迟税款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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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标准
而节约了一笔开支或者取得了一笔收入。
【案例!】
【案情说明】江西德安机械公司因无钱缴纳税款而只得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
金额为!! 万元,期限为! 个月,年利率为"#$,则六个月后应当支付利息%%### 元
(!!### & "# ’ ()。
【业务解说】企业享受缓交税款优惠,就等于节约了一笔为%%### 元的开支。
反过来,江西德安机械公司有这!!#### 元,因缓交税款而将其用于购买期限为! 个
月、年利率为"#$的债券,则六个月后企业出售债券可以得到投资利润%%### 元。这
%%### 元即为企业因缓交税款而取得的收入。
(八)税额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
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比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
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
【案例)】
【案情说明】江西美星外经济合作公司(##% 年实现利润%## 万元,其中有"##
万元为其美国分公司的经营利润,已经在美国缴纳所得税(# 万元。
【业务解说】江西美星外经济合作公司在汇总缴纳税款时,该(# 万元税款可以
扣除,则企业实际应当缴纳税款)! 万元(%## & %%$ * (#)。
税额扣除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对纳税人的
某些经济行为加以鼓励和照顾。
(九)税项扣除,是指对于某些特定地区、产业、企业、产品、业务和服务,纳
税人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构成计税依据的某些项目,准予从计税依据中扣除,从
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为其银行、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
机构的,其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未决赔偿准备
金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十)加速折旧,是指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税法规定,对某些特殊行业、企业
的固定资产或者企业的某些特殊固定资产允许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于所得税来说,折旧是一项重要的扣除项目。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使纳
税人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成本费用增大,相应地其利润就会减少,因而其应纳税
所得额从而其应纳税额就会减少,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同时也会使其资金回
收的速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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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十一)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在物价比较平稳的条件下,发出同样的存货,
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其结果差别不大,因而对所得税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在通货
膨胀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物价呈上升趋势,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其结果就会有
很大的差别。其中,采用后进先出法,发出同样的存货,成本最高。发出同样的存货
其成本最高,相应地本期企业的成本费用将上升最多,企业的利润将相应地减少最
多,因而所得税将最少,对企业最为有利。
(十二)盈亏互抵,是指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准许纳税人在某一年度发生的亏
损,以以后年度的盈利去弥补,从而减少以后年度的应付税款的规定。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
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弥补亏损期不得超过!
年。
(十三)税收饶让,是指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对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
在境外所得享受的减税免税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税款等税收优惠,
可在合并纳税时视同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这项规定适用于收入来源国
与我国已经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情况。
第三节税收优惠政策的分类
税收优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按性质分类
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具体优惠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税基优惠、税率优惠、税额优
惠和时间优惠。所谓税基优惠是指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
负担的税收优惠。起征点、免征额、免税、减税、税额扣除、税收饶让等均属于税额
优惠。缓交税款、加速折旧、先进后出法计算存货价值等均属于时间优惠。
(二)按税种分类
按照税种不同,税收优惠可以分为增值税税收优惠,消费税税收优惠、营业税税
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
惠、资源税税收优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收优惠等等。
(三)按纳税人分类
按照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不同,税收优惠可以分为本国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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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标准
和外国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两大类。外国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是指只有外商投资
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具体又可分为外商投资企业所能享
受的税收优惠、外国企业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和外籍人员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四)按业务分类
按照享受税收优惠的业务性质不同,可以将税收优惠分为国内业务税收优惠和涉
外业务税收优惠两大类。所谓国内业务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所从事的国内业务活动所
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所谓涉外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从事涉经济业务,如进出口贸易、
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对外劳务输出等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五)按享受期限分类
税收优惠按照其享受期限可以分为长期优惠和定期优惠两种。所谓定期优惠是指
明确规定享受期限的税收优惠。定期优惠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税法规定在某一段确定时期内纳税人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比如现行税法
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 年底以前营业税税率为#$,%&&& 年底以前营业税税率
为’$,%&&& 年以后营业税率恢复为($;
二是税法规定某些纳税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所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现行税法规
定,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免税
% 年。
(六)按程序分类
税收优惠可分为自然享受的税收优惠和经批准享受的税收优惠。自然享受的税收
优惠是指无须经税务机关批准即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比如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
免征税,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无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即可从所得收入中
扣除免额。所谓经批准享受的税收优惠是指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才能享受的税收优
惠,比如现行税法规定,新办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仓储
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事业和经营单位,经过
税务机关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减税或免税一年。对于此类税收优惠,如果税务机关
不批准,就不能享受。
(七)按法律地位分类
按照在税法中的地位不同,税收优惠可以分法定优惠、特定优惠和临时优惠。法
定优惠是指各税种的基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在大部分税种的基本法中都规定了相应
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增值税的基本法,其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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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特定优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基
本法出台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而作出的作为法定优惠的补充的税收优惠;另一种
是在税收基本法中对税收优惠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基本法出台后,对法定优惠进行
解释的补充规定。临时优惠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规定
的税收优惠。临时优惠,一般是定期的,经批准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四节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
税收优惠,可以将税收制度的统一性、固定性和相对灵活性结合起来,在保持税
收的统一性和固定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对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
业、产品、业务和服务等给予一定的鼓励,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加以照顾,
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更充分地发挥税收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具体来
讲,国家实行税收优惠的目的主要是:
(一)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国家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扶持某些特定产业、企业、产品、业务和服务的发展,
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减税免税的优惠,就可以吸引更多的
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中去,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国家为了促进老边穷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可以减轻这此地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老少边穷地
区进行投资,促进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不同产业、行业之间由于种种
原因也产生比例失衡现象,国家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相对落后的产业、行业
的税收负担,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这些产业、行业中去,促进这些产业、行业的发
展,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实现社会公平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某些特殊社会成员以税收上的优惠,比如对残疾人
员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于进口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进口税,对吸收残疾人员进
行生产经营的福利企业给予免征所得税优惠;又比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
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规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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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标准
年! 月! 日起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
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以上(含"#$)),并与其签订! 年以上期限劳
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等。这样可以增加某些特殊社会成员的收入,提高
其收入水平,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
(四)促进商品流通,实现市场繁荣
国家可以根据某一时期市场状况,对某些特殊产品或服务的流通给予税收优惠政
策,这样就可以促进某些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流通,促进商品交换的发展和市场的繁
荣。
(五)刺激消费
国家可以根据某一时期消费市场的特定的情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刺激某些特
殊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合理化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此外,国家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起到保护民族工业,吸引外国资金的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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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第一节企业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
企业税务会计可以说是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规、会计核算、财务分
析、预测决测为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专业会计。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以货
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结合财务分析和财务预测,连
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式、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
算、监督和分析的一门专业会计。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立是我国会计改革和税制改革的要求。体现在会计上,就
应做到财务与财政分离、会计与财务分离,企业会计工作以企业会计准则为指导,这
些改革就必然要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立,符合税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要求。税法是刚性的,又
是公平的,对任何企业都应一视同仁;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不论其经营范围和所
有制性质,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务会计,都可以进行以节税为目的的税务(纳税)筹
划,以适应企业的需要。再则,税制的改革,使我国的税种、税目、税率以及纳税细
则等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复杂,从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等需要
出发,建立我国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历史的必然。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立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进入!" 世纪后,
税务会计尤其是所得税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视,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分
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
大,而我国在国外的投资业务也逐年增多。为了适应我国入世,符合税收国际惯例,
改善投资环境,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经济往来,建立独立
的税务会计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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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一、税务会计的特点
税务会计与其他专业会计(财务会计)相比,既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税务会
计主要特点有:
!法律性
税务会计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这是它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最重要
的特点。税务会计必须在遵守国家现行税收法令的前提下选择。企业也不得拒绝执行
税法规定,不履行纳税义务。当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与现行税法的计税方法、计税范
围等发生矛盾时,税务会计必须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作适当调整、修改或补充。由
此可见,严格受税收法律的制约是税务会计的一个最显著特点。
!广泛性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都有纳税义务,而企业更负有纳税义务。
这就是说,所有自然人和法人都可能是纳税义务人。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税
务会计的广泛性。
!统一性
税务会计是融各类会计和税收法规于一体的会计,税法的统一性决定了税务会计
统一性的特点。
这就是说,同一种税对不同企业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当然,在统一性的前提下,
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如减免税规定、计税价格、个体工商户确实无力建账
的经批准可暂免建账等。
!独立性
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其他会计比较,除共性外,还有其相对
独立性和特殊性。对某些税种来税,其计税依据与财务会计账面记录提供的依据可能
并不完全相同,不能满足计税的要求。
为了平衡各企业、各时期的税收负担,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计税标准,而这个计税
标准一般与企业账面实际支付的数额有出入,使得企业必须按税法规定的计税标准计
算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务会计的职能
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与一般会计相同,主要也是反映和监督两大职能。税务会计
与税收联系密切,其具体职能、作用又与一般会计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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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反映税务活动
税务会计根据国家的税收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全面、真实、系统地记
录和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活动,为国家组织税收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税
务会计反映的税务活动及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
益、进一步扩充税源提供保证。
!监督税务活动
根据国家的税收法令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制度等,通过税务会计的一系列核算
方法,监督企业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和解缴情况,监督企业的收益分配,实现税收
杠杆的经济调节作用。通过税务会计对企业税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及其提供的税收信
息,保证国家税收法令的贯彻实施和适时修正。
三、税务会计的作用
税务会计的职能制约着税务会计的作用,税务会计的作用又是税务会计的职能在
一定的运行条件下的具体体现。税务会计的主要作用是:
!结合会计贯彻税法,有利于发挥税收的作用
税务会计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于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通过对企业的税务活
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会计核算,可以分析纳税对企业的影响,改善经营管理,发
挥税收调节企业经济的作用。
!反映纳税人履行的纳税义务
税务会计依据税收法令,计算企业的各种应纳税款,并通过会计核算,如实地记
录其形成和缴纳情况,可以反映企业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
!发挥会计监督和税务监督的作用,促进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
税务会计有权拒绝有损任何一方利益的不正确的收益分配方案,有权向税务机关
反映问题,并应按上级要求进行自查;根据税务会计提供的信息资料,检查纠正不符
合国家税收法令、制度规定的错误行为,以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正确处理有关各
方面的收益分配关系。
!促进改革开放,维护国家利益
税务会计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应该严格执行我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税法,依
据计税,正确核算,既不能超越税法多计、错计,也不能少计、漏计,认真贯彻执行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充分利用外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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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护国家利益。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会计作为纳税人的会计(税务会计亦称纳税会计),在依法纳税的同时,也
要根据现行税法规定,明确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进行税务筹划,充分享受税收的优惠
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推迟纳税。
四、税务会计的任务
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既要以国家税法为准绳,促使企业认真履行纳税
义务,又要使企业在国家税法的允许范围内,追求企业纳税方面的经济利益。税务会
计的任务主要是:
第一,反映和监督企业对国家税收法令、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履行纳税义
务,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第二,按照国家现行税法所规定的税种、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目、税率等,
正确计算企业在纳税期内的应缴税款,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第三,按照税务监缴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种税金,完成企业上缴任
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四,正确编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审查意
见。
第五,进行企业税务活动的财务分析,不断提高企业执行税法的自觉性,不断提
高税务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纳税能力。同时,也应充分利用现行税
法和有关政策、制度赋予企业的权利,从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到固定资
产的折旧方法,资产计价、估价和重估价方法,产品的定价方法,投资、筹资方式,
以及某些经济行为等,都应该从纳税人的角度进行明智的财务决策,寻求纳税方面的
企业利益,以充分发挥企业税务会计的作用,更好地完成税务会计的任务。
第二节企业税务会计的内容
税务会计的内容是税务会计的客体。它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
算、缴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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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一、税务会计的内容
!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它是
企业资金运动的终点,也是下一次资金运动的起点。由成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即
包含了用于补偿已消耗的各项成本费用,也包括了实现的税金、利润。因此,经营收
入不仅是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也是计算所得税的前提。
!生产、经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用的全部资金支出。它包括生产过程的
生产费用和流通过程的流通费用。成本费用主要反映企业资金的垫支和耗费,是企业
资金补偿的尺度。一定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总额与同期经营收入总额相比,可以反映
企业生产经营的盈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情况,同时,也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的基础,从而影响纳税额的多少。
!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的分配。收益主要在国家、企业
和职工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其分配给国家的部分,主要是以缴纳所得税等形式实现
的。因此,对收益的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分配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
和企业留利。
!税款的缴纳或减免
由于各种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法不同,同一种税对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
的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因此,反映各种税款缴纳方法也不尽一致。企业应按税法规
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正确进行核算。企业对减免税款,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和正确使用。
企业纳税、减税、免税等税务活动,都会引起企业的资金运动,因而都是企业税
务会计的内容。此外,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也属税务会计的内容。
二、税务会计的目标
税务会计对象包括于企业会计之中,其会计目标当然也就在企业会计之中。具体
地说,通过税务会计提供的纳税信息,其使用者有:
!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征税是其基本职责,关心企业的纳税信息是势所必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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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此,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尤为重要。
!企业管理者
企业经营管理者承担资产受托责任,其基本职责是使投资者权益最大化,而纳税
则会影响投资人权益。在符合或不违犯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能否减少或推迟纳税,争
取税收优惠,自然是企业管理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投资人
各种税款(价外税除外)是企业的支出和费用,缴纳税款的多或少,就会影响可
分配的利润额。这种关系投资人切身利益的会计事项,投资人不会漠不关心。
!债权人
在一般情况下,税款的缴纳应优先于企业债务的偿还,纳税困难的企业,其偿债
能力一般也较弱。债权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关注企业的纳税信息也是非常自然的。
三、税务会计的原则
税务会计是一门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种专业会计,具有特殊性,在处理因税务活动
引起的资金运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原则
在进行税务方面的计算和核算时,必须以税法为准绳,而税收法规因国家的政
治、经济的发展和需要会有所变更,所以,税务会计必须坚持按现行税法处理的原
则。
!收入原则
为国家积累资金是税收的主要任务。如果税收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国家的财政支
出就没有保证,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就会处理不当。因此,税务会计必须遵循收入原
则,正确确认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额,保证及时、足额上缴税款、严格履行纳
税义务。
!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
社会主义税收是国家用以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因此,我国的税收政策
是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经济结构、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基本出发
点,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征
税,通过征税促进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征税,就能进一步涵养税源,增加
财政收入;不能只顾眼前,涸泽而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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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包括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减税、免税政策。纳税
人一方面要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要求,提出减免税申请;另一方面对已经批准的减
免税金,要正确地进行核算,将减免税金作为积累基金,不得用于消费和分配。
!社会效益的原则
社会效益原则是指税收要公平、合理。各企业都要正确贯彻税收法规,以同样的
计税依据缴纳同种税金,在同等税负的基础上开展公平竞争。这就要求税务会计必须
真实核算企业的各项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正确处理收益分配。任何有意或无意逃税
和骗取减免税金,都是不符合税务会计的社会效益原则的。
!税法中的程序规定优先于实体问题的原则
税法中所规定的纳税义务,均为实体问题;而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均为程序规
定。在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先于实体问题的原则,任何企业不得借口“没
有上级指示”而各行其是、拒不纳税。当发生纳税申诉问题时,应先看是否符合程
序,不符合程序,即予驳回,符合程序后,再进行实体问题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
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
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决定。对复
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监督原则
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要对税务会计的真实性负责,据实申报税务会计核算的结
果。为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和准确,纳税人在申报前先进行自查自检,税务机关再组
织纳税检查,企业最后要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查决定进行补税或退税,并调整相应的账
簿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
“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
了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在其《实施细则》第九十
五条又具体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依照其第十六条规定的期
限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在报送会计决算报表时,除国
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
四、纳税筹划的含义
税务会计不能不涉及纳税筹划。不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实践上看,纳税筹划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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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般来讲税收筹划在当今广为采用,无论是《中国税务报》,还是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的刊物,都采用这一提法。事实上,税收筹划包含着两个含义:
一是征税筹划,它是指国家征税机关,通常指税务局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有计
划、有步骤地尽可能多征税,涵养税源,保证税收的稳定性和均衡性。
二是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针对
纳税人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既要依法纳税,
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的一项经济活
动。纳税筹划是纳税人整体财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遵循“依法纳税,合理筹
划;用好政策,用足政策,利润最大”二十字方针。
五、纳税筹划与避税的区别
严格来说,纳税筹划与避税是有所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在执行税收法规方面
税法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税收体现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
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税法赋予纳税人有进行纳税筹划的权利。然而避税在税法上并未
受到限制,当然亦未得到肯定。但是,利用税法的不完善性(存在的漏洞),通过
“变通”、“调整”等手段,却可以达到规避税收负担的目的。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在
法律上明确规定避税非法而予以制裁。因此,避税本身并不存在合法与非法的问题。
!在政府的政策导向方面
税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国家通过制订税法,将国家的产业政策、
生产布局、外贸政策等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通过自身经济
活动的调整,避开国家限制的方面,主动使其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目
的。对此,国家税务部门不但应当允许,而且应该加以鼓励。然而避税仅是从税法的
不完善方面来规避税收负担,而不考虑政府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自身经济活动的
调整,可能存在与制定税法的意图不一致和相背离的地方。
!在会计决策方面
纳税筹划不仅着眼于税法,还要进行总体管理决策,将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营
运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与纳税筹划结合起来,从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上,谋
求纳税人最大经济利益。然而避税仅就税法本身去谋划,只求当期税收利益,只求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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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轻当期税负,一般较少考虑其他因素,其出发点和归宿只是为了少纳税。
六、纳税筹划的主要特点
纳税筹划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合法性
纳税筹划不违反税法,同时又遵守了税法。如果政府认为企业税后留利太多,应
该通过修改税法来达到政府增收的目的。如果超越税法,向纳税人收款,纳税人可以
根据《行政诉讼法》予以起诉。
!超前性
纳税筹划一般都是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的。企业的经济活动、应税行为均按纳
税筹划的目标运行。这与避税、偷税等都是在事中、事后进行根本不同的。
!综合性
纳税筹划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总体利益,使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
体利益兼顾,绝对不能顾此失彼。
!时效性
各国税收政策都随政治、经济形势变化而不断变化。我国也不例外。纳税人在进
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随时注意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变动,以充分发挥其
时效性的特点。
七、纳税筹划的积极意义
第一,纳税筹划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人们减少税负的动机是客观存在
的,其行为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果用违法手段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显然是我
们所竭力反对的。而纳税筹划的理论与实践,则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显然有助于抑制偷税漏税的行为。
第二,纳税筹划不仅不会减少国家税收总量,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总量。纳税筹划
的作用是调整投资方向,做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企业虽然减按较低税率纳税,但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等税基的扩大,实际上对
国家今后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
第三,纳税筹划有助于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同样是减少税负的动机,有的采取合
法手段,有的采取非法或违法手段,根本问题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问题。纳税筹划是
以遵守税法和拥护税法为前提的,是建立在对税法深刻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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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有助于人们强化法律意识。
第四,纳税筹划有助于促进税法建设。纳税筹划是根据税法的规定达到减轻税负
的目的。纳税筹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会有助于促进税法的不断完善。
第五,纳税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与投资方向。纳税筹划是利用税基与税率的
差别,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来
引导纳税人的投资行为,达到调整国民经济结构与生产布局的目的。尽管纳税人主观
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负,但在客观上却在国家税收杠杆作用下,走向了优化产业结
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第六,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和
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要素。而纳税筹划的理论,正是为了实现资金、
成本和利润的最佳效果。所以,纳税筹划理论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会计管理理论
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程度,实际上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和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综上可知,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不论对企业还是对国家,都是有积极意义
的。
八、纳税筹划的内容
纳税筹划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围绕税种进行研究,筹划的结果最终体
现在税种上;一种是围绕经营方式进行研究,筹划的结果最终体现在适应税收优惠政
策上。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如果能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将会取得更理想的结
果。
第三节企业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
税收对会计的影响,往往与法律对会计的影响是分不开的。税收通过法律发挥作
用,法律保障税收的执行,但它们对会计影响的着重点不同。法律是规定会计“能做
什么”和“不能做什么”,而税收则引导会计“怎样做”,从而影响会计的具体行为。
税收对会计的影响是调节性的,企业决策者则是要求在国家法律、制度许可的范围
内,进行某些会计选择。会计的规范、计量方法、处理方法等也会反作用于法律、税
收和企业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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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
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税务会计并不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
之外再设一套会计账表,也没有必要专门设置税务会计机构。企业只需设一套完整的
会计账表,平时只依会计制度作会计处理,需要时可依现行税法等调整,以发挥其多
种功能,满足不同需要。税收与会计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税务会计
与财务会计又有所区别。
!" 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除为综合部门及外界有关经济利益者服务外,更应为企
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服务;税务会计则要按现行税法和缴纳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正确
履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充分享受纳税人的权益。
#" 对象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
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
事项,即与计税有关的资金运动。原来在财务会计中有关税款的核算、申报、解缴的
内容,划归税务会计,并由税务会计作为核心内容分门别类地阐述,企业财务会计只
对这部分内容作必要的提示即可。
$" 核算基础和处理依据不同
税务法规与会计准则存在某些差别,其中最主要差别在于收益实现的时间和费用
的可扣减性上。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因为计算应税所得是要
确定纳税人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当期收入的必要性是与
财务会计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定(假设)相矛盾的,这便是税务纳税年度自身存在独
立性的倾向。财务会计只是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处理各种经济业务,会计人
员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对此,更要严格
按现行税法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有强制性、客观性、统一性。
%" 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
税务法规中包括修正一般收益概念的社会福利、公共政策和权益条款,强调“会
计所得”与“应税所得”的不同,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调整为应税所得,是税务会计
的主要内容。当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与税务会计不一致时,财务会计的核算应服从于
税务会计核算,使之符合税法的要求。
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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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而财务会计却可以有些不同。各国都在力图缩小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但两者
的差异不可能消失,此外,承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实际上是承认政府有权
对纳税人的非营业收益等确认和征税的问题。抹杀两者的区别,可能对征纳双方都无
益的。因此,既不必要求对方适应自己,也不必自己削足适履去符合对方。应该各自
遵循其本身的规律和规范,在理论上不断发展自己,在方法上不断完善自己。
第四节企业税务会计操作技巧
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实际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那就是:
第一,通过财务会计现有的各个会计科目,对企业所涉及到的各个税种进行反映
和监督,正确计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其核算的数额在通过财务会计的科目,最终
会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上,成为财务
会计报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通过设置“税务利润调整”账目,正确核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两
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
“财务利润”与“税务利润”之间的差额。该科目只作为企业财务会计的备查账户,
其平时反映的多笔业务不用登记在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上,核算的结果只作为计算企业
应交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第三,通过税务筹划,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和安排
企业的纳税活动,既能依法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
除税负或推迟纳税的工作。这实质上是企业税务会计的高级阶段,也称之为“企业税
务管理会计”,其反映和核算的一切资料,均不在财务会计报表上披露。因为税务筹
划重在对企业纳税活动的安排,也就是解决企业怎样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问
题。
企业税务会计的操作程序也要分这三种情况分别处理,下面就逐一论述。
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
(!)设置反映企业税务情况的会计科目、如“应交税金”科目、“待扣税金”科
目、“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所得税”科目、“递延税
款”科目等。
(")编制记账凭证,明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和所征科目,简明摘要经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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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登记会计账薄,分别在总账和明细账上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提供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
在第二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
(#)设置“企业税务利润调整“科目。该科目反映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益、费用
处理上产生的差异。借方登记由“本年利润”转来的税前利润额和税法规定应调增的
利润额,贷方登记税法规定调减的利润额以及从“本年利润”转来的亏损额。余额在
借方作为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
($)编制相关的记账凭证。当发生下列" 种经济业务时,才编制记账凭证。
第一种,会计准则确认为收益而税法不确认;
第二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收益而税法确认;
第三种,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而税法不确认;
第四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而税法确认;
(!)登记“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簿,此账簿系备查账簿。
(")结账并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作企业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事实上“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就是为了提供准确的计税数额和详尽的差异资
料。
在第三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不存在统一的操作程序,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
际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进行分析、筹划。
【案例%】
【案情说明】长江实业(中国)集团公司$&&! 年#$ 月!# 日“本年利润”账户
未交所得税前的余额是贷方’(%,&&& 元。所得税率!!)。
该公司在#$ 月份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 月( 日,企业购买的三年期国库券!& 万元到期,收到本金!& 万元,利息收
入(*+ 万元。
【会计处理】企业财务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万元
贷:长期债权投资!& 万元
投资收益(*+ 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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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纳税处理】企业税务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万元
贷: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万元
!$% 月$& 日,企业修建中心幼儿园领用’ 产品#(( 件,计人民币$# 万元,’
产品已出库,当时’产品售价为%( 万元。
【会计处理】企业财务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万元
贷:产成品———’产品$# 万元
【纳税处理】企业税务会计分录:
借: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万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自用# 万元
"$% 月%( 日,企业赞助远东体育运动会$( 万元,通过银行付讫。
【会计处理】企业财务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万元
贷:银行存款$( 万元
【纳税处理】企业税务会计分录:
借: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万元
贷:营业外支出$( 万元
#$% 月&( 日企业)* 生产线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的旧,本月
可提折旧额+#((( 元,
但企业采用直线折旧法,本月只提折旧#(,((( 元。
【会计处理】企业财务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元
贷:累计折旧#("((( 元
【纳税处理】企业税务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元
贷: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元
$$% 月&$ 日,对“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进行转账,计税:
借: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元
贷:本年利润+!,,((( 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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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登账如下:
企业税务利润调整
借贷
年终转入:!"#,$$$
!%$,$$$ ""%,$$$
#&$$,$$$ #&%,$$$
本期发生:&%$,$$$ 本期发生:’$,$$$
期末余额:"(#,$$$
本期应交所得税) "(#,$$$ * ((+ ) ,-(,%-$ 元
【会计处理】根据计算结果作财务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元
将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元
贷:所得税,-(,%-$ 元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元
【特别提示】
&. 从上例可以看出,“企业税务利润调整”是为正确计算企业应交税额而设置,
既能反映出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对收益、费用确认时的不同意见,主要是方便企业会计
人员交纳税金,又利于税务人员查实。虽然平时多做了一些工作,但对企业纳税来讲
就显得十分清晰、正确,在实际工作中应大力推广。
,. 必须明确的是,“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及其对应的会计分录,都是属于备
查账,是独立于财务会计系统之外的“账外账”,最终目的是便于计算企业纳税额和
填报企业税务报表。
(. 在登记“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时,有两种方法可选用:
第一种类似上例的样式,属于“倒登记”,即等年末“本年利润”账户未交所得
税前的总额计算出来后,先将此总额转入“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再回头去登记
平时已做的“企业税务会计分录”。最后计算出应税总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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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纳税处理标准
第二种是“顺登记”,平时每做一笔“企业税务会计分录”就及时登入“企业税
务利润调整”账户,到年末再将“本年利润”账户上未交所得税前的总额转入,最后
计算出应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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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颁布日期】!""#$ "!$ "%
【实施日期】!""#$ "&$ ’(
【法规分类】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教育的税收政策通知如
下:
一、关于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
(、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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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
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
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
“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
行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
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学校经批准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费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学校取得的财政拨款,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
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省级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
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
形式给与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
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
税。
三、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
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
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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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国税收征纳标准体系
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科
研的,免征契税。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
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
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
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免征农业税。对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所取
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实验期间免征农业特产税。
四、关于关税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各类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
园教育的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一般学习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上述捐赠用品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 种商品。其他相关事宜按照国务
院批准的《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质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办理。
!、对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批准的其他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
研究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或教学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
费税(不包括国家明令不予减免进口税的!$ 种商品)。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的范围等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执
行。
五、取消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第$$# 号〕
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免征所得税的规定。其中因
取消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
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归中央财政的补偿资金,列中央教育专
项,用于改善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归
地方财政的补偿资金,列省级教育专项,主要用于改善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
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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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号)第三条第
一款和第三款,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增
值税;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提供的应税劳务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六、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
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