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年房地产
调控政策
2010年 3月
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年 3月 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 3月至 7月在全国开展
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
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 3月
各地暂停出让住房用地
2010年 3月 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
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
增加土地供应总量。
2010年 3月
国资委要求 78户央企退市
2010年 3月 23日,国资委要求 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
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 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 4月
缩小首购普通房契税优惠范围
2010年 4月 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
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 4月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0年 4月 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 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
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
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 4月
银监会要求银行评估贷款情况
2010年 4月 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
行在 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
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
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银行
已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 60%。
2010年 4月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
2010年 4月 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
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
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2010年 4月
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 50%
2010年 4月 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
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 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
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
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
2010年 4月
国土资源部公布 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
2010年 4月 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 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
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 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
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2010年 4月
新国十条颁布
2010年 4月 17日,国务院就有关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即《国
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010年 4月
可暂停第三套房贷
2010年 4月 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
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
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 5月
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
2010年 5月 26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
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
2010年 6月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 %提高到 2%
2010年 6月 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
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
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
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 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
%,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 1%。《通知》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率原则上不得低于 5%。
2010年 6月
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数认定二套房
2010年 6月 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
准进行了规范。
2010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 %。土地市场火爆,地价飞涨,
地王频现。至 2010年 4月,全国主要城市住宅售价较 2009年阶段性
低点累积增长约 60%。受到流动性过剩及供需矛盾突出的影响,全国
多个热点城市,如深圳、北京、上海,住宅市场出现恐慌性抢购,投
机再度泛滥。自 2010年 5月“新国十条”颁布以来,市场观望情绪
浓重,交易锐减,新建住宅、二手住宅市场交易量极度萎缩。深圳交
易量下降超过 90%;上海、北京下降 80%;广州下降 50%。新建住房价
格上涨势头遏制,价格持平,个别项目出现少量优惠;二手住宅挂牌
量增加、部分单位挂牌价格下降约 10%,议价空间加大,成交价格出
现 5%~10%的跌幅。
2010年 1月 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性地提出了十一条措施。这十一条措施是:
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
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继续整
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加
强市场监测;力争到 2012年末,基本解决 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
家庭的住房问题;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
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稳
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地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接踵出台。我省也于 2010年 6月 17
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
意见》(鲁政发【2010】57号文)。意见提出五个要求:一、增加面向
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供应;二、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五、加强对房地
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从 2009年年底和 2010年年初政府连续出台的这些政策,我们
可以勾勒出政府 2010年整个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思路:即增加供给为
主要手段,遏制过度投资、遏制过度热炒土地和增加保障性住房为辅
助手段。管理层将会从综合角度考量整个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而
不是仅仅一个方面出发,搞好综合平衡。因为房地产产业是当前经济
的支柱,如果在没有新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增长点出现的情况下,打击
房地产投资客势必会投鼠忌器,为了避免“惊群”现象发生,主要采
取增加供给的措施;另外,在地方政府财政已经得到补充的情况下,
遏制地王行为也应采取增加土地供给和打击囤地相结合。总而言之,
从最近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来看,主要是搞好综合平衡,既不想过早地
扔掉拐杖,也不想让房地产过热尾大不掉,挟持整个经济。
对于 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业界已有一个基本共识:像 2009
年下半年那样疯狂是不现实的,市场没这么傻,政府也不会答应,因
此房价调整势在必行。但反过来想似乎也有道理:在经济结构调整依
然艰难、实体经济恢复缓慢、外需不振内需疲软、仍然需要宽松货币
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为经济增长保驾护航的宏观背景下,在城市化催
生旺盛住房需求、房地产对国民经济拉动巨大、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
地财政、房地产公司“不差钱”的行业环境中,房价又能跌到哪儿去
呢?涨跌的两难反映了形势的复杂和微妙。可见,政府调控房价并非
易事,任重而道远。
当然,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阶段决定我国房地产业仍有广阔发展
空间。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引导和促进房地
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保持整个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
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目标。不少人似乎都在为中国经济发展对房地产较大依赖痛心疾首。
而实际上这是任何处于快速城镇化和重化工业阶段国家都无法逃避
的一个过程。因此,房地产对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其实并不是我们
当前要回避的问题。我们关注的重点应是,如何尽可能延长房地产对
经济巨大的带动作用,从而使我们能够顺利走完城镇化和重化工业阶
段。这意味着,我国房地产业还有大约 15年至 20年的黄金发展期。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期待我国房地产业从 2010年开始步入一个持续、
健康发展的新里程。
感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