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动车事件
201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甬温线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原因是温州南的信号指示灯遭雷劈,导致本来应该是显示红灯,而错误升级显示为绿灯。截至7月29日,事故已造成40人死亡(有数名外籍人士),200多人受伤。
从中国海上最大油田渤海溢油、到运行不过十余年的钱塘江三桥塌陷,到最先进铁路京沪高铁多次长时间延误、再到日前导致200多人伤亡的动车追尾重大事故,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公共安全事故接连发生。
动车重大追尾事故,警示我国铁路部门,高速铁路安全问题迫在眉睫。与此同时,由于京沪高铁列车行车速度快,跨越地域线路长,列车安全运行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一、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大量非法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经营场所。
二、线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
三、线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存在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场所。
四、 部分上跨高铁道路桥梁限速、限重等标志不齐,机动车辆超重、超速、超限行驶严重,存在坠落高铁线路危险。
五、部分地段存在挖砂取土、打井取水现象,损坏线路基础,造成铁路路基、桥墩沉降,危及桥梁安全。
六、 跨越、穿越高铁线路、站场或在邻近高铁线路施工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不遵守铁路施工安全规范,危及高铁运输安全。
七、损毁、移动高铁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拆盗、割盗铁路行车设施设备,机动车辆超重、超限、超速通行下穿铁路道路桥涵、公铁并行路段等,影响高铁运营安全。
八、部分上跨高铁的道路桥梁和公铁并行路段的防护桩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地方道路管理部门管理,无法落实养护、维修、管理责任。
九、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尚未由地方政府依法划定,安全保护区标桩还不能埋设。
29日“7·23”动车事故的最新赔偿标准公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救助标准为万元。回顾伊春空难事故、京珠高速事故,公共交通事故善“一事一议”的赔偿机制,折射出同属交通意外但“同命不同价”。
“”温州动车事故首个赔偿结果26日达成,赔偿金额为50万。赔偿标准公布之后,遭致公众与网民的广泛质疑。学者表示,此份赔偿协议暴露了中国铁路赔偿制度方面的重大缺陷。铁道部宣称,整个谈判将遵循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的背后,是一条条霸王的条款,于是经过
人人死而平等,但每次重大灾难和事故发生后,赔偿机制的缺陷与不足浮出水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详细甚至矛盾,导致人身伤害赔偿处在一种相对混乱的状态。
何谓意外?
意外,词语意思是指意料之外、意料之外的不幸事件。
保险法中的意外定义:指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保险是什么?
谁能预料到:意外与明天哪一个先来?
如果我们出差一天,我们给家人留下了多少资金储备,如果是一个月呢?更或者是一辈子呢?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
——胡适
风险的转移
责任的体现
对未来的准备
生命的价值
保险公司快速理赔
惊闻事故,各保险公司快速地启动应急机制,进行排查工作,并进行了快速理赔,保险“三巨头”共赔约300万元。国寿已核查确认公司出险客户17人,其中受伤12人、身故5人,涉及保额90万元;平安将原有的涉及万元赔付更新为万元;太平洋保险确认共有4名客户在事故中遇难,均为生前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贷宝”的被保险人。
保财险温州分公司对“”动车事故遇难者家属的第一笔赔款 进行了快速赔付。经排查,确认遇难者陈碧所在公司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3万元;此前新华保险预计给付款万元;太平人寿确认一名客户在动车事故中遇难,确定赔付保险金额15万元;加上阳光保险对人伤客户7000元的赔付,此次动车事故商业寿险的赔付基本浮出水面。
技术风险
包括路基沉降、轨道平整性、机车制动性能、信号控制与通信系统稳定性、可靠性等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和完善。
管理风险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还需一个逐步完善提高的过程
沿线环境风险
高铁除自身安全风险外,还涉及到车站、气象地质灾害、沿线治安和铁路公路互跨等一系列风险
社会风险
一列运行的高铁相当于一架在铁轨上奔驰的巨型民航客机,有可能成为各种极端分子破坏对象。
这些数据说明什么?此次事故的遇难人数约为40人。而商业保险总的赔偿金仅有300W,平均一名遇难者仅赔付元,还不包括受伤的理赔,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绝大多数的乘客并没有购买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