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标注册
第一节 商标取得原则
第二节 商标注册原则
第三节 商标注册条件
第四节 商标注册申请
第五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程序
第六节 商标申请国际注册
第七节 商标代理制
第一节 商标取得原则
一、注册取得原则
二、使用取得原则
三、混合取得原则
第二节 商标注册原则
一、先申请原则
二、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三、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
四、审查原则
第三节 商标注册条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与条件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下1页)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商标应当有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
2、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3、商标不得使用禁用标志
4、不得与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及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
5、不能与他人已被撤销或注销但未超过一年的商标相同或相近似
6、7、8 :12条、15条和16条
第四节 商标注册申请
一、申请前的商标查询
二、另行申请和重新申请
三、商标注册申请书件
第五节 商标注册的审查程序
一、形式审查
二、实质审查
三、审查结果
四、商标异议
五、商标的核准注册与不予核准注册
第六节 商标申请国际注册
途径:逐一国家注册,依《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国际注册
一、意义
二、条件
三、程序
四、国际注册的期限
五、国际注册与国内注册的关系
第七节 商标代理制
一、商标代理的概念及意义
二、商标代理机构及商标代理人
(一)商标代理机构
(二)商标代理人
(三)商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商标代理人的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