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建设管理,规范设
计变更行为,及时、合理地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变更问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广东省
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的路基工
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
程、房建及线外工程等。
第三条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应统一编号。编号形式如下:“项目代
码(变更类别)-年份-合同段号-序号”。如 01 标在 2016 年发生的第 1
号变更属一般变更且金额在 50~200 万元(含 200 万元),应编号为
“SZDD(一般 B)2016-ZT-1”。
项目代码统一为“SZDD”。
变更类别按第十二条划分,分别缩写为重大、较大、一般 A、一
般 B 和一般 C。
年份系根据变更申报的年份时间。
合同段号填写总承包单位名称字母缩写,01 标为“ZT”、02 标为
“CH”。
序号以经确认的设计变更,按合同段自然顺序编号,不得空缺。
第二章 设计变更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的修改
和完善,包括地方政府提出的变更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
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任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必须坚持优化、完善、节约投资的原则,符合相关设计规
范、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六条 不得违背批准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降低工程技术标准和
工程质量指标,一般不得突破总投资和影响施工工期,不得更改已有
合同单价,不得降低使用功能。
第七条 设计变更前应详细调查现场、阐明变更理由、提供详细资
料,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并执行。
第八条 变更单元是设计变更的最小单元,一个设计变更包含一个
或多个变更单元。属于整个标段整体变更的,应以整个标段汇总工程
数量为基础按一个设计变更进行整体变更。属于独立的单位工程、分
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不能纳入整个标段整体变更时,应以独立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数量为基础按一个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变更。严
禁对设计变更整体肢解、化整为零拆分处理。变更单元的划分原则如
下:
一、软基处理:同一处治方案的软基处理连续路段为一变更单元,
如有构造物(桥梁、 涵洞)则可以构造物为界限划分变更单元;
二、高边坡:高边坡以处为一变更单元,边坡地质情况复杂或工
程规模较大的多级边坡可分级划分变更单元;
三、桥涵工程:单位工程结合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进行划分,分
部工程进行细分变更单元,按桥梁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
系及附属工程为划分单元。对于非常规预制结构的特大桥、大桥的主
桥可按每个桥墩的基础、下部构造为一变更单元,常规预制结构的特
大桥、大桥以一联为一变更单元;中桥以一联为一变更单元;小桥、
涵洞及通道以每座为一变更单元。
四、隧道工程:单位工程结合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进行划分,分
部工程进行细分变更单元,按明洞工程、洞口工程、洞身开挖、洞身
衬砌、防排水工程、隧道路面等为划分单元。
上述原则确定变更单元,原则上不得再进行拆分,如因工程现场
情况复杂或施工难度需对变更单元进行调整,应提前报备公司。
第九条 正常的一般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已包含在固定合同
总价内,只做设计变更方案,费用不予调整;正常的重大设计变更和
较大设计引起的费用增减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因病害及自然
灾害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应由施工单位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于
质量缺陷或施工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对
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
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
紧急抢险的情形,属于一般设计变更费用不予调整,属于重大设计变
更和较大设计费用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 设计变更范围
第十条 工程设计变更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设计变更:
一、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
二、施工现场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设计图不符,按原
设计难以实施。
三、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
量标准、提高工效、节约投资和增进技术进步的。
四、原设计文件中明显不合理处,不能满足使用功能;
五、由于水利、农田、文物、工矿城建、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
因素,必须变更设计方案的;
六、由于国家颁布新标准,规范、规程后,须按新规定进行。
七、其它特殊情况。
第四章 设计变更的分类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
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
重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 10 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Commented [llj1]: 与工经部协商,是否满足广东省交通
厅要求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
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 2 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 500 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
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 500 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
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 500 万元的;
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
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 500 万元的;
(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三、一般设计变更
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
计变更。
四、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其重要性,技术复杂性和影响投资大小等
情况,设计变更划分为 3 大类,其中一般设计变更再分 3 小类:
(一)重大设计变更;
(二)较大设计变更;
(三)一般设计变更:
1、变更金额变化在 2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的工程变更,
代号 A。
2、变更金额变化在 50~200 万元(含 200 万元)的工程变更,代
号 B。
3、变更金额变化在 0~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工程变更,代号
C。
第五章 变更准备工作及各方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变更准备工作
根据粤交基【2011】158 号《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
南 (试行)》规定,公路工程应建立合同变更清单文件和设计变更预
算文件。项目开工前,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经审
查修编后的施工设计图,共同完成施工设计图数量的复核和审核工作,
共同完成本项目三级清单建立工作。由公司制定合同变更清单文件格
式和设计变更预算文件格式,各单位根据该格式建立相应台账并根据
设计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数据更新。
第十三条 各方工作职责
一、公司职责
(一)负责对变更的建议和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发起重大及较大设
计变更意向、办理审批程序;
(二)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变更文件进行审查,召开现场变更会
议;
(三)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定期对照已下发的变更会议纪要对变更
的落实、变更资料的上报及变更台帐的更新等进行清理,明确变更工
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落实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
(四)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审批或组织上报变更报告,做好变更依据
的收集、调查并核实;
(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变更会议纪要及变更设计图纸实施;
(六)建立变更管理台账,配合省造价管理部门做好变更、工程造
价的监督检查。 设计变更管理的归口部门是建设管理部,负责审查变
更技术方案,核实变更工程数量;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变更建议、
变更文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督促完善设计变更服务函。 工程经济
部是设计变更管理的会办部门,负责审核变更合同依据、审核新增单
价;会同建设管理部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变更进行检查,督促参建各方
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根据粤交基【2011】158 号《广东省高速公路建
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完成合同变更清单文件和设计变更预
算文件建立和上报工作,配合造价管理机构做好设计变更(含造价)
的监督检查。
二、设计院职责: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其他参建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给出变
更初步方案,并说明理由;
2、参与现场变更及有关审查会议;
3、及时提交变更设计图纸文件(含清单);
4、妥善保存设计变更资料,建立变更管理台账,每月进行核对,
每季度报公司备案。
三、监理单位职责: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并说明理由;
2、参与现场变更及有关审查会议;提供变更相关的试验检测资料;
3、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定期对照已印发的变更会议纪要督促承包
人完善变更手续,检查督促本方相关人员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
4、按照变更流程做好变更依据的收集、调查核实,做好有关合同
及造价审核;
5、熟悉变更设计图纸,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变更会议纪要及变
更设计图纸实施设计变更;
6、妥善保存设计变更资料,建立变更管理台账,每月进行核对,
每季度报公司备案。
四、施工单位职责: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
2、参与现场变更及有关审查会议,并对有关变更技术方案和施工
工艺提出建设性意见;
3、负责有关变更资料的编制(包括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变更项目、
事由、技术方案、变更数量计算、现场签认、影像记录、会议纪要、
文件信函、业主及监理的指令记录等);
4、严格按合同条款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变更会议纪要及变更设
计图纸实施;
5、妥善保存设计变更资料,建立变更管理台账,每月进行核对,
每季度报公司备案。
第六章 设计变更方案确认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和建设实施设计
变更两阶段实施审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可由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
出,重大设计和较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发起,所有设计变更建议必须汇
总至公司,公司对设计变更建议和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后确定变更类别,
及时开展设计变更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第十五条 变更方案处理
一、重大设计和较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发起和审查论证后,向省交
通厅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设计变更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
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类别、设计变更主要内容和设计变
更主要原因等;
2、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结果;
3、设计变更总体方案文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
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说明设计变更主要原因,明确设计变更建
设规模、工程方案和设计变更费用变化情况;
4、对于设计变更费用变化增加 500 万元(相对于原设计概预算)
的,应当提供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会议纪要或专家
咨询意见等有效文件。
二、一般设计变更
(一)由施工单位提出建议:以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形式上报,并
附以下基础资料:
1、有关地质资料、试验资料及测量资料,并经监理或试验检测单
位确认复核;
2、有关变更技术建议方案及造价估算,重大技术方案应有设计单
位或技术咨询机构完成技术经济评估工作;
3、有关变更依据;
4 其他变更支撑文件。
(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以设计变更服务函形式提出。
(三)其他单位提出变更建议: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
更报告的依据。
第十七条 建设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详见附件)。
第七章 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十八条 由项目相关第三方、设计单位、总监办、施工单
位提出的一般设计变更和公司发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
变更,统一由公司处理;公司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审核批准设
计变更,由总监办签发变更令。
第十九条 重大及较大设计变更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
变更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的实施细则》执行;A 类设计变更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审查和审
批,并按程序将设计变更处理意见报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备
案; B 类设计变更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总经理审批;C 类
设计变更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和审批。
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一、发生设计变更时,提出设计变更的单位先提报设计变
更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工程变更项目、部位、里程;2、
原设计情况;3、工程变更理由;4、工程变更依据;5、建议变
更方案;6、工程变更后的效果;7、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变化
情况;8、相关影像资料等。
二、一般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报总监办,由总监
办进行现场核对并对变更方案进行初步审核。
三、公司在接到总监办上报的已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的设
计变更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由公司建设管理
部组织监理单位、设计代表、施工单位和地方政府代表(如需
地方政府参加时)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形成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并
分送工经部、安质部。
四、为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变更建议单位在
提报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的同时应报送给公司建设管理部一份。
五、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后,在 14 天内(如
不能够准确确定工程量的除外)提报设计变更审核批复单(须
附工程量计算资料、相应图纸等),由驻地监理组核实、总监
办审查,最后报公司审批。公司在接到总监办上报的设计变更
审核批复意见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方案及数量
由建设管理部审核,造价由工程经济部审核。变更审批结果由
公司批复给总监办,总监办根据公司批复结果 3 日内签发设计
变更令,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
六、由设计或者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
设计、咨询、变更通知单并附设计变更图或者会议纪要,通知
施工单位和总监办,审批程序按公司审查流程确定。
七、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按公司审查
流程确定,由公司报省交通厅审查。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计量:
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公司的施工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对批复并实施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总监办、公司共同对
完成的设计变更工程进行现场核实和收方,由施工单位、总监
办、公司三方共同在《现场收方签认单》上签字,每月 25 日前
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收方签认单》申请变更设计计量,一般设
计变更只计数量变化,不计费用增减,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
计变更按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计量,设计变更计量资
料应包括公司批复文件、变更令、《现场收方签认单》。
第八章 设计变更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动态设计变更的管理
1、边坡分级防护,桥梁基础基底标高确定,涵洞和通道位
置、交角的局部调整,软基处理深度等作“动态设计”处理。公司
组织现场办公,并形成“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可准许先行实施,待
规模基本明确后,各参建单位尽快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
更审批手续。形成会议纪要 7 日内,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变更
服务函,由公司转发有关单位。
2、边坡分级防护设计变更的管理一般由公司组织总监办、
设计、施工、监控量测单位召开设计变更办公会议,会前,参
会各方成员必须现场勘察,检查核实,由设计单位填写“地质现
场确认报告单”。
3、软土地基处理的袋装砂井、素砼桩、管桩、PHC 桩和预
应力管桩等工程项目在正式施工前应通过试桩确定长度,试桩
时监理、公司建管部专业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均应在场,现场完
成“软土地基处理现场试桩长度确认表”。
4、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或技术性质要求及时处
理的,公司可先通知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并由公司组织所总监
办、设计、施工、监控量测单位召开现场紧急变更会议,确认
应急措施发生的工程量,讨论设计变更处理方案,形成“紧急设
计变更会审纪要”。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全线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
发生设计变更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报批手续,不
得先行施工后再向业主、设计单位补办手续,或者超过本办法
规定时限未及时完善相关后续资料的设计变更,一律不予以补
办。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范围及内
容组织施工。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如设计变
更实施过程中遇到其它问题、确实需要重新进行设计变更,必
须重新填报变更资料按本办法申请报批和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其
费用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
入决算。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原设计图纸工程数量的差、错、遗漏等,需设
计部门修改和完善的问题,不属设计变更范畴,由施工单位填
写图纸审核意见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上报公司,由公司转送
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图纸审核意见之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一般设计变更项目由原设计单位参与设计服务,
设计单位应明确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后期服务工作。重大设
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格的
专业设计单位完成,并征求原批准设计单位的认可。
第二十八条 所有设计变更的图纸等应提交一式八份,总监
办、设计单位各保存一份、承包人二份、公司建设管理部保存
四份。
第二十九条 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
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核定。根据核定的设计变更
工程概预算,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的结算,一般
不得超过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
第三十条 各参加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及时整改;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设计变更的;
2、有意将设计变更整体肢解、化整为零并规避审批的;
3、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造成
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必须进行返工、修理,并赔
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通报并降低其资
质等级、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之条款当与合同文件相抵触时,以合同
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公司建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申请报告
提出设计变更单位(签章):
工程名称: 设计变更类别:
工程部位: 设计变更编号:
原设计情况:
设计变更原因:(附试验报告单、地基检测记录、承载力计算单、断
面图、现场照片、地方来函等)
建议变更方案:
设计变更后的效果:
主要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增减情况
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建设管理部:
附件 2:
工 程 变 更 细 目 估 算 单
提出设计变更单位(签章): 编号:
施工单位 总监办
序号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单价 数量 金额 单价 数量 金额
小 计
(施工单位)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总监办)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附注:1、估算项目应为由变更引起的所有项目。2、子目号为清单编号或根据工经部要求编号。3、有单价的项目
不另报新增单价。4、总监办审核后应及时修正附件 1 的增减金额。
附件:3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会议纪要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变更编号:
设计变更里程、部位、原因及方案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公司
注:本纪要只作为施工单位办理设计变更报批的依据,不能代替对设计变更的
批复。
附件 4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审核批复通知单
合同段: 业主: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部位:
工程变更类别: 变更编号:
承包人上报 公司批复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
位
单
价
数量增减
(±)
金额(±)
(元)
单
价
数量增
减(±)
金额(±)
(元)
合 计
施工单位 指挥长签字,并盖公章
总监办审核 总监签字,并盖公章
建管部审核
工经部审核
总工程师审核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核
公
司
总经理审批 签字,并盖公章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工程数量计算书
第 页共 页
合同段 工程名称 日期
工程位置 变更编号
附计算式和草图:
工程量计算详见附表。
原设计图见《xx 桥设计图》,变更后图纸见《xx 桥变更设计图》。
一、原设计数量(第×册××页××图号)
二、变更后的数量
三、工程数量增减
总承包单位 复核人员、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公司专业工程师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设计变更数量明细表
合同段: 变更编号: 第 页共 页
变更后工程数量
序号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原合同数量
承包人上报
数量
总监办审核
数量
公司审核数
量
数量变量
(+-)
备注
( 本 列 公 司 审
核后填写)
填表: 复核: 监理工程师: 公司专业工程师:
附件 5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工 程 变 更 令
施工单位: 变更编号:
监理单位:(签章) 第 页 共 页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变更数量
(+,-)
单价
(元)
变更金额
(+,-)(元)
变更细节说明: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 6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
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变更通知单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签章) 年 月 日
发至:第××总监办和××总承包指挥部
工程名称: 变更通知编号:
工程部位: 设计变更编号:
原
设
计
情
况
设
计
变
更
原
因
变
更
方
案
及
技
术
要
求
附件
备 注
公司建管部
公司总工程师
附件 7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设计变更服务函
工程名称: 设计变更类别:
工程部位: 设计变更编号:
内容:
(可附件)
设计: 复核:
设计单位(签章): 日期:
附件 8: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编
号
流程步骤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流程步骤描述 完成时间描述 输出文档 备注
流程总说明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建设管理部
本流程有 9 个步骤,始于公司总工程师签发设计、咨询、变更通知单并附设
计变更图,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组
织进行现场收方,施工单位填报设计变更审核批复单,报监理、公司审批后,监
理单位下达变更令,各单位建立或更新变更设计台帐、归档。
1
签发设计、
咨询、变
更通知单
申请单位
公司总工程师签发设计、咨询、
变更通知单并附设计变更图或
会议纪要
《设计、咨询、变
更通知单》
2 组织实施 申请单位
按照设计、咨询、变更通知单确
定的变更方案组织实施。
及时
3 现场收方 总监办
总监办组织施工单位、公司对已
完成的设计变更进行现场收方
确认,对过程隐蔽工程,在隐蔽
之前进行收方。
及时
《设计变更工程数
量计算书》、《设
计变更数量明细表》
4
填报设计
变更审核
批复单
申请单位
根据收方确认工程数量、工经部
审批的单价,编制设计变更审核
批复单。
收方完成 3 日
内
5 审核 总监办
对审核批复单进行详细审核确
认。
流程步骤 7 完
成后 3 天内完
成
6 审核
建设管理
部、工程经
济部
建设管理部对变更项目和数量
进行审核,工程经济部对子目号、
单价进行审核。
及时
7 审批 公司领导
按照公司设计管理办法规定权
限,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及时
《设计变更审核批
复单》
8 下变更令 总监办
根据审批设计变更审核批复单
下达变更令。
批复单审批
后 3 天内
《工程变更令》
9 归档
各单位资
料员
进入计量程序,变更资料收集整
理归档,建立完善设计变更台帐。
及时
《设计变更管理台
帐》
附件 9:一般设计变更管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编
号
流程步骤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流程步骤描述 完成时间描述 输出文档 备注
流程总说明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建设管理部
本流程有 12 个步骤,始于申请单位提出项目设计变更申请,经监理、公司审核
后召开会议确定变更方案,由申请单位落实实施,并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完成后由
监理单位组织进行现场收方,申请单位填报设计变更审核批复单,报监理、公司审批
后,监理单位下达变更令,各单位建立或更新变更设计台帐、归档。
1
提出设计
变更报告
申请单位
需发生工程变更时,提出工程变更
的单位先提报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1、工程变更项目、
部位、里程;2、原设计情况;3、
工程变更理由;4、工程变更依据;
5、建议变更方案;6、工程变更后
的效果;7、工程数量和工程造价增
减情况;8、相关影像资料等。
及时上报,变更方
案没批复不得实施。
《设计变更
申请报告》
2 审核 总监办
总监办对申请报告提出明确意见上
报公司建设管理部。
3 天内
3 方案审核 建设管理部
建设管理部对总监办审核的申请报
告进行核查,有必要时请总工程师
审核。
3 天内
4
召开设计
变更会议
建设管理部
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和公司进行
现场踏勘,召开设计变更会议,确
定变更方案,明确设计完善单位,
形成会议纪要并分送工经部、安质
部。
及时
《设计变更
会议纪要》
5 组织实施 申请单位
按照设计变更会议确定的变更方案
组织实施。
及时
6 现场收方 总监办
总监办组织施工单位、公司对已完
成的设计变更进行现场收方确认,
对过程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进行
收方。
及时
《设计变更
工程数量计
算书》、《设
计变更数量
明细表》
7
填报设计
变更审核
批复单
申请单位
根据收方确认工程数量、工经部审
批的单价,编制设计变更审核批复
单。
收方完成 3 日内
8 审核 总监办 对审核批复单进行详细审核确认。
流程步骤 7 完成后
3 天内完成
9 审核
建设管理部、
工程经济部
建设管理部对变更项目和数量进行
审核,工程经济部对子目号、单价
进行审核。
及时
编
号
流程步骤
责任部门
/责任人
流程步骤描述 完成时间描述 输出文档 备注
10 审批 公司领导
按照公司设计管理办法规定权限,
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及时
《设计变更
审核批复单》
11 下变更令 总监办
根据审批设计变更审核批复单下达
变更令。
批复单审批后 3 天
内
《工程变更
令》
12 归档
各单位资料
员
进入计量程序,变更资料收集整理
归档,建立完善设计变更台帐。
及时
《设计变更
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