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现金出纳与货币发行业务
学习目标
了解现金出纳的任务和原则
掌握现金收付的核算
了解货币发行业务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现金出纳业务
现金是指具有现实购买力或清偿力
的货币,我国法定的货币为人民币。
一、现金出纳工作的任务
(一)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和银行制度,办理现金的收
付、整点、调运以及损伤票币的回收兑换和回笼。
(二)根据市场货币流通的需要,调节市场各种票币
的比例,做好现金回笼和供应工作。
(三) 办理有价证券的监制、发行和销毁业务。
(四)按照金银管理的要求,办理金银收购、配售业
务,开展金银回收和节约代用工作。
(五)保管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做好现金
运送的安全保护。
(六) 负责人民币票样管理,宣传爱护人民币,组
织反假票、反破坏人民币的工作。
二、现金出纳工作的原则
(一)钱账分管原则。
(二)双人经办原则。
(三)收付分开原则。
(四)换人复核原则。
(五)交接手续和查库原则 。
三、现金收入的核算
(一)到人民银行提取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客户缴存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四、现金付出的核算
(一)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二)客户提取现金的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现金
五、营业终了现金收付的汇总核
对
六、出纳错款的核算
出纳错款是指在办理现金收付过程中
发生的现金多缺,导致账款不符的现象。
出纳错款处理原则:
长款不得溢库,短款不得空库:长短款不
能互补;
长款不报以贪污论处,短款不报以违反制
度论处。
(一)出纳长款的处理
发生出纳长款,当天应及时查找原因,力
争退还原主。
如当天未能查明原因,其账务处理的会计
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查明原因后,若系客户多交或银行少付的,
应及时退还失主,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现金
经查找无法确定原因的,经批准,可将此款
作银行收益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处理出纳长款户
贷:营业外收入——出纳长款收入
(二)出纳短款的处理
若发生出纳短款,银行应及时查找收回。
如当天未能查清收回的,其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为:
借: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贷:现金
经查明原因,收回短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
若确实无法查明原因,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的制
度报损,作银行损失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户
七、票币兑换业务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
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一)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
1.残损人民币全额兑换的标准
(1)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
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但能辨
别真假,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
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残损人民币半额兑换的标准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其余部
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照原
票面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3.不予兑换的票币
凡残损人民币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
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 面
者应予以没收。
4.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的
票币兑换
可由持票人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
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经调查情
况属实、来源正当,能分清票面种类,
能计算出票面张数、金额,经审批后可
予以照顾兑换,证明应附于票币之后。
5.残缺人民币内部掌握兑换标准
(1)票面缺去八分之二,保留面积不少于八分之六
者兑换全额。
(2)票面缺去八分之五,保留面积不少于八分之三
者兑换半额。
(3)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者只能兑换半额。
(二)残缺人民币兑换的会计处理
客户来银行兑换残缺票币,基层经办行经
办人员应该坚持先收后付,并按《残缺人
民币兑换办法》以及内部掌握兑换标准兑
换。
当向人民银行存款时,将残缺票币交存人
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销毁。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第二节 货币发行业务概述
货币发行业务,包括发行基金的保管、调拨、货
币的发行与回笼以及损伤票币的回收销毁。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
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任何地区、
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动用国家的货币发行基
金,无权增加对市场的货币投放额。
一、发行基金与发行库
发行基金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替国家保管的尚未
投放市场的票币。
由印制厂印制完成进人发行库但尚未进入流通领
域或者从流通领域退出回到发行库的票币均为发
行基金。
发行库是负责保管、调拨发行基金的保管库,是
中国人民银行代国家保管未发行货币的保管库,
是中国人民银行机构的组成部分。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分别在总行、分行、
中心支行和支行设立总库、分库、中心支库和支
库四级发行库机构。
发行库的管理,实行垂直领导 。
发行库的任务主要是:
(一)根据国务院核定的货币发行额度,统
一调度发行基金
(二)根据国务院发行货币的决定,具体办
理货币发行工作和损伤票币的收回、销毁工作。
(三)保管、调运发行基金,调剂市场各种
票币的流通比例。
(四)办理全国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提供
发行基金的分布及市场货币流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