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
风
险
损
失
率
表
目 录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3
陶瓷、瓷砖业-------------------------------------------------------------------------8
造纸及纸制品业---------------------------------------------------------------------12
塑料制品业---------------------------------------------------------------------------16
家具制造业---------------------------------------------------------------------------21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
(2010 年 8 月 1 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
省内 2004 年至 2007 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纺织、化
学纤维制造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行业特点,特
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纺织、化学纤维制造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纺织、化学纤维制造包括:
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棉、化纤纺织加工;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
2.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毛条加工; 毛纺织; 毛染整精加工;
3.麻纺织;
4.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缫丝加工; 绢纺和丝织加工; 丝印染精加工;
5.纺织制成品制造: 棉及化纤制品制造; 毛制品制造; 麻制品制造; 丝制品制造;
绳、索、缆的制造;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无纺布制造;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
6.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棉、化纤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毛针织品及编织品制
造; 丝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其他针织品及编织品制造;
7.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化纤浆粕制造;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
8.合成纤维制造: 锦纶纤维制造; 涤纶纤维制造; 腈纶纤堆制造; 维纶纤维制造;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
两部分。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
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
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
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自然灾害措施因子、安全意识措施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
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
“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自然灾害措施风险调整系数×安全意识措施风险调整系数×安
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各调整系数乘积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 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 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 C+D+E 平均值在 35%左右,在计算
承保费率时,C+D+E 不能低于 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纺织、化学纤维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
% %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 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 5 亿以上保单)
保额 风险偏离系数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2)标的
标的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保险金额(元)
绝对免赔额(元)
1000 万元以下 1000 万元 亿元 亿元-5 亿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 万(含)
1 万-3 万(含)
3 万-5 万(含)
5 万-10 万(含)
10 万-20 万(含)
20 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风险偏离系数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
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建筑结构地区
钢混结构 非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
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风险偏离系数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 1 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风险偏离系数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麻纺织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纺织制成品制造
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制造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合成纤维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自然灾害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防范措施(效率高)
有防范措施(效率一般)
自然灾害(有无防范自然灾
害的措施,实际效率如何等)
无防范措施
(2)安全意识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好
安全意识(事故防范意识,
有无专人负责,安全组织及
其实际组织效率,与保险公
司的合作意愿等)
一般
(3)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
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
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
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
修计划) 无安全措施
附件二:
--陶瓷、瓷砖业
(2010 年 8 月 1 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陶瓷、瓷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
2004 年至 2007 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陶瓷、瓷砖业
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陶瓷、瓷砖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陶瓷、瓷砖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陶瓷、瓷砖业包括:
1.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指卫生和清洁盥洗用的陶瓷用具的生产;
2.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指专为工业、农业、实验室等领域的各种特定用途和要求,采用特殊生产
工艺制造陶瓷制品的生产活动;
3.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指以粘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为原料,经破碎、制泥、成型、烧炼等工
艺制成,主要供日常生活用的各种瓷器、炻器、陶器等陶瓷制品的制造;
4.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指以石英、长石、瓷上等为原料,经制胎、施釉、装饰、
烧成等工艺制成的,具有艺术造型或花纹、图案等,主要供陈设、观赏或装饰用的纯艺术欣赏陶
瓷制品和以欣赏为主的陶瓷陈列品、实用品的制造,以及其他末列明的陶瓷制品的制造;
5.瓷砖制造:指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
程,而形成之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之建筑或装饰之材料的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
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小类”
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地理环境风险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
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小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小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
“行业小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地理环境风险状况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各调整系数乘积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 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 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 C+D+E 平均值在 35%左右,在计算
承保费率时,C+D+E 不能低于 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陶瓷、瓷砖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
% %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 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 5 亿以上保单)
保额 风险偏离系数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2)标的
标的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保险金额(元)
绝对免赔额(元)
1000 万元以下 1000 万元 亿元 亿元-5 亿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 万(含)
1 万-3 万(含)
3 万-5 万(含)
5 万-10 万(含)
10 万-20 万(含)
20 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风险偏离系数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建筑结构地区
钢混结构 非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
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风险偏离系数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 1 算。
(3)行业小类
行业小类 风险偏离系数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瓷砖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地理环境风险状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不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
路面且定期疏通排水沟
是否地处低洼地势或企业所
处地势低于路面,是否定期
疏通排水沟 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
面或未能定期疏通排水沟
注: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整系数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
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
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
修计划)
无安全措施
附件三:
--造纸及纸制品业
(2010 年 8 月 1 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
2004 年至 2007 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造纸及纸制品
业业务承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造纸及纸制品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造纸及纸制品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造纸及纸制品业包括:
1.纸浆制造:指经机械或化学方法加工纸浆的生产活动;
2.造纸:指用纸浆或其他原料(如矿渣棉、云母、石棉等)悬浮在流体中的纤维,经过造纸机
其他设备成型,或手工操作而成的纸及纸板的制造活动,包括: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手
工纸制造; 加工纸制造;
3.纸制品制造:指用纸及纸板为原料,进一步加工制成纸制品的生产活动,包括: 纸和纸板
容器的制造; 其他纸制品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
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
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地理环境风险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
“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地理环境风险状况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整系数)
×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各调整系数乘积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 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 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 C+D+E 平均值在 35%左右,在计算
承保费率时,C+D+E 不能低于 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造纸及纸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
% %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 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 5 亿以上保单)
保额 风险偏离系数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2)标的
标的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保险金额(元)
绝对免赔额(元)
1000 万元以下 1000 万元 亿元 亿元-5 亿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 万(含)
1 万-3 万(含)
3 万-5 万(含)
5 万-10 万(含)
10 万-20 万(含)
20 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风险偏离系数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建筑结构地区
钢混结构 非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
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风险偏离系数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说明: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 1 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风险偏离系数
纸浆制造
造纸
纸制品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地理环境风险状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不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
路面且定期疏通排水沟
是否地处低洼地势或企业所
处地势低于路面,是否定期
疏通排水沟
处于低洼地势或地势低于路
面或未能定期疏通排水沟
说明: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
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
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
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
修计划) 无安全措施
附件四:
--塑料制品业
(2010 年 8 月 1 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塑料制品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 2004
年至 2007 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塑料制品业业务承
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塑料制品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塑料制品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塑料制品业指以合成树脂(高分子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采用挤塑、注塑、吹塑、
压延、层压等工艺加工成型的各种制品的生产;以及利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再生产塑料制品的
活动,包括:
1.塑料薄膜制造:指用于农业覆盖,工业、商业及日用包装薄膜的制造;
2.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指各种塑料板、管及管件、棒材、薄片等的生产,以及以聚氯乙烯
为主要原料,经连续挤出成型的塑料异型材的生产;
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4.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指外观和手感似皮革,其透气、透湿性虽然略逊色于天然革,但它
具有优异的物理、机械性能,如强度和耐磨性等,并可代替天然革使用的塑料人造革的生产,以
及模拟天然人造革的组成和结构,正反面都与皮革十分相似,比普通人造革更近似天然革,并可
代用天然革的塑料合成革的生产;
5.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等制成的,可盛装各种物品或液体物质,以便于
储存、运输等用途的塑料包装箱及塑料容器制品的生产;
6.塑料零件制造;
7.日用塑料制造: 塑料鞋制造; 日用塑料杂品制造;
8.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
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因子(包括仓储物种类风险因子、仓储物存放状况因子)、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
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
“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安全生产管理(仓储物种类)风险调整系数×安全生产管理(仓
储物存放)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
20 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各调整系数乘积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 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 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 C+D+E 平均值在 35%左右,在计算
承保费率时,C+D+E 不能低于 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塑料制品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财产险 一切险
% %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 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 5 亿以上保单)
保额 风险偏离系数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2)标的
标的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标的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保险金额(元)
绝对免赔额(元)
1000 万元以下 1000 万元 亿元 亿元-5 亿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 万(含)
1 万-3 万(含)
3 万-5 万(含)
5 万-10 万(含)
10 万-20 万(含)
20 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风险偏离系数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
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建筑结构地区
钢混结构 非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
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风险偏离系数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 1 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风险偏离系数
塑料薄膜制造
塑料板、管、型材的制造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的制造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塑料零件制造
日用塑料制造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
仓储物种类风险: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 仓储物有无 ABS 粉、发泡苯、
POM 聚钾荃等易燃易损物料 无
仓储物存放状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是
对于容易自燃或高度易燃的
塑料原材料及成品,如 ABS
粉、发泡苯、POM 聚甲荃等,
是否独立存放于有防火墙封
闭独立隔离、且通风良好的
仓库内
否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
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
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
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
修计划)
无安全措施
附件五:
--家具制造业
(2010 年 8 月 1 日试行)
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定义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一、总则
为准确识别家具制造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广东省内 2004
年至 2007 年产险公司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和财产一切险)家具制造业业务承
保及赔付数据经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家具制造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家具制造生产企业。
本表使用前提为足额投保。
二、术语定义
本表所称家具制造指用木材、金属、塑料、竹、藤等材料制作的,具有坐卧、凭倚、储藏、
间隔等功能,可用于住宅、旅馆、办公室、学校、餐馆、医院、剧场、公园、船舰、飞机、机动
车等任何场所的各种家具的制造。包括:
1.木质家具制造:指以天然木材和木质人造板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如油漆、贴面材
料、玻璃、五金配件等)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2.竹、藤家具制造:指以竹材和藤材为主要材料,配以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3.金
属家具制造:指支(框)架及主要部件以铸铁、钢材、钢板、钢管、合金等金属为主要材料,结合
使用木、竹、塑等材料,配以人造革、尼龙布、泡沫塑料等其他辅料制作各种家具的生产活动;
4.塑料家具制造:指用塑料管、板、异型材加工或用塑料、玻璃钢(即增强塑料)直接在模具中成
型的家具的生产活动。
5.其他家具制造:指主要由弹性材料(如弹簧、蛇簧、拉簧等)和软质材料(如棕丝、棉花、乳胶海
绵、泡沫塑料等),辅以绷结材料(如绷绳、绷带、麻布等)和装饰面料及饰物(如棉、毛、化纤织
物及牛皮、羊皮、人造革等)制成的各种软家具;或以玻璃为主要材料,辅以木材或金属材料制
成的各种玻璃家具,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原材料制作各种家具的活动。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内容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调整因子表”两部分。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由“平均风险损失率”和“风险因子调整系数”通过一定运算获得。
“平均风险损失率”是同类标的一定保险金额的平均赔款损失。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
1.风险偏离因子
风险偏离因子分为三大类:承保条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包括保额因子、标的因子、绝对免赔因子(包括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
率);自身风险因子包括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因子、损失记录因子、“行业中类”
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因子(包括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及车间、仓
库隔离情况)、安全设施措施因子。
2.纯风险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企业财产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基本险/综合险/一切险纯风险损失率×承保条
件因子×自身风险因子×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
其中:承保条件因子=保额调整系数×标的调整系数×绝对免赔调整系数。其中:绝对免赔调整
系数=绝对免赔额调整系数×绝对免赔率调整系数
自身风险因子=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调整系数(基本险时不计算该调
整系数)×损失记录风险调整系数ד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注:“行业中类”风险调整系数中的
“行业中类”的概念出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代码(GB/T4754-2002)。
保护性机制或措施因子=安全生产管理(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风险调整系数×安
全生产管理(车间、仓库隔离)风险调整系数×安全设施风险调整系数
注:除绝对免赔额高于 30 万的情况外,各调整系数的乘积不应低于下表所列(绝对免赔额高于
30 万时,不适用于下表):
保额 各调整系数乘积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3.承保费率的计算
假设 P=承保费率,L=纯风险损失率,C=经营成本率,D=计划利润率,E=损失率波动
其中经营成本率包括间接理赔费用、手续费支出、管理费用等相关财务指标。
则承保费率 P=L/(1-C-D-E),其中广东省内各家产险公司的 C+D+E 平均值在 35%左右,在计算
承保费率时,C+D+E 不能低于 35%。
五、纯风险损失率表
见下表
家具制造业纯风险损失率
(一)、平均风险损失率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
% % %
(二)、风险偏离因子和风险偏离系数
1 承保条件
(1)保额(不含 5 亿以上保单)
保额 风险偏离系数
0-500 万(含)
500-1000 万(含)
1000-2000 万(含)
2000-5000 万(含)
5000 万 亿(含)
-5 亿(含)
(2)标的
标的 风险偏离系数
只有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只有存货
只有存货和机器设备
只有机器设备
其他情况(不包括只承保建筑的情况)
注:上表不包括只有建筑物的情况,标的只有建筑物的不适用于本纯风险损失率表。
(3)绝对免赔
a.绝对免赔额
保险金额(元)
绝对免赔额(元)
1000 万元以下 1000 万元 亿元 亿元-5 亿元
0-1000(含)
1000-2000(含)
2000-5000(含)
5000-1 万(含)
1 万-3 万(含)
3 万-5 万(含)
5 万-10 万(含)
10 万-20 万(含)
20 万以上
b.绝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 风险偏离系数
0-5%(含)
5-10%(含)
10-15%(含)
15-20%(含)
20-25%(含)
25%以上
注:若存在不同风险或不同标的适用不同绝对免赔的情况,则按最低的免赔适用的风险偏离系数
计算。
2.自身风险
(1)区域、建筑结构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台风、洪水、暴雨风险
建筑结构地区
钢混结构 非钢混结构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注: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二类地区包括:汕
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三类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云浮;四类地区包括:河源、
韶关、清远。
2.基本险不计算该系数
(2)损失记录
以往三年损失记录 风险偏离系数
0%-65%
65%-100%
100%-150%
150%以上
注:如果首次投保,且从各种途径了解不到最近三年损失情况的,系数可按 1 算。
(3)行业中类
行业中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木质家具制造
竹、藤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
其他家具制造
3.保护性机制或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
高风险生产工艺隔离情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无相关设备或有相关设备但
与四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
生产过程中有否使用烘炉、
锔漆、加热烘烤设备,如有,
有无与四周进行有效的隔离
有相关设备且与四周未进行
有效的隔离
车间、仓库隔离情况: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车间和仓库不属同一危险单
位,或虽属同一危险单位,但
防火墙高度砌到屋顶
车间和仓库是否处于同一危
险单位,如是,是否有砌防
火墙,防火墙高度是否砌到
屋顶
车间和仓库属同一危险单位,
且未砌防火墙,或防火墙高度
未砌到屋顶
(2)安全设施措施
风险因素 分类 风险偏离系数
有有效的安全措施
有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有无自动喷淋系
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
有无防火、急救演习,有无
营业中断紧急计划、定期维
修计划)
无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