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导案例25
• 原告徐倩购买了2 000股锦州港B股,损失为美元,
折合人民元,其中包括投资差额的损失、印花税、佣金
以及利息。02年原告向法院提出请求,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为锦州港自97年以来出具的报告所依据的底稿实施证据保全并
进行司法鉴定。
• 01年锦州港年报,毕马威华振事务所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
见的报告。监事会也认为01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毕马威华振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公告显示,审计签名者为毕马威华振事务所的注会罗铮。
• 01年9月份,财政部对锦州港行政处罚并处10万元罚款。充当
锦州港B股年报审计的毕马威就被推向了前台。财政部认为锦州
港在00年及以前年度多确认收入亿元,少计财务费用
4945万元,少计主营业务成本780万元,多列资产亿元,
也就是说,锦州港的报表作了假,锦州港的假账最早可以追溯到
上市前的96年,说明在上市时的信息披露及上市后持续的信息披
露中都存在着虚假陈述行为。
1
据规定,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做出行政处罚的
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以及人民法院作出
的认为虚假陈述行为人有罪的刑事判决。
证券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这些单位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以及
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都可在此类诉讼中成为被告。
锦州港已被财政部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又是可成为被告的机构,
从而导致毕马威成为被告。
毕马威在中国当被告,是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民
事赔偿案中的首例,也是境外机构在此类案件中首次成为被告。
讨论题:1、注册会计师成为被告的原因是什么?
2、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法律责任?
2
• 引导案例
• 银广夏是 93年经宁夏体改委和原对外经贸合作部
批准,采用社会筹集设立的股份公司。94年在深交所上
市。6年内资产总额从亿元增至亿元,股本从
7,400万股扩张至50,526万股,税后利润增长率达540%
,具备成为未来大蓝筹股的潜质。
• 01年 媒体对银广夏造假报道,据财政部、证监会、
中注协的调查,银广夏从98年至01年,累计虚增销售收
入104,万元,少计费用4,万元,导致虚增
利润77,156.7万元,其中98年虚增利润1,万元,
99年虚增利润17,万元,00年虚增利润56,
万元,01年上半年虚增利润894万元。99年实际亏损
万元,00年实际亏损万元,01年上半年
实际亏损万元。
3
• 调整以后的01年中报显示,股东权益由年初的110 296万
元减少到51 847万元,每股净资产为元,对应收账
款进行调整后,每股净资产为元;资产负债率由年
初的%上升到%;未分配利润由年初的
万元变为—36 万元,而负债审计的中天
勤会计师事务所在这几年都是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01年9月10日,停牌一月的银广夏以跌停板复
牌,经过15个连续跌停,于10月8日止跌。股价从
元跌止元,近68亿元的流通市值蒸发,投资者遭受
重创。
• 在银广夏作假事件中,事务所在其审计过程中因未能
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方法,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而
导致审计失败。审计失败就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财政、
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 中的虚假不实,未能在企事业单位
经营活动中通过系统、规范审计方法评价和改善组织的
风险管理、组织经营,而出具或披露了审计意见,由此引
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
• 讨论题:1、银广夏事件中,注册会计师起了什么作用?
2、注册会计师为什么要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4
职业道德:指职业组织以公约、守则等形式公布的,
其会员自愿接受的职业行为标准。314
注会职业道德:指注会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
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的总称。
即在审计实践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审计人员思
想意识、品德修养等方面规定的基本要求。315
注会职业与其他职业的相同点
(1)对社会负有责任
(2)复杂的专业知识体系
(3)严格的执业注册制度
(4)需要社会的信任
第十章 审计职业规范与法律责任314
5
职业道德准则
围绕职业道德内容从社会道德角度对注会
执行业务提出行业规范。
制定职业道德准则作用
有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道德行为,提高职业道
德水准,维护职业形象
一、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职业道德规范
正直,客观性,职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职业谨慎,
保密性,职业行为,技术标准
6
二、中国注会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包括:
诚信、独立、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
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职业行为。
318
(一)诚信
(二)独立原则
(三)客观公正原则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321
7
专业胜任能力要求322
1、不得从事不能胜任的业务
2、注册会计师对其主力人员和其他专
业人员的责任
3、接受后续教育
8
(五)保密的责任
(六)良好的职业行为
1.注会执行业务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怀疑
2.注会应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审计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
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即技术规范322
(1)遵守准则和规范
(2)合理处理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3)审计取证
(4)预测
9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构成
独立原则
诚信原则
职业怀疑 保密原则
专业胜任能力
公正原则
客观原则
注册会计师的
职业道德
规范
10
三、业务承接的要求
1.注会执行的各项业务,均应由事务所同意接
受委托,注会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
承接业务。
2. 事务所与委托单位间的委托关系,应实行
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或
干预委托单位对事务所的选择或事务所在业务
承接上的自主权。
3.注会及其所在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
宣传以招揽业务。
11
4.注会及事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
等方式招揽业务。
5.注会及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
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
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6. 事务所不得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招揽业务。
7.对应由注会从事的法定审计业务,事务所
不得与其他机构进行收益分成式的业务合作。
8. 师事务所、注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
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12
四、注会对委托单位(客户)的责任323
(一)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履约: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三)商业机密:保密的责任
(四)或有收费(不能按服务成果的大小决
定收费标准的高低)
13
五、对同行(同业)的责任324
1.禁止事务所搞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2.委托单位在变更委托的情况下,后任注会应与前任注会
取得联系
3.注会对同业的其他责任包括
注会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注会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事务所执业的注会;
注会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事务所执业;
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等。
14
六、其他责任325
(一)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三)广告宣传
(四)佣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名义
15
七、国家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国家审计人员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第6条关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和 《审计机关审计
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第4条的具体规定。
八、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6
被审计单位
方面的责任
错误、舞弊
违反法规行为
经营失败
舞弊:被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
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第三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328
一、概念区分
(一)会计责任
被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
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对其所编制和提供的会
计报表应承担的责任。
17
经营风险:指企业由于
经济或经营条件,比如
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
同行之间的竞争等,而
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
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
经营失败:反映经营风
险的极端情况就是经营
失败
18
(二)审计责任:
注会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报告,
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但注会的审计
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者免除被审的会计责任。
换句话说,注会以验证报表的公允性为主,又
要揭露重大错误和舞弊及直接违反法规行为。
即注会及审计组织要对其执行的审计业务及出具
的审计报告所承担的责任。
19
• 审计风险:指审计中总存在一些不能发现
会计报表重大错误项目的风险,也就是指
在会计报表实际上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时,
注会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 审计失败:指注会没遵守一般公认审计准
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
• 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
准则。
• 共同点是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20
二、法律责任概述330
目前我国产生法律诉讼的原因:
(1)财务报表的使用人对注会责任的了
解增加,但对会计、审计责任,审计
失败、审计风险等概念没有明确的认
识,从而导致报表使用人对审计工作
的期望过高。由于报表使用人的期望
同注会对审计目标的理解存在巨大差
异,使用人往往在没有充分证据表明
注会负有审计责任的前提下对后者提
起诉讼。
21
(2)法学界对审计责任及其他鉴证责任的界定
至今仍不十分明晰,从长远来看界定更有扩
大的倾向,致使在许多诉讼案例中注会处在
很不利的地位。
特别是在验资案例中,法庭对虚假验资报
告的界定使注会的责任不仅局限于对验资报
告真实性负责,而是要对委托人出资的真实
性负责 .
22
(3)企业规模和业务内容日渐复杂,使审计工
作的难度加大,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更
使得审计业务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如
果缺乏应有的技术知识和新的审计方法、
手段,审计意见的可靠性便会下降.
(4)受“深口袋”理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
认为可不顾注会是否负有责任,只要报表
的使用人发生损失,而委托人又在经济上
有无力赔偿,注会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深口袋”概念:当公司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报表
使用者通常会指责审计失误。遭受损失的人们由
于对其经济利益的关注而对审计人员提出过高要
求,一旦受损就希望得到补偿,而不管错在何方。
23
(5)某些注会在从事审计业务时没有保持应有
的职业谨慎,因过失或未遵循独立审计准则
而导致法律诉讼
(6)由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可采用多种的会计方
法,但是在评价选用方法的合理性时,注会
缺乏有效的标准,致使报表的编制人可能通
过会计方法的选择来掩盖部分问题
24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成因331
注册会计师
方面的责任
违约
过失
欺诈
25
三、注会的法律责任
导致社会审计人员负法律责任的原因331
1、违约。
2、过失责任(过失指在一定条件下,社会审计人员
缺乏应具备的合理谨慎,以致给他人造成损失)。
按其程度分为:
(1) 普通过失
(2) 重大过失
3、欺诈(又称审计人员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
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 )责任。
• 4、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和欺诈的确定
26
• 违约:指合同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如违反了与被审订立的保密协议.
• 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有合理谨慎;评价注会的过失,是以其他合
格注会在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 如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
提交纳税申报表
• 普通过失(一般过失):指没保持职业上应有合理谨慎;对注会指没完全遵
循专业准则要求;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充分证据,可视为一般过失
• 重大过失: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
乎;对于注会指根本没遵循执业准则或没按执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如审计不以《审计准则》为依据,可视为重大过失。
• 共同过失:即对他人过失,受害方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
• 如在审计中未发现现金等资产短少时,被审以过失为由控告注会,而注会又
说现金等问题是由缺乏适当内控造成的,并以此为由来反击被审的诉讼
• 欺诈:又称注会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
如为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
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推定欺诈:又称“涉嫌欺诈”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动机,但却存在极
端或异常的过失;在美国许多法院曾将注会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近
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
为等效的概念
27
四、 错误、舞弊、违法行为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332 错误未查出
错误重大吗?
内部控制是否失效?
是否运用了
实质性程序?
是否有欺骗动机?
是
否
否
否
重大过失
否
否
欺诈
是
没有过失
控制测试是否可能
发现?
普通过失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判断
是
是
是
否
28
• 图的理解:
1.看没查出的错报是否重大,如不重大,则没过失;
2.没查出的错报很重大,则看内控是否有效:
(1)如内控有效,看符合性(控制)测试是否可揭示出来:
如不能揭示(如串通舞弊等),则没过失;如能揭示(说明审计
人员未尽职),则为普通过失;
(2)如内控无效,看审计人员是否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
如运用了(但未尽职),则为普通过失;如未运用实质性测试程
序,看有无欺诈动机:有,即为欺诈;没,即为重大过失。
• 由于审计中存在固有限制影响注会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会不
能对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
• 导致固有限制的因素包括:(一)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 (二)内控的固有局限性;(三)多数证据是说服性非结论性;
(四)为形成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涉及大量判断;
• (五)某些特殊性质的交易和事项可能影响审计证据的说服力。
审计工作不能对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担保。审计意见不
是对被审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效果提供的保证。
29
五、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335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注注] ] 这些责任这些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可单处,也可并处
30
涉及注师行业法律责任的重要法律335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六)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31
具体规定
(一)行政责任335
注会违反注法第20条、第21条规定的,由省以上政
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以上
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会证书。
—— 注会法第三十九条
审计法第49条明确规定国家审计人员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不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
分。
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
32
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个人
警告、暂停执业、
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
警告、暂停执业、撤消、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33
(二)注师民事责任336
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明确规定会计事务所
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202条
34
(三)刑事责任337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注法第20条、第
21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
审计法第49条明确规定国家审计人员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35
第五节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如何防范法律诉讼
一、职业主管部门的防范措施340
(1)与法律界沟通,帮助法律界理解注会责任
(2)积极宣传注会职能,减小职业界与公众对注
会工作的期望差
(3)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完善审计准则
(4)培养注会职业道德意识,注重后续教育
(5)未雨绸缪,加强行业规范的执行力度
(6)鼓励注会反击诉讼,并为其提供帮助
36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个人的防范措施
341
(1)接受审计业务前,谨慎地选择委托人
(2)接受审计业务以后,必须在业务委托书上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发现
疑点,及时解决
(4)执行审计过程中,取得管理层声明书和律师
声明书
(5)发生法律诉讼以后,聘请精通注册会计师法
律责任的律师反击诉讼
(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37
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责任的措施
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基本对策
1、明确会计、审计责任
2、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3、招收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助理人员
4、审慎选择审计客户;深入了解委托单位的业务
5、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
6、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38
• 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的授权后,才可以以个
人名义承接业务。 A. 错误 B. 正确
• 2. 注册会计师制定审计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在执行中审计
计划不能修改。( ) A. 错误 B. 正确
• 3. 注册会计师有责任发现被审计财务报表中的所有的错误、
舞弊和违法行为。( ) A. 错误 B. 正确
• 4. 欺诈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
作案人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
失以及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 A. 错误 B. 正确
• 5. 总体审计计划的内容不包括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A.
错误 B. 正确
• 除了第4题正确,其他都是错误的。第1题,注册会计师不能
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只能以所的名义。2、审计计划要不断
修改,因为计划是在未审之前制定的,和实际情况肯定不完
全相符,所以要根据实际调整。3、不是发现所有的,而是对
报表有重大影响的。5、包括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39
40
41
• 卫生间纸巾盒1125元,市面上售价几百元
的感应水龙头,动车采购价上万元。最近
媒体爆出的动车奢侈浪费以及背后暗藏的
腐败令人吃惊,与此同时,高铁建设因资
金不足大面积停工,负债率高达60%。高
铁的很多产品都打上了垄断的印记利益瓜
分与保护,关系型企业的进入,把真正技
术型企业挡在门外,需要依附关系型企业
才能进入市场,这一畸形格局使高铁产业
链不能健康发展,大大降低了投资效率。
42
43
44
45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框架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包括三个部分:
1、鉴证业务准则
2、相关服务准则
3、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46
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体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
鉴证业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 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审计准则 审阅准则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商定程序 代编财务信息
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
47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28,34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业务准则
鉴证业务
准则
相关服务
准则
鉴证业务
基本准则
……
商定
程序
代编财务
信息
审计准则 审阅准则 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48
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
3、审计证据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6、特殊领域
49
二、相关服务准则
相关服务准则用于规范注册会计师代编
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税务咨
询和其他服务,即非鉴证业务
50
第二节 审计准则的意义和内容
一、审计准则的涵义和意义
(一)审计准则(审计标准)的涵义24
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所必须恪守的行为
规范,也是判断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准绳。即执行审
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出具审计报告
的专业标准,它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核心
部分、是衡量审计人员行为资格、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
的准绳。审计准则发端于美国,为增强财务报表的可信
度而设立。
(二)审计准则的意义24
1、制约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
2、指导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南;
3、衡量审计质量的客观标准;
4、签署审计意见的重要依据。 51
(三)审计准则的作用:24
1、有利于社会公众信任感的增强;
2、有利于审计机构声誉的维护;
3、有利于审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4、有利于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5、有利于国际审计经验的推行和交流。
52
(四)审计准则基本内容:
一般准则是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
工作准则对实施审计行为提出的要求;
报告准则是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
1、一般准则:训练与能力、独立性、职业道德;
2、工作准则:制定审计计划、内控制度评审,收
集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报告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原则、形式、内容。
53
一般公认审计准则25
1、一般准则:是指对审计人员任职资格和执
业行为作出的规范。26
2、工作准则:亦称审计的实施准则或审计的
外勤准则,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行为时应遵守
的规范。
3、报告准则:指对审计人员编制审计报告的
原则、形式、内容所作的规范。
54
实例 《美国公认审计准则 》(一)
美国《公认审计准则》三部分十条:
一般准则
审计应由一位或多位经过充分技术培训并精
通业务的审计师执行;
对一切与业务有关的问题,审计师均应保持
独立的精神状态;
在执行审计和编写报告时,应恪受应有的职
业谨慎。
55
实例《美国公认审计准则 》(二
)
外勤工作准则
应当对审计工作制定恰当的计划,若有助理人
员,应予以适当督导;
应当对内部控制进行充分的了解,以便制定审
计计划,并确定将要执行的测试的性质、时间
安排及范围;
应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和函证等方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便对被审计会计报
表发表意见提供合理的基础。
56
实例 《美国公认审计准则 》(三)
报告准则
报告应指出会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
制;
报告应指出本期采用的上述原则和上期不一致
的各种情况;
除非在审计报告中另有说明,否则会计报表中
信息的披露均被认为是合理和充分的;
报告应就整个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者声明不
能发表意见。若不能发表总体意见,则应说明
其理由。
57
政府审计准则30
是指政府审计部门根据自身的作性质、范围及特点,参照一
般公认审计准则制定的对其所属审计人员及其行为所作出的规范。
国际国家审计准则包括基本要求、一般准则、现场工作准则、
报告准则四部分。30
国际审计准则26
1、颁布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2、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关系国际化的需要;
3、目标:以协调一致的标准,来发展和提高世界范围内会计师
执业;
4、范围:任何时候都可以应用独立审计;
5、作用:公众信任度,财务比较,国际资本流动,发展国家内
审。
6、构成:
1、一般准则: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
2、外勤工作准则:对实施审计行为提出的要求;
3、报告准则:对审计报告提出的要求。 58
内部审计实务准则31
指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制定
并颁布的对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实施审计行为准则
准则要求内部审计主任应为本部门制定一
个质量保证规程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有以下6个方
面:
(1)目的、权利和责任(2)计划(3)政策和程序
(4)人员的管理和发展(5)外部审计师(6)质量保证
三、我国内部审计准则
(一)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一般准则
2、作业准则
3、报告准则
4. 内部管理准则
(二) 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三) 我国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59
我国审计准则
一、国家审计准则29
指由国家审计署制定颁布的,指导国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
作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颁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三) 内容:(教材第29页) 包括基本准则、通用准则、专业
准则、审计指南四部分。
(四)背景:20世纪90年代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
需要。
(五)必要性:31
1)是能够促进宏观经济调控的奏效;2)是能够促使财经法纪的维
护;
3)是能够促使经济效益的提高;4)是能够促使审计工作的规范;
5)是能够促使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6)是能够促使审计工作
责任的界定。
(六)适用范围: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审计,它是在专
业经济监督之上,处于超脱地位的综合审计。
60
美国的政府审计准则
1一般准则
(1)独立性 (2)职业判断
(3)胜任能力
(4)质量控制和保证
2、财务审计准则、鉴证业务准则和绩效审计准则
中国的政府审计准则
1. 一般准则
2. 作业准则
3. 报告准则
4. 审计报告处理准则
61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的政府审计准则
政府审计的一般准则
(1)独立性
(2)能力
(3)应有的谨慎
(4)其它一般准则
62
63
二、独立审计准则28
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时应遵守
的行为规范。
1、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人: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
2、背景:1990年以来,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进
入了逐步规范和较快的发展时期,为使该事业更加
繁荣,必须建立和健全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64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历阶段28
1)制定执业规则阶段(1991-1993年)
2)建立审计准则阶段(1994-2005年)
3)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阶段(2006年至今)
4、制定过程:
(1)起草单位;
(2)咨询单位;
(3)选定项目;
(4)拟定初稿;
(5)征求意见;
(6)修改定稿;
(7)实施日期。
65
5、作用:
(1)便于人们理解,判断审计行为及其
水准;
(2)确立人们对审计结果的信任;
(3)促使人们尊重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
的合法权益。
66
质量控制33
• 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
量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
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33
• 质量控制准则为指导事务所建立和健全质
量控制制度确立的基本原则。
67
第三节 质量控制准则
一、质量控制的定义和目的
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
计工作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
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它是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会计
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的核心
68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质量控制制度,
以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
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
出具恰当的报告
69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70
三、审计准则与质量控制准则的联系和区别
(一)审计准则与质量控制准则的联系
1、两者都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组成部
分;
2、两者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质
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性
(二)审计准则与质量控制准则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不同
2、两者的内容不同
71
不管好坏
不管东南西北吃吧,
不管春夏秋冬喝吧
72
73
• 有一天某教授突然停止授课,语重心长地
对大家说: 如果坐在中间谈天的同学能像
坐在后面玩牌的男同学 那样安静的话,那
么在前面睡觉的女同学就不会受到干扰了。
74
• 开学小愿望
• 1、2节不要有课,因为睡到自然醒是很幸福的
事!
• 3、4节不要有课,因为结束后挤食堂是很痛苦
的事!
• 5、6节不要有课,因为午睡是很有必要的事!
• 7、8节不要有课,因为晚下课食堂的饭都凉了,
是很严重的事!
• 9、10节不要有课,晚上上课虽然有情调,但
谁能保证情调之外的事不会发生呢?
• 哎
75
76
77
78
二、审计执业准则体系
•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
•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
•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一般原则 与责任8;
• 风险 评估与应对5;
• 审计证据 12;
• 利用其他 主体的工作3;
• 审计结论和报告4;
• 特殊领域的准则9
80
第二节、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 (一)审计质量控制准则的定义
• 审计质量控制准则是指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审计准则的要
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
总称。
81
(二)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与审计准则的关系
• 联系
(1)两者都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组成部
分
(2)两者都是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财
务报表的可信性
• 区别两者的性质、作用、内容不同
• 独立审计准则是每个注册会计师审计遵守的技术
标准,是针对每个审计项目的完成而制定的;而
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则是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遵守的
管理标准,是针对整个审计工作的控制而制定的。
82
(三)质量控制制度要素49
• 1、对审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 2、职业道德规范
3、客户关系和特定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 4、人力资源
• 5、业务执行
6、业务工作底稿
• 7、监控
83
• 1、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 业务质量的最终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
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 2、职业道德规范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
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
“确认函”。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5年)
轮换一次项目负责人。
• 3、客户关系和特定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
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
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
信;
(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
间和资源;
• (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84
• 4、人力资源
• 项目组的委派的总原则:保证整体胜任能力
(1)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每项业务委派
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
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
时间的员工。
85
• 5、业务执行
• 1)指导、监督与复核
•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
(事中)与复核(事后)。
2)咨询
合理确定咨询事项:
• ①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
②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并咨询后应适当记录执
行咨询形成的结论。
3)意见分歧 :只有项目组内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
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6、业务工作底稿
• 业务工作底稿的管理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
• 1.安全保管业务工作底稿并对业务工作底稿保密;
• 2.保证业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 3.便于使用和检索业务工作底稿;
• 4.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
86
• 业务工作底稿的保密要求
• 除特定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业务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这些
特定情况有:
• 1.)取得客户的授权。
•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
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 3.)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 7、监控
• (1)总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
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 【提示】检查时“可
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2)监控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
适当经验和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3)实施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
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
一项进行检查。
87
错误、舞弊及违法行为的表现及特点
88
错误与舞弊的区别 197
89
影响因素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主要情形
经济利益 1.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
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2.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3.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4.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5.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6.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自我评价 1.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
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2.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3.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独立原则----我们的观点
90
影响因素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主要情形
关联关系 1.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
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
重大影响的员工;
2.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
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
级管理人员;
3.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
证客户长期交往;
4.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
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
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外界压力 1.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
而受到解聘威胁;
2.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
3.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
围。
91
二、职业道德具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具体运用
(一)专业服务委托
具体情况
1.接受客户关系
在接受客户关系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客户
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
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
财务报告问题等 适当的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对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治
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解;
2)要求客户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
作出承诺
92
2.承接业务
•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
则,仅向客户提供能够胜任的专业服务。如果项目组不
具备或不能获得执行业务所必需的胜任能力,注册会计
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
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了解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的复杂程度,以及所
在行业的情况;2.了解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业务对象,
以及注册会计师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3.了
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4.分派足够的具有胜任能
力的员工;5.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6.就执行业务的
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7.遵守质量控制政策和
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93
3.客户变更委托
•
如果应客户要求或考虑以投标方式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应当从专业角度或其他方面确定应否承接该业务。由于
客户变更委托的表面理由可能并未完全反映事实真相,根据业务
性质,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直接沟通,核实与
变更委托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以确定是否适宜承接该业务。
注意: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客户要求在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的
基础上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如果缺乏完整的信息,可能对专业胜
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当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
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已知悉的相关事实或情况,即前
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承接业务的决定前,
需要了解的事实或情况;
3.从其他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
注意: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拟承担的工作告知前任注
册会计师,提请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恰当地完成该项工作。在
与前任沟通时应遵循相关准则
94
(二)利益冲突
• 不利影响与防范措施(1)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存
在直接竞争关系,或与客户的主要竞争者存在
合资或类似关系,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
不利影响 (2)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商业利益
或业务活动可能与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注册会
计师应告知客户,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执
行业务 (3)注册会计师为两个以上客户提供
服务,而这些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对某
一事项或交易存在争议,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
则或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95
(二)利益冲突
• 。
除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当
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分派不同的项目组为相关客户提供服务;
2.实施必要的保密程序,防止未经授权接触信息;
3.向项目组成员提供有关安全和保密问题的指引;
4.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员工签订保密协
议;5.由未参与执行相关业务的高级员工定期复
核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96
(三)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
• 不利影响: 某客户运用会计准则对特定交易和事项进
行处理,且已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情况下,
如果注册会计师应客户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见,可能
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第二次意见不是以前任注册会计师所获得的相同
事实为基础,或依据的证据不充分,可能对专业胜任
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 防范措施 ①征得客户同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②在与客户沟通中说明注册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的局
限性;
③向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的副本。
【注】如果客户不允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注册
会计师应当在考虑所有情况后决定是否适宜提供第二
次意见
97
(四)收费及其他类型的报酬
• 第一,如果报价过低,可能导致不能按照适用的
执业准则执行业务,将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
关注产生不利影响。
注意: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
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
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执业准则和
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使
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让客户了解业务约定条款,特
别是确定收费的基础以及在收费报价内所能提供
的服务,安排恰当的时间和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
执行任务
98
(四)收费及其他类型的报酬
• 第二,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注册会计师不
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
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
特定目的为条件
•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
议;2.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
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3.实施质量控
制政策和程序;4.由独立第三方复核注册会
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99
(四)收费及其他类型的报酬
• 第三,注册会计师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
费或佣金,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以及专
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非常严
重的不利影响
• 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
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100
(五)专业服务营销
• 注册会计师通过广告或其他营销方式招揽业务,可能对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向公众传递信息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声誉,做到客观、真实、得体。
注册会计师在营销专业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2.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3.暗示有能力影响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类似
机构;
4.作出其他欺骗性的或可能导致误解的声明。
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或骚扰等方
式招揽业务。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
招揽业务,但可以利用媒体刊登设立、合并、分立、解
散、迁址、名称变更和招聘员工等信息。
101
(六)礼品和招待
• 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
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
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不利影响 客户向注册会计师(或其近亲属)
赠送礼品或给予款待,将对良好职业行为、客观
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 防范措施 ①注册会计师评价接受款待产生不利
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以消
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②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则应当
拒绝接受
102
(七)保管客户资产
•
除非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
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服务。注册会计师保管客
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
注册会计师如果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
符合下列要求:
1.将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与其个人或会计师事务
所的资产分开;
2.仅按照预定用途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3.随时准备向相关人员报告资产状况及产生的收
入、红利或利得;
4.遵守所有与保管资产和履行报告义务相关的法
律法规。
注意:如果某项业务涉及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
产,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有关接受与保持客户关系和
具体业务政策的要求,适当询问资产的来源,并考虑
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103
(八)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 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客户中拥有
经济利益,或者与客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存在
家庭和私人关系或商业关系,应当确定是否对客观和公
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退出项目组;
2.实施督导程序;
3.终止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利益或商业关系;
4.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讨论有
关事项;
5.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事项。
如果防范措施不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
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业务委托或终止业
务。
104
• 多选题】下列有关涉及职业道德的表述中,恰当的有( )。
A.如果客户涉足非法活动,就有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或
职业行为构成潜在不利影响
B.如果注册会计师在缺乏专业胜任能力的情况下提供了专业
服务,就构成了一种欺诈
C.注册会计师不应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或多个客户提供服
务
D.如果注册会计师为存在竞争的不同客户提供服务,注册会
计师应当告知客户这一情况,并获得客户同意以在此情况下执行
业务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如果注册会计师为存在利益冲突的两个或多个客户
提供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告知所有已知相关方这一情况,并获
得客户同意以在此情况下执行业务。注册会计师为两个以上客户
提供服务,而这些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对某一事项或交易
存在争议,可能对客观和公正原则或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
105
• 【多选题】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
第二次意见,为了防范对职业道德的不利影响,
应采取的措施有( )。
A.征得客户同意,与现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
B.与客户以书面方式预先约定确定报酬的基
础
C.在与客户的沟通函件中阐述注册会计师意
见的局限性
D.向现任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的复印
件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或有收费的防范措施。
106
第二章 审计职业规范与法律
责任
107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一般原
则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108
影响因素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主要情形
经济利益 1.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
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2.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3.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4.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5.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6.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自我评价 1.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
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2.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3.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独立原则----我们的观点
109
影响因素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主要情形
关联关系 1.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董
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
重大影响的员工;
2.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
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前高
级管理人员;
3.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鉴
证客户长期交往;
4.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
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品或超
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外界压力 1.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
而受到解聘威胁;
2.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
3.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
围。
1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它是为注册会计师保持和提高其专业
胜任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
识、 新技能 、 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和研
究。1997年1月1日实施。
111
4.民间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主要掌握民间审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种类
按责任形成原因可划分为:违约责任、过
失责任(普通过失责任、重大过失责任)、
敲诈责任。
按责任性质可划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刑事责任。
5.世界各国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同时具
备的三项基本条件:专业教育、资格考试、
工作经验。
112
二、审计人员的资格要求及资格考试制度
我国审计专业技术职称包括:高级审计师、审计师、
助理审计师、审计员。
(一)资格要求
我国独立审计人员执业资格要求:取得注册会计师
资格证书
(二)考试制度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