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
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
拟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1,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
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
制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席文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席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荣、何小林、曹红、关乐、
王建新、潘正良、黄素祥、徐志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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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陈建华、陆华、马冬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杨小芹、赵满才、钱夏董、秦娅芬、倪建康、夏建春、周颉、
徐宏、陆惠斌、陈英武、惠德忠、包连英、刘元芳、宋拥军、曹伟、袁亚琪、
丁丽华、张新洪、宋少丰、蔡永生、范勇、王建华、张洪保、陆建南、郁建
良、陆建忠、陆云、黄利彬、赵卫星、李清华、陶振丰、钱江东、席文亚、
席建华、徐小夏、徐红星、葛建军、钱建栋、史永娟、惠珍、刘虎易、黄向
阳、许经毅、顾顶飞、马洪新、曹丰、俞峰、常红、顾健亚、刘强、姚建明、
黄静芬、黄雅彬、王洪英、周凌、卢晓瑜、瞿卫华、陆志贤、席颂开、许晓
英、惠能、瞿新立、石兵、陈亚琴、王建英、蒋勰、王芳均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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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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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
定做相应调整。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席文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
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席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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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荣、何小林、曹红、关乐、王
建新、潘正良、黄素祥、徐志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
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陈建华、陆华、马冬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杨小芹、赵满才、钱夏董、秦娅芬、倪建康、夏建春、周颉、
徐宏、陆惠斌、陈英武、惠德忠、包连英、刘元芳、宋拥军、曹伟、袁亚琪、丁
丽华、张新洪、宋少丰、蔡永生、范勇、王建华、张洪保、陆建南、郁建良、陆
建忠、陆云、黄利彬、赵卫星、李清华、陶振丰、钱江东、席文亚、席建华、徐
小夏、徐红星、葛建军、钱建栋、史永娟、惠珍、刘虎易、黄向阳、许经毅、顾
顶飞、马洪新、曹丰、俞峰、常红、顾健亚、刘强、姚建明、黄静芬、黄雅彬、
王洪英、周凌、卢晓瑜、瞿卫华、陆志贤、席颂开、许晓英、惠能、瞿新立、石
兵、陈亚琴、王建英、蒋勰、王芳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
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相关预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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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和终止条件
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
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将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具体稳
定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
可终止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实施顺序及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如下优先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
式。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将在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预
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
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动条件满足时,由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
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 10 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的回
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回
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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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启动条件满足并同时满足:①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毕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之条件的;②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③其
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等任一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10 个交易日
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公司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
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15%。
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启动条件满足并同时满足:
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及
公司的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等任一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
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法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方案。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股价稳定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本人上一个会计年度
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20%。
如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
方案。
上述承诺措施不因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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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相应股价稳定措施及承诺。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回购新
股、赔偿损失的承诺
1、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
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
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
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
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
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
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
进行整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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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席靓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督促
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
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
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
有效保护。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
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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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
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
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而终止。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
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
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
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
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
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
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国信证券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出的承诺
因本机构为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机构将本
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
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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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保证遵
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龙杰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本方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本方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
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2、席文杰和何小林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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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
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3、席靓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
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4、杨小芹和赵满才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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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
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10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
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
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创新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
经营风险,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投资建设生产线和研发中
心,从产品结构、市场布局和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提
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绿色复合纤维新材
料生产项目”的建成将在扩大现有产能、解决公司产能瓶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生产制造规模和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自身效益;“高性能特种
纤维研发中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公司生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提升公
司的研发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稳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将加
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在资金的计划、使
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在
实现预期收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产生最大效益以回报股东。
(3)加强员工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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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引进
的力度,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明
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
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依据《公
司章程(草案)》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和执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
并在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
人席文杰、席靓承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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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的政策,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
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6)本承诺出具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
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
者利益。
2、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承诺:
(1)如本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被强制执行、苏州龙杰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
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苏州龙杰股份;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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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账户;
④本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2)如本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苏州龙杰投
资者利益。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关
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如本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被强制执行、苏州龙杰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
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苏州龙杰股份(如有);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账户;
④本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2)如本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
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苏州龙杰投
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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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
况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本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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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
红。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
互动平台、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的意
见和诉求。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利
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及原则
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外部融资环境、股
东对于分红回报的意见和诉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
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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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数的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
金转增。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7, 万元、6, 万元、13,
万元和 7, 万元。其中,2016 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下降幅度超过 50%;
2017 年净利润同比上升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
毛利 毛利 变动幅度 毛利 变动幅度 毛利
仿麂皮纤维 3, 7, % 4, % 18,
仿皮草纤维 3, 9, % 6, % 5,
PTT 纤维 2, 4, % 1, % 1,
其他 2, 4, % 2, % 3,
合计 13, 24, % 15, % 29,
2015 年,由于仿麂皮面料服饰流行,仿麂皮纤维市场需求大幅增加,该类
产品的价格上升,毛利率达到 %,对公司 2015 年的毛利贡献达到 18,
万元,占比为 %;2016 年,受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自 2015 年四季度
开始消退、下游面料厂商 2015 年末的库存较多以及仿麂皮纤维市场供给增加等
因素的影响,该类产品的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至 %,对公司 2016 年的毛
利贡献为 4, 万元,下降幅度为 %;2017 年,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毛利率较高的仿兔毛、羊毛等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的销售占比上升,
以及仿麂皮纤维的毛利率回升,公司 2017 年主营业务毛利达到 24, 万元,
较上年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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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以来,公司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6
年上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利润结构更为均衡,且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未发生变化,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2016 年
业绩下滑对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 PTT 纤维三大细分领域,
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供需
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则公司未来可
能出现业绩下滑,甚至下滑幅度超过 50%的风险。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和
%,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5 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仿麂皮面料服
饰流行,公司的仿麂皮纤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同时原材料价格下降。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
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三)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及 PTT 纤维等差别化聚酯纤维长
丝与常规品种相比,技术难度及附加值更高。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及相应生产技
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如公
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
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
审计报告基准日(2018 年 6 月 30 日)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主要原
材料及产品价格上升,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
生产运营情况、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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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对 2018 年 1-9 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营业收入为
121, 万元-133, 万元,同比增长 %%;净利润为 11,
万元-12, 万元,同比增长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 万元 -11, 万元,同比增长
%%。
上述预计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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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28
一、普通术语 ............................................................................................................................28
二、专业术语 ............................................................................................................................29
第二节 概 览..................................................... 32
一、发行人简介 ........................................................................................................................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33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34
四、本次发行情况 ....................................................................................................................35
五、募集资金用途 ....................................................................................................................3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37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39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0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40
二、经营风险 ............................................................................................................................40
三、财务风险 ............................................................................................................................42
四、技术风险 ............................................................................................................................4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44
六、环保风险 ............................................................................................................................45
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发行人简介 ........................................................................................................................4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46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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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94
五、发行人的股权架构和组织结构 ........................................................................................94
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97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9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07
九、内部职工股情况 .............................................................................................................. 111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及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 111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11
十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17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9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19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4
三、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15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5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90
六、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196
七、特许经营权 ......................................................................................................................197
八、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技术与研究开发情况 ......................................197
九、发行人的质量控制情况 ..................................................................................................204
十、公司在中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0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06
一、发行人独立性 ..................................................................................................................206
二、同业竞争 ..........................................................................................................................207
三、关联方 ..............................................................................................................................208
四、关联交易 ..........................................................................................................................211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 ..............................................................................................214
六、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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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21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1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22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22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225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226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227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
情况 ..........................................................................................................................................227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28
九、最近三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2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30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作情况
..................................................................................................................................................230
二、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36
三、公司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36
四、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236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38
一、财务报表 ..........................................................................................................................238
二、审计意见 ..........................................................................................................................242
三、编制基础 ..........................................................................................................................242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3
五、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258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61
七、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261
八、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262
九、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263
十、现金流量情况 ..................................................................................................................263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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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264
十三、资产评估情况 ..............................................................................................................266
十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267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8
一、财务状况分析 ..................................................................................................................268
二、盈利能力分析 ..................................................................................................................296
三、现金流量分析 ..................................................................................................................329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334
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趋势分析 ..........................................................................335
六、公司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和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336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分析 ..................................................33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40
一、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340
二、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41
三、实施上述计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 ......................................................341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42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的作用 ..........................................................34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34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34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60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362
一、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362
二、公司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62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362
四、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364
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36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6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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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合同 ..........................................................................................................................366
三、对外担保情况 ..................................................................................................................369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70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7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7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7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73
四、审计机构声明 ..................................................................................................................37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75
六、验资机构声明 ..................................................................................................................37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77
一、备查文件内容 ..................................................................................................................377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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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意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苏州龙杰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龙杰投资 指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龙杰有限 指 张家港市龙杰特种化纤有限公司
保税区分公司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
中港化纤 指 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有限公司
中港特化厂 指 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厂
中港集团 指 江苏中港集团公司
港威公司 指 张家港港威纺织有限公司
新凤鸣 指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尤夫股份 指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桐昆股份 指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力股份 指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海利得 指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 指 浙江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盛虹集团 指 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望高科 指 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
晓星化纤 指 晓星化纤(嘉兴)有限公司
古纤道 指 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
巴马格 指
Oerlikon Barmag,欧瑞康纺织集团的分部,在锦纶、涤纶、
丙纶纺丝机及变形设备领域里领先于全球同业者,其核心
产品包括纺丝机、变形机以及卷绕头、泵类和导丝盘等相
应部件
TMT 指
TMT 机械株式会社,从事合成纤维机械的开发、设计、生
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合纤原丝制造机器及系统、纺
丝卷绕工艺系统、卷绕头、合纤加工机器及系统、高速拉
伸加弹机、空气加弹机等
股东大会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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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 指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为江苏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A 股 指 本次发行的每股面值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
二、专业术语
聚酯纤维 指
由二元醇与二元酸或ω-羟基酸等缩聚而成的聚酯线型大分
子所构成的合成纤维,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
酸丁二醇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PEN)纤
维等
涤纶 指 聚酯纤维中的一个重要品种,是我国对聚对苯甲酸乙二酯
纤维的商品名称
PTT 纤维 指
以 PTT 聚合物为原料生产各种 PTT 纤维长丝和短纤维。
PTT 纤维保持了 PET 纤维的基本优点,即尺寸稳定性、电
绝缘性和耐化学药品性等,同时又具有 PET 纤维不具备的
性能,如优良的回弹性、柔软性、染色性等
新型聚酯纤维 指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聚对苯二甲酸丁二
酯(PBT)纤维、聚萘二甲酸乙二酯(PEN)纤维等
旦(D) 指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9,000 米长的纤维或纱线
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F 指 filament 的缩写,指一根纱里的单纤数(喷丝孔的数目)
分特(dtex) 指 纤度单位,是指在公定回潮率下,10,000 米长的纤维或纱
线所具有重量的克数,克数越大纤维或纱线越粗
dpf 指 单丝旦数,是 denier per filament 的缩写
比表面积 指 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单位是 m
2/g。通常指的是
固体材料的比表面积,例如粉末、纤维、颗粒、片状、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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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等材料
合成纤维 指 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经反应制成合成高分子化
合物(成纤高聚物),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
化学纤维 指 以天然或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为原料经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
制得的纤维
人造纤维 指
以含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为原料,经化学处理
和机械加工制得的纤维,主要产品有粘胶纤维、醋酯纤维
等
差别化纤维 指
通过化学、物理及工艺等方式改性,以改进服用性能为主,
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
有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复合纤维 指
在纤维横截面上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分子化合物,这种
化学纤维成为复合纤维(BIcomponent fiber,Composite
fiber)
生物基聚酯纤维 指
以可以降解的生物基原料经过生物转化等方法制备单体替
代部分或全部的石油基单体,再经过聚合、成形得到的纤
维,如聚乳酸(PLA)纤维、生物基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
酯(PTT)纤维等
有光、半消光、全消光 指
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在熔体中
不加二氧化钛为大有光纤维,加入小于 %%为半
消光纤维,大于 %为全消光纤维
细旦纤维、超细纤维、
极细纤维 指
常规聚酯纤维的线密度为 ~ ,线密度在
~ 之间的为细旦纤维,线密度在 ~
之间的为超细纤维,线密度在 以下的为极细纤维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燃,
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
PX 指 对二甲苯,无色透明液体,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
膜等
MEG、EG 指
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生产
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是由 PTA 和 MEG 为原料经直接
酯化连续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
用于制造 PET 短纤和 PET 长丝
PT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取得产
业化开发成功的新型高分子材料
FDY 指
全拉伸丝,英文名称为 Fully drawn yarn,在纺丝过程中引
入拉伸作用,利用纺丝拉伸一步法生产的具有高取向度和
中等结晶度的化纤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
于纺织加工
POY 指
预取向丝,英文名称为 Pre-orientied yarn 或者 Partially
oriented yarn,是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
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
DTY 指
拉伸变形丝,又称加弹丝,英文名称为 Draw textured yarn,
指在加弹机器上进行连续或同时拉伸、经过假捻器变形加
工后的成品丝
PLA 指 聚乳酸,是一种新型的生物基及可生物降解材料,使用可
再生的植物资源(如玉米)所提出的淀粉原料制成
1,3-丙二醇 指 1,3-丙二醇是一种化学物质,分子式为 C3H8O2,简称为1,3-P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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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聚酰胺 指
多种二元酸与一种或多种二元胺共聚合,多种二元胺与一
种或多种二元酸共聚合,内酰胺与氨基酸共聚合或二元酸
和二元胺的混合物与内酰胺共聚合所生成的聚酰胺
熔体纺、熔体直纺 指
指用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为原料,通过酯化和催化聚合反
应制得的聚酯熔体直接经过过滤、增压、计量、冷却、上
油、牵伸、定型、卷绕等生产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方式
切片纺 指
指将聚酯熔体进行铸带、切粒后制成切片,再以聚酯切片
为原料,经过加热、熔融、挤压、计量、冷却、上油、牵
伸、定型、卷绕等生产聚酯纤维长丝的生产方式
腈纶 指 指聚丙烯腈纤维,主要以丙烯腈为主要链结构单元的聚合
物纺制纤维
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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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注册资本 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席文杰
设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24 日(股份公司) 2003 年 6 月 11 日(有限公司)
住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19 号)
邮政编码 215600
电话号码 0512-56979228
传真号码 0512-58226639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 longjie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龙杰有限以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91,308, 元按照 1: 的比例折为 8, 万股股份整体变更设立,发
起人为龙杰投资及席文杰等 41 位自然人。2011 年 5 月 24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
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8200006021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于差别化涤纶长丝、PTT 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采取切片纺工艺,依托于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设备,
通过产品的持续创新,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PTT 纤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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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等核心特色产品,达到上百个规格品种,产品的差别化率达到 98%以上。公司
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
产。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
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的规格种类丰富,在相应细
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坚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
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
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
料在舒适、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公司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先后被评为江苏省
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中国精细化
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荣获全国化纤行业“十二五”最具技术创新突破奖,
并有多项产品获评为高新技术产品。目前,公司已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11 项,实
用新型专利 52 项。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创新实力,能够快速而又适时的调整产
品类型,适应市场、引领市场,是聚酯纤维行业“专、精、特、强”(专业性强、
高档次精品、特色产品、强竞争力)的代表性企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龙杰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及其女儿席靓女士。
席文杰先生,现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安排控制公司 %
的股份和龙杰投资 %的股权。
席靓女士,现任公司的证券部员工,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持有公
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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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席文杰、席靓通过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
制公司 %的股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三)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59, 52, 35, 39,
非流动资产 29, 31, 36, 39,
资产总计 88, 83, 71, 79,
流动负债 16, 18, 16, 19,
非流动负债 1, 2, 3,
负债总计 17, 20, 19, 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 63, 52, 56,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80, 152, 120, 144,
营业利润 8, 15, 5, 18,
利润总额 8, 15, 7, 20,
净利润 7, 13, 6, 1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7, 13, 6, 1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6, 12, 4, 16,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 15, 14,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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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 -4, -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 -6, -12, -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 8, -2, 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 %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外)占净
资产比例 - - - -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 20, 13, 26,
利息保障倍数(倍)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 % %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 万股(无老股转让)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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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发行价格 【】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备案文号 环评批准文号
1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
料生产项目
39, 39,
张发改许备
[2017]111 号
张环注册
[2017]183 号
2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
发中心项目
5, 5,
张发改许备
[2017]160 号
张环注册
[2017]18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5, 5, - -
合计 49, 49, -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存放
在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
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首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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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 万股,最终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
每股发行价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承销、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费等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手续费等 【】万元
合计【】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席文杰
住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19 号)
联系电话 0512-569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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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512-58226639
证券部联系人 何小林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1766
保荐代表人 王攀、欧阳志华
项目协办人 何家洛
项目经办人 何雨华、刘浩、单兴、刘欢、申亚秋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
经办律师 任理峰、帅丽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彩斌
住所 无锡市新区龙山路4号C幢303室
联系电话 0512-65260880
传真 0512-6518603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勇、刘一红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天资产
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
住所 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6幢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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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19-88155678
传真 0519-88155675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谢顺龙、谈亚君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00002912920004221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 【】年【】月【】日
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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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所处的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稳定的宏
观经济形势有利于提升行业景气程度,从而提高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受到全球
经济复苏放缓、国内经济增速下降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聚酯纤维长丝行业自
2011 年四季度起进入了结构性调整期,景气程度下降,2013 年到达谷底。近年
来,全球经济企稳并逐步进入上行周期,聚酯长丝行业的景气程度逐步回升。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对聚酯纤维长丝行
业产生不利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会随着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调整而出
现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7, 万元、6, 万元、13,
万元和 7, 万元。其中,2016 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下降幅度超过 50%;
2017 年净利润同比上升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
毛利 毛利 变动幅度 毛利 变动幅度 毛利
仿麂皮纤维 3, 7, % 4, % 18,
仿皮草纤维 3, 9, % 6, % 5,
PTT 纤维 2, 4, % 1, % 1,
其他 2, 4, %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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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 24, % 15, % 29,
2015 年,由于仿麂皮面料服饰流行,仿麂皮纤维市场需求大幅增加,该类
产品的价格上升,毛利率达到 %,对公司 2015 年的毛利贡献达到 18,
万元,占比为 %;2016 年,受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自 2015 年四季度
开始消退、下游面料厂商 2015 年末的库存较多以及仿麂皮纤维市场供给增加等
因素的影响,该类产品的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至 %,对公司 2016 年的毛
利贡献为 4, 万元,下降幅度为 %;2017 年,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
毛利率较高的仿兔毛、羊毛等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的销售占比上升,
以及仿麂皮纤维的毛利率回升,公司 2017 年主营业务毛利达到 24, 万元,
较上年增长 %。
2017 年以来,公司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6
年上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利润结构更为均衡,且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未发生变化,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 2016 年
业绩下滑对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 PTT 纤维三大细分领域,
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供需
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则公司未来可
能出现业绩下滑,甚至下滑幅度超过 50%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公司成立
以来,一直专注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以
仿皮草纤维系列、仿麂皮纤维系列、PTT 纤维系列等为代表的产品体系,产品附
加值较高。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特色的产品体系、先进的生产技术形
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
场地位,将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 PET 切片、PTT 切片等聚酯切片。报告期各期,
聚酯切片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和 %,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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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报告期内,PET 切片的价格存在一定波动,PTT 切片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聚酯切片的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品
价格也会根据聚酯切片价格的变化而相应调整。若未来聚酯切片价格出现较大幅
度波动,且公司不能及时地转嫁原材料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和 %,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
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和 %,采购集中度
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纠纷的情况。公司原材
料采购较为集中主要原因系聚酯切片占聚酯纤维长丝生产成本的 70%左右,比例
较高;同时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主要从业内几家实力较为雄厚的供
应商采购原材料。如果主要供应商存在供应不足或原材料质量问题,将会影响公
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金额分别为 17, 万元、15, 万元、
14, 万元和 14, 万元,各期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次、 次、
次和 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较大的存
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
效率。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
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并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和
%,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5 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仿麂皮面料服
饰流行,公司的仿麂皮纤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同时原材料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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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
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全部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与过去年度相比将出现下降。因此,短期内本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2017 年 11 月取得编号为 GR201432001761、
GR201732001642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公司减按 15%的所得税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在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如国家
调整税收政策,或有效期满后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存在税
收优惠政策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及 PTT 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
酯纤维长丝,与常规品种相比,技术难度及附加值更高。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及
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持续的研发
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
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围绕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开发与生产,在生产技术、产品开发
及工艺技术平台的构建等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并培养了一批
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制定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并同核心
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且公司的核心技术不严重依赖个别技术人员,但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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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除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人员不稳定所导致的人才流失风险。
(三)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至今,一直致力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与生产,经过多年
的积累拥有大量自主核心技术。若该等技术资料泄露,则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研发内控程序,包含了技术保密相关措施,但
公司仍存在由于人才流失、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
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亦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备
案。但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
致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等情况,从而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
后,将提高公司的现有产能。公司产能扩张是建立在对市场、品牌、技术、销售
能力等进行谨慎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并制定了新增产能销售计划,但如果未
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能如期完成,
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将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33, 万元,新增年折旧费约 2, 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后
若产品销售不顺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公司存在因固定资
产折旧的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预计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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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销售收入 89,316 万元,相应员工的数量将有所上升,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
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有效的对组织结构、
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有效的调整及优化,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张引致的
管理风险。
六、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
液、废气及固体废物等。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保投入,实际操作
方面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生产流程也建立了
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有可能因人为失误或者意外原因导致环保事故,影响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将增加公司的环
保支出和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龙杰投资持有公司 %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
签署之日,席文杰、席靓通过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 %股份的
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
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
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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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 Ltd.
注册资本 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席文杰
设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24 日(股份公司)
2003 年 6 月 11 日(有限公司)
住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19 号)
邮政编码 215600
电话号码 0512-56979228
传真号码 0512-58226639
公司网址
电子邮箱 longjie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
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91,308, 元为基准,按照 1: 的比例进行折股,折
合股本为 8, 万元,发起人为龙杰投资及席文杰等 41 位自然人。2011 年 5
月 24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32058200006021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席文杰 1,
3 赵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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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4 何小林
5 王建荣
6 曹红
7 钱夏董
8 秦娅芬
9 倪建康
10 徐志刚
11 王建新
12 陈建华
13 夏建春
14 周颉
15 柳凤兵
16 陆惠斌
17 陈英武
18 黄素祥
19 惠德忠
20 包连英
21 刘元芳
22 宋拥军
23 曹伟
24 袁亚琪
25 杨小芹
26 丁丽华
27 张新洪
28 宋少丰
29 陆华
30 蔡永生
31 范勇
32 王建华
33 张洪保
34 陆建南
35 郁建良
36 陆建忠
37 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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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李清华
39 陶振丰
40 黄利彬
41 赵卫星
42 钱江东
合计 8,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龙杰投资及席文杰先生。
公司改制设立前,龙杰投资、席文杰除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前身龙杰有限的
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其中,龙杰投资持有龙杰有限 %的股权;
席文杰持有龙杰有限 %的股权,持有龙杰投资 %的股权。龙杰投资除
持有龙杰有限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业务;席文杰除从事龙杰有限的经营管理工作
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公司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
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整体变更后承继了龙杰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主要从事差别化聚酯纤
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
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由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成,改制前后公司的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
化,具体的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三)主要经营模式”。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除持股及任职关系外,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不
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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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
易”的相关内容。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由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龙杰有限的资产、负债、权益全部由股份
公司承继,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
公司系由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自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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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杰有限成立
2003年6月,注册资本333万元
龙杰有限
2005年10月,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1,000万元
龙杰有限
2011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6月,席文杰等28名股东出资设立龙杰有限,注
册资本333万元
2005年10月,席文杰等28名股东对龙杰有限同比例增
资667万元,龙杰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2011年1月,席文杰等28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龙杰有
限%的股权转让予龙杰投资,转让总价款为700万
元
龙杰有限
2011年1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苏州龙杰
2011年5月,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苏州
龙杰,注册资本8,800万元
苏州龙杰
2011年7月,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苏州龙杰
2013年7月,减资,注册资本8,万元
苏州龙杰
2014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苏州龙杰
2016年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苏州龙杰
2016年8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席文杰将其持有的龙杰有限%的股权
转让予郁建良等13名员工,转让价格为元/元注册
资本
2011年5月,龙杰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龙杰有
限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为8,800万元
2011年6月,苏州龙杰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新
增注册资本由公司员工关乐等90人认购,增资价格为
元/股
2013年5月,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 ,000万元减少至
8,万元,由公司回购2011年6月非公开发行的
1,200万股股份中的1,万股股份
2014年10月,席文杰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万股股
份转让给杨小芹,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万股股份
转让给其女儿席靓
2016年8月,柳凤兵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万股股份
以万元转让给徐宏
2016年8月,徐醒我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3万股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其女儿徐小夏
1、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设立
2003 年 6 月,席文杰等 28 名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龙杰有限,注册资本
为 万元。上述股东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来源于个人及家庭积累。
公司设立时 28 名股东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席文杰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031966090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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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2 杨小芹
女,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0319651117****,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采购部部长
3 赵满才
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2191965072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辞职
4 何小林
男,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0219681006****,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5 王建荣
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040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长
6 曹红
女,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516****,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7 钱夏董
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1122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
8 秦娅芬
女,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58052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销售部员工,已
退休
9 柳凤兵
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1021****,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10 倪建康
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33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任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
11 徐志刚
男,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601031973090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销售总监,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12 王建新
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209****,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副总经理
13 陈建华
男,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5805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能源部部长,现
任公司监事、能源部员工
14 夏建春
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8081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5 周颉
女,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7112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
财务部长
16 陆惠斌
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0826****,住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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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17 陈英武
男,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93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8 黄素祥
男,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2060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生产总监,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19 惠德忠
男,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2071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研发部员工
20 包连英
女,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091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先后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
长、副总经理,已退休
21 刘元芳
女,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152119620119****,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品质管理部员
工,已退休
22 宋拥军
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1222****,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采购部副部长
23 曹伟
男,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043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销售总监
24 袁亚琪
女,196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0040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已
退休
25 丁丽华
女,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92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2013 年 10 月离职
26 张新洪
男,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90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现任行政管理部部长
27 宋少丰
男,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6082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28 陆华
男,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122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能源部副部长,
现任公司能源部部长、监
事
根据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张华会验字(2003)第 258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03 年 6 月 7 日,龙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万元。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3 年 6 月 11 日向龙杰有限核发了注册号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3
为 320582210656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龙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席文杰
2 赵满才
3 何小林
4 王建荣
5 曹红
6 秦娅芬
7 钱夏董
8 倪建康
9 陈建华
10 王建新
11 徐志刚
12 周颉
13 夏建春
14 曹伟
15 宋拥军
16 刘元芳
17 包连英
18 惠德忠
19 黄素祥
20 陈英武
21 陆惠斌
22 柳凤兵
23 陆华
24 宋少丰
25 张新洪
26 丁丽华
27 杨小芹
28 袁亚琪
合计
2、2005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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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10 月,龙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席文杰等原 28 名股东对公
司以 1 元/元注册资本按同比例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 万元,将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1, 万元。上述股东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来源于个人及家庭积累。
根据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张华会验字(2005)第 333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05 年 10 月 24 日,龙杰有限已收到其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
计 万元。
2005 年 10 月 27 日,龙杰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龙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席文杰
2 赵满才
3 何小林
4 王建荣
5 曹红
6 钱夏董
7 秦娅芬
8 倪建康
9 徐志刚
10 王建新
11 陈建华
12 夏建春
13 周颉
14 柳凤兵
15 陆惠斌
16 陈英武
17 黄素祥
18 惠德忠
19 包连英
20 刘元芳
21 宋拥军
22 曹伟
23 袁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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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杨小芹
25 丁丽华
26 张新洪
27 宋少丰
28 陆华
合计 1,
3、2011 年 1 月 21 日,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18 日,龙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席文杰等 28 位自然人
股东将其持有的龙杰有限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 万元)按照 1
元/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予龙杰投资,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同日,上述
28 名股东与龙杰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龙杰投资受让本次股权转让资金为
自有资金,来源于龙杰投资股东投入。
龙杰投资为龙杰有限 28 名股东按其在龙杰有限的持股比例共同出资设立的
公司,龙杰有限 28 名股东将其各自持有的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转让至龙杰投资
后,席文杰等 28 名股东实际持有的龙杰有限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龙杰投资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
对应的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格
(万元)
1 席文杰
2 赵满才
3 何小林
4 王建荣
5 曹红
6 钱夏董
7 秦娅芬
8 倪建康
9 徐志刚
10 王建新
11 陈建华
12 夏建春
龙杰投资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6
13 周颉
14 柳凤兵
15 陆惠斌
16 陈英武
17 黄素祥
18 惠德忠
19 包连英
20 刘元芳
21 宋拥军
22 曹伟
23 袁亚琪
24 杨小芹
25 丁丽华
26 张新洪
27 宋少丰
28 陆华
合计
2011 年 1 月 21 日,龙杰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
次转让完成后,龙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杰投资
2 席文杰
3 赵满才
4 何小林
5 王建荣
6 曹红
7 钱夏董
8 秦娅芬
9 倪建康
10 徐志刚
11 王建新
12 陈建华
13 夏建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7
14 周颉
15 柳凤兵
16 陆惠斌
17 陈英武
18 黄素祥
19 惠德忠
20 包连英
21 刘元芳
22 宋拥军
23 曹伟
24 袁亚琪
25 杨小芹
26 丁丽华
27 张新洪
28 宋少丰
29 陆华
合计 1,
4、2011 年 1 月 26 日,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 月 24 日,龙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席文杰将其持有的龙杰
有限 %(对应的注册资本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郁建良等 13 名公司员工,
转让价格为 元/元注册资本。上述 13 名公司员工的股权受让价款均为自有
资金,来源于个人及家庭积累。
本次新增 13 名股东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蔡永生
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101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2 范勇
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1005****,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采购部科长
3 王建华
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20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4 张洪保
男,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40118****,住
为公司销售部科长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8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5 陆建南
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5090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6 郁建良
男,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581111****,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行政管理部科长
7 陆建忠
男,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51022****,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8 陆云
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1105****,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9 李清华
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070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0 陶振丰
男,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31226****,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1 黄利彬
男,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10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任公司生产部副科长
12 赵卫星
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509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3 钱江东
男,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010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比例
(%)
对应的注册资本
(万元)
转让价款
(万元)
1 蔡永生
2 王建华
3 张洪保
4 陆建南
5 范勇
6 李清华
7 陶振丰
8 陆建忠
9
席文杰
陆云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59
10 郁建良
11 黄利彬
12 赵卫星
13 钱江东
合计
2011 年 1 月 26 日,龙杰有限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
次股权转让后,龙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龙杰投资
2 席文杰
3 赵满才
4 何小林
5 王建荣
6 曹红
7 钱夏董
8 秦娅芬
9 倪建康
10 徐志刚
11 王建新
12 陈建华
13 夏建春
14 周颉
15 柳凤兵
16 陆惠斌
17 陈英武
18 黄素祥
19 惠德忠
20 包连英
21 刘元芳
22 宋拥军
23 曹伟
24 袁亚琪
25 杨小芹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0
26 丁丽华
27 张新洪
28 宋少丰
29 陆华
30 蔡永生
31 范勇
32 王建华
33 张洪保
34 陆建南
35 郁建良
36 陆建忠
37 陆云
38 李清华
39 陶振丰
40 黄利彬
41 赵卫星
42 钱江东
合计 1,
5、2011 年 5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 年 4 月 17 日,龙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龙杰有限的全体股东作
为发起人,以龙杰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公证天业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
291,308, 元为基准,按照 1: 的比例进行折股,折合股本为 8,
万元,将龙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4 月 17 日,全体发起人股
东签署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5 日出具了《张家港龙杰
特种化纤有限公司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
(2011)第 0295 号),经评估确认的龙杰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
估值为 45, 万元。
2011 年 5 月 6 日,公证天业出具了苏公 S[2011]B1035 号《验资报告》,对
公司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1 年 5 月 8 日,苏州龙杰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11 年 5 月 24 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1
32058200006021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席文杰 1,
3 赵满才
4 何小林
5 王建荣
6 曹红
7 钱夏董
8 秦娅芬
9 倪建康
10 徐志刚
11 王建新
12 陈建华
13 夏建春
14 周颉
15 柳凤兵
16 陆惠斌
17 陈英武
18 黄素祥
19 惠德忠
20 包连英
21 刘元芳
22 宋拥军
23 曹伟
24 袁亚琪
25 杨小芹
26 丁丽华
27 张新洪
28 宋少丰
29 陆华
30 蔡永生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2
31 范勇
32 王建华
33 张洪保
34 陆建南
35 郁建良
36 陆建忠
37 陆云
38 李清华
39 陶振丰
40 黄利彬
41 赵卫星
42 钱江东
合计 8,
6、2011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6 月 16 日,苏州龙杰召开了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8,8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由公司员工关乐等 90 人
认购,认购价格为 元/股。上述股东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来源于个人及家庭
积累。
本次新增股东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关乐
男,198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6203021980050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生产厂长,现任
董事、副总经理
2 席文亚
女,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101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采购部科长
3 席建华
女,196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109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财务部员工,已
退休
4 徐红星
男,196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2040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5 葛建军
男,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91008****,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总监助理
6 钱建栋 男,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3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111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7 史永娟
女,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021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龙杰投资财务部财务负
责人
8 惠珍
女,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60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9 刘虎易
男,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32319860325****,住
址:江苏省徐州市大黄山镇
任公司研发部副部长
10 黄向阳
男,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41132319680826****,住
址:河南省唐河县桐寨铺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1 许经毅
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05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2 顾顶飞
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92319730206****,住
址:江苏省阜宁县芦蒲乡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3 马洪新
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21919720223****,住
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4 曹丰
男,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21027****,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莱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5 俞峰
男,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51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16 顾健亚
女,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4091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7 常红
女,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8052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品质管理部员工
18 刘强
男,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5082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19 姚建明
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51123****,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行政管理部副部长
20 黄静芬
女,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1015****,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销售部员工,已
退休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4
21 黄雅彬
男,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052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
22 王洪英
女,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022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
23 周凌
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1081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行政管理部副部长
24 卢晓瑜
女,198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83060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沙镇
曾为公司监事,现为财务
部员工
25 瞿卫华
女,196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111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财务部员工
26 陆志贤
女,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30219****,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财务部员工
27 席颂开
男,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091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28 许晓英
女,197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061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29 马冬贤
女,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2191983052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
长、监事
30 惠能
男,198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87031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31 王建英
女,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126****,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莱镇
为公司品质管理部员工
32 陈亚琴
女,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2090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33 蒋勰
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1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科长
34 瞿新立
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1122****,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行政管理部科长
35 石兵
男,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40209****,住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5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东莱镇
36 王芳
女,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111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财务部员工
37 任茂良
男,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5122231972040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监
38 石建兵
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61216****,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
39 耿佳华
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032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销售部科长
40 张志明
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072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41 杨建明
男,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6030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销售部科长,
2014 年 6 月离职
42 郑志刚
男,198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211981041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43 郭丰
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61123****,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44 王叶献
男,197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0727****,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45 黄永华
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30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46 倪蓉
女,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100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
任,已退休
47 陆建芬
女,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121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
任,已退休
48 钱勇
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091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49 周建荣
男,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21212****,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6
50 徐耀华
男,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5102131968011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51 惠玉祥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910****,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生产部车间主任
52 张建忠
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617*****,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53 陈柳红
女,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11******,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54 张伟
男,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132119840204****,住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2014 年 2 月离职
55 安增帅
男,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41292419790821****,住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
曾为公司研发部员工,
2017 年 1 月离职
56 高松
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81129****,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57 龚伟
男,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20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58 朱永萍
女,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30625****,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研发部员工,已
退休
59 包天宝
男,195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59122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0 陈季洪
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21919680323****,住
址: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1 钱明开
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81018****,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2 陆卫红
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71128****,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3 沈建锋
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1229****,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4 胡建明
男,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0826****,住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7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65 顾新华
男,196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7021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6 史雄祥
男,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60516****,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已
过世
67 徐健身
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519****,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8 唐建军
男,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88219720701****,住
址: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69 陈东
男,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51020****,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2018 年 2 月离职
70 陈萍
女,197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082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
71 姜永珍
女,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0821****,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已
退休
72 常红霞
女,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1204****,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品质管理部员工
73 侯兴华
男,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0223****,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2014 年 3 月离职
74 陈再后
男,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3082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生产部员工
75 陆淦东
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11226****,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能源部员工
76 常士高
男,196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0032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能源部员工
77 朱允菊
女,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6251969022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能源部员工
78 陆洪彬
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40629****,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为公司能源部员工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8
79 吴伟
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771212****,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为公司能源部员工
80 陈建红
女,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91125****,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行政管理部员工
81 朱云龙
男,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00318****,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
为公司销售部员工
82 孙建平
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620926****,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为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
83 刘正兴
男,195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560824****,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项目管理部员
工,已退休
84 邵全如
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108419851026****,
住址:江苏省射阳县海通镇
曾任公司销售部科长,
2018 年 6 月离职
85 徐醒我
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660622****,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公司研发部员工,已
过世
86 潘正良
男,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0319660816****,住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6 月 27 日,公证天业出具了苏公 S[2011]B1047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7 月 8 日,苏州龙杰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龙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席文杰 1,
3 丁丽华
4 席文亚
5 赵满才
6 席建华
7 徐志刚
8 倪建康
9 何小林
10 钱夏董
11 王建荣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9
12 曹红
13 秦娅芬
14 潘正良
15 王建新
16 陈建华
17 夏建春
18 周颉
19 柳凤兵
20 陆惠斌
21 陈英武
22 黄素祥
23 惠德忠
24 包连英
25 刘元芳
26 宋拥军
27 曹伟
28 袁亚琪
29 杨小芹
30 张新洪
31 宋少丰
32 陆华
33 蔡永生
34 范勇
35 王建华
36 张洪保
37 陆建南
38 关乐
39 郁建良
40 陆建忠
41 陆云
42 李清华
43 陶振丰
44 黄利彬
45 赵卫星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0
46 钱江东
47 任茂良
48 石建兵
49 葛建军
50 钱建栋
51 俞峰
52 耿佳华
53 张志明
54 杨建明
55 席颂开
56 许晓英
57 郑志刚
58 郭丰
59 王叶献
60 徐醒我
61 黄永华
62 惠珍
63 倪蓉
64 陆建芬
65 徐红星
66 姚建明
67 钱勇
68 史永娟
69 周建荣
70 徐耀华
71 瞿新立
72 惠玉祥
73 刘虎易
74 石兵
75 张建忠
76 黄向阳
77 陈柳红
78 许经毅
79 张伟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1
80 安增帅
81 高松
82 龚伟
83 顾顶飞
84 朱永萍
85 马洪新
86 包天宝
87 陈季洪
88 钱明开
89 陆卫红
90 沈建锋
91 胡建明
92 顾新华
93 曹丰
94 史雄祥
95 徐健身
96 唐建军
97 陈东
98 陈亚琴
99 陈萍
100 姜永珍
101 常红
102 王建英
103 常红霞
104 顾健亚
105 侯兴华
106 刘强
107 陈再后
108 陆淦东
109 常士高
110 朱允菊
111 陆洪彬
112 吴伟
113 陈建红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2
114 朱云龙
115 黄静芬
116 黄雅彬
117 孙建平
118 王洪英
119 周凌
120 卢晓瑜
121 瞿卫华
122 陆志贤
123 蒋勰
124 马冬贤
125 刘正兴
126 惠能
127 邵全如
128 王芳
合计 10,
7、2013 年 7 月,减资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以及部分股东担
心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婚姻纠纷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部分股东希望公司
回购股份。
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意公司回购 2011 年 6 月增资时发行的 1, 万股中的 1, 万股股份,股
份回购价格为 元/股。
2013 年 5 月 28 日,苏州龙杰在江苏经济报公告了减资事宜。公告后未出现
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13 年 7 月 16 日,公证天业出具了苏公 S[2013]B104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减少股本 1,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8, 万元。
公司的股份回购对象共计 67 名股东,回购共计 1, 万股,回购总价款
为 4, 万元,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序号 回购对象名称 回购股数(万股) 回购金额(万元)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3
1 丁丽华
2 席文亚
3 席建华
4 徐志刚
5 倪建康
6 钱夏董
7 任茂良
8 石建兵
9 耿佳华
10 张志明
11 杨建明
12 郑志刚
13 郭丰
14 俞峰
15 席颂开
16 许晓英
17 王叶献
18 葛建军
19 钱建栋
20 黄永华
21 倪蓉
22 陆建芬
23 钱勇
24 惠珍
25 姚建明
26 徐醒我
27 周建荣
28 徐耀华
29 惠玉祥
30 张建忠
31 陈柳红
32 张伟
33 安增帅
34 高松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4
35 龚伟
36 朱永萍
37 包天宝
38 陈季洪
39 钱明开
40 陆卫红
41 沈建锋
42 胡建明
43 顾新华
44 史雄祥
45 徐健身
46 唐建军
47 陈东
48 陈萍
49 姜永珍
50 常红霞
51 侯兴华
52 陈再后
53 陆淦东
54 常士高
55 朱允菊
56 陆洪彬
57 吴伟
58 陈建红
59 朱云龙
60 孙建平
61 刘正兴
62 瞿新立
63 石兵
64 陈亚琴
65 王建英
66 蒋勰
67 邵全如
合计 1, 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5
2013 年 7 月 24 日,苏州龙杰完成了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8, 万元。
公司回购股份减资程序合规,与被回购股份的 67 名股东分别签订了协议,
并经公证,已支付回购款项,本次减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本次减资所有者权益减少金额为 4, 万元,占减资前所有者权益的
%,对报表科目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表科目 减资前 减资后 减少额
银行存款 5, 1, 4,
所有者权益 46, 41, 4,
其中:实收资本 10, 8, 1,
资本公积 23, 20, 2,
盈余公积 1, 1, -
未分配利润 11, 9, 1,
资产总额 69, 64, 4,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席文杰 1,
3 赵满才
4 何小林
5 王建荣
6 曹红
7 钱夏董
8 秦娅芬
9 潘正良
10 倪建康
11 徐志刚
12 王建新
13 陈建华
14 夏建春
15 周颉
16 柳凤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6
17 陆惠斌
18 陈英武
19 黄素祥
20 惠德忠
21 包连英
22 刘元芳
23 宋拥军
24 曹伟
25 袁亚琪
26 杨小芹
27 丁丽华
28 张新洪
29 宋少丰
30 陆华
31 蔡永生
32 范勇
33 王建华
34 张洪保
35 陆建南
36 关乐
37 郁建良
38 陆建忠
39 陆云
40 黄利彬
41 赵卫星
42 李清华
43 陶振丰
44 钱江东
45 席文亚
46 席建华
47 徐醒我
48 徐红星
49 葛建军
50 钱建栋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7
51 史永娟
52 惠珍
53 刘虎易
54 黄向阳
55 许经毅
56 顾顶飞
57 马洪新
58 曹丰
59 俞峰
60 常红
61 顾健亚
62 刘强
63 姚建明
64 黄静芬
65 黄雅彬
66 王洪英
67 周凌
68 卢晓瑜
69 瞿卫华
70 陆志贤
71 席颂开
72 许晓英
73 马冬贤
74 惠能
75 瞿新立
76 石兵
77 陈亚琴
78 王建英
79 蒋勰
80 王芳
合计 8,
8、2014 年 10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0 月,席文杰与杨小芹协议离婚,约定席文杰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8
的 3,784,000 股股份转让给杨小芹,将其持有的苏州龙杰的 3,784,000 股股份转让
给其女儿席靓。本次股权转让系家庭财产分割,受让方无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席靓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席靓
女,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890908****,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曾为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
发区实业总公司员工;2014
年 3 月至今为公司证券部员
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苏州龙杰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
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10 月 24 日,苏州龙杰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杨小芹
3 席文杰
4 席靓
5 赵满才
6 何小林
7 王建荣
8 曹红
9 钱夏董
10 秦娅芬
11 潘正良
12 倪建康
13 徐志刚
14 王建新
15 陈建华
16 夏建春
17 周颉
18 柳凤兵
19 陆惠斌
20 陈英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9
21 黄素祥
22 惠德忠
23 包连英
24 刘元芳
25 宋拥军
26 曹伟
27 袁亚琪
28 丁丽华
29 张新洪
30 宋少丰
31 陆华
32 蔡永生
33 范勇
34 王建华
35 张洪保
36 陆建南
37 关乐
38 郁建良
39 陆建忠
40 陆云
41 黄利彬
42 赵卫星
43 李清华
44 陶振丰
45 钱江东
46 席文亚
47 席建华
48 徐醒我
49 徐红星
50 葛建军
51 钱建栋
52 史永娟
53 惠珍
54 刘虎易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0
55 黄向阳
56 许经毅
57 顾顶飞
58 马洪新
59 曹丰
60 俞峰
61 常红
62 顾健亚
63 刘强
64 姚建明
65 黄静芬
66 黄雅彬
67 王洪英
68 周凌
69 卢晓瑜
70 瞿卫华
71 陆志贤
72 席颂开
73 许晓英
74 马冬贤
75 惠能
76 瞿新立
77 石兵
78 陈亚琴
79 王建英
80 蒋勰
81 王芳
合计 8,
9、2016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8 月 3 日,徐醒我与其女儿徐小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苏州龙杰 30,000 股股份转让给徐小夏,转让价格以徐醒我入股时的每股净资产
为作价依据,为 元/股。徐小夏受让本次股权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于个
人及家庭积累。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1
徐小夏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徐小夏
女,199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8219920620****,住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2013 年 4 月至今,为中
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张
家港分公司员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苏州龙杰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
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章程修正案。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杨小芹
3 席文杰
4 席靓
5 赵满才
6 何小林
7 王建荣
8 曹红
9 钱夏董
10 秦娅芬
11 潘正良
12 倪建康
13 徐志刚
14 王建新
15 陈建华
16 夏建春
17 周颉
18 柳凤兵
19 陆惠斌
20 陈英武
21 黄素祥
22 惠德忠
23 包连英
24 刘元芳
25 宋拥军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2
26 曹伟
27 袁亚琪
28 丁丽华
29 张新洪
30 宋少丰
31 陆华
32 蔡永生
33 范勇
34 王建华
35 张洪保
36 陆建南
37 关乐
38 郁建良
39 陆建忠
40 陆云
41 黄利彬
42 赵卫星
43 李清华
44 陶振丰
45 钱江东
46 席文亚
47 席建华
48 徐小夏
49 徐红星
50 葛建军
51 钱建栋
52 史永娟
53 惠珍
54 刘虎易
55 黄向阳
56 许经毅
57 顾顶飞
58 马洪新
59 曹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3
60 俞峰
61 常红
62 顾健亚
63 刘强
64 姚建明
65 黄静芬
66 黄雅彬
67 王洪英
68 周凌
69 卢晓瑜
70 瞿卫华
71 陆志贤
72 席颂开
73 许晓英
74 马冬贤
75 惠能
76 瞿新立
77 石兵
78 陈亚琴
79 王建英
80 蒋勰
81 王芳
合计 8,
10、2016 年 8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8 月 12 日,柳凤兵与徐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柳凤兵持有的
苏州龙杰 万股股份以 万元转让给徐宏。
2016 年 9 月 26 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 0582 执 4533 号《执
行裁定书》,裁定:柳凤兵以其持有的苏州龙杰 264,000 股份折价 万元,
抵偿徐宏 万元债务。
本次股份转让为执行法院裁定,柳凤兵以其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折抵所欠
徐宏债务,徐宏无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徐宏的详细情况及最近 5 年的经历如下: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4
序号 姓名 详细情况 近五年从业经历
1 徐宏
男,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119720315****,
住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先后任张家港市诚信房屋
拆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
家港市联丰房屋拆迁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28 日,苏州龙杰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
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章程修正案。公司已就此事项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
2 杨小芹
3 席文杰
4 席靓
5 赵满才
6 何小林
7 王建荣
8 曹红
9 钱夏董
10 秦娅芬
11 潘正良
12 倪建康
13 徐志刚
14 王建新
15 陈建华
16 夏建春
17 周颉
18 徐宏
19 陆惠斌
20 陈英武
21 黄素祥
22 惠德忠
23 包连英
24 刘元芳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5
25 宋拥军
26 曹伟
27 袁亚琪
28 丁丽华
29 张新洪
30 宋少丰
31 陆华
32 蔡永生
33 范勇
34 王建华
35 张洪保
36 陆建南
37 关乐
38 郁建良
39 陆建忠
40 陆云
41 黄利彬
42 赵卫星
43 李清华
44 陶振丰
45 钱江东
46 席文亚
47 席建华
48 徐小夏
49 徐红星
50 葛建军
51 钱建栋
52 史永娟
53 惠珍
54 刘虎易
55 黄向阳
56 许经毅
57 顾顶飞
58 马洪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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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曹丰
60 俞峰
61 常红
62 顾健亚
63 刘强
64 姚建明
65 黄静芬
66 黄雅彬
67 王洪英
68 周凌
69 卢晓瑜
70 瞿卫华
71 陆志贤
72 席颂开
73 许晓英
74 马冬贤
75 惠能
76 瞿新立
77 石兵
78 陈亚琴
79 王建英
80 蒋勰
81 王芳
合计 8,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再发
生变化。
公司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的情况。
除何小林、王建荣、曹红、徐志刚、王建新、黄素祥、钱夏董、倪建康、陈
建华、周颉、曹伟与席文杰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外,发行人其他历次新进自然人股
东间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11、公司设立、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合规性
公司出资设立及增资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重大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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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法违规行为。
公司历次新引入股东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特殊协议或安排,均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均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事项;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申
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12、员工增资及受让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不构成股份支付
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存在 2 次员工增资及 1 次实际控制人向员工转让股权的
情况,不存在供应商、客户向发行人进行增资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变动类型 方式 增资或受让方 股份数 价格
作价
依据
2005 年 10 月 增资
原股东以货币
资金同比例增
资
发行人员工(原
股东)
667 万股
1 元/元注册
资本
注册
资本
2011 年 1 月 股权转让
席文杰将 %
的股权转让给
发行人员工
发行人员工 24 万股
25 元/元注册
资本
净资
产
2011 年 7 月 增资
4 名原股东及 86
名新增股东以
货币资金增资
发行人员工 1,200 万股 元/股
净资
产
2005 年 10 月,龙杰有限增资系扩大营运资本,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同比例
增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于 2011 年 1 月向 13 名员工转让 %的股权以及 2011
年 7 月员工增资,股权转让/增资价格均以净资产为基础,且不附加工作年限、
业绩等限制性条款。
综上,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不构成股份支付。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历史上重要资产取得的情况具
体如下:
1、2005 年拍卖取得破产企业资产情况
2005 年 12 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整体拍卖破产企业中港集团机器设备
一批以及港威公司的土地、厂房及生产设备等相关资产。龙杰有限以 75,451,564
元竞拍成交,并已按照拍卖规则完成款项支付,于 2005 年 12 月完成资产交割。
2、吸收合并中港化纤的情况
(1)龙杰有限租赁经营中港特化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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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9 月,中港集团、港威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严重亏损的状态,被
迫停产,700 多名工人面临下岗,工人的生活与就业问题亟需解决。
2000 年 2 月,杨舍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变更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厂隶
属关系的决定》,由杨舍镇农工商总公司替代中港集团直接管理中港特化厂,利
用中港特化厂作为平台,接收中港集团、港威公司的工人,并且提供资金,恢复
生产,实行自救。2000 年 2 月 15 日,杨舍镇农工商总公司与中港集团签署《关
于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厂变更的协议》。2000 年 3 月 16 日,中港特化厂办理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3 年 4 月,杨舍镇人民政府与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结合中共张家港市委
员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小组<关于进一步
深化镇村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镇村中小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
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张委发[1997]6 号文)的文件精神,初步拟
定由中港特化厂车间主任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骨干共 28 名自然人组
建新公司、参与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2003 年 6 月 11 日,28 名自然人根据杨舍
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共同出资 万元设立了龙杰有限。
2003 年 6 月 20 日,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以 2003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中港特化厂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张华会评报字(2003)第 043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调整后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分别为 4, 万元、
7, 万元、-3, 万元。
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根据中港特化厂的评估结果及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张委
发[1997]6 号文关于“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净资产为零或资不抵债的
企业,为更好地引入风险机制,主管部门可采取抽债的办法,使企业有适量净资
产后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注:所谓‘抽债’就是将负债转为净资产,由于净资产
为零或负值的企业在改制时难以定价;在通过将负债转为净资产使得净资产为正
值后,则可据此定价进行出售、租赁等改制);对于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确有困难
的企业,可因企制宜,采取租赁经营等办法进行过渡”的文件精神,确定了“先
以租赁经营方式过渡,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产权改革”的改制原则,经中港特化
厂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于 2003 年 6 月 23 日向杨舍镇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
张家港市龙杰特种化纤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厂方案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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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2003 年 6 月 30 日,杨舍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张家港市龙杰特种化
纤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厂的批复》(杨政复[2003]25 号)确
认,改制方案为:a、龙杰有限自 2003 年 5 月 1 日起租赁经营中港特化厂,租赁
期间龙杰有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该厂产生的全部利润并承担全部风险;
b、龙杰有限接收中港特化厂现有全部职工,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
资、补贴、奖金,依法保障职工福利,不得无故解雇职工,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
定的工作;c、在张华会评报字(2003)第 043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
将中港特化厂对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的 6,000 万元进行抽债(注:将借款转为净
资产),使中港特化厂净资产由-3, 万元变为 2, 万元,剔除因不适用
而不纳入租赁范围的材料和配件 万元,确定龙杰有限租赁中港特化厂净
资产为 2,498 万元,年利率为 3%,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净资产金额三年后开始
支付,分五年支付完毕;d、在中港集团、港威公司破产案终结前,龙杰有限租
赁中港集团、港威公司的相关设备、房屋、土地。2003 年 7 月 6 日,龙杰有限
与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协议书》。
2003 年 7 月 10 日,龙杰有限与中港集团破产清算组、港威公司破产清算组
签署了《资产租赁协议》,约定租赁范围为中港集团、港威公司的机器设备、房
屋和土地。根据《租金价格确认书》,上述租赁价格为 万元/年。
(2)中港特化厂改制为龙杰有限子公司的情况
①资产评估
2007 年 7 月,为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中
港特化厂进行改制,并由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事
务所”)以 200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港特化厂进行资产评估。2007
年 7 月 17 日,长兴事务所出具了张长会评[2007]005 号《资产评估报告》。2007
年 8 月 29 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张家港市农村
集体资产评估结果鉴证表》(张农集鉴(2007)4 号)鉴证确认:(1)中港特
化厂的实际净资产为 13, 万元;(2)根据 2003 年 7 月的龙杰有限与杨舍
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的《租赁经营协议书》,在租赁期内实现的利润和亏损由龙
杰有限承担,当时确定的租赁净资产为 2,498 万元,经过历年结算,未支付的净
资产余额为 1, 万元;(3)确定中港特化厂实际净资产 13, 万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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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归属于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剩余净资产 12, 万元归属于龙
杰有限所有。
②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置
根据张委发[1997]6 号文的规定,企业改制后,要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不
能无故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2007 年 7 月 19 日,中港特化厂召开第二届第三次
职代会,审议通过中港特化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龙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同意中港特化厂职工安置方案,即现有全部职工的工作不受影响,按照
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工资、补贴、奖金,依法保障职工福利,不得无故解
雇职工。
根据张委发[1997]6 号文的规定,企业改制时,原企业的债权债务原则上均
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处理。2007 年 8 月 14 日,张家港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与中
港化纤签订债权、债务处置协议,约定原中港特化厂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中
港化纤接受和承担。
③市体改委审批
经中港特化厂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改制后,张家港市杨舍镇经济服务中心
根据杨舍镇党委、政府的意见,于 2007 年 8 月向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
交《关于市中港特种化纤厂企业改制的请示》(杨经字(2007)2 号)。
2007 年 9 月 11 日,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张家港市中
港特种化纤厂改制为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有限公司的批复》(张发改体
[2007]15 号),同意中港特化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由龙
杰有限出资。
④验资
2007 年 9 月 28 日,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张华会验字[2007]第 371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7 年 9 月 28 日,中港特化厂已收到股东龙杰有限
缴纳的注册资本 50 万元。
⑤工商登记
2007 年 9 月 30 日,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有限公司在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至此,中港特化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龙杰有限
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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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龙杰有限已向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支付
了上述剩余的 1, 万元及相应利息。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确
认函》,确认《租赁经营协议书》项下的 2,498 万元及相应利息已支付完毕。
综上所述,中港特化厂的改制遵照了 1997 年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和张家港市
委员会颁布的张委发[1997]6 号《关于批转市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深化镇村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镇村中小企业推行
股份合作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张家港市镇村中小企业改
制相关的程序,完整履行了包括资产评估、市体改委审批、职工安置、验资、工
商登记等程序,涉及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目
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龙杰有限吸收合并中港化纤的情况
2010 年 11 月 28 日,龙杰有限出于统一管理的需要,决定吸收合并子公司
中港化纤,召开股东会通过了龙杰有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港化纤的股东会决
议,并与中港化纤签署《吸收合并协议》。2010 年 12 月 8 日,龙杰有限、中港
化纤在江苏经济报刊登《合并公告》。2011 年 3 月,中港化纤注销了工商登记
和税务登记。
(4)省政府确认情况
2012 年 1 月 2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认苏州龙杰
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等事
项合规性的函》(苏政办函[2012]10 号),确认如下: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和张家港市中港特种化纤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和产权界定、租赁经营、改制
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中港集团、港威公司、中港特化厂与发行人在历史沿革、资产、主要业
务和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中港集团与发行人的关系
①历史沿革
时间 变更项目 具体内容
1987 年 12 月 成立
中港集团成立,经济性质为集体(镇办)所有制,注册资金为
1, 万元。
1990 年 9 月
注册资金
变更
中港集团注册资金变更为 1,1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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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 10 月
注册资金
变更
中港集团注册资金变更为 2,815 万元。
2003 年 4 月 破产
张家港市法院作出(2001)张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中
港集团破产。
2006 年 10 月 吊销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关于吊销张家港市金利实业
总公司等 57 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决定》(张工商[2006]企吊字第
002 号),中港集团因逾期不办理年检营业执照被吊销。
2008 年 6 月 破产终结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01)张民破字第 1-7 号民事裁定书,
中港集团破产程序终结。
②资产
龙杰有限于 2003年 6月至 2005年 12月期间租赁中港集团破产资产,于 2005
年 12 月通过破产资产拍卖程序取得中港集团破产资产。
③主要业务
中港集团 2003 年 4 月被宣告破产前主要从事涤纶丝等的生产。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成立时,中港集团已被宣告破产,公司与中港集团之
间没有业务关系。
④人员
2000 年,因中港集团经营困境导致工人下岗,中港特化厂接收了中港集团
的职工。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租赁经营中港特化厂并接收中港特化厂职工。
(2)港威公司与发行人的关系
①历史沿革
时间 变更项目 具体内容
1992 年 10 月 成立
注册资本 800 万美元(投资总额 1500 万美元),中港集团出资
48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60%;豪威(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32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998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中港集团、豪威(香港)有限公司与吉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将各自所持有的港威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吉雄有限
公司,吉雄有限公司以支付部分现汇及承担债务方式受让。
2001 年 11 月 破产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01)张民破字第 2-1 号民事裁定书,
宣告港威公司破产还债。
2007 年 12 月 吊销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工商
外处(2007)第 0083 号),港威公司因逾期不补办年检被吊销
营业执照。
2008 年 6 月 破产终结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作出(2001)张民破字第 2-3 号民事裁定书,
宣告终结港威公司破产程序。
2008 年 6 月 注销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外商投资公司准予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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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05821060)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2008]第 06130001
号),注销港威公司的工商登记。
②资产
龙杰有限于 2003年 6月至 2005年 12月期间租赁港威公司破产资产,于 2005
年 12 月通过破产资产拍卖程序购得港威公司破产资产。
③主要业务
港威公司 2001 年 11 月被宣告破产前主要从事化学纤维等的生产。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成立时,港威公司已被宣告破产,公司与港威公司之
间没有业务关系。
④人员
2000 年,因港威公司经营困境导致工人下岗,中港特化厂接收了港威公司
的职工。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租赁经营中港特化厂并接收中港特化厂职工。
(3)中港特化厂与发行人的关系
①历史沿革
时间 变更项目 具体内容
1993 年 6 月 成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96 年 4 月
隶属关系变
更
中港特化厂原隶属张家港市建设委员会,变更后隶属张家港
市杨舍镇人民政府领导,由江苏中港集团公司直接管理。
2000 年 3 月
隶属关系变
更
中港特化厂变更为由杨舍镇农工商总公司直接管理。
2007 年 9 月 改制
中港特化厂改制为中港化纤,企业类型由集体所有制变更为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龙杰有限持有其 100%股权,注册资
本为 50 万元。
2011 年 3 月 注销 中港化纤因被龙杰有限吸收合并而注销。
②资产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租赁经营中港特化厂。
2007 年 9 月,中港特化厂改制成为龙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中港化纤。
2010 年 11 月,中港化纤被龙杰有限吸收合并。
③主要业务
1996 年 4 月至 2003 年 6 月,中港特化厂的主营业务为化学纤维的生产。
2003 年 6 月,龙杰有限租赁中港特化厂,中港特化厂仍从事化学纤维生产。
2007 年 9 月,中港特化厂改制为龙杰有限全资子公司中港化纤,继续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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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纤维生产。
2010 年 11 月,中港化纤被龙杰有限吸收合并,其业务由龙杰有限承继。
④人员
2003 年 6 月,根据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拟定的改制方案,龙杰有限接收了
中港特化厂的职工。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验资事由
验资报告
出具日期
验资
单位
报告文号 验资结论
2003 年 6
月龙杰有
限成立
2003 年 6
月 7 日
张华会验
字(2003)
第 258 号
截至 2003 年 6 月 7 日,龙杰有限已收
到席文杰等全体 28 名股东缴纳的注册
资本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
资。
2005 年 10
月龙杰有
限第一次
增资
2005 年
10 月 25
日
张家港华
景会计师
事务所 张华会验
字(2005)
第 33 号
截至 2005 年 10 月 24 日,龙杰有限已
收到席文杰等 28 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 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2011 年 5
月苏州龙
杰整体变
更设立股
份公司
2011 年 5
月 6 日
苏 公
S[2011]B1
035 号
截至 2011 年 5 月 6 日,龙杰有限已将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91,308, 元中的 88,000, 元
作为苏州龙杰的注册资本,其余
203,308, 元作为苏州龙杰的资本
公积。
2011 年 7
月苏州龙
杰第二次
增资
2011 年 6
月 27 日
苏 公
S[2011]B1
047 号
截至 2011 年 6 月 22 日,苏州龙杰已收
到关乐等 90 位股东缴纳的认股款合计
人民币 3, 万元,其中 1, 万
元作为苏州龙杰新增注册资本,其余
2, 万元作为苏州龙杰的资本公
积,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3 年 5
月苏州龙
杰减资
2013 年 7
月 16 日
公证天业
苏 公
S[2013]B
1042 号
截至 2013 年 7 月 15 日,苏州龙杰已减
少股本人民币 1, 万元。
五、发行人的股权架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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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文杰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宋拥军等27
名自然人
潘正良等38
位自然人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何小林等11
名自然人
席文杰的
一致行动人
% %
杨小芹席靓 赵满才
%% %
%% %%
% %%
%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如下图: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证
券
部
行
政
管
理
部
研
发
部
生
产
部
项
目
管
理
部
采
购
部
品
质
管
理
部
销
售
部
财
务
部
人
力
资
源
部
能
源
部
审
计
部
董事会秘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
监督,实现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合法有效运行。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下设了 12 个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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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门 主要职责
行政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管理文
件的编制,组织内部审核,对过程进行监督和测量,对生产现场进行管
理考核,对不合格体系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制订和跟踪验证;依据公司发
展需要和办理各种事务的需要,做好公司对内和对外协调工作;负责对
公司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治安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对食堂、员
工宿舍、门卫等的安排管理;负责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负
责仓库的物品搬运、储存防护的管理。
研发部
负责各类聚酯纤维研发设计;负责各类聚酯纤维生产工艺的编制;负责
新产品开发、自制设备设计、论证,参与试制、定型、生产等活动,提
供试制报告;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的规定,确保设计产品的安全性、
正确性、完整性。负责产品技术资料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编制及资料
归档。
生产部
负责根据发展规划与销售预测,规划公司产能与资源配置;依据客户品
质与交货期要求,制定生产计划;负责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物料需求、物
料的收、发、存管理;负责控制生产进度与品质,按时交付;负责生产
订单的安排和跟踪;负责制造工艺改善、优化及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检验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工作;负责现场
环境的管理。
项目管理部
参与公司项目设计前期的论证工作;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计量、合同管
理、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公司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归卷
工作;负责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及对工程参建单位进行评价,组织项目
后评价,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负责与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协调和联络;
负责建立设备台账,对全厂的设施进行管理;负责公司计量、环保工作。
采购部
负责编制年度、月度采购计划,定期编制产品生产所需物资采购和资金
使用计划;负责材料和配套件等物资的采购业务活动,确保采购物资质
量;及时办理采购物资的报验手续,负责对不合格物资处置的申报及处
理;建立物资进、出明细台帐,对各类物资的消耗进行分类统计及成本
核算;建立供应厂商与价格记录,负责样品打样跟踪;组织供应商评审,
改进供应商的服务水准;负责物资采购人员及仓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物资采购、管理能力。
品质管理部
负责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参加合同的评审、供方评
定、统计技术的应用工作;按科学、准确、合理的工作原则,编制并组
织实施各类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准确。
销售部
负责市场调研及相关行业信息、市场信息及客户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市
场需求分析,明确市场定位;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营销与市场策略;
负责市场开拓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签订销售合同并严格执行;负责
客户需求的确认与新项目导入;负责销售价格体系的建设与管控;负责
制定市场促销政策;负责销售预测与客户订单管理;负责客户关系管理
与服务;负责销售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负责企业形象策划与宣
传。
财务部
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编制公司财务
预算,实施预算控制;开展公司日常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负责会计资
料的整理、存档、保管;负责资金筹措及使用效果分析;现金收支、银
行账户和有价证券的管理;负责税费交纳;负责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福利费等的发放;监督购销合同的执行情况;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报告。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解聘及薪酬福利等管理工
作。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办理各种正常
劳动关系所需手续;通过开展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满足公司对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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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门 主要职责
资源的需求。
能源部
负责公司能源管理、节能工作及电仪维修;负责公用工程、金工、铲车
等维修。
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财务与经营活动的审计,负责公司内控制度执
行情况的审计,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工作,配合与协助外部
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经济效益进行稽核并提出工作建议。
证券部
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评估、选择、估计及融资方案的设计;负责与投资
者、监管机构进行沟通联系,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负责公司“三会”的
日常事务。
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子公司。
(二)分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一家分公司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
税区分公司,目前已注销,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分公司
注册号 320592000089754
营业场所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塑化有限公司内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01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
化学纤维及化学纤维品制造、加工,化纤原料购销;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公司系由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 41 名自然人及 1 名法人,
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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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 永久境外居留权
1 席文杰 中国 32050319660907****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 赵满才 中国 32021919650727****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 何小林 中国 32110219681006****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4 王建荣 中国 32052119630401****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5 曹红 中国 32052119660516****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6 钱夏董 中国 32058219711224****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7 秦娅芬 中国 3205211958052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8 倪建康 中国 32052119660331****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无
9 徐志刚 中国 36010319730904****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0 王建新 中国 32052119680209****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1 陈建华 中国 32052119580523****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2 夏建春 中国 3205821968081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3 周颉 中国 3205211967112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4 柳凤兵 中国 32052119691021****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5 陆惠斌 中国 32052119640826****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6 陈英武 中国 32052119690930****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无
17 黄素祥 中国 32052119620605****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无
18 惠德忠 中国 32052119620717****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19 包连英 中国 3205211963091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0 刘元芳 中国 32052119620119****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1 宋拥军 中国 32052119681222****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2 曹伟 中国 3205821977043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3 袁亚琪 中国 32052119600402****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4 杨小芹 中国 32050319651117****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5 丁丽华 中国 32052119690924****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6 张新洪 中国 32052119680905****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7 宋少丰 中国 32058219760825****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8 陆华 中国 32052119701224****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9 蔡永生 中国 3205211966101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0 范勇 中国 32052119701005****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1 王建华 中国 32052119680207****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2 张洪保 中国 32058219640118****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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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陆建南 中国 32052119650903****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4 郁建良 中国 32052119581111****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5 陆建忠 中国 32052119651022****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6 陆云 中国 32052119631105****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7 李清华 中国 32052119640705****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8 陶振丰 中国 32052119731226****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39 黄利彬 中国 32052119680108****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 无
40 赵卫星 中国 32052119650923****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41 钱江东 中国 32052119700102****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 无
2、法人发起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龙杰投资持有公司 6,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1,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收益,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期间 2018-6-30/2018 年 1-6 月 2017-12-31/2017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 1,
净资产(万元) 1, 1,
净利润(万元) 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龙杰投资母公司数据,已经公证天业审计。
除投资苏州龙杰外,龙杰投资无其他经营性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龙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小芹
2 席文杰
3 席靓
4 赵满才
5 何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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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
6 王建荣
7 曹红
8 秦娅芬
9 钱夏董
10 倪建康
11 陈建华
12 王建新
13 徐志刚
14 周颉
15 夏建春
16 曹伟
17 宋拥军
18 刘元芳
19 包连英
20 惠德忠
21 黄素祥
22 陈英武
23 陆惠斌
24 徐宏
25 陆华
26 宋少丰
27 张新洪
28 丁丽华
30 袁亚琪
33 蔡永生
36 范勇
37 王建华
38 张洪保
29 陆建南
31 郁建良
32 陆建忠
34 陆云
35 李清华
39 陶振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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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黄利彬
41 赵卫星
42 钱江东
合计 1,
(二)持有 5%以上股份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龙杰投资、席
文杰、杨小芹、席靓、赵满才及何小林。
龙杰投资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席文杰、席靓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
情况”。
杨小芹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50319651117****,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杨小芹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通过龙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的
股份。
赵满才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21919650727****,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通过龙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
何小林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110219681006****,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
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通过龙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龙杰投资,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一)发起人基本
情况”。
2、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及其女儿席靓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席文杰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050319660907****,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席靓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2
32058219890908****,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为公司证券部员工。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和席靓父女,最近三年未变更,具体分析如下:
(1)席文杰和席靓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
共同控制公司 %股份的表决权,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席文杰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席靓直
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席文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
席靓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同时,席文杰通过与何小林、
钱夏董等 11 名股东的一致行动安排,控制龙杰投资 %股权的表决权,控制
公司 %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席文杰和席靓父女控制了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
资 %股权的表决权,实际控制了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的股份),
并另外控制公司 %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股份的表决权。
②席文杰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从龙杰有限设立至今,席文杰一直担任公司
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席文杰提名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席文
杰对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具有实质影响。席
靓是席文杰之女。
(2)席文杰与席靓共同控制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
且在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的。
①2014 年 10 月以来,席文杰一直持有公司 %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
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席靓一直持有公司 %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
东龙杰投资 %的股权。另外,2014 年 10 月,席文杰与何小林、王建荣、
曹红、徐志刚、王建新、黄素祥等 6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上述 6 人直接
持有公司 %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19%的股权;2017 年 4 月,
席文杰与钱夏董、倪建康、陈建华、周颉、曹伟等 5 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上述 5 人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