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文化
家族企业文化概念 家族企业文化的变迁
家族企业成败案例 中国家族企业前景
学习目标
家族企业现已成为我国私有企业中的主力,并且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作为我国私有企业的主要存在方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考察一种事物存在的优劣,不应脱离其存在的特殊环境。家族企业的发展和作用充分显示了它在现阶段的生命力,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伴随着不足之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家族企业的概念、变迁的主要原因、成败以及对其的产权分析,进而把握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前景。
家族企业的概述
家族企业的概念
21世纪将中国这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国家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政府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给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民营企业作为新的经济力量正在迅速崛起,而这些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了很大的比例,据专家分析,我国私营企业中90%以上是家族企业,绝大部分实行家族式管理。
世界上著名大企业的发展史,几乎就是一部部家族企业的发展史。大家族企业其生产组织方式可能仍然部分沿袭着家族式企业的管理痕迹,但成份已经大大不同于传统的家族企业。现代大家族企业不同于传统的家族企业,因而其企业文化的特征也有很大的不同。现代大家族企业迎合了当今世界改革、开放的潮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因而,其企业文化特质是洋溢着大家族式的人性温情,但却与现代企业管理并行而高效。
家族企业是我国私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约90%以上是家族企业
美国企业中90%以上是家族企业;英国大约70%以上企业为家族企业;我国台湾除了公有和外资企业外,其余全部都是家族企业
美国《财富》所列的500家企业中,家族企业为175家;在美国上市公司总,40%以上是家族企业
自1980年以来,中国企业产值以每年71%的速度增长,民营企业的就业人数每年以 41%的速度增长。家族中小企业对中国GDP的贡献率50%以上,劳动就业率80%以上,为社会安定、经济建设作 出了巨大贡献。
1)家族企业的内涵
家族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现象和文化现象,是大家都在讨论的一个问题,但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美国著名的企业史学家将家族企业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握大部分股权,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层人员的选拔方面。
杰斯汀·隆内等在其《创业机会》中认为家族企业:以同一个家庭中的两个或更多个家庭成员在企业的生活和经营过程中对企业所有和参与为特征,这种参与的性质和程度变化很大,在一些家庭企业中,其家庭成员只做兼职工作,家庭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但即使变成大的集团公司,其家庭因素仍将延续,仍然是家庭企业,如沃尔玛、福特汽车公司等。
我国台湾学者叶银华认为家族企业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家族的持股比例大于临界持股比率,二是家族成员或具有二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三是家族成员或具有三等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一半以上。
哈佛大学的唐纳利教授认为满足下列七个条件中的某一个或数个,便构成家族企业,这些条件是:
第一,家族成员借其与公司的关系,决定个人一生的事业;
第二,家族成员在公司的职务影响其在家族中的地位;第三,家族成员以超乎财务的理由,认为其有责任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
第四,家族成员正式参与公司管理,但其个人行为代表着这家公司的信誉;
第五,公司与家族的整体价值合而为一;
第六,现任或前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妻子或儿子位居董事;
第七,家族关系为决定继承经营管理权的关系。
在《家庭企业的繁衍》一书中,美国的克林·盖尔西克等人从系统论的观点,以一种三环模式来解释家族企业,在这种模式中,他们将家族企业用企业、所有权和家庭三个互相独立而相互交叉的子系统来表示,分析了在家族企业中这三个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和相互作用(见图6—1)。
区域1:虽然是家庭成员,但既不在企业工作,亦不拥有企业所有权;
区域2:非家庭成员,是企业所有者,但不在企业工作;
区域3:既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企业股东,但在企业工作;
区域4:是企业股东,也是家庭成员,但不在企业工作;
区域5:在企业工作并拥有企业股权,但不是家庭成员;
区域6:是家庭成员,也在企业工作,但不是企业股东;
区域7:是家庭成员,在企业工作并拥有企业股权。
2
所有权
1
家庭
3
企业
4
7
5
6
图6-1
1:虽然是家庭成员,但既不在企业工作,亦不拥有企业所有权;
2:非家庭成员,是企业所有者,但不在企业工作;
3:既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企业股东,但在企业工作;
4:是企业股东,也是家庭成员,但不在企业工作;
5:在企业工作并拥有企业股权,但不是家庭成员;
6:是家庭成员,也在企业工作,但不是企业股东;
7:是家庭成员,在企业工作并拥有企业股权。
2)家族企业的特征
家族企业虽然形式不同、情况各异,但通过对大部分家族企业的考察,可以看出,家族企业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特征的。一般来说,这些特征表现为:
(1)以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拥有和控制为特征
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家族企业,不在于家族中有多少人在企业中拥有股权或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而在于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影响程度。有的企业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家族成员持股并控制企业经营,也是典型的家族企业,而有的企业尽管有多人在企业持股,但所持股份不占优势,也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很小,就不能算是家族企业。至于持股是否占优势的判断标准,一般并不认为就一定是占股权总额的50%以上,而是看持股数额是否达到足以控制企业的程度,实际上这一数额经常是小于50%的。比如国美电器的股权结构:黄光裕家族%,贝恩%,大摩%,摩根大通6%,永乐高管5%,富达%,陈晓%,其他%。在这里面只有黄光裕的股权超过了10%,有权随时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2)所有权和经营权难以分离
家族企业是由家族成员控制的,这里的“控制”一是所有权控制,二是经营权控制。在这两个控制权中,所有权控制是基础,掌握了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的控制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在家族企业中,企业的组织结构大多以男性血缘为核心,通过婚姻和其他家族关系的亲属远近逐渐由里向外进行构建和扩张,而这一过程正是通过所有权的控制来实现的。一般来说,家族企业的规模越小,产权越集中,结构也越单一,而企业规模大的,产权分布则相对分散一些,当然,家族成员所拥有的份额依然占相对优势。一些家族企业可能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出现,在公司的组织构架和制度安排上也显得相当完善,但由于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始终无法分离,集中在家族成员的手中,因而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家族企业,只是这个家族具有现代的管理方法和相对完善的制度而已。从理论上来说,家族企业还应包括那些只对企业控股,占有企业的所有权而并不参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但实际上,这样的家族企业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家族企业,尤其是我国的家族企业都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的特点。在我国家族企业云集的温州有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一位年薪20万元的管理者无法为支出200元做主,原因是企业主的妻子是财务总监,而她认为这200元的支出没有必要。
(3)家族利益是企业的目标
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基础是血缘、亲缘、姻缘等家族关系,在个体上,不同的利益主体也有自己的私人目标,但作为一个总体来看,家族企业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家族企业的首要目标就是家族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共同目标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单个家族成员的个体利益目标。和一般企业相比,家族企业的内部人员更容易沟通,具有相似的思维方式和对人对事的看法和观点,工作中较容易实现决策的一致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4)集权化的管理模式
家族企业的关键权利一般由家族中的核心成员掌握,以保证整个家族对企业的控制,维持家族成员的忠诚和利益、秩序。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在整个家族中的威信和地位就意味着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和职位。大多数的家族企业都实行家长制的集权化管理模式,家长在企业中的领袖地位是在企业的发展里程中逐渐形成的,家长作为企业的“灵魂”,是由其创业经历、个人权威、才干和对企业的贡献所决定的。家长人物的个人理念、风格就是企业的经营理念和风格,家长的能力、经验、知识甚至健康状况和企业的生存、发展休戚相关,家长在,企业发展,家长不在,企业很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其继承者能力不足以使其成为支撑企业的精神支柱和形成企业凝聚力的核心,企业控制权过渡所引发的变化可能是致命的。另外,在家长作风严重的家族企业中,权力往往集中一个人手中,形成垄断的决策机制和高速的决策效率,总之,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将企业的生存发展、荣辱安危都交给了家长来承担。
(5)独特的家族企业文化
家族企业的形成有浓厚的家族文化特色和外部环境土壤。这注定了家族企业内部独特的企业文化特征,企业的价值观、理念、经营管理风格都打上了深深的家族烙印。家族企业的创立由家族成员共同出资,家族企业的生存靠家族成员的团结合作,家族企业的发展靠家族成员共同打拼,这样一个特殊的共同经历使家族企业的成员有着超出寻常的感情,这种感情又和他们在企业中的职业关系紧紧交织在一起而无法分开。家族企业中的基本目标是家族企业的共同利益,在实际经营中,所有者同时又是管理者,这种特殊机制使家族企业不存在因经营者和所有者不同而可能发生的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在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法制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由家族关系维系的企业成员之间的诚信机制非常有效,在西方发达国家,如果一个掌握企业机密的人员离开企业,那么他将不被法律允许在一定年限内从事同一行业的工作,而在我国,就没有明确的类似法律规定,给企业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家族企业这种特殊的形式正好弥补了没有诚信约束机制的缺陷。在家族企业内部,企业主要成员由家庭、婚姻、宗族等关系联系起来,互相之间有着相同或类似的价值观念,这些观念以不同形式体现在企业的体制、结构、经营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构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在利益取向上,家族企业信奉家族重于国家、集体重于个人;在用人机制上,家族企业信奉品行重于才干、资历重于能力、经验重于知识;在决策机制上,家族企业信奉权威重于集体;在诚信机制上,家族企业奉行信用重于契约、伦理重于道理。
家族企业的变迁
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存在形式也始终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发展和变化着。家族企业是一种古老而又非常具有生命力的企业形式,说它古老是因为它在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就已经产生了,说它有生命力的原因在于即使是在商品经济如此发达、科技进步一日千里的今天,家族企业仍然活跃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
家族企业变迁的主要原因
外部原因
1、金融体系的不成熟
2、诚信机制的不完善
3、市场经济的不完善
4、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内部原因
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
家族企业变迁的主要历程
第一个阶段:创业阶段
第二阶段:泛家族管理企业
以创业人为核心,亲属或者有一定宗族关系的人参与管理,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阶段: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阶段
家族势力对企业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对经营权的控制不再明显。由外部的职业经理人完成对企业的经营权控制—现代企业的经营模式
家族企业的成败
1)家族企业的优势和劣势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有其两面性,俗话说得好,有一利必有一弊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家族企业能以顽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始终活跃在市场必然有其优势,当然这种优势并不是绝对的,从发展的观点看,优势一旦脱离特定的条件,很可能变成劣势,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不是“萧何”有变,而是情势不同也。简言之,家族企业的特色使其具有其他企业所没有的优势,也会带来其他企业所没有的缺陷。
家族企业的优势有:
①家族利益目标下的高凝聚力。家族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家族利益目标和企业目标一致,家族成员只有在保证整个家族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考虑自己的个体利益。家族企业的成员之间具有特殊的血缘、亲缘、地缘和宗族关系,在维护企业利益的问题上,能够紧密团结起来以全身心投入,甚至可以不计报酬,这种协作关系非常有利于形成坚强的精神信念和高度的凝聚力,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②集权管理模式下的高效率。家族企业一般采取集权式的“家长”管理制度,很多企业都是以一个绝对权威的企业创始人作为核心,按亲属远近各司其职,构成企业的管理网络。尽管看起来,这个企业的管理状况很像一个家庭,不是那么“科学化”,但却非常有利于信息的畅通,有利于避免决策执行的偏差,保证企业运转的高效率。
③家族文化传统下精神理念的高度一致性。家族文化和精神观念是家族企业的一大特色,在家族文化的基础上很容易形成独特的企业文化。家族企业中的创始人既是家族的权威,又是企业的领袖,更是企业文化的缔造者。在家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创始人的行为和个人风格给企业中的其他家族成员起到了强烈的示范作用,长期的潜移默化加上家族成员彼此之间的信任和了解,形成了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观,进而产生了独特的家族企业文化,对企业整体行为的协调非常有利。
④所有权经营权集于一身避免了委托—代理关系下的道德风险。在市场完善、法制健全、社会诚信机制有较强约束力的情况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企业的经营是很有好处的,而在诚信约束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盲目的改制不仅鲜有成效,而且非常危险。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职业经理人第一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一事件的缘由是广西喷施宝董事长王祥林在吸纳日本野村证券投资基金投入的资金后,一举聘请了12位职业经理人,让原来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儿子、儿媳退出管理层。然而,另人始料不及的是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发生了总经理王惟尊及财务总监带走大量财务账单、单据、采购单、银行对账单,并招致野村投资基金起诉的假账风泼。事件的结果是王祥林不得不赶走这12位职业经理人,让企业重新走回老路上。在家族企业的转制中受挫的企业绝不只是广西喷施宝一家,类似的还有陕西黄河集团、广东华帝燃具等知名企业。
家族企业的劣势有:
①家族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人才问题。人才问题主要是指家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家族企业在规模扩大和资本扩展的过程中,必然要走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道路,客观上要求引进优秀的外来管理人才,并有一个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引进外来管理人才对家族企业来说是一个两难选择,一方面,如果大量引进外来管理人员,就会出现经营权的旁落,在社会诚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可能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另一方面,不引进外来管理者又不利于企业的成长。除了人才引进,在人才的管理和使用上,家族企业同样存在问题。家族企业的用人关系不仅仅涉及一个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还搀杂了复杂的家族关系,使外部的管理者很难融入到企业中去,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人才引进的效果就打了很大的折扣。
②集权管理模式下的决策问题。家族企业的家长有着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家族成员对权威的崇拜是普遍现象,在这种特殊的家族文化传统基础上形成了管理的集权模式。集权式的管理从纯粹的效率角度看,的确能使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针对行情做出快速的反应,不过,这种决策的程序比较简单,随意性较强,很多时候就是由企业的家长一个人拍板,其他家族成员赞同执行,一旦决策失误,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伤害。
③家族文化对变革的阻力问题。家族企业的企业文化较之一般企业更为特殊,这种文化首先建立在家族文化的基础上,家族文化具有继承性,其形成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很难改变。家族企业的文化在最初就是家族文化,在企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企业文化,家族企业的成员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总是处在这种特定的文化氛围中,价值观、理念、思维方式很难改变,这种情况固然有利于形成企业的凝聚力,但也往往成为企业变革的阻力。
④家族关系和企业关系交织的问题。家族企业内部,各家族成员既是职业上的工作关系,又是同一家族的亲属、宗族关系,工作关系和家族关系很难分得清楚,因此,家长的权威非常重要,可以使两种关系自动调节,产生一种新的合力,使个人目标和家族目标统一起来。如果家长权威失去,不同的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目标就会迅速分化,也许这正是许多家族企业在第一代创始人经营时非常强大,当创始人退出后却很快陷入困境,甚至在市场上消失的原因。
家族企业的产权分析
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特征
产权通常是指一组权利,它包括“占有、使用、改变、馈赠、转让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财产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将产权定义为“产权是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在我国,一般将企业产权理解为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因此,所谓的企业产权结构就是企业中所有权及其所附带的经营权的构成情况。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和其他企业的产权结构相比,有其一般特征。了解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特征,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了解家族企业。
1)家族企业产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成员之间
家族企业产权外部的基本特征是家族成员作为整体所占的产权份额远远高于其他产权所有人所占的份额。一般来说,在家族企业中,家庭或家族成员占的产权比例都很高,具有绝对优势,其他投资资金所占的比例很小,而且这种产权结构并不随着家族企业的扩张和发展而发生大的变化,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业主的产权比例不但不降低,还可能进一步升高。
家族企业的产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成员的手中,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表现在:产权集中于家族成员,使企业具有强大的发展动力,将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分歧和摩擦成本降到最低,企业目标和所有者的目标完全一致,确保企业为了所有者的最大利益而运作。
2)家族企业原始产权主体界定不清
家族企业创立时人力和资金非常缺乏,出资者基本上都是家族成员,大家为了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共同奋斗,在传统家族观念的影响下个体对其自身的利益并没有太多的计较,很少有企业在创业初期对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关系进行明确界定。除了受家族观念的影响外,创业初期的家族企业不对产权进行明确划分还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在家族企业创业之初,企业往往还没有大量盈利,此时企业的重点在于如何做大、做强,以及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家族成员不会也没有精力去考虑太多的个人利益问题,也就是说这一时期企业重点是如何赚钱,而不是如何分钱。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大了,财富也逐渐积累起来,企业内部谁说了算、赚的钱如何分配就成了家族成员之间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这个问题要解决不能光靠一张嘴说了算,谁对企业的贡献多大应该有一个量化标准,最合理的标准就是产权份额,然而大家蓦然回首却发现谁的产权份额应该多少居然是一笔糊涂账,原来产权纷争的隐患早在一开始就埋下了。于是,在产权利益无法搞清楚的情况下,家族成员之间的冲突由产生而扩大,大家对企业的忠诚度受到冲击,家族关系在利益面前变得苍白无力,亲情被淡化,矛盾被激化,在一些企业里甚至出现了夫妻反目、兄弟成仇的局面,家族企业本来就是在家族文化的维系下发展起来的,家族成员之间共同利益目标、共同的理念、强大的凝聚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力量之源,然而此时这些优势却因为产权利益不清而轻易地丧失了,很多企业为此一蹶不振,甚至永远消失在市场潮流中,很快被人们遗忘。
3)个人财产与法人财产难以界定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企业相对与其所有者的独立性,法律意义的企业有自己的独立身份和行为能力,企业的身份不依附于企业的所有者,作为法人,企业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能干预,企业和企业的所有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实体,二者不得混为一谈。企业法人独立于所有者的必要性在于,消除了所有者和企业之间的组织归属关系,代之以出资者与企业法人的关系,使双方明确了各自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所有者享有所有权,但不享有企业的财产权,不能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权,企业依法拥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的法人财产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有者和企业法人在民法上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企业盈利,所有者有分享利益的权利,但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分配。企业经营不利,所有者也不必向企业的债权人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很多家族企业中,企业的组织形式并不符合现代企业的这种独立性要求,企业的财产往往被视为家族的私有财产而随意处置。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在企业主手中,为其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提供了方便,业主的个人行为就合理化为企业的行为,于是在潜意识里就形成一种简单的认识:企业是我的,企业的财产当然也是我的。基于这种认识的企业活动实际上已经将企业的法人身份以业主的个人身份取而代之了。
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变迁
1)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变迁的原因
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是规模经济的需要。
在创业初期,家族企业的规模较小,产权集中在家庭或家族成员的手中,克服了资金、人力的困难,发挥了灵活机动、凝聚力强、内部交易成本低等优点,在市场中迅速发展起来。然而,发展中的家族企业必然出现规模的扩展,因为只有形成规模经济优势并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才能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成为市场的强者。现代企业制度所体现的所有权结构不是由单一的出资者持股,而是多方出资,资金来源大大拓宽,这种形式保证了企业资金供给的充足,为企业实现规模经济奠定了资本基础。家族企业由于产权高度集中,不利于企业广开资金来源,要适应企业发展的步伐,改变产权结构就成了一种客观要求。
(2)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是经营管理制度的需要。
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分工思想。所谓“术业有专攻”,古人早就提到了分工和专业化可以提高效率的道理。在企业的经营中,分工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生产环节,管理的专业化也是分工思想的应用。当企业的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水平时,必须有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管理阶层,这时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就会分开。
(3)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是理顺产权关系的要求。
家族企业的产权关系模糊主要是家庭或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界限不明确,这一方面是因为家族文化的影响,尤其是东方文化,家的观念非常强,家庭成员之间不分彼此,另一方面家族企业创业初期客观情况是企业处在生存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家的全部精力都集中于家族利益和企业的成长,很少会顾及个体利益,不容创业者对相互之间的产权做出明确界定。但当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利润急剧增长的时候,产权模糊带来的问题开始滋长,例如:企业中谁说了算?利益如何分配?这些问题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困扰。要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该有明确清晰的产权结构,根据产权关系确定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利益分配机制,相反,如果企业产权界限模糊不清,各家族成员之间权责不明,为了各自的利益明争暗斗,企业的权力机制、管理秩序就会受到冲击,企业竞争力会被削弱,甚至企业会陷入困境、难以维持。
(4)市场、法制、经济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成熟为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提供了条件。
家族企业能以很强的生命力出现在市场,并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绝非偶然,而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家族企业以原始形式大量出现在市场,呈现出完全家族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特点时期,一般是一个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并且缺乏有效诚信约束机制的时期,与此相反,现代西方国家由于其市场机制的完善程度、法制的健全程度都比较高,社会诚信约束机制比较成熟,因而,虽然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的家族控制企业,但是,这些企业中的很多大企业产权明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已经基本实现了家族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接轨。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企业和现代企业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其产权的优势分额掌握在某一个或几个家族中而已。
3)家族企业产权变迁的表现形式
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变动是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和企业内部发展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环境主要指市场、法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社会环境等因素的综合体,内部因素指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要而对其在经营管理、组织形式、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方面提出的要求。由于影响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内外部因素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模式也就有章可循。这些变化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家族企业中“家”的概念在逐渐淡化。
虽然家族观念曾经是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灵魂,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企业发展的内外条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家族观念的内涵也随之变化,家族企业不再仅仅是“家族的”企业,而是逐渐成为“社会的”的企业,家的烙印在慢慢淡化,尽管这个过程比较漫长,但趋势却很明显。19世纪末,杜邦公司发生了继承人危机,杜邦家族曾一度准备把公司卖给别人,最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由杜邦家族的旁支皮埃尔·杜邦、阿尔弗雷德·杜邦、考尔曼·杜邦来掌管公司。皮埃尔·杜邦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引进了家族外的经理人来管理企业,揭开了公司中家族成分淡化的序幕。到20世纪60年代,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都已不再是杜邦家族成员。
(2)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不断调整。
家族企业创业之初不同程度存在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当企业规模壮大,需要进一步发展时,产权不清就会成为企业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此时,尽管明确企业产权界限会发生一定的成本,但毕竟这一问题无法回避,直接关系企业未来的发展、成败,及时解决还是非常值得的。另外,环境的变化使企业不得不吸收外部资本,于是外界的股东开始介入公司,企业的产权结构逐渐呈现多元化和社会化的特征。当然,这些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尽管不一定是家族企业所有者的本来意愿,但为了企业的利益,明智的经营者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
(3)企业逐渐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聘用外来人员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效率,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其实质是在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建立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有些家族企业之所以不愿引进外来管理者,主要是对这种委托--代理关系所带来的诚信有所顾忌,担心代理成本过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客观地说,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因雇佣外来管理人员不慎,发生诚信问题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的家族企业不是个案。但不能因此而否认管理分工和专业化的优点,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进而因噎废食。一方面,随着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的改善,诚信问题也会逐步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如何在引进外来管理人才上确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也非常关键。一些家族企业将管理人才的任用和企业的股权分配结合起来,员工达到一定职位,企业会给予一定股份,这样一来,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目标达成一致,有效地解决了管理成本高的问题,很值得借鉴。
华人家族企业现象
1)国内华人家族企业
国家族经营的历史很久远,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产生后的第一个私有制社会--奴隶社会,此后随着社会形态的不断更替,经济制度的不断变换,家族经营历经了不同时期的风风雨雨终于走到了今天,以现代家族企业的形式成为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近代的明、清时期,中国有两个地方的商人非常著名,一是徽州的徽商,另一个是山西的晋商。徽州在秦代就有县的建置,北宋改称徽州。徽州地区山多林密,山间谷地和盆地较少,土质贫瘠,多云雾,少日照,不适宜粮食种植。12世纪以来,人口的不断增长,使徽州人的生活越来越艰难,尽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却仍然难以养家糊口。于是,很多徽州人离开土地四处谋生,操贾经商,逐渐形成了经商的传统。徽商经营范围极广,“其货无所不居”,而其中又以“以盐、典、茶、木为最著”。在“盐、典、茶、木”四大行业中,盐业的经营资本实力最雄厚,获利也最多。扬州是徽州盐业的集散地,据有人估计,明代万历年间,扬州的盐商资本约为三千万两,到了清代为七八千万两,与乾隆的国库存银七八千万余两之数大致相等。徽商财力之丰,使贵为皇帝的乾隆也曾发出“富哉商乎,朕不及也”的感叹。
华人家族企业
山西位于黄河中游,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自古以来经济文化发达,加上当地矿产资源丰富,手工业和加工制造业比较发达,18至19世纪末,以太谷、平遥等地晋商为代表的山西商业票号,曾以“富甲华夏”,“汇通天下”,闻名于世。明代时晋中商人已遍及全国各地,北京城曾流行这么一句话:“京师大贾数晋人”。为了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为了壮大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的利益,晋商成立了自己的商业组织。明代开始出现的地方性集团组织发展到清代,进入了鼎盛时期,以会馆的设立为重要标志。会馆的作用一开始是为了联络同乡感情,后来逐渐成为维护同行或同乡利益的组织。到了清代,晋商已成为国内势力最雄厚的商帮,很多人将晋商和意大利商人相提并论,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的观念深入人心,然而晋商却不这么认为,在他们的眼中,“学而优则仕”不如“学而优则商”。茶庄票号是晋商中很多人经营的热门行业,于是就有“家有万两银,不如茶庄上有个人”、“当官入了阁,不如茶票庄上当了客”等说法。明清时期的晋商雄居中华,辉煌业绩令人瞩目。1907年,晋商中的合盛元票号甚至远涉重洋,在日本的东京、大阪、横滨、神户,朝鲜的新义洲等地,设立票号分庄,从事国际汇兑业务。
近代经济史上的徽商、晋商之所以有惊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与其家族经营模式有密切的关系。在徽商和晋商中,宗族制度非常稳固,在传统宗族观念和文化的影响下,商人之间的经营活动有很明显的宗族特点。首先,借用宗族力量解决资金问题。从事商业活动需要大量资金,不仅一般小商小贩感觉资金不足,就是大商人也常常出现资金短缺问题,在徽州商人中,以兄弟叔侄等亲缘关系合伙经营非常普遍,很多商人将亲缘关系进一步扩展,辐射至同族、同乡,大家将资本组合起来进行经营活动,宗族关系使这些人互相支持、互相信赖,构成了一个强大的经营网络,减少了商业经营的风险。除了合资经营之外,商人之间为了融通资金而产生的借贷行为中也搀杂了强烈的宗族关系,徽商借贷资金一般都在同乡同族的范围内,相互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保证了诚信,降低了交易成本,贷款的利率往往比较低,这使资金的借入者能很快获得利润,实现财富和资本的积累。其次,借助宗族势力建立商业垄断。以宗族关系为纽带,相互联合,形成人力、财力上的优势,有利于采取一致行动,提高整体的实力,也可以将其他经营者排挤出市场或本行业,谋求更高的利益。清代,徽商在上海开始垄断典当行业,到了19世纪80年代,上海的69户大典当行中,徽州人占一半以上,其势力可见一斑。第三,以宗族势力为核心建立商业会馆。
会馆大致上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为同族同乡的商人提供方便,兴建一些公共设施,如供本乡子弟读书的学堂等;二是便于相互联络,壮大声势,对抗外来势力、与官府交涉商业事务,保护大家利益;三是举行一些公益活动,包括庆典、祭祀等,联络乡里同族感情。上述三种基本功能说明会馆这一组织形式实际上体现以亲缘、地缘为中心的宗族关系,是个体家族经营关系的延伸。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进行了疯狂的掠夺,中国的民族工业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下逐渐产生并有了一定的发展,洋务运动使中国工业界认识到了大机器生产的作用,以买办、官僚、地主和商人资本为基础的民族资本开始大量涉足工业生产,这其中,大部分工业以家族模式经营。
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私营企业终于迎来了期盼以久的春天。80年代初期至86年之前,对我国家族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成长时期,在意识形态里,对家族企业的态度由过去的打击、取缔逐渐转向正确的认识、接受。国家对私营企业的态度转变催生了不少家族企业的诞生,一些原来一直进行地下经营的私营企业也从遭受打压的阴影里重新走了出来,尽管这些企业的经营规模都不大,但却给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增加了新的亮色。在一些地方,农村私营企业发展速度令人吃惊。福建省晋江县1980年7月做出规定,允许社员集资办企业,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全县居然发展起集资企业500多家,投资总额达到了1000多万元。
全国范围内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也很令人振奋,从1981年到1982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业户数增长了%,从业人员增长%,注册资金增长%,营业额增长%。87年以后,国家对私营企业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私营经济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得到了相应处理。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针对私营经济的合法性问题做出了修改宪法的决定,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私营企业的标准、种类、开办条件、登记管理、劳动保护等基本内容,自此以后,私营企业取得了合法的身份,其经营和发展有了法律保障,家族企业作为私营经济的绝对主力,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90年代是我国私营企业的高速增长期,家族企业的发展有了更强劲的势头,92~97年的6年中,家族企业就增加了万户,平均每年增加万户,注册资本和从业人员也有了很大增加,企业效益大幅增长,1997年全国私营企业的总产值达到了亿元。在发展趋势上,这一时期的企业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首先,在企业规模增大的同时,企业的资金有机构成发生变化,注册资金增加了,雇佣的人数反而减少,说明企业劳动密集逐渐转向技术密集,一些家族企业的经营逐渐转向高科技领域;其次,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有限责任公司逐渐成为家族企业的主要形式,主要是因为独资企业实力有限,合伙企业容易产生纠纷,而且两者在法律上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业主经营风险很大。
尽管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族企业发展很快,但关系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企业。从债务筹资的角度看,我国四大商业银行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对私营经济的信贷投放规模占总量的比例微乎其微,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基本不需要提供担保和抵押,而私营企业在提供担保和抵押的情况下,要得到资金也很困难,而且对国有企业的利率也低于私营企业;从权益筹资的角度看,股票发行和上市是现代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我国相关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对私营企业的限制,但一直施行“审批制”却造成了对民营企业事实上的歧视。由于发行的额度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额度管理,使很多优秀的民营企业失去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机会。鉴于这种情况,我国于2000年开始,对股票发行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取消股票发行额度,采取股票发行核准制,将上市机会公平地赋予每个企业,按照核准制的规定,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市场的要求,都有可能成为资本市场中的一员。只要券商看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有可能进入资本市场。核准制的施行为民营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票发行、上市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分布在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企业,为当地社会提供了一半以上的就业机会。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近20年来海外华人资本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国家,有相当快的发展,来自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华人资本开始大规模地向澳大利亚输入,为当地经济增长扮演着重要角色。从资本来源来看,海外华人的资本最初有两大类,一类是早期没有携带任何资本的华人移民在当地白手起家经过几代人的血汗逐渐积累起来的资本,另一类是二战前后一些华人企业,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华人在海外投资经营逐渐形成的资本。
早期海外华人的经济活动一般是由小规模的商贩活动,这些经营被戏称为华人海外创业的“三把刀”,即理发刀、裁剪刀和菜刀,即使在今天,一些缺少知识背景的华人非投资移民,仍然把以这些简单的经营活动作为创业的起点,在东南亚很多人经营日杂货物,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很多人经营餐饮业,从这些简单的经营活动中仍然可以看到一百多年前老一辈的华人海外华人谋生的景象。当然,从整体情况来看,今天的海外华人经营活动已经今非昔比,大型的海外华人企业比比皆是,华人公司上市也屡见不鲜,不再是什么新闻。华人企业的经营范围遍及电子及电器制造业、生物科技及制药工业、稀有金属冶炼及制造工业、石油化工等领域。据法国《欧洲时报》2000年初报道,在美国的加州硅谷的7000多家公司中,华人和印度工程师组成的公司有2755家。
杨致远创立的雅虎公司于1995年创立,1996股票上市,当时每股13美元,营业额100万美元,如今其股票已飙升到400美元,公司总值高达1030多亿美元。在2000年评选揭晓的1999年度硅谷“十大风云人物”中,华人就占了四位,他们是陈宏、陈丕宏、李广益和殷晓霄。
海外华人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原始到现代的过程,但有一点始终没有改变,绝大部分的海外华人企业都采取了家族经营的方式,尽管越来越多的华人企业普遍采用股份公司的形式,但却并没有放弃家族经营,在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上,亲缘和家族色彩非常浓厚,企业的核心领导层和管理曾大多由家族成员组成或控制,所有权和经营权牢牢的控制在家族手中。
华人历来都十分重视家族血缘的关系,所谓“上阵要靠父子兵,打虎还须亲兄弟”,正是对亲情之间血浓于水的信赖关系的真实写照。血缘关系使同一家庭的人,生来就有一种互相亲近和彼此信任的感情,在创业时,华人选择的合作伙伴往往是本家、同族的父母兄弟或其他成员。这也是海外华人企业为何大部分都是家族型企业的直接原因。在海外华人企业中董事会和总经理大多都要由本家族的成员组成,家族的主要成员都是身兼两职,既是董事,又是经理。
据有关资料统计,1987年台湾年的97家企业集团中,属于家族集团的有81家,占%,家族集团的核心人物全由家长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有23家。由家族成员共同组成的高层管理核心,体现了家族对企业的所有权关系,也保证了家族对企业的有效控制。除了家族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海外家族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对故土和乡亲的信任也非常普遍。在人事安排上,往往以家族血缘的地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准绳,进行选择和取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各分公司的经理等主要职位,大多是本家族的兄弟、子侄,或者是与本家族沾亲带故、关系密切的亲戚、宗亲以及老乡来担任。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家族管理模式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对待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因为同样是家族管理,一些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而一些企业却举步维艰,甚至破产倒闭,可见:问题的关键并非是否采用家族管理,而是如何采取家族管理。为了解决家族管理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一些较大的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纷纷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和变革。首先是注重企业继承人的选拔和培养。众所周知,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资本扩张,人才问题是困扰家族企业的大问题,为了企业能后继有人,大多数海外华人企业把子女送往欧美或当地的名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企业管理方法,
为以后企业交接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其次,将家族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建立新的管理模式。新加坡学者林孝胜先生在对新加坡的家族企业做了深入的研究之后认为,李光前家族企业的管理模式是新加坡华人经济现代化的范例。李光前于1928年创立南益公司,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就成为新加坡及马来西亚橡胶、黄梨业的大鳄,后来合资创办新加坡华侨银行,成为金融界巨子。李光前家族企业管理模式核心内容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家庭成员中,按其地位及作用,合理分配公司股权。
第二,始终保持家庭对企业的控股权。
第三,推行西方现代管理原则,把企业拥有权与管理权分开,在企业中担任董事的家庭股东只扮演决策者的角色,实际管理及执行则由专业经理负责。上述管理模式将家族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家族中明确各自股权避免了日后很难发生的财产纠纷,保持家族控股避免了企业所有权旁落,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家族利益,而推行西方现代管理制度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则有效地利用了分工和专业化所带来的效率提升,的确堪称华人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典范。也许正因为如此,李氏家族才一直保持其市场地位,在李光前先生病逝后的30多年来,企业又有了很大发展。
华人家族企业中的名门大家族
创业父子兵。在中国,随着国退民进、民营企业的迅速崛起,我们也仿佛又一次进入到“家天下”的时代。
1、中信荣氏
荣毅仁
荣智健
面粉大王、棉纱大王、红色资本家、中国首富。百年来,荣氏家族从来都不缺乏这样
的王牌称号,他们在商场上的纵横驰骋,独领风骚,也逐步为他们在政治上赢得了较
高的话语权。这一点尤其在第二代掌门人荣毅仁身上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2、和记黄埔
华人首富李嘉诚
在华人中,数潮汕人最重视族群
观念,身为潮汕人,同时也是华人首
富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和记黄埔、长
江基建等,总市值达到5000亿港元,
是家族企业的典范。
虎父无犬子:小超人李泽楷
美国《财富》杂志将在
最新一期发表全球四十岁以
下富豪排名榜(不包括美国),
香港电讯盈科主席李泽楷以
一百廿四亿三千三百万港元
财富名列第十位。
小超人的表现让人们对李家
的未来充满信心。
3、台塑集团
王永庆及其女儿王雪红
头衔:台塑集团创始人及继承人
财富排名:全球第178名,台湾第三
拥有财富:55亿美元
从中西方的文化差异看待家族企业
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现状
权威资料显示:
70% 的家族企业在第一代创业者手中就会破产
30% 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二代
10% 的家族企业能够生存到第三代
我国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 24年。这就是说,当老板 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他的企业也即将破产倒闭。
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规律可用一句话来形容:
“寿命短、长不大”!
中国家族企业-弊病
治理结构虚化,人治陋习
家企不分;产权不清
企业家先天素质缺陷
内外有别的组织伦理
“断层 ”弊病;家业传承难
企业市场化治理失衡
企业社会责任
专家观点:
转型升级是家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道路
家族化是用人类最原始的、以血缘为基本取向的组织关系,来对以规则和效率为基本取 向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反动和排斥
职业化管理是家族企业成长的必然选择
职业化管理是必要性、必然性
家族成员人员有限、能力有限
用外人、贤人、能人是每一个成长性家族 企业不能回避的问题。
每一个家族企业都要考虑如何从家族式管理向职业化管理过渡
家族企业职业化道路败因
中国的信用体系
法律体系不健全
职业经理人市场不成熟
职业经理人的问题
企业的问题
处理好家族企业的内部矛盾
所需处理关系
创业者
家庭成员
创业者
创业者
家族成员
非家庭成员
创业元老
新生力量
+
中国家族企业的文化特征
以“仁”为根本的管理办法
以“和”为核心的协调机制
以“节俭”为原则的成本核算
以“信誉”为出发点的质量把关
1)以“仁”为根本的管理办法
在儒家学说中,“仁”的思想地位非常重要。孔子曰:仁者爱人。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学会善待别人。西方自亚当·斯密以来一直将“理性人”作为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经济活动的标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经济利益的不同而泾渭分明,这种理性模式造就了西方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西方式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中国儒家文化中“仁”的思想与此格格不入,除了利益关系之外更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从西方文化的角度看儒家文化,中国人是“不理性”的;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看西方文化,西方人是“冷漠”的。我们无法评价两种文化孰优孰劣,只能说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而已,也许中国人更适合中国文化,而西方人更适合西方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思想和方法方面,华人企业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照搬西方企业,寻找适合东方文化和中国人自己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全可以取得成功。以“仁”为根本的管理思想,就是将“仁”奉为管理员工的信条,以“仁”待人,以“仁”处事,从工作和生活的细微之处入手,设身处地地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尽最大努力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企业中给员工营造家的气氛,让员工觉得自己就是企业大家庭中的一员,自己的命运和企业命运紧紧连在一起。
2)以“和”为核心的协调机制。
中国传统文化一向强调“人和”、“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和谐社会,也是中国文化特色的体现。这里所谓的“和”的涵义,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和谐、协调”之意。一个家庭只有大家和和睦睦,才能万事兴旺;一个国家只有上下协调,才能繁荣昌盛;而一个企业的员工只有目标一致、和谐相处,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企业才能迅速发展壮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中国的家族企业文化中,“和”字应该明确体现,应该建立以“和”为核心的协调机制。以“和”为核心的协调机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保持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协调关系,二是保持员工之间的协调关系。人是感情动物,东方文化尤其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纽带,在人际关系中,仅仅以经济利益作为润滑剂是不够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一些善于处理劳资双方关系的华人家族企业业主对“和”字的哲学有深刻见地,并能将其化为行动用于员工管理,通过设身处地替员工着想、关心和爱护员工、尊重员工,为员工提供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保持老板和员工的和谐关系。不要小看这种感情投资,它是企业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虽然从短期利益考虑可能并没有带给企业额外的收获,但从长期考虑,不仅保持了企业的稳定、员工的凝聚力,增加了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而且在关键时刻甚至可以挽救企业失败的命运。
著名企业家林绍良曾自豪地说:我们三林企业集团提供了20多万人就业工作机会,20多年来从未发生过罢工事件。从劳资关系的角度来说,这的确非常不易,在一些西方国家,不仅今天罢工事件还经常会看到,而且工会自己下属企业的罢工情况也时有发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华人家族企业中,因为平时的感情纽带,当一些企业因经营困难而陷入窘境时,员工不仅不会离开,反而宁愿降低自己的工资,和企业共渡难关,直至企业恢复元气,实在是劳资关系融洽的典范。除了劳资关系外,企业员工之间的协调关系也很重要,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风格有利于企业信息的上传下达,有利于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能够随时解决不同部门、不同员工之间出现的误解和矛盾,将大家的观念、利益统一起来,保证企业的运转效率,将内耗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3)以“节俭”为原则的成本核算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中国人将“勤俭”作为创业之本,守业之道,祖祖辈辈流传下来。在华人家族企业的文化中,也处处体现着勤俭持家的经营之道。企业经营必然发生成本费用支出,并且成本费用支出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投入产出的比例,决定企业利润率的高低,因此,控制成本是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4)以信誉为出发的质量把关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观念中,“诚信”是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经营者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自古以来 “童叟无欺”,一直作为从事经营的价值尺度警示着许多经营者,而那些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经营者则被称为“奸商”而遭到人们的排斥。中国家族企业要立足于市场,必须有诚信、讲信誉,惟有如此,企业才能发展壮大起来,否则,迟早要被市场所淘汰。“金利来”王国的缔造者、香港金利来集团公司主席曾宪梓先生在上世纪60年代于香港创业初期就给自己定下了“无论将来环境如何恶劣,都必须正直做人,勤俭创业”的信条,他诚信经营的故事被人广泛称道。所谓“万事开头难”,曾宪梓先生创业初期境况非常艰难,和妻子两人用手工缝制领带,夫妻两人起早贪黑,十分辛苦。当时他做领带的主要原料是泰国丝,有一次急着要去泰国订购原料,临行前跟一家叫龙子行的百货公司报了价格,并由对方预订20打泰国丝领带。因为时间仓促,双方当时都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进行了口头协议。然而,当曾宪梓先生到了泰国进货时才发现泰国丝料价格已经上涨,如果按照原来的报价将领带销售给龙子行,这笔生意就会亏本,如果临时抬高价格或放弃生意,则有不讲诚信之嫌,关键时刻曾宪梓先生决定宁可自己亏本,也要遵守承诺,回香港后他还按照当初口头协议的价格,将领带卖给龙子行。这笔交易使龙子行的经理十分佩服曾宪梓诚实守信的经商作风,在以后的交往中,两家相互信赖、配合默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很短时间里,曾宪梓制作的领带便在香港小有名气,到了1970年,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曾宪梓生产的领带已在香港十分走俏。在1974年香港经济大萧条,各种商品纷纷降价出售的时候,“金利来”领带却因为质量好而受到公众的信赖,价格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所提高,并且生意一直很好,经济萧条过后,“金利来”领带更是身价倍增,在香港成了独占鳌头的名牌产品。
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前景
家族企业是我国私营企业中的主力军,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将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家族企业该走向何方?家族企业如何发展?这些问题绝不只是企业自身利益的问题,还是影响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1)企业自身的发展完善
家族企业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可以从多个不同角度去理解,但无论如何,作为家族企业本身,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发展规律可以把握的。
有人提到家族企业,就马上想到原始的经营方式、长不大的企业规模、落后的技术如此等等,这是静止不动地看问题,忽略了家族企业成功的事实,事实上当今世界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成功的家族企业比比皆是,其管理、规模、技术都是一流的;也有人认为家族企业既然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而且中国、西方国家都有,因而,家族企业不受社会制度、市场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影响,这是脱离实际地看问题,忽略了家族企业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等条件下存在很大差异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目前的家族企业现状,要有一个客观、正确的看法,不应对家族企业本身持否定态度,也不应回避家族经营存在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家族企业发展的规律,结合外部条件的变化重新认识家族企业的发展完善过程。
家族企业的发展完善表现在:
(1)企业制度的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族企业在产生、发展的初期大多以个人或合伙方式经营,这当然也是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但无论如何,个人或合伙企业在法律上都是自然人企业,业主本人的财产和企业的财产合二为一、无法区分清楚,一旦企业经营不利或倒闭,业主将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作为合伙企业的所有者,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偿债能力,有能力的合伙人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先以自己的财产对债权人偿还,然后再向欠债的合伙人追偿。
相对于个人独自与合伙企业来说,公司制企业的优势非常明显。在我国,公司的类型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的概念界定意味着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都仅以其出资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本身是法人,公司和所有者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或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公司要求偿还债务,即使公司的剩余财产无法全部偿还,债权人也不能向公司的股东要求偿还。很明显,对所有者来说,公司制企业的风险要远远小于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当然,公司制企业的优势不仅仅是这些,在组织结构、经营方式、融资渠道等很多方面,公司与独资或合伙相比,都有绝对的优势。近些年来,我国家族企业中的公司制企业越来越多,当然,由于股票发行条件比较严格,大部分公司制企业还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不过,也有一些优秀的家族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成为市场中的骄骄者。总的来说,家族企业由个人独资或者合伙经营向公司制企业发展,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是企业制度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2)家族企业的产权社会化趋势。家族企业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产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社会公众或其他外部力量难以介入,但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这种特点并非一成不变,在企业本身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等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家族企业的产权结构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如果不考虑这些条件,仅仅就这种产权集中分布的模式本身而言,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根据家族企业发展的规律,创业初期的家族企业实行所有权高度集中的确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第一,产权集中于家族成员手中,有利于排除一切干扰因素、提高企业决策的效率,企业保证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第二,产权集中于家族成员手中,使家族利益和企业目标完全统一起来,有利于形成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第三,家族成员之间有着相同或近似的思想理念,容易沟通,降低了企业的内部交易成本;第四,当企业经营的外部市场条件不成熟时,所有权集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的产权纠纷,有利于企业的稳定;第五,当企业无法或难以从资金市场取得所需的资金时,将家族成员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家族经营是企业筹资经营的唯一渠道,而采取这种方式的结果就是企业产权全部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
然而,家族企业的这种优势总归是特定条件下的优势。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的改善,产权高度集中的优势会逐渐变成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利条件:一方面产权结构单一、仅仅局限于家族内部不利于企业广泛利用社会资金,扩大企业的经营;另一方面,家族内部的血缘、亲缘关系和企业产权关系交织在一起,会给企业的管理带来困扰,不利于企业内现代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实施。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家族企业的态度由接受、认可到支持,家族企业经营的外部条件正在发生越来越大的变化,随着股票核准制的施行,给民营利用权益筹资方式募集资金带来新的机遇,而对民营进出口经营权注册资金审批条件的放宽也给中国家族企业进行国际市场竞争铺平了道路,所有这些外部条件的变化都预示着中国家族企业在未来会有更快的发展,企业产权结构也必然发生变化,呈现社会化的趋势。
(3)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家族企业在创业初始阶段,不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这一时期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管理并不复杂,家族成员完全可以胜任,企业的所有者理所当然的就是企业的经营者,而且,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于一身能有效防止引进外部管理者产生的代理成本过高的问题,这一点在我国内地的家族企业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商业机密拿出去是正常的,不拿出去反而不正常,我只有靠家族才能稳定,家人背叛的可能性小,稳定的成本就低。”然而,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家族企业引进外部管理人才的脚步却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毕竟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一点广大的家族企业所有者心里非常清楚。尹明善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是贤亲并举,按照他的说法,任人唯亲是为了稳定,任人唯贤是为了发展,他认为这种方法最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他的企业里,尹家成员在核心层不到5%,总裁、副总裁大概十多个人中,他家成员有两个,95%是与他非亲非故的人,负责财务的总裁和副总裁是非家庭成员,但财务总监是他的太太。从长远来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适应现代管理方式的一种必然趋势,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当然这种愿望的实现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政府和社会在促进企业两权分离的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要形成有效的诚信约束机制,政府必须尽快完善市场环境建设、健全各种法律法规,使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能够有法可依并且有法必依,增加职业经理的违约成本,降低所有者的委托—代理风险,使职业经理人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逐渐建立职业道德习惯,将法律约束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给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家族企业的员工持股制度。家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必然面临人才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大型企业中家族成员的力量难以承担管理经营的重负,限制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也是企业逐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需要。表面看来,家族企业引进人才的优点很多,日渐成熟的人才市场也给企业提供了这种机会,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很多家族企业在引进人才的问题上有颇多顾虑,首先引进的人才对企业忠诚度如何是一个大问题。家族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忠诚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忠诚度和凝聚力造就了家族企业的成功和辉煌,因此,家族企业非常看重员工的忠诚度,尤其是对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由于其往往掌握着企业的要害部门,了解企业的商业机密,一旦忠诚度出现问题,投入竞争者的怀抱,带给企业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家族企业所有者的顾虑并非杞人忧天,其次,企业如何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作用。企业的机器设备等其他资源没有感情,其价格、功能、效率、使用寿命、产量、能耗、品质等指标一目了然,很容易确定,但同样属于企业资源的人却不同,人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有感情、会思维,有责任心也有利己心,一个人才的价值、能够对企业发挥的作用、能在企业工作的年限、能够创造的财富等各种因素在短时期内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未知数,甚至有些因素可能永远都是未知数,而且更重要的是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人不仅有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等基本需要,还有获得尊重、实现自我等高层次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家族企业都在不同程度上引进了外部管理人才,其中相当一步分企业因此而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逐渐走上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道路。很多企业的成功经验表明:员工持股制度是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有效途径。员工持股最初产生于美国企业,为了发挥激励作用,企业允许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按预订价格购买企业股票,如果经营得当,企业的股票市值就会上涨,而股票价格上涨不仅符合所有者的利益,也会给经营者带来股票收益,这种方法将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是一种有效的人才管理办法。据统计,在全球500强企业中,至少有89%的企业实行了经营者持股的制度。我国这方面的工作起步较晚,但目前也有很多家族企业对员工进行股票激励,据有人调查,国内已有52%的网络公司实行了股权激励办法。北京的金裕兴集团有一个口号:作股东光荣。凡是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过申请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批准就可成为企业的股东,这种方法给企业的员工管理带来了很多好处,使企业受益匪浅。
2)国家对家族企业的外部环境调整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西方自古典经济学的创立者亚当·斯密以来,一直强调市场自由的思想,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可以合理配置资源而无需政府干预,虽然今天对这一观点有不同看法,但毫无疑问它依然作为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思想而被广泛接受。不过,市场经济要发挥作用必须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如果法律制度不健全或者法律、法规执行不力,市场的有序性将难以保证,缺乏规则的市场必然成为竞争的障碍,自由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合理配置资源当然也就无法实现了。法律制度的完善首先要立法,做到有法可依,然后是有法必依。从顺序上看,立法要先于执法,没有法律的情况下又何来法律的执行,不过在重要性上,执法的重要性丝毫也不亚于立法,尤其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更应强调执法的重要性。原因主要在于:其一,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破坏了法律的刚性,甚至使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这样立法也失去了意义。其二,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使执法者和违法者的法律观念逐渐淡薄,并进而使整个社会的法律观念淡薄,形成一种不必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而一旦形成社会风气,它将是根深蒂固的,很难从根本上消除,因为扭转一种社会风气显然要比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要困难得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人只是钻法律的空子,说明问题出在立法上,只要我们完善法律就可以堵住漏洞,使其无空可钻;但如果一个人不是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公然违法,那么我们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立法的问题了。从严重性来说,第二种情况显然要严重得多,要解决它就需要付出比第一种情况更多的成本。再进一步,如果执法缺乏力度导致了公然违法形成一种社会风气,那么这个社会就非常危险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上取得很大成就,私人企业的各项权利也有了法律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长久积累下来的问题依然存在。例如,针对掌握企业机密的员工跳槽后泄密的现象,为了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与按照岗位要求、需要涉及到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协商约定一个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提前通知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为防止不正当竞争,用人单位还可以与高级职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竞业避止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
但根据现实情况,出现以上问题时,企业实际上很难运用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大部分企业的做法都是自认倒霉。再比如,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行政部门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虽然政府三令五申,还是屡禁不止,也是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相关经济法制工作中,应该立法与执法并重,并适当强调执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家族企业的利益免受侵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完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公平竞争,公平竞争靠合理的竞争机制来实现,合理的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赖于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少到多一路走来,虽然一直保持强劲的势头和顽强的生命力,但在享受国家政策的问题上,却始终无法和国有企业平起平坐,这种经济地位的弱势状态不仅给企业带来资金竞争上的障碍,也使企业在人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首先,银行作为我国传统的金融机构其重点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对私营企业的贷款额度非常少,使很多发展中急需资金的优秀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银行贷款筹集所需资金,即使筹集到资金,银行对私营企业的利率也高于对国有企业的利率;其次,证券市场上私营企业也很难有所作为。
由于股票、债券发行条件的苛刻,以及对私营企业的限制,权益筹资也与私营企业无缘;第三,在中间业务方面,金融机构不对私营企业办理托收承付和汇票承兑,也不进行票据贴现;第四,由于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专业人才不愿意到私营企业任职,给企业引进人才造成困难。当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上述情况将不断得到改善,如今的私营企业法律地位已经得到明确,企业的各项权益已经逐渐得到保障。2001年我国股票发行开始实行核准制,为私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创造了条件,证券市场终于为私营企业打开了大门。此外,随着私营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各类专业人才也愿意到私营企业任职,发挥特长,实现自己的价值。相信未来的市场环境,将带给私营企业更好的发展空间。
1.如何理解家族企业的概念?
2.家族企业有什么特征?
3.试比较家族企业的优势和劣势?
4.家族企业变迁的原因有哪些?
5.家族企业的产权特征对家族企业的影响?
6.如何完善家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7.家族文化对家族企业的影响有哪些方面?
8.家族企业应如何发展?
复习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