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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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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17,243,7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172,437,000 股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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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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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瑞庭投资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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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瑞庭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世霖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世霖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
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股东德茂海润承诺
公司股东德茂海润承诺:对于本企业以增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
获得该股份之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五)公司股东新疆东鹏、绿联君和承诺
公司股东新疆东鹏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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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2017 年 6 月从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处
受让的公司 4,599,912 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公司股份外,
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绿联君和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 2017 年 6 月从宁德时代实际控制人处
受让的公司 3,449,934 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公司股份外,
对于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其他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六)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
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本人/瑞庭投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瑞庭投资
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
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瑞庭投资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
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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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瑞庭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二)公司股东黄世霖、宁波联合持股及减持意向
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黄世霖、宁波联合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
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
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本预案的主要
内容如下:
(一)预案有效期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预案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 近
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
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启动股价稳定程序,具体实施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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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
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
(1)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二)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1、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触发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应制定明确、具体的回购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
期限等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本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回购股份
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公司股份回购义务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制订并公告
公司股份回购预案,或者股份回购预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否决,或者公司公告实施
回购的具体方案后 30 日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义务,或者公司回
购股份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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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20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的义务。
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
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将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00%。但
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控股
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增持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 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
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其 近一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
红金额的 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
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
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在触发增持股份义务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或者未在公司公告其增持计划后 30 日内开始实施增持,或者公
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后,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仍无法稳定在公司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上且持续连续 20 个交易日以上,则触发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
2、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
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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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竞价交易等方式买入
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 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00%。但如果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遵
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2)单一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
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该新聘任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五)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
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本公司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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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将本公司应该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
扣减;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
股的情形除外。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本人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
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承诺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因继承、被强
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四、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
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
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
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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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和李平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宁德时代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1、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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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2、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高盛高华证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高盛高华证券所出具的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高盛高华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高盛高华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兴业证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兴业证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兴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兴业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通力律师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 通力律师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通力律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通力律师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通力律师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
责任, 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致同会计师承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致同会计
师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致同会计
师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致同会计师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5、评估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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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评估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大学评估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因大学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
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大学评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扩大、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尚未达产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
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
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同时,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制定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公司将尽量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
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
预期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
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
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2、提升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能力,提升核心技术,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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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良好合作关系;创新优化工厂生产管理模式,对供应链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组建专业化的研发、生
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公司也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
力和盈利能力。
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
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
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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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
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
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
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作为
公司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
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的承诺
1、如瑞庭投资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瑞庭投资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宁德时代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瑞庭投资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
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瑞庭投资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宁德时代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
失的,瑞庭投资将向宁德时代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瑞庭投资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宁德时代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宁德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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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
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瑞庭投资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宁德
时代所有。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
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
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
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老股转让的具体方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转让老股事宜。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决策程序
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投资收益 大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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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份分红回报规划》,实行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
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
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
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且超过十五亿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且超过十五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
润不少于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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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
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
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
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
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
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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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 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十、风险因素提示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2009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
整体发展较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2016
年 12 月,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
强核心竞争力,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降低补贴金额、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补贴方
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动力电池行
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 71, 万元、
498, 万元、1,397, 万元和 53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和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动力电
池市场发展,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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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较快,销售量从 2014 年的 万辆,增
长到 2016 年的 万辆。但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行业总体占比依然较低,购买成本、充电时间、续航能力、
配套充电设施等因素仍一定程度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如果受到产业
政策变化、配套设施建设和推广、客户认可度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
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在储能电池领域,随着日趋严峻的环保压力,可再生能源的大量应用已是大
势所趋,储能产品作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充分应用的至关重要一环,具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但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整体市场发
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锂电池材料领域,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及锂电储能市场的增长,锂电池回
收及锂电池材料加工制造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动力电池目前尚未大规模
进入回收期,如回收市场增速不如预期,或者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路线与目
前预期有所变化,锂电池材料市场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三)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4 年、2015 年
及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高达 %;净利润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高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及 亿元,公司净资产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及 亿元。
尽管宁德时代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但发行人未来的成长仍受行业环
境、市场需求、企业研发和管理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
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继
续保持领先优势、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
增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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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下列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因素:
(一)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
(三)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四)公司 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公司 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对于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
四节 风险因素”进行披露。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存在对
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和原
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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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27
一、一般术语........................................................................................................27
二、专业术语........................................................................................................32
第二节 概览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3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35
四、募集资金用途................................................................................................38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9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40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4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3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43
二、市场风险........................................................................................................43
三、业务经营风险................................................................................................45
四、管理风险........................................................................................................47
五、财务风险........................................................................................................48
六、发行人成长性风险........................................................................................50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50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50
九、股市风险........................................................................................................51
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5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2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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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4
四、发行人的股权及组织结构............................................................................55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58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72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80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89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102
十、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
关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约束措施及履行情况..............................................10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07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107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16
三、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35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39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142
六、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162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163
八、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169
九、公司的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措施..............................................................170
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76
一、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176
二、同业竞争......................................................................................................177
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18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20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20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20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 21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215
五、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协议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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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情况..............................................................................................................217
六、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218
七、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情况..............................................................................219
八、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223
九、发行人 近三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224
十、发行人 近三年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24
十一、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224
十二、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226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28
一、 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228
二、审计意见......................................................................................................233
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233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35
五、审计基准日至招股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35
六、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5
七、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缴纳的主要税种..................................254
八、非经常性损益..............................................................................................256
九、主要财务指标..............................................................................................256
十、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58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259
十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81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309
十四、募集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313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317
十六、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20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32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其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
的关系 ................................................................................................................32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介绍......................................................................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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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335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335
六、公司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33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37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337
二、对外担保情况..............................................................................................34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347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347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34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49
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52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54
四、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5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356
六、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57
七、验资机构声明..............................................................................................358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360
九、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361
十、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362
第十三节 附件 ..........................................................................................................363
一、备查文件......................................................................................................363
二、查阅时间......................................................................................................363
三、文件查阅地址..............................................................................................363
附表:公司专利 ........................................................................................................365
一、境内专利......................................................................................................365
二、境外专利......................................................................................................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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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术语
宁德时代、本公
司、公司、发行
人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有限 指 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投资、
万和投资
指
宁德万和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德时代投资有限公
司
瑞庭投资、瑞丰
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宁德瑞
丰投资有限公司
永佳投资 指 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聚友投资 指 宁德聚友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联合 指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叁号 指 深圳市招银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银动力 指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鸿商 指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常州颀德 指 常州颀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先进制造 指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西藏旭赢 指 西藏旭赢百年投资有限公司
博瑞荣合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瑞荣通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润泰宏裕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泰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源瑞华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源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源宏顺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源宏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恒泰瑞福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泰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千雪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积发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倍道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趣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观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春和瑞福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春和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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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和瑞泽 指 宁波春和瑞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凌顶视野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观正合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风行益泰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风行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裕二期 指 国开博裕二期(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云锋 指 上海云锋新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鼎新动力 指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安鹏行远 指 景德镇安鹏行远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富泰华 指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新疆东鹏 指 新疆东鹏伟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君联 指 天津君联敏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置业 指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弘道天华 指 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晖景盛 指 宁波云晖景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仁达九号 指 广州越秀仁达九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峡产业 指 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汇发新源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汇发新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 指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美六期 指
渤海华美六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聚宝 7 号 指 元达信资本-聚宝 7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明睿七号 指 广州明睿七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投创新 指 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珠海盛博 指
珠海市盛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珠海市盛
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平潭天得 指 平潭综合实验区天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村资本 指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招银国际 指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七匹狼基金 指
厦门七匹狼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赤星羲和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星羲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中金启元 指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湖北)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绿联君和 指 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9
伙)
晖远浩云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晖远浩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德茂海润 指 镇江德茂海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恒义 指
江苏恒义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苏恒义汽配制
造有限公司
青海时代 指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时代 指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上汽 指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时代锂动力 指 宁德时代锂动力有限公司
屏南时代 指 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时代供应链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锂时代 指 北京锂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润源 指 宁德润源电能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润源 指 东莞市润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和盛 指 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 指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 指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邦普汽车 指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三水邦普 指 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问鼎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宁德润丰 指 宁德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德国时代 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GmbH,德国时代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时代 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国时代 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France,法国时代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美国时代 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USA), Inc.,美国时代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加拿大时代 指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ANADA LIMITED,加拿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邦普 指
BRUNP (CHINA) RECYCLING TECHNOLOGY CO.,
LIMITED,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上汽时代 指 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晨道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莱德 指 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普莱德新材料 指 北京普莱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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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Valmet 指 Valmet Automotive Oy
长江晨道 指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精工 指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11)
国联研究院 指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新能源 指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法人寿 指 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盛德大业 指 北京盛德大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格尔木时代 指 格尔木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TDK 指
TDK 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新能源科技母公司
新能源科技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新能源 指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源 指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源电
子
指 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东莞新能德 指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子公司
新能源科技及
其子公司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聚能动力 指 宁德聚能动力电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泰丰先行 指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仕能 指 东莞仕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康缘餐饮 指 宁德市康缘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德令哈时代 指 德令哈时代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渤海华美 指 渤海华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时代 指 上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月泉 指 上海月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宇通集团 指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 指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集团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吉利集团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汽集团 指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龙汽车 指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车 指 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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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东风集团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集团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金龙 指 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蔚来汽车 指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北大先行 指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66)
华晨宝马 指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产投 指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银租赁 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 指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74)
坚瑞沃能 指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16)
沃特玛 指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是坚瑞沃能(股票代码:30
0116)子公司
成飞集成 指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0)
中航锂电 指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为成飞集成子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4)
松下电器 指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日本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7
)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94)
天津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比克电池 指 中国比克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 指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40)
赣州豪鹏 指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 指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243,733 股 A 股的
行为
本招股说明书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公司制定并适时修订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
案)》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保荐人、中信建
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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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 指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证券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力律师 指 通力律师事务所
大学评估 指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指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
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质检总局 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GII 指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
的研究机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术语
动力电池系统 指 动力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池包
储能系统 指 储能电池里的电芯、模组、电箱、电池柜
BMS 指 电池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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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BEV 指 纯电动汽车
PHEV 指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HEV 指 混合动力汽车
SS 指 微混乘用车的启停系统
NCM 指 镍钴锰三元材料
PACK 指 电池包
NMP 指 N-甲基吡咯烷酮,锂离子电池辅助材料
C 指 指电池的标称容量,充电电流 2C 代表 1/2 小时充完电
Wh/kg 指 瓦时/每千克
G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 是度,1GWh=1,000,000KWh
M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 是度,1MWh=1,000KWh
V 指 电压的基本单位
Ah 指 安时,电池容量单位
℃ 指 摄氏度,摄氏温标的温度计量单位
ERP 系统 指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UPS 指 不间断电源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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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195,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系统提供商,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
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解决方案。公
司在电池材料、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等产业链关键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优势及可持
续研发能力,形成了全面、完善的生产服务体系。
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量分别为 和 ,
连续两年在全球动力电池企业中排名前三位。在国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与宇通
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吉利集团、福汽集团、湖南中车、东风集团和长安
集团等行业内整车龙头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在国际品牌客户方面,公司已经
进入宝马、大众等国际一流整车企业的供应体系,也是国内少数为国际汽车品牌
提供动力电池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与蔚来汽车等新兴整车企业(包括
互联网车企、智能车企等)开展合作,积极布局智能汽车领域。
公司拥有国际一流的研发团队,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锂
离子电池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
测试验证中心,参与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
电池安全要求》、《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等多个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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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定。公司承担了“十二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十三五”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专项项目和智能电网与装备专项项目、国家火炬计
划产业化示范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为首批入选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
条件》目录的十家动力电池企业之一、《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八家
锂离子电池企业之一。公司曾获得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动力和储
能用锂离子电池前 10 强企业”、中国储能网“中国储能产业 具影响力企业”
等多项荣誉。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瑞庭投资,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瑞庭投资直接持有公
司 %的股份。
瑞庭投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控股
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曾毓群持有
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 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李平直接持有
公司 %的股份,两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
曾毓群和李平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6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2,668, 2,176, 550, 189,
非流动资产 1,419, 682, 316, 98,
资产总额 4,088, 2,858, 867, 287,
流动负债 1,436, 1,018, 534, 93,
非流动负债 336, 261, 182, 160,
负债总额 1,772, 1,279, 717, 253,
股东权益合计 2,315, 1,579, 149, 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263, 1,548, 125, 2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629, 1,487, 570, 86,
营业利润 232, 354, 104, 1,
利润总额 233, 357, 110, 6,
净利润 202, 308, 95, 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 302, 93,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 295, 88, 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 210, 66, -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1, -1,242, -64, -1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 1,097, 43, 1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 64, 46, 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 116, 51, 5,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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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不适用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
面养殖权和采矿权后)占净资产
的比例
% % % %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90, 446, 141, 14,
利息保障倍数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185, 302, 93, 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55, 295, 88, 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股)
不适用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不适用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利息费用(指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的
利息支出)+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包括记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支出、票据贴现的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12、公司于2015年12月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14年不适用每股指标;
13、计算2015年、2016年每股指标时,为便于比较,根据公司2017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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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四、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运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建设期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
生产基地项目
986,000 892,000 36 个月
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
项目
420,000 420,000 36 个月
合计 1,406,000 1,312,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解决,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
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
集资金运用”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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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数不超过 217,243,7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 %;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
商定价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为【】元(以【】年【】月【】日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元(以【】年【】月【】日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符合资
格的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12,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为【】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万元,其中保荐与承销费用【】万元、审计验资费
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评估费用【】万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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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材
料制作费用【】万元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保荐代表人:郭瑛英、宋双喜
项目协办人:张灵杰
项目其他经办人员:吕晓峰、张帅、吕佳、徐兴文、胡德波、曾诚
(二)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寒松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1807-1819
室
联系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项目经办人:王挺、袁帅、李振兴
(三)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荣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电话:0591-38281701
传真:0591-38281707
项目经办人:林纪武、谢威、吕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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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俞卫锋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和 16 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陈臻、王利民、陈军
(五)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徐华
住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联系电话: 010 -85665588
传真: 010- 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殷雪芳、佘丽娜
(六)资产评估机构: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青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09 号厦门海峡农业科技交流中心 9 层 A、B、
C、D 单元
联系电话:0592-5804752
传真:0592-580476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游加荣、蔡勇红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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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8888
(九)收款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收款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200080719027304381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说明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 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月【】日
申购日期 【】年【】月【】日
缴款日期 【】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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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排序,
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益于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2009 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
整体发展较快,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其市场亦发展迅速。2016
年 12 月,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
强核心竞争力,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降低补贴金额、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补贴方
式由预拨制转为年度清算制。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动力电池行
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是公司 主要的收入来源,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销售收入分别 71, 万元、
498, 万元、1,397, 万元和 53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和 %。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动力电
池市场发展,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营业收入。如果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一)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较快,销售量从 2014 年的 万辆,增
长到 2016 年的 万辆。但目前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在汽车行业总体占比依然较低,购买成本、充电时间、续航能力、
配套充电设施等因素仍会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未来如果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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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到产业政策变化、配套设施建设和推广、客户认可度等因素影响,导致新能源汽
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在储能电池领域,随着日趋严峻的环保压力,可再生能源的大量应用已是大
势所趋,储能产品作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充分应用的至关重要一环,具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但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尚未成熟,整体市场发
展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锂电池材料领域,随着未来新能源汽车及锂电储能市场的增长,锂电池回
收及锂电池材料加工制造业务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动力电池目前尚未大规模
进入回收期,如回收市场增速不如预期,或者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路线与目
前预期有所变化,锂电池材料市场将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
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
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
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市
场可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宁德时代作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
具有着较强的技术和规模优势,但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
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
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规模
也会出现一定波动。为降低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风险,公司已采取战略合作及供应
链管控等措施提升采购管理。另外,公司已建立及时追踪重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和
价格变动的信息系统,通过提前采购等措施,有效控制成本。
尽管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
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
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将可能
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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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业务经营风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
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和 %。报告期初,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客户主要
为新能源汽车行业龙头企业,且当时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导致公司客户相对集
中。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客户覆盖
范围的增广,客户集中度呈下降趋势。但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降
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仍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
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由于动力电池产品应用市场、
环境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极其严格,只有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和材料,
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公司如果不能始终保持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并
持续进步,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动力电池按正极材料的不同分为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钴酸锂电池
和锰酸锂电池等类型,不同正极材料制备的动力电池的性能指标各有优劣。公司
主要采用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作为正极材料制备锂电池。但作为新兴行业,锂离
子动力电池行业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且发展方向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
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将对公司的
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将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泄密风险
技术和研发水平是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的关键,能否持续保持高素质的技术
团队、研发并制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及高附加值产品,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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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至关重要。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
效组织和成功实施。为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了相应机
制,鼓励技术创新,较好地保证了公司研发体系的稳定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
但未来仍可能会面临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竞争对手不正当获取公司技术的风
险。
同时,为防止技术泄密,公司采取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和竞业禁
止协议、对核心技术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等一系列
技术保护措施。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
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风险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及创新,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系统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相当数量的研发成果已经通
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了保护,部分尚处于专利申请的过程中,部分是公司多年
来积累的非专利成果。公司在境内外注册了多项商标,并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
如果上述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经济效益和品牌形象等方面造成不利影
响。
(五)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整车厂商,客户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
制度。由于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尚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受政府补贴政策、客户项
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多集中在下半年,
营业收入具有一定季节性波动,这对公司执行生产计划、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有
一定影响,因此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六)租赁及自有土地、房产的风险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租赁无产权证房产、租赁房产占用集体
土地情形。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积极通过自建房产后搬迁等方式解决。但是,
不排除因监管要求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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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的风险。
(七)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采用了较高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在采购、
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及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生过重大产品
质量和安全问题。但是,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产品的生产过
程不能完全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
先预见因素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的
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并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八)境外业务经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业务收入分别为 1, 万元、3, 万元、
8, 万元和 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
%和 %,比例较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可能存在政治经
济局势变化、政策法规变动、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风险。此外,若公司不能持续
提高境外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也将影响境外业务的拓展。
四、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营
销人才,并建立了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产品
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尤其是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进一
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市场人才将成为公司面
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及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随着业务的扩张
而相应提升,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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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李平,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
本次发行完成后,曾毓群和李平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上市
后还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但曾毓群、李平作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控制,从而
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系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市场行
为,具体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
“(二)关联交易”。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
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采取了一系列减
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关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
合理性和公允性;但未来如果发生关联交易不履行相应的程序或定价不公允情
况,将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
%、%和 %,毛利率保持相对较高水平。2017 年 1-6 月,受 2016
年底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动力电池系统售价降幅增大,导致公司毛利
率下降。因此,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
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
额分别为 37, 万元、239, 万元、732, 万元和 60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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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和 %。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所致。
公司产品的用户主要是大中型整车企业,交易金额较大,致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较高。虽然期末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且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三)存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
值分别为 31, 万元、104, 万元、135, 万元和 395, 万元,
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和 %。公司存货余额
较大主要受销售存在季节性、生产周期较长、生产流程复杂、产品品种多样等因
素的影响,公司储备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金额较大,导致存货余额较高,且可能
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占
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在
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 24, 万元、131, 万元、372, 万元和 563, 万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和 %。报告期内,公
司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后续可能由于发生损坏、技术升级迭代等原因在日后的经
营中出现减值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公司及子公司若不
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继续享受 15%所得税税率优惠,或者国家税
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及子公司不能持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
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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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成长性风险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14 年、2015 年
及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高达 %;净利润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年均
复合增长率高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及 亿元,公司净资产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及 亿元。
尽管宁德时代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企业,但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
市场需求、企业研发和管理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
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继续保
持领先优势、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
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达产
后,公司将新增产能 24GWh。“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将在公司
现有研发体系下,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先进设备,引进高端人才,从而扩大研发
范围,加深研发深度。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
市场调研,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但是产品未来的市场容量消化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产品的价格存在下降的可能。因此,若未来产业政策、公司产品
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动,亦或公司自身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的
执行,都可能对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
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
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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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市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市场存在价格波动的风
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股票供求关系、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需注意股价的波动风险,作
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十、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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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o., Limited
注册资本:19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佳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1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5 日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
邮政编码:352100
电话号码:0593-8901666
传真号码:0593-8901999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CATL-IR@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蒋理
联系电话:0593-8901666
二、公司改制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宁德时代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宁德时代有限成立情况
公司前身宁德时代有限系由宁德时代投资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7 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闽海财验字[2011]528 号),确认宁德时代有限于 2011 年 12 月 6 日已收到宁
德时代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17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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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日,致同会计师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351ZB0118 号),
对《验资报告》(闽海财验字[2011]528 号)进行了复核。
2011 年 12 月 16 日,宁德时代有限取得宁德市蕉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注册号为 35090210002764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宁德时代有限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宁德时代投资 %
合计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11 月 25 日,宁德时代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宁德
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
体股东一致同意宁德时代有限以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
净资产 68, 万元为基数,按照 :1 的比例折合股本 40,000 万
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致同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 351ZB0035 号)。
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取得了福建省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900587527783P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瑞庭投资 20,000 %
2 黄世霖 10,000 %
3 宁波联合 6,000 %
4 李平 4,000 %
合计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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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为通过子公司宁德和盛以股权受让
及增资的方式收购广东邦普。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产业链拓展至锂电池回收利
用业务。
2013 年 12 月 12 日,宁德和盛与广东邦普原股东李长东、李景文、梁丰、
佛山市南海盟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宁德和盛分两次收购李长东等合计
持有的广东邦普 35%和 %的股权,收购价款合计 40, 万元,并向广东
邦普增资 6,800 万元。本次收购的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为协商确定,每 1 元出资
额对应价格为 元。宁德和盛有权依据广东邦普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目标净利润实现情况调整收购价格,将股权收购款分期支付给转让方或部分
收回。
根据上述协议,2013 年 12 月,宁德和盛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了广东邦普
35%的股权。2015 年 1 月,宁德和盛以 9, 万元、7, 万元、1,
万元的价格分别收购李景文、李长东、梁丰持有的广东邦普 %、%、
%的股权。同时,宁德和盛向广东邦普增资 6,8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
增资完成后,宁德和盛持有广东邦普 %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广东邦普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净利润均已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收购价格未进行调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一年(2014 年),广东邦普与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广东邦普 宁德时代
广东邦普占宁德时代相应财
务数据的比例
总资产 73, 287, %
净资产 28, 33, %
营业收入 54, 86, %
发行人 近一年及一期无重大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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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股权及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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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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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销售与市场中
心
负责收集市场需求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公司销售目标;制定市
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进行市场开拓和维护,完成销售目标;负责客户
关系管理、客户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负责公司品牌、营销、传播管理;负
责第三方服务商的开发和管理等
研究院
负责前沿技术开发、技术调研,技术可行性分析;培养高端技术研发人才;
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
产品中心
负责新产品设计,设计方案、软硬件开发等工作;提供售前技术支持,支
持销售和市场开发工作;负责产品安全与可靠性保证
工程中心
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制造工艺的发展规划;开发满足客户各项技术要求的
产品;开发所需的新设备平台;电池系统结构开发
运营中心 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计划,统筹与协调公司资源完成生产任务
质量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护及监督实施;制定产品开发过程测试
验证流程体系;制定产品开发过程测试验证方案、测试计划和测试验证;
负责制造过程质量监控
总裁办公室
负责公司经营指标的制定、部署与进度跟踪;负责公司级项目的项目管理,
持续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流程的优化;推动公司管理体系、流程的建立和
持续优化
企业策划部
负责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家和地方的产业相关政策和信息,为公司高层决
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对外投
资企业发展与运营;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行业
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讨论与制定;建立和维护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财务部
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调度安排、税
务、财务分析等工作
采购部
负责生产运作过程的原料、辅料、工夹具、设备、配件及外协加工服务的
采购工作
信息技术部
负责管理公司的 IT 硬件,软件以及通讯设施的建设和运维,保障公司信息
安全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制度制定和实施;公司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
力招聘、教育培训及职业发展等工作
行政管理部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策划和组织公司企业文化宣传、文体活动;
负责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保密体系;负责安全、环保、保密的风险
评估,开展隐患排查、事故调查
厂房与筹建部
负责厂房建设工作,公司现有工厂的水、电及能源的供应保障和安全管理;
工厂的废水,废气、噪音及粉尘等的治理
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等进行检查监督;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的专项审计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事务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筹
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协助办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媒体的沟通和联
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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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22 家控股子公司、9 参股子公司及 1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除特殊注释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
均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一)发行人子公司
1、青海时代
公司名称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 48,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8,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 182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国开发展基金持股 %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
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充放电系统、储能系统和电池
材料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
务;对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设
备的租赁、销售。(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39, 61, 14,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56, 80, 18,
2、江苏时代
公司名称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 号 C 幢 416 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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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超级电容器、相关设备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的集成服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3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84, 49,
3、时代上汽
公司名称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 号 C 幢 401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51%、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
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4, 14,
4、时代锂动力
公司名称 宁德时代锂动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 M1 科研楼 435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的生产(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59, 108,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0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39, 108,
5、屏南时代
公司名称 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屏南县棠口乡凤林村溪角洋工业园区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与环保材料的研发、生产及推广。(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6, 4,
6、时代供应链
公司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科研楼 3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新能源科技研发服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
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技术开发;物流信息咨
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7, 10,
7、北京锂时代
公司名称 北京锂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1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 12 号 14 层 1401B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设计;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销售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8、宁德润源
公司名称 宁德润源电能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科技大楼 030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95%、宁德新能源持股 5%
经营范围
电力能源技术研究;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对能源业、建筑业的投资;供应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电力供
应技术研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5, 5,
9、东莞润源
中文名称 东莞市润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工业园工业西路 1 号 B1-3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2
经营范围 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
风光电储能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宁德和盛
公司名称 宁德和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50,099 万元
实收资本 50,099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74 号蕉城地产综合大楼九层 908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51%、宁德新能源持股 49%
经营范围
新能源电池回收循环利用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
环保科技业、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69, 41, 10,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312, 65, 25,
11、广东邦普
公司名称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07 日
注册资本 9, 万元
实收资本 8,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上沙村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和盛持股 %、李长东持股 %、佛山三水盟创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 10%、李景文持股 %
经营范围
电池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废旧二次电池回收技术的开发与转
让;电池、镍、钴、铜、镉及其相关的材料、制品、配件,五金,
销售;废镉、镍、电池收集、销售;电池材料、电池、储能技术的
研发与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开发;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开发、
咨询、服务、转让;对环保行业及电池行业进行投资;销售贵金属;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59, 68, 1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3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302, 94, 25,
注:佛山三水盟创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宁波盟创投资有限公司。
12、湖南邦普
公司名称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018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广东邦普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新材料、电池及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电池、废旧电
池、塑料及含有镍、钴、铜、锰的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利用与销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或限制的除外);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05, 40, 1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76, 64, 23,
13、邦普汽车
公司名称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2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
实收资本 1,8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东路 018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湖南邦普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报废汽车(含电动汽车)的回收、拆解;动力电池的回收、拆解;
报废汽车、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的再利用、再制造、梯级利用的技
术研究;废旧电池、塑料及有色金属废物的收集、回收与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3, 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3, 1,
14、三水邦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4
公司名称 佛山三水邦普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E 区 12 号厂房 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广东邦普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废旧二次电池回收技术的开发与转让;镍、钴、铜、镉及其他金属
制品,电池材料销售;电池收集、销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6,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79, 1, 1,
15、问鼎投资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6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4521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
16、宁德润丰
公司名称 宁德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 1 号冠宏星花园 21 栋 805 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5
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5,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6,
17、德国时代
中文名称 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GmbH
成立日期 2014 年 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 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德国慕尼黑 Bayerstr 街 83-85a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电池、储能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 1,
18、香港时代
中文名称 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 日
发行股本 10,000 股
实收资本 1 万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香港新界荃湾海盛路 9 号有线电视大楼 3507A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股权投资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6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2, -1, -1,
19、法国时代
中文名称 法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France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40 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 66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蓄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销售、进口、技术咨询、安装及售后服
务等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0、美国时代
中文名称 美国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USA), Inc.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9 日
股本 235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 1209 Orange Street , Wilmington , Delaware
19801, located in the County of New Castle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动力电池、电池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市场营销,包括
贸易、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业务
21、加拿大时代
中文名称 加拿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CANADA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5 日
股本 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2900 - 550 BURRARD STREET VANCOUVER BC V6C 0A3
CANADA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香港时代持股 100%
经营业务 投资
22、香港邦普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7
中文名称 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RUNP (CHINA) RECYCLING TECHNOLOGY CO.,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5 日
发行股本 100,000 股
实收资本 10 万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香港湾仔骆克道 93-107 号利临大厦 1804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广东邦普持股 100%
经营业务 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香港邦普尚未实际运营。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1、上汽时代
公司名称 上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 218 号 C 幢 402 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内)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49%、其他股东持股 51%
经营范围
动力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模具销售;动力电池专
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4, 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盛德大业
企业名称 北京盛德大业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150 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8
实收资本 1,45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6 层 B-1908-074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其他股东持股 %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
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晨道投资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 2425 室
出资情况 问鼎投资出资 34%、其他出资人出资 66%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普莱德新材料
公司名称 北京普莱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19,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9,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创新路 35 号 1 幢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25%、其他股东持股 7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69
经营范围
销售金属材料;产品设计;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5, 15,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4, 2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Valmet
公司名称 Valmet Automotive Oy
成立日期 1968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 万欧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Autotehtaankatu 14 23500 Uusikaupunki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香港时代持股 %、其他股东持股 %
经营范围 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开发、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千欧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65, 15, 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498, 41, -3,
注: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Ernst & Young Oy 审计,2017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长江晨道
企业名称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19 日
执行事务合伙
人
晨道投资
出资额 265,1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
要生产经营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
一期工程 1 号厂房 146 号
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晨道投资出资 %、有限合伙人问道投资出资 %、其
他有限合伙人出资 %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
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运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0
7、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
公司名称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14, 万元
实收资本 114,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 号(办公楼、厂房 A、厂房 B)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其他股东持股 %
经营范围
加工、制造、销售: 纸箱印刷机及配件, 通用机械及配件,提供上
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服务,贸易代理,科技中介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307, 171, 12,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103, 760, 15,
注: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半年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来源于东方精工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8、国联研究院
公司名称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89,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9,00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 11 号(北京有色金属研究
总院怀柔基地 4 号楼、5 号楼)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其他股东持股 %
经营范围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咨
询、推广、服务、转让;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
子元器件、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动力电池研发与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检测。(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19, 8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23, 90,
注: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半年度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9、北京新能源
公司名称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29, 万元
实收资本 529,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经济开发区采和路 1 号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宁德时代持股 %、其他股东持股 %
经营范围
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
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生产电动乘用车;
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汽车、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
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软件开发;经济贸易咨询;汽车装饰;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筹备新能源汽车整车、混
合动力汽车的生产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1,640, 502, 18,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088, 498, -3,
注: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审计,2017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上海分公司
公司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 日
营业场所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莘砖公路 518 号 23 幢 502 室-36
经营范围
电源设备、相关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维修;对新能源行
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2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
(一)控股股东
公司的控股股东是瑞庭投资。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瑞庭投资直接持有
公司 %的股份。
1、瑞庭投资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 万元
实收资本 5,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 704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曾毓群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75, 2,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130, 95, 9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曾毓群和李平。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曾毓群通
过瑞庭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李平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两
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曾毓群先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R3422**(*),现任公
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 (一)董事会成员”。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3
李平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42010319680407****,香港居民身份
证号码为 R6977**(*),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李平先生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2013 年 1 月 18 日,永佳投资和瑞丰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将通过事前协商,协调保持一
致意见。2015 年 10 月 23 日,瑞丰投资的控股股东曾毓群和永佳投资的控股股
东李平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
等诸方面直接或间接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
利时保持一致,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如仍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同意以曾毓群意
见为准,期限自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终止。
报告期内,曾毓群和李平在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上的表决结果均一致,
即两人在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上始终保持一致意见。公司建立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运
营,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曾毓群和李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不影响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此外,曾毓群和李平已就所持发行人股份自愿作出锁定承诺,承诺的具体内
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
锁定期限承诺”。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瑞庭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瑞庭投资控制的其他企业
情况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4
公司名称 宁德前程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1,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74 号蕉城地产综合大楼 9 层 906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瑞庭投资持有 80%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20%股权
经营范围
对汽车制造业的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
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36,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曾毓群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瑞庭投资、宁德前程投资有限公司之外,曾毓
群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香港瑞
华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0 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冠云轩 7 号楼 230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曾毓群持有 99%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股权
经营范围
对工业、农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宁德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2)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5
实收资本 0 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1 号冠云轩 8 号楼 1701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曾毓群持有 99%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股权
经营范围
对工业、农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宁德瑞合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3)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 香港瑞华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uihua Investment (Hong Kong) Cp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14 日
发行股本 10,000 股
实收资本 10,000 港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Room 3507A ,Wharf Cable TV Tower ,9 Hoi Shing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曾毓群持股 100%
经营业务 投资与咨询
3、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平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德永佳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1,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 35 号 4 楼 A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2, 1,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2, 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6
公司名称 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3, 万元
实收资本 3,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 弄 555 号 3 幢 27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有 90%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0%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机电设备、空调设备、电器设备、
家用电器、锁具、电子设备、水处理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
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五金制品、通讯设备(除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智能科技、新能源科技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餐饮企业管
理,商务信息咨询,建筑材料、工艺礼品的批发、零售,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4, 2,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5, 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林适舒适家居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林适舒适家居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 万元
实收资本 0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668 号 206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上海适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2%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48%股权
经营范围
家居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
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梯、空调、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
设备、水处理设备、智能设备、安防设备、热水器、散热器、燃气
器具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特种)、空调、水处理设备安装、维
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海林适舒适家居系统有限公司尚未实际运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7
(4)RCS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名称 RCS INVESTMENT CO., LTD
成立时间 2005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 Limited, Trident Chambers,
.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注: RCS INVESTMENT CO., LTD 为特殊目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作为持
股平台持有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100%股权。
(5)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公司名称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成立时间 2005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5 万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 Limited, Trident Chambers,
.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RCS INVESTMENT CO., LTD 持股 100%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注: RAINBOW RICH PROFITS LIMITED 为特殊目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
作为持股平台,旗下未控股其他任何公司。
(6)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公司名称 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成立时间 2013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 美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有 75%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25%股权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注: RAINBOW CASTLE DEVELOPMENTS LIMITED 为特殊目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旗下未控股其他任何公司。
(7)上海适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适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 3, 万元
实收资本 3, 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8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远东路 886 号 219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空调设备、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锁具、电子产品、水处理设备制
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安装、维修,五
金、建筑材料、通讯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制造、
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电子
智能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餐
饮企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艺品零售、批发,建筑装饰装
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8)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 弄 555 号 4 幢-300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李平持有 64%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36%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9)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奉浦大道 97 号 512 室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股权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食品流通,纺织品、服装鞋帽、
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玩具、装饰品、工艺礼品、化妆
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10)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79
公司名称 上海合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3111 弄 555 号 4 幢-333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合荔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82%股权,其他股东持有 18%
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11)上海禾丽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禾丽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经营地
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 583 号 9 号楼 249 室(单元)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合荔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
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办公用品、玩具、饰品、
工艺礼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该企业股东会已决议注销,待完成法定注销程序。
(五)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黄世霖、宁波联合。
1、黄世霖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世霖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
黄世霖的简历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
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2、宁波联合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宁波联合持有公司 %的股份,其普通合伙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0
为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955,193,267 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为
217,243,733 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2,172,437,000 股,本次发行
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见下表: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瑞庭投资 571,480,527 % 571,480,527 %
黄世霖 260,900,727 % 260,900,727 %
宁波联合 166,200,263 % 166,200,263 %
李平 111,950,154 % 111,950,154 %
招银叁号 72,157,116 % 72,157,116 %
招银动力 66,980,205 % 66,980,205 %
西藏鸿商 62,745,321 % 62,745,321 %
公司名称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8 月 2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及主要
生产经营地
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号办公楼 718 室
经营范围
新能源产业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浙大联合创新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2 %
裴振华 有限合伙人 8,638 %
陈琼香 有限合伙人 2,160 %
出资情况
合计 10,810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1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常州颀德 45,999,147 % 45,999,147 %
先进制造 45,585,780 % 45,585,780 %
西藏旭赢 38,685,909 % 38,685,909 %
博瑞荣合 38,674,068 % 38,674,068 %
博瑞荣通 38,674,068 % 38,674,068 %
润泰宏裕 38,674,068 % 38,674,068 %
新疆东鹏 27,599,481 % 27,599,481 %
恒源瑞华 25,782,714 % 25,782,714 %
荣源宏顺 25,782,714 % 25,782,714 %
恒泰瑞福 25,782,714 % 25,782,714 %
博裕二期 22,999,575 % 22,999,575 %
上海云锋 22,999,575 % 22,999,575 %
华鼎新动力 22,999,575 % 22,999,575 %
安鹏行远 22,999,575 % 22,999,575 %
富泰华 22,999,575 % 22,999,575 %
德茂海润 22,999,575 % 22,999,575 %
天津君联 12,914,733 % 12,914,733 %
绿联君和 11,632,269 % 11,632,269 %
平安置业 11,496,978 % 11,496,978 %
弘道天华 9,199,830 % 9,199,830 %
晖远浩云 9,199,830 % 9,199,830 %
中金启元 9,199,822 % 9,199,822 %
仁达九号 8,714,637 % 8,714,637 %
汇发新源 7,843,170 % 7,843,170 %
广发信德 7,843,170 % 7,843,170 %
华美六期 7,843,170 % 7,843,170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899,871 % 6,899,871 %
明睿七号 5,519,898 % 5,519,898 %
国投创新 4,599,915 % 4,599,915 %
珠海盛博 4,599,915 % 4,599,915 %
尹巍 4,599,915 % 4,599,915 %
深创投 4,313,745 % 4,313,745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2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林锦应 4,164,621 % 4,164,621 %
平潭天得 3,921,588 % 3,921,588 %
一村资本 3,921,588 % 3,921,588 %
招银国际 3,921,588 % 3,921,588 %
七匹狼基金 3,529,428 % 3,529,428 %
赤星羲和 2,299,956 % 2,299,956 %
郭汶钢 1,795,095 % 1,795,095 %
江苏恒义 1,507,881 % 1,507,881 %
朱旭宏 1,436,076 % 1,436,076 %
万景照 622,152 % 622,152 %
二、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 - 217,243,733 %
合计 1,955,193,267 % 2,172,437,000 %
(二)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瑞庭投资 571,480,527 %
2 黄世霖 260,900,727 %
3 宁波联合 166,200,263 %
4 李平 111,950,154 %
5 招银叁号 72,157,116 %
6 招银动力 66,980,205 %
7 西藏鸿商 62,745,321 %
8 常州颀德 45,999,147 %
9 先进制造 45,585,780 %
10 西藏旭赢 38,685,909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3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
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 7 名自然人股东,其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担任职务
1 黄世霖 260,900,727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 李平 111,950,154 % 副董事长
3 尹巍 4,599,915 % 无
4 林锦应 4,164,621 % 无
5 郭汶钢 1,795,095 % 无
6 朱旭宏 1,436,076 % 无
7 万景照 622,152 % 无
(四)发行人国有股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本中不含国有股或外资股份。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 近一年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增资情况
近一年,发行人以增资方式新增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增资协议
签署日期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
(股)
每股价格
(元)
增资总额
(万元)
定价依据
招银动力 22,326,735 291, 协商定价
博裕二期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上海云锋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华鼎新动力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平安置业 3,832,326 49, 协商定价
国投创新 1,533,305 20, 协商定价
先进制造 9,966,482 130, 协商定价
天津君联 383,327 5, 协商定价
1 2016 年 12 月
仁达九号 290,489 3, 协商定价
2 2017 年 3 月 常州颀德 15,333,049 200, 协商定价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4
序号
增资协议
签署日期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
(股)
每股价格
(元)
增资总额
(万元)
定价依据
安鹏行远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西藏旭赢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万景照 76,665 1, 协商定价
3 2017 年 6 月 德茂海润 22,999,575
(相当于转增
前 )
100, 协商定价
注: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0 股。
(2)股权转让情况
近一年,发行人股东进行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协议
签署日期
受让方 转让方
转让股数
(股)
每股价格
(元)
转让价款
(万元)
定价依据
博瑞荣合 1,226,644 16, 协商定价
博瑞荣通 1,226,644 16, 协商定价
润泰宏裕 1,226,644 16, 协商定价
恒源瑞华 817,762 10, 协商定价
荣源宏顺 817,762 10, 协商定价
恒泰瑞福 817,762 10, 协商定价
新疆东鹏
黄世霖 1,533,305 20, 协商定价
赤星羲和 黄世霖 766,652 9, 协商定价
云晖景盛 黄世霖 3,066,610 40, 协商定价
联想(北京)
有限公司
黄世霖 2,299,957 30, 协商定价
珠海盛博 黄世霖 1,533,305 20, 协商定价
弘道天华 黄世霖 3,066,610 40, 协商定价
1
2016 年 12
月
明睿七号 瑞庭投资 1,839,966 24, 协商定价
2017 年 3 月 富泰华 瑞庭投资 7,666,525 100, 协商定价
2
2017 年 4 月 尹巍 宁波联合 1,533,305 20, 协商定价
新疆东鹏 李平 4,599,912 20, 协商定价
中金启元 宁波联合 9,199,822 40,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 李平 3,449,934 15,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 黄世霖 2,299,956 10, 协商定价
绿联君和 聚宝 7 号 5,882,379
(相
当于转增前
)
25, 协商定价
3 2017 年 6 月
晖远浩云 云晖景盛 9,199,830
(相
当于转增前
)
40, 协商定价
4 2017 年 8 月 汇发新源 海峡产业 7,843,170 34, 协商定价
2、 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5
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包括法人、合伙企业及自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法人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出资人 持股比例
1 平安置业 中国平安(601318) 深圳市思道科投资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
%
北京昌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合信投资有限公司 %
2 国投创新 无
东莞市恒丰浩森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等 8 名其他股东
%
3
联想(北京)有
限公司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
4 珠海盛博 潘文博 潘文博 %
5 富泰华 无 中坚企业有限公司 %
(2)合伙企业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招银国际 普通合伙人 %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1 招银动力
深圳市招银展翼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旗扬投资有
公司等 2 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国开博裕广渠(上海)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
西藏施莫克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国创开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
上海骏瑞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2 博裕二期
天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6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上海招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北京百汇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孙宏等 20 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上海众付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普通合伙人 %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刘广霞 有限合伙人 %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巨人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华谊兄弟(天津)互动娱乐有限公
司
有限合伙人 %
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吴光明 有限合伙人 %
3 上海云锋
王育莲等 25 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华鼎资本(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有限合伙人 %4
华鼎新动
力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普通合伙人 %
平安置业 有限合伙人 %
5 常州颀德
上海汽车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6 安鹏行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培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南方德茂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苏州金晟硕彰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7 德茂海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赤星万博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
8 赤星羲和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聚琛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9 明睿七号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7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广州国资国企创新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 %
10 弘道天华
北京物华盈智科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乌鲁木齐东鹏创动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
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蔡晓 有限合伙人 %
11 新疆东鹏
何陟华 有限合伙人 %
中金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12 中金启元 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上海绿联君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
有限合伙人 %
万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上海钰恩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有限合伙人 %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上海长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中联重科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
13 绿联君和
安徽新华投资有限公司等 4 名合
伙人
有限合伙人 %
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晖宏景达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北京浩远和美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
14 晖远浩云
北京浩远企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有限合伙人 %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 汇发新源
广州广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8
序号 股东名称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别 出资比例
陈小荣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君盛恒石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有限合伙人 %
西藏美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厦门若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
深圳市恒晖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等 13 名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3)自然人
序号 姓名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1 尹巍 中国 无 33108219810420****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1、瑞庭投资和李平
曾毓群和李平为一致行动人,曾毓群持有瑞庭投资 100%股权。
2、黄世霖和润泰宏裕
黄世霖在公司股东润泰宏裕的有限合伙人春和瑞泽中持有 %出资。本次
发行前,黄世霖、润泰宏裕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和 %。
3、李平与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
福
李平与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的
关系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4、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及恒泰瑞福
公司骨干人员通过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源宏顺、
恒泰瑞福等六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六家合伙企业持股比例分别为
%、%、%、%、%、%,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
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5、招银叁号、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89
招银叁号和招银动力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招银国际。本次发行前,招银叁号、
招银动力及招银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及 %。
6、仁达九号和明睿七号
仁达九号和明睿七号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发行前,仁达九号、明睿七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
7、常州颀德和平安置业
平安置业为常州颀德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 %。本次发行前,
常州颀德、平安置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8、先进制造和国投创新
先进制造的普通合伙人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是国投创新的基金管
理人。本次发行前,先进制造、国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
9、朱旭宏和江苏恒义
朱旭宏为江苏恒义的监事。本次发行前,江苏恒义、朱旭宏持有公司股份的
比例分别为 %、%。
10、珠海盛博和博裕二期
珠海盛博的股东潘文博,为博裕二期的有限合伙人持有 %出资额。本次
发行前,珠海盛博、博裕二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不存在其他股权关联关系。
(七)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
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宁德时代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骨干人员以自筹资金出资成立千雪投资、倍道投资、合
趣投资、积发投资等 4 家有限公司和博观投资、博观正合、春和瑞福、春和瑞泽、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0
凌顶视野、风行益泰等 6 家合伙企业,并通过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
恒源瑞华、荣源宏顺、恒泰瑞福等 6 家合伙企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新增股份
7,059 万股,增资价格为每股 元。上述增资款已于 2015 年末缴足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技术(业务)人员等。持股对象自取得员工持股计
划的出资份额之日起,原则上应作为发行人员工继续服务不少于五年。持股对象
如在五年服务期届满前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丧失劳动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
其持有的相应出资份额将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人回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简要出资结构如下: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瑞荣合、博瑞荣通、润泰宏裕、恒源瑞华、荣
源宏顺、恒泰瑞福等六家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
%、%、%、%,共有 137 名持股对象,持股平台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博瑞荣合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瑞荣合持有公司 38,674,068 股,占发行前总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1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8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瑞荣合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博观投资 有限合伙人 2, %
合计 2, %
1、千雪投资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千雪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千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元太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8 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千雪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陈元太 %
合计 %
2、博观投资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观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积发投资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2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3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观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吴映明 有限合伙人 2, %
3 谭立斌 有限合伙人 %
4 刘畅延 有限合伙人 %
5 杨琦 有限合伙人 %
6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7 何未 有限合伙人 %
8 吴小平 有限合伙人 %
9 姬宇 有限合伙人 %
10 杭光宝 有限合伙人 %
11 杨开坤 有限合伙人 %
12 温小青 有限合伙人 %
13 刘忠海 有限合伙人 %
14 朱英俊 有限合伙人 %
15 孙晓宇 有限合伙人 %
16 刘海翔 有限合伙人 %
17 韩宝义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 %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积发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积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丰刚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20 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积发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3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赵丰刚 %
合计 %
(二)博瑞荣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瑞荣通持有公司 38,674,068 股,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9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瑞荣通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春和瑞福 有限合伙人 2, %
合计 2, %
1、千雪投资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2、春和瑞福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春和瑞福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春和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4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春和瑞福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4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赵丰刚 有限合伙人 1, %
3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4 梁成都 有限合伙人 %
5 胡建国 有限合伙人 %
6 项延火 有限合伙人 %
7 张凯 有限合伙人 %
8 孙占宇 有限合伙人 %
9 种晋 有限合伙人 %
10 王兵 有限合伙人 %
11 张红叶 有限合伙人 %
12 杨晓军 有限合伙人 %
13 彭振军 有限合伙人 %
14 成勇 有限合伙人 %
15 姚海彬 有限合伙人 %
16 刘晓梅 有限合伙人 %
17 李后勇 有限合伙人 %
18 姜亮 有限合伙人 %
19 杜晓佳 有限合伙人 %
20 高旭光 有限合伙人 %
21 杨彦刚 有限合伙人 %
22 宋毅 有限合伙人 %
23 邱冬 有限合伙人 %
24 李伟 有限合伙人 %
25 胥飞龙 有限合伙人 %
26 李松 有限合伙人 %
27 辛志刚 有限合伙人 %
28 马海 有限合伙人 %
29 马林 有限合伙人 %
30 陈小波 有限合伙人 %
31 王鹏 有限合伙人 %
32 王升威 有限合伙人 %
33 卢艳华 有限合伙人 %
35 魏奕民 有限合伙人 %
35 闫传苗 有限合伙人 %
38 裴贻华 有限合伙人 %
37 苏育专 有限合伙人 %
38 吴圣恺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5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39 喻鸿钢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 %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道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映明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9 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倍道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吴映明 %
合计 %
(三)润泰宏裕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泰宏裕持有公司 38,674,068 股,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泰宏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3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润泰宏裕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春和瑞泽 有限合伙人 2, %
合计 2,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6
1、倍道投资
倍道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博瑞荣通”之“倍道投资”。
2、春和瑞泽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春和瑞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春和瑞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趣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6 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春和瑞泽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合趣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陈元太 有限合伙人 1, %
3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4 黄世霖 有限合伙人 %
5 HUANG DAVID WEI 有限合伙人 %
6 周佳 有限合伙人 %
7 LIN YONGSHOU 有限合伙人 %
8 ZHU TAOSHENG 有限合伙人 %
9 张华 有限合伙人 %
10 王威 有限合伙人 %
11 LAI YONGJIE 有限合伙人 %
12 周耀强 有限合伙人 %
13 朱凌波 有限合伙人 %
14 陈宝华 有限合伙人 %
15 QIAN WUQUAN 有限合伙人 %
16 WANG ZHIHONG 有限合伙人 %
17 于小雪 有限合伙人 %
18 甘生元 有限合伙人 %
19 方樹康 有限合伙人 %
20 米伟 有限合伙人 %
21 方宏新 有限合伙人 %
22 廖能武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7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23 黄轶伦 有限合伙人 %
24
GROESBECK
CHRISTOPHER JAMES
有限合伙人 %
25 邓佳良 有限合伙人 %
26 李爱明 有限合伙人 %
27 杨习文 有限合伙人 %
28 张磊 有限合伙人 %
29 阳超 有限合伙人 %
30 商红武 有限合伙人 %
31 郭超 有限合伙人 %
32 胡伟 有限合伙人 %
33 余德金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 %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趣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合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凯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八号办公楼 3517 室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趣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吴凯 %
合计 %
(四)恒源瑞华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源瑞华持有公司 25,782,714 股,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源瑞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趣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1 室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8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源瑞华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合趣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凌顶视野 有限合伙人 1, %
合计 1, %
1、合趣投资
合趣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三)润泰宏裕”之“合趣投资”。
2、凌顶视野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凌顶视野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5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凌顶视野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赵丰刚 有限合伙人 1, %
3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4 王以宁 有限合伙人 %
5 田丰收 有限合伙人 %
6 钟辉 有限合伙人 %
7 汪焕春 有限合伙人 %
8 余峰 有限合伙人 %
9 唐建华 有限合伙人 %
10 彭英刚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99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1 王小建 有限合伙人 %
12 邓科 有限合伙人 %
13 林松清 有限合伙人 %
14 杜先东 有限合伙人 %
15 王诗龙 有限合伙人 %
16 赵宾 有限合伙人 %
17 黄胜国 有限合伙人 %
18 蒙宏潜 有限合伙人 %
19 徐同周 有限合伙人 %
20 陆晓刚 有限合伙人 %
21 周立卫 有限合伙人 %
22 周敏 有限合伙人 %
23 邹波 有限合伙人 %
24 温劳劳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 %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五)荣源宏顺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荣源宏顺持有公司 25,782,714 股,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源宏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积发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2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荣源宏顺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博观正合 有限合伙人 1,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0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 %
1、积发投资
积发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积发投资”。
2、博观正合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观正合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正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倍道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613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博观正合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倍道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吴凯 有限合伙人 1, %
3 章祖连 有限合伙人 %
4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5 沈锋 有限合伙人 %
6 詹功炜 有限合伙人 %
7 林细福 有限合伙人 %
8 叶群英 有限合伙人 %
9 程云 有限合伙人 %
10 王海松 有限合伙人 %
11 余泽海 有限合伙人 %
12 陈顺水 有限合伙人 %
13 尹治国 有限合伙人 %
14 李延海 有限合伙人 %
15 吴世海 有限合伙人 %
16 谢祯兴 有限合伙人 %
17 郑建峰 有限合伙人 %
18 余泽宁 有限合伙人 %
19 余波 有限合伙人 %
20 呼婷婷 有限合伙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1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1, %
倍道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二)博瑞荣通”之“倍道投资”。
(六)恒泰瑞福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泰瑞福持有公司 25,782,714 股,占发行前总股
本的 %,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恒泰瑞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积发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10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泰瑞福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积发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风行益泰 有限合伙人 1, %
合计 1, %
1、积发投资
积发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积发投资”。
2、风行益泰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风行益泰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风行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千雪投资
注册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 1702 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2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风行益泰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千雪投资 普通合伙人 %
2 吴凯 有限合伙人 1, %
3 李平 有限合伙人 %
4 冯春艳 有限合伙人 %
5 黄思应 有限合伙人 %
6 陈伟峰 有限合伙人 %
7 柳娜 有限合伙人 %
8 许金梅 有限合伙人 %
9 金海族 有限合伙人 %
10 姜玲燕 有限合伙人 %
11 王岳利 有限合伙人 %
12 徐守江 有限合伙人 %
13 何立兵 有限合伙人 %
14 韩昌隆 有限合伙人 %
15 李白清 有限合伙人 %
16 林彩红 有限合伙人 %
17 王耀辉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 %
千雪投资的基本情况和出资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
度安排和执行情况”之“(一)博瑞荣合”之“千雪投资”。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7-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员工人数 18,049 12,962 5,66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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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13,036 %
研发技术人员 3,628 %
行政管理人员 943 %
销售人员 382 %
财务人员 60 %
合计 18,049 %
(三)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用员工,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总人数 缴纳人数 缴纳比例 未缴纳人数 未缴纳比例
1 养老保险 18,049 17,743 % 306 %
2 医疗保险 18,049 17,744 % 305 %
3 生育保险 18,049 17,746 % 303 %
4 工伤保险 18,049 17,886 % 163 %
5 失业保险 18,049 17,744 % 305 %
6 住房公积金 18,049 17,778 % 271 %
截至 2017年 6月 30日,公司为绝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少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包括:新入职员工因正在办理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次月或转移手续完成后开始缴纳;根据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有关政策,超过该月缴纳截止日期
无法缴纳的次月缴纳;退休返聘、境外子公司外籍员工等未缴纳。
根据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平承诺:“在宁德时代首次公开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04
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宁德时代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瑞庭投资和李平将按照出具承诺之日的相对股份比例全
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宁德时代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