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
2015年3月
主 要 内 容
一、怎样开展例行督察自查
(一)什么是例行督察自查?
(二)为什么要进行例行督察自查?
(三)例行督察自查查什么?
(四)例行督察自查怎么查?
二、例行督察自查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
(二)填表要求。
(三)成果要求。
三、自查系统使用及注意事项
例行督察自查就是被督察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即将督察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并将土地利用与管理的自查信息数据通过《土地例行督察地方自查数据填报系统》录入到规定的15张表格中。
一、怎样开展例行督察自查
(一)什么是例行督察自查?
1.通过参与体验例行督察,促进地方土地利用与管理业务工作的规范化;
2.提高驻点例行督察工作效率,减少例行督察驻点时间;
3.地方提前介入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整改工作,有利于减少土地违法违规宗数和面积。
(二)为什么要进行例行督察自查?
总体上讲,自查内容是对即将督察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即对督察年度的土地利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清理。填写《土地例行督察地方自查数据填报系统》中的15种自查表,录入督察年度的土地利用与管理相关信息数据。
(三)例行督察自查查什么?
(卫片监测) 表1: 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情况自查表
(执法查处) 表2: 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自查表
(用地征转) 表3: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自查表
(土地供用) 表4: 建设用地供应、利用情况自查表
(抵押融资) 表5: 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自查表
(收购储备) 表6: 土地储备情况自查表
(土地闲置) 表7: 土地闲置情况自查表
(登记发证) 表8: 土地登记情况自查表
(耕地保护) 表9: 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自查表
(土地整理) 表10:土地整治项目情况自查表
(规划管控) 表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审批情况自查表
(文件规范) 表12:现行涉土管理政策性文件登记自查表
(发改立项) 表13: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情况自查表
(规划许可) 表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自查表
(建设许可) 表15:建设用地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情况自查表
土地例行督察地方自查的15种自查表
关键是把握三个方面
1.自查的组织开展方式方法;
2.自查的填表内容及要求;
3.自查数据填报系统的使用。
(四)例行督察自查怎么查?
(1)组织培训
培训对象:承担上述15种表内容涉及的业务工作人员,并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可以是其他人协助录入)。
培训方式:
①培训加辅导方式,即市州本级培训后,再由其中的骨干辅导市、县自查录入人员;
②两级培训,即先市州本级培训,再由其中的骨干赴县(市、区)培训。
培训内容:
①自查数据填报系统如何使用;
②15种自查表格如何填写录入;
③三是哪些填写内容需要实地核查后录入,如何核查。
1.自查的组织开展方式方法(仅供参考)
(2)成立自查工作队伍
组织协调人员:市、县两级政府领导,国土局及发改、规划、建设部门领导。
自查作业人员:市、县两级承担上述15种表内容涉及的业务科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3)自查录入
自查:对卫片图斑实地核查,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并录取要求填报的信息。
录入:集中时间、相对固定地点录入。
(4)成果汇总保存。
①分宗地(项目、事项)保存。每人每录入完成同一表格中的一宗地(一个项目、一件事项)的全部表格栏目信息数据,都要立即保存。特别要注意的是表3的批次用地,其下有多项分宗供地,每项分宗供地要先行保存,后整项批次保存。
②分单个录入工作人员汇总保存。每个录入工作人员,其录入同一表格的全部任务完成后,在自己的自查系统的首页面选择【数据检查工具】进行录入数据自检,在该表页面选择【单表导出】并保存。为防止数据丢失,应当每天保存一次,第二天再在该表页面选择【单表导入】导入前一天的全部录入数据。
③分表汇总保存。同一种表格多人录入时,该表录入任务全部完成后,各人分别录入并保存的数据,通过该表页面【单表导入】汇总到同一台计算机中,经自查系统的首页面【数据检查工具】自数据总体检后,在该表页面选择【单表导出】并保存。为防止数据丢失,应当备份。
④分县(市、区)汇总保存。将15种表的各自完整保存数据,通过各表页面【单表导入】汇总到同一台计算机中,经自查系统的首页面【数据检查工具】自数据总体检后,在自查系统的首页面【数据导出】并保存。为防止数据丢失,应当备份。
⑤分市(州)汇总保存。集中各县(市、区)汇总保存的县级例行督察自查完整数据,在分县保存的同时,汇总至市(州),形成市(州)例行督察自查整体数据,以数据包的形式保存。数据包中包括:分县(市、区)例行督察自查整体数据和市(州)例行督察自查总体数据。
2.自查的填表内容及要求
填表总体要求;
各表填写说明。
(1)填表前,要认真领会表格内容,仔细体会填表说明;填表时,碰到疑难问题要请教专家解答,真正弄明白后再继续填写;每张表填完后,要认真检查错漏,并要确认是否保存。
(2)所有表格的填写内容的发生时段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对涉及“是否”、“有无”栏目的,填写是或否、有或无;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不涉及的栏目,填写“/”(注:录入时要区分逻辑判断字符格式和数据数学数字格式)。
(4)涉及填写日期栏的,按照“××××.××.××”的格式填写,如:“”。
(5)所有表格的量度单位: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其他(如:亩、平方米、万元、元、元/平方米等),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6)所有填写的信息数据均要有相关的用地档案资料或有关的证明材料支持。
填表总体要求
分表填写说明
表1: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情况自查表(卫片监测)
(1)该表自查的是卫片监测变化图斑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实地核查并录入“图斑基本信息、权属地类、规划、审批、农转用、产业政策、紧急用地、供地”等信息数据来实现。
(2)室内就能掌握变化图斑填写的信息数据,可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填写;室内不能掌握变化图斑填写的信息数据,须经实地核查后填写。
(3)建议由执法大队负责该表自查、填写任务。
(4)表中权属及地类情况和规划情况中的“农用地面积”、权属及地类情况和规划情况中的“耕地面积”、权属及地类情况和规划情况中的“基本农田面积”按照地块变化前的原地类面积填写;
(5)表中已取得的用地手续情况中的“最终批准手续”按照在预审、转用征收(用)、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供地等类型选择填写,已取得的用地手续情况中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面积、其中耕地面积和按照相应类型对应填写;
(6)“备注”栏填写内容:是“保障性住房的,需在备注中说明具体类型;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需在备注中说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号和审核同意时间。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需录入“违法案件基本信息、规划、查处、行政处罚落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信息数据。
(2)凡是发现并登记的土地违法违规线索均应逐一录入;每件录入到其最终处理结果为止。
(3)建议由执法大队负责该表填写任务。
(4)表中涉及到的“查处落实情况”均应有相关票据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作印证支持。
表2: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自查表(执法查处)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通过录入“用地审批宗地基本信息、规划、转征收批准、补充耕地、征地实施、供地、实际用地”等信息数据来实现。
(2)填表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经依法批准的批次、单独选址项目和增减挂钩用地试点项目等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4)表中的“计划指标类型”需按照年度计划、挂钩指标、年末追加、奖励指标、万顷良田、点供指标、单独选址、置换指标等类型填写。
(5)表中的“供地方式”填写划拨、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
(6)填写的征地和供地相关数据必须有相关卷宗作为支撑。
(7)同一批次涉及多宗供地的,需在“供地情况”中分项目分宗填写。
表3: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自查表(用地征转)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建设用地供应、利用情况。要求录入“供地宗地基本信息、土地来源、出让程序履行、出让金缴纳、容积率、土地登记抵押融资、供地审批、规划及施工许可、实际用地”等信息数据。
(2)填表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下发划拨决定书的宗地。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填写。
(4)表中“单位地价”指应缴出让金总额÷供地面积;
(5)表中“约定开工时间”和“约定竣工时间”需按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日期填写;没有约定的,填写未约定。
(6)填写的供地项目相关数据必须有相关卷宗作为支撑。
表4:建设用地供应、利用情况自查表(土地供用)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通过录入“抵押宗地基本信息、审批、登记发证、抵押融资、规划许可、实际用地”等信息数据来实现。
(2)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3)表中“抵押时间、抵押面积、抵押权人、抵押金额、抵押状态”按照他项权利证书填写。
(4)表中“规划用途”和 “批准时间”按照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
表5: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自查表(抵押融资)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储备情况。要求录入“储备宗地基本信息、土地来源、抵押、实际用地”等信息数据。
(2)本表填写时间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储备机构实际储备地块情况。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4)表中“转征收批准文号或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权属证明”填写批文文号、原土地证编号、变更调查资料(明确具体年度)、土地确权文件编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文件编号等。
表6:土地储备情况自查表(土地储备)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闲置情况。要求录入“闲置宗地基本信息、土地来源、土地供应、实际用地”等信息数据。
(2)填表范围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认定为闲置的宗地。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4)“闲置原因”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明确的类型。
表7:土地闲置情况自查表(土地闲置)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登记情况。要求录入“登记宗地基本信息、土地来源、土地登记、他项权利”等信息数据。
(2)填表范围为督察时段内,除分割登记的个人商品住宅以外,所有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宗地(含城乡结合部私宅、如果农村个人住宅量过大的话填写30%,例如尾号)。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籍管理人员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表8:土地登记情况自查表(登记发证)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要求录入“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本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年度耕地变化、年度基本农田变化、耕地及基本农田基础工作”等信息数据。
(2)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耕保和地籍管理人员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3)表中“上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和 “本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依据上年度末和本年度年末的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填写。
(4)表中“年内减少去向”和“年内补划来源”需在备注中说明减少的原因、补划地点(到村、组)。
表9:年度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自查表(耕地保护)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整治项目情况。要求录入“土地整理项目的名称、位置、面积、立项审批、资金来源、投资、开工、竣工”等信息数据。
(2)本表填写督察时段正在实施或完成验收的项目。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耕保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表10:土地整治项目情况自查表(土地整理)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审批情况。要求录入“规划调修基本信息、调修面积、调修原因”等信息数据。
(2)本表填写督察时段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
(3)建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人员填写,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
表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审批情况自查表(规划管控)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现行涉土管理政策性文件。要求录入“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发文单位、涉土主要内容摘要”等信息数据。
(2)本表填写的文件主指被督察地区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正在执行的涉土管理政策性文件。
(3)填表单位应为被督察地区的市(州)人民政府。建议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室熟知相关文件的管理人员填写,并请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的有关人员协助和审核。
表12:现行涉土管理政策性文件登记自查表(文件规范)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情况。要求录入“项目立项基本信息、核准审批备案、用地预审”等信息数据。
(2)填表范围为督察时段内经发改部门立项的项目。
(3)填表单位应为被督察地区的市、县两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建议由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填写,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征地管理人协助和审核。
表13: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情况自查表(发改立项)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要求录入“项目规划基本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土地审批”等信息数据来实现。
(2)填表范围为督察时段内经规划或建设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3)填表单位应为被督察地区的市、县两级规划部门。建议由市、县两级规划部门填写,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人协助和审核。
表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情况自查表(规划许可)
分表填写说明
(1)该表自查的是建设用地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情况。要求录入“项目建设基本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土地审批、实际建设”等信息数据。
(2)填表范围为督察时段内经建设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3)填表单位应为被督察地区的市、县两级建设部门。建议由市、县两级建设部门填写,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征地或规划管理人协助和审核。
表15:建设用地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核发情况自查表(建设许可)
1.例行督察自查完成时间要与例行督察开展时间相衔接。
2.例行督察开展时间:湘潭市,清明节后;邵阳市,五一劳动节后。
3.例行督察自查完成时间:湘潭市,清明节前;邵阳市,五一劳动节前。
二、例行督察自查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
(二)填表要求
1.表12(文件规范)、表13(发改立项)、表14(规划许可)、表15(建设许可)这4种表的填写单位分别是政府办、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填写时国土局需要与其通力合作。建议国土局派人到相关单位与其共同填写,如有可能国土局可先行填写已经掌握的基本信息和部分内容。
2.表5(抵押融资)、表6(收购储备)、表9(耕地保护)、表10(土地整理)、表11(规划管控)这5种表的填写项目较少,建议先由市(州)国土局填写,填写有困难时再请相关县(市、区)协助或共同填写。
3.表1(卫片监测)、表2(执法查处)、表3(用地征转)、表4(土地供用)、表7(土地闲置)、表8(登记发证)这6种表的填写项目相对较多,但对于例行督察十分重要,需要逐项填写。建议市、县两级国土局分别填写各自的项目,然后由市(州)国土局审查汇总到一起。
(三)成果要求
1.及时保存十分重要。一是每项录入完成后要立即保存;二是离机时要整体导出建立文件夹保存;三是每人每天的录入数据、分表合并汇总数据、自查整体数据均要备份保存。
2.导出成果数据前要经自查填报系统中的【数据检查工具】数据自检无错漏后,再行保存;所有成果数据需要市(州)国土局最终审定并加盖公章;数据一旦上报,再不能更改。
3.最终数据成果:一是分县(市、区)整体自查数据及其分表数据;二是分市(州)整体自查数据及其分表数据。
4.所有成果均要真实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信息数据支撑,不易取得的证明材料要备份或复制备查。
三、自查数据填报系统的使用
1
目标
2
安装
3
*
自查系统
内容
1. 目标
通过本系统填报自查数据,提升自查数据录入效率,同时有效减少录入过程中手误等原因导致数据不准确的现象。同时,提供多种数据校验检查功能,减少自查数据不合格现象,有效减轻被督察城市的数据填报、数据修正工作量。
本系统为单机版安装包,为简单客户端EXE执行文件,同时将必要的运行环境程序也一并压缩在安装包内,双击按照提示进行安装即可。
2.安装
程序安装完后,系统桌面自动生成快捷方式,双击全打开登陆窗口。
登陆用户名user,初始密码为空。
3. 登陆
初始化设置 —
系统对部分信息采取一次初始化,避免重复录入。
包括填写行政区划 ,填报单位及填报人 。
A : 横向菜单:基本功能包括:[查询统计],[数据管理],[填报说明],[退出系统]
B 左侧竖向菜单:表单列表,点击可进入对应表单
C 右侧填报说明:包括各个表单填报方法帮助
4.填报界面(表单录入)
15张表单中大部分是由国土部门录入的,且本系统是首次使用,录入前需要阅读录入具体说明,参考系统中[填报说明]内的[使用说明]的文档。
以下是表单的填写界面展示。
表单录入
唯一识别号
十五个张表单,每张表单增加系统自动生成唯一识别号功能 ,同时,在作好编号区间分配情况下,多人分工录入同一张表。通过此功能,当自查数据导入在线系统时,可以快速定位查找。
—表单1录入
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情况自查表
本表必填写项会以红色背景显示,进行提醒。
—表单2录入
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自查表
表中的智能搜索功能可关联到表1的地块编号,智能录入有关数据。
—表单3录入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自查表
智能搜索功能按批准文号进行关联数据自动录入;面积默认值系统自动填充数字0.
—表单4录入
建设用地供应、利用情况自查表
此表可同时填写批准项目有关批准信息,并与供应、利用情况信息相关联。
—表单5录入
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自查表
自动获取填报人信息。
—表单6录入
土地储备情况自查表
可通过查找功能快速定位到某条记录信息。
—表单7录入
土地闲置情况自查表
选择时间时,会弹出时间选择框,可快速选择年份及月份。
—表单8录入
土地登记情况自查表
可[隐藏列表],隐藏数据列表,增加表单填写区域,便于填写。
—表单9录入
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自查表
—表单10录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审批情况自查表
所在位置可以填写到村级
—表单11录入
现行涉土管理政策性文件登记自查表
—表单12录入
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情况自查表
此表由发展改革部门填写
—表单13录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自查表
此表由规划部门填写
—表单14录入
建设用地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情况自查表
此表由建设部门填写。
—表单15录入
数据检查
针对每个表单部分重要校验进行检查,并作提示。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数据修正。
特色功能
—数据检查
数据转移
系统支持数据导入,及整库导出功能。可将此数据直接导入到在线督察系统中 。
特色功能
—数据转移
特别说明
1.本系统基于32位和64位WINDOWS操作系统研发,目前只支持WIN XP,WIN 7 等。
2.填表前,要认真领会表格内容,仔细体会填表说明;填表时,碰到疑难问题要请教、讨论,真正弄明白后再继续填写;特别要注意看填表说明和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一般的问题都已经有了说明。
3. 对涉及“是否”、“有无”栏目的,填写是或否、有或无;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填写在备注栏内。
4.涉及填写日期栏的,按照“××××.××.××”的格式填写,如:“”
5.所有表格的量度单位:公顷,保留小数点后4位;其他(如:亩、平方米、万元、元、元/平方米等),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6.填写的具体数据必须有相关卷宗作为支撑;对不涉及的内容,不填写 。不易取得的证明材料要备份或复制备查。同时,自查录入的过程也是资料整理准备的过程,大家要利用这个机会把各种档案资料整理好、规范好。
7.备案审批、供地数据只涉及表3 、表4,填写表3和表4的人员对应导入,其他人员不必导入且仅且一人导入。
8.填写面积等数据类型内容时,需要在输入法的半角状态下填写。
9.每张表前面有一个标识号,多人填写时请注意 作好区间分配。
10.及时保存十分重要。一是每项录入完成后要立即保存;二是离机时要整体导出建立文件夹保存;三是每人每天的录入数据、分表合并汇总数据、自查整体数据均要备份保存。
11导出成果数据前要经自查填报系统中的【数据检查工具】数据自检无错漏后,再行保存;所有成果数据需要市国土局最终审定并加盖公章;数据一旦上报,再不能更改。
12.最终数据成果:一是分县(市、区)整体自查数据及其分表数据;二是市(州)整体自查数据及其分表数据。
联系方式:欢迎大家交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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