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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税数据大集中项目
操作手册
(网上报税分册)
数据管理中心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1
第1章 房产土地税源登记
§ 录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
§ 业务简述
本模块用于纳税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源信息的初次登记,对进行了初次登记的纳税人,不能在此模块进行
登记。本模块主要包括 3 张房产税税源主表,分别为自有房屋表、无
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承租房屋情况表,其中自有房屋表包含 3 张
辅助表,分别为减免情况表、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出租房屋情
况表;包括 3 张土地税税源主表,分别为自有土地表、无偿使用他人
土地情况表、租赁土地情况表,其中自有土地表含有 3 张辅助表,分
别为减免情况表、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出租土地情况表。
§ 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登记表主界面操作说明
点击菜单[网上报税]->[登记管理]->[录入《房产、土地税税
源情况表》],进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录入主界面。进入画面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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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登记表主界面如下图,上部工作区为纳税
人基本信息,下部工作区为房产、土地税税源表选项。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纳
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需要录入的房产、土地税
税源登记表选择区,土地税税源登记表分别是自有土地表、无偿使用
他人土地情况表、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分别是自
有房屋表、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承租房屋情况表。
命令按钮说明:[确定]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进入选择的房产、
土地税税源登记表。[返回]按钮,退出此画面。
注意事项:首先应该录入土地表,然后录入房产表,在录入自有
房屋表和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前,必须录入对应的土地登记表。
自有土地表操作说明
选择《自有土地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自有土地表》
录入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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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自有土地资料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自有土地信息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土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
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号、行政区域、详细地址、土地取得方
式、土地取得时间、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土
地容积率、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面积、
免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土地等级、土地使用状态为必填项;
适用税额由录入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点击减免情况可
以进入减免情况表;点击无偿提供情况可以进入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
况表;点击出租情况可以进入出租土地情况表。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审核公式:[自有土地表]免税土地面积 = [减免情况表]的免税土
地面积合计;[自有土地表]的土地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土地表]的无
偿提供他人土地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土地面积合计
注意事项:
当录入的免税土地面积大于零时,必须录入减免情况表,否则
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土地使用状态中有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或部分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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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土地时,必须录入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土地使用状态中有出租土地或部分出租土地时,必须
录入出租土地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土地减免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减免情况]按钮,进入《减免情况表》录入模块,如下图所
示。
录入项目说明:在此界面用户可进行本条土地减免情况的录入。
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资料显示区,不能修
改;下部工作区为减免表录入区,用户可进行对应自有土地减免项目
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免税土地面积、免税项目为必录项;适用政策依
据根据免税项目自动带出,不必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
钮;[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
击此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
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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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式:[减免表]中的免税土地面积合计=[自有土地]表中的
免税土地面积。
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无偿提供情况]按钮,进入本条土地的无偿提供土地情况表
的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
资料显示区,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提供土地情况表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对应自有土地无偿提供情况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土地编号、
土地使用证号为自有土地的,不能修改;无偿提供他人使用土地面积、
无偿使用人识别号、无偿使用人名称、联系电话、无偿使用起始时间、
无偿使用终止时间、无偿使用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为必录项。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钮;
[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此
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
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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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式:无偿提供他人使用土地面积合计 <= [自有土地表]的
土地面积。
注意事项:录入无偿使用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
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无偿使
用人名称。
出租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出租情况]按钮,进入本条土地的出租土地情况表的录入界
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资
料显示区,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出租土地情况表录入区,用户可
进行对应自有土地出租情况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土地编号、土地使用
证号为自有土地的,不能修改;出租土地面积、承租人识别号、承租
人名称、联系电话、出租起始时间、出租终止时间、租金总额、是否
与地上房屋一同出租为必录项。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钮;
[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此
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
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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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式:出租土地面积合计 <= [自有土地表]的土地面积。
注意事项:录入承租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承租人名称。
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录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界面上选择“无偿使用他人土
地情况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录入
模块,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使用他人土地表的
录入区,用户可进行无偿使用他人土地表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土地编
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号、行政区域、详细地
址、无偿使用土地面积、单位识别号、单位(个人)名称、联系电话、
无偿使用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无偿使用起始时间、
无偿使用终止时间、土地等级、适用税率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录入
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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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注意事项:录入单位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单位名称。
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录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界面上选择“有偿租赁土地情
况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录入模块,如
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的
录入区,用户可进行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土地编
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号、行政区域、详细地
址、承租使用土地面积、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个人身份证号)、出
租方单位(个人)名称、联系电话、出租方是否为村委会、是否转租、
应税土地面积、土地等级、适应税率、承租起始时间、承租终止时间、
支付租金总额、是否同时租赁地上房屋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录入的
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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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注意事项:录入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
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出租
方名称。
自有房屋表操作说明
选择“自有房屋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自有房屋表》
录入模块,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自有房屋资料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自有房屋情况的录入和删除。其中房屋编号由系统自动生
成,不需要录入;行政区域、详细地址、房产使用权证号码、房屋取
得方式、房屋取得时间、房屋建筑面积-地上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
积-地下房屋面积、房屋原值-合计、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支付价款、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可扣除的免税原
值、应税原值、房屋使用状态、该房产所在土地编号为必填项;减免
情况、无偿提供状况、出租情况为辅助表的入口按钮,点击[减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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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按钮可以进入减免情况表界面;点击[无偿提供情况]按钮可以进入
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界面;点击[出租情况]按钮可以进入出租土
地情况表界面。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审核公式:可扣除的免税原值= [减免情况表]的免税土地面积合
计;地上房屋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的无偿提供他人使
用面积-地上房屋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建筑面积-地上房屋
面积合计;地下房屋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的无偿提供
他人使用面积-地下房屋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建筑面积-地
下房屋面积合计;房屋原值-合计 >=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支付价款 + 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开发成本费用
注意事项:
当录入的可扣除的免税原值大于零时,必须录入减免情况表,
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房屋使用状态中有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或部分无偿提供
他人房屋时,必须录入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房屋使用状态中有出租房屋或部分出租房屋时,必须
录入出租房屋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减免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减免情况]按钮,进入《减免情况表》录入模块,如下图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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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在此界面用户可进行本条土地减免情况的录入。
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资料显示区,不能修
改;下部工作区为减免表录入区,用户可进行对应自有土地减免项目
的录入和删除。其中免税土地面积、免税项目为必录项;适用政策依
据根据免税项目自动带出,不必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
钮;[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
击此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
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审核公式:[减免表]中的免税原值合计=[自有房屋]表中的可扣
除的免税原值。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无偿提供情况]按钮,进入本条土地的无偿提供房屋情况表
的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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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
资料显示区,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提供房屋情况表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对应自有房屋无偿提供情况的录入和删除。其中房屋编号、
房屋产权使用证号码为自有房屋的,不能修改;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
积-地上房屋面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积-地下房屋面积、无偿使用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无偿使用单位(个人)名称、无偿使用人联系电
话、无偿使用开始时间、无偿使用终止时间、是否由无偿使用方代缴
纳房产税为必录项。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钮;
[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此
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
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审核公式: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积-地上房屋面积合计 <= [自有
房屋表]的地上房屋面积;无偿提供他人使用面积-地下房屋面积合计
<= [自有房屋表]的地下房屋面积。
注意事项:无偿使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
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无
偿使用单位(个人)名称。
出租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点击[出租情况]按钮,进入本条土地的出租房屋情况表的录入界
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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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及对应自有土地资
料显示区,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出租房屋情况表录入区,用户可
进行对应自有房屋出租情况的录入和删除。其中房屋编号、房屋产权
使用证号为自有土地的,不能修改;出租建筑面积-地上房屋面积、
出租建筑面积-地下房屋面积、承租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承租使用单
位(个人)名称、联系电话、合约定租金收入总额、税务部门核定租
金总额、是否为转租、是否出租住宅给个人用于居住、出租开始时间、
出租终止时间为必录项;免租开始时间、免租终止时间为可选录入项。
命令按钮说明[新增]按钮:当需要新增一条记录时,点击此按钮;
[删除]按钮: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此
按钮; [保存]按钮:点击此按钮,则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
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自有土地的录入界面。
审核公式:出租建筑面积-地上房屋面积合计 <= [自有房屋表]的
地上房屋面积;出租建筑面积-地下房屋面积合计 <= [自有房屋表]的
地下房屋面积。
注意事项:录入承租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
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承
租使用单位(个人)名称。
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录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界面上选择“无偿使用他人房
屋情况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录入
模块,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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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使用他人房屋表的
录入区,用户可进行无偿使用他人房屋表的录入和删除。其中房产编
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行政区
域、详细地址、产权人识别号、产权人名称、无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地上房屋面积、无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地下房屋面积、无偿使用部
分房屋原值-合计、无偿使用部分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
价款、无偿使用部分房屋原值-其中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应税原值、
是否代缴纳房产税、是否属于征税范围、无偿使用期限起始时间、无
偿使用期限终止时间、土地等级、适用税率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录
入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注意事项:录入产权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产权人名称。
承租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录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界面上选择“承租房屋情况表”
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承租房屋情况表录入模块,如下图所示。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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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承租房屋情况表的录入
区,用户可进行承租房屋情况表的录入和删除。其中房产编号由系统
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房屋产权证号、行政区域、详细地址、出租
方纳税人识别号、出租方单位名称、出租方联系电话、出租方是否转
租、承租房屋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租金总额、承租期限起始时间、承
租期限终止时间、承租方是否承担出租房屋发生的税费为必填项;无
偿使用期限起始时间、无偿使用期限终止时间为可选择录入项。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当需要删除
记录时,首先选中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点击[临时保存]
按钮,保存已录入的记录;点击[申报提交]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
入的数据生效;[返回]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注意事项:录入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
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出租
方名称。
§ 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变更登记
§ 业务简述
本模块用于纳税人通过互联网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
源信息的变更登记,即对已进行了初次登记的纳税人,在此模块进行
房产、土地税源信息的变更。主要包括 3 张房产税税源主表,分别为
自有房屋表、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承租房屋情况表,其中自有
房屋表包含 3 张辅助表,分别为减免情况表、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
表、出租房屋情况表;包括 3 张土地税税源主表,分别为自有土地表、
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租赁土地情况表,其中自有土地表含有 3
张辅助表,分别为减免情况表、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出租土地
情况表。
§ 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登记表主界面操作说明
点击菜单[网上报税]->[登记管理]->[房产、土地变更登记],
进入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表变更主界面。进入画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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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变更登记主界面如下图,上部工作
区为纳税人基本信息,下部工作区为房产、土地税税源表选项。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纳
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需要变更的房产、土地税
税源登记表选择区,土地税税源登记表分别是自有土地表、无偿使用
他人土地情况表、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分别是自
有房屋表、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承租房屋情况表。
命令按钮说明:[确定变更]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进入选择的房
产、土地税税源登记表。[返回变更]按钮,退出此画面。
注意事项:首先应该变更土地表,然后变更房产表,在变更自有
房屋表和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前,必须变更对应的土地登记表。
自有土地表操作说明
选择《自有土地表》选项,点击[确认变更]按钮,进入《自有土
地表》变更模块,如下图所示。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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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自有土地资料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自有土地信息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状态为变更控制
选择,共包括 4 个选项,‘申报’选项说明本条土地税税源资料已提交有
效,‘删除’选项,当需要删除土地资料时,首先选择此选项,‘新增’选
项是指本次录入按[新增]命令按纽后的默认值,表示本次变更新增的
土地资料,‘修改’选项是指对需要修改的记录,首先需要选择此选项,
然后可以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变更原因是对状态项选择“删除”
或“修改”时,需要录入的变更的原因,为必录入项,当状态项为“申
报”或“新增”时为不录入项;注销时间是当状态选择“删除”时必须录入,
否则不用录入;土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
号、行政区域、详细地址、土地取得方式、土地取得时间、取得土地
使用权支付价、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土地容积率、土地性质、土地用
途、是否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面积、免税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
土地等级、土地使用状态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录入的土地等级自动
生成,不需要录入。点击减免情况可以进入减免情况表;点击无偿提
供情况可以进入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点击出租情况可以进入出
租土地情况表。
命令按钮说明: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一条空记录;[删除]按钮,
当需要删除记录时,首先在状态项目中选选择‘删除’,然后点击[删除]
按钮;点击[变更保存]按钮,保存录入数据且录入的数据生效;[返回]
按钮:点击此按钮,则返回的主界面。
审核公式:[自有土地表]免税土地面积 = [减免情况表]的免税土
地面积合计;[自有土地表]的土地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土地表]的无
偿提供他人土地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土地面积合计
注意事项:
当录入的免税土地面积大于零时,必须录入减免情况表,否则
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土地使用状态中有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或部分无偿提供
他人土地时,必须录入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土地使用状态中有出租土地或部分出租土地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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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出租土地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
才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
态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
土地减免情况表操作说明
其操作完全同录入环节。
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其操作完全同录入环节。
出租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其操作完全同录入环节。
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变更登记界面上选择“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选项,
点击[确认变更]按钮,进入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情况表变更模块,如下
图所示。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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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使用他人土地表的
变更区,用户可进行无偿使用他人土地表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
状态代码,变更原因和注销时间的操作及控制同“自有土地表”;土地
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号、行政区域、详细
地址、无偿使用土地面积、单位识别号、单位(个人)名称、联系电
话、无偿使用人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无偿使用起始
时间、无偿使用终止时间、土地等级、适用税率为必填项;适用税额
由录入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同“自有土地表”。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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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录入单位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单位名称。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
才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
态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
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变更登记界面上选择“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选项,点
击[确认变更]按钮,进入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变更模块,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的
录入区,用户可进行有偿租赁土地情况表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
状态代码,变更原因和注销时间的操作及控制同“自有土地表”;土地
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使用证号、行政区域、详细
地址、承租使用土地面积、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个人身份证号)、
出租方单位(个人)名称、联系电话、出租方是否为村委会、是否转
租、应税土地面积、土地等级、适应税率、承租起始时间、承租终止
时间、支付租金总额、是否同时租赁地上房屋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
录入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39
命令按钮说明:同“自有土地表”。
注意事项:录入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
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出租
方名称。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才
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
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
自有房屋表操作说明
选择“自有房屋表”选项,点击[确认]按钮,进入《自有房屋表》
录入模块,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自有房屋资料录入区,
用户可进行自有房屋情况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状态代码,变更
原因和注销时间的操作及控制同“自有土地表”;房屋编号由系统自动
生成,不需要录入;行政区域、详细地址、房产使用权证号码、房屋
取得方式、房屋取得时间、房屋建筑面积-地上房屋面积、房屋建筑
面积-地下房屋面积、房屋原值-合计、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
权支付价款、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可扣除的免税
原值、应税原值、房屋使用状态、该房产所在土地编号为必填项;减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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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情况、无偿提供状况、出租情况为辅助表的入口按钮,点击[减免
情况]按钮可以进入减免情况表界面;点击[无偿提供情况]按钮可以进
入无偿提供他人土地情况表界面;点击[出租情况]按钮可以进入出租
土地情况表界面。
命令按钮说明:同“自有土地表”。
审核公式:可扣除的免税原值= [减免情况表]的免税土地面积合
计;地上房屋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的无偿提供他人使
用面积-地上房屋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建筑面积-地上房屋
面积合计;地下房屋面积 >=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的无偿提供
他人使用面积-地下房屋面积合计 + [出租情况表]的出租建筑面积-地
下房屋面积合计;房屋原值-合计 >=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支付价款 + 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开发成本费用
注意事项:
当录入的可扣除的免税原值大于零时,必须录入减免情况表,
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房屋使用状态中有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或部分无偿提供
他人房屋时,必须录入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选择的房屋使用状态中有出租房屋或部分出租房屋时,必须
录入出租房屋情况表,否则不能录入。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
才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
态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
减免情况表操作说明
同“自有土地表”。
无偿提供他人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同“自有土地表”。
出租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同“自有土地表”。
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变更登记界面上选择“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选项,
点击[确认变更]按钮,进入无偿使用他人房屋情况表变更模块,如下
图所示。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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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无偿使用他人房屋表的
录入区,用户可进行无偿使用他人房屋表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
状态代码,变更原因和注销时间的操作及控制同“自有土地表”;房产
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土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行政
区域、详细地址、产权人识别号、产权人名称、无偿使用房屋建筑面
积-地上房屋面积、无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地下房屋面积、无偿使用
部分房屋原值-合计、无偿使用部分房屋原值-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
付价款、无偿使用部分房屋原值-其中土地开发成本费用、应税原值、
是否代缴纳房产税、是否属于征税范围、无偿使用期限起始时间、无
大连地税房产、土地税税源登记项目操作手册---网上申报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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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使用期限终止时间、土地等级、适用税率为必填项;适用税额由录
入的土地等级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
命令按钮说明:同“自有土地表”。
注意事项:录入产权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税务登
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产权人名称。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才
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
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
承租房屋情况表操作说明
房产、土地变更登记界面上选择“承租房屋情况表”选项,点击[确
认变更]按钮,进入承租房屋情况表变更模块,如下图所示。
录入项目说明:此界面分为上部纳税人基本资料显示区,显示
纳税人的基本资料,不能修改;下部工作区为承租房屋情况表的录入
区,用户可进行承租房屋情况表的录入、修改和删除。其中状态代码,
变更原因和注销时间的操作及控制同“自有土地表”;房产编号由系统
自动生成,不需要录入;房屋产权证号、行政区域、详细地址、出租
方纳税人识别号、出租方单位名称、出租方联系电话、出租方是否转
租、承租房屋建筑面积、合同约定租金总额、承租期限起始时间、承
租期限终止时间、承租方是否承担出租房屋发生的税费为必填项;无
偿使用期限起始时间、无偿使用期限终止时间为可选择录入项。
命令按钮说明:同“自有土地表”。
注意事项:录入出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检索已办理
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果已办理税务登记则将纳税人名称复制到出租
方名称。
当需要修改已提交的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项目中的“修改”,才
可进行修改,否则不能修改;当需要删除某条记录时,首先选择状态
项目中“删除”,然后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