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工作票管理规定制度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无人值守变电站工作票管理)
1 总 则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
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
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在变电站(发电厂)、
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
制度。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管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
心管理办法》执行。
工作票管理
监控中心负责本中心有关的工作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运维操作站负责所辖站的工作
票的审核、办理、统计分析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应由安监部门每年审
查并书面公布。
工作票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开票,其中变电站的工作票应按站编号;执行完成后应进行回填,
并分站办理归档手续。特殊情况下可不使用生产安全管理系统开票。变电站的工作票保存在运维操作站,
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对于计划性变电工作票,检修单位应通过生产安全管理系统或其他方式提前一天送达运维操作站,
并电话通知运维操作站审核。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运维操作站人员。
运维操作站收到工作票应及时审核,发现错误或疑问时,应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不合格的工作
票,退回重新签发。
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到无人值守变电站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当日不能完成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通知
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并将工作票交回运维操作站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
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方可工作。
工作临近结束,工作负责人应预先与运维操作站协商工作验收时间,运维操作站应安排人员到现
场进行验收。
验收完毕,办理工作终结,拆除自设安全措施,验收人员应及时汇报调度并告知监控中心,方可
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内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
所的工作。
2 填用变电工作票的工作
填用变电工作票方式有下列几种: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 A)。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 B)。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 F)。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 G)。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 I)。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 E)。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 M)。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工作前设备无论处何种状态,一律视为运行状态):
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如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如: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部分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2-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
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等及其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在高压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图像监控系统
等及其二次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通信系统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复用通道(包括载波、微波、光纤通道等)的检修、联
动试验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跳闸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水车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或做安全措施者。
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在变电站内待用间隔进行线路参数实测(如未接入系统,则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检修的设备。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4-1规定的设备。
在 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4-1规定,但小于其表
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型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部位。
当两台主变共用一台消弧线圈时,如在变压器上工作,应拉开该主变中性点刀闸,并在检修主变中性线
上装设接地线;在中性点消弧线圈上工作时,应拉开两台变压器中性点的刀闸,并将消弧线圈接地。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原则上是将运行设备停运后,中性点
方可工作。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将中性点跨接
做好临时可靠接地后,才可进行断开中性点设备的工作。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电力电缆检修或试验需停电的工作。
在同一变电站(或发电厂)内,高压电力电缆两端连接变电设备同时有配合停电工作时,为简化手
续,可仅填用一份变电第一种工作票。
在同一条线路内,高压电力电缆两端连接架空线路同时有配合停电工作时,为简化手续,可仅填用
一份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填用变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2-1距离的相关场所,以及无可能触及高压带电设备带电部分的工
作,包括:
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而只要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的。
进入变电站从事如土建、防腐、通讯、装校表计、吊装设备、设备清扫等工作,无需将高压设
备停电的。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在运行中改变装置原有定值时不影响一次设备正
常运行的工作。
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屏柜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上的工作,
可以不停用所保护的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监控系统(含后台机)等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
设备上检修及试验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在经继电保护出口的发电机组热工保护及其相关回路上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
措施的。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在通信设备(设施)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在自动化设备上的工作,可以不停用高压设备或不需做安全措施的。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填用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在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
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2-1规定的工作。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
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或事故抢修自停运、抢修、预计恢复送电累积时间超过 24小时不能恢复
送电的,应办理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手续。
在变电站(发电厂)二次回路上工作,遇有下列情况工作班组除按规定填用变电第一(二)种工作
票以外,还应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除、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短路端子之间二次线上进行的工作。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内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并签发。
监护人由技术水平较高及有经验的人担任,执行人、恢复人由工作班成员担任,按二次工作安全措
施票的顺序进行。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执行。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一式两份,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与工作票同步填写、执行和保存并纳入工作票
一起考核。
没有经审批的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运行值班人员不得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同时纳入对变电站的考核,但运行值班人员不承担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内容的复核责任。
动火工作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动火工作规定。
3 变电工作票的使用规定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分甲票和乙票),工作票乙
票背面印有安全交底票(实行标准化作业的,其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在安全交底票中注明“见标准化作
业指导书”),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工作时,每一份分工作票应分别填写安全交底票。工作班组对
其填写的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
字迹清楚且改错字不超过3个字。但对涉及设备名称、编号、时间、操作动词等关键字不得涂改。
填写工作票时,必须使用规定的操作动词术语
1)开关(包括跌落式熔断器):合上、断开;
2)刀闸(包括接地刀闸):推上、拉开;
3)接地线、遮栏:装设 、拆除;
4)绝缘隔板:装上、取下;
5)标示牌:悬挂、拆除。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与印刷手写票面格式和规格统一,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
或电子签名方可执行。
在生产管理系统内办理工作票其他手续时,使用电子签名;打印的工作票办理工作票其他手续时,
必须使用手工签名。非生产管理系统内打印的工作票应全部使用手工签名。工作票(乙票)应始终保存
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作为现场进行工作的依据。工作票(甲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
移交,并作为能否办理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的依据;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
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有条件(综自系统功能完善)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实行检修人员(仅指检修专业,不包括继电保护等
其他专业人员)操作(仅限于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和许
可工作的,工作票由检修班组工作许可人(系指操作票中的监护人)根据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下达流水号进
行编号,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填写修试记录,检修班组工作许可人验收核实。工作票终结后,
检修班组工作许可人将终结的工作票(甲票)交至监控中心,并告知现场设备检修处理情况,有无遗留
缺陷等。监控中心当值值班人员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工作负责
人应将该工作票(乙票)与操作票一并留存备查。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
作许可人可以作为工作班成员。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并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必须经工作票
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也应审查合格后签收。工作票
安全交底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签发前应一并填写,工作负责人还应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补充。
工作票签发人只能按批准的权限进行签发,不得越权签发。
进入变电站工作的规定
系统内修试及施工单位到变电站(发电厂)内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事先持本单位安全监督
部门出具统一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证明(包括专业种类、权限)及安规考试合格证明(从
事特种作业的应同时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设备运
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备案,审查合格后出具书面证明,允许相关人员在本企业内部从事特定的
修试和基建工作。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或所辖设备运行单位、设备维护单位与施工单位
“双签发” 并向工作负责人“双交底”。
系统外单位到变电站(或发电厂)内工作,其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应经设备运行管
理单位组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出具书面
证明,但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
在下列情况下,履行“双签发”和向工作负责人“双交底”的同时,设备运行单位或设备维护单位
应派专人到现场监护。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无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可由设备运行单位或设备维护单位
派人担任工作负责人。
1)工作内容涉及运行设备二次回路的,如联跳、备自投、失灵、母差、切机以及电流、电压等回路
的;
2)工作内容涉及光纤通信通道(含保护复用通道)、自动化监控系统(含变电站后台机);
3)其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为应履行“双签发”手续的。
办理工作票“双签发”手续时,修试及施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先填写好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班人员、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任务、计划工作时间和安全交底票栏,并在工
作票签发人栏签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工作票签发人收到工作票后,对照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接线情况,
再补充填写工作票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票、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并在工作票签发人栏签名;设备运
行管理单位工作票签发人仅对依照工作任务应采取的电气安全措施(含一次和二次)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对工作班人员情况、精神状态、施工中的机械、操作安全等由修试及施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负责。
电力用户(含县级供电公司)要求对其管辖的线路进行停、送电时,应由其停送电联系人(持
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并经供电公司认可的停送电联系人)书面申请或填用工作票手续,其停送
电联系人事先必须在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运行、调度部门备案。电力用户(含县级供电公司)在其管
辖的线路或电缆上,进行需要进入变电站的工作,应向设备运行单位调度部门申请,并在变电站办理工
作票手续;如果不需要进入变电站的工作,只要求对其管辖的线路进行停、送电时,应办理书面申请手
续。
若电力用户无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或未经供电公司认可备案,可由用户委托具备相应资格
的供电公司或相关单位人员担任,但必须出具正式委托合同并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运行、调度部
门备案。
一、二次设备调试和维修人员进入变电站(发电厂)内工作,工作票由设备维护单位签发,并
派员监护和配合,厂家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只能作为工作班成员参加相应的工作。
变电站的辅助设施(如空调、消防、照明、绿化、防腐、土建、房屋维修、生活设施等)调试和维
修工作,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并派员监护和配合。
长期在变电站从事土建、防腐、房屋维修、设备吊装、设备清扫等工作的承发包工程单位可以
设立专项工作负责人,其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应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组织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
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但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
变电站(发电厂)高压母线、出线构架(线路侧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等)等检修工作,
以及核相、线路参数测试工作,由线路人员进行时,应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由设备维护单位
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带电作业票可由线路带电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工作负责人由线路工作负责人担任,设备运行单位必须派人作为专责监护人负责地面监护。
变电站内部工作票签发、许可及监护
变电站工作票签发人仅允许签发本站内部的设备维护工作票,不得签发本站以外的工作票,但
厂家人员对变电站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单一处理逻辑关系以及电脑钥匙和通讯适配器故障,不涉及开关、
刀闸操作回路的工作,可由变电站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为正值及以上值班人员。
变电站工作负责人:电气类维护工作必须为正值及以上值班员;非电气类维护工作且与带电设
备安全距离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2-1规定的不停电工作,可由副值及以上人员担任。
实习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
采用总工作票、分工作票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
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
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分工作票可由分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在
总工作票签发人签发不熟悉的专业分工作票时,可实行“双签发”分工作票。即:分工作票应先由本专
业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再发总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
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等×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
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
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方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
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方可终结。
总工作票签发人应为各分工作票的专业班组的上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领导,即:多个作业班
组属于同一基层单位,由该工区(分公司、车间)生产办技术专责或生产领导有权签发人担任;多个作
业班组不属于同一个基层单位,可由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工区(分公司、车间)生产办技术专责或生产
领导有权签发人担任或由上级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技术专责或生产领导有权签发人担任。总工作负责人必
须由公司主管部门考核批准的人员担任,多个作业班组属于同一基层单位,总工作负责人应由承担主要
工作任务的公司批准核定的人员、技术专责或分管领导担任;多个作业班组不属于同一个基层单位,其
工作票应由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基层单位技术专责、分管生产负责人或上级生产技术部门技术专职或领
导担任。
总工作票签发人应将总工作负责人、各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主要工作任务以及应采取的安全
措施在总工作票中填写清楚,并详细注明各分工作票作业配合注意事项。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全部安全措施后,方可办理总工作票工作许可手续。各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
作票许可后,总工作负责人方可办理分工作票许可手续,并在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栏内签名。总工作负
责人不能兼任分工作负责人。
全部分工作票结束后,总工作负责人方可办理总工作票终结手续。已办理终结手续的分工作票,
总工作负责人必须在总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时一并交运行值班人员留存备查。
若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使用总、分工作票工作方式,总工作
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
主变压器及各侧开关检修、试验和继电保护定检同时进行时,共票作业应采用总、分工作票工作方
式。单一开关间隔停电检修、试验和继电保护定检等工作,如工作不在同一地点,共票作业宜采用总、
分工作票工作方式。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工作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
或用户单位签发。工作负责人应在开工前持票与用户变电站负责人联系,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严
格履行工作许可、监护、间断、转移以及终结手续,如个别用户变电站确因技术水平限制,不适应规程
要求时,工作负责人应帮助和协同用户变电站负责人按照票面要求共同完成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作
业安全。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系统外发电厂升压站或用户变电站内工作时,该企业有电气工作票管理制度
的,应按该企业要求执行电气工作票管理制度,同时也应按本规定填用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各自收存。
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检修、试验、继保、
维护等班组配合作业(或在一个工作地点作业)时,可共同填用一份工作票,但在进行高压试验或继电
保护传动、二次升流等工作前,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票上必须详细注明配合工作注意事项。
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其中间用刀闸(或熔断器)和其它电气
部分作截然分开的部分,该部分无论伸到变电站的什么地方,均称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全站停电。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
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
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在同一
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工作,可以使用一张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含终端杆塔至变电站
龙门架放、撤线),应增填工作票甲票份数,由相应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留存,同时派运
行人员现场监护,线路或电缆工作票的编号由调度统一编制,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留存的工作票应增
加本站编号。
出线电缆停电检修两端验电接地的安全措施,应由运行人员与工作班组分别完成。运行人员按调度
命令先完成室内的验电接地措施,再由工作班组完成室外电缆的验电接地措施(包括10kV龙门架电缆的验
电接地)并由双方签字,方可向调度请示开工。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不准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担任两张及以上工作
票的工作负责人,不准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段内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工作间断期间,在办
理工作间断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可另行安排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
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
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不得直接参加作业,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专责监护人
的姓名应列入工作班人员,同时在安全交底栏签名。
进行下列工作时应增设专责监护人:
带电作业;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
定,虽然采取了绝缘隔板或装设了安全遮栏;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虽然采取了其他临时安全措施;
在变电站或发电厂继保室、控制室、高压室或充油设备、带电设备外壳、电缆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进行高压试验加压或二次回路升流传动试验等工作;
特种设备(如吊车、升降车等)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工作;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高处作业;
在明显断开点一侧进行检修,另一侧进行加压工作,虽然检修侧有接地短路线保护,但在断开点
应增设专人监护;
其他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认为需
要增设专责监护人的工作。
专责监护人不得离开工作现场,如确需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
待专责监护人员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
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专责监护人的变更手续应在工作人员变动情况栏
内注明。
计划性工作的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送达运行人员(包括检修人员操作和许可的工作票),若
特殊原因(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可提前2天及以上但不能超过一周送达。若不能直接送达,工作票签发
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将填好的工作票用PMS系统、局域网或传真传送给变电站值班员,但传真或经局域网传
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非计划性
工作的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交给工作许可人。
对于提前送达的工作票,运行值班负责人应立即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与工作任务相符合,是否符合
现场实际条件和本规定,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原因并退回重填,审查合格的工作票应在票上填写收到时
间并签名。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将收到工作票的工作单位、工作变配电站及设备双重名称、工作计划时
间、主要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报告值班调度员。涉及下一轮值许可的工作票,上一轮值值班员应做好交
接,确认送达工作票的正确性,如有疑义,应说明原因并退回重填。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前,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或办理工作间断手
续,待试验工作结束后,通过工作许可人办理复工手续。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
票。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人员配合,应将检修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变更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
作现场交待清楚(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安全措施、附近运行设备状况、与其他班组的联系,以及
监护任务),移交工作票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
手续。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转移和工作票终结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现场,则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指定新的工作负责人,并通知许可人将变
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栏内,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
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为使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掌握工作班人员情况,并对其完全负责,需要变更工作班中成员时,
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中的工作人员变动栏
内,并对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
民工需要短时变更工作班组时,必须经双方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履行监护交接手续,且将变更情况
在双方工作票中的工作人员变动栏或备注栏内注明。
带电作业工作不得中途变更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变更工作任务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
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
发许可手续。此时,工作负责人还应重新向全体工作人员详细交待变更后的安全措施情况和注意事项。
禁止无票或搭票进行工作。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由工作许可
人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工作票计划工作时间及延期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正式批准的检修期或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后的期
限为限。工作票上的计划时间指调度批准的检修时间。
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按照调度管理规定要求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
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
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
工作单位申请检修票延期后,若调度员下令“停止工作、设备恢复运行”,运行人员应立即终结相
关工作票,准备恢复运行操作;其他情况均视作同意继续检修工作。
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工作间断、转移
当日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全部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
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道,
并将工作票交回工作许可人。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对填用变电或电力电
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每日收工和复工时双方应分别填写开工或收工时间并签字。
转移工作地点或每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
现场班前会,交代当前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无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工作地点。
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
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及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会同工作许
可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
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表示工作终结。此时应视设备已经带电,工作班人员不得在原检修的设备处停
留和工作。如果发现新的问题需要处理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和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再开
工。
发电厂或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在进行设备交接验收时,主要验收设备的状况(如有无渗漏、操作是
否正常、补油(气)后油位、油色、气压等是否正常等)、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对工作班
组工作中自行拆装的引连线牢固情况以及检修、试验等专业工作项目、结果以及设备内部情况,均由工
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复核,但设备检修投运后,运行人员应增加特巡。
工作终结后,如果所设置安全措施涉及的工作票已全部终结,发电厂或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应将根据
工作票设置的安全措施全部拆除(线路侧安全措施需经调度同意),包括临时安全设施(围栏、标示牌、
红布幔等),并拆除临时接地线或拉开接地刀闸(装置),恢复常设遮栏并锁好,再一并将工作情况及设
备状态报告值班调度员。如一张工作票结束,但此时该设备还有其他班组工作未结束或调度指令必须保
留安全措施时,工作许可人应将未拆除的接地线(包括代替接地线作用的绝缘罩或绝缘隔板)组数和编
号、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组数和编号以及未拆除的绝缘隔板等设备运行方式,一并汇报值班调度并
在工作票终结栏上记录,盖“已终结”章(“已终结”印章规格为 30×20mm,四周为双线条)后,工作
票方告终结。
几个班组共票进行的作业,凡涉及变压器、断路器、刀闸、母线、架空线路、电缆线路的单项工作
己结束,其它尚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的,需在工作票备注栏填写涉及上述设备单项工作结束时间,
以提高输变电设备可用系数。
几个班组共票进行的作业,若至预定时间仍有部分工作未完,尚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的,则在
送电前必须办理终结,然后按照送电后的工作任务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检修人员操作和许可的工作票终结后,由检修工作许可人汇报值班调度,值班调度根据汇报情况及
系统运行要求,明确设备是否需转热备用,设备需转热备用时应下达正式操作指令并通告集控中心运行
值班负责人。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
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
布。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经工区(所、
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
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
气工作人员。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人员。
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每年进行一次安规考试,考试合格后,应正式行文公
布名单。
工作班成员应是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相关规程,具备上岗资格
的人员;外单位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后,经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
认可;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在现场参
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动火工作票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其方式有下列两种:
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 R)。
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 S)。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
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在一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按《安规》附录 P)。
在二级动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按《安规》附录 P)。
各单位可参照附录 P和现场情况划分一级和二级动火区,制定出需要执行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动火工作票不准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并应在动火
工作票上注明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编号。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动火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
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动
火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动火工作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保存在生技部
门(指一级动火工作票)或动火部门(指二级动火工作票)。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即需要运行值班人员
对设备系统采取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还应多一份交运行值班人员收执。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
间、分公司、工区)安监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审核、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
技术负责人批准,必要时还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的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本部门(车间、分
公司、工区)、安监人员、消防人员审核,动火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
批准。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由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许可人。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准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准签发动火工作票。
动火单位到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动火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和审批,也可由动火单位
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实行“双签发”。若动火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下属单位,可由动火单位签发
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
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
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 120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
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所列主要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动火单位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分管生
产的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有关班组班长、技术员。
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
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
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
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
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下列情况禁止动火
1)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3)风力达 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4)喷漆现场;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动火的现场监护
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
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
可动火。
二级动火时,本部门(车间、分公司、工区)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可不到现场。
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消防(专职)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专职)人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
护。
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应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
燃气体含量,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 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
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准动火。
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
留火种,是否清洁等。确认无问题后,在动火工作票上填明动火工作结束时间,经四方签名后(若动火工
作与运行无关,则三方签名即可),盖上“已终结”印章,动火工作方告终结。
动火工作票应作为工作票的附件至少保存 1年。
4 变电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单位:填写班组所在的上一级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全称,承包单位的名称上加括弧号,表示承包单
位在××供电公司从事承包工作。如多班组工作且不隶属同一单位时,应分别填写(包括调试厂家名称)。
如:“××供电公司××分公司”;“江西九江供电公司(江西送变电建设公司)”
编号:工作票由工作许可单位按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先后的顺序即时统一编号,原则上按站名、年
度(四位)、月份(两位)、序号顺序(三位)依次编号。如:东风变 201001005表示东风变电站 2010
年 1月份第 5张工作票。检修人员操作和许可的工作票由集控中心统一下达编号。总、分工作票,总工
作票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编号,总票的编号上前缀“总(n)号含分(m)”;分工作票由总工
作负责人根据总工作票编号,前缀“总(n)号第分(n)”。如:东风变电站一张总工作票含有二张分工作
票,其总工作票编号为东风变总 201001005含分(2)。分工作票编号分别为总 201001005第分(1)、总
201001005第分(2)。
工作负责人、工作班人员栏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
1)一个班组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时,应填写班组工作负责人的姓名;
2)几个班组进行综合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时,应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
班组栏:填写各专业工作班组(项目部)名称。
工作班人员栏
1)一个班组工作单独填用一张工作票时,应逐个填写参加工作人员姓名;
2)多个班组进行综合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时,可只填写各班的工作负责人姓名等几人(继保班×××
等×人;试验班×××等×人……),10人及以下时应列出全部工作人员的姓名。如:继保班×××等 8人,试
验班×××等 7人共壹拾伍人;
3)在工作中需使用非全日制用工配合工作时,应在工作班人员姓名之后只填写非全日制用工负责人
姓名等几人;
4)特种车辆如吊车、升降车等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内跟随班组作业,其驾驶员应作为工作班
成员;
5)工作班人员共几人,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实际参加工作人员名单及人数必须与工作票上保持
一致。
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1)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由“电压等级+变配电站名称”组成,如 220kV妙智变电站;
2)设备双重名称由“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调度编号”组成,如 110kV妙庐线 113开关、10kVI段母
线电压互感器、110kVI段母线、#1主变等,主变各侧均有工作时应分别列出。
工作任务栏
1)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是指在其上工作的高压设备地点和双重名称;
单一间隔采用“电压等级+设备名称+调度编号”方式,如妙智变 10kV莲花线 9153刀闸检修,则应
填写为“10kV莲花线 9153刀闸”,注明设备名称和部件;例:变压器、开关、刀闸、避雷器、电流互感
器、电压互感器、保护装置、套管、机构、母线等(不能使用 CT、PT符号分别代替电流互感器、电压互
感器名称);
2)工作内容是指具体工作性质,要求内容具体,语言简练;例如:小修、大修、渗油处理、预防性
试验、缺陷处理、安装、保护定期检验等。
计划工作时间栏
工作票上凡涉及时间部分:年份使用四位数, 月、日、时、分使用两位数填写。如计划工作时间:
“自 2010年 02月 17日 08时 00分至 2010年 02月 17日 15时 30分”
1)计划工作时间是指经调度批准的计划检修时间,其中包括设备停电、送电的操作时间;
2)设备检修时,从设备停电操作时开始,至设备重新投入运行或转为备用止,上述操作的时间均包
括在计划检修时间内,检修人员应留有足够的时间,给变电运行人员进行操作。
安全措施栏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栏的填写
1)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许可人执行
完后逐项打“√”确认;
2)应断开、拉开(包括填写前已断开、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只填写其调度编号,不必填写双重编号;
应拉开多组开关、刀闸时,开关与刀闸应分类填写,开关和刀闸对应顺序宜一致,以便核查和确认。如“断
开 911、913、915……开关;拉开 9111、9113、9131、9133、9151……刀闸” ;
3)小车式高压开关柜应根据工作需要注明具体位置:
如:断开×××开关,将×××小车开关拉出至试验位置;
断开×××开关,将×××小车开关拉出至检修位置(小车开关拉出柜体);
断开×××开关,将小车开关拉出至试验位置,合上×××线路侧接地刀闸或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
4)主变停电工作(包括继电保护定检),应拉开其中性点刀闸;
5)应拉开的负荷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应在调度编号后写明。如××××隔离负荷开关、×××跌落式
熔断器以示区别;
6)应拉开的刀闸,仅指与工作任务有关的作为明显断开点的刀闸,不包括与作为明显断开点刀闸存
在拉合逻辑关系的其它刀闸。
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采取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方式的,由工作票签
发人在工作票注明。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工作,应单独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待该份工作票终
结后,方可办理检修设备的工作票。在检修设备工作票终结后,再单独办理恢复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
连接工作票。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栏
填写规定
1)工作票签发人应注明应装接地线确实地点、名称,并预留工作许可人填写接地线编号位置。如“在
×××开关与××××刀闸之间装设#×接地线” ;禁止在带电刀闸不带电侧桩头上装设接地线,以避免发生意
外;
2)工作许可人在应装设接地线栏内,按实际补填地线编号,并在已执行栏逐项打“√ ” ;
3)同一变电站或发电厂各电压等级接地线应统一编号并禁止重号,代替接地线作用的绝缘罩或绝缘
隔板另行编号;接地线、绝缘罩或绝缘隔板应预先使用两位数如“#01、#02……”编号,组数应使用大
写如“壹、贰……”;
4)同一变电站或发电厂接地线装设地点对无特殊短路容量要求时,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高电压等级
接地线代替低电压等级接地线,但不得用低电压等级接地线代替高电压等级接地线;
5)代替接地线使用的绝缘罩或绝缘隔板的装设应填入本栏,填写方式同接地线,如“在 9111刀闸
动静触头之间装设#01绝缘隔板”、“在 9111刀闸动触头上装设#02绝缘罩壹组”。
接地线装设原则
1)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
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2)应装接地线的数量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使工作人员始终处于接地线包围之中;
下列情况须增装设工作接地线(如果使用个人保安线,由各单位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自行制
订标准):
① 工作人员在检修地点看不见接地线(装置)时;
② 对于因平行、穿越或邻近带电设备可能导致检修设备产生感应电压时;
3)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数量,检修 10米及以下的
母线,可以只装设壹组接地线,超过 10米时必须加装接地线,严禁仅在来电一侧引线上装设接地线,而
母线本身不接地;
4)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 10米,工作地点虽在
接地线外侧,可不另装接地线;如超过 10米应加装接地线,并由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许
可人监护,工作班人员负责装拆;
5)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刀闸或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
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
都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 ;
6)接地线、接地刀闸(装置)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开关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装
置)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开关,在接地刀闸和开关合上后,应有保证开关不会分闸的措施;在 35kV及以
下有高压保险的母线电压互感器、避雷器上同时工作时,应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的桩头引线上分别装
设接地线壹组;
7)在 35kV及以下高压开关柜内工作,必须详细检查柜内有无带电部位(包括各种原因导致线路突
然带电),必要时工作票签发人应会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如无可靠隔离措施,应扩大停电范围;如
开关检修时在线路侧装设接地线;
8)在站用变上工作时,如有两台站用变,应在停电工作的站用变高压套管,低压套管桩头引线上分
别装设接地线壹组;
9)刀闸检修时,不能推上与该检修刀闸有机械联锁的接地刀闸(装置),应在刀闸两侧桩头引线上分
别装设接地线一组;
10)6-10kV室内配电装置开关停电检修考虑到母线侧(电源侧)装设接地线难度较大和可能影响检
修人员工作,可在母线侧刀闸动、静触头或刀口上装设绝缘罩或采用绝缘隔板,代替接地线的作用;
11)确因现场设备或条件限制,现场无法使用接地刀闸(装置)时,可以改用接地线代替接地刀闸(装
置),但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
作”的标示牌;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对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装置)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开关,在接地刀闸和开关合上后,在开关操
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在监控后台机上进行操作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
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
2)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2-1规定距离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
时遮栏或围栏,临时遮栏或围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表 4-1的规定数值,
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
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经试验合格的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
触;
3)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间隔装设遮栏(如果高压设备后部可以进入,
还必须在高压设备后部两侧装设遮栏),并在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朝内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
示牌,特殊情况下用红布幔将工作柜两侧及对面高压开关柜遮盖;
4)在室内高压开关柜上工作,开关柜内保留带电部分的门把手上必须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
示牌;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隔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
的标示牌;
5)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在临近道路侧留有工作班成员出入口设“从
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应朝内悬挂适当数量(一般 3-4 米一块,下同)的“止步,高
压危险”标示牌。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时,可以在带电设
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应朝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6)高压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栏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由工
作班人员在围栏上朝外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7)应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且多个作业点作业时,室外不
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室内多个作业点专用配电室门上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8)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
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9)对进入固定式遮栏内作业,应在固定遮栏出入口处悬挂“从此进出”标示牌;
10)在保护、远动、通讯、计量等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在相邻屏前后用红布幔遮盖。
11)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禁止越过围栏。
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1)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开关、刀闸控制和合闸电源、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站变、电压互感器,其
低压或二次回路空气开关、熔断器以及主变压器有载调压电源、冷却器交直流电源等均应填入本栏,使
用合上(装上)或断开(取下)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
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断开(取下)+设备名称+回路名称+电源”,如断开#1主变有载调压电源空气
开关、取下 113开关控制电源保险等;
2)开关检修应断开该开关合闸电源或液压、弹簧机构的储能电源,非开关检修机构的储能电源不必
断开;
3)继电保护定检时,可仅断开开关控制电源;
4)为防止工作班成员低压触电,必要时应在断开的低压交、直流回路电源刀闸或空气开关的把手上
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在站(厂)用变压器上工作时,在其低压侧开关及刀闸把手
上;
5)工作设备(如主变)二次回路可能导致运行开关误动(误跳或误合)的压板(如跳母联或桥开关、
零序跳对侧、失灵启动、备自投等),以及运行系统故障时会联跳工作设备的保护压板应在本栏中注明退
出;
6)其它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工作票签发人应填写本工作停电有关设备的带电部位(邻近带电设备由工作许可人补充),尤其是在
遮栏或围栏内设备保留的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应填明与设备带电部位保持的安全距离(即
500kV≥5 米、220kV≥3 米、110kV≥米、35kV≥1 米、10kV≥米)。
工作票签发人还应根据通信部门提供的信息(应含安全注意事项)确定工作内容是否影响通信设备
(设施)的正常运行,必要时通信部门应派人到现场配合工作。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工作许可人补充工作地点左、右、上、下、前、后所有带电设备的名称和调度编号及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补充相关安全措施,使现场的安全措施更加完备。设备处冷备用状态,应视为带电并填明。
收到工作票时间
收到工作票时间,应按实际收到正式合格工作票时间填写,不包含通过用电话或传真收到的时间。
工作许可栏
工作许可人在布置完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正确无误确认本工作票 1-7项后,双方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并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时间,工作票
方可生效。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栏
正式开始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以及工作许可人交代的带电部位等,补充填写安全交
底票内容,完善危险点控制措施,然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针对本次工作内
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和危险点,进行全面安全交底,工作班成员
全部明确答复后,全体工作班人员(包括专责监护人、非全日制用工)分别在本栏中签名。采用共票或
总、分票作业方式的应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和签名。
工作负责人变动栏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人员变更情况,注明变更的具体时间并签名。若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时,
可电话征得该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由工作许可人代办签写工作签发人姓名并注明电话授权。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后,将增加或减少人员姓名、变动日期及
时间,记录在本栏内并签名。
工作票延期栏
工作不能按期完工,工作负责人应按调度管理规定的要求,提前向发电厂或变电站值班负责人
提出延长工作时间的申请,说明原因和需延长时间,由发电厂或变电站运行值班负责人报调度批准后办
理,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分别签名。待批期间,视作同意该项检修工作继续进行,超过计划工
作时间仍未得到调度批复的由工作许可人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中说明。
如延期后仍不能按期完工,原工作票应办理终结手续,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每张工作票只能
办理一次延期手续。
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
每日收工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分别签名后,将工作票交回运
行人员。次日复工时,由工作许可人注明允许开工时间,双方分别签名。大型工作连续数日工作,如本
项栏目不够可另附表格。如因配件不足或天气原因导致整日工作中断或连续几日中断,可在本项中注明
中断工作年、月、日。
工作终结栏
工作完毕,必须按“设备交接验收”的规定进行检修设备的验收工作,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终结栏内填明终结时间,并由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双方在工作票上签
名,工作方告终结。
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完后,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可告终结,工作班组可以撤离变电站。
工作票终结栏
工作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将未拆除的接地线组数和编号、未拆除的绝缘罩或绝缘隔板块数和编号、
未拉开的接地刀闸副数和调度编号以及转运车上的小车台数和调度编号,记录在工作票上(组数、块数、
副数和台数应使用大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未拆除原因。将已拆除的接地线、已拉开的接地刀闸记录在
接地线装拆登记簿上。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终结时间并签名,在工作票备注栏右下方盖上“已终结”
印章。
备注栏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将指定专责监护人姓名和其负责监护的地点及具体工作在备注栏中填
明。其他事项填入备注栏按谁备注谁签名,并注明备注时间。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
安全措施栏
应拉开的设备名称栏
1)工作票签发人应填写变配电站或线路名称及应断开的开关、熔断器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工作的
变配电站由电压等级+变配电站名称组成,如:110kV沿江变;线路名称由电压等级+线路名称组成,如:
110kV沿中 I线;
2)应断开的开关、拉开的刀闸(或取下的熔断器),“执行人”及“已执行”栏变电站(发电厂)
内容由工作许可人逐项确认签名并打“√”;工作班组执行的操作项目由操作人逐项确认签名并打“√”。
应合接地刀闸或应装接地线(绝缘隔板)栏
1)工作票签发人应填写应装接地线(绝缘隔板)的装设地点、变配电站及线路名称、应合接地刀闸
双重编号或接地线、绝缘隔板;装设原则和规范执行变电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规定;
2)变电站(发电厂)内设置的安全措施由变电站(发电厂)工作许可人填写接地线、绝缘隔板编号,
并签名;工作班组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绝缘隔板由操作人逐项填写编号,并签名。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栏
1)工作票签发人应填写变配电站及线路名称及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地点;装设原则和规范执行变
电第一种工作票,线路部分执行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相关规定;
2)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对变电站内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逐项确认后签名;工作负责人对电力线路上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逐项确认后签名。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
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与本工作停电有关设备的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包括开挖施工或非开挖施工以及
电力电缆试验时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邻近带电设备,变电站部分由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补充。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
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填写。
补充安全措施栏
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需要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在本栏填写并签名。
工作许可栏
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在布置完变电站部分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检查
所做的安全措施,正确无误,双方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并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中变电站部分安
全措施已执行完毕和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票方可生效。
工作终结栏
在变电站部分的电缆工作终结由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按“设备交接验收”的规定
进行检修设备的验收工作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并由工作负责人填明终结时间,变电站部分工作方
告终结。
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终结由工作负责人将所装的工作接地线全部撤除并记录在工作票上,当面
或电话方式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并注明汇报时间、工作负责人签名,线路部分工作方告终结。
变电站部分、线路部分工作终结手续办理完后,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可告终结。
工作票终结栏
工作票终结后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将已拆除的接地线,绝缘罩或绝缘隔板,已拉开的接地刀闸
拆除情况记录在装拆接地线登记簿上,将未拆除的接地线组数和编号,未拆除的绝缘罩或绝缘隔板块数
和编号以及未拉开的接地刀闸副数和调度编号记录在工作票上。同时将安全措施未拆除的原因在备注栏
其他事项中填明。最后由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终结时间并签名,在工作票备注栏右下方盖上“已
终结”印章。
工作票终结后线路工作许可人,将未拆除的接地线组数和编号,未拉开的接地刀闸副数记录在
工作票上,线路工作许可人签名,在工作票备注栏右下方盖上“已终结”印章。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变电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
工作条件
工作票签发人应填明工作时的停电或不停电情况,对需停电的二次回路及邻近保留带电设备应注明。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栏,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1)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
示牌;
2)在户外设备机构或二次回路上工作,工作人员可能误登高压设备时应在设备构架上悬挂“禁止攀
登,高压危险”标示牌,在户内高压开关柜机构或二次回路上工作,应在开关柜门把手上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标示牌;
3)在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停电工作,应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
并在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4)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应注明与设备带电部位保持的安全距离;
5)在运行中开关机构或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不得误碰分、合闸回路及造成开关跳闸闭锁回路;
6)在交流回路上工作时,交流电流回路不得开路,交流电压回路不得短路;
7)在直流回路上工作时,不得造成直流回路短路和接地;
8)在保护、远动、通讯等屏柜上进行工作时,应在工作屏的两旁相邻屏前后用红布幔遮盖,以提示
工作人员不得误入运行屏工作;其他工作如指示仪表校验、电度表校验等,只需写不得触及其它运行设
备;
9)继电保护检验调试工作中,由运行人员操作的压板、切换的开关必须填写;
10)其他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
补充安全措施栏
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出相关补充安全措施,使现场的安全措施更加完备。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变电第一种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
工作条件和安全措施栏
无论进行工作的电缆实际处何种状态,均应将该高压电力电缆视为运行状态,应注明不停电(新建
尚未接入系统的,在工作任务栏中注明“新建”),对开挖施工或非开挖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在
变电站部分和线路部分工作现场应装设的遮栏或围栏,应悬挂的标示牌)。
补充安全措施栏
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补充变电站部分工作地点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的名称和调度编号及根据现场实际
情况需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补充线路部分工作地点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的名称和调度编号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补
充的安全措施。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填写
工作条件栏
工作票签发人应填明带电作业方式即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栏
工作票签发人应填明不同带电作业方式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进行带电作业,有
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向值班调度申请停用重合闸,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变电第二种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填写
抢修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安排,认真填写抢修工作单位、班组、抢修工作负责人、
抢修班人员、抢修任务、安全措施、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各项。
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和抢修内容)栏
应填明在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地点和设备双重名称及设备部件名称,指明具体工作内容及性质,如
“220kV妙智变 110kV妙庐线 113开关机构压力到零处理”。
安全措施栏
包括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内运行人员之前已经布置的安全措施,以及其它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人
员布置的临时安全措施。
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
应填明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尤其是在遮栏或围栏内设备保留带电部位或注意事项(包括参照
标准化作业指导书中明确的安全措施条款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栏
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值班负责人在完成根据调度指令做好的安全措施后,应结合事故应急抢修单
提出的安全措施与现场设置的情况进行核对,无误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勘察,如果认为需要补
充安全措施,应由工作负责人在本栏中注明并完善,涉及其他运行设备应报告调度同意后执行,工作许
可人应签名并注明时间,经双方确认后许可工作。
抢修结束汇报栏
1)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工作结束时间并签名;
2)工作许可人根据抢修负责人交代及检查的情况,填写现场设备状况(可以投运和不能投运)及保
留的安全措施和原因,并填写已终结时间,签名后在事故应急抢修单右下方盖“已终结”印章。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填写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编号应与对应工作票(或分工作票)编号一致,如一张工作票对应有几份二
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可在对应的工作票编号后加后缀 01、02区别。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负责填写与工作票对应的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内容
工作内容为工作票对应的内容。
安全措施内容为工作人员在检验调试工作中应打开及恢复的联片,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
线、联锁开关、整定插销和改变定值区或定值等,以及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断开和恢复的装置内部连线、
元件。列入工作票的压板由运行人员操作。由运行人员操作的压板、开关等均不填入二次工作安全措施
票内;工作票上已填写的安全措施,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上可不再填写。
调试工作开始前由执行人和监护人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的顺序逐项进行,并逐项在执行栏打“√”
后,执行完后签名;调试工作结束后,恢复人和监护人应按二次安全措施票的顺序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
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换
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时的状态,并逐项在恢复栏打“√”后,执行完后签名。原则上执行人(恢复
人)、监护人不作变动。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动火工作票编号应与对应工作票(或分工作票)编号一致,如一张动火工作票对应有几份工作票(或
分工作票),可在对应的工作票编号后加后缀 01、02区别。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栏应填写动火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其它未说明的填写内容参照工作票有关条款执行。
5 工作票的管理与检查评价
工作票的管理
1)工作票应按规定认真填写,严格审查,安全措施要明确具体、安全可靠。现场执行应正确,不符
合要求的票应退回重填;
2)应建立工作票登记制度,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填写工作票登记簿;
3)工作票原则上按本规定格式填写,若在省公司规定以外的新增补的项目,同样列入考核范围予以
考核;
4)为加强工作票管理,对已执行的工作票原则上应以班站(组)为单位每月整理、统计(统计工作
票以工作票终结月份为统计月)装订成册并进行认真检查,同时总结分析执行工作票制度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对已进行的工作票评定合格率。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月合格率 = ×100%
工作票的统计应将事故应急抢修单份数统计在内;分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动火工作票应
与对应工作票(总工作票)一并统计、评价、考核;
5)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分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动火工作票至少保存 1年。
工作票检查评价制度
各单位应制定有关奖惩评价考核细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工作票,同时依据反违章规定考核;
1)实际工作地点、工作任务与工作票所列内容不符或工作任务填写含糊不清,未填写设备双重编号;
2)主要安全措施不全(漏拉开关和刀闸或编号错误、接地线、绝缘隔板以及可能误跳运行开关的保
护压板等)或与现场不符;
3)二次回路上作业,应填用二次安全措施票而未填用;
4)未经批准的人员签发工作票或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5)伪造他人名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或越权签票;
6)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
7)不符合共票作业条件而采用共票作业;
8)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上的人员不符(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包括在同一时间内一个
工作负责人执行多张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参加两个及以上工作班的工作未办理变更手续(除已办理
间断手续的工作);
9)许可开始工作时间早于调度批准的检修时间(计划工作时间)或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10)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执行人等漏签名、代签名或签错位置及盖错章;
11)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填写不完善;
12)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
13)需要保留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填明数量、编号和保留的原因;
14)对设备名称、编号、时间、操作动词涂改;
15)执行人未在安全措施栏逐项打“√”;
16)工作票未编号、编号错误、编号填写不规范;
17)工作票中工作单位、工作班组名称、时间等填写漏项;
18)工作班人员栏多个班组工作时,未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
19)未盖“已终结”印章或“作废”印章;
20)其他经上级或单位安监、生技部门认定的;
附录 A-1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甲)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已执行*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 已执行*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已执行*
上述*已执行栏目及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7.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8.确认本工作票 1-7项
合格章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9.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日期及时间)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工作票延期
经调度员 同意,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不够请加附页)
收工时间 开工时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
人
工作许可
人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
人
工作负责
人
12.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已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3.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未拆除接地线 共 组,未拉开接
地刀闸 共 副、小车 共 台、绝缘隔板(绝缘罩)
共 块(组),已汇报值班调度员 。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4.备注
(1)指定专责监护人 负责监护
(地点及具体工作)
(2)其他事项
附录 A-2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乙)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已执行*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 已执行*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 已执行*
上述*已执行栏目及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合格章
7.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8.确认本工作票 1-7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9.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日期及时间)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工作票延期
经调度员 同意,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不够请加附页)
收工时间 开工时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
人
工作许可
人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
人
工作负责
人
12.工作终结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已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3.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未拆除接地线 共 组,未拉开接
地刀闸 共 副、小车 共 台、绝缘隔板(绝缘罩)
共 块(组),已汇报值班调度员 。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4.备注
(1)指定专责监护人 负责监护
(地点及具体工作)
(2)其他事项
附录 B-1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甲)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电力电缆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1)应断(拉)开的设备名称、应装设绝缘隔板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应断开断路器(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取下熔断
器(保险)以及应装设的绝缘隔板(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执行人 已执行
(2)应合接地刀闸或应装接地线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接地刀闸双重名称或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 执行人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装设的遮栏和悬挂的标示牌 执行人
(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7.确认本工作票 1-6项,工作负责人签名
8.补充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签名
9.工作许可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部分:工作许可人 用 方式许可
已终结或
作废章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部分
安全措施项所列措施中 (变配电站/发电厂)部分已执行完毕。
工作许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收工时间 开工时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
人
工作许可
人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
人
工作负责
人
11.工作票延期
经值班调度员 同意,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2.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13.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日期及时间)
工作负责人签名
14.工作终结
(1) 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 工作终结;所装的
工作接地线共 副已全部拆除,于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
可人 用 方式汇报。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在 (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
工具已清理完毕。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5.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未拆除接地线 号共 组、未拉开接
地刀闸 共 副、小车 共 台、绝缘隔板(绝缘罩)
共 块(组),已汇报调度值班员 。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6.备注
(1)指定专责监护人 负责监护
(地点及具体工作)
(2)其他事项
附录 B-2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缆第一种工作票(乙)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电力电缆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1)应断(拉)开的设备名称、应装设绝缘隔板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应断开断路器(开关)、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取下熔断
器(保险)以及应装设的绝缘隔板(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执行人 已执行
(2)应合接地刀闸或应装接地线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接地刀闸双重名称或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 执行人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
变配电站或
线路名称
装设的遮栏和悬挂的标示牌 执行人
(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5)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7.确认本工作票 1-6项,工作负责人签名
8.补充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签名
9.工作许可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部分:工作许可人 用 方式许可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开始工作。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部分
安全措施项所列措施中 (变配电站/发电厂)部分已执行完毕。
工作许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收工时间 开工时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
人
工作许可
人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
人
工作负责
人
11.工作票延期
经值班调度员 同意,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2.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13.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日期及时间)
工作负责人签名
14.工作终结
(1) 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 工作终结;所装的
工作接地线共 副已全部拆除,于 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
可人 用 方式汇报。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在 (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设备及安全措施已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
工具已清理完毕。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5.工作票终结
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未拆除接地线 号共 组、未拉开接
地刀闸 共 副、小车 共 台、绝缘隔板(绝缘罩)
共 块(组),已汇报调度值班员 。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6.备注
(1)指定专责监护人 负责监护
(地点及具体工作)
合格章
(2)其他事项
附录 E
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抢修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抢修班人员(不包括抢修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抢修任务(抢修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和抢修内容)
4.安全措施
5.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6.上述 1-5项由抢修工作负责人 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 的布置填写。
7.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
经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 同意, 年 月 日 时 分执行。
合格章
8.许可抢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
9.抢修结束汇报
本抢修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现场设备状况及保留安全措施
抢修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事故应急抢修单已终结。
抢修工作负责人签名 许可人(调度/运行人员)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0. 备注
附录 F-1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甲)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合格章
6.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或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7.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8.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9.确认本工作票 1-8项,许可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0.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工作票终结: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2. 备注
附录 F-2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乙)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或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名称)
7.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8.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9.确认本工作票 1-8项,许可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合格章
10.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工作票终结: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2. 备注
附录 G-1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甲)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任务
电力电缆双重名称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5.工作条件和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6. 确认本工作票 1-5项内容 工作负责人签名
7.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合格章
8.工作许可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
安全措施所列措施中 (变配电站或发电厂)部分,已执行完毕。
许可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9.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0. 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工作票终结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
在 (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
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2. 备注
附录 G-2
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乙)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任务
电力电缆双重名称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5.工作条件和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6. 确认本工作票 1-5项内容 工作负责人签名
7.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8.工作许可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工作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
安全措施所列措施中 (变配电站或发电厂)部分,已执行完毕。
许可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9.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0. 工作负责人变动
原工作负责人 离去,变更 为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11.工作票终结
(1)在线路上的电缆工作: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2)在变配电站或发电厂内的电缆工作:
在 (变配电站/发电厂)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
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2. 备注
合格章
附录 I-1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甲)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工作条件(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7.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合格章
8. 确认本工作票 1-7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
9. 指定 为专责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签名
10. 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11.许可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2.工作票终结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
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3. 备注
附录 I-2
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乙)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共 人。
3.工作的变配电站名称及设备双重名称
4.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或地段 工作内容
合格章
5.计划工作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6.工作条件(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7.注意事项(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8. 确认本工作票 1-7项 工作负责人签名
9. 指定 为专责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签名
10. 补充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
11.许可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12.工作票终结
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材料工具
已清理完毕,工作终结。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3. 备注
附录 M
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供电公司(发电厂) 工作票编号
被试设备名称
工作负责人 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人
工作内容:
安全措施:包括应打开及恢复联片、直流线、交流线、信号线、联锁线和联锁开关、整定插
销、改变定值区和定值,以及在试验过程中需要断开和恢复的装置内部连线、元件等,按工
作顺序填用安全措施。
序号 执行 安 全 措 施 内 容 恢复
执行人: 监护人: 恢复人: 监护人:
附录 N
安 全 交 底 票
工作负责人布置工作
工 作 任 务 执行人
危 险 点 分 析
危 险 点 防范措施
必要时附图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签名
附录 R
江西省电力公司一级动火工作票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动火工作负责人 班组
2.动火执行人
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
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5.动火方式
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6.申请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合格章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动火作业方)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名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名
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运行许可人签名
许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轰稍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
合格。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消防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
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名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动火执行人签名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名
许可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动火工作终结
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
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
动火执行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运行许可人签名
12.备注
(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和事故应急抢修单编号
(2)其他事项
附录 S
江西省电力公司二级动火工作票
供电公司(发电厂) 编号
1.动火工作负责人 班组
2.动火执行人
3.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
4.动火工作内容(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
5.动火方式
动火方式可填写焊接、切割、打磨、电钻、使用喷灯等。
6.申请动火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7.(设备管理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8.(动火作业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消防人员签名 安监人员签名
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名
9.确认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运行许可人签名
许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0.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轰稍防措施、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测定
合格。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安监人员签名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动火执行人签名
许可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动火工作终结
动火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材料、工具已清理完毕,现场确无残留火种,
参与现场动火工作的有关人员已全部撤离,动火工作已结束。
动火执行人签名 (动火作业方)消防监护人签名
动火工作负责人签名 运行许可人签名
12.备注
(1)对应的检修工作票编号(如无,填写“无”)
(2)其他事项
合格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