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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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727 公司简称: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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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郑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文培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元(含税),预计共派发股利人民币
1,127,375千元, 约为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千元的
30%。以上分配预案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当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面临来自国内外市场环境的重大风险包括:1、宏观环境下的市场
风险;2、海外业务风险;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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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6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6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7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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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我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集团、本公司、公司或
上海电气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总公司 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 股 指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
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H 股 指
注册在中国的公司发行的、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电气风电 指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国轩 指 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机电 指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集优 指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 指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宝尔捷公司 指
Broetje-Automation GmbH(中文名为“德国宝尔捷自动化有
限公司”)
曼兹公司 指
Manz AG(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 M5Z,
中文名为“德国曼兹公司”)
内德史罗夫公司 指
Nedfast Investment . (中文名为“荷兰内德史罗夫公
司”)
天沃科技 指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赢合科技 指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PC 指 电站工程总承包
元 指 人民币元
可转债 指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60 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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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电气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hanghai Electr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郑建华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伏蓉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电话 +86(21)33261888
传真 +86(21)34695780
电子信箱 ir@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兴义路8号万都中心30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336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02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service@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电气 601727 -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海电气 02727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
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钱进、戴正华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
名称 无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名称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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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的财务顾问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2018年
营业总收入 137,285,056 127,508,964 101,157,525
营业收入 136,540,320 126,647,718 100,158,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8,175 3,501,037 3,016,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41,832 996,307 1,900,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6,198 10,505,138 5,806,585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6,400,834 63,345,856 57,290,196
总资产 315,402,734 280,523,589 218,521,86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0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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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20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 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 月份)
第四季度
(10-12 月
份)
营业总收入 14,704,503 38,532,305 29,295,476 54,752,772
营业收入 14,515,897 38,303,053 29,147,584 54,573,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524 1,408,528 822,982 1,413,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2,720 1,283,918 489,369 -794,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82,812 -4,145,419 3,167,726 17,556,70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0 年金额
附注(如适
用)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54,223 注 1,861,084 42,17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
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19,036 1,177,948 1,085,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303 3,817 6,23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221,900 -157,700 -3,78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83,641 73,506 9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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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85,101 169,435 122,58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283,099 160,097 104,2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184,235 122,647 104,6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02,170 -130,551 -174,501
所得税影响额 -801,943 -775,553 -269,334
合计 2,716,343 2,504,730 1,115,551
注: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同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是无
形资产处置利得 亿元。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
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964,752 7,387,914 423,162 248,343
衍生金融资产 2,381 98,146 95,765 -8,041
其他债权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 8,034,719 9,087,260 1,052,541 265,144
应收款项融资 5,440,954 10,912,246 5,471,292 -259,0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32,302 5,557,173 124,871 104,576
合计 25,875,108 33,042,739 7,167,631 350,926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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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
成服务三大板块,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自动化和工业装备系统,为众多高端设备提供全生命周
期服务,引领多能互补能源互联的发展方向,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互联于
一体的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所覆盖的领域如下:
能源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
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提供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
工业装备业务板块:设计、制造和销售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
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
集成服务业务板块:提供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能源及新能源、固
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金融服务,
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提供国际贸易服务;提供高端物业服务等。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在“十三五”发展的最后一年,2020 年上海电气主营业务所在的电
力市场的主要特征如下: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
增长 %。2020 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经济运行稳步
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变化趋势,反映出随着新冠疫情得
到有效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
济持续稳定恢复。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同比增长 %;“十三五”时期,
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 %,其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年均增长 %,占总装机容
量比重从 2015 年底的 %上升至 2020 年底的 %,提升 10 个百分点;煤电装机容量年均增
速为 %,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从 2015 年底的 %下降至 2020 年底的 %。2020 年,全国全
口径发电量为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年均增长
%,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年均增长 %,占总发电量比重从 2015 年的 %上升至 2020年
的 %,提升 个百分点;煤电发电量年均增速为 %,占总发电量比重从 2015 年的 %
下降至 2020 年的 %,降低 个百分点。2020 年,全国电力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电力投资同比增长 %,非化石能源投资快速增长。2020 年,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
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 9944 亿元,同比增长 %。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244 亿元,同比
增长 %,其中风电、太阳能、水电投资分别增长 %、%、%;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
资 4699 亿元,同比下降 %。电网投资下降的原因在于占比达 %的 35 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
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等原因同比下降 %。
二是煤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低于 50%,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
2020 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9087 万千瓦,同比增加 8587 万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
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 7167 万千瓦和 4820 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 4989
万千瓦、并网风电 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 亿千瓦。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
机容量合计 亿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比上年底提高 个百分点。
全口径煤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首次降至 50%以下。
三是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2020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同比增长 %。其中,
水电发电量为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火电发电量为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
核电发电量 366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并网风电发电量为 466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
并网太阳能发电量为 261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 万亿
千瓦时,同比增长 %,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 %,同比提高 个百分点。全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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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煤电发电量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占全国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为 %,同比降
低 个百分点。
四是水电、核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0 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 3758 小时,
同比降低 70 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利用小时 3827 小时,同比提高 130 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
7453 小时,同比提高 59 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 4216 小时,同比降低 92 小时;并网风电设备
利用小时为 2073 小时,同比降低 10 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1281 小时,同比降低
10 小时。
五是 2020 年第四季度电煤供应偏紧,电煤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受经济回暖及低温寒流影响,
第四季度电煤需求大幅增加,电煤供应偏紧,推高电煤市场价格。根据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
数(CECI 沿海指数)显示,10 月份市场电煤价格进入“红色区间”后持续攀升。
(三)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2020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
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分区域看,
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中区域用电高
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省份看,迎峰度夏期间,湖南、四川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采取了有
序用电措施;迎峰度冬期间,湖南、江西、广西以及内蒙古西部电网等少数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电
力供应紧张,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
此外,随着政府继续积极倡导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
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以及推进绿色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设美丽
中国,上海电气包括燃气轮机、核电、风电在内的能源装备、以及包括环保服务在内的集成服务
等业务领域将迎来更多市场发展机遇和业务发展空间。
能源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了具体细致的安排和规划,
即“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
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60 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
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由此,我国将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大力发
展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同时,将加快实施综合能效提升
等节能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
随着新能源发电规模的发展和电网对削峰填谷和调峰调频的需求增加,储能将在未来中国能
源格局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快速成长,
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猛。作为国内能源装备领先企业,我们将积极完善在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
进一步深化锂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和退役电池系统等技术研发和协同运用。
在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领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加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战
略布局,我国也将引导增强 5G、人工智能、区块链、增强现实及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实力,推动工
业互联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融合创新力度,构成未来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也将为上海电气的转型发展提供重要发展机遇。
(公司各个业务板块所处的行业地位可详见本年度报告本章节“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
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电气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之一,主要拥有两大核心竞争优势:
第一,形成产业联动与协同发展优势,公司各核心业务板块协同发展,重点聚焦能源装备、
工业装备和集成服务之间的战略联动、技术联动、市场联动、制造联动、内部供应链联动及人才
联动优势;
第二,形成集成服务与实体产业联动优势,工程服务带动装备制造产业、金融服务支持公司
实体产业发展、国际贸易助力海外市场拓展,实现集成服务与核心产业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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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表现如下:
能源装备
在核电设备领域,我们始终坚守“四个凡事”、“两个零容忍”底线,秉持“共铸核心力、同
护核安全”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受行业尊敬的具备核岛集成供货和综合服务能力
的核电装备制造集团和核安全文化示范基地。经过近 50 年的发展,目前公司在核电设备生产制造
上拥有丰富且成熟的经验,已形成从核岛六大主设备、核二三级设备、燃料输送设备等,到常规
岛两大主设备、辅机、常规泵等,再到大型铸锻件、核级风机、配套电机、现场服务、备品备件
等完整的核电设备制造产业链,技术路线涵盖 300MW、600MW 到 1000WM 等级的二代加、三代压水
堆(包括华龙一号(HPR1000)、国和一号(CAP1400)、AP1000、EPR)以及四代高温气冷堆、快堆
等,全面覆盖国内已有的核电技术路线,国内综合市场占有率持续居于领先地位。
作为核电常规岛设备高端制造基地,我们的核电常规岛技术涵盖 AP1000、CAP1400、华龙一
号、高温气冷堆、VVER 等,为国内外核电站提供安全可靠的核电常规岛设备。在三代核电市场领
域——我国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已走出国门,走向海外市场。上海电气成功开
发制造出当今世界上排汽面积最大、应用范围最广的 1905mm 低压缸末级长叶片,代表核电汽轮机
设计制造的最高水平。
在风电设备领域,我们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目标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
商。我们持续改进产品性能、质量,拓展服务业务广度和深度,为用户提供更经济、更稳定、更
智能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我们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在报
告期内上线 i-WINDSIGHT 平台,建立起闭环的风场评估体系,逐步构建了平价时代数字化风电场
开发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能力;推出数字化、平台化新机型,提升发电量同时借助部件复用降
低成本。报告期内,我们已经在欧洲、北京、杭州、汕头、西安设立了研发中心,逐步构建了全
球性开放研发体系。
在燃煤发电设备领域,我们不仅继续坚持高效清洁的燃煤发电技术路线,以强大的研发能力
不断推进火电向高能效、大容量、低排放发展。同时,我们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各种影响,积极
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稳步推进海外项目实施。上海电气首套出
口的超超临界 660MW 机电机组在孟加拉帕亚拉一期项目中分别于 2020 年 4 月和 10 月完成试运行
并顺利通过性能试验;上海电气作为中国设备制造商承接的第一个海外百万千瓦级 IPP 煤电项目
爪哇 7 号的 2 号机组也于 2020 年 9月顺利通过试运行。
在燃机领域,上海电气通过国际并购与技术消化吸收,突破了国外 OEM 长期以来对燃气轮机
研发、服务的壁垒,逐渐建立起完整的重型燃气轮机开发设计平台,具备了贯穿 H 级燃气轮机全
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在储能领域,我们分阶段、分领域布局锂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和退役电池系统四个领
域,完善三电系统。我们投建了国内首个市场化运营的电网侧共享锂电储能电站,是我们探索储
能商业化模式的一大举措,通过收购赢合科技进一步深入锂电池产业链。我们已推出兆瓦级全钒
液流电池,可实现分布式、集中式全覆盖调峰调频。在燃料电池领域,聚焦电堆和膜电极技术和
产品,已推出了第一代 30KW 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并完成整车公告。我们在国内退役电池储能领
域名列前茅,已完成了 10 余个示范项目。
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领域,上海电气本着“精益高效、共创共享”的价值观,
聚焦电网、工业、工程三个市场,已形成集成化和综合解决方案平台能力,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我们产品门类齐全、产业链完备,产品覆盖特种变压器、开关、电力电缆(含电缆附件)、数据线
缆、特种电缆、电力二次设备、元器件、电力电子产品等领域。我们承接的电力输配电总包及成
套工程遍布全球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在境内外累计实施完成了 220kV 及以上变电站 40 多座,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 5000 多公里。
工业装备
在电梯设备领域,通过 30 年的不断积累,上海三菱电梯打造了一支掌握先进电梯技术、先进
设备操作技能和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优秀员工队伍,始终引领企业站在国内电梯行业发展的最
前沿。上海三菱电梯始终坚持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并举的发展战略,建立了以“生产一代,开发
一代,预研一代”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一方面,上海三菱电梯坚持高起点的动态引进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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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技术,加快产品国产化和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上海三菱电梯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开
发了基于永磁同步电动机驱动的无齿轮曳引机的菱云系列电梯,并结合保障房、租赁房市场的增
长,升级开发了 LEGY-3 电梯并实现了批量生产,全面切换了上一代产品;自主开发产品已占销售
总量的 70%以上。为了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产品升级需求,上海三菱在“技术引领”方针的指导
下,研发的重心逐步转向智能化产品,并已推出 SmartEYE 监控系统、Smart K-II 型智慧扶梯和
LEHY-Pro 电梯等智能化产品。上海三菱电梯将进一步在智慧产品、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管
理、智能制造等领域,持续推广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同时,上海三菱电梯继续把服务创新作为提
升制造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加快对服务战略的升级与转型。
在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和服务领域,我们拥有紧固件、叶片、轴承、金属切削刀具四大业务
板块,通过收购欧洲百年历史的紧固件制造商荷兰内德史罗夫公司,已成为世界最大汽车工业紧
固件供应商之一。
集成服务
在发电设备服务业领域,我们将从过去单一以火电市场为主,向新能源及分布式能源领域扩
展;逐步具备风电、太阳能发电、环保、燃机、生物质、垃圾发电、储能、分布式、海淡等工程
项目的承接和执行能力。在提供电站 EPC 总承包的基础上,提供海外电站的运营维护和投融资等
服务。从单一的区域市场,转向全球市场。我们将继续聚焦国际化和管控一体化,加强海外网点
建设,创新工程销售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适应海外市场需要的技术布局,加快海外服务市场开拓,
加快推进产融结合,积极尝试包括“投建营一体化”在内的创新业务模式;同时,实施项目管理
一体化、技术管理一体化、销售一体化,为专业客户带来更多便利服务。
在工业互联网领域,我们正在建设以工业互联网为支撑的业务构架,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形
成多种行业运用,满足不同行业需求。我们的智慧供应链平台可提供全方位的供应商信息,打造
在线协同高效的供应链,目前已建立 12783 个采购项目。我们的“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
以用户为中心,实现服务产品化,为工业应用场景提供解决方案,“星云智汇”目前已接入电梯、
风机、电厂等近 10 万台主设备,我们推出了“e 站通”备品备件电商平台,将打造电站服务互联
网平台,推动上下游价值链的数字化服务升级。
我们的金融业务在多年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对主业的拉动和服务功能,实现了从单
一内部银行向综合金融平台的转型,延伸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有力支持集团业务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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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加速衰退,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几乎所有行业
和企业都面临着历史上最寒冷的冬天。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积极投入复工复产,有序恢复社
会正常运转,在万马齐喑的全球经济中一枝独秀,实现了全年的经济增长。2020 年全年,面对
疫情的挑战,上海电气继续坚持贯彻“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在积极支持国家战略的同时,深化
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在成为世
界一流企业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 亿元,同比增长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
最近三年,公司在实现年均营业总收入增长 %的同时,也注重夯实长期发展的基础,不
断优化业务结构,在新能源、先进制造和云化(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大力投入。作为中国
制造的代表,公司将以转型新形象继续担当大国重器的使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
币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公司新增订单中,能源装备占 %(其中风电占
个百分点,核电占 个百分点,储能占 个百分点,煤电占 个百分点),工业装备
占 %(其中电梯占 个百分点),集成服务占 %(其中能源工程服务占 个百分
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公司报告
期末在手订单中,能源装备占 %(其中风电占 个百分点,核电占 个百分点,储能
占 个百分点,煤电占 个百分点),工业装备占 %(其中电梯占 个百分点),集成
服务占 %(其中能源工程服务占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体制机制改革初显成效
上海电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落实国企改革政策,积极调整下属企业员工的激励和分配机
制,尝试多种模式的考核激励机制,极大调动了下属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做优做强产业的积极性,
促进了公司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培育和孵化,推动了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报告期内,我们完成
了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和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创新;我们分拆下属电气风电至科创板上市的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已经
顺利通过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的上市审批。
产品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公司主动顺应能源变革趋势,积极推动能源转型,持续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
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绿色可
持续发展。公司智慧风场数字化产品实现风资源评估、风电场建设、整机优化设计、风电场智慧
运维、风电场后评估等功能,为用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解决方案;燃气轮机智能化服务
产品为京能上庄热电厂提供部分负荷优化改造,机组联合循环效率提升 个百分点;燃煤电
厂智能运维产品为国华太仓电厂提供设备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氢能业务在内蒙古鄂尔多斯
开发的源网荷储氢一体化暨氢燃料电池重卡示范项目签订合作协议。另外,公司与上海商汤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人工智能+工业”的技术和产品,推动应用场景的商业化落地;公司首届
工业 APP 大赛成功举办,筛选出 80 个有技术创新和商业化潜力的作品,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充实
技术储备。
科研投入持续加大,创新成果加速涌现
报告期内,公司以汕头智慧能源项目为契机,实现世界首次 5MW 以上级别风机“黑启动”
(即在风机发电系统因故障全部停运的情况下,不依托外部电网送电,运用自有发电和储能系统
启动风机,从而恢复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形成了智慧能源解决方案的完整技术能力;成功研
制大容量高速电驱系统,打破国际垄断;公司参与承制堆内构件的“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
清核电 5 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标志着中国打破了国外核电技术垄断,正式迈入核电技术先进国
家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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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解决方案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我们的电气国轩南通锂电池智能工厂正式投运;“风光储充控”一体化的闵行工
业园区智慧能源项目正式投运;青海格尔木电网侧储能项目正式投运。我们相继承接上海轨交五
号线综合运维项目,实现车辆、通号、供电三专业融合维保的首台套业绩;承接菲律宾马卡蒂地
铁机电集成总包项目,实现海外市场的首台套业绩;承接上海市杨浦区“一网统管”智慧城市项
目,推动城市建设、政府治理、民生服务的深度融合。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迈入新阶段
报告期内,我们稳步推进“星云智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接入设备新增 26865 台,对应
资产价值 247 亿元,已开发集成了设备联网、故障诊断、远程运维、能源规划等 15 个行业应
用,具备集团层面业务承载能力,同时也已初步形成风电智能运维、火电远程运维、机床维保、
储能电池、分布式能源等 8 个行业解决方案。“星云智汇”平台获 2020 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全球工业智能峰会 “湛卢奖”工业引擎奖、获 2020 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实践)成果奖,并入选
上海市经信委《2020 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报告期内,“星云智
汇”开始赋能外部企业,相继与重庆璧山区政府、河南许昌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工业
互联网赋能中心,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疫情期间,平台为不少企业解决了采购与供应问题,有
效改善了企业原材料短缺困难。平台也为建筑工程行业打造了全新的系统,提供下单、排产、监
控、质检等一系列智能服务。
制造业电子商务开启新模式
报告期内,集团制造业电子商务开启新模式,我们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形成智能采购平台、寻
源竞价管理和采购电子商城等 1 个平台级产品、3 个系统级产品和 3 个解决方案级产品。线上竞
价采购 9600 余次,决标金额 62 亿元。采购商城入驻供应商超过 40 家。电站服务电商实现备品
备件和检修长协服务线上销售 亿元,同比增长 116%。工业紧固件电商线上成交订单 6 万
个,实现线上销售 亿元。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布局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我们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建立南通中央研究院的基础上
继续布局长三角地区,以“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为四大功能定位,最大
化整合内部有关研发机构。2020 年,上海电气南通储能基地达产,将打造中国储能电池领域龙
头企业;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苏、浙、皖三省工信厅、经信厅指导下,上海电气联
合上海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和长三角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实体化运作的上海长三角智
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筹),塑造“上海制造”新优势。我们的海安危废处置中心、智能制造南
通基地一期项目、泰州研砼绿色装配式建筑基地、巢湖储能液流电池孵化项目和盐城城市智慧能
源大数据平台等多个项目也在 2020 年密集进入项目建设期,将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贡献上海电
气的技术和智慧。
抗击疫情凸显国企担当
报告期内,上海电气积极承担防疫复工的社会责任。在新冠疫情暴发后,我们第一时间成立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形势针对性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员工
群众自发捐款达 880 万元;帮助上海市多家企业恢复启用老旧口罩产线,突击研制口罩自动化生
产线,累计向全国各地交付口罩生产线 621 台;向海外合作伙伴捐赠近 10 万只口罩和各类防疫
物资。此外,在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积极联络航空公司筹措包机事宜,协调
完成了三个海外项目往返包机,驰援受疫情影响的海外工程项目建设,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公
司业务的负面影响。
展望未来,我们将坚持战略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彻和落实好集团“三步走”发展
理念,始终坚持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高度有机统一,把为国家争光、
为民族立业、为人民谋福、为社会创造价值作为企业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全力以赴谋发展,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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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将上海电气打造成一个国际化、市场化、现代化的企业集团,成为高端装备新航母,以更加优
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增长 %,主要得益于
风电业务增长较快;报告期内能源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7%,比上年减少 个百分点,主要是燃
煤发电设备市场竞争激烈,风电产品销售结构发生变化,使得风电和燃煤发电设备毛利率有所下
降。
报告期内,工业装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下降 %,主要是受疫
情影响,板块内工业基础件、智能制造装备等业务均有不同幅度的减少;工业装备板块毛利率为
17%,比上年减少 个百分点,主要是海外紧固件业务受疫情影响,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集成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上升 %;主要是能源
工程与服务业务增长较快;集成服务板块毛利率为 12%,较上年下降 个百分点,主要是能
源工程与服务毛利率结构变化引起。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1, 1,
营业收入 1, 1,
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 1,
营业成本 1, 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财务费用:由于本年集团新业务的拓展,融资规模增加,财务费用相应上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集团业务规模增长,采购货物生产备货等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较同期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集团收回投资、处置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入较同期
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所致。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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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装备 减少 个百分点
工业装备 减少 个百分点
集成服务 减少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
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 1, 减少 个百分点
其他国家和地区 增加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能源装备及集成服务板块的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风电业务增长所引起。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 2020 年海外工程项目实现收入有
所增加所引起。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锅炉 兆瓦 7,185 8,060 2,447
汽轮机 兆瓦 14,696 15,069 4,740
汽轮发电机 兆瓦 17,064 20,832 4,407
风机 兆瓦 5,547 5,098 178 151 301
电梯 台 100,018 93,700 65,605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关于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产销量均较上年大幅度下降的说明:由于受国家煤电调控
政策影响,煤电市场呈断崖式下跌。同时,公司也调整了对煤电市场业务的排产结构,从以往的
火电主机为主转变为主机、燃机、中小机、服务、工厂自接等多元化格局。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的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
关于风机产销量均较上年大幅上升的说明:2019 年国家明确了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补贴政
策的结束期限,使得陆上风电 2020 年整体市场情况向好,2021 年海上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将创新
高。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公司同时通过技术进步、管理提升等进一步加强了竞争力,报告期内公
司的风机的年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亿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成本构成
项目
本期金
额
本期占总
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
金额
上年同期
占总成本
比例(%)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情况
说明
能源装备 原材料
人工成本
其他费用
合计
工业装备 原材料
人工成本
其他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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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服务 原材料
人工成本
其他费用
合计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
销售额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
方采购额 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3,74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能源装备
在煤电技术领域,完成全球首台 1240MW 单轴全速单机容量最大煤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完成
世界首台六缸六排气机组研制并投入商业运行。
在核电技术领域,国务院正式授予上海电气核出口专营资质,上海电气成为目前国内唯一具
备核设备及相关技术出口专营资质的设备制造商,同时国内首台完全商业化出口的核岛主设备-南
非 KOEBERG 项目 3 台蒸汽发生器发运;获得国家核安全局办颁发的核蒸汽供应系统设备集成供货
管理体系试运行许可和湿绕组电机型主泵设计和制造许可。
在燃气轮机技术领域,完成首台国产化 型 F 级燃气轮机总装发运;实现了京能上庄
燃气轮机电厂智能化项目的首台突破,为电厂提供部分负荷优化改造,机组联合循环效率提升
个百分点。
在风电技术领域,我们的国内首台 8MW 海上风机实现“黑启动”成功;发布全新海上“Synergy”
中速传动平价产品平台,面向中国低风速区海上市场;自主研发的世界最长的风电玻纤叶片 S90
叶片成功下线。
在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领域,我们完成印度尼西亚 500kw 生物质气化发电系统首台套设
备的研制,采用了全新的移动式内外双层加热方式,达到了在体积不变的前提下增加 30-50%传热
效率的效果。
在储能技术领域,我们完成 1000V 等级高效率锂电池储能系统产品研制,产品在 “青海格尔
木 32MW/64MWh 共享储能电站”成功实现并网运营,该项目为全国首个解决新能源消纳的共享储能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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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输配电技术领域,我们完成了集中型储能逆变器的产品研制并取得 CNAS 认证;动态电压调
节装置(AVC)开始小批推广应用;中压环保 PP 电缆完成挂网试运行,并取得试运行报告;完成
风电扭缆产品研制;完成 1100kV 电抗器产品研制。
工业装备
在电梯技术领域,上海三菱电梯的“电控智能车间技术研究”项目入选上海市科委“科技创
新行动计划”,并已通过项目验收,该项目将建成基于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的智能
车间,实现电梯行业电控智能车间的行业领先。已建成投入使用上海三菱电梯高速电梯试验塔和
核心技术试验平台建设项目,试验塔的建成将满足 10 米/秒及以上的高速电梯研发和其他各类试
验需求,为高速电梯研发、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硬件基础。
在电机技术领域,我们成功研制国内首台大容量高速电驱系统(含 同步电机、38MW异
步电机);完成应用于水利领域的 5~50MW 立式同步电动机及变频系统的研制;自主研发鼠笼型风
力发电机,容量达到 ,成功打破国外垄断。
在机床技术领域,我们自主研发的 H376、H377 数控高精度复合磨削中心通过了工信部组织的
课题验收,机床各项技术指标接近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
集成服务
在综合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技术领域,我们发布分布式能源在线规划设计软件 DES-PSO 光伏排
布及经济性测算工具;能量管理系统软件 CEMS 应用于国内首个共享储能项目,并获取海外市场销
售订单;综合能源管理平台接入新能源项目超过 30 个,实现了供能和用能的精细化监控管理。
在燃煤电厂系统改造技术领域,我们以 EPC+F 模式承接了贵州纳雍电厂 300MW 亚临界机组提
温至超临界参数的综合节能提效改造项目,形成了传统燃煤电厂服务改造的新模式。
在水处理系统集成技术领域,我们完成国内最大规模的 91 万吨/天海水预处理设施地设计
与建设,并掌握了预处理核心设备大型卧式砂滤器的设计制造能力。
在水污染治理技术领域,我们完成了 50m
3
/h 水下方大型河道清淤环保高效固化成套系统的研
制和系统集成。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集团业务规模增长,采购货物生产备货等经营活动现金
流出较同期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集团收回投资、处置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流入较同期
有所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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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
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上期期末
数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本期期末金额
较上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
说明
应收账款
存货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合同负债
情况说明
长期借款较期初上升,主要是集团积极拓展新业务,银行借款相应增加。
应付票据较期初上升,主要是本年度集团采购项目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以账面价值 亿元的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土地作为抵押物
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公司以账面价值 亿元的长期应收账款质押取得银行借款。 公
司以账面价值 亿的应收款项融资作为质押物,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受限货币资金为
亿,其中央行准备金为 亿,保函、信用证等业务相关保证金 亿。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电气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之一,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具体
如下:
能源装备
核电方面,继三年零核准后,国家从 2019 年起稳步推进核电机组审批工作,2019 全年共核
准 6 台机组,2020 全年共核准 4 台机组,分别为三澳 1#、2#机组和昌江 3#、4#机组。截至 2020
年底,我国已投运核电机组升至 48 台,同时还有 17 台机组在建。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最新发
布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0)》,预计到 2025 年,大陆地区在运核电装机达到 7000 万千瓦,
在建 3000 万千瓦;到 2035 年,大陆地区在运核电装机达到 亿千瓦,在建 5000 万千瓦左右。
同时,报告指出,“十四五”及中长期,核能在我国清洁能源低碳系统中的定位将更加明确,作
用将更加凸显,核电建设有望按照每年 6-8 台持续稳步推进。
风电方面,受弃风改善、风电竞价政策去补贴时间节点驱动以及克服上半年疫情等影响,国
内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创历史新高,全年新增装机约 7167 万千瓦。
火电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按照国家能
源工作会议提出的“夯实煤炭煤电托底保障”和“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的要求,预
计国家将继续严控火电发展规模,并加快淘汰落后火电机组力度。我们将坚持“以我为主,创新
驱动”,通过加强对电力行业及客户需求的分析,开发更具备未来火电整体定位所需特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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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技术引领作用,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推出“高参数,高可靠性,高稳定性,低能耗,
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高效清洁火电设备。
在电网领域,国家电网提出统一坚强智能电网,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为原则,
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创建具有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特征的国家电
网。目前,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在 5G、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影响下,中国电力行业
进入了转型升级的新时期,未来能源互联网的大力推进也将保障电网投资的连续性。随着西电东
送、南北互供、跨区域联网、南水北调、智能电网等重大工程的开工建设,及国家对电力行业能
源结构调整,加强在水电、风电、核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建设投资,输配电设备产
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建设、轨道交通投资、新能源并网将为输配电
设备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与商机。
工业装备
目前,国内在用电梯保有量在 800 万台左右,其中超过 15 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占比有所增长。
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电梯整机需求的增速将放缓,但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推
进以及“老龄化”因素的持续影响,电梯行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的趋势。目前,电梯行业内整机
制造企业超过 700 家,年产能超过 140 万台,预计未来电梯行业的竞争激烈态势不减。随着行业
产能过剩的趋势在不断扩大,行业的竞争将呈现出向“大企业”整合的趋势发展。顺应电梯市场
发展变化的趋势,上海三菱电梯将在电梯服务能力方面持续投入,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集成服务
公司的集成服务包括电站工程业务及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支持的金融服务,围绕“一带一路”
的国家倡议,我们将“一带一路”涉及的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作为电站工程产业重点市场,并在
全球市场加快建设销售和项目支持网点,目前已经拥有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南非、墨西哥、
巴拿马等 25 个海外分支机构,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海外网点建设,实现多区域销售和项目支持能
力。我们的新能源业务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目前正在大力开拓分布式能源市场;同时,我们积极
推进产融结合,加大项目投资和项目融资力度。
我们的金融业务致力于成为“与中国实际接轨的全球装备制造业金融产业的最佳典范”,着力
实现三个转型:从“执行型”司库向“管理规划型”司库转型,从“单一内部银行”向“增值金
融服务平台”转型,从“孤立市场化新业务”向“依托主业的增长引擎”转型。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57 亿元,同比减少约人民币 66 亿元。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股权投资项目请详见下述(1)重大的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2 月,公司与王维东、许小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出资人民币 114,
万元受让王维东、许小菊所持有的赢合科技 27,442,449 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转
让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9 年 11 月,公司与赢合科技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
亿元现金全额认购赢合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与赢合科技重新签
署了《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并终止原《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赢合科技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出资人民币 20 亿元认购的赢合科技
88,378,258 股股份已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持有赢合科技 184,426,829 股股份,占赢合科技总股本的 %,为
赢合科技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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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证券代
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
资成本
占该公司股
权比例(%)
期末账面
值
报告期损
益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
来源
600642 申能股份 2,800 14,137 -1,59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600011 华能国际 500,000 341,985 -83,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
600021 上海电力 150,000 81,902 -10,6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购买
600633 浙数文化 7,462 35,673 -4,4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000501 鄂武商 A 354 2,260 -3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600665 天地源 1,399 2,471 -4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600027 华电国际 A股 234,000 255,000 -20,2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601229 上海银行 941 25,490 -5,36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购买
合计: 896,956 758,918 -127,075 / /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鼓风机厂”)与上海市
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分别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就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191
号、共和新路 3000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事宜达成协议。广中西路 191 号房地产的收储总价
为 90384 万元,共和新路 3000 号房地产的收储总价为 196788 万元,两处房地产收储总价合计为
28717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上述房地产的移交工作。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公司名称 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
注册
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
入
营业
利润
净利
润
上海电气集团财
务责任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服务 2,200 77,384 7,210 1,123 815 643
上海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注)
生产及销售电梯,机
电一体化产品、设备
的设计、生产。
1,023 36,172 14,387 23,394 1,936 1,786
上海电气风电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及销售风电设
备,及安装工程等
800 31,766 4,325 20,685 420 417
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鉴于公
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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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电联预测,2021 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计为:
(一)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6%-7%
2021 年,是我国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
年。在新的国内外环境形势下,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
代、上年低基数等因素,以及疫情和外部环境存在的不确定性,预计 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
高后低,全年增长 6%-7%。
(二)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
预计 2021 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
亿千瓦左右。预计 2021 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亿千瓦,同比增长 %左右。非化石能源发
电装机容量达到 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 %,比 2020 年底提高 个百
分点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比 2020 年底提高 3 个百分点左右,对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
能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电力供应偏紧
预计 2021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甚至紧张。分区域看,
东北、西北电力供应存在富余;华东电力供需平衡;华北电力供应偏紧,其中,河北和山东电力
供应偏紧,通过跨省区电力支援,可基本保障电力供应,内蒙古西部电网电力供应偏紧,在风电
出力锐减时,多个月份将可能需要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华中电力供需紧张,主要是湖南用电高峰
时段电力供应紧张,极端气候情况下湖北、江西可能出现一定电力缺口;南方区域电力供需紧张,
其中,广东、云南、广西均存在较大错峰限电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我们在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时期机遇与挑战并重。
集团将坚持聚焦优势主业、优化存量主业、大力发展新兴主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
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对标国际先进、赶超国际一流,通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全
球布局和跨国经营、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尽快迈入全球“第一梯队”,把上海电气打造成为一
个真正的现代化、国际化的跨国企业集团,成为世界级的高端装备新航母。
上海电气将立足新时代新方位,聚焦国家战略,坚持市场、资本、研发和产能走出去,全球
资源配置,积极参与“国际大循环”系统的建设,特别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与
中国跨国交易成本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
系统的建设,在连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各类基础设施中寻求机会。一方面,中
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在环保、新能源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在保障生产要
素畅通流动的硬件和软件方面亦有较大需求,未来能够为上海电气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机遇。我
们将深度对接国家及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智慧城市等领域寻找新机
遇。
在“产业结构调整”思路的指引下,我们一直坚持“优化原有产业”和“发展新产业”两手
一起抓:一手抓好原有产业提质增效。力争把主业范围内的产业链做到最好、做到极致、做到卓
越,做成行业第一梯队,推进“四化重塑”,重点聚焦到以利润、企业健康、经济效益、发展质量
为核心。一手抓好新产业快速发展。通过兼并收购第一梯队企业、与全球跨国公司合资合作、自
主研发等途径,顺时应势快速布局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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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上海电气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公司将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中
央重点工作,努力把握可再生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电电器和电力辅助服务等业务
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努力探索创新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总部型经济、流量型经济
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充分挖掘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和智慧供应链等领域的发展潜力,实现营业
收入同比增长。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以“三步走”战略目标为统领,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
标,围绕 “更高、更好、更严、更变、更新、更实”这六个关键词,统筹发展和风险防控,深
化企业综合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切实推进数字化转型,扬优势、强弱项,推动传统产业转
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增量产业加快从项目驱动发展向产品驱动发展转
变,存量产业推动以服务为目的的模式创新。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经营质量
继续坚持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实施第一梯队计划,推动更多集团下属企业成为行
业内第一梯队企业。不断推进集团内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加强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公司
将围绕产业链布局关键装备、共性部件、核心软件,在产品及技术、市场及商业模式、产能布局
及供应链成本、体制机制四个方面发扬优势、弥补差距,提高企业经营质量。
(二)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工业互联网生态
推动数据的汇聚、打通、共享。公司将盘点集团数据资产现状,制定数据标准的框架,着力
打造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的集团数据“底座”。公司将把“星云智汇”平台作为数据资产承载和
配置的枢纽,用数据推动用户资产的运维优化,拓展后服务市场。
建设开放、共享的工业互联网生态。公司将进一步改善用户的平台体验,为用户提供便捷、
可视的开发和应用工具,不断完善平台功能建设。公司将汇聚内外部合作伙伴,拓展平台应用和
解决方案,丰富平台生态,提升设备接入数量、工业 APP 数量和用户流量。
构建工业三角生态的商业模式。公司将建设集团级的电子商城,为产业的服务化转型赋能,
把工业互联网的流量转化为备品备件、技术改造、智慧供应链业务的订单,拉动服务型制造业务
的快速增长,为产业集团创造价值。公司将发挥供应链平台上 1 万多家供应商、5 千多家客户及
1 千多家供应商兼客户的比较优势,打通数据,挖掘资源,打造采购、销售一体的工业品电商平
台。加快推广智慧供应链服务。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谋划新产品,明确核心技术需求,建立一批重大新产品、新
技术开发项目。公司将积极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和成果产业化,加强
对科技人员的正向激励。
推进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公司将加快推进“智砼云链”装配式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大容量
长寿命储能锂电池、漂浮式风机设计及工程、针对电力行业的特种机器人系统研制等重大科研项
目,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专项和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加强研发对新产业发展的支撑。公司将加快引入技术专业人才,扩大与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
的交流与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储能电池、轨道交通等领域进入行业第一梯队,实现产品系
列化、技术平台化布局。公司将在制氢、下一代功率半导体等方向开展前瞻性研究,将探索数字
研发模式,推动研发全过程、全专业、全要素的数字集成、数字赋能、数字协同。
(四)推动新一轮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改革成效
集团下属企业全面实施经营者契约化管理,以任期有协议、上岗有目标、履职有约束为导
向,优化考核与激励,形成推进方案,提升企业的运营质量、运营效能和中长期管理能力。同
时,集团下属企业稳步推广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机制,在评估已经实施改革企业改革成效
的基础上,推动包括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
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等集团下属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充分激发企业可持续发展
及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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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装备制造业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影响较大,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宏观经济的不断变
化以及行业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均会对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带来挑战。尽管目前新冠疫情在国内得
到有效控制,但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持续较长时间的蔓延趋势,预计将对公司下游行业需求造
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公司持续关注、定期分析世界及国内宏观经济走势可能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制定各项应
对措施;同时,通过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公司管理效益,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沉着应对国内
外市场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各种挑战。
2、海外业务风险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开拓,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继续蔓延以及海外业务所在国政治经济
格局变化引发的风险可能性在上升,公司与海外业主方、合作方可能发生的商业争端风险也可能
增加。
对此,公司将深入研究海外市场的政策与环境,并在海外市场设立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努力
降低海外市场的运营风险,并为相关业务或员工投保相应的险种,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的利
益;同时,逐步实施海外市场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寻求与当地客户保持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为
公司在海外市场发展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的电站设备、电站工程、输配电工程等业务均涉及出口业务且合同金额较大,此类合同
通常以美元计价;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采购进口设备和零部件,合同也多以美元等主要外币计
价。如果人民币与美元等主要外币的汇率波动幅度趋于扩大,公司的汇率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
对此,公司将加大套期保值工具的运用,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锁定汇率风险,控制海
外项目成本。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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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目前公司执行的现金分红政策如下:除特殊情
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所处发展阶
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特殊情况是指: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 公
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及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3、公司除募集资金、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等专款专用
或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现金(含银行存款、高流动性的债券等)余额均不足以支付现金股利;4、公
司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值;5、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6、已发生或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件。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前述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应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每 10 股送
红股数
(股)
每 10 股派
息数(元)
(含税)
每 10 股转
增数
(股)
现金分红
的数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20 年 0 0 1,127 3,758 30
2019 年 0 0 0 0 3,501 0
2018 年 0 0 905 3,017 30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分红的金额 比例(%)
2020 年
公司于 2020 年度共回购 4, 万股 H 股股份,支付总金额为 10,万元港币,根据回购
完成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港币/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支付总金额为 9,万元等值人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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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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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控股东及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将规范与公司关联交易。 长期 否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控股东及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将保证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
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长期 否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置入资
产权属清晰。
长期 否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海电气 A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电气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同时,电气总公司承诺, 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电气之股份, 电气总公司亦遵守上
述承诺。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如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因涉嫌电气总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电气总公司将暂停
转让在上海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若电气总公司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电气总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置入资产权属清晰。 长期 否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其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取得的股份自相关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海电气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 电气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承诺, 由于上海电气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电气之股份, 电气总公司亦遵守上
述承诺。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因涉嫌电气总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电气总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海电
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若电气总公司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电气总公司同意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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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承诺其通过本次配套募集资
金取得的上海电气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完成后,因上海电气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海电气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电气总
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要求,电气总公司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前所持有的上海电气的所有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置入资
产价值
保证及
补偿
电气总
公司
电气总公司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置入土地类资产及置入股权类资产中上海电气集团置
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地产,如因存在未披露的 2015年 1月 1 日至 2017 年 6月 7日期间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
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电气总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电气总
公司
公司控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诺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做到与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公司在业务、资
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公司部分下属公司 2005 年-2007 年间存在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国家税收管理相关规定不相一致的情形,电气总公
司承诺,若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补缴因享受前述相关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则电
气总公司将承担该等企业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
电气总
公司
截止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拥有尚未获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仍
拥有的房地产中存在 9 处划拨土地、4 处房地产仍需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过户手续、25 处附着于租赁土地上的
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将尽力协助公司办理上述土地和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承诺如由于前
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能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
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
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长期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电气总
公司
就公司先行支付最终由电气总公司承担的退休人员补贴和内退人员费用,电气总公司承诺,自 2008 年起,电气
总公司将每季度向公司先行预付所述人员费用,待该等费用实际发生时再由公司与电气总公司进行结算。
长期 否 是
其他 公司
就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电气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提供担保业务,公司承诺,财务公司将不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
长期 否 是
与股权激励相
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
公司承诺不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计划实
施期
是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股份限
售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
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也不由电气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2、电
气风电上市后 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的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电气
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4、电气风电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
股份锁定期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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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电气风电股份。5、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股份限
售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电气风电
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2、本公司在持有电气风电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电气风电股
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电气风电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电气风电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电气风电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
续经营的影响。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
除息后的价格。3、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长期 否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电气风电上市(以电气风电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电气风电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严格依照《上海
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电气风电股票的方
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电气风电上
市后三年内
是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电气风电向上交所提交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电气风电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电气风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若电气风电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保证电气风电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电气风电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电气风电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长期 否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为维护电气风电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电气
风电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电气风电利益。
长期 否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
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电气风电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
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如
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电气风电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电气风电或者其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电气风电有权扣减本公司从电气风电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
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中扣减;如
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电气风电所有。
长期 否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
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
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
本公司作为
电气风电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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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
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
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
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
伏工程总承包业务。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
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
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
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
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若本公司违反上
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向上交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
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电气风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电气风电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电气风电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电气风电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电气风电的股东
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
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
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
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
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
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
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
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
气风电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效。
本公司作为
电气风电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与分拆所属子
公司电气风电
境内上市相关
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电气风电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在本次分拆进程中,本公司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分拆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因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和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
前述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
接经济损失。
长期 否 是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天沃科技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天沃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在光伏领域,
本公司承诺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不损害天沃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利
益。对于上海电气承接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同等条件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将优先将设计发包至天沃科
技。3、在火电、风电、光热发电等能源工程服务领域,本公司将保持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天沃科
技发挥其固有优势。若本公司在市场中独立获得相应业务订单,在天沃科技的能力范围内,同等条件下在征得
本公司作为
天沃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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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同意后优先将设计业务发包至天沃科技。4、在化工压力容器领域,本公司保持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
支持天沃科技提高其在非标压力容器领域的竞争优势。5、在核电设备领域,本公司将保持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
场竞争,在天沃科技能力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釆购天沃科技的核电设备零部件产品。6、本承诺在本公司
作为天沃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
并因此给天沃科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针对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在光伏 EPC 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天沃科技
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现补充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6年内,本公司将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资产整合、业务托管、业务方向调整、停业关停等方式,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天沃科技在光伏 EPC 业务
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2、在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天沃科技在光伏 EPC 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之前,本公司承诺
将继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不损害天沃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对
于上海电气承接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同等条件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将优先将设计发包至天沃科技; 3、
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
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天沃科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
天沃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公司
1、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
用自身对天沃科技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天沃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本公司作为
天沃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公司
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天沃科技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天沃科技股票事宜特承诺如下: 1、自天沃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天沃科技股票,亦不安排任
何减持计划;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情形;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天沃科技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天沃科技非
公开发行定
价基准日前
六个月至发
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
是 是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
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天沃科技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本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事宜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公司
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直接或间接使用天沃科技及天沃科技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不
存在接受天沃科技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长期 否 是
与天沃科技相
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天沃科技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天沃科技利益。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天沃科技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天沃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天沃
科技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长期 否 是
与贏合科技相
关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赢合科技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赢合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承诺方及其控制
企业如果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与赢合科技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上海电气将及时通知
赢合科技,提供无差异的机会给赢合科技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赢合科技具备开展该等业务机会的条件。
2、承诺方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章及赢合科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
本公司作为
贏合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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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赢合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
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上海电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
销,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赢合科技造成损失的,上海电气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与贏合科技相
关的承诺
解决关
联交易
公司
1、在本公司作为赢合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本公司作为赢合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
自身对赢合科技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赢合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
日起生效,并在上海电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本公司作为
贏合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与贏合科技相
关的承诺
股份限
售
公司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2019 年 12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5日,本公司从王维东、许小菊处受让的赢合科
技全部股份将继续履行王维东及许小菊在赢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2、若违反股份锁定承
诺的,本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和公众投
资者道歉;若违反股份锁定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锁定期 否 是
与贏合科技相
关的承诺
其他 公司
(一)确保赢合科技人员独立。1、保证赢合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在赢合科技专职工作,不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
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赢合科技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赢合科技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上
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确保赢合科技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赢合科技具有独立
完整的资产,赢合科技的资产全部处于赢合科技的控制之下,并为赢合科技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上海电气及
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赢合科技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赢合科技的资产为上
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三)确保赢合科技的财务独立。1、保证赢合科技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赢合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3、保证赢合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赢
合科技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赢合科技的
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赢合科技依法独立纳税。(四)确保赢合科技机构独立。1、保证赢合科技依法建立健
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赢合科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赢合科技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与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确保赢合科技业务独立 1、保证赢合科
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规范管
理与赢合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电气不会损害赢合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和业务上与赢合科技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赢
合科技的独立性。若上海电气违反上述承诺给赢合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上海电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上海电气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
或撤销。
本公司作为
贏合科技控
股股东期间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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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2,61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7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不适用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5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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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8 年,公司以及公司全资附属子公司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电气租赁”)分别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
状。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
志军、官红岩共同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848,209, 元以及共同向公
司支付利息。
报告期内,电气租赁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判决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 1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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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
类别股东会议、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 95 名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于报告期内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7,416,000 股。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
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西门
子进行持续性关联交易并豁免公司与西门子签订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的预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网
上海市电力公司进行持续性关联交易并豁免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签
订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临时公告已披露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结果事项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关联人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详情披露如下:
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之关联交易
1、销售大纲协议
本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总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订
立销售大纲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上海电气总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以下简称“母集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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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产品、机电产品,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度,经批准的销售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上述销售框架协议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基础为:
- 中国政府规定的价格(如有);如无政府定价,则为
- 不低于中国政府定价指引或定价建议厘定的水平(如有);如无定价指引或建议,则为
- 参考市价;如个别服务并无市价,则为
- 按实际或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定的价格。
销售框架协议为期三年,本公司可选择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发出通知再续期三年。任何一方
可以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终止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母集团之销售约为人民币 36,946万元。
2、采购大纲协议
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总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订立采购大纲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母集
团以非独家形式采购涡轮叶片、连轴器、交流电机及危急遮断控制柜、设备及原材料(包括铜线及
绝缘物料)等配件。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批准的采购年度上限为
人民币 50,000 万元。
上述采购大纲协议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基础为:
- 中国政府规定的价格(如有);如无政府定价,则为
- 不超过中国政府定价指引或定价建议厘定的水平(如有);如无定价指引或建议,则为
- 参考市价;如个别服务并无市价,则为
- 按实际或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定的价格。
采购大纲协议为期三年,本公司可选择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再续期三年。任何
一方可以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终止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母集团之采购约为人民币 22,776万元。
3、综合服务大纲协议
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总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订立综合服务大纲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按
非独家方式向电气总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专业咨询、委托管理等综合服务。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批准的综合服务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上述综合服务大纲协议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基础为:
- 中国政府规定的价格(如有);如无政府定价,则为
- 不超过中国政府定价指引或定价建议厘定的水平(如有);如无定价指引或建议,则为
- 参考市价;如个别服务并无市价,则为
- 按实际或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定的价格。
综合服务大纲协议为期三年,本公司可选择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再续期三年。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终止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母集团提供之综合服务约为人民币 13,381万元。
4、财务服务大纲协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总公司订立多项财务服务大纲协议,据此本公司之
附属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母集团提供存款和贷款服务。
财务服务大纲协议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此财务大纲协议为期三年,本
公司可选择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再续期三年。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三个月发出通知终
止协议。
以下为相关个别财务服务大纲协议的内容:
(i)存款大纲协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总公司订立存款大纲协议,财务公司向母集团提供
存款服务,接受母集团于财务公司存款。据协议规定,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批准的可存款资金年度上限,即每日资金(包括利息)的最高结余,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财务公司对母集团存款设定的利率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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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引及法规所限;及
- 参考人民银行届时相关储蓄利率厘定并符合市场利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母集团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每日资金(包括利息)未超过经批
准的本年年度上限人民币 750,000 万元。此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年度,母集团从财务公
司取得的存款利息约为人民币 4,950 万元。
(ii)贷款大纲协议
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电气总公司订立贷款大纲协议,财务公司向母集团提供
贷款服务,并按母集团所提交的票据面值付款。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度,经批准的可贷款(包括利息)及购买贴现票据的资金年度上限,即每日资金最高结余,为人民
币 750,000 万元。财务公司就母集团的所有贷款服务及购买贴现票据设定的利率将为:
- 受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引及法规所限;及
- 参考人民银行届时相关贷款利率厘定并符合市场利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公司向母集团提供的未偿还贷款(包括利息)及购买贴
现票据的每日最高结余未超过经批准的年度上限人民币 750,000 万元。此外,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公司向母集团提供的贷款及购买贴现票据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 21,440 万元。
与西门子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与 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西门子”,间接拥
有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注册资本超过 10%)订立采购及销售大纲协议。据此,本集团会向西门子及
其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集团”)采购用于本集团各项目及产品的若干发电及输
配电相关机电配件,同时本集团亦会向西门子集团销售若干发电设备及有关配件。
上述采购及销售框架大纲协议已于 2012 年 1 月 23 日届满。于 2011 年 10 月,本公司向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条,根据该
条规定,本公司须就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与西门子订立协议书。豁免已获联交所于 2011 年 11 月 4
日有条件授出,惟须待遵守及达成豁免条件方告作实。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董事会批准豁免订
立框架协议及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上限。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独立股东批准豁免订立框架协议及
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上限。
于 2015 年 1 月,本公司向联交所再度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条,根据该条
规定,本公司须就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与西门子订立协议书。豁免已获联交所于 2015 年 2 月 10日
有条件授出,并获董事会批准豁免订立框架协议及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上限。
于 2017 年 8 月,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条及第 条,根
据其规定,本公司须就持续关连交易与西门子订立书面框架协议。豁免已获联交所于 2017 年 9月
14 日有条件授出,并获董事会批准豁免订立框架协议及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上限。
于 2018 年 9 月,本公司预计本集团向西门子集团的采购金额将会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
止三年内继续增长。本公司认为现有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本集团的现时业务需要,因此,本公司
董事会批准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年度之现有年度上限金额分别修订至人民币
270,000 万元、270,000 万元及 270,000 万元。
本公司将继续就各更新持续关连交易订立书面协议,且各更新持续关连交易上限之金额现时
及日后均将相继根据以下定价政策厘定:
- 就产品部件及╱或技术一般可在市场获得的采购交易而言(主要用于输配电设备),参考
市价。该市价乃参考独立第三方基于公平原则所提供类似或相同产品部件及╱或技术当时市场价
格厘定,且应当作为持续关连交易对价的制定根据。当相关附属公司收到来自客户的订单时,本
公司相关附属公司的营销部门已获取且将继续从市场供货商(包括独立供货商和西门子)处获取
报价,以选取提供最有利条款(特别是相同质量下单位价格最低)的供货商。在做出商业决定之
前,相关附属公司的营销部门会将西门子的报价与至少两个独立供货商的报价相比较。相关附属
公司的内控部门已完成并将继续进行年度审核以确定上述程序于年度内已获遵守。过去三年,本
公司每年从两名以上独立供货商购买与西门子集团供应的相同产品,预计如现时市场状况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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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将维持该惯例。随着不时从市场上独立供货商获取资料,本公司有机会了解实时的市场状
况并作出知情的商业决定;或
- 就产品部件及╱或技术仅能由西门子集团供应(源于独特的技术),而其他供货商目前提
供的产品部件及╱或技术无法匹配本公司的特定电力设备,从而导致同期独立第三方的报价无法
获得,对此类采购交易(主要用于电力设备),本集团参考:(1)相关交易上一年度的价格,(2)类
似产品部件及╱或技术的国内外价格市场趋势(已经及将会由相关附属公司的营销部门根据每年
第四季度的公开资料评估)及 (3)本集团的业务计划,并与西门子集团真诚磋商。根据过往采购
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并粗略估计国内外类似产品部件及╱或技术的市场价格增减比例,本公司可
以评估西门子集团提供报价是否公平合理,并在最大可能的程度上了解市场信息的 基础上作出知
情的商业决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西门子集团之采购约为人民币 99,231万元。
于 2020年 10月 15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西门子集团进行的截至 2021年、2022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相关采购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350,000 万元及人
民币 300,000 万元,相关销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30,000 万元及人民币 30,000
万元。
与三菱电机的采购大纲协议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电机”)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三菱电梯”)超过 10%的权益。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ESMEE”)
由本公司持有 %权益之附属公司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三菱电机及三菱电机全资附属公
司三菱电机大楼技术服务株式会社分别持有 40%、40%及 20%权益。
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上海三菱电梯与 MESMEE 就上海三菱电梯向 MESMEE 采购电梯、相关配
件及服务订立采购大纲协议,并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2016 年 11月 14日、2019 年 10 月 29日,
再次与 MESMEE 订立采购大纲协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批
准 MESMEE 采购大纲协议及 MESMEE 采购大纲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确认该交
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根据协议,截至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经批准的采购额年度上限为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向 MESMEE 采
购产品的价格乃按照一般公平合理原则,参考合理市价经公平商业磋商厘定。
采购大纲协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为期三年,本公司可选择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发出通知
再续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 MESMEE之采购额约为人民币 218,120万元。
与国家电网的销售大纲协议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上电”)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
超过 10%的权益,自 2012 年起一直向本集团采购输配电产品。
鉴于本公司致力于增加输配电产品的销售及销售产生的利润 ,本公司预期于未来若干年本集
团将继续与上电关连集团进行交易。因此,于 2015 年 2 月,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
市规则第 条及第 条,根据该条规定,本公司须就持续关连交易与上电订立书面框
架协议。豁免已获联交所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有条件授出,惟须待遵守及达成豁免条件方告作实。
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批准豁免订立框架协议及持续关连交易上限。
于 2017 年 7 月,本公司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条及第 条,根
据该条规定,本公司须就持续关连交易与上电订立书面框架协议。豁免已获联交所于 2017 年 8月
9 日有条件授出,惟须待遵守及达成豁免条件方告作实。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批准豁免
订立框架协议及持续关连交易上限。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
人民币 460,000 万元、490,000 万元及 510,000 万元。
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经考虑本公司在输配电设备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董事会批准 2019年及
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持续关连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修订至人民币600,000万元及700,000
万元。
鉴于本公司需参与公开、严格及独立的招标程序以获得订单和订立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会
采取如下措施及程序以确保投标价格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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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相关附属公司销售部门会收集目标产品上一年度的所有中标价格(包括其他中标
人的投标价格)并计算平均中标价格;
- 本集团相关附属公司的财务部门会以该平均中标价格根据公司自身的成本计算利润率;
- 本集团相关附属公司的销售部门会基于特定招标活动中的竞争状况提议投标价格,该价
格反映的利润率在基准利润率 5%至 10%之间上下浮动;
- 本集团相关附属公司的管理层(指负责日常运营的高级管理层,通常由总经理、负责销
售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销售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会审核并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是否批准该
投标价格。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上电关连集团之销售约为人民币 413,085万元。
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与上电关连集团进行的截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三个年度相关销售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620,000万元
及人民币 650,000 万元。
与中国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
1、采购框架协议
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订
立采购框架协议。据此,于 2020 年,公司及附属公司向中国能源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支
架、电缆、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产品及其配套服务等产品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为 15 亿
元。
-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产品的定价,须按如下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 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 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 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
与关联人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 如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的,按照招投标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 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或不能采取招投标比价采购的,按照公平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 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签署定价原则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向中国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之采购约为人民
币 828 万元。
2、销售框架协议
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中国能源订立销售框架协议。据此,于 2020 年,公司及附属公
司向中国能源及其附属公司销售 EPC 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等的年度上限为
人民币为 25 亿元。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产品的定价,须按如下的总原则和顺序确定:
- 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 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 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
与关联人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 如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的,按照招投标比价采购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 没有市场可比公允价格或不能采取招投标比价采购的,按照公平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 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签署定价原则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公司及附属公司向中国能源及其附属公司之销售约为人民
币 24,225 万元。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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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气香
港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意大利安
萨尔多能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新疆和丰张化机新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天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
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五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天沃恩科(北京)核物理
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电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
式私有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探真激
光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购买 3D 打印相关知识产权的议
案》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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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能
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融资的议案》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自
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支付搬迁补偿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研发轨道交通科研项目的议案》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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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百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
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
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
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
型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担保是
否逾期
担保逾
期金额
是否存在
反担保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本部
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
技有限公司
2018/10/31 2018/10/31 2027/8/8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司
纳博特斯克精密机器
(中国)有限公司
2016/10/24 2016/10/24 2026/10/23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司
纳博特斯克精密机器
(中国)有限公司
2016/9/26 2016/9/26 2026/9/25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司
纳博特斯克精密机器
(中国)有限公司
2018/11/15 2018/11/15 2028/11/14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
有限公司
2019/12/17 2019/12/17 2027/12/16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
有限公司
2020/04/23 2020/04/23 2027/12/16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天津市青沅水处理技术
有限公司
2020/05/12 2020/05/12 2027/12/16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
否 否
参股子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1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7,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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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出具的保函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内,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保函余额为人民币 3,987,171, 元,其中: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出具
保函为人民币 3,987,171, 元,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出具保函为人民币 0 元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公募基金 自有资金 - - 无
券商理财 自有资金 -117 200 无
信托理财 自有资金 -181 - 无
其他(私募理财等) 自有资金 -941 506 无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财务公司 自有资金 9, 10, 0
商业银行 自有资金 2, 2, 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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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是国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的攻坚之年。上海电气作为中国先进装备制
造业企业、上海国资国企的代表,把对口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1)农村结对帮扶:2020 年上海电气落实与奉贤区庄行镇农村结对帮扶资金 500 万元、所
属 11 家企业拨付 2020 年度帮扶资金 56 万元至奉贤区庄行镇各定点村。
(2)“双一百”村企结对精准扶贫:按照《关于开展“双一百”村企结对精准扶贫行动的通
知》要求,上海电气下属电站集团、上海三菱电梯、电气风电分别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
托田村、墨红镇法土村、鲁木克村等 3 个贫困村进行一对一帮扶结对,签订扶贫工作协议。结对双
方将从实际出发,主要围绕“三带两转”,即带人、带物、带产业,转观念和转村貌,解决贫困群
众关心的急难愁问题。今年共落实帮扶资金 45 万元。
(3)物资折款:合计价值 万元,其中包括:走访慰问庄行镇东风村居民;疫情期间为
帮助庄行镇存古村居民捐献口罩;为庄行镇张塘村居民捐献各类书籍。
(4)助销农产品:所属各企业助销奉贤各类农产品 万元。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601
2.物资折款
3.助销农产品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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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8.社会扶贫
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 601
9.其他项目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集团及下属各帮扶单位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围绕村级实事工程、扶贫帮困、技术支持、
党建共建、精神文明等方面为奉贤区庄行镇乡村振兴不断注入动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同
时,通过党组织联建联动,固化交流、增进情谊,促使结对共建工作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
(2)继续按照《关于开展“双一百”村企结对精准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上海电气下属三
家结对党委继续做好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富村镇 3 个贫困村进行一对一帮扶结对工作。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
公司汽轮机厂、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发电机厂被列为 2020 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
(1)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相关情况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特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废水经污水
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至上海白龙港污水处理厂。设污水标准排放口 3 个,位于江川路,元阳路,
华宁路。排放适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化学需氧量≤500 mg/L、
氨氮≤45mg/L。排放废水量为 万吨;处理后纳管由白龙港处理厂污水口排出,末端化学需
氧量年平均排放浓度为 吨;处理后纳管由白龙港处理厂污水口排出,
末端氨氮年平均排放浓度为 吨。上述指标低于核定的排环境总量,
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乳化液、废清洗液、废矿物油、沾染的包装物、废活性炭
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全年转移量 吨。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相关情况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设有 1 个工业废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
为化学需氧量、氨氮,2020 年共排放工业废水 111024 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平均排放浓度为
吨、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 mg/L,排放量为 吨。废水污染
物排放指标均低于《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限值,达标排放。废气共 32个
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VOCs,经治理设施后达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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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60-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限值,达标排放。2020 年颗粒物排放量为 吨、SO2
排放量为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吨、VOCs 排放量为 吨。上述指标均低于核
定排放量。
(3)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相关情况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设有 2 个废水排放
口,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2020 年共排放工业废水 375700 吨。其中,化学需氧量平均
排放浓度为 62mg/L,排放量为 吨、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为 吨。废
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限值,达标排放。废气共 11个
排放口,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经治理设施后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达标排放。2020 年颗粒物排放量为 吨、SO2 排放量为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吨、VOCs 排放量为 吨。上述指标均低于核定排放量。
(4)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发电机厂 2020 年度相关情况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发电机厂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气共 6 个排放口,主要
污染物为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等 VOCs 特征污染物,经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监测浓
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2020 年甲苯排放量为 千
克、乙苯排放量为 千克、二甲苯排放量为 千克、苯乙烯排放量为 千克,
VOCs 排放量为 千克。上述指标均低于核定排放量。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企业均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建有废水、废气处理设备设施,每年投入资金根
据需求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同时
按要求建立了台账和运行记录。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企业均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编制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
告及年度执行报告,并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环保局、闵行
区环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
责”的原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制定演练计划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办法》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企业排放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检测点位、监测指标、频
次、执行标准与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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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其它所属企业积极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落
实环保管控措施,加强日常污染物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公开发行
人民币 6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电气转债”,债券代码
为“113008”,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6,000 万张(600 万手)。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48 号文同意,公司 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交易代码“113008”。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电气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7,885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无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
(元)
持有比例
(%)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412,382,00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331,935,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98,242,00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10,678,000
广发基金-工商银行-广发基金股债混合策略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08,000,00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924,00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95,369,00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交通银行) 60,641,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安隆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183,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54,9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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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
债券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转股 赎回 回售
电气转债 4,468,165,000 434,702,000 4,033,463,000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电气转债
报告期转股额(元) 434,702,000
报告期转股数(股) 84,736,483
累计转股数(股) 379,144,100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尚未转股额(元) 4,033,463,0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电气转债
转股价格调
整日
调整后转股
价格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2015 年
7月 2日
2015 年
6月 25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后,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2016 年
11月 28 日
2016 年
11月 25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 监 许 可
[2016]905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发行 606,843,370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鉴于
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 A股份
的登记手续,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
关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
为 元/股
2017 年
10月 24 日
2017 年
10月 23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90 号)《关
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发行 877,918,006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
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 A股份的
登记手续,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
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2017 年
11 月 9日
2017 年
11月 8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90 号)《关
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募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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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新增 A 股份的登记手续,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2018 年
8月 28日
2018 年
8月 21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后,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2018 年
12月 12 日
2018 年
12月 11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
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 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
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和《上海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向下修正为 元/股
2019 年
8月 8日
2019 年
7月 31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
报》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后,根据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电气转债转股价格由
元/股调整为 元/股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
价格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为 亿元,其中银行借款 亿元,
中期票据 亿元,可转债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信评级为 AAA,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来源主要包括:1、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及对外投资收益;2、公司
取得的银行授信(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共获得各银行综合授信 1, 亿,已使用额度
亿,未使用额度为 亿)。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电气转债已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到期,累计共有 4,657,847,000 元人民币已转为本公司股票,
累计转股数为 903,762,291 股。电气转债到期赎回的本金为 1,342,153,000 元人民币,到期赎回
总额为 1,430,735, 元人民币(含税),已于 2021 年 2 月 2日兑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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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95,731,885 -891,651,879 -891,651,879 1,004,080,006
1、国家持股 1,692,805,758 -814,887,752 -814,887,752 877,918,006
2、国有法人持股 69,348,127 -69,348,127 -69,348,127 0
3、其他内资持股 133,578,000 -7,416,000 -7,416,000 126,162,0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3,578,000 -7,416,000 -7,416,000 126,162,0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256,730,533 920,542,362 920,542,362 14,177,272,895
1、人民币普通股 10,283,818,533 968,972,362 968,972,362 11,252,790,8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972,912,000 -48,430,000 -48,430,000 2,924,482,000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15,152,462,418 28,890,483 28,890,483 15,181,352,901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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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事项如下:
(1)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普通股份合计 84,736,483 股。
(2)公司于 2016 年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非公开发行
的 606,843,370 股限售股于 2020 年 3 月 2日期满解禁上市流通。
(3)公司对不再符合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的 9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 7,416,000 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完成上述
股份的注销手续。
(4)公司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
277,392,509 股限售股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期满解禁上市流通。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回购公司 H 股股份 48,430,000股,
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以上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普通股股份 84,736,483 股,因回购注销部分 A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 H 股股份减少普通股股份 55,846,000 股,合计新增普通股股份
28,890,483 股,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基本不产生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
售股数
本年增加
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
日期
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
606,843,370 606,843,370 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0 年
2月 29日
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
877,918,006 877,918,0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1 年
4月 19日
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
208,044,382 208,044,382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 年
11月 6日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
有限公司
69,348,127 69,348,127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0 年
11月 6日
A 股限制性股票员工
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133,578,000
-
7,416,000
126,162,000
以限制性股票为激
励方式的激励计划
见说明
合计 1,895,731,885 / /
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向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发行的 606,843,370 股限售股的解除限售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29 日,因触发延长限售期承
诺的履行条件,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诺延长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六个月至 2020 年 2 月 29日。
前述限售股已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
的 877,918,006 股限售股的解除限售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19 日,因触发延长限售期承诺的履行
条件,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承诺延长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六个月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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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股限制性股票员工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所获得的 133,578,000股限售股有三个解除限售期,
分别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年 6月 20 日、2022年 6月 21日至 2023年 6月 20 日、2023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日,各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 1/3。
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再符合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的 9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共计回购注销 7,416,000 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可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八、可转
换公司债券情况”。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普通股股份 84,736,483 股,因回购注销部分 A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 H 股股份减少普通股股份 55,846,000 股,合计新增普通股股份
28,890,483 股。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5,45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91,34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195,553,334
8,467,326,071 877,918,006 质押
924,446,666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
-47,994,050 2,919,049,331 未知
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0 406,750,480 无 国有法人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79,037,800 311,854,394 无 国家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957,646 97,335,455 无 其他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0 71,793,200 无
国有法人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0 69,348,127 无 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5,157,202 67,357,114 无
其他
2020 年年度报告
53 / 2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3,824,500 43,824,500 无
其他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0 40,937,826 无 国家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7,589,408,065 人民币普通股 7,589,408,065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限公司
2,919,049,331 境外上市外资股 2,919,049,33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6,750,480 人民币普通股 406,750,480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311,854,394 人民币普通股 311,854,39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7,335,455 人民币普通股 97,335,45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71,793,200 人民币普通股 71,793,200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69,348,127 人民币普通股 69,348,1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7,357,114 人民币普通股 67,357,1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3,824,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824,500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40,937,826 人民币普通股 40,937,82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通知,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以及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H 股份
313,642,0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
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
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
877,918,006 2021年4月19日 877,918,006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 黄瓯 765,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3 董鑑华 594,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4 陈干锦 594,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5 顾治强 594,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6 金孝龙 594,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7 胡康 594,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8 童丽萍 396,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9 伏蓉 396,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10 张铭杰 396,000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期间
三年内每年解禁所获股份
的三分之一
见说明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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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九名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员工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该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发布的《上海电气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或《上海电气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权益披露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根据本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而备存的登记册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所记录以及就本公司所知,下列主要股东在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及淡仓:
主要股东名称
股份
类别
身份
附注
股份数量
权益性
质
占相关股
份类别
概约百份
比(%)
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
概约百份
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A 股
受控制法团
的权益
1 8,779,180,465 好仓
H 股
受控制法团
的权益
1 313,642,000 好仓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A 股 实益拥有人 1 8,467,326,071 好仓
H 股 实益拥有人 1 280,708,000 好仓
H 股
受控制法团
的权益
1,2 32,934,000 好仓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A 股 实益拥有人 1
311,854,394
好仓
Sarasin & Partners
LLP
H 股 投资经理 189,238,000 好仓
附注: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
公司。 因此,彼等所分别拥有本公司 A 股及 H 股的权益视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权益。
(2)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透过其全资子公司 (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H 股。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本公司股份
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须登记于本公司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存置之
登记。
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 (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
货条例》)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持有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须备存的登记册之
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
守则」)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名称
股份
类别
身份 股份数量 权益性质
占相关股份类别
概约百分比(%)
占本公司股本总
额概约百分比(%)
黄瓯 A 股 实益拥有人 765,000 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
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中概无持有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
须登记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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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郑建华
成立日期 1985 年 1 月 14 日
主要经营业务
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
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
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
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
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
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
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控股其
他上市公司持股情况:海立股份(持股比例 %)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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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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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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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注)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
数
年末持股
数
年度内股
份增减变
动量
增减变
动原因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
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郑建华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男 60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黄瓯 执行董事、总裁 男 49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765,000 765,000 0
朱兆开 执行董事 男 52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朱斌 执行董事 男 59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姚珉芳 非执行董事 女 53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李安 非执行董事 女 59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习俊通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25
徐建新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5
2019 年 11月 14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25
刘运宏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44
2020 年 11月 25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周国雄 监事会主席 男 63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华杏生 监事会副主席 男 60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韩泉治 监事 男 56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张艳 职工监事 女 45 2019 年 5月 20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袁胜洲 职工监事 男 55 2019 年 5月 20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董鑑华 副总裁 男 55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594,000 594,000 0
陈干锦 副总裁 男 52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594,000 594,000 0
顾治强 副总裁 男 56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594,000 594,000 0
金孝龙 副总裁 男 53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594,000 594,000 0
阳虹 副总裁 女 48 2020 年 9月 30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342,000 342,000 0
胡康 财务总监 男 57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594,000 594,000 0
童丽萍 首席法务官 女 49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396,000 396,000 0
伏蓉 董事会秘书 女 50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396,000 396,000 0
张铭杰 首席投资官 男 57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1 年 9月 17 日 396,000 396,000 0
褚君浩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离任)
男 75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0年 11月 24
日
2020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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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亚臣 副总裁(已离任) 男 60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0 年 9月 29 日
张科 副总裁(已离任) 男 60 2018 年 9月 18 日 2020 年 9月 29 日
合计 / / / / / 5,265,000 5,265,000 / 2, /
备注:
1、上述人员获得的税前报酬金额依据其报告期内实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时间确定。
2、上述“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兑现的 2015-2017 年中长期激励,其中:
向郑建华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黄瓯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朱斌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华杏生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张艳女士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袁胜洲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吕亚臣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董鑑华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张科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陈干锦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胡康先生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童丽萍女士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向伏蓉女士支付的中长期激励为 万元。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郑建华
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郑建华先生在设备制造业务方面积逾 30 年经验。郑先生曾任上
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总裁、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郑建华先生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得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黄瓯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先生拥有丰富的发电设备制造业经验。黄先生
于 2004-2006 年期间曾担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总裁,于 2007-2009 年期间曾担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裁,于 2006-2013 年期间担
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执行副总裁,于 2011-2015 年期间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5-2016 期间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2016-2018 期间担任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黄瓯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持有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朱兆开
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朱兆开先生拥有丰富的发电设备制造业经验。朱先生于 2001-2009 年期间担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汽轮机
厂、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 2009-2011 年期间担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汽轮机厂、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执行董事,2011-2018 年期间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3-2018 年期间担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书记。朱先生
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拥有工学学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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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斌
现任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上海市机电工会主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朱先生拥有丰富的发电设备制造业经验。自 1983 年加入集
团以来,朱先生历任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执行副总裁,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首席运营官。朱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姚珉芳
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科技创新中心主任,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姚女士于 2000
年至 2006 年期间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主管、副经理,自 2006 年 9 月起先后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副总工
程师。姚女士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动力系,持有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李安
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临
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女士于 2009 年 11 月起至 2014 年 8月担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处处长、产权中心主任。
于 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1月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于 2017年 1月至今担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女
士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
习俊通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市智能制造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总经理。主要从事数字化制造、智能制造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
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奖项 6 项。主要学术兼职包括: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制造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增材制造专业委员会
委员、中国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理事、上海市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上海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秘书长。
徐建新
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徐先生于 1982 年 2 月起至 1997 年 11 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讲师、副教授。于 1997 年 11 月起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东方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监、总经济师。于 2015 年 1 月起至今担任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徐先生毕业于上海
财经大学,持有博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运宏
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前海人寿(上海)研究所所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曾
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律合规事务主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在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刘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持有法学博士学位,为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
后,研究员职称。
周国雄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先生加入本公司之前,先后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上海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上海市普陀区区委书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书记,上海城建(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 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先生持有管理学博士学位,特聘教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华杏生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纪委书记,上海市监察委员会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华先生拥有丰富的汽车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上
汽集团团委书记、上海汽车锻造总厂副厂长、上汽集团总裁办主任、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汽车工业物资公司董事
长、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汽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等职。华先生拥有管理
工程硕士学位、EMBA、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
韩泉治 现任本公司监事。韩先生先后担任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业务员、主任业务员,房地产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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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上海地产闵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先生
毕业于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程师。
张艳
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电气风
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张女
士曾任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
预算部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风险管理部常务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张女士拥有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
袁胜洲
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上海市机电工会副主席。袁先生曾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环保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
司监事会监事。袁先生拥有硕士研究生学位,为高级政工师。
董鑑华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本公司监事长。董先生在公司内部审计、监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加入本公司母集团之前,一九八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董先生历任上海
市审计局基建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处长,财政审计处处长,其从事专业审计工作逾 25 年。董先生毕业于上海同
济大学,持有工学学士学位并持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陈干锦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陈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曾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轨道
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
运营官,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拥有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
顾治强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环保集团党委书记,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顾先生曾任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驻欧洲代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事业部部长,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顾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拥有工学学士学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金孝龙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金先生曾任麦克森燃烧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营运经理,上海法维莱交
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临港工厂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副总裁,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西门子风力发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金孝龙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拥
有工学学士学位、韦伯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阳虹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阳虹女士曾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技术部部长、设计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裁。阳虹女士毕业
于西安交通大学,持有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胡康
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胡先生曾任上海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振华轴承总厂厂长,上海电气
(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电气金融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本公司总裁助理,审计稽察室主任、资产财务部部长及首
席财务官。胡先生持有上海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专业会计硕士,为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
童丽萍 现任本公司首席法务官,公司律师。童女士长期从事公司法务工作,拥有丰富的法务管理经验,精通相关法律知识。童女士于 2004-2010 年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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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担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法律审计室主任、法务部部长,于 2006-2008 年期间兼任本公司法务中心主任,自 2008 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法务部
副部长、部长、总法律顾问。童女士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持有法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伏蓉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先后担任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ABB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低压产品部市场主管,
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
长及办公室主任。伏蓉女士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经济师职称,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
张铭杰
现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产业发展部部长、中央研究院院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钢管制造有
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曾先后担任上海电压调整器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代厂长,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通开关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上
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风电部部长,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铭杰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拥有工学学士学位、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年初持有限制
性股票数量
报告期新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
(元)
已解锁股份 未解锁股份
期末持有限制
性股票数量
报告期末市价
(元)
黄瓯 执行董事、总裁 765,000 / / / 765,000 765,000 4,131,000
董鑑华 副总裁 594,000 / / / 594,000 594,000 3,207,600
陈干锦 副总裁 594,000 / / / 594,000 594,000 3,207,600
顾治强 副总裁 594,000 / / / 594,000 594,000 3,207,600
金孝龙 副总裁 594,000 / / / 594,000 594,000 3,207,600
阳虹 副总裁 342,000 / / / 342,000 342,000 1,846,800
胡康 财务总监 594,000 / / / 594,000 594,000 3,207,600
童丽萍 首席法务官 396,000 / / / 396,000 396,000 2,138,400
伏蓉 董事会秘书 396,000 / / / 396,000 396,000 2,138,400
张铭杰 首席投资官 396,000 / / / 396,000 396,000 2,138,400
合计 / 5,265,000 / 5,265,000 5,2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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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郑建华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8 月 至今
朱斌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董事 2018 年 9 月 至今
张艳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长 2019 年 11 月 至今
董鑑华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董事 2018 年 8 月 至今
董鑑华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 12 日 2023 年 8 月 30 日
阳虹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0 年 10 月 至今
张铭杰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2020 年 10 月 至今
张铭杰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0 年 12 月 至今
姚珉芳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2020 年 3 月 至今
姚珉芳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中心主任 2017 年 11 月 至今
李安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14 年 8 月 至今
李安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1 月 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姚珉芳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 年 3 月 至今
李安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0 月 19 日 至今
李安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6 月 28 日 至今
李安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3 月 29 日 至今
习俊通 上海交通大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学科、机械系统与
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3 年 4 月 至今
习俊通 上海智能制造研究院 常务副院长 2015 年 12 月 至今
习俊通 上海交大临港智能制造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 至今
习俊通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5 月 21 日 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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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俊通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 4 日 2021 年 7 月 3 日
习俊通 上海市智能制造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 总经理 2020 年 5 月 至今
徐建新 上海朴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副总裁 2015 年 1 月 至今
徐建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9 月 至今
徐建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刘运宏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 副所长 2016 年 5 月 至今
刘运宏 前海人寿(上海)研究所 所长 2019 年 6 月 至今
刘运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 28 日 2022 年 5 月 30 日
刘运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刘运宏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 至今
周国雄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
说明
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本公司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市场环境等因素确定。
本公司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按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确定报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
况
本公司已向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报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人民币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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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刘运宏 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
阳虹 副总裁 聘任 工作需要
褚君浩 独立非执行董事 离任 任职年限
吕亚臣 副总裁 离任 年龄原因
张科 副总裁 离任 年龄原因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6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9,04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9,31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人数
48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7,111
销售人员 2,861
技术人员 12,478
财务人员 1,245
行政人员 5,617
合计 39,31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3,847
大学本科 14,924
大学专科 8,124
中专及以下 12,417
合计 39,312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定时足额发放薪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没
有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务派遣人员报酬的情况发生。公司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
步的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继续贯彻“两
个倾斜、两个关心”的总体要求,坚持向科技人员和一线技术工人倾斜,关心待岗职工和生活困
难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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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战略,坚持需求导向,深化推进培训体系建设与培训基地建设,抓
好核心员工培训,尤其是领导干部与战略紧缺型人才的培训,加大力度推进全员培训,促进集团
业务发展与人力资本增值。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亿元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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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一系列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逐步建立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公司将定期审阅及更新现行的常规,以追随公司治理
的最新发展。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2020 年 5 月 8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
议
2020 年 6 月 29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是否
独立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亲自
出席
次数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郑建华 否 19 19 18 0 0 否 3
黄瓯 否 19 19 18 0 0 否 1
朱兆开 否 19 19 18 0 0 否 1
朱斌 否 19 19 18 0 0 否 1
姚珉芳 否 19 19 18 0 0 否 1
李安 否 19 19 18 0 0 否 0
习俊通 是 19 19 18 0 0 否 3
徐建新 是 19 19 18 0 0 否 3
刘运宏 是 2 2 2 0 0 否 0
褚君浩 是 17 17 16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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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审核委员会就公司的风险管理、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制度向董事会报告
了其审阅结果并提出建议。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按照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
与收益一致的合理性原则,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科学性:与国内、国际主要竞争对手对标;
针对性:匹配于公司的战略,有效促进目标的分解落实;
规范性:建立长短期相结合的、充分激励的经营者绩效机制,薪酬由职位责任薪酬、经营绩
效薪酬、战略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查看。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不存在不一致情况,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查看公司本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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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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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0053 号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
电气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电气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销售商品、工程建造收入确认及亏损合同
(二)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计提
(三) 商誉减值的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 销售商品、工程建造收入确认及亏损合
同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38)、附注二(40)、附注
二(49)(b)、附注四(46)(b)及附注四(63)。
于2020年度,上海电气集团合并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137,285,056千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入约占
集团总收入的%,工程建造收入约占集团总
收入的%。于2020年度,相关亏损合同对损
益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496,293千元。
对于销售商品收入,我们了解、评估了管理层
对上海电气集团自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
入账以及应收账款的现金回收的销售流程中
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
有效性。
我们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上海电气集团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政策。通过抽样检查销售
合同,对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
移时点与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相关会
计政策的一致性进行了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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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
入。商品价格、行业竞争等因素对相关合同毛
利具有重大影响。
我们基于下述原因关注销售商品收入、工程建
造收入及亏损合同的确认,并将其识别为关键
审计事项。
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关注主要由于其销售量
巨大,涉及大量客户且销售分布于众多不同地
区,其收入确认金额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投放大量审计资源执行相应审计
程序。
对工程建造收入和亏损合同的确认关注系由于
相关核算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上海电气
集团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工程建造收
入,除一部分工程以已完成工程产值占合同总
价的比例作为合同完工进度的估算基础之外,
其余大部分工程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占
合同预估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同时,上海电气集团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
就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发生的预估总成本是
否超出预计收回的经济利益进行评估,并对退
出相关合同预计不可避免发生的最小净损失部
分计提亏损合同损失。我们对工程建造收入及
亏损合同的关注因为其确定合同总成本时的预
估涉及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其中包括存在
或可能在完工交付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其估计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且存在主观性。
此外,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销售商品收入执行
了以下主要程序:
• 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
订单、销售合同、商品运输单、客户签收
单、销售发票等;
•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
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
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对于工程建造收入及亏损合同,我们了解了管
理层对工程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入账、亏损合
同预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合同成本相关的内
部控制和评估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
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如其复杂性、
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感度,评估
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
行的有效性,其中包括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及
合同预估总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将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
总成本与项目完工前管理层估计的合同总成
本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估管理层做出此项会计
估计的历史准确性。
我们获取了管理层准备的工程建造收入成本
计算表,将总金额核对至收入成本明细账,同
时,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亏损合同清单,并检
查了工程建造收入成本计算表及亏损合同清
单算术计算的准确性。
对于以已完成工程产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确
定合同完工进度的工程建造合同,我们采用抽
样的方式,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获取经客户、监理方及上海电气集团三方
确认的产值表;
• 向客户询证工程的已完成合同产值。
对于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占合同预估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工程建造
合同,采用抽样方式,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设
备签收单、进度确认单等支持性文件;
•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实际发生的
工程成本核对至设备签收单、进度确认单
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是否在恰
当的期间确认。
此外,我们采用抽样方式,对于以累计实际发
生的工程成本占合同预估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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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完工进度的合同及亏损合同项目预估总
成本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将合同成本的组成项目核对至采购合同等
支持性文件,以识别成本是否存在遗漏的
组成项目;
• 通过与集团项目工程师讨论并检查了相关
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预计合同总成本的合
理性;
• 将预计合同总成本与同类已完成项目的实
际成本进行对比,以评估预估总成本的合
理性。
我们重新计算工程完工百分比及当期确认的
预计毛利,以评估工程建造收入确认的准确
性。
基于以上实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能够支持商品收入、工程建造收入和管理层在
计提亏损合同损失时作出的估计和判断。
(二)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
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计提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11)、附注二(49)(a)、附
注四(6)、附注四(12)、附注四(14)、附注四(15)
(a) 、附注四(16) 、 附注四(18)(a)、附注四
(33)及附注十三(2)。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电气集团的应收账
款账面净额为人民币32,799,102千元,已计提
减值准备为人民币7,379,531千元,合同资产账
面净额为人民币39,590,014千元,已计提减值
准备为人民币1,114,855千元。
上海电气集团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按照整
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对于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单独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并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上海电
气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
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
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上海电
气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期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相关的内部控制和评估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
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如
其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
感度,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并测试了
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我们通过对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的实际核
销及损失结果与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相比较,以评估历来管理层应收账款与
合同资产的坏账与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其判
断的可靠性。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我们还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
项评估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我们执行
了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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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电气集团的发放贷
款及垫款和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净额分别为
人民币6,509,264千元和人民币7,191,216千
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分别是人民币
403,036千元和人民币1,237,653千元。
上海电气集团通过评估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
贷款及垫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
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
估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单独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坏账准备。对于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
及垫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上海电气集团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
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所包含的重大管理层判断和
假设主要包括:
(1)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
一个组合,并选择恰当计量模型;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判断标准;
(3)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和
权重及处于阶段三的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融资
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未来现金流预测。
由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和
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减值准备估计具有重大不确
定性且存在主观性,上海电气集团单项确认的
预期信用损失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组
合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既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又
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和假设,包括考虑新冠肺
炎疫情对模型中相关假设和参数的影响,因此
我们识别其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了解并获取了管理层通过结合当
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而就单项计提
减值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可回收
性所作出的评估;采用抽样方式,检查
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
持性文件,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期后
收款情况等;
- 采用抽样方式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的账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 以独立测算及参考同行业公司相关数
据等方式,了解及评估管理层预计应
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基
础参数,结合上述情况,采用抽样方式
测试管理层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
的准确性。
• 针对管理层按照组合计算信用损失的模
型,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方法的合
理性;
- 采用抽样的方式,对模型中相关历史
信用损失数据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评估历史违约损失百分比;
- 根据资产组合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
复核了管理层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
权重选取的合理性,并将经济指标核
对至公开的外部数据源;
- 评估管理层结合相关关键假设合理且
可能的变化,对前瞻性信息执行敏感
性测试的分析结果;
- 采用抽样方式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的账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 按照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后的违约损
失百分比,重新计算了预期信用损失。
针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
准备,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复核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方法的合适
性,对组合划分、模型选择、关键参数等
重大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 采用抽样的方式,基于借款人的财务和非
财务信息及其他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评
估了阶段划分的恰当性;
• 采用抽样方式,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中所使用的关键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
量日数据,以评估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对
于处于阶段三的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融资
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我们采用抽样
的方式,检查并评估了管理层采用的现金
流折现模型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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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资产组合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复核
了管理层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选取
的合理性,并将经济指标核对至公开的外
部数据源;
• 评估管理层结合相关关键假设合理且可能
的变化,对前瞻性信息执行敏感性测试的
分析结果;
基于以上实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能够支持管理层作出的与应收账款、合同资
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
备评估中所作出的判断。
(三) 商誉减值的评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33)、附注二(49)(b)及附
注四(3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电气集团商誉净值
为4,667,958千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人民币
948,575千元。2020年度,上海电气集团对商誉
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551,382千元。
上海电气集团根据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确
认相应的减值准备,其中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管理层编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
假设包括: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毛利率
• 折现率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防控使企业所在市
场及其行业存在比较重大的不确定性,管理层
在预计本集团子公司TEC4AERO GmbH的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采用多种经济情景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针对上述关键假设,在不同经济
情景下采用了不同的参数,并以各经济情景可
能发生的概率为权重,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管理层在确定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时,于2020年度采用市场法,以上市
公司股价或以企业价值除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的比率经过必要的调整后估算资产组的公允
价值,其中涉及的关键假设主要为上市公司股
我们了解了管理层关于商誉减值准备相关内
部控制和评估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
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如其复杂性、
主观性、变化和对管理层偏向的敏感度,评估
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
行的有效性。
针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我们执行了以下
主要程序:
• 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的实际结果与以前年
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以评
价历来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
靠。
• 我们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计算表,
参考同行业惯例,以及考虑新冠疫情发展
和防控存在的不确定性,评估了管理层在
估计可回收金额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
性。
• 我们将现金流量预测所使用的重要参数和
数据与历史数据、经审批的预算等进行了
比较。
• 同时,我们通过实施下列程序对管理层的
关键假设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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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上市公司企业价值除以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的比率、控制权溢价以及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估计具有重大
不确定性且存在主观性,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
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
事项。
- 将预测期增长率与公司的历史收入增
长率、相关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历史数
据进行比较;
- 将稳定期增长率与我们获取的经济数
据进行比较;
- 将预测的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
较,并考虑市场趋势;
- 对减值测试模型中使用的折现率,我
们结合地域因素,参考外部数据源,包
括市场无风险利率及资产负债率等,
对其作出独立的区间估计并与现金流
量模型中采用的折现率进行比较;
- 参照市场信息和同行业的参数,复核
了不同情景下上述关键假设参数的合
理性;
• 针对管理层编制的敏感性分析,我们关注
了对现金流量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假设,
并评估了这些假设的变动导致减值发生的
程度及可能性。
• 我们测试了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计算的准
确性。
针对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我们执
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 我们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商誉减值计算表,
参考同行业惯例,评估了管理层在估计可
回收金额时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 通过评估企业的行业、资本结构、企业规
模等方面评估所选控制权溢价、缺乏流动
性折扣或市场乘数的合理性;
• 我们测试了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计算的准确性。
基于以上实施的审计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据
能够支持管理层在商誉减值准备评估中所作
出的判断。
四、其他信息
上海电气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海电气集团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
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
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
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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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电气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上海电气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
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电气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
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上海电气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电气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上海电气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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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进(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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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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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日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