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
第一节 税收分类
课税对象分类法
课税环节分类法(略)
税收转嫁分类法
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法
征税依据分类法
税收管理和支配权分类法(略)
一、课税对象分类法(1)
(一)流转税类。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流转额
流转全额
C+V+M
增加值
V+M
特性:
税收是价格的组成部分。理论价格的构成公式: 价格=成本+流转税金+利润
流转税收相对稳定。影响因素较少
比较容易转嫁。
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二)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根据纳税人存在状态不同,可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以纯所得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如此,个人所得税也是这样。
特性:
1. 企业所得税与经济效益相联系,不稳定;
个人所得税负的分配适宜贯彻量力负担原则;
一般情况下不易转嫁。
(三)财产税类
以纳税人拥有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财产税分类
课征范围
一般财产税
特别财产税
课征环节
静态财产税
动态财产税
财产税性质
1.稳定性强,适宜地方征收;
2.不易转嫁,属于直接税种;
3.有一定程度的公平作用。
(四)资源税类
以纳税人使用国有资源产生的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特性和作用:
1.同质资源同样税负--有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2.不同资源不同税负--公平竞争条件
(五)行为税类
以纳税人的特殊行为(需要特别抑制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特性:
1.临时课征--不同于对长期抑制行为课税;
2.征收目的非财政性--如特种消费行为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等
三、税收转嫁分类法
本分类法旨在分析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
税收能否或是否容易转嫁
直接税:不能或难以转嫁的税种
所得税
财产税
主要功能:公平收入和财产分配
间接税:
容易转嫁的税种
流转税
主要功能:
结构性调节、一定公平作用
(四)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法
价内税
以含税价格为计税价格的税种
含税价格=成本+税
金+利润
以购买者支付全额为征税对象
销售收入的扣减因素
价外税
以不含税价格为计税价格的税种
不含税价格=成本+利
润
以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征税对象
不是销售收入扣减因素
税收与价格分类法举例
价内税举例:
某卷烟厂销售一批卷烟给一批发商,销售收入1400万元,消费税率45%。计算本笔业务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400×45%
=630万元
解释:该批发商支付总价款1400万元,厂商再从中支付消费税金630万元
厂商在核算利润时需要从1400万元销售收入中扣除630万元消费税金。
税收与价格分类法举例
价外税举例:
某厂销售一批货物给另一厂商,实现不含税的销售收入12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计算该厂本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17%
=204万元
解释:购买者支付的款项包括销售收入1200万元,增值税金204万元,共支付1404万元。本厂给购货商开具的发票应是价税分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厂商核算利润时,不能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增值税金。
五、征税依据分类法
征税依据分类法
从量税
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单位作为计税标准
从量税收=实物量×单位税额
税收不依价格的变动而变动。税收利益与价格变动成反比
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标准
从价税收=计税价格×税率
税收随着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第二节 税收的作用
一、及时均衡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作用
及时性:
税收有更高的征收频率--
征税点存在于社会经济各个环节
均衡性:
在一个预算年度内,税收收入可以比较均衡地入库
稳定性:
在不同的年份,税收收入的波动幅度较小
税收成为主体收入形式的主要财政性根据
二、调节经济作用
1.调节总供求的平衡关系--自动稳定和相机抉择
2.调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协调发展--非中性税收
3.调节利润水平,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实现利润可比性和适度性
4.调节企业留利水平和居民收入--企业所得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整体税负、边际税率、级差)
5.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合作和交流。对等关税制度、涉外税制和减、免、退税等
三、反映监督作用
反映社会经济运行状态和企业运营情况
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情况
重要稽核环节
销售收入
有无转移定价行为,帐务处理是否及时
折旧提取
计提基础、办法、比率是否正确
工资支出
是否适用计税工资规定、是否依法扣缴个税
流转税金
税种、税率是否正确、按时缴税
所得税金
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税率
第三节 税收制度
一、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令条例、实施细则、征管办法和征管体制的总称。
税制的类型有两种
单一税制:在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课征某一种税作为税收收入的唯一来源。
复合税制:在一个税收管辖权范围内,同时课征两种以上税种的税制。
税收制度的广义和狭义概念(P96-97)
我国税收法律文件的主要形式:
税法--立法机关通过,国家元首签发实施;
税收条例--国务院通过,总理签发实施;
税法实施细则--财政部根据授权对税法和税收条例做出的具体解释;
税收行政法规--财税机关根据授权发布的具体涉税规定;
地方性税收法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税收法律文件
二、税制要素
纳税人
课税对象
税率
起征点和免征额
附加和加成
减税和免税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违章处理
1.纳税人
纳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
务的单位和个人
法人和自然人
解决某税种对“谁”课税问题--纳税主体
负税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人
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
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
扣缴义务人
代为扣缴税款的人
既非纳税人
也非负税人
2.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
定义。某税种对“什么”课税问题
区别税种和税类的主要标志
税源
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V+M
如果课税对象包括C,它和税源则不一致。
税本
税收收入的创造者-要素提供者
好的税制要课及税源,但不伤及税本
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的直接根据
从量税的计税依据不同于课税对象
税目
课税对象具体化
列举法和概括法
3. 税 率
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例,是计算税款的尺度。
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一般来说,税率可分为三种形式:
1、比例税率--使用最为普遍
2、累进税率--只在所得税中使用
3、定额税率--最为原始、最为简单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性质的课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均按一个固定的比例征税。
比例税率的特点:
计征简便。
有利于规模经营和平等竞争。
有悖于量力负担原则,且税负具有一定累退性。
但对不同性质的课税对象来说,税率是不同的:
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把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的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累进税率分为: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特点:
--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
累进税率(图示)
例:课税对象数额= 5000
全额累进税率计 税
5000×15%=750
超额累进税率计 税
500×5%=25
0
500
2000
5000
5%
10%
15%
20%
5000
(2000-500) ×10%=150
(5000-2000) ×15%=450
∑=625
(5100)
5100×20%=1020
(5100-5000)×20%=20
+20
=645
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区别
税负轻重不同
在收入级次和税率档次相同条件下,全额重于超额
计算繁简不同
二者相比,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需引入速算扣除数
公平程度不同
在两级收入交叉点附近,全额累进的公平程度不及超额
图示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税率
t0
O
征税对象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I1
I2
I3
I4
t1
t2
t3
比例税率与带免征额的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按课税对象的实物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税额。
定额税率的特点:
计算方便
税款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税负不尽合理
4.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
开始征税的起点
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全额计税
个别优惠特点。在起征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
对策--将起征点降至足够低的水平
免征额
免于征税的数额
未达免征额不征税,超过此点只就超过部分征税
普遍优惠的特点。税负分配比较公平
适用于所得课税
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措施
起征点
免征额
不征
200×税率
300×税率
免征
免征
(300-200)×税率
数额 起征点 免征额
100 不征 免征
200 200×税率 免征
300 300×税率 (300-200)×税率
5.附加与加成
加重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措施
附加:
随正税征收而加征的占正税额一定比例的附加收入。
综合税率=正税税率×(1+附加税率)
加成:
在按基本税率计征税款的基础上,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
综合税负=基本税率× (1+加征成数)
附加和加成的比较
项目
覆盖范围
收入去向
征收目的
附加
全部征收
预算外收入
地方机动财力
加成
部分征收
国家预算
限制高收入者收入
6. 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依据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少征部分税款或全部免于征税的优惠规定。
根据目的不同,有刺激性减免税(经济杠杆)和照顾性减免税
减、免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税基式减免:对纳税人应税收入项目给予减除或免除,以缩小税基的方法,包括税收豁免、起征点与免征额。
税率式减免:是通过降低法定税率对纳税人的税收照顾。如企业所得税对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
税额式减免: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减除或免除。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免二减三、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等。
7.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指税法规定课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商品流转过程
出厂
批发
零售
消费者
根据纳税环节规定不同,有单一环节课税和多环节课税之分
8.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必须依法缴税的时限。
纳税期限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各个税种的特点,本着既有利于税收及时入库,又可控制税收成本的原则确定的。
9.违章处理
对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
欠 税
滞纳金
漏 税
滞纳金
偷 税
罚金和绳之于法
抗 税
罚金和绳之于法
三、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
税收的公平是指税收负担的分配要和纳税人的经济状况相适应。
纳税人的经济状况有两种评价标准:
受益标准:税负的分配要和纳税人从税款的使用中获得的利益相适应。(燃油税等)
能力标准:税负的分配要和纳税人的负税能力相适应:
收入标准—用收入作为测评负税能力的标志
财产标准—用财产作为测评负税能力的标志
支出标准—用支出作为测评负税能力的标志
负税能力的“主观说”简介—以纳税给纳税人的带来的牺牲程度作为测评负税能力的标志
贯彻税收公平原则要做到:
横向公平:经济状况相同者需承受相同的税收负担—横向公平排斥特权阶层和税负分配的非国民待遇—企业所得税有此问题
纵向公平:经济状况不同者需承受不同的税收负担—纵向公平排斥税收负担的平均分配和根据不合理的标准进行分配— 比如屠宰税有此问题。
效率原则
税收的效率包括经济效率和征收效率两个方面。
税收的经济效率:指政府课税要促进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
如果市场机制决定的资源配置结构是有效率的—中性税收
如果市场机制决定的资源配置结构是缺乏效率的—非中性税收
税收的征收效率:
税收效率=税收收入/税收成本
税收成本:
征收成本—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奉行成本—纳税人在依法缴税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公平与效率互为前提
效率是公平的前提。若税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尽管公平也是无意义的。因此,好的税制不能伤及税本。
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尽管公平要以效率为前提,但是失去公平的效率是不能存在的。而且,如果税制有失公平,也不利于提升效率。
中国现行税制体系
税类 税种(25)
流转税类(6)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所得税类(3)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类(6)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船舶吨税
资源税类(5) 资源税、农业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
行为税类(5) 屠宰税、筵席税、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四节 税负转嫁与归宿
1、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含义
税负转嫁:纳税人将所纳税款转由他人负担的过程。实质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再分配过程。
税负转嫁的特征:价格关联性、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行为主动性。
税负归宿:是指经过转嫁后税负的最终落脚点。
税收分配的三个阶段:税收冲击-税收转嫁-税收归宿
税负转嫁的方式
前转
纳税人按照与商品流转相同的方向,
将税负转移给应税商品购买者
提价
税负转嫁的基本方式
后转
应税商品提供者
发生在流通环节
零售商
批发商
生产商
生产要素提供者
供货商和劳动者
后转基本方式是压低进货价格和降低工资
税收资本化
定义。只存在于资本品。将以后若干年内的应纳税款,通过压低资本品的价格而一次性转嫁。其实质是将未来应纳税款现值化,从资本的现值中一次性扣除。
3、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
税种因素。
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的联系较为紧密的税种--流转税类--其税负较容易转嫁,而与商品价格的联系不密切或不直接的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类--其税负则较难转嫁。
课税范围。课税范围广的商品税容易转嫁,课税范围窄的难以转嫁。
供求弹性(供求相对弹性)。
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大部分税负转移;
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大部分税负不能转移
几种特殊的税负转嫁现象
税负完全转嫁
O
Q
P
S1
P1
E1
Q1
E2
Q2
P2
O
Q
P
D
S1
Q1
E1
P1
S2
E2
P2
S2
供给有充分弹性
需求毫无弹性
税负完全不能转嫁
O
Q
P
S
D
E1
P1
E2
P2
供给毫无弹性
O
Q
P
D
S1
E1
Q1
P1
S2
E2
Q2
P2
需求有充分弹性
课堂练习题
请图示并说明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
时的税收转嫁机理。
第四章概念和复习思考题
纳税人与负税人、价内税与价外税、直接税与间接税、 税率 、 起征点与免征额、税收转嫁、 税收资本化、 税收中性原则、税收筹划。
简述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区别。
论述税收的作用(收入、调节、监督)。
如何理解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
简述影响税负转嫁的主要因素。
速算扣除数
级 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
500以下 5 0
501-2,000 10 25
2,001-5,000 15 125
5,001-20,000 20 375
D
S
E0
P0
Q0
S’
E1
P1
Q1
A
t
未转嫁税负
转嫁税负
供给弹性>需求弹性条件下税负转嫁:
D
S
E0
P0
Q0
E1
S’
P1
Q1
A
t
未转嫁税负
转嫁税负
需求弹性>供给弹性条件下的税负转嫁:
需求曲线
供给曲线
中性税收图示
O
烟叶
粮食
A
B
U1
A1
B1
U2
O1(a1,b1)
O2(a2,b2)
AA1+BB1=税收收入
a1/b1=a2/b2
b1
a1
b2
a2
非中性税收图示
O
烟叶
粮食
A
B
U1
B1
A1
O1
U2
B2
A2
O2
A1/B1A2/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