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民 用 建 筑 能 耗 和 节 能 信 息 统 计 报 表 制 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局 审 批
2009 年 12 月
1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
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
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
目 录
总说明 .......................................................................................................................................................3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6
一、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7
二、报表目录 ...........................................................................................................................................8
三、调查表式 .........................................................................................................................................11
(一)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11
(二)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12
(三)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13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14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15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16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17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18
(九)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19
(十)城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21
(十一)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2
(十二)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4
(十三)城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26
(十四)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综合表 .........................................................................27
(十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综合表 .................................................................................28
(十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综合表 .........................................................................29
(十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综合表 .........................................................30
四、主要指标解释 .................................................................................................................................31
五、附录 .................................................................................................................................................35
(一)台帐 .........................................................................................................................................35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 .................................................................................................36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39
(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40
第二部分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 .....................................................................................45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46
二、报表目录 .........................................................................................................................................47
三、调查表式 .........................................................................................................................................48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48
(二)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49
四、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50
3
总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我国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及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加强能源领域的宏观
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建筑节能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民用建筑节能条
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原 23 个城市范围
内试行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科【2007】271 号)进行修订,增加了建筑节
能相关信息统计指标并扩大了统计范围,形成本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
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方和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
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报表制度的内容,组织实施,
按时报送。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内容:包含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农村居住建筑能耗
信息统计两部分内容。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包括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北方采
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和建筑节能信息四方
面内容。其中建筑节能信息包括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建筑三部分内容。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内容为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商
品能源的消耗量。
四、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
各类民用建筑,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含商住两用混合建筑);
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的锅炉房(热电厂、热力站)、制冷站;
当年新增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的建筑。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对象为居住建筑
五、统计范围
4
针对本报表制度中不同统计内容,统计范围分为全国城镇和农村范围内。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
共建筑的相关统计内容统计范围为部分城市(按本报表制度附录二规定的原则确定);北方
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范围为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北京
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
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
部分城市(同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内容统计范围,按本报表制度附录(二)
规定的原则选择确定)农村范围内(县城关镇以下的镇乡级区域)。
六、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1、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
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能耗统计建筑集
中供热(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和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2、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采取抽样统计方式。
七、本报表制度包括八类报表。
其中第一部分“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包括七类报表:
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
信息统计表、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表、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表、城
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表,以及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表。
第二部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只有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表。
八、报表形式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其中基层表由本报表制度所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单位
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基层表有两类指标,一类必填指标(城镇民用
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部分),一类是选填指标(农村居住建筑商品能源消耗信息统计部
5
分)。其中必填指标各基层单位必须填报,选填指标不要求统一填报,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布置,并且基层单位必须同步执行,选填指标在报送
期后要逐步完善。
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九、填报方法
1、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填报《城镇和农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
报表制度—第一部分城镇民用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2、村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填报《城镇和村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
度—第二部分农村居住建筑能耗统报表》
十、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各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报送方式按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填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地
可在本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增加或补充所需指标,但不得打乱本报表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也
不得改变统一的编码。
十二、本报表制度自 2009 年年报开始起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6
第一部分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
7
一、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1、统计内容
本部分反映城镇民用建筑能耗、民用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以及建筑节能工作进展
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2、统计范围
全国城镇范围,即县城关镇以上(含县城关镇)的镇乡级区域。其中实施居住建筑和中
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统计内容的范围为部分城市(按本部分附录二规定的原则确定),实施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的范围为 15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见报表
目录)。
3、统计方式
统计方式采取全面统计和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
式;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采取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能耗统计建筑集
中供热(冷)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和抽样统计调查方式。
建筑节能信息统计采取全面统计调查方式。
4、报表形式和填报方法
本报表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由本部分附录(二)中指定的各相关部门或
单位填报,综合表由基层表汇总生成,不必填写。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5、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相关统计内容的
报告期为两年报,其他统计内容报告期为年报。
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次年的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的报送时间为 2010 年、2012 年 4 月 30
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本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和报送时间的要求,向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报送综合表及基层数据库。
8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
码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
共建筑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 1 表
城镇民用建
筑基本信息
统计基层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
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型
公共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
共建筑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城镇节能
基 2 表
城镇民用建
筑能耗信息
统计基层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的
样本建筑
同上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 3 表
北方采暖地
区城镇民用
建筑集中供
热信息统计
基层表
年报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范围
内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
供热的热电厂,以及供热
能力在 7 兆瓦及以上的
锅炉房
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
海、宁夏、新疆住房和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局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年报
为全国城镇范围内国家
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
共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
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同上
城镇节能
基 4 表
能耗统计建
筑集中供热
(冷)信息
统计基层表
两年报
为部分城市范围内样本
建筑提供提供集中供热
(冷)锅炉房(热力站)、
制冷站
同上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 5 表
城镇新建建
筑节能信息
统计基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
同上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基 6 表
城镇既有建
筑节能改造
信息统计基
层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
同上 同上 1
城镇节能
基 7 表
城镇可再生
能源建筑规
模化应用信
息统计基层
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当年完
成竣工验收、并规模化应
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
同上 同上 1
9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
码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城镇节能
综 1 表
城镇民用建
筑基本信息
统计分类综
合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
型公共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城镇节能
综 2 表
城镇民用建
筑能耗信息
统计综合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居住建筑和中小
型公共建筑
同上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2
城镇节能
综 3 表
城镇国家机
关办公建筑
能耗信息统
计综合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
同上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综 4 表
城镇大型公
共建筑能耗
信息统计分
类综合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大
型公共建筑
同上 同上 2
城镇节能
综 5 表
城镇中小型
公共建筑能
耗信息统计
分类综合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中小型公共建筑
同上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2
城镇节能
综 6 表
城镇居住建
筑能耗信息
统计分类综
合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
定的街道(城关镇)中
的所有居住建筑
同上 同上 1
城镇节能
综 7 表
北方采暖地
区城镇民用
建筑集中供
热信息统计
综合表
年报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范围
内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
供热的热电厂,以及供
热能力在 7 兆瓦及以上
的锅炉房
北京 、天津、河北、山西、内
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
海、宁夏、新疆住房和城乡建
设行政主管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综 8 表
城镇新建建
筑节能信息
统计综合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
建筑
同上 同上 1
10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
码
城镇节能
综 9 表
城镇既有建
筑节能改造
信息统计综
合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年完成节能改造的民用
建筑
同上
次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城镇节能
综 10 表
城镇可再生
能源建筑规
模化应用信
息统计综合
表
年报
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当
年完成竣工验收、并规
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的
建筑
同上 同上 1
11
三、调查表式
(一)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所属行政区名称:_ _ 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地(区、市)
__县(市、区)__ _街道(镇)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填报单位: 20 年/两年报
建筑详细名称 建筑详细地址 竣工时间 建筑类型 建筑功能 建筑层数(层)
A B C D E 1
续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供热方式 供冷方式
所执行的建筑
节能标准
联系人和
联系电话
统计时间
2 F G H I J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
4、建筑类型 D: 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或 4, 1 表示居住建筑,2 表示中小型公共建筑, 3 表
示大型公共建筑,4 表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5、建筑功能 E:其中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可不填写;中小型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填写 1~4
的数字代码, 1 表示写字楼建筑,2 表示商场建筑,3 表示宾馆饭店建筑,4 表示其他建筑;
6、供热方式 F: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1 表示集中供热, 2 表示分户采暖,3 表示无;
7、供冷方式 G:应填写数字代码 1、2、3, 1 表示集中供冷, 2 表示分户供冷,3 表示无;
8、所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H:当年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填写,其他建筑不需填写。应填写数
字代码 0、1、2 或 3,没有执行节能标准填 0,执行节能 50%标准填 1,执行节能 65%标准填 2,
执行节能 65%以上标准填 3;
9、表中 1、2 栏数据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 2012 年 1 月
12
(二)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建筑代码:
建筑详细名称:
填报单位: 20 年/两年报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1 2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炭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其他能源( )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利用
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用
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浅层地热能利用
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
量
千焦耳 11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建筑代码、建筑详细名称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生成;
4、表中 1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相对应的能耗计量
单位;
5、表中 104~115 项数据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2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3
(三)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
所属行政区名称:___ 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地(区、市)
_县(市、区)___ _街道(镇)
填报单位: 20 年
热源情况 燃料情况 燃料消耗量
锅炉房(热电厂)
详细名称
类型
供热能力
(兆瓦)
供热
面积
(平方米)
按热计量
收费的面积
(平方米)
种类
燃料
热值
(千焦耳)
计量
单位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A B 1 2 3 C 4 D 5 6
续表
总耗电量(千瓦时) 总耗水量(吨) 总供热量(吉焦)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其中
购热量
上年累计 其中
购热量
7 8 9 10 11 12 13 14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供热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热源类型应填写 1~6 数字代码,其中 1 表示燃煤锅炉, 2 表示燃油锅炉, 3 表示燃气锅炉, 4
表示电锅炉, 5 表示热泵系统, 6 表示热电联产;
4、能源种类 C(计量单位 D)应填写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
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或柴油(千克),其中对应热源类型 4、5、6 不需填
写此栏目中的内容;
5、总耗电量是指用于锅炉房动力设备的电力消耗量,其中对应热源类型“4”、“5”的能源消耗总量也
在此栏目中填写,对于热源类型“6”不需填写此栏目内容;
6、对应热源类型“6”在总供热量(11、13 栏)内只填写直供量;
7、购热量(12、14 栏)是指供热单位从其他热力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购入的热量;
8、本表逻辑审核关系:2 栏≥3 栏,11 栏≥12 栏≥,13 栏≥14 栏;
9、表中 1~14 项数据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3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4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详细名称:
填报单位: 20 年/两年报
燃料情况
能耗统计建
筑详细名称
建筑代码
所在街道
(城关镇)
供热(供冷)面
积
(平方米)
按热计量
收费的面积
(平方米)
种类
燃料热值
(千焦耳)
A B C 1 2 D 3
续表
燃料消耗量
集中供热(冷)量
(千焦耳)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E 4 5 6 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或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0
和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能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 A、建筑代码 B、所在街道(城关镇)C 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
成;
4、能源种类 D(计量单位 E)应填写电(千瓦时)、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化石油气
(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或柴油(千克);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
6、表中 1~7 项数据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4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5
(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
填报单位: 20 年
所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未执行 50% 65% 65%以上
A B C 1 2 3 4 5
建筑总量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4、表中 301~305 项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5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6
(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综合改造 部分改造
A B C 1 2 3
建筑总量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管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2、本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的 4 月 30 日前;
3、“综合改造”是指同时对建筑的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其中围护结构改造内容应
包括外墙、屋面、门窗等;“部分改造”是指不符合综合改造的要求,仅对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系
统中的的单项或多项内容进行改造;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5、表中 301~305 项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6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7
(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
填报单位: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A B C 1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30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303
装机容量 千瓦 304
应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5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耳 30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填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表中 301-306 项取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基 7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8
(八)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两年报
大型公共建筑
所属行政区名
称及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国家机关
办公建筑
合计 写字楼
建筑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
建筑
其他建筑
A B C D 1 2 3 4 5 6
总栋数 栋 101按街道(城关
镇)行政区
排列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续表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合计
写字楼
建筑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
建筑
其他建筑 合计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 中高层和高层建筑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1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2 栏=3 栏+4 栏+5 栏+6 栏;7 栏=8 栏+9 栏+10 栏+11 栏;12 栏=13 栏+14 栏
+15 栏;
5、表中 101 项为整数,102 项保留 2 位小数。
表 号:城镇节能综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19
(九)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两年报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D 1 2
总栋数 栋 101
建筑总量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其他能源( )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全年总能耗
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太阳能光热利
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利
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源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利
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全年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表 号:城镇节能综 2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0
量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续表
大型公共建筑 中小型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或两年报。其中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两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基 2 表和基 4 表计算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5、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1
(十)城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D 1 2
总栋数 栋 101
建筑总量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其他能源( )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全年总能耗
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源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
量
万千焦耳 115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全年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
量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表 号:城镇节能综 3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2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各个时期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期内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汇总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一)城镇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写字楼建筑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D 1 2
总栋数 栋 101
建筑总量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其他能源( )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全年总能耗
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源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表 号:城镇节能综 4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3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全年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
量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续表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建筑 其他建筑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各个时期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期内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汇总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4
(十二)城镇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两年报
写字楼建筑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D 1 2
总栋数 栋 101
建筑总量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其他能源( )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全年总能耗
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源
建筑规模化
应用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115
表 号:城镇节能综 5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5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全年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
量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续表
商场建筑 宾馆饭店建筑 其他建筑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3 4 5 6 7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每类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间段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4 表)计算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26
(十三)城镇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分类综合表
竣工时间: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至今
综合机关名称: 20 两年报
低层建筑 多层建筑
中高层和高层
建筑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本年
累计
上年
累计
A B C D 1 2 3 4 5 6
总栋数 栋 101
建筑总量
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2
总能耗 吨标煤 103
其中:电力 吨标煤 104
煤炭 吨标煤 105
天然气 吨标煤 106
液化石油气 吨标煤 107
人工煤气 吨标煤 108
其他能源( ) 吨标煤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吨标煤 110
全年总能
耗量
集中供冷耗冷量 吨标煤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11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114
可再生能
源建筑规
模化应用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
热量
万千焦耳 115
表 号:城镇节能综 6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7
总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6
全年单位
建筑面积
能耗量 其中:电力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17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0、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按建筑竣工时间进行分类汇总,竣工时间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1991~2000 年、2001~
至今三类,每类汇总表应在表头相应的时间段标注“√”;
4、本表由城镇综 1 表和基 2 表(和基 3 表)计算生成;
5、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03 项=104 项+105 项+106 项+107 项+108 项+109 项+110 项+111 项;
(2)116 项=103 项/102 项, 117 项=104 项/102 项;
6、表中 101 为整数,102 项~115 项保留两位小数,116~117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四)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两年报
合计 燃煤锅炉房 燃油锅炉房统计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1 2 3 4 5 6
数量 个 201
供热面积 万平方米 202
供热能力 万吉焦 203
燃料消耗量 万吨标煤 204
总耗电量 万千瓦时 205
总耗水量 万吨 206
总供热量 万吉焦 207
其中:购热量 万吉焦 208
单位建筑面积
集中供热能耗
量
千克标煤/平方米 209
续表
燃气锅炉房 电锅炉房 热泵系统机房 热电厂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9 10 11 12 13 14
表 号:城镇节能综 7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3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
(1)1 栏=3 栏+5 栏+7 栏+9 栏+11 栏+13 栏;2 栏=4 栏+6 栏+8 栏+10 栏+12 栏+14 栏;
(2)209 项=(204 项+205)/202 项;
5、表中 201 为整数,202 项~207 项保留两位小数,208 项保留 1 位小数。
(十五)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所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未执行 50% 65% 65%以上
A B C 1 2 3 4 5
建筑总量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总
建
筑
面
积
万平方米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5 表汇总生成;
表 号:城镇节能综 8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29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4 栏+5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5、表中 301~305 项保留两位小数。
(十六)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综合改造 部分改造
A B C 1 2 3
建筑总量
301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302
大型公共建筑
303
中小型公共建筑
304
居住建筑
总
建
筑
面
积
万平方米
305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表 号:城镇节能综 9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30
3、本表由城镇基 6 表汇总生成;
4、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3 栏,301 项=302 项+303 项+304 项+305 项;
5、表中 301~305 项保留两位小数。
(十七)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A B C 1
集热器面积 万平方米 301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
应用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02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万峰瓦 303
装机容量 万千瓦 304
应用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305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供热量 万千焦耳 306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表 号:城镇节能综 10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31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 4 月 30 日前;
3、本表由城镇基 7 表汇总生成;
4、表中 301-306 取两位小数。
四、主要指标解释
1、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指标:为民用建筑的类型、功能、层数、建筑面积等建筑的
基本情况。
2、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指标:为民用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全年的电力、煤碳、天然气
等各类能源的消耗量,以及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
中规模化应用情况。建筑能源消耗主要包括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电梯、炊事、家
用电器等方面。
3、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指标:为城镇民用建筑供集中供热(冷)
的锅炉房、热电厂供热总面积和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以及全年燃料消耗量、耗电量、耗水
量、供热量等。
4、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指标:为能耗统计建筑提供集中供热(冷)
的锅炉房(热电厂)、制冷站的总供热(冷)面积和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以及相对应的能
耗统计建筑详细名称、全年燃料消耗量和供热(冷)量等。
其中能耗统计建筑是指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全国城镇范围内的
3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部分城市抽样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样本建筑。
5、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指标:包含有关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
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
城镇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指标为当年完成竣工验收的新建建筑面积,经节能验收合格
的建筑面积,以及所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
城镇民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指标为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和部分改造的
建筑面积;
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指标为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
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的建筑应用情况。
5、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
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客运用房、展览中心等。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是指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管理的办公建
筑。本报表制度只对建筑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上(含 3000 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进
行统计调查。
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
建筑面积小于(含 2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本报表制度将大型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分为写字
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和其他建筑四类进行统计调查。
6、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集体宿舍、公寓等。
本报表制度将居住建筑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三类进行统计调查。低层是指一
层至三层的居住建筑;多层是指四层至六层的居住建筑;中高层和高层是指七层及以上的居
住建筑。
商住两用混合建筑(民用建筑的下部为商场或办公区域,上部为居住区域的建筑)按居
住建筑进行统计。
7、样本建筑:是指从部分城市中确定的统计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中小型公共建筑
和居住建筑总体中,按照本报表制度附录(二)规定的原则随机抽取的,作为建筑能耗统计
调查对象的单体建筑。
33
8、所属街道(镇)行政区代码:国家统计局按照标准规定赋予每个街道(镇)的行政
区位代码。
9 建筑代码:每栋建筑的唯一编码,用 18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计算机软件根据建筑
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处理自动生成,每栋建筑的建筑代码在本报表制度各统计报表中应保持
一致。建筑代码的构成:
(1)代码第 1~12 位为该建筑所在街道的行政区位代码。
(2)代码第 13~14 位用于区分建筑类型;
其中代码第 13 位的确定:居住建筑为 1;中小型公共建筑为 2;大型公共建筑为 3;
代码第 14 位的确定:居住建筑应在数字 1~3 中选取(1 为低层建筑;2 为多层建筑;3
为中高层和高层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数字 4~8 中选取(4 为国家机关
办公建筑;5 为写字楼建筑;6 为商场建筑;7 为宾馆饭店建筑;8 为其他建筑)
(3)15~18 位为各类建筑的流水号。
10、建筑详细名称:应填写建筑的档案名和现用名。
11、建筑详细地址:民用建筑的通讯地址,居住建筑的填写应包含居住建筑的所在的居
住小区的名称和具体的楼栋号。
12、竣工时间: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
13、建筑类型:应填写数字代码 1 或 2 或 3 或 4,1 表示居住建筑(含商住两用混合建
筑),2 中小型表示公共建筑,3 表示大型公共建筑,4 表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14、建筑功能: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可不填写;中小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应填写 1~4 的数字代码,1 表示写字楼建筑,2 表示商场建筑,3 表示宾馆饭店建筑,4
表示其他建筑。
15、建筑层数:是指建筑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 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
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 以上(不含 )的,计算自然层数。
16、建筑面积:按照有法律效力的数据为准,如房产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
17、集中供热(冷):是指集中热(冷)源,通过供热(冷)输配管道,为建筑提供提
34
供集中供热(冷)的供热(冷)方式。
18、能耗统计建筑:是指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的民用建筑,具体包括全国城镇范围内
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部分城市抽样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样本建筑。
19、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
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本报表制度从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和部分改造两方面进行统计,其中“综合改造”是指同时
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系统(包括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
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满足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1)围护结构改造应包括外墙、屋面、门窗等内容;
(2)对于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对于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
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
“部分改造”是指不符合综合改造的要求,对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系统中的的单项或多项
内容进行改造。
20、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是指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的,使用可再生能源用于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的工程项目。本报表制度只对
太能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三类技术在建筑中规模化
应用情况进行统计。
21、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是指通过热吸收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装置系
统,其中集热器是指用于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22、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是指通过光电效应或者光化学效应把太阳辐射能转化为电能
的装置系统。在标准条件下所输出的最大功率为峰值功率,其计量单位为 Whp(峰瓦)。
23、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是指以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河水、湖水、海水、污水等)
等作为热源、冷源,通过高效热泵机组向建筑物供热或供冷的装置,包括土壤源热泵、地下
水源热泵、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以及污水源热泵等。
24、总能耗:是指民用建筑在一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
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计量单位为标准煤。
35
36
五、附录
(一)台帐
本报表制度中的台帐是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由“民用建筑能耗信息
统计台帐”和“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构成。
“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用于记录全国城镇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以及对部分城市所确定的街道(城关镇)范围内的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
进行抽样确定的样本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碳、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各类
能源的逐月能耗量。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
位填报。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用于记录为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建筑的每个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所提供的供热(冷)面积、逐月的燃料消耗量和供热(冷)量。
由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或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37
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台帐
建筑代码:
建筑详细名称: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填报单位:
(一) 建筑总能耗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
位
代
码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A B C 1 2 3 4 5 6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碳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其他能源( )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
供热量
千焦耳 115
续表
数据来源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8 9 10 11 12 D E F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通过对计量装置可获取整栋楼能耗的,应填写“建筑总能耗表”。对于不同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采
取逐户统计调查形式采集能耗数据的,应首先填写“逐用户能耗表”,并将数据累加后,再填写“建
筑总能耗表”;
3、建筑代码、建筑详细名称和所属街道(镇)行政区代码由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
4、表中 109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单
位;
表 号:城镇节能台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38
5、表中 104~111 项数据保留整数。
(二)逐用户能耗表
1. 公用能耗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A B C 1 2 3 4 5 6
电力 千瓦时 104
其他能源( ) 109
续表
数据来源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8 9 10 11 12 D E F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表中 1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单
位;
3、表中 104、109 项保留整数。
39
2、各用户能耗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代
码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A B C 1 2 3 4 5 6
电力 千瓦时 104
煤碳 千克 105
天然气 立方米 106
液化石油气 千克 107
人工煤气 立方米 108
其他能源( ) 109
集中供热耗热量 千焦耳 110
集中供冷耗冷量 千焦耳 111
太阳能光热
利用系统
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12
太阳能光电
利用系统
装机容量 峰瓦 113
装机容量 千瓦 114
浅层地热能
利用系统
辅助热源
供热量
千焦耳 115
续表
数据来源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 8 9 10 11 12 D E F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供能单位填报;
2、表中 1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对应的能耗计量单
位;
3、表中 104~111 项保留整数。
40
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
所属行政区名称:_ 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 __地(区、市)
__ _县(市、区)__ __街道(镇)
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详细名称:
所属街道(城关镇)行政区代码:
填报单位:
燃料 上年
10 月 11 月 12 月供热 (冷 )范围
内能耗统计建
筑详细名称
建筑
代码
供热(供冷)
面积 按热计量收费的
面积(平方米)
种
类
计量
单位
热值
(千焦耳)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A B 1 2 C D E 3 4 5 6 7 8
续表
本年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消
耗
量
供
应
量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2、供热(供冷)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详细名称 A、建筑代码 B 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3、燃料种类 C 和计量单位 D 对应不同种类的能源分别填写:煤(千克)、天然气(立方米)、液
化石油气(千克)、人工煤气(立方米)、汽油(千克)、煤油(千克)或柴油(千克),如果
采用其他能源,应分别在相应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
4、供热(冷)面积(1 栏)、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2 栏)、燃料消耗量(3、5、7、9、11、13、
15、17、19、21、23、25、27、29、31 栏)和供热(供冷)量(4、6、8、10、12、14、16、
18、20、22、24、26、28、30、32 栏)应分别填写供热(冷)范围内的总量;
5、供应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焦耳;
6、在某个月份期间没有进行集中供热(冷)时,应在相应的栏内填写“0”;
7、本表逻辑审核关系:1 栏≥2 栏;
8、表中 1~31 栏保留整数。
表 号:城镇节能台 2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41
(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与职责
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以下简称:能耗和节能统计)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的统一部署下,分省、市两级组织实施。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的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包括制定民用建
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统计工作,
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的范围,
发放并回收报表;编制并发放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软件;对参与统计工作的相关人
员开展培训;审核、汇总和公布全国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负责能耗和节能统计的具体实
施与管理。
(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能耗和节能统计工作。
包括向辖区内城市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报表;确定实施居住建筑
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的城市,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审核、汇
集统计数据,建立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数据库,并将本行政区域的综合
报表及全部基层数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能耗和节能
统计工作。包括向辖区内相关部门部署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报表;确定实施居住建筑和中
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街道(或城关镇);组织统计数据的录入、编辑和审
核,监督并督促填报单位建立完整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台帐和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
信息统计台帐,并将本辖区内全部基层数据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调查范围的确定
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调查和抽样统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统计工作在全国城镇、北
42
方采暖地区和部分城市范围内实施。
(一)在全国城镇范围内实施的统计内容
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以及国家机关办公建
筑、大型公共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
2、建筑节能信息统计。
(二)在北方采暖地区实施的统计内容
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为民用建筑提供集中供热的热电厂和供热能力在 7 兆
瓦及以上的锅炉房)。
(三)在部分城市范围内实施的统计内容
1、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信息统计;
2、样本建筑(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
(四)部分城市的确定
部分城市由已确定城市和待确定城市两部分组成。
已确定城市包括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计 36 个);
待确定地级城市由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见表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自治区)所辖地级城市数量确定。其中所辖地级城市 10
个(含 10 个)以上省(自治区)应选择不少于 2 个其他地级城市;所辖 10 个以下的省(自
治区)应选择不少于 1 个其他地级城市】的要求,结合城市规模、气候区分布、经济发展水
平等因素,选择确定可代表本地区民用建筑能耗实际状况的地级城市作为统计范围,全国不
少于 43 个地级城市。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所规定名额数量的基础上进
行适当增加。
确定的部分城市应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部分城市范围内建筑能耗统计对象的确定和统计调查
统计城市范围内建筑能耗统计对象的确定和统计调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确定街道(或城关镇)统计范围,以及统计范围内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调
查。
部分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划代码分别对辖区内每一个县级
(区、县、市)中的街道(或城关镇)进行排序,并随机抽取不少于 10%的街道(或城关
镇)作为统计范围。当按 10%抽样的结果小于 1 个时,确定样本量为 1 个。确定的街道(或
43
城关镇)统计范围应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部分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确定的街道(或城关镇)范围内的所
有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统计调查。
第二阶段,样本建筑的确定和统计调查。
首先进行建筑分类。对第一阶段统计调查的居住建筑按照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划
分为 3 类;中小型公共建筑按照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其他建筑分为 4 类。
每一类建筑再按照竣工时间划分为 1990 年前(含 1990 年)竣工的、1991~2000 年(含 2000
年)竣工的以及 2001 年以后竣工的,共三层。
然后进行抽样。对于不同时期的各类建筑均按不少于 20%进行随机抽样确定为能耗统
计样本建筑。当按 20%的抽样率确定的样本建筑栋数少于 1 栋时,确定样本量为 1 栋;当
某类建筑在一个时期内不存在时,样本量为 0。同时,按照相同的原则抽取各类建筑作为备
份样本。当数据采集期间,遇到无效样本(无法从样本建筑中获取统计所需的相关数据)时,
可从备份样本中随机抽取一个同一时期、同一建筑类型的建筑替代。
部分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第二阶段确定的每一个样本建筑实施能
耗统计调查。
表 1 城镇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
部分城市区域名称
已确定城市 待确定的城市
应抽取乡镇级区域数
(街道或城关镇)
全国 32 不少于 43 个
北京、天津、上海、
重庆
每个城市均应分别从每一个县级区
域(区、县、市)内选择确定街道
(或城关镇)作为统计范围,其数
量不得少于其范围内街道和城关镇
总数的 10%
河北、山西、辽宁、
黑龙江、江苏、浙
江、安徽、江西、
山东、河南、湖北、
湖南、广东、广西、
四川、陕西、甘肃、
石家庄、太原、沈
阳、大连、哈尔滨、
南京、杭州、宁波、
合肥、南昌、济南、
青岛、郑州、武汉、
长沙、广州、深圳、
南宁、成都、西安、
兰州
每个省(自治区)
选择不得少于 2 个
其他地级城市
同上
内蒙古、吉林、福
建、贵州、云南、
呼和浩特、长春、
福州、厦门、贵阳、
每个省(自治区)
选择不得少于 1 个
同上
44
青海、宁夏、新疆 昆明、西宁、银川、
乌鲁木齐
其他地级城市
海南 海口 1 个城市 同上
西藏 拉萨 同上
四、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的统计调查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民用建筑能耗统计调查工作
的基础,向有关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等单位提供能耗统计建筑清单,由其核定各
个锅炉房(热力站)、制冷站集中供热(冷)范围内的能耗统计建筑,并实施集中供热(冷)
信息统计调查。
五、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本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报送制”的方式,明确各相关统
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层表及台帐
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1 表)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填报,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
建筑由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填报,居住建筑由房管部门填报。
2、《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2 表)、《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
统计台帐》(城镇节能台 1 表)
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由各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填报,大型公共建筑和中小型公共
建筑由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房管部门、供能单位填报,居住建筑由房管部门或供
能单位填报。
3、《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集中供热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3 表)
由供热公司、热电厂或自有锅炉房产权单位填报。
4、《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4 表)、《能耗统计建筑
集中供热(冷)信息统计台帐》(城镇节能台 2 表)
由集中供热(冷)单位,区域热力站,或自有锅炉房(制冷站)产权单位填报。
5、《新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5 表)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填报。
6、《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6 表)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房管部门填报。
7、《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统计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7 表)
45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填报。
(二)综合表
综合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计算机软件汇总,并逐级报送。
六、建筑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一)电耗数据采集方法
电耗数据采集方法有两种方式:
1、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填报或委托电力供应部门提供数据;
2、房管部门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电耗。
(二)煤耗数据采集方法
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方法
1、对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或由建筑
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逐户统计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2、对分户购买的液化石油气由建筑的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能耗,
然后累加获得整栋楼的能耗。
(四)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数据采集方法
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作为统计对象的建筑设置楼(栋)
热(冷)量计量总表。对于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
人或供热(或供冷)单位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
2、对于未设有楼栋热(冷)量计量总表的建筑,由计算机软件对“能耗统计建筑集中供
热(冷)信息基层表”(城镇节能基 4 表)进行处理后,获取该建筑的能耗。
(五)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和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的数据采集方
法
由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房管部门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提供数据。
六、统计工作经费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到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
位。
七、实施时间
本报表制度自 2009 年年报开始起执行。
46
第二部分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
47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说明
一、制定目的
掌握村镇居住建筑商品用能消耗的实际状况,为各级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
整治中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二、报表内容
反映农村居住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电力、煤炭、天然气等商品能源的消耗情况。
三、统计范围
部分城市村镇范围内。
四、报表形式
村镇居住建筑用能统计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反映全年部分农村居住建筑商
品能源消耗情况,综合表不必填写,由基层表直接生成。
五、填报方法
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报表以镇(乡)级为最基层填报单位,逐级汇总上报。
六、数据处理
报送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
七、报送时间
报送期为两年报。各省、直辖市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 2010、2012 年的 4 月 30 日前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综合表及基层表数据。
48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
码
农村节能
基 1 表
农 村 居 住
建 筑 能 耗
信 息 统 计
基层表
两年报
部分城市范围内抽样确定
的城关镇以下的镇(或乡)
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范围
内部分居住建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设局
2010 和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农村节能
综 1 表
农 村 居 住
建 筑 能 耗
信 息 统 计
综合表
同上
同上 同上
2010 和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计算机软件
1
49
三、调查表式
(一)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所属行政区名称: 省(区、市) 县(旗)
乡(镇) 村
住户姓名:
建筑代码:
填报单位: 20 两年报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1 2
居住人口 人 40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02
电力 千瓦时 403
煤炭 千克 404
天然气 立方米 405
液化石油气 千克 406
人工煤气 立方米 407
其他能源( ) 40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镇(乡)级单位填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0 和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建筑代码不需填写,由计算机软件系统自动生成;
4、表中 401~408 项数据取整数;
5、表中 408 项“其他能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没有列出的其他能源的类型和相对应的能耗
计量单位。
表 号:农村节能基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50
(二)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综合表
综合机关名称: 20 两年报
数量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累计 上年累计
A B C 1 2
居住人口 人 401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402
电力 万千瓦时 403
煤炭 吨 404
天然气 万立方米 405
液化石油气 吨 406
人工煤气 万立方米 407
其他能源( ) 40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并逐级上报;
2、本报表为两年报,报送时间为 2010 和 2012 年 4 月 30 日前;
3、表中 401 项取整数,402~408 项保留两位小数。
表 号:农村节能 综 1 表
制表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7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 1 月
51
四、农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1、确定镇乡级区域统计范围
部分城市(同第一部分“城镇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附录(二)实施中小型
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相关统计内容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区划代码
分别对辖区内每一个县级(区、县、市)中的县城关镇以下的镇乡级区划进行排序,并随机
抽取不少于 1%的镇(或乡)作为统计范围。
2、确定统计对象,并实施统计工作
由镇(乡)级单位对所确定的镇(乡)政府所在地的村委会范围内的的村镇住户,按
1%的比例进行抽样,组织对抽样确定农户的居住建筑商品能源消耗量进行调查,并填写农
村居住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