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投标某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文件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9
第二卷 71
第六章图纸 72
第三卷 7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4
第四卷 7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7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单位名称) :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安徽省白湖监狱管
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招标编号:JG2016-06-0190)进行公
开招标,现邀请参加一阶段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的投标人参加
本次二阶段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活动。
二、请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员系统内()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
标文件售价为每套 1500元(包含图纸、清单等),售后不退。
三、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责任自负。
四、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五、本阶段招标中标人需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
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另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一阶段设计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万元,
并按安徽省相关标准的 75%向造价咨询单位支付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
六、所有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的文件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否则根据国
家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钱伟、龚蕾(8楼 806室)
电话:0551-2、4
传真:0551-3
邮编:230051
E-mai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号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钱伟、龚蕾(8楼 806室)
电话:0551-2、4
传真:0551-3
项目名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
建设地点 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建设规模
本项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庐江县白湖镇总用地面积约 108900 平方米,绿化
率为 %,总建筑面积约 46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两个阶段,一阶段为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
程方案设计招标,中标人承担本工程后续方案设计深化及修改及施工图设
计任务,并负责编制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与指导;二阶段为安徽省白
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未参加一阶段设计招标的投
标单位将不能参加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及工程
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不超过 90 天,工期由投标人自报,但不得超过计划总工期,否则按无效
标处理。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成活养护期:栽植乔木养护期限 3年,包成活,死苗限期更换。
质保期:3年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同时具有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
级及以上资质;
3) 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责任、义
务和主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
4) 拟任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景观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
业注册建筑师资格。
5)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相关景观园林专业
资格证书。
6)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具有
园林景观项目设计业绩以及园林景观项目施工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接受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申请人;
(1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
(12)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的。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张跃云电话:0551-4
.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
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招标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文件后,及时对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进行书面
澄清。
分包 不允许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投标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招标答疑等等。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出的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6日
提出的问题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递交书面材料并将提交所有问题的可
编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招标集团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投标人如对本招
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则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天提出。
投标人收到答疑后 投标人自行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浏览。
的确认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确认
投标人自行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浏览。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分别组成如下:
1.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光盘)(与商务标正本一同密封提供);
(7)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合同、项目经理资
格证书与安全考核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a)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b) 项目经理简历表、获奖及证明材料;
c)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d) 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e)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其内容为“我公司承诺投标的项目经理
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每月驻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22个工作日(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 7个小时),
如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人员或驻工地工作时间不足 22 个工作日,愿意
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
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直至招标人满意。人员调整不涉及
任何费用的补偿和索赔。”。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施工组织设计
a) 工程概况及施工目标;
b) 施工准备与施工布置;
c)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程序;
d) 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及实施计划的有效措施(附施工进度表和工期网络
图);
e) 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f)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g) 环保措施;
h) 冬、雨季施工措施;
i) 资源配备计划: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及与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协调措施;
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
j) 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k)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采用的新技术施工方法和评标办法中反映
的其他内容等)。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拾伍万元(¥15万元)。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招标编号:JG2016-06-0190
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蒙城路支行
账号:-160657
此账号为本标段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标段专
用账号,请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
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未能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帐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见相应部分约定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1. 除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在规定的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外,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还需由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有授权代理人的签字。
2.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无效,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标处理。
3. 商务部分中牵涉到工程报价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须按格式填写并
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用章并由工程造价人员签字。
4. 投标文件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有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包括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所有内容(含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2 份(光盘或 U 盘,随商务标正本密封并应清楚
地标明投标人名称)。
装订要求
1.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密封,并清楚地标明“商
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
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制作、装订,相应部分正本单独密封,相应
部分的所有副本可以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3. 电子版(光盘)放入“商务标部分正本”密封袋。
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分装、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提前开封的责任。拒绝接受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封套标记
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振兴监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阶段)“商
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投标文件(相应的正副本按上述相应条款规
定注明清楚)
注明: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注:本处与投标截止
时间一致)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的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及地点
递交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楼第 1开标室
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 2月 日 13时 30分起至 14时 30分止(北京时间)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月 日 14时 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构成;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名。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
确定中标人。
履约担保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合同价款 10% 的履约保证金。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承包方式 工程专业承包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施工图纸;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5.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造价【2016】2号文);
6.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
7.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8. 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及涉及计价的文
件(包括质量通病的防治)。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
体现。
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
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
、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
规定,并参照工程所在地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
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
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
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
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
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
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或投标时漏报中标后要求追加款。
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任意修改
清单项目、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的表述、工程量,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接
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
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
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单
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不予另行结算及支付。
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
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除设计变更签证、政策性调
整外)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
经济风险。投标人应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 项所述,投标人可先
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
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
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工程和交中标单位总承包管理及服务的另行发包
工程、甲供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或招标
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或将中标人施工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分割给第三方
承包,或将招标确定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变更为招标人供应,中标
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
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另中标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中标人原因未
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招标人可另行发包给第三方施工,且无需向中标
人支付总承包管理(服务)费,如另行发包造成工期延误、造价超过依据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等其他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9、投标人参照招标人发出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图纸
等资料,根据投标人结合踏勘现场以及理解、编制的的施工组织和技术方
案和考虑的风险自行对措施费项目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措施费为完成
该项目施工及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涉及的措施费用,措施费中须包括但
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描述的各项措施费用项目和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
除该文件中所描述外另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垂
直运输费、抢工费、夜班费、施工降排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
保护设施费等其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费。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情况,措
施费为包干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
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10、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主要用材等,除图纸、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文件
明确注明甲供外,其余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投标报价中必须按照规
定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若所报清单中
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则表示投标人已经全部按照同类产品中
达到国标优等以上标准的材料和设备自报综合单价,自认为没有必要逐项
报出品牌及产地,无论何种情况出现也不调整综合单价;如招标人有推荐
品牌的材料,投标人须在推荐的品牌范围内选定且须经招标人、监理方认
可后方可使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将该材料改为建设单
位供应,因此影响工期的总工期不顺延,结算时按照招标人采购价格和中
标人实际领取的数量扣除。本工程原则上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提
供设备(材料)外,其它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提供,但招标人保
留对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如招标人要求对某些材料(设备)进行自行
采购,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意愿;如招标人认为某些材料(设备)
需更换品牌或供应商,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更换,所更换的材料
(设备)价格由中标人、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采用询价等方式确定,结
算时所更换的材料(设备)仅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11、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市场风险:甲供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主材
并送至工地,中标人负责保管使用。报价时甲供材料/设备价格不计入投
标报价,其安装费、保管费及涉及其它一切税费和规费列入投标报价中,
以后决算时不予另行计取。除甲供材及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
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中标综合单价为包死价,投标单位在确定投标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涨跌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
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12、实行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及合同约定可调价格材料,将来由发包方、
监理方、承包方共同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确定,材料供应商或品牌由发
包方推荐或指定。结算时实行暂定价的材料、设备及合同约定可调价格材
料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3、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
(如有),投标时应全额计入投标总价(不计规费和税金),工程竣工后
应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
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垂直运输费、材料堆放占用费、
临时工具房使用费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项的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
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
15、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
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另
行承担该项费用。
16、所有抽检、复检、完工检测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必须考虑在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7、承包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工程量清单的核实
与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
报价规定和合同主要条款,除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暂定价
调整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实调整外,其他情况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
投标人应结合图纸认真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工
程量和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等),并将有出入之处一次性在招标答疑时提
出,若不提出则表示对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无任何异议;若经投标人核算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错项、工程量偏差在-3%~3%以外的,招标人根据各
投标人的核对结果,重新认真核对发出的清单。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
异议的,必须附计算书和详细的工程内容及项目特征,并随时准备接受招
标人组织的核对。不能提供计算书或不能参加核对的,招标人对此异议不
予受理。开标后提出的清单项的工程量变化在±3%以内的一律无效。投标
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变,投标人自行考虑上述风险在投标报价中。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综合单价中没有但清单中有类似的按投标文件
相类似的项目进行调整;如清单没有相类似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测算报
发包人审定。
不可竞争费
1、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扬尘污染防治
增加费、规费、税金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合造价
【2016】2号文)。
2、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费、实行暂定价的设备或
材料、专业工程;
3、预留金;
4、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
1. 人工费(人工费综合工日单价不得低于 68元/工日。)、材料费、机
械费用;
2. 管理费;
3. 利润;
4. 施工技术措施费;
5. 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
工程取费类别 投标人参考相关规定确定。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
及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EXCEL格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
程量清单报价书)纸质版文件不一致,或光盘无法打开,则评委在评审时
如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后果投标人自负。
安全文明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甲供材料/设备
甲供材料/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主材并送至工地,中
标人负责保管使用。报价时甲供材料/设备价格不计入报价,其安装费、
保管费及涉及其它一切税费和规费列入投标报价中,以后决算时不予另行
计取。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应当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标项
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公示内容不包括各
投标人得分、评分情况、评分要素等涉及评标情况内容。
异议(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7楼 710室(审计监督部)
联系电话:0551-5,2,传真:0551-3
联系人:陈经理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 10 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
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
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
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
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
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
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
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
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
“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
部门处理。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终止,不管是在开标前或开标
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投标人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产生
的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3、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比如拟派项目经
理变更),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可依
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更新资料,并提供已更新资料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
审核,否则初步评审不得通过。
4、投标人请注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
或更改,将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及时发布,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
清、更正或更改在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内发布的同时,优质采电子交易平
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
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
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建筑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的单位并能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的要
求。
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及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为挂靠单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
履约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
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和招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
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采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
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度。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充及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
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
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
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
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
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在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后无息原账号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或未向招标代理
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清单编制费等费用的;
(3)投标人虚假投标或骗取中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
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适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单位
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
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提前开
封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
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
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3、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经确认无误后,随机开启各投标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
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6、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
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后续工作由监狱单位负责。
履约担保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约定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
格式要求。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其他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
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地方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发生时,也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
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
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标程序
评标按如下顺序依次进行:
(1)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
审);
(3)得分计算及推荐中标人。
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
1、资格复审标准: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相关景观园林
专业资格证书。
4) 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
具有园林景观项目施工业绩。
2、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没有重大偏差,对本评标办法 条款没有
实质性违背。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1)技术标:30分;
(2)商务标(投标报价):70分;
1、技术标评审(满分 30分)
(1)
企业实力(满
分 5分)
根据各投标人企业资质情况、近三年业绩情况、获奖情况、企业规模
等综合实力进行比较评审,优秀的得 4-5分,良好的得 2-3分,一般
的得 0-1分。
(2)
项目管理机构
配备评分标准
(满分 5分)
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的资质、资格、职称、
学历、业绩经验、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评审,优秀的得 4-5
分,良好的得 2-3分,一般的得 0-1分。
(3)
设计项得分(3
分)
设计阶段招标第一名得 3分,第二名得 2分,第三名得 1分,其余不
得分。
(3)
施 工
组 织
设计
主要施工方案
与技术措施(
满分 5分)
主要施工方法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应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工程
的重难点分析及保证措施,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评审分
为:优秀的得 4-5分,良好的为 2-3分,一般为 0-1分。
质量、工期、
进度、安全文
明管理体系与
措施(满分 7
分)
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进度计
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 6-7
分,良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0-2分。
评 分
标准
(17
分)
资源配备计划
(满分 5分)
依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
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
、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等方面进行评审:0-5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所评技术标合计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的数字
四舍五入)
2、商务标评审(满分 70分)
(1)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1)本工程控制总价在开标前 3 天公布给各投标人;投标人的投标
总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总价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投标人
的商务标将不予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2)评标基准价 B的确定: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
(3)下浮系数 K的确定:
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3个系数,计算抽取的 3个系数的
平均值为下浮系数 K,抽取系数为:、、、、
、。
(2)
投标报价的偏
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B)/评标基准价 B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
投标报价评审以评标基准价 B为评分依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B 的,得分为 70 分。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分;每
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1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
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得分计算及推荐中标人
(1)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2)按评标办法规定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
排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则商
务标得分高者优先排序;若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
票表决确定先后顺序。
备注: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
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
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招标人依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不影响评标结果,同时从其他中标侯选人中依照推荐
次序确定中标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及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
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
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组织结构等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造价人员“执业章”并签字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
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
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
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
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不可竞争费用中有其中一项降低计费标准或擅自减少不可竞争费用项目进行竞标的。
分包不符合“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
投标人自行更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材料费、暂定价及预留金的;
投标总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总价的;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招标文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部分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
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
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满足国家相关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 GF—2013—0201)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永久占地包括: 。
临时占地包括: 。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及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建设工程的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和标
准 。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工程规范、规程和产品生产
及使用检验计量标准和规范等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工程洽商、变更达成的书面
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如有)(5)中标通知
书(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如有)(8)标准、规范及有关通知(9)工
程量清单和图纸。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 7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4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联络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交通运输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3%以外 。
2.发包人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3.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投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管理机构,承包人需在合同签署
后 3日内组建完成。项目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履行职责,驻场
时间每月不少于 22个工作日,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7小时。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承包人工
程项目管理人员更换,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更换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不称职,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撤换要求的通
知送达承包人之日起 7日内,承包人应指派新的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
2)合同签署后承包人根据其投标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并最迟在本合
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天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后,次月 5日前将上月已完工程
的形象进度报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
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四份提交发包人)和对应工程款报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初审。
3)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列明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周转材料、施工机具,承包人按批准后的
施工组织设计运抵现场并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增加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及其他临时或永久性物品、设施。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置资源时,发包人
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在通知到达承包人后三个日历日内,承包人的资源配置必须到位,否则,
从通知到达后的第四日起,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同时承包人资源配置每延误一天到位需向发包
人支付 5000元/天的违约金。
4)检查、复测发包人、总承包人提供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含沉降及位移观测点)并对施工现
场的结构(建筑)尺寸进行复核,并保护至工程竣工时移交发包人。
5)参加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
6)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
责任,与发包人无关。
7)应遵守工程所在地对施工场地市容、环卫、交通、治安、施工噪音、防疫等管理规定和要
求,搞好环境卫生和文明施工,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并办理有关手续。
8)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9)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施工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前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
复,植物保活期间植物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单位的施工备案、
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外
地施工单位进项目所在地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渣土处置费等。
11)节假日、工程所在地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
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
用。
12) 承包人应将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现垃圾乱放、作业面清
理、外运不到位,则由承包人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同意的报表格式填写月度《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合同工程费用表》、《设计变更费用表》、《零星委托费用表》。
以上所有报表及附件均应使用定额配套的预算软件或 Excel编制,每份一式 4份及相应的电
子文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发包人审批。
14) 进入现场的所有设备、材料,若无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
场。
15)在竣工移交前按监理单位书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拆除、清运所有临时设施及产生的垃圾,
并堆放至指定地点,同时承担相应费用。
16)负责完成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委托工作。
17)承包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损失。
18)承包人对本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各专业衔接相互矛盾等错误表达,应在施工前
1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返工、返修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
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对于发包人按规定另行采购的分包工程,承包人履行总包管理责任。
19)发包人将对承包人项目经理实行押证管理。
20)施工期间承包人所有经济签证、联系单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否则该签证不能作为有效
结算凭证,在竣工结算中不予结算。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22个工作日(每天在
岗工作时间不少于 7个小时)。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每少 1天 3000元的标准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每月累计达少于 4天以上(含 4天)或开工后累计少于 20天以上(含 20天)
的,发包人除按上述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可再处以 50000元的违约金或通知承包人
解除合同。发包人依据前述理由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承包人后即产生合同解除效力,因此产生
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万元/次
,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不称
职,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撤换要求的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起 7日内,承包人应指派新的符合要
求项目经理。否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万元/次,逾期超过 10日未更换项目
经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人员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主
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撤换要求的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起 7日内,承包
人应指派新的符合要求管理人员。否则,承包人每逾期一日更换管理人员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2000元/天/人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 500-2000元。
分包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 10%),采用现金、
转帐、银行汇票,作为本合同附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有违
约按相应违约条款扣除违约金)。
4.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7.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 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
(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日内 。
工期调整的原则是: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
测量放线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 1天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5000元/天-10000元/天的违约金;延误超过 10 天的,
发包人有权停发工程进度款;延误 20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在 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
施,报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则发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材料与设备
材料采购方式
如约定暂定品牌、规格、型号范围的,则承包人必须按约定报价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以及
工程量清单。暂定材料的价格只调整差价及差价税金,其他均不调整。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样品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需要承包人报
送与本工程相关各种材料、样品,经设计院、发包人、监理签字确认后封样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
9.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变更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任何的工程变更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设计单位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其自
身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
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承包人应按照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引起
的价款调整执行合同价款及调整的有关规定。
施工过程中非经设计单位、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对
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
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或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人在经发包人批准确认的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及工期调
整的报告。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14 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视为该项目变更不
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变更 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
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目变更价款的核减。
变更估价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
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
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单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人工费涨跌的风险;
b施工机械使用费(租赁费)涨跌的风险;
c材料价格市场风险;
d因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的风险;
e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停误工损失费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以暂定价计入投标报价内的材料,按施工过程中招
标人确定价格计入结算;2、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发包人新增工程,其相应综合单价
的确定方式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执行投标综合单价;投标
文件中无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组价原则,以“清单计价依据”
和承包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为依据进行组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
算的依据。3、下列情形出现时,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施工图和清单中的部
分工程,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前,发包人取消或暂缓施工的;或发包人将图纸中属承包人施工范
围内的部分工程分割给第三方承包的;或将招标时确定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变更为发包人供应
的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工程不实行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计量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通用条款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
定进行计量: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按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共同核定的工程月进度统计报表所核定
实际完成造价款的 80%支付。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签订完工程保修合同
后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85%;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85%时停止支付。经济签证经建设
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后,按签证量 50%支付。工程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一个月内付至
审定额总价的 95%,其余 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工程款统一汇入
乙方书面指定帐户。当月完不成进度计划的,只支付实际进度款的 50%,赶回工期但不影响整体
进度的,再补回按合同规定的应付工程进度款。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逾期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 500-1000元
的违约金 。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竣工退场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竣工结算
竣工付款申请
竣工结算款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应付工程结算款应扣减工程进度款,水电费、工程质量保
证金及违约金、赔偿费用等。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2个月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 1 ) 发 包 人 完 成 最 终 结 清 申 请 单 的 审 批 并 颁 发 最 终 结 清 证 书 的 期 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年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
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承包人应在 1小
时内响应,12小时内处理完毕;一般技术问题,承包人应在 1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处理完毕;
特殊疑难问题,承包人应在 1小时内响应,处理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16.违约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
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以此提出任何索赔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
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承担责任,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
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违反协议书及《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 1天,应给发包人支付本
工程合同价款的 1‰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一周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
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般节点工期延误时,发包人有权视严重程度作出一般违约至解除
合同的违约处罚。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
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约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时,发现所检查的材料与
规定和约定的标准的任何一项不符合时,承包人除必须全部退货、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外,承包人应当按照该批次材料的价值,按照如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1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含 100万元),承包人承担 1次一般违约责任
。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 100-200万元(含 200万元),承包人承担 1 次严重违约责任。
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在 200 万元以上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
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对于单宗或批次材料价值不高于 10万元的(含 10万元),但累计抽检不合格达 3次,承包人承
担 1次一般违约责任。
(2)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出现的质量方面的问题以及最终工程质量没有达到约定标准,承包人应按发
包人要求修复直至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3)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
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按该不合
格项目所处分项工程造价 5%计算向发包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
,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 1 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
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 3 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
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2) 承包人在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
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 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 3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
责任 1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3) 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由行政管部门
处罚外,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对承包人作出限期改正至严重违约的处罚,并有权部分或全
部解除合同。承包人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
必须据实赔偿。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相关的要求和投标文件及承诺的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
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并限期改
正;如不限期改正,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
(2) 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
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
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
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
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被投诉 2次,或累计被投诉 3次,经
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次。
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由于承包人管理督促不力或漠视不理,以致分包单位未能及时整治或不进行整治而造成
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人员和设备投入不到位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主动支持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作,对发包人、监
理单位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监理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
给予一般违约及以上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单位或发包人主持的工程例会和其他要求的专
题会议。除获得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批准外,每缺席 1次,承包人须承担 1次一般违约责任。
(3)经考评小组考评,对每次考评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
正,并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
违约责任。若连续 2次或累计 3次考评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必须按照总监
理工程师或者发包人的指令限期改正。承包人拒不限期改正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
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全部解除合同。若连续 3次或累计 4次考评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
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含另行发包的合同价差)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考勤记录的,每缺少一次应向发
包人支付 2000元的违约金。
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被民工投诉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 3天内予以发放
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 2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1次。
若仍然不予整改并不发放拖欠的款项,使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
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
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
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警告。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及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含主管人员
)的指示时,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每次书面警告,承包人应当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 1000元给发包人。
(2)限期改正。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
违约通知,要求承包人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同时,承包人应当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元。
(3)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主动向发包人交纳违约
金人民币 3000 元/次;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行为,第 2 次 万元,2 次以上(不含本
数)1万元/次。
(4)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
民币 2万元/次。
(5)部分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部分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
发出书面解除部分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部分解除合同即生效。部分解除合同的法
律后果依照附件四的相关约定执行。
(6)解除合同。当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符合解除全部合同的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发出
书面解除全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在送达承包人时解除合同即生效。
(7)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
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超过承包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
任。
根据本条 款各项的规定,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发包
人有权从当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没有异议。如在当期工程款无法扣付,
或扣除当期工程款会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时,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不承担 。
17.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9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
附 件 11 : 暂 估 价 一 览 表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 工
日期
竣 工
日期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
质量等
级
供 应
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
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
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
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 械 或 设
备名称
规 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
份
额 定 功 率
(kW)
生产能
力
备注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
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 9: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
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
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
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
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
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 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
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
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
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
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
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
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
,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
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
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
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
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 条〔变更〕约定的变更
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另附)
1.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清单计价规范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
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
管理费、利润等。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
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其他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第 二 卷
第六章图纸
(另附)
第 三 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安徽省、合肥市或行业的有
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 四 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无)
五、投标承诺函
六、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其他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总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我
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招
标文件中所述的各种因素)和对现场的踏勘及充分了解,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单体工程的进度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
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为 。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内不修改、撤销投标
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承诺内容 备注
1 工期
2 质量标准
3 成活养护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质保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
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
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联合体协议书(无)
五、投标承诺函(该承诺函为投标函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公司承诺:1、在规定的投标文
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
形式(现金)和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按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
同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全额没收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和相应的处罚;2、在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我公司熟知和了解招标文件、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及附件,我公司承诺完全按
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及附件履行职责及义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承诺:一旦中标,
我公司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招标人的要求进驻工程现场并按合同约定执行。若
我公司有招标文件及合同通用及专用条款所述的违约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根据合同及招
标文件规定所做出的处罚。一旦中标,我公司承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招标人有权监督或
直接交由建管处发放,如因此发生纠纷,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旦中标,我公
司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
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我公司自理,若我公司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
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3、我公司充分理解不管招标的最终结果如何,或招标人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而终止招标活动,我公司
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格式参照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签字并加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制时间:
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需评审的材料清单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总用量
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
1、本项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本项资料包括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它方面有降低工程造价
的相关证明资料。
七、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标封面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目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三、承诺书
四、其他材料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资格证明材料
二、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施工员
质检人员
安全人员
材料人员
造价人员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
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
明。投标人可以不仅限于上述形式提供更多详细的反映项目实施人员(包括各工种人员、施工有关技
术人员等)的资料,以对所派相关工程实施人员有充分的了解。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
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
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
项目名称)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及服务的投标,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承诺投标的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22个工作日(每天在
岗工作时间不少于 7个小时),如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更换人员或驻工地工作时间不足 22个工作日,愿
意接受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理;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
更好的调整。直至招标人满意。人员调整不涉及任何费用的补偿和索赔。如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
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本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四、其他材料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
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
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
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
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按工程进度配备的人数及各工种搭配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双代号)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
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