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西南交通大学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O一一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安排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并指导该片区的开发建设,特编制“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规条例依据为建设部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等,规范依据包括《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等,上层次规划依据为《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峨眉山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
第三条 本次规划范围为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东到秀湖路、西到名山南路、北到佛光南路、南到秀湖国际大道,规划面积约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的文本和图则明确各个地块的开发控制指标和重要区段的城市设计引导,是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划管理的法定文件。
第五条 本文本中黑体内容为强制性条文。针对强制性内容的管理和调整应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和建设部文件建规[2002]218号中《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第六条 本规划未涉及的其它规划要求应参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规划的管理职能部门为峨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
第二章 规划区功能定位与规模
第八条 根据规划区目前的发展状况,综合把握本规划区与周边片区的关系,慎重考虑本区将对城市整体功能结构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定位如下:
总体定位:峨眉山脚下的城市旅游门户;功能定位:现代交通换乘、旅游服务与文娱休闲中心;环境定位:虎溪河沿岸生态旅游新城。
第九条 规划规模:
本规划区的总用地面积25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规划人口约3万人。
第三章 土地使用控制
第十条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内的现状和上层次规划路网,自然地形及规划用地性质,其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一带、一廊、三组团”
“一心”:即成绵乐峨城际铁路客运枢纽——天下名山站。客站枢纽位于片区中心,是规划区范围内集交通换乘、旅游咨询、商业服务与文化景观为一体的功能主体,也是未来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的重要门户。
“一带”:即沿虎溪河的城市滨水风光带。
“一廊”:以规划区内的城际铁路沿线两侧绿地为依托的城市景观生态通廊。
“三组团”:围绕天下名山客运站的三大城市功能组团。
第十一条 用地划分及开发条件
地块划分一般情况应按本规划要求,但可以根据实际开发情况加以调整,调整方案应当满足各类用途的开发规模,还需考虑交通组织的合理性。
1、用地分类
用地性质是对地块主要使用功能和属性的控制。表示方式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城市用地分类类别和代号。规划城市用地类别一般划分到小类,项目不确定或特殊情况可划分到中类。
2、用地划分与编码
根据规划区功能及布局结构、道路骨架、自然地形地貌特征等,对用地进行编号划分。天下名山站片区代码为MS。片区以干道为界划分为若干个街区,记为A、B、C。每个街区按支路划分为若干个街坊,记为A1,A2,B1;每个街坊按单位用地界限划分为若干个地块,记为A1-1,A2-1,B1-3 等。编号的顺序原则上由东至西、由南至北。
3.开发条件
(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最小用地面积的,原则上不得进行单独开发建设。面积较大的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可进一步划分小地块,但其开发强度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调整:细分后小地块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原大地块所规定的限定值。
(2)当开发模式为整体成片开发时,各地块用地界线可作适当调整,需遵循下列原则:①开发者对整个用地的开发总量不得超过各个地块规定开发量的总和;② 开发用地中的城市公共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位置可作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规定的设置标准。
第十二条 土地用地性质控制
1、 用地性质:城市用地性质按照所担负的不同城市功能,划分为不同性质的用途类型,如居住、公共设施、绿地等。各地块详细用地性质按照地块指标控制表的规定执行。
2、 用地兼容性:即城市用地与建筑的适建性。本规划规定了每个地块的使用性质。在某些主导用地性质的地块中,一些用地性质在一定的情况下允许兼容,这种特性称为用地的兼容性。各地块的用地兼容性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表的规定执行。
3、 用地排斥性:在某些主导用地性质的地块中,一些用地性质不允许被兼容,称为用地排斥性。各地块的用地排斥性按照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地块控制指标
土地使用的控制指标分为强制性指标和非强制性指标。强制性指标包含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强制性指标是在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中必须遵照执行的指标。非强制性指标包含建筑风格、人口容量等,非强制性指标是供设计者和管理者参照执行的指标。
第十四条 容积率的控制
容积率是指某一地块上指定性质建筑面积数值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各地块的容积率按照地块指标控制表中关于容积率的规定值控制。
第十五条 建筑密度的控制
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建筑投影面积与地块总面积的比值。各地块的建筑密度按照地块指标控制表中关于建筑密度的规定值控制。
第十六条 绿地率的控制
绿地率是指规划用地中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之比。各地块的绿地率按照地块指标控制表中关于绿地率的规定值控制。
第十七条 建筑高度的控制
建筑高度是指地块内建筑最大高度限制。
1、建筑高度的计算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范中的方法进行计算。
2、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地块指标控制表中关于建筑限高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 建筑退界控制
道路红线的建筑退界(指标为下限)分为2种标准。城市干路沿线的建筑退界一般不小于5米,城市支路和街坊道路沿线的建筑退界一般不小于3米。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退界一般不小于8米,具体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作为个案核定。(非强制性)
临规划绿地布置的建筑,其后退规划绿线的距离,应按拟建建筑的性质确定。一般按住宅后退不小于3米,其他建筑后退不小于5米控制。相邻地块边界的建筑退用地边界不小于4米,并且应符合有关的日照和消防标准。地下建(构)筑物外墙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3米。
第十九条 出入口方位和停车泊位控制
出入口位置是指街坊内或地块内机动车道与外围道路相交的出入口方位和位置的控制,其确定主要考虑减少对外围交通干道的干扰,并合理组织引导地块内部交通。规划出入口位置至道路交叉口距离必须保证:
主干道交叉口≥70米;
次干道交叉口≥50米;
支路交叉口≥ 30米。
停车泊位是地块内部必须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参照规划区停车泊位配建表。
第四章 配套设施控制
第二十条 规划区内小区配套设施分教育、医疗卫生、文娱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各地块、基地内必配的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地块指标控制表。
第二十一条 落实到相关地块内的配套设施项目,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动。当多个地块联合开发建设时,对其位置和用地范围可按统一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调整,但对项目、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规定要求。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第二十二条 道路网络规划
1、干路网规划
规划以名山南路、佛光南路、秀湖路和秀湖国际大道四条现状主干道为依托,新建天下名山站的“站前路+Y字路+连接名山南路高架”、川主公路为次干路,从而构基建片区内的干路网骨架。
2、 支路网规划
根据干道网布局和干道走向,增加支路,保证片区各部分的可达性。根据支路服务用地的特点,支路按功能分为生活性支路和一般性支路。
第二十三条 道路技术标准
主干路:现状道路;
次干路:20~50米;
支路:8~20米。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以及布置市政管线设施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第二十四条 平面交叉口控制规划
城市道路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等级、分向流量、公共交通站点设置、交叉口周围用地的性质,确定交叉口的形式及其用地范围。
主干路与主干路相交一般采用T字型和十字型交叉口;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一般采用T字型、十字型交叉口和环形交叉口;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一般采用T字型、十字型交叉口和环形交叉口;次干路与支路相交一般采用T字型、十字型交叉口和环形交叉口;支路与支路相交一般采用T字型、十字型交叉口和环形交叉口。
规划区内主要采取平面渠化辅以交通管制进行交通组织模式,使人与车、快速交通与慢速交通分流、分行,形成通畅的车行系统和安全的人行系统。机动车流在道路交叉口的组织原则:减少车流交叉的冲突点、交叉点,合理疏散、引导交通流,通过其附近小区域内道路组织车流,规定或限制车流方向,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通行速度。规划区的正常交通秩序和生活少受干扰。
城市主干道采取隔离措施,使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道分离,交通流量较大的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
为保证行车视距要求及交叉口东区变化要求,规划区内道路交汇各交叉口应按附表“峨眉山市天下名山站片区道路平交交叉口常用切角值表”切角。
第六章 道路竖向规划控制
第二十五条 道路竖向规划
天下名山站片区地势陡峭,地形情况复杂,道路宜根据地形展线布置,并保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场地平整工程中,结合规划用地分析研究自然地形,解决区内排水和各类用地的控制标高,使建筑用地与道路竖向能较好结合,在满足地面排水的前提下,减少土石方量。具体措施如下:
1、规划区内低洼填方,应能满足排水要求,不改变地面排水方向。
2、在挖方和回填时采用阶地分台。
3、同一台地的排水坡度不大于3%。
4、台地顺应地面等高线布置,大小以便于建筑布置为宜。
5、各类用地填方度不大于6米。
6、挡土墙的高度控制在3米以下,在可能的情况下采用护坡。
对于建筑区内以整幢建筑为单位,或数幢建筑组合的分台方法。挖方回填后的地形基本保持原地面排水方向。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地形条件,分台时可以一组建筑为一台,个别困难地段的单幢建筑为一台。
2、为了有利于近期开发实施,局部回填高度控制不超过6米。
3、临街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与道路不在同一平面的情况:对于建筑用地高于道路标高时,规划建筑以梯道与道路联系,并由挡土墙维护,建筑适当增加后退道路红线。当道路标高于建筑用地2米以下时,将建筑室外地坪填到高于道路中心线—米高度;当高度大于2米时,建筑可采用掉层的处理方法。
第七章 工程管线规划控制
第二十六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量预测
最高日用水量约为25130(m3/d),最高日用水量的时变化系数取,最高日最大小时用水量为1570(m3/h)。
2、水源规划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相关部分内容,规划区的水源为城北的峨眉山市三水厂。
3、管网布置
在规划区内沿主要道路形成环状管网,给水主干管管径为DN400-DN600,配水管管径有DN200mm等以保证供水安全。然后由枝状支管通至每个地块内部。
给水管道一般布置在城市道路西、南侧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距人行道路缘石,埋深一般为。
4、消防给水规划
区内消防采用低压制,同城市给水共用一套管网系统,消防用水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35L/s,两小时消防延时的最不利情况来校核城市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沿规划区主次干道和主要支路布置,间距不大于120m,并在道路交叉口保证有一处消火栓。
第二十七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本区采用分流制的排水体制,结合片区开发和道路建设加以实施。
2、污水量预测
城区污水排放规模以城区给水规模折减计算。本区污水总量以日用水量的90%计算,纳污系数取。合计约为万立方米/日。
3、污水设施及管网布置
本区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污水在地块内收集后就近排入地块周围道路下的污水管道,然后依据地形和道路坡向,组织污水管道排放系统。在主要道路下布置污水干管,收集相应区域内的污水,最后通过地块东侧城市污水干管,排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按收集万m3/日污水设计,按面积比流量确定管径,城市道路下污水管最小管径不少于D300。在区内道路坡度较大的地段,为减小污水对管材的冲刷产生的不良影响,一方面要选用耐冲刷的管材,另一方面要在坡度较大地段设立跌水井,减小污水管道的敷设坡度和流速。详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污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东北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和车行道下,埋深控制在。
5、雨水量预测
雨水量计算采用乐山市暴雨强度公式:
(升/秒·公顷)
暴雨流量公式: Q=φFq
参数选用: 重现期取P=2年
集水时间 t=10+2t2(综合取10分钟)
综合径流系数:φ=,绿地采用
6、雨水设施及管网布置
雨水排放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和自然水体,管网采取分散布置和就近排放的原则。
本区设1个雨水排放系统,各地块雨水汇集后经地块北侧、东侧主干管就近排入河道。城市道路下雨水管最小管径不小于D400。详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西南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和车行道下,埋深控制在。
第二十八条 电力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
经预测区内总用电负荷约为,取同时使用系数,则实际使用负荷约为40492KW即为50615KVA。
2、电源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峨眉山市供电局、电力公司提供的资料,主要供电电源为按上一轮总规要求规划的位于本区的35kV大楠变电站。
根据用电容量计算及用地划分,按需设置3个10kv开关站,开关站的转供容量控制为12000KVA-15000KVA/座。各开关站与10kv变电站合建。由10kv开关站出线对于10kv变配电站(变压器)进行调控和管理。10kv开关站分别位于各个分区的负荷中心,应设有二回以上电源进线。
10kv变配电站(变压器)的设置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独立的变电房、附设于楼幢户内或装配式变电箱等形式。公用变电站的单台变压器容量为1000KVA及以下。
3、电力线路规划
由乐电峨眉山公司接入10kv电力线,沿线控制15米宽的电力走廊。沿区内主要道路布置,原则上采用地埋方式。主干线路采用地埋电缆沟的方式敷设。电缆沟一般敷设在道路西南两侧的人行道上,距道路红线米。
第二十九条 电信工程规划
1、电话量预测
本区电话的规划标准为:一类住宅电话对/户,二、三类住宅电话1对/户,商业建筑电话80㎡/对(建筑面积,下同),办公管理建筑电话50㎡/对,其他公共建筑电话100㎡/对合计,本区共需约30058对电话线。
规划新建住宅区的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
2、电话局/所布置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本区不设置电信局。在商业服务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人流集聚的场所附近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用电话亭。
3、邮政局/所规划
根据本区的人口规模及用地规划,本区不设置邮政局,在各个居住区合理设置相应规模的邮政所,以满足日常需求。
4、电信线路规划
电话电缆由电信局的电话电缆出线,分别接入各地块的电话交接箱。电话电缆在布置线路时采用管道地埋,而且保留足够地下空间,用以将来发展新的业务,有利于更新与扩容,并减少施工对城市道路和其它管线的破坏。
有线电视线路与电话线路同管道敷设,主干线路(24孔)占用其中3-5个管孔,一般线路占用其中1-2个管孔,不再另设管位。
通信管道一般布置在道路东北两侧的人行道下,距两侧道路红线一般为1-2m,埋深控制在。
第三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生活用气量标准
2、气源规划
规划区用气来自规划区外,考虑接自西侧峨眉山城区市政天然气接口,再经各区域调压站调压后送至各个用气点。并在各个不同的用户入口设置调压站(兼燃气表房),经分户计量后,低压进户使用。
3、管网布置
沿规划区内道路布置天然气管线,采用中低压二级转化系统,从干管环上引出支管为区内各地块供气。
第八章 绿地控制
第三十一条 绿地系统
规划区的绿地系统主要由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公共绿地主要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
1、公共绿地:天下名山站站前大型绿地、秀湖国际大道和名山南路交叉口的绿地水体公园以及沿街绿地,规划公共绿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
2、防护绿地:沿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廊,220kv电力线高压走廊、陡坎护坡绿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
本规划的绿地系统除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以外,还应控制附属绿地等其他绿地。附属绿地是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以外的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
第三十二条 绿地控制规划
规划区内各级绿化的边界线为绿线,绿线范围内的用地未经许可不得占用。
第九章 景观系统控制规划
第三十三条 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天下名山站片区的景观绿地结构为“一带、两廊、两斑块、多节点”:
“一带”:沿虎溪河滨河风光带。
“两廊”:220KV电力线高压走廊;城际铁路沿线的防护绿廊;
“两斑块”:天下名山站前大型绿地;秀湖国际大道与名山南路交叉口的绿地水体公园。
“多节点”:片区内各组团景观节点。
第三十四条 景观控制
规划区内的虎溪河为特色景观,除对滨河两侧绿地做出控制外,对滨河的建筑在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密度上进行控制。
第十章 防灾规划
第三十五条 防洪规划
城市防洪标准按照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峨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中确定:安川片区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
第三十六条 消防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本规划区内单独设置消防站,按规范要求设置消火栓,一般间距不大于120m,重点地段不大于80m,并且必须保证每个道路交叉口有1个消火栓。城市小区级道路下的给水管径应不小于DN200,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街区内的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米,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道。
第三十七条 防震规划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规划本区内的各种建设工程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生命线系统及重要建筑和构筑物应当提高一度设防。尽量利用本区内的绿地、广场和其它开敞地(如中学)以及外围农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不得随意侵占和改变用途。
区内形成防灾疏散道路网络,分别为名山南路、佛光南路、秀湖路、秀湖国际大道、站前路、Y字路、川主路。对于防灾疏散道路两侧的建筑物高度进行控制,确保灾时能够畅通无阻。
第三十八条 不良地质灾害
目前未发现,应尽快补充地质详勘资料。由于缺乏规划区地质勘察资料,在进行建设前应该进行详细地质勘察。若规划方案与地勘结果无冲突,则规划方案有效;如果规划方案与地质勘察结果有冲突,甲方有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调整。由于缺乏地质勘察资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十一章 城市环境保护及环卫设施规划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规划
1.水环境质量保护
天下名山站片区所有生产生活污水统一排入污水管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国家现行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并符合标准- 条规定。沟渠水塘应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
2.空气环境质量保护
天下名山站片区空气环境质量按国家现行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大气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II级标准。
应减少或防治污染物的排放,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能源,对燃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燃料燃烧时产生的污染物改进燃烧技术和燃烧装置,以提高燃烧效率和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节约能源和开展能源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监督管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事故性排放。
3.声环境质量保护
天下名山站片区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所规定的相应标准
第四十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垃圾转运站
本区共设置4处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1236㎡。
2、垃圾收集点
商业大街每隔25-50m、交通干道每隔50-80m、次干道每隔80-100m,设置1处废物箱。在各个地块内部,还应设置垃圾收集点。
3、公共厕所
按照规范要求,在城市中心地区、市场片区和居住片区,结合旅游人口综合考虑,共设置9处公共厕所,每处建筑面积为30-60㎡。并且,对于现状公厕进行改建,扩大面积和提高质量。
4、果皮箱
商业大街每25-50米设置1个,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1个,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1个。
第十二章 城市设计导则
第四十一条 城市设计导则通则
通过物城市物质要素的控制和设计,创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空间形态,建构优美的城市环境和城市景观,形成良好的城市面貌,从而打造天下名山站片区作为峨眉山市向西南积极拓展空间独有的艺术品格。
第四十二条 区域控制
为了强化片区的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的整体性和独特性,突出天下名山站片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符相承的特点,本次规划将天下名山站片区划分为五个城市设计控制区。
1、城市交通枢纽区
位于片区中央位置区域,是该片区功能复合度最高的区域。城市空间设计有收有放,使大尺度的宽阔开敞的站前广场,与车站协调的建筑构筑物,自然休闲的商业步行街,繁华热闹的商业中心,空间层次丰富的交通换乘系统,密集的人流车流,展示出具有熙熙攘攘,交通快慢有序的城市景观形象。
2、滨水旅游休闲服务区
依附虎溪河这条重要水系,形成生态环境良好的滨水旅游休闲服务区域,该区域城市轮廓线相对平缓,就像细声细气的话语,让人感到一种充满人情味的温情脉脉的人间乐趣。
3、虎溪河沿河生态景观带
依附虎溪河,形成以水体为中心的沿河生态景观。沿河兴建绿地景观带,与两侧的建筑相协调,沿河建筑可采用丰富的具有峨眉山特色的建筑元素,创造出淡雅恬静的沿河景观空间。
4、城市综合居住区
位于片区北部区域,承载居民生活为主。以构筑雅致、优美的人居环境空间为特色,强调居住区内道路的人性化设计,结合居住建筑形成亲切、和谐的居住空间风格。
5、城市商住风貌区
位于片区南部区域,突显峨眉山商业精致、居住优雅的风格特色。设计创造独立的、公园和广场组成的积极公共空间,完善环境设施,在广场中心建立峨眉山市标志性构筑物,维持公园和广场使用性质的多样性,加强文化氛围,同时提供合理的停车设施。
第四十三条 轴线控制
轴线包括道路景观轴线和开放空间走廊,沿线串接各个区域,成为体会和感受城市形态和景观特征的主要路径。
沿城际铁路的开敞廊道,因为天下名山为终点站,故车速将渐渐变缓。铁路以高架方式行驶,要求两侧建筑能体现突出峨眉山风貌的风格和色彩,使得住区的景观特色得以展示。
沿虎溪河组织开敞的空间廊道,贯穿整个自然景观区域,配以沿河的建筑界面设计,从而使的自然景观向住区内的渗透和融合。
第四十四条 节点控制
景观节点是城市景观的突出部位,通常位于景观轴线的端部或交汇之处,往往需要设置地标建筑或公共开放空间(如广场和绿地)。
天下名山站片区的节点设计由各个广场或公共绿地开放空间空间来组织和实现。节点范围内应形成统一的空间环境,建筑应相互协调,并尽量提高绿化在环境中的比例。它们以空间围合、绿化广场为特点,或以雕塑、小品、景观标志建筑为代表,共同形成城市不同区域的空间识别标志以及疏密有致、收放有序的城市整体环境空间序列。
第四十五条 界面控制
基于轴线和节点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景观重要性,有必要对于周边或沿线的建筑物实行界面控制,确定开放空间界面的围合程度和风貌特征。
沿广场的建筑要求形成连续的空间界面,以达到较好的围合度,并在建筑元素上实现整体视觉效果的统一。
沿轴线的建筑界面要求达到相对完整的统一,不仅要从建筑风格上实现界面的完整和谐,而且在建筑高度上要严格要求,特别是生活性景观轴线两侧的建筑,要配合道路宽度达到高宽比的相互协调,以实现步行空间的宜人尺度。
沿开敞空间的建筑界面,鼓励采用玻璃幕墙等现代设计元素,从建筑整体界面上实现时尚都市的诠释。同时,在建筑密度上严格控制,实现城市化进程中自然景观的渗透力。
两侧规划有公共绿地的道路沿线,公共建筑禁止直接向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第四十六条 高度控制
高度控制确定城市空间的形态脉络和天际轮廓。规划区内大部分控制高度为20—25米,火车站站房为2层建筑,为了保证站前空间的开敞性,故周边建筑不宜太高,应呈逐渐向两侧升高。
为实现水体景观的有效利用,对峨眉河沿岸的部分建筑在高度上限制其高度在15米以下,实现居住环境回归自然的功能要求,也保持片区整体空间景观的完整性。
第十三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容积率的奖励与补偿
若地块建设中为城市提供10%-20%的公共活动场地,容积率可相应提高-,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划规定的处罚
1. 开发单位违反规定的由规划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2. 城市管理部门违反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规给予处理。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划经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本规划由峨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 表
表1:天下名山站片区土地利用现状统计一览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公顷)
占地块用地(%)
1
R
居住用地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R21)
其中:中小学用地(R22)
2
C
公共设施用地
其中
商业用地(C21)
旅馆业用地(C25)
3
M
工业用地
4
T
铁路用地(T1)
5
S
道路广场用地
其中
道路用地(S1)
广场用地(S2)
6
G
绿地
其中
公共绿地(G1)
防护绿地(G2)
——
7
出让地块
合计
现状建设总用地
100
8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其中
水域(E1)
耕地及林地等(E2、E4)
总计
现状总用地
255
注:现状居住人口约10775人。
表2:天下名山站片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
(公顷)
占规划建
设用地(%)
1
R
居住用地
其中
二类住宅用地(R21)
中小学用地(R22)
2
C
公共设施用地
其中
商业金融用地(C2)
其中
商业用地(C21)
旅馆业用地(C25)
3
L
旅游服务用地
4
CR
商住混合用地
5
S
道路广场用地
其中
道路用地(S1)
广场用地(S2)
社会停车场用地(S3)
6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U1)
交通设施用地(U2)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U9)
7
T
对外交通用地
城际铁路用地(T1)
8
G
绿地
其中
公共绿地(G1)
防护绿地(G2)
合计
规划建设用地
100
9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水域(E1)
总计
规划总用地
255
注:规划总人口约3万人
表3:天下名山站片区配套设施规模一览表
编号
类别
项 目
数量(处)
用地规模
(平方米/处)
服务半径(米)
备 注
1
教育设施
小学
1
65114
≤1000
2
医疗卫生
卫生服务站
6
50—100
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
3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站
6
100—200
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
居民健身设施
4
——
宜结合绿地布置
4
金融邮电
电信所
6
100-150
可结合公建布置
邮电所
6
100-150
可结合公建布置
储蓄所
6
100-150
可结合公建布置
5
社区服务
居(里)委会
6
建筑面积:30-50
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布置
6
商贸服务
农贸市场
1
建筑面积:800-1000
可结合公建布置
7
市政公用
开闭所
3
建筑面积≥200
宜结合绿地布置
垃圾转运站
4
≥100
宜结合绿地布置
公厕
9
建筑面积:30-60
宜结合绿地布置
表4;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每户建筑面积A(m2)
机动车(≥辆/每户)
自行车 (≥辆/每户)
A≥180
1
1
90<A<180
1
A≤90
表5:非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类 别
机动车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自行车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宾馆、酒店
—
餐饮、娱乐
—
办公楼
商业场所
3
体育馆
20
影剧院
3
15
展览馆
医 院
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
—
注:①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
②本规定指标为规划控制下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