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解读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吴祎明
第二章 资产
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三章 负债
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二条 共8条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七条 共5条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综述(第五、六条)
第五条 资产的定义及分类
•
定义: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
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
分类: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
资产。
注:所谓流动性,通常按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时间长短。
第六条 资产的计量属性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取得资产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历史成本。
2、在持有资产期间,资产的增值或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调
整,仍维持取得时的历史成本金额。
3、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根据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
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确
认资产损失,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4、在实际执行中,本条规定应与本准则第八十六条有关对
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说明的规定结合
起来应用。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七至十五条)
第七条 流动资产的定义和构成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或超过1年
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
款项、存货等。
关于正常营业周期。
关于变现、出售和耗用。
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小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备用金的领
用和使用情况,小企业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或单独
设置“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
第八条 短期投资的定义及会计处理
•
定义: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
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
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相对于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
1、投资目的很明确。
2、投资时间比较短。
3、投资品种易变现。
会计处理:
1、取得短期投资。
2、持有期间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息。
3、出售短期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
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
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
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注:本准则中,相关税费,统一是指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按
照有关规定应负担的各种税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手续费、
佣金等。
2、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
(1)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2)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
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3、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
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出售短期投资时,其成本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结转:
(1)一次性全部出售某项短期投资,其成本为短期投资的
账面余额;
(2)部分出售某项短期投资,可以比照本准则第十三条有
关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进行计算结转,如采用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结转其所出售短期投资的成本。
• 例:2×13年3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某上市公司
股票100
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成交价元,其中包括
元为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4
000元。3月8日,甲公司收到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
0月25日,甲公司出售上述股票,售价为1000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购入短期投资时
• 借:短期投资 964 000
• 应收股利 20 000
• 贷:银行存款 984 000
• 收到现金股利时
• 借:银行存款 20 000
• 贷:应收股利 20 000
• 出售短期投资时
•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 贷:短期投资 964 000
• 投资收益权 36 000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定义、构成及计量原则
•
定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
发生的各项债权。
•
构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
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 计量原则: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注:实务中,小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凭证列示
的金额记录应收款项或预付账款。
第十条 坏账损失的认定条件及会计处理
• 确认时点:实际发生时,而不是预计或预期发生时。
• 认定条件: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六条任一条
件的,应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
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金额确定:将该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面余额扣除可收
回的金额后的金额,作为坏账损失的金额。
会计处理: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
• 例:2×13年8月2日,因债务人破产,甲公司将一
笔20
000元的应收账款全额确认为坏账损失。甲公司应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借:营业外支出 20 000
• 贷:应收账款 20 000
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 存货的确认计量
第十一条 存货的定义及构成
第十二条 取得存货成本确定
第十三条 发出存货会计处理
第十四条 小企业生产成本核算
第十五条 存货清查会计处理
第十一条 存货的定义及构成
• 存货的定义: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
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
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
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
性生物资产。
•
存货的构成: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
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8个项目。
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
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
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
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
续的产品。
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
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
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
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注:
小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
,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进行管理和核算。
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
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
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
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注:周转材料首先要排除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辅助性材料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就不应该再被作为周转材料来管理和核算,而应当作为固定资
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
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取得存货成本确定
• 计量原则: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
外购存货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
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
值税进项税额。
•
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
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
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的成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
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1
)劳务的范围: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
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
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
服务活动。
2)提供劳务的成本由三部分构成:直接相关的人工费;直接相关的材料
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
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
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
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
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注:在确定这类存货的成本时重点把握两个原则:
直接相关性原则,表现为成本的构成内容;
时间性原则,表现为成本发生的截止时点,如:收获、郁闭、出售、入库。
盘盈存货的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
格确定。
注:下列费用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如由
于自然灾害等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仓储费用,指小企业在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
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
销售费用,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第十三条 发出存货会计处理
•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
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
发出存货的成本。
• 个别计价法适用的情形: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
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的存货; 为特定项目专门制造的存货;
提供的劳务。
周转材料的会计处理
1)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
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
,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
2)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
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生产成本核算
• 总体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
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 生产费用的核算: 按照成本核算的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 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
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
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
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
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
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清查会计处理
•
存货毁损的内涵:泛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存货实存数小于账存数的所
有情形,主要包括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的存货盘亏,自然灾害等以及人
为原因造成的存货毁坏,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人为操作等原因造成的
存货报废以及企业被盗造成的存货灭失等。
•
存货毁损损失的确定: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
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 例:2×13年4月2日,甲公司因台风造成一批库存材料毁
损,实际成本30
000元,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及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
司赔偿20 000元,残料已办理入库手续,价值2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批准处理前: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 000
• 贷:原材料 30 000
• 批准处理后:
• 借:其他应收款 20 000
• 原材料 2 000
• 营业外支出 8 000
•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0 000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十六至二十六条)
第十六条 非流动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 非流动资产的定义: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
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 长期债券投资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定义
第十八条 取得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处理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和处置会计处理
第二十一条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会计处理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的定义
•
定义: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
持有的债券投资。
注:长期债券投资相对于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通常具有以下三个
特征:
1、投资目的明确,为了赚取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投资时间比较长,通常会超过1年;
3、投资品种不易变现或持有意图长于1年。
第十八条 取得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处理
•
成本构成: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
成本进行计量。
注: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会计处理
•
利息处理: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
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
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
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
溢折价处理: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
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 例:2×13年1月3日,甲公司购入某公司当年1月1日
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12%,债券面值1
000元,甲公司按1
050元的价格购入800张,另支付有关税费4
000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偿还本金并
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800 000
• ——溢折价 44 000
• 贷:银行存款 844 000
• 续:甲公司按年计提利息。
2×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计提债券利息时:
• 借:应收利息 96 000
• 贷:投资收益 87 200
•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8 800
• 实际收到债券利息时:
• 借:银行存款 96 000
• 贷:应收利息 96 000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和处置会计处理
•
到期处理: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
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
•
处置处理: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
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长期债券投资的处置,泛指在债券投资到期前减少长期债券
投资的一切行为,包括出售、转让、债券本身发生损失等情
形。
第二十一条 长期债权投资损失的会计处理
• 损失确认时点:实际发生时,而不是预计或预期发生时
• 损失认定条件:与坏账损失认定条件完全相同
• 损失金额确定: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减除可收回的金额
后的净额,确认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 损失账务处理: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
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计量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第二十三条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会计处理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第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会计处理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
定义: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
资。
• 性质:权益性投资
• 期限:超过1年,不包括1年
第二十三条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 计量基本原则:按成本计量
•
以支付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
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
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 例:2×13年3月15日,甲公司以1台专有设备换入一项长
期股权投资,该设备账面原价3 000 000元,已计提折旧
2 200 000元,评估价值为1 000
000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
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 000
累计折旧 2 200 000
贷:固定资产 3 000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000
• 续:2×13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到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现金股利的通知,应分得现金股利5
000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借:应收股利 5 000
• 贷:投资收益 5 000
第二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会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
•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第二十五条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内涵。(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
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 成本结转:一次性处置;部分处置
第二十六条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会计处理
• 损失确认时点:实际发生时
• 损失认定条件:符合本条规定的任一条件
•
损失金额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除可收回
的金额后的净额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固定资产(第二十七至第三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第三十五至第三十七条)
第二十七至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第二十八条 取得固定资产成本确定
第二十九条 折旧定义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及折旧费分配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时限要求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
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
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
构成: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
工具等。
第二十八条 取得固定资产成本确定
• 基本原则: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或类似资
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
借款费用)构成。
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
1)评估价值 2)相关税费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由两部分构成:
1)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
2)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考虑两个因素:
1)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
2)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
• 例:2×13年4月5日,甲公司自建办公楼,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
资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85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生产的材料一批,实际成本
为80 000元,税务部门确定的计税价格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0
000元,支付的其他费用30
000元。当年,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
录:
• 购入工程物资时:
• 借:工程物资 585 000
•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时:
• 借:在建工程 585 000
• 贷:工程物资 585 000
• 工程领用本公司生产的材料时:
• 借:在建工程 97 000
• 贷:库存商品 800 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7 000
• 分配工程人员工资时:
• 借:在建工程 100 000
•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 支付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 借:在建工程 30 000
• 贷:银行存款 30 000
• 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585 000+97 000+100 000+30 000=812 000)
• 借:固定资产 812 000
• 贷:在建工程 812 000
第二十九条
折旧定义、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和折旧费的
分配
•
定义: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
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扣除其预
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 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小企业从该项固定资
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
提折旧。下列两类不得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折旧费的分配:1)相关资产成本 2)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
折旧方法选择: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计
提折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
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
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时限要求
• 小企业应当按月计提折旧。
•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
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
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处理
•
界定: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是指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
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小企业对该固定资
产进行必要维护时发生的相关支出。
•
处理: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
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的处理
• 定义: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
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 处理: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
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
处置内涵:固定资产的处置,泛指在固定资产退出企业前减
少固定资产的一切行为,包括出售、转让、报废、毁损、盘
亏、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用于债务重组等情形。
•
损益确定: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
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盘亏处理: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第三十六条 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确定
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定义及构成
•
定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
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
有的生物资产。
• 构成: 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三十六条 取得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确定
• 基本原则: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
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
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
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
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第三十七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会计处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
,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
意变更。
• 小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计提折旧;
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 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同固定资产。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四节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资产定义及构成(第三十八条)
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确定(第三十九条)
无形资产研发资本化条件(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第四十一条)
处置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第四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 无形资产资产定义及构成
•
定义: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 构成: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
的方法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九条 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确定
•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
他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
•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
费确定。
•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由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
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
第四十条 无形资产研发资本化条件
•小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摊销会计处理
• 无形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根据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
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
限分期摊销。
• 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第四十二条 处置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
处置内涵:处置无形资产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是指由于各
种原因造成无形资产减少的所有情形,主要包括对外出售无
形资产,因技术、法律、经济等原因造成报废无形资产以及
将无形资 产用作对外投资。
•
损益确定:处置无形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
税费等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 例:2×13年7月31日,甲公司出售一项专利权,该专利
权成本为600 000元,已计税摊销220 000元,应交税费
25 000元,实际取得的转让价款为5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累计摊销 220 000
贷:无形资产 600 000
应交税费 25 000
营业外收入 95 000
第二章 资产(第五条至第四十四条 共40条)
第五节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 (第四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构成
• 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会计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根据其受
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管理费用,并冲减长期待摊费用。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
摊销。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下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得低
于3年。
•
第三章 负债(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二条,共8条)
第一节 流动负债
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第四十五条 负债的定义及分类
•
定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
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 分类:按偿还期的长短分为,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第四十六条 流动负债的定义及构成
• 定义:流动负债,指预计在1年或者超过1
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清偿的债务。
• 构成: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
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
利润、其他应付款
第四十七条 流动负债的计量原则
• 计量原则: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四十八条 短期借款确认计量
• 定义: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
限在1年内的各种借款。
利息费用处理: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
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九条 应付职工薪酬的定义及构成
定义: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构成: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
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
第五十条 应付职工薪酬的分配
•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
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
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 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
或劳务成本。
•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 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一条 非流动负债的定义及构成
• 定义:
小企业的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构成: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
第五十二条 非流动负债的计量
• 计量原则: 实际发生额。
长期借款定义:长期借款,是指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处理: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
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财务费用。
• 例:甲公司于2×13年1月1日从银行借入资金400
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按年
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
分录:
• 取得借款时:
• 借:银行存款 400 000
• 贷:长期借款 400 000
• 按年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 借:财务费用 33 600
• 贷:应付利息 33 600
• 年末实际支付借款利息:
• 借:应付利息 33 600
• 贷:银行存款 33 600
关注负债变化内容:
• 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概念
•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 在应付利息日确认利息费用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七条,共5条)
第五十三条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及构成
• 定义:
所有者权益,是指小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
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构成: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五十四条 实收资本的定义及计量
• 定义: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
到小企业、构成小企业注册资本的部分。
计量: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或非货币性资产投入的资本,应当按照其在
本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计入实收资本,超出的部分,应当计入
资本公积。
投资者根据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进行增资或减资,小企业应当增加或减
少实收资本。
• 例:2×13年2月5日,为扩大经营规模,经批准,甲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800万元,通过吸收新投资者实现。新的投
资者投入现金600万元以及专用设备一台,设备经评估确
定的价值为3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万元。甲公司
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 借:银行存款 6 000 000
• 固定资产 3 000 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510 000
• 贷:实收资本 8 000 000
• 资本公积 1 510 000
第五十五条 资本公积的定义及用途
• 定义: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
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 用途:
• 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
• 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第五十六条 盈余公积的定义及用途
• 定义:盈余公积,是指小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
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 用途:
• 小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应当冲减盈余
公积。
• 小企业的盈余公积还可以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第五十七条 未分配利润的含义
•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
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
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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