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原重工企业后,发现听力严重损伤,是否可以请求原单位赔
偿?
9月份办离职,离开工作了五年的重工企业,10月份做入职体检电测听测
试没有通过,听力 45,请问我能向原来公司要听力损伤补偿吗?
法律分析对于问题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你好,您所咨询的是劳动纠
纷。
1、在重工企业进行有害作业时,离职时公司应该进行职业病检查。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若听力损害系原工作造成属于职业病,构成工伤,原
单位需要进行赔偿。
3、用人单位未在离职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
4、建议及时进行职业病鉴定。
5、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
担。行动建议
1、及时进行职业病鉴定。
2、拿职业病鉴定之后,及时进行工伤认定。
3、与公司进行协商。
4、协商不成,及时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