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筹划)国企德赛八
高管先 MBO 后买壳上市
国企德赛八高管先 MBO后买壳上市
2004-04-21
在那些上市公司 MBO方案正苦等监管部门审批时,非上市公
司德赛集团异常隐蔽地完成了 MBO,然后通过买壳上市走向资
本市场,变现 MBO成果,实现那些上市公司管理层梦寐以求
的结果,而隐藏在非上市公司背后,困扰上市公司 MBO的资
金难题也被悄然掩盖
①收购背后的 MBO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这句名言,
恰好写出上市公司 MBO(管理层收购)的现实。
一方面,政府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强力收紧 MBO,另一方面,
国有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的趋势和全流通的利益预期,又吸
引着众多管理层纷纷投身其中。
上市公司 MBO自 2000年亮相资本市场,至 2003年公开披露
的 MBO只有 16起,但 2004年第一季度,MBO突然增长,在 31
起上市公司收购案例中,各种“曲线”或“变相”MBO就有 5
家之多。
但与每一起上市公司 MBO引发资本市场的强烈轰动相比,非
上市公司因游离于公众视野的远端,它的收购操作可称作是
“闷声发大财”,外界一般难知其详。近来发生在深圳万山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49,ST万山)身上的收购,就让一
起非上市公司 MBO罕见地走上前台。
2004年 3月 27日,“ST万山”发布《收购报告书》,它的
大股东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下称“深圳城建”)
将所持 %的股权分做两部分,一份 %股权转让给惠
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另
一份 5%的股权转让给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下称“惠州仲恺”)。
这之前,“ST万山”主营是做房地产开发业,1995年上市以
来,一直在温饱线上徘徊,近年不仅没有给大股东贡献什么
利润,反而要靠“深圳城建”不断输血维持。至 2003年底,
“ST万山”总资产 亿元,净资产 亿元,每股净资
产跌至 元,低于面值而被特别处理(ST)。
上市公司业绩不佳,大股东卖壳退场的故事在资本市场已是
屡见不鲜,但沿着收购人往上追溯,一起非上市公司的 MBO
却在此刻揭开了神秘面纱。
买家之一的“德赛工业”成立于两年前,由惠州市德赛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德赛集团”)全资发起,它将所持“德赛
电池”75%的股权、“蓝微电子”75%的股权和“惠信精密”30%
的股权等优质资产置入“德赛工业”。截至 2003年底,“德
赛工业”有净资产 亿元。
“德赛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电子机械仪表
的生产和销售。但在“ST万山”的《收购报告书》中,“德
赛集团”只拥有“德赛工业”51%的股权,其余股权则被惠州
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德恒实业”)持有。
“德恒实业”又是何方神圣?公开资料称它成立于 2003年 5
月 14日,注册资本金 万元,为姜捷、罗汉松、王广
军、李兵兵、钟晨、刘其、谭其林、白小平等八名自然人所
有,而前六人均在“德赛集团”任职,担任的职务分别为董
事长兼总裁、副总裁、常务董事,同时前五人为“德赛工业”
的董事;后三人则为“德赛工业”的监事。
从“德赛工业”和“德恒实业”成立的时间顺序来看,后者
比前者晚了一年多,也就是说,代表管理层利益的“德恒实
业”是在“德赛工业”成立一年多之后,才从“德赛集团”
手中买过 49%的股权,从而完成了 MBO。
②八位管理者是否拿得出 9400万元
MBO的两大关键问题,一是收购主体的设计,一是收购资金的
来源。虽然“德赛集团”的 MBO已经完成,但其资金来源还
是疑云重重。
《公司法》规定,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其
净资产的 50%。2002年,“德赛工业”净资产约 9638万元,
假设 49%的股权转让以净资产计算,“德恒实业”须出资 4700
万元,那么“德恒实业”的净资产须达 9400万元,按照八位
管理人员在“德恒实业”中所持股权计算,则姜捷、罗汉松、
王广军、李兵兵、钟晨、刘其、谭其林、白小平应当分别出
资 2343万元、568万元,568万元、568万元、438万元、282
万元、2314万元、2315万元。然而,这八位管理者是否拿得
出这笔巨资?
近来,因吸收合并上市而名动全国的 TCL集团(000100)也
在惠州,2003年度其最高的前三名高管年度报酬总额仅为 189
万元,而这份报酬对应的业绩是 TCL集团连续 12年以年均 50%
的速度增长,是全国增长最快的工业制造企业之一。以李东
生为首的高层人员也合法地从业绩劲增之中大获红股分配的
好处,因此他们最终能够在 TCL集团上市后取得一部分股权。
与之对比,作为一个国有独资企业的“德赛集团”的管理层,
姜捷等八人的收入虽无法确知,但想像空间却十分有限。
因此从理论上分析,八位高管对“德恒实业”的出资有两种
可能:一是“德恒实业”的净资产不符合《公司法》中对外
投资的限定,其在购买“德赛工业”49%的股权时违规操作,
但这种可能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德恒实业”必须支付 4700
万元的收购款,这笔资金对于高管来说同样存在困难;二是
管理层借助了过桥资金的支持。
那么是谁向“德赛集团”的管理层提供过桥资金?由于隐藏
在非上市公司身后,资金来源问题也许永远都会是个谜。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发生在买家“德赛工业”身上:2003
年度,它的资产迅速膨胀,从而为此次收购提供了资金。2002
年度,“德赛工业”的总资产为 亿元,净资产为 9638
万元,但到 2003年底,其总资产猛增至 亿元,净资产
猛增至 亿元。
且看“德赛工业”在一年之内,是如何完成财富快速积累的:
2002年度,它营业利润 470万元,2003年增至 2500万元,
但利益总额却从 2002年的 1500万元,飚升至 2003年的
亿元,这一业绩主要是因为投资收益的大幅上升——2002年
其投资收益为 1000多万元,到 2003年底增至 亿元。
而在“德赛工业”的投资收益的明细中,其转让所持“西门
子威迪欧”10%的股权一项,投资收益就高达 亿元。
《收购报告书》显示,“西门子威迪欧”10%的股权的转让总
价为 亿港元,合 亿元人民币。而这笔股权“德赛
工业”当初购入时,出价只有 400多万元!
这么大的一个馅饼真的是从天而降吗?2003年有南方媒体报
道,“西门子威迪欧”的股东为全球电信巨人西门子和“德
赛集团”,二者分别持有 70%和 30%股权。在“德赛集团”网
站的“下属企业的链接”一栏中,至今仍可查到“西门子威
迪欧”介绍。由此可初步断定,这个“馅饼”的真实来向其
实正是“德赛集团”。
由此一来,“德赛实业”手中的货币资金,已从 2002年的 3200
万元,增至 2003年的 亿元,正好用于支付“ST万
山”%股权的收购款。这也就是说,“德赛工业”收购“ST
万山”的资金,其实是“德赛集团”提供。
③自动曝光为哪般
若不是收购“ST万山”,发生在“德赛集团”的这起 MBO也
许还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为人所知,但“德赛集团”管理
层已获得 MBO的实质,为何要将这个故事自曝于公众眼前?
中国为数众多的买壳上市操作,实际上就是资产证券化和资
产套现的过程,此次收购也不例外。
资产证券化指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
转变为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证券。收购完成后,“德
赛工业”及“德赛集团”将对“ST万山”进行资产重组,这
意味着其原先所持非上市的资产,将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权,
这部分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但其流动性大大强于
先前,初步实现了其资产的证券化。
在已公布的资产重组方案中,“德赛工业”持有的“德赛电
池”、“蓝微电子”各 75%的股权,以及“德赛集团”的一块
资产将置入“ST万山”。目前虽然我们并不知道置入与置出
的资产如何作价,但对于管理层来说,这种安排意味着将有
资金流回其 MBO载体“德恒实业”,管理层当初设立公司和
收购 49%的股权时若有资金上的压力,此次套现当可在一定程
度上有所缓解。
但在上述过程之后,“德赛集团”管理层借助过桥资金的支
持,通过“德恒实业”将间接持有“ST万山”%
(%×49%)的股权,并且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全部来自
“德赛集团”,管理层真可谓“坐享其成”。
而“德赛集团”设立“德赛工业”时放进去的三块资产,已
有两块原封不动地挪到“ST万山”名下,“德赛工业”成为
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从 MBO的步骤来看,这相当于先对母公
司 MBO,再谋求上市,与之前众多在上市公司层面做文章的所
谓“曲线 MBO”相比,只是次序的不同,但“德赛集团”的 MBO
之路无疑更为隐蔽。
次序的不同带来的还有审批难度的巨大差异。“德赛集团”
管理层现在面对的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
的审批,这条路虽然也不轻松,但与那些在 MBO的聚光灯下
饱受煎熬的上市公司管理层相比,“德赛集团”的 MBO故事
显然有着更明晰的未来。
④为何选中 ST万山
从壳资源的角度来看,“ST万山”的确是个适合“德赛集团”
管理层的好壳。
在“ST万山”被收购之前,第一大股东“深圳城建”持有 %
的股权,第二大股东仅持有 %。在收购完成之后,第一大
股东“德赛集团”持 %,第二大股东“惠州仲恺”持有
5%,一股独大的局面仍未改变,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被“德赛集
团”牢牢握在手中。
对于收购者来说,买壳的最大风险来自壳公司现有员工的安
置和历史债务问题。但“ST万山”目前包括离退休职工在内
只有 92人,而原大股东“深圳城建”承诺,此次转让获国资
委批准后,如有“ST万山”员工补偿问题,均由其按有关规
定办理。而对于历史债务,“ST万山”在 2003年已做了全面
处理。“德赛集团”到手的是一个非常干净的壳。
此外,政府支持也是重要原因。深圳近几年一直倡导产业转
型,对有技术含量的企业一直照顾有加。2001年 11月,“ST
万山”曾与西安交大开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开元投
资”)探讨过收购事宜,开元投资的收购价为每股 元,
而当时“ST万山”每股净资产为 元,溢价 145%。“德
赛工业”开出的收购价为每股 元,“ST万山”的每股
净资产为 元,溢价 35%,“德赛工业”的收购价显然更
接近“ST万山”的真实价值。据透露,正是“德赛集团”的
新型能源产业打动了深圳市政府。
更重要的是,作为“德赛集团”管理层将其资产证券化的重
要一步,是对“ST万山”进行资产置换,但后者 2003年底的
账面货币资金只有 2000多万元,完成资产置换需要从银行贷
款或采取其他融资方式,而这都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
⑤后续 MBO的四种可能
通过“德赛集团”和“德恒实业”这两个方面,“ST万山”
正牢牢掌握在“德赛集团”管理层的手中,但由于 MBO载体
未能绝对控股,这种看似稳如磐石的控制,随时可能因为管
理权的更迭而坍塌。要想实行全面控制,前面收购设计为后
续操作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其可能采取的方法有四种。
一是从“德赛集团”手中收购“德赛工业”2%的股权,从而
对“ST万山”实行绝对控股。由于“德赛集团”实际由“德
恒实业”出资人控制,如果有转让的必要,其中应不存在太
多障碍。而且,由于“德恒实业”已经间接拥有上市公司股
权,即使“德赛集团”所持“德赛工业”的股权通过将要成
立的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其他潜在竞争者也很难插手,不致
出现失控的局面。
但目前这种 51:49的股权结构,最大的好处在于此次收购可
能获得要约收购豁免。由于此次收购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德赛工业”应向全体股东发起全面收购要约。但根据
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在转让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可能获得要约收购豁免。按照现有的股权结构,“德赛工业”
的最终控制人是惠州市政府,而“深圳城建”的背后是深圳
市政府,这次转让名义上是国有产权在不同国有资产占据控
股地位的企业之间转让,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性质,获得豁
免的可能性很大。
二是向“惠州仲恺”收购 5%的“ST万山”股权。
“惠州仲恺”是一家地域化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投资、
实业投资等,对“ST万山”的现有和未来业务没有太大的战
略整合能力。但是,它承诺至少 3年内不转让目标股份、不
改变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战略并购的苛刻条件。
对它而言,这些承诺意味着收购没有明显的利益保障和体现,
这种投资的目的和驱动力耐人寻味,也使得这 5%的股权的未
来去向充满玄机,很有可能“德赛集团”管理层出资回收这
部分股权,以彻底完成收购。
三是管理层向流通股股东收购股票,从而达到控股目的。但
相对于前两者来说,直接从二级市场收购,由于“ST万山”
股权分散,这样费时费力,而且会拉高股价,推高收购成本。
四是解散“德赛工业”甚至“德恒实业”,管理层由间接控
股变为直接控股或持股。“德赛集团”注入“德赛工业”的
三块资产中,有两块已决定将放进上市公司,入主“ST万山”
之后,另一块资产的去向可能也与之相同。对于管理层来说,
其收益的最终来源是放进上市公司的资产,“德赛工业”的
存在不仅多了一个管理环节,在享受收益时也须多缴纳一次
所得税,因此这种单纯的控股公司存在的意义并不大。
而在 MBO成果落地资本市场之后,在管理层与上市公司之间,
还隔着一个“德恒实业”,由此而来的问题是,现有管理层
若发生人事变更,其利益如何保证?最直接的解决办法莫过
于自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将 MBO成果变为能随时变现的
财富。上市公司法人股向自然人转让,且法人股以低于 5%的
份额拆散出售,2003年底发生在科达机电(600499)的 MBO
方案正在等待审批,其未来走向值得关注。
作者:刘黎明郭斌董哲姚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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