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文章编号: 1009-6825( 2011) 10-0241-02
浅议合理低价中标
收稿日期: 2010-12-11
作者简介:杨建奎( 1971- ) ,男,工程师,衡水市建筑市场管理处,河北 衡水 053000
杨 建 奎
摘 要:合理低价中标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论述了合理低价中标在其他发达国家和政府的成功应用、在我国的
产生和发展以及意义,提出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必将越来越广泛,并在应用中体现其优越性的观点。
关键词:合理低价中标,工程担保,工程保险
中图分类号: TU723. 2 文献标识码: B
合理低价中标是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在工程建设招标
投标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
标;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最
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能够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
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是在各投标
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报价
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择优选择合理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佳
选择。下面我就合理低价中标在其他发达国家和政府的成功应
用、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以及意义谈谈自己的认识。
1 低价中标法在其他发达国家和政府的成功应用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招投标制度在世
界范围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其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制度无不融
入到招投标制度中。美国政府通过立法规定 10 万美元以上的政
府工程必须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它的基本程序为: 1 ) 业主提前
1 个月在指定报纸和网上发布招标消息。2) 审核投标者的资格,
重点检查工程担保保函是否齐备,法规规定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
者必须购买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以及其他一些业主
根据工程特点提出的条件。3) 合乎资格的投标者采取密封报价、
公开唱标、价格竞争、当场确定最低价者中标。
英国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大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
法。当投标人将自己的投标报价按照相关规定送达并进入投标
阶段时,首先各投标人按业主和专业工料测量师要求,对投标文
件中不清楚和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澄清和解释,然后对投标者的投
标资格进行评审,请有关的投标者个别会谈,讨论关于资格的问
题,最后进入商务评标。通常将报价最低的投标书定为“财务报
价最有利者”。只要该投标人的技术、合同与行政管理方面同样
令人满意,一般来说此表述就会被业主认可。
在德国,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分为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两类。
公共工程即属于政府出资修建的工程,除此之外即为私人工程。
一般来说,对于政府工程均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对于私人工程
可参照政府工程的招标办法进行。但这种最低价不是属于无序
竞争的最低价,而是控制在合理幅度内的最低价,按德国招投标
法规定最低价的合理幅度差控制在标底的 20%幅度内。这对于
标底的编制要求相当高,因为只有编制得比较准确地切合市场、
能够反映建筑真正价值的标底才能有效地起到参照作用。
在日本,工程预算价格在 7. 3 亿万日元以上规模的政府公共
工程均采用一般竞争招标方式( 相当于我国的公开招标) ,此外,
指名竞争招标方式( 相当于我国的邀请招标) 在日本也采用较多。
不论是一般竞争招标方式还是指名竞争招标方式,其原则都采用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原则。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目前采用原香港政府遗留下来的最低
价中标法。不但没有立法规定政府工程必须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而且在招标公告中都要声明“政府不一定采纳索价最低的投标书
或任何一份投标书”,但实际运作中一般都是最低价中标。如不
采用最低价中标,负责提交评审报告的工程师要向招标委员会作
出详细解释,招标委员会也要向投标者和有关机构作出详细解
释。我国香港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是:业主提前一个月在
指定报纸和互联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审查投标人资格,重点
检查工程担保保函、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以及一些由业主根据工
程特点所提出的条件; 合乎资格的投标者采取密封报价、公开唱
标、价格竞争的方式当场确定最低价者为中标者。
由以上我们可以得出: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投
标方式基本上都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 合理低价中标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均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集中管理,统
一招投标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方式,审定每项工程的评定标方
法。然而招投标市场无限压价、哄抬标价、监管失控等现象一直
困扰着工程建设领域。对于招投标活动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百
分制综合评标法”“标底接近评标法”“二次报价法”等,它们的共
同特点是:招标过程均设有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受到定额标准
的限制,在与标底比较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没有采取价格竞争
最低者中标的方式。其中,以“百分制综合评标法”最为流行,这
套评标办法与其他一些评标办法相比虽然有许多优点,但仍然存
在一些难以控制的人为因素,给不公平竞争甚至暗箱操作留有空
间,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一些较为
发达的省市开始尝试引进采用国际流行的“合理低价中标”制度。
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在工程建设招投
标中得到广泛的应用。2000 年前后,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城市相继
在建设工程承发包中进行合理低价中标法试点,在控制投资成
本、优化企业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
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
3 实施合理低价中标的意义
合理低价中标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招投标方法,实行合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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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卷 第 10 期
2 0 1 1 年 4 月
山 西 建 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 37 No. 10
Apr. 2011
文章编号: 1009-6825( 2011) 10-0242-03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当前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
收稿日期: 2010-12-03
作者简介:李晓光( 1979- ) ,男,经济师,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 100088
李 晓 光
摘 要:结合多年工作实践,探讨了施工企业面对当前建筑市场招投标体制的应对策略,提出应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实
行科学化,现代化管理制度,合理采用招标文件编制技巧和报价策略,并抓好投标环节中的各项细节管理。
关键词:施工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报价技巧
中图分类号: TU723. 2 文献标识码: A
1 概述
2011 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秉承“十一五”拉动内需、
加大基础建设的大潮,建筑施工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
面,这无疑给施工企业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在这千载难逢的大好
时机下,施工企业要千方百计加大市场承揽、抢占市场份额,为企
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施工
企业如何才能多中标、多承揽已经成为每个企业认真对待的问
题。结合本人近几年投标工作的实践,谈一谈施工企业面对当前
建筑市场招投标体制的应对策略。
2 施工企业需要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信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残酷,传统的国
有大中型施工企业将不会再享有国家的保护和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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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意
价中标的意义有:
1) 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招标投标的根本目的是
通过竞争实现投资的节省,从而保证预期投资效益的实现。在不
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采用合理低价法前后的价格都下
降约 10%以上,大大节省了投资。这不单单是资金的节省,还反
映了政府工作的廉洁程度、公开程度和效率水平。2) 有利于建筑
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供需平衡。企业的根
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哪个行业的利润水平高,企业和投资就会
向哪个行业集中,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基本
表现形式。以往建筑行业利润较高,加上该行业中部分专业的技
术含量较低,若干年来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导致市场买卖双方供
需关系严重失衡。合理低价法的实质就是在充分尊重价值规律
的前提下,通过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压缩存在于建筑行业中虚高
的利润,使建筑产品的价格向真实的市场价格回归,这不但能降
低企业进入这一行业的欲望,也将促使企业转行、重组、兼并等行
为的发生,使企业从量的增加转为质的提高,从而有效的减少建
筑行业的企业数量,使市场供需关系重新趋于平衡,从根本上缓
和建筑领域“僧多粥少”的局面。3) 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内部管
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采用合理低价法以后,利润水平被有效
压缩,企业如果疏于管理,就有可能亏本,加上同行业企业之间的
竞争,必将迫使企业不得不建立自己的成本核算体系,强化内部
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经过一段时间后,将有利于建筑行业整体水
平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4) 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及公平、公正的
竞争秩序的形成。采用合理低价法使利润水平下降后,一方面使
层层转包、挂靠行为的双方不再有利可图,从而有效地遏止此类
不良行为;按照合理低价法进行的竞争,中标靠的主要是企业实
力为基础的价格,关系再好,价格高了也难以中标,没有关系,价
格有竞争力也同样可以中标,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中标的决定因
素。5) 有利于企业树立市场风险意识,推动工程保险、工程担保
等相关服务性行业的发展。建筑行业本身是一个有较高风险的
行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变幻的市场行情,需要企业具有相
应的防范风险的机制,这也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
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合理低价法,不仅降低了利润水
平,也使市场的风险进一步显现出来,由此也将使企业逐步地树
立风险意识,主动寻求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增强抵抗风险的能
力。低价中标及工程建设活动固有的风险,逐步推动了工程保险
和担保业的发展。
合理低价中标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但是
我相信,随着法治和建筑市场机制的完善,市场经济的深化,诚信
体系的建立,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应用必将越来越广泛,并在应用
中体现其优越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英对照) [Z].北京:法律出
版社,2002.
[2] 何栢洲,刘禹州.工程建设合同与合同管理[M].第 2 版.大
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 蔡益新.试论工程造价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创新[J].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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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维娜.对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招标的思考[J]. 山西建筑,
2009,35( 15) : 238-239.
Tentative discussion on bid-winning with rational low quoted price
YANG Jian-kui
Abstract: Bid-winning with rational low quoted price is a kind of international universal bid assessment method.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uc-
cessful application of rational low quoted price in other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the government,the emergence,development and significance in
China,puts forward the point of view that the bid-winning with low quoted price will be more and more widely used and reflect its superiority in
the application.
Key words: bid-winning with rational low quoted price,engineering guarantee,engineering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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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卷 第 10 期
2 0 1 1 年 4 月
山 西 建 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 37 No.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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