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库房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权限:生产部是库房的管理部门,库房保管员负责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收发和保管工作;车间负责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
四、内容:
存货的入库
购进原材料、刀具等存货,由采购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写明存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采购员将《入库单》和存货送交库房保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是否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一切吻合,保管员在《入库单》上签字,一联返还采购员,另二联收存。
验收中发现溢余料或短缺料时,即时与采购员勾通,如确属溢料,由库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注明“溢料”;如属短缺拒绝验收,由采购员处理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入库存货放置到指定位置.
存货的出库
生产、维修需用原材料、工具、刀具、标准件等,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一式两份,经本车间调度员或生产副总签字到库房领用,领用单二联同时交库管员作记账备查。
当库存物品发生销售时,由经办人填写《领用单》一式三联,经经营副总签字,到库房出库,一联交会计作开发票和收款凭证,另处二联交库管员记账备查。
库房保管员必须凭《领用单》办理一切出库手续,禁止以白条抵库。
仓储要求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员必须陪同。
库存物品要分类定位摆放,每种物品要挂标识,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计量单位等。
库房设施要符合防火、防盗要求,保管的物品要按物品性质注意防潮、防日晒等。
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记账要求
按物品类别建立存货明细账簿,在封面载明公司名称、账簿名称、年度,在启用账页上载明启用日期、保管员名称,当发生保管员更换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移交人签名或盖章。
明细账要按品种规格登记,记账帐应依据手续齐全的《入库单》和《领用单》。
账面不准撕毁,遇有改错,用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不准刮、补、擦及用涂改液改错。
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毁损处理
存货在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毁损、变质等造成损失时,保管员必须及时填制“毁损报告”上报直接上级审批。
“毁损报告”经上级审查批准允许减少,方可作减少账面记录。
盘点
每月终了,仓库保管员应进行月终盘点;
(1)盘点前,必须将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的入库、领用单据记入账册并结出结存量;
(2)实进清点实物,核对实物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3)当发生实物与账面数量有误时,填写“盘点表”交会计和直接上级。
每年末,组织人员对库存所有物资进行大盘点一次,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门参加监盘。
盘点后,财务部门要将盘点情况及盘盈、盘亏的处理意见作成盘点报告,上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
接获财务通知,保管员方可进行账面调整。
本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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