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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
业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 号),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
是指企业发展动力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
新、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
第三条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由江
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按照
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不
向申请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具备下列
基本条件:
(一)企业的产品应当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
品和技术领域,省新兴产业和地方支柱产业的企业优先评定。
(二)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创新环境。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
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和
创新激励机制。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
质量保证体系。
(四)具有完备的创新基础条件。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的
研发机构,拥有行业领先的研发仪器设备,与 2 家以上高等
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合作,企业信息化应用达到
中等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创新团队和较高的创新投入。企业在
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大专以上人员占职
工总数的比例超过 40%,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不少于 30 人。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以上。
(六)具有显著的创新成果。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
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国内领先
地位。近 2 年专利申请量不少于 5 件(外观专利除外),拥
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达 60%以上,近
2 年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对销售额增加的贡献达 50%以上。
(七)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
和创新,主导产品拥有注册商标。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且
净资产的平均收益率达 8%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八)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近
两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每年认定、
公布一次。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企业,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
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书》(一式贰份)并附相关材料,
向所在地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
(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第七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有关
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
地考察,对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
中小企业局)公示,发文公布,确认“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
力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并授牌。
第四章 扶持与管理
第八条 管理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不搞终身制,
有效期为三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对省中
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定期复核评价制度。经复
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
(二)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须于每年 2 月
底之前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上报上年度经
营情况和创新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本年度创新工作计划。
第九条 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省中小
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优先推荐省中小
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扶持、
支持项目。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在有关媒体
上公布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名单,组织推介宣
传活动,提高其知名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申请
书
附件:
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示范企业认定
申 请 书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 苏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二 O 一 O 年八月 制
单位:人、万元、个(项)
企业
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
资金
企业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
代码
注册登记
类型
所属行业
成立
时间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
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
企业
企业经
营范围
和主要
产品
具有大
专以上
学历科
技人员
总数
从事技术
研究开发
科技人员
数
具有高
级职称
人员数
具有中级
职称人员
数
管理
人员
销售
人员
技术
人员
生产
人员
职工总数
姓名 年龄 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
职称
从事技术研究开发、
生产经营的时间
企业法人
人
员
情
况
技术负
责人
企业内是否设立
研发机构
是□
否□
研发机构人数 建立时间
研发机构认定类型和级别
(如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产学研合作情况
参与标准制定情况
主
要
经
济
资产
总额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上交
税金
负债总额
新产品(工
艺、服务)
销售收入
研发经费投入
2007 年
2008 年
指
标
2009 年
信
息
化
应
用
情
况
是否开展
电子商务
是否使
用 ERP
产品设计
和制造是
否应用信
息化
企业信息化
是否集成
发明专利数
版权、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权等授权数量
外观设计专利
数
实用新型专利数
近 2 年已获得有效授权总数
近 2 年正在申请的总数
未来两年预计申请知识产权数
未来两年预计授权知识产权数
知名品牌 驰名商标
近 2 年拥有数
近 2 年申请数
当前生产的
主导产品名
称
(1) (2) (3)主
导
产
品
情
况
产品所属
领域
主导产品
获奖情况
文字简要说明:
产品技术
水平
企业发展历程、主要经营业绩:(150 字)
企业、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包括市场占有率):(150 字)
县(市、区)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省辖市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填 报 须 知
一、本表为申报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的重要依据。
填表单位必须按照《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示范企业认定办法》
的各项要求和本表的格式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
所送申报材料应按申请书、附报材料的先后顺序(统一用 A4 纸)装
订成册,并附申报材料清单。
二、指标说明(凡选项,只填代码)
1.法人代码: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2.注册登记类型,只填一个,指(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4)股份合作企业(5)联营企业(6)有限责任公司
(7)股份有限公司(8)外商投资企业(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其它企业
3.所属行业,指(1)机械(2)电子(3)软件(4)冶金(5)
轻工(6)石化(7)纺织(8)建材(9)新能源(10)新医药和生物
工程(11)新材料(12)环境环保(13)现代服务业(包括知识产业、
物流业)(14)其它
4.成立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5.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填列省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两者都填。
6.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之和等于职工总
数。
7.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负债总额等指
标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填列口径为准。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
入是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是指企业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8.参与标准制定情况:指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技术
标准的制定工作。
9.企业信息化应用的有关情况仅填“是”或“否”即可。
10.产品所属领域:指(1)光伏(2)风电(3)新材料(4)新
医药和生物工程(5)软件和服务外包(6)环境保护(7)新传感网
(8)电子信息(9)微电子(10)电工电器(11)智能电网(12)新
光源(13)装备制造(14)装备制造配套件(15)其他。
11.主导产品获奖情况:指产品获得国家、省发明奖、自然科学
奖、科技进步奖。
12.产品技术水平:指(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接近
国际先进水平(4)国内领先(5)国内先进(6)省内空白。
三、本申请表须附以下材料:
1.企业工作总结(1000 字以上)
提纲:a.企业的基本情况 b.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创新的主要特征
c.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d.企业发展前景与规
划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其它佐证材料。如:环保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或
产品的获奖证书、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火炬计划项目证书、专利
证书、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