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大酒店 2014 年终奖金发放标准
为建立和完善酒店薪酬福利制度,使公司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
并提高员工的绩效、责任心和酒店的业绩,使酒店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现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发放对象:酒店所有员工
二、年终奖金标准及说明:
1.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含主管级),将按该员工全月工资标准发放奖
金;主管级以上员工(包含主管级),将按该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奖金。
2.奖金计算:工作满一年者,按整年计算;未满一年者,按实际出勤
月比例计算,每月 16 日(含 16 日)后入职员工,当月不予计算,16
日前入职员工,可按整月计算。
3.年度计算:自然年(指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发放时间:
四、当年度年终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加发奖金;
1.记大功 1 次,加发 30%的奖金。
2.记小功 1 次,加发 20%的奖金。
3.嘉奖 1 次,加发 50 元。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减发奖金:
1.记大过 1 次,扣减 30%的奖金,以此类推,记大过 3 次扣全部奖金。
2.记小过 1 次,扣减 20%奖金。
2
3.警告 1 次,扣减 50 元奖金。
4.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7 天以上 15 天以下者扣减奖金 50%;
六、本年度内有功与过两种记录者,可予抵消或抵减。
七、本规定所指奖惩等记录,适用于当年度,不得跨越年度计算。
八、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
1.辞职或解聘者。
2.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 16 天以上者。
3.停薪留职者。
4.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