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办法
为使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工程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
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均遵循事物客观发展规律的需要,指导整个
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避免因突破、违反、省略或颠倒项目建设的科学程序而造成
不应有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广明高速公路延长线工程项目整个
建设过程。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步骤
(一)、根据交通部令 2000 年第 8 号发布的《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项目建设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10 个步骤:
1、根据规定,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6、根据批准的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和公路建设计划,组织项目招
标投标;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开工报
告;
8、根据批准的项目开工报告,组织项目实施;
9、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和工程决算,办理项目验收;
10、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基本建设程序流程图
(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各步骤实施原则
1、本项目由原业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组织预可行性研究
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 本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
件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
度要求。
3、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
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4、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测设计、施工、咨询
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开工报告,
组织项目实施,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5、本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
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重大设计变
更和概算调整,应当报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
6、本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
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
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有
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7、 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本项目建设必须符合
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二、 本建设程序各阶段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符合完善珠三角地区公路网络的需要,
特别是对高明区经济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2、对项目的社会需求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为满足社会需求随要达到的
建设目标,包括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环境目标,并考虑所承担的
风险。
3、 做好环评大纲。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1、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咨询单
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全面分
析、论证、进行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
决策的依据,应按国家规定达到一定深度和准确度,初步设计概算
的出入不得大于 10%,否则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决策。
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因建设规模、
建设方案、建设地区、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及突破投资控制
数时,应由原批准机关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批准后,项目才
算正式“立项”。
3、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做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地震安
全性评估报告、用地预审批文及通航净空尺寸和技术要求批文。
(三)、初步设计阶段
1、 可行性报告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
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即
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
因素造成投资突破设计概算时,经上报原批准部门同意,方可调整。
2、 初步设计应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测设合同和初测、初勘
或定测、详勘资料编制。
3、 初步设计阶段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洪、压矿、文物保护、水上安
全等评估以及土地调整方案和林地可行性报告。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
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测设合同和定测、详勘(含补充
定测、详勘)资料编制。
(五)、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1、 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由项目法人组织,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专用
条款。
2、 根据制定的项目专用条款,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招标代理单
位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六)、组织项目招标
1、本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计划合同部配合协调。
2、委托代理项目招标组织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组
织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协调、合同签定等。
(七)编制项目开工报告
1、建设准备的内容。①征地、拆迁和再安置;①完成施工用水、电、路
等工程;①组织设备、材料订货;①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必须具备
按施工顺序需要至少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图纸,方可允许开工;①组织
监理、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建设项目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及时向主管
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即可开工。
3、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依据、建设用地的批复、建设资金的
审计情况、项目资格预审、质量监督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八)、建设项目实施阶段
1、 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便进入了建设施工阶段。
2、 新开工建设的时间,是指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
工程第一次破土动工开始施工的日期。本项目以开始进行富湾大桥
工程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施工活动应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
预算投资、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组织设计,在保证质量、工期、
成本计划等目标的前提下进行,达到竣工标准要求,经过验收后,
移交建设单位。
3、 建设单位应适时组成专门班子或机构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生产准
备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①组织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①招收并培训生产人员,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
验收。
①签订原料、材料、协作产品、燃料、水电等供应及运输的协议。
①进行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
①其他必须的生产准备。
(九)、交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
1、 交工验收分两个阶段:一
是单项工程的验收,二是整体项目的验收。交工验收要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组成验收委员会进行。
2、 在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
要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内容是:
① 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初验,并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报
告;
② 整理技术资料,包括土建、安装等各方面有关文件资料;
③ 绘制竣工图纸;
④ 编制竣工决算。
(十)、项目后评价阶段
1、项目正常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
收、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 评估项目的实际成效;
② 确定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和实际要求;
③ 检查设计及施工各个环节的实际质量;
④ 重新计算实际财务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
2、发现项目从立项到建成运营全过程中的问题,并找出问题的成因,
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