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中心的主要功能:
储存功能
分拣功能
衔接功能
集散功能
配送功能
服务功能
配送中心的基本模式:
配送中心模式是指配送中心这一经济实体的各基本要素的标准运作形式。
配送中心由于产权不同,货物所有权不同,经营方式不同,其模式也不尽相同。尽管如此,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实体,其基本要素及其运作规律却有着共同特征。由此构成了配送中心的基本模式。 ⑴基于销售的配送中心模式 这是一种集商流和物流为一体的模式。这种配送中心模式的行为主体是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配送仅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而与商流融合为一体。事实上,无论在国内或是在国外往往从事某种货物配送活动的配送中心,恰恰就是这种货物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甚至有的配送中心本身就是某个企业或企业集团所附设的一个机构。例如我国的海尔集团的物流推进本部所管辖的自有型成品库负责向全国42个分销配送中心准时地配送制成品。建库之后,库存占压资金由1999年的15亿元,降至2000年的7个亿,2001年的目标为3个亿。海尔配送体制建立以后,已经做到中心城市6~8小时配送到位,区域销售店24小时配送到位,全国主干线分拨配送平均天到位;又如保加利亚索菲亚服装配送中心,建有可保管众多服装制造厂的各种服装的高层自动化仓库,附设了样品陈列室,批发洽谈室等。客户在陈列室看好样品,在洽谈室订好服装后,配送中心就准时地把所需服装送达客户。 上述这种模式的配送中心,从表象上看是在独立地从事货物的大批量进货、存储、保管、分拣和小批量、多批次的运送活动,但这些活动只是产品销售活动的延伸。其实质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手段或营销策略。就这类配送中心的运作而言,在流通实践中,它们既参与商品交易活动,向用户让渡其产品的所有权;同时又向用户提供储如货物分拣、加工、配货和送达等一系列的后勤服务。在这里,商品的销售和配送是合二为一的。不难看出,这种商流物流二合为一的配送,主要是围绕着企业的产品销售,增加市场份额的根本目的而展开的。 基于销售的配送中心模式在批发业、连锁经营企业、大型加工制造业、零部件制造业等领域应用比较广泛。如日本日产汽车销售公司上乡工厂,设有以自动化仓库为主体的配送中心(世界上最大的自动化仓库之一)。该中心占地13,500m2,高25m,内设15个巷道,库存货位37,674个,保管有该厂自己生产并包装好的汽车维修配件。同时按照用户的订货要求,及时将配件送达用户。 以这种模式构建的配送中心,由于可以直接组织到货源并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所以有其资源优势,也便于配送中心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便于向生产企业提供多元化的后勤服务(如物料的配套供应)。从这种意义上说,这种模式也是一种充分发挥专业流通企业功能的配送模式。因为专业流通企业有自己的仓库、有装卸搬运设备,有相对稳定的资源渠道,还有服务多年的客户群,如果和生产企业之间找到利益的共同点,优势互补,是不难实现成功合作的。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按照这种模式构建的配送中心,不但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和人力、设备,而且资金、人力分散。只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方可形成一定的规模。尤其是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如果都建这种模式的配送中心,势必造成新的资源浪费,也不利于企业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上。 ⑵基于供应的配送中心模式 这种配送中心模式的主体是拥有一定规模的库房、站场、车辆等物流设施和设备以及具备专业管理经验和操作技能的批发、仓储或运输企业。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商品交易活动,而是专门为用户提供诸如货物的保管、分拣、加工、运送等系列化服务。这类配送中心的职能通常是从工厂或转运站接收所有权属于用户的货物,然后代理客户存储,并按客户提出的要求分拣货物,即时或定时地小批量、多批次地将货物分拣配送至指定的地点。以中国储运总公司唐家口仓库为例:其用户天津通讯广播器材公司把从日本进口的电视机元器件直接送到唐家口仓库保管。仓库负责按用户的要求进行分类、配货、装车并直接送到生产厂的生产流水线。每天配送20车次。在配送元器件的同时,仓库方又将成品电视机运回,由仓库负责保管并代理发运。 很明显,这类配送中心所从事的配送活动是一种纯粹的物流运动,其业务属于交货代理服务。从运作形式来看,其活动是与商流活动相分离的,只不过是仓储、运输企业服务项目的增加和服务内容的拓展而已。 根据这种模式构建的配送中心的好处,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设施和设备并予以更新、改造、扩充,其投资相对要少;尽管可以同时为多家用户提供服务,但是其业务活动毕竟单纯、专一,因而企业占压的资金比较少,经营风险也比较小。 但是这类配送中心的最大缺陷是本身不直接掌握货物资源,因而其调度、调节能力较差,往往受到用户的制约;同时由于其活动只是一种代理性质的活动,所以,其收益只是收取相对于全部物流利润的极小比率的服务费,是一种高消耗、低收益的配送中心模式。 ⑶基于资源集成的配送中心模式 这是一种以资源集成为基础,集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配送中心模式。这类配送中心的行为主体是虚拟物流企业,其服务对象是大中型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其运作形式是由虚拟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上游的生产、加工企业(供方)建立广泛的代理或买断关系,并和下游的大中型生产企业(需方或用户)形成较稳定的契约关系。虚拟物流企业的配送中心依据供方的交货通知完成运输、报关和检验、检疫并入库,而后按照需方的要求,经过拣选、加工、配料、装车、运输并送达需方,完成配送作业。 上述从供应商到用户的所有信息都是由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来管理的,而作业活动都是由其组织,调度和控制的。高效及时的信息交换和处理,为配送中心作业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证。信息技术的支撑是这类配送中心的突出特点。作业完毕之后,依照物流状况和配送中心与供、需双方的合同,各种费用就会在电脑中自动生成,并各流其向。 例如:我国中海集团物流公司的中海物流配送中心,通过委托合同的形式,已与IBM、美能达、联想、三星电子、诺基亚、神达电脑、宏基电脑等80多家国内外著名的跨国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其提供国际物流配送服务。中海公司除利用自己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以外,还与陆路运输公司及海运、空运货代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货物可以由中海公司或者用户向供应商采购并签订贸易合同,然后中海公司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或代理权。象IBM公司所采用的就是代理形式。IBM公司的来自世界各地160多家供应商的物料在24小时内即可送达IBM工厂生产线。其运作程序是:IBM采购中心向其供应商发出订单,各供应商发货并通知中海物流配送中心,配送中心按交货指令完成运输、报关、检疫至验收入库。然后,IBM工厂根据生产线上的需要向配送中心发出提货单,配送中心经过拣选、配料、装车、运送、报关并即时送达至工厂。 另外中海公司还自主开发了一套既满足公司内部业务需要,又能面向市场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融进、出库、运输、报关、检疫、信息反馈和费用结算于一体,只要输入原始数据,系统即可完成其它操作。供、需双方均可通过EDI或Internet随时查看最新交易情况以及库存结构和数量。 由此不难看出,这种基于资源集成的配送中心所开展的是一种典型的规模经营活动,这种模式也是一种完整意义上的配送中心模式。它有如下几种特点: ①其规模大,服务范围广。可以有效地组织国内外若干个供应商资源,配送资源并对若干个用户进行共同配送。以其规模优势来降低成本; 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和网络体系服务于用户的变换需求,以Internet和Intranet为平台,既可以让用户了解市场、价格、制度、政策以及物料资源情况,又可以了解配送中心的物流系统的组织运作情况,实时地进行跟踪、查询、反馈,自动进行数据动态分析、进而优化调配方案; ③具有物流领域的专业化优势。配送中心以专业化的人员、专业化的设施设备、专业化的运作方式来提高配送效率; ④其物流配送设施设备不全是属于自己所有,既有自有的,又有公用型的,分布地域广,因而所提供的是一种社会化的配送服务,所追求的是物流合理化。如宝供集团,在中国管理着48万m2的仓库,但没有1m2是自己建造的。其物流网络是充分借助于社会资源,经过整合而集中控制运作的。它在广州、北京、上海、成都设立了四个分公司,到目前为止,业务范围已基本覆盖整个中国。针对每个客户的不同产品,不同要求,从接单、发运、入库、验收、配送,其任一网点都能在统一的指挥系统指挥下运作,为客户提供便捷、及时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