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箱的启用
住店客人提出要求饭店代为保管贵重物品时,应启用客用安全保管箱,其工作程序如下:
1、问候客人,向客人表示欢迎;
2、查核客人的住房卡或钥匙牌,以确认是否住店客人;
3、取出安全保管箱记录卡正卡(见表1-3-3),将下面内容逐项填写,请客人签字,同时,在电脑上查看房号与客人填写的是否一致;
4、向客人介绍其规定和注意事项;
5、取出保管箱,请客人存入贵重物品;
6、当着客人的面用两把钥匙将该保管箱锁好,一把客用钥匙交给客人保管,总钥匙由收银员自己保管,并礼貌地提醒客人注意其钥匙的保管与安全;
7、向客人道别;
8、将填写过的记录卡正卡放入纸袋里,标上箱号、客人姓名、房号,保存在规定的器物内。
正面 表1-3-3 安全保险箱记录卡(正卡)
安全保险箱记录卡
保险箱号码 客人姓名
房间号码地址
存放物品
存取规定及注意事项
日期 客人签名
时间 收银员签名
反面
保险箱取出退箱
日期 客人签名
时间 收银员签名
(二)中途开箱
客人存入贵重物品后,如要求再次使用保管箱时,工作程序如下:
1、问候客人,向客人表示欢迎;
2、请客人出示保管箱钥匙,然后,取出安全保管箱记录卡副卡(见表1-3-4),请客人逐项填写、签字;
3、取出其填写过的正卡,巧妙而又仔细地核对客人的签字;
4、如签字相符,当着客人面用两把钥匙将保管箱打开,请客人使用;
5、客人存取完毕,再当着客人面用两把钥匙将保管箱锁上;
6、将客用钥匙交还客人保管,并礼貌地提醒客人注意钥匙的保管和安全;
7、向客人道别;
8、将填写过的正卡与其副卡一起归存在规定的器物中。(如客人再次前来使用保管箱,其接待程序同上。不过,每次填写都得使用一张新的副卡,并一起存放)
表1-3-4安全保险箱记录卡(副卡)
当您中途使用保险箱时,请在此卡上签名。
保险箱号码
客人签名 房间号码
日期 收银员签名
(三)保管箱的退箱
当客人要求退箱(最后取走贵重物品)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1、请客人出示保管箱钥匙;
2、当着客人的面用两把钥匙将该保管箱打开,请客人取出其贵重物品;
3、客人取出其贵重物品后,收银员再检查一遍保管箱,以防有遗留物品;
4、请客人填写记录卡正卡反面、签字;
5、检查记录卡正卡反面的填写内容,核对签字;
6、收回该保管箱的客用钥匙,锁上该箱;
7、向客人道别;
8、将该正卡与其填写过的副卡一起存档,以备查核。
(四)保管箱钥匙遗失的处理
如客人遗失保管箱钥匙,饭店通常都要求客人作出经济赔偿,但必须有明文规定。如,可在记录卡正卡上标出,或在寄存处的墙上用布告出示有关赔偿规定,让客人知晓,以减少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当客人将保管箱的钥匙遗失,而又要取物时,必须在客人、当班的收银员以及饭店保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饭店工程部有关人员强行将该保管箱的锁作破坏性钻开,并做好记录,以备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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