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
简介
15-18世纪中在欧洲流行,后为古典经济学取代。认为一国积累的金银越多,就越富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禁止金银输出,增加金银输入。重商主义者认为,要得到这种财富,最好是由政府管制农业、商业和制造业;发展对外贸易垄断;通过高关税率及其它贸易限制来保护国内市场;并利用殖民地为母国的制造业提供原料和市场。该名称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来的。但一七七六年亚当·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抨击了重商主义,他提倡自由贸易和开明的经济政策。但是,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才废弃以重商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经济政策。
重商主义产生的时期及背景
历史上对国际贸易的研究和理论在最早的时候几乎都是出自重商学派的著作。
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产生和发展于欧洲资本原始累积时期,反映这个时期商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它对资本主义的瓦解生产方式进行了最初的理论考察。
15世纪末,西欧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和成长;地理大发现扩大了世界市场,给商业、航海业、工业以极大刺激;商业资本发挥着突出的作用,促进各国国内市场的统一和世界市场的形成,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与商业资本加强的同时,西欧一些国家建立起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运用国家力量支持商业资本的发展。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国家支持商业资本的政策的实施,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要求,逐渐形成了重商主义的理论。
重商主义是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具体地说,在15—18世纪初受到普遍推崇的一种经济哲学。重商主义又分为早期的重商主义和晚期的重商主义两种。
重商主义抛弃了西欧封建社会经院哲学的教义和伦理规范,开始用世俗的眼光,依据商业资本家的经验去观察和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它以商业资本的运动作为考察对象,从流通领域研究了货币—— 商品 —— 货币的运动(资本产生的过程)。
重商主义的主要内容
(1)一个国家的财富必不可少的是贵金属,如金银等。这个国家如果没有贵金属矿藏,就要通过贸易来取得。
(2)对外贸易必须保持顺差,即出口必须超过进口。因此,伊莉莎白一世不仅采取许多有利于贸易发展的措施,同时提高商人的政治地位。重商主义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15~16世纪为早期重商主义时期,16世纪下半期到17世纪为晚期重商主义时期。早期重商主义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和积累货币财富。晚期重商主义与早期不同的是,认为国家应该将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不过他们要求,在对外贸易中谨守的原则是购买外国商品的货币总额,必须少于出售本国商品所获得的总额,其目的仍是要保持有更多的货币流回本国。因此,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对外贸易必须做到输出大于输入,以保持出超。
重商主义的贸易观点和经济思想
1、认为贵金属(货币)是衡量财富的唯一标准。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除了开采金银矿以外,对外贸易是货币财富的真正的来源。因此,要使国家变得富强,就应尽量使出口大于进口,因为贸易出超才会导致贵金属的净流入。一国拥有的贵金属越多,就会越富有、越强大。因此,政府应该竭力鼓励出口,不主张甚至限制商品(尤其是奢侈品)进口。
2、由于不可能所有贸易参加国同时出超,而且任一时点上的金银总量是固定的,所以一国的获利总是基于其他国家的损失,即国际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奕”。
重商主义的发展阶段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① 早期重商主义产生于 15 ~ 16 世纪中叶,以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即重金主义),强调少买。该时期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威廉斯·塔福。早期重商主义者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货币输出,反对商品输入,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一些国家还要求外国人来本国进行交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货物或在本国花费掉。
②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是重商主义的第二阶段,即晚期重商主义,其中心思想是贸易差额论,强调多卖,代表人物为托马斯.孟。他认为对外贸易必须做到商品的输出总值大于输入总值(即卖给外国人外国人的商品总值应大于购买他们商品的总值),以增加货币流入量。16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力图通过实施奖励出口,限制进口,即奖出限入的政策措施, 保证对外贸易出超,以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
早晚期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工厂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重商主义的局限性
1、重商主义的政策结论仅在某些情况下站得住脚,并非在一般意义上能站得住脚;
2、重商主义把国际贸易看作一种零和游戏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3、重商主义把货币与真实财富等同起来也是错误的。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重商主义才轻率地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并把贸易顺差与金银等贵金属的流入作为其唯一的政策目标。
4、重商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控制国家的经济,以便损害和削弱对手的实力,增强本国的实力。15世纪初,正当文艺复兴运动的衰落,重商主义也逐渐开始崩溃。从时间上看,重商主义可以说与文艺复兴运动同步。同一时期产生
两种社会思想──人文主义和重商主义,其中有其深刻的根源,即当时社会上追求商品生产更快发展,追求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和货币资本的不断积累,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这是重商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重商主义的产生和更深层次的背景,则是在追求商业资本增加、追求货币积累这股强大潮流冲击下,所引起的西欧经济形式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新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变化,旧式贵族变成了真正的商人,它正反映了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变化。重商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
重商主义的历史作用
1.重商主义处于古典经济学派和现代经济学派之间,在探索经济学本质的方面具有其历史必然性。
2.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是不是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 的概念
重商主义 是指中世纪末期西欧、南欧国家从封建制度转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 其基本内容是:财富就是货币,货币即财富;财富的直接源泉是流通领域;一个国家财富必不可少的是金银等贵金属,如果它没有贵金属,就必须通过贸易来取得,对外贸易必须保持顺差。 具体来说,重商主义这一学派的理论要点包括以下几点: ①认为国际贸易是国家财富的最重要的形成来源。 ②认为要在国际贸易中获利,必须以本国制造品出口到外国以换取黄金、白银(贵金属)。 ③国际贸易的原则是多卖,少买,从而使贵金属(外汇)多在国内积累,谋取贸易顺差。 ④为了要取得国际贸易的顺差,必须出口本国出产的制造品,进口外国的原料,利用制造品与原料的价格剪刀差获利。
⑤必须将本国国内市场的主要份额保留给本国产业。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工业生产能力,培植新兴产业(“幼稚工业”),也是为了给本国人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
新重商主义的概念
新重商主义本来就是麦金农、克鲁格曼等人总结美国70年代以来的外贸保护主义政策发展起来的,因其所描述的政策很象15世纪的重商主义而得名。当然,他们之间有诸多不同。 首先,新重商主义沿袭了凯恩斯通论中的分析方法,认为贸易顺差和投资、消费等一样也会产生乘数效应。因此,政府为了实现内部利益极大,刻意制造顺差。这和重商主义单纯的积累黄金的目的是不同的。 再者,新重商主义的保护措施繁多且具有攻击性,甚至发展成一系列排他性的贸易保护集团。 具体讲,美国人在贸易保护中最喜欢玩的是反倾销诉讼,比如对待中国的纺织产品;此外还有所谓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就是以环保之名行保护之实)。 用一句话颇经典的话概括美国新重商主义的特征:有自由贸易的理想,但国家利益的思维模式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新重商主义的代表国家是中国、韩国的理论依据。东亚国家为保持经济主权和金融稳定,而采取的低汇率、高储备政策称之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新重商主义政策。它既不同于视黄金储备为经济目标,以此扩张军力,开拓贸易疆界的旧重商主义,也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对国内产业采取战略性保护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而是基于金融脆弱性的发展缓冲政策。这一政策既是对发展中国家“结构式”新重商主义政策的修正,也是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以本国的福利损失为前提,为保持经济主权和金融稳定,而不得不采取的次优选择,是对由发达国家制订的非对称的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运行规则的回应,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和道义上的正义性。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增长,更是制度的演进过程,金融脆弱性问题将贯穿整个发展过程,因而也决定了这一政策应在
较长时间内实行。这一政策适应于具有高储蓄传统,长期实行出口导向政策的国家。 综上,中国顶多能算新重商主义国家,而不属于重商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