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器具损毁及发票使用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上次购票票段
已开具票段
未开具票段
毁损税控盘情况
毁损传输盘情况
税控盘编号
税控盘型号
毁损日期
传输盘编号
传输盘型号
毁损日期
损毁情况说明: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税人员: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必填项) 数据是否可修复 是 口 ; 否 口
退票票段: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更换税控盘的情况
更换传输盘的情况
税控盘编号
税控盘型号
更换日期
传输盘编号
传输盘型号
更换日期
填表说明:
1、纳税人发现税控盘或传输盘损毁后应填写本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同时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3、纳税人税控盘被盗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报案记录作为本表附件;
4、本表为A4竖式,一式四份,纳税人、税务机关、服务商、税控安全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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