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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人事规章
内容索引
人员甄选任用办法 P. 2
出缺勤管理办法 P. 7
国内外出差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
职工离职及留职停薪管理办法
员工评比办法
员工福利办法
附表:
.人员增补申请表 P. 4
.面谈记录 P. 5
.新进人员试用评核表 P. 6
.忘记打(卡因公未打卡)证明单
.加班卡
.请假卡
.出差申请单
.员工出国受训合约书
.员工出国洽工合约书
.职务代理人表
.叙薪标准表
.离职申请书
.离职(留职停薪)手续会签单
.留职停薪、复职申表
.评比表(主管适用)
.评比表(一般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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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员甄选任用办法
一、 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维持稳定,并因应业务成长人才之需求,促使公司能
选获优秀人才,特订定本办法。
二、 增补申请时机:
(一)现职人员离职时,因其所主办业务无多余人力能承接时,得申请增补之。
(二)业务成长需要时,公司因业务量成长,致使工作量增加,经决议扩大组
织编制时,得依新编制申请增补人员。
(三)原编制即有不足现象时,因人员不足而致业务推动发生困难时,得申请
增补之。
三、增补申请流程:
(一)各单位依上项情形,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表一),呈单位处主管核
准后,交人事课审核评估。
(二)人事课依申请部门之需求,参考公司目前组织编制、人力运用状况及人
事预算计划等,评估申请单位用人计划之适当性,并规划人员之调配及
甄选。
(三)人事课规划人事异动后,应于『人员增补申请表』中说明处理方案,呈
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四、人员甄选广告刊登:
(一)人事课依总经理核准召募人员时,依『人员增补申请表』之要求,草拟
求才广告文案内容。
(二)人事课将广告文案内容、刊登日期、刊登媒体等,会签申请单位并呈人
事主管核准后刊登之。
五、应征人员基本资料:
(一)应征人员应先备齐下列数据文件,供人事单位初评:
1.履历表及自传
2.近期半身照片
3.最高学历影本、工作资历证明或专业训练证明文件。
(二)人事课应负责基本资料初审,并将符合需求之人员数据交需求单位,由
该单位主管筛选面试人员。
(三)人事课负责联络面试人员及安排面试时间,由申请单位主管负责面试。
六、 面试注意事项
(一) 面谈主管应填写『面谈记录表』(表二)。
(二) 薪资之给予勿超过「薪资管理办法」中的「叙薪标准表」,若未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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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办理,人事课有权呈上级删减。
七、 录取通知
(一)申请单位主管应将被录取之应征者名单,会知人事课。
(二)人事课以电话通知并邮寄「雇用通知书」。
八、报到应缴文件:
(一)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具「人事资料卡」、「雇用约定书」、「保证书」,
并缴交户口簿影本、学历证件影本、身份证影本、存折账号影本、二吋
彩色相片三张,并回签「任用通知书」一份。
(二)经理级以上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项目经理),须签署「员工
合约书」及「保密约款」。
九、试用期考核:
(一) 新进人员应先行试用三个月。(经理级以上人员任用得经总经理核准
免受约定)
(二)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于『新进人员试
用评核表』(表三)详列考核意见,如确认其适才适所,则予正式任用;
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调查有不法情
事者,即予辞退。
(三)新进人员考核表,呈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呈总经理核准,交人事课处
理。
(四)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出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事假达五天者
2.病假达七天者
3.旷职一日或迟到早退合计六次者
4.其它假比照正式人员请假规则之规定办理
十、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4
人员增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增补
职称
拟增补
人 数
现有
人数
编制
人数
预定报
到日期
增补
事由
工
作
内
容
性 别
工 作
经 验
年 龄 专 长
具
备
条
件
学 历 其 他
总经理: 单位主管: 申请人:
*正本存人事单位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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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职位 面谈记录表
姓名 生日 年 月 日 籍贯
学历 婚姻状况 性别
电话 手机 地址
身高 体重 身体状况
服务机关 服务时间 职称 待遇 离职原因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年 月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年 月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年 月
工
作
经
验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年 月
希望待遇
可正式上
班 日 期
年 月 日
希望之工
作 环 境
评核项目 优良 良 可接受 勉强 差
仪态谈吐
反 应
专业知识
外 语
意 愿
综合评论
面谈人签名:
面
谈
记
录(
面
谈
人
填)
□不予考虑 □再覆试 □拟予录取
试用期 3 个月 给薪 元
报到日 年 月 日
薪 资 正式任用 给薪 元
若
录
取
职 称 部
人事课作业
面谈注意:1.公司试用期一律为 3 个月 2.薪资请依叙薪标准表,勿超过标准
3.报到日勿超过每月 25 日 4.请将履历表附于后面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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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人员试用评核表
评核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编号 姓名 到职日期
部 门 职 位
试用期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共 天
试
用
数
据(
人
事
课)
出勤状况 迟到 次 早退 次 事假 天 病假 天 其它 天
评核项目 专业知识 工作能力 敬业精神 品德操守 与人相处
评
核
结
果
试
用
考
核(
试
用
部
门
主
管)
结
论
□可正试任用,薪资 元(试用期为 元)
□ 延长试用
□ 不适任,应辞退
□ 其它
总
经
理
门
主
管
试
用
部
人
事
课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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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缺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对于本公司基本规定有所了解,得以迅速进入状况,并顺利执
行业务,特订定本办法。
二、出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一
时三十分至六时整,星期六为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三十分,隔周休二日。
(二)上班刷卡:
1.副理级(含)以上人员上下班不需刷卡。
2.副理(不含)以下人员一律刷上、下班卡。
(三)忘记刷卡:
1.人员依规定时间上、下班而忘记刷卡者,最迟应于翌日前填具『忘记打
卡(因公未打卡)证明单』(表一)经职务代理人及单位部主管签证。忘
记刷卡,每月以二次为限。但因公未刷卡,经主管签证者,不在此限。
签证有不实者,经查明后,一律以旷职一日;签证主管知情而作不实
签证者,亦计以旷职一日;未经签证者,每次以事假半日论。
2.因各种请假(包含出差)需迟延上班(或提早下班),除副理级(含)
以上人员外,其余人员亦应刷上下班卡,未刷卡者依前款规定办理。
(四)迟到及早退: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一分钟(即九时一分(含))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打
卡者;超过十五分钟始行打卡者,须请事假。
2.早退: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下班时间十五分钟前
无故退勤者,须请事假。
3.旷职: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职计;
人员旷职连续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者,予以解雇。旷职者,
当日不给薪。
4.例外:社群推广事业部之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得于上午九时卅分以后
才算迟到,但一日之工作时间仍需满八小时。
5.迟到及早退扣薪方式:第一次扣 NT40 元、第二次扣 NT80 元、第三次
NT120 元、第四次以后每次 NT180 元。
三、加班:
(一)加班申请手续:
人员需要加班时,应于事前填具『加班卡』(表二)呈单位主管核准后,送
人事单位登记。但临时加班未及办理加班手续者,应于翌日上午填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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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卡经处主管核准送人事单位。假日加班须经总经理事前核准。
(二)加班统计月报表:
各单位加班情形应由人事单位按月统计列表呈总经理核阅。
(三)加班费:
1.工作时间外加班二小时以内者照平日每小时薪津加给三分之一(),
二小时以上者照平日每小时薪津加给三分之二()。
2.例假日加班:国定或例假日照常工作者除当日薪津照给外,并加给当日
薪津三分之四倍之照常工作津贴()。
3.不须刷卡之副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加班不得领加班费。
四、请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应于事前填具『请假卡』(表三)呈请核准,但公伤病假、普通伤病假、
丧假及未事前请准者,得限于次日补办或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
2.请假之职务代理须确实按「职务代理人办法」实施。
3.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有虚伪
事情者均以旷职论,并按日于当月月份计扣薪资。
(二)请假核定权限:
1.请假一日(含)以内者,呈处主管或上一阶主管核准。
2.请假一日以上三日(含)以内者,单位部主管或上一阶主管核准。(须于一
星期前送交主管)。
3.请假超过三日者,呈总经理核准。(须于一星期前送交总经理)。
(三)请假计算单位:
1.普通伤病假、事假(有特休者,先扣除特休时数)、公假以一小时为计算单
位。
2.特别休假以半日为计算单位。
3.婚假、丧假、产假、公伤病假以一天为计算单位。
(四)放假日:依公务人员放假规定办理,除另有修改外,不再通知。
(五)假别:人员之假别如下表七种,给假期间年资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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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 别 给 假 日 数 请 假 原 因 证明文件 薪 资 说 明
婚假
八日 本人结婚 附喜帖或主管证
明。
照给 婚假须连续一次申请且须包含结
婚当日。
八日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
偶丧亡。
六日 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
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养父母
或继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丧
亡。
丧假
三日 兄弟姐妹丧亡。
附讣文或主管证
明。
照给 一、 丧假须自丧事发生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请。
二、 丧假得分次申请。
全年三十日内 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
因必须治疗或休养但未住院
者。
普通伤、
病假
一年以内 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
必须住院治疗或休养。
一、请一日以上,
三 日 以 内 之
病 假 须 附 健
保 医 院 或 医
务 室 诊 断 证
明书。
二、请 住 院 伤 病
假 连 续 三 日
以 上 者 须 附
健 保 医 院 诊
断证明书。
三、请 非 住 院 伤
病 假 连 续 三
日 以 上 者 须
附 公 立 医 院
诊 断 证 明 书
或 健 保 医 院
诊断证明书。
全 年 未 超 过
三十日部份,
本薪给半,伙
食津贴不给。
一、未住院伤病假与住院伤病假
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二、普通伤病经以事假或特别休
假抵充后仍未痊愈,得予停
薪留职,但停薪留职以一年
为限。
公伤病
假
二年以内 因执行职务或上下班必经途
中发生事故,且无违规情事
而无法工作者。
附公伤责任调查
报表及劳保医院
诊断证明书
除 劳 工 保 险
给 付 外 补 足
原 有 工 资 差
额。
一、 须由总经理签核准。
二、 期满依劳动基准法第五十
九条之规定给予残废补偿。
三、 若遭劳保局驳回时,公司会
自员工薪资中扣除预先垫
付给员工的劳保职伤补偿。
事假
全年十四日内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 本 薪 及 伙 食
津贴不给。
一、 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
五日。
二、 全年事假逾十四日,得以未
请之特休假抵充,仍不足时,
除已申请停薪留职奉准外,
均以旷职论。
公假
所需日数 兵役检查、教育召集、军政
机关之调训等但以有义务者
为限及其它依法令应给公假
者。
缴验有关证件 一 次 未 满 一
个 月 ( 含 ) 照
给,超过一个
月停薪,但政
府 有 规 定 者
从其规定。
一、 其它特殊情事申请公假者,
应由经理以上主管的裁决。
二、 路程所需时间按下列标准
给予路程假:
(一 )50 至 120 公里往返合
计予四小时。
(二)120 公里以上往返合计
给予一天。
(三)往返计算标准依住所或
公司至到达地点计算。
四星期 本人怀孕三个月以上之流产。流产证明
产假
八星期 本人分娩 出生证明
照给
陪产假 一日 配偶分娩 出生证明 照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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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休假:
(一)公司正式职员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每年按下列规定给予特别
休假:
1.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七天。
2.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十天。
3.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给予十四天。
4.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总数以不超过三十天为限。
(二)人员于元月二日以后到职者其工作满一年后,当年度特休日数按剩余月数
比例计算。
(三)特别休假请假规定:所有人员之特休请假超过三日者,由部门同仁在不影
响工作原则下,于每年年初时预先排定(最迟不得晚于每年二月底),呈处
主管核准后送人事部门存查并以执行。特休排定后非有正当理由,非经总
经理核准后不得变更。
(四)人员当年度特别休假均须于当年度休完,未休完者不得累计。
(五)人员在前一年度有停薪留职之记录者,年资需扣除留职停薪之期间。
(六)人员受免职之处分者,不给特别休假。
六、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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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未打卡 证明单
姓名 部门 职称
人事
代号
填表日
□ 忘记打卡 日期:
□ 因公未打卡 日期:
因公未打卡事由-
处主管 部主管 课主管 申请人
证明人
1.签证不实依人事规章惩处; 2.正本交人事单位;
3.因公未打卡未注明事由者视为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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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号: 加 班 卡
姓 名:
签章
事 由 加 班 起 讫 日 期 时 间
加班人
签 章 直属主管 直属处主管 总经理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
(表二)
1.加班起算时为 18:30.
2.加班每次以半小时计,
不满半小时者不计。
3.假日加班须事前报备,
并签核至总经理。
4.请于加班日起三日内
填写本单,送主管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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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号: 请 假 卡
姓 名:
签 核
假 别 事 由 请 假 起 讫 日 期 时 间
请假人
签 章
代理人
签 章 直属课主管 直属部主管 直属处主管 总经理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月 日 时 至 月 日 时
( 共 计 天 时 )
1.病、事、公假以一小时为单位,特休以半日为单位;2.请事假者若仍有特休,须先行扣除特休时数;3.二日(含)以上者签至处主管,四日(含)以上者签至总经理。
(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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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出差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时之出差申请、出差旅费补助及报支等相关事项
有所依据,特订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因接洽业务、受训、开会等,须至工作所在地以外县市或其它
国家者适用之。
三、出差申请:
(一)本公司员工应于出差前填妥「出差申请单」(附件一),经相关权责主管
复核及核准后,第一联「人事单位联」交由人事单位作为出勤管理凭证,
第二联「费用报支联」由出差申请人于出差后报支差旅相关费用。
(二)出差旅程若因业务需要变更或延长行程,应事先向原单位主管请准并告
知人事单位,并于返回工作单位后补述说明。
(三)私车公用者,请详「车辆油资及耗损补助申请作业」之规定。
四、出差报告:
(一) 凡本公司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均须提报「出差报告」并同出差旅费报
支交权责主管,无心得报告者,不得报支出差旅费,属长期性工作者,
得以工作日志代替。
(二)国内出差:应于出差完毕返回公司后,三日内完成;国外出差:应于出
差完毕返回公司后,七日内完成。
五、预支旅费:
出差员工预计出差金额较大时,得于出差期间可能须要之旅费金额范围内,
于「出差申请单」内填写,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复制「出差申请单」第一
联「人事单位联」,正本交财会部请款,复本交人事单位。
国内出差不得预支旅费。
六、旅费报支:
(一) 国内出差: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三日内检附有关凭证,并填写
「出差申请单」第二联「费用报支联」,经权责主管核准后,送交财会
部请款。
(二) 国外出差: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七日内检附有关凭证,并填写
「出差申请单」第二联「费用报支联」,经权责主管核准后,送交财会
部请款。
七、旅费申请标准:
(一)交通费:
1.乘坐飞机:以经济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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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乘坐火车:依实际需求得搭乘自强号。
3.乘坐汽车:以国光号或同等级者为限。
4.乘车原则:出差距离较近时,应以乘坐公共汽车(指大众运输工具)为原
则;下列情形得搭乘出租车(于报销单具上注明详细行程):
(1)携带笨重物品,不便乘坐公共汽车。
(2)往来两地之间,无公共汽车行驶。
(3)出差时间太早或太晚,无公共汽车行驶。
(4)陪同宾客接洽公务者。
(5)乘坐出租车较为经济时。
(6)紧急公差时。
(三) 住宿费:
1.国内出差:每人每日新台币 1,500 元,二人以上同行同性别者,不得使
用单人房。
2.国外出差:统由人事单位预先安排,但若有特殊情形需自行安排时,
以住宿三星级及四星级为限。
3.出差人申报住宿费超出标准时,超出部份由出差人自行负担;住宿收
据金额如少于标准金额时,按单据金额报支。
(四) 膳杂费:
1.国内出差:当日往返者新台币 100 元;过夜者每人每晚新台币 250 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日美金 20 元。
(五) 汽油费:参照「车辆油资及耗损补助申请作业」相关规定,于「费用报
支联」上注明详细行程,依每公里新台币 5 元报支(出差地点为台北县
市者,仅得申请油资补助每公里新台币 2 元),油券申请作业程序即日
起停止。油资补助明细表如后附件。
(六) 交际费:于核准后预算内使用。
(七) 上述各项费用除交际费用外,系规范除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外之
全体员工。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 旅费报支应于预算内动支,并依「费用控制预算作业办法」处理。
(二) 员工至国外受训时,须于事前签定『员工出国受训合约书』(附件二),
若因公出差则须签定『员工出国洽公合约书』(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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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权责表:
作业权责
项目
经办 课主管 处主管 部主管 预算控制主管 副总经理 总经理
出差申请单第一联
--二日(含)以下 ○ □ ▽
--二日以上 ○ □ □ ▽
--国外出差 ○ □ □ □ - □ ▽
--预支旅费 ○ □ □ □ □ □ ▽
出差申请单第二联
--国内出差 ○ □ 10,000 以下 20,000 以下 □ 50,000 以下 ▽
--国外出差 ○ □ □ 20,000 以下 □ 50,000 以下 ▽
符号说明 ○:经办 □:复核 ▽:核准
十、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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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国受训合约书
甲方:XXXX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先生/小姐,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受训,双方同意
遵守保密约款如下:
一、合约期间:自 年 月 日(出国日)起,乙方须在甲方公司继续
服务满一年止。
二、出国旅费:完全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三、乙方应于甲方期限内返回甲方公司继续任职。
四、乙方返回甲方公司继续服务一年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而被免职处分或因故离
职时,乙方均应将合约期间内出国一切旅费开支以未满期限部份比例偿还甲
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乙方在合约期间内应觅一位连带保证人办理保证手续,保证人之责任均以保
证书及保证法规约定之,保证人之保证期间同第一条之约定。
六、如有涉及诉讼时双方合意以台湾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合约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X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姓名: (签章)
身份证字号:
住址:
连带保证人 姓名: (签章)
身份证字号:
住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年 月 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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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国洽公合约书
甲方: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先生/小姐,甲方派遣乙方出国洽公,双方同意
遵守保密约款如下:
一、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出国日)起一年以内,如因故申请离
职获准,职务交接期至少二个月。
二、出国旅费:完全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三、乙方应于甲方期限内返回甲方公司继续任职。
四、乙方返回甲方公司服务期间,因故离职而未遵守第一条所订之职务交接期限,
或违反公司规章而被免职处分,乙方应将出国洽公一切旅费开支以未满一年
期限之部份比例偿还甲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乙方在合约期间内应觅一位连带保证人办理保证手续,保证人之责任均以保
证书及保证法规约定之,保证人之保证期间同第一条之约定。
六、如有涉及诉讼时双方合意以台湾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合约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姓名: (签章)
身份证字号:
住址:
连带保证人 姓名: (签章)
身份证字号:
住址:
与被保证人关系:
年 月 日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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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人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请假时,其所属工作业务仍能顺利推行,特订定本办法。
二、时机:
现职人员有下列情形时,由代理人行使其权责:
(一)因公派赴国内、外出差、请假或休假。
(二)职务出缺,尚未派员递补者。
(三)因案停职。
(四)其它依规定奉准留职停薪者。
三、职务代理人:
(一)公司各处单位应依各员工职务之职责及工作性质,预为排定现职人员代理
顺序及责任限制职务之代理,除了依公司法等有关法令规定应由法定代理
人代理之外,各级主管应预为排定职务代理顺位人选二人,并填列「职务
代理人表」(如附件)。
(二)人事单位于各处有异动时,即提出原「新职务代理人表」通知各单位处主
管于一周内修正完成。
四、职务代理依其职责及工作性质,如由一人代理确有困难者,得酌情按工作性
质分别指派数人代理并由处主管决定安排。
五、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除另予限制者外,得依本企业各类呈核案件之各项费
用报支核决权限规定,于代理职务权限范围内办理。
六、职务代理人应确实负责办理所代理职务之工作,除经呈报核准者外,不得留
待被代理人处理。
七、被代理人除特殊情形外,应于差假前将其工作及持有数据交待清楚,并对代
理人员负责业务指导之责;代理人因工作疏失贻误公务致公司蒙受损失有具
体事实者,被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八、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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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人表
处
部门:
姓名 职称 第一顺位 第二顺位
总经理: 部主管:
(附表)
21
薪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之薪资核发及人员聘用叙薪有所依循,特订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资计算、薪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规定
办理之。
三、职薪管理:
(一) 本公司员工设下列职等及职称,其薪给均照每年修订之「叙薪标准表」
(附表)规定办理。
(二) 「叙薪标准表」之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
作适当弹性调整之。
(三) 人员之薪资定义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
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系依「叙薪标准表」所定给予之。
2.伙食津贴:
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3.交通津贴
凡公司之业务人员,另发给交通津贴 2,500 元及邮电津贴 500 元,但
须检具凭证,交由部(处)主管审核,凭以发给前述津贴。
4.加班津贴(加勤津贴)
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之延长上班,按实际状况酌发加班津贴或按时计
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5.绩效奖金:
本公司业务人员,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之权利,其办法另订之。
6.年终奖金:
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视公司盈余状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
给之,其办法另订之。
(四)人员之薪资调整,按人事单位公布调薪标准调整;公司定于每年七月
调整薪资及公布人事调升异动。
四、薪资发放:
(一) 人员之薪资订为每月五日发给上月份之薪资,薪资之发给,除另有规定
外应扣除薪资所得税、保险费、福利金以及其它应扣款项。
(二) 退职人员之薪资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之发薪日发给,若有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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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呈核准,得于退职日结算发给之。
(三) 人员之薪资自报到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之员
工当月之薪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当月之薪给日额。
五、薪资保密:
(一) 公司人员应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之礼貌,及不评论他人薪资之风度,并
培养以实际工作表现争取收获之精神。
(二) 各级人员之薪资,除公司人事单位核薪人员,及各部门直属主管外,一
律保密。
(三) 各级人员若有违反薪资保密规定,一律扣发年终奖金,且当年度考绩评
为丁等。
(四) 人员对于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应直接与人事核薪人员查明,不得自
行讨论。
六、本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23
职工离职及留职停薪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离职及办理留职停薪时,能顺利进行且不影响业务之推行,特
订定本办法。
二、员工离职:
离职依原因区分为,自动请辞离职、解雇免职离职、资遣离职、退休离职
等。
三、资遣因素:
依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资遣人员。
(一)本公司歇业或转让时。
(二)本公司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本公司因不可抗拒事故须暂停工作一个月以上时。
(四)本公司因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人员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之工作确实不能胜任时。
(六)依公司「员工评比办法」,员工考绩连续三年列为丁等以下者。
四、解雇免职因素,依劳动基准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解
雇人员。雇主不须向员工预告,并不得请求加发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雇
主指为雇用劳工之事业主、事业经营之负责人或代表事业主处理有关劳工事
务之人):
(一)员工对于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它共同工作之人员,实施暴
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二)员工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三)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规章,情节重大者。
(四)员工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它雇主所有物品,或泄露
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失者。
(五)无正当理由继续旷职三日,或一个月内旷职达六日者。
五、资遣预告及资遣费:依劳动基准法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规定。
(一)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预告之。
(二)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于二十日前预告之。
(三)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告之。
(四) 员工于接到资遣预告时,为另谋工作得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时
数,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五) 在同一雇主之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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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资遣费。
(六) 依前项计算之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一个
月者以一个月计。
六、 离职申请提出期限:
员工须依下列规定期限提出离职申请,本公司得要求员工服务至满以下期限
为止,未届期限前未上班之日数以旷职论,连续三日旷职者,以免职议处,
不发给离职证明。
(一)自动请辞离职
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于十日前提出申请。
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于十五日前提出申请。
3.课长级(含)以上人员,不论工作年限应于三十日前提出申请。
(二)资遣离职
员工须于接获资遣通知预告起始日提出。
(三)解雇免职
员工须于接获免职通知始三日内提出。
(四)退休离职
1.自请退休,应于六个月前提出。
2.强制退休,应于接获通知后,三日内提出。
七、 离职程序:
(一)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服务时,应至人事单位领取『离职申请单』(表一),
交部门主管签核。
(二) 各部门主管于接获『离职申请单』后,应于三日内签核并注明预计
离职日期后,送人事单位办理。
(三) 员工于离职奉准后,应于离职前填写并办妥『离职手续会签单』(表二)
内之各项规定,未办妥各项工作移交者,公司得不发给离职证明。
(四)员工凡经管下列各项业务者,于离职时应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及经管财
务详列清册一份二式办理移交手续: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
3.印信戳记。
4.图书、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数据。
5.计算机及文书档案证件。
6.重要经营数据。
员工因伤病亡故或有失踪、潜逃等事情时,其直接主管应于十日内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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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人员代办移交手续,惟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经办人负责。接任人员
对于移交事项及款项,财务等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即会同前任
人员、监交员(该职务之主管或其指定人)及财务人员会点,于核决
后三日内补办清楚,前任人员如有应行补交事项,应依限期补交不得
拖延。移交清册核对无误由接交人及监交人签章,一份存人事单位,
一份交移交人。
八、留职停薪: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备妥有关文件于事前提出申请核准,得
停薪留职:(除伤病者外,须于 30 日前提出)
(一)因公伤假期满,仍需继续治疗者。
(二)服义务役者。
(三)因入学进修或继续深造,已获得进修学校之入学证件者。
(四)普通伤病假不适工作逾三十日未满一年,经以事假或特别休假抵充仍未
愈并取得健保指定医院证明者。
(五)其它原因经依人事类核决权限项目呈准者,除前(一)项外,年资不予计
算。
九、员工请准留职停薪时,应办理事项如左:
(一)填具『留职停薪申请单』(表三)一份,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二)员工于留职停薪奉准后,应填『留职停薪手续会签单』(表二),办妥交接
手续,移交清楚后,始得留职停薪。
(三)如有向公司借款,尾数应一次清偿。
(四)劳工保险及全民健保不得继续参加,但因病留职停薪者,得继续参加,
保险费自行负担部份应按月缴纳。
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取消留职停薪资格,并以免职处理:
(一)留职停薪事由变更,已不适合留职停薪条件,亦未申请复职者。
(二)升学进修期间,中途休学未申请复职者。
(三)申请复职期限届满,未申请复职者。
(四)留职停薪期间,曾至其它公司上班,经查属实者。
十一、留职停薪期限:
(一)员工依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留职停薪,除普通伤病假者以一年为限外,
其余各项最长以二年为限。
(二)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延长留职停薪期限者,以不超过前项期限为原则。
十二、下列情形不得申请留职停薪
(一)员工新进服务未满一年者。
(二)无正当理由亦未能提出有关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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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复职申请
(一)于留职停薪期满十日内提出『复职申请单』(表三),但如有原因提前销假,
应于销假后十日内提出。
(二)服义务役者,应于服役期满后三个月内提出。
(三)复职申请者之职务得由公司依工作需要与编制缺额予以适当调整。
十四、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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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申请单
申请日期:
编号 姓名 到 职 日 年 月 日
职称 部门 拟离职日 年 月 日
离
职
原
因
注
意
事
项
一、离职申请单须于离职一周前办妥。
二、从业人员签至总经理。
三、本单签准后请于离职日前三日内办妥离职手续会签单。
四、正本存于人事单位。
主管
(人事)
核示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副)理 单位主管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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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留职停薪)手续会签单
姓名: 部门: 日期:
原因: □离职 □留职停薪 □其它
程序 会签部门 应办事项 经办人 日期 备注
1. 人事单位
□缴交离职申请单
□领取离职会签单
2. 单位主管
□ 移交清册已制作并确实将工
作移交
□其它
3. 福 委 会
□交还借用物品
□其它
4.
财 务 室
会 计
□传票、凭证已交待清楚
□其它
5.
财 务 室
出 纳
□交还借用款项
□其它
6.
管 理 处
总 务
□交还文具等
□其它
7.
管 理 处
资 材
□交还借用物品
□其它
8. 人事单位
□ 缴交移交清册正本
□ 领取机票已冲销
□交还识别卡
□办理劳、健、团保退保
9.
注
意
事
项
一、离职人员须依上述程序完成会签,办妥后正本交人事单位。
二、借用物品、图书、文具用品等未归还者,请经办人于备注栏加注金额。
三、离职手续未办妥者,公司得暂缓发放薪资,待手续完成后始发放薪资。
29
员工
留職停薪
復 職
申请单
人事
编号
姓名
部门
职称
到职日 年 月 日
留停
期间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留
停
原
因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副)理 单位主管 申请人
日期:
复职日期 年 月 日
派任单位 新任职称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副)理 单位主管 申请人
日期:
*留职停薪申请核准后,本申请单存于人事单位,待复职时再至人事单位填写本
份申请单。
30
员工评比办法
一、目的
为激励员工工作绩效、赏罚公平合理并拔擢优秀人才,特实施此评比办法。
二、原则
单位主管对所属人员评比时,应尽可能用数字化之指针来衡量工作成果及
进步成长状况,不可只凭感觉及主观印象等方式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之
现象。
三、办法
(一) 员工评比定期于 7 月初(年中评比)及 12 月初(年终评比)举办两次,以
评比日为基准,凡服务满六个月者,始得参加定期评比。
(二) 年中评比期间自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年终评比自 7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员工评比表分主管适用(表一)及一般职员适用(表二)两种类,并依评比
作业流程进行。
(四) 评比分数以 100 分为满分,等第参考分数如下:
评比等第 参考分数
优等 96 分以上
甲等 90-95 分
乙等 80-89 分
丙等 70-79 分
丁等 60-69 分
戊等 未满 60 分
(五) 评比结果:
1. 年中评比结果为年终评比之参考数据。
2. 年终评比结果将作为每年调薪及升等之主要参考数据。
3. 年终评比等级列为丁等者,不得调薪、升等并得处以减薪;列为
戊等者,视为不适任予以资遣。
(六) 评比核定权限如下:
1.部门职员由部主管初核,处主管复核。
31
2.部门主管由处主管初核,总经理复核。
3.处主管由总经理初核,董事长复核。
(七) 出缺勤、奖惩考绩加扣分规定:
1.旷职 1 日扣 分。
2.事假 1 日扣 分。
3.病假超过 3 日后,每日扣 分。
4.迟到早退 1 次扣 分。
(八) 其它评比规定:
1.旷职累计达 5 日以上等第应列丁等以下(含)
2.旷职累计 3-4 日等第应列丙等以下(含)
3.旷职累计达 2 日等第应列乙等以下(含)
4.迟到早退 40 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丁等以下(含)
5.迟到早退 30 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丙等以下(含)
6.迟到早退 20 次以上者等第应列乙等以下(含)
四、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32
评比作业流程
1. 管理部人事课备妥人员数据
↓
2. 发布评比作业时间
↓
3. 员工填写评比表「自行评分」部份
↓
4. 员工将评比表转呈主管
↓
5. 主管与员工进行评比面谈
↓
6. 主管完成评比并签字
↓
7. 部属表示意见并于表上签字
↓
8. 高一阶主管复核
↓
9. 评比表交回人事课加计考勤、奖惩分数,并核定等级
↓
10.呈总经理确定等级
↓
11.人事课通知受评人等级及评语供其参考
↓
12.人事课将评比表归档
↓
13.评比作业完成
主管與部屬求
取觀念一致
觀念不同時可
簽名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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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评比表(主管适用)
职称
姓名 部门
工号
性别
到职
日期
年 月 日
迟到 旷职 事假 病假 娩假 婚假 丧假出勤
奖惩 次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加扣分 - - - -
考
勤
分
数
项目 评比内容
对照
分数
自行评比 初核评比 复核评比 初核评语
善于领导部属,提高工作意愿,积极达成目标 15
灵活运用部属,顺利达成目标 13
尚能领导部属,勉强达成目标 11
不得部属信赖,工作意愿低沉 8
领
导
能
力
领导方式不佳,常使部属不服或反抗 5
策划有系统,能力求精进,工作事半功倍 15
具有策划能力,工作能力求改善 13
称职、工作尚有表现 11
只能作交办事项,不知策划改进 8
策
划
能
力
缺乏策划能力,须仰赖他人 5
工作效率高,具有卓越创意 15
能胜任工作,效率高于标准 13
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要求 11
勉强胜任工作,无甚表现 8
工
作
绩
效
工作效率低,时有差错 5
具有积极责任心,成彻底达成任务,可放心交付工作 15
具有责任心,能顺利完成任务,可以交付工作 13
尚有责任心,能如期完成任务 11
责任心不强,需有人督促,方能完成工作 8
责
任
感
欠缺责任心,时时督促,亦不能如期完成工作 5
善于上下沟通、平行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 10
乐意与人协调,顺利达成任务 8
复核评语
当能与人合作,达成工作要求 7
协调不善,致使工作发生困难 5
无法与人协调,致使工作无法进行 3
偶有参加内训,提升自我 5
协
调
沟
通
内训出勤不佳,缺乏自我提升意识 3
善于分配工做与权力,并能积极传授工作知识,引导部属达成任务 10
灵活分配工作与权力,有效传授工作知识,达成任务 8
尚能顺利分配工作与权力,指导部属完成任务 7
不擅分配工作、权力与指导部属之方法,任务进行偶有困难 5
授
权
指
导
欠缺分配工作、权力与指导部属之方法,内部时有不服及怨言 3
品行廉洁,言行诚性,守正不阿,足为楷模 10
品行诚实,言行规律,平易进人 8
言行尚属正常,无越轨行为 5
品
德
言
行
言行不佳,言行粗暴 3
成本意识强烈,能积极节省,避免浪费 10
具备成本意识,尚能节省 8
评比分数
尚具成本意识,尚能节省 7
缺乏成本意识,稍为浪费 5
成
本
意
识
成本意识欠缺,致常有浪费 3
评 定 总 分 100
(管理部填写)
评 分 人 员 签 名
评比等级
(表一)
34
(
自
评
人
填)
沟
通
意
见
栏
(管理部填写)
35
员工评比表(一般员工适用)
职称
姓名 部门
工号
性别
到职
日期
年 月 日
迟到 旷职 事假 病假 娩假 婚假 丧假出勤
奖惩 次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加扣分 - - - -
考
勤
分
数
项目 评比内容
对分
照数
自行评比 初核评比 复核评比 初核评语
具有丰富之专业知识,并能充份发挥完成认务 15
具有相当之专业知识,能顺利完成任务 13
具有一般之专业知识,能符合职责需要 11
专业知识不足,影响工作进展 8
专
业
知
识
缺乏专业知识,无成效可言 5
工作效率高,具有卓越创意 20
能胜任工作,效率高于标准 17
工作不误期,表现符合要求 14
勉强胜任工作,无甚表现 10
工
作
绩
效
工作效率低,时有差错 7
具有积极责任心,成彻底达成任务,可放心交付工作 15
具有责任心,能顺利完成任务,可以交付工作 13
尚有责任心,能如期完成任务 11
责任心不强,需有人督促,方能完成工作 8
责
任
感
欠缺责任心,时时督促,亦不能如期完成工作 5
善于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 10
乐意与人协调,顺利达成任务 8
复核评语
当能与人合作,达成工作要求 7
协调不善,致使工作发生困难 5
协
调
合
作
无法与人协调,致使工作无法进行 3
时常参加公司举办之内训,培养发展潜力积极提升自我 10
偶有参加内训,提升自我 5
自
我
提
升 内训出勤不佳,缺乏自我提升意识 3
全勤 10
无迟到、早退,能事先请假 8
偶有迟到,尚未超过规定 7
时有迟到或补办请假手续 5
工
作
差
勤
经常利用上班时间处理私务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假外出 3
品行廉洁,言行诚性,守正不阿,足为楷模 10
品行诚实,言行规律,平易进人 8
言行尚属正常,无越轨行为 5
品
德
言
行
言行不佳,言行粗暴 3
成本意识强烈,能积极节省,避免浪费 10
具备成本意识,尚能节省 8
评比分数
尚具成本意识,尚能节省 7
缺乏成本意识,稍为浪费 5
成
本
意
识
成本意识欠缺,致常有浪费 3
评 定 总 分 100
(管理部填写)
评 分 人 员 签 名
评比等级
(表二)
36
(
自
评
人
填)
沟
通
意
见
栏 (管理部填写)
37
职工福利办法
一、目的:
为使员工对公司之福利有所了解并有所依循,特定此办法。
二、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本公司依照职工福利金条例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提拨职工
福利金办理福利事项,职工福利金之保管动用交由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凡本公司
人员均得享受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之各项活动。
三、职工福利
(一)职工保险:劳、健保凡本企业从业人员自到职之日起依法应参加劳工保险,享
受劳、健保各种权益。到职日后一个月、享团体意外保险。(包括
保额 100-500 万伤害保险及保额 2-5 万伤害医疗保险)。
(二)婚丧贺奠规定:从业人员婚丧贺奠之规定如下:
1.结婚贺礼:适用对象:本人或子女
2.贺礼
职 级 金额(新台币) 备注
经理级以上 12,000
副理、高专、课长、项目经理 6,000
一般职员 3,000
3.丧事奠仪:(适用对象)父母、配偶或子女
4.奠仪:一律 NT3000 元(另加罐头塔两座)。
5.在职员工因故死亡,慰问金一律 NT10000 元。
6.弄璋弄瓦之喜礼金:NT2000 元。
(三)伤病慰问津贴:人员伤病慰问津贴如下:
1.因公伤病而住院者,致送相当 NT3000 元之慰问金。
2.非因公伤病而住院者,致送相当 NT2000 元之慰问金。
(四)节日礼金:端午节及中秋节,由公司各发放 NT2000 元之节日奖金。
四、福利金提拨:公司依每月营业收入总额之 %提拨福利金,员工依每月薪资之
%提拨福利金交福利委员会,做为员工活动各项支出经费。
五、本作业办法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