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陈玉喜
2013年4月
新办企业税法讲座
目 录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
税种简介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目 录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二、发票管理
三、网上办税
四、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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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
产经营活动,包括开业、停复业、外出(来)经营、
注销等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整个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掌握税源
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纳税人已纳入税务管理的一项
证明。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外出
(来)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一、税务登记
7
(一)开业登记
根据《征管法》十五条规定,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
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纳税义
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
8
一、税务登记
(二)变更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
的证件和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照规
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
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
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税务登记。
纳税人申报变更登记的内容,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的,不需
要更换税务登记证件,若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需收回原税务
登记证件,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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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三)注销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应当在向工商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
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办理注销
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
向工商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或者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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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三)注销登记(续)
纳税人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主管部
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
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
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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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四)外出(来)经营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
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经营地应当具体填写到县、市)一证的原则,
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
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为半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
当向原《证明》核发机关重新申请。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副本、
《证明》、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
接受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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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四)外出(来)经营登记(续)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
未使用完的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
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应持此《证明》,回到所在地
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
在广东省内(深圳除外),由于各个地方地税部门都应用“大集中”
的征收系统,因此外出(来)提供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纸
质的《证明》。只需向注册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完外
出经营的手续后,就可以向外县(市)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地税机关
办理报验登记的手续,纳入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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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五)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
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当书
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公开声明作废,同时申请补发。
纳税人办理下列税务事项时,应持税务登记证件:
1、申报减免税;
2、申报办理印、领购发票;
3、申报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4、申报办理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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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六)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
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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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七)联合办证简介
从2011年4月1日起,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内,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对
税务登记实行联合办证的办法。具体是:国地税对全市共同管辖的纳税人办
理税务登记时,按照属地征管的原则,实现在同一行政区划内的国、地税任
意一个窗口受理、纳税人报送一套资料、税务机关发放一份税务登记证件、
编制同一纳税人识别号、违章行为一次处罚。业务范围包括设立登记(含单
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临时税务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证的验换补
证、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违章处理等工作。
实行联合办证,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拓展服务渠道,统一服务平台,降低
征纳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纳税人向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税局和地税局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
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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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八)注意的几个问题
1、纳税人变更的信息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如注册资金增减、
办税人员变化、职工总人数变化等,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出现上述情形时,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可
以不用为其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但应变更征管资料档案。
2、内资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每年是否需要进行年审?
根据《征管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每年
需要进行年审,三年换证,具体时间由税务总局进行确定。因此,以办理税
务登记的纳税人均要按规定进行年审,但现在实际操作中,外资企业每年都
按规定进行年审,而内资企业和其他类型纳税人有需要时,税务机关没强制
要求其年审,应其要求才为其年审。对换证问题,在接到税务总局要求换证
时,才对所有纳税人进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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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
(八)注意的几个问题(续)
3、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需要向国税先申请,办理完后再向
地税申请?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为什么会有先国税后地税的认识?主要是由
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需清缴有关税费,而地税部门应清缴的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基础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纳税人
在国税部门清缴完增值税和消费税后,地税部门才能对这三个附加税费进行
清缴。因此,才会给纳税人“先国后地”的认识。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同时向国地税进行申请,并没有先后
之分。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二、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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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
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纳税人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按规定开具或取得合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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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一)目前我市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种类
1、《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单联平推式和单联打孔式。
这两种类型发票使用范围主要是适用于从事建筑业、饮食业、娱乐业、旅店
业、代理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文化体育业、其他服务业业务的纳
税人。同时转让无形资产也使用这两种类型发票中的一种。
2、《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两联打孔式。第一联是发
票联,是付款方的付款凭证;第二联是机动联,用于办证付款等用途。原使
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电子、代开)、保险业专用发票(电子、手工),
现使用该种类型发票。
注:同一个行业的纳税人只能申请使用一种通用电子发票。除特殊情况
外,不得变更申请领购另一种类型发票,而且所领购的发票类型应与主兼营
业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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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一)目前我市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种类(续)
3、《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四联打孔式。这种发票只适
用于地税部门代开发票和代征单位代开发票时使用。
4、《广东省汕头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位)》。该类发票只能
作为确无条件上互联网且经营规模小的业户使用。原来使用《旅业房租发票
》且无条件上互联网的纳税人,大部分使用这种类型发票。
5、《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面额:1元、5元、10元)。
该发票类型是在2009年7月1日启用的,主要适用于饮食、娱乐、物业管理
等。因推广网上开票,该种发票的使用范围将逐步缩小。
6、《非机动车存放保管(元)》。该类发票主要是由使用单位
申请自印,并纳入地税部门监管。主要是在保管非机动车收取费用时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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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二)发票的领购
已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领购发票的,应先按规定
刻制发票专用章。刻制完后,可以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
明、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等资料,向主管的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领购发
票手续。主管地税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
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给发票领购簿,按规定
领购发票。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每个月应当按照规定报送发票领、用、
存发票报告表,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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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二)发票的领购(续)
1、发票用票量的规定
纳税人每次发票领购量原则上为1个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对于纳税
人信用等级为A级或重点税源户,每次发票领购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
能超过半年。对于办理税务登记半年内的纳税人,每次发票领购量可为1个
月。
2、发票领购机关的规定
需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其所属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领购。在汕
头中心城区(包括龙湖、金平、濠江和保税分局)的纳税人,除了首次领购
需向其主管地税分局申请领购外,平时可以凭税务登记证、领购簿、经办人
身份证明等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办税窗口申请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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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二)发票的领购(续)
3、门前代开发票
临时发生业务或者超出自己主兼营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
人,可以凭从事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经营合同
等资料,直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申请代开发票时应当
先缴纳税款,再开具发票。
4、外出(来)经营申请开具发票
临时到本县(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
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的《外经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
记手续后,就可以向经营地申请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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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三)发票的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
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
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
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
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2009年8月份起,汕头市地税部门的发票,除少量
发票外,一律通过地税网络进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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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四)发票遗失处理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一律于发票丢失
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
公告声明作废(主要是在《汕头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1、纳税人遗失网络开具的发票,发票未交取票方的,
将遗失的发票作废或冲销后重开;发票已交取票方的,
可由开票方在发票在线系统查询打印该发票信息加盖发
票专用章后,交取票方作为入账凭证,不得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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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四)发票遗失处理(续)
2、丢失税务机关门前开具的发票时,可凭该发票
的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开具。税务机关重新开
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或空白地方填写丢失发票的取得单
位、字轨、金额、编码、号码及丢失发票对应的完税凭
证号码,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
凭证,不再补税。不能出示该发票的完税凭证而申请重
新开具发票的,一律按规定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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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网络上开具的发票,均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发票有关资料信息。对查
询不到资料信息而需要验证发票真伪的,应持发票原件到主管地税机关或市
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查验。
2、对原运输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可以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
3、根据新修改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能加盖财务专用章。
4、对无条件上互联网且经营规模小的从事旅店、饮食、娱乐业等服务业
的纳税人,还可以领用少量非电子发票。
5、邮政部门自己印制的票据,不能作为发票使用,取得经营收入,应该
开具地税部门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单联平推式或单联
打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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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六)网络开具发票介绍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网站上开具发票的,应向主管地
税税收管理员申请。经税收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在管理平台
的后台为其开通,这样纳税人才可以在网站上开具发票。
纳税人首先登陆“汕头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
。在“网上办税”栏目中点击“发票业务”的“发票在
线”子项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陆”按键后,就
进入发票在线的界面。“用户名”是纳税人编码+三位流水号(如001、
002);“密码”为纳税编码后六位;“验证码”由电脑自动提供。
纳税人可以增加、修改、删除本企业的所有具体操作员。如增加操作员:
点击菜单“系统维护”中“维护操作员”,然后点击“增加”按钮,输入操作员名
称、密码等信息后“确定”保存,实现为本公司的开票用户指定操作员。纳税
人同一开票用户可以指定给多个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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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六)网络开具发票介绍(续)
纳税人开具发票操作:点击菜单“发票开具”下的对应票种,进入到对应要开具发
票的界面,在发票开具界面(发票种类不同,界面有所不同)直接填写付款方资料或
是在手册“付款方信息维护”中调用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开具”按钮,同时准备好
打印机与纸质发票,点击“确定”按钮,就可以开始打印发票。这样就完成了发票的开
具。
纳税人作废发票操作:发生错误开具发票、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并且发
票没有跨月度的,就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点击菜单“发票开具”中“发
票作废”,进入查询界面,根据实际情况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
列出当前条件下的查询结果列表,在后面点击“确认”后,就完成该发票的作废处理。
对于作废的发票,请注意保存好对应的纸质发票(包括实际未成功打印输出的空
白发票),并及时到税务机关前台核实后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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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管理
(六)网络开具发票介绍(续)
纳税人发票红冲操作:发生以前月份开具的发票出现错误、销售退回等
原因时,需要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进行冲销。击菜单“发票开具”中“开具红
字发票”,进入查询界面,根据实际情况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
系统列出查询结果列表,选择并点击“红冲”按钮,点击“确定”后红冲成功。
红冲成功后,应打印红冲对应号码的蓝字发票。
纳税人记账清单生成操作:网上开具的发票,不设发票的记账联,以打
印记账清单的方式做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点击菜单“数据应用”中“记账
清单生成”,进入查询界面,根据实际情况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系统将列出当前条件下的查询结果列表,选择要生成清单的发票,点击“生
成清单”按钮,点击“保存”,点击“打印”可打印该清单。这样就完成了生成
记账清单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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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办税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缴税等涉税事项,从2007年9月起,我市地税
部门推广应用网上办税系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办税服务。
(一)网上办税的优点
网上办税是一种通过互联网以远程方式处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扣缴税
费、税收信息管理等涉税事务的新型办税的方式。纳税人可以轻轻松松地在
办公室或者家里上网办理有关涉税事项,节省了上门办税时排队轮候的时间;
同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及时、准确地查询到自己的涉税数据,
接收税务部门发布的服务信息或者通知、公告。
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涉
税提醒、网报代理、发票管理、涉税查询等事项均可以通过网上办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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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办税
(二)网上办税总体操作流程。
先由纳税人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税收管理员在后台开通,
纳税人领取网上办税申请批复后,按税收管理员提供的纳税代码和密码,就可以在网
站上办理涉税事项。
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应按照主管地税机关的要求定期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纳
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等申报资料。
(三)网上办税注意事项
1、纳税人以前月份没有申报或当期逾期申报的,不能进行网上办税,纳税人应到
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2、纳税人初次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后需及时更改并妥善保管密码,因密码泄露带来
各种后果由纳税人负责。
3、使用网上办税的纳税人当期没有发生应税行为的也要在网上办理零申报。
4、纳税人忘记密码需恢复初始密码的,填写《网上申报纳税登记表》,并加公章,
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重新开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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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已于2007年6月15日起
启用广东省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该系统具有高效、快
捷、安全等特点,将成为今后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主要渠道和方向。
1、ETS系统说明
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ETS系统是横跨税务、银行、国
库、财政等部门的应用系统,纳税人只要加入ETS系统,不论采用
何种纳税申报方式,只要缴税账户内存款充足,完成申报的同时,
系统也即时自动为纳税人完成扣缴税款,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同
时也使税务机关实现征收税款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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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
2、办理流程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ETS缴税口头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发给纳税人一式三份《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
(3)纳税人携《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缴
税账号确认手续。
(4)开户银行核对并确认纳税人资料后,在一式三份的《委托划
缴税款协议书》上加盖银行行号和缴税账号印章并在银行系统作标
识后交纳税人;
(5)纳税人将开户银行返还的《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交回主管
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人交回的《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
》后,录入征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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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简称ETS)
3、联网银行
目前在汕头的以下银行均可办理:中国工行汕头市分行、中国农行汕头市分
行、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中国建行汕头市分行、交通银行汕头市分行、广发行
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汕头支行、广东华兴银行、汕
头经济特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汕头市分行。
4、注意事项
(1)使用ETS缴纳税款前,缴税账户内要有足够的余额。
(2)纳税人缴税成功后,税务机关原则上不再开具缴税凭证。
(3)纳税人因异地抵扣等原因须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开户银行开具的“缴税
回单”或储蓄存折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一联
式)。
(4)对门前开票或没签协议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到办税大厅申报时,
由门前人员开具《税费入库通知书》,办税人员凭该通知书到银行缴纳税款。
目 录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
税种简介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费
七、地税部门征收的其他税收和规费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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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
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征收范围(税目)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
税共有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
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其中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列入营改增范围,
(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
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它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
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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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2)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它的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
饰、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它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
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4)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它的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
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
销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来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
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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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5)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它的征收范围包括:
文化业、体育业。
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6)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它的征收范围包括:
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
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7)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
务。它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
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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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8)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的行为。它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
让商誉。
(9)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它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
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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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2、税率的规定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
融保险业(从2004年1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税率为3%)、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
娱乐业税率为5%至20%,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我省从2010年1月1日起,
适用税率分为5%、10%和15%三档,具体如下:游艺、音乐茶座
(包括酒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税率为5%;网吧税率为
10%;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
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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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3、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
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
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46
一、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基本规定(续)
4、起征点的规定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
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
税。
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
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自201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47
一、营业税
(二)营改增的介绍
从2012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北京等
八个试点省市,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为征收
增值税,广东省(包括深圳)也列入其中。
其中交通运输业的范围是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的征收范围(税目)。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
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业、有形动产租
赁服务业、鉴证咨询服务业。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49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取得的个人应税所
得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的法律依据是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
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文件
规定。
1、征收范围(税目)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
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0
二、个人所得税
1、征收范围(税目)的界定(续)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另外,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生产
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51
二、个人所得税
2、税率的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
5%至45%(具体见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5级超额累进
税率(具体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
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
纳税额减征30%。
52
二、个人所得税
2、税率的规定(续)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
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为:劳务报酬一次所得的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具体见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税率表)。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53
二、个人所得税
4、扣除额(起征点)的规定
(一)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额(起征点)为3500元。对在中国境内
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
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的其他人员等,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即每月减
除4800元。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也适应每月扣除4800元的规定。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
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
用。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
税所得额,没有扣除费用。
54
二、个人所得税
5、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
个人纳税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个人所得
税法规定的十一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其中包括股票转让所得和房产
转让所得。个人纳税人既可以委托单位代为申报,也可以自己自行申报。个人
纳税人可以在地税局的网站上自行申报。
为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从今年开始,地税局推出确认申报,即依据纳税人
上一纳税年度自行申报及扣缴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数据信息,按照《自行申报办
法》规定的申报口径,为纳税人生成一张含有已申报数据信息的《申报表》。
纳税人只需对表内数据信息进行确认或修改,即可完成12万申报义务。
个人纳税人自行申报时,申报收入额和平时纳税申报收入总额一样的,不用
补缴税款;申报收入额高于平时纳税申报收入总额的,个人纳税人应到所属的
地税分局补缴税款。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56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
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
及外籍个人,列入房产税的计税范围。
1、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
房产价值征税的,称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
称从租计征。
57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从价计征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规定,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
据。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
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房产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
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另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
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仅限于房产出租的部分。对房产出租,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的
租金收入,包括货币的收入和实物收入。
58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税率和计算公式
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
另外,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
产税。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3、纳税申报时间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原则上应于4月份一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故无法一次
缴纳的,经批准可于4月、10月分两期缴纳。
59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
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
的一种税。
1、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实行从量计征,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款。
60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2、单位税额
按照我市中心城区市政建设现状和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采用地区差别每
平方米年应纳税额。
汕头市中心城区具体标准如下:
61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3、税额计算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
积乘以该土地适应税额。纳税人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拥有
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各自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应
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应税额
应交纳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
×(综合楼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
62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4、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征收,分期缴纳。纳
税人原则上应在四月一次申报缴纳,因故无法一次缴纳的,
经批准后可于四月、十月分两期缴纳。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64
四、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
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
收的一种税。
(一)征收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产权所取得的增
值额。
65
四、土地增值税
(二)税率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分别是: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
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66
四、土地增值税
(三)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
增值额,即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的收入减除按税法规定
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1、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
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67
四、土地增值税
(三)计税依据(续)
2、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允许从房地产转让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及其金额,具体分为以
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
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
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
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68
四、土地增值税
2、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续)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
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
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1)、
(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
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
的10%以内计算扣除。
69
四、土地增值税
2、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续)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
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
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
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1)、(2)项规定计
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70
四、土地增值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3、确定适用税率
依据计算的增值率,按其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
4、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71
四、土地增值税
(五)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
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
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4、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免税。
5、合作建房,一方出土地,一方除资金,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免税;
6、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税。
72
四、土地增值税
(六)清算规定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符合土地增
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
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73
四、土地增值税
(六)清算规定(续)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
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74
四、土地增值税
(六)清算规定(续)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
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
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
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75
四、土地增值税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时预征系统简介
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汕头市地税局于2011年4月
开发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时预征系统。该系统以房地产开发项目
为核算单位,采用核定项目开发成本的方式,测算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并
进行预缴。系统共分为7大主模块和17个子模块,如开发项目管理模块,能提
供对企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基础信息管理;土地增值税测算分析模块,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所有房产开发项目逐个进行分析测算,汇总成企业当期应
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第三方数据管理模块,对建委发布的房地产开发相
关数据进行管理等。
通过该系统,改变以往简单的按固定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模式,实现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应缴土地增值税更接近税负水平的实时预征,使土地增
值税能及时均衡的入库,减少清算压力。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
77
五、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所征收的一种税。
(一)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
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
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78
五、企业所得税
(二)税率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
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
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0%,同时,
对非居民企业的该项所得可以适应税收优惠,减按10%的
税率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9
五、企业所得税
(三)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非查账征收两种
方式。对账务核算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
利润,能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有关
报表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
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企
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核定征收。
80
五、企业所得税
(四)计算公式
1、查账征收方式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依法可以减免或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
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2、核定征收方式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
81
五、企业所得税
(五)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
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
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费
83
六、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参保单位必须全员全额参保。
(一)计费比例
我市2011年7月份起各项社会保险按以下费率计征: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8%
计征;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1%、个人缴费按1%计征;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计征;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1%计征;
84
六、社会保险费
(二)缴费基数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从2012年7月份起,缴费
基数上限为11289元,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
2103元,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
四分之三的60%。
2、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
高于缴费基数上限11289元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2103
元的(含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
基数。缴费单位以本单位相应险种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相
应险种社会保险费。
另外,医疗保险费缴费的比例为8%。目前单位人员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其他人员目前是由社保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税种简介
一、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四、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所得税
六、社会保险费
七、地税部门征收的其他税收和规费
86
七、地税部门征收的其他税收和规费
目前由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的税收和规费还有: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堤围防护费、印花税、资源
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金。
87
七、地税部门征收的其他税收和规费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三个附加的税费,是以纳税人实
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算依据的,也是随着三税的优惠
而享受优惠的。
新登记企业堤围防护费的征收机关是由注册的主营业务决定的。主营业
务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主营业务应缴纳营业税,由地税
部门征收管理。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注册为广告业、娱乐业业务的纳税人应缴纳的一种规
费,是由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的。营改增后,广告业企业由原来缴纳营业税,
改为缴纳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也随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娱
乐业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88
例 题
例1、我市某酒店2011年10月取得客房收入50万元;餐厅收入10万元;
歌舞厅收入20万,歌舞厅销售饮料、酒、烟收入30万元。请计算酒店上述业
务应缴营业税?
解:该酒店客房收入、餐厅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征税范围,适应5%的税率;
歌舞厅收入及歌舞厅销售饮料、酒、烟收入属于营业税娱乐业征税范围,适
应15%的税率。
(1)客房及餐厅收入应纳营业税额=(50万元+10万元)×5%=3万元
(2)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额=(20万元+30万元)×15%=万元
(3)酒店共应纳营业税额=3万元+万元=万元
89
例 题
例2、我市某施工企业2011年8月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50万元,其中将50
万元支付给分包土建工程的其他施工单位(有合法发票)。另自建一幢楼房,
完工后全部当月出售,该楼房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2000万元,无同类工程价
格,我省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
缴纳的营业税。
解:该施工企业取得工程结算收入属于营业税建筑业征税范围,税率为3%。
根据新修改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总包不用为分包方代扣
代缴营业税。总包方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项凭发票可以扣减营业额。
对自建楼房销售,应先按“建筑业”征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税率分别
是3%和5%。
90
例 题
例2、我市某施工企业2011年8月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50万元,其中将50
万元支付给分包土建工程的其他施工单位(有合法发票)。另自建一幢楼房,
完工后全部当月出售,该楼房的建筑安装总成本为2000万元,无同类工程价
格,我省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
缴纳的营业税。
解【续】:
(1)工程结算收入应纳营业税额=(250万元-50万元)×15%=30万元
(2)自建楼房组成计税价格=2000万元×(1+10%)/1-3%=万元
自建楼房应纳营业税额=万元×3%=万元
(3)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额=3000万元×5%=150万元
(4)当月共应缴纳营业税额=30万元+万元+150万元=万元
91
例 题
例3、某设计公司的员工2011年12月取得公司发给的工资薪金收入5500
元,取得2011年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同时还利用平时休息时间,以个
人名义承接设计劳务,在12月取得一笔劳务收入3000元。该员工还喜欢写作,
平时有向媒体投稿,在12月取得稿酬收入1800元。请计算该员工12月份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
(1)由于该员工是设计公司的员工,他在公司取得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
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500-3500(从11年9月1日起)=2000元
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得出2000元适应的税率10%,速算扣除算是105。
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10%-105=95元
92
例 题
例3、某设计公司的员工2011年12月取得公司发给的工资薪金收入5500
元,取得2011年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同时还利用平时休息时间,以个
人名义承接设计劳务,在12月取得一笔劳务收入3000元。该员工还喜欢写作,
平时有向媒体投稿,在12月取得稿酬收入1800元。请计算该员工12月份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续】:
(2)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0000元÷12=元
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得出元适应的税率10%,速算扣除算是
105。
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元×10%-105=1895元
93
例 题
例3、某设计公司的员工2011年12月取得公司发给的工资薪金收入5500元,取得
2011年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同时还利用平时休息时间,以个人名义承接设计劳务,
在12月取得一笔劳务收入3000元。该员工还喜欢写作,平时有向媒体投稿,在12月取得
稿酬收入1800元。请计算该员工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续】:
(3)员工承接设计劳务取得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200×20%=440元
(4)员工取得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稿酬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0-800=1000元
稿酬报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1-30%)=140元
(5)员工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5元+1895元+440元+140元=2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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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题
例4、我市某工业生产企业自有生产经营厂房一栋,会计账簿记载建筑物和
所占用土地的价值分开核算,建筑物的价值是600万元,土地价值为200万元。
该企业整个围墙内厂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是1900平米。请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
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该企业位于我市一等级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
税额每平米元)
解:(1)企业自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实行从价计征房产税。
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
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因此,该企业应缴
纳房产税的原值,应包括土地价值在内。
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额=(600万元+200万元)×(1-30%)×%=
万元
(2)企业当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1900平方米×8元=1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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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题
例4、我市某工业生产企业自有生产经营厂房一栋,会计账簿记载建筑物和
所占用土地的价值分开核算,建筑物的价值是600万元,土地价值为200万元。
该企业整个围墙内厂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是1900平米。请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
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该企业位于我市一等级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
税额每平米元)
解:(1)企业自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实行从价计征房产税。
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0年12月21日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
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因此,该企业应缴
纳房产税的原值,应包括土地价值在内。
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额=(600万元+200万元)×(1-30%)×%=
万元
(2)企业当年应缴纳土地使用税额=1900平方米×8元=15200元
目 录
第一部分 地方税收征收管理
第二部分 新办企业涉及的主要地税
税种简介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三、自助终端机介绍
四、“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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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主要是受理纳税人的咨询、投诉、
举报、建议事项。我们已开通三条热线电话,上班时间人
工接听纳税人的电话,下班时开通语音录音功能,上班后
我们会及时和留言的纳税人联系。通过该热线,及时为纳
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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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地税纳税服务短信平台的功能包括:
1、提供自然人、机构纳税人等通过网上办税系统的服务订阅,以
及提供税务人员帮助纳税人进行服务订阅的功能;
2、发送涉税通知和法规速递等服务;
3、发送办税提醒短信,包括未申报(未到期)提醒、简易申报-
批扣余额不足提醒、未申报(逾期)提醒、网报个税报盘处理失败提
醒、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社保登记成功提示、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未申报提醒、复业提醒、文书办结提醒等服务;
4、发票查验服务。
102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短信服务包括短信平台系统自动定制发送和地税机关主动发送两
大类的短信:一类是自动生成催报催缴等服务短信,按纳服平台既定
的规则生成发送;另一类是人工发送短信,由各地税部门根据纳税服
务工作的需要,自行编辑内容,按照一定的管理规范,向纳税人发送。
汕头市地税局将切实规范对各级地税部门主动发送的短信服务内
容的管理,确保短信内容准确、必要、规范,严格做到不该发的短信
杜绝发;相同内容的短信不重复发;在不该发送短信的时间段不发送
短信。到目前为止,汕头市地税局根据纳税人的需求,通过该平台主
动发送三次。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三、自助终端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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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助终端机介绍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汕头市地税局在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下
,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启用自助终端办税系统(自助终端机)。自助终
端机的功能主要有:
1、开具小额发票
纳税人到地税办税大厅申请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500元至5000元的,
可以自行到自助终端机开具。
2、缴纳车船税
在市飞厦路市交警大队的附属楼一楼的地税局车船税征收所的两台自
助终端机,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缴纳车船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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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助终端机介绍
3、查询及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个人所得税完
税证明”。
从2013年1月1日起,广东省地税局不再向全省缴纳
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邮寄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完
税证明,改由纳税人自行到网站上或自助终端机上查询及打
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第三部分 纳税服务措施
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二、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三、自助终端机介绍
四、“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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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
在“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为:
)上,设立了“涉税通知”、“办税
服务”、“公众参与”、“政策法规”、“税收宣传”以及“地税新
闻”等版块,为全市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电子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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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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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汕头地方税务局”网站
各版块主要功能:
“办税服务”:主要有网上办税、发票开具、涉税查询、资料下载等功能。
“公众参与”:主要是接受纳税人在网站上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同时公布一些
咨询热点问题。
“政策法规”:主要是提供包括国家、省和市的各类最新法率法规。
“涉税通知”:主要是对那些需要告知纳税人的各类公告和通知,如信用等级评定通
知、纳税申报延期通知等。
“税收宣传”“地税新闻”:主要是对地税发生的新闻、税收宣传精选、税收文化等内
容给予公布。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登录我们的网站办理有关涉税的事项,了解地税的有
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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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