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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双方:(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反不
正当竞争法》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
实守信的原则,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就乙方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等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以内,
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与甲方及其
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
司控制的单位)内兼职、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
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
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保存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
复制件;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
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职员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义
务,甲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三、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申请甲方确认其离职后的竞业
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的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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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认为乙方无竞
业限制必要,即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
竞业限制义务。
四、乙方离职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
离职后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
申请,经甲方确认其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
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
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五、乙方到新的单位工作10天内,应将新单位名称、其所任职位
告诉甲方,并向新单位说明其所负竞业限制义务,取得新单位认可通
知并加盖新单位公章。如乙方自己经营的,应将所经营单位的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制件提供给甲方。
六、甲方如认为乙方无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的必要,有权随时通知
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并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通知,自通知发
出(以邮戳为准)后10天内,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按乙方承
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实际时间支付补偿金。
七、乙方离职后的月竞业限制补偿金领取标准为乙方上年度在甲
方月平均基本工资的100%,由甲方按季度在季末向其支付。乙方在领
取时应先出具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所在单位确认。乙
方自行经营的,应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经甲方核实确认。
乙方逾期未提供任职证明或营业执照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季度的竞业
限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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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不得单方面终止自
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九、甲方如不能按期按时支付补偿金,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
担利息。
十、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
或停止经营,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违约期间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
补偿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一年计算。
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损
失额的计算标准有三条取最高额:1、甲方相关业务因此增大的费用
及损失的利润;2、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3、自己经营
同类产品或业务所获得利润。
十一、乙方违反其他条款的,除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
议之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乙方应按上一条款计算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十二、甲方的商业秘密:
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及图纸;项
目成本、交易价格、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与客户、合作伙伴的
意向、合同、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财务信
息;融资方案、成本及渠道;造价信息。
2、乙方在受聘期内编制的、使用或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
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往来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
计划、设计方案及图纸)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须在甲方的要求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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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候及在受聘期完结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交还甲
方。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
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内容,并完全了解
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
协商不成,则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月基本工资=职位工资/30天*22天,即在聘用合同中职员职
位工资由基本工资(22天)和岗位工资(8天)两部分组成。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协议签字:
年 月 日